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投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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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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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原则环境保护原则是指在绿色环保项目的投资活动中,把环境保护作为首要遵守的原则,使投资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而不是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投资主体在做绿色环保项目的投资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因素,在投资开发和进行生产时,采取措施避免对环境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从而做出科学且正确的预测,在生态与武慧张之宸罗晚军湖南工业大学412000环境自身恢复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2、资源节约原则资源节约原则是指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要求,节约资源和对物质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以便保护资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创造条件。节约原则要求投资主体在进行投资时,本着资源节约、合理利用的要求,投资于非再生资源耗费少、资源利用率高、能够重复利用、少投入多产出的产业,同时也要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

二、我国绿色环保项目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渠道单一

我国目前的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渠道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投资体制改革而逐步形成的。主要有基本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投资、城建环保投资等。环保投资渠道的形成,顺应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绿色环保项目投资总量较少

目前,我国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的总量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若不创新现有的投资机制,未来的需求缺口会更大。导致投资不足,除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有关外,更重要的原因:一是重视不够。二是民间环保投资的积极性没有得以很好地调动,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特点使得私人资本不愿意积极主动地介入该领域。

三、改善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前述分析,我国绿色环保项目投资的可持续发展,还需积极拓展创新性的投融资思路,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如下:

(一)投资主体绿色环保事权划分

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独立承担绿色环境保护事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将退出生产投资和经营决策领域,企业和个人的作用得到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事权是在治理环境污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节约资源和能源,同时承担投资经营风险,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直接消减产生的污染或补偿有关环境损失;个人的环境保护事权应该是有偿使用环境资源,监督政府和企业行使环境事权。

(二)建立规范化的效益评价体系

绿色保护项目投资效益评价是指在绿色环保投资项目建设之前和完成之后对其可能的和实际已经取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估,从而判断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情特点,应当分别建立综合性和分行业、分地区的投资效益评价标准。对国民经济急需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可以适当放宽评价标准;急需治理项目的评价标准可以相对低于普通项目标准;近期效益低但有长远环境的项目应当积极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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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七次利率调整,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以来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十公司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并不断调整入市比例,尤其是近期保监会公布的把投资连接保险的投资比例放宽至100%,为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奠定了基础。

基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起飞阶段,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投资工具有限、规范交易的制度及组织有待完善,对投资市场的监控和引导乏力,保险投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的投资应在遵循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达到尽可能多的盈利。因为保险公司是企业,在确保其资金运用安全的条件下,要以盈利为目标,从而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且有利于其赔偿能力的增强。

其次,完善投资环境。一个完善的投资环境,应包括有效的投资工具、公平的交易规则以及保证这种制度有效贯彻的组织,即投资工具的多样化、交易规则的规范化、交易方式的灵活化、投资监管的有效化,以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有效和畅通。

完善投资工具。由于保险投资涉及不动产投资及金融市场的投资,因而投资工具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其中,金融市场的投资是保险投资的主体,因而金融工具的完善至关重要。其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票据、贷款、存款、外汇。其中;票据属于短期金融工具,分为汇票、支票和本票;债券和股票属于中长期金融工具,债券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分为公债券、国库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金融市场的投资工具应该是长期、短期和不定期的结合体,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不同层次的匹配,以便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选择,可利用灵活多样的投资工具,有利于保险投资者的选择,进行投资组合,也有利于提高其变现能力。就总体而言,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自身业务的特点选择投资工具。如在金融市场尚不成熟时,应选择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投资工具。但寿险投资则宜选择安全性和盈利性均较高的投资工具,而不十分要求其流动性。同时,应建立与投资工具相配套的避险工具,如期权交易、期货交易,以防范和分散投资风险。

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

理顺投资监管机构的关系。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它的实施。为保证有关投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来保证。这些组织包括投资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司法机构,如投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法院、仲裁机构,并且保证这些组织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办事,切实保证投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凌驾于祛律规章之上。

再次,保险投资方式多样化。在保险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腾飞阶段,金融市场发育不全,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缺乏,而这些产业投资回报率较高,应允许抵押贷款或有区域选择的不动产投资;无限度的政府债券投资、有一定限度的金融债券投资和限制较严的股票与公司债券投资;长期银行存款在目前是必要的。从长远看,待我国金融市场发育完善,则可转向证券投资。

第四,在放松投资方式的同时控制投资的比例。从政府监管的角度看,在放松投资方式规定的同时,如允许投资于有价证券、不动产、抵押贷款、银行存款等,同时应规定投资比例、前者是为了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多种投资方式,为保险公司提供可供选择的灵活的投资工具,从而,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当然,也为理智的保险公司投资者提高投资组合来控制风险提供选择机会;后者则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这一比例分为方式比例和主体比例,方式比例规定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主体比例可有效控制有关筹资主体所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条件。主体比例也应按投资方式的风险情况分别对待,对于高风险的筹资主体、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其比例应低一些,如购买同一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债券不得超过投资的5%;购买同一公司的不动产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每一公司的抵押贷款不得超过投资的3%;对于较安全的投资方式但存在一定风险的筹资主体,其比例便可高一些,如存款于每一银行不得超过投资的10%。保险投资必须强调盈利,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但由于某项投资报酬是该项投资所具风险的函数,如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加以限制,势必趋向风险较大的投资,以期获得较大的报酬,而危及保险企业财务的稳健。因为每一种技资方式的风险大小不同,一般而言,高盈利的投资方式伴随着高风险,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则伴随着低盈利,显然,全部用于盈利性高的投资方式,必将使保险公司面临着全面的高风险,使被保险人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险保障,也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为了保证保险投资的盈利性,同时控制高风险,应规定有关高风险投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工商或金融企业均有破产的可能性,无论采用风险大的亦或风险小的投资方式,保险公司都会面临着筹资主体对保险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为了控制每一筹资主体给保险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必须规定投资于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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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国际直接投资日益活跃,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载体——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愈益深广。跨国公司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技术转让、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就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对我国的环境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环境的影响

由于跨国公司在母国的生产受到政府和环保主义者的限制,环境成本正在朝着内在化方向发展。所谓环境成本内在化,是指将环境成本纳入到生产成本之中,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及污染付费原则。环境成本内在化在各国有权制定本国环境标准的情况下,使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存在差异,企业在不同国度和地区生产同样产品,所承担的环境成本不同。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标准成本要高,由此必然引发直接投资主体——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寻租”活动。即将资本从环境标准高、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撤出,投向环境标准低、环境成本内在化程度低(实际上是一部分环境成本外部化)的国家和地区,以获取源于环境成本差异的“租金”(超额利润)。因此,在东道国经济增长的背后,是环境恶化的代价。跨国公司大量开采能源,把发展中国家作为“污染避风港”,将污染严重、耗费量大的生产制造部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还有一种观点是“污染光环”论。持这种论点的经济学家认为,受国内较严规则管制的外国企业所使用的新的清洁技术以及环境管理体系向东道国扩散。由于跨国公司在母国内要面临更严格的环境标准以及政府、社会、消费者的环境要求,跨国公司相应的具备更先进的环保或污处理技术。跨国公司在向东道国投资的同时,不仅能改善资源的使用效率,还可以通过技术外溢、知识扩散,来解决东道国本土企业的污染问题。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跨国公司这种“污染光环”的做法,正是达到帕累托最优。跨国公司的投资活动给东道国带来的正面影响,在于它促进了东道国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国民对环境标准的要求提高。跨国公司在投资过程中,通过技术转让、资金投入促进了东道国环保工业和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国家之间深层次、广泛的环保合作,这对实现东道国的可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二、跨国公司影响环境的效应

GrossmanandKrueger提出了经济活动通过三种效应影响环境: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类似的,跨国公司对环境污染的效应也分为三种: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一方面,生产和消费的增长(规模效应)会导致更多的环境压力,例如自然资源的使用和污染物向环境(空气、水和土壤)的排放;另一方面,结构变化和技术效应提供了增加材料和能源生产的新的可能性。全球化对环境的结果依赖于这三类效应的综合变化。

