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与文化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17 18: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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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与文化论文

篇1

论文 关键词:全球化 

全球化是一个 自然 的 历史 的进程。当今时代,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回避全球化的浪潮。从我国的改革开放,到申奥成功,再到加入wto等,都是争取或者自觉地融入全球化过程的反映。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各国的文化领域同样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在这种格局下,确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文化观,把握

     第三,

篇2

1.关于民族学与人类学理论与对话。武汉大学朱炳祥教授提出并阐述了“主体民族志”的新概念。“主体民族志”以对人类前途的终极关怀为目的,是目的论意义上的民族志范式。云南大学瞿明安教授从其主持编写的《中国西部民族文化通志》的角度,讨论了中国民族学西部学派的问题。重庆大学彭文斌教授以九寨沟旅游业为例,反思了旅游人类学的发展。大连民族学院李鸿教授研究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探讨了推进民族地区文化科技创新的基本路径。贵州大学纳日碧力戈教授从西江苗族丧葬仪式的元话语的角度,揭示了核心符号与社会变迁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罗红光研究员以大瑶山瑶族的亲属制度与“族内婚”为案例,讨论了人类学与民族学的关系问题。《民族研究》编辑部刘海涛博士对二战后ethnohistory(历史人类学)在美国学界的表现作了翔实的历史考察,为研究西方历史人类学的兴起提供了新的视角。

2.关于“藏彝走廊”与西南民族研究。西南民族大学赵心愚教授探讨了《南诏德化碑》的立碑目的,认为南诏立此碑是在为阁罗凤歌功颂德,同时向吐蕃示好,表明其继续维持与吐蕃结盟而与唐保持对立的政治态度。四川大学石硕教授论述了新时期藏彝走廊研究对认识西南民族格局的启示与意义。四川省民族研究所袁晓文研究员以藏彝走廊一个人口较少的族群“多续人”为研究对象,指出“多续人”的藏族身份认同是具有历史渊源的。云南财经大学陈刚教授以泸沽湖地区落水村为例,讨论了藏彝走廊民族文化旅游与民族饮食文化的变迁。西南民族大学郎维伟教授通过对那曲村落社会的调查,分析了藏北牧民传统畜牧生计方式的转变。云南农业大学秦莹教授就云南藏区维稳建设中比较突出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大学平措教授以《格萨尔》为例,从语言学角度研究了藏语中的模拟词。

3.关于民族认同与宗教。四川大学张泽洪教授介绍了其对西南少数民族《指路经》研究的部分成果,认为《指路经》反映出西南各族群沿藏彝走廊、南岭走廊迁徙的真实历史。中央民族大学邢莉教授讨论了民族民间节日的价值体系与保护问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杨福泉教授以东巴教“还树债”仪式和同名口诵经为对象,研究少数民族文字经书与口诵经之间的关系。云南大学高志英教授通过对傈僳族以王骥崇拜为核心的下火海上刀山仪式的考查,探讨其多重认同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及其动因。厦门大学王平副教授以甘肃临夏八坊回族聚居区为个案,分析了城镇回族聚居区传统与现代社区的互动与整合。西南民族大学李玉琴教授对安多藏区山神信仰进行了考察,探讨了山神崇拜所呈现的人与自然、社会、神灵、宗教之间的关系。

4.关于民族地区的流动人口与中国的民族识别。中央民族大学潘蛟教授讨论的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问题,分析了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多态性”的成因;朴光星副教授基于对朝鲜族城市化进程的考察,探讨了“压缩型城市化”下的民族共同体的“离散危机”与“重构运动”;张曦副教授研究了了汶川地震后重建的四川邛崃市油榨乡直台村移民问题;关凯副教授作了题为《制度与理性的选择:不流动的草原牧民》的发言,关注的是草原牧民的流动问题。云南民族研究所沈海梅教授从社会性别视角研究了民族识别问题,认为民族国家的民族识别工程实质上是归属政治的建构,归属的性别政治重新确定了少数民族女性与民族国家的关系。西南民族大学秦和平教授通过对云南“民族识别”工作的再认识,指出56个民族的来历并非源于民族识别。海南师范大学王献军教授将贵州黎族与海南黎族进行了对比。

篇3

论文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中国式抽象;非实体性

论文摘要:(1)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国现代设计与绘画艺术基础教学成长的最佳土壤。(2)现代设计与绘画教学中,我们不仅要努力求发展.求现代。更要溯源。(3)由西画表现形式出发,重启中国文化传统未来发展的价值取向。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历经千载,魅力依然,在世界艺术之林永放灿烂夺目的光辉。其中中国画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块瑰宝,是祖先留给我们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它是我们艺术创作中最为常见的艺术表现形式之一,也为我们现代绘画艺术与设计教学及创作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尤其在“民族性”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表现内容与形式。现代设计与绘画基础教学是现代设计与绘画的训练基础,是培养设计师美术家形象思维和表现能力的有效方法,是认识形态和创造新物象的重要基础学科。民族传统文化是这门设计与绘画艺术基础教学成长的最佳土壤。作为一门艺术,把民族传统文化融人其中,是其不断创新的动力源泉与实践基础,同时设计艺术与绘画艺术也可以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中不断得到滋养与有益的补充。在设计与绘画基础教学中,文化的民族性是其内核与灵魂的最终展现,是以本民族文化为支撑的设计与绘画基础教学的主流。随着当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设计与绘画基础教学再次面临严峻的挑战。国外教学体系在中国年轻一代人心目中及生活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是不容回避的社会现实;然而纵观中国设计与绘画基础教学的发展方向,20世纪60至80年代出现的当代绘画艺术及设计发展史上最辉煌的历史时期以后,至今一片沉寂,再也找不到明确的发展方向。

现今传统中国画已渐行渐远,不知怎的,这些画让人想起赵无极。我们天天对“现代”的努力已倾向于将传统连根拔起。可若是失去了根,那就是再“现代”也不是中国的“现代化”,而是“同化’。在现代设计与绘画教学中我们不仅要努力求发展、求现代,更要溯源。否则,无根无源,便是毁灭,是用“现代”在消蚀我们的传统。中国画即“近”而“远”。很“近”的物体塑造却获得一种悠远沧桑的感受;“实”而没有放弃空灵、自由,同时又在超逸的味道中获得一种隽永的境界。我们不应为观念所迷惑,停留在形式层面,而是向纵深走去;这个“纵深’就是中国的“像”与“境界”。境:境界是中国文人曾在山水中遥望的“彼岸”,是中国文化的形而上之境。对于中国文化模式,她的手段是“象”,而“彼岸”是空灵的“境”。如果说确有“接近抽象式的表现”(或日“中国式抽象”)存在的话,那它的目的不是导向“绝对理念”,而是指向生气氰显的“境”。我们之所以如此选择是因为宋元山水画不仅代表了“中国古典文艺繁荣”时代的“高峰体验”,更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形而上世界—-宇宙生命流变的空灵之境。象:为我们展现中国文化本真之源的只能是中国画的“象”,而不太可能是西式的“X X抽象主义”。作为传统的灵魂之所在,是中国艺术“现代化”的结点。“象”是一个世界,它代表宇宙与人的禅机,寓于境界之中的表征,不是实体的因素。因而不能太“写实”,也不能取消形象。以往“民族化”的经验让我们相信,只有实证化的探索才能确证,在现代绘画与设计中从内里真正建立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与“当代”的沟通与跨越;这不仅指理论学术,也是指创作探索本身,更重要的是当代绘画与设计教学基础如何发展的走向。

我们传统的绘画根源实际上是从宋元山水人手打开古代文化的精神空间。借助西画表现的结构化的形式创新之所长,在个人绘画与设计的语言中找到了发展的空间维度。由此出发,或者我们可以重建某种主体意识重启中国文化传统未来发展的价值取向。“中国文化的境界:属于不同的文化体系,方式、概念内涵不尽相同”,以心象静观字宙之气韵流变,以山水遥望体悟人格与自然一体的彼岸之境;这无疑在重视中国山水美学乃至古代文化精神的脉搏。而在深层意义上,它对我们当代艺术教学对民族文化的反思与觉醒,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如前所述,作为“象”与“境”的世界,其意义不仅仅是激活我们民族原有的流变、生生不息的宇宙意识,激活一种求新求变的精神动力;更是在这种“宇宙之境”上与现代思维的同步与超越。如果说我们现代绘画与设计在基础教学中再不把我们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宝藏更好的发展起来,我们的现在艺术教学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当今国际上站在最前沿的现代物理学家们已识到了这种宇宙本质的“非实体性”,他们的论证已证明中国传统“象”的范畴所具的深远的世界意义,中国的文化将会引领世界文化。最后无论是从画家和设计师,还是从民族文化考量:这是一条摆脱世俗浮躁氛围,秉持超越信念,又发扬中国精神文脉的“当代”之路。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们要按照我们自己的国情出发,把我们传统文化切切实实的融入到当代绘画与设计教学中。

篇4

《财务与金融》是事业单位财会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唯一期刊,形式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事业单位财会方面的改革,以及实践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为重点,兼顾事业单位投资与理财等,是事业单位交流学术成果和工作经验的理想园地,也是提高业务知识和学习的良师益友。

《金融评论》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国内统一刊号:11-5865/F,国际标准刊号:1674-7690,2009年创刊,旨在通过优秀研究成果的发表推动经济与金融领域的理论探索,并为中国学者走向世界经济理论前沿提供平台。作为中央政府的思想库,中国社会科学院承担着跟踪社会与人文各领域最新动态,探索学科理论,深入研究现实问题并将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的任务。

方法技巧:

1、通过率想要提高的话,必须要将论文的质量进行提高选择一个更加吸引人的题目。

2、千万不要去选择冷门的主题,而且也不要选择一些过激的话题。

3、撰写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思路,文章当中,每一段都要有存在的价值不要出现太多的白话。

注意事项:

篇5

学生姓名:

系 别: 政治与法律

专 业: 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

一、综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研究动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各国学者开始对这个古老的研究领域给予新的重视,寻求各种解决方法,以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目前国内外的研究主要有二个方向,一是以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多数学者选择的希望通过发展社会养老即建立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一是希望健全现有的家庭养老体系,辅助以社会养老体系,中国目前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这,主要希望发扬中国传统的尊老、敬老的思想来促进家庭养老的健康、和谐发展,这方面较为突出的论文有有萧振禹主编的《养老,你指望谁——中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困惑》等,张怀承主编的《中国的家庭与伦理》等。他们提倡目前中国应继续以家庭养老作为主要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儒家传统的孝道思想的继承和发扬来达到家庭养老的健康发展。

选题的依据

孝道思想是儒家及儒家思想核心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这种孝道思想的影响,中华民族才形成了尊老爱幼,孝敬老人,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据有关资料统计,200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1%,根据科学预测,到2025年底老年人口将达2.8亿,约占总人口的20%。显然,我国正以惊人的速度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不同,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进入的,时间短,速度快,指望在短期内用社会保障和敬老院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终不太现实。家庭养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是我国养老的主要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探讨儒家的孝道思想尤其是其中的敬老原则与现代家庭养老的关系,对于现代社会的进步发展,解决老龄化社会中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

选题的意义

a 从理论上看,丰富和深化了儒家“孝道”思想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康的养老体系

b 从实践上看,对于加强家庭道德建设,推进家庭文明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儒家“孝道”思想与现代家庭养老

1儒家“孝道”的基本内容

2儒家“孝道”原则的糟粕和精华

3现代中国的家庭养老

4儒家孝道的现代转承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重点: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儒家“孝道”的转承

2、难点: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儒家“孝道”的糟粕和精华

三、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步骤:

1、收集资料

2、归纳整理资料

3、编写写作提纲

4、写作论文

5、修改文章

6、完善定稿

方法:

1、文献研究法;

2、历史分析法;

3、演绎归纳法;

4、分析综合法。

措施:

1、充分收集资料

2、对资料进行阅读,分析和综合

3、制定写作计划表

4、主动多与指导老师交流

进度安排:

1、2005年12月20日前确定选题

2、2006年1月16日前提交开题报告

3、2006年4月10日前提交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后进行修改。

4、2006年5月20日前交定稿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 刘泽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反思》,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

[3] 刘翔:《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4] 刘再复、林岗:《传统与中国人》,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5] 辜鸿铭著,黄兴涛、宋小庆译:《中国人的精神》,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

[6] 杜汉生:《中国精神》,长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

[7] 萧振禹主编:《养老,你指望谁——中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困惑》,改革出版社1998年版

[8] 武寅、石竣主编:《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9] 吕平主编:《孝经》,新疆青少年出版社1996年版

[10]《中国人口报》,1999年2月5日1版

[11] 张怀承主编:《中国的家庭与伦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12] 高成鸢主编:《中国的尊老文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3] 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4] 杂志:《中国哲学史》、《哲学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哲学》等有关中国哲学、儒学网站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六、教研室意见:

签名:

篇6

摘 要:中国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礼仪文化源远流长。礼仪文化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它既是中国乡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又是传统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2012年1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的“礼仪中国”东岳论坛学术研讨会从礼仪的视角切入,围绕礼仪的现状与反思、传统礼仪功能和当代价值、礼俗的发展与变迁、国家祭祀与宗教礼仪、民间信仰与礼仪规范等问题进行研讨,旨在加深对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处境的深刻理解,促进对全球化时代中国文明主体性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关怀。关键词:礼仪;文化;礼制;礼俗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2-0105-03礼仪文化源远流长,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2012年1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的“礼仪中国”东岳论坛学术研讨会①汇集了来自法国、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和国内四十余位专家学者。论坛从礼仪的视角切入,进行了六场大会发言,围绕礼仪的现状与反思、传统礼仪功能和当代价值、礼俗的发展与变迁、国家祭祀与宗教礼仪、民间信仰与礼仪规范等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旨在加深对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处境的深刻理解,促进对全球化时代中国文明主体性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关怀。下面对研讨会中代表们关注的主要论点略作综述。一、礼仪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中国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在五千年的文明史中,礼仪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古代是一个“礼制”社会,礼仪在维系血缘纽带、协调人际关系、规范伦理道德和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从经学意义还是史学意义,关于礼仪的研究非常发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加之现代化进程和全球化影响,在新旧秩序交融和变革的大背景下,礼仪研究失去了连续性,道德滑坡、礼仪缺失成为中国当前普遍呈现的社会现实。挖掘礼仪的思想内涵和历史意义,重新审视礼仪的历史实质和内在精神,以古为鉴,思索礼仪的当代使命和现实价值,为当前的社会现实问题提供解决之道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彭林(清华大学)教授的报告《礼是中国文化之心》概述了礼仪文化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中的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指出礼在中国文化发展中在国家典制、人际关系、社会风尚、道德规范、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礼乐文明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底蕴,是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根本标志,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如今需将“礼”的教育与推广提上议事日程。萧放(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以《中国传统礼仪形态与当代社会生活规范轮纲》为题,结合自己研究针对在当前礼仪淡化、缺失、传承断裂的背景下,对如何保持中华礼仪文化的独特性,复兴与重建礼仪文化等问题提出了实践性建议。他认为,当前可以从三方面进行尝试:一是对传统礼仪文献做系统梳理,建立完整的信息库;二是根据传统的礼仪文献和礼学著述,对诞生、成年、婚礼、丧礼等具体礼仪进行专题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他特别提出要加强对实践的强调,要尝试对某些礼仪形式的恢复。以前研究中容易被忽略的礼器,作为民众行为方式和礼仪表达的重要载体,也应成为今后研究的重点;三是通过定点和抽样调查、深入访谈等形式,作深入的社会文化调查,为礼仪的推广做信息支撑;四是在对传统礼仪特性、社会流传变化方式以及西方礼仪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组建民族礼仪的模式。通过试点和示范,使传统礼仪文化资源得以转化和利用。李鸿宾(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的《当前社会“礼仪”缺失的若干思考》列举了当前社会礼仪缺失所造成的种种问题,并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他认为造成这种礼仪缺失的主要原因就是以和60年代“破四旧”为标志的“革命”范式下对传统的废弃。同时,他将中西方礼仪文化发展进行了对比,认为欧洲在传统向现代社会转轨中延续传统的优秀成分,又与现性、文明相结合创造了包含优质传统文化要素在内的现代性礼仪规范;而中国在被迫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文化承传的脉络被割断,使得传统与现代相互脱节,现代礼仪精神内涵缺位,文明规范丧失。而解决之道就是重新认识“传统”,完成“传统――现代”的对接,同时将中西优秀、精致文化相结合,使东方社会走向文明。贺学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报告《传统礼仪的“神”与“形”》分析了传统礼仪的特征,指出礼仪的基质与人类积极本质一脉相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延续性,同时具有浓郁的历史性与鲜明的时代性。而当下道德滑坡、文明失落的现状要求在传承和创新传统礼仪时,不仅要明了传统礼仪之“行”,即礼仪的程序,重视仪式本身的严肃性和神圣性。她以人生仪礼为例进行了分析,提出更要理解传统礼仪之“神”,即礼仪背后的文化精神。根据新的时代意识,神行结合,在继承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构建现代人能够接受的新礼仪。王杰文(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的《“礼仪中国”的神话――古今中国礼貌用语的比较研究》通过古今中国礼貌用语的比较研究说明,古代中国的礼貌用语是一种基于“差异”与“不平等”的社会等级的、流行于精英群体的仪式。这种仪式性的表征方式会随着社会的变迁发生变化。礼貌用语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中国人要批判地继承传统需要正确认识礼貌用语本身的适用性。韩国学者崔顺全(韩国国立民俗博物馆研究官)以《朱子的与韩国祭祀的现状》为题,从祭祀场所、陈设图和行礼等方面考察了当今韩国施行祭礼的现状,通过古今对比说明朱子的《家礼》在存续至今的过程中发生了哪些变异,对韩国民众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及其如何被民众接受并被应用到现实生活中成为传统祭礼传承至今。来自北京朝阳区高碑店村的党支书支芬书记以《弟子规的村落实践》为题,介绍了高碑店村以弟子规为代表的传统礼仪在高碑店村复兴的过程及其对村民的影响。二、国家祭祀与礼制表达“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中国古代国家祭祀在历代的王朝统治中发挥着重要功能。作为礼乐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宗庙的设置和祭祀,不仅是国家权力在信仰领域最为重要的外化形式之一,也是保证政治权力秩序稳定、整合社会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礼制化过程中,国家与民间各种力量的关系和互动也是历来礼仪研究领域中的重点。雷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的报告《太牢之殇――唐五代国家祭祀中的用牛与屠牛之禁》从中国古代国家祭祀中的祭品入手,分析了唐五代时期国家祭祀仪式中用牛与屠牛之禁的变化及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北京民俗博物馆副馆长关昕的论文《礼俗之间:北京东岳庙祀典的象征与实践――兼及明清“小祀”的融通性》以东岳庙为例,分析了东岳庙在由宫转庙的礼制化过程中国家正祀与民间信仰的互动。指出“小祀”在国家制度和观念上具有伸缩性和灵活性。这种特性使得小祀中的一些礼仪实践成为社会共享的资源和思想,其礼制也内化为民众思想的源泉之一,被熟稔的汇入于行善积功的大众宗教实践中,从而成为民间社会接衍国家礼制理念和实践的中介。张勃(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的报告《从国家祭祀场所到公共生活空间―北京五坛的功能变迁》考察了北京地区五坛在国家祭祀体系中的地位和这些祭祀场所在20世纪发生的重要变化。通过这种功能变迁说明国家祭祀活动是中国成为“礼仪中国”的重要方面,而对包含崇尚秩序、天人合一等观念的祭祀活动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恢复有利于礼仪中国的当代重建。朱玉麒(北京大学)教授的《告于庙社到告成太学――清代边疆平定的礼仪重建》论文通过对大量碑文和史料的考证,指出帝王时代武功从告于庙社到告成太学,不是简单地恢复上古礼制,实际上是将新的帝国疆域布告天下。通过这一形式显示国家权力在疆域中的象征。而这种变化也对清代士人新的中华国家概念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民间信仰中的礼制习俗与地域社会作为民间信仰中的神庙祭祀是中国礼制体系的重要组成。作为一种“地方性”的文化现象,在考察民间祭祀礼仪时将考察对象置于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下,按照社区分析和田野调查的方法研究民间信仰的功能和影响、仪式与社会变迁、地方社会与国家权威之间离合与共融等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台湾陈益源(台湾成功大学)教授的《台湾云林口湖“牵水车藏”集体祭祀礼仪所蕴含的民间智慧》通过台湾云林的水难祭祖仪式的考察,分析了在将这种灾难转变为今天台湾地区富含仁爱精神和慎终追远的孝道精神的文化资产过程中,民间信仰中仪式的作用。安德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的《对传统的协商:街亭村民间信仰重建过程中村民的互动》通过对甘肃天水街亭村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间神灵信仰的连续考察,在民间信仰重建过程中村民之间动态的互动关系,指出任何一个社区从来不会存在有机的不变的传统,仪式和礼仪都是在新形式和新条件下得到新的改变和整治。今天所看到的传统祭祀和信仰实际是不同群体在多方协商和磨合过程中最终达成的一个为整个信仰系统内部成员共同接受的折中的新传统。孟宪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信仰的共鸣及其方式――试论东岳信仰的集体性》以北京东岳庙为例,通过对民间东岳信仰集体性的分析指出,民间信仰的集体性和组织性特点实际体现出了社会化的特征。当事人在进行神灵信仰和集体崇拜行为时更关心的是组织与集体本身。这种方式强化了日常生活的善举、善行,使得社会的良好道德建设有了组织化的落实。而这对于当今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杨利慧(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的《“一枚煎饼补天穿”――补天节探微》对学界较少关注的节日――补天节的文献梳理,探讨了神话在节日仪式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以及饮食作为表达性文化所承载的多重意义,指出这种研究对于认识礼俗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重要意义。王炳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的报告《新疆孔雀河青铜时代居民崇“七”与“人日”崇拜习俗》结合多年的调查和考古发现,分析了这两种习俗的表现形式以及国家行政力量和地域传统之间在习俗形成中所起的作用。潘守永(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的《小传统、地方性知识与儒家“礼仪”制度:一个人类学的分析视角》从人类学角度,结合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edfield)和格尔茨(Geertz)的“大传统”、“小传统”和“地方性知识”等相关概念和理论,通过对以儒家理论为基础的“礼仪制度”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治国理民、文化形成等方面的影响的分析,从礼制的角度对这些概念进行了解读和反思。四、中国传统礼仪的变迁和反思礼源于俗又不同于俗。官方礼制与民间礼俗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怎样的差别?在中国传统社会秩序构建中又各自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二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又随着时展产生了怎样的变化?礼俗的源起与衍变、古代礼制模式、礼俗生活的表现、礼仪文化现象背后所蕴含的思想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等也引发代表们的广泛讨论。吴丽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的报告《礼与中国古代社会》站在宏观角度上从礼仪的起源、历朝历代礼制建设的措施和建设、礼制制度的发展、郊庙祭祀、国礼和家礼等方面对礼仪制度和国家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提出礼仪制度本身为国家制度运转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造就了中国社会的发展特色。陈梧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以《明代乡饮酒礼》为题,总结了这种在明代中央和地方广泛实行的公众性礼仪的特点和功能,并分析了这种制度在维护统治秩序、引导社会秩序、加强基层控制中的作用。台湾学者钟宗宪(台湾师范大学)教授的论文《论〈礼记・昏义〉的性别意识》以《礼记・昏义》所载内容为核心对中国古代婚姻观念进行了考察和反思。认为婚姻的意义在于生殖、繁衍的目的;两性关系的建立,在力求男女和谐的分工;对于家国而言,则是基于社会人伦秩序的建立需求与两性角色扮演均衡分工的考虑。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副馆长张铭心的《两晋南北朝时期汉文化的分流与合流――以墓志风俗为中心》以与中国汉民族葬礼紧密相关的代表性用品――墓志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其发生、发展到成熟的三个阶段,具体形象地展现了中国中古时期汉文化的整体发展和地域流变特征这一层面。北京励志堂科举匾额博物馆馆长姚远利的报告《提纲挈领,用匾额复兴礼文化》概括了匾额的发展史及其在中国礼仪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和作用。呼吁在新时代背景下重构当代礼制的同时应对匾额的文化价值重新审视。五、宫廷礼仪与宗教礼仪较之民间礼仪,宫廷礼仪具有规范及引导全民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各类繁复有序的仪式规程不仅对中国古代宫廷礼制的发展影响深远,而通过对宫廷礼仪行为的具体行为、礼制的发展过程的分析,探究其反映出的国家政权、等级差别等观念、对当时社会生活的文化意义等则有助于加深对不同时代国家建制、统治特点、社会状况的理解。赵中勇(故宫博物院)研究员的《明代宫廷典制史》从祭礼、家礼、宾礼和军礼四方面对明代宫廷典制的发展过程进行了梳理,同时分析了宫廷典制变化的原因和其对国家、中央和地方礼仪典制的影响等。彭勇(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的《明代皇室冠礼的仪式及其功能》通过对明代皇室冠礼中具体仪式的研究,着重分析了这种皇家礼仪所反映出的强烈政治色彩。他指出明代皇室冠礼不单纯是皇室成员成年的标志,更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象征,其实质是皇权运行的工具。赵和平(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的《唐代皇帝家庙》考证了自唐高祖李渊至高宗李治时代与太庙并立的皇帝家庙系统,分析了在中国传统礼制体系中除了前朝后室之外,左祖右社的宫城格局程式的形成过程宗教的影响深刻地渗透到中古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礼仪文化中,特别是国家祭祀,宗教仪式与国家礼仪关系密切。从这一角度理解佛教、道教与国家礼制的关系、对民间社会的影响也成为部分学者研究的线索。刘屹(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的《道教礼仪的历史概貌与研究现状》对道教礼仪内容和发展过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了道教礼仪的研究现状及其与国家礼制之间的关系。由此指出了当前的相关研究还存在对“道教礼仪”的内涵认识不足、历史发展脉络不清、对历史上仪式文本的形成过程考察不够充分和对古今道教礼仪关系的认识不够深入等问题并分析了原因。周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由佛教名山文化略谈名山文化之场效应及其现代意义》主要讨论了佛教如何利用自身的文化之场效应在传播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对国家和民间社会产生影响。此外,部分学者还以书院为研究的切入点,探讨了书院在礼制教育和礼仪文化推广和传播方面的作用。北京东岳书院筹备组组长关三多以《同善堂义学与东岳书院》为题,通过对北京东岳书院的历史追溯,总结了书院在礼仪文化向民间渗透过程中的作用及其对当代书院建设的启示。赵法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梁漱溟的教育思想与当代书院的使命》通过分析著名教育家梁漱溟先生教育思想中书院在国民教育中的特殊地位,指出礼乐教育是人格培养和情志教育的重要内容,也应成为当代书院继续坚持的传统。叶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宋代泰山书院述略》介绍了宋代泰山书院创办的时代背景、主要业绩、历史地位及其影响等,指出其在弘扬儒家礼学精神中的特殊作用。纵观整场论坛,从报告的学者和代表看,既有资历深厚、成就辉煌的学术大家,也有当今活跃在各研究领域的青年翘楚。六场发言,代表们的讨论热烈而广泛,两代学者间也增强了代际对话,不时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从报告的内容看,整场论坛呈现出以下特点:1.研究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学以致用。复兴礼仪文化、重构新礼仪不仅是应对当前道德滑坡、礼仪缺失的现实困境,更是中国走向世界确立自己主体文化的客观需要。因此,代表们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积极的入世精神,将关注的焦点普遍集中在了如何实施传统优秀文化价值的转化等现实操作性强的问题上,反映出学者们对文化的责任感和实践理性。在这种基础上对礼仪文化的重新审视和考察已经远远超过当下学术本身的使命和意蕴。2.增加了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此次参会代表们来自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民俗学、考古学、宗教学等各个领域,跨学科、多角度的研究让研究者的视野更为广阔。同时,本次会议进一步扩大了史料运用的广泛性,墓志、碑文、地方文献等的大量使用,田野考察和文献解读相结合,加强了研究阐释的深度,结论也不乏新意。3.地域社会的研究仍是重点。本次会议涉及的论题非常广泛,有对典章制度的考证,政治理念的阐发,社会关系的论述,有对生活细节、器物习俗的描述和考证,还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和反思,而在历史情境中审视地域社会与礼仪文化的内在联系,从民间社会与国家权力互动的角度考察礼仪的变迁仍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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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是每个语言中都存在的一种语言现象,对比了解语言中姓名差异对于文化的了解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霍夫斯泰德的文化维度模式(Hofstede’s Model of Cultural Dimensions)把文化差异归纳为四个基本的维度:个体主义/集体主义、权利距离、男性化社会/女性化社会和不确定性规避和时间取向维度。本论文将主要从霍夫斯泰德的文化维度模式中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权利距离角度分析汉英的姓名差异。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强调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重要性,以及“自我独立的美德”、“个人独立”。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集体主义(collectivism),是主张个人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团、民族、阶级和国家利益的一种思想理论。

