扶贫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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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论文

篇1

今年,全省减少120万农村扶贫对象是省政府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实事办得“实不实”,关键看精准扶贫“准不准”。各地各部门应牢牢把握省委对扶贫开发的最新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全省全面小康建设的紧迫形势,将扶贫开发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扶贫资金使用由大水“漫灌”向精确“滴灌”转变。

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居民8249万人(其中四川为602万人),是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7.40万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这个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分析贫困发展趋势比较科学,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又怎样”等不确定问题。由于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建立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因此对于具体贫困居民、贫困农户的帮扶工作就存在许多盲点,真正的一些贫困农户和贫困居民没有得到帮扶。

精准扶贫的背面是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来自抽样调查后的逐级往下分解,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估”(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重点县舍不得“脱贫摘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源;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的群众观念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贫困的特别是最穷的农户根本搬不起。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受益多的主要还是贫困社区中的中高收入农户,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且受益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修补和完善。换句话说,就是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专项扶贫更要瞄准贫困居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务必重点用在贫困居民身上,用在正确的方向上。扶贫要做雪中送炭的事,千万不能拿扶贫的钱去搞高标准的新农村建设,做形象工程不能实现扶真贫。贫困区域的发展,主要应使用财政综合扶贫资金和其他资金。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扶持力度,是减少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也是全省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那么,如何做到精准扶贫呢?

(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我省宜宾等一些地方探索的“比选”确定扶贫对象的扶贫“首扶制度”,也是一个精确识别的好办法。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

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二是到村到户。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

三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遂宁市船山区唐春村的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在住房建设上,可以推行南江县农村廉租房的作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

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异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发展等项目补助资金可以直接向扶贫对象发放。五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篇2

二、构建实效幸福德育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养成教育活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变“说教德育”、“看管德育”为“活动德育”、“体验德育”。1.狠抓常规德育教育不放松。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教育活动,是学校德育教育永恒的主题。学校结合纪念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点面结合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坚持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制度和每周日晚自习主题班队会。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全体团员、少先队员到烈士墓祭扫,介绍烈士的事迹。请县关工委领导来校进行忆苦思甜教育,培养学生吃苦奉献的精神;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为重点,开展多种主题的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学生观看爱国影片,接受民族精神教育,树立远大理想;开展"法制教育",办法制教育专栏,法制知识讲座,观看法制教育片;召开主题班(队)会,开展知识竞赛,进行签名活动,举行手抄报比赛等。2.重视“行规教育”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学习。学校编印了《思源学生行为规范》读本,人手一册,新生到校后,班主任用一周时间组织学习“养成教育”校本课程。学校正在编印第二本校本课程《文明礼仪教育读本》,该书结合我校实际,从屯昌实际出发,面向社会,着重教育学生最基本的礼仪。3.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重视并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设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室,有4名专门的心理咨询老师,帮助学生克服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心理与行为问题,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4.做好特殊群体学生教育。我校有孤儿学生有14名,致孤单亲学生25名,特困户学生名115名。我校对孤儿还有特殊照顾,孤儿进入学校后,学校还组织领导、教师与孤儿结对子帮扶,即学校领导、老师每人帮扶一个孤儿,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及心理健康,逢年过节到孤儿家里看望,让孤儿学生在学校有一个温暖的家,确保我校孤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在思源幸福成长,学校已成为特殊学生温暖的家园。5.开设环保选修课程,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创新德育教育。开设绿色生态环保课程,开展绿色环保活动,组织“绿色班级”、“绿色宿舍”创建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4年时间我校回收废电池48254节、回收可再生垃圾37906斤,价值达26534元,解决了班费问题;可燃垃圾37906斤,为学校食堂节省了燃料木柴费近3万元;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学生上街做环保宣传,学校把每棵树落实到班到环保志愿者,利用“植树节”、“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禁毒日”、“世界水日”、“无烟日”、“熄灯一小时”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环保课程的开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有机结合,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环保意识的形成。6.开设社会实践课程,形成文明生态建设意识。我校利用社会实践基地把书本知识与自然科学等课程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有社会实践基地20亩,包括养猪基地、鱼塘、蔬菜基地等。学校把社会实践基地分给每个班,让他们种植蔬菜、木瓜;也让他们到养猪基地参观、喂养;安排贫困学生到食堂帮厨,学校免费供应伙食。学校真正把课堂搬到了基地,培养了他们劳动能力、劳动意识。我校现在正编印校本社会实践课程,从地方的环境出发,让学生认识家乡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篇3

“势”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主观判断;“势”是一种发展态势,也是一种历史机遇。顺势借势,就是科学认知机遇、准确把握机遇,在抢抓机遇中形成新的优势、实现新的发展。由于历史欠账多、发展底子薄、造血功能差,南江的发展仍是低基础上的新发展、增长仍是低水平上的新增长、进步仍是低起点上的新进步,基本县情要求我们必须抓好扶贫,根本任务决定我们必须加快发展,最大实际促使我们拼抢机遇。南江扶贫开发,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登高望远谋势。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看得远才能谋全局。南江扶贫开发若仅靠自身力量推进,不仅过程长、成本大、见效慢,而且同发达地区差距会更大,抓住机遇不仅能加快,而且会事半功倍。全县各级干部要不断强化知责之心、担责之能、履责之行,不断提高捕捉机遇、把握机遇、利用机遇、创造机遇的能力;要组织专门力量学习政策、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细化政策、培训政策、宣讲政策,将国家普惠政策和特殊政策最大程度地转化为项目、转化为加快南江发展的资源和财富;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一线情况和阶段特征,使决策达到愿与事相一、人与事相宜、时与事相适;要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进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常态化;要强化垫背意识,立足当前,狠抓长远,多干打基础、谋长远、利百姓的事。

二要眼观六路谋市。环境千变万化,机遇稍纵即失。市场经济条件下,机遇无处不在,需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才能抢占先机,否则就会错失良机。扶贫开发的基础在改善民生,重点在产业发展,核心在增收致富,出路在市场拉动。这就需要我们把握市场规律,对接市场需求,做强市场商品,发展市场经济。向上看,要吃准摸透市场行情,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向下看,要突出南江资源优势和传统产业,做大主导产业,扩大市场份额;向前看,别只想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要多思考长远发展、长期规划、长年打算;向后看,边前进边回顾,边推进边总结,力求扬长避短、难中求进;向外看,向先进典型学习,取长补短,少走弯路;向内看,多自我检查、自我总结,增强抓扶贫开发的主动性。

三要沉下身子谋事。说,“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机遇是一种可能性,不是现实性。机遇多,但利用率低,产生的效果不一定好;机遇少,但利用率高,往往会产生奇迹,关键要在实干中利用和转换机遇。全县各级干部要沉下身子,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要围绕“四个特别”,加快机关效能建设,采取铁的手段,彻底根除“醒得早、起得晚”,“说得多、做得少”,“出经验、不出成果”,“思想解放、行动迟缓”等痼疾。要始终保持一种“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以主动出击的战斗精神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做一个积极主动的执行者,领导苦抓,部门苦战,干部苦干;敢于吃苦,敢于吃亏,敢于吃硬;稳住心神,坐稳板凳,扎稳马步,不讲困难讲实干,不讲条件讲发展,不讲得失讲奉献,主动出击,创新突破,逗硬落实,奋发有为。

二、扶贫开发重点在有序开发

客观地讲,南江扶贫开发形势严峻,无论是GDP,还是人均纯收入,都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甚远相差太远。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返贫现象广,整体贫穷落后,是我们的基本县情,如果面面俱到,很难突破。要坚持“输血”与“造血”有机结合,更加注重“造血”,抓重点、抓关键、抓根本,这是我们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的现实选择和有效途径。

一要改造大环境招财。分析南江贫穷落后的原因,最根本的是生产生活条件差,生产要素吸咐能力弱,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和技术处于“净流出”状态。农村要跨越发展,就要改变“空壳”状态,积极筑巢引凤,以环境的改善回引发展要素,使农村重焕生机与活力。要坚持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在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城乡规划同步、政策同等、措施同力、发展同步。要以项目为支撑,大力实施农村“畅通、命脉、动力、信息、生态、安居”等六大基础工程,推进农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环保、住居环境更优化。以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为载体,改良耕作条件,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园区建设,搭建发展平台。同时,配套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回引务工人才,推进优势资源向农村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用“洼地”招财带农民发财。

二要发展大产业育财。实践表明,产业是支撑地方发展的基石。纵观南江农村,传统农业占据主导地位,粮猪二元结构突出,成本高收益低、增产不增收,只能饱肚子、不能富袋子,面临着结构不合理、支柱产业缺乏、特色经济规模小等诸多问题。南江要大发展,必须培育大产业。要按照“绿色农业为基础、新型工业为主导、生态旅游为龙头”的思路,依托大交通带来的人气效应、支撑效应、带动效应,围绕产业聚集力、要素转化力、市场竞争力、区域影响力等核心要素,突出优势抓产业,依托项目抓产业,把握市场抓产业。从通道经济功能分区出发,着眼发挥南江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比较优势,抓好现有品牌产业的规模扩张和一村一品、一业一企、一产业一品牌的创建工作,重点抓好光雾山旅游园、乐坝工业园和特色农业园建设,努力把南江建成全省重要的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基地和绿色经济示范区,努力建成国际国内旅游目的地、周边大中城市厨房补给地、城乡居民日常用品加工地。

三要培育新农民生财。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农民是扶贫开发的主体,抓扶贫开发就得从提高农民素质这个根本入手,授人与渔。要按照“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要求,整合农口、科技、教育、卫生、司法、群团等培训资源,以技能培训为载体、特色产业为依托、培养科技示范户为重点,拓宽培训渠道,完善培训机制,重点开展农业科技、转移就业和发展创业三大培训,实施“绿色证书”、“科技培训”等工程,打造技能民工,培育新型农民。将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加快南江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的治本之策,巩固提升基础教育,尽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借灾后重建项目,优化农村教育环境,稳步推进“小学进乡、初中进镇、高中进城”。要采取有力措施,实施职教攻坚,确保职高人数逐年增加,确保初中毕业生不能上高中的,全部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技能;要从贫困学生开始,逐步实现免费职业教育。