(一)规模效应

因经济发展和经济活动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就是“规模效应”。随着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的增加,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在污染系数和生产结构一定的情况下,由于生产规模扩大使用大量资源,并带来大量的废弃物,经济增长对环境的规模效应应当是负的。但是规模效应究竟有多大,要取决于研究定的环境要素。

事实上,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环境污染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的。也就是说,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回加重环境污染。当经济发展到某一程度的时候,环境污染将会逐渐减少,这就是著名的环境库兹涅兹曲线,它说明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一种“倒U型”的曲线关系。规模效应究竟对环境产生正面还是负面的效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战略及其所产生的经济格局。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和有效的分析工具,很难对跨国公司的环境规模效应得出定论。

(二)技术效应

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直接或间接地给东道国带来了先进技术。先进的技术使得生产效率提高,同样的产出使用更少的投入并排放更少的污染,对环境的危害更小。除技术转移外,外国投资者还会给东道国带来积极的技术外溢,仿效跨国公司的技术、雇佣跨国公司的技术职员,以及提出一些必要的条件(比如更高的环境标准)等。而东道国厂商能否效仿跨国公司的技术通常取决于东道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严格程度。

(三)结构效应

结构效应指跨国公司通过投资影响东道国的经济结构,进而对东道国的环境产生影响。结构效应与由于资源使用方式改变而带来的各种经济利益之间或者各经济体内部的调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跨国公司投资加速东道国经济结构的变动,进而对东道国环境所产生的结构效应被认为是积极的。跨国公司的投资加快了东道国专业化分工,东道国更依赖于自己的禀赋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从而推动东道国经济结构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转变使东道国的产业结构由污染严重的第一、二产业为主导向污染较轻的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变。正如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状况一样,跨国公司的投资为东道国的环境带来巨大的改善。从环境的角度看,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服务业的投资,产生的经济结构变化是积极的,对东道国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有研究表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济结构从第一产业转向资源处理,向轻工业、服务业转变,带动了环境质量的提高,而服务业也将从环境的改善中获益。但是由于每一种服务业对环境影响各不相同(例如,金融业和航空运输业),所以必须要做更多的量化研究,才能更好地理解经济结构调整对环境的作用。

三、跨国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

一般来说,美国或欧洲的跨国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厂商的环境保护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00年6月修改了跨国公司的指导方针,明确指出跨国公司必须遵循高标准的环保规则。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可以经由国外直接投资的途径直接监督投资于东道国的分公司,所以跨国公司的海外分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会因所在国不同而面临不同的环境保护标准。一旦跨国公司的某一海外分公司发生环境争端,就会影响到整个跨国公司的商誉。所以跨国公司已经无法规避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的跨国公司都在公司内部制订了保护环境的原则和方针,对东道国也作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和治理

污染的承诺,并且不少跨国公司已经付诸实践,比如美国的道化学公司、日本的NEC公司等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已经明确提出在东道国要普遍采取母公司的环境标准。欧盟国家也开始要求所属跨国公司不仅要在欧盟内部,而且在海外投资时都要采取母公司的环境标准。此外,在我国投资的其他跨国公司虽然没有采取母国的环境标准,但其环境保护意识较高。这些跨国公司把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带到我国,

在我国的环境保护领域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并通过技术转移和技术外溢的手段更新了我国本土企业的环境技术,提高了他们的环保意识。

技术的创新和扩散,以及快速的技术改进,有力地促进了节能环保事业。高效的使用自然资源,能够不断降低能耗和污染强度。清洁技术越来越有效地解决各种环境问题;市场的力量能够矫正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严重的价格扭曲,有效防止资源过度利用,大大降低资源退化的风险,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收益。全球化的趋势下,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大大强化了技术和市场的力量,这是一种更为革命性的力量。它使一国在开放的条件下更有效地利用全球的技术、资源、资金和管理,加速经济转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而有助于形成一种能源高效利用、低环境损害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机理在于:由以原料为基础的高污染的传统制造业向以知识为基础的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服务产业转移;促进清洁技术的广泛传播和使用;减少贫困和与贫困有关的环境负效应;为支持环境投资创造外部资源。通过这些方式,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使经济增长同产生污染及消耗资源分离开来,进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刺激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FDI,可以转移环境敏感技术,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工具。除了鼓励发展中国家中更多的FDI,跨国公司集团还希望联合国制定高标准的全球环境规则。很明显,这对于环境是有利的,但是也可以认为这仅仅是为了提高跨国公司的全球实力。它会淘汰当地产业和较弱的跨国公司,因为只有拥有大量财富的跨国公司才有达到环境法规要求的资本资源。有时跨国公司的环境保护行为却是被动的。当跨国公司认为自身的生产和投资对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很重要时,它们就会在环境保护方面表现得积极。这些跨国公司也许有关于环境、健康、安全的部门,但是这些部门可能仅仅是提出了“良好的实践的声明”,而不是达到实践的具体目标和行动。在这样的跨国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的管理战略仍然处于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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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环保产业被称为“环境保护产业”(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简称为“环保产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看,国际上普遍认为目前环保产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是包括环境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以及废物处理等方面提品与服务,针对环境问题的终端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的必然走向是针对产品的整个过程,既包括环境问题的终端,同时还涉及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国内的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生产材料的选择等全程跟踪管理。

环保产业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利用量和废物排放量,某种程度上讲环境保护的目的也正在于此。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需要环保投资。环境保护的投入对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的需求推动了环保产业的产生和发展。

1. 2环保产业投融资

国家环境保护局将环保投资定义为:环境保护投入是指社会各有关投资主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以社会积累基金和各种补偿基金、生产经营基金中的资金支付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其中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科技投入两个方面。环境保护投资和环境保护融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环保融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筹集资金的融资活动,而有些环境投资也需要进行相关的融资活动,两者的资金活动有所重叠进而很难将二者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单独提“环保投资”或“环保融资”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从目前来看,“环保投融资”的提法更加合适。当它强调环保投资时,指的是为着预期产出而投入资本于环保行业的经济活动;当它作为环保融资强调时,指的是资金融通。

2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的年投资额一直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2007-2012年,环境保护的年投资额分别为3387.3亿元、4490. 3亿元、5258. 4亿元、6654. 2亿元、7114. 0亿元和8253. 5亿元,占同期UDP的比重分别为1. 36%、1. 49%、1. 54%、1. 67%、1. 5%和1. 59%(根据2007-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各年相关数据整理得到)。 但是,环保产业投资总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控制环境恶化加剧及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环保产业投资总额占同期UDP的比重仍然偏低。

2. 1环保产业投资主体仍以政府为主,企业缺乏环保投资动力

从表2环保投资结构可看出,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呈快速上升趋势,“十五”到“十五”环保投资总量增加了2. 5倍,但环保投资占UDP的比例都在1. 3%左右徘徊,但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由“十五”的655. 8亿元增加到“十五”期间的5182. 2亿元。“十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总量逼近60000“十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达到22356. 2亿元,约占UDP的1.500“十二五”前两年,国家已经投入了15367. 5亿元。

2.2环保产业投融资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当前,由于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使得外界参与投资出现了瓶颈效应,企业对环保产业缺乏投资信心,阻碍了建设资金的投入,环保基础设施资金缺口加大。一是价格体系不完善,价格不以价值为基准,而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准,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机制抑制了资金流入环保产业。20世纪末以来,尽管国家对环境保护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各类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进入环保领域等,但这并未完全打破行政垄断,从而抑制了社会资金的进入。二是政府企业(市场)职责分工不明晰。政府的角色还没有完全转变,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外部成本还没有完全内部化,企业环保投资的积极性缺乏。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环保事权划分不明确,使得环保领域的投入存在着重复和缺位,各级政府不能很好履行其环保责任。