权利距离表明一个社会能够接受组织或公司的权利在各成员之间不平等分配的程度。权利距离与等级有关。对这个维度,各个国家由于对权力赋予的意义不完全相同,所以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的文化中比较重视权威、地位、资历、年龄等,而在有的文化中它们的重要性相对较低。

一、汉英姓名差异

在过去,中国几乎每个姓氏的家族都会家谱,每当这个家族中有孩子出生,都要依据这个家谱按一定的辈份取名,这就是所谓的“字辈”。因此中国人的姓名结构在过去一般是:姓+字辈+名。而各族姓氏,有不同的族谱,字辈是联系一个家族的核心和纽带。现在人们一般就不再刻意地取字辈了,所以今天汉语姓名结构为:姓+名。

在汉语的语言中孩子的名字是不能够连着长辈的名字的,即孩子的名字中不能有任何字跟长辈的名字当中的字重合。曾经在小说《红楼们》里描述了林黛玉写字时的情景,每每黛玉写到“敏”字时都故意写错,老师不解,问其原因后才知道知书达理的黛玉是为了避讳自己母亲贾敏的名字而故意写错的。

英语语言文化中,人们姓名的构成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它们是名字加上姓氏,名字在前,姓氏在后,排列次序正好与中国人的相反。在英语中如果晚辈能取长辈的名字,那么长辈是非常开心,会认为是对自己的一种褒赞。在美国电视剧《老友记》中就有这样的情节。菲比生了孩子之后,乔伊和钱德勒两个人争相让菲比给孩子取用自己的名字。因为乔伊和钱德勒都是菲比的好朋友,菲比实在无法抉择只能通过比赛来决定。也曾经有外教给自己班上最喜欢的学生取了自己家小孩的英文名字。

二、中英姓名的文化内涵比较

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特别重视家庭文化的国家,比较重视集体主义。如人们在名字中加字辈的现象就是为了突出家族的的团结。在中国命名方式中,家族的姓在前,名在后。时刻提醒着人们先有集体再有个人的事实。在很多中国孩子的心中都深植着为光耀门楣而读书的信仰。在中国社会,孩子做的很多事情必须在父母的指导之下,事情是否符合情理也很多情况下来自于父母的忖度。而在英语中,在其命名时名在前姓在后,突出了个人主义的重要性。英语文化中,孩子从小就被锻炼有相对独立的思考意识,能够独自做决定,独自应付事情的后果。在小孩长大18岁以后更是会搬出去独自居住,拥有自己的社交圈。所以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社会差异是命名方式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中国文化中,晚辈不能取长辈名字中的字,这很大程度上在于中国社会的权力距离是是比较大的。孩子从小被教育礼仪尊卑的理念,对于长辈的言论即使有错,也不能公开指责反对,长辈的名字甚是不能叫的。笔者是中国人,到现在为止仍然不知道祖母的名字,对其族人都讳莫如深,以表对其尊敬。然而在英语文化中,人们之间互相称呼名字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如果对其名字的使用称呼就意味着对其个人存在的尊重。

三、结语

人们在选择姓名时有着种种原因和道理,所以它隐含着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信息。由于各自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的差异,中西方之间形成了两种各自不同的姓名体系。姓名体系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现象。通过对姓名文化的对比研究,我们对自己的文化有更深的了解,同时对外来文化也有所认识,这将有助于我们在对外交往中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减少误会与磨擦,达到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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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常宏.中国人的名字别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58

[4]郑宝倩.“人名结构与社会历史文化的关系”[J ].语文研究.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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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civil society的本源来看,它是一个完全源于西方的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而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涵义,甚至可以说是不同的意蕴。然而,从90年代开始,大陆学界对这一概念倾注了大量的热诚。对中国大陆的学者而言,借助于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于解决现实的困境,更多的是希望能用其来提供一个解决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框架。

1.从整个世界的大环境来看,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公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重新复苏为中国学术界提供了最直接的知识来源。西方公民社会理论之所以复兴,其原因在于:A.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面临着强大的民主化浪潮,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人们重拾了对市民社会的关注。

B.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日益暴露出来的高度集权的弊端使人们开始对斯大林式的全权国家进行反思。从70年代起在东欧的一些国家自下而上的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运动,一些学者借助于市民社会的概念对表达他们的反国家主义的思想,最终酿成了90年代初的苏联、东欧巨变。有学者把巨变看成是市民社会复苏的直接结果。

C.从整个西方社会来看,二战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福利国家的危机,也促使一部分学者呼吁限制国家的权力和活动范围,向市民社会回归。国家中心论开始衰落,人们期待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组织比国家更能解决所面临的实际问题。80年代起,随着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兴起,国家权力重新向社会回归,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此理论展开研究。

2.中国国内状况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公民社会的复兴密切相关

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让学者们敏锐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在中国出现一个类似于西方早期公民社会的阶层,并推动政治社会体制变革,从而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现代化之路。因此,civil society这样一个极具灵活性和挑战性的概念在90年代的中国学界看来,因为能够作为这个古老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的工具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带有了浓郁的本土色彩。

从中国大陆的研究情况来看,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理论介绍引入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到上个世纪末。90年代开始,中国正值政治社会体制转型期。中国的政治体制正从无所不包的、社会力量被行政吞噬的国家体制中转型,从个人的淡化到个人主体自觉意识的复苏,从分割的城乡二元体制到变迁的城乡结构。尤其是1992年中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市场经济新阶段,现实层面的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作为后进国家的中国,在追赶西方的过程中也急需借用西方现代化的经验。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中国知识界在对西方理论进行甄别时,选中了公民社会这样一个发源于西方,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且又重新在西方得到复苏的概念。

在这一阶段,知识界对公民社会的讨论主要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与公民社会这一概念的“舶来”性紧密相连。这一时期的成果,除了探讨建立中国的公民社会以外,主要集中在对西方公民社会理论的评介上及对概念移植中国展开论证。(以〈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代表,首先在1992年率先推出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研究公民社会之滥觞(见邓文)。随后,这份刊物发表了一系列的有影响的文章,围绕如何建构中国公民社会,及中国公民社会有无可能而展开。(出版的国家与社会论文集)

到了上个世纪末以后,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治理与善治的兴起,15大之后的政府机构的需要对中国政府的治理变革、创新制度研究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民社会理论的兴起符合了中国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见《治理的变迁》,俞可平)此阶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对作为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对国家、社会之间疆域的确立、社会空间的建构及第三部门的发展展开切实的论证。二、

公民社会研究的内容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研究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或是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何以可能;二是如何建构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可以说90年代以来整个的中国公民社会研究都是围绕这两个论域而来的。

1.市民社会的概念及其建构

要解决论题一: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首先对中国的学者而言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如同众多的西方概念引入中国一样,首先就面临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着几种不同的翻译法,每种翻译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等三种常见的译名。其实,在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用法,中国知识界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可谓不陌生,它来源于马克思的著作中,已有无数的知识分子拜读过“bourgeois”(关于它的词源学背景,可以参看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极其在现代的汇合》),然而,对马克思的著作中市民社会等同于资产阶级社会这一印象也是根深蒂固的。而且,对同一个德文单词有的书有的地方翻译成市民社会,有的则译为资产阶级社会。随着学界对这一概念的深入了解,慢慢的在论述时学者开始比较普遍的采用了市民社会的译名,但也注意到不把它和资产阶级社会等同起来。不过,也仍然有学者遵照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的理解来谈论这一含义丰富的概念。(胡承槐 ,《“市民社会”及其历史地位》)。也有的仅从城市居民的狭义范围来理解市民社会,容易在语言转换时产生混乱。所以随着对这一概念的深入理解,及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采用这种译法。从中国大陆的研究状况来看,在第二阶段采用这一译名的比较普遍。而且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8、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而且civil society就其政治学意义上,侧重的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所以在当下,这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遍的译名。至于民间社会则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称呼,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好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邓正来 〈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对Civil society的不同译法其实就代表了学者对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其实,按照哈贝马斯的说法,人们很难给市民社会下一个清晰的定义(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公民社会的概念就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古希腊最初指城邦社会,代表的是高贵、优雅、道德的文明社会是civilis(这一概念的变化见布百科全书)到近代的两条不同的研究进路,一条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到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查尔斯.泰勒更指出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进路)(这一点,邓文、方文曾在国内着重介绍过,在国家与社会的书里也提到过)。到了当代,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以市场经济为划分点转到以文化领域的变化。而要建构中国自己的公民社会话语体系,就必须要对这个概念有自己本土性的理解,对此,中国大陆的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陆学者对公民社会的理解正如译法的多层次一样,在研究进程中也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主要是采用的二分法,所谓二分法主要就是坚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离,强调市民社会是由非政治性的社会所构成,并强调市场经济作为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这种市民社会概念是由黑格尔提出由马克思加以完善的。而在后一阶段主要则是三分法。

但前面说过,国内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理解由于始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所以国内研究文献为数众多的一部分集中在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研究上以及与此相关的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研究上包括伯恩斯坦、葛兰西等人的市民社会研究。(如郁文,王文)一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分析,作者往往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的市民社会观点,并想发掘出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历史意义。转贴于

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时,有学者撰文指出,马克思把“市民社会”看作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是商品经济的对应物 ,看作是置于个人和国家之间、对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起调和作用的“中介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显示出了重要的现代意义。 (〈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探析--兼论“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王岩江海学刊 2000年04期)

而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研究中,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作为规范和标准的“真正的自由”概念,建立在互主体性哲学模式之上,是一个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表现为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概念各个环节的辩证发展, 体现着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概念对于黑格尔的伦理概念及其辩证运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正是在伦理概念的运动过程中,“市民社会”表现出了深刻的辩证性质,黑格尔结合古代与现代熔于一炉的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才真正是可能的,或者说是必然的。(郁建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人文杂志 》 2000年03期)。在对伯恩斯坦的研究中指出他是提出建构市民社会与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道路之关系问题的第一人,并探讨了他与马克思的观点的异同之处。(《伯恩斯坦的市民社会理论与马克思 》,郁建兴 ,《 哲学研究》 1997年04期)。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市民社会观念,更多的属于评介性质的。在这一层次上,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对经典原著的解读,希望重现原著对这一论题解释的本来面貌。然后,再有限的探讨马克思、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现代意义。他们一般用的都是市民社会的译法,这样,在对这一概念介定时,往往把市民社会等同与城市居民,并且把它当作一个历史性的概念这样一个问题,容易产生歧义。(如胡承槐文)

上述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为经典派,除此以外,方朝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两篇文章则详尽的从词源学的意义上阐述了西方学者的两种不同的市民社会观念和两种不同的理解趋势,指出现代市民社会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社会两种观念的总合,既是一个“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又是“国家公民”的社会,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而成。

最有代表意义的则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上的文章,而汇其精华的是邓正来的《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对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概况做了一个批判性的总结。邓文围绕当时市民社会的研究状况做了俯瞰式的研究,针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发生学背景,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其实是在原来的知识界讨论背景之外的一个全新领域并指出市民社会的研究对学界来说有两大可以运用的资源,一是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实体社会的资源;一是作为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式的资源。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市民社会在阐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多大的作用是邓文论述的重点,以此为出发点,邓文分析了市民社会的中国化概念后,对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或发展的具体道路有两段论模式和三阶段三种动力滚动驱动式,中国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互动说。(指出“市民社会概念能否确当地适用于中国,则完全取决于具体运用此一概念研究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人的具体研究效度(童文))基于此,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理解就有以下几个特色:(1)

民社会既是以市场经济甚或私有产权为基础的,(2)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是内生于市场经济的平等自治的契约性关系;(3)市民社会遵循法治原则(4)市民社会奉行自治原则(5)市民社会通过公共传媒表达其意见和在公共空间交换意见(6)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进程(见邓正来《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

总言之,邓文主要是从二分法来谈论市民社会的,在这一时期的研究中,市民社会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人们几乎就是想用这样一个纯粹西方的术语来找到现代化的道路,所以,这段时期的文章尽管纷繁多杂但1.脱离不了二分法的框架,2.围绕现代化的进程而展开。这个可以说是自由派的观点。

在当时,之所以采用二分法,我想主要与几个因素有关。在90年代初的大气候下,正值市场经济方兴,面临的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问题。其时,被压抑许久的社会这一概念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习惯的还是它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必须说明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其实是一种政社合一的社会,“社会”这一概念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是国家的、单位的附属物,没有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任何私人领域,所以知识界对市民社会既是熟悉而期待又是陌生的。因此,在重新认识的时候,无疑,适应当时大气候的形式采用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分法。其次,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当时的中国社会,谈论文化传播的公共领域还是不成熟的。因此,市民社会成为了通用的译法,也被知识界所认可。

到了第二阶段,随着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理论的进一步了解,学界逐步对三分法产生了兴趣。当代西方的学者如柯亨和阿拉托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主张把经济领域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去,认为市民社会主要由社会和文化领域构成。“我们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经济与国家之间的社会互动领域,它首先是由私人领域(尤其是家庭)、结社的领域(尤其是志愿结社)、社会运动以及各种公共交往形式所构成的”。()这一观点无疑受到哈贝马斯的影响,反映了西方社会市民社会理论重心的转移。因为经济系统的过分扩张和商业化倾向的影响会阻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而中国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团体的兴起,私人自主的社会生活空间初步形成并不断发展,也促使了对这一问题重新审视。

