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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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52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购物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的购物方式。与此同时,这一新兴事物不可避免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危害,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其中影响最大的要属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
笔者认为,在探讨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消费者的定义,这样才能判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网购主体。《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据此,笔者又根据王利明教授的观点,总结出消费者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非以盈利为目的;(3)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一、网络环境中可能存在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
现行电子商务模式包括B2B、B2C、C2C,是按电子商务中按交易对象进行的分类。其中B2B是指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都是商家(企业),代表网站有阿里巴巴、慧聪网、一达通、百纳网等。而B2C则是指商家(企业)对客户(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代表网站有淘宝网商城(天猫)、卓越亚马逊、京东商城以及凡客诚品等。至于C2C,意思是客户对客户,即个人(或个体户)对消费者。这种模式就是网站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C2C代表网站有淘宝网(非商城)、易趣网、拍拍网等豍。
根据对消费者的定义,笔者认为只有B2C和C2C模式存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因为只有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个人消费才符合《消法》保护消费者弱势群体地位的初衷。
二、我国网络环境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即使网络环境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网购亦是一种创新的交易方式,但它并没有脱离传统的商业框架,是传统商业交易的电子化。随着近几年来网络消费热潮的袭来,网络环境中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正面临极大的挑战,像是2011年底刚落下帷幕的淘宝商城“双11”事件,就裸地显出了网络环境中消费者的弱势群体地位。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是以《消法》为基础和核心构建的,主要包括《消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其中《消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九大权利:人身、财产安全权,真实情况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消费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批评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作为“上帝”的网络消费者却比实体交易中的“上帝”面临更多、更复杂的权益受损问题。
(一)交易安全。
网络环境中的交易问题比之实体交易,最大的风险的就是交易安全。因为网络环境的虚拟性,交易双方无法见面并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所以往往容易出现交易欺诈的案件,而电子技术的局限性则致使容易出现电子支付风险。
1、消费欺诈。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网民对网络安全信用体系的满意度极低,其中消费者最害怕的就是网络交易欺诈问题。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以及目前电子科技技术的漏洞,在网上虚假信息、设置骗局陷阱,进行恶意欺诈,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对真实案例分析,常见的网络消费欺诈方式有四种:第一种是钓鱼网站;第二种是挂木马;第三种是假网站;第四种是销售欺诈。而最普遍的就是销售欺诈,包括价格欺诈、质量欺诈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除了C2C模式存在此种情况外,B2C中一些知名企业也时有发生这种欺诈行为,天猫、京东商城等也屡被消费者投诉。
针对网络消费欺诈,在目前还没订立电子商务法且其他网络法律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建立一种事前预防机制,需要建立一个经营者信息管理中心,由工商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共同负责,对经营者和商家、卖家的资质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产品信息进行审查备案以及监督管理,保证所有交易信息真实可靠地呈现在消费者面前。另外,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也是极其必要的,应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审查义务以及不切实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的责任。
此外,笔者还认为在涉及网络消费合同时规定,消费者的付款在交易过程完成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此点是针对不通过第三方支付中介(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时,消费者支付完交易款项,未收到货物前,货款仍属于消费者所有,银行可以向网购的消费者提供类似第三方支付中介的服务,提供暂时监管账户里的货款的服务,待消费者发出付款指令后再解冻。
2.电子支付。在网络环境,电子支付的安全风险往往令很多消费者望而怯步,不敢选择网购,这也成为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阻碍。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可能面对各种风险,例如厂商或银行泄露消费者网上支付信息,导致他人冒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擅自提前支付;信用卡欺诈;账号密码被破解导致电子货币被盗、丢失;支付系统被非法攻击等。
笔者认为,对于网络支付安全,除了加强监管和技术更新外,最重要的是要从法律上明确银行、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平衡其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隐私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传统交易模式里不常出现泄漏消费者隐私的问题,而网络环境中消费者的隐私权,由于网络技术的发达和消费者隐私保护意识的单薄,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尤其是现在的网络交易,在交易发生之前,普遍都要求消费者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而后这些信息往往容易被盗后再出卖给其他网站、公司、个人等。网络环境中还有一种不良现象,就是在交易不愉快时,消费者容易受到商家或卖方的恶意短信或电话骚扰,甚至其他更恶劣形式的骚扰,例如最近影响较大的“女大学生因给差评被卖家寄送寿衣事件”。在我国法律中,《民法通则》当中规定了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隐私权并未被明确保护。
笔者认为,在今后的电子商务立法中应考虑明确规定经营者有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的义务以及非经消费者同意非法泄露消费者隐私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合同问题。
1、格式合同。
目前,在电子商务中的消费类合同普遍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大多数交易条款或服务条款都是商家或卖方事先拟定好的,消费者若要购买货物必须全部接受,协商余地很小。在实体交易中格式合同的弊端早已出现,并且相对明显,而虚拟交易中很多格式合同中包含的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由于网页的页面设置等网络先天优势条件而容易被消费者忽略豍,对消费者来说极其不公平与不合理。
2、消费合同履行问题 。
在电子商务消费合同中亦会出现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延迟履行和瑕疵履行。网络环境消费中,由于商家或卖方的延迟发货或是物流公司的配送延迟等原因,常会出现消费者迟于承诺日期收到货物的情况。而商家或卖方由于疏忽配货,或是物流公司运输途中的过错,亦常出现实际交付商品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与购买时不一致的情况。
另外,网络环境购物中,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的情况亦很常见。电子商务最大的特点,就是跨越地域限制高效率促成交易,虽然《消法》规定了经营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义务,但因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往往很难实现其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
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电子商务立法中可以学习一些欧美国家的的经验,例如规定供应商必须自消费者向其发出订单的一定时间内履行合同,无论出现任何原因,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必须尽快通知消费者并返还所涉款项,如违反这一积极义务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消费者损害赔偿权的实现问题。
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目前对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不完善,导致网络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纠纷难以有效解决,当消费者发现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往往由于经营者身份不明、举证难、网络交易纠纷的管辖权不确定等原因,难以寻求救济,最后导致放弃救济权。
笔者认为,应建立一个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除了诉讼外,还可以设立行业协会投诉中心。在我国目前社会整体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行业系会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配合各级行政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受理各地网络消费者投诉,帮助解决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将相关案例和信誉资料向当地工商等部门提供反馈。