2.3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现状。从政策内容来看,不少政策措施还以各级政府的传统计划和行政管制为基础,依赖于领导的重视。从政策制定、实施、评估、修正这一循环周期来看,各个环节都相当薄弱,没有很强的连接性和稳定性。在相当多的地区,仅仅依靠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无法保证各项政策得到切实落实,这直接制约了环境质量的改善。

3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的政策研究

据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理论,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其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国家予以一定的财力支持。但是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发展环保产业并非长久之计,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引进民问或社会资本流入环保领域才能真正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1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和诱导企业投资于环保领域

(1)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一是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科目中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建立确保财政环保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预算制度,规定政府对环保产业的刚性投入。二是明确环境事权和财权职责。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体制的依据是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事权配置,应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政府对一些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政策和财力支持。

(2)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实际上我国税收制度的设计已经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政策倾向。如1995年财政部「财工字152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现行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综合利用方面,而且各地落实情况也不尽如意。因此,必须加快税制改革,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政策的调节范围,鼓励各类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建设。

3.2政府通过金融信贷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产业

3. 2. 1金融政策

制定金融政策能够引导金融机构资金进入环保投资领域。对环保信贷给予相应的优惠,鼓励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相关的项目。通过建立投资优惠机制,使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入环保产业领域。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应以多重优惠方式对环境保护予以信贷方面的资金支持。同时应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保行为列入信贷对象评价标准之内,使同一行业中环保投资做得良好的企业易于获得信贷资金,而忽视环保行动的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

3. 2. 2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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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1]。其中,传统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哈佛大学Adolf A.Bberle以及诺贝尔得主Milton Friedman等主流经济学家认为企业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或者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就是尽可能高效率的使用资源,以增加利润为主要目的[2];Oliver Sheldon和E Merrick Dodd等人认为企业既有盈利功能,又要承担利润最大化以外的社会服务功能[3];在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观点的影响下,企业社会责任应包括企业经济和社会公益二元企业目标[4];我国学者卢代富从法律角度认为,将企业社会责任简约化

1 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企业社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推广,把可持续发展纳入企业社会责任领域已经成为一个共识[6]。1999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号召公司遵守的社会责任中,就包含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包括:企业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企业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消费者和公众身心健康的理念融入企业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转变企业生产方式,实行清洁生

2 海尔集团概

海尔集团是世界白色家电第一品牌、中国最具价值品牌。截止2009年底,海尔在全球建立了29个制造基地企业文化论文,8个综合研发中心,19个海外贸易公司,全球员工总数超过6万人,已经发展为大规模的跨国集团企业。2005年底,海尔进入第四个战略阶段——全球化品牌战略阶段,全球市场占有率5.1%,海尔冰箱和洗衣机分别以10.4%和8.4%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排名第一。另外,海尔在智能家居集成、网络家电、数字化、大规模集成电路、新材料

3 海尔在推动可持续发展

3.1 加强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

从物质流的角度分析,加强海尔家电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加大清洁生产力度,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再循环利用。家电生命周期全过程管理包括资源获取、生产领域、废旧产品的回收、再利用等,图1。通过物质流分析,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把握物质消耗的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节约、循环利用等工作进行适当的调整,不断强化环境管理,降低各环

图1 海尔家电生命周期全

近年来,海尔集团一直致力于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视角贯彻“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经营、绿色服务”的清洁生产思路,2008年国内40个事业部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向低碳模式转型,表1,海尔通过建立ISO14000清洁生产验收,环境管理体系提高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表1 近年来海尔清洁

时间

进展

2003-2004年

下属的能源动力公司和家用空调事业试点清洁生产

2005年

制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有质保公司牵头在全集团内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2006年

海尔企业部29个事业部一次性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2007年

海尔企业部34个事业部一次性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通过优秀率达到90%

2008年

海尔国内40个事业部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2009年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于 2008 年5 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鼓励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并对公开内容、方式以及奖励方式等做了说明,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海尔从2005年起连续五年《企业环境报告书》,从环境管理、环境目标、环境绩效、物质流分析等方面将相关的环境信息真实地传达给社会,同时也详细介绍了企业文化、产品质量管理等背景信息,环境报告的编

海尔主持或参与了152 项国家标准的编制修定企业文化论文,制定行业及其他标准 425 项。海尔是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最多的家电企业中国。2008 年 12 月 31 日,《山东省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指南》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2009 年 1月1 日实施,这是国内首次以地方标准的形式规范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行为。《指南》提出了编制企业

3.3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支持企业创新战略的一系列综合特征,包括企业的可利用资源及分配、对行业发展的理解能力、对技术发展的理解能力、战略管理能力结构和文化条件[11]。过去企业的高速发展,主要是靠技术引进、抓住市场机遇,自主创新所贡献的成分较小。现在,企业发展需要更多的是自主创新。没有自主创新,企业就不可能快速发展。目前海尔正在着手两个方面的自主创新:一是产品创新;二是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是环保、节能的重要手段,作为奥运史上唯一成套白电赞助商,海尔响应这一理念,在

3.4 逐年增加环保投资,优

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管理对于环境绩效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12],企业环保资金的投入对于企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2009年,海尔在环境管理方面投资 38 万元,在污染防治方面投资623 万元,在节能降耗方面投资 355万元,其中环保配套投资500万元,改善工艺设备资金350万元。环境管理投资主要是定期参加山东省和青岛市组织的各种环保培训,掌握最

综上所述,企业是工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节能减排、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微观主体。海尔集团向世界展示了其在节能减排、环境友好产品开发和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负荷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对于树立企业绿色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和社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对企业不断加强环境管理,降低环境负荷有重要的意义。海尔在推进资源能源合理利用、污染物减排、环境友好产品开发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海尔集团是中国企业适应全球化浪潮的成功典范,其成功经验可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提供案例支撑。

新环保政策和环保动态;聘请专家对内部环保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督促员工学习政策法规和国际先进的环保技术,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污染防治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保配套投资、日常监测费、废气排放费等。节能降耗方面投资主要是改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耗物耗、节能降耗宣传费用等。

化环保投资流向

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绿色”环保。在节能方面,南海意库项目的整体方案比同类建筑节能 70%,其中海尔磁悬浮中央空调为其贡献了40%的节能效果。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管理创新主要是指环境管理创新,海尔较早的确立了提高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理念贯穿于全体员工的环境管理方针企业文化论文,在积极推进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基础上,开展绿色经营活动,全面打造绿色海尔,逐步推进环境保护制度化。

全面打造绿色海尔

环境报告书的原则、基本要点、工作流程、内容框架及指标等级,从企业概况、环境管理、企业环境保护活动等 6 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信息。海尔参与编制了山东省《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指南》,更好的推广企业环境报告制度,在企业环境报告制度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

篇6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 生态问题是颇费物力和经历的。建设时不考虑生态问题, 省了小钱, 待日后产生了问题再去治理, 就要花大钱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提高生态投资效益,可以在实现原定生态目标的前提下, 节约生态投资, 腾出更多的资金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也可以用同样多的生态投资, 取得较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实现生态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通过综述国内外各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成果,期望能为生态投资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帮助。

一、国内研究综述

生态投资是生态研究领域内的新课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它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但是与生态投资有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生态投资相关课题发表了一些论著,如张福庆,董唤霞发表了《科学发展观催生生态投资建设理念》,针对传统的经济发展建设模式, 提出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走生态投资建设之路,以实现“五个转变”和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协调统一的本质内涵。该论文侧重于号召有关部门发展常规投资的同时注重生态环保的投资。汤尚颖和徐翔发表了《准确理解生态投资的内涵》,文章指出随着环保投资的界和内涵不断延伸,环保投资的概念也将演变为“生态投资”环保投资及生态投资的内涵。在区分了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的内涵之后,指出生态投资从范畴上看应包含: (1)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3) 生态产业投入。马国强发表了《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文,明确了我国现阶段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 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文中首先分析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论述了我国目前的生态投资状况和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选择的必然性,之后在对比国外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和我国目前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的一些建议。牛荣在《论西部生态投资补偿方式》一文中,在分析生态投资补偿的含义和探讨进行西部生态投资补偿必要性的基础上, 提出应以政府补偿为主, 采用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来解决西部生态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此外,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公布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中也分析了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的诸多现状,提出了增强生态投资的一些途径和具体实施方法。

