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历史文化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17 18: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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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文化论文

篇1

本尼迪克(Ruth Benedict1887-1978)被看作是文化人类学中文化模式论学派的创始人,但她对日本文化的名作“与刀”却表现了她对文化研究中人格与心理的独特层次的视角,这首先是因为她自己作为一个的西方文化中的学者在对日本社会和日本人的研究中感受到的强烈的文化感情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不是主要地表现在日本的社会、结构中,而是广泛表现在日本社会和日本人的行为背后的强烈的心理感受和内在的冲突性,日本人的行为的特别性在于具有一种自反的对立性,如尚礼而又黩武,祥和而激烈,驯服而倔强,忠贞而叛逆,创新而固执等等,这种对立性主要和直接地由情感因素和感受性支配的,只有人类的情感方式才具有这种自反的转化性,本尼迪克把这种由情感因素所表现的动力性的文化形态。称之为耻感文化而与西方罪感文化相对应.

耻感与罪感的差异性如果仅仅只是情感性或道德意义上的,并不能完全表现日本文化的动力性特质,这种特质在于日本的耻感文化由一种心理情结所强迫,而且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下意识,日本文化中的耻感是无处不在的社会感受性和舆论的外部强迫性通过个人心理情感实现的社会心理的下意识,因此日本人从一种行为转向另一种对立的行为不会特别感到心理上的障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才能称之为耻感文化而不只是社会心,实际上西方文化并没有与此相应的文化形态性,本尼迪克所说的西方的“罪感文化”只是指西方宗教文化上的对应性,只有在西方的宗教意识中才有这种对应的罪感,但它们也大不相同。

本尼迪克以她敏锐的揭示了日本文化有的 “恩”与“报恩”、“人情”等社会现象与心理情结之间的文化关系,本尼迪克大体上区分了恩与情义两个层次,前者具有历史性因素和,本尼迪克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她只是指出,负恩感是日本社会和日本人普遍存在的具有历史和社会性意义的感情,但这与西方文化中的历史、社会观念有本质的区别,负恩和报恩与历史和社会本身无关,也不是关于它们的理性知识或宗教,而主要是历史和社会过程所形成的习惯化、风尚化的心理态度,在日本人的日常行为体现,成为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情义、人情等特殊的日本道德感和行为准则。

本尼迪克以她文化人类学家的眼光敏锐地捕捉到了日本文化独有的范畴,她说如果不了解“情义”就不可能了解日本人的行为方式,但是日本人的情义又很难准确地描述,日本人自己也不想向西方人解释“情义”的含义,就连他们自己的辞书也很难对这个词下定义,本尼迪克引用一本日语辞典的释义,情义是“正道;人应遵循之道;为免遭世人非议做不愿意做的事。”(第七章 情义最难接受,商务版)这种解释本身就令人难以理解,如果说正道是由社会舆论强迫的义务,这可以理解为正道被社会道德化了,但这如何成为普遍性的不愿做的心理情结,但这却正是日本文化特质的秘密之源。

本尼迪克从她自身的西方文化体会出发,把恩和负恩、接受和报答情义与经济行为中的契约关系相比较,本尼迪克说日本人对“情义”的观念与借债还账相似,等量对待,毫厘不爽,逾期未报,利息增长。但是契约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经济关系,人有选择的自由,而恩与人情是无所不在的社会存在,这就成为了一种无所逃离的强迫性,在日本文化中,恩和情义具有绝对性的道德意义,并具体化为强迫性的道德风尚、习惯和行为规范,不允许有不愿意、不情愿的因素,这种不允许有不愿意的强迫性却正是心理上的道德自悖,这正是日本文化中难以为外人所理解的特质性之源。

2. “中魂和心”

作为一个文化人类学的学者,本尼迪克自然想从更深刻的背景上理解这些纷杂的现象背后的原因,但作为一个西方的文化人类学家,她并不完全理解日本文化的历史渊源所具有的深刻性,她不理解源于中国的大文化意识与日本本土文化整合的不相容才是日本文化中自身对立性的一个根本性原因,正是它造成了日本社会形态中的种种令外人难以理解的对立性,特别是这种对立性的自身突然转化性。

我们知道,日本作为一个岛国,在生存基础环境上没有多少选择,民族和语言都是比较单一,因此在文化上缺泛自身的更多的创造性条件,这种环境使人具有强烈的自身生存意识和优先权意义上的人际关系,因此日本人重视本土自然环境并能形成密切的等级化社会,但这些先天因素没有得到历史自身的表达形式,而是由原始的自然崇拜意识直接沉积为一种社会性的心理情感:“对过去的一切欠有巨大的恩情。不仅如此,他们欠的恩情不仅是对过去,而且在当前,在每天与别人的接触中增加他们所欠的恩情,他们的日常意志和行为都发自这种报恩感,这是基本出发点。” (第五章,历史和社会的负恩者) 这种原始的生存自觉意识在历史中不断地以具体化、形式化的方式被强化在社会生活中,日本文化中恩和情义就是在社会形态和个人行为中被具体化了的无形的规范和准则,但是真正的在于,这种心理文化形态是由一种来自中原大文化所整合完成的,具有心理和社会上的自反的内在矛盾。

日本历史上由大量小国组成,政治上的统一进程是缓慢的,中国文化的输入带来了文化上的统一意识,但由于日本文化本土起源的不一致性,中国文化的抽象精神素质并没有为日本人所真正消化,因此日本在输入中国文化时失去了中国文化真正的自身历史性和基于这种历史性的文化精神,比如大化革新(645年)后日本建立了以天皇为绝对君主的中央集权国家,但日本的封建政治体制与真正的中原王气的帝制官僚体系本质上不同,奉天承运的天子与被视为神的后裔的天皇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上区别,前者由文化上的大统一意识支持,因此一个皇帝好坏或朝代的更替并不会影响到超家族、超民族的文化大统一,这种整合性的统一性是文化的灵魂,而万世一系的天皇是一种基于自然历史性的统一性,与日本的本土宗教神道教具有同一性的自然起源意义,明治维新(1868)前日本的本土宗教神道教只是一种民间信仰,但明治维将神道教尊为国教与天皇神裔论却能并行不悖,这种统一就是源于他们自然性的同一,这种同一性与文化整合性并不相同,明治椎新前双重统治的幕府政治能够长期有效存在也说明在日本政治结构后面没有一种政治后面的中心价值理念,相比之下,中国历史上虽然有多次政治上的分裂,但文化的统一意识和文化的同化性总是克服分裂而趋向统一的中心价值和动力。一些日本人内心常隐藏着一种自己的文化的傲慢与优越感,但他们不懂得这种大文化意识却是来自中原文化,“大东亚共荣圈”的梦想不会从岛国的土壤中出生,后者具有强烈的自身生存意识,只会有海盗式的掠夺性而不会有儒家仁的宽容自守和政治上的怀柔理性。中国历史上的华夷之辨的本质是文化意义上的进步性分别,而不是政治上的疆界或歧视,比如,“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就是强调人类社会中礼仪文化高于其政治体制结构的观念,“子欲居九夷。……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论语·子罕)“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论语·子路)等都是以指进步文化的坚持和传播,而不是政治上的武力侵略和占领或者是歧视,中国历代王朝基本上是以这种文化理念处理与周边国家的文化、经济关系,即便在国力非常强大的汉、唐、宋也没有产生主动地以武力吞并东、南、中亚诸国的思想,以文化方式通夷和番是主要国策,德化天下,传播文明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自觉的使命。中国大文化的理想与日本本土文化的结合促进了日本文化的历史进步,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不能为日本文化所接受,造成了一种狭隘的扩张的野心,它导致了日本近代史上对外侵略的结果。

篇2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新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

[2]刘红婴/王建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40-250.

[3]卢斌.丽江“评遗”十年遭黄牌古城灵魂正在离开./news,2008-01-28.

[4]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3-5.

篇3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

[2]刘红婴/王建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40-250.

[3]卢斌.丽江“评遗”十年遭黄牌古城灵魂正在离开./news,2008-01-28.

[4]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3-5.

[5]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6-7.

[6]顾春.城市CT:古城保护且看“绍兴模式”.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6-0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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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世纪8O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步人快速发展期,其规模和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城市建设带动了经济发展.提高了现代物质生活水平,但同时也遇到了大量新的矛盾和问题,体现着复杂性和多样性,有些还相当尖锐和紧迫。这其中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如何对城市进行重构,既留住历史又开创未来。我国当前许多历史文化城市都遇到了景观环境特色危机,许多历史街区独特的空间环境和文化氯围由于房地产业的盲目建设、城市土地开发强度过大、速度过快而遭削弱甚至丧失,它们所蕴含的宝贵的历史文化价值也随之消亡而不可能回复=古典的或中世纪的城市所显示的和谐、有序、整体的景观特征是现代城市缺乏的。原因在哪里?我们的城市建设应如何同原有的城市景观环境结构相协调,从而建立起新的秩序;城市建设运作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又是什么……,一系列的问题正困扰着我们。

1“生活的城市”——历史文化城市景观环境保护的基本概念和社会性策略

京都大学教授西山卯三先生在《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中为“历史文化城市做了定义:“所谓历史文化城市,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并且强调了“环境景观”对城市生活所发挥的独有作用:“文化城镇就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转换的.他们将它视为自己的故土故乡。正是这种环境与生活的亲密关系,得出了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原理原则.即对历史文化城市景现环境的保护,决不能只着眼于市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而是同热爱保护地方文化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相结合,真正的创新必然是同优秀传统相调和:

