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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英国学派(English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是二战后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支独具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学派,其生长历程独立于美国主流学派之外,是美国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之外最具影响力的一个学派。代表人物包括查尔斯·曼宁(Charles Manning)、马丁·怀特(Martin Wight)、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亚当·沃森(Adam Watson)、约翰·文森特(R. J. Vincent),以及巴里·布赞(Barry Buzan)等。在英国学派创建历史上,马丁·怀特是一位极其关键的人物,被称之为英国学派的“教父”,提出的“国际理论”三个传统的论述,是英国学派最具有原创意义的思想和重要的思想基础。但是,怀特的思想中一直具有现实主义的成分,本文试图从怀特的早年现实主义思想入手,进而分析其现实主义思想与美国学派现实主义的异同。
一、马丁·怀特对英国学派的影响
马丁·怀特于1913年生于英国布莱顿,早年就读于牛津大学,后供职于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1946年完成了具有强烈现实主义风格的作品《权力政治》,此后提出了著名的国际关系三大思想传统的分析模式。怀特的思想较为复杂,且前后变化较大,由早期的现实主义者变为理性主义者,甚至有学者认为怀特是一个“谜”。1939年爱德华·卡尔(EdwardCarr)的《二十年危机》出版,怀特并不赞同其中将国际政治分为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做法,认为两分法的根本缺陷是将所有的国际政治思想简单地分为对立和矛盾的两部分,这种不完全的划分方法易使国际政治理论研究陷入缺失的境地之中。在卡尔的基础之上,怀特将国际关系理论归纳为现实主义(Realism)、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革命主义(Revolutionism)三大传统,并认为国际关系应当是这三大传统间的对话。其中,现实主义意指“马基雅维利主义”,强调无政府状态、权力政治,认为冲突是国家之间的固有关系;理性主义意指“格劳秀斯主义”,强调理性原则、国际对话,重视均势和国际法的作用,认为国际关系中不仅有冲突,而且还有合作;革命主义意指“康德主义”,注重人的关系、国际社会和“国际大家庭”的作用。怀特指出,三大传统彼此间相互影响,其中,理性主义影响革命主义和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影响革命主义是两大发展趋势。
怀特对英国学派的形成和发展的开拓性贡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对英国学派的形成和建设的关键作用;其二是促成了英国学派学术传统的形成。体现在国际关系思想三大传统的分析模式几乎贯穿于学派的发展进程、国家体系的研究开创了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研究传统、坚持历史——哲学研究方法被该学派其他学者所继承,成为英国学派方法论的重要特色。
二、马丁·怀特的现实主义思想
马丁·怀特国际关系思想的形成与他本人的经历以及不断变化的国际政治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怀特早年的论著,特别是《权力政治》,表现出一种与赫伯特·巴特菲尔德和莱因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Niebuhr)的思想风格相近的现实主义特征,属于传统现实主义。二战之前,怀特是一个基督教和平主义者,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残酷现实使得怀特对国际关系的思考有了明显的现实主义成分,开始否认国际关系中存在着“进步”的倾向,认为国际关系属于重复和循环的领域,这在《权力政治》得以清晰体现。
在《权力政治》中,怀特用绝大部分篇幅来论述国家、支配性大国、大国、国际革命、国际无政府状态、均势、战争与干涉,指出国际关系的实质以及反映这种实质的根本的、持久的特点。其对权力政治的理解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国际政治的实质就是权力政治;(2)国际关系的核心是国家的生存;(3)战争是国际政治的常态;(4)均势是权力政治的基本准则。这表现出一种与卡尔、摩根索、凯南等人既相同又相异的现实主义思想。正如赫德利·布尔所指出的:“卡尔的现实主义是以批判乌托邦主义为目标的;摩根索的现实主义是一套关于国家目标的系统理论;凯南则试图批判道德主义并为决策者提供指导;怀特的现实主义则是松散的,他反对进步观,不相信人们能够远离权力政治,认为不大可能建立一个更加和平公正的国际秩序。”
由此可以看出,与其他现实主义者相比,怀特的权力政治思想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悲观主义情绪,将世俗的悲观主义与基督教神学思想相结合,并以此作为其理论的基础。基督教悲观主义是联系怀特信仰和现实主义思想的桥梁。怀特认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罪恶的,而政治无关乎美德,人性中不道德因素是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唯一原因,有缺陷的创造者创造出的国际体系不可避免存在缺陷。怀特现实主义思想的另一条重要哲学基础是他的反对历史进步观。他不相信人们能够远离权力政治,认为不大可能建立一个更加和平、更加公正的国际秩序。这种悲观主义思想贯穿于怀特的一生;直到20世纪60年代,怀特还表示,世界不会从权力政治向一种新的更好的国际秩序转变。
三、马丁·怀特的现实主义思想与美国学派现实主义思想的比较
(一)同美国学派现实主义思想的相似之处
首先,国家中心主义色彩浓厚。同现实主义学派一样,怀特具有国家中心主义倾向,早期的怀特更是十分重视权力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权力政治》体现出古典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如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是主权国家,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状态等。虽然怀特后来从现实主义者变成了理性主义者,但其思想中的现实主义因素一直存在。
其次,理论起点为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怀特认为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这种观点与现实主义相同。怀特将国际无政府状态看作是战争的根本原因,由于无政府状态缺乏共同领导,各个国家认为维护强权比福祉更为重要,因此国际政治是权力政治,形成了英国学者赫伯特·巴特菲尔德所说的在国际政治中“绝对尴尬和处境亦即无法减轻的困境”,美国现实主义学者约翰·赫茨(JohnHertz)则把它表述为“安全困境”(securitydilemma),这一概念后来为人们所广为使用。
再次,强调大国的特殊作用。怀特将现实主义者关注的“均势”、“战争”以及“大国关系”等均列为有助于国际秩序维持的国际制度,认为大国扮演着维持体系秩序‘管理者’的角色,更多地决定了国家体系的运行规则。国际联盟和联合国是“假制度”,国际社会中具有真正作用的制度是联盟、外交、战争等。外交是谈判的机制,联盟是实现共同利益的机制,战争则是最终解决争端的机制。从体系的角度来看,战争是维持或调整体系秩序和结构的秩序,如果国际社会的共同准则或权利分配受到挑战,它可以通过武力来维持并恢复现状。
最后,国家利益的界定相近。新现实主义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没有一个超越国家的权威机构可以确保各国的安全,所以国家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护自身安全。怀特亦强调一国政府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利益,认为在诸多国家利益中,安全是首要的,一旦安全遭到破坏,所有更高的政治目标都将淹没在自我保存的斗争中。各国将追求自身至关重要利益而放弃共同利益。
(二)同美国学派现实主义思想的不同之处
一、现实主义的思想底色和理论渊源
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深受西方国家历史和传统的影响,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渊源和文化土壤。从古希腊时代的修昔底德,到中世纪的马基雅维利,再到近代的霍布斯,他们都对战争、权力、利益、冲突、和平等现实主义论题进行过独到而精彩的论述,后来的现实主义者们继承和吸收了古代先贤们的智慧结晶,并提出分析国际政治现象的假设。
(一)修昔底德的权力政治论
修昔底德是古希腊城邦时期的历史学家,被誉为现实主义之父,更有甚者将修昔底德称之为“国际政治学科之父”。在其史巨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他描述了古希腊城邦时期两个强盛的城邦斯巴达和雅典的战争冲突,为我们揭示了势均力敌的城邦争权夺利的斗争本质。在分析战争起因时,他说:“雅典势力的日益增长,引起斯巴达人的恐惧,从而使战争成为不可避免了。”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在修昔底德所描述的国家间关系的表述中应该包括这两个意思:第一,人性(恐惧),这也是国家本性,一方恐惧另一方实力的增长,导致了战争;第二,国家追求权力,新生大国、后起之秀渴望权力,守成大国、老牌霸主要保持权力,继而引发冲突。
据《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载,雅典作为当时西方城邦世界的霸主,曾与当时的弱小国家的米洛斯人有过一场精彩的辩论,这场辩论突出了“胜利即正义,强权即公理”的理念。“整个辩论中,雅典人因为拥有强大的权势,根本不将资源有限的米洛斯人放在眼里。他们极其冷静地只考虑一种逻辑,这就是实力和强权。” 整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录了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国际政治的逻辑,即追逐权力和利益,这为后来的国际政治思想家们特别是现实主义中权力政治理论和国家利益论的提出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二)马基雅维利的道德观
欧洲中世纪晚期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政治思想家,当属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所处的时代正值人文意识萌发、神权光芒大打折扣的时代,这一时期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君权神授”已经失去它的光泽,如何加强和巩固君王实力,成为了马基雅维利所要回答的问题,现实主义学派吸取了其道德观念和自我利益说。
在其最为人熟知的《君主论》里,马基雅维利提出了一套增强君力和加强国家集权的政治学说,宣称君主的道德即是捍卫国家,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马基雅维利认为政治道德是君主是狮子和狐狸的结合体。君王必须像狮子一样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统治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为了不被蒙蔽,君主又应当像狐狸一样灵活变通。马基雅维利并不区分君主与国家的利益,在他的论述中,君主必须代表国家,二者是一体的。“只要君主认为是国家的福祉所在,他可以毫无顾虑地背信弃义。同样,如果他的承诺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君主就没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君主的行为之遵从国家利益的要求,无须遵守普通人的道德标准。在政治尤其是国际政治生活中,君主的道德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它只服从国家或君主的利益和安全的需要”。
(三)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
霍布斯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著名政治哲学家,西方政治学奠基人之一。他对国际政治的主要贡献是他的自然状态说。霍布斯认为,“人在本质上是自私利己的,每个人对权力永不满足,有着至死方休的追求。由于每个人都要追求权力,那么互相竞争、互相猜疑、彼此为敌就不可避免,从而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即战争状态。” 为了避免人在这种战争状态中,相互毁灭、走向灭亡,霍布斯提出人们让渡自己一部分的权利,订立契约,建立利维坦式的公共权力机构,以此来保障人的安全。在国际层面,霍布斯认为:“现实主义所描述的世界类似于自然状态,但他又对建立世界帝国的可能性表示怀疑。对于现实主义者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他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一种等级秩序,在这个等级秩序中,最高权力属于君主。”
二、现实主义理论的建构及其嬗变
(一)卡尔:对理想主义的批判中奠定现实主义基础
一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从人性善的价值判断上出发,认为人是乐观向上的,强调普世的道德原则。他在对一战的反思中提出了实现人类和平的十四点计划,“重视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舆论的作用,主张自由贸易、民主体制和民族自决,由此主张建立国际联盟。” 威尔逊认为,正是权力政治和秘密外交原则,成为一战爆发的根本原因。为了避免出现一战惨剧,必须“以新代旧”,倡导在普遍道德指导下、以集体安全原则来处理国家间的安全问题。
1939年,爱德华·卡尔针对当时西欧战争乌云弥漫的氛围,在他的代表作《二十年危机》的序言中指出:“《二十年危机》旨在反击1919-1939年英语国家国际政治思想中明显且危险的错误,即几乎完全无视权力在国际关系中的重大作用。”除此之外,卡尔还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普遍的道德原则很难界定,国际舆论也没有统一标准,国家间利益冲突更是国际政治无法回避的问题,无法通过道德途径来解决。他清醒地认识到,威尔逊学派的理想主义思潮“掩盖了国际关系的实质,将‘应然’误认为‘实然’,将理想的世界当作现实的世界”。 卡尔的国际政治思想是符合当时国际关系学界的需要的,是在批判理想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但这些思想只是卡尔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没有提出理论体系,因而只是说他奠定了国际政治学科现实主义的基础。
(二)摩根索:构筑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
