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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研究现状
2.1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视角
何芹(2009)针对目前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中的主流两大类指标,即经济指标和环境指标提出质疑,认为两者的独立运用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并建议采用生态效率的概念来衡量真实的绩效。袁广达(2007)建议以货币方式作为计量单位,从生态环境变化影响的视角,考察资源耗费、环保成本等方面评价绩效。并且参考《循环经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从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使用效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的监督以及社会效益综合评价等维度评价环境保护的效益。黄溶冰等(2012)从真实性、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回应性6个维度来定义绩效,并且对每个维度的特征进行了分析。贾卉(2013)建议可以运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绩效进行评价。
2.2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
刘晔、窦国栋(2007)以山西省污染防治资金为例,强调制定了农业与资源环保资金与项目的效益审计标准的重要性,建议将标准划分为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其中,定性标准主要包括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健全的法规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利于发展的根本标准以及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等;定量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概算指标、部门或行业绩效指标以及其他相关指标等。何芹(2009)指出,评价标准是判断和衡量环境审计对象真实合法、环保公平以及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尺度,它主要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准、绩效指标的具体标准等。刘长翠等(2007)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问卷结果显示,69.39%的被调查者参照其他行业经济效益评价的标准,18.37%的被调查者将监管人员的主观判断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
2.3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方法
刘晔、窦国栋(2007)以农业与资源环保效益审计为例,认为效益审计分析评价的内容复杂多样,应该采用一套有效的技术方法全面、深入的进行审计评价,例如价值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程亮等(2012)在其构建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评估模型中建议,对项目效果层次的评估可选用系统分析、专家评议、文献调查法、横向对比法、费用效果法等;对项目影响层次的评估可以选用规制对比法、有无对比法、先后对比法、横向对比法以及系统分析和专家评议等方法。杨玉楠等(2010)认为绩效的评估适宜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评价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是否满足保障环境保护规划可持续运行的需求。袁广达(2007)认为环境效益评价中,可以运用“因素量化法”把一些与环保资金相关的非计量因素进行量化,并且按照其影响和重要程度进行排列,进而运用“对比分析法”与有关行业标准进行比较,以便得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结论。王爽(2012)建议环保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可以选用沃尔评分法、模糊数学分法、综合指数法、因素分析法以及方案比较法等,并且举例说明了沃尔评分法和因素分析法的具体应用。
2.4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模型
房巧玲等(2000)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构建环保项目财政支出评价模型。模型涵盖了作为一个系统的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绩效的评价作为行之有效的系统反馈回路,由三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分别为关注环境保护支出系统运作转换过程的指标———合规性、环境保护支出系统输出的指标———环保的效果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万寅婧(2012)以江苏省节能减排(重点污染排放治理)专项引导资金为例,基于逻辑框架法构建了包括从投入、管理、产出和效益三个方面在内的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模型,并且对应模型的三个方面构建了有三个级别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程亮等(2013)运用逻辑框架法从投入、产出、效果和影响四个方面构建了包括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信息来源、评估方法在内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评估模型。孙童等(2007)分析评价了河北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该办法坚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实施内容和功能情况、资金保障情况、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以及实施管理情况建立分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张芳丽(2007)认为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此基础上,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个方面设计了相对系统的、涉及资金使用过程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袁广达(2007)借鉴《循环经济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从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投入的使用效益、环境保护的能力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的监督以及社会效益综合评议等四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李强(2012)将模糊综合评判法运用到环保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中,首先使用德尔菲法、文献调研法以及层次分析法构建一套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基于此构建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综合评价体系。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资金管理
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职能发生转换,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财政资金使用及全过程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此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专项资金及其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基本理解
为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会对国家资金实施合理化运作,专项资金即是其中一项确保资金正确运用的有效手段。从定义上将,专项资金即为完成特定工作或达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给出专门用途的资金;从预算管理角度将,专项资金主要是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向行政事业单位拨付,并用于某一专项工作或工程,同时需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项目。由概念分析,专项资金具备三大特点,即源自财政或上级单位及单位自筹部门,专用于特定事项,且须单独核算。
2.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环节