城市的变化寓于生活之中,其本质带有社会属性,推动历史景观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是必须认识到这一事业的动力是当地居民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完善及行之有效的运转,是以居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及其对地方行政的推动为原点,井提供宏观杜会背景。当前在我国随着《北京》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概念的产生发展和普遍认同,使人本价值观重新得以重视,“有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不可逆性”的观点渗透到社会公众意识中去.社会开始关注自身所承担的历史责任=一方面,居民对当地历史环境保护的关心和自觉性的高涨真正成为历史文化城市保护事业的原动力;另方面,国际上历史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感知的城市”——对历史文化城市景观构成的逻辑分析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建筑理论家Amt Rapoprt从人与环境关系的研究中得出人类的环境感知的社会模型,在其著作《建筑环境的意义——非语言表达方式》中提出环境不仅是物质的,人们根据意识作用于对象,亦即对象指示人们如何给社会组织和文化提供一套固定的线索,用以解释环境,从而帮助人们举止适度…并明确了环境的意义的概念.即事物的意义起源产生于社会的相互影响过程,认知人类学认为一个基本的人类需求是赋予世界以意义,办法是把世界分成适当的领域井给以命名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在研究人的思想心理发展上提出心理图式模型组织原则,认为图式是人脑中形成某种意象,图式的不断发展修正是认识发展的过程另外人与环境的感知还包含着平衡和适应的原则

日本学者在对本国历史文化城市的认知研究中就选择了一种日本式的社会学模式和心理学图式——“町的概念,这是由于其作为日本城市发展史上重要的物质内核起着关键的作用,今天日本的城市格局和发展摸式都是在町的基础上不断演化的结果。日本的“町”是从农业社会产生发展而来的,江户时代直到明治以后.一般指港口、驿站、城市等非农业的单一行业聚居地,在格局上与我国封建社会城市中的里坊、集市相似,但在社会结构和组织上有差别。通过对“町”的详尽考察,对其内在的构成有了清晰的认识。町的主要类型有港町(港口城市)、驿站町(交通性城l苻)、门前町(以寺院神社为中心)、市场町(以集市为中心)、城下町(以大名的居城为中心的多重城廓)、在乡町(乡村中的市街及各番领地城市)等。如此众多的城市类型代表着丰富多样的地区性生活文化,对这些城市环境景观构成要素的逻辑分析,可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的感知,只有获得历史文化城市系统完整的感知.才能达到对历史环境恰当的保护与管理目的。

3系统研究的方法论

日本在这方面的研究相当细致严谨,体现了科学的精神,分析的起始是城镇调查,不是表面肤浅地了解,而是深入到景观表象背后的状况。从主屋(建筑单体)、建筑群体布局和领接方式到街道市坊直至共同的集合体、城市及周边地区等逐层次分析,同时也强调景观实测。景观实测这一基础资料整理工作在整个景观环境保护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对某一个城市、村落进行详细实测.此图作基础进行分析说明。源于欧洲古老的历史传统,日本的相关工作受其启发.亦由民居研究水平提高到了大规模精细广泛的设计实测层次上,其工作和方法是搜集实测地区的所有建筑的平立面图、屋顶俯视图、总体布置图、局部的断面和连续立面图.从这些图面内容的分析寻找出城市景观和构成的含义,同时要调查城市与建筑的历史、使用方式、习俗、生活模式等,有时还要进行民俗学、社会学的分析:通过考察,查明整个历史文化现象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发展的,卫具备了什么价值和问题建立起历史文化城镇景观分析的基本体系。进一步的研究街道景观变化的规律胜、城市景观的普遍性和多样性.景观深度、景观配置、道路形式等特件.最终得出历史文化城市景观的形态和分类的结论。

4“意义设计的城市”——历史文化城市景观环境保护的专业性策略

历史文化城市景现设计必须明确其景观整顿目标的思想原则,这是专业性策略的基础。第一,在保护的同时如何使之变化以适应生活模式和内弈变化的需要。第二,并不仅从景观的视点上就可随心所欲地设计还顽表现出城镇的本质特征,而确定景观容许改变的范围和幅度总是关键而困难的。这需要相应的城市管理制度做保障。从景观整顿目标的角度对景观加以归类.主要是从注意观赏对象及其与其视点的关系,为观赏景观的优美性确定相应的观赏点和活动路线。

深圳大学教授吴家骅在《景观形态学》中写道;“任何景观设计的过程一定会包含下面三个基本方面:理性的思维——逻辑:感性的思维——情感;形象的思维——形式:”形式作为媒介将逻辑和情感从概念转变成实际景观,这说明景观设计的最终结果是以形式来体现的:历史文化城市景观保护方式同城市类型一样具有多样性,如冻结保护复原保护插^协调保护等。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形式表达的具体运用要从生活环境整顿为出发点其中.历史环境中的新设计是历史文化城市保护方针的重要方面,日本逐步采取欧洲的“质朴协调形式”并在奈良、京都等的重要保护地段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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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文化遗产在管理尤其是产业开发之时都面临着几大问题,第一是与生俱来的非营利机构(文化事业)性质与市场经济的矛盾;第二是资金问题在国家财政支持紧缩减少情况下越发突出;第三是在多元文化、新媒体、娱乐消费潮流下,传统文化遗产的营销策略如何得到民众(消费者)认同。面对这些矛盾,只有在保护前提下,将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和产业功能充分整合,才能真正实现它的“永续利用”。世界各国在这个基本理念确立前提下,开展了各种开发经营模式。

1文化旅游

文化遗产为了融入现代社会,为之发展而服务,就必须全方位大力开展各项商业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以便让受众了解和接受,同时争取社会资源。

为了弘扬韩国的传统文化遗产,韩国十分重视文化遗产和旅游业的互相促进发展,具体实施主要从两方面入手:①地域选择。以民俗村来选定地域,韩国人把民俗村的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在汉城城南有一个古代民俗村。一进民俗村,村口就有韩、中、英、日四种文字的介绍。进入村内,可以看到李朝时期先民们的衣食住行、建筑景观和祭祀活动。宗庙的祭祀典礼和音乐都被看做无形文化财产。②时间和内容的选择。韩国还十分注重以民俗节和祭祀活动来吸引游客。例如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年年在当地举办盛大的旅游活动,吸引了国内外百万人次参与和观光,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巨大的文化产业,发展了当地的经济。为了吸引外来游客,那些表演人士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场地进行传统技艺表演。

同样,意大利的乡村生态旅游、美食文化旅游很发达,尤其是意大利的西西里傀儡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意大利政府积极抢救和保护这一古老剧场木偶艺术。木偶艺人们根据一些古代诗歌、浪漫传奇或流行的歌剧情节,用精雕细刻的木偶和道具进行即席创作,吸引众多国际游客。这里的商店和地摊到处都可以买到制作精美、造型各异的木偶——它已经成为西西里岛的著名纪念品。政府还计划为青年木偶艺人开办培训机构,举办西西里木偶节,在国内外举办展览,兴建木偶戏学校等。

2“文化遗产日”打造国家文化品牌

法国的国家集中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保证了国家管理的权威性。作为文化大国,法国是最早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度。这项活动是由法国中央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执行、社会各方支持的整体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公立博物馆免票,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并给予税收优惠,旨在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20多年来,该活动调动了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热情,群众性的保护活动随之兴起。法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着巴黎凯旋门、卢浮宫等112处“民族古迹”和4万余处“纪念建筑”,此外,未列入保护行列的全国各地40余万处“地方宝藏”均妥善得到相关部门和民间协会、民间人士的有效保护。一些民间组织积极讨论国家文化遗产政策,向议员提出建议。很多民间组织还颁发奖金鼓励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奖励在此领域作出贡献的人士。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纷纷建立。

这种特定节日的设定以及所带动起来的社会各方的反应和行动,对法国的历史文化品牌无疑有着巨大的塑造和宣传效益,显示了法国民众的文化品位,对促进法国旅游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拥有6000多万人口的法国,2006年接待了7800万名外国游客,当年的旅游收入达350亿欧元,继续蝉联“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国”称号。可以看出,文化遗产给法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文化生态博物馆

所谓生态博物馆就是把文化遗产原状保存和保护在其所属的社区及环境中,它不是一座封闭的建筑场馆,而是动态、开放的展示社区,被称为“无墙的博物馆”。自然、人文、环境、传统、民俗等无形和有形的遗产在其原生地由发明和使用它们的居民自发保护,使人、物、环境处于固有生活关系中。游客也是在这种环境中观看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可移动实物、传统习俗和民间表演等系列的、完整的文化。这种营建“活的文化”的博物馆由于契合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共有300余座生态博物馆。

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的“造乡运动”就类似于这种生态博物馆。当时,由于日本经济飞速增长和城市进程加快,城乡落差加大,人口疏密失衡,对日本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造成了极大冲击。有些学者提出:如何让乡村挖掘富有乡土特色的人文资源,营造一个优美、自然、富有人情味的故乡,以吸引都市人群,于是,“造乡运动”应运而生。“造乡运动”强调内发性,即一村一品,各不雷同,例如福岛县大沼郡的三岛町宣布,居住在城市的人们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全家都被视为特别町民。他们可以自由出入,让孩子们呼朋引伴在小溪中捕虾,到山上采蘑菇。村里还成立了生活工艺馆,馆内设木工、陶艺、编织、涂装等工房设备。观光客只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便可亲手体验器物的制作,并有专人指导,接受咨询。这是一个在城市里的人无法想象也不可能具备的空间。

1995年,中国与挪威两国的博物馆学界提出了在贵州六枝特区梭嘎乡苗族地区创族生态博物馆。这支久居深山只有4000余人的苗族,头饰独特,有繁多的婚丧、祭祀礼仪,有别致的音乐、舞蹈和精美刺绣,是一个活生生的文化遗存。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的民居、神龛、庙宇、戏台、作坊、油坊、剪纸、刺绣等文化遗产均保持完整,婚礼、葬礼和游戏的整套仪式规矩复杂,饮食品种繁多,在政府投入和保护下,已成为北方农耕桃花源和文化遗产抢救示范基地。这种乡土艺术、农业文化是一方水土的产物,生态博物馆就地取材,化陈旧为神奇,在生活中得以创造、使用和传承。可以看出,生态博物馆非常值得在我国进行探索和推广。

4文化遗产主题公园

主题公园是一个世界性的概念模式,这是因为公园的历史文化主题内涵的不同,而国内外各个民族都有不同的文化。中国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多成功案例,深圳华侨城控股公司在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主题公园比较典型。经营者就着眼于历史文化,从中寻找主题经营的灵感。可以说该产业的发展历程无一例外都建立在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过程上。1989年开业的“锦绣中华”,以微缩景观为表现手法,再现了中国历史和文明的80处名胜古迹,成为中国旅游史上的一座里程碑。1991年开业的“民俗文化村”,将24个村寨、56种风情集于一身,集中展示了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1994年建立的“世界之窗”,荟萃世界文明精髓,一直是珠三角旅游的第一品牌。