现实主义的集大成者是汉斯·摩根索。其《国家间政治》一书所提出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概念被认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精髓。他提出,国际政治就是权力之争,国家利益只有通过获取权力才能得以实现。尤为重要的是,在《国家间政治》一书中,摩根索提出了经典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分别从人性、权力与利益的关系、权力的特性、国家的道德法则及其特殊性和论述现实主义的学派建立的角度,构建了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这六项原则成为了现实主义看待国际社会和行为体关系的基本原则。
摩根索从人性本恶的哲学判断出发,指出人性是利己的,人总是希望通过权力控制另一个人,来满足他的私欲;国家遵循同样的逻辑,对外具有扩张性。在他看来,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特性,是现实主义学说的前提。一般来说,国家在各自领土范围内都是至高无上的强制力机构,但在国际社会,却不存在一个公认的赋权的中央权力机构,这种权力真空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身处其中所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它造成了国际关系的无政府性,在这一无政府状态中每个国家都寻求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是一种依靠自我保护的自助体系。国家的利益体现为追求权力、保持权力和扩大权力。一国要追求与其实力相符合的利益,否则将为危及国家安全。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因此被称为“权力政治理论”。此外,摩根索总结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第一次论战,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沃尔兹:对现实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新现实主义是在对传统现实主义进行“科学的修正和补救”的基础上产生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国际政治学界的新宠,其代表作为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
沃尔兹吸收和继承了权力政治说的相关论点,其理论的核心仍然围绕权力展开。只不过在理论假设上,沃尔兹做了一些修改。第一,他认为,人性是无法来进行衡量和推测的,因而他摒弃了古典现实主义中有关人性恶的哲学分析,转而以国际无政府状态作为研究国际政治的前提。这就淡化了国际政治中捉摸不定的哲学意向,开始从体系层面中的现实来看待国际政治中的权力斗争。第二,权力并非是国家的目的,而是国家为了达到安全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在摩根索的古典现实主义的论断中,权力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利益围绕权力展开,追求权力、保持权力、扩大权力是国家的利益所在,而现实主义指出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为了寻求安全,注意和应付可能的威胁,因而有可能运用权力。这是新现实主义对古典现实主义的重要修正。第三,提出体系结构的新概念。在沃尔兹看来,国家是国际体系的单位层次,实力强劲的大国构成国际体系的结构层次,国际体系是国际结构层次与单位层次的互动。国际体系是否稳定、国家是否采取外交行动,与国际体系结构有关。在国际政治互动当中,体系层面的结构是自变量,国家行为是因变量。也就是说,结构层面的大国实力大小影响着每个国家的对外行为。
沃尔兹对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的修改和补充,尤其是结构-单位层次分析方法,使现实主义理论成为了一种科学化程度较高、高度简约的理论,因此也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他的结构-单位层次分析法运用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视角,对后来的科学行为主义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运用产生了很大影响,激起了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场大论战。
(四)现实主义的新气象
国际体系乃系国际关系学界运用于分析国际关系的逻辑出发点,系指两个及以上国家之间有足够的交往,一国对其他国家决策产生足够影响而促成某种行为时所发生的体系。[1]国际体系具备的诸要素:体系范围、结构、单位行为体、行为体之间的互动、规则及支撑体系的经济因素与文化因素。本文从国际法视角阐述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变迁。
一、国际关系的体系观
国际关系学界存在结构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等三大国际体系观,各自将国际关系置于国际体系内进行分析,各自论证方式不同,结论也不一样,分别形成的各自体系对应为:结构体系、制度体系和文化体系。
(一)国际体系的属性认识
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体系属于单向的静态体系,一方面,国家间的互动不会对国际体系造成影响,只是国际体系对国家间的互动产生作用,谓之“单向”;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并不会自己互动,而是由外力(如国家权力)来推动他们互动,谓之“静态”。自由制度主义认为权力结构对国际体系的重要影响,但主要强调“进程”,从成本-利益角度来论证,将合作互动具体落实为“制度”形式。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认为是通过行为体人为改变的,而非天然存在的,国家利益和制度都只是通过观念建构起来的。
(二)对“互动”的理解
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内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与单元无须分开,处于单元层次,行为体运行的动力来源于外部力量,每个国家被比喻为球台上的一个球,当球杆打出之后,球与球之间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物理性的互动,并产生某种结果[2]。因此,它认为国际体系内不可能存在合作,即便是有合作,也是程度极低的合作。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深受行为体自身的权力影响,但各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仍然对于形成国际体系产生重要作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更多是不考虑权力因素通过合作来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合作将产生各类制度规范,进而发挥约束行为体行为的效力,同时使得行为体对其行为产生预期。建构主义所认为,行为体之间不断的实践活动将首先消除私有观念,形成共有观念,最后产生社会性的观念结构,谓之“文化”,或以“共同体”之概念来表达。[3]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始的共同体、上升的共同体和实现行为体的彼此认同,三个阶段均基于共同观念而建立起来的共同遵守的规范则是互动的主要方式。
二、当代国际体系的要素变迁
按照秦亚青教授的观点,国际体系在发生延续与变革,他从国际体系本体和要素两个方面对国际体系展开论述,认为体系本体依旧没有发生质变,但体系要素却发生了变革。[4]国际体系本体上还是以为原则、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为体系在运行,但国际体系诸要素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革。
(一)行为体:单一国家向多元主体转变
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建立后,单一国家都一直是国际体系内部唯一行为体,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一大批组织在二战之后纷纷成立并在国际社会事务中发挥越发重要的作用,尽管这些组织目前难以取代国家,但长远看来,国际组织有可能具备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地位,特别是在诸多需要国际组织参与的领域,比如军事安全、恐怖安全、经济危机的处理等方面,已经超越了一国的能力范围,甚至若干个国家的合作也难以解决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诸多国家共同联合开展。国际组织可能成为诸多国家利益诉求的共同载体,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发挥其重大作用。另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愈发明显重要,当然也就包括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了,尤其在人权方面,个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概言之,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社会,单一国家作为国际唯一主体的局面将被多元的国际主体共同支配的现实所取代,而多元主体的行为必将给国际体系带来更多且更复杂的影响。
(二)结构:硬实力与软实力并存
国际关系理论谈及结构,实质是指结构现实主义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所强调的政治权力是一直以来支配国际体系的硬实力。结构现实主义就是将权力在国际体系内的位置排列看作是国际体系最重要的方面,认为权力是决定国家行为与其在国际体系内位置的唯一重要因素,硬实力对国家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甚至决定了一国的对外行为,霸权国家就是实例,20世纪以来,美国取代英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尽管有一段时间因为苏联的出现,使得国际社会呈现均势局面,但这同样是源于二者拥有其他国家没有的军事力量。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认识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和痛苦,不约而同弃战转向将经济发展作为各自的首要战略目标,日本和欧盟的经济实力在战后得到了巨大发展,各自藉此成为世界多极化的一极。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约瑟夫•奈教授提出软实力一说,[5]他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实力都归为软实力范畴,与硬实力并列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将发挥超越硬实力的作用。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微妙变化,二者可以相互影响和作用,自由制度主义为此还创造出“国际政治经济学”,就是强调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之间的密切关系。
(三)互动:能力与频率提高
全球化促使互动能力得到极大地提高,而互动能力的提高也使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更为频繁。互动的程度首先与科技环境是密切相关的,它是支撑互动的基础。互联网和高科技打破了传统的地缘界限,前者实现了虚拟空间的自由交流,后者使得地理空间上的交通变得更加顺畅和便利。人们之间的交流互动频率不断增强,社会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国际交往更加广泛和深入,互动愈加频繁,国际社会趋于融合,以往国际所呈现出的碎片化正在逐步整合,在行为体的作用下,世界被勾勒出一幅宏观层面的国际体系图,这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不断在进行过程建构的结果,并且这一结果在未来的时间里将因持续与行为体的实践活动互相作用而不断发展。互动的目的就在于解决某些问题,其结果可能表现为冲突,也可能表现为合作。比如,经济上的互动,欧债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都显示出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彼此之间需寻求更大程度上的合作,在这个过程当中,互动是相当频繁的。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传播日新月异,各国文化的互动结果则可能表现为冲突。建构主义认为文化就是观念结构,文化的融合实质上就是其所强调的共有观念,行为体实践与其观念之间的互构其实就是一种互动,观念在行为体的实践互动过程中趋于统一与融合,即为共有观念。
三、国际法对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影响
英国学者莱德利•布尔提出国际社会概念,认为国际体系进一步发展就是国际社会,视乎是否出现基于共同观念所遵守的国际法律规范。从环境治理角度切入,探讨国际法律规范在当代国际体系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全球环境治理目标实现唯有依靠国际法予以规范达成。
(一)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法
国际体系变迁是一个进程(process),意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或曰单元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6]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家通过制度合作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将国际制度定义为“一系列围绕行为体的预期所汇聚到的一个既定国际关系领域而形成的隐含的、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7]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进程是国家通过主动建构国际体系观念结构的实践活动,行为体交往的初始行为通过互动产生了主体间意义,在形成共有观念基础之上产生社会性的观念结构,因而形成共同的规范、规则和程序。二者无一例外强调运用规则、原则和程序来保障国际体系进程的实现和维系国际体系的运行。在国际体系互动进程问题上,借鉴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得出结论[8]:国际体系乃过程建构的结果,而过程建构将孕育国际法。过程建构主义的基本理论取向是社会性过程理论,强调社会性建构作用,认为社会性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要素,该理论假设之一就是坚持国际社会进化的原则,认为国际关系的运动是变化的,是行为体的能动作用使然,同时相信国际体系的变化是朝着更加符合人类期冀的方向变化,也就是朝着进步的方向变化,而这种变化正是一个不断地通过主体间的实践活动来建构的过程,或曰过程建构。在其看来,过程就是指产生社会意义的持续的实践互动关系,其重要作用在于孕育规范。既然规范是行为体广泛接受的适当行为的准则,那么,规范的孕育和形成动力之一,就是来自过程本身,就是说,规范不仅是行为适当性的标准,而且也是规范参与者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过程使得规范得以塑造实践者,也被实践者所塑造。过程的运动既意味着规范通过行为体的社会性实践被持续不断地建构和再建构,共同利益不断地被生产和再生产,也意味着这些被建构的规范和规则反过来对过程的持续又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国际法对环境治理体系变迁的功能