这一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有了大量的介绍当代西方理论的文章。按照三分法,如童世骏的第三个向度——与政治、经济关系微妙的市民社会;陈晏清的《市民社会观念的当代演变及其意义》则分析了近、当代市民社会观念难得不同,指出市民社会观念由近代的因商品交换关系而结合起来的私人自律的经济交往领域转为当代自主的社会文化领域论。而王新生的博士论文则以市民社会为题,在厘清近当代市民社会的差别之后,力图表达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由家庭、“需要的体系”、公共领域三个方面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空间,而且这三个方面是一种历史递进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侧重点不同。并提出市民社会的概念由三种不同意蕴:描述性的、分析性的、和价值性的。这是一种颇有见地的看法。

而在第三部门的兴起之后,有了要素说来说明公民社会的概念。在国内有这样一个趋势,采用公民社会译法的,大部分都是采用三分法的,以何增科为代表,吸收当代公民社会的研究成果。他们采用西方学者Gordon.white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何文提出,就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文化特征及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而言,它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有四个:1.私人领域2.志愿性团体3.公共领域4.社会运动。一般而言,主张公民社会译法的学者他们的研究重点倾向与公民社会与治理、善治和第三域有关。

2.如何建构中国的公民社会

在厘清了中国的市民社会概念之后,学者就如何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也论述了自己的看法。集中起来,主要围绕中国学者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认识而展开。关于这个问题,其实质就是如何建构当下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新型互动关系,

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国家和社会,国家和个人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相对独立而又共存一体的功能界限。而关于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则有五种模式:公民社会制约国家、公民社会对抗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共生共强、公民社会参与国家、公民社会和国家合作互补。并指出,公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这五种模式并不互相排斥,是对复杂现实的高度抽象。(何文)而在中国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首先。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有的学者就否认中国有过市民社会,有的也只是宗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内似西方历史上完善的市民社会阶层。(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模式很难适宜于中国社会的情况,因为西方社会是在权利高度分散化和多元化的特定背景下形成的,一开始就表现出与现实社会及政治结构的异质性,但其内部的理性化过程完成较早。而对许多后进国家来说,市民社会与现实社会和政治结构是同质的,因此内部的理性没有完成,所以中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走西方那样的道路。反而,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必须依赖外部条件,尤其以政府的促进作用最大。(方文,90年代)从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状况出发,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主张“良性互动说”,它既是建构中国市民社会的运作方式,又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理想形态。(邓文)理解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学者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谈:转贴于

一是公民社会与市场经济:

市民社会是和商品经济相伴而生的观念,早在黑格尔,就明确从从市场经济出发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法哲学原理》,把市民社会理解为“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私人自律的商品交换领域。马克思则更进一步的将其理解为“物质的交换关系”。现代后自由主义者约翰.格雷把市场经济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主要成分,认为市民社会的本质是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上而下展开的,原来被压制的个人和社会开始凸现。国家虽然仍然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但与改革前相比,社会也已经成为控制资源的潜在有力力量,社会占有资源多元化,社会的自主性慢慢的表现明显,出现了相对独立的个人与社会力量,一大批非营利组织和独立社团的出现促使学者对此现象的关注。这是由于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需要必须而且能够彼此独立和自由活动的公民个体,任何一种成功的市场体制不仅需要完善的内在竞争机制、健全的法律制度,而且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公民社会来配合,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造就了一个完善的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及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宽了空间、培养了意识形态、营造自治机制(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储建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99年01期)

市场经济通过经济制约体系的自我构建,将社会成员以内在和外在两种方式整合成为经济有机共同体,并通过对企业、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社区这些不同的组织机构的结构性整合而使之形成为一个形态完整的社会共同体,这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民社会的胜利。(郁文)

二是市民社会与法治:

市民社会是以一种普遍的契约关系和契约精神建立起来的,并以此来保障其良性运行。从市民社会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近代法治的确立密切相关。

查尔斯.泰勒就指出,早在近代反对专制主义的市民社会时期,孟德斯鸠就强调一种“来自国家并针对国家的自由”——政治自由,一个自由的社会总是和一定良好法制的国家相符合的,自由状态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与宪法。强调了市民社会和法治的关系。实现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良性发展,法治的约束作用必不可少。要想使市民社会成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也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运作的体制条件是法治,而法治则是通过其两个经济作用来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的,一是约束政府,二是约束经济人行为。

有学者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是法治运行的基础和界限。法律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矛盾互动发展中,在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冲突和协调中得以发展;而市民社会的多元权利有效的分解了国家权力,遏制了公权力的专断倾向。市民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与制衡。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衍生了理性规则秩序;具有自由理性精神的公民意识构成了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中国要真正走向法治,就必须重新构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共权威和良善之法。(马长山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与界限)。

三、是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或者称为NGO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西方兴起于80年代,它最初只是在行政管理理论层面展开研究,而随着公民社会理论家开始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的研究,第三部门也开始关注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部门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双方开始寻找理论契合点,两者的关系也更加紧密。

在以前的研究中,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倾向与政治哲学方面的,它本身固有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反对极度扩张的国家权力,认为国家的干预对公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分离。以契约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依靠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制衡国家权力,公民社会被抽象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而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国家对社会的干预减少,公民社会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扩大社会自治领域,限制国家活动范围,对于政治民主意义重大。而第三部门的研究正是专注于对社会自治性团体的研究,对社会社团的基本结构、从业人员、对政府社会影响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等的基本能力,对社区的大的趋势的调查。与公民社会的侧重于理论性相比,在NGO的研究中,实证性研究占主导地位。其实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两者都是在看同样的问题,可以说都是想用政府与市场的框架,或是用自身管理的框架,从公共事务的角度,从制度治理角度,从更多的更复杂的管理治理角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因此,在研究趋势中,二者结合在了一起。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的“公民社会”的构架中,社会基本结构发生的最根本变化是,由政府-单位-(作为单位人的)个人的单向、单维的关系,转变为多元、互动、社会参与与自组织形式的结构。政府不再是一个全能的部门,它行使国家安全、公共政策、宏观调控等有限职能,并主要通过监督、规范、政策优惠等间接手段调控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行为。这一改革过程首先从企业行为的独立开始,改革开发以后,企业逐渐扩大了自主权,形成不同于政府下属的“工厂”的“法人”,而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还要归于社会自组织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组织结构以大量的公民自组织形式为基础,个人作为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社会的成员,形成广泛的自组织形式,构成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或称“非营利部门”,是大量具体社会功能的直接履行单位。所有这一组织结构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为基石。(王名,2001)

四、公民社会的研究方法:

谈及此,不得不对中国的公民社会研究方法做一概述。总体印象是,规范性研究在第一阶段占主导地位,因为,前面说过,公民社会理论一直是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恪守一种社会政治理想,有强烈的现实批判作用,也是不同派别的理论家用以表达自己政治理念的工具,因此,它主要是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来加以研究的,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来运用。作为研究方法,它以公民社会为中心来研究问题,一方面反对以国家为中心,另一方面也反对以经济为中心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分析性的概念它主要被视为一种社会实体或历史实体,人们从不同学科分析其起源、发生发展过程及未来前景(何文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98 2期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80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

然而,随着第三部门研究的兴起,实证性的研究逐渐凸现。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研究兴趣,而且实证性的研究极大的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的公民社会的研究泛理论的研究注重了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专门问题的研究。并且用此理论,深入调查进行个案研究。从全球的趋势来看,这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如美国学者读《使民主运转起来》就是历时二十余年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大陆的情况来看,这一方面还相对薄弱,虽然这些年关于基层民主已经成为显学,但是对这一问题显然还只停留在乡、村一级。而从中国的行政体制架构来看,乡显然不属于一级政府,而中国社会的特殊情况需要我们把视野拓宽。目前进行调查的成果较为典型的有:1998年出版的《静悄悄的革命——中国当代市民社会》,该书从四个层次:个人层次、基层层次、阶层层次、NGO组织(社团组织)层次探讨了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状况。大致结论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个人的自由大大提高,在四个层次当中最为活跃;基层层次讲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变化、城市单位组织的变化,由于社会大量的变化,基层层次也成了非常活跃的层次;阶层层次不太明显也不活跃;而第四层次也不太活跃。我们认为市民社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发展,也很不成熟。提出,我国市民社会很明显的两个特征是自我冲动的特征和自我约束的特征。

五、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关于公民社会理论本身知识界仍然有几个问题需要梳理清楚:

一是市民社会问题讨论中往往将近代市民社会观和当代市民社会混为一谈,这就产生了概念的歧义。如仅仅将市民社会作为私人自主的经济交换领域;及单纯将市民社会理解为城市居民,这就容易剥夺广大农村居民的权利,使的这一概念过于狭隘、片面,没有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另外,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将一个西化的概念移植于中国,而这个概念本身是源于西方的语境的,在对中国现实的分析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以西方的模式为标准,对中国的现状加以评判,或者是简单的依据西方的概念的框架,对中国社会做一简单分析;或是盲目的比附,照般西方的经验,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说明中国的市民社会早已经存在。这是后进国家在全球化的强势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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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江南地区自唐宋时代开始逐渐成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明中叶以后,当地传统市镇的军事及行政机能渐趋退化,商业机能日渐凸现,其规模和数量远超过宋代。至盛清时代,市镇经济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市镇和农村之间逐渐形成一种生产与贸易的连锁体,构成市镇网络,“不仅仅只是在广大的乡村腹地中存在着的两个或三个主要城市,而可以认为这一地区已经是一个城市化很广泛的地区”。[1](P12)这背后有着水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同当地经济结构或经济水平密切相关。长期以来,对明清江南市镇的探讨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热点,其研究成果令人瞩目,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始,有关江南市镇的中外学术成果层出不穷,以涉及范围之广泛,论题之深入,几乎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学术分支。不过,总的来说,以往的研究趋向,更关注的是市镇的“中央性”机能。①或者强调市镇在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无比强大的“向心力”②;或者从特定区域以外寻找研究空间,热衷跨区域的比较及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经济联系。③较少注意市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乃至将农村在城乡关系中的位置悬置起来。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学界常以城乡二分法或者城乡连续体来概括传统社会的城乡关系,前者从人口的规模与密度、居住形态和社会异质性的角度,将城乡分类进行论述,后者则完全打破二分法的框架,认为城市和农村各有其存在价值和功能,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共同体。随着城市化理论的流行,连续体说逐渐占了上风。在城市化理论的影响下,从农村这一极向城市这一极的连续变化被设想成一个理所应当的过程,各种聚落形态都可以被确认为这一轴线上的某个位置。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有关江南市镇研究,一向把市镇本身④的讨论当作优先任务,对于市镇周边的农村或者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关注则嫌不足,即便有,也往往只具有作为市镇研究附属品的意味。虽则如此,本文仍拟在市镇史研究的脉络下,回顾一下国内外以往有关明清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史的各类探讨⑤。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研究中可能出现的某些趋向作一简要前

一、国内(含台湾)学者的相关研究

最早直接涉足江南市镇研究的国内学者是傅衣凌,他1964年发表《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一文,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框架下,肯定了市镇的成长,把市镇经济视作传统地主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⑥他的开创性研究,为以后的明清江南市镇研究奠定了基础。1970年代,台湾学者刘石吉首次对江南市镇作了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他当时在《食货月刊》和《思与言》上发表的三篇论文,后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1987年以《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为书名在大陆出版。刘石吉的著作尽管在史料上有所局限,但其分析问题的趋向及提出的一些基本看法,如将江南市镇划分为棉织业市镇、蚕桑丝织业市镇、米粮业市镇,以及对运动后的江南市镇的发展、市镇数量的分析,迄今仍很少为中外学者所超越。不仅如此,刘石吉的主要贡献还在于,对大陆1980年代以来的江南市镇研究具有启发和推动作用。他的台湾同行李国祁在1981年发表了《清代杭嘉湖宁绍五府的市镇结构及其演变初稿》一文,将传统市场分成省城、府城、县城、镇市、定期集市五个等级,强调了交通线路对市镇分布外在结构的影响,并对施坚雅的六角形模式作了一定的修正。⑦刘铮云则从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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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71页。

②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③李伯重:(明清江南与外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及其对江南经济发展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李伯重:<明清江南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外部市场环境)。张国刚主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张海英:<明清江南商品流通与市场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④按:本文中的市镇指明清时代文献中被称作“市”或者“镇”居民点,原则上不包括府城,但包括那些被称作“镇”的县城,惟不涉及19世纪后半叶逐渐高度城市化而在晚清仍属县级的上海县。有关上海城市史的研究动态可参钱曾瑷:<上海的历史与历史中的上海)(<中国学术)2001年第3辑,商务印书馆.2001年)。

⑤按:由于获取渠道的阻隔,此处对以往研究的介绍肯定还有不少的遗漏。即使对文中提及的成果,由于作者学力有限,评介不当之处,亦在所难免。望方家不吝纠正!