三、扶贫开发关键在方法得法

因多种原因,南江扶贫开发任务重、难度大、周期长,全县各级干部要自觉地肩负起扶贫和发展的双重责任,既要刚化举措实干苦干,又要讲究方法聪明地干;既埋头拉车,又抬头看路,要采取一切可行办法,努力实现扶贫和发展的双重目标,全面夺取扶贫和发展的双胜利。

篇4

2007年7月,在全国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决定在全国农村全面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3月,中央决定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新的标准将原来的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并统一提高到家庭人均纯收入1,196元。上述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中国政府对抗贫困的斗争已经进入了“两轮驱动”的历史阶段:低保制度维持生存、扶贫开发促进发展,开发与救助相结合。

作为一项重大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低保制度必然对中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所有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都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职责与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职能部门对此不仅必须在理论上要有清晰认识,更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设计。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应该有着区别于低保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对此已有共识。但究竟如何定位,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一、农村低保制度出台背景和实施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其保障对象则是处于温饱线以下的贫困家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财力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为了切实解决少部分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让贫困人群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到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并不晚,实际上还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一度比较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突破后,民政部着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决定在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中国农村形成了低保制度和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这一制度安排也在事实上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因此明显加快。到2006年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区市已经达到24个,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至此,先经地方政府实践探索,后经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得以全面确立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农材低保制度演进趋势

1农村低保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层面的农村低保制度的确立迄今只有不到3年,但应看到,这项制度绝非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首先,从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在保证起点公平的前提下,由于人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获取资源能力上的不同,最终导致人的经济情况的差异。而要完全地保证起点公平,人类至今的社会实践还没有找到这样一种制度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不管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施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共同富裕是终极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应有之义,对此,作为最重要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的低保制度也将是长期的;其次,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初,迄今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一制度。今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促进社会福利所做努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公共支出中,社会保障是占份额最大的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也在增加;再次,从我国的国情看。虽然经过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的贫困得到很大改善。“按照中国官方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率(人口数量比例)从1981年的18.5%下降到了2004年的2.8%,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52亿下降到2,600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按2003年农村价格计,平均每人每年888元人民币)计算,中国的扶贫成就则更为显著。从1981年到2004年,在这个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从65%下降到10%,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处于贫困线的人口绝对数仍然很多,而且,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化,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极为复杂,有的甚至是自身能力的缺乏,因此,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发展并不能解决脱贫的问题,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低保制度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综合上述几条理由,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贫困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会成为一项基本的国家制度。

2保障标准将逐步提高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伊始,受政府财力所限,低保制度标准较低。但2007年国家《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保障力度势必持续加大。就近期动态来看,这种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两年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到2D08年年底,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2007年,云南省决定起步阶段先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0元。从2008年1月份和7月份起,该省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其它省、市、区的政策动态也表现出了相同的趋势,有的地方(如辽宁省大连市)甚至开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

3低保制度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仅有6.15%。这说明在使农村贫困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财力还比较有限。受财力所限,我国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初设定的政策标准还比较低,这使许多应该得到制度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暂时被排除在制度框架之外。在现有政策实施过程中,同样也是受财力所限,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农户未能做到“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还远远低于理论数字。可以预期,将来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提高,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将加入到低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内,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也将应保尽保,低保制度的实际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三、低保制度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1积极影响

总体上和长远来看,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是积极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直接减少了绝对贫困人口,分担了扶贫开发的一部分压力;另一方面,低保制度也提供了物质条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维持生存的包袱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发展目标的实现。低保对象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将这部分人群从扶贫对象中分离出来,不仅可以减轻扶贫开发工作负担,更重要的是,扶贫对象的特征更加趋向“同质化”,这一变化将更加有利于探索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相关政策,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2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挑战

农村低保制度大面积实施前后,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走向一度出现思想波动,甚至有人提出“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后还要不要扶贫开发”的疑问。在2007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重要批示以后。上述思想波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

但是,争议的尘埃落定,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不再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要着力于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尽快对低保制度实施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和职能必须重新界定;二是为了确保完成自身职能和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尽快确立“发展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虽然扶贫与低保性质有不同,职能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交叉或重叠,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对前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四、低保制度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

1传统扶贫开发工作:兼顾“扶贫”与“低保”双重目标

我国的传统扶贫政策虽然以“扶贫开发”、培育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但在国力匮乏、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此一政策实际上同时承担着人道主义救济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这两项职能的性质不同,其实现的机制也应不同。对于前者,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贫穷”——只要足够贫穷,达到一定的标准,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而对于后者,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至少考虑两项内容,一是贫困,扶贫资源必须瞄准其对象——贫困者;二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有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那种只能照顾到贫穷,而无助于脱贫目标实现的政策应该予以摒弃。但是,当贫困人口(尤其是极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而扶贫资源又极度匮乏的时候,要将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赋予其中的“发展的贫困者”,不仅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势必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因此,现实的政策选择必然是,扶贫开发既要发展,又要救济,发展与救济目标同时兼顾。

2双重目标的实践困扰:产生逆向激励,不利于发展目标实现

扶贫开发工作兼顾双重目标和职能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却不利于发展型机制的建立。扶贫开发救济、发展“一肩挑”实际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项福利制度:只要是贫困人口,就会成为扶贫开发政策的受惠者,就会得到政府的资金或其它支持。

这样的做法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对贫困人群中的无发展能力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人群)扶贫开发政策亦需兼顾,致使扶贫开发资源被分流;二是贫困人群中本就存在一部分“无发展意愿者”(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者),他们也能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与资源;三是受上述第二种人群的影响,大量的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发展意愿的正常贫困人口得不到正确和足够的激励,其发展意愿亦趋向弱化。

在这三个结果中,第一个虽然导致部分扶贫资源分流,但亦无可厚非,因为这部分极少数的无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本来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只不过,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前这种救济职能部分地由扶贫开发来承担而已;第二种情况流弊最大,极少数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的贫困者不仅“窃取”了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极为稀缺的扶贫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劳而获”极大地影响了其它绝大多数正常的贫困者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甚至使少数贫困者不愿脱贫。尤其是,当政府对贫困者给予的贫困援助足够大时,与千辛万苦自己努力发家致富相比,维持贫困以获取政府的援助很有可能成为一项理性选择。

上述情况看表明,在传统体制下,尽管扶贫开发政策的初衷是促进发展,但双重职能一肩挑的做法却决定了其对发展的激励不足,甚至存在“逆向激励”(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穷人)。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调动干部群众的能动性,扶贫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但是,在同时兼顾扶贫与低保、发展与救济双重目标和职能的历史阶段,由于无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贫困人群,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发展型的扶贫工作机制。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开发有时更像一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发展型的制度安排。

发展型机制的缺位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虽然我们的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等、要、靠”现的思想和表现也非常普遍、非常突出。近年来我国减贫速度趋缓、边际效益递减的现象在此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对此,国际上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总之,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国际相关领域的教训表明,“一肩挑”的扶贫开发传统体制必然导致对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甚至产生比较严重的逆向激励,因而不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

3理论分析:扶贫与低保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简称“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它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其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多年扶贫开发最根本的经验,也是制定一切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制度安排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共性:一是二者覆盖的服务对象都是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情况下,他们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两种制度安排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

但是,在看到共同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二者的重大区别:首先,性质和功能不同。农村低保是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其目的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进而构筑一道社会的安全底线;而扶贫开发则主要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权,与低保“授人以鱼”不同,扶贫更关注的是通过“授人以渔”,使被扶贫者逐渐拥有自身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其次,服务对象和政策标准不同。从政策实践上看,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而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这里的关键是,虽然存在少量的重叠,但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扶贫开发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从理论上讲,同一地区的低保标准应该低于扶贫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而农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即200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第三,目标和任务不同。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扶贫开发的目标更为宏大,任务也更为艰巨: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尽快解决并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落后状况,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第四,工作重点和方式不同。低保制度的核心是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甄别出来,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对其予以保障,其保障的主要方式是生活补助;而扶贫开发则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因为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为此,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综上,农村低保与扶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虽然同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

4低保制度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

2007年以后,中国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为农村的贫困人口获取政府的资金援助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在客观上为发展型机制的确立和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制度背景下,极端贫困者(即使是不愿为自己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扮演起“救急”(生活救助)的角色,扶贫部门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完全可以回归其“救穷”(经济发展)的本来面目。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将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发展: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当然,这一政策转向的程度与快慢客观上还取决于低保制度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由于低保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现有的低保制度尚无法完全承担起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保障任务,扶贫开发尚需部分承担低保的职责。

五、关于扶贫开发“发展型”工作机制初步设想

篇5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结果显示,纲要实施5年来,全国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2927万减少到2365万,减少了562万;低收入贫困人口从6102万减少到4067万,减少了2035万。同时,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进步。2005年,时任世界银行行长保罗·沃尔福威茨在访问中国时说:“自1980年以来,中国的脱贫人口在发展中国家脱贫人口中占75%,这是一个惊人的事实,中国的减贫成就举世瞩目。”

与此同时,数据也显示,我国减少贫困人口的速度明显趋缓。20世纪80年代,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370万;90年代年均减少620万,进入2l世纪年均减少只有150万。于是,对如何解决剩下的2000多万绝对贫困人口的问题,有关讨论提出了多种解决办法,集中在两个方面:一种观点认为开发式扶贫为主的方针已不适应新阶段的扶贫形势,扶贫应以救济救助为主。目前农村有2000多万贫困人口,只要国家财政给每个贫困人口提供1000元生活保障,也就是每年拿出200多亿元,农村的贫困问题就可以彻底地解决。另一种观点认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农村贫困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简单地用低保的方式解决现有2000多万贫困人口的贫困问题,否定开发式扶贫方针,这种观点并不符合我国农村目前贫困问题的实际,也不符合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的基本方针,不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笔者在同意后一种观点的同时认为: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表明,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政府农村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必须坚持。但是,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式扶贫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需要进行完善与拓展。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必然性