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国际社会在体系变迁中运行不免失序,国际法无疑是使之更加有序运行的有效路径。国际关系学对于国际法概念界定,主要从国家行为体的角度将其概括为一种行为准则,分为限制性法律规范和构成性法律规范,前者主要体现为限制,后者则首先体现为构成。当代国际体系已非沃尔茨时代的单一政治体系,经济、文化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宏观国际体系内部已经或正在建构更多的子体系,纵横交错,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宏观体系秩序的混乱与无序。国际法的产生、传播和发展已经与国际体系的运行形成了不可分离的紧密关系。国际法之于国际体系的作用可谓不可或缺。一方面,多元主体使得规范化趋势增强。当代国际主体的多元趋势源于全球性事务的日益增多,并且处于不断膨胀的过程。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所形成的以民族国家作为单一国际主体的国际体系正在变革,国际组织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深层次反映出全球性事务的大量涌现,民族国家作为国际体系的唯一行为体已经难以应付这些全球性事物,比如恐怖组织威胁、环境污染、经济危机等问题,都是当代所出现的新问题,覆盖面及其广阔,甚至延伸至全球范围,影响整个世界,这些问题涉及各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如不加以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势必给各国造成深远的消极影响,既然一国无力处理好这些全球性事物,只有通过国际组织来解决,在世界无政府的背景下,各国所组成的国际组织只能依靠相互合作来维系,而合作的重要载体就是国际规范,无论是基于经济学的成本利益考量,抑或基于共有观念的成形考虑,规范都将通过制度化和社会化而得以实现其效能,国际组织在当中将充当规范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平台作用,使得国际社会能够依此作为其行为的预期和指引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问题的互动由国际法保障实施解决。在国际体系理论中,互动是体系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互动亦是为了解决某一问题。正如上文所言,全球性事务需要行为体之间的频繁互动,无论是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抑或建构主义(包括西方建构主义和秦亚青教授所提出的过程建构主义)所倡导的规范建构,都以互动作为国际体系的重要内涵视之,各国不同程度地发展多边关系,互动结果是各方寻求彼此都予以承认或是遵守的共同规则来加以调整和协调,此即国际法。如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就是范例,为解决目前及未来所面对的国际性事务,组织内部的各国际组织也分别相应地制定规范性条约来保障通过互动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像核安全问题,联合国及其相应的内部组织制定相应的规制核行为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限制全球核危机爆发及保障因核试验而带来的战争危险。再如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组织,其内部各成员国所制定的各类多边协议或者是适应性不一的规范性文件,都在不同程度地保障国际经济互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也能够在规范的指引下寻找到解决各类经济问题的途径。本文以环境治理为例,建构具有普适性的国际法,以此为基础和依据,各国互动显其意义。1.无政府状态下环境问题的产生国际体系的变迁并未实质改变其本体,即国际社会仍旧处于无政府状态。全球环境问题却愈发严重,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在客观上给人类带来危害的程度和广度前所未有,问题的解决显然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无政府状态下这就陷入了集体行动困境中,各国愿意搭便车而非主动采取行动来解决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国际社会并没有一个凌驾于各国政府之上的国际政府像国内政府那样采取强制性措施统一解决问题,各国从其本国利益出发,观望之态者甚于主动为之者,诸如气候减排这类环境合作的困境就在于国家认知其主动减排的成本将远远大于收益,最佳方案就是搭便车,等待获取其他国家主动减排所带来的公共收益,美国对待气候变化的政策较为消极的原因便是实例,其认为如果该国主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尽管可能有所收益,但相对收益会较小,而其他国家可能从中获取更多的相对利益,这严重不符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不应该为了主要是其他国家未来世代的利益而让国民承担大量的成本[9]。2.要素变革下的治理路径:建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环境治理得到不断加强,国际环境条约数量和缔约国数量不断增多,[10],尽管并非所有的条约及缔约国都能发挥效力和遵守条约;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代表的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环境组织在环境治理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归因于国际体系主体多元化的结果,国际组织功能发挥愈加明显;公民对环境问题的认知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环境问题的全球治理。国际体系变迁中的多元主体趋势有助于冲破传统国家利益的枷锁而使得环境问题得以治理。在上述言及的相当数量国际环境条约中,臭氧层治理方面的国际法所发挥的实效性最强。1987年制定的《损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被普遍认为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国际环境协议,该议定书先后经过五次修改,已有190个缔约国加入和批准,协议实施后,共有超过85%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被淘汰,科学家依此预测到21世纪上半期,臭氧层将会得到恢复。[11]臭氧层国际协议的实施成功,证明国际法在臭氧层治理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效,从法律实施的有效性角度看,《蒙特利尔议定书》不仅使得缔约国履行相应义务,而且能够通过该议定书解决南极上空臭氧空洞问题,说明此议定书是有效,也证明包括臭氧层在内环境问题解决最佳方案只能是缔结具有普适性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本文从国际法角度来探讨当代国际体系的变迁问题,以全球环境治理为例,基于法律的稳定和预见等特征在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优越性考虑,认为国际社会有与国内社会相类似的方面,而建立在观念共享或成本收益上的国际法在调整国家之间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方面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定纷止争、奖罚分明,使得国际行为体对其行为产生预见性,保证国际体系朝着稳定和有序的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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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约瑟夫•奈教授在1990年在其论文<软权力>、<世界权力的变革>及其著作<必定要领导———正在变化着的美国权力的性质>中提出和阐述了软权力概念.一般被界定为三方面的要素:价值标准、市场经济和西方文明,其重点在于社会联系、经济相互依存和国际组织机制对国家的影响.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392-393.
[6]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7.
[7][美]基欧汉,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65.
[8]过程建构主义乃我国学者秦亚青教授所主张,他认为国际关系学派中应有中国学派的位置,中国传统的哲学思维是“关系”,这恰恰是国际关系三大流派所共同缺失的,主张借鉴主流建构主义,将“过程和关系”植入国际关系理论中,提出一个过程建构主义的理论模式.秦亚青.关系本位与过程建构[J].中国社会科学,2009(3).
[9]JodyFreeman,AndrewGuzman.气候变化与国家利益[J].公法研究,2012(1).
自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国际政治学者约瑟夫·奈(Joseph.S.Nye,Jr)提出“软权力”(SoftPower,又译“软实力”)概念以来,文化软权力化问题引发了国际传播学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也日益引起许多国家政府的重视。当前,中国已经把提高国家文化软权力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中。
一、文化软权力化是文化传播力的实现
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权力是一个关系范畴,它表示的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一种关系,一种非对等、不均衡的压迫性关系。而文化,按文化学者的一般性理解,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价值系统,带有某种实体色彩,属于实体范畴。由此可见,文化与权力分属于不同的范畴,二者绝不能等同。基于权力只存在于人(国家)与人(国家)之间的关系中,那么,文化只有进入到个人(一国)与他者(他国)关系中,才可能附带有权力的属性。
实际上,约瑟夫,奈是从权力资源即“无形的力量资源”的角度来界定文化(包括观念、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主要指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它是一种软权力资源(Softpowerresource),以区别于软权力(softpower)本身。他指出:“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和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有利于自身的准则与制度的能力,都是它的重要的力量来源。”显然,文化本身并不等于软权力一诱导、吸引、劝服和同化他国的“吸纳力”,它并不能自动地“让他人(他国)想做你想要对方去做的事情”。对一个国家来说,要实现在国际舞台上控制他国、影响国际事件的外交目标,首要的是让他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认可、追随并分享到该国的文化价值观,即被对方民众所认同,并把对方同化,进而对对象国的对外决策施加影响,使对方按照该国的目标、意愿、意图或意志采取该国所预期的行动。对美国而言,就是“把他人转化为按美国人的思维方式进行思维的人”。可见,控制权(包括对思想、态度和行为的影响和控制)是在这种文化“认同”和“同化”中得以实现的。一国的对外控制力一旦增强了,作为一种权力资源的该国文化也就转化为真正的权力。由此可见,对一国来说,只有当自己的文化观念与价值取向在国际社会广为传布并为目标国民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同,其文化才变为真正的软权力,从而被软权力化。
文化之所以能转化为软权力,或者说,能够软权力化,首先是由文化这种软权力资源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不同于硬权力资源的垄断性和排他性,扩散性和共享性是文化软权力资源的基本特性。硬权力资源如军事实力或更准确地说军备只要存在,即便不使用或充其量只需炫耀,也能给目标国施加一定的压力,因为军力优势的自然显露就可以给对方造成不定向的心理压力,从而产生政治影响力即所谓的“国际威望”。而文化软权力资源是非垄断的,自然地倾向于对外扩散;而且,越是对外扩散和推广,其辐射力越强,其被认同、分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潜在的软权力也就越强。借用培根对知识的论述,文化如同知识,“其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价值大小,更取决于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相反,“如果封闭或垄断一种文化,那么就不能使它构成‘软权力’的基本支柱。”不难看出,文化软权力资源的扩散性和共享性更能反映出国际关系本来就直接表现为交流、传播关系。正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艾克拉,爱里亚(AkiraIriye)从文化关系的角度解读国际关系时所言,国际关系就是“意识的共享与传递……记忆、思想、感情、生活方式、学术与艺术以及其他形式符号的交流。”正因如此,国际范围内的文化传播关系在国际关系中日益凸显出来。
不过,文化的扩散性和共享性只是为文化软权力化提供了可能,而文化要真正转化为软权力,所必需的是文化传播力的推动。所谓文化传播力,就是推动一国文化向外传播,使其由民族文化“泛化”(普遍适用或普适化)为世界文化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文化软权力化就是文化对外传播力的实现。
在信息日益全球化的时代,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大众媒介自然地成为文化传播力的象征。通常,对外文化传播通过两种途径来展开,一是人际传播(表现为各种跨国人际交往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一是大众传播(是指运用大众传媒对外传播文化信息)。相比而言,在文化的对外传播中,无论就传播的深度还是广度,大众传播都要优于人际传播,因为大众传媒大容量、高速度、高密度的信息传输能使各种文化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展示和共享。实践也证明,大众传播媒介是文化传播最重要的媒介和载体,是推动对外文化传播最强大的动力。
基于大众传播媒介在文化软权力化中不可或缺的作用,约瑟夫·奈把大众媒介视为文化软权力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指出,“特别是文化、教育、大众媒介等方面,软权力的性质是无法用传统的地缘政治学来解释和评估。”在此,他把大众媒介当成了像文化一样的软权力资源来看待。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文化软权力化的过程最终归结为该国大众媒介对外文化传播的过程。