三、结语
对网络环境中消费权益的保护是一项系统且繁杂的工程,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电子商务立法的情况下,单从现有立法、司法的角度进行保护,远远不够。笔者认为,对于网络环境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要从政府、商家方面入手,行业协会、权益保护组织以及消费者自身等都应该行动起来,多层面和多方面合作,建立整个行业甚至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首先必须要加强行政监管,因为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强有力的监管对于减少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的发生有着重要作用。其次,实行行业自律,最大限度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因为根据网络交易的特性,商家和卖方更注重商业信誉,此时行业协会的信誉评级等商业自律手段更容易规范商家和卖方的交易行为。从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的现实情况看来,我们不仅仅要从立法、司法角度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要加强行业协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提高消费者对合法权益维权意识,全方面协作,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网络环境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
(作者:西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从事经济法方向研究)
注释:
徐雯雯.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7
刘瑛.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法律思考.科教前沿.2009,9
绿色营销的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绿色营销不是一种诱导顾客消费的手段,也不是企业塑造公众形象的“美容法”,它是一个导向持续发展、永续经营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在化解环境危机的过程中获得商业机会,在实现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满意的同时,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存共荣。
二、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障碍
我国现有的市场由于竞争不充分,市场主体过分注重近期和微观利益,加之法制不健全,使我国的绿色营销面临着不少障碍:
(一)没有形成全社会性的绿色消费需求。由于一些人的素质还不太高,加之媒体宣传、引导滞后,了解并接受绿色营销理念的至今仅是少数消费者,许多人甚至还不知道绿色消费、绿色产品的概念。
(二)绝大多数企业仍未建立绿色营销理念。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仍是在一味追求近期和微观效益的理念下进行的,对眼前利益考虑的多,对环境保护和社会长远利益考虑的少;有的企业尽管意识到绿色营销可以开辟新的市场,但由于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不敢贸然行事;有些企业由于长期亏损,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更顾不上花较高的代价推行绿色营销。
(三)企业的生产管理方式滞后,与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也不相适应。虽然我国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环保的法律法规以及促进绿色运动开展的措施,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远远不够。
三、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
(一)搜集绿色信息。面对大量的绿色商机,企业应从市场需求出发,搜集相关的绿色信息,并结合自身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深入研究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为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提供依据。绿色信息的搜集包括:绿色消费信息、绿色科技信息、绿色资源和产品开发信息、绿色法规信息、绿色组织信息、绿色竞争信息、绿色市场规模信息等。
(二)加大教育宣传引导的力度,尽快培育全社会的绿色意识。针对我国目前人们绿色意识淡薄的现状,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
大力进行绿色宣传。绿色消费是绿色营销的前提,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积极传播环保和绿色消费知识,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将眼界由自身扩展到自然生态环境及整个社会范围,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三)转变企业的生产经营观念,培育绿色企业文化。传统观念认为,人类所需的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导致不少企业只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不顾环境效益,认为对环境高投资是无谓地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加重企业负担,得不偿失,但事实并非如此。实施绿色营销的企业,环境投资应作为成本计入绿色产品价值,从而可以获得比经营同类型非绿色产品更高的利润。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增加环保投入,不是企业多余的负担,而是企业节能降耗、拓展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前瞻性投资。
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就要注重培育绿色企业文化。培育绿色企业文化,就必须注重对企业员工的教育与培训,努力使他们把环保和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融为一体。
(四)树立绿色营销组合观念,实施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研制绿色产品。绿色产品的生产是绿色营销的支撑点,而开发绿色产品必须从产品设计材料的选择、产品结构功能、制造工程的确定、包装和运输方式、产品的使用到废弃物的处理等,都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研制绿色产品,绿色科技是物质保证,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为绿色产品的普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前言
截至2007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528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为3239.39万辆。家庭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对能源供应和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和第三大原油进口国。同时,汽车污染已经成为许多大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预测,203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3亿辆,对应的车用燃油消耗将达2.5亿一3.0亿吨,相应的排放数量惊人。因此,推广环保节能汽车对实现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有重要的意义。
环保节能汽车推广的关键在于确定潜在的目标消费群体,并根据其特征确定相应的策略。环保节能汽车能效高、污染小,但相对普通汽车来说,存在一定的额外成本,属于绿色消费范畴。支付意愿是绿色消费研究的重要内容。国内外关于绿色消费有一定的研究,但研究结果随具体的消费领域、地区、时间等不同,差异较大。国内在绿色消费定量研究上,特别是针对环保节能汽车消费的研究相当缺乏。绿色消费研究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前后。
影响绿色消费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可以划分为五类:人口统计变量、绿色消费知识、相关价值取向、消费行为及消费态度。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可比性的限制,多数研究集中于讨论人口统计变量对消费者绿色消费支付意愿的影响。根据现有的研究,与绿色支付意愿相关的人口统计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以及居住地等。
一般认为,年轻、女性、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者倾向于有更高的绿色消费支付意愿。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研究都支持这一结论。如Reizenstein研究认为,男性更愿意为控制空气污染支付额外的费用;Robe,s研究发现,富有环境意识的消费者的年龄高于平均水平;Sandahl等人的研究发现,此类消费者其受教育程度和收入低于平均水平。
因此,尽管人口统计变量对绿色消费有一定的指示意义,但随具体的环境不同,可能会呈现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本文将在分析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支付意愿关联性的基础上,再引入相关认知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
二、本文的理论分析及假设
绿色成本分析法是绿色消费中常用的分析方法,绿色成本是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到的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所有支出,包括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支出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环境管理成本和环保支援成本。
本次研究对象是环保节能汽车,即限定为以目前市场上投放的同类可参照车辆的平均能耗及排放水平而言,排放相对更低、能耗相对更少的普通家用汽车。为达到排放低、能耗小的要求,支付意愿以受访者最高可接受的环保节能汽车相比同类型汽车的高出部分价格为度量。
为达到排放低、能耗小的要求,环保节能汽车需要在技术与设备上相对同类汽车有更大的投入,即绿色成本。这部分额外增加的成本,一部分通过汽车制造企业加强管理从而内部消化,另外一部分成本必将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基于前面的综述,本文提出与人口特征相关的假设1:年龄、收入以及受教育程度等3项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存在相关性。
绿色消费方面的多数研究都支持人口统计变量与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表明,混合动力汽车②的购买者有相对更高的平均收入、受教育程度及年龄。
假设2:提高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认知程度有助于提高对绿色消费的支付意愿。