回顾我国扶贫工作的历程,根据推动减贫的主要手段,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一是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我国基本采取传统的社会救济扶贫方针,政府通过一系列强制手段和制度变革实现城乡居民之间分配平均化,总体上避免了贫困程度的加深;二是1978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大规模减缓贫困,这一阶段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三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逐步形成了我国农村扶贫的基本方针,即开发式扶贫。

开发式扶贫是对过去传统的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经多年的实践,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政府农村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2001年我国政府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指出,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改善生产条件,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据此,开发式扶贫方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农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2)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国家安排必要的以工代赈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3)国家安排优惠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4)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5)扶贫开发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

从国内外实践看,二十多年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证明了这一扶贫方针的正确性。现阶段乃至一个更长的时期,我国扶贫工作仍然需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的方针。

首先,开发式扶贫符合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构成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研究,在目前农村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只有7%是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救济救助的。而93%是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开发式扶贫脱贫致富的。同时,这2000多万人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群体,其中87%在l亿多人的群体中波动出现。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建档立卡,基本摸清各地扶贫工作对象的总量为10698.9万人。只有逐步提高这1亿多人的自我发展能力,才有可能稳定地解决贫困问题。

其次,开发式扶贫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而且是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要靠发展。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方针。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以救济救助为主,显然难以达到这个目标。而且,过于强调以救济救助为主,不利于贫困人群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

最后,开发式扶贫已成为国际反贫困领域的共识。是采取救济救助的办法,还是实行开发式扶贫,在国际反贫困领域一直存在争论。现在,即使是实行普遍福利制度的西方国家,也在对过度的社会保障进行检讨,强调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就业等方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人摆脱贫困。经过几十年实践,美国经济学界和政府在扶贫问题上形成的主流认识是,必须以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2004年5月,世界银行在上海召开全球扶贫大会,就是肯定和推广我国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的经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共建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也是为了推广中国的扶贫模式。

国际经验进一步显示,无偿援助或补贴无益于穷人的发展和摆脱贫穷,反而会助长他们的依赖思想。应当使扶贫项目最终能促使穷人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从而使其经济发展即使在外力援助撤出以后仍能持续进行(外力帮助在开始阶段不可缺少)。只有采取措施从以下方面建立和培养穷人的能力和素质,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穷人的贫困问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这些能力和素质包括:认识到摆脱贫穷主要靠自己,而不单靠外援;掌握实施发展项目的必要认识;挖掘自己的资源,如储蓄,从小规模项目开始,然后再利用外部资源;获得管理和技术技能,包括提高文化水平、掌握会计知识和有关生产技术等;建立能保证穷人有充分参与机会的组织,发展横向和纵向联合,形成组织网络;学会使用政治手段,如争取实施法律赋予的权利,向政府争取新权利,与各种盘剥作斗争,让社会能耐心倾听穷人的要求等。这些是救济式扶贫方式无法达到的。

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传统的开发式扶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未能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相对注重生产性活动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对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及能力培养关注不够;扶贫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全过程贫困人口参与不足;总体上扶贫效果可持续性不足等。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式扶贫的内容需要拓展和完善。二、开发式扶贫的内容拓展与完善

(一)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提高贫困人口的能力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是人。重视教育和教育设施投资,尤其是初等教育和技术培训,对贫困地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是世界各国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普遍经验之一。研究表明,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除了经济收入的差距以外,更显著的是人的思想观念和教育水平的差距,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文化、劳动、技术素质和创业精神的差距。因此,进行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从长远看是减轻贫困的根本性措施。马来西亚在20世纪70~80年代,发展经济和减轻贫困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其中对教育的投资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从60年代中期起,马来西亚政府就开始增加教育投资。70年代初马来西亚实行新经济政策后,1972~1977年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资占国家财政预算总额的22%,提高了国民教育水平。1987年全体国民平均受学校教育的时间,男子为7.5年,女子为6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70年的50%降至15%。教育对贫困的减轻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他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尼西亚、韩国、我国台湾、泰国等)的经验也都证明了教育投资对于经济发展和减轻贫困的重要作用。

根据新的扶贫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开发主要包括:一是在继续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通过实用技术的教育来增强开发的技术含量。这样既可以提高资源开发的效率,又可以更多地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是增强农民适应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三是提高贫困人口流动与就业能力,这是今后人力资本开发的主要方向。

目前在扶贫工作中,能力建设的主要障碍,一是观念:扶贫规划长期以来是上级行政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操作和控制的过程,缺乏以农民为主体和中心的工作经验,对村级参与式规划还存有疑虑。目前,14.8万个重点扶持贫困村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规划,如何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统一认识。二是支持村级参与式规划及其实施的能力建设还是空白:一方面,扶贫系统领导部门能力与技能的建设亟须加强。很多扶贫领导部门的有关人士对村级参与式规划、实施等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知识。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以往的扶贫方法上。另一方面,村民是村级扶贫规划与实施的主体,也是扶贫的主要对象。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不知道参与式,更不要说参与式的真正含义和具体操作方法。村民对参与式的理解就是投劳、投工参加到项目实施中。能力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给予重视,始终贯穿扶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构建参与式扶贫体系。促进贫困村自组织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就贫困村而言,参与式扶贫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行政村为基础,采用参与式的理念、原则和方法,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制定、实施、管理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并监测、评价每一个项目的质量、效果和影响;二是以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培育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程度和能力。参与式扶贫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包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质量;转变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方式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参与式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为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管理小组和监测评价小组真正发挥作用提供制度支持;将培育贫困村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作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以参与式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全面提高贫困村现有基层组织的参与和管理能力;围绕扶贫开发规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监测评价,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开展有效的培训;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建设。

(三)注重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网

篇6

2007年7月,在全国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决定在全国农村全面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3月,中央决定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新的标准将原来的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并统一提高到家庭人均纯收入1,196元。上述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中国政府对抗贫困的斗争已经进入了“两轮驱动”的历史阶段:低保制度维持生存、扶贫开发促进发展,开发与救助相结合。

作为一项重大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低保制度必然对中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所有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都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职责与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职能部门对此不仅必须在理论上要有清晰认识,更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设计。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应该有着区别于低保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对此已有共识。但究竟如何定位,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一、农村低保制度出台背景和实施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其保障对象则是处于温饱线以下的贫困家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财力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为了切实解决少部分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让贫困人群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到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并不晚,实际上还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一度比较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突破后,民政部着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决定在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中国农村形成了低保制度和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这一制度安排也在事实上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因此明显加快。到2006年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区市已经达到24个,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至此,先经地方政府实践探索,后经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得以全面确立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农材低保制度演进趋势

1农村低保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层面的农村低保制度的确立迄今只有不到3年,但应看到,这项制度绝非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首先,从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在保证起点公平的前提下,由于人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获取资源能力上的不同,最终导致人的经济情况的差异。而要完全地保证起点公平,人类至今的社会实践还没有找到这样一种制度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不管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施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共同富裕是终极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应有之义,对此,作为最重要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的低保制度也将是长期的;其次,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初,迄今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一制度。今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促进社会福利所做努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公共支出中,社会保障是占份额最大的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也在增加;再次,从我国的国情看。虽然经过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的贫困得到很大改善。

“按照中国官方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率(人口数量比例)从1981年的18.5%下降到了2004年的2.8%,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52亿下降到2,600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按2003年农村价格计,平均每人每年888元人民币)计算,中国的扶贫成就则更为显著。从1981年到2004年,在这个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从65%下降到10%,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处于贫困线的人口绝对数仍然很多,而且,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化,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极为复杂,有的甚至是自身能力的缺乏,因此,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发展并不能解决脱贫的问题,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低保制度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综合上述几条理由,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贫困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会成为一项基本的国家制度。

2保障标准将逐步提高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伊始,受政府财力所限,低保制度标准较低。但2007年国家《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保障力度势必持续加大。就近期动态来看,这种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两年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到2D08年年底,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2007年,云南省决定起步阶段先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0元。从2008年1月份和7月份起,该省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其它省、市、区的政策动态也表现出了相同的趋势,有的地方(如辽宁省大连市)甚至开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

3低保制度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仅有6.15%。这说明在使农村贫困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财力还比较有限。受财力所限,我国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初设定的政策标准还比较低,这使许多应该得到制度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暂时被排除在制度框架之外。在现有政策实施过程中,同样也是受财力所限,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农户未能做到“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还远远低于理论数字。可以预期,将来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提高,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将加入到低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内,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也将应保尽保,低保制度的实际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三、低保制度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1积极影响

总体上和长远来看,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是积极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直接减少了绝对贫困人口,分担了扶贫开发的一部分压力;另一方面,低保制度也提供了物质条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维持生存的包袱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发展目标的实现。低保对象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将这部分人群从扶贫对象中分离出来,不仅可以减轻扶贫开发工作负担,更重要的是,扶贫对象的特征更加趋向“同质化”,这一变化将更加有利于探索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相关政策,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2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挑战

农村低保制度大面积实施前后,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走向一度出现思想波动,甚至有人提出“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后还要不要扶贫开发”的疑问。在2007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重要批示以后。上述思想波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

但是,争议的尘埃落定,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不再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要着力于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尽快对低保制度实施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和职能必须重新界定;二是为了确保完成自身职能和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尽快确立“发展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虽然扶贫与低保性质有不同,职能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交叉或重叠,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对前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四、低保制度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

