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投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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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投资论文

篇1

澳大利亚是传统的矿业开采国,有“坐在矿车上的国家”之称,是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的世界第三大矿产品生产国。澳大利亚的矿石开采主要用于出口,其出口量占开采量的80%。

澳大利亚的矿石产品种类繁多、品位优良,且储量巨大。目前已探明的矿产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铀、铅、锌、钽和镉;居世界第二位的有铋、错、铪;居世界第三位的有煤、铝土矿、金、钴、锂和金刚石等。为我国进口商青睐的铁矿石资源的年储量也已达到180亿吨。据统计,2007年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1.46亿吨,占我国铁矿石进口总量的38%。

澳大利亚拥有许多世界级的矿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西澳大利亚州的哈默斯利铁矿带,昆士兰州的蒙特艾萨铅锌矿区,新南威尔士州的莱特宁山脉黑蛋白石矿床等。

在具备优良的矿业资源禀赋的同时,澳大利亚政府对矿业勘探也相当重视,对矿石勘探项目的投入巨大且投入额逐年增加。澳大利亚政府在增加勘探支出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勘探技术的科技含量。2007年,政府启动了新一代矿产勘探计划——“玻璃地球”计划。该计划利用三维可视化和地质模拟等技术,使大陆表层1公里以内的地域,像“玻璃一样透明”,从而大大提高了勘探效率与准确性。

(二)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港口设施完备

澳大利亚位于南太平洋要冲,交通便利,远洋运输业发达,是重要的国际运输中心之一。运输成本较低,运输效率极高。墨尔本港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现代商业港,港口的年吞吐量在6400万吨以上,有4万平方米的堆场,码头上铺设铁路线,油罐车可直达码头。凯恩斯港、悉尼港、弗里曼特尔港亦是其重要商贸港口。赫德兰港是其主要的矿物出口港之一。

(三)低利率、低通涨,经济持续增长

澳大利亚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具有低利率、低通胀、经济持续增长的特点。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澳大利亚2006、2007、2008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8%、4.1%和2.5%。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2009—2010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将放缓为1.7%。不难看出,澳大利亚的经济颇具活力,其经济增长率超过了经合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国。

(四)外资政策趋于鼓励性

大体上看,澳大利亚对外资的政策是鼓励性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就开始放宽对外国资本的限制。在当今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大背景下,澳大利亚进一步减少外资限制条款,以吸引全球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投资。

1.放宽准入审批限制

从1999年9月起,澳大利亚政府将外国对澳大利亚既存企业投资的政府审批底线,以及外国公司中澳大利亚资产被另一外国公司收购时须向澳政府通知的底线由原来的500万澳元放宽到5000万澳元。这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投资额在5000万澳元以下的中国企业,使投资者避免了繁杂的审批手续,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投资收益。

2.放松矿业投资的股权限制

澳大利亚政府取消了在新矿业开发项目中,澳大利亚人要拥有一半股权的限制[投资主体为外国政府(包括国企)时不适用],同时外国人接管既存采矿企业,也不必再进行经济利益检测。

(五)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济贸易关系

澳大利亚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贸关系。1972年,澳中签署了两国贸易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文件。1978年澳政府宣布对中国实行普惠制待遇。近年来,我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额逐年攀升,2007年中澳双边贸易总额已达到438.5亿美元。同时,中澳之间的投资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澳大利亚已成为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IDD)的第六大目的地。仅2007年,中国对澳大利亚非金融类项目直接投资额已逾9.4亿美元。同年,澳大利亚在华的新增投资项目487个,实际使用金额3.5亿美元。

(六)法律体系健全。外资可得到充分保障

澳大利亚虽然没有统一的外资法,但外资活动主要由1975年通过的《外国收购和接管法》、《公司法》等法律监管。澳大利亚的各州政府、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相应法律,保护外资在本州、本地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澳大利亚的矿业投资环境良好,但在当今经济背景与海外投资者对澳大利亚矿业的收购狂潮下,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风险。

二、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机遇与风险

投资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性。仅热衷于历史材料的堆砌,而忽视时代本身特点的投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当今世界,投资形势瞬息万变,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投资者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风险?

(一)危机中的矿产投资机遇

1.金融危机成为澳大利亚矿业股指“走绿”的推动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是继上世纪初“大萧条”之后,波及面最广、影响最深刻的一次全球性经济衰退。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都受到危机的影响,澳大利亚也不例外。其矿业产业正面临着生产规模缩小与被迫裁员的窘境,截至2009年4月,澳大利亚矿业企业裁员已逾1.2万人。与此同时,市场上不断走低的矿石价格更使矿山开发者措手不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际市场上主要金属如铜、铝、铅、锌等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20%、16%、40%、31%,且无明显反弹迹象。长期的萧条也导致企业内资金流动出现严重困难。在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澳大利亚矿业股领跌股市,然而这也为我国投资者“低价收购”提供了机会。

2.下跌使中国投资者“掏腰包”时更有底气

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投资者带来的另一利好消息是澳元下跌。澳元汇率于2008年7月中旬开始大幅下跌。澳元兑人民币汇率由1:6.6636,跌至8月中旬的1:5.9378。2009年,澳元下跌趋势更是不可逆转,根据外汇价牌,4月中旬,澳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4.9727。澳元的持续下跌为中国投资者的并购又增添了筹码。

3.澳大利亚矿主与中国矿业企业“联姻”的欲望强烈

金融危机带来的投资机遇对于世界各国的投资者都是均等的,但是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主观上更愿意与中国企业“联姻”。澳大利亚铅锌矿大亨Perilya公司面对恶意收购,主动寻求中金岭南,提出收购要约;澳洲第三大铁矿石出口商ForteseueMetalsGroup也积极地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可能的投资机会展开对话。澳大利亚矿业巨头表现得如此主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中国作为矿业资源消费大国,有色金属需求量已占全球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市场资源广大。中国虽是矿产大国,但贫矿多、富矿少,多数产品的原料供应对外依存度较高。尤其是当今中国工业、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更加需要品位优越的矿业产品。同时,中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逐渐开放,也使得更多海外受困企业把目光投向中国。其次是中国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小。中国主要矿业企业具有相当实力,能够提供目标企业急需的现金。中国的矿业生产以供给“内需”为主,金融危机对其影响十分有限,许多大型矿业企业并没有受到金融风暴的大规模冲击。同时,中国矿业实体自身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制、掌握着广阔的矿带,资金力量雄厚,国际信誉优良,涌现出中国铝业、中金岭南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实体。面临大量债务问题的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与这样的投资者“联姻”,更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升信心。

金融危机下,现金为王,中国在此时恰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中国投资者可以为目标企业提供足够资金,而不是采取股权交易的形式。目标企业的决策者由于担心用于交易的股票在恶劣的经济环境下极有可能贬值,因此更愿意与能够提供现金交易的中国企业接触。

4.在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国家也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但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投资者在做“走出去”的决策时难免有所顾虑。为此中国政府也在为矿业企业“撑腰”。2009年3月初,国务院通过了《十大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就包括有色金属行业的振兴规划。国家通过收储政策(目前出台的收储规划为:铝100万吨、铜40万吨、锌40万吨),减少国内矿企的积压库存,保证企业现金流的活跃。通过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创新研究、鼓励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使产业升级,使相关企业在收购竞争中能够把腰板挺得更直。

(二)危机中的矿业投资风险

1.来自对手的竞争风险

机遇是平等的,其他国家或东道国的投资者在机遇来临时也不会畏首畏尾。所以,中国矿业投资者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它们的并购竞争。这类竞争使我国企业的海外收购成本增加。比较典型的实例是,中金岭南联合印尼的安塔公司拟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争。双方你追我赶,多次提高收购价格。收购价由每股2.5元飙升至每股2.85元。中金岭南经过多方面考虑,不得以退出竞争,撤回要约。同样,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澳矿业巨头力拓的部分股份时,也遇到了来自澳业巨头必和必拓的竞争。在其他收购案例中,投资者间的竞争更是不胜枚举。

2.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审批风险

能源矿业产业涉及澳大利亚核心利益与国家安全,中国企业的大规模收购必然引起澳大利亚政府的警惕与担忧,促使其出台相应的限制性政策。2009年2月,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外商投资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利益”,要求“投资透明,无政治背景”,这一模糊的政策为投资准入审批提供了极大的裁量自由度。同时,2009年2月17日,澳政府又宣布外国政府及其人(包括国企)对澳投资,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的审核,并明确规定外资持股不得超过15%。

相比之下,此类风险更应该得到我国投资者的重视,因为它是一切主要风险的根源。为了不给它国留下“政府过分介入”的话柄,东道国政府可以将这种风险转化为单纯的竞争风险。通过支持本国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来达到制约外国投资者的目的,然而在这类有东道国政府幕后支持的投资竞争中,我国企业是很难取胜的。

3.来自于目标企业的现存债务风险

有些澳大利亚的矿业企业在金融危机下,有大量债务无力偿还。中国投资者如果选择股权收购,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问题,这就要求收购企业本身有雄厚的实力。一些中小型企业在收购股权后,由于本身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流动资金,难以经营。所以,在股权收购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债务情况,评估其风险是否是企业自身能够承担的。

三、中国企业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策略

中国矿业企业的海外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利用机遇、规避风险,是投资者亟需思考的问题。成功的投资往往是以成功的策略为基础,通过分析中国矿业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并购的几大特色案例,我们不难归纳出以下四条投资策略。

(一)投资目标与股权策略

矿业产业是澳大利亚能源产业的核心,关系其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一领域的投资审批始终采取相当审慎的态度。所以,中国的投资者在收购此类产业实体时,就要讲究策略。

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申请收购澳大利亚中小规模矿业实体,更容易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批准。而且在收购大型矿业实体时。不要总以“持大股”为目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东道国政府的恐慌并出台严厉的限制政策。所以,大项目的投资者可以瞄准目标企业在非东道国市场上市的股份以缓解东道国政府的忧虑。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力拓公司时,就有意避开力拓在澳洲的上市股份,而选择收购其在英国上市的股份,但即使是这样,澳大利亚政府仍然做出了“延长三个月审查期”的决定(最终力拓选择放弃与中铝的结盟计划——编者)。