通常认为,产品相关知识直接影响消费者从信息收集到决策再到消费后评价的每一个阶段。尽管也有研究认为,环境知识与绿色消费行为之间不存在显着的联系,但多数研究表明,生态及环境相关知识是绿色消费行为的一个很好的预测指标J,有更多相关知识的人可能有更强的绿色消费支付意愿引。
三、实证研究设计
首先,根据研究的假设,进行变量设计(所有的测量条款均采用5点Likert量表)和问卷预试,在此基础上得到调查问卷。
然后,问卷调查以网络调查和纸质问卷调查相结合,共计回收问卷25017份。调查范围覆盖国内主要省区。受访者中在校学生占45.03%,剔除学生样本后,受访者人口统计资料如表1所示。问卷统计基于网站内建的SQL数据库。
最后,选定SPSS作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工具。
四、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假设检验
本次调查中,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支付意愿分布如表2所示,其中,不愿意支付任何绿色成本的受访者仅占8.3%,分别有68.1%及48.4%的受访者愿意支付高于3000元及5000元的绿色成本。
1.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存在相关性的假设检验
为排除地区影响,本次研究仅选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接近的京、沪、穗三地有购车计划的3022个样本进行比较。在进行支付意愿简化归并后‘年龄、受教育程度、年收入与绿色成本可支付意愿的关联性检验如表3所示,
统计结果拒绝了年龄与支付意愿之问的关联性假设(P=0.464),但不能拒绝受教育程度和年收人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P=0.000),这表明受教育程度与收人对支付意愿存在影响。具体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拒绝支付任何绿色成本的可能性减小,但在高支付意愿的比例上,各受教育程度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别,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较低群组在支付意愿上两极分化越严重。而收人对支付意愿的影响更为明朗,收人越高,支付意愿越强。
考虑到收人与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在将收人作为控制变量引人后,受教育程度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假设除年收人低于1万元的情况下(P=0.005),其它全部被拒绝,其对应的P值分别为:1万一3万(P=0.225);3万一5万(P=0.350);5万一l0万(P=0.081);10万(P=0.969)。也就是说,教育程度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来自不同受教育程度对应的收人差距,而并非受教育程度本身,单纯受教育程度与绿色成本支付意愿之间并不存在显着的关联性。
同样,在将年收人作为控制变量后,关联性假设除收人大于l0万元组以外(P=0.002),其余各组均被拒绝。以上检验表明,在年龄、受教育程度及收人等人口统计变量中,仅收人与支付意愿之间存在统计关联,其它要素与支付意愿的绝对量之间不存在显着的统计关联。将受访者可支付的绿色成本除以年收人,得到相对支付意愿,则京沪穗地区有购车计划的受访者,其相对支付意愿与年收人之间的关系如表4所示。也就是说,虽然低收人受访者的平均绝对支付意愿略低于高收人群体,但其相对支付意愿明显高于高收人群体。
2.认知程度有助于提高对绿色消费的支付意愿的假设检验
调查中发现,了解环保节能汽车特性有助于提高支付意愿,同样,认识到环保节能汽车虽然在短期内负担一定的成本,但符合发展趋势,也有助于提高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如表5所示,二者均与支付意愿有显着的关联。值得注意的是,“环保节能汽车会影响驾驶性能”及“环保节能汽车不仅不会影响驾驶性能,反而会节省燃油”两项认知与支付意愿之问的关联假设均被拒绝,其P值分别为0.268和0.221。这表明环保节能汽车在驾驶性能和燃油经济性方面,性能的改变并不足以影响受访者的支付意愿。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前期获得的2.5万份调查问卷对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消费者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
1.受访者对环保节能汽车普遍有较高的支付意愿,分别有68.1%及48.4%的受访者愿意支付高于3000元及5000元的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
2.就人口统计变量而言,在控制收入因素后,年龄与受教育程度对于受访者在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支付意愿上均不存在明显的影响。 转贴于
3.收入与支付意愿之间存在显着的统计关联,有购车计划的低收人群体尽管支付意愿的绝对值略低于高收入组群,但其相对支付意愿更高。
4.对环保节能汽车的了解和积极认知有助于提高受访者的支付意愿,但技术细节的一般性了解并不一定能显着提高支付意愿。
中国目前正处于家庭汽车逐步普及的关键阶段,推广环保节能汽车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基于现有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4-0023-01
1 引言
本文选取江苏省镇江市为例研究城乡居民对能源的选择以及对能源的产品的消费,本文认为不同的能源消费选择不仅能对能源相关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影响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有效落实。居民对于能源的自主性选择消费一般分为以照明、炊事、取暖制冷、交通等为主的直接消费和以食品、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居住等为主的间接消费这两种形式,本文侧重于能源的直接消费。
2 能源消费阐述
能源消费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所消耗的能源。一个国家的能源消费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即这个国家在一定的时间内所消耗的能源总量以及各种能源的消费比重。一般来说,能源的消费量都和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的消费量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对能源的单位使用效率也在不断地提高,更加高效合理的利用能源也会促使能源消费量增速的减缓。
3 镇江市城乡居民能源消费现状
本文所说的居民能源消费主要指生活能源的消费。生活能源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消耗的能源,现阶段我国生活能源占能源消费量基本维持在10%的比例。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推动,城乡居民的能源消费差距会逐步缩小,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之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大量家用电器的使用,这样就需要耗费更多的能源,由此造成近年来居民能源消费水平的大幅上升。
3.1 镇江市的区域地理位置概况
镇江市,位于中国东部沿海、江苏南部、长江三角洲北翼中心,是南京都市商圈的核心城市和国家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镇江市经济发展迅速,2013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52元,相比较2012年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16258元,相比较2012年增长10.7%。中国社科院将镇江排名全国综合经济竞争力第38位。
3.2 镇江市的样本调查分析概况
3.2.1 数据来源
本篇论文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来获取资料数据,结合问卷调查与面访的形式对城乡之间的居民能源自主性消费差异进行分析。总计发放300份问卷,150份在城市发放,150份在农村发放。其中,回收有效城市问卷145份,有效回收率96.7%,回收有效农村问卷138份,有效回收率92%。
3.2.2 数据样本分析
(1)样本家庭特征。
关于户主受教育程度调查,总体来说,城镇居民所受教育程度要远远高于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由我们所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城镇居民所受的初中教育及以下仅15人,占城镇调查人数10.35%,而农村初中及以下受教育人数为83人,占农村调查人数60.15%,农村远远高出城镇一半以上;城镇居民本科及以上的受教育程度为98人,占6759%,城镇高于农村的3.62%。
(2)样本的家庭收入特征。
由所搜集到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要远远高于农村人均年收入。城镇居民10000元以下仅仅8户,所占比重为5.52%,而农村有35人收入在10000元以下,占样本比例25.36%;而在中高等级的收入中,城镇居民年收入比重也远远高于农村人口,20000~30000元的年收入区间中,城镇居民有55人,占比例37.93%,而农村仅24人,占比重为17.39%。
(3)样本能源消费理念及种类。
①对能源的消费理念调查。
随着我们的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节能环保的能源消费理念,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节能环保,而不仅仅是经济实惠。其中,城镇居民较倾向于节能环保,有92人选择了这样的消费理念,所占比重为63.45%,农村也有53人选择了节能的理念,占比重38.41%。
②能源消费种类分析。
从表1的数据主要看来,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电能和液化石油气都是日常能源消费的主要产品;而城镇居民用天然气的较多,占比重70.34%,农村有的地方不接入天然气,自然就用不了;但是大多数都用太阳能;而煤炭及制品却少有人用,无论城镇还是农村,所占比例都较少。
4 镇江市城乡居民能源消费对比性分析
本篇论文进一步分析了城镇和乡村能源消费自主性差异,在被调查的城乡居民中对电能的使用为100%。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二元化差异扩大,大部分农村都没有接通天然气管道,导致有些农村没有天然气的选项,更多的是液化石油气与生物质能;而城镇居民在用气放也是以液化石油气为主与天然气为辅相结合,液化石油气在被调查者占比率为91.03%。在太阳能利用方面,由于城市居民经济基础较好和城市空间的局限性太阳能使用的居民占比率为42.76%;在农村居民中,太阳能主要以太阳能热水器的形式加以利用,因为其经济环保几乎被大部分农村居民使用其占比率为90.58%。
5 总结及政策建议
5.1 进一步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通常,资源获取的难易程度将引导我们的资源消费,对于居民来说,能源的选择性消费也将更多。可以在农村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站的建设,增加农村居民对液化石油气的消费量,减少煤炭及生物质能的使用,以优化农村的能源消费结构。其次,也可以适当的将天然气引入部分农村,带动农村的能源新的变革。
5.2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通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可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不仅提升了环境质量,而且还低碳环保。应该要鼓励能源企业创新,提高清洁能源的研发及能源的利用效率,毕竟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清洁能源的推广,不仅能使相关的产业得到发展,还带动了镇江的经济,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5.3 大力宣传节能环保,鼓励低碳生活