主题公园是以游客体验为目的,游客体验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既难以量化,又牵涉投入、产出、技术水平、行为习惯、时尚追求等众多因素,因而主题公园是最需要创意的产业形态。对主题公园而言,产业经营模式主要表现为:

(1)娱乐体验结合历史景观。自主创新不仅仅体现在历史文化的选择上,更体现在素材的组织和运用上。“世界之窗”如果没有108个景点和气势恢弘的广场巨幕,就不会有“你给我一天,我给你世界”的展示方式。在对游园设施的组织、运用中渗透着创造者对历史、文化的理解、阐述和演绎,并且注入了一种时尚娱乐元素。脱胎于国外的欢乐谷公园,既有美国的小镇,又有加勒比的港湾,还有香格里拉的生灵,这些差异巨大的文化背景都源于“智慧创造情景”的理念,并借助娱乐设施给予消费者不同文化的娱乐化体验。新晨

(2)广场表演和节日狂欢。源远流长的中华民间文化中升华出“广场演绎”的形式。深圳“世界之窗”斥巨资建设了大型舞台,在“锦绣中华”建立了中华广场,创作“龙凤舞中华”等大型的广场演绎节目,在市场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此相配套的是剧场式的演出和大量的村寨表演。过节是我们民族格外重视的风俗,造节是经营文化的手段。为了塑造独特性,管理经营者提出了月月有节日的口号,使节庆活动成为亮丽的风景,国际啤酒节、狂欢节、泼水节都成为经典的文化品牌。从2002年开始又集中所有的文化品牌创办了唯一的旅游狂欢节,游行队伍与观众一道构成了独特的文化形象,使主题公园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从以上各国的文化遗产开发模式中,我们可以总结出:第一,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第二,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流变性,决定了我们要尽可能避免以静止、凝固的方式去保护,在不改变其按内在规律自然演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寻找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及与旅游开发等的良性互动结合;第三,坚持“创意产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自主创新不仅体现在对历史文化的选择上,更体现在文化素材的整合运用上,并使之转化为有形的、具体的消费体验方式,与市场和受众接轨,最终实现产业链的完善和规模经济。

参考文献:

[1]飞龙.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J].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6):59-66.

篇6

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对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又可作为增强民族(或国家与地区)自省自爱、自尊的重要宣传教育阵地。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时段,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往往破坏较大,这就有必要从认识上加以提高.重点防范,在城市建设上明确予以保护,从法律上给以保证。但现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在建筑及其环境的保护中往往存在多种误区。

1)往往在想毁掉先人的东西时,就有人打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我们可以创造新的历史”的招牌。历史确实是大家创造的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枉自独尊,不过更赞成“让每个人都占有历史一页”的提法。据说在英国古城墙要修复,砖可以不用古砖这是基于这种理论的做法之一。有的城市在旧城墙遗址处修的街道广场上还特意标明原城墙的位置走向。历史不能像割韭菜长一茬割一茬,城市建筑更不能几年就拆一茬。

2)“保护历史文化妨碍了经济发展”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一方面在破坏历史文化,一方面又在大谈自己城市的历史;在旧城拆了古建筑,又到新区去搞明清一条街。这种做法既破坏了很好的旅游资源,又不能形成新的经济热点。有时在历史遗迹、风景区地方挖洞搞个鬼怪神妖的人文景观,这不仅亵渎了古文明,还使人反胃。

3)“旧的建筑不适用,需要改造”的说法。这一改就是大拆大建,面貌全非。倘若西安也把城墙拆掉修成环路,其古都风貌及旅游价值效果就要逊色不知多少:还有的地方为了突出自己的城市特点,在任何建筑上都要搞地区、民族、历史的特征,以示“文脉”的延续。在一个城市里应有不同历史的建筑及风貌区,但绝没有必要在每个建筑上看其上下五千年。只要对历史做了大胆的保护,就可以毫无顾及地对现代化大胆追求。这样,文脉就得到了自然延续并且通畅。

4)“要用一种统一的理论指导全盘”。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特征千姿百态,文化底蕴各不相同,处于转型期的经济发展也参差不齐,城市形态与结构各自不同,需要也不同。用一种理论指导全盘.显然不实际。中国有自己的城市文化传统,盲目套用西方理论,只会牺牲自己的城市特色。作为中国文化代表的北京城借用功能主义系统的大拆大建、内外环道路、超尺度街廓使北京传统城市特色几近灭绝,便是前车之鉴。然而中国的现代城市建设教育、思想、方法又一直在承袭西方的城建体系,无法摆脱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影响,当然借鉴承袭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如何在借鉴、套用的过程中研究西方城市建设理论对中国城市快速发展的适应性,逐步建构适应自己城市的地域特点、地方风貌、文化韵味、经济规律,又具备时代印迹的促动性城市建设理论,是当今亟待解决的课题。

还有,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忽略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为了建筑可以任意砍伐。树是历史的活的见证,是无法仿造假造的文物,难道不应该更加重视吗?城市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又是历史文化的象征。这是任何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都不应忘记或偏颇的两个方面。

1)保护对象应该是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历史遗迹和风景名胜。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文物部门已定的历史文物和名胜点;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业已损毁但具有重修、重建价值的文物古迹等。

但在城市改建中,有时会对古旧建筑是否是历史文物古迹、是否保留等问题提出质疑。我们可以参考英国“公民信托社”提出的五条标准:是一件艺术品,能丰富环境;是某一特殊建筑风格或某一时期的建筑代表;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历史地位;与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在历史上有联系;能使周围环境具有一种时间上的连续感。

2)历史文化的保护方法是根据各保护对象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经济意义来确定其保存、发展与利用办法。为此,应首先弄清各保护对象的历史年代、文化等级、性质特点、功能内容、容量、交通条件、空间特征与经济利用价值等。并尽量从社会、文化、经济、精神、习俗以及心理情感上去完善和发展它。

保护的一般方法有保养、维修、改造等几种。通过保持和恢复文物古迹的本来面貌,来示明当时的历史陈迹。对古旧建筑加以改造,使其外形不变,而内部更添现代化的设备和装修,以充实它们的使用价值,使其得以新生。

继承发扬古文物意境,提取传统的特色和符号。罗伯特·文丘里1972年设计的美国费城弗兰克林纪念庭院,没有把旧建筑修复,而是将19世纪典型的美国坡顶简化成开敞的不锈钢构架,其地面用白色大理石在红砖地上标志出旧房屋的平面。文氏认为:旧建筑灵魂已显出来,人们步入庭院透过层层空架,由衷地感到故人已逝,精神犹存。创造了一种宁静安详的纪念气氛。

还可以通过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达到保护的目的。如日本横滨步行道公园设计中,设计者认识到由于横滨经济的发展,随之也产生了大城市所具有的一系列弊病——“绿”在消失,“水”被疏远,自然生态遭到破坏,造成城市中自然的匮乏。因此,在整个设计中构思了三个相关联的主题段,来追念与城市文脉有关的历史。设计者创造了:绿化步道——这里绿树葱郁,鸟语花香,一派自然景象,成为人工环境中的一块绿洲;“水”的广场——运用喷泉、瀑布、跌水、滚水和漩涡等水的表现来赋予广场自然的气息,使人摆脱城市的喧闹,获得片刻的宁静;“石”的广场——是供纪念、演出等集体活动使用的露天广场,并制作了几十种有历史性代表的图样方案制作的陶块,铺砌在步道或嵌于指示牌上,给长者以历史的回忆,给少者以乡土教育,给客人介绍了城市发展的历史而留下特殊印象。

3)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常根据不同保护对象的需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和视线走廊区,现分述如下:

严格控制区:指文物古迹自身占有的地域。在此区内严格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历史原貌。一般除维修外不得有任意拆迁和改造,更不能新建。

篇7

为了弘扬韩国的传统文化遗产,韩国十分重视文化遗产和旅游业的互相促进发展,具体实施主要从两方面入手:①地域选择。以民俗村来选定地域,韩国人把民俗村的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在汉城城南有一个古代民俗村。一进民俗村,村口就有韩、中、英、日四种文字的介绍。进入村内,可以看到李朝时期先民们的衣食住行、建筑景观和祭祀活动。宗庙的祭祀典礼和音乐都被看做无形文化财产。②时间和内容的选择。韩国还十分注重以民俗节和祭祀活动来吸引游客。例如江陵端午祭和祭日演出的假面戏年年在当地举办盛大的旅游活动,吸引了国内外百万人次参与和观光,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巨大的文化产业,发展了当地的经济。为了吸引外来游客,那些表演人士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场地进行传统技艺表演。

同样,意大利的乡村生态旅游、美食文化旅游很发达,尤其是意大利的西西里傀儡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意大利政府积极抢救和保护这一古老剧场木偶艺术。木偶艺人们根据一些古代诗歌、浪漫传奇或流行的歌剧情节,用精雕细刻的木偶和道具进行即席创作,吸引众多国际游客。这里的商店和地摊到处都可以买到制作精美、造型各异的木偶——它已经成为西西里岛的著名纪念品。政府还计划为青年木偶艺人开办培训机构,举办西西里木偶节,在国内外举办展览,兴建木偶戏学校等。

2“文化遗产日”打造国家文化品牌

法国的国家集中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保证了国家管理的权威性。作为文化大国,法国是最早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度。这项活动是由法国中央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执行、社会各方支持的整体工程。活动期间,所有公立博物馆免票,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并给予税收优惠,旨在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20多年来,该活动调动了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和热情,群众性的保护活动随之兴起。法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着巴黎凯旋门、卢浮宫等112处“民族古迹”和4万余处“纪念建筑”,此外,未列入保护行列的全国各地40余万处“地方宝藏”均妥善得到相关部门和民间协会、民间人士的有效保护。一些民间组织积极讨论国家文化遗产政策,向议员提出建议。很多民间组织还颁发奖金鼓励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奖励在此领域作出贡献的人士。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纷纷建立。