根据资金使用的差异,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发展性专项和事业性专项,其资金规模大、使用影响范围广,适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的普遍实行,资金使用单位在对专项资金管理上,具体的规范环节应分为:专项资金预算环节,如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取得财政拨款;未被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须经追加申请后争取财政专项;专项资金使用环节,如资金近授权审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专项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如结余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分析等;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和跟踪调查。
二、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使用不合理
根据相关规定,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和基金收入均应专款专用,单位内部财政对其不能加以统筹。近几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一些收入明显增加,单纯的专款专用模式已显得不合时宜,其不仅容易造成单位内部突击安排项目,使得项目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还极易致使资金大量结余,甚至使诸多政府急需安排的项目缺少可用资金,降低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如此一来,非税收入使用不尽合理,公共财政功能相对难以充分发挥。
2.制度约束不够有力
目前,较多行政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缺乏力度,许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未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造成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对专项资金支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强,当那些不合理、超预算的支出行为发生时,领导予以姑息,相关办事人员难以实施强有力的监督,最终使制度流于形式,制度约束欠佳。
3.专项资金预算准备工作不到位
预算是资金管理的基础,对专项资金管理而言尤为如此。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预算的处理可以看出,专项资金预算工作中前期准备工作十分不充分、不详细,制定预算方案时不够认真、严谨,所制定预算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作为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行政事业单位仍然是专项工作的组织单位,也是专项预算的申报单位,由于其负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则行政事业单位仍然要实施严格的申请立项、专家论证以及可行性研究等一系列的工作程序。在上述资金预算前期准备工作中,往往需要中介机构和专项实施单位的介入,但此类机构和单位又难免对专项资金预算的意义和重要性把握不足,结果导致责任主体缺位、专项资金预算不到位。
4.绩效评价体系及跟踪机制缺位
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是专项资金有效使用的客观保证。但一些专项资金管理单位抱持“花完钱才算完成任务”的观念,对绩效评价体系完全忽略,使得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不合理列支现象严重。此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管理上缺少跟踪机制,资金流向何处、使用在哪个环节、项目实施中哪些地方更需要资金、项目实施仍缺少多少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资金管理单位均无法跟踪了解,对某些领导政绩做足表面文章的负面行为亦无法及时掌握,项目正常运行受到极大影响。
5.过程管理及专项成果管理缺失从现有情况下,较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并非对应的资金使用部门,专项资金经上级单位申请后,往往还须按照业务所需拨付给下级单位,从账务核算到资金管理,上级单位均无法对资金使用状况做出精确的反映,若下级单位又未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上级单位,则容易形成信息交流不畅、挤占乃至挪用专项资金、滋生腐败等不良现象。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具备过程管理和监督管理意识,但较多财务人员均对专项支出过程管理和专项成果管理甚为忽略,导致超预算、不合理项目列支等恶屡屡发生。加上上下级单位间信息交流不畅,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难以一致,则上级单位专项资金则长期滞留,下级单位项目无法开工,即项目资金与项目进展脱节,专项资金管理失控,或者当上级单位其他工作任务紧张时,下级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将被一再延误,项目开始陷入超期状态。
三、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举措
1.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管理体系,增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执行的规范性。首先,应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状况,以标准项目文本方式,实施恰当管理,即通过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核定和组织实施、项目监督和考核等四个具体阶段,对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全过程管理,并组织专家组对其做出可行性研究和评审,根据研究报告和评审结果,在一定规定程序下,申报项目支出。然后,要建立部门项目库,积极采取事前论证、过程监督和事后审计,不断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保证预决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加强财务职能和财务人员角色定位
财务职能应定位为全面参与资金使用及运转过程的决策与控制。一项专项预算批复后,财务管理将在专项资金运作中起到监督和控制作用,整个资金流将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有业务的开展、工作实践进度等产生重要影响。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对财务部门、财务工作以及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一则合理规范财务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保证财务职能有效实现;二则财务人员正确树立角色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关注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尤其要对资金流向进行统筹规划,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3.促进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运转的作用仅仅是一个方面,在具体实践中,还应完善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促使资金管理者、使用者、财务人员对资金申请、下拨、使用、报销结算等全过程均十分了解,任何人员均不得违规办事。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应建立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和评价制度,建立科目设置、结转等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将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纳入“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中核算,同时规定“专款支出”的结转时间定在项目完成后,由有关部门单独列报,年终“拨入专款”余额须向拨款单位单独报账且获得核准项目时,方可予以结转。通过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监控,专项资金完整性与安全性才得以实现。