以政府为主导向广大城镇居民宣传节能减排,举办有关节能环保的讲座倡导城镇居民低碳生活。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让节能环保观念深入广大居民内心,逐步形成节能意识,自主的去注重节能环保,选择低碳生活。
5.4 因地适宜,合理利用农村资源
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农村依然在大量使用生物质能,生物质能不仅热值低,而且对环境的污染较大,会加重雾霾天气的形成。政府应该因地适宜,考察农村的资源利用情况开展沼气池的相关建设,不仅可以供气,还减轻了部分生物质能燃烧的危害,可谓一举两得。政府在此过程中可以为农户沼气池建设及后期使用方面提供一些技术支持,以解决农户在建设及使用沼气池中遇到的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补贴来提高农村居民的积极性。
今年2月初,北京、南京和广州等城市都创下历史性的高温,国内的气候专家纷纷表示说今年很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热的一年。中国政府正在起草第一份应对全球暖化问题的国家战略报告。全球暖化的问题比我们想象中要早得多的出现,而这些问题,都是绿色营销的宏观背景因素。
所以说今年是绿色营销的元年。
我1993年写的MBA毕业论文就是“消费者对绿色营销的态度”。14年弹指过去,绝大部分的消费者还是口不对心:如果你做调研问他们是否愿意多花钱来买环保一点的产品,绝大部分的人都会说“我愿意”。但如果你真的去卖那些“贵一点”的绿色产品,很可能会血本无归。所以企业一直都认为,绿色营销与销售利润是相矛盾的。
但最近几个月发生了一些变化。在2006年底及2007年初的几个月内,美国的主要杂志都不约而同地以环保作为专题文章。其中《商业周刊》及《Business2.0》等商业杂志都以封面文章说明“环保对盈利有帮助”。
企业开展绿色营销,以下四点非常重要:
1、 首先要抛开“环保与利润是矛盾”这个想法。很简单,因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在绿色营销方面日本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丰田汽车早在十年前就推出第一代油电混合动力系统的普锐斯汽车,第二代四年前在美国推出至今卖得越来越好。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企业老总们必须要认识到利润与环保并不是对立面。“做环保的就不能计较、想赚钱的就不能环保”这个想法已经落伍了。
2、 要认真寻找环保与企业自身发展的结合点,从而创造企业的竞争优势。最近在美国企业界流行一个词,叫“Sustainability”,中文可翻译成“永续性”。永续性的意思是企业如何在不伤害下一代的前提下满足市场的需要。在中国,企业要赚钱说难不难。但企业要“永续地”盈利难度就大多了。这不但需要对市场有准确的把握,更需要对社会有人文的关怀。
3、 要把绿色营销提高到企业战略的层面。过去绿色营销的失败正因为企业把绿色营销停留在营销的层面。绝大部分的企业都把绿色营销当作美化企业形象的公关手段,对如何减少生产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如何研发有市场需求的真正绿色产品等基本问题并不重视。在绿色营销的元年,我们不应该只关注“绿色推广”,更需要开发绿色产品、厘定长期盈利同时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以及开拓更有效率的渠道。
4、 要引起国人注意到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从而关心这个议题,并且用行动来支持。过去的绿色公关传播主要是围绕企业捐了多少钱之类的企业形象新闻。今年开始传播的角度可以从环境恶化的程度出发,谈到对每个人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及作为中国人有什么生活习惯的改变可以帮助减缓环境恶化的速度,最后才谈到企业如何在过程里发挥作用。切入的角度可以很多,但一定要达到引起“注意-关心-行动”的目的。
一、前言
截至2007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528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为3239.39万辆。家庭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对能源供应和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和第三大原油进口国。同时,汽车污染已经成为许多大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预测,203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3亿辆,对应的车用燃油消耗将达2.5亿一3.0亿吨,相应的排放数量惊人。因此,推广环保节能汽车对实现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有重要的意义。
环保节能汽车推广的关键在于确定潜在的目标消费群体,并根据其特征确定相应的策略。环保节能汽车能效高、污染小,但相对普通汽车来说,存在一定的额外成本,属于绿色消费范畴。支付意愿是绿色消费研究的重要内容。国内外关于绿色消费有一定的研究,但研究结果随具体的消费领域、地区、时间等不同,差异较大。国内在绿色消费定量研究上,特别是针对环保节能汽车消费的研究相当缺乏。绿色消费研究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前后。
影响绿色消费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可以划分为五类:人口统计变量、绿色消费知识、相关价值取向、消费行为及消费态度。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可比性的限制,多数研究集中于讨论人口统计变量对消费者绿色消费支付意愿的影响。根据现有的研究,与绿色支付意愿相关的人口统计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以及居住地等。
一般认为,年轻、女性、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者倾向于有更高的绿色消费支付意愿。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研究都支持这一结论。如Reizenstein研究认为,男性更愿意为控制空气污染支付额外的费用;Robe,s研究发现,富有环境意识的消费者的年龄高于平均水平;Sandahl等人的研究发现,此类消费者其受教育程度和收入低于平均水平。
因此,尽管人口统计变量对绿色消费有一定的指示意义,但随具体的环境不同,可能会呈现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本文将在分析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支付意愿关联性的基础上,再引入相关认知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
二、本文的理论分析及假设
绿色成本分析法是绿色消费中常用的分析方法,绿色成本是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到的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所有支出,包括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支出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环境管理成本和环保支援成本。
本次研究对象是环保节能汽车,即限定为以目前市场上投放的同类可参照车辆的平均能耗及排放水平而言,排放相对更低、能耗相对更少的普通家用汽车。为达到排放低、能耗小的要求,支付意愿以受访者最高可接受的环保节能汽车相比同类型汽车的高出部分价格为度量。
为达到排放低、能耗小的要求,环保节能汽车需要在技术与设备上相对同类汽车有更大的投入,即绿色成本。这部分额外增加的成本,一部分通过汽车制造企业加强管理从而内部消化,另外一部分成本必将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基于前面的综述,本文提出与人口特征相关的假设1:年龄、收入以及受教育程度等3项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存在相关性。
绿色消费方面的多数研究都支持人口统计变量与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表明,混合动力汽车②的购买者有相对更高的平均收入、受教育程度及年龄。
假设2:提高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认知程度有助于提高对绿色消费的支付意愿。
通常认为,产品相关知识直接影响消费者从信息收集到决策再到消费后评价的每一个阶段。尽管也有研究认为,环境知识与绿色消费行为之间不存在显着的联系,但多数研究表明,生态及环境相关知识是绿色消费行为的一个很好的预测指标J,有更多相关知识的人可能有更强的绿色消费支付意愿引。
三、实证研究设计
首先,根据研究的假设,进行变量设计(所有的测量条款均采用5点Likert量表)和问卷预试,在此基础上得到调查问卷。
然后,问卷调查以网络调查和纸质问卷调查相结合,共计回收问卷25017份。调查范围覆盖国内主要省区。受访者中在校学生占45.03%,剔除学生样本后,受访者人口统计资料如表1所示。问卷统计基于网站内建的SQL数据库。
最后,选定SPSS作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工具。
四、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假设检验
本次调查中,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支付意愿分布如表2所示,其中,不愿意支付任何绿色成本的受访者仅占8.3%,分别有68.1%及48.4%的受访者愿意支付高于3000元及5000元的绿色成本。
1.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存在相关性的假设检验
为排除地区影响,本次研究仅选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接近的京、沪、穗三地有购车计划的3022个样本进行比较。在进行支付意愿简化归并后‘年龄、受教育程度、年收入与绿色成本可支付意愿的关联性检验如表3所示,
统计结果拒绝了年龄与支付意愿之问的关联性假设(P=0.464),但不能拒绝受教育程度和年收人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P=0.000),这表明受教育程度与收人对支付意愿存在影响。具体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拒绝支付任何绿色成本的可能性减小,但在高支付意愿的比例上,各受教育程度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别,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较低群组在支付意愿上两极分化越严重。而收人对支付意愿的影响更为明朗,收人越高,支付意愿越强。
考虑到收人与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在将收人作为控制变量引人后,受教育程度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假设除年收人低于1万元的情况下(P=0.005),其它全部被拒绝,其对应的P值分别为:1万一3万(P=0.225);3万一5万(P=0.350);5万一l0万(P=0.081);10万(P=0.969)。也就是说,教育程度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来自不同受教育程度对应的收人差距,而并非受教育程度本身,单纯受教育程度与绿色成本支付意愿之间并不存在显着的关联性。
同样,在将年收人作为控制变量后,关联性假设除收人大于l0万元组以外(P=0.002),其余各组均被拒绝。以上检验表明,在年龄、受教育程度及收人等人口统计变量中,仅收人与支付意愿之间存在统计关联,其它要素与支付意愿的绝对量之间不存在显着的统计关联。将受访者可支付的绿色成本除以年收人,得到相对支付意愿,则京沪穗地区有购车计划的受访者,其相对支付意愿与年收人之间的关系如表4所示。也就是说,虽然低收人受访者的平均绝对支付意愿略低于高收人群体,但其相对支付意愿明显高于高收人群体。
2.认知程度有助于提高对绿色消费的支付意愿的假设检验