这种特定节日的设定以及所带动起来的社会各方的反应和行动,对法国的历史文化品牌无疑有着巨大的塑造和宣传效益,显示了法国民众的文化品位,对促进法国旅游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拥有6000多万人口的法国,2006年接待了7800万名外国游客,当年的旅游收入达350亿欧元,继续蝉联“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国”称号。可以看出,文化遗产给法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文化生态博物馆

所谓生态博物馆就是把文化遗产原状保存和保护在其所属的社区及环境中,它不是一座封闭的建筑场馆,而是动态、开放的展示社区,被称为“无墙的博物馆”。自然、人文、环境、传统、民俗等无形和有形的遗产在其原生地由发明和使用它们的居民自发保护,使人、物、环境处于固有生活关系中。游客也是在这种环境中观看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可移动实物、传统习俗和民间表演等系列的、完整的文化。这种营建“活的文化”的博物馆由于契合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理念,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共有300余座生态博物馆。

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的“造乡运动”就类似于这种生态博物馆。当时,由于日本经济飞速增长和城市进程加快,城乡落差加大,人口疏密失衡,对日本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造成了极大冲击。有些学者提出:如何让乡村挖掘富有乡土特色的人文资源,营造一个优美、自然、富有人情味的故乡,以吸引都市人群,于是,“造乡运动”应运而生。“造乡运动”强调内发性,即一村一品,各不雷同,例如福岛县大沼郡的三岛町宣布,居住在城市的人们只要交纳一定费用,全家都被视为特别町民。他们可以自由出入,让孩子们呼朋引伴在小溪中捕虾,到山上采蘑菇。村里还成立了生活工艺馆,馆内设木工、陶艺、编织、涂装等工房设备。观光客只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便可亲手体验器物的制作,并有专人指导,接受咨询。这是一个在城市里的人无法想象也不可能具备的空间。1995年,中国与挪威两国的博物馆学界提出了在贵州六枝特区梭嘎乡苗族地区创族生态博物馆。这支久居深山只有4000余人的苗族,头饰独特,有繁多的婚丧、祭祀礼仪,有别致的音乐、舞蹈和精美刺绣,是一个活生生的文化遗存。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的民居、神龛、庙宇、戏台、作坊、油坊、剪纸、刺绣等文化遗产均保持完整,婚礼、葬礼和游戏的整套仪式规矩复杂,饮食品种繁多,在政府投入和保护下,已成为北方农耕桃花源和文化遗产抢救示范基地。这种乡土艺术、农业文化是一方水土的产物,生态博物馆就地取材,化陈旧为神奇,在生活中得以创造、使用和传承。可以看出,生态博物馆非常值得在我国进行探索和推广。

4文化遗产主题公园

主题公园是一个世界性的概念模式,这是因为公园的历史文化主题内涵的不同,而国内外各个民族都有不同的文化。中国在这方面作出了很多成功案例,深圳华侨城控股公司在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主题公园比较典型。经营者就着眼于历史文化,从中寻找主题经营的灵感。可以说该产业的发展历程无一例外都建立在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过程上。1989年开业的“锦绣中华”,以微缩景观为表现手法,再现了中国历史和文明的80处名胜古迹,成为中国旅游史上的一座里程碑。1991年开业的“民俗文化村”,将24个村寨、56种风情集于一身,集中展示了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1994年建立的“世界之窗”,荟萃世界文明精髓,一直是珠三角旅游的第一品牌。

主题公园是以游客体验为目的,游客体验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既难以量化,又牵涉投入、产出、技术水平、行为习惯、时尚追求等众多因素,因而主题公园是最需要创意的产业形态。对主题公园而言,产业经营模式主要表现为:

(1)娱乐体验结合历史景观。自主创新不仅仅体现在历史文化的选择上,更体现在素材的组织和运用上。“世界之窗”如果没有108个景点和气势恢弘的广场巨幕,就不会有“你给我一天,我给你世界”的展示方式。在对游园设施的组织、运用中渗透着创造者对历史、文化的理解、阐述和演绎,并且注入了一种时尚娱乐元素。脱胎于国外的欢乐谷公园,既有美国的小镇,又有加勒比的港湾,还有香格里拉的生灵,这些差异巨大的文化背景都源于“智慧创造情景”的理念,并借助娱乐设施给予消费者不同文化的娱乐化体验。

(2)广场表演和节日狂欢。源远流长的中华民间文化中升华出“广场演绎”的形式。深圳“世界之窗”斥巨资建设了大型舞台,在“锦绣中华”建立了中华广场,创作“龙凤舞中华”等大型的广场演绎节目,在市场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此相配套的是剧场式的演出和大量的村寨表演。过节是我们民族格外重视的风俗,造节是经营文化的手段。为了塑造独特性,管理经营者提出了月月有节日的口号,使节庆活动成为亮丽的风景,国际啤酒节、狂欢节、泼水节都成为经典的文化品牌。从2002年开始又集中所有的文化品牌创办了唯一的旅游狂欢节,游行队伍与观众一道构成了独特的文化形象,使主题公园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从以上各国的文化遗产开发模式中,我们可以总结出:第一,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第二,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流变性,决定了我们要尽可能避免以静止、凝固的方式去保护,在不改变其按内在规律自然演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寻找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及与旅游开发等的良性互动结合;第三,坚持“创意产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自主创新不仅体现在对历史文化的选择上,更体现在文化素材的整合运用上,并使之转化为有形的、具体的消费体验方式,与市场和受众接轨,最终实现产业链的完善和规模经济。[论文关键词]文化遗产;产业模式;经营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世界文化遗产开发管理进行描述和考量,力图挖掘出一些先进经营模型,为我国文化遗产开发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飞龙.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J].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6):59-66.

篇8

0引言

 

从18世纪60年代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工业生产方式和工业成果就深刻的改变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伴随科技对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调整,越来越多的工业设施、工业设备被淘汰,工业闲置空间成为城市建设面临的问题,工业废弃的产生伴随着昔日繁华的老牌工业区的没落,同时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包括工厂倒闭等经济问题、失业率上升等社会问题、城市人口外迁等城市问题、税收减少等政治问题、工业污染等环境问题,如何处理大量的工业废弃成为全球各国面临的一个综合性难题。尤其在二战后,工业变革日新月异,工业废弃的产生以几何体增加,在处理这些工业废弃的过程中各国也在不断积累经验。对工业废弃的处理经历了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销毁、销毁重建、回收再利用、综合性开发,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渐渐认识到工业废弃物是人类社会自身历史的见证,工业建设过程中的成果与遗存属于人类历史遗产的一部分,工业遗产的概念由此而来。

 

1工业遗产研究成果概述

 

工业遗产的理论依据是工业考古学,是一门包括调查、考察、记载保护工业遗迹的学科,目的在于从社会史和技术史的角度评价这些遗迹的意义。20世纪70年代美国和日本学者相继引入工业考古学的概念,并对本国工业遗产展开研究。我国对工业遗产的研究开始于21世纪,2006年国家文物局主办的中国工业遗产论坛通过了《无锡建议》,标志着中国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与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伴随着工业考古学半个世纪的发展,工业遗产的实践也在不断推进,相关的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国际组织纷纷成立,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于2003年通过并提交给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的《下塔吉尔》,明确了工业遗产的定义、内涵、工作原则与技术方式和形态分类,成为目前各国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指导性章程。工业遗产被定义为:那些在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方面有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组成。它们由建筑物、机械、车间、制造场、工厂、矿场及相关的加工提炼场所、仓库、店铺、能源生产和传输设施、交通设施所组成,与工业相关联的社会活动场所,如住宅、宗教礼拜地和教育机构都包含在工业遗产范畴之内。

 

对工业遗产保护再开发的实践,主要以四种模式为主:工业博物馆保护模式、景观公园改造模式、艺术创意介入模式和综合开发模式。

 

工业博物馆保护模式是指将该工业遗产所在建筑、厂区等,再造为同一主题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或者把工业区连同周围的自然环境,建成生态博物馆,原工业设备、机器、工具等制品就地展示,如意大利罗马的蒙特马尔蒂尼中心博物馆、巴黎的奥塞美术馆。

 

景观公园模式,指利用原工业遗产与城市记忆的链接,保留一定的原有工业设施,在原工业遗产所在地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整理规划,建立城市公园。

 

艺术创意介入模式,指利用工业遗产原有的特殊美感和空间特色,如工业设施的历史斑驳痕迹或工厂建筑宽敞高大的厂房仓库,把工业遗产改造成为艺术空间,北京798艺术区就是利用大型厂房的包豪斯建筑风格,重新注入艺术功能。

 

综合开发模式,往往在一个区域工业遗产的保护再利用中出现,如德国鲁尔区的“工业遗产旅游之路”的策划,把没落的德国鲁尔区改造成为一个区域性的旅游目的地,其中包括亨利钢铁厂露天博物馆、北杜伊斯堡景观公园、奥伯豪森中心购物区,区域内的废旧铁路和旧火车车皮成为社区儿童艺术学校的表演场地,焦炭厂被改造成餐厅、儿童游泳池。在工业遗产的实际改造中,往往采用综合开发模式,涵盖工业博物馆、景观公园、艺术创意介入等模式。

 

短短50年间,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与工业遗产相关的法律、制度、组织、学科渐渐建立起来。对工业遗产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最开始的时候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目标都是为了解决问题,随着经验的积累和观念的转变,工业遗产改造的重点变为对遗产的保护和对历史记忆的保留。

 

2台湾地区工业遗产研究概述

 

工业遗产,台湾常使用的说法是“产业文化资产”,强调其所具有的价值涵义。台湾地区大多数工业遗产形成于日治时期,日本占领中国台湾的50年中,实行“工业日本,农业台湾”政策,把台湾作为日本的物资补给地,大量搜刮台湾的盐、铁、糖、粮,并由此兴建配套的铁路运输系统。日本退出台湾岛之后,给台湾留下了大量的工业遗存,主要以大型厂房、工业设备、铁路为主。20世纪后期,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影响、岛内产业结构的更迭和转型,工业遗存遭到闲置或废弃。

