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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汇率及汇率决定理论
汇率是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相互折算的比价,有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两种表示方法。汇率可分为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名义汇率是一个人可以用一国通货交换另一国通货的比率,实际汇率是一个人可以用一国的物品和劳务与另一国的物品与劳务交易的比率。实际汇率=名义汇率*国内价格/国外价格。
经济学家采用了很多理论和模型来解释汇率是如何决定的,这里只介绍纸币本位制度下的汇率决定理论购买力平价理论。用购买力平价理论可以预期名义汇率的近似值,为评价和选择汇率制度提供依据。该理论根据的是单一价格规律,这种理论认为,任何一种通货的一单位应该能在所有国家买到等量的物品。一种物品如果不以同样的价格在各地出售,就存在着未被利用的利润机会,由于套利的存在,总有商业行为会从价格低的A国购买该物品到价格高的B国出售,从而使B国该物品价格下降,直至两国价格相同。由此,一种通货必然在所有国家都具有相同的购买力或实际价值。很多经济学家认为,购买力平价描述了长期中决定汇率的因素。购买力平价理论告诉我们,两国通货之间的名义汇率取决于这两个国家的物价水平。
如前所述,名义汇率等于外国物价水平与国内物价水平的比率,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两国通货之间的名义汇率反映这两个国家的物价水平差别。当物价水平变动时,名义汇率也变动,而任何一个国家的物价水平的调整会使货币供给量和货币需求量平衡,因此,名义汇率取决于物价水平也就取决于每个国家的货币供给与需求。当一个国家的央行增加货币供给并引起物价水平上升时,就会引起该国通货相对于其他通货贬值。理论上,要想测算人民币兑美元的名义汇率的变化趋势,就要对两国的物价水平进行评估。如果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供给增长较快,造成国内物价水平上扬,美国内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则很有可能导致人民币兑美元的名义汇率贬值而不是升值。而实质上,我国的外汇市场是由银行间外汇市场和柜台结售汇市场组成,由于我国实行强制结售制度,商业银行和企业结售汇周转头寸以外的外汇收入必须进行平盘,由中央银行进行买入或卖出的交易。超级秘书网
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芒德尔(RobertA.Mundell)和J.马库斯•弗莱明(J.MarcusFlemins)提出的芒德尔——弗莱明模型(Mundell-FlemingModelM-F模型,下同),对开放经济下的IS-LM模型进行了分析,堪称固定汇率制下使用货币政策的经典分析。该模型指出,在没有资本流动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在固定汇率下在影响与改变一国的收入方面是有效的,在浮动汇率下则更为有效;在资本有限流动的情况下,整个调整结构与政策效应与没有资本流动时基本一样;而在资本完全可流动情况下,货币政策在固定汇率时在影响与改变一国的收入方面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但在浮动汇率下,则是有效的。由此得出了的“芒德尔三角”理论,也就是著名的“三一定律”。即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自由流动与汇率稳定这三个政策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1999年,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根据上述原理画出了一个三角形,他称其为“永恒的三角形”(TheEternalTriansle),从而清晰地展示了“芒德尔三角”的内在原理。在这个三角形中,货币政策独立性和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固定汇率,这三个目标之间不可调和,最多只能实现其中的两个,这就是著名的“三元驳论”。如表1所示。
一、汇率制度选择的理论争论
阿利伯(Aliber,2000)将有关汇率制度选择的主要问题归纳为:“固定还是不固定”和“实行还是不实行最优通货区”。对这两个问题的最古典的回答是始于19世纪的工业革命时期,由于实行的金本位制,那时的答案就是将货币固定于黄金,这是一种内生的固定汇率制度。凯恩斯(Keynes1923)将“内部稳定”(一个稳定的价格水平)和“外部稳定”(一个稳定的汇率和国际收支的平衡)严格的区分开来。在国内价格名义刚性的情况下,Keynes更倾向于保持国内稳定,从而也就提倡浮动汇率制度。但在那个时代,许多的经济学家都是浮动汇率制的怀疑论者。最有名的是Nurkse(1944),他认为1922年到1926年法国法郎的经历证明在浮动汇率制下,投机在总体上是非稳定性的。随着196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世界经济选择了“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运行的过程中,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出现了,这两种观点也成为以后分析汇率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弗里德曼(Friedman,1953)为首的一批经济学家提出浮动汇率在吸收外部冲击方面可能的优点,因此极力主张浮动汇率制;而以蒙代尔·Mundell,1991)为首的另一批经济学家反驳了这一观点,他们指出,根据经济条件的不同,一些经济体维持固定汇率可能会更好。众所周知的“最优通货区理论”(Optimalcurrencyareastheo-ry)是他们的主要观点。