4.强化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集中专项资金之财力办大事、要事,这促使资金管理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控制,以保证专项资金存在的意义。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践,则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最优的监控手段,比如先由各级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调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节约资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后区分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以科学的方法评价和奖惩专项资金使用状况,最后根据考评结果审批年度专项资金,使财政拨付资金和事业开展项目尽可能保持进度上的一致性。
参考文献:
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重分配轻管理
在《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主要规范了项目申报及项目资金分配,而缺少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适宜的财务核算及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中控制意识薄弱,许多单位把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只是赋予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把财务管理完全游离于业务管理之外。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支出无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各项费用基本上是实报实销,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和专项资金的效益是符合预期等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不予过问,严重弱化了财务控制意识,造成了财务管理在专项工作中始终处于盲从地位,无法发挥监督、控制职能。如:地质调查项目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它从项目的立项、生产组织、成果资料汇交、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验收等,它把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的联系在一起,而在实际项目的立项、生产组织、成果上报及财务管理上,各项目偏重项目立项管理及成果管理,忽视项目财务管理。以预警调查为例:2001年中地环(2001)43号文对邻水县等11个县市地灾调查与区划作为一个项目下达至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批复预算220万元,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总站的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极为重视,为保证项目进度及工程质量,省厅以川国土资发(2001)176号文分成11个子项目下达给6个单位,即4个地勘单位和成都理工大学,省地环总站,各子项目经费20万元,总站按要求下拨项目经费至项目具体承担单位,各单位开据行政事业性收据在该项目中列外协费。各子项目早已提交了地质成果,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因缺资料汇交回执单(电子文档)无人问津,一拖多年,不利专项经费管理。再则,分散下达多个承担单位,其性质不一,所执行财会制度不同,增大了财务管理的难度,要按现行国调办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存在客观困难。
2.2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批复约束力不强
1)预算编制标准及编制办法缺失,项目申请立项编制预算时,借用相关预算标准及编制要求,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具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特点,出现预算标准不能全覆盖地质灾害相关工作手段,存在漏项和重复预算两方面的问题。如地质灾害勘查项目设计预算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岩土工程勘察”标准进行编制,而地质灾害勘查设计项目中1:5万比例尺等工程地质测绘无费用标准;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概、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组织编制,而水利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水库、水电站等)和引水、河道工程部份组成;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按中国地调局地质大调查《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编制;地质灾应急抢险及预警预报项目按我省财政项目管理等。2)主观上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编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单位内部部门协调好,注重预算编制质量,项目立项时技术部门与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好,且预算编制人员对单位所从事的主业生产流程熟悉,预算编制水平较高。国有的单位生产组织和预算两张皮,主要表现在单位领导思想意识方面,重项目技术方案及是否能够把项目资金引进来,只要能把项目拿下来,生产组织方式是可以改变的,有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对项目生产流程、生产组织方式、工程技术手段无基本常识,有的单位预算直接由技术人员按项目工程手段编制,根本不管项目预算有何要求,认为这才是理所当然申报资金形式。3)财政预算批复存在随意性。由于缺乏明确的核定标准,对于申报项目预算资金超过控制额的项目,财政预算批复时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法来平衡预算,导致某些按实际申报预算的单位得不到充足的资金,致使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使的项目单位为避免预算被削减虚高预算编制,助长超额申报预算现象。
2.3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差
在现行财政体制条件下,由于申请和审批的时间安排不尽合理,几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是在次年的三四月份才获得财政批复的专项资金,而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常年主要在待分配资金中落实,项目资金下达到单位更是接近下半年甚至年终,项目承担单位垫资现象普遍且增量项目预算资金大,显示出项目承担单位对年度工作缺乏客观预期。拨款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的不一致,不仅影响了工作进度和质量,而且影响了财务对资金的有序管理,甚至给项目承担单位导致资金管理失控。比如震后地质灾害勘查资金,投入资金量大,承担单位众多,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按照《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预拨制,项目工作在按规定时间内全面完工,而项目资金至今滞留财政,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给项目承担单位带来了资金和项目核算管理困难。再如:我站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调查、应急抢险、监测、评价及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专项,且属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批复与项目开展不一致,项目资金保障严重滞后,对于突发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的保障,往往是拆了西墙补东墙,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省厅立急成立了6个汛期地质灾害督导组,奔赴地震重灾区,我站为组长单位,其他成员由四川省各大地勘局派出,动员会上,省厅业务部门领导要求各组不能给基层国土部门增添负担,经费由总站先支付,我们财务工作必须服从大局,一方面要保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加一方面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当年经费未下达。我站将大调查专项资金垫付于该项目,最终只好采用预提费用列支项目成本,这不仅违背了大调查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完全不符合财政集中支付管理要求。
2.4预算执行缺乏规范的要求和标准
预算制定固然重要,但预算的执行更为重要,目前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因预算下达滞后,各单位预算执行问题突出。一方面上级拨款难以满足正常需要,导致预算的执行难以按计划完成;另一方面,预算的执行缺乏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也是一方面的原因。许多项目承担单位都感受到了预算执行上的混乱,但始终没有这个方面的规范要求出台,与逐年加大的预算规模很不相称。