⑥傅衣凌:(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经济的分析),(历史教学)1964年第5期。

⑦李国祁:<清代杭嘉湖宁绍五府的市镇结构及其演变初稿),(中山文化学术论文集刊)第27集,1981年。

一个角度,通过考察清代苏州地区的义庄分布,揭示出义庄有集中于城市与市镇的趋势。①近年来,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范毅军先后发表数篇长文,综合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对明中叶以来江南市镇的成长趋势与扩张性质以及市镇发展和地域开发的关系作了专门讨论,预示出市镇史研究中的跨学科趋向。范毅军重视各种空间讯息,如市镇所在的地形、地貌、总体分布以及与水路交通路线的位置关系等,对于探讨明清市镇的作用和城镇化的意义;并且以为明清江南市镇的广泛成长,本质上只是在量上做一种扩充而已,并未能在质上有所突破。①

自1980年代初,有关明清江南市镇研究的论文,开始频繁出现在国内各类史学刊物上。以樊树志、陈学文为主要代表人物,他们注重江南市镇的实态研究,为深入了解明清市镇的作用与意义奠定了扎实的基础。③同时期,王家范④平⑤、范金民⑥等学者作的研究亦颇引入注目。尽管樊树志宣称:“仅仅从经济史角度研究江南市镇显然是不能令人满足的,市镇作为一个地理实体,兼具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因而需要多角度、多侧面地进行全方位的探讨”,L2J(n1,但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更热衷的是对江南市镇的数量、类别、层级和历史作用等问题的探讨,于市镇和农村的关系方面竟然没有任何专文。需要指出的是,研究明清江南市镇史的几大家其实并没有忽略市镇与乡村之间的连带关系。例如,陈学文曾经强调市镇对乡村的辐射力,认为市镇的发展逐渐将城市关系渗入乡村,推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经济结构的演化,在此基础上,市镇对乡村产生强大的向心力,是技术、文化、生活的中心,是缓解农村过剩人口的消融剂⑦。樊树志和王家范没有过份渲染市镇的“中心地”作用,而将市镇与农村置于相对平等的位置。前者认为,研究市镇结构不能仅仅局限在街市以内,更重要的是弄清市镇与周围四乡(或称乡脚)的关系;四乡的范围大体显示了市镇作为一个基层商业中心的延伸面,是市镇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四乡向外输出手工业品或农产品先在市镇里集中,再经牙行和客商散往各地市场。⑧后者则指出,江南市镇与农村之间,无论从形成途径上,还是空间格局上,均存在着纵深联系;江南许多市镇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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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铮云:<义庄与城镇一一清代苏州府义庄之设立及分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八本第三分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7年.第651页。

②范毅军:(市镇分布与地域的开发一一明中叶以来苏南地区的一个鸟瞰).<大陆杂志)第100卷第4期.2001年;范毅军:(明中叶以来江南市镇的成长趋势与扩张性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盲研究所集刊}第七十三本.第三分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2年;范毅军:<明中叶太湖以东地区的市镇发展与地区开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5年第一分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4年。

③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陈学文:<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陈学文:<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群言出版社,1993年;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④王家范:(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⑤、平:(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市场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宋元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社会组织述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明清江南市镇人口考查).(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s8年第2期

⑥范金民:(明清时期苏州市镇发展特点).(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

⑦陈学文:<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群言出版社,1993年,第36页。韩国学者吴金成的看法,与陈学文类似:在市镇中发生的各种现象渗透到乡村,使农村生产力得以迅速发展。进而为农业经济结构和农村经营方式的变化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由于市镇能够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谋生途径,绅士和商贾以及从农村中分化出的游手无赖等过剩人口涌人了新兴市镇内,江南市镇就是在吸收乡村劳动力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参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⑧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以在明中叶之后呈勃兴之势,完全是由于其四乡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推动。①惜乎众多学者或把市镇视为联络县城和农村的中介②,以及乡村城市化的重要一环③;或以传统城乡界线模糊不清为由,把市镇与农村实为一体作为“理解策略”,从而回避了市镇与农村的关系问题,更遑论对此作专门的讨论了。

1990年代末以来,相关研究层出不穷,接连有小田、包伟民、范金民、王卫平、单强、陈国灿、吴仁安、张海英、龙登高④等人的专著面世。这些著作对乡土生活、社会诸相、社会风习、会馆公所、商路及其格局等方面的探讨颇有新意,并逐渐突破经济史研究的窠臼,转从社会史和文化史角度考察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惟一遗憾的是这些成果仍然没有涉及城乡关系。虽然有学者以为,“市镇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存在于农村经济上面’,是农村专业经济发展的结果”,但还是有将市镇作为农村社会变迁和社会诸问题的“指示器”的意味,⑤并进而把农村视作市镇的附属品。另有学者用“乡镇”一词替代“市镇”,除了突显市镇社会的乡土本色以外,没有给市镇史的研究增添新鲜的内容,反而有混淆市镇和农村的模糊界线的嫌疑。⑥从乡村史或社会经济史角度研究明清江南区域社会的成果,往往也会涉及到一些市镇发展方面的内容,可是,大多只将市镇经济等同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进行考察,同样没有把市镇和乡村的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⑦就总体而言,在1990年代,除了吴建华曾对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的变动撰写过专文外,⑧国内学术界涉足城乡关系研究的论著可谓屈指可数。进入21世纪以后,就管见所及,王瑞成的《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人的城市文化史》是惟一的一部著作。该书下篇以徽商为例,讨论了近世乡族观念下的城乡关系。从全书的问题意识看,尽管未能给徽商研究带来重大突破,但专以活动在城镇里的徽商与乡土社会之间的联系作为考察对象本身,已足见其前沿性。⑨另外,余子明立足全国范围,极其粗略地探讨了晚清绅士群体从乡村流向城市这一现象,多少触及到知识精英在近代城乡二元对立格局下,单向涌人城市对乡村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⑩李伯重从经济史视角重新定位了江南郊区市镇工业的性质,他认为在明清当地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郊区市镇工业尽管与农村工业有密切的联系,但是仍然应该归属于城市工业;他还以市镇人口数量、居民职业、空间距离等因素作为指标,把市镇定位为“间接城市化”地区,从而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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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家范:(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其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

②例如范毅军认为.明清市镇应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自聚落的一个环节,但由于传统经济发展程度,城乡之间非可判然两别。某些大镇近于都市。而许多小镇则与一般乡村聚落区别不大,只不过几户的村店而已。参范毅军:(明清江南市场聚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新史学)九卷三期,1998年。

③樊树志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农业社会的历史也就是乡村不断城市化的过程。参樊树志:(市镇与乡村的城市化),<学术月刊)1987年第1期。

④小田:(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包伟民:<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1998年。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以苏州为中心),人民出版社.1999年。单强:(江南区域市场研究),人民出版社,1999年。陈国灿:(浙江古代城镇史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吴仁安:(明清江南望族与社会经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张海英:(明清江南商品流通与市场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龙登高:(江南市场史一一十一至十九世纪的变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⑤包伟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知识出版社1998年,第5、6页。

⑥小田:(江南乡镇社会的近代转型).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年。

⑦洪焕椿、罗仑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罗仑主编,范金民、夏维中著:(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明清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段本洛、单强:(近代江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⑧吴建华:(明清太湖流域的市镇密度和城乡人口结构变动).载(城市史研究)(第n。12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

⑨王瑞成:(在乡村和城市之间:人的城市文化史),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⑩余子明:(从乡村到都市:晚清绅士群体的城市化).<史学月刊)2002年第8期

示出城乡之间界线的模糊性尽管自1980年代末以来,已有不少学者把研究的兴趣放在市镇管理相对于乡村管理的特殊性上,②但这些成果多属通论性质,没有把长时段的市镇管理实态落实到具体市镇。最近,赵世瑜和孙冰以湖州的双林镇为例,回溯了自明以来该镇各种权力资源的组合和实际运作,并通过发生在晚清的东岳庙风波,揭示出地方宗族、士绅、民间祭祀组织、外来人口和官府在处理矛盾冲突过程中的不同表现,从中透视了双林镇权力资源和权力关系的历时性变化,以及市镇与乡村权力运作的差异。

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是研究明清以来的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另一个主要关注点,相关成果或多或少受到了日本学者滨岛敦俊的启示。早在1990年代末,赵世瑜就注意到“城隍下乡”和城市庙会的乡村化现象背后所凸显的城市对乡村的支配作用,并揭示出乡村的主动参与意识及对城市统治关系的挑战,表现了乡村对城市生活的参与,从而将城乡放在平等的地位,没有过份强调城市的“向心力”。③吴滔最近对清代苏州地区镇庙与村庙的关系作了多层次的探讨,透过镇城隍庙和“解钱粮”习俗的出现,审视了民间信仰在农村与市镇交往中某些图象。他认为,民间信仰中呈现的上下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与城乡的等级差别基本吻合,但也不是一概而论,很多位于大镇之间的市集甚至村落有时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④近年来,一些学者还对生活在市镇与农村里的不同人群特别是士绅地主的生活实态产生了浓厚兴趣。洪璞在日本学者稻田清一的基础上,对清末至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的空间范围作了后续研究,对比了乡居、镇居和城居地主在日常生活中截然迥异的社会交往圈和空间活动范围,从中归纳出地主由乡居到镇居再到城居的“单线”离乡过程。⑤吴滔选取清代吴江震泽二县作为研究个案,从“发生学”角度,关注了比特定社会集团范围更广的空间内的个人活动(如选择城居还是乡居)及其主观动机,通过士绅住所的变动、士绅在耕读与服贾之间的职业选择及乡村公益活动组织者身份的变化等几方面的论述,揭示出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力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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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伯重:《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中)》,《清史研究》2001年第3期,2002年第1期。

②林绍明:(明清年间江南市镇的行政管理),<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2期;平:《宋元明清江南市镇社会组织述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张研:《清代市镇管理初探》,《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

③赵世瑜:《庙会与明清以来的城乡关系》,《清史研究》1997年第4期。

④吴滔:《清代苏州地区的村庙和镇庙:从民间信仰透视城乡关系》.《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⑤洪璞:《乡居.镇居.城居一一清末民国江南地主日常活动社会和空间范围的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4期。

⑥吴滔:《在城与在乡:清代江南士绅的生活空间及对乡村的影响》,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二、日本学者的研究趋向

日本学者对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起步较晚,对江南的关注更多以农村社会为主,晚近才开始注重城市问题。⑦有关明清市镇的早期研究,除了藤井宏曾在论述徽商活动时偶尔触及江南市镇的论题以外,⑧更多关注的是华北、四川等地的定期市。⑨再加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大多数有关江南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成果,受“发展阶段论”的制约,没有突出“江南”的独特性,甚至把“江南”作为讨论的附属品。⑩在这一阶段,即使是作为专门性的江南地域史的研究,也主要关注乡绅地主等支配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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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吴金成:《明清时期的江南社会一一以城市的发展为中心》,《中国江南社会与中韩文化交流》,杭州出版社,1997年。

⑧[日]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载《江淮论坛》编辑部编:《徽商研究论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

⑨[日]加藤繁:《清代村镇的定期市》,《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三卷,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73年。

⑩巫仁恕:《岸本美绪,〈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一一十七世纪中国の秩序问题〉》,《新史学》十一卷三期,2000年。

及与这一群体相对密切的制度,譬如村松祐次对租栈的研究和铃木智夫对《租核》的研究即是代表。①直到1979年,川胜守发表《中国近世都市的社会构造一一明末清初江南都市研究》一文,才标志着日本学界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之发轫。川胜守在该文中指出,市镇作为县城与乡村的中介,在明末清初显著增加,与此过程呈鲜明对照的是,明初设置的课税局和巡检司规模缩小并日渐废弛。乡绅阶层通过结交官府和利用自己的优免权掠夺土地,致使大量农村人口流人城市,或从事工商业,或充当吏胥衙役和游手无赖,成为城镇里的寄生阶层。②之后几年,他与林和生分别探讨了水路交通和江南市镇发展的关系。川胜守考察了江南市镇的发展及其中的交通要素,特别是与水运交通方面的关联,从而揭示出宋明时代江南市镇发展的条件,具体地说,就是运河及大小支流沿岸如何形成市镇;林和生则强调了水上交通对太湖平原市镇经济的决定性影响③。在1980年代,日本学者明显受“施坚雅模式”的影响,例如,斯波义信在探讨宋元明清都市与农村史时,力倡以施坚雅的理论方法作为研究导向。④不过,由于日本学者向有研究村落共同体的学术传统,他们倾向于把江南市镇的研究具体落实到基层社会中,以市镇或城乡间的空间范围为参照,观察地方社会的构成及其运作过程。这使他们更注重讨论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关系,涌现出许多有份量的研究论文。例如,小岛淑男透过城居地主、商人与在乡农民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阐述了清末江南地区市镇与周围农村的关系。他认为,城镇是农民肥料的供给地、农产品的贩卖市场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地,反过来,农村为城镇提供了劳动力。⑤在小岛淑男之前,佐伯富也曾有专文论述近世中国的都市与农村,惟主要的着眼点放在有宋一代,鲜少涉足明清的情况。⑥

1990年代以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森正夫等学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历史学和地理学的方法重新检讨江南市镇史,在他们出版的论文集中,所论详于当代而略于古代。梅津正伦对江南地形、水文环境与市镇网络形成的讨论,森正夫对朱家角镇略史的勾画,稻田清一对清末镇董的身份、角色、职责和管辖区域的探讨,以及石原润、林和生、林上等对上海、苏州周边集落空间构造的调查研究,均体现了与以往江南市镇研究不同的旨趣,成为跨学科研究的一个典范。⑦高桥孝助通过研究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弄清了法华乡通过水路、桥梁、村道将农村与市镇相接,人、物、钱、情报因此往来不息;⑧稻田清一的《清末江南一乡居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一文则揭示了清末吴江县的一个乡居地主柳兆薰在市镇与乡村之间频繁游走的事实。⑨此二文为日本史学界的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研究传统增添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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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村松祐次:《代江南の租栈一一中国地主制度の研究》,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年;[日]铃木智夫:(近代中国の地主制一租栈研究译注一)。汲古书院1977年。

②[日]川胜守:《中国近世都市①社会构造一明末清初江南都市こついこ—》,《史潮》新6号.1979年,第65--91页

③[日]JI[胜守:(长江尹,卜夕c:扫c寸镇市①发达七水利),中国水利史研究会编:<佐藤博士还历纪念中国水利史论集],国会刊行会1981年;[日]林和生:《国近世の地方都市の一面一太湖平原の》镇市と交通路しこつぃて一],京都大学文学部地理学教室:(空间景观·イメヅ),地人书房1983年;[日]林和生:《中国近世しこわしする地方都市の发展一一太湖平原乌青镇の场合》;梅原郁编:《中国近世の都市七文化》,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84年。