通过上述有关学者的相关论文和有关部门的官方报告可以得知,目前我国学者对生态投资的研究主要是依附于对环保投资的基础之上,虽然针对有关的生态投资内涵,以及生态投资的补偿机制等有了专门性的论述,但是并没有形成有关生态投资研究的学术体系。大多数研究都只是针对生态投资课题的某一方面,而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研究。所以理论研究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满足我国生态投资日益发展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对生态投资课题进行一个系统的综合研究。

二、国外研究综述

由于西方进入现代化比我国要早很多,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早已经历了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来加以保护。其中对于生态的投资,也较之我国早了很多。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生态经济学中,已经注意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美国的莱斯特•R•布朗在其《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一书中就在分析了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之后,提出了新型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并最终得出要通过降低生育率以稳定人口、调整经济的手段(包括财政引导、税负转移、补贴转移、许可证交易和对财政调整的支持等)、加速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转变等来改善现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所有生物共同的家---地球。书中其实就涉及到了生态投资的主要议题:生态投资的来源,生态投资的多样性和生态投资的方向。加拿大学者布莱恩•纳特拉斯, 玛丽•奥特梅尔著有《与虎共舞:环保导向带来企业成功》一书,介绍了公司、政府、非营利组织中的个人和群体如何在满足持续财务绩效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同时,加大对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视,投资于生态环境,承担更大的社会和环境责任。

而具体的关于生态经济的学说,国外和国内一样,也是从环保投资中引申出了生态投资的概念或是就认为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是同一个内涵。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提出,环保投资包括:(1)环保设备的投入;主要是指“三废”处理和污染控制设备的投入,用于自然保护和提高城市环境舒适性的设施投资;(2)环保服务投入;(3)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的生产投入。而这三个方面实际上包含于生态投资的诸多领域。西方国家对于生态投资的研究更多的是在实践中去体现,发达国家中,瑞士生态环保投资主要由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家庭三部分承担,三者的比例大致相当。在投资方向上,废弃物的管理花费最大,占整个环保投资的1/3 强,空气和水污染的防治费用次之,各占25%左右。而加拿大则设立了环保开支账户(EPEA) 作为环境和资源账户体系(CSERA) 的一个分支,其范围包括发生在污染治理和控制、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栖息地的恢复、环境监视、环境评价和环境审计、土壤改造等方面的费用,但是,提高健康水平、美化环境等方面的费用则不包括在内。其投资的主要方面有:(1)关于环保的家庭开支。家庭环保开支是指居民对控制和减少日常生活对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而支付的费用。(2)政府对环保的现金和资本支出,包括中央政府之间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3)商业资本运营对环保的支出。而意大利对环保投资的分析以账户的形式反映在区域和地方两个层面上并影响着环境政策。意大利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已着手对环境税进行研究和实践。美国生态环保产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的公共财政支持、发行市政债券进行市场融资、企业自筹和公私合作(PPP)模式筹集更多的资金。而日本则通过建立财政投资于贷款项目基金、政府金融机构支持融资、会计预算和非政府组织(NGO)的融资来满足其生态投资的需求。

目前已有的研究认为生态投资概念是由环保投资概念演化而来,在大力提倡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下,环保投资的范围界定具有难以克服的缺点,主要表现在:忽视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开发和保护”活动;忽视了生态产业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难以真实反映生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等。但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如何解决我国新时期生态投资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因而,本文的着重点之一就在于剖析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如何扩大生态投资的多元投资体系加以探讨。

从以上国内外环境保护的理论讨论来看,生态投资的范围并不统一,各国的情况各不相同。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视角下,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循环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为了保证我国社会沿着这个方向顺利发展,必须深入对生态投资的研究,进而能够准确反映生态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综合生态投资的研究现状不难看出,关于生态投资的研究开始的时间并不长,对于生态头的定义众说纷纭,还没有统一定论;关于生态投资的研究课题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国内研究只是单纯的理论研究,缺乏对现实社会指导作用的研究,对于这些都有待更多学者的努力。

参考文献:

[1][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萧琛等译:《经济学》[M] (第16版),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龚玉荣 沈颂东:环保投资现状及问题的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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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 生态问题是颇费物力和经历的。建设时不考虑生态问题, 省了小钱, 待日后产生了问题再去治理, 就要花大钱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提高生态投资效益,可以在实现原定生态目标的前提下, 节约生态投资, 腾出更多的资金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也可以用同样多的生态投资, 取得较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实现生态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通过综述国内外各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成果,期望能为生态投资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帮助。

一、国内研究综述

生态投资是生态研究领域内的新课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它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但是与生态投资有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生态投资相关课题发表了一些论着,如张福庆,董唤霞发表了《科学发展观催生生态投资建设理念》,针对传统的经济发展建设模式, 提出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走生态投资建设之路,以实现“五个转变”和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协调统一的本质内涵。该论文侧重于号召有关部门发展常规投资的同时注重生态环保的投资。汤尚颖和徐翔发表了《准确理解生态投资的内涵》,文章指出随着环保投资的界和内涵不断延伸,环保投资的概念也将演变为“生态投资”环保投资及生态投资的内涵。在区分了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的内涵之后,指出生态投资从范畴上看应包含: (1)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3) 生态产业投入。马国强发表了《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文,明确了我国现阶段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 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文中首先分析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论述了我国目前的生态投资状况和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选择的必然性,之后在对比国外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和我国目前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的一些建议。牛荣在《论西部生态投资补偿方式》一文中,在分析生态投资补偿的含义和探讨进行西部生态投资补偿必要性的基础上, 提出应以政府补偿为主, 采用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来解决西部生态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此外,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公布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中也分析了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的诸多现状,提出了增强生态投资的一些途径和具体实施方法。

通过上述有关学者的相关论文和有关部门的官方报告可以得知,目前我国学者对生态投资的研究主要是依附于对环保投资的基础之上,虽然针对有关的生态投资内涵,以及生态投资的补偿机制等有了专门性的论述,但是并没有形成有关生态投资研究的学术体系。大多数研究都只是针对生态投资课题的某一方面,而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研究。所以理论研究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满足我国生态投资日益发展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对生态投资课题进行一个系统的综合研究。

二、国外研究综述

由于西方进入现代化比我国要早很多,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早已经历了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来加以保护。其中对于生态的投资,也较之我国早了很多。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生态经济学中,已经注意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美国的莱斯特•r•布朗在其《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一书中就在分析了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之后,提出了新型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并最终得出要通过降低生育率以稳定人口、调整经济的手段(包括财政引导、税负转移、补贴转移、许可证交易和对财政调整的支持等)、加速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转变等来改善现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所有生物共同的家---地球。书中其实就涉及到了生态投资的主要议题:生态投资的来源,生态投资的多样性和生态投资的方向。加拿大学者布莱恩•纳特拉斯, 玛丽•奥特梅尔着有《与虎共舞:环保导向带来企业成功》一书,介绍了公司、政府、非营利组织中的个人和群体如何在满足持续财务绩效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同时,加大对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视,投资于生态环境,承担更大的社会和环境责任。