1传统扶贫开发工作:兼顾“扶贫”与“低保”双重目标

我国的传统扶贫政策虽然以“扶贫开发”、培育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但在国力匮乏、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此一政策实际上同时承担着人道主义救济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这两项职能的性质不同,其实现的机制也应不同。对于前者,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贫穷”——只要足够贫穷,达到一定的标准,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而对于后者,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至少考虑两项内容,一是贫困,扶贫资源必须瞄准其对象——贫困者;二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有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那种只能照顾到贫穷,而无助于脱贫目标实现的政策应该予以摒弃。但是,当贫困人口(尤其是极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而扶贫资源又极度匮乏的时候,要将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赋予其中的“发展的贫困者”,不仅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势必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因此,现实的政策选择必然是,扶贫开发既要发展,又要救济,发展与救济目标同时兼顾。

2双重目标的实践困扰:产生逆向激励,不利于发展目标实现

扶贫开发工作兼顾双重目标和职能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却不利于发展型机制的建立。扶贫开发救济、发展“一肩挑”实际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项福利制度:只要是贫困人口,就会成为扶贫开发政策的受惠者,就会得到政府的资金或其它支持。

这样的做法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对贫困人群中的无发展能力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人群)扶贫开发政策亦需兼顾,致使扶贫开发资源被分流;二是贫困人群中本就存在一部分“无发展意愿者”(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者),他们也能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与资源;三是受上述第二种人群的影响,大量的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发展意愿的正常贫困人口得不到正确和足够的激励,其发展意愿亦趋向弱化。

在这三个结果中,第一个虽然导致部分扶贫资源分流,但亦无可厚非,因为这部分极少数的无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本来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只不过,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前这种救济职能部分地由扶贫开发来承担而已;第二种情况流弊最大,极少数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的贫困者不仅“窃取”了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极为稀缺的扶贫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劳而获”极大地影响了其它绝大多数正常的贫困者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甚至使少数贫困者不愿脱贫。尤其是,当政府对贫困者给予的贫困援助足够大时,与千辛万苦自己努力发家致富相比,维持贫困以获取政府的援助很有可能成为一项理性选择。

上述情况看表明,在传统体制下,尽管扶贫开发政策的初衷是促进发展,但双重职能一肩挑的做法却决定了其对发展的激励不足,甚至存在“逆向激励”(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穷人)。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调动干部群众的能动性,扶贫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但是,在同时兼顾扶贫与低保、发展与救济双重目标和职能的历史阶段,由于无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贫困人群,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发展型的扶贫工作机制。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开发有时更像一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发展型的制度安排。

发展型机制的缺位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虽然我们的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等、要、靠”现的思想和表现也非常普遍、非常突出。近年来我国减贫速度趋缓、边际效益递减的现象在此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对此,国际上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总之,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国际相关领域的教训表明,“一肩挑”的扶贫开发传统体制必然导致对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甚至产生比较严重的逆向激励,因而不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

3理论分析:扶贫与低保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简称“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它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其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多年扶贫开发最根本的经验,也是制定一切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制度安排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共性:一是二者覆盖的服务对象都是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情况下,他们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两种制度安排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

但是,在看到共同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二者的重大区别:首先,性质和功能不同。农村低保是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其目的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进而构筑一道社会的安全底线;而扶贫开发则主要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权,与低保“授人以鱼”不同,扶贫更关注的是通过“授人以渔”,使被扶贫者逐渐拥有自身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其次,服务对象和政策标准不同。从政策实践上看,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而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这里的关键是,虽然存在少量的重叠,但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扶贫开发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从理论上讲,同一地区的低保标准应该低于扶贫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而农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即200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第三,目标和任务不同。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扶贫开发的目标更为宏大,任务也更为艰巨: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尽快解决并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落后状况,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第四,工作重点和方式不同。低保制度的核心是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甄别出来,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对其予以保障,其保障的主要方式是生活补助;而扶贫开发则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因为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为此,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综上,农村低保与扶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虽然同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

4低保制度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

2007年以后,中国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为农村的贫困人口获取政府的资金援助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在客观上为发展型机制的确立和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制度背景下,极端贫困者(即使是不愿为自己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扮演起“救急”(生活救助)的角色,扶贫部门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完全可以回归其“救穷”(经济发展)的本来面目。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将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发展: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当然,这一政策转向的程度与快慢客观上还取决于低保制度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由于低保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现有的低保制度尚无法完全承担起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保障任务,扶贫开发尚需部分承担低保的职责。

五、关于扶贫开发“发展型”工作机制初步设想

篇7

2007年7月,在全国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决定在全国农村全面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3月,中央决定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新的标准将原来的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并统一提高到家庭人均纯收入1,196元。上述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中国政府对抗贫困的斗争已经进入了“两轮驱动”的历史阶段:低保制度维持生存、扶贫开发促进发展,开发与救助相结合。

作为一项重大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低保制度必然对中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所有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都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职责与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职能部门对此不仅必须在理论上要有清晰认识,更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设计。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应该有着区别于低保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对此已有共识。但究竟如何定位,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一、农村低保制度出台背景和实施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其保障对象则是处于温饱线以下的贫困家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财力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为了切实解决少部分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让贫困人群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到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并不晚,实际上还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一度比较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突破后,民政部着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决定在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中国农村形成了低保制度和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这一制度安排也在事实上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因此明显加快。到2006年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区市已经达到24个,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至此,先经地方政府实践探索,后经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得以全面确立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农材低保制度演进趋势

1农村低保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层面的农村低保制度的确立迄今只有不到3年,但应看到,这项制度绝非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首先,从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在保证起点公平的前提下,由于人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获取资源能力上的不同,最终导致人的经济情况的差异。而要完全地保证起点公平,人类至今的社会实践还没有找到这样一种制度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不管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施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共同富裕是终极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应有之义,对此,作为最重要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的低保制度也将是长期的;其次,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初,迄今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一制度。今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促进社会福利所做努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公共支出中,社会保障是占份额最大的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也在增加;再次,从我国的国情看。虽然经过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的贫困得到很大改善。“按照中国官方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率(人口数量比例)从1981年的18.5%下降到了2004年的2.8%,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52亿下降到2,600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按2003年农村价格计,平均每人每年888元人民币)计算,中国的扶贫成就则更为显著。从1981年到2004年,在这个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从65%下降到10%,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处于贫困线的人口绝对数仍然很多,而且,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化,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极为复杂,有的甚至是自身能力的缺乏,因此,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发展并不能解决脱贫的问题,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低保制度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综合上述几条理由,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贫困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会成为一项基本的国家制度。

2保障标准将逐步提高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伊始,受政府财力所限,低保制度标准较低。但2007年国家《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保障力度势必持续加大。就近期动态来看,这种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两年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到2D08年年底,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2007年,云南省决定起步阶段先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0元。从2008年1月份和7月份起,该省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其它省、市、区的政策动态也表现出了相同的趋势,有的地方(如辽宁省大连市)甚至开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

3低保制度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仅有6.15%。这说明在使农村贫困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财力还比较有限。受财力所限,我国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初设定的政策标准还比较低,这使许多应该得到制度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暂时被排除在制度框架之外。在现有政策实施过程中,同样也是受财力所限,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农户未能做到“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还远远低于理论数字。可以预期,将来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提高,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将加入到低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内,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也将应保尽保,低保制度的实际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三、低保制度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1积极影响

总体上和长远来看,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是积极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直接减少了绝对贫困人口,分担了扶贫开发的一部分压力;另一方面,低保制度也提供了物质条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维持生存的包袱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发展目标的实现。低保对象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将这部分人群从扶贫对象中分离出来,不仅可以减轻扶贫开发工作负担,更重要的是,扶贫对象的特征更加趋向“同质化”,这一变化将更加有利于探索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相关政策,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2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挑战

农村低保制度大面积实施前后,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走向一度出现思想波动,甚至有人提出“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后还要不要扶贫开发”的疑问。在2007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重要批示以后。上述思想波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

但是,争议的尘埃落定,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不再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要着力于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尽快对低保制度实施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和职能必须重新界定;二是为了确保完成自身职能和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尽快确立“发展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虽然扶贫与低保性质有不同,职能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交叉或重叠,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对前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四、低保制度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

1传统扶贫开发工作:兼顾“扶贫”与“低保”双重目标

我国的传统扶贫政策虽然以“扶贫开发”、培育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但在国力匮乏、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此一政策实际上同时承担着人道主义救济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这两项职能的性质不同,其实现的机制也应不同。对于前者,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贫穷”——只要足够贫穷,达到一定的标准,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而对于后者,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至少考虑两项内容,一是贫困,扶贫资源必须瞄准其对象——贫困者;二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有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那种只能照顾到贫穷,而无助于脱贫目标实现的政策应该予以摒弃。但是,当贫困人口(尤其是极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而扶贫资源又极度匮乏的时候,要将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赋予其中的“发展的贫困者”,不仅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势必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因此,现实的政策选择必然是,扶贫开发既要发展,又要救济,发展与救济目标同时兼顾。

2双重目标的实践困扰:产生逆向激励,不利于发展目标实现

扶贫开发工作兼顾双重目标和职能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却不利于发展型机制的建立。扶贫开发救济、发展“一肩挑”实际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项福利制度:只要是贫困人口,就会成为扶贫开发政策的受惠者,就会得到政府的资金或其它支持。

这样的做法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对贫困人群中的无发展能力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人群)扶贫开发政策亦需兼顾,致使扶贫开发资源被分流;二是贫困人群中本就存在一部分“无发展意愿者”(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者),他们也能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与资源;三是受上述第二种人群的影响,大量的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发展意愿的正常贫困人口得不到正确和足够的激励,其发展意愿亦趋向弱化。在这三个结果中,第一个虽然导致部分扶贫资源分流,但亦无可厚非,因为这部分极少数的无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本来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只不过,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前这种救济职能部分地由扶贫开发来承担而已;第二种情况流弊最大,极少数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的贫困者不仅“窃取”了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极为稀缺的扶贫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劳而获”极大地影响了其它绝大多数正常的贫困者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甚至使少数贫困者不愿脱贫。尤其是,当政府对贫困者给予的贫困援助足够大时,与千辛万苦自己努力发家致富相比,维持贫困以获取政府的援助很有可能成为一项理性选择。