④[日]斯波义信:《中国、中近世の都市七农村一都市史研究の新しぃ视角一》.载《近世都市の比较史の研究》,大阪大学文学部《共同研究论集》第1辑。1982年。

⑤[日]小岛淑男:《清朝末期の都市七农村一江南地方む中心に一》.《史潮》新8号,1980年。

⑥[日]佐伯富:《近代中国の都市七农村》.《历史教育》第14卷12号,1966年。

⑦[日]森正夫:《江南ヲルタ市镇研究一历史学七地理学かうの接近一》.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2年。

⑧[日]高桥孝助:《上海都市化的扩大与周边农村一一1920年前的上海县法华》,《上海研究论丛》第8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

⑨[日]稻田清一:《清末江南一乡居地主的生活空间的范围与结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2期

1999年川胜守将他20年来的论文结集出版了《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书。①同时,他用市镇社会史涵盖传统的市镇经济史,使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了。两年后,由森时彦主编的《中国近代的都市与农村》,是将一些学者有关近代中国的都市、市镇和农村的研究论文以论文集的形式编辑出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城乡关系史研究著作。②同年出版的夏井春喜的著作,通过研究近代江南的地主制,对村松祐次的某些认识加以深化。③基于多年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的心得,滨岛敦俊从民间信仰的视角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明清江南社会城乡关系转变的故事:明初,江南农村处在承担漕粮北运的粮长阶层和乡居地主的支配之下,他们为米谷运送役务所困扰。一些巫师为迎合乡村社会统治层的愿望,制造出适合漕运及商运需要的保护神,庇佑水运平安无事。明后期,由于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支配江南的乡居地主没落,城居地主的数量越来越多,总管信仰的存在基础随之解体,原来支撑这种共同信仰的显灵传说失去了意义。在农村社会中小农占压倒性优势,饥馑和米谷价格成为农民日常最为切实的问题。乡居的巫师们不得不创造出适应于小农愿望的“施米”的传说,“总管神”摇身一变,成为在漕运饥馑之际与民同甘共苦、向贫民周济食米而迎来悲剧性死亡的神灵。牺牲自我而把米谷发放给农民,成为新的总管信仰的核心内容。滨岛敦俊在此基础上重申了曾经概括的“乡脚”世界在城乡结构中的重要性:]6世纪中叶以降,江南三角洲在经济上所起的变动,小农民的生活空间也随之变化,即其范围已不再限于聚落或社,而是扩大到了以市镇为核心之市场圈。④由此意味着日本学界对明清江南城乡关系史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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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川胜守:《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一空间と社会形成の历史学》,汲古书院,1999年。

②[日]森时彦:《中国近代の都市と农村》,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报告,2001年。

③[日]夏井春喜:《中国近代江南の地主制研究》.汲古书院.2001年。

④[日]滨岛敦俊:《农村社会一一觉书》,森正夫等编:《明清时代史の基本问题》,汲古书院,1997年;[日]滨岛敦俊:《总管信仰一一近世江南农村社会七民间信仰》,研文出版,2001年。三、欧美学者城乡关系研究的学术脉络

欧美中国城乡关系史的研究,以马克斯.韦伯(Maxweber)的理论为起点。韦伯用西方的标准进行衡量,将中国城市与农村截然分开,忽略丁城乡间的密切联系,更没注意到中国城市行政上的等级愈低,乡土气息愈浓厚的特点。⑤有鉴于此,牟复礼(F.w.Mote)重新审视了马克斯.韦伯在西方经验下作出的城乡之间存在着鲜明对立的论断,中世纪的欧洲城市大多是由农村组成的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岛,将传统中国的历史情境运用异域理论资源进行理解需要相当地慎重。在研究明代南京和苏州的著名论文中,牟复礼得出结论,中国社会不象西方社会那样城乡之间存在尖锐的对立而是表现出连续性。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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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史明正:《西方学者对中国近代城市史的研究》,《近代中国研究通讯》第十三辑.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第85--97页。

⑥[美]牟复礼:《元末明初时期南京的变迁》,[美]施坚雅主编:《晚期的城市》,中译本,中华书局,2000年;Mote,Freder.iCkw.Amillenniumofchineseurbanhistory:form,timeandspaceconceptsinsoochow,RiceUniversityStudies.1973.voi.59,No.4pp35—65.

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城镇发展史的初期,往往热衷于建构理论框架,而忽视了区域间的差异性,喜欢把一些解释力有限的结论强加在全国范围内。饶济凡(GilbertRozman)在中日城市化的比较研究中,创立了城市空间网络学说。他认为,近世中国的城市人口分布呈“上小下大”的金字塔结构,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寥寥无几,人口绝大多数居住在成千上万的村镇里。如果说他所揭示的这一现象尚与中国当时的实情相差不大的话,在探索造成城市化指数偏低的原因时,饶济凡的解释就不太能够站得住脚。他将之归为城市间的交通不便,由此难以形成信息和商品交流的网络,中央政府因而不能充分调动和利用人力物力,从而削弱了其征收捐税和调剂物资的机能。①在中国的大片地区,特别是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这样的情况的确存在,而在江南地区,水运资源非常丰富,城市化指数较其他地区高,市镇网络发达且组织性强,和他的假设完全两样。饶济凡的另一部著作,重点分析了清代直隶、山东的市场聚落和人口结构,同样没能在解释近世中国城镇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方面有所突破。②

伊懋可(MarkElvin)是较早关注江南市镇的西方学者,他在1970年写作了《市镇与水道:1480--1910年的上海县》一文,注意到明中叶以后地主从农村迁进城镇的事实,他还考察了明代晚期至19世纪上海县的水路管理制度所折射出的城乡关系的转变③。居密(MiChuWiens)察觉到16至18世纪城居地主和乡居佃农之间关系的改变:频繁的奴变使盛行于晚明的奴仆制度于17世纪末渐趋消亡,18世纪以后,城居地主已不再使用奴仆制,江南的商业化和城镇化显著地改变了地主和佃农之间的关系。在“一田两主”制下,城居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日渐疏远、非个人化;尽管农民在城居地主手下比乡居地主更缺少同情,但由于不用直接缴纳赋税并有机会拖欠地租,佃农从地主那里获得了更多的独立。④兰金(MaryBackusRankin)通过对清末浙江省青镇的沈氏和南浔镇的庞氏、蒋氏、周氏、张氏和刘氏等士绅家族进行个案分析,发觉这些家族的部分成员在迁入上海以后,非但没有割断反而加强了与乡土社会的联系,由此她反思了城市与乡村以及传统与现代两对在当时流行一时的“二分法”对中国传统社会研究的有限解释力。除此而外,她的研究还多少涉及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江南市镇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⑤

施坚雅(C.WilliamSkinner)以经济活动为主要划分标准,将全中国划分成九大区域,多少改变了西方人心目中对中国历史简单而直观的理解,令他们不得不对中国城市的地区性多样化和专业化重新加以认识。尽管施坚雅的学说本身没有涉及中国社会的城乡经济观和文化观,但他所提出的融会贯通的市场网络概念暗示着城乡关系的紧密性和连续性,使人们注意到每一区域都拥有本身内在的等级空间体系,城乡之间的交流频繁,相互调剂和融合,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乃至农村存在着有机的联系。施坚雅还仿效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提的中心地学说,根据市场规模和功能,把传统中国的市场体系分成八个等级,其中较低的三级基层市场、中间市场、中心市场属于市镇的范畴。他认为,农民的实际社会区域的边界(即关系网)不是由他所住村庄的狭窄的范围决定,而是由他的基层市场区域的边界所决定。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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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GilbertRozman,UrbanNetworksitch''''ingchinaandtokugawajanpan,Princeton,NewJersey: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73.

②GilbertRozman,PopulationandMarketingsettlementsin,ch''''ingchina,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2.

③〔美〕施坚雅主编:《晚期的国家》,中译本,中华书局,2000年。

⑥[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美]施坚雅主编:《晚期的城市》.中译本,中华书局.2000年。

为人类学家出身的施坚雅,强调基层市场对于农民实际生活的功用,不过是想纠正人类学家只着眼于村落小团体的倾向,并没有刻意否认村落共同体的意思。但是,在他以后,过去对于中国城市和农村的较为流行的认识,无论认为二者间是自发的对立,还是相反认为二者彼此间不存在明显的差异,都逐渐让位于对城市中心地及其区域腹地发展的相互联系程度的研究。①罗威廉(WilliamRowe)在其有关汉口的两本著作中,关注的是以汉口为代表的商业市镇而非作为治所的府州县城,突出了县级以下市场中心的重要性。②他和其他美国史学家一样,都以为中国的村庄,在经济上和社会上高度结合于大的贸易体系,越来越忽视村庄这一级单位。③直到20世纪80年代,黄宗智重申了村庄研究的重要性,以他对华北和长江三角洲乡村社会变迁的研究为标识,④使上述局面得以相当改观,并引起了美国中国学界对农村社会史和农民学的兴趣。黄宗智没有忘记用他的过密化理论透视中国历史上的城乡关系:“过密化下的耕作者所生产的剩余虽然一定递减,但他们却能支持庞大而复杂的城市,并供养高度发展的社会上层和城市文化。……大城市的产生伴随着农村的人均低收入,都市的‘发展’伴随着农村的过密化,正是中国历史上上层社会文化和农民文化之间显著差别的导因。”[4](P331—332)

在黄宗智两部著作出版之后,有多部有关江南城镇与乡村关系研究的英文专著问世。白凯(Bernhardt,Kathryn)从国家、地主士绅和农民三方的关系人手,探讨晚清至民国长江三角洲因商业化和城市化所导致的地主和佃农之间关系的改变;⑤石锦()ames,C.Shih)运用计量方法,勾画了太湖地区明代至清代社会精华分子的逐渐选择城居的倾向;⑥夏明德(LyndaS.Bell)从晚清到民国无锡小农家庭广泛从事蚕丝生产这一事实为案例,透视了近代江南城乡关系的新格局。⑦虽然如此,西方城市史研究的两种倾向一一第一种倾向是对于大城市的研究远远超过对中等城市、小城市甚至更低的市镇的研究;第二种倾向是过去十年中国城市的研究过多集中在20世纪的工业化时代,至多上溯到19世纪⑧——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研究的旨趣主要集中于城镇本身,对城乡关系问题只是附带地加以讨论。张琳德(LindaCokeJohnson)利用地方志作为主要材料,追溯了上海从一个市镇发展成为贸易港口近800年的历程;⑨由她主编的论文集《晚期的江南城市》,收录了迈克尔.马默(MichaelMarael)、保罗·圣安杰洛(PaoloSantangelo)、夫马进、安东尼娅·芬安妮(AntoniaFinnane)和张琳德(LindaCookeJohnson)对苏州、杭州、扬州、上海等城市的研究;⑩许亦农(YinongXu)在苏州城市建筑史的脉络下,探讨了中国传统城市的空间与时间变化多显示出西方学者对城市史的偏爱。赵冈在前人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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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第23页。

④[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3年。

对明清江南的新型市镇作了重新审视。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见解,认为江南的市镇是超层级的,从一开始便依赖全国性的市场,没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层级式的关系只适用于内地的传统市镇,每个市镇都是内向性的以满足小范围内的农村消费者为其主要功能,按其商品流通的范围来看则是逐层扩大。江南所产的丝绸、棉花等纺织品,在本区域的居民间没有太多的市场与销路,而必须由各市镇直接与全国性市场发生运销关系,并不透过层级来聚散。①袁清则对市镇类型的划分进行了反思。他以为,对不同的市镇,仅依靠其单一特产来分类,虽能提供一个概括性,但未免过于简单化了。②

2002年,科大卫(DavidFaure)和刘陶陶(taotaoLiu)主编的论文集《中国的城镇和乡村:认同与感觉》的问世,标志着西方学者突破了以往研究或过于注意城镇或只关心农村聚落的“偏科”现象,在城市史和乡村史研究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论桥梁。无论从选题还是作者的研究背景上看,整部书都体现出多学科多视角的丰富介入;研究者不再仅仅以城市为中心,已开始注重以乡村世界为出发点探讨城乡关系。其中,科大卫选取乌青、濮院和南浔三个江南市镇为案例,将家族在江南市镇确立支配地位(rise0fthelineage)的时间追溯到元明之际。16世纪,随着新迁入市镇人口的增加,土著家族和新兴家族之间的矛盾加深,这集中体现在镇庙控制权的争夺上。由此多姓共同支配市镇的格局开始确立,士绅阶层逐渐取代家族介入市镇管理。③科大卫与前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给我们讲述了三个江南市镇几百年的管理运作过程,而对于具体市镇权力格局形成的“发生学”探讨,在科大卫之前,几乎没人关注过。当然,仅仅凭一本论文集,就想涵盖明清以来城乡关系的所有问题,显然是不切实的。全书大多数作者仍没有摆脱“城市中心观”的窠臼,以城市特别是上海这样的“特殊城市”为主要研究内容,来讨论近世城乡的二元格局,多少有隔靴搔痒之嫌。实际上,城乡一体还是城乡分割,都是相对而言的。用两分法来剖析近世的城市与农村是过于简单的和不适宜的,正如编者在《导言》中所说:“城乡区分的观念一直外在于中国传统思想,即便今日也仅是部分融人中国社会而已”。[5](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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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文集》,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5年,第176,181页。②[美]袁清:《盛清时期江南地区的城市化和商业化》,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编辑组:《第二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

③DavidFaureandTaoTaoLiu,TownandCountrinchina:IdentityandPerception,Houndddmills,Basingstoke,HampshireandnewYork:Palgrave,2002.