相比之下,中国五矿集团的遭遇则更为明显。该集团斥资17亿美元全资收购世界第二大锌矿开采商——澳大利亚OZMineral的申请被澳大利亚财政部门以“部分开发矿区(ProminentHill)涉及军事,不利于国家安全”为理由拒绝。为确保收购,中国五矿被迫放弃全资方式,以12.06亿美元收购OZMineral的部分资产,并放弃对军事矿山的控制权。这项修改计划最终获得了澳政府批准,但其规定此项收购是纯粹的资产收购,五矿集团并不能持有OZMineral的股权。

(二)投资交流与沟通策略

由于外国的投资审批者对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够了解,因此存在一些偏见。其中最为主要的偏见是“中国政府控制投资行为”。在大型投资项目中,东道国的审批者总想知道“中国政府在幕后的作用”。然而一旦在这方面得出不利结论,对中国投资者将是致命的打击。所以在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东道国政府取得沟通,消除其潜在疑虑。同时,我们也要通过沟通策略,充分考察目标企业,保证信息对称性,避免盲目投资。

投资者也可以向东道国政府做出一些承诺,譬如,保证收购后不大幅降低产品价格,使本国采购商获得过多利润;制定开采产品在东道国的销售比例;对企业的控制权保守索取等。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时就向澳大利亚投资审批机构保证“不谋求进入董事会,不会对力拓的经营施加影响”,以减少东道国政府的疑虑。

同时,中国投资者也要和目标企业搞好关系,使目标企业出面,游说其本国政府,这样比我们一味单方面的宣传更有实效。

(三)投资合作与共赢策略

投资需要大量资金,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果能够找到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与我方共同收购,将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事实上,目前中国的几大海外收购项目,投资主体基本上都在寻找强大的合作伙伴。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公司时,选择美国铝业作为合作伙伴。美国铝业历史悠久,且是公认的“全球最大铝业公司”,在世界多个国家设立跨国机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与这样的合作者共同收购,对于融资效率、风险的化解与分担都是有利的。

(四)投资竞争与退让策略

中国企业在与其他投资者竞争时,要充分分析自身情况,了解对手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调整。对于大手笔的收购,既要努力争取,也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时的决策失误使公司债台高筑、得不偿失。具体来讲,根据情势不同,可以采取两种竞争策略

一是主动出击,据理力争,维护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地位与利益。我们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东道国的竞争对手更容易对我国企业的收购提出质疑,以达到拖延时间、从中渔利的目的。在中金岭南收购澳大利亚Per-ilya公司时,就受到了澳洲竞争者CBH公司的质疑。CBH公司的律师顾问团向澳大利亚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称中金岭南在收购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影响了其公司收购计划,属于不公平竞争,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审查,同时要求PEM公司推迟召开股东大会。面对对手的指责,中金岭南及时做出反申诉,通过与澳政府投资审查部门的多次商谈,使对方明确了我们的收购是规范的、不受政府或大股东控制的,对手的指责站不住脚,由此解除了澳大利亚政府的疑虑,也迫使CBH公司退出竞争。

二是避其锋芒,放眼未来,暂时的退让有时是明智的表现。在与对手的竞争过程中,如果竞争对手过于强大,或者对手对该项投资过分执着。我们就要冷静分析竞争的结果,避免造成两败俱伤的情况。中金岭南集团在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时,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价收购。经过多次提高定价,收购价格越过中金岭南的“红线”。此时,中金岭南理智地放弃竞争,宣布收购失败。然而几个月之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中金岭南抓住机会,收购了澳大利亚Pefilya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澳铅锌业巨头50.1%的股份,成为中国首家绝对控股发达国家资源企业的公司。

两相对比,收购先驱公司48%的股份需要20多亿人民币,收购Pefilya公司50.1%的股份需要2亿人民币。中金岭南虽然在形式上退出了竞争,可在实际投资收益上以绝对优势击败了布米公司,成为此次竞争的真正赢家。倘若中金岭南不顾股东利益,缺乏理智地强行收购,恐怕现在已经处于入不敷出、极为危险的境地。

以上提及的四点投资策略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总之,当代中国的投资者只有在认清当前形势,理清投资思路,优化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矿业投资竞争中取得优势,并树立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崭新形象。

参考文献:

张华: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分析,《中国矿业》,2001年第10期。

刘树臣:澳大利亚玻璃地球计划及其启示,《中国发展观察》,2005年第8期。

AustralianBureauofStatistics.YearbookAustralia.2007.Australia:Canberra,2008.

商务部《2005-2008年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人民出版社。

鲍江升:《一个外国人对中国国企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三点建议》,《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7月。

张瑞杰:《五矿收购OZ澳大利亚终开绿灯》,《法制晚报》,2009年4月25日。

篇2

目前,我国很多研究都集中在设备、工艺等物质资源投资经济效果的评价方面,而忽视了人才招聘、人才开发等人力资源投资经济效果的评价问题。其实,分析企业人力资源投资的经济效果可以指导人力资源投资决策,有利于减少在人力资源上的盲目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机会成本,保证企业全部投资的经济效果,因此,对企业来说,人力资源投资经济效果评价与物质资源投资经济效果评价是同等重要的。通过反复研究,本文认为人力资源投资与企业改扩建投资在本质上是相似的,人力资源投资经济效果可以采用企业改扩建投资项目评价的“有无”增量法来间接计算和评价。

一、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与支出的基本要素

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收入是指企业由于人力资源投资而增加的有关收入,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收入的基本要素有新增企业业务收入和回收流动资金收入。新增企业业务收入包括新增主营业务收入和新增其它业务收入,回收流动资金是指企业人力资源流动资金投资支出在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的收回额。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支出的基本要素有新增企业人力资源收益性支出和人力资源资本性支出。其中,新增企业人力资源收益性支出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费用、人力资源离职成本、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人力资源管理费用包括人力资源离职管理费用和使用管理费用,离职成本主要是离职补偿成本,使用成本包括基本工资等人力资源维持成本和奖金、奖励等人力资源激励成本;其中,人力资源资本性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取得(招聘、寻求等)投资支出、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深造等)投资支出和人力资源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投资支出,它又可分为人力资源流动资金投资支出和固定资金投资支出两种类型。

二、企业人力资源投资的内涵

若按照投资项目评价的一般理论,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与支出应直接进行预测和计算,即应直接预测新增企业业务收入、新增企业人力资源收益性支出等基本要素。但是,企业一定时期所获得的总收入是企业中包括新的和原来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在内的所有人力资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而共同创造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接受人力资源投资后所新创造的收入是难以计量的,企业人力资源投资是在原有人力资源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把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所新增的业务收入与企业原有人力资源基础所创造的业务收入准确地区别和分离开来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可以准确地区分,其工作量和难度往往超过人力资源投资经济效果评价本身。除非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全部用于新建一个地区销售分部,那么,这个新的地区销售分部的销售收入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所新增的业务收入,但是这种情况不具有代表性和一般性。另外,由于企业一定时期所发生的收益性支出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是混合性的,把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人力资源管理费用与企业原有人力资源基础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准确地区分开来,也是非常牵强和困难的。由此可知,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所新增的业务收入和收益性支出是不能直接预测和计算出来的。

尽管企业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所产生的业务收入与收益性支出难以直接预测和计算出来,但我们可以利用"有无"增量法间接预测和计算出来。由于人力资源投资和企业改扩建投资均是在企业原有基础上进行的,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和改扩建投资所产生的业务收入均与企业原有基础所产生的业务收入难以分开,企业一定时期进行的人力资源投资和改扩建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性支出均与企业原有基础所产生的收益性支出难以分开,所以,人力资源投资与企业改扩建投资在本质上是相似的。由于企业改扩建投资经济效果评价采用的是"有无"增量法,因此,企业人力资源投资经济效果评价也可以采用"有无"增量法。"有无"增量法是用"有项目"条件下未来的现金流量减"无项目"条件下未来的现金流量,得出增量净现金流量,对增量净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根据增量净现值大小来判断改扩建项目投资经济效果的方法。

三、企业人力资源投资现金流量分析

根据“有无”增量法的基本原理,人力资源投资经济效果评价的过程为:首先,预测并计算“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条件下和“不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条件下的现金流出量与流入量;其次,计算人力资源投资现金流出量(增量)与流入量(增量);然后,计算人力资源投资净现值;最后,根据净现值大小判断人力资源投资的经济效果。

篇3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私募股权(PE)基金在投资行业的表现日益活跃,其光彩也引来了业内研究员和机构人士的不少注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海外投资的启动,私募股权基金也开始活跃在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勘探的舞台。矿产资源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这使得矿业基金面临着各种问题。对私募股权基金在矿产资源行业的现状分析,能够令我们更加清晰基金运作的障碍与前景,更理性地对待矿产行业投资的盈利与风险。

二、文献综述:

在私募股权基金研究方面文献不少,陆国飞2013指出私募基金是目前炙手可热的投融资方式。吴凡(2007)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资本范畴进行界定,比较得出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形式。另外,关于私募基金在海外投资的角色研究方面,赵骏,于野,(2011)指出私募股权可利用其丰富的经验与人才储备为并购提供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可通过发挥其优势助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矿业基金研究方面,胡胜国,佘延双(2011)提出了私募股权基金在国内外投资矿产资源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投资策略。佘延双(2012)从微观操作角度回答了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如何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问题。孙玉美(2010)认为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正在以势不可挡的态势发展起来。综上文献可知,私募基金研究是具有很大的现实与理论指导意义的,它将更加有利于对目前的PE发展阶段的深刻认识,本文就我国开始的海外投资与国内外矿业开发的行为提供有益的研究分析。

三、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矿业基金发展分析

(一)私募股权基金概论。

私募股权(PE),通常也被称为私人股权或产业基金。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狭义上讲是投资于有增长潜力的成熟、非风险企业。私募股权基金主要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还存在不少的信托制,有些是以契约制形式存在的。产业基金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矿业私募股权基金,专业投资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经营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