而具体的关于生态经济的学说,国外和国内一样,也是从环保投资中引申出了生态投资的概念或是就认为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是同一个内涵。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提出,环保投资包括:(1)环保设备的投入;主要是指“三废”处理和污染控制设备的投入,用于自然保护和提高城市环境舒适性的设施投资;(2)环保服务投入;(3)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的生产投入。而这三个方面实际上包含于生态投资的诸多领域。西方国家对于生态投资的研究更多的是在实践中去体现,发达国家中,瑞士生态环保投资主要由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家庭三部分承担,三者的比例大致相当。在投资方向上,废弃物的管理花费最大,占整个环保投资的1/3 强,空气和水污染的防治费用次之,各占25%左右。而加拿大则设立了环保开支账户(epea) 作为环境和资源账户体系(csera) 的一个分支,其范围包括发生在污染治理和控制、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栖息地的恢复、环境监视、环境评价和环境审计、土壤改造等方面的费用,但是,提高健康水平、美化环境等方面的费用则不包括在内。其投资的主要方面有:(1)关于环保的家庭开支。家庭环保开支是指居民对控制和减少日常生活对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而支付的费用。(2)政府对环保的现金和资本支出,包括中央政府之间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3)商业资本运营对环保的支出。而意大利对环保投资的分析以账户的形式反映在区域和地方两个层面上并影响着环境政策。意大利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已着手对环境税进行研究和实践。美国生态环保产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的公共财政支持、发行市政债券进行市场融资、企业自筹和公私合作(ppp)模式筹集更多的资金。而日本则通过建立财政投资于贷款项目基金、政府金融机构支持融资、会计预算和非政府组织(ngo)的融资来满足其生态投资的需求。

目前已有的研究认为生态投资概念是由环保投资概念演化而来,在大力提倡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下,环保投资的范围界定具有难以克服的缺点,主要表现在:忽视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开发和保护”活动;忽视了生态产业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难以真实反映生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等。但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如何解决我国新时期生态投资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因而,本文的着重点之一就在于剖析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如何扩大生态投资的多元投资体系加以探讨。

从以上国内外环境保护的理论讨论来看,生态投资的范围并不统一,各国的情况各不相同。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视角下,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循环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为了保证我国社会沿着这个方向顺利发展,必须深入对生态投资的研究,进而能够准确反映生态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综合生态投资的研究现状不难看出,关于生态投资的研究开始的时间并不长,对于生态头的定义众说纷纭,还没有统一定论;关于生态投资的研究课题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国内研究只是单纯的理论研究,缺乏对现实社会指导作用的研究,对于这些都有待更多学者的努力。

参考文献:

[1][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萧琛等译:《经济学》[m] (第16版),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龚玉荣 沈颂东:环保投资现状及问题的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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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融资租赁交易最早出现于美国。1952年美国人H·杰恩费尔德创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裘国国际租赁公司,从而开创了融资租赁交易的先河。该种交易方式颇受当事人各方的青睐。[1]相比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美国融资租赁,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起步较晚,直到1981年我国才成立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交易方式在我国发展迅速,融资租赁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和引进外资的重要途径。[2]它是一种集金融、贸易和租赁为一体的新型交易方式。我国1999年《合同法》的出台,将融资租赁合同作为专章予以规定,这对保障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历经30余年的发展,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得到了较为显著的发展,可以说无论是从经营规模、服务领域还是业务范围都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和提升。

资料显示,近年来,国外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跨国公司及国有大型设备制造厂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民营投资机构等争相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截止2011年1月底,中国已有超过200家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 7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53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40家,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特征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成立,要有两个合同和三方当事人。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和出卖人。两个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3]其中出租人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而不能是自然人、一般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目前具有出租人主体资格的机构有二种:一是,依据2006年6月30日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由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二是,依据2005年2月17日商务部制定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对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我国《合同法》并没有特别规定,但我国曾签署的《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一条规定:"融资租赁交易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规格要求及其所同意的条件同供货人缔结一项供货协议,据此,出租人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同承租人缔结一项租赁协议,授予承租人使用该设备的权利,以补偿其所付的租金。"公约明确了适用范围,排除不适用于个人或以家庭为目的的交易。

三、企业环保设备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企业如何能够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保设备的投入是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大部分企业由于过去环保意识不强,对于环保设备资金投入少,环保技术相对落后。有企业没有资金投入环保设备或者是原有的环保设备已经无法适应企业的发展又没有后续资金进行设备升级。如何在激烈的市场中不被淘汰,如何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环保设备的投入也是适应市场发展的实力体现。

环保设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企业为改变资金短缺的现状,企业又急需引进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企业在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的情况下,如果要改变这种资金短缺的情形,就不得不寻找资金的支持。再者企业的融资渠道也极其狭窄,也需要融资租赁投资人的支持。国际租赁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用融资租赁可以帮助企业增加环保设备的投入,运用融资租赁可以支持企业设备改造,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造成目前现状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环保设备融资租赁模式社会化认识程度低。

很大一部分污染企业基本上都是自己投资购买建设环保设备自己运行管理,较少考虑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本来投资建设环保设施。由于对融资租赁模式认识程度低,环保设备投入后,没有后续资金维持设备的运转。而与此同时,我国环保服务业的发展又没有及时跟上。于是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近年来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者不运转而影响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根据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的这一特征,不仅要体现融资的特点,同时也要发挥融物的功能,但是就我国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看,它更多的是发挥了融资的功能。

(二)由于现有的环保设备运营管理方式的不合理导致的。

由于企业管理方式落后,技术水平低,工艺质量差,未达到环保设计的预期效率和效果,一些环保设备投入建成之后根本就无法正常运转。一些环保项目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便仓促上马,致使治理技术不过关,运行成本高,使得环保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环保投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造成大量的浪费。投资效率不高进一步加剧了环保投资的缺口。

(三)环保投融资法律机制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

我国目前针对融资租赁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合同法中规定,针对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银监会制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制定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在我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融资租赁模式目前在医疗设备,大型工程机械等领域有较好的发展经验,但是在环保设备领域的发展却是举步维艰,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限制约束了融资租赁在环保设备领域中的发展。

(四)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淡薄

公司环境责任是公司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在谋求股东及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为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所负有的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义务,主要指的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而应履行行的作为与不作为义务,与公司环境义务含义相同。按外延式界定方法,则可将公司环境责任具体化为各种保护环境资源、对环境污染与破坏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的公司义务。如环境影响评价义务、环境信息披露义务、清洁生产义务、环境有害预防义务、达标排放义务等。[4]

四、环保设备领域引进融资租赁模式的对策

国外环境保护投融资立法及其发展经验,对我国在环保设备领域探索这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有很大的启发,我们发展着种模式的首要目的是为了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方式,创新环境保护融资机制。

(一)在社会中加大宣传环保设备运用融资租赁的优势

面对融资困难,很多企业管理者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同时也缺乏专业知识指导,由于不了解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仍不愿主动接受新型的融资方式。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在环保设备融资领域加大对融资租赁这一新型融资理念和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断提高融资租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行业交流与国际合作,支持举办国内外研讨会等各类交流活动。

(二)进一步开放融资租赁市场,允许民间资本投入到融资租赁行业中,培育社会化投资环境。

在租赁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投资人不仅可以通过直接投资建立租赁公司来经营租赁业务,还可以通过投资于租赁基金、杠杆租赁等交易,只投资但不参与经营来进入租赁行业,并以此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融资租赁这种模式为社会投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领域。政府应制定一些有利于环境改善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于环保设备领域。

(三) 完善法律法规发挥融资租赁模式在环保设备领域中的优势

我们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设专章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与之相关的还有银监会制定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制定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但是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而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也不能使融资租赁的权属关系得到有效保障。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局面很热现状也严重影响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稳定性,约束了社会投资主体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积极性。由此我们认为,我们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融资租赁经验和立法,加强融资租赁相关法率法规的建设和完善至关重要,应积极解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问题。同时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出台各项促进其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