 

台湾地区开展工业遗产保护起步较早,1981年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成立,1982文化建设委员会公布施行《文化资产保存法》,正式开启台湾的文化资产保护。1998年,台湾“行政院”成立文化资产委员会,确定工业遗产的内容、分类、范围,利用工业考古学的方法建立工业遗产调查操作手册。

 

在工业遗产评估和调查的基础上,文建会开展了三个计划:1998年闲置空间再利用计划、2002年台湾世界遗产潜力点计划、2002年产业性文化资产保存计划。

 

闲置空间再利用计划具体指向铁道艺术网络及五大创意文化园区。台湾铁道艺术网络计划是指把闲置的铁道仓库作为艺术家的工作坊和艺术展演场所重新规划,具体包括台中20号仓库、嘉义铁道艺术村、枋寮F3艺文特区、新竹铁道艺术村、台东铁道艺术村、花莲铁道文化园区。五大创意文化园区是指,2002年,台湾文建会推动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在全台范围内选择了四个闲置酒厂和一个仓库,具体指华山1914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台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嘉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花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台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业遗产再利用为创意文化园区,强调的是艺术创作与商业机制的连接。

 

台湾早期的工业遗产保护是出于环境整治和日常维护需要,并且以观光商业利益为重,忽视工业遗产本身的社会文化功能、历史文化价值。2000年之后,台湾文化建设委员会开始推行一系列文化资产“再利用”主题活动,特别是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之后,大量古迹和历史建筑受到很大的破坏,工业遗产再次受到重视。

 

笔者在台湾学习期间,重点考察研究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理论与实践成果,走过台湾知名与不知名的很多文化创意站点之后,发现台湾的工业遗产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文化创意产业多是从工业遗产出发,缘于台湾历史古迹的缺乏和工业结构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工业遗存;第二,台湾铁路的记忆贯穿整个台湾当代社会,工业遗产中的大部分资产或直接或间接都会与台湾铁路产生联系,“台湾铁道艺术网络计划”、“阿里山窄轨铁道”、“盐铁专线”、“台铁便当”等,从火车站、铁路线路、铁路仓库、铁路制造厂、铁路餐饮服务等等,台湾地区都把其纳入文化资产,并进行主题开发、品牌管理,台湾铁路不仅从交通地理上串联全台湾空间结构,还从文化记忆上搭建台湾的时间意象。所以对台湾铁道文化的研究就拥有了,了解当代台湾文化的意义。

 

3台湾地区铁道文化再生历程概述

 

台湾铁路,自1837年刘铭传建立第一条铁轨以来,已经有180年的历史,期间承载客运货运,对台湾经济发展和大众交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20世纪末,台湾地区社会结构的改变、大众运输系统的进步,都让百年台铁原有的功能逐渐被替代,2005年台湾高铁运行之后,台铁的实用功能锐减,多条支线凋零直至废弃。

 

对于包含台湾记忆的台湾铁路,台湾地区没有选择粗放式的销毁或丢弃,而是在多方势力介入台铁的留存与保护研究之后,最终确认借由台铁原有的功能与条件打造文化艺术观光路线,让台铁的功能延续,生命力拓展。

 

3.1大陆对台湾铁道文化研究综述

 

大陆地区对台湾工业遗产和台湾铁道文化再利用的研究早已有之,多零散见于建筑、城市景观、工业遗产、旅游开发类的论文期刊。如石颖川的硕士学位论文《对城市工业遗产的人类学思考——西直门火车站的变迁与历史记忆》(2010年)从社会学角度讨论铁道再利用的必要性;林双毅的硕士论文《城市铁路废弃地景观更新设计研究》(2013年)中提到台湾铁道文化开发。还有一部分论文以某一个铁道艺术村为案例,从一个角度讨论研究,如范丽的硕士论文《旅游开发与既有建筑再利用研究》(2013年),从改造的背景、策略、使用评价角度研究“台东铁道艺术村”;樊丽媚的硕士论文《台湾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研究》(2013年)通过对台湾的工业遗产现状进行普查、分析和总结,提到台湾铁道艺术网络计划,并从建筑类型和改造类型分析“台中20号仓库”和“嘉义铁道艺术村”;王蕾霰、周波在论文《台湾产业遗产保存与再利用实践研究》(2015年)中详细讨论台湾对工业遗产再利用的认识和实践,以“台东铁道艺术村”为例,论述台湾铁道艺术网络计划的缘起;赵红霞的硕士论文《面向文化创意产业的台湾工业遗产再利用研究》(2015年)从空间结构、建筑类型、改造手法、改造理念等角度分析“台中20号仓库”;李星敏的硕士论文《铁路废弃地的景观更新设计对策》(2015年)从景观更新的角度讨论“嘉义铁道艺术村”。由此可见,把台湾铁道文化作为单独的主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论文目前还没有出现。

 

3.2台湾铁道文化再生实践

 

台湾人的铁路包含的是浓浓的化不开的世代记忆,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台铁衍生出的产业链上下游基本上可以涵盖50%的台湾文化营造,台湾人喜欢并擅长开发铁路文化,例如,制造铁路用铁的铁厂工人,用铁路部件废弃物组装成的装置摆放在台北市政府广场;铁路运输过的木材和旧铁轨为主体建成的“宜兰罗东林业园区”;铁路旁边原来用来存储货物的旧仓库、职工宿舍、办工场所,改建成艺术园区,如台中20号仓库铁道艺术村、新竹市铁道艺术区、枋寮F3铁道艺术村、台东铁花村、花莲铁道商业街区;台铁便当成为一个重要的品牌,铁路途径的台东县池上地区,为过路的台铁旅客准备的池上便当,成为众多游客的旅行的目的;很多火车站本身就是历史建筑,由于台湾地区历史上被众多不同的政体治理,期间留下的痕迹,又以火车站的建筑样式最为明显,如日本占领时期修建的日式风格明显的集集火车站、花莲火车站、平溪线十份车站,巴洛克风格的台中火车站,原住民元素突出的台东火车站、台东海端火车站等等。

 

3.3台湾铁道艺术网络计划项目

 

“台湾铁道艺术网络计划”是台湾文建会推行的“闲置空间再利用计划”的重要项目之一。铁道艺术网络利用各个火车站闲置的仓库改造为艺术家创作的工作坊及展演场所,借由此带动台湾文化艺术发展。2000年,位于台中火车站后方的20到26号仓库成为铁道艺术网络的第一个运营点,开放仓库给艺术家进驻,其中的20号仓库免费开放给大众参观,并同时作为展览和休憩的场所,之后台中的铁道艺术村被称之为“台中20号仓库”。继台中的铁道艺术村之后,陆续完成嘉义、枋寮、新竹、台东四处铁道艺术村的建立,2009年又推动花莲铁道艺术村的规划运营,自此台湾铁道艺术网络串联起由“点”到“面”贯穿整个台湾铁道东西南北的艺术创作网络,并借由此网络整合台湾艺术创作活力、地方文化特色、交流互动方式及相关观光与产业资源。

 

4结语

 

篇9

2010年是日本奈良迁都1300周年纪念,梁思成铜像被列入其主要庆典活动之一。此次赠送给日本奈良的梁思成铜像取材于梁思成先生20世纪40年代的形象,清华大学工艺美术学院雕塑家王青春创作,由“梁思成铜像评审委员会”从候选的三件作品中综合评定后选出。据悉,参加评审的另两尊铜像分别由清华大学工艺美术学院雕塑家李象群和铜雕工艺大师朱炳仁创作,展览结束后将由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

除三尊梁思成铜像外,本次展览以图片的方式呈现梁思成的人生历程和重要贡献。展览由六个部分组成“出生日本:少年记忆;求学美国:中西融贯:探索中国:古建研究;创立体系:独树一帜;现代探索:建筑创作;古都保护:人类情怀”。内容囊括梁思成各时期生活和工作照片、古建筑照片、测绘和设计图纸等200余张,是有关梁思成先生最为系统、全面的回顾和追忆,尤其以梁思成、林徽因以及中国营造学社同仁进行古建筑考察、保护的内容令人感念至深。展览还以古今对照的方式,沿着梁思成先生考察的足迹,对西安、扬州、大同等古城保护进行展示。

6月12日下午,由《建筑创作》杂志社精心策划并作为学术支持媒体的“梁思成学术思想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全国政协礼堂召开,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为梁思成在日本奈良树立铜像组委会主任罗哲文担任论坛主席,并在论坛上向日本奈良县颁发了”梁思成铜像赠送证书”。并向大同市人民政府、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颁发誉奖。《建筑创作》杂志社金磊出任论坛主持人并谈到:“梁思成先生不仅仅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者和中国现代建筑教育的奠基者,更是古代建筑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倡导者,今天所举行的活动,使尘封半个多世纪的那段历史重新面世,必将拉近中日两国人民心与心的距离,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情意,促进中日友好事业的发展。”

篇10

自现代主义运动以来,城市规划就同城市的形态研究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产生了一个新兴的研究城市空间形态的学科——城市设计。城市空间形态的变化本身就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历史发展进程,是一部活的建筑历史文化教科书,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对我们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许多城市建设得日益繁荣,城市人口的增加,往往对城市的历史文化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性,这就有必要从认识上加以提高,重点防范,在城市设计上对历史文化明确予以保护,从法律上给以保证。

但现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在建筑及其环境的保护中往往存在多种误区。

一种是往往在想毁掉先人的东西时,就有人打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我们可以创造新的历史”的招牌。历史是大家创造的,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枉自独尊,笔者赞成“让每个人都占有历史一页”的提法。据说在英国古城墙要修复,砖可以不用古砖,就是基于这种理论的做法之一。有的城市在旧城墙遗址处修的街道广场上还特意标明原城墙的位置走向。历史不能像割韭菜,长一茬割一茬,城市建筑更不能几年就拆一茬。

第二种是“保护历史文化妨碍了经济发展”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一方面在破坏历史文化,一方面又在大谈自己城市的历史;在旧城拆了古建筑,又到新区去搞明清一条街。这种做法既破坏了很好的旅游资源,又不能形成新的经济热点。