上述情况看表明,在传统体制下,尽管扶贫开发政策的初衷是促进发展,但双重职能一肩挑的做法却决定了其对发展的激励不足,甚至存在“逆向激励”(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穷人)。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调动干部群众的能动性,扶贫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但是,在同时兼顾扶贫与低保、发展与救济双重目标和职能的历史阶段,由于无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贫困人群,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发展型的扶贫工作机制。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开发有时更像一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发展型的制度安排。

发展型机制的缺位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虽然我们的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等、要、靠”现的思想和表现也非常普遍、非常突出。近年来我国减贫速度趋缓、边际效益递减的现象在此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对此,国际上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和教训。

总之,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国际相关领域的教训表明,“一肩挑”的扶贫开发传统体制必然导致对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甚至产生比较严重的逆向激励,因而不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

3理论分析:扶贫与低保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简称“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它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其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多年扶贫开发最根本的经验,也是制定一切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制度安排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共性:一是二者覆盖的服务对象都是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情况下,他们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两种制度安排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

但是,在看到共同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二者的重大区别:首先,性质和功能不同。农村低保是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其目的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进而构筑一道社会的安全底线;而扶贫开发则主要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权,与低保“授人以鱼”不同,扶贫更关注的是通过“授人以渔”,使被扶贫者逐渐拥有自身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其次,服务对象和政策标准不同。从政策实践上看,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而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这里的关键是,虽然存在少量的重叠,但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扶贫开发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从理论上讲,同一地区的低保标准应该低于扶贫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而农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即200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第三,目标和任务不同。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扶贫开发的目标更为宏大,任务也更为艰巨: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尽快解决并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落后状况,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第四,工作重点和方式不同。低保制度的核心是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甄别出来,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对其予以保障,其保障的主要方式是生活补助;而扶贫开发则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因为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为此,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综上,农村低保与扶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虽然同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

4低保制度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

2007年以后,中国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为农村的贫困人口获取政府的资金援助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在客观上为发展型机制的确立和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制度背景下,极端贫困者(即使是不愿为自己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扮演起“救急”(生活救助)的角色,扶贫部门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完全可以回归其“救穷”(经济发展)的本来面目。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将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发展: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当然,这一政策转向的程度与快慢客观上还取决于低保制度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由于低保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现有的低保制度尚无法完全承担起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保障任务,扶贫开发尚需部分承担低保的职责。

五、关于扶贫开发“发展型”工作机制初步设想

篇8

当前,随着计算机高速网络与多媒体存储技术的迅速发展,电视播出领域正处于由磁带播出向硬盘播出方向发展的变革时期。以硬盘存储为中心的视频网络播出系统作为一种新兴的科技已经得到广播电视业内的广泛关注。

而在视频网络播出系统中,播出服务器是重要的核心设备。新的技术、新的应用对播出服务器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比以往要求更高。特别是播出服务器系统对节目素材传输网络的支持能力。为此,近年来,几家专业播出服务器生产厂商一直都在不断地推出新款播出服务器系统设备,从单机服务器设备到能够支持多频道共享存储的SAN存储视频服务器系统,高度融入了IT存储及网络技术,并在网络带宽性能、安全性能、存储性能和开放性能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技术突破。同时,也使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频道规模组建各种播出服务器网络系统成为可能。

一、视频服务器概况

视频服务器是一种对视音频数据进行压缩、存储及处理的专用计算机设备,它一般采用M-JPEG或MPEG-2等压缩格式对视音频数据进行压缩编码,以满足存储和传输的要求。它使用SATA、SCSI接口硬盘作为视音频数据的在线存储器,具有多通道输入输出、多种视音频格式接口。由视音频压缩编码器、输入/输出通道、大容量存储设备、视音频接口、网络接口、BS422串行接口、协议接口、软件接口、视音频交叉点矩阵等构成,可配备以太网、光纤等网络接口进行组网,实现视音频数据的传输和共享。同时它可以提供外锁相和视频处理功能。

视音频压缩编码器:视频数字化后,数据量很大,因此要利用成熟的压缩技术,将视频数据在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条件下进行高压缩比的压缩,满足存储和传输要求。视频服务器一般采用M-JPEG或MPEG-2等压缩编码器,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压缩码率和压缩结构,达到既节省硬盘空间,增加节耳存储量。又能保证播出质量的目的。

输入/输出通道:具备多通道输入/输出系统,使多路录入、播放能同时进行,实现多任务。

大容量存储设备:使用高速、宽带的SATA或SCSI接口硬盘作为视音频素材存储介质。

视音频接口:带有标准视音频接口和模拟监视视频接口,方便监视各通道的视频信号,输入,输出信号可以在模拟、分量和SDI中选择。

网络接口:一般视频服务器都带有以太网和FC接口。以太网用于传送控制数据和状态检测的信息,FC光纤网采用IP协议作为视频服务器之间快速、实时复制和移动素材的交换网络。

RS422串行接口:带有多个RS422串行通讯接口,每个接口均可通过RS422通讯线由外部计算机控制实现记录与播放。

视音频交叉点矩阵:视频服务器内带视、音频交叉点矩阵。视、音频通道调度灵活,同时可保证技术指标不受损。

二、几款视频服务器

目前,国内所使用的视频服务器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国外品牌的视频服务器,一类是国产品牌的视频服务器。进口视频服务器大家都公认性能优越、稳定性强,但价格较贵。国产视频服务器相对成本较低,并且随着近年来技术的发展,系统稳定性和播出功能已得到很大的提高,可以满足大部分用户的需求。下面对一些品牌视频服务器做—个简单的介绍:

2.1Thomson公司的ProfileXP视频服务器

ProfileXP视频服务器,支持标准清晰度和高清晰度电视标准。模块化的结构,可扩充的软,硬件、RAID存储器和远程错误检测,便于维护的机箱结构,使其更具有扩展和升级性能。

PVS1100ProfileXP媒体平台系统是针对诸如新闻和体育制作领域的。其特点是可配置成2、4、6或8双向通道,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所有通道提供增强的慢动作能力,以提供无闪动的播放。为了与制作流程一致,PVS1100内部配置了双通道SDTI,使它能以高达4倍的速度实时记录VTR的压缩视频。此外,Thonmon拥有50多个ProfileXP媒体平台应用程序开发商,可以全方位开发应用软件。

PVS2000服务器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根据用户需求使系统作相应的改变。PVS1000标准清晰度服务器通过更换I/O和压缩板,可以升级为PVS2000,而系统的其他部分则保持不变。PVS2000通过增加通道或存储能力进行扩展,增加I/O通道和编解码器,可以将PVS2000扩展为4个可同时操作的通道。在网络环境中增加主机数量,可以获得数百个通道。通过实时共享存储。若干台HD及SD的Profile能直接访问一个共同的存储网络。

2.2Thomson公司的K2视频服务器

K2视频服务器是Thomson公司最新的力作,作为新一代视频服务器,除了集成ProfileXP视频服务器优点以外,还在网络存储和管理上做了很多的文章。

K2视频服务器单机支持4个双向编解码通道,既可作为上载、审片服务器使用,也可以用于播出服务器;同时K2服务器采用IP-SAN网络结构,根据不同的播出规模、网络带宽需求,组建不同规模的level级别,从单机模式到level4网络结构,每一级的带宽、存储容量递增,可以提供最大1000MB/S的带宽,同时提供50TB的存储空间。

尤其是K2视频服务器采用的不同的Level2Redundant架构,在使用习惯上,性能上和价格上更加适合中国的市场需要。K2Level2Redundant存储系统的总带宽为180MB/s;其中,iSCSI传输带宽最高为180MB/s,FTP传输带宽最高为50MB/s。另外,整个存储系统采用完全冗余的系统架构,从而排除了单一溃点。对于突发的系统故障,能够自动进行故障恢复,保证了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K2LeveL2Redundant存储系统包含2个千兆以太网交换机,通过ISLs(Inter-SwitchLinks)连接起来,实现以太网连接的冗余。同样,K2MediaServer也采用了冗余设计,主、备K2MediaServer的作用完全相同,提供数据库、文件系统、iSCSl桥以及FTP的冗余。存储部分采用的L2RRaid盘箱,支持冗余的光纤连接;选择扩展盘箱,可以增加系统的存储容量。

每个K2MediaServer通过2个千兆以太网连接进行Media(iSCSI)通讯;通过1个千兆以太网连接进行控制通讯;通过另外一个千兆以太网连接进行FTP传输;另外,通过1根光纤与Raid盘箱连接。对于K2MediaServer提供的所有千兆以太网连接,必须连接到同一个GigESwitch上面。K2MediaSexver通过iSCSI接口卡,实现千兆Media连接,通过光纤卡与Raid盘箱连接。iSCSI接口卡作为GigEISCSI与FcSCSI两者之间的桥梁。另外,不同的软件组件使K2MediaServer具有不同功能,包括:文件系统管理、媒体数据库以及FTP服务。主、备K2MediaServer之间,通过串口线缆连接,传输心跳侦测信号,从而实现了K2L2R系统地自动恢复。

L2Raid盘箱的Raid控制器也采用了冗余设计。实现与主、备K2MediaServer之间的FC连接。而且,L2Raid盘箱还具有一个CigE端口,用于进行控制信息通讯,以满足SNMP(NetCentral)监控的需求。