(四)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理念

运用法律强制机制使得企业强化环境保护理念,法律强制机制是目前最重要的强化企业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措施。但强制不是万能的,强制是否成功,既取决企业是否接受环境保护的理念,在道德上认同环境保护,还取决于强制的力度和持续性。当企业不接受环境保护的理念,强制的成本就会很高。运用法律强制机制毕竟使得企业被动强化环境保护,我们认为应当同时采取市场引导和政府激励机制,创新融资租赁的功能,使得企业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获得利益,这时企业会主动强化环境保护的理念。

结语

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环境不断改善,社会需求巨大,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应转变认识观念、不断完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扶持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拓展新的租赁业务和租赁市场,大力发展环保设备融资租赁。

参考文献:

[1]郭明瑞、王轶.合同法新论·分则[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39

[2] 张稚萍.论融资租赁和我国融资租赁立法[D].中国人民大学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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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加强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耗能单位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依法查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加强节能减排的管理。在“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指标除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外,可在水污染中增加氨氮、磷,气污染中增加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并根据东中西部的发展状况、环境承载能力及各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对节能减排实行分类指导。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应遵循大部门制的思路,对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和减排的管理职能要相对集中,并提高监管能力。

3、完善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环境。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政策。对于形成有效竞争的能源产品采取市场定价形成机制,并建立合理的能源价格结构,促进替代能源的发展。应理顺发电价格和煤炭价格成本构成机制,取消电煤计划内价格,加快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垃圾发电的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促使业主主动治污减排;建立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提高排污权的使用效能。

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及早出台燃油税,研究出台环境税,积极研究低碳经济发展特别是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要从投资引导向税收调节转移,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危害健康的消费品,征收消费附加税,或者提高税率。尽快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完善相关投资政策。在投资项目选择上,国家应向节能环保的方向倾斜。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强化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跨流域、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增强流域及相关区域污染减排的能力和主动性,促进流域、区域间的和谐发展。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完善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增长控制和落后产能的退出政策,形成落后产能适时退出、先进技术及时推广、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良性循环。

4、强化科技,提高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能力

一是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力度。把节能减排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和产品,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技术瓶颈。二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产业化。实施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培育节能服务市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相关范文论文:节能减排视角下的车船税改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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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以往过度透支环境和能源的粗放发展模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资金是经济活动的血液,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社会资金融通枢纽的银行业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把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努力推进生态文明,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确立环境准入门槛,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资金来源,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绿色信贷及绿色信贷产品

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邓聿文,2007)。国际上普遍认同的绿色信贷规范是2006年7月重新修订的赤道原则,该原则适用于项目资本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这也将是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标准的蓝本。毕业论文

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采取“三重底线”的方法管理其业务,即商业银行开展业务不仅要满足合作伙伴(客户、股东、员工、供货商、社会)的需要,同时还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必须对社会以及生态环境负责。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信贷产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住房抵押贷款(homemortgage)。如花旗集团旗下的FannieMae于2004年针对中低收入顾客推出的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EnergyEfficientMortgage),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再如英国联合金融服务社(CFS)自2000年推出生态家庭贷款(Eco-homeloan)以后,每年为所有房屋购买交易提供免费家用能源评估及二氧化碳抵销服务,仅2005年,就成功地抵销了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2.商业建筑贷款(commercialbuildingloan)。如美国新资源银行(NewResourceBank)向绿色项目中商业或多用居住单元提供0.125%的贷款折扣优惠;美国富国银行(WellsFargo)为LEED认证的节能商业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融资,开发商不必为“绿色”商业建筑物支付初始的保险费。

3.房屋净值贷款(homeequityloan)。如花旗集团与夏普(Sharp)电气公司签订联合营销协议,向购置民用太阳能技术的客户提供便捷的融资;美洲银行则是根据环保房屋净值贷款申请人使用VISA卡消费金额,按一定比例捐献给环保非政府组织。毕业论文

4.汽车贷款(autoloan)。如加拿大VanCity银行的清洁空气汽车贷款(CleanAirAutoLoan),向所有低排放的车型提供优惠利率;再如澳大利亚MECU银行的goGreen汽车贷款,是世界公认的成功的绿色金融产品,也是澳大利亚第一个要求贷款者种树以吸收私家汽车排放的贷款,此项贷款产品自推出以来,该银行的车贷增长了45%。

5.运输贷款(FleetLoan)。如美洲银行的小企业管理快速贷款(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Expressloans),以快速审批流程,向货车公司提供无抵押兼优惠条款,支持其投资节油技术,帮助其购买节油率达15%的SmartWay升级套装(SmartWayUpgradekits)。

6.绿色信用卡。如欧洲的Rabobank推出的气候信用卡(ClimateCreditCard),该银行每年按信用卡购买能源密集型产品或服务的金额捐献一定的比例给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再如英国巴克莱银行的信用卡(BarclayBreatheCard),向该卡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提供折扣及较低的借款利率,卡利润的50%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项目。

7.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ing)。对绿色项目给予贷款优惠,如爱尔兰银行对“转废为能项目(energy-from-wasteproject)”的融资,给予长达25年的贷款支持,只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废物处理合同并承诺支持合同范围外废物的处理。

二、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已是大势所趋

1.推行绿色信贷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商业银行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中介角色,决定了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UNEP,1997;EuropeanCommissionDGXI,1998)。商业银行根据持续期、规模、剩余额度和风险等要素进行资金的配置,其高效的审贷体系使其在风险衡量和定价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因而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投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和项目,可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以帮助企业提高经济和环境效益为重点,使企业努力达到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自觉地进行无害环境的实践,增强控制风险的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毕业论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也有利于商业银行摆脱过去长期困扰的贷款“呆账”、“死账”的阴影。

2.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

据全球金融界估计,1970-1979年气候天灾水灾给金融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0亿美元,1988-1997年更暴增为3000亿美元(UNEP,2000)。这些数据揭示,环境破坏不仅直接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甚至可能危及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和生存。在我国,“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由于各国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银行业若不加强其环境风险管理,一旦发生给予贷款的企业发生污染事件时,不但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推行绿色信贷,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就为商业银行通过保险和衍生金融市场等转移环境风险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3.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

推行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或产品)的收益具体表现在:扩大市场份额;利润增长;吸引顾客并获得顾客忠诚;高员工满意度及保留率;声誉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体的正面关注;环保意识和收益;获得更多的经营许可;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等(UNEPFI,2007)。实证研究亦表明,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获得竞争优势。Feldmaneta1.(1997)、Schalteggeretal.(2000)、Repettoetal(2000)检验了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如银行、保险公司、投资者)绩效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的环境管理战略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可持续资产管理公司(SustainableAssetManagement,SAM)对58个产业的2006年可持续年报披露的可持续风险与机会进行分析亦支持了这一观点。SAM提出,商业银行从环境生态或社会议题的风险与机会(如气候变迁对企业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将极大地增强竞争优势。

4.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益相关者环境关注的重要举措。

商业银行将环境因素纳入贷款决策,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政策和环保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来自利益相关者——如NGO、股东和员工的压力。例如,美国银行之所以成为最早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是由于1980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CERCLA,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Response,CompensationandLiabilityAct)。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法案颁布实施以来,一些银行甚至因此而破产。

5.推行绿色信贷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营运规范。

20世纪90年代早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计划项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alProgramFinanceInitiative,UNEPFI)就发表了银行业《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StatementbyFinancialInstitutionsonthe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强调要把环境因素纳入标准的风险评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标就是要求银行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并且鼓励民间部门投资于有益环境的技术与服务。而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金融公司倡导的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更是为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提供了一个框架,包括不同类型项目的风险分类,还列示了与环境评估流程、监控和后续指导相关的议题。目前,已有包括花旗、渣打、汇丰等在内的56家金融机构成为赤道原则金融机构(EquatorPrinciplesFinancialInstitutions,以下简称“EPFIs”),这些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