(二)矿业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现状。

1、矿业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情况。

矿业行业与其它行业不同,矿业项目的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矿山建设和运营等不同阶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国自2009年以来矿业基金发展很快,矿业基金的壮大将伴随着整个矿业开发与开采的进程加速,对于整个行业都有着深厚的影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1)2009年2月成立的中矿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中矿联合基金,2009年5月发行,是我国首支矿业私募基金,首期规模5亿,面向全球范围投资矿产资源行业。(2)2009年12月成立的朝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山西能源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00亿,是我国首支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用来支持山西煤矿整合能源投资。(3)2009年12月成立的上海中矿新能股权投资中心,管理中矿新能产业基金,是我国首支新能源的产业基金,投资新能源高科技产业,首发规模5亿。

2、面临的问题。

较之国外,我国矿业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很多,需要大力改进与提高的地方也很迫切,主要表现在:(1)基金运营模式需要改进,目前国内的基金运营模式很不规范,操作流程冗余,需要结合我国市场实际并借鉴国外经验,走出一条在本土能够生根发芽的运作规范。(2)市场环境需要调整。我国支持矿业的资本市场的环境还不完善,我国目前投资的矿业项目没有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3)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市场不成熟,需要逐步的发展与规范。我国的基金募集市场还处在发展的初期,中国的GP(普通合伙人)和LP(有限合伙人)市场还不成熟,这就形成了比较稚嫩的募集市场,需要逐步的经验积累与发展。(4)合作对象范围局限性,需要加大与大矿业的合作。矿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与大型矿业企业合作,通过合作实现项目对接,拓展矿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退出渠道。

(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矿业的主要障碍。

1、众所周知,矿产的开采周期漫长,矿业的周期性表现为价格的反复无常性。某种需求的变化将影响到价格水平,并将立即引起大量供应的相应变化,具备高不确定性。

2、大多数情况下,矿业公司对新建项目不太感兴趣,矿山生命周期是以10年为单位进行计算,公司高管注重短期利益,而矿业开采在其漫长周期内很可能发生资本支出不足的危机。

3、矿产的开采需要具备专业矿业知识的工程团队,基金的投资过程更加需要熟悉整个矿业流程与矿产专业知识的人员。然而私募股权基金以前投资主要集中在TMT领域,矿业行业内缺乏懂得私募股权投资运作的人才,矿业行业知识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非常重要,实际上此类只是人才的匮乏阻碍了其发展。

4、环境污染带来的坏名声,增大了公众对矿产开采的抵触情绪。采矿公司进行生产作业的过程将涉及诸多负面影响,比如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开采阶段,容易破坏土壤、植被,严重的可能留下许多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导致生命损失。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矿业基金的介绍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矿业资源基金是非常有前景的投资基金,其具有行业特殊性,需要矿业知识专业基金团队的操作。矿业资源在我国还面临着很多问题与发展障碍,需要市场环境与运作模式的不断规范与发展。矿业基金正在改写矿产的行业历史,在我国舞台上开始崭露头角。相信未来矿业基金将以新的表现来实现它的光辉。

此项工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家族企业契约治理及融资结构研究”资助,项目批准号:70973035;湖南科技大学201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应用实践鼓励项目“基于生命周期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研究”资助,项目编号:S110163。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凡,私募股权基金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硕士论文.

[2]赵骏;于野;论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的角色与作用,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3]陆国飞,信托和私募基金在中国的融合,上海法治报,2013-1-23.

篇4

 

一、矿业权租赁的性质

矿业权租赁,在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矿业制度里就是指矿业权出租,是指矿业权人作为出租人将矿业权租赁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我国有关法规、规章称之为:矿业权出租,韩国、日本的矿业法规定为:租矿权。

而澳大利亚虽设立了采矿租赁权,却并非我国的矿业权租赁,其实质是权利持有人:有在规定土地进行采矿的权利,并在该区域内进行粉碎、测量、分级、冲洗和沥滤等初级处理工作[1],租赁权可以转让,但范围不能超过100公顷。澳大利亚各州矿业法对大中小型矿山的矿业权都规定了前述的采矿租赁权[2]。

印度《1957年矿山与矿产法》规定了采矿租约制度,其实质是矿业权投资者经印度中央政府或省政府批准从矿产资源所有者租赁采矿权,进行矿产资源开采;这类似于在我国取得政府出让的采矿权,属于一级市场范畴。

《法国矿业法典》设立了矿山出租许可证制度,政府在许可证持有人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的情况下授予投资者矿山出租许可证,并规定矿山开采许可证、排他性勘探许可证可以出租,但必须符合法典规定条件。《法国矿业法典》第119-5条规定:上述许可证的出租只有经部长法令批准以后方能生效。

“与其它国家相比,巴西的矿业权流转制度比较健全、完善,规定了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矿业权转让主要是通过谈判确定,具体形式包括一次买断、分期付款、组成合资公司、将矿业权作价、向矿业权人支付矿业权使用费等。矿业权可以用于出租、抵押、继承。[3]”

著名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指出,不动产租赁的承租人虽然也享有使用和收益权能,但是其只能向出租人主张,具有债的相对性矿产资源法,所以其只能为债权,而不是物权。矿业权租赁与一般商事租赁的共同之处即在于谋求经济收益。

但矿业权已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用益物权之一,且世界各国都确立了矿业权适用不动产法律规则的制度1。矿产资源是矿业权及其所有派生权益的物质基础。从物权的使用、收益权能来看,用益权系他物权,是一种以物的使用价值或利用价值为中心的物权,虽非具完整的所有权特征,却亦有占有、使用、收益之权能;于租赁权而言,承、出租人订立契约的目的,乃是期望以支付对价取得此三项权能,矿业权承租人通过租赁谋取矿产资源的用益回报,呈现了矿业权租赁的物权属性特点,而非简单的债权论。矿业权承租人无法对矿业权这个抽象的资产客体直接像有形租赁物那样加以经济利用,租赁契约的履行得以实现需借助于矿业权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承租人在法律意义上对矿业权享有使用、收益的权益,但承租人物质利益的实现依赖于矿产资源的开发。故矿业权租赁是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产业延伸,具有突出的物权效力特征。

二、矿业权租赁与普通商事租赁的区别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36条第2款规定: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我国矿业权租赁制度得以基本确立。

不同于一般商事租赁法律关系,矿业权租赁在我国法律体制下须遵循一些特殊要求,例如:采矿权的承租人在开采过程中,需要改变开采方式和主矿种的,必须由出租人报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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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关键词:灰色关联度分析法 资源型企业 绩效评价 管理控制

根据全国的主体功能区规划,青海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两屏三带”生态地区,生态地位特殊。资源型企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其社会责任具有明显异于其他类型企业的特征,但目前资源型企业的社会责任缺失问题较为突出,由此引发的生态问题也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论文基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以西部矿业为例,嵌入环境因素来重新构建生态脆弱地区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的环境影响和经济影响,自觉维护生态秩序,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形成资源型企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长效机制。

一、理论基础

(一)生态经济理论

传统经济学注重资源所能创造的价值而忽视了资源过度开发使用带来的外部经济性,对自然资源肆意消耗的成本费用由环境“买单”的后果是造成各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而企业自愿买单的结果就是污染治理支出,被动埋单的结果则是受到有关环保监管部门的处罚,最终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失的同时名誉受损。自党的十将生态文明建设并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以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实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新部署。生态文明时代下,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显得尤为迫切。事实证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可以保证经济的良性发展。生态经济理论旨在协调生态、经济两者间的相互关系,主张坚持走生态发展的道路,明确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对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鼻祖Freeman给利益相关者下了一个日后成为经典的定义:“一个组织里的利益相关者是可以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其实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可见Freeman是从广义的角度来定义利益相关者的概念。

当代企业具有经济、生态、社会三重属性,因此绩效评价的价值导向应当是包含企业三重属性的广义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这里广义利益相关者是包含了企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后代利益相关者、社会利益相关者、生态利益相关者等,而对于后代、间接利益相关者,企业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创造直接影响着他们以及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以西部矿业为例

(一)资源型企业概念界定

资源是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的总称,有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之分,狭义的资源仅指自然资源。资源型企业是通过占有自然资源,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或以自然资源为主要投入,辅以后续加工,尽可能利用区域内存在的自然条件,依靠资源的消耗实现成长,最终以盈利为目的,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盈利性经济实体。

(二)西部矿业简介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矿业)是青海省一家以矿产资源综合开发为主业的大型矿业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铜、铅、锌、铝、铁等基本金属、黑色金属和非金属磷矿的采选、冶炼、贸易等业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逐渐形成了以资源开发为基础,以技术进步为动力,以发展民族经济为己任的资源型大型矿业集团公司。

(三)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现有绩效评价体系没有考虑资源型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不能有效激励企业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本文以西部矿业为例,根据企业独特环境特点及企业性质,嵌入环境因素,引入生态收益有关指标,结合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重新构建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全面考核企业的经营绩效。具体指标体系设计如表1所示。

三、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在西部矿业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本文选取青海省资源型上市公司――西部矿业为样本,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通过计算各指标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之间的关联度,进行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优劣的评价。

(一)灰色关联度分析法介绍

灰色系统理论是我国学者邓聚龙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利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分析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优劣水平,即对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排序,分析各评价指标与理想指标的接近程度,评价指标与理想指标越接近,其关联度就越大。其中关联度最大的评价指标为最优。

(二)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在西部矿业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1.数据选取。本文选取西部矿业2011―2014年度的财务与非财务数据,财务信息来源于和讯网披露的年度报告,非财务信息主要依靠实地调研和阅读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取得(见下页表2)。

2.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见下页表3)。

3.计算绝对差值OX0(k)-Xi(k)O。结果见下页表4。

min minOX0(k)-Xi(k)O=min(0.0700,0.0300,0.3445,0.0400,14.8700,17.6400,0.0055,0.0375,0.4800,0.7500,0.3598,0.2856,6.2300,0.2356,0.4966,0.2441)=0.0055为两级最小差;

max maxOX0(k)-Xi(k)O=max(0.9300,0.9700,0.8900,0.9600,15.2361,18.2666,0.1235,0.2000,0.8111,1.1100,0.3774,0.7300,7.3614,0.8200,1.0004,0.9819)=18.2666为两级最大差。