2.3SeaChange公司的MediaCluster服务器

SeaChange公司的BMC系列视频服务器。如BMC1650、1250、830等,能方便地进行系统升级,可以从简单的3个节点结构设计到更多节点。SeaChnageBML系统提供了对多种视频文件格式、多种制式的支持,可以管理多达256000个完整的媒体文件。并且文件的格式可以彼此独立,能和播出服务器、编辑设备等协同工作。BML系列具备高可靠性,可以保护所有的媒体资源,系统提供3TB到24TB的媒体存储空间,特别为超大媒体文件提供高效存储和快速传输。

2.4大洋公司的VIPS(磐石)服务器

大洋公司的磐石系列视频服务器(VIPS)采用CPU+I/O技术构架,稳定可靠,可作为上载服务器或播出服务器应用于收录系统、总控播出系统、演播室系统。VIPS采用专业多接口视音频I/O卡,具有模拟、分量、数字视频信号输入以及模拟、数字视频信号播出,音频支持模拟、AES/EBU、数字嵌入,同时支持最大8声道音频输入输出,VIPS提供最全面的视音频接口,可支持目前绝大多数视音频设备连接,满足模拟、数字多种播出系统需求。

VLPS使用大洋软件编解码技术,可以自由灵活地编解码多种视频格式和文件格式,解决了以往硬件编解码板卡解码格式单一的技术瓶颈;同时,软件编解码技术的应用避免了采用硬件编解码板卡时容易发生的板卡温度过高问题以及硬件板卡与系统中其他硬件资源的冲突问题。

VIPS灵活、开放的存储配置方案,可以支持本地SATA、SCSI硬盘存储,也可以实现NAS、SAN、IP-SAN网络存储。多种网络协议的支持,使得VIPS可以接入任何网络结构的系统中,无需再增加转入交换机。

2.5格非公司的MagiStream服务器

格非公司的MagStream是一款将MPEG-2编码器、解码器结合为一体的多通道视音频服务器,主要用于电视台的播出系统或在演播室用作硬盘录像机。MagiStream视频服务器采用嵌入式XP作为操作系统,具有开放式软硬件平台和标准接口协议,系统稳定可靠,并可以与当前主流的非线性节目制作、编辑网络互联,符合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和多频道节目共享的发展要求,满足电视台对制、播一体化的要求。

2.6索贝公司的MegaServer服务器

篇9

根据媒体关注理论,企业的负面信息更容易引起媒体的关注,传播速度也更快、时间也更为持久。然而,随着人们接触负面信息在量上的不断增加,此类信息对人们刺激的敏感性会逐步下降,社会大众在接触企业的负面信息时,首先会考虑这个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如果公众认为企业负面信息的可靠性越强,其企业负面信息的感知风险也就越高。据此,得到假设1: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可靠性正向影响顾客的感知风险。

(二)负面信息的强度

负面信息的强度是指社会公众对负面信息中所包含的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程度的主观评价。Robbennolt认为,企业负面信息中所透露的负面影响程度的大小会影响顾客对焦点企业的风险感知,负面影响程度越小,顾客对负面信息的感知风险就越小;负面影响程度越大,尤其是可能造成顾客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时,感知风险就越大。负面信息中所隐含的影响对象也会影响顾客的风险感知,如可能会对儿童、女性或是老人产生不良影响,顾客的感知风险更强。故企业负面信息的强度越高,顾客感知风险就越强。据此,得到假设2: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强度正向影响顾客的感知风险。

(三)负面信息的广度根据信息的可接近性

可诊断性模型,新接触、反复接触的信息在顾客的记忆中更容易被提取,可接近程度越高,顾客的感知风险就越强;从信息的可诊断性来看,当企业的负面信息被广为传播时,顾客会从不同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由于这些来自不同渠道的信息关联程度很高,顾客会利用这些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相互验证,故这些信息的可诊断性更强,顾客的感知风险也就会更高。因此,当龙头企业负面信息传播的广度越大,信息的可接近性和可诊断性就越强,顾客的感知风险也越高。据此,得到假设3: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广度正向影响顾客的感知风险。

(四)感知风险和品牌资产

先前的研究表明,企业负面信息的传播会形成感知风险。通常情况下感知风险包括绩效风险、财务风险、生理风险、社会风险、心理风险、时间风险等,但在企业负面信息传播的研究中重点关注的是心理风险,即顾客感知风险。由于顾客感知风险可能会影响一系列的因素,如感知质量、品牌态度、购买意愿等,能在较大程度上概括这些因素的重要变量之一就是品牌资产,故本研究以企业品牌资产作为因变量。在已有关于品牌资产的研究中,有学者发现顾客感知风险是影响品牌资产的重要变量,方正和杨洋等也认为在产品伤害危机中,感知风险在企业应对策略等前因变量对品牌资产的影响中起到中介作用。据此,得到假设4:在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传播中,顾客感知风险越强,对企业品牌资产的负向影响就越大。

(五)关系品质

关系品质是指企业与顾客关系的总体强度,以及企业满足顾客需求及期望的程度。在企业危机管理的研究中,关系品质是影响顾客感知风险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关系品质意味着顾客对企业持有积极的态度。危机发生后,先前态度会影响顾客对所接触负面信息的处理,一致性的信息会被赋予更大的权重,会比不一致的信息具有更强的说服力。李国峰与邹鹏等认为,关系品质在企业发生负面事件时能对顾客的认知产生缓冲作用,关系品质越高的顾客,就越能维持对产品价值的认知。据此,得到假设5:关系品质在龙头企业负面信息对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中起到调节作用,高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较小,而低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较大。

二、研究设计及变量测量

(一)研究情景选择

根据新浪关于金龙鱼玉米油事件的报道进行相应改编形成情景描述:“2012年1月7日,国内某门户网站报道了一则关于金龙鱼1批玉米油在某省被检测不合格的新闻。报道称,1批5升装金龙鱼玉米油被检出色泽和烟点不合格,事发地工商局第一时间向当地超市、卖场下发了问题油的下架通知。有专家认为长期食用这种问题油可能会引发食物中毒,对人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整个情景描述在300字左右。利用情景描述,笔者前测了30个在超市购物的顾客(在负面信息的三个维度上进行10点评分),前测结果显示,30个受访者在负面信息三个维度上的得分存在一定的差异(均值在5.2-7.1之间,标准差在1.7-2.6之间)。

(二)变量测量

本文中所有测量量表均来自前人的研究成果。除具体说明外,所有量表都采用李克特7点量表的形式进行测量。

(三)问卷设计及数据收集问卷

首页是对金龙鱼食用油品牌资产及关系品质的测量,目的是为了消除填答者受情景材料的影响而产生填答偏差。然后,在问卷的第二页,填答者在阅读情景材料后填写关于负面信息三个维度、感知风险及品牌资产的题项。用第一次品牌资产的测量值减去第二次品牌资产的测量值作为负面信息对企业品牌资产的影响值。通过拦截购物者的方式,笔者在江西省南昌市两个大型购物商场和两个超市各发放100份问卷,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82份,剔除明显随意填答和未填答完整的问卷,得到有效问卷336份,问卷回收率为84%,符合问卷调查要求。

三、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

(一)验证性因子分析

首先,对反向测量题项进行反向计分处理,然后利用结构方程模型软件(AMOS17.0)对模型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概念模型中所有潜变量的组合信度都大于0.8,说明量表具有较高的内部信度。各潜变量的平均方差抽取(AVE)都大于0.6,表明量表具有较好的聚合效度。各潜变量AVE的平方根均大于潜变量间的相关系数,故可以认为量表具有良好的区别效度。

(二)整体模型结果

整体模型适配度检验指标参见表5。在表5中,卡方(χ2)值为284.1,自由度(DF)为163(p<0.001),卡方(χ2)自由度比值(CMIN/DF)为1.743,小于参考值2。模型中RMSEA=0.047<0.05,NFI=0.962>0.900,CFI=0.983>0.90,GFI=0.921>0.900,表明整体模型适配度指标都超过适配标准,因此,可以认为模型具有良好的适配效果。

(三)假设检验各潜变量的标准化路径系数

除负面信息广度到感知风险的路径系数在p<0.01的水平下显著外,其他的路径系数都在p<0.001的水平下显著。负面信息的三个维度:可靠性、强度和广度对感知风险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负面信息越可靠,所隐含的负面影响程度就越大,传播的范围越广,顾客的感知风险就越大,假设1、2、3得到验证,但各潜变量间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其中负面信息可靠性对感知风险的影响最大,负面信息所包含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程度次之,而负面信息的传播范围最小。顾客感知风险对涉事企业品牌资产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4得到支持,表明在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传播中,顾客的感知风险越高,对企业品牌资产的负面影响就越大。

(四)关系品质的调节作用

利用Spss15.0对关系品质的四个测量题项进行信度分析,信度系数为0.936,表明测量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探索性因子分析发现只提取了一个因子,解释了方差的83.41%,即为关系品质,因子载荷在0.896-0.933之间,具有良好的聚合效度。对四个测量题项的得分加总求平均后,均值小于4.1的样本为低关系品质,赋值为1,均值大于4.1的样本为高关系品质,赋值为2。采用SEM多群组分析以验证关系品质的调节效应。在进行多群组分析时,需限制模型中的各种参数,以找出最适配的路径模型。在本研究中,设定预设模型(未作任何参数限制)、协方差相等模型、方差相等模型、路径系数相等模型和重合模型(方差、协方差和路径系数都相等),通过对五个模型输出结果的适配度比较分析发现,各模型的GFI、CFI、NFI都大于0.90,卡方自由度比在1.492-1.679之间,小于参考值2,RMSEA在0.038-0.045之间,都小于0.05的适配标准,说明多群组分析模型与样本数据适配良好。为了在五个模型中选择一个最适配、最精简的模型,可以比较各模型的AIC和ECVI指标值,指标值越小,说明模型就越适配。通过比较分析发现,路径系数相等模型的AIC和ECVI指标值最小(分别为675.369和1.999)。因此,选择路径系数模型为最适配模型。分组回归预设模型和路径系数模型的比较表明,卡方(χ2)值的改变量为23.195,临界比率p<0.05,卡方(χ2)值的改变量显著。因此,可以认为路径系数模型与预设模型具有显著差异,即关系品质的调节作用显著,在H1中,相对于高关系品质顾客而言(β=0.246,p<0.01),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可靠性对于低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更大(β=0.320,p<0.001)。在H2中,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强度对于低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β=0.469,p<0.001)也显著大于高关系品质顾客(β=0.117,p<0.01)。在H3中,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广度对于高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不再显著(β=0.025,p=0.583),而对低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则较显著(β=0.210,p<0.01)。