第三种是“旧的建筑不适用,需要改造”的说法。这一改就是大拆大建,面目全非。倘若西安也把城墙拆掉修成环路,其古都风貌及旅游价值就要逊色不知多少。还有的地方为了突出自己的城市特点,在任何价值上都搞上地区、民族、历史的特征,以示“文脉”的延续。在一个城市里应有不同历史的建筑及风貌区.但绝没必要在每个建筑上看其上下五千年。只要对历史做了大胆的保护,就可毫无顾及地作对现代化的追求。这样,文脉就自然延续且通畅自然。

第四种是“要用一种统一的理论指导全盘”。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特征千姿百态,文化底蕴各不相同,需要也不同。用一种理论指导全盘,显然不切实际。中国有自己的城市文化传统,盲目套用西方理论,只会牺牲自己的城市特色。作为中国文化代表的北京城借用功能主义系统的大拆大建、内外环道路、超尺度街使北京传统城市特色几近灭绝,便是前车之鉴。然而中国的现代城市设计教育、思想、方法又一直在承袭西方的城市设计体系,无法摆脱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影响,当然借鉴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如何在借鉴、套用中研究西方城市设计理论对中国城市快速发展的适应性,逐步建构适应自己城市的地域特点、地方风貌、文化韵昧、经济规律,又具备时代印记的促动性城市理论,是当今亟待解决的课题。

还有,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忽略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为了建筑可以任意砍伐。树是历史的活的见证,是无法仿造假造的文物,难道不应该更加重视吗?

城市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又是历史文化的象征。这是任何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都不应该忘记或偏颇的两方面。

历史文化的保护设计是城市设计的重要内容,其魅力不仅在于它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反映出当地的地方特色与风格,而且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能充分反映时代的延续性。将历史文化古迹和城市设计结合起来,组、社会景观的结合体,是一部知识性、科学性、艺术性很强的活生生教材。

历史文化的保护,其内容包括:保护对象的确定;保护方法;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

其一,保护对象应该是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历史遗迹和风景名胜。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文物部门已定的历史文物和名胜点;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业已损毁但具有重修、重建价值的文物古迹等。

但在城市改建中,有时会对古旧建筑是否是历史文物古迹、是否保留等问题提出质疑。我们可以参考英国“公民信托社”提出的5条标准:是一件艺术品,能丰富环境;是某一特殊建筑风格或某一时期的建筑代表;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历史地位;与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在历史上有联系;能使周围环境具有一种时间上的延续感。

其二,历史文化的保护方法是根据各保护对象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经济意义来确定其保存、发展与利用的办法。为此,应首先弄清各保护对象的历史年代、文化等级、性质特点、功能内容、容量、交通条件、空间特征与经济利用价值等,并尽量从社会、文化、经济、精神、习俗以及心里情感上去完善和发展。保护的一般方法有保养、维修、改造等几种。通过保持和恢复文物古迹的本来面貌,来示明当时的历史陈迹。

对古建筑加以改造,使其外形不变,而内部更添现代化的设备和装修,以充实它们的使用价值,使其得以新生。

继承发扬古文物意境,提取传统的特色和符号。罗伯特·文丘里1972年设计的美国费城弗兰克林纪念庭院,没有把旧建筑修复,而是将19世纪典型的美国坡顶简化成开敞的不锈钢构架,其地面用白色大理石在红砖地上标志出旧房屋的平面。文氏认为:旧建筑灵魂已显示出来,人们步入庭院透过层层空架,由衷地感到故人已逝,精神尤存,创造了一种宁静安详的纪念气氛。

通过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达到保护的目的。如日本横滨步行道公园设计中,设计者认识到由于横滨经济的发展,随之也产生了大城市所具有的一系列弊病,如“绿”在消失,“水”被疏远,自然生态遭到破坏,造成城市中自然的匮乏。因之在整个设计中构思了3个相关联的主题段,来追念与城市文脉有关的历史-。设计者创造了:绿化步道——这里绿树葱郁,鸟语花香,一派自然景象,成为人工环境中的一块绿洲;“水”的广场——运用喷泉、瀑布、跌水、滚水和漩涡等水的表现来赋予广场自然的气息,使人摆脱城市的喧闹,获得了片刻的宁静;“石”的广场——是供纪念、演出等集体活动使用的露天广场,并制作了几十种有历史性代表的图样方案制作的陶块,铺砌在步道或嵌于指示牌上,给长者以历史的回忆.给少者以乡土的教育,给客人介绍了城市发展的历史而留下特殊的印象。

划定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范围,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所处的历史环境,同时,还考虑满足景观的观赏要求,完善原计划的意境,保护古建筑的历史格局和景观,提高其环境质量。

其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常根据不同保护对象的需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和视线走廊区,现分述如下:

严格控制区:指文物古迹自身占有的地域。在此区内严格保护文物古迹及环境的历史原貌。一般除维修外不得有任意拆迁和改造,更不能新建。

篇11

黑曜石,又称黑曜岩,属火山喷出岩之一。其材质几乎全部由玻璃质构成。常见为黑色,也有褐色,有明显的玻璃光泽和贝壳状断口。是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的尖状器、刮削器、雕刻器和佩饰器等典型性原料,其石器多采用压制法、琢制法制造而成,尤以琢制技术的细腻、匀称、精美而著称,其琢制工艺令人无法仿效,堪称石叶石镞文化的标志性代表石器,应在新、旧石器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称砾石为“石器之母”,黑曜石则应视为石器之星、石器之王。通过对矿化木、页岩、燧石、玛瑙、石髓、碧玉等矿石材质比较,黑曜石器材质坚硬而有韧性,光滑而精美,其坚硬度、耐磨性、锋仞力均高一等。仅就中国黑龙江有关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少量一厘米箭头和十厘米石矛即有铤无铤黑曜石石镞而言,在新、旧石器时代应是石叶石镞文化的标志、部落首领地位的象征,也被称为“肃慎人的徽记”。

不知为什么,对黑曜石器的考古研究,多年以来一直不系统、不深入。能够收集到的史料和考古报告中,对黑曜石器只有记载而无比较研究和系统研究,甚至连产地及分布区域也无科学考证。对于黑龙江流域的黑曜石器来源,大多专家认为是“和中原地区往来”的结果,还有的认为是“陨石”、“天外来物”。从获得的关于黑曜石器出土文物资料上看,黑曜石器大量出土于中国黑龙江、俄罗斯远东、日本北海道众多遗址,在吉林、内蒙古有关遗址中也有发现。尽管如此,除日本考古学家有个别文章在研究石叶石镞文化中重点对黑曜石进行了关注,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系统研究仍显欠缺。值得兴奋的是,中、日、俄考古专家、学者,提供了大量的关于黑曜石信息,尤其是丰富的与黑曜石器共存的文化遗址考证材料,为系统、深入研究黑曜石文化提供了翔实的依据。

笔者不是考古行家,只对“黑曜石之路”所产生的黑曜石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并试图进行探索性研究。进而认定“黑曜石之路”的源与流,开辟、演变与发展,初始、分布与兴衰。从而认定黑曜石器在新、旧石器时代的地位和对现实与未来的深刻、深远影响。否则,“黑曜石之路”则无从论起,更无法认定其价值和对现实的作用。

据确凿文献记载,早在公元前16世纪至11世纪的商周时期,正当中原地区处于奴隶社会的鼎盛阶段,黑龙江地区就居息着三大古老民族,即东部的地区的肃慎族,中部地区的氵岁貊族,西部地区的东胡族。

肃慎人是见载于史籍的黑龙江地区最早的先民。肃慎,又名息慎、稷慎。肃慎族活动地区,据《后汉书·挹娄传》载:“在夫系东北千里,东濒大海(日本海),南与沃沮接,莫知其北所极;”《晋书·肃慎传》载:“在不咸山(今长白山)北,东濒大海,北极弱水(今黑龙江)。”

《中国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民族文化卷》和《黑龙江古代道路交通史》等权威性史籍中,均认为在远古时期,肃慎族就同中原地区发生了密切关系,并举证了大量令人信服的史料。首先是《竹书记年》中关于帝舜二十五年,“息慎氏来朝,贡弓矢”的记载。其后是《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禹定九州,各职来贡”,其中就有肃慎人。再往后就以《国语·鲁语》中关于肃慎“贡楛矢石弩”的记载为皇家史证。其文曰:“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弩,其长尺有咫,并有在箭杆上刻下“肃慎氏之贡矢”的证据。”关于肃慎“贡楛矢石弩”的历史见证,笔者毫不怀疑;只是有一点不解,“石弩”是产于黑龙江流域的肃慎居息地吗?它的产地究竟在何处?如无产地出处,何以认定。另一疑问是,许多文化遗址中发掘出来的石器、陶器等与中原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石器、陶器相似,反映出明显的来往、交流的史实信息。但黑曜石器未必就是来源于中原地区,就是来源于中原地区,也不可能作为贡品。如果加上“楛矢(白桦木)”,再作为贡品奉献,并不符朝贡礼仪的传统习惯。众多“蛮夷”贡品中,非特产而不贡的道理自古有之。那么,黑曜石的来源与产地,就值得探究。

“石弩”一词,并非就指黑曜石一种箭镞。石镞,通常解释为,用质地坚硬的石材制作,如矿化木、黑曜石、页岩,以及燧石、玛瑙、石髓、碧玉等,常被考古学家誉为“利箭”,并认定是肃慎人进行生产、生活和防卫的先进工具和武器。黑曜石石镞当为“利箭”中的利箭。这是由黑曜石材质、颜色、锋利程度、耐磨程度决定的。可以说是石叶石镞文化标志性、代表性石器。但“石弩”是石镞精品的总称,并非独指黑曜石。因此,对肃慎人是否就是进贡的黑曜石石镞,尚缺乏有力证据。但珍贵的并具典型性的黑曜石石镞是“贡楛矢石弩”中的一种,而且是重要的、名贵的一种“石弩”,这是无可非议的。