四、几点认识

综上所述,以往对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多数偏重“传记式”的历史沿革发展①,以传统城乡界限模糊不清,城乡的延续性远大于市镇的独特性为出发点,把市镇置于都市的范畴或者广阔的乡村社会中进行考察,极少注意城市一市镇一农村的连续体的意义。从城乡关系的视角,探讨市镇与周边农村的互动作用,几乎可以说刚刚起步。

具体说来,在已有的市镇与农村关系史研究中,对于市镇和农村聚落两者之间是否有“有形的边界”,往往存在重大的分歧。部分学者把以某一固定市镇为中心且不具有自上而下指定的行政统属性质的市场圈,作为四乡农村的“中心地”来理解,认为市镇和四乡之间存在着以水栅、河道、民居和桥梁等为标识的含混边界。另一些学者则根据所谓“市镇居民”兼营农、工、商多种职业的实际情况,强调工农之间界线模糊以及农村居民和市镇居民在职业与居所两方面的不一致,进而质疑市镇与农村之间存在有形边界的可能性。如果我们明白,在市镇与农村之间即使具有地理意义上的有形边界,亦不妨碍不同人群之间通过经济、祭祀、婚姻等层面的交流来打破这个边界,由此形成一套以人群为标准而不是以地点为标准的关于市镇和农村区分的“新理念”。举例来说,如今在市镇研究中经常被学者们借用的“乡脚”一词,已渐成为市镇商业辐射区的专有名词,它包括市镇本身以及市镇的周边地区,即包裹市镇的农村。而据笔者在“乡脚”一词来源地的吴江县的田野经验,当地人不仅将民间信仰活动的地域广度称之为“乡脚”,甚至把交往或者活动所及的最远地点和家乡之间的距离也叫作“乡脚”。探寻诸如“乡脚”这样的乡土词语所包含的丰富含义,进而从市镇与农村的各个角落选择个别的人群行动作为参照系,通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接触和互动,揭示出明清江南城乡界线的模糊性和生活在当中人群的多层化关系,无疑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传统社会中的城乡关系。在传统时代没有对人群进行专门的“市镇籍”和“村籍”划分的前提下,界定市镇的空间范围显得相当困难,而市镇的规模、人口又是处在不断变动中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关市镇和农村间是否存有有形边界的课题,尚有很多扎实的工作要做。

以往学者研究明清江南市镇与农村的关系,还有把地方秩序成立的框架放到国家或者特定集团中去的倾向,将士绅与平民、地主与佃农之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单向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而实际上,城乡交往中所呈现出的不确定和流动性,比起被我们凝固起来的“社会经济结构”要生动复杂得多。“结构决定论”的根本弱点就在于给许多本来是“因人异事”的动态依赖现象纳入了“虚假必然性”的框框,使其失去了在历史现实中屡见不鲜的互动性和多样性的色彩。就明清江南市镇研究本身而言,正如范毅军所总结的,相当一部分学者有过份强调市镇在明清两代的独特发展而几乎忽略了它在唐宋以来历史序列的延续性的趋向,②较为缺乏像科大卫、赵世瑜所做的对某些江南具体市镇长时段运行过程的个案分析。如果我们不了解江南基层行政组织的运行模式,只以“举例子”的方式空谈市镇与农村的关系,或者反过来说,没有从城乡关系的角度考察市镇和农村的运行实态本身,都无法给我们的研究带来更多的裨益。总之,我们只有将经济、社会、文化等静止的要素还原到流动、鲜活的历史过程中去,通过揭示这种过程中的种种复杂关系,才能超越把研究单位简单地划分成二元对立的格局,避免“城乡一体”或“城乡二元”的简单理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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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刘石吉:(小城镇大问题:江南市镇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杭州:“中国东南区域史国际研讨会”论文,1998年9月.

②范毅军:《明清江南市场聚落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新史学》1998年第九卷第三期。

[参考文献]

[1]WilliamT.Rowe.CityandRegionInthelowerYangzi[A].LindaCookeJohnson,ed.CitiesofJiangnaninLateImpetialChi.na[C].StateUniversity0fNewYorkPress,1992.

[2]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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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习俗这一民俗事象曾经引起国外民俗学、人类学乃至社会学界的高度关注,并且就相关间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研究成果。本文拟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述。

一、婚姻形态和亲属关系视角下的婚姻习俗研究

国外学者关于婚姻形态和亲属关系的早期研究,主要以婚姻形态进化理论为代表。19世纪中叶,达尔文提出生物进化学说。进化论提出以后,对婚姻形态以及婚姻仪礼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延续到20世纪。摩尔根(I,ewis Henry Morgan)在研究中全面引人了进化论,提出与社会形态相对应的婚姻形态进化理论。在摩尔根看来,人类的婚姻形态经历了从杂交、群婚到一夫一妻制的演化过程。此外,摩尔根还极为重视婚姻形态研究,认为它是家庭形态的基础,而家庭形态又是亲属制度的基础。换言之,亲属制度有赖于婚姻规则。基于这种思想,摩尔根率先提出了亲属制度理论,用以分析婚姻问题。这种研究视角一直为后来者所沿袭和推崇。

在20世纪中叶,结构功能论和结构主义理论秉承了摩尔根的研究思路,将婚姻纳人亲属关系的分析中,分别形成“家系论”(descent theory)与“联姻论”(alliancetheory),并且就社会关系的原动力问题展开学术争论。这两种理论还有不同的表述版本,例如,纵向理论与横向理论、血统理论与姻亲理论、“继嗣理论”与“交换理论”等。当然,这些表述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理论阐述和学术争论。家系论强调亲属制度的纵向关系,主张代际关系的接续是社会组织的基础,认为婚姻是家庭之间的关系‘它不过是社会结构的重新组合而已。家系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拉德克利夫一布朗((Alfred Reginald RacTcliffeBrown)、福特((Daryall Forde),福特斯((Meyer ForEed}与埃文斯一普里查德(E: E. Evana-Printchard)等人。与家系论的主张截然相反,联姻论以婚姻交换为中心,认为禁忌让家庭之间通过婚姻结成亲属网络,然后以横向联姻网为基础组建社会的框架结构,所以联姻重子家系。联姻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为列维一施特劳斯(Claude Ikvi-Sfreuss)b 家系论与联姻论两种观点的对立,使它们在解释亲属关系时缺乏普遍性与连贯性,当然,他们对形式的过分注重,也招致了广泛批评。尼德海姆(}odney Needham)就是批评者之一,在他看来,拉德克利夫一布朗和列维一施特劳斯“过早地建构了宏大理论”川。当然.也有人认为,理论上的对立责任并不在于学者,而是与田野工作地点的民众诊释传统有关。从总体上讲,结构功能学派所主张的家系论来源于非洲和中东的调查;而结构主义学派所主张的联姻论来自于南美洲、东南亚的调查fz}0签子这种逻辑,在同一研究领域中出现了不同的理论,缘自于民众不同的解释系统。

不久,有关婚姻和亲属制度的研究进人全面反思。与此同时,婚姻问题研究也逐渐进人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一阶段,本土人的观念成为发总的核心,即学者的理论是否真实地映射出当地民众观念,开始作为一个间题浮出水面。利奇主张反思工作应当从概念和分类假设开始,他指出,婚姻、亲属制度、单系继嗣与非单系继嗣、父系社会与母系社会的分类等都应当列人反思的范畴。这些分类的问题在于“分类者从来没有解释为什么选择这个参考框架,而不是另一个”,而且“分类强加的思想禁锢很难彻底打破”。利奇总结说,“我们把时间耗费在把客观世界的现实填充到一组预先发展好的,而不是从观察得出的概念框架中去”}3)(Pl.7b)。利奇的贡献还在于,他明确提出英语的思维模式不“定就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必然模式。利奇的这种主张得到了尼德海姆的赞同和借鉴。尼德海姆十分强调对分类词汇的批判性使用,以及对间题的恰当陈述。他认为,人类学研究应当直接依赖于本土内在的分类,用本土术语进行思考,换言之,就是按照个案自身的展现来理解它,而不是应用预设的概念和分类去解释。

20世纪70年代初,在婚姻研究中引人了更多的分析变量,例如性别、声望、地位和权力等。20世纪90年代以后,婚姻研究中的亲属关系转向再次得到关注。正如迈克尔·赫茨费尔德(Michael rierzfeld)所评价的那样,亲属关系获得了无所不在的社会文化意义。与此同时,对婚姻和亲属制度研究的反思工作仍在继续。例如,博恩曼(JohnBorneman)认为,婚姻研究具有意识形态和范式倾向,压抑了自愿亲属过程,他据此提议,亲属研究应当转向关心与被关心的框架上〔礴,当然,这种看法体现在学者质疑婚姻制度的普遍性等方面。

此外,其他学科还从各自角度加人到关于婚姻的讨论中来。例如,贝克尔(Gary Stanley Becker)、彼德·布劳(Peter M. Blau)就分别从微观经济学、社会学角度研究婚姻现象。

二、人生仪礼层面下的婚姻习俗研究

一般而言,凡·吉纳普(Arnold van Gennep)较早地对人生仪礼进行了系统研究。他的贡献在于,通过对个体“人生危机”的分析,提出了“通过仪礼”(the rites ofpassage)的概念。他认为,所有的仪礼都是从一种社会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状态,因而具有通过仪礼的共同特征,而通过仪礼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脱离(separation)、转变(transition)和加人(incorporateion)仪式。在不同的仪式中,这三种类型发展的程度不一致。在理论上,凡·吉纳普将其提升为前闭限仪式(preliminal rites),限仪式(liminalrites)与后阂限仪式((postliminal rites),他认为一个完整的通过仪礼包括这三种仪式。根据他的解释,通过仪式的意义有两种:从社会角度看,它承认个体社会状态的过渡;从个体角度看,它使经历仪式的个体对自己的社会状态有充分认识。因此,通过仪礼的功能在于,整合由社会状态的过渡带来的无序和不稳定。凡·吉纳普一直将过渡仪礼的思想贯穿于订婚与婚礼研究的始终,他认为“婚礼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行动”,是一种“永久性地加人新环境的仪式”,同时也是一种变更关系、破坏社会平衡,以及从日常生活的“平淡中苏醒过来的场合”C 5)(r}o-n.;}oas)

其后,涂尔干(mile Durkheim)、拉德克利夫一布朗与沃纳(W. I,Ioyd Warner)等在审视仪式对于社会行为的影响和意义时,都运用了生命危机仪式,进而从结构功能的角度确认了凡·吉纳普的研究范式,在他们看来,仪式是社会组织的一种表述。而米德((Margaret Mead)、柏特生(Gregory Bateson)与杜波伊斯(Cora DuBois)等学者则从心理的角度关注仪式,侧重于研究仪式与文化、人格的关系。在真正意义上遵循通过仪礼研究并对其分类进行拓展的,应当说是查普尔(Eliot D. Chapple)与库恩(CarletonS: Coon)。他们在凡·吉纳普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强化仪礼,’ (rites of intensification)的概念,用以指代关于群体事件的仪式。而且,他们还区分了与季节相关的岁时仪礼、与群体活动相关的周期性仪礼以及与个体生命周期相关的通过仪礼,并指出后者在时间上的不可逆性。查普尔和库恩还引人互动理论来解释仪式,认为仪式的功能在于恢复社会互动中的平衡〔a 7( wamt )0

特纳((Victor Turner)延展了凡·吉纳普关于“闹限”阶段的观点,提出人生仪礼的现实意义就蕴含于它的象征性中,在“阑限”期间,仪式主体处于一个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的文化区域,主体的身份含混不清,通过“阑限”之后,仪式主体被安置到一个恰当的社会结构中,权利与义务得到明确界定〔} 7( r}-vs >。在特纳看来,社会生活就是由结构与反结构组成的一个辩证地发展过程,而仪式创造了一种似是而非的场合,将人类内在的反结构无序力量引人结构的社会有序中,在这个意义上,仪式使社会成为可能,于是特纳就将仪式研究与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

特纳一反结构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的研究传统,引人结构冲突模型来解释仪式,不仅深化了凡·吉纳普的“通过仪礼”理论,而且还对以后的仪式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特纳一道同是象征人类学代表人物的格尔茨(Clifford Geertz) ,也曾对仪式进行了深人研究,他认为,“在仪式中,生存世界与想像世界借助单独一组象征符号形式得到融合,变成同一世界”,从而“塑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意识,,{.〕(r}xs >。利奇也注意到仪式在生存世界和想像世界中的意义,只不过在表达方式上与格尔茨略有差异。他强调仪式所表达的是,实际经历的世界与抽象思维中的另一世界之间的关系,而文化则在其中起到了交流和解释的作用。在有关通过仪礼的论述中,利奇从互表的时间和空间出发,将通过仪礼的意义总结为跨越社会界限,并且标志着社会时间流逝的间断[[ 9 ]( P83,8U-82 )0

近期的仪式研究还引人了诸多可变因素,例如,仪式行为、象征符号与政治权力的关系,以及仪式的整合与瓦解功能,等等。受到这种多元化研究趋势的影响,仪式通常被视为一个多角度的,兼具两重性的复合体。 三、中国社会背景下的婚姻习俗研究

除了以上研究以外,还有一类相关问题需要提及,那就是国外学者对中国社会开展的婚姻习俗研究。这类研究集中讨论了中国的婚姻、婚礼、亲属结构等问题,尤其关注社会转型、国家政策以及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这些趋向折射出他们研究视角的独特之处。

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在对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宗族世系理论,认为地域化宗族构成了汉人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他还对中国的婚礼作了细致地描写,认为婚礼表达了姻亲关系的不确定性[f ; ]( }-}s.}_zrz)。马丁(Emily Martin Ahern)关注于婚礼中婆家与娘家地位的平衡,将娘家的优势地位解释为姻亲在“亲属仪式”中扮演的积极角色,认为强大的姻亲到场可以帮助姐妹的夫妇家庭完成角色转换,因而具有控制婆家的〔tz]( tzar3o-r )0萧风霞(Siu Helen F.)、杨美惠(Yang Mayfair Mei-Hui) ,阎云祥等人将目光聚集于中国婚礼的复兴与意义一匕提出铺张的礼仪具有强化关系建设的现实作用} is ]( etzt-1n, t}s-tes )。克洛(Elisabeth Joan }rnll)注重中国社会变迁中经济与意识形态的互动,以及婚姻与亲属结构之间的关系[14]D霍姆格林(Jennifer Holmgron)研究了中国北方的婚姻与亲属制度,并且就寡妇再婚、婚姻与地缘的关系、亲属关系与政治控制等问题作了深人探讨〔‘,。罗梅君(Mechthild Leutner)强调民间文化与上层文化之间的互动,并以此为框架说明官方婚姻策略与民众婚姻实践经历的变迁t叫。除了对中国的宗教与仪式进行研究以外,武雅士((Arthur Wolf)为了验证韦斯特马克((EdwardWestermarck)的性嫌恶理论((sexual aversion),还一直致力于中国变异婚姻形态一一童养媳的研究,指出它是父系社会在婚姻规则和禁忌紧张之间的一种折衷[l]( rtst-tsz)0