2.5专项资金核算和使用不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承担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治理项目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这就决定了项目承担单位性质不一,我省地质灾害项目承担单位有行政、事业、地勘、院校、建设集团等单位,各自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又有所不同,加之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管理又没有明确的核算管理要求,项目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较普遍。如:项目经费通过往来账进行核算;专项资金之间互相混用;成本划分不准确等。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一是普遍存在经常性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经常性经费无保障;二是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跟踪机制,项目经费节余无分配办法,致使项目承担单位节约意识淡薄,致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2.6购置专用设备的报废及毁损处置存在较大困难
专项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如何按规定程序实现报损,账实相符有难度。
2.实施预算管理,细分使用类别乌鲁木齐铁路局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采取年度预算控制管理和月度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即:依据各单位提报的需求计划申请,结合全局运输生产、施工建设、劳动组织、职工就业等实际情况,深入生产站段单位和经营困难的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和初步预算方案,报请路局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下达各单位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使用计划;本着“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结合铁路局实际,具体细化分三类资金进行管理使用:一是富余人员再就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竞赛补助;二是就业再就业宣传费;三是公共实训基地设施设备购置补助费。
3.完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严格财经纪律,强化监管手段,完善各项内控监督机制。一是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宣传媒体,公布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通报、报告制度,接受铁路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跟踪评价和监督检查。三是在铁路局纪委监察处和社保处分别设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保证专项资金依法、规范管理使用。
二、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效果体现
近年来,乌鲁木齐铁路局经营形势十分严峻,铁路局立足自身挖潜,深入开展增运增收、节支降耗攻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注入,间接为增援路局整体经营成本给予了有力的帮助。
1.推进了职工岗位培训工作有效开展这几年,新疆铁路建设处于高峰期,铁路运输组织优化、生产力布局调整较为频繁,特别是伴随铁路电气化的分段贯通,高速铁路新设备、新技术的广泛使用,使结构性富余人员不断增加。促进再就业资金投用于对富余职工的转岗培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返岗培训和外购劳务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辅补助,并有针对性地强化“三新”人员应知必会、岗位准入和适应性培训。同时,还扶持各站段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了全员岗位培训和“学、练、比”活动的深入开展,失业保险专项资金在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2.职工培训硬件设施设备得到明显改善专项资金投用于全局各单位大力改善职工培训硬件设施和条件,体现了“大项目、整体性、专业性、实用性”的特点。如铁路局职教培训基地建成了集电工、钳工、电焊工于一体的实作演练室,使车、机、工、电、辆、供电各业务系统工种培训趋于完整,极大地满足了新线建设、电气化铁路接管后现场培训的需求。2013年以来,全局生产力布局调整和机构设置变化频繁,按照路局对新成立站段单位实施资金重点倾斜的要求,建成15个计算机电化教室,有力改善了新成立站段单位职工培训条件差、设备短缺和落后的不利局面。同时,持续加大站段单位规模型培训演练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建成库尔勒供电段牵引变电所演练基地、乌鲁木齐物资段职工培训演练基地、乌鲁木齐机务段HXD1型机车驾驶模拟培训教室等,确保了安全运输生产和职工就业岗位的持续稳定。
3.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走向丰富多样社保宣传费用的补助,充分发挥了“铁路局社保处-站段-车间”三级宣传阵地作用,各单位社保政策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书面形式有印制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制作橱窗板报、下发知心答疑卡、报纸等;电子形式有设置局域网专栏、电视台播放、电子图文显示板等。特别是铁路局组织地区性大型社会保险政策巡回宣讲活动收到显著效果,使社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为营造和谐稳定的企业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基础管理工作相对薄弱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资料没有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类,规范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新成立站段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刚刚起步,从站段领导、劳人部门及业务经办人员对政策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透彻,基础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策研究不够,执行上出现偏差部分单位对自治区、路局下达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文件和工作要求深入研究不够,岗位培训补贴、职业技能竞赛补助和宣传费补助没有做到严格区分、对应使用。个别单位借培训教学的名义申请购置实训演练设备,却分散投用于本单位科室和车间工作人员的日常办公,间接弥补了办公经费的不足。
3.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突出部分单位主管再就业专项资金的职能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牵头、组织”管理意识不强,整体协调作用发挥不突出,致使专项资金管理离标准化、规范化还有差距。有的单位缺乏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信息数据的日常收集、整理和系统分析,设备资产清查工作没有认真开展。
四、提高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的措施办法
促进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专项资金要真正为促进就业发挥好作用,就要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1.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简约高效的基本要求,修订和完善路局和站段两级机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形成职能明确、职责清晰、统一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和考核运行机制。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达到资金管理的高度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推进资金基础管理的规范化要组织力量,按年度认真对再就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竞赛补助、再就业宣传费、公共实训基地设施设备购置补助费三类资金管理资料进行系统梳理规整,逐步完成专项资金档案信息化管理,达到管理规范化和上级检查验收的标准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