调查中发现,了解环保节能汽车特性有助于提高支付意愿,同样,认识到环保节能汽车虽然在短期内负担一定的成本,但符合发展趋势,也有助于提高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如表5所示,二者均与支付意愿有显着的关联。值得注意的是,“环保节能汽车会影响驾驶性能”及“环保节能汽车不仅不会影响驾驶性能,反而会节省燃油”两项认知与支付意愿之问的关联假设均被拒绝,其P值分别为0.268和0.221。这表明环保节能汽车在驾驶性能和燃油经济性方面,性能的改变并不足以影响受访者的支付意愿。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前期获得的2.5万份调查问卷对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消费者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
1.受访者对环保节能汽车普遍有较高的支付意愿,分别有68.1%及48.4%的受访者愿意支付高于3000元及5000元的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
2.就人口统计变量而言,在控制收入因素后,年龄与受教育程度对于受访者在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支付意愿上均不存在明显的影响。
3.收入与支付意愿之间存在显着的统计关联,有购车计划的低收人群体尽管支付意愿的绝对值略低于高收入组群,但其相对支付意愿更高。
4.对环保节能汽车的了解和积极认知有助于提高受访者的支付意愿,但技术细节的一般性了解并不一定能显着提高支付意愿。
中国目前正处于家庭汽车逐步普及的关键阶段,推广环保节能汽车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基于现有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当前各阶层消费者对环保节能汽车都存在较强的支付意愿。政府应积极推动燃油经济性标准及尾气排放标准的提高,激励企业产品升级,向市场及时供应环保节能型汽车。
一、前言
截至2007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528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为3239.39万辆。家庭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对能源供应和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和第三大原油进口国。同时,汽车污染已经成为许多大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据预测,203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2.3亿辆,对应的车用燃油消耗将达2.5亿一3.0亿吨,相应的排放数量惊人。因此,推广环保节能汽车对实现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有重要的意义。
环保节能汽车推广的关键在于确定潜在的目标消费群体,并根据其特征确定相应的策略。环保节能汽车能效高、污染小,但相对普通汽车来说,存在一定的额外成本,属于绿色消费范畴。支付意愿是绿色消费研究的重要内容。国内外关于绿色消费有一定的研究,但研究结果随具体的消费领域、地区、时间等不同,差异较大。国内在绿色消费定量研究上,特别是针对环保节能汽车消费的研究相当缺乏。绿色消费研究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前后。
影响绿色消费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可以划分为五类:人口统计变量、绿色消费知识、相关价值取向、消费行为及消费态度。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及可比性的限制,多数研究集中于讨论人口统计变量对消费者绿色消费支付意愿的影响。根据现有的研究,与绿色支付意愿相关的人口统计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以及居住地等。
一般认为,年轻、女性、有较高的受教育程度、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者倾向于有更高的绿色消费支付意愿。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研究都支持这一结论。如Reizenstein研究认为,男性更愿意为控制空气污染支付额外的费用;Robe,s研究发现,富有环境意识的消费者的年龄高于平均水平;Sandahl等人的研究发现,此类消费者其受教育程度和收入低于平均水平。
因此,尽管人口统计变量对绿色消费有一定的指示意义,但随具体的环境不同,可能会呈现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本文将在分析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支付意愿关联性的基础上,再引入相关认知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
二、本文的理论分析及假设
绿色成本分析法是绿色消费中常用的分析方法,绿色成本是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到的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所有支出,包括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支出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环境管理成本和环保支援成本。
本次研究对象是环保节能汽车,即限定为以目前市场上投放的同类可参照车辆的平均能耗及排放水平而言,排放相对更低、能耗相对更少的普通家用汽车。为达到排放低、能耗小的要求,支付意愿以受访者最高可接受的环保节能汽车相比同类型汽车的高出部分价格为度量。
为达到排放低、能耗小的要求,环保节能汽车需要在技术与设备上相对同类汽车有更大的投入,即绿色成本。这部分额外增加的成本,一部分通过汽车制造企业加强管理从而内部消化,另外一部分成本必将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基于前面的综述,本文提出与人口特征相关的假设1:年龄、收入以及受教育程度等3项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存在相关性。
绿色消费方面的多数研究都支持人口统计变量与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表明,混合动力汽车②的购买者有相对更高的平均收入、受教育程度及年龄。
假设2:提高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认知程度有助于提高对绿色消费的支付意愿。
通常认为,产品相关知识直接影响消费者从信息收集到决策再到消费后评价的每一个阶段。尽管也有研究认为,环境知识与绿色消费行为之间不存在显著的联系,但多数研究表明,生态及环境相关知识是绿色消费行为的一个很好的预测指标J,有更多相关知识的人可能有更强的绿色消费支付意愿引。
三、实证研究设计
首先,根据研究的假设,进行变量设计(所有的测量条款均采用5点Likert量表)和问卷预试,在此基础上得到调查问卷。
然后,问卷调查以网络调查和纸质问卷调查相结合,共计回收问卷25017份。调查范围覆盖国内主要省区。受访者中在校学生占45.03%,剔除学生样本后,受访者人口统计资料如表1所示。问卷统计基于网站内建的SQL数据库。
最后,选定SPSS作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工具。
四、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假设检验
本次调查中,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支付意愿分布如表2所示,其中,不愿意支付任何绿色成本的受访者仅占8.3%,分别有68.1%及48.4%的受访者愿意支付高于3000元及5000元的绿色成本。
1.人口统计变量与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支付意愿存在相关性的假设检验
为排除地区影响,本次研究仅选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接近的京、沪、穗三地有购车计划的3022个样本进行比较。在进行支付意愿简化归并后‘年龄、受教育程度、年收入与绿色成本可支付意愿的关联性检验如表3所示,统计结果拒绝了年龄与支付意愿之问的关联性假设(P=0.464),但不能拒绝受教育程度和年收人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P=0.000),这表明受教育程度与收人对支付意愿存在影响。具体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拒绝支付任何绿色成本的可能性减小,但在高支付意愿的比例上,各受教育程度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别,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较低群组在支付意愿上两极分化越严重。而收人对支付意愿的影响更为明朗,收人越高,支付意愿越强。
考虑到收人与受教育程度之间的关系,在将收人作为控制变量引人后,受教育程度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假设除年收人低于1万元的情况下(P=0.005),其它全部被拒绝,其对应的P值分别为:1万一3万(P=0.225);3万一5万(P=0.350);5万一l0万(P=0.081);>10万(P=0.969)。也就是说,教育程度与支付意愿之间的关联性来自不同受教育程度对应的收人差距,而并非受教育程度本身,单纯受教育程度与绿色成本支付意愿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关联性。
同样,在将年收人作为控制变量后,关联性假设除收人大于l0万元组以外(P=0.002),其余各组均被拒绝。以上检验表明,在年龄、受教育程度及收人等人口统计变量中,仅收人与支付意愿之间存在统计关联,其它要素与支付意愿的绝对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统计关联。将受访者可支付的绿色成本除以年收人,得到相对支付意愿,则京沪穗地区有购车计划的受访者,其相对支付意愿与年收人之间的关系如表4所示。也就是说,虽然低收人受访者的平均绝对支付意愿略低于高收人群体,但其相对支付意愿明显高于高收人群体。
2.认知程度有助于提高对绿色消费的支付意愿的假设检验
调查中发现,了解环保节能汽车特性有助于提高支付意愿,同样,认识到环保节能汽车虽然在短期内负担一定的成本,但符合发展趋势,也有助于提高受访者的支付意愿,如表5所示,二者均与支付意愿有显著的关联。值得注意的是,“环保节能汽车会影响驾驶性能”及“环保节能汽车不仅不会影响驾驶性能,反而会节省燃油”两项认知与支付意愿之问的关联假设均被拒绝,其P值分别为0.268和0.221。这表明环保节能汽车在驾驶性能和燃油经济性方面,性能的改变并不足以影响受访者的支付意愿。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通过前期获得的2.5万份调查问卷对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消费者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
1.受访者对环保节能汽车普遍有较高的支付意愿,分别有68.1%及48.4%的受访者愿意支付高于3000元及5000元的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
2.就人口统计变量而言,在控制收入因素后,年龄与受教育程度对于受访者在环保节能汽车绿色成本的支付意愿上均不存在明显的影响。
3.收入与支付意愿之间存在显著的统计关联,有购车计划的低收人群体尽管支付意愿的绝对值略低于高收入组群,但其相对支付意愿更高。
4.对环保节能汽车的了解和积极认知有助于提高受访者的支付意愿,但技术细节的一般性了解并不一定能显著提高支付意愿。
中国目前正处于家庭汽车逐步普及的关键阶段,推广环保节能汽车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基于现有的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采取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保护环境迫在眉睫。然而,生态税的研究在我国却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传统的税收理论研究内容与方法的局限及缺乏对国际上税收实践的跟踪研究;更重要的是生态税作为一种环保政策,由于在其执行过程中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①],从而使其环保效果大打折扣。因而,本文将对我国生态税制度进行探讨,试图通过建立更完善生态税制度,使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一、生态税概述