总之,这些学者在国内研究与国际前沿理论之间架设了桥梁,拓展了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丰富了研究体系。研究对象的一致性,使得这些研究成果更接近于中国本土的解释,与此同时也增大了理论检验的可能性,对于国内类似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四、国外婚姻习俗研究对中国的影响

与国外相比,国内学者基本上也是沿着婚姻形态和婚姻仪礼两条脉络展开研究。与国外不同的是,国内研究相对分散性,系统性较弱,这些研究特点,可能与中国社会在文化、民族、地域上的复杂性存在一定关联。

1924年《歌谣周刊》刊载婚姻专号,标志着中国现代民俗学意义上婚姻研究的滥脑。20世纪30年代以后,受国外婚姻进化论的影响,相关研究大多执著于追溯起源,把现存的婚姻形态解释为过去文化的遗留物。在这一阶段,民俗学的视野也从民间文学拓展到了民俗事象上。黄石、蔡献荣、陈怀祯、杨江松等人的研究成果充分反映了这种倾向。黄石十分注意吸收国外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使其在尚处于描述阶段的民俗学研究中处于显著位置。尽管在黄石的研究中能够看到历时性与共时性,也能够发现比较与实地调查的运用,但是大多数学者对此尚未给予足够重视,仍然坚持对民俗事象进行溯源式考察。在同一时期,也有学者注意到了进化论在民俗学研究中的不足之处。然而,进化论的研究思路,对中国民俗学研究影响深远,直至今日。钟敬文在阐述国外民俗学理论对中国的影响时,特别提到了英国人类学派的进化论。他阐述道,“总的来说,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当属英国人类学派。除建国之初的前27年外,这一理论对中国民俗学的影响几乎从未间断,[18 7(1b-}0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民俗学研究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研究取向,即将婚姻习俗置于社会文化转型的背景之下,着重考察它的变迁。与此同时,婚姻习俗研究也出现了多学科交叉趋势,这使得不同研究视角聚焦在同一对象上,丰富了相关研究。此外,国内学者还对仪式作了深人研究。他们将社会变迁、权力关系与政治的视角导人仪式研究,关注于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与行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地方性知识与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还有学者通过中国本土的调查,对国外亲属关系理论进行反思,质疑婚姻制度的普遍性,等等。

五、相关评价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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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雷德菲尔德于1956年出版了《乡民社会与文化》一书,首次提出了“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概念:“小传统指的是乡民社会中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的文化,大传统则指以都市为中心、以绅士阶层和政府为发明者和支撑力量的文化。”[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M] .北京:新知三联书店.1997 年 第157页.]也就是说,以文字记载为主的文化属于大传统,而民间的文化则属于小传统。但是,国内以叶舒宪先生为代表的“文学人类学”研究者们在对传统作定义时并不认可这种定义,他们认为“由汉字编码的文化传统叫做小传统,把前文字时代的文化传统视为大传统。”[叶舒宪.中国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J] .文化讲坛.2012年第7期.]胡白如先生(河海大学)在论证以文字为记载的大传统时,提出了这种传统的文化霸权、文化暴力、话语权等问题。阎江先生(中山大学)在对“罗浮黄野人传说”的论文中探讨了作为小传统的民间口述,“早在文明起源之前就在东亚地区延续了四千年之久,其后续的文化影响力,对于汉字发生所带来的小传统而言,几乎是难以估量的。”[叶舒宪.探寻中国文化的大传统[J].社会科学家.2011(11).]于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图像(图腾,画作等)和实物(器皿等考古所得)作为每个时代特定的文化产物,成为文学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文学人类学从这些研究对象中看到了传统文化的历史真实性、广阔性以及自然本性,所以称之为“大传统”。

我们知道已有的证据法有三重,包括了文献资料、考古材料和民族学(证言、口传叙事、仪式等),以论证中华传统文化的实相。但是,正如叶舒宪对民族学的认识:“民族学的材料只可帮助说明问题,但不是直接记录的正面证据,仅可作为‘辅助材料’,而不是直接史料。”[ 叶舒宪. 国学考据学的证据法研究及展望――从一重证据法到四重证据法[J] 证据科学. 2009年第17卷(第4期)]铜鼓图文的出现,具有巨大的“视觉说服力”,也引出了第四重证据法,也就是图像和实物作为证据,用考古出土和传世的实物及其图像来研究人类文化。第四重证据法的出现开始让人去思考第一和第二重证据法的可靠性,以及人类的传统史实是否要由文字转入非文字记载的实物研究之中。相对于前三种证据法来说,第四重证据法的出现直接从历史的角度给“大传统”进行一次定位。

神话、仪式、图腾、口传史诗等,可以说是人类最原生态的传统。如对于出土文物中众多有关于“熊”的图画,说明了远古初民崇拜的不是叫做“神”的符号,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然界的生物,可以探究远古人类的图腾文化。如叶舒宪用“玉”的研究来探讨没有文字记载的夏朝(甚至是商周)是否是神话传说。叶舒宪从出土的文物――“玉”证明了“尧舜禹之前的红山文化、良渚文化、齐家文化的‘唯玉合葬’和王者风采”[ 叶舒宪. 玉的叙事――夏代神话历史的人类学解读[J]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年7月1日],继而证明了“夏代以前的玉器时代已经有了近4000年之久;夏代以后的商周时代玉礼器传统仍在延续发展……可知,夏代必然是一个玉神话依然占据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时代…”[ 叶舒宪. 玉的叙事――夏代神话历史的人类学解读[J] 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年7月1日]将传统回归历史去探究,也可以说是将文化真实地呈现出来。两者结合便道出了前文字时代传统文化的历史真实性。

文学人类学中第三和第四重证据都是从自然出发,如多种禳灾仪式、祭祀习俗、神话传说等去还原前文字时代的传统。这些都是在结合或者脱离文字记载的状态下去探究的,针对的不是世界文明背后的各种形态,而是回到自然而然生成的一些东西中去寻找、去揭示,最终回归到自然之中。也就是说,这门学科在所属于人类文明的自然存在中去寻找未被后天文字时代的各种制度而限制的传统。“大传统”的“大”即在于这种自然的存在中。去自然之中寻找传统,正是在人的自然发生中,寻找人的传统文化的本源。从这个方面来说,叶舒宪先生定义的大传统之“大”却有其实义。

另外,前文字时代的民俗文化,涵盖了文化、宗教、心理、神话等方面,是属于世界范围内的活态的文化。比如在信仰方面有《圣经》中关于“替罪羊”的机制、中国相关到“羊大为美”的美学论调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对于“羊”的崇拜。又如古希腊神话中的海神波塞冬,中国妈祖庙祭祀,都是对于海的文化价值的阐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神话,不同的神话又蕴含不同的历史的社会的国家的民族传统。这些由远古遗留下来的众多祭祀仪式,最直接最真实地反应了某个时期的特殊供奉,对于了解民族的历史传统和心理更有直接的作用。弗雷泽在《金枝》一书说说到古代神话中有很多人面兽身的神,仿佛都具有一些控制自然的神力,最初的根源就在于交感巫术在人们的信仰和行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弗雷泽 .金枝[M] .(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 1998年 第6页]前文字时代的文化能将人的意识形态剥开,最终还原到人类文化的最初原型。抛却文字,前文字时代的文化更能表现传统的“根”。这些“根”正是所谓的“大传统”的众多分支。对于文学人类学来说,前文字时代的文化研究,实质上也是在找寻传统,让人们在文字和语言泛滥的当代反思自我,挖掘自我,并有意无意地指引着我们回归传统,从而寻找传统,塑造自我,扶植传统文化。

综上,我们知道,文字记载的诸多传统都受到了特定时代的文明所规范,文字史载价值多数停留在了上层的“精英文化”之中。而前文字时代的文化大传统则散落于民间的未被时代的文字文化多加影响的自然而然流传下来的活态的文化之中,包括民俗、神话、口传古诗、仪式等等。文学人类学提出了“大传统”,使人们发现民间的活态文化的意义,从而保护这种珍贵的传统不被文字文化所侵蚀,使人们最终认识传统、接受传统、形成传统,并保持传统。事实上,传统文化的背后正是每个民族的历史思维和文明价值。每个民族和国家都有各自的文化支撑着其发展,大传统的探讨可以让每个民族找到自己的“根”,并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这样,民族才不至于淹没在众多的文化潮流之中。对于中国这个古老的民族来说,在当代全球化到来的时刻,文学处于被同化或融合的危机中,大传统的“大”更应该被重视,民族的传统也更应该被树立起来,而不是被各种流变中的文字思维所代替。

参考文献

[1]弗雷泽.金枝[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

[2]叶舒宪.诗经的文化阐释――中国诗歌的发生研究[M].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3]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M].北京: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

[4]叶舒宪.国学考据学的证据法研究及展望――从一重证据法到四重证据法[J].证据科学.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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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妇女基督徒;教职人员;海外华人基督徒;现状研究;述评

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妇女基督徒、教职人员群体以及海外华人基督徒,或者处于传统的弱势地位而为人所忽略,或者处于政治性敏感地位而为人顾忌,或者居于海外而为人难以触及,他们成了一群特殊的基督徒群体。本文试图对此三类中国式特殊基督徒群体十年来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评述,还望方家批评指正。

一、妇女基督徒现状研究

目前,中国大陆未见有妇女基督徒现状研究的专著。不过,相关的博士、硕士论文倒有数篇值得称道。陈玉英的博士论文《基督教信仰对妇女婚姻满意感之影响》(华东师范大学,2011)采用问卷调查的量化研究与深度访谈的质性研究方法,探讨了妇女基督徒的婚姻满意感,发现:基督徒妇女信教年数越长婚姻满意感越高,基督教妇女受教育程度越高婚姻满意感越低,基督徒妇女婚姻满意感显著高于非基督徒妇女,基督徒妇女婚姻满意感最低的相关因素是冲突处理、休闲娱乐和性关系。信教10年以上的基督徒妇女婚姻满意感却在六个维度上显著提高,包括男女角色、子女教养、姻亲关系、金钱管理、冲突处理和感受关爱,原因是妇女信教后在认知层面发生改变,或者深层心理需求得到满足,因此婚姻满意感提高。

王邦虎的硕士论文《乡村妇女的“天堂之路”》(安徽大学,2010)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对安徽怀远新河地区的妇女基督徒进行了田野调查,认为妇女归信的直接诱因是疾病与家庭苦难,信教妇女在仪式中释放压力得到解脱,同时在祖先崇拜、丧葬仪式中坚持不跪拜的基督教原则,但最后又不得不参与其中,表现了基督教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冲突与折中。刘延飞的硕士论文《一个农村女性的基督教信仰研究》(中南大学,2011)通过对一个农村妇女基督徒的生活进行长期的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发现农村妇女选择基督信仰深受农村重男轻女的社会文化影响。同时,信教以后的农村妇女有着向亲戚、朋友、邻居甚至陌生人传教的相当热情,这成为农村基督教迅速传播的一个重要原因。李瑾瑾的硕士论文《女性宗教认同研究》(郑州大学,2007)对郑州市佛教女信徒与基督教女信徒在宗教认同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许春燕的硕士论文《基督徒心理幸福感、宗教性、压力知觉及社会支持的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11)通过心理学的专业测量,发现男女基督徒在心理幸福感、社会支持、压力知觉上存在显著差异:女性基督徒的心理幸福感、社会支持、内倾宗教性得分显著高于男性,而男性基督徒的压力知觉、外倾宗教性得分显著高于女性基督徒。常薇的硕士论文《中国基督教宗教性量表的编制及其相关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08)发现在基督徒和慕道友中,女性的宗教性总分显著高于男性,且女性在宗教性上比较趋同,而男性的个体差异较大。另外,也有学者对农村妇女信徒总体情况、某一地区的妇女基督徒的调查、残疾妇女基督徒见证叙事以及基督教关于妇女的观点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花传国,易水霞,2011;赵银侠,2000;张蓬,尹宏,1988;林连华,2009;王晓春,1991;王美秀,1995)。

二、教职人员现状研究

李峰的《乡村基督教教职人员的社会阶层分析――以浙南Y县X镇基督教为个案》(晋阳学刊,2006年第3期)以浙南X镇为个案,参照陆学艺教授关于中国社会转型期乡村社会阶层划分的成果,考察并发现了该地教职人员的阶层分布:基本遍及乡村社会的各阶层,尤以家庭小工厂主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雇工以及私营企业管理者此五阶层为最,作者认为乡村教会存在着形式开放性和实质封闭性等特征。

刘建忠的硕士论文《论宗教教职人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功能与作用》(新疆师范大学,2011)将教职人员与和谐社会建设联系起来,认为宗教教职人员是沟通人神及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关系的“双重桥梁”。他们不仅支撑着宗教的生存与发展,而且通过日常的讲解经活动和自身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周围的信教群众,从而对信教群众的思想言行、各宗教间以及同一宗教内部不同教派的关系发生影响。宗教教职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天然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基层工作、倡导并先行对陈旧落后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教义教规进行改革,尤其是在协助解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时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同时宗教教职人员在带领信教群众发展经济、开展国际民间交往从而扩大我国国际影响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海外华人基督徒现状研究

关于海外华人基督徒的现状研究,至今大陆还未见有专著出现,仅见美籍华人杨凤岗的《皈信・同化・叠合身份认同-北美华人基督徒研究》(民族出版社,2008)一书。该书通过对华盛顿特区的一个华人教堂的田野考察,发现,美国华人基督徒既没有放弃族群认同被动地接受同化,也没有拒绝融合而简单地固守其族群认同,而是同时圆润地建构和重构美国人认同、华人认同和宗教认同(叠合认同)。在叠合认同模式之外,杨凤岗还发现另外两种不成功的或适应不良的认同模式:碎片融和、融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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