4.计算关联系数。利用公式ξ0i(k)=[min minOX0(k)-Xi(k)O+ρ max maxOX0(k)-Xi(k)O]/ [OX0(k)-Xi(k)O+ρ max maxOX0(k)-Xi(k)O],ρ取0.5,求得共计4×16个关联系数ξ0i(k)。

5.计算关联系数均值。

利用公式roi=(1/n)ξ0i(k)计算每个指标的关联系数均值,结果见表6。

6.结果评价。由上述分析结果可知,除A21(存货周转率)、A22(应收账款周转率)两个指标与企业绩效的关联度小于0.5外,其余指标与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程度均大于0.5,指标关联度大于0.5的比重为87.5%(14/16=0.875),说明构建的指标体系能有效地评价企业的绩效。

16项指标按其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A23>A31>A14>A34>A12>A11>A43>A41>B21>A13>A32>B11>A33>A42>A21。其中,指标A23(总资产周转率)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程度最高(0.9942),A31(现金比率)次之(0.9888),A14(销售生态收益率)排名第三(0.9645),指标A22(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程度最低(0.3365)。

突破传统的企业绩效财务指标评价体系,本文构建的4个财务指标――净资产生态收益率(A11)、总资产生态收益率(A12)、销售生态收益率(A14)、生态收益增长率(A42),2个非财务指标――排污成本率(B11)、环保投资率(B21)与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度分别为0.9565、0.9597、0.9645、0.56661、09234、0.9487,均大于0.5,且除了生态收益增长率外,其余指标与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度均高于0.9,因此,本文在传统的企业绩效财务指标评价体系基础之上,根据西部矿业所处环境的特点,构建的6项绩效评价指标与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程度较高,这6项指标的引入对于提高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有很强的效果性。

由表7可以看出,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的关联程度最高的指标A23(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参考值,说明西部矿业在2015年度总资产管理能力提升。除反映企业资产管理能力的三项指标:A21(存货周转率)、A23(总资产周转率)、A22(应收账款周转率)外,其余各项财务指标比率均小于参考值,西部矿业应在日后的经营管理中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及环保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企业在绩效考评方面除了对财务指标进行考量外,也应注重污染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考量。

四、西部矿业绩效管控对策

本文在传统财务指标体系之上,嵌入环境影响因素,引入生态收益有关指标,重新构建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发现构建的4个财务指标(净资产生态收益率、总资产生态收益率、销售生态收益率、生态收益增长率)和2个非财务指标(排污成本率和环保投资率)在企业2015年度的比率均低于参考值,故针对西部矿业绩效管控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强化环保力度

环保投资力度体现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与企业绩效成果紧密相关,因此,对于容易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资源型企业而言,强有力的环保举措不仅能为周围环境的良好势态做贡献,而且也能为企业赢得正面的社会形象,这部分不可量化的收益作为一笔无形财富带来企业绩效的提升。

(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排污费是企业为污染排放量买单的结果,且污染控制能力与资源型企业绩效高度相关,因此,企业首先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等,全面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全面督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化隐患排查与治理,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其次,企业内部可以建立《环境保护奖惩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来督促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再次,企业可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参加环保设施管理知识培训、环境监测知识培训、总量控制排污监督管理及污染控制新技术培训等,以提高环保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环保意识。最后,应鼓励重度污染型企业持续推进污染治理工作,如企业可通过引进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建立重点污染防治工程、持续加大环境治理投入等措施来减少污染排放。

(三)重视生态收益指标

在对资源型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过程中,财务指标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将财务指标中的传统会计收益指标替换为更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的生态收益指标,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资源型企业的经营成果,准确分析资源型企业的财务风险,全面考核经营管理者的业绩。在损益表中计算经营成果时,只有将企业对环境影响的耗费作为收入的减项反映,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只有在负债总额中加上企业因对环境造成危害而形成的环保负债额,才能得出真实可靠的资产负债率,准确分析资源型企业的财务风险。利用生态收益指标及时揭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信息,从社会的角度而不是仅仅从企业的角度来全面考核经营管理者的业绩。

五、结语

本文以西部矿业为例,以生态经济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通过嵌入环境影响因素,在传统财务指标的基础上重新构建与客观区位环境相适应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以西部矿业2011―2014年度数据为训练样本,2015年度数据为检验样本,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进行分析后发现,论文构建的4个财务指标和2个非财务指标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关联度较高。在分析企业2015年度财务比率时发现,企业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污染控制能力及环保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故针对企业出现的情况提出相应的绩效管控对策。

论文在构建资源型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在修缮传统的财务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只引入了两个非财务指标,因此指标尚不够全面,存在局限性,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由于信息收集存在一定的难度,论文以西部矿业2011―2014年度数据为训练样本,2015年度数据为检验样本,样本数据量过小,以期在之后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实地调研获取更多企业信息。且论文选择灰色关联度分析法来衡量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优劣,在方法选择上过于主观,需进一步考证方法的科学性。X

参考文献:

[1]Freeman,R.E.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M].Boston:Pitman,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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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矿业权市场,确定折现率的方法有很多种,各个方法应用的条件也不尽相同。西方矿业权市场目前比较通用的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理论阐明了在已经发展完善的资本市场中,如西方矿业权市场,投资的期望收益率与投资承受的市场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果矿业权市场为有效市场,那么不同风险投资的风险补偿率应该是一致的。在这样的有效市场中,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能够相对比较准确地反映折现率的内涵。安全利率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一个重要参数,当前国内的长期存款利率(主要是指5年利率)以及国债利率都已经基本与西方矿业权市场发达国家相接轨,这可以保证选取可靠的安全利率。因此,在我国目前的矿业权市场情况,应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1][3]。

1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

1.1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历史由来

资本资产定价理论源于马柯维茨(Harry Markowtitz)的资产组合理论的研究。马柯维茨(Harry Markowtitz)于1952年在《金融杂志》上所发表题为《投资组合的选择》论文,是现代金融学的第一个突破,他在其论文中确定了最小方差资产组合集合的思想和方法,奠定了投资理论发展的基石,这一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该理论的提出标志着现资分析理论的诞生。

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由夏普(William Sharpe,1964年)、林特纳(Jone Lintner,1965年)和莫辛(Mossin,1966年)根据马柯维茨最优资产组合选择的思想分别提出来的,因此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也称为SLM模型。该模型在国外矿业权评估市场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国内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尚未应用于矿业权评估,对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应用于矿业权市场的问题的研究也相对较少。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的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资本资产定价法必将成一种通用的评估方法。[3]

1.2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理论

1964年,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理论诞生了,该理论是夏普(Sharpe)在研究单个投资者的最优投资组合转向对整个市场的过程中提出的。可表示为:

其中:

RJ:第J种证券的预期收益率,在矿业权评估中为折现率

Rf:无风险收益率,国内评估选择五年期的银行利率

RM: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率

βJ:第J种股票的β系数

cov(rJ,rm) :为证券J和市场之间收益率的协方差

σM:为市场收益的标准差

从以上的表达式可以看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强调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是由无风险收益与市场风险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Rf为无风险收益率,国内矿业权评估选择五年期的银行利率。市场风险收益则是由βJ(RM-Rf)表示。其中β系数表示系统风险的大小, β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很重要的参数之一[4]。

1.3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β

1.3.1 β值的特征

β系数的定义是指能够反映出市场上的证券股票相对于整个大市场环境的各自不同市场风险程度。比如,经过计算,某种股票的β系数等于1,则它的风险与整个市场的平均风险相同,如果该支股票的β系数等于2,则它的风险是整个市场的平均风险的2倍。如果该支股票的β系数等于0.5,则它的风险是整个市场的平均风险的一半。因此β系数主要是反映了相对于市场,该支股票的风险情况。

1.3.2 β系数的涵义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将投资风险分为两类:一是整个市场的风险(系统风险);二是每个公司企业自己特有的风险(非系统风险)。β系数只能反映出某一股票在整个股市市场变动时,该股票的变动,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和其他的股票毫无关联。β系数不能反映出该公司特有风险。

1.3.3 有关β值的计算

按照定义,根据矿业权投资项目与股票指数收益率的相关系数、股票指数的标准差和股票收益率的标准差直接计算β。即:

其次是使用线性回归直线法。根据数理统计的线性回归原理,β系数均可以通过使用线性回归方程预测出来,即根据某一时间段内的矿业权投资项目的资产组合收益率和市场组合收益率的相关数据[7]。

1.3.4 有关β的主要应用

在西方比较发达完善的证券市场,β系数被广泛的应用:(1)测定资产组后风险的可收益性;(2)反映资产组合的特性;(3) 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参数。

2 实际案例――以山东某上市黄金集团为例

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模型计算折现率及该集团下某矿山的采矿权价值。

2.1 数据的选取和处理过程

选取200X-200X年之间,该集团的股票数据及整个黄金市场的数据。

由公式可知:

将相关数据代入公式,可得:

标准差的计算:

将相关数据代入公式可得:

则β值的计算如下:

根据公式Kf=Rf+β(Km-Rf)安全利率取当年存满5年的固定利率,即Rf=3.6%

则可以得到:Kf=Rf+β(Km-Rf)=3.6%+6.5×(7.85%-3.6%)=31.2%

系数的经济意义在于,在矿业权市场,相对于矿业权市场组合而言,特定的矿业权投资项目资产的系统风险是多少。通过以上的计算,最终得出β为6.5,那就可以说明,该矿的风险情况比整个矿业权的市场风险情况高,也可以说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更加符合投资者的心里意愿。

2.2 实际案例计算

该矿山为该集团旗下某一个金矿,主要销售成品金与成品银,金的平均地质品味为6.65克/吨,银的伴生产率为1.39%,本矿山生产规模为35万吨/年,矿石贫化率为12%,选冶综合回收率为92%,可采储量为462万吨,矿山服务年限约为15年,本项目评估计算日期约为15年(数据来源于X矿开发利用方案)。现在将以该集团的金矿矿山为例,应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计算其矿山的采矿权价值。(具体评估各项参数略)