生态税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向所有因其生产和消费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纳税人而课征的税收。生态税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环境和资源问题不是非常严重时,国家的一般税收制度体系中存在“非意识性的环保税收措施”[1]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人们普遍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更谈不上重视。因此,税收还不能被有意识地作为一种实现特定环保目标的经济手段。但是,在税收制度体系中,某些规定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作用。比如说,仅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将某些污染项目纳入到征税范围;第二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征某些生态税种阶段。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工业化带来的生态灾难。尤其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接连发生的较为严重的污染事故使经济发达国家开始重视环境问题,纷纷着手制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法规,同时有意识地运用税收手段,主要是开征各种污染税;第三阶段,20世纪七十到九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全面、系统的“绿色税制改革”[2]阶段。随着人们对环保认识的提高,环保措施开始从注重“末端治理”转向“全程防治”。与此相适应,以OECD国家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方面也开始从简单的征收污染税转向全面、系统地调整税制,以体现税收的整体环保要求。
二、我国生态税现状
为了抑制生态环境恶化,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开征了某些与环保有关的税种,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费政策,但并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生态税。
(一)现行税制中与生态保护相关的税种和税费政策
这些税种和税费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3] [4]:
1.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具有直接或间接意义的税种。主要是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虽不直接或并不完全针对环境保护,但对环境保护也有积极作用。
2.有利于环保的各项税收优惠措施。增值税中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回收、鼓励清洁能源和环保产品等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环保取向更加清晰;消费税环保用意明显(见图1[②]),对小汽车、摩托车的重新分类和税率调整体现了按污染程度设计税负(税率)的环保新理念;农业税对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增加肥力、植树造林等有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生产活动给予减免税。
图1 2002-2007年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税种征收额趋势图
3.支持环保事业的税收措施。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等。
4.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若干行政规费。主要包括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目前由环保部门征收,收费项目包括污水、废弃、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超标噪声。某些环保规费具有税收特征。
从构成比例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只占总税种的22%[5],相对于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这个比例还是比较低的。
(二)现行生态税效果分析
从绝对额分析,与环境有关的资源税、消费税等各主要税种呈逐年上升趋势,从近6年的数据来看(见表),2007年的绝对数额比2002年增加了2353.9元;但从相对额分析,这五种税的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却从2002年的10.14%下降到了2007年的8.24%(如图2)。比重的下降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因为环境质量的改善使税基相应缩小,另一种是因为绿色税制的发展滞后于经济,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5]。就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而言,明显是属于后一种的。也就是说,我国生态税在这几年相对而言萎缩了。鉴于我国环境状况的严峻性,加快生态税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表 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税种征收额占税收比重[③](单位:万元)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资源税
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合计
税收总收入
生态税占税收比重(%)
75.1
172.5
470.9
76.8
28.9
1724.2
16996.6
10.14
83.1
1221.7
550
91.6
32.2
1978.6
20466.1
9.67
99.1
1550.5
674
106.2
35.6
2465.4
25718
9.58
142.6
1634.4
796
137.3
38.9
2749.1
30865.8
8.9
207.2
1885.7
940.2
176.9
49.9
3259.9
37636.3
8.66
261.3
2206.8
1156.3
385.5
68.2
21世纪是一个以绿色为主色调的世纪。随着物质经济水平的大幅提高,绿色意识深入人心,绿色消费已成为一种国际潮流。顺应这一潮流,绿色营销必将成为企业竞争的新思维。实施绿色营销有助于企业构建绿色企业形象,赢得独特的竞争优势;市场的国际化,必然要求企业跨越“绿色壁垒”;同时也是社会和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一、绿色营销的涵义
所谓“绿色营销”,是指社会和企业在充分意识到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和由此产生的对清洁型无公害产品需要的基础上,发现、创造并选择市场机会,通过一系列理性化的营销手段来满足消费者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绿色营销的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绿色营销不是一种诱导顾客消费的手段,也不是企业塑造公众形象的“美容法”,它是一个导向持续发展、永续经营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在化解环境危机的过程中获得商业机会,在实现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满意的同时,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存共荣。
二、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障碍
我国现有的市场由于竞争不充分,市场主体过分注重近期和微观利益,加之法制不健全,使我国的绿色营销面临着不少障碍:
(一)没有形成全社会性的绿色消费需求。由于一些人的素质还不太高,加之媒体宣传、引导滞后,了解并接受绿色营销理念的至今仅是少数消费者,许多人甚至还不知道绿色消费、绿色产品的概念。
(二)绝大多数企业仍未建立绿色营销理念。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仍是在一味追求近期和微观效益的理念下进行的,对眼前利益考虑的多,对环境保护和社会长远利益考虑的少;有的企业尽管意识到绿色营销可以开辟新的市场,但由于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不敢贸然行事;有些企业由于长期亏损,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更顾不上花较高的代价推行绿色营销。
(三)企业的生产管理方式滞后,与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也不相适应。虽然我国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环保的法律法规以及促进绿色运动开展的措施,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远远不够。
三、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
(一)搜集绿色信息。面对大量的绿色商机,企业应从市场需求出发,搜集相关的绿色信息,并结合自身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深入研究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为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提供依据。绿色信息的搜集包括:绿色消费信息、绿色科技信息、绿色资源和产品开发信息、绿色法规信息、绿色组织信息、绿色竞争信息、绿色市场规模信息等。
(二)加大教育宣传引导的力度,尽快培育全社会的绿色意识。针对我国目前人们绿色意识淡薄的现状,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
大力进行绿色宣传。绿色消费是绿色营销的前提,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积极传播环保和绿色消费知识,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将眼界由自身扩展到自然生态环境及整个社会范围,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三)转变企业的生产经营观念,培育绿色企业文化。传统观念认为,人类所需的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导致不少企业只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不顾环境效益,认为对环境高投资是无谓地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加重企业负担,得不偿失,但事实并非如此。实施绿色营销的企业,环境投资应作为成本计入绿色产品价值,从而可以获得比经营同类型非绿色产品更高的利润。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增加环保投入,不是企业多余的负担,而是企业节能降耗、拓展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前瞻性投资。