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除了欧洲货币体系(EMS)之外,大多数的工业化国家选择了浮动汇率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逐渐从固定汇率体系转向浮动汇率体系,而这种转变通常是在经历了货币危机之后。因此这一时期有关汇率制度选择的研究是与货币危机理论结合在一起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克鲁格曼(Krugman,1979)的第一代与Obsfeld(1994)的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克鲁格曼研究了固定汇率制下国际收支危机的模型,认为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和固定汇率制不相容的货币、财政政策。他指出国内信贷超过货币需求的过度增长,将导致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损失,而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是有限的,在投机的冲击下,固定汇率制最终将崩溃。而Obsfeld的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则强调危机的出现与基本经济因素无关,而是由预期因素导致的,危机本身导致政策变动,促使危机自动实现。这两种理论分析了货币危机产生的两种不同原因,前一理论强调的是货币危机的政策根源,而后一理论关注的则是固定汇率制这一制度本身的某些缺陷,而现实中的货币危机常常是这两者的结合,即不合理的经济政策与存在某种缺点的汇率制度相结合,是导致货币危机发生的不可分割的两方面原因。
从1990年开始,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转向实行资本自由流动,而根据以上的货币危机理论的分析,固定汇率制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其维持成本是相当高的,因此有经济学家提出“固定汇率已死”(Themirageoffixedexchangerateregime)的假设(Obsffeld&Ro—goff,1995),因此他们建议一国应该开始转向更灵活的汇率制度,但另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实际情况却与此相反,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随着固定钉住制的崩溃,许多国家并没有转向浮动汇率,而是采取了相反的道路,比如欧洲大多数国家选择了货币联盟,而另一些国家(如厄瓜多尔)则选择了单边美元化。而在一些声称允许其货币自由浮动的国家,实际上却在外汇市场上积极的干预汇率,以将汇率维持在对某一货币的一个狭小的幅度内,这反映了这些国家对大规模的汇率波动存在一种长期的害怕。这就是所谓的“害怕浮动论”(Fearoffloatinghypothesis),它是由Calvo和Reinhart(2000)提出的。“害怕浮动”的原因是因为在这些国家,贬值有紧缩效应,而这同这些国家的经济政策长期缺乏公信力(Credibility)有关。害怕浮动论因此主张,由于新兴经济体有结构性的不适于浮动的理由,故这些国家应该实行完全美元化。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新兴市场经济体发生了一系列的货币危机,比如1994年的墨西哥、1997年的东南亚、1998年的俄罗斯和1999年的巴西以及2000年的阿根廷。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学术界开始从可持续性和危机预防角度,重新研究国际资本高度流动条件下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汇率制度选择问题。例如Summers(2000)指出以上这些危机的根源是严重的银行和金融部门的脆弱性,以及短期资本的流入。日益增长的资本流动性,使政府对汇率的承诺变得十分脆弱。也就是说,由于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软”的钉住汇率制变得不可行。Summers其实是在用“不可能三角理论”(Theimpossibletrinity)来解释中间汇率制的不可维持性。这一理论认为:开放经济不可能同时拥有资本自由流动、独立的货币政策和固定汇率,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严格的钉住制和浮动汇率制是最适合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汇率制度选择。从这一理论中导出的结论就是有关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中的“两极论”(Bipolarview)。这一理论首先由Eichengreen(1994,1998)指出,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唯一可能持久的汇率制度是自由浮动制或具有非常强硬的承诺机制的固定汇率制(如货币联盟和货币局制),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所有中间汇率制度(Intermediatere—gimes),包括“软”的钉住汇率制度如可调节的钉住、爬行钉住、目标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制,都正在或应该消失。因此,未来的汇率制度只剩下完全自由浮动汇率制和“硬”的钉住汇率制这两极。由于中间制度消失,形成所谓“空缺的中部”(Thehollowmiddle)。因而这一理论又被称为“中间制度消失论”(Thehypothesisofthevanishingintermediateregime)或“中空汇率制度理论”(Hollowingouttheoryofexchangerateregime)。