2.2.1 用β计算该矿采矿权价值

首先,用国内目前一般采取的折现率为12%

表1

则可得到:

该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29,242万元

其次,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法修正过的折现率(Km=31.2%)

表2

则可得到:

该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4504.5万元

通过以上不同折现率的计算,得到的采矿权价值,相差较大,这也同时表明,合理正确的应用合适的折现率,才能准确地反映出采矿权的真实价值。我国目前比较通用的方法是应用累加法计算的折现率,即第一种折现率(12%),用该折现率算出的采矿权价值为29,242万元,相对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计算出的最终采矿权价值4,504.5万元,是近乎后者的5倍。这也是我国经常在评估矿业价值时,评估出天价的矿山,这说明对于折现率的选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所最终确定的采矿权价值,无论是从过程中,还是结果,都要比当前国内的方法,计算得更加准确真实。我们的矿业权市场已经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有条件应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来确定折现率。

3 结束语

通过以上两例上市公司的矿业权价值评估的案例分析,折现率的取值,对矿业权最终的价值评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在整个大环境市场的基础上,应用系数β反映出投资的期望收益率与投资承受的市场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市场环境,评估的价值是不固定的。相对于我国通用的累加法,理论上更加优越,累加法采用相对固定的折现率,忽视了项目与市场环境之间的风险关系,不同的项目,应用相同的固定的折现率,在理论与实际操作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更胜一筹,最终得到矿业权价值更加符合投资者的心理意愿。

参考文献:

[1] 《矿业权评估指南》修订小组.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版.中国大地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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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稳步增长

从对外投资流量方面分析,2002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仅为27亿美元,2002年到2011年以年均44.6%的比率稳步上升,实现了年度数据以来连续十年的增长。对外投资存量一直以来都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从2002年的299亿美元猛增至2011年的4247.8亿美元,10年时间增长了约13倍,年均增长率达到31.48%。

(二)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对外投资规模仍然偏小

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当年流量的4.4%,居于全球当年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排名的第六位。不过同发达国家差距仍然显著,以2011年为例,美国、日本、英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分别为中国的5.31倍、1.53倍、1.43倍。2011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年末存量为21.17万亿美元,占全球当年存量的2%,居于全球第13位。存量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分别相当于美国、英国、德国对外投资存量的9.43%、24.53%、29.46%。

(三)当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以非金融类为主

2011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85.8亿美元,同比增长14%。其中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448亿美元,同比增长47.1%;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为184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5%。2011年末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573.9亿美元,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673.9亿美元。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

2011年,中国企业投资流量相对来说比较集中,从地区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区域为亚洲、拉丁美洲,所占比例分别为62%、16%。中国对欧洲的投资实现连续三年高速增长,占流量总额11.1%;中国对大洋洲的投资为33.2亿美元;对非洲的投资快速增长,达到31.7亿美元;对北美洲的投资略有下降,为24.8亿美元。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

按照资金投向的东道国来看,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投向的国家或地区及其分布比例为:中国香港所占比重为47.8%,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避税地所占比重为分别为8.3%、6.6%,世界其他地区所占比重为31%,资金主要流向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等国家。

(三)中国对外投资八成以上流向发展中国家

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国或地区的投资为612.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82%,流向发达国家经济体的投资为134.2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8%。中国对主要经济体投资快速增长,其中对欧盟的投资为75.61亿美元;对东盟的投资为59.05亿美元;对澳大利亚投资为31.65亿美元;对美国投资18.11亿美元;对俄罗斯投资7.16亿美元。

三、中国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多元化

201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累计投资存量为3779.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9%。从行业分布上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依然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排在第二的行业是金融业;采矿业以微弱的差距排在第三位;排在第四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

(二)中国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行业分布方面覆盖面广且集中程度高。对外投资最集中的六个行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所有行业中所占比重最高的,投资存量达到1070.2亿美元,主要流向中国香港和欧盟;金融业在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位居第二;排在第三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以微弱差距名列第四位。

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特征

(一)境内投资者逐渐多元化

201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者达到13500家,将境内投资者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类,从企业数量上看,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在对外投资企业中所占比重最大,为60.4%。位列第二的是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11.1%。从境内投资者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是开展对外投资最为活跃的行业,所占比重为42.7%;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占 22.9%;;再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5.2%。

(二)境外投资者多集中在亚洲地区

2011年,中国境外企业覆盖率为72%。其中在亚洲和非洲地区境外企业覆盖率最高,分别达到90%、85%;其次是北美洲和欧洲,投资覆盖率分别为75%和71.2%;再次是拉丁美洲和大洋洲,投资覆盖率分别为57.1%、40%。

参考文献

[1]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R].中国统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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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近几年来,围绕煤矿如何实现信息化提出过一些新的想法,其中数字化矿山最为常见。但在如何现数字化矿山这个问题上,很多厂家或集成商提出过自己的一套理论与实施方法,虽然出发点不同,也各有利弊,但总的观念是一样的:尽量与生产过程结合,与设备管理相结合。在这种背景下,锡林浩特矿业公司的信息化规划确定了方向。

2锡林浩特矿业公司的信息化规划

锡林浩特矿业公司的信息化规则从项目筹备初期就着手进行,在进行信息规划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高度支持,专门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也得到了公司各部门的充分配合,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思路与想法。信息系统是一整套管理方法的数字化体现,因此,必须充分做好规划,充分考虑到系统的扩展性与兼容性,这样才能满足将来公司发展的需求。矿业公司的信息化规划涵盖生产、经营、管理的所有主要环节,并确定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基本思路,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行数字化矿山的建设,在2010年初步形成数字化矿山基本模型。

在进行信息化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握住几个基本原则:

(1)以业务需求为驱动,以信息技术为手段;

(2)与生产过程与管理过程紧密相关;

(3)注重集成性,避免出现信息孤岛。

3实施重点

信息化应该如何进行,不但是露天煤矿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我国信息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特别是在生产型企业中,脱离生产的信息化往往被看作是锦上添花,没有进入到公司的核心业务中去。新成立的工业与信息化部,可以看作是国家认为信息产业部的社会普遍服务和市场化转型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的信息化推广方向将更多地向生产领域融合。而信息系统的实施因为可能涉及到公司管理的变革,更需要将实施的重点放在信息技术之外的管理环节上。

(1)流程再造、规范管理。信息化实施的首要工作是规范管理过程与工作标准。因此,系统实施的第一步是对业务模式与流程进行梳理,对不尽合理的流程与模式进行再造,只有建立起了真正适用、精简合理的业务流程,才有可能使管理制度与工作标准落到实处,而只有公司的管理落到实处了,信息化的实施才能成功。

在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信息化的实施过程中,重新梳理整理了物资管理业务流程30多余条,设备管理流程20余条,并对公司日常管理的其它业务流程重新整理,形成电子流程,公司的收文、发文、签报、任务通知、工作联络等均实现了网上办公,简化流程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

(2)高度集成、资源共享。系统实施要避免出现信息孤岛,各个业务系统之间必须留有相应的接口,以实现业务数据在各个信息系统的共享。在矿业公司的信息化集成过程中,实现了财务与物资管理系统的集成,物资管理系统中的入库、出库、付款申请可以及时同步到财务系统中,自动形成库存及成本;而财务管理系统中的实际付款信息也可以自动回传到物资管理系统中的合同模块,实现对合同付款的有效管理。基建管理系统中的概预算管理数据也实现了财务系统的集成,实现了基建期概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投资完成的同时,具备了快速竣工结算功能。而卡车调度系统与设备管理系统的集成,则可以把调度系统的故障自动传到设备管理系统形成故障工单,为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矿业公司的信息化集成,不但表现为集中存储、数据共享这样的层面上,还表现为更深层次的应用。系统集成采用了先进的LDAP认证,并采用OracleOID技术实现了单点登陆,只需要通过登陆门户系统之后,就可以轻松的访问其它的业务系统。在实现单点登陆的基础上,系统还实现了待办事项的集成,通过门户系统与其它业务系统的集成,将各应用系t统待处理业务集成到门户系统中进行处理,通过及时地对待处理业务进行提醒,减少了流程流转的时间,并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3)创新管理、决策支持。信息化的过程就是流程再造的过程,就是管理变革的过程。在矿业公司的实施过程中,针对煤炭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多个环节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财务系统中的日利润模型采用了实际成本加计提的方式;GPS卡车调度系统创造了新的自动卸载模型;设备管理中引入了工单的先进管理模式,并实现了与GPS卡车调度系统的接口,使设备故障有了记录可供追溯,管理人员可对频发故障进行统计与分析,为设备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在整个信息化集成体系中,Oracle的BIEE工具成为重要的报表分析平台,它的跨异质异地数据库的强大功能,良好的数据展现方式,成为我公司数据展现和决策支持的重要平台。通过合理的建模与展现,与公司管理相关的生产数据、经营数据、设备数据、物资数据等均实现了无缝的集成(见图1),公司管理决策层只需要登陆到BIEE系统中,就可以及时了解到企业管理各方面的数据,而这些数据都是自动从业务系统提取出来,不需要人工干扰的准确的管理数据,极大的提高了决策分析的效率与速度。

4主要实施内容

篇9

一、矿业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与组织建设

1、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

(1)矿业权交易制度建设。随着《矿法》的修改和相关配套法规与部门规章的颁布施行,中国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才得以建立与不断完善。1996年修改后实施的《矿法》和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三个配套法规初步建立了矿业权市场交易制度,确立了矿业权的出让和转让的交易条件、程序与审批等交易制度。2000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对矿业权交易方式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明确矿业权的出让方式包括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矿业权的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出租、抵押。2003年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对矿业权出让的方式和程序、竞价方式、公开信息内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又作了进一步规定。2005年的《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6年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等部门规章与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使矿业权交易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

(2)专业性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矿业权交易除了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行事外,还要运用相应的技巧,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矿业权交易的决策与实施有赖中介机构的参与。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中有两个中介机构是矿业行业所特有的,即矿业权评估机构和储量评审机构。