四、结论、启示及展望

(一)研究结论

第一,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可靠性、强度及广度对顾客感知风险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即负面信息越可靠,所隐含的负面影响程度就越强,传播范围越广,顾客的感知风险就越高。但三者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负面信息可靠性的影响程度最大,强度次之,广度最小。第二,在龙头企业负面信息的传播中,顾客感知风险会对企业品牌资产产生显著影响,感知风险越高,对企业品牌资产的负面影响就越大。第三,多群组分析结果表明,关系品质在龙头企业负面信息对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中起着调节作用,即负面信息的三个维度对高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较小,而对低关系品质顾客感知风险的影响较大。

(二)管理启示

首先,当发生负面信息传播事件时,龙头企业要从负面信息的可靠性、强度及广度入手,采取措施弱化顾客的感知风险,如及时验证信息的可靠性,确认信息源,判断负面信息来自于网络还是电视媒体,信息是由权威机构还是来自社交网络等,以便减小负面信息的强度,缩小负面信息的传播范围等,从而减小对企业品牌资产的负面影响。其次,虽然负面信息的可靠性、强度和广度对顾客感知风险均存在显著影响,但它们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信息可靠性的影响程度最大,强度次之,而广度相对而言影响较小。因此,龙头企业在采取措施降低顾客的感知风险时,要有主次之分,对于负面信息的可靠性要重点关注,与媒体充分沟通,采取会、通讯稿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大众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弱化负面信息的强度,缩小负面信息的传播范围。最后,由于高关系品质顾客是企业的优质资产,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看,龙头企业要重视与顾客的互动关系,增强顾客对企业的信任,着重培养高关系品质顾客,尤其要注意在负面信息发生后,及时与此类顾客沟通,弱化负面信息的影响程度。本研究显示,在龙头企业发生负面信息传播中,高关系品质顾客的感知风险较小,对企业品牌资产的负向影响也较弱。

篇10

国际品牌酒店由于具有先进、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加上其品牌带来的巨大效应,其管理的效果非常明显,很快成为璀粲的明珠。当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酒店进入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内酒店试图将橄榄枝抛给国际酒店品牌时,国际品牌酒店在国内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却慢慢暴露出来:

巨额的管理成本使酒店不堪重负。国际品牌酒店在国内的扩张主要采用特许经营和管理合同两种模式。特许经营一般只使用品牌,只要支付品牌使用费,相对比较简单,但管理上往往无法达到品牌标准。而管理合同不仅提供品牌,还是管理模式的整套输出。在这种情况下,在管理合同签定后,一般要支付给管理方一笔数额巨大的“前期承约费”,开业后要支付管理费。而管理费一般按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的基本管理费和按“经营毛利(GrossOperatingProfit,GOP)”的一定比例收取的鼓励性管理费。同时酒店还要支付系统费、忠诚顾客计划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一般来说,支付给管理方的费用要占酒店总收入的5%左右,这还不包括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而外籍、外聘人员的成本占整个酒店人力资源成本的30%以上。

对格式合同的不同理解使管理方和业主方的矛盾不断加剧。品牌酒店由于其扩张历史悠久,往往已经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管理合同。业主在签定管理合同时由于缺乏经验,往往没有完全理解某些条款的含义;直到酒店开始经营,每年支付大笔的管理费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正如以上所说,管理合同规定酒店需要按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基本管理费和按“经营毛利(GOP)”的一定百分比支付鼓励性管理费。而这里GOP往往仅仅扣掉了酒店运营过程中的“经营成本”,而固定资产折旧、贷款利息、开办费摊销等被认为是“业主成本”,不作为GOP的扣除,而GOP减去“业主成本”后才是酒店的净利润,也是业主的利润。由于酒店是一个投资大、回收期长的行业,即使“GOP”产生盈利,减去折旧、摊销和利息后,往往产生的是亏损。这就发生了管理方收取了大量的管理费,而投资方产生了巨额亏损的情况。有的业主认为固定资产是酒店日常经营必不可少的条件,若经营者不承担固定资产费用,是非常可笑的,它应该是酒店的“经营成本”。对“经营成本”和“业主成本”的争论成为很多国际品牌酒店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他方面,如人员的培训费,市场促销费等方面管理方和业主方都会有不同的意见,这些争议严重影响了酒店的正常营运。&人才本土化存在困难。由于加入国际酒店品牌需要支付大量的管理费和人工费,很多国内酒店在决定合作之初,并不希望长久地与之合作。他们希望通过引入国际酒店品牌,利用其品牌效应,树立酒店的形象;利用有经验的管理人才,培养一批本地的酒店管理人才,希望酒店开业若干年后,能够脱离国际品牌,由自己培养的管理人才来顶替;即使不准备脱离国际品牌的,也希望通过人才本土化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而事实证明,这只是国内投资者的良好愿望。在酒店业,“外聘”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他是指酒店聘用的外地的管理人才,即使是同样的前厅经理,若作为外聘员工,则要比本地员工的工资高40%左右,所以在酒店业,大家已经形成共识,如果要有前途,则必须做外聘,而外聘恰恰就成为了管理方的人才。所以国内酒店即使培养了本地员工,往往等这些员工取代了外方的管理人才,接任重要管理岗位后,又到外地去做外聘,成为了管理方的人才,而本地酒店不得不再次招聘外聘人员。这不但使酒店完全脱离管理方的愿望成为空谈,也使人才本土化化为泡影,更成为人力资源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很多国内酒店脱离管理方后,由于品牌和管理的问题,经营急剧下降,就是这个原因。

由于品牌的急剧扩张,管理人才明显不足。近两年,国际品牌以加速度的方式在中国发展,往往从一类城市扩展到二类城市。酒店的快速扩张,导致管理人才的严重供不应求。有的部门经理提升没多久,便成为了外聘去其他酒店开业,更有的从其他品牌酒店中挖人才,未经过培训直接就任重要岗位,这一方面使管理人员的人工成本一再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其他品牌的管理人员势必使用原品牌的管理方式,从而使管理方式失去了纯粹性和标准性,严重的更会导致管理水平的下降。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了品牌酒店优势的弱化集团化管理在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市场遭遇红灯。集团化管理作为国际品牌酒店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但也正是由于集团化管理,使个别酒店蒙受的损失也不可低估。比如酒店的电脑系统在筹建时往往采用集团统一规定的系统,但酒店开业后会发现,只有英文的电脑系统在国内并不适用;国外的财务系统在国内也不被接受。而当集团决定要统一更换升级了的电脑系统时,有的刚刚开业的酒店便又要遭受巨大的损失。酒店的管理人员不管在富庶的沿海地区还是在较贫困的内地,都享受着同样级别的薪酬。这些在不同国情、不同市场实施的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在很多方面造成了酒店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针对以上的问题,很多酒店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比如建立业主联系会,改革外聘制度,降低人工成本等。但由于近年来对国际品牌需求的急剧增长,只要在合作中,业主方仍处于劣势,上述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本的解决。但问题的存在需要所有酒店共同正视,也需要所有加盟酒店和行业共同来解决。

篇11

品牌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的竞争就是品牌的竞争。而传统的品牌策略不能适应当今的市场环境,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复品牌这一营销利器参与市场竞争。复品牌策略的魅力到底在哪里,我们还要从传统品牌策略谈起。

传统品牌策略

在以往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通常采用的品牌策略不外乎统一品牌策略与多品牌的策略两大类。

统一品牌策略

统一品牌策略是指企业生产的若干产品皆使用一致的品牌。如雀巢公司生产的3000多种产品(包括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等)都冠以雀巢品牌。三菱、索尼和菲利浦等世界著名公司也都是采用统一品牌策略。企业运用统一品牌策略主要是因为:

有利于新产品开拓市场。一般采用统一品牌策略的企业,是在原品牌取得成功后,把成功品牌向企业生产的新产品延伸。这样就可使新产品天生就拥有了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利于新产品切入市场取得成功。

降低产品促销费用。宣传企业的统一品牌即宣传了这一品牌下的所有产品。

有利于企业创建知名品牌。企业集中资源标榜一个品牌,容易树立品牌形象。

统一品牌策略亦有其不足之处:某项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则会泱及其他产品,企业的品牌信誉很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把所有产品冠以统一的品牌,很难突出产品各自的特色,特别当产品之间关联度较低、差异性较大时尤为明显;统一品牌很难适应世界各国不同的文化。一般来说企业在为产品设立品牌时,均会投其所好,设定符合本地文化和消费者的偏好品牌,但是由于世界各地文化、价值观念差异较大,因此统一品牌很难满足世界各地消费者的偏好。

多品牌策略

多品牌策略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使用若干个品牌。如可口可乐公司的“可口可乐”(Coca—Cola)、“雪碧”(Sprite)、“芬达”(Fanta)、“飞雪”(Bonaqa)、“皇廷”(KREST)、“阳光”(HI——C)等品牌;宝洁公司的“飘柔”、“海飞丝”、“潘婷”、“碧浪”、“汰渍”、“舒服佳”、“佳洁士”等品牌。多品牌策略的主要优点是:

便于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上树立能够吸引特定消费者的品牌,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比如宝洁公司的飘柔、海飞丝和潘婷三种品牌洗发水在中国市场上的总占有率已达66.7%。