论文摘要院在纺织品贸易中,由环保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绿色标志认证而形成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致使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失去低成本的优势,从而给服装输出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我们应通过绿色营销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壁垒的分析
1绿色壁垒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绿色壁垒与传统的贸易壁垒如关税、配额等有着很大的区别,传统的贸易壁垒由于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越来越受到国际舆论谴责并易遭到对方报复,所以成为势力日渐减弱的壁垒形式,而绿色壁垒之所以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非但不会被淘汰,反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会不断强化,是由于能保护进口国的经贸利益,同时绿色贸易壁垒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绿色壁垒是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的积极响应,环保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同支持,绿色壁垒是日益发展的绿色化浪潮的必然结果,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为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的非绿色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展中国家也需要绿色壁垒,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需要通过绿色壁垒提升自己的环保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用它来阻挡发达国家将一些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和产品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绿色壁垒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环境保护,也有利于全球环境的改善。
2绿色壁垒的不合理之处
在合理的外衣下绿色壁垒也掩藏着许多不合理,这些不合理自然成为人们怀疑甚至攻击的切入点,其不合理主要有以下几点:在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不同阶段适用同一标准不合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与科技上的差距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这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绿色壁垒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处于经济与科技存在巨大反差的背景下施行的,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不公平,而且从一开始就不公平。绿色壁垒造成的单边贸易极不合理,在推行绿色壁垒时,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落后于发达国家,过于强调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通过制定与实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可能达到的环保标准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处处碰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以致丢失了大量海外市场,而发达国家则利用发展中国家对环保的低要求低标准大肆在发展中国家兜售产品,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这种单边贸易不仅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了新的环境危机,把环境污染的责任完全推给发展中国家是极不公平的。首先,发达国家利用经济技术优势对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其次,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土的环境和资源将国内的大量高能耗尧高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大幅提高。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服装业的影响
首先影响的是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对外贸易的市场准入,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经针对我国的纺织品出口设置了严格的诸如技术标准等限制的贸易壁垒。其次使纺织品成本上升,影响产品的竞争力,出口的纺织服装产品成本上升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引起:一方面是因为厂家为了避免产品中含有禁用染料,不得不使用昂贵的进口染料替代国产染料,致使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由于禁用染料检测费用较高,根据检测标准的要求,印花制品必须对每种颜色抽取样品,并对每个样品逐个进行检测分析,而检测费则根据色样的多少来收取,从而又额外增加了产品的出口成本,绿色营销对于色彩丰富的我国纺织丝绸服装制品业的对策尤为明显,面对日趋强化的绿色壁垒,纺织服装业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去迎接全球绿色化的挑战,即大力开展绿色营销,利用绿色营销去融消绿色壁垒,具体而言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树立绿色营销观念,纺织服装企业应及早树立绿色营销观念,从战略的制订到具体实施过程都应始终贯彻一种绿色理念而不是寄希望于消极回避或通过抗争去减弱绿色壁垒的阻碍。产品包装绿色化,绿色包装正成为绿色营销中引人注目且行之有效的一环。由于产品包装占用了大量物质材料,污染了自然环境,损害了人体健康,而许多不可回收的包装物更是又污染又浪费,所以推行绿色包装的重要性日益上升,而且作为最外在表现的产品附加成分,包装的绿色化无疑能最直接地向消费者传递绿色信息,在公众心目中树立绿色产品形象,所以绿色包装对于绿色营销的顺利实施无疑具有重大意义,争取获得绿色标志,在当今的绿色社会中,绿色标志无异于企业打破绿色壁垒,立足国际市场,赢得顾客,获得发展的金钥匙。获得绿色标志的产品,就等于拿到了市场准入证遥开展绿色促销,树立绿色品牌形象,绿色促销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围绕绿色产品而开展的促销活动。传递有关绿色产品的绿色信息,其目的是通过绿色信息的传递来树立企业和产品的绿色形象使之与消费者的绿色需求相协调,从而吸引消费者,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进而促进销售。其二,绿色促销即绿色的促销,是指企业在促销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以“绿色”为指导原则,例如在促销活动中不污染环境,节约资源等等。通过在国际市场上大力开展绿色促销活动,树立起我国纺织品服装的绿色品牌形象,有利于改变我国纺织品服装在国际市场上较低档的形象与地位,提高档次从而进一步提高其国际市场竞争力。绿色营销是21世纪的营销主题之一,在21世纪非绿色营销企业将受到多重压力而难以生存,绿色营销企业将受到广泛欢迎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一、绿色营销及其特征
绿色营销是在绿色消费的驱动下产生的。所谓绿色消费,是指消费者意识到环境恶化已经影响其生活质量及生活方式,要求企业生产、销售对环境影响最小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危害环境的消费。所谓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观念作为其经营哲学思想,以绿色文化为其价值观念,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消费需求的营销策略。绿色营销是现代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传统营销的延伸与扩展。绿色营销的目的是可持续发展,绿色营销进行的前提是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传统营销相比,绿色营销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绿色消费是开展绿色营销的前提。消费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规律,绿色消费是较高层次的消费观念。人们的温饱等生理需求基本满足后,便会产生提高生活综合质量的要求,产生对清洁环境与产品的需要。满足绿色需求,是绿色营销的出发点。
2、绿色观念是绿色营销的指导思想。绿色营销以满足绿色需求为中心,为消费者提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能有效防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及损害健康的产品。绿色营销所追求的是人类的长远利益与可持续发展,重视协调企业经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力求实现人类行为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发展。
3、绿色体制是绿色营销的法制保障。绿色营销是着眼于社会层面的新观念,所要实现的是人类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在竞争性的市场上,必须有完善的政治与经济管理体制,实施环境保护与绿色营销的方针、政策,制约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短期行为,以全社会和全人类的共同努力,维护全社会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
4、绿色科技是绿色营销的物质保证。技术进步是产业变革和进化的决定因素,新兴产业的形成必须要求技术进步;但技术进步如背离绿色观念,其结果有可能加快环境污染的进程。只有以绿色科技促进绿色产品的发展,促进节约能源和资源可再生、无公害的绿色产品的开发,才是绿色营销的物质保证。
二、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障碍
绿色营销是市场营销的发展趋势,虽然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尽管理论上已具备了可能性,但在实施过程中,我国绿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尚处于萌芽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从政府方面看,主要采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执行过程中,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难执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经济手段标准模糊,行政干预手段难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发展区域经济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忽视环境保护,使企业没有外部压力去实施绿色营销。同时,由于绿色产品的营销涉及到供应、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涉及的环节多,内容复杂,最终导致政府不能从客观上有力调控企业实施绿色营销。