二、文化软权力化是国家对外传播的战略目标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在2006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发言中指出了中国文化的严重“人超”状况。他认为,这其中的关键在于中国的文化对外传播力不强。而文化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国家的强大才有持续的力量。确实,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尽管我国拥有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具备丰厚的文化软权力资源,但是文化的对外传播力和影响力却不大,文化的软权力化程度还很低。之所以出现这种困局,除了在客观上信息传播技术手段还相对落后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在主观层面上我们尚缺乏必要的文化软权力化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应的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要想尽快改变这种文化软权力化程度低的局面,不仅仅在于实现对外传播物质技术手段上的飞跃,也不限于构建政府宣传控制与媒介专业约束之间良性互动、行之有效的对外传播机制,更为根本的是要确立起一种最能符合国家利益而一以贯之的对外传播战略目标。
文化的软权力化是在国家主导和控制下实现的,它具体落实到政府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对外文化传播活动上,尤其体现在政府指导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或目标国传播本国文化的行为中。在此,政府对大众媒介的指导根本性地集中在对外传播战略目标的确立上。
依国际关系学中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理论的理解,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权威”或威望并不取决于——起码不完全取决于——它的军事、经济实力等客观物质性因素,而是取决于国际间的社会性观念,即它同对象国或者说目标国之间所达成和构成的共有观念或所谓的“共识”(共有知识),它是由主观的文化观念(结构或模式)社会地建构起来的。具体来说,如果它同对方共享一种积极的合作性观念,那它们彼此就会把对方当朋友看待;而如果它同对方共享一种中性的竞争性观念乃至消极的敌对性(冲突性或对抗性)观念,那它们彼此就把对方当竞争对手乃至敌人看待。由此可见,在国际社会中,每一个国家的身份都归属于集体中的身份,是集体认同(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的产物。
进一步说,建构主义认为,“国家利益(包括最高意义上的安全利益)源于国家身份”依赖于自我身份认同。一国是在确立了自我身份之后,才相应地界定和选择自身利益,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可见,就像国家身份,国家“利益也不是‘自在地’存在那里等待被发现,而是通过社会互动而建构起来的”,或者说,是从与他国共同缔结的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最终,国家行为又是由国家利益决定的,国家依照自身的身份和利益相应地采取与之相符的行动。总而言之,无论是国家身份、国家利益还是国家行为都是由文化观念所建构的,都是在“集体预期(或期望)”中完成的。作为国际社会中的成员,每一个国家都是从共有的文化观念中首先获知自己是谁,进而知道最需要什么,最后懂得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从上可以看出,对一个国家来说,对外文化传播的战略目标应当是:制造和供给“共有观念(文化)”,从而引导和规范相关国家确立其国家身份,定义其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支配其国家行为,最终达到在文化观念上影响和控制目标国的目的。
从上述意义上说,文化软权力化的大众传播策略首要关注的是,运用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提供“共有观念(文化)”。为此,一国的大众媒介要积极地通过对外传播力促本民族文化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和认同,从而提升和转化为相关国家共享的、作为共有观念的国际文化乃至世界文化。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专业骨干课程是政治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每年选取若干门政治学科骨干课程进行专项建设。比照国内一流大学政治学专业课程建设标准,制定了详细的课程建设方案,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针对既有的教材不能适应“合训政治学专业”建设要求,我们成立专业教材建设指导小组,按照“文理交融、指技兼备、军地相容”的思路,先后派出3个调研组,深入地方著名高校、基层部队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对教材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及时将政治学理论、信息化战争、体系作战等前沿问题引入教学,建立了一批体现政治学学科要求、与军事斗争准备密切相关、部队建设急需、有较高军事技术含量的专业教材。同时,建立了教材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将新理论、新知识和部队基层建设新经验,纳入教学、进入教材,初步形成了必修课与选修课教材相配套、教材与讲义相结合、文字与多媒体课件等电子教材相衔接的教材体系。
二、构建“学科、教学、科研、团队”合力育人的新机制
坚持以“学科”为支撑,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动力,以“团队”为基础,建立了学科建设与条件建设良性互动、科学研究与团队建设互相支持的机制,促进教学科研向育人方向聚焦,推动学科团队为人才培养服务。
在“大政治学”学科视野下,“合训政治学专业”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理论、应用经济学、军队政治工作学等三个一级学科为依托,以国际关系硕士点、国防经济硕士和博士学科点、科学技术哲学硕士和博士学科点以及军队政治工作学硕士和博士学科点等相关学科点为支撑,大力加强了“合训政治学专业”建设的学科基础。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我校“合训政治学专业”确立了“大国外交与国际安全、地缘政治与周边安全、执政党建设与政治安全、军备控制与太空安全、国防制度与军事安全”等5个学科研究方向。依托高水平的学科平台和研究平台,积极探索政治学专业教育教学规律,建设了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突出的教学科研队伍,取得了一批军内外较大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学科基础。
始终坚持科学研究与专业教学相结合,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8年来,政治学专业教学团队成员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重大课题1项;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等10项;出版了各类学术专著和教材12部;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60余篇,相关学术成果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反响。与此同时,政治学专业教学团队强调将研究成果以专题教学的方式进入教学,提高了教学质量。其中一项获全军教学观摩一等奖。
国际政治学是研究权力及其分布的学科。从历史经验来看,经济因素(财富)是权力的重要来源,国家力量是国家富裕的必要条件。因此,把政治和经济结合在一起研究的动力,是对权力来源和运用的分析。从本质上看,国际政治经济学考察的就是权力和财富之间的互动。
美国国际政治经济学者罗伯特吉尔平认为,二者互动的内在机制可以归纳为回答三方面的问题[1]:首先是市场经济增长的政治根源及作用;其次是经济变化和政治变化之间的关系;最后,国际市场对国内经济的影响。与吉尔平相似,英国学派的苏珊斯特兰奇也对权力的结构作出了解释[2]。她认为,国际社会存在两种权力:联系性权力和结构性权力。联系性权力是传统权力政治的范畴,结构性权力由安全、生产、金融和知识四种结构组成。这是斯特兰奇对财富与权力转化模式的探索。
早期的IPE代表理论[3]包括:相互依存论、霸权稳定论和依附理论。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的“复合相互依存理论”[4]通过“敏感性”和“脆弱性”两个概念,突破了纯粹的经济自由主义领域,把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联系在一起,初步探讨了财富与权力的转化关系。金德尔伯格[5]和吉尔平所主张的霸权稳定论,在严格意义上并没有涉及财富与权力的转换关系,但是这种理论作为早期IPE的探索,把经济现象纳入政治学的分析框架中,为政治与经济在学科上的统一做出了努力。基欧汉的后霸权合作论引入了国际机制的研究视角,为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转型提供了新的思路。依附论研究市场经济在国际范围内发生的影响,则在政治学和经济学之间搭建了桥梁。不过,依附论建立在一个相对比较静态的理论模型上,对世界经济体系中各国经济地位的变更无法给出合理的答案;同样,这一理论也无法让人信服地理解财富和权力转换的途径和因果关系。
通过以上简要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早期国际政治经济学者的理论,主要目的是从政治和经济互动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中仅靠政治学无法解释的现象。但是,由于传统国际政治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早期的国际政治经济学不可避免地带有政治学的痕迹,落入以国家为中心、由内而外的研究思路中。
因此,这一时期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把国家视为统一、抽象的变量。政治学研究对象中的国家,是国际政治中处于单元层次的变量[6]。无论是现实主义者或者自由主义者,都以国家利益为分析对象。他们假定,国家中不同阶层和社会团体的成员,对国家利益的认同是一致的。因此,在传统政治学的分析方法中,国家是统一的整体。即使是肯尼斯华尔兹本人,也无法要求研究者区分体系层次和单元层次的不同变量,更不可能继续对国家内部的不同政治层次进行区分,
(2)国家是国内政治经济变革的唯一决定者。传统政治学认为,由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国家间的关系几乎完全由国家自行决定。受到这一思路的影响,学者们更多地把注意力依旧集中在国内政策、条件变化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可能出现的影响上。
(3)世界经济体系结构基本稳固,一个国家在这个体系中的国际分工决定了它在体系中的位置。各国政府通过刺激需求的政策和福利计划,可以满足本国选民的需求,并促进国内充分就业,同时无须放弃对稳定国际经济所承担的义务。国内经济自主和自由国际经济秩序的准则之间协调一致,是国际政治和经济体系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至少到20世纪60年代末,各国基本上可以部分互不相干地执行国内需求管理政策[7]。
但是,国际关系发展的现实,极大地挑战了这一时期的IPE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各国互不相干地执行国内需求管理政策的情况受到了挑战。商品、货币和资本频繁的流动,使得国内和国际越来越难以截然分开,社会对政府要求提高,各国政府政策的自主程度开始下降,各国经济的类似性不断增加。“几乎在每一个国家,公众和私人的需求远远比国家满足这些需求的经济能力增长得快”[8]。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到来,本属于各国内部的经济管理事务,越来越被暴露到外部世界面前。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研究范式,越来越受到国际范畴内新出现的各种政治经济力量的挑战。而越来越多的学者也逐渐发现,即使是一个国家内部,由于受到外部力量影响的速度不同,在政策立场上也存在着不同的层次。在此基础上,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思路,开始出现了由外而内的逆转。
二、由外而内的研究路径:国际力量影响国内政策选择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学者提出,不能忽视国际经济环境对国内政治经济的影响。彼得卡赞斯坦( Peter Katzenstein)在《国际关系和国内结构: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9]中认为,国际关系的内部化和国内结构的外部化在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过程中有同等重要性。而最突出的研究成果当数彼得古勒维奇( Peter Gourevitch) 。他提出的“颠倒的第二种意向”,突破了传统国际政治领域视国家为单一行为体的研究模式,指出了国际力量影响国内政策选择的中介环节,从而奠定了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思路由外而内转型的基础。
不过,卡赞斯坦、古勒维奇等的探索直到80年代后期才逐渐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最终在90年代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主流,并进而影响到国际关系其他领域的研究。如今的国际经济学者认为:“如果不抓住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之间联系的性质以及这些联系的变化,我们不能理解国家内部的政治”[10]。
国际政治经济学逆向的探索未能立即受到广泛的关注,是基于两方面的因素:首先,尽管IPE的兴起是为了把现实主义抽象掉的经济变量和非国家行为体重新纳入到国际关系领域的研究中,但是在上世纪70~80年代,国际关系的研究依然以现实主义为主导,国际政治经济学领域也不能例外,无论是吉尔平或是斯特兰奇,都是现实主义学者。因此,国际政治经济学者的注意力,依旧集中在解释财富与权力的转化关系上。霸权稳定论、相互依存理论和依附理论,都以全球市场与民族国家处于紧张状态为前提假设条件。IR{pq|lD=lRl !DpZsP5*6}sPvc:2J66wen ki@vcf6FFB J2H3&G0gh
其次,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环境出现两个重大的变化:一是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二是全球化的逐渐深入。全球运输成本的降低,包括通信、贸易金融制度等全球一体化公共产品的建立,使得国际贸易的流动性大大增加,国际资本市场大幅度扩张,生产要素全球流动的可能性增强。这些变化,几乎影响了每一个国家的政策选择。有些影响比较明显,比如出现关税同盟,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有些影响虽然不那么明显,但在国内政治领域意义更为重大,如跨国行为体对国内政策的影响,利益群体同盟的瓦解与再结盟等。海伦米尔纳和基欧汉认为,国际化通过三种途径影响了国内政治:塑造新的政策偏好和政治同盟;引发国内经济和政治危机;削弱政府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控制[11]。