个别品牌失败不会影响其他品牌产品的声誉。

能较好地突出产品的个性特征。宝洁公司的“碧浪”突出的是产品清洁、清新、清香的特征;“汰渍”意味着污渍、汗渍不留痕迹;“舒服佳”暗示杀菌、永葆皮肤健康舒畅。

多品牌策略的缺点有:新产品无法得到公司现有成功品牌的带动;促销费用高,公司为提高所有品牌的知名度需对每个品牌进行宣传,势必会增加促销费用。如宝洁公司每年的促销费用多达40多亿美元;无集中品牌效应。一般运用多品牌策略的企业,即便各品牌声誉都不错,也很难有非常突出的品牌。尽管宝洁公司一直被称为是运用多品牌策略最成功的企业,但在世界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上却难见一二。

传统品牌策略是把双刃剑。对于企业来说,无论是选择统一品牌策略还是选择多品牌策略,都有利有弊,因此有必要进行品牌策略创新,寻找一种两全其美的策略。而复品牌策略则是摆脱这种两难境地的最佳选择。

复品牌策略

复品牌策略是指企业在某项产品上设定一主一副两个品牌的策略。其中主品牌代表产品的声誉,是产品品牌识别的重心和顾客的价值取向;副品牌则代表该项产品的特征与个性形象,是顾客的情感取向。就拿“海尔—双王子”冰箱来说,“海尔”是产品的主品牌,“双王子”是副品牌。采用复品牌策略的具体做法是:

把企业知名品牌作为主品牌,用其涵盖企业的若干产品;同时给各产品再设定不同的副品牌,以副品牌来突出产品的个性形象。复品牌策略兼容了统一品牌策略与多品牌策略的优点。它既可保证公司产品均能在主品牌伞下受益,收到“一荣俱荣”之功效;又能减少因个别副品牌失败给整体造成的损失,避免“一损皆损”之风险。除此之外,复品牌策略还有如下优点:

有利于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企业在国际市场扩张中遇到的主要难题就是产品品牌与当地文化不相适应。如我国的“白象”牌电池,质量很好,在国内声誉不错,但出口到欧洲却倍受冷落,因为在欧洲人眼里,大象是“呆头呆脑”的象征,英文“Whiteelephant”意为“无用而累赘的东西”,这样的品牌当然不会受到欢迎。为使产品能在世界各地畅通无阻,“新词语”(品牌本身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均无具体含义)便成为众多企业制定产品品牌的原则。如柯达(KODAK)、埃克森(EXXON)、索尼(SONY)等世界品牌都遵循了这一原则。品牌本身无具体含义虽然增强了品牌的全球适应性,但对各国消费者来说,往往由于生疏而不能适应各国的不同文化和迎合各国消费者对于品牌的不同偏好。而复品牌策略可以解决这个难题:用新词语品牌作为产品的主品牌,以适应企业全球发展的需要,再依世界各地消费者的不同文化背景及偏好,为产品分别设定与之相适应的副品牌。我国生产的“”牌电扇若出口到意大利会很受欢迎,因意大利人把奉为国花,而出口到法国则无人问津,因为法国人视为不详之物。显然不宜做产品的全球性品牌,不过可把它作为向意大利出口产品的副品牌;而向法国出口的产品副品牌则可用“莺尾花”,因为法国人喜爱莺尾花并视她为国花。

有利于抬升主品牌的价值

我们以海尔集团的品牌策略加以说明。“海尔”从冰箱起步,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已从品质、服务、技术等各方面树立了一流家电品牌形象。随后,“海尔”人便把“海尔”这一知名品牌不断延伸至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视机等领域。在品牌延伸过程中“海尔”人巧妙地运用了副品牌策略。仅海尔洗衣机一项产品就有如“小丽人”“小神泡”“小神童”等十多个副品牌。利用副品牌使海尔集团避免了多角化经营可能给“海尔”这一优质品牌带来的风险。而每次延伸成功又会使新产品的声誉集合到家族品牌“海尔”上,从而不断提升“海尔”品牌的形象与价值。“海尔”被评为中国家电行业最有价值品牌。

“海尔”的成功不仅归功于质量、服务、文化、管理、科技还应归功于其成功的复品牌策略。

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运用复品牌策略,每当企业推出一款新品便随之诞生一个副品牌。这样能使消费者耳目一新,让顾客总能感受到企业不断创新的步伐。从“小小神童”微型洗衣机、“小小王子”微型电冰箱到“探路者”数字化彩电、再到“画王子”彩色冰箱,“海尔”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总会给中国市场带来一次冲击,同时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海尔“不断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发展”的企业形象。

促销费用少效果好

采用复品牌策略进行广告宣传时,副品牌不单独对外宣传,都是依附主品牌一并进行宣传。这样一方面宣传了主品牌,另一方面运用主品牌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同时副品牌又张扬了产品的个性形象。可谓“一箭三雕”。如海尔集团推出的“海尔画王子”冰箱广告:“海尔画王子——带画的冰箱”。首先宣传“海尔”这一品牌;其次“海尔”响亮的名字又能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使消费者关注广告内容;再者,“带画的冰箱”又告诉了人们,海尔生产出了一种彩色冰箱,很好地宣扬了产品的个性特征。

运用复品牌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广告宣传以主品牌为重心

企业运用复品牌策略,在进行产品宣传时,应竭力推崇主品牌,把副品牌放在从属的位置。首先主品牌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产品的依据。人们对“海尔——小超人”空调器的认可、信任乃至决定购买主要是基于对“海尔”品牌的信赖。其次,主品牌是企业创名牌的中心,企业为扩大影响力、提高声誉,宣传必然以主品牌为主。若副品牌成为宣传的重点,无疑是喧宾夺主,势必会淡化主品牌形象。久而久之,主品牌将逐渐被消费者遗忘。

副品牌应形象鲜明地表达产品的个性特征

副品牌是企业产品与消费者情感沟通的纽带,因此要符合目标顾客的偏好。一般成功的副品牌不是以情动人就是以特色吸引人。如日本松下公司深入了解中国文化,推出以“爱妻号”为副品牌的洗衣机,深受中国年轻夫妇的喜爱。台湾顶新国际集团推出的“康师傅——小虎队”方便面,用副品牌“小虎队”象征在竞赛中“虎虎声威、赢得干脆”的胜利者,牢牢吸引了青少年消费群体。以上两种产品的副品牌是以情动人,而海尔集团的副品牌则多以突出产品特色来引导消费者。该集团分别以副品牌“小小王子”突出冰箱微型化的特点;以“冰王子”暗示冰箱制冷迅速;用“双王子”表现产品分体式功能;而用“画王子”说明冰箱具备彩色的外观,每个副品牌均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产品的各自特点,有利于消费者的选择与购买。

主品牌应尽量采取新词语或中性词

由于世界各国的文化与价值观的不同,只有“新词语”(品牌本身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均无具体含义)在世界各地才不会产生异议。当年美国标准石油公司更名时,为了能够寻找到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均能发音又没有任何含义的词语,而且要求容易记忆,历时3年,花费近1亿美元最终确定为埃克森(EXXON)。另外,主品牌确定为中性词有助于企业业务的扩展与延伸。比如海尔可以延伸到很多产品上,而康师傅局限性就很大了。

复品牌策略要以较高的企业知名度为基础

企业在创业之初,产品知名度较低时如果采用复品牌策略,就意味着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会面临两个不熟悉的品牌,极不利于消费者对品牌的识别和记忆。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很难一下记住五个以上的字节。因此,企业产品知名度不高时,不应采用复品牌策略。当企业产品在市场上获得认可,品牌也有较高知名度时,则可用复品牌策略进行市场扩张。如“东芝——火箭炮”、“三星——名品”、“National——爱妻号”等都遵循了这一原则。因主品牌知名度高,消费者对其有很深印象,所以在选择、识别品牌时,只需对副品牌加以确认即可。同时,由于主品牌是人们熟知的品牌,与之一起推出的副品牌也就容易被识别和记忆。心理学家分析表明:人们最容易记住与熟悉事物相关的东西。

一种产品上具有主副两个品牌,构成了当今市场的一道风景线,而且这道风景线也必将给企业带来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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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牌的传播方式和传播策略

品牌传播是企业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品牌,认识品牌,扩大企业的声誉,培养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刺激消费者购买。首先是品牌名称的确定,品牌在经营之前,一定要经过仔细的设计,从市场的角度上看,好的品牌应该准确、形象、清晰的展示服装产品的风格、身份、价值、文化、时尚,这些是品牌的魅力和意义所在,名称确立的好,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认同感,并且在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产品的销售起到推进的作用。名称的确立应该遵循易读、易记;构思独特;表现个性;寓意深刻。例如:女装品牌“白领”,就能够很好地表达其品牌的定位和目标顾客群的特点。其次,传播策略的选择一定要传递服装信息,突出服装的卖点,强化企业形象,使消费者在心目中创造差别化的记忆,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培养消费者的偏爱,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因此品牌传播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好各种传播式的搭配,兼顾传播的效果和传播的成本,并与的营销组合因素协调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营销战略。

三、品牌的市场管理策略

品牌的市场管理是品牌发展的重点,在迅速变化的市场中要确保企业的优势地位,企业必须在创立品牌之后,还要管理好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巩固品牌的优势。就必须在产品流通之前,经过品牌注册,取得品牌的法律保护,有效的禁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品牌的经营过程中强化品牌意识,创立品牌的识别体系、品牌的形象体系,引入CI,把企业品牌产品的文化含量和审美价值的内涵转化为市场视觉符号,形成对消费者直观和理念的诱导力,产生现实的市场效应和久远的市场反响。同时,还要重视品牌产品的质量,保持特色,不断创新;要了解市场环境的变化,掌握市场变化的特点,顺应市场,积极寻找和把握自身发展的有利机会,加强服务,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使品牌长时间内保持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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