三、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内在要求

为应对信贷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将环境标准纳入其整体信贷战略及贷款项目评估之中,并发展出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客户的环境风险和银行责任,作为绿色信贷尽职调查(duediligence)的基础。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或内在要求在于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

(一)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制定相应的环境信贷政策

环境信贷政策通常由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制定,并作为银行员工及顾客的工具和指导信号长期存在。完善的环境信贷政策将有助于:①为员工及顾客提供商业银行关于环境风险及有关环境议题的清晰指南;②向员工及顾客阐明商业银行如何通过特定的程序、毕业论文承担哪些责任来实现其经营目标;③确保与环境风险相关的贷款以一贯且公平的方式承做;④为与环境风险相关的银行业绩的评价提供明晰的标准。

很显然,银行环境信贷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同时还应考虑环境风险敞口、人力资源限制和市场限制,并对以下问题作出回答:银行现有的贷款及投资组合在哪些领域暴露于环境风险之下?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贷款的风险敞口是否具有较大的差异?环境风险管理需要哪些人力资源、需要对他们进行哪些培训?银行环境信贷的主要竞争者有哪些?环境信贷产品价格及质量层面的竞争程度如何?环境风险调查及转移成本是否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竞争地位?哪些细分市场的顾客对交易成本的增加更为敏感?等等。

(二)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进行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环境及社会风险可分为三类:①直接风险(directrisk),指的是银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责任(如借款人破产)。②间接风险(indirectrisk),反映了借款人的环境负债可能影响其偿付贷款能力而造成的风险。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必须在环保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政策要求,从而可能影响借款人的现金流继而影响其偿贷能力。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③名誉风险,反映的是银行因与环境问题投资关联而遭受的名誉损失(Thompson,1998)。勿庸置疑,声誉与形象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随着政府、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银行信贷政策关注程度的日渐提高,银行在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上有失谨慎而导致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将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继而影响银行的市场价值和业务开展。

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有助于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继而改进银行的经营绩效。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辨识、评价、控制、转移和监测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过程,不仅适用于单笔贷款,而且适用于集合贷款和投资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敞口最小化的同时,对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提供足够的保护。商业银行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时,必须重点关注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环境风险的级数(严重程度)、环境风险影响的持续期、环境风险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转性、环境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影响(即特定的环境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是否有助于环境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分享)、是否符合相关立法特别是环保法的要求等因素。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可分为环境及社会风险识别、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环境风险控制及转移、环境风险监测等。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

1.贷款项目按环境与社会标准进行分类过滤。

根据赤道原则,贷款项目发起时,EPFIs应当参照IFC的环境与社会标准将贷款项目分为A、B、C三类,分别代表环境或社会层面的高、中、低风险。A级及B级的贷款申请者必须完成社会及环境评估,且在与当地利益相关者磋商后,须备妥环境管理企划书,说明如何减少或监测项目在环境与社会方面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往往会结合具体情况,按贷款项目环境风险高低进行分类(如加拿大皇家银行将贷款划分为三类,参见表1),不同环境风险类别的授信项目,其风险识别和评估、内部研究及外部专家认证亦有所不同。如果贷款项目落入表内所列的范畴,则贷款申请将提交至地区分行或总行,视具体情况请外部咨询人员进行评估。对于I类项目,银行有选择地请外部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II类项目需请外部专家提出行业的具体风险;III类项目则需请资深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调查。

2.贷款项目进行环境及社会评估。

根据赤道原则,贷款项目的环境及社会评估应针对以下项目:社会及环境条件基准评估;更符合环保及社会责任的可行替代方案的考虑;东道国法律法规及适用的国际协定及协议的要求;人权和社会健康、安全及保障的保护(包括风险、影响及保障个人使用项目安全的管理);文化遗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包括变更自然或重要居住地或法定保护区域中的濒危物种与敏感性的生态系统);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使用(包括通过恰当的独立认证体系认证的可持续资源管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管理;重大灾害评估与管理;劳工问题(包括四项核心劳工标准)、职业健康和安全;防火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影响;土地的取得和非自愿安置;对社区和弱势群体的影响;对原住民及其特有文化体系和价值观的影响;现有项目、建议项目及未来预期项目累计影响;项目设计、评估及执行中受影响方的协商和参与;能源的有效生产、运输及使用;污染预防、减废、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商业银行根据这些项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贷款提交、贷款审批或贷款发放。图1为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BDC)的环境评估决策树。毕业论文

3.借助环境保险及金融衍生品转移贷款风险。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保险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为环境风险的转移提供了有利条件。商业银行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保险政策实施风险保护:一是要求顾客考察使其免于环境责任的保险;二是要求顾客以银行为受益人,购买环境责任险;三是以第一方保险将商业银行全部贷款组合的环境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四是要求环境顾问掌握专业保险赔付知识。除保险市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亦为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4.进行动态的环境风险监控。

由于在贷款持续期间或投资期间,环境风险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加之借款人有可能违反环保法规及贷款约定,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贷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动态监控。贷款环境风险监控对象包括单笔贷款和整体贷款组合,监控方法包括口头询问、信息披露以及对项目或场地的实地考察等。

四、我国银行业推行绿色信贷的相关举措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例如,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加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FI);兴业银行因在能效融资产品开发和推广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可持续银行奖评选活动中“年度可持续发展交易奖”,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中国商业银行。然而,也必须看到,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初步制定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指导意见,但我国银行业在实施绿色信贷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识、积累经验。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环境恶化与个别地方政府官员腐败、法规执行不力、缺乏公众透明度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广绿色信贷,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的顺利推广、实施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为实施绿色信贷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国际经验来看,毕业论文商业银行要发展成为可持续银行一般需经过四个阶段:防御阶段、预防阶段、进攻阶段以及可持续银行阶段(Jeucken,2001)。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还处于防御阶段,对环境风险的认识还有待加强。而要从防御阶段逐步推进至可持续银行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至少要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准备:一是战略准备,要把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确定环境目标,确立标竿和报告制度,明确决策者必要的沟通职能。二是政策准备,要结合实际制定商业银行的环境信贷政策,编制环境风险管理方案,用以指导信贷活动及其他业务。三是人才准备(包括内部人才准备和外部人才准备),由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强,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内部人才并没有特别储备,因而需要加大引进此类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准备则是需要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的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四是组织机构准备,从职能和公司治理方面为绿色信贷提供支持。Ganzi&Tanner(1997)调查显示,许多银行均设立了环境部门,并开发了环境友好产品,如英国合作金融服务(CFS)设立了道德政策部门(EthicalPolicyUnit),并赋予该部门业务否决权;再如瑞士信贷银行建立了环境执行委员会(EnvironmentalExecutiveBoard),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监督、记录绿色信贷业务,并就与环境相关的议题提出战略对策建议。五是产品准备,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融入环境及社会责任理念,而且要吸取传统信贷产品的成功经验,如弹性、友好度、便于个人管理、捆绑或低风险等等,这些特征均应成为绿色信贷产品设计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

(二)商业银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着力,构建绿色信贷激励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由于国资部门仍未完全实现公司化,股东本身对于长期利益以及短期利益的关注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各银行均实行分行制,管理链条较长,且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无视总行关于实施绿色信贷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显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累计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4.1%,均呈逐季加快趋势。基于这一背景,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这里面,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另外,绿色信贷评估涉及面广,评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从短期来看,银行对企业竖立绿色屏障时,也就意味着有可能丧失部分优质客源。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政策要求支持对环境有益的项目,通常的办法就是降低利率、优惠贷款,加之从现有的经济利益角度来考量,绿色信贷所支持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是经济效益并不太好的项目,如风电和垃圾发电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业银行的盈利。鉴于此,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毕业论文

(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的推行扫清地方保护主义障碍

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EconomyandLieberthal,2007)。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以各种方式对银行进行信贷资源的争夺并试图转嫁改革成本。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干预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而导致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扭曲。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同时,可以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促成商业银行与各级地方政府就共同环保事项或流域性事务进行结盟或签署环保协议,形成书面契约约束。