第二,从企业方面看,绝大多数企业仍未确立绿色营销理念,企业的生产管理方式落后。我国企业由于生产方式滞后,投入高、产出低,不仅浪费能源,同时还产生大量的工业“三废”。如果继续沿用这种旧的生产管理方式,必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所生产的非绿色产品也将逐渐失去市场。
第三,从消费者方面看,绿色产品由于相对而言成本高,从而价格高。由于我国消费者整体消费水平不高,再加上政府和企业对绿色产品宣传力度不够,致使目前大多数消费者还没有把环境保护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缺乏环保意识,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还不能做到自觉抵制和进行有理有力的监督。同时,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口素质偏低,绿色消费意识淡薄,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选择。 转贴于
三、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对策建议
1、增强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绿色营销,培育企业的绿色文化。企业承担环保义务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如果企业仍然无法摆脱“外部不经济性”的束缚,不仅与绿色营销,更与时展相悖。因此,要开展绿色营销,企业首先要转变自身观念,加强环境管理和对污染物的治理净化,促使外部不经济的内部化,积极主动出击,适时适地地调整营销战略,树立全新的绿色营销观念。
2、潜心开发研制绿色产品,加快绿色产品创新。所谓绿色产品,指对社会或环境的改善有所贡献的产品或减少对社会和环境所造成损害的产品,或指对环境及社会生活品质的改善优于竞争者所提供的产品。绿色产品同传统产品一样,具有下列三个表现:第一,主要表现——核心产品成功地符合消费者的主要需求;第二,技术表现——是指产品各种技术质量标准;第三,策略表现——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而且有利于企业实现赢利目标。绿色产品除具有上述三种表现外更重要的是加上第四个表现,即绿色表现。
从产品能否维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及从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来评价,绿色产品必须体现以下四种绿色理念:一是企业在选择生产何种产品及应用何种技术时,必须考虑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二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要考虑安全性,产品在消费中要考虑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三是业设计产品及包装时,要降低原材料消耗,并减少包装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四是产品整体概念考虑产品的设计、产品形体及售后服务,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3、加强对绿色营销组合的研究,灵活运用绿色营销组合策略。企业的绿色产品需求与绿色价格、绿色通道、绿色促销相互配合,才能引起消费者广泛注意。绿色价格的制定要树立“环境有偿使用”的新观念,同时注意绿色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利用人们求新、求异、崇尚自然的心理来定价;绿色渠道的通畅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选用中间商,如选择则要考虑中间商的绿色信誉;绿色促销则需要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绿色形象,要与环保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支持,并积极参与各种与环保有关的活动,以扩大企业绿色影响。
4、积极采用环境标志,认真贯彻执行国际环境公约、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和绿色标志制度。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是由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布的特定图形,用以表示某种商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等也符合环保标准。要想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企业必须花大力气发展符合“绿色标志”的拳头产品,同时认真贯彻执行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标准,实行清洁工艺生产,在国际上为我国企业赢得良好的海外形象。
当今,在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世界主题背景下,实施绿色营销战略,树立企业绿色营销和品牌形象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有助于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国内市场,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泰锋.绿色营销与我国企业发展[J].上海企业,2000.6.
关键词 环保税制 税制要素 税收原则 对策分析
一、中国所谓的环保税制现状
现在实行的税制中没有环保税,但很多其他税种体现了环保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社会环境的功能。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环保因素,但效果并不显著。我国环境保护主要靠行政手段,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环境问题进行规范,通过对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收费和罚款。排污收费制度是环境保护的主要经济手段,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它将排污者的切身经济利益与其应承担的防治污染的社会责任相挂钩,按其排污量收取费用。这些措施都是促使企业在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了环保的社会责任,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税收没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功能。
二、讨论中的环保税制雏形
针对以上介绍的我国的所谓的环保税制现状,很多学者纷纷提出了环保税制的框架和相关建议,建议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资源税
1.扩大征税范围
将非矿藏品,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草原、水、河流、湖泊、地热、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
2.提高税负水平,体现差别税率
对于纳入资源税范围的应税税目,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开采成本、行业利润等因素来计算课税税额,同时依照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向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征收高低有别的税额。全面提高资源税单位计税税额提高税负水平,加大企业开采资源的成本。
3.改变课税依据,提高利用效率
资源被开采出来后,分为自用、销售和未被利用三部分。对自用和对外销售的部分征收资源税,而未被利用的部分则没有征税,正是这一部分不用交税,就有被浪费的可能性。据此,资源税的课税依据应当是开采企业或个人所开采资源的总量,而不应局限于自用和销售部分。
(二)开征新税种
1.特殊产品税
主要是对工业企业生产的有害环境产品征收的一种税.如一次性泡沫餐具、塑料包装袋、杀虫剂、农药、毒性化学品等。通过对企业生产有害环境的产品征税,提高其生产成本,进而提高个人消费成本,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人们使用或消费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2.排污税、噪音税、碳税
排污税主要是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废渣)及其工业垃圾征收税;噪音税是对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噪音污染征税;碳税是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征收依据,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缓解温室效应。
(三)改革现行排污收费制度
理顺税费关系是指规范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的收费标准、计费依据、管理体制,划清排污费和环保税种管辖的范围,使两者不重复全范围的应对各种环保问题。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已经过时的与排污收费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具体的改革措施是将排污收费改为排污收税后并人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排污收费项目并入相应的环境保护税税目。
三、解决问题方法和对策
(一)确定计税依据
特殊产品税应该从价征收,这些产品数量较多,单位价值量不大,从价计征方便可行。排污税,噪音税和碳税需要从量征收,这些税种的课税对象是排放的废弃物,废弃物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但它们的数量却是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按照排放的废弃物的数量征收,有利于环境保护。
(二)选择合适的税率
特殊产品税,对相关产品课税,从价计征,选择比例税率简便易行。对排污税,噪音税和碳税应该采用累进税率,超过一定排放数量后,每一单位排放物收取更高的税额。这样激励企业采用更环保的方式进行生产,减少排放物。
(三)增补税收减免政策
税收减免应该体现在各税种,对环保企业予以鼓励,如税额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等,体现国家政策的环保导向。
(四)加强税收征管
环保税收的征管的征收对象是从企业开始的,因此必须了解企业的相关经营状况才能确保及时足额征收税款。我国的商品流转税的征收比较成熟,流转税征管税务部门已经掌握了企业的很多情况,因此在征收环境税的过程中,可以依托增值税等税种的信息优势。同时可以与政府的其他技术部门加强合作,比如说水质检测部门,获得征收环保税的技术支持。
四、结论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已越来越严重。如不及时采取措施,环境问题不仅会恶化我们生存的生态环境,也会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税收理论界提出了建设环保税制的构想,环保税制是适合我国现阶段以及将来国情的,它的施行是我国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实施。但现在的环保税制还在理论讨论阶段,既不成型,也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庞凤喜,薛刚,高亚军.税收原理与中国税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高晓露.我国环境税收制度设计探讨.财会月刊(理论版).2008.
[3]靳蓉.对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研究.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