第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建立与发展。1999年,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1999)、《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办法》(200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1),标志着中介储量评审管理制度的建立,即建立了储量评审资格资质管理和评审认定制度。2003年改革了储量认定制度,实行备案管理制度。2006年调整了储量评审管理权限,贯彻谁发证谁备案原则。

第二,矿业权评估制度建立与改革。在矿业权评估管理方面,1999年制定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修改)和2000年制定的《矿业权评估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初步建立了矿业权评估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资质管理的审批制、评估结果的确认制,为以后的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一是备案制改革。2003年和2007年分别取消了探矿权评估结果和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制度,实行备案制管理,目前实行的是“统一的评估报告备案监督管理”制度。二是矿业权评估资格管理制度改革。

2、矿业权专业性中介机构建立与发展

中国矿业权评估业1998年诞生以来,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建立建设都取得了重要成就,现在全国已有95家评估机构,分布在22个省(区、市),其中在1999—2003年之间通过政府资格审批而建立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有78家,2008年经矿业权评估协会核准获得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有17家。伴随着中国储量评审制度的改革,全国共建立了储量评审机构37家,各省、区、市都有一家储量评审机构。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建立后,矿业权评估机构以及与其相关的矿产储量评估、矿山地质测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咨询等机构或人员成为其会员。目前,矿业权交易专业性中介行业已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评估机构自我完善发展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3、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与发展

我国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却起步于2001年,主要有两个快速时期。一是2001年至2003年,随着我国矿业权的公开竞争、有偿出让方式试点及全面推开,全国大部分国土资源厅以及部分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都建立了各自的矿业权出让交易大厅,这一时期的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交易服务功能主要是资源所在地区矿业权出让,如河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二是2006年以来,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和资源整合”的深入,又掀起了新一轮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的。新时期矿业权交易中心主要采用公司制形式,服务功能与前一时期相比要宽广得多,例如2006年7月建立的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建立的矿业权交易中心有近20家,呈现的主要特点是地域强,已建立的矿业权交易中心各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事业制形式。

二、矿业权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1、矿业权交易规模及其方式结构

(1)矿业权出让及其交易方式。1998年以前,中国矿业权出让主要采用申请审批和无偿取得方式。1998年浙江省率先进行了采矿权招标出让并在2001首开采矿权拍卖先河,1999年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海南不磨金矿探矿权招标试点成功。此后,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探索,2002年全国有19个省(区、市)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的方式出让探矿权168宗,交易金额为5.14亿元,有28个省(区、市)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采矿权2412宗,交易金额为24.57亿元。到2003年,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方式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并且成为矿业权出让的主要交易方式,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占宗数的比重已由2003年的40%增加到2007年的87%。

从矿业权出让交易总体规模来看,2003—2007年之间,矿业权交易的宗数呈现出一种倒“U型”,宗数在2.8—4.1万件之间。交易金额却呈现出不断增长趋势,由2003年的5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74亿元。

(2)矿业权转让及其交易方式。自1999年以来,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周期性上升趋势,交易金额从1999年的3.19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04亿元,交易宗数从773件增长到2553宗。而从交易方式上看,出售所占比重最大,如2005—2007年,探矿权出售占转让总宗数的比重分别为84%、74%、90%,采矿权出售占转让交易总宗数的比重分别为80%、79%、78%;探矿权交易金额比重分别为85%、67%、74%,采矿权交易金额比重分别为73%、56%、54%。

2、投资矿业权的主体结构变化

目前,除了石油、铀等少数战略性矿产外,矿产勘查开采领域基本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1)矿产资源勘查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勘查许可证拥有比重已从1999年的93%下降到2007年的3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上升到46%,私营企业由0.2%上升到15%,外资企业的所占比重在最高年份达到2%。从矿产勘查投入资金的来源情况看,国家财政投入资金占总投入金额的比重在不断下降,非油气勘查财政投资比重由1999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0%,油气领域主要是依靠企业投资。(2)在矿产资源开采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也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采矿许可证拥有比重已从2000年的43%下降到2007年的18%,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2%上升到14%,私营企业由35%上升到63%。

三、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建议

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矿业权交易还处于初步建立和发展阶段,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全国统一的交易体系和交易信息平台,多层次的市场交易平台还有待建立健全;缺乏综合性的中介机构,专业性中介组织的建设有待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缺乏明确配套的法律制度,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交易规则的制定有待规范。这就导致了矿业权交易市场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如缺乏统一的交易信息平台,使得交易信息的形成和传输功能和作用受到限制。为了进一步发展矿业权交易市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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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业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与组织建设

1、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

(1)矿业权交易制度建设。随着《矿法》的修改和相关配套法规与部门规章的颁布施行,中国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才得以建立与不断完善。1996年修改后实施的《矿法》和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三个配套法规初步建立了矿业权市场交易制度,确立了矿业权的出让和转让的交易条件、程序与审批等交易制度。2000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对矿业权交易方式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明确矿业权的出让方式包括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矿业权的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出租、抵押。2003年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对矿业权出让的方式和程序、竞价方式、公开信息内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又作了进一步规定。2005年的《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6年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等部门规章与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使矿业权交易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

(2)专业性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矿业权交易除了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行事外,还要运用相应的技巧,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矿业权交易的决策与实施有赖中介机构的参与。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中有两个中介机构是矿业行业所特有的,即矿业权评估机构和储量评审机构。

第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建立与发展。1999年,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1999)、《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办法》(200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1),标志着中介储量评审管理制度的建立,即建立了储量评审资格资质管理和评审认定制度。2003年改革了储量认定制度,实行备案管理制度。2006年调整了储量评审管理权限,贯彻谁发证谁备案原则。

第二,矿业权评估制度建立与改革。在矿业权评估管理方面,1999年制定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修改)和2000年制定的《矿业权评估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初步建立了矿业权评估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资质管理的审批制、评估结果的确认制,为以后的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一是备案制改革。2003年和2007年分别取消了探矿权评估结果和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制度,实行备案制管理,目前实行的是“统一的评估报告备案监督管理”制度。二是矿业权评估资格管理制度改革。

2、矿业权专业性中介机构建立与发展

中国矿业权评估业1998年诞生以来,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建立建设都取得了重要成就,现在全国已有95家评估机构,分布在22个省(区、市),其中在1999—2003年之间通过政府资格审批而建立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有78家,2008年经矿业权评估协会核准获得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有17家。伴随着中国储量评审制度的改革,全国共建立了储量评审机构37家,各省、区、市都有一家储量评审机构。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建立后,矿业权评估机构以及与其相关的矿产储量评估、矿山地质测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咨询等机构或人员成为其会员。目前,矿业权交易专业性中介行业已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评估机构自我完善发展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3、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与发展

我国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却起步于2001年,主要有两个快速时期。一是2001年至2003年,随着我国矿业权的公开竞争、有偿出让方式试点及全面推开,全国大部分国土资源厅以及部分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都建立了各自的矿业权出让交易大厅,这一时期的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交易服务功能主要是资源所在地区矿业权出让,如河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二是2006年以来,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和资源整合”的深入,又掀起了新一轮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的。新时期矿业权交易中心主要采用公司制形式,服务功能与前一时期相比要宽广得多,例如2006年7月建立的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建立的矿业权交易中心有近20家,呈现的主要特点是地域强,已建立的矿业权交易中心各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事业制形式。

二、矿业权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1、矿业权交易规模及其方式结构

(1)矿业权出让及其交易方式。1998年以前,中国矿业权出让主要采用申请审批和无偿取得方式。1998年浙江省率先进行了采矿权招标出让并在2001首开采矿权拍卖先河,1999年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海南不磨金矿探矿权招标试点成功。此后,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探索,2002年全国有19个省(区、市)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的方式出让探矿权168宗,交易金额为5.14亿元,有28个省(区、市)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采矿权2412宗,交易金额为24.57亿元。到2003年,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方式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并且成为矿业权出让的主要交易方式,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占宗数的比重已由2003年的40%增加到2007年的87%。

从矿业权出让交易总体规模来看,2003—2007年之间,矿业权交易的宗数呈现出一种倒“U型”,宗数在2.8—4.1万件之间。交易金额却呈现出不断增长趋势,由2003年的5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74亿元。

(2)矿业权转让及其交易方式。自1999年以来,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周期性上升趋势,交易金额从1999年的3.19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04亿元,交易宗数从773件增长到2553宗。而从交易方式上看,出售所占比重最大,如2005—2007年,探矿权出售占转让总宗数的比重分别为84%、74%、90%,采矿权出售占转让交易总宗数的比重分别为80%、79%、78%;探矿权交易金额比重分别为85%、67%、74%,采矿权交易金额比重分别为73%、56%、54%。

2、投资矿业权的主体结构变化

目前,除了石油、铀等少数战略性矿产外,矿产勘查开采领域基本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1)矿产资源勘查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勘查许可证拥有比重已从1999年的93%下降到2007年的3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上升到46%,私营企业由0.2%上升到15%,外资企业的所占比重在最高年份达到2%。从矿产勘查投入资金的来源情况看,国家财政投入资金占总投入金额的比重在不断下降,非油气勘查财政投资比重由1999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0%,油气领域主要是依靠企业投资。(2)在矿产资源开采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也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采矿许可证拥有比重已从2000年的43%下降到2007年的18%,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2%上升到14%,私营企业由35%上升到63%。

三、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建议

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矿业权交易还处于初步建立和发展阶段,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全国统一的交易体系和交易信息平台,多层次的市场交易平台还有待建立健全;缺乏综合性的中介机构,专业性中介组织的建设有待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缺乏明确配套的法律制度,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交易规则的制定有待规范。这就导致了矿业权交易市场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如缺乏统一的交易信息平台,使得交易信息的形成和传输功能和作用受到限制。为了进一步发展矿业权交易市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交易信息体系,实现矿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享。建立一个统一的矿业权交易信息中心,制定和规范交易信息的传递途径与格式;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并依托全国各地的矿业权市场交易机构或交易中心,健全全国性的矿业权市场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准确和传递矿业权交易信息;通过网络信息传递和交易信息反馈,建立中介组织、矿业权的投资主体资信等级评估体系;公布国家有关矿业权管理及流转的政策信息。