在《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中结论性的认定,在牡丹江、松花江流域等地若干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并用打制法和压琢法制作的黑曜石石镞,用青色或灰色页岩以及其它石材制作的石镞,大体就是我国古代文献中屡屡提起的肃慎族的“楛矢石弩”既然如此,就应当指出其产地,否认黑曜石是中原文化交流的结果,进而对黑曜石器作出较明确的源流结论。

这是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不应回避的问题。史籍有记载,不可否认,但后人的不断发现黑曜石器,而且已超过了日本海,超出了黑龙江流域的研究范围,岂不更应该引起史学界高度重视。何况,考证黑曜石器的源流,已影响到“黑曜石之路”的研究。

如果“黑曜石之路”被认定,黑曜石文化亦被确定下来。

肃慎人“贡楛矢石弩”已成事实,“石弩”中有黑曜石石镞也无可否认。正是由于黑曜石石镞作为“利箭”而成为贡品,受到帝舜、夏禹的喜爱,那它一定是肃慎人名贵的特产,地位的象征。进而所引出的黑曜石器组合文化问题,包括黑曜石源流、功能作用、制造工艺、应用范围、分布区域,以及外延的,与其它石器、陶器、骨器等出土文化的共存关系等,就迫使我们进行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其研究价值,主要是解决黑曜石是否能够成为一种历史文化;黑曜石器的分布带能否被认定为“黑曜石之路”,这一史前文化现象在黑龙江流域文明当中居于何种地位,直接涉及到黑龙江乃至东北亚地区的文化背景的广阔度和文化底蕴的厚重度。黑龙江流域史前文化中有没有一条比“丝绸之路”更古老的通道;黑龙江流域的肃慎、氵岁貊、东胡三大古老民族在三千年、四千年、直到一万年、二万年前,部族之间是怎样一种交往交流关系,又是怎样跨过日本海,与日本北海道先民及环日本海沿岸土著人彼此来往、相互交流的?北海道先民是否和肃慎人有着某种族源关系?等等,一系列值得研究的问题都直接决定着黑龙江流域的文化史、文明史。笔者仅就十余年来对出土于日本北海道和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各遗址的考察,根据黑龙江各文化遗址出土的黑曜石器及其共存文化材料,探索“黑曜石之路”,认知“黑曜石之路”,试想看到黑龙江文明最古老的一道曙光,增添东北亚文化圈中最遥远的一抹辉煌。

几十年来,随着黑曜石器在黑龙江、日本北海道、俄罗斯西伯利亚文化遗址中相继发现,研究黑曜石器的起源及分布区域渐显出来,已不再是20世纪60、70年代的局部发现和散记性研究。在80年代,日本考古学家,在北海道考古研究的基础上,跨国同俄罗斯西伯利亚、滨海边区考古部门进行联合研究,对黑曜石器的源流给予了初步的特别关注和探索,得出了相应的结论。由此,发现并撰文提出了“黑曜石之路”命题,为“环日本海文化”提供了新的、具有历史现实研究价值,并对当代东北亚文化圈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要启示作用。

目前,认定“黑曜石之路”,虽然只是日本一家之说,中国、俄罗斯还尚未响应。但随着东北亚文化圈、经济圈的形成,特别是随着新世纪欧亚陆海大通道的辟建和发展,对“黑曜石之路”的全面研究,也就显得更具时代意义,理当提到重点关注和研究的日程。通过中、日、俄相关地区的文化遗存与黑曜石分布,管见黑曜石石器文化与区域历史文化的关系,探索“黑曜石之路”的形成与发展,进而认定“黑曜石之路”在东北亚地区的桥梁、纽带和外延、辐射作用,是当代考古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文化学家乃至高层决策者特别关注的一大课题。

随着日本对黑曜石考古研究的进展,不仅确定了黑曜石的产地,而且还进行科学鉴定。黑曜石产于日本北海道的纹别辖内的白滝。经对北海道千岁市宿山——三角山,发掘出土的211件黑曜石器和石片,对于石器共存的木炭进行碳十四年代测定为距今21450±750年。“在萨哈林南部的东海岸的道林斯科(过去的汇合处)附近的索科尔遗址,发现了很多采用涌别技法制作的楔型细石核和细石叶、刮削器、雕刻器等。其中一看便知道含有白滝所产的黑曜石。”“石器原料的成分分析等研究结果,也可以确认其产地的所在。”其年代测定距今1.4—1.5万年前。1986年日苏共同对阿穆尔河河口附近的斯科耶村南6公里的玛拉亚·卡沃尼遗址出土的黑曜石,在日本立教大学进行了放射性化学分析,其结果再次证明此种黑曜石原产地为白滝。这也就证明,最低,早在1.4—1.5万年前,产于日本北海道白滝的黑曜石器已开始跨过日本海向彼岸大陆输出。据新彼得诺夫卡遗址、乌斯诺夫斯卡遗址、布夫森遗址、捷丘赫、索科尔遗址、玛拉亚·卡沃尼遗址等遗址出土的黑曜石器,无一不证明,黑曜石石器源于日本北海道白滝。

至今,中国尚未对黑龙江各遗址出土的黑曜石进行比较研究,也没有进行年代测定。但从日本考古专家的论文中,可以看出,日本考古专家已对密山县新开流遗址中出土的黑曜石器给予认定。既然黑曜石文化与新开流文化遗址与日本北海道、俄罗斯新西伯利亚、滨海地区文化遗址有着密切关系,那么和新开流文化相同的黑龙江境内其它文化遗址,自然就形成一条黑曜石器文化带。据众多考古报告记载,除新开流遗址最早出土了黑曜石之外,在绥芬河建新遗址、穆棱兴源遗址、宁安莺歌岭遗址、牡丹江河口—振兴遗址、泰来县车翁根山、松树林、绰尔等遗址均出土了数量不等的黑曜石石器和碎块。最精美的当属黑曜石石镞,大的有十厘米长,小的仅有一厘米,而且有铤、无铤、锐角、钝角、单刃、双刃达十几种之多,均采用琢制法和压制法加工而成。

遗憾的是,对这些文化遗址中发现的黑曜石器,没有具体的年代测定和放射性化学分析,与日本北海道、俄罗斯西伯利亚、滨海边区各文化遗址出土的黑曜石石器也没有比较研究。最新的考古成果——1992年至1996年,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吉林大学考古系合作,对牡丹江河口——振兴遗址进行了4次发掘,取得了重大考古成果,但对出土的黑曜石石镞,却没有具体研究结论,因此更无法断代和认定是否与产于日本北海道的黑曜石有源流关系。和以往新开流、莺歌岭遗址、亚布利遗址、滚兔岭遗址的发掘、研究一样,被列为乙类文化遗址而忽视研究,但专家还是在《河口与振兴——牡丹江莲花水库发掘报告(一)》中注释认为是“黑曜石器年代可能较早”。鉴于此研究状况,只好参考并依据日、俄两国1986年联合考古调查、研究结果及日本专家带回黑曜石样品进行科学分化的结果,判断上述遗址中出土的黑曜石器至少距今已有1.4——1.5万年,完全有可能是来自同一产地或带回原料加工的结果。从地缘关系上看,俄罗斯西伯利亚、滨海地区同属黑龙江流域,与滨海边区陆地接壤的绥芬河市建新遗址出土的大批黑曜石,与捷久赫出土的、海参崴博物馆藏的黑曜石如出一辙,观感没有任何异样。绥芬河流域、穆棱河流域向西,进入牡丹江流域,再向西进入松花江流域、嫩江流域,均具有分布着同类文化特征的遗址或文化层,不同程度的有各种类型的黑曜石出土。这就证明,从日本北海道,跨过日本海,整个黑龙江流域,从东到西有一条“黑曜石之路”。

从西向东流经西伯利亚南部,后注入鄂霍茨克海的黑龙江,据其流经的地形及注入的水系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小流域。其中,最大的支流结雅河汇入处的布拉戈维中斯克市附近的大约1000公里长的一段,是其中游地区。这一地区被大兴安岭等交通困难的山脉包围着,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地理环境。而另一方面,具体指流经外贝加尔和蒙古的水系,联系着这一地区人们的往来,但这条通道远远不如黑龙江流域东南部地区,尤其是黑龙江南部各水系,诸如绥芬河流域则算得上最佳的通道。大陆性季风气候,并受海洋性气候影响,形成本地区最佳气候条件,比起北部地区,更具人们交往、交流条件;仅从俄罗斯滨海边区和中国黑龙江东部地区分布的黑曜石器与其它文化共存的遗址东西总体范围的具体分布密度来看,也证明了气候条件、地理条件是形成这一历史文化环境的自然因素。这并不否认“黑曜石之路”北部线,可视北部线为南部线的复线;同时,也并不否认人类社会的创造力,在选取北部线和南部线的同时,族群分布的密度之交通环境起了决定性因素。翻开地图,结合黑曜石石器分布的区域,南部两条线最后并入黑龙江流域一直向西,呈现出广阔的腹地,几乎涵盖了中国东三省一区。肃慎先民是这一地区曾最具有聚集力和辐射力的强大族群。开辟出“黑曜石之路”,在历史舞台上扮演着独具特色的黑曜石文化角色,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

“黑曜石之路”,不单是指黑曜石器从东向西传递,也不是说是日本北海道先民从北海道把属于本岛的特产跨海带入日本海东岸黑龙江流域,而是相互交往交流的结果。正如日本考古学家本材英明论述的那样,“这些黑曜石表明,它们之间的交流不只是从西伯利亚向北海道输入的单向流动,而是两方面的相互交流。”

的确,“黑曜石之路”是古代东北亚地区的一条陆海通道,只不过以石器之王黑曜石命名罢了。值得认定的是黑曜石从日本北海道跨海向西部大陆输入的现象,伴随这一现象,大陆上丰富多彩的石叶石镞及陶器、骨器等纷纷向东跨海输入北海道。东西相向交流交换,形成了黑曜石文化独特的历史景观。

陆海相连的“黑曜石之路”的形成,在地理条件上有多少依据?远在1.4—1.5万年前,人类的渡海能力如何?据地质资料表明,距今1.7—1.8万年,正是乌尔姆冰期的鼎盛阶段。当时平均气温下降7—8度,海平面下降了约100米,在封闭的日本海周围,频繁的人口迁徙和贸易往来,与强大的肃慎先民形成互补互助完全可能,随之形成更大范围的文化圈、文化带是符合实际的。