论文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两种不同研究路径:国际与国内来自WWW.66WEN.COM免费
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思考如何从理论上突破早期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国家范式,转而从市场与国家互动的角度来理解当下的国际关系。从大的研究路径而言,由外而内的IPE理论分为两类:一类以国内结构作为变量,分析不同模式的国内结构对国际力量作出什么样的不同反应;一类以国内行为体的经济立场为变量,分析利益群体的政策偏好,采纳和推行不同的贸易政策应对国际力量。总的来说,由外而内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包括以下代表理论:
1.“颠倒的第二种设想”[12]
在华尔兹关于战争根源的三种设想中,第二种强调的是国内政治体制差异对国际冲突或合作的“外溢”效果。古勒维奇认为,将这种设想“颠倒”过来,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国际体系不是国内政治和结构的结果,而是后者的原因。这种分析方法的特点是:首先,把国家内部的属性视为一个随时间而变化的变量;其次,把国际力量作为国家制订政策的环境因素。
古勒维奇是在分析经济危机对国家内部的政治结构、经济政策的影响时提出这一假设的。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及之后的二战期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在大萧条之前,各国都从经典经济学理论出发,通过供给和需求的曲线变动来制订政策。因此,当1929年经济危机发生时,各国普遍的做法是降低物价,削减成本,减少投资,其结果是工人工资降低,抑制了购买力,并进而引起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在此情况下,各国开始探索不同的经济政策。一直提倡自由贸易的英国开始贬低英镑的价值,对进口设置关税壁垒,提高政府补贴,并对工业提供一定的补助。瑞典、德国和美国也采取了相似的措施,并且他们还开始应用经济学理论探索新的政策,这就是现在为我们所熟悉的——拉动内需和宏观经济调控。
古勒维奇认为,国际经济环境通过中介环节,影响国内政策选择。“国际体系不仅是国内政治和结构的结果,更是后者的原因。经济联系和军事压力限制了包括政治决策、政治形式在内的一系列国内行为。因此,国际关系和国内政治之间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使得二者必须被视作一个整体而同时研究”[13]。
一、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一)网络外交决策与内外环境
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改变了信息传递的基本方式,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也引发了外交领域的重要变革。自互联网产生以来,伴随传播技术的进步与现代国际体系的形成,民族国家除借助武力谋求自身利益之外,也在利用网络的国际化传播来谋求国家利益,于是网络外交和国际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行为的一部分。政策是党和国家的生命,体现人文价值观,关乎国家生存与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是国家外交战略和政策系统的重要部分,他们的制定与调整必须结合国内外环境状况,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客观实际情况,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制定的科学化与合理化。
(二)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概念
国家的外交战略结构,或称国际战略或对外战略,是一个国家对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关于对外关系的全局谋划,它涉及国家对外目标的制定、实施对外目标的手段、国家对国际形势、国际格局的认识与判断,对本国利益与国际地位的追求,对大国关系、国际人文环境的认识。由此,可以对网络外交战略作出以下理解,网络外交战略,是一个国家对国际、国内网络发展与运行环境认识和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身的总体外交目标,对本国长期的网络对外关系的全局谋划。外交政策是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的外交战略所决定。它指一国处理国际问题和对外关系问题、进行外交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由此,可以对网络外交政策作如下定义,网络外交政策是指一个国家在明确对网络外交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身的网络发展与运行状况,所指定的一系列处理国家网络对外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
(三)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网络外交决策首先具有现实性,同国际形势密切相关;其次具有针对性,既有目的的针对国际问题和国家内外环境;第三具有明确性,即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对外本国明确的立场与态度;第四,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破坏本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诚信信誉形象;最后,是追求有效性,适应国际形势,能够实现国家制定的目标,使目标和效果达到最好的结合。
由中国学者归纳,中国的外交决策有三种类型:神经末梢触动型,就是自下而上的决策过程;神经中枢刺激型是自中而上的决策过程;最高决策发动型是最高决策层为主发动的决策过程。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网络外交决策大权在最高机构,外交部及其下属机构在网络外交决策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互联网络传播具有廉价、实时、共享和高度扩张的特点,因此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握信息,并对信息的选择更灵活,方便了参与外交的行为体及时沟通和交流,并在网络平台上形成舆论倾向,从而对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形成了深刻的影响。
(四)网络外交决策的程序
网络外交政策制定的程序主要包括: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比较研究,最后上报,由中央决断的工作程序。其中,信息的采集和传播、议题的设置、制造公众情绪和公众压力最终形成公众舆论在外交决策程序中尤为重要。
1、信息的采集和传播
网络是外交信息的重要传递者,同时也是外交信息的最灵通者。所以,通过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大量的收集情报,在进行调查研究网络外交政策制定中尤为重要。
2、网络外交政策中的议题设置
网络能按照自己的选择来突出和强调或隐瞒或者暴露某些事实,从而影响公众对国际事务或外交政策的看法,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给外交决策带来正面或反面的推动力。
3、制造公众情绪和公众压力,形成公众舆论
公众的情绪是一种客观存在,随现实环境的变化和受刺激的不同而变化。善于遵从、引导、影响和控制公众情绪已成为国家发展网络外交的重要领域,对国家发展对外关系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网络外交与中国和平发展的大战略
(一)中国和平发展的国际舆情分析
“国际舆论环境就是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的评论,大多数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形成对该国的舆论并产生影响。”冷静客观地看,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国际上很多人仍然不了解甚至敌视中国。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对外宣传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从国际舆论环境的总体态势看,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依然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历史的发展和现实的思考要求中国必须把网络外交战略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与外交战略的重要位置,通过政府推动下的思想与信息的交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世界说明中国,把客观、真实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传递给世界。
(二)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必要性
信息革命正在迅疾地改变着世界“正如弗朗西斯·培根(FrancesBacon)在400年前写道的,信息就是权力。”。传统官僚机构的垄断地位在信息的跨国大流通中被削弱,“对于自身社会有关的信息,政府已经失去了某些控制”,全球化的发展使世界各国公众越发深切地感受到个人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全球意识的增强和利益相关性的切身感受,使世界各国公众对国际关系、世界事务给予更高的关注。表达见解、参与国际事务的要求更加强烈,这对各国政府的对外政策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维持一致的、由精英把持的外交政策等级秩序越来越困难。”在这样的世界性潮流中,世界舆论日益成为世界政治中的一个关键要素,软权力则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致力于表达和运用的力量。网络外交这一具有软权力性质的非传统性外交形式也越来越为各国政府所关注和倚重,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事也就尤为重要了。
三、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现实构建
崭新的外交理念呼唤全新的外交实践。中国网络外交战略的构建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把网络外交融入中国总体外交框架更需要经受外交实践的考验。
(一)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思维与理念
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作为中国国家外交战略与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与实施,必须遵守国家外交战略与外交政策中的一系列最基本的原则与惯例。具体来说,要构建中国的网络外交战略、制定和实施中国的网络外交政策,要遵循以下几点理念:
1、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参与中提升自己。作为一个有着世界性影响的大国,我们要继续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勇于承担国际责任,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事业做出贡献。
2、要重视政策说明与辩护。外交事务虽然涉及到国家安全等复杂的战略性问题,但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记住这样一句话:一项没有解释清楚的政策是不会得到大家支持的。”
3、要重视政治文化与外交理念的传输。
4、信息提供要具有连续性与客观性。在互联网的时代,人们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正在被网络上的信息淹没。保证信息的连续提供,并对信息的客观性负责,唯此才能真正发挥网络外交的作用。最后,要坚持战略和政策的原则性,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二)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外维建构
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外维建构是中国网络外交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互联网络平台之上,中国对自己的认识与世界对中国的认识之间的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从运作的层次上看,中国的网络外交战略应该分为全球层次、区域层次和国别层次,依次推进,在序列优化中寻求高效能。
1、全球层次。全球层次是中国网络外交战略运行的最广义层面,它从一个最宏观的层面向世界说明中国,在全球互联网舆论中给中国国际形象和国际信誉一个清晰的、有力的定位,在不涉及国际权力和利益的具体博弈中通过互联网给世界各国公众一个良好的感性印象。
2、区域层次。区域层次的网络外交对象是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尤其是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互联网使用区域,如西欧、东北亚、东南亚和阿拉伯世界等地区的国家。作为一个区域性大国,中国网络外交的核心首推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国家,其次为世界其他地区。
3、国别层次。国别层次也是网络外交最基本最具体的层次,其主要对象是世界大国和中国外交政策所涉及的核心地区国家的互联网使用主体。
(三)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内维建构
从内向性维度审视,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政策应本着把社会舆论的关注点作为网络外交的出发点这一精神,及时回应国内互联网平台上的民众,对我国外交事务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对于国际热点问题,要加大分析和解释的力度,而不只是对我国具体外交行为作原则性的解释。
1、要适当加大中国网络外交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对中国外交问题了解的渠道,增加公众与职业外交官在互联网络上对话的机会。
2、加强网络技术研究和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工作。力争在影响到未来网络发展走向的网络技术上取得一些关键点的突破,以便在未来新的全球网络规则中取得一定的发言权,避免完全被动的局面。
一、欧盟安全战略的特征
在目前的国际关系语境中,“战略”更多地指的是国家战略。由于欧盟并非国家,“欧盟的安全战略”似乎并不存在。不过,本文认为,无论是民族国家或者作为超国家与政府间合作混合体的欧盟,两者制定战略的目的、采用的手段以及相关战略出台的流程基本一样,讨论欧盟的安全战略是可行的。