第二,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急需废除不平等的资源开采主体制度和建立健全投资矿业权的管理制度。

第三,完善矿业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完善矿业权交易机构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收费参考标准;完善矿业权交易信息管理制度,制定交易信息、传输的标准与格式,以及安全和保密制度等。

【参考文献】

篇11

《中国经济周刊》实习记者 李妍|北京报道

阿月是一位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的少数民族姑娘,来自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某村,刚上大一的她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她说:“我能来北京上学,是很幸运的。”

谈及家乡,阿月情绪复杂。

云南个旧被称作“锡都”,占地1587平方公里,人口45.33万,锡的保有储量为90多万吨,占全国锡储量的三分之一,全球锡储量的六分之一。

在这里,所有的人都与锡紧密相关。

阿月的爷爷曾在锡矿工作30多年,阿月的爸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锡艺工匠,阿月的哥哥在做锡工艺品进出口生意,阿月抚摸着陪伴她18年的小锡镯,它已经紧紧卡在阿月瘦削的手腕上。

锡,让这片土地变得热闹异常,随处可挖的锡矿让附近村民迅速富裕起来,出嫁的女儿身上,都会缀满沉甸甸的锡饰。当地人认为,锡是神灵赐予他们的珍宝。

但与锡相生相伴的,是砷,其化合物是砒霜的主要成分。

根据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的公开论文资料显示,在我国,砷作为锡的伴生矿由于利用价值不高,70%以上都成了被废弃的尾矿。截至2008年,我国至少有116.7万吨的砷被遗留在环境中,这就相当于百万吨的砒霜被散落在旷野中,任雨水冲刷,注入河流,渗进土壤……

于是,这片因锡而富裕的土地也在因砷而痛苦。

阿月的爷爷死于砷中毒引发的肺癌。阿月的三个伯伯也是老矿工,因同样的病症已先后去世,阿月的爸爸后来离开了锡矿,可是已经染上了严重的砷中毒,连劈柴的力气都没有,好在后来学了点手艺活,以维持生计。

从此,阿月的家乡被称为“癌症村”。这里的癌症病发率一度高达2%,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100倍,平均寿命不足50岁。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面开展了整顿和治理工作,所有锡矿工人都要戴上防毒面具下井。但是,已经被污染的土地和地下水难以修复,沉重的历史并没有过去,受害的也不只是父辈。

阿月的哥哥视力很差,太阳下山了就看不清东西;阿月的姐姐身上有淡淡的毒斑,村里的很多年轻人都瘦弱无力,经常生病……

阿月的家里原来有十二亩地,种烟叶和柿子树,每年能有上万元的收入。“烟叶早就没了,谁敢抽‘砒霜烟’啊?柿子树上结的柿子都黄澄澄的,拨开了核儿都是黑的。妈妈原来最爱吃柿子,我这辈子都不会吃柿子了。”

这片曾经富饶的土地已经无法耕作,农民们没了生路,水和菜都要到几百里外的镇上买,入不敷出的生活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背井离乡。

记者问阿月,毕业了会回家乡工作吗?阿月沉默了很久,小声说:“我也不知道。”

痛苦

类似的案例不只是出现在云南个旧。

2001年,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水,突如其来的天灾摧毁了家园,可是,更大的痛苦却在洪水之后。

洪水冲垮了上游废弃的尾砂坝,导致下游万余亩农田有害元素最高超标246倍,农作物基本绝收,临近的刁江100多公里河段鱼虾绝迹,沿河地区全部污染。直到2004年,仍有60%的农田寸草不生,成为荒漠,刁江下游的河池市长老乡多年来报名应征入伍的青年,竟没有一个能通过体检关。

曾有调研专家估算,“毒水”将经刁江进入珠江水系,整个珠三角都将因此遇难,污染会很快蔓延至百万亩土地,影响过亿人口,修复年限超过百年。

除了云南、广西,还有湖南、四川、贵州等重金属主产区,很多矿区周围都已经形成了日渐扩散的重金属污染土地。

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同样,如果这些粮食流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掩盖

曾有一位从事土地污染研究多年的科学家告诉了记者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

就在前几年,这位科学家受邀到某地检测土地重金属污染情况,实验结果出来后,科学家大为震惊,因为这块全国著名的粮食主产区污染情况已经严重到令人咂舌!科学家亲自将监测报告递交给当地的一位高级官员,这位官员在沉思良久后说道:“这个情况确实非常严重,我们也一直很重视,但是,我们目前无力治理,所以请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看过这份报告。”

记者通过多方搜集,找到了权威机构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的多篇学术论文,这些论文尚未在社会上公开披露。

根据论文资料显示,广东连南、广西南丹、湖南常宁、湖南常德、湖南郴州等地都存在着大量砷渣废弃,导致矿区周围农作物含砷量超过国家标准几百倍的情况。

湘江,全长856公里,流域面积9.46万平方公里。这条灌溉了半个湖南的“母亲河”如今却因为接纳了大量工业废水,使河水中的砷、镉、铅的总量占全省排放总量的90%以上。

课题研究组还做了农作物重金属含量实验,实验结果证明,从衡阳到长沙段的湘江中下游沿岸,蔬菜中的砷、镉、镍、铅含量与国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比较,超标率分别为95.8%、68.8%、10.4%和95.8%。而这些“超标农作物”不仅被当地农户每天食用,还被运送到更多的乡镇和城市……

论文中还提及,水田土壤中的砷、锌的含量还要高于菜地。据科研专家介绍,由于水对重金属的吸附能力更强,水稻等水田农作物的重金属含量会更高。

2008年,湘江中下游农田土壤和蔬菜重金属污染调查实验结果全部出炉,但是仅作为科研成果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并未能在社会上公开以得到足够的重视。

据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消息,2010年,国家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重要工程立项,并于6月投资4.6亿元建设基础设施,9月获得国家环保部专项治理资金的支持,“湘江再见清水指日可待”。

但据科研学者介绍,按照调查论文中所提及的污染区域计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至少需要百亿投资和十年以上的恢复周期。

那么,这些“污染重灾区”的粮食是否流入市场,严重影响粮食安全呢?

2010年11月,记者致电湖南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接线人员称,粮食重金属含量检测对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要求都极高,目前国内能做出权威检测的机构很少,他们目前还没有相关检测项目,因此不能表态。

今年2月16日,记者再次致电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该站负责人员称,从仪器设备和技术水平上而言该站可以做粮食重金属含量的相关检测,但是,“我们单位没有做过湖南任何地区的粮食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所以没有数据。”

凶手

大规模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究竟是如何逐渐形成的?

曾对矿业市场做过多年深度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仲伟认为,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实行的是“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的政策。

“其结果就是地方政府拥有中小矿产资源开发的审批权,‘一哄而上’全民办矿的局面就此形成。” 罗仲伟认为,正是因为采矿权的混乱导致了我国矿业多年来一直存在着集中度不足,开采工艺落后、统筹规划欠缺的“三大短板”。

据了解,在我国已探明的矿产储量中,共生伴生矿床的比重占80%以上,可是,只有2%的矿山综合利用率在70%以上,75%的矿产综合利用率不到2.5%,也就是说,我国绝大多数矿山都只是为了开发极少数矿石,将更多的矿产资源破坏和废弃了。

有媒体曾报道,在广西环江,绝大多数矿山都没有石排场和尾矿库,大量废石和尾矿就堆放在山上,这不仅占用了本可以利用的耕地,还容易在暴雨来临时形成泥石流,最可怕的是,尾矿中的有害成分在伴随雨水逐渐扩散到更大的范围,危害在时刻发生着。

另一个“定时炸弹”是裸露堆放的矿渣。

在云南个旧,冶炼厂、电镀厂非常密集,矿石在这里经过加工就可以身价倍增,同时,大量的矿渣被生产出来,废弃在矿山和矿厂附近。

据了解,在云南个旧老厂矿田竹叶山矿段,十几万吨砷渣已经裸露堆放在旷野里几十年,为了阻挡砷渣对农田的污染,农民们在砷渣周围堆砌了“土坝”,但是,砷还是通过雨水进入了地下水系统,据检测,该矿段附近的农作物含砷量超标100多倍。

而砷渣还只是重金属污染“五毒”之一,其他的还有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废渣。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累计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200多万吨得到处置,“五渣”总数更是难以计算。

另一个污染的来源则是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水。

除此之外,农户们过度使用化肥也能使土壤重金属含量急速攀高。

救赎

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乡,绿油油的草长满了整个农田,乍看之下还以为是青色的水稻。在这块已经被重金属严重污染、无法农耕的土地上,被称作“土壤清洁工”的蜈蚣草却生长得郁郁葱葱。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介绍说,蜈蚣草吸收土壤中砷的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通过蜈蚣草的吸附、收割,三至五年内,这片土地就可以“恢复健康”,在郴州已经有修复完工的土地恢复了耕作。

现在,蜈蚣草已经在湖南郴州、云南个旧、广西环江扎下了根,尤其是在广西环江,蜈蚣草种植面积已经达到了1000亩~2000亩,成为世界上最大面积的砷污染农田修复项目。

蜈蚣草的“同盟战友”还有东南景天,这是在广东种植的专门修复镉中毒农田的植物,现在东南景天在全国也有上百亩的试验基地。

在西北,300多亩盐碱土地上种植了被称作“吸毒解毒高手”的竹柳,它不仅耐寒、耐旱、耐涝、抗盐碱,还可以吸收城市污水,消除氮磷钾,分解土壤中的重金属成分。

陈同斌介绍说,植物修复法更接近自然生态,从经济投入、修复周期和避免二次污染等多方面考虑都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但是,植物修复法的进行却并不顺利,以云南个旧为例,目前治理修复面积还不到100亩,而污染面积却在20万亩以上。

杯水车薪。

虽然植物修复法已经非常“实惠”,修复一吨污染土的成本已经低于200元,但是修复面积的庞大使总投入数额惊人。陈同斌举例说,广西环江受污染土地达万亩,如果要全部修复,总投资至少需要几千万到1亿元,这对当地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在广西河池市,蜈蚣草就与桑叶或甘蔗、苎麻等经济作物间作,使污染土地修复的同时,农民也有较好的经济收入。