金融危机中钉住汇率制度的崩溃,使一国面临退出现行汇率制度,选择采用另一种与本国经济更适合的汇率制度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就形成了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中的“退出战略”(ExitStrategies)理论。关于“退出战略”的研究,首先要考察的是退出的[来
动机。一国退出钉住汇率制的动机主要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钉住汇率制的收益是引入汇率名义锚效应,对一国反通货膨胀政策的效果十分明显;但其成本是缺乏调节弹性,久而久之其维持成本会相当高,最终一国将不得不退出固定汇率制。研究表明,最佳的退出战略,是在估计出钉住汇率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时间点上退出(Edwards,2000)。另外,对于经历高通货膨胀的国家,在实行钉住汇率制后不久,便应考虑采用较有弹性的制度(Dombusch,1997;Tomell和Vevlasco,1998);其次,“退出战略”还研究了退出的时机与退出的步骤问题。在退出的时机选择上,一国应该选择外汇市场相对平静的时期,或是其货币趋于升值时,特别是当有大量资本内流时。就退出的步骤而言,如果退出发生在外汇市场平静和汇率升值时,可采取缓慢的步骤,逐渐推进到新的较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如在危机情况下被迫退出的话,则应该迅速采取行动,同时还需要采取一些搭配政策,如紧缩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及执行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政策,来防止“过度贬值”和轮番贬值。最后,“退出战略”还研究了退向何处的问题。一般而言,对大部分的新兴经济体来说,弹性较大的汇率制度是有利的,但具体来说,一国从钉住汇率制退出来以后要采取何种汇率制度,应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而定(Eichengreen和Masson,1998)。
从以上的理论回顾可以看,对于汇率制度的讨论以及相应的政策观点都是随着时间演进的,它们很少独立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特征之外。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资本市场相对封闭的条件下,外部冲击相对也是无关紧要的,而且许多国家都在与通货膨胀作斗争,因此这个年代的经济学家集中于研究汇率制度作为稳定工具的作用。而进入九十年代后,资本流动性的加强使理论文献所强调的问题也相应改变,讨论主要集中于不同的汇率制度在吸收外部冲击或预防风险方面的作用。但争论的结果是没有一致意见的。
二、汇率制度的分类及其发展趋势
对于汇率制度选择的问题在理论上是没有一致意见的,现实经济中汇率制度的复杂多变性也与理论分析相符。整个二十世纪就几乎将所有的汇率制度都演绎了一遍。从1914年前的古典黄金本位制开始,接下来是一战后的短暂的自由浮动制时期。然后就又恢复了金本位制(称之为金汇兑本位制),这一制度在1930年初的世界性金融危机中崩溃,随之诞生的货币集团并存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在全球建立起了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1970年初。在这之后,国际货币体系进入一个多种汇率制度并存的混合汇率制度时期,我们也将其称为牙买加体系时期。二十世纪国际汇率制度的演进可以用下表来描绘。
汇率制度一直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汇率制度发生了出入意料的变化,这更让人们在面对汇率制度的选择问题时感到迷惑,到底哪种汇率制度是最好的?汇率制度的长期发展趋势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现在流行的几种汇率制度的分类方法来考察一下汇率制度的发展趋势。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它的《汇率安排和汇率管制》和《国际金融统计》(IFS)中是根据成员国报告的汇率制度对汇率进行分类的。这些汇率安排的分类(2001年3月31日上)可以归纳为8种汇率制度: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39个国家),2.货币局制,度(8个国家),3.盯住一国货币或一篮子货币(44个国家),4.水平带内钉住制(6个国家,5.爬行钉住(4个国家);6.爬行带内浮动(5个国家);7.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33个国家);8.单独浮动(47个国家)。(资科来源: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In-temationalFinancialStatistics,2001,pp·124—125)。
Fischer(2001)将以上的汇率安排归纳为三组:“硬”的钉住制(包括1和2,共有47个成员),中间汇率制度(包括3—6,有59个成员),和浮动汇率制度(包括7和8,有78个成员)。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到2001年3月底,世界上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经济体,这其中大多是发展中经济,实行的是中间汇率制度。Fischer指出在过去的十年中,随着“硬”的钉住制和浮动汇率制在比例上超过“软”钉住制,中间汇率制度正在逐步消失(见图1,在1991年实行硬钉住制的国家有25个,占16%,而到1999年则上升到45个国家,占24%;同样,在1991年,实行中间汇率制的国家有98个,比例为62%,而到1999年数目下降到63个国家,比例为34%;实行浮动汇率的国家数量在1991年为36个,比例为23%,到1999年的数量则为77国,占42%)。他预期“两极论”将适用于新兴市场经济。而在硬钉住制与浮动汇率制之间的选择则根据经济体的特征,特别是他们的通货膨胀历史而定。硬的钉住制对于有长期的货币不稳定历史的经济体或者对在资本与经常帐户交易几乎与其它经济体实现了一体化的经济体适用。Summers(2000)的研究也发现最近的货币危机的根源不是财政赤字和经常帐户危机,而是银行和金融部门严重的脆弱性和短期资本的流入。他指出在金融自由化和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固定汇率制的表现是非常糟糕的,他认为选择正确的汇率制度就意味着“从可调整的钉住汇率这样的中间汇率向两极汇率制度(浮动和固定汇率制),如果必要的话可通过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来支持”。