欧盟安全战略同样也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的界定。狭义上的欧盟安全战略指的是欧盟2003年出台的《欧盟安全战略》(“ASecure Europe in a better world:European SecurityStrategy”,简称ESS),这也是迄今为止欧盟发表的唯一的安全战略。广义上的欧盟安全战略指的是欧盟所有为了保障欧盟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另外还包括体现在各种措施和手段背后的安全指导思想。欧盟安全战略体现在欧盟出台的各种政策法规中,也体现在欧盟的共同立场、联合声明、联合行动中。换言之,欧盟的安全战略不仅仅包括各种具体的文本政策,它同样体现在欧盟处理对外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甚至包括各种外交工具的实施规则和创立的目的等各个方面。
二、欧盟经济安全中的存在性威胁
欧盟作为超国家和政府间组织的混合体,在对外经济领域两种不同性质的安全行为主体都参与了欧盟经济议题的安全化进程。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欧盟有数个机构成为欧盟经济安全战略的安全行为主体,但是由于欧盟本身并没有自有的经济体系,因此,作为一个组织机构的欧盟不具备经济安全议题。换言之,欧盟经济安全中的存在性威胁实际上只是对众多成员国经济安全的威胁,体现的是成员国对经济安全的认知,欧盟经济安全存在性威胁本质上是众多成员国众多经济安全存在性威胁的交集。哥本哈根学派指出,外部供给畅通与否是国家经济安全主要的存在性威胁,尽管欧盟成员国在经济结构和自然资源方面存在诸多的差异,但是它们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关注能源的供给,能源安全(主要是生化能源,如石油和天然气等)成为当前欧盟最主要的存在性威胁。
生化能源在世界各国的经济体系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石油和天然气不仅在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生化能源还是其它工业行业重要的原材料。生化能源作为现代社会和现代工业不可或缺的要素在较远的未来也不太可能发生大的变化。虽然生化能源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可取代,世界生化能源也存在枯竭的可能,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并不是生化能源成为经济安全存在性威胁的根本原因。 三、欧盟的军事安全战略
现阶段,欧盟认为,地区冲突以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构成了世界安全最主要的威胁。地区冲突虽然是军事安全中的存在性威胁之一,但是,对于欧盟这一特定对象而言,它很难成为欧盟军事安全的存在性威胁,其根源在于它在获得欧盟这一安全复合体诸组成单元的普遍认同上存在困难:目前并不存在普遍对欧盟成员国安全构成威胁的地区性冲突。因此,防止WMD在欧盟周边地区的传播和扩散就成为欧盟军事安全战略的主要课题。欧盟认为,一旦恐怖份子获得WMD,它们的危害性将超越以往的水平,到达国家间战争的高度。其次,欧盟认为欧盟边界地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将直接威胁欧盟的安全,而周边国家和地区不稳定的政治状态增加了欧盟遭受WMD攻击的可能性。再次,欧盟还认识到,邻近地区的军事冲突可能使用WMD,从而造成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这将破坏欧盟的社会安全、环境安全。
经济制裁是欧盟实施欧盟军事安全战略中最重要的民事能力之一,也是欧盟民事危机管理中使用最多的、较为有效的工具。目前在欧盟军事安全战略中,欧盟和成员国可以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相关决议,甚至自动采取措施对破坏防WMD扩散努力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经济制裁,中断和第三方国家的经济和金融联系,中止相关的贸易协定等。在需要做出相关决议时,欧盟首先由委员会做出评估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最后由理事会在CFSP的框架下采取一致同意的方式予以表决。
20世纪90年代以前,国际合作,在国际政治学研究者眼中,是一个让人感到沉闷和乏味的主题。与国际纷争(或冲突)受到青睐大相径庭,国际合作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合作不仅日益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而且逐渐成为各民族国家外交策略的首选。为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构建一种全新的国际合作理论被摆上了国际政治学者的议事日程。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理论大师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理论的萌芽及其诞生决不会无中生有,它总会(而且必须)或多或少地吸收已有理论(或思想)中对自身有用的养分。同理,国际合作理论的建构也离不开已有国际关系理论的相关论述它也必须从中获得灵感,吸取经验。现实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理论中最有影响和最有解释力的一种理论它关于国际合作的深刻思想对于将要构建的国际合作理论应当得到批判性借鉴。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如何解读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进而构建一种既反映国际社会实貌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合作理论是至关重要的。
一、对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的一般性解读
限于篇幅,本文只分析现实主义流派中比较有影响力的几个分支的国际合作思想,从而大体上理清西方现实主义理论流派的国际合作观。
修昔底德被誉为西方现实主义第一人。他的名著,对国际政治的性质以及现实主义的主要原则作了诸多精辟的论述。他通过对发生于古希腊城邦之问的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描述,揭示出国家问争夺权势的斗争是国际关系的本质;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生存是各国追求的最低目标;处于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按照强权政治的原则行事是其唯一的选择。总之,在他看来,冲突是国际政治的内在逻辑,而合作却很鲜见,即使存在合作,也是由一个强大的主导国支配下的不平等合作。
源于修昔底德的现实主义思想被后人所吸收,在20世纪中先后出现了三派最具影响的现实主义分支。一是经典现实主义,其领军人物汉斯·摩根索在中提出了具有纲领性宣言(v29)的政治现实主义六原则:(i)政治受到植根于人性的客观法则(人性恶)的支配;(2)国家利益以权力界定;(3)任何政治活动都受国家利益原则的支配;(4)道德原则不能抽象地应用于国家行为;(5)世界的道德律令与特定国家的道德抱负有较大差异;(6)政治现实主义具有学科的自主性。基于上述原则,摩根索指出,与国内政治相比,国际社会缺乏一个合法、有效、至高无上的权力,国际社会是一种无政府社会。在解释国家行为的动因上,摩根索从“人性恶”出发.指出国家必然追求权力,对权力的不懈追求是国际政治中的“客观规律”。因此,在摩根索看来,国家在处理对外关系的时候,所采取的政策要么是显示权力,要么是增强权力,要么是维持权力。而国家问彼此之间权力争斗的后果将是连续不断的国际冲突和战争。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和作为单一理性行为体的国家追求权力最大化的两个基本特征,经典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合作极难进行,或者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作为追求权力的工具。
二是结构现实主义(又称新现实主义).其核心人物肯尼思·华尔兹在中精确细致地指出:国际无政府状态是国际体系的一种特征性结构,系统中各单位的位置性特征是影响国家政策和行为的主要力量。国际政治的这种结构以两种方式限制了国家间的合作。其一是对相对获益的考虑。华尔兹指出,在一个自助系统中,每个单元都要花费部分精力来发展自卫的手段,而非用来促进自身的福利。当面对为共同获益而开展合作的机会时,感到不安全的国家必须要询问将如何对收益进行分配。它们必须要问的并非“我们都能获益吗?”而是“谁将获益更多?”只要每一方都担心对方会利用其增加的能力,那么即便双方都能获得丰厚的绝对收益,这一前景也不能促使它们进行合作。其二是出于对相互依赖所带来的脆弱性的考虑。即一国担心由于合作的开展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交换而变得依附于他国。而严重依赖他国,或是与他国紧密依存的国家,则要为维持这种依存而忧心忡忡。从国际体系决定国家行为的一般观点出发,新现实主义学者并不否认国际合作。与经典现实主义学者相比,新现实主义学者承认存在有条件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并且与他们的体系理论逻辑相一致,“霸权之下的合作”可以解释某些经验事实。
三是进攻性现实主义。冷战后,现实主义学者为适应国际格局的变化,同时也为了重整这一理论学派在冷战后日见衰落的地位,约翰·米尔斯海默创建了进攻性现实主义。在
总之.现实主义学派内部虽有分支,其假设也各有偏重,但基本思想却一脉相承。不管是从人性恶条件出发的现实主义,还是从无政府状态条件出发的结构现实主义,它们对国际合作的态度基本一致:国际冲突在所难免,国际合作很难实现或维持。
西方现实主义对国际合作的一般性、常规性解读,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的全部。笔者认为,除此之外,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还应包含如下内容第一,在西方现实主义学者的思想深处,除了“冲突”之外,“合作”也是其关注的一个焦点。理由是:首先。现实主义不仅关注“高级政治”,而且也关注“低级政治”。其次,现实主义者在给予“冲突”以极大关注的同时.也对“合作”给予了应有的关注。再次,现实主义认为合作是可以实现的——霸权下的合作。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众多现实主义学者认为合作是世界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第二,通过对现实主义基本假设和核心命题的深入考察,笔者认为,即使在现实主义范式下,国际合作也并不是非常困难的,而是可行的、必须的。
二、对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的辩证性解读
在国际关系理论的三次辩论中。西方现实主义都扮演着主要角色,这说明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它毕竟是西方学者按照西方特有的思维方式。为维护西方的国家利益而创立的,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西方意识形态色彩,必须给予批判。对于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我们也要进行批判性的解读,既不要全面肯定。也不要全盘否定。既要看到其合理性和相当深刻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其局限性的一面。
(一)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相当深刻性。
首先,不管承认与否,世界资源的有限性和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都是基本事实。世界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各国为了在有限的资源分配中占有较大的份额必将展开激烈的竞争,在某种情况下会出现“零和博弈”的状态。国际的无政府状态意味着缺少一个凌驾于各国之上的公共权威,国际社会的单元——国家无法指望有一个世界政府主持“公道”,自助由此成为无政府秩序中的行为准则。各国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他国侵犯,只能一心追求自身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由此比较关注国家交往中的相对获益,而对于相对获益的考虑将减少国际合作。虽然国家希望通过国际合作的手段以达到包括生存和安全在内的国家目标,但生存和安全一直是其第一位的需求。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离开端而前进,应当看作只不过是开端的进一步规定,所以开端的东西仍然是一切后继者的基础.并不因后继者而消灭。”一旦感到合作有可能威胁到其生存和安全时,国家就会自动放弃合作。
其次,相对获益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出于经济原因,理性的国家自然会竭力增加它们所得的纯利益(即绝对获益)。但绝对收益不是它们唯一的关注,它们也关注相对收益。在国际交往中,即使所有各方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合作有时也要困难得多,因为没有国家愿意自己的绝对收益比别国少,而那些收益随时有可能转变为反对本国的力量资源。相对获益并不一定妨碍国际合作”,但与绝对获益比较,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毕竟给国际合作制造了更大的麻烦和阻力。
再次,相互依赖和共同利益并不会自动导致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相互依赖日益紧密,全球性问题的不断涌现也预示着人类共同利益的增多。所有这些客观上都要求国际合作的出现,有些人据此推断出相互依赖和共同利益会自动产生国际合作。但这种结论未免有些唐突。相互依赖的增强仅仅意味着有关国家间接触面的扩大,并不意味着会自动导致合作的实现,它既有可能导致合作,也有可能导致冲突。在国际生活中,共同利益没有导致国际合作的例子随处可见:创建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社会以使各国人民生活在一个祥和、安定的环境中是各国的共同愿望,各国都能从这样一个国际社会中获益。但如此美好的愿望不但未能导致各国之间的真诚合作,经常所见的却是各国在和平之路上的兵戎相见。由此可见,共同利益只是国际合作产生和进行的一个基本前提,但共同利益存在本身,并不会自动导致国际合作的出现。
(二)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的局限性。
1.现实主义只强调人性“恶”的一面,忽视了人性“善”的一面。从人性“恶”出发,自然会容易得出冲突的结果。但是如果从人性“善”出发,我们就很容易推出合作的结果。人性到底是“本恶”还是“本善”至今无从考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人性中既有“恶”的一面,又有“善”的一面。单纯强调任何一面都是错误的。
2.从国际无政府状态假设出发,并不必然得出“只有冲突没有合作”的结论。其实,国际无政府状态与国际非合作没有必然联系:(1)国际社会虽没有公共权威,但国际体系中存在政府权威的功能性替代物(比如霸主、制度、甚至信誉等)。(2)无政府状态与收益分配的逻辑关系也不紧密。国家也许关注相对获益,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以相对获益为首要导向,因而合作不仅仅依靠收益分配。(3)无政府状态也不是造成国家安全的唯一因素,国家对安全的担心既来自于又独立于公共权威的缺乏。(4)在无政府状态中,自助也不是保护国家安全的最佳途径。相反,均势理论认为国家会通过合作去平衡相对权力上升的国家。