但陈同斌仍然强调,并不是所有的修复地区都能够实现经济利益的兼顾,土壤修复还是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补贴,否则,修复规模就很难扩大。

另外,种苗繁育也并不容易。目前发现的超富集植物一般都是野生植物,其种苗繁育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实现大规模种苗就更加困难,所以现今使用的是先大棚育种再移植到修复区的办法,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和操作难度。

而且,类似蜈蚣草的砷超富集植物多集中在我国淮河以南,而在淮河以北则很少发现,这使植物修复法的影响范围大大受限。

对于当地村民来说,最为痛苦的则是三至五年的修复周期过于漫长,他们守在不能耕作的试验田旁,除了等待,他们毫无办法。

更为残酷的现实是,很多污染地区都等不及采用植物修复法,而选择了“客土法”。

“客土法”也称作物理修复法,简而言之就是将被污染土壤深埋到水稻根系不能达到的25厘米以下,用这种方法修复一亩污染土地就要花费上百万元,而且污染土壤仍然存在,甚至会继续扩大。但是,因为修复方法简单,花费时间少,这种饮鸩止渴的方法被广泛应用。

求解

“只有掐紧了准入、统一了管理、明确了监督,才能够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遏制住。”罗仲伟的观点也得到了陈同斌的认可,“矿产不合理开采是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管住了开矿,就管住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大问题。”

罗仲伟认为,我国矿业管理立法相对薄弱,多方插手、政出多门是导致权利、责任归属不清的重要原因;其次,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矿业管理体制。在管理方面,我国实行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权益分配。但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资源的关注点不同,利益取舍不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都会有偏差和扭曲。

罗仲伟认为,应该取消地方政府的矿业审批权,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参股矿业企业,建立矿业开采的利益协调机制。

另外,在矿业监督上,罗仲伟建议,成立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对矿业实行监督迫在眉睫。

“虽然矿业管理涉及到诸多部门和多方利益,调整和改革面临困境,但是,生命的代价也迫使所有相关方都不得不变,国家政策和专项治理也在不断加强,破解僵局并非难事。”罗仲伟表示乐观。

篇12

地勘单位是地质找矿的主力军,基础地质找矿工作在建国以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资源支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勘单位逐步进行了市场化模式的运作,开始从事商业性社会地质项目的地质勘查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各地勘单位依据自身发展情况,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对多元产业经营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成效大都不明显,大多数地勘仍然需要以地质勘查作为支撑业务来带动经济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地勘单位如何在产业链上做足文章,通过“地质工作先行,合作开发延伸”来实现产业链延伸和富队强局战略,是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基于地勘单位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的必要性分析,分析了当前勘探开发一体化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有益建议,本文对于当前地勘单位转型发展提供一种借鉴和参考。

一、地勘单位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的必要性

(一)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是地勘单位市场化的要求

改革开发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顺应形势发展要求,资源勘查开发市场也已推向市场,公益性和商业性勘查项目都已经明确区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勘单位,已经突破了地域和行业门类的限制。在现有体制下,地质勘查单位要成为商业性矿产勘查主力,不仅需要要建立比较稳定的产业支撑,还要需要矿权基础和资金支持,这就要求传统意义上的地勘单位要主动出击,从延伸产业链入手,从单一的地质勘查向勘探开发一体的混合经营转变。地勘单位要实现自身的强势发展,必须通过各种形式涉足矿业开发,最大可能的发挥地质找矿的优势,形成产业链上的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转型发展。

(二)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是地勘单位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地质勘查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从地质勘查到矿业开发是一个统一产业延伸体系。地质勘查工作是实现矿业开发的基础阶段,矿业开发是地质勘查在产业链条上的自然延伸。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日益健全的形势下,遵循地质矿产开发的特点和客观规律办事,不仅是促进矿业开发的必要前提,也是地勘单位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地质勘探单位要实现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在坚持地勘主业不动摇的基础上,积极寻找矿业开发的突破口,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

(三)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是地勘单位通过改革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式

进行地勘单位改制改革,必须要保证国家资源安全,必须要保证地勘单位的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实行企业化经营之后的地勘单位,既可以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施工任务,也可以承担企业投资的地质勘查任务或投资矿产勘查开发,成为勘探开发一体化的能源公司。这些精神为地勘单位实施改革提供了政策指导。以内蒙古地矿局改革为例,政府将矿区部分优质探矿权分配给地勘单位,经营收入留给地勘单位,商业性地质勘查项目优先交给自治区内的地勘单位。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地勘单位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通过矿业开发延伸了产业链,促进了地勘单位的稳定发展。

二、当前地勘单位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同体制间的矛盾,成为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实施的阻碍

虽然国务院在2006年专门发文鼓励国有矿山企业实行探采结合、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公司或企业集团,增在国内外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能力。但不同体之间的制度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形成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一体化的重要阻碍。勘探开发一体化就是要实现地勘单位和矿业集团实现在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的有机融合,地勘单位可以在找矿资金上获得来自矿业集团的支持,矿业开发企业则可以在后备资源储备上获得来自地勘单位的地质找矿技术和探矿权获得的支持,这样可以在短时间里形成发展合力,为矿业集团做大做强提供一种重要的实现途径。但由于双方体制的差异,给这种合作形成了很大的阻碍。

(二)探矿权收益分配行政主导化使勘查与开发出现脱节

由于长期形成的“找矿不采矿、采矿不找矿”的矿业勘查与开发体制,同一产业链上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被割裂开来。地质勘查市场化以后,加剧了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的脱节程度,地勘单位无法将勘查成果直接转化为收益,矿山企业也很难得到物美价廉的矿产资源储备。这种局面既延误了矿业开发,又使地质勘查难以得到资金维持。

(三)地勘单位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的人才、资金储备不足

虽然地勘单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才和资金积累,但满足地勘单位实施勘探开发一体化的采掘和矿业开发人才仍然严重不足。由于受传统体制、固有机制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制约,地勘单位现有条件和待遇水平难以吸引高层次的矿山管理、矿业开发技术人才。

地勘单位市场化以后,行业利润降低,资金盈余不足,自身造血能力不强,矿业开发所需的大量资本金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矿业勘探开发的主要利润点集中在开发环节,长期以来地勘单位只勘查不开发,产业链被阻断,资源优势被矿山企业牢牢占据。处于产业的初期阶段地质勘查业务,利润率比较低,仅能维持地勘单位的基本运营。

三、实现地勘单位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的思路

(一)准确定位地勘单位的性质和角色定位

明确地勘单位性质和角色是实行地勘单位勘探开发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前提。要首先明确界定地勘单位在公益阶段和矿业开发阶段的身份地位。在地勘单位改革的探索期,实行事企并存的体制,在保证地勘单位基本保障的同时,又可以通过参与企业化改革增强发展的后劲。当地勘单位改革深化和勘探开发一体化积极实施之后,事企并存的弱势就会显现出来,制约这一战略的向前推进。从战略高度讲,地勘单位要实现彻底转型发展,就必须以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为主体,形成优势突出、制度科学的地勘企业集团。

(二)规范地勘单位和矿业权之间的关系

实现勘探开发一体化的重点在于地勘单位如何获得矿业权。当前在明确了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的政策之后,要以国外先进经验为借鉴,采取灵活多样、符合规范的方式来实现。地质勘查单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探矿权转让,提供地质技术服务等来收取一定费用,政府则通过法律、税收来实现对地勘单位的监管。

(三)加大对地勘单位的政策及资金倾斜

对地勘单位的政策支持首先要完善相关政策。要充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坚决杜绝出现探矿权灭失,在制定的顶层设计规划中要公平的体现探矿权人的权益。

要加大对地勘单位的资金支持。无论是公益性地质勘查还是商业性的地质勘查都要有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脑力等投入。基于历史和现实角度,地勘单位实现勘探开发一体化过程中,无论是从资源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地勘单位本身稳定的角度,政府都应加大对前期的财政支持。

(四)拓宽融资领域,丰富勘探开发一体化的实现形式

当前来看,地勘单位推进勘探开发一体化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地勘单位自行组建矿业开发公司,实现矿业的独立自主经营;第二种方式是与矿业开发集团合作设立矿业开发公司,对相应的矿权进行开发;或者是资源开发企业通过整合地质勘查单位,进入勘查领域,扩大矿业权储备。地勘单位要取得长足的持续稳定发展,首要任务就是取得矿业权,盘活矿业权,找到矿业权开发的突破口。只有有充分的矿业权储备,在后期与其他能源开发企业的合作过程中才能占据主动地位。

对于由于实力不足,无法独立开发的矿业权,要积极与外部矿业开发企业合作,以入股、相互持股等方式深化整合,创新合作方式,促进矿业开发的尽快突破,实现地勘单位的稳定、自主发展。

四、对当前地勘单位加快推进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的建议

(一)推进勘探开发一体化要在立足区域内找矿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要在抓好本区域的地勘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要加大对省外市场尤其是西部资源富余省份的探矿权争取力度,大力储备资源。要积极到澳大利亚、非洲、拉美国家等一些矿产资源丰富、社会政局稳定、投资环境好、地质勘查实力相对较弱的国家进行地质勘查,为将来建立矿业开发资源基地打下基础。

(二)推进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的关键是实现矿业开发

地勘单位是否能实现勘探开发一体化的衡量的黄金标准就是是否有正在开发的矿山。要加大与能源开发集团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所支配的矿权,采取自营、入股合作开发、转让合作开发等形式全力推进矿业开发。

(三)推进勘探开发一体化战略的前提和重点是做好探矿权运作工作

探矿权是地勘单位的生存权、生命权,是地勘单位保持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勘探开发一体化实施的前提就是取得矿业权。地勘单位应通过自主登记、二级市场选择购买、合作取得等形式,扩大矿权规模,增加矿权数量。将探矿权作为矿业权运作的核心,加强地质研究和矿产资源分析力度,加大勘查登记和探矿权的投资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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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康健,朱晨辉.对探采一体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矿业资本,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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