在中国黑龙江、俄罗斯西伯利亚、滨海边区、日本北海道所属各文化遗址中,石叶石镞文化最具代表性。

石叶石镞具有两个属性,一个是石叶及细石叶,二是弓箭的镞,前者是指“素材”后者指“机能”,是属于这个年代内所产生的石器。综合比较分析,应该承认石叶石镞是黑龙江流域的产物,它无论登上下游沿岸历史舞台,还是跨海登上北海道历史舞台,并以此为中轴,广泛分布于黑龙江下游两岸勘察加、外贝加尔、贝加尔、蒙古及北亚地区。一部分向西伯利亚扩展,越过乌拉尔山,一部分向东传布,到达库页岛、北海道。这是以黑曜石为代表的石叶石镞文化的基本流向和基本区域。

从这种分布情况上看,不难看出北海道的石叶石镞文化、西伯利亚石叶石镞文化与黑龙江流域石叶石镞文化的密不可分的亲缘关系。事实上,从石叶石镞的自身特征、制法也得到了证明。除北海道石叶石镞外所看到的其它各种各样的石器形状、制法以及它的组合特征等,均与西伯利亚、滨海边区、黑龙江各文化遗存基本一致,其中相当部分如出一辙。

例如,半柳叶形的石叶石镞是黑龙江、西伯利亚、滨海边区、北海道石叶石镞的最普通的类型。沿适当长度的石叶侧缘做出雕刀面的雕刻器占主体,同时也有仅从石叶的中央向两侧缘做出“山形”的雕刻器和从一个侧缘向另一侧缘斜向加工而成的雕刻器。雕刻器的种类和它们之间数量上的比率也有几乎相同的倾向。虽然,黑龙江、西伯利亚、滨海边区、北海道石器种类繁多,但它们石叶石镞文化的亲缘关系是无法否认的事实。其中,也有一部分石叶石镞特征有明显区别,这也许是异曲同工罢了,或作其它解释,但并不影响普遍性和代表性。本村英明在考察新彼得诺夫卡文化遗址后,论述道:“从石叶为“素材”的石器占的比例大约是80%左右,这可以说是新彼得诺夫卡文化和北海道的石叶石镞文化有亲缘关系的很好例证。”

伴随石叶石镞文化而共存是各种纹饰的陶器,俄罗斯远东考古学家称“阿穆尔编织纹”,日本称“女满别式陶器”。也就是在口沿部饰有菱形戳印纹,也有方格纹、短篾状戳印纹;旋转的圆形竹管纹;以条带纹为地,同绳索状带压印纹组成平行的纵向或斜向的纹饰,口沿部的各种几何图形的纹样带等,均可从东宁团结遗址、绥芬河建新遗址、牡丹江河口——振兴遗址中出土的大量纹饰陶器及陶器碎片中得到印证。而把这种纹饰的陶器与日本绳纹陶器放在一起比较,虽同属日本绳纹时代早期(8000—7000年),但很难与绳纹文化类比,尤其是其绳纹文化的来源一直困惑日本考古界。1986年,日本考古学家在同前苏联联合进行考古研究中,取得了新的突破。承认这种绳纹文化来源于西伯利亚,来源于黑龙江。西伯利亚历史、语言、哲学研究所A.K.卡那耶斯基博士在阿穆尔河口附近的斯森科耶村南6公里的玛拉亚.卡沃尼遗址中发现陶器,其口沿下方的颈部饰有连续的菱形纹带,其上、下部均饰有缠绕绳索状多带压印纹。在其下部还有缠绕锯齿状纹带组成的菱形纹。对此,本村英明承认:“连续的菱形纹饰是由于施纹的旋转而形成的。”由于具有这种纹饰的陶器分布在阿穆尔流域地区,因此,被称为“阿穆尔编织纹”。他还承认在中国的密山新开流文化中也可找到证据。其实,何止新开流文化一处有“阿穆尔编织纹”,绥芬河流域、穆棱河流域、牡丹江流域等各文化遗址屡见不鲜。

在日本,很早就有专家提出“女满别式陶器”来源于中国大陆,只是没有认同。后来仅通过对俄罗斯西伯利亚文化考察才认定二者之间的亲缘关系也是片面的。只是为寻找北海道石叶石镞相伴生的陶器的原产地提供了初步而可靠的线索。真正寻找与绳纹陶器的原产地,必须来到中国大陆才能找到最终圆满的答案。由此,与黑曜石共存的文化,也会在中国黑龙江得到理想的研究结果。

黑曜石产于日本,是日本的自豪,饰纹陶器产于中国,是中国的光荣。但黑曜石文化没有国别,它属于东北、属于世界。

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是公元前第二世纪以后千余年间形成的。而“黑曜石之路”年代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就已见雏形了,只是尚未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黑曜石之路”是被历史尘封了的文化,是必须被认知、被弘扬的历史文化。这需由中、日、俄、韩、朝、蒙等众多国家集中、联合研究。使“黑曜石之路”更具文化内涵。它将促进东北亚文化圈、东北亚经济圈的壮大和发展,尤其对欧亚陆海大通道的建设和发展,将奠定悠久的历史背景和呈现丰厚的文化底蕴。

参考文献

1 张碧波、董国尧主编《中国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民族文化卷》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93年8月第一版第420—422页

2 黑龙江省公路交通史志编辑室编《黑龙江古代交通史》 人民交通出版社 1988年12月第一版第2页

3 干志耿、孙秀红 《黑龙江古代民族史纲》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7年11月第一版第118页

4 日]本村英明著 赵虹光译《新彼得诺夫卡文化和北海道石叶石镞文化》 《北方文物》 1995年第1期第122页

7 日]岛田高志 著 冷红菊译《日本旧石器时代》 《北方文物》 1995年第1期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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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与文化对于园林景观规划的重要意义

1.1 主题与文化的基本概念

主题最初指的是音乐中的术语,逐渐的被广泛应用于文学艺术领域,其基本概念是:主题既是主体,也就是主题的解释的根据和目的,主题的解释学的公共领域即为解释学的根据和根基,也就是创造和改变我们的依据和根本,于是成就了我们的主体,我们发挥主题的根据是依据一定世界发现的一定的时间,根据这种依据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这就是我们存在的主题,我们根据一定的世界措施得到一定的解释,因此,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问题得到一定实际的结果。

文化是一个比较广泛的词汇,其概念也是十分的深远,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文化讲的是人类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狭义上的文化讲的是人们普 遍的社会习惯。从根本上来讲,文化其实就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

1.2 主题与文化的重要意义

园林景观规划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视觉的满足而出现的,而是它会成为一种历史的见证,承载表达文化的职责。一般情况下对园林景观的赏析是通过“观、品、悟”来实现的,先是以视觉来进行观赏,然后通过观赏所获得的信息来对景观进行品味,这些都是一般赏析园林景观的正常理解,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要通过品味后,能够领悟和理解园林景观的更深层次的涵义。

2 古今中外园林景观规划中主题与文化的表现方法

2.1 国外园林景观规划中主题与文化的表现方法

日本园林:日本的文化具有着明显的岛国特点,日式园林的建造简单而精细,无论是一草一木都是经过精心设计,产生一种亦自然亦人工的感觉,不是自然恰似自然的景观。“栗林园”位于日本四国的香川县,已有近400年的历史,是日本十大著名园林之一,始建于16世纪的室町年代,此园林彰显出了日本的文化内涵。

美国园林:美国因为没有各种宗教的束缚和约束,产生了一种自然、朴实、纯真的文化特点,在这种文化熏陶下,出现了美式自由、开放形式的园林景观,不拘泥于细节和定义,构成一种浪漫的感知。

法国园林:法国的园林艺术主要是在17世纪的下半叶逐渐的体现出来,最为著名的代表作就是凡尔赛宫园林,这座园林的建造,体现出了法国古典文化,浪漫之都的景象成为一种现实的表现形态,从园林主题与文化之中看到法国的整体韵味。

2.2 国内园林景观规划中主题与文化的表现方法

我国作为东方园林的发源地,拥有着的得天独厚的人文历史和文化积淀,我国古代园林在其自身的历史背景下逐步的进行衍化,从早期的囿,到秦汉的苑,魏晋时期的山水园林,唐宋年代的文人园林,直至清朝的写意园林,从始至终都是遵循着我国历史发展的历程。我国传统的园林景观一直都是在强调着“造园之始,意在笔先”,这种手法的寓意在产生情景交融、以物比德。把自然的景物看做是品德美、精神美的一种象征。

3 当今园林景观规划中主题与文化的有关问题

3.1 忽略了主题与文化的内涵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园林景观的建设已经能够体现出一个地域或者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现代园林景观主要以广场为主,这样确实给地域新增了不少的生气,但是同样阻碍了人们与自然的距离,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就是过于追求园林的档次,忽略了园林主题与文化的内涵。

3.2 忽略了主题与环境的融合统一

不同性质与功能的园林建设时不同,然而,相当一部分的园林景观忽视了主题与环境的融合统一,盲目的追求创新,忽略了场所的环境特性和功能的要求,使得园林景观所反映出的主题与文化有失水准。

3.3 主题的缺失

不同的园林景观的意境是不同的,但是有些园林过重的去注重文化的传播,导致主题的设计过于复杂,使得人们在观赏过程中产生了多种感觉,文化信息的混乱影响了人们的心态和感觉,导致最终放弃了对文化的理解与感知。

3.4 文化的缺失

园林景观的建设,能够使观赏者的产生不同的感觉,时而感到舒适恬静、时而感到端庄典雅、时而感到寂静冷清,但是现代的园林景观都在趋向于“权利”与“财富”,导致了传统文化的严重缺失。

4 总结

园林景观规划的主题和文化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通过主题和文化的表达,体现出各国不同文化而产生的不同内涵,并且要不断的进行突破束缚,把传统的观念融入到现代的生活环境中,把园林景观真正的发挥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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