3.现实主义强调权力政治而忽视国际机制对国家行为的作用。国际机制即使不像新自由制度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可以消除无政府状态对.国际合作的限制性影响,但国际机制毕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减弱阻碍国际合作摩擦力的油的作用,从而提升各国对国际合作的乐观态度。
4.霸权合作论存在着较大的片面性。霸权合作论断言,只有在霸权国存在并有意愿的情况下,各国之间的合作才能够产生和维持;一旦没有霸权国,那么各国之间就会处于纷争的状态。应当指出,霸权合作论将霸权看作是使国际格局稳定和促进国际合作的主要因素是有一定道理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揭示了一定的历史现实。但“霸权合作论”过于强调合作中的权力因素,主张合作是权力的产物,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首先,它将合作权威化。那些没有权力,或者没有比他国更大的权力的国家被剥夺了主动参与合作的资格。这意味着合作是大国强国的专利,从而暴露了这些理论“西方中心主义”的弊病。其次,霸权之下的合作仅仅是强权国家推行的形式。并不具有普遍性。美国学者海伦·米尔纳总结,国际合作有三种形式,即默契型(tacit)合作、谈判型(negotiated)合作和强迫型(imposed)合作。霸权合作仅是其中的一种,而且随着国际政治民主化的深入发展,这种合作形式日趋式微。最后,霸权合作论可以解释部分合作的产生,但不能说明国际合作的持续发展。
5.对人类整体利益的忽视。现实主义对于“共同利益并不一定导致国际合作”表现出了一定的洞察力,但如果仅仅抱住这一观念不变的话,就会犯相当大的错误。随着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人类拥有的共同利益不仅在不断增加,而且在由一体化维系起来的国家中,可以说已形成了一种包括各系统在内的比共同利益更进一步的整体利益。而它给每一个成员国都带来了好处,每个成员国从其中得到的好处都超过了所付出的代价和麻烦,而这种好处又是单个国家独自无法取得的,它需要国际社会的大力合作。而这已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了。
6.对国内政治的忽视。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依三个原则组成:排列原则、行为体功能和权力分配。而排列原则和行为体的权力分配是国际关系分析的重点,行为体本身并不重要,因为各行为体在其所有基本功能方面都是类似的。按照结构现实主义的逻辑,国际体系的结构决定了国际合作不可能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和本质。但是,各行为体(国家)的基本功能真的类似吗?恐怕不是,因为各国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结构、文化特性以及思维方式,决定了它们在国际交往中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行为方式。因此,不同的国家在相同的国际体系结构中有的可能倾向于“冲突”,而有的则倾向于“合作”。
三、对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合作观的启示性解读
西方现实主义对于国际合作的看法虽并非完全正确,甚至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但它对于构建国际合作理论(如果要构建这么一种理论的话)却有着不可忽视的启示性意义。
启示一:国际合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在可见的将来,国际社会仍将呈现出以下态势:国家为确保自身的生存与安全,对保持、增加和显示相对强的实力比较感兴趣;国家关注于国际合作中的欺诈和相对获益问题以减少遭到毁灭性打击的可能性等等。为何?因为世界政府在可见的未来仍是一个未知数,在此之前,国际社会将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下。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国家在国际合作过程中不得不更多地考虑相对收益和提防欺诈行为,以至于增加国家间合作的难度,或者是合作实现后也会难以持久。因此,要想解决国际合作问题,就不得不克服国际合作中存在的各种障碍,尤其是欺诈和相对获益的问题。虽然当前国际社会出现了更多的国际合作需求,并且国际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对国际合作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上述任一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因此未来的国际合作充满着艰巨性和长期性
1.石油贸易流向的概念
贸易流向是指贸易的地区分布和结构,通常表示为某地区贸易量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从这个意义上讲,石油贸易流向就是某地区石油贸易量占石油贸易总量的份额,因我国是以石油进口为主的国家,研究石油贸易流向主要是研究某地区石油进口量占我国石油总进口量的比重。另外,贸易流向包括两个不可分的因素:贸易的方向以及贸易的规模,在讨论石油贸易流向问题时,必须兼顾量的差别。
2.石油贸易流向的基本模式
在目前油价较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的贸易流向模式大致可分为三种,并有各自的特点。战略导向型,即国家根据自己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来选择贸易伙伴、地区及贸易量;经济导向型,即出于经济考虑,如考虑能源运输成本或本国产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选择贸易方式;地缘导向型,即在扩大贸易伙伴时,更多考虑地理位置临近或者有着地理运输优势的国家作为潜在或现实的贸易伙伴。
(二)国际石油贸易整体环境
宏观环境是研究问题的出发点,作为石油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石油贸易流向必须结合当前国际石油贸易的整体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全球经济的区域结构变化助推国际石油贸易;(2)石油金融市场对现货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3)世界石油地缘政治格局呈现多元化态势;(4)替代能源引发石油贸易格局演变。
(三)世界石油贸易流向未来趋势
当前,世界石油贸易流向在出现新的分化组合,多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整体看来,欧佩克的统治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世界石油贸易逐渐向俄罗斯、非洲等非欧佩克国家偏移,正确分析世界石油贸易流向趋势可以避免无谓竞争,有利于我国石油贸易流向的优化。主要表现在:(1)欧佩克石油贸易份额将有所降低,但总份额及发展潜力仍很大;(2)俄罗斯是未来石油贸易流向的重点地区;(3)里海地区贸易量增长潜力与障碍并存;(4)拉美国家石油贸易前景广阔;(5)非洲是各国实现石油贸易流向多元化的重点地区。
二、我国石油贸易流向现状分析
(一)世界石油储量分布及发展趋势
1.现有储量分布
世界石油资源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除在陆地上有大量分布以外,近年来海底石油的探明储量增长很快,现在海底石油的探明储量已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1/4以上。世界石油资源大都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其分布规律为西半球多于东半球;在五大洲中,大洋洲最少,亚洲最多。世界原油分布极不均衡,仅中东地区就占55.58%的可采储量,美洲、非洲、东欧及前苏联、亚太地区,分别占24.78%、8.72%、7.45%、2.53%。
2.能源发展趋势及未来油气生产预测
从未来世界经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从能源发展的资源基础和技术发展的可能性出发,预测油气生产和其他能源的发展结构,可以比较科学地反映客观规律。石油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正逐步下降,而天然气则是主要的替代能源,将成为21世纪的主力能源。
(二)我国石油贸易流向状况分析
1.贸易来源。中国近年来虽努力分散原油进口来源,大力实施石油贸易来源多元化战略,但进口来源单一的状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具体到国家来讲,2007年我国主要从沙特、俄罗斯、伊朗、安哥拉和阿曼五国进口原油,自每个国家进口的原油量,均超过了1000,合计为9069万吨,占当年原油进口总量的61%。其中,沙特、安哥拉和伊朗分别以16%、15%、13%位居前三位。
2.贸易方式。当前,参与国际石油贸易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现货、期货、长期合约及获取份额油等,我国的石油贸易方式主要集中在现货,期货很少参与,长约及份额油的获取都非常少: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石油贸易中,份额油只占进口石油的不足20%,现货采购达50%,长约油仅为50%(日本高达90%);我国缺乏充足的储运设施,期货市场刚刚开设燃料油期货,原油期货仍未启动。国际油价的定价权在期货,我国虽然是国际石油市场的“战略买家”,但仍无定价权。
3.运输状况。相较而言,海运石油的成本较低,管道运输相对可靠,铁路运输虽然运量有限,但是陆地线路对于国家能源安全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我国目前的石油进口方式,主要以海运为主,采用管道运输的石油主要来自中亚,而来自俄罗斯的石油基本是通过铁路运输。
4.小结。综合以上分析,整体看来,我国非洲、南美地区的石油贸易份额逐渐增大,石油贸易流向进一步多元化,但进口来源仍较为集中,主要是中东和非洲,而与我国有着良好地缘关系的俄罗斯中亚地区的贸易份额则相对不足,甚至呈现缩减趋势。具体来讲,我国目前的石油贸易流向也存在一定风险:(1)运输风险。(2)中东作为贸易主流向有一定风险。(3)与美国可能产生较大冲突。
三、我国石油贸易流向优化及保障措施
(一)我国石油贸易流向优化策略
1.石油贸易来源多元化。从地理位置上看,我国北依俄罗斯,西临中亚,与我国接壤的东南亚地区也有很丰富的油气资源,我国获得充足的油气供应,有很强的地缘保证。同时,随着我国进一步健全运输管线建设,中东海湾地区的石油输送安全性也将大大提高,我国与中东地区的石油合作也将进一步加强。
2.石油贸易方式多元化。国际石油贸易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分成油、长期供货合同和现货期货贸易。为了提高我国石油贸易方式的合理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为了保证中国对石油资源获得的稳定性,进口原油的贸易方式应以长期合同为主,应占60%以上。(2)国家间贸易多样化。(3)大力发展石油期货贸易,参与石油金融市场,规避石油进口和价格风险,争夺石油的定价权。我国可在借鉴国际石油贸易市场多层次性、交易方式和交易主体多元性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国内实货交易市场,有步骤地推进期货市场的建设,形成现货、远期、期货为重点的多层次、开放性的市场体系和交易方式的多元化。
3.构建“蜘蛛网”式战略运输线路。海运作为我国的主要石油运输方式,其运输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都不足以满足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地缘特征和世界石油储量分布,我国要保障石油运输线路安全,应以石油管线为主,大力构建“蛛网式”战略线路,有效解决我国对马六甲海峡的过分依赖和我国周边陆路运输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具体讲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获得印度洋的入海口;(2)构建俄罗斯、中南亚陆地运输体系。
(二)我国石油贸易流向优化保障措施
1.提高国内供给能力,适当控制国内需求和适度进口。提高国内石油供给能力是未来解决石油供需缺口最基本的一步,建议我国优先加强国内勘探,努力增加石油后备储量,保持必要的石油自给率;鼓励中国海上合资原油销往国内。在控制国内需求方面,应适当控制一次能源消费中石油比例增长的速度,大力发展可替代能源;利用税收作用,抑制石油消费。适度进口应是实现油气资源进口尽可能地满足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
2.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危机,提高石油贸易主动性。经济危机下,很多国家需要资金救市,我国庞大的外汇储备找到了有效的投资渠道。一是可以对政治友好国家进行经济援助,为石油贸易创造良好的国际关系;二是可以用外汇与油气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油气资产交换,比如我近期实现的中俄“贷款换石油”交易,为保证本国能够拥有长期稳定的油源供应奠定了基础,并正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国际石油交易的格局,使之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
3.和谐发展国际关系,保障石油供应稳定性。发达国家与我国的石油竞争,最终要通过石油输出国来实现。我国应该继续发挥能源外交优势,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发挥中国经济崛起的优势,将石油合作纳入全方位的合作中,积极参与地区性、国际性的各种对话和交流,特别是与国际能源机构和石油输出国组织的交流,深化原油资源合作,提高对资源的获取能力。
4.健全石油政策和法规体制,推进石油产业市场化。欧美等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监管机构统一监管、企业商业化运作等途径,形成了普遍认同的石油管理体制,实现了规范的能源产业市场化运作,也为我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市场化建设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取消上下游领域和南北海陆地域的限制,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石油企业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结论
我国的石油贸易流向关系到我国能源安全,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快速的发展。研究的过程中,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1)由于石油本身的特殊性,石油贸易流向的研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石油进口来源地,也应包括石油贸易方式和运输方式,石油贸易流向的优化也必须从这几方面展开。(2)石油贸易流向的研究必须紧跟世界能源安全的新观念。(3)“石油衍生品”市场地位空前提高。(4)我国石油贸易流向多元化应是贸易来源、贸易方式及运输路径的系统多元化,相关策略制定应该充分结合地缘特征,构建以俄罗斯—里海及东南亚地区为主的贸易多元化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全球能源大
棋局[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5.