(四)加强与环境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与互动,营造良好的绿色信贷实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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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绿色营销”,是指社会和企业在充分意识到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和由此产生的对清洁型无公害产品需要的基础上,发现、创造并选择市场机会,通过一系列理性化的营销手段来满足消费者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绿色营销的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绿色营销不是一种诱导顾客消费的手段,也不是企业塑造公众形象的“美容法”,它是一个导向持续发展、永续经营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在化解环境危机的过程中获得商业机会,在实现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满意的同时,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存共荣。

二、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障碍

我国现有的市场由于竞争不充分,市场主体过分注重近期和微观利益,加之法制不健全,使我国的绿色营销面临着不少障碍:

(一)没有形成全社会性的绿色消费需求。由于一些人的素质还不太高,加之媒体宣传、引导滞后,了解并接受绿色营销理念的至今仅是少数消费者,许多人甚至还不知道绿色消费、绿色产品的概念。

(二)绝大多数企业仍未建立绿色营销理念。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仍是在一味追求近期和微观效益的理念下进行的,对眼前利益考虑的多,对环境保护和社会长远利益考虑的少;有的企业尽管意识到绿色营销可以开辟新的市场,但由于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不敢贸然行事;有些企业由于长期亏损,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更顾不上花较高的代价推行绿色营销。

(三)企业的生产管理方式滞后,与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也不相适应。虽然我国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环保的法律法规以及促进绿色运动开展的措施,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远远不够。

三、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

(一)搜集绿色信息。面对大量的绿色商机,企业应从市场需求出发,搜集相关的绿色信息,并结合自身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深入研究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为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提供依据。绿色信息的搜集包括:绿色消费信息、绿色科技信息、绿色资源和产品开发信息、绿色法规信息、绿色组织信息、绿色竞争信息、绿色市场规模信息等。

(二)加大教育宣传引导的力度,尽快培育全社会的绿色意识。针对我国目前人们绿色意识淡薄的现状,应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

大力进行绿色宣传。绿色消费是绿色营销的前提,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积极传播环保和绿色消费知识,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将眼界由自身扩展到自然生态环境及整个社会范围,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三)转变企业的生产经营观念,培育绿色企业文化。传统观念认为,人类所需的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导致不少企业只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不顾环境效益,认为对环境高投资是无谓地增加生产经营成本,加重企业负担,得不偿失,但事实并非如此。实施绿色营销的企业,环境投资应作为成本计入绿色产品价值,从而可以获得比经营同类型非绿色产品更高的利润。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增加环保投入,不是企业多余的负担,而是企业节能降耗、拓展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前瞻性投资。

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就要注重培育绿色企业文化。培育绿色企业文化,就必须注重对企业员工的教育与培训,努力使他们把环保和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融为一体。

(四)树立绿色营销组合观念,实施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研制绿色产品。绿色产品的生产是绿色营销的支撑点,而开发绿色产品必须从产品设计材料的选择、产品结构功能、制造工程的确定、包装和运输方式、产品的使用到废弃物的处理等,都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研制绿色产品,绿色科技是物质保证,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为绿色产品的普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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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8-0010-02

随着国家电网的大范围普及与应用,高压电网成为我国居民广泛关注的工程项目。所以城市高压电网规划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城市高压电网规划广泛关注的问题,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其真正成为城市发展规划的决策因素之一,成为专项规划环境评价的一个新方向。

1 调整城市高压电网规划,适应社会形势发展

1)分析规划区内的现状,明确规划区内电网布局,电量,负荷,负荷分布和负荷曲线预测的情况;2)确定规划区内规划各期的目标及电网结构原则和供电设备的标准化,包括中,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原则;3)实行创新、技术升级;电网建设中应积极采用新进适用技术,如静补、同塔双回线路等,以提高电网的运行水平,降低电网的运营成本,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4)确定城市电网变电所的地理位置,线路路径,确定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5)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电网规划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城市高压电网的建设要和负荷发展、电源建设相协调,送端电网与受端电网相协调;6)确定调度,通信,自动化等的规模和要求;7)编写说明书及绘出规划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位置结构图,包括现状接线图。

2 城市高压电网运行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建立

利用已有无人值班变电所集控中心SCADA系统的数据资源,借助发展起来的数据优化理论,研究不同运行方式下网络优化组合,为电网提供科学的最佳安全经济运行在线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为集控中心值班人员开发和提供该电网事故发生后的事故诊断、电网重构及恢复控制决策对提高城市电网的可靠性与经济性有重要意义。可以在城市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控制中心以及地区或县电力调度自动化推广使用。 本系统利用已有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资源,开发高级分析应用软件,包括: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模块(电网潮流、状态估计、负荷预测、无功优化、电网网架优化),电网故障诊断和故障后的电网恢复控制模块,短路计算和保护灵敏度在线校验模块等。这些高级软件为城市电网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具有专家水平的科学决策。由于系统的高级分析软件的计算与决策分析都是建立在在线实时采集数据资源的基础上,速度快而且准确,彻底改变了靠运行人员的经验以及手工或者利用离线软件进行计算的状态。该项目的开发与实现都体现了“数字电力系统”、“数字世界”的现代精神。由于不需要重新设置数据采集系统,使得系统的投资降低,不仅进一步解放了人的劳动力,而且实现了电网运行的科学化、智能化运行与管理。该项目是国内外电力工作者关注的课题,目前国内还没有开发的先例。该系统在开发中考虑了其应用的通用性,除了可以应用于大部分城市高压电网以外,还可以应用于地区调度自动化系统、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同样可以利用这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高级分析应用软件,使调度自动化的水平能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3 城市高压电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关注要点及方法

3.1 整体性原则和环保型指标

城市电网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关键所在,因此,规划环评必须将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性,与相关公用设施规划的协调性进行整体考虑,以减缓城市高压电网布局所产生的环境问题。

我们在进行城市高压电网规划的同时考虑环保要素后,线路如果向着环保的方向发展,走更为环保的通道,适当加长了线路,但是避开了人口密集区,使得规划方案更加环保,由于考虑从了环保因素的影响,因此投资费用要多于仅考虑经济性所得到的规划方案的投资,相对环保的费用更高些,但是我们更应该在电网环保规划模型能够在增加较低投资的基础上,得到更加环保的方案。我们可以考虑以后将环保因素量化后直接参与规划,同时在电网环保规划中考虑人口因素,使得城市电网的规划在人口密集区显得更为人性化,具备较强的可执行性。我们争取在考虑环保因素后,整体规划基本相同的情况下,考虑环保因素的线路通过人口更加稀疏的区域,使得环保指标更低,能够在宏观上对电网规划产生影响,使得电网更加环保。

3.2 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我们要紧扣电网规划的环境影响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在环境资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仔细研究规划环评导则,查阅大量资料,主要从全面性和代表性相结合、持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控制性和引导性相结合4个方面确定与电网规划特点相适应的环境目标、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3.3 评价方法

城市高压电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是高压电网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随着遥感以及GIS技术的发展为城市高压电网的环境影响评价带来了新的数据获取、分析手段,能够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遥感技术将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进行土地利用分类以及植被信息提取,同时利用GIS技术对已有的各种调查资料及数据进行管理,为电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直观的基础数据及图形,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叠图分析。

4 结论

我们要积极推动电网技术的创新与发展,积极规范化城市高压电网架构。在我国能源资源格局、负荷分布等特点的基础上,结合世界电网发展新趋势以及我国电网发展的实际状况,立足于服务社会的发展理念,规划建设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电网为基础。采用先进的通信、信息和控制技术,构建以信息化、自动化为特征的国际领先、自主创新、中国特色的统一城市高压电网圈,保证我国城市电网圈正常安全运行,大大提高城市的电力系统供应效率,使经济体从城市向乡镇的转移更加迅速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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