[2]蔡睿彦.中国对外贸易流向问题研究[D].福州大学2005年
近三十年来,因人口的持续增长、科学技术的进步、及资源消耗的急剧增加,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不断浮现,如全球变暖、臭氧空洞 、酸雨、森林减少、土壤流失等,引起了世人的普遍关 注。国家民族、地区间,可能会出现转嫁污染、争夺资源的冲突,甚而引发战争。环境问题已不再只是单纯的 自然问题,也不仅仅是一国的内政事务 ,其无论在影响层面还是解决途径上,都超越了国家与区域的界限,而与国际社会中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密不可分,成为关系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国际问题。随着冷战结束,东西对抗格局的崩溃,包含经济、文化、科技、环境等非军事性议题的”低级政治”(1owpolitics)领域日益受到国家和国际社会的重视,并从而促成全球环境政治的兴起 。
一、全球环境政治所面临的问题
在如何 处理或解决全球环境议题时,各国都面临如下困境:任何国家均无法单凭一己之力解决问题。但很少国家会愿意付出维护其他国家利益的代价,大多数会抱着搭便车 (freerider)的心态 ,希望在不付出的情况下从其他国家的行动中获益。这样,在国际竞争压力下,现实主义所认 为 的国家本质将 明显浮 现。国家 的 目的不仅在于最大化自己的绝对利益 ,同时也确保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有利地位 ,即获得相对利益 。换言之,若要某 国接 受一项对其国家权力和经济发展不利的环保合作计划,将是极其困难的。 此外 ,由于全球环境 问题议题牵涉层面 的广泛 、管辖权 范 围的跨 国化使得国家内部利益 与 国际利益 交换 的难度 提高 ,国内层次与国际层 次协同行动的机会更加渺茫 。
全球环境政治的基本 逻辑 围绕在集体 行动 (collectiveaction)的概 念 ,并 由此衍生 出关于相对艴 对所得、国际制度 的角色、权力中心观、和多样行为者(如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对于合作可能性影响的争论。
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以下简称新自由主义)可说是目前国际关系理论的两大主流,现今关于全球环境政治的分析架构也多源于两者。大体而言,前者偏重国际结构的决定作用,主张在无政府状态下,各国因担心遭他国欺骗而危及自身安全,对于国际合作持较为消极的态度;后者则偏重国际体系内成员互动的过程,认为只要有明确的利益,在国际制度的帮助,国际合作是可以形成的,且最终可以带来互利的局面 。
二、新现实主义的视角
(一)关于国际合作(集体行动)的观点
1.国际体系结构对国际合作的决定作用:
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的对外行为主要受国际体系结构层次所决定,而国家和国内政治,决策者层次均非重要的决定因素。国际体系主要包含国际结构 和国家单位两部分,而国际结构是由国际无政府状态、国家、和能力分配所构成,其中真正决定国际结构的是国家间能力的分配,而国家对外行为则是由国家结构决定的。在此情况下,国际合作将很难实现,即使发生合作行为,亦很难维持长久。对于全球环境问题 ,必要的国家合作是不可缺的,新现实主义者对于这种合作的认识 是基于国家的理性考虑的,这种合作大多受到国际权力分配的制约和霸权国家的支配。
2.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 :霸权稳定
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制度的建立与霸权国家有着密切的关系,当国际强权建立霸权后,各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将随着权力的大小作不同等级的排列,国际权力分配会形成结构化,霸权国会根据国家利益、意识型态、国家权力等因素,来设立国际制度和机制,有效的维护霸权国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安全合作与经济发展,这就是吉尔平所认为的”霸权稳定论”。国际制度对于国家行为来说仅具边际效用(marginaleffect)而已。国际制度并未改变国家追求利益的权力主导型态 。
但新现实主义者并未完全否定国际制度的价值,其承认国际制度对于国际关系的运作具有一定程度的功能角色,如果国际制度不存在,所有国家的利益都会受损 。
简言之,国际制度基本上只是国际权力分配状态的反映,是强权国家利益和权力的反应,对于国家行为不具有独立的影响作用,和国际和平合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二)对全球环境政治的认识
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为了生存,千方百计的追求权力和相对利益,各国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对对方的行为做出最坏的打算,并且国际体系中文化、政治、及经济的异质性,此外,国际间缺乏制度,也无法稳定期望、防止背叛和搭便车、及鼓励与扩大国内对于国际合作欲求这些都是国际合作中的阻碍因素。新现实主义者认为的这种割裂的国家体系在面临全球环境危机时显得是多么的不合时宜,而正是这种国家体系与生态相互依存之间的矛盾,构成了全球环境政治面临的问题:集体行动的困境。于是在国际社会中,无政府和冲突是常态,有规律和合作则是例外。
依新现实主义者的看法,当面对全球环境问题时,各国基于理性自利的考虑,主要会关注国际问的权力分配,并且担心自我努力的成果可能被别人搭便车,导致相对利益的损失,故较为排斥国际间的共同合作,且就算存在国际合作活动及相关国际制度,其也大多受到国际权力分配的宰制和霸权国家的支配。对于全球环境问题方面的合作持比较悲观的看法。
霸权国家为增强霸权的国际领导地位,并提供国际社会的稳定运作必须提供公共物品,面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所建立的一系列国际制度和机制反应国际权力结构和霸权的利益,霸权国从中获取安全、政治、和经济等利益,以确保相对获利的优势,维持国际主导地位。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制度和机制不过是霸权 国的权力和利益的反映。
但是新现实主义者关于相对利益、霸权稳定和单一国家行为体的认识,及其由此而得出其阻碍合作的观点,是有缺欠的。新现实主义无法深究 造成环境恶化的深层原因,在全球环境政治中为什么国家放弃了某些传统追求,这些新现实主义都忽略了。
三、新自由主义视角
(一)关于国际合作的观点
大体而言,新自由主义对于现实主义理论观点的批判是从关注”相互互赖”(interdependence)现象开始的,相互依赖引出了政治战略的经典问题。由此展开了后来对于无政府状态、国际合作、国家与非国家行为者角色、国际制度的作用等一系列论断。基欧汉将相互依赖表述为一种在交往中产生的,需要有关各方付出代价的相互影响状态。必须有两项基本条件,一是代价,二是限制,亦即一方面当事国中止这种关系必须付出代价,他认为,如果交往并没有带来显著的需要各方都付出代价 的结果时,只能被称作”相互联系”;同时这种关系会产生某种约束,让双方都必须重视现有的情况,以决定外交政策的方向。这样在相互依赖的政治过程中,国际交往的复杂化提升了获利的可预期性、和增加对抗行为成本等功能,促使各方采取互惠策略 (strategyofreciprocity),以使国际合作稳定化。霸权指令和单边主义 (Unilateralism)的效果不高,强国也须与他 国进行政策协调,以满足需求。国家问在某一议题领域内,存在透过合作就能取得共同利益的可能。
(二)对全球环境政治的认识
自由主义认为随着经济相互依赖的增长、国际制度的发展,国际合作的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它们主要从国际制度、组织、和非政府行动者的分析中,找出全球环境危机的管理、解决之道。
首先,新自由主义认为国家追求本 身的绝对所得,而不去考虑他国所得与自己的比较,他们认为当面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威胁时,各国倾向绝对利益最大 化的行为模式,将使得共同利益较能获得彰显,合作也越发可能。
第二,同时全球环境治理也对政治系统形成挑战,深切影响到各国内部的组织结构,并赋予次国家角色(团体及个人)权利,重视多元跨国行动者,主张国家不再是能满足治理功能的唯一实体,并且,自由派学者多将环境恶化的冲击视为互赖增长的结果 之一,故其抨击国家中心观的论点,主张”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不一定不适于合作,重点是合作的努力不一定须来自国家 。”
最后,由于国际合作将牵涉许多层面的行动者,所以其强调国际制度在无政府国际体系下塑造各方期望和行为,从而促成针对环保议题进行合作的重要性 。其认为制度影 响国际社会 中权力分配的走 向,且无论其价值对于某一或某些 强国来 说是否重要 ,或其参与者间的相互关系是否恶化,制度都将继续存在,故不须藉由霸权国的维持来达成其目的 。全球环境政治中的合作更加倾向于制度的创设和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