但也有人反对以上的“两极论”观点,因为两极论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分类标准来进行研究的,但是基金组织的分类方法,特别是1998年以前的分类方法,可能只简单的反映了成员国汇报的法定汇率制度。然而,基于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变量实际运行的事实上的汇率制度可能更准确。一些经济学家就是根据事实上的汇率制度研究来反对“两极论”的。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2000,2001)根据汇率波动率(以一年中名义汇率平均每月的绝对变动百分比计算)、汇率变动的标准差(以汇率每月变动率的标准差计算)、以及外汇储备的波动率(以国际储备相对前一月的货币基础的每月平均变动率计算)这三个宏观经济变量,将经济中的汇率制度分为四类:浮动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和其他汇率制。这一分类方法又称为LYS分类方法。按照他们的分析,归为“中间汇率制度”的经济体的数量仍然超过所有经济体的四分之一。Masson(2001)还指出中间汇率制度还将继续构成实际汇率制度一个可观的部分。另外,Frankel(1999)也强调,两极汇率并不是对所有国家普遍适用的,它只在一定时间内对某些国家适用。
三、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
在汇率制度的选择问题上,理论界是没有一致意见的,而研究汇率制度理论就是为了给现实经济选择汇率制度提供指导。汇率制度对现实经济有没有影响?是不是不同的汇率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有没有一种汇率制度的表现要好于其它的制度?这些就是汇率制度和经济绩效所要研究的问题。关于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关系的研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文献。传统的研究集中于关注汇率制度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这两项指标,提出了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替代关系,即固定汇率制可以有较好的通货膨胀率,但是以较低的经济增长率为代价的。而新近的研究则在两个方面做出了进展。首先是根据各国事实上汇率制度,而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记录的法定制度来进行相关研究。第二是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汇率制度与金融体系的关系上(张志超,2002)。下面我们从汇率制度与汇率的表现、汇率制度与价格(通货膨胀)的表现、汇率制度与真实经济变量的表现以及汇率制度与银行危机的关系等方面来分析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的关系。
首先我们考察不同汇率制度下的汇率的表现。研究这一关系的最好时期是第一次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间,因为这一时期有三种主要的汇率制度:1919-1925年的自由浮动制,1926—1931年的金汇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和1931—1939年的货币集团间的管理浮动制。正如所料的,这时期第一阶段的汇率波动是最剧烈的,以标准差计算,欧洲十国和美国在1920年的自由浮动汇率制下的名义汇率波动率是1930年的管理浮动汇率制下的四倍(Eichengreen1998)。而且1920年的前半叶的汇率波动比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1970年的汇率波动还要大(DeGmuwe,JanssensandLeliaert1985)。事实上,这一阶段的汇率是整个二十世纪中波动最大,也是汇率偏离购买力平价最远的时期。除了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这一段时期之外,汇率(名义和实际上的)最稳定的时期是金本位时期,其次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而且这两个时期也是汇率变动的离差率最小的时期。
其次,就不同汇率制度下的价格表现而言,固定汇率制下的表现最好。古典的金本位制,虽然也有短期或中期的价格变动,但它的通货膨胀率是所有汇率制度中最低的。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通货膨胀虽然经常有但没有趋势性,而且平均来说,这一时期的通货膨胀要大大低于1973年之后的有管理浮动时期。另外,在古典金本位制和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的通货膨胀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多变的汇率制度时期以及1973年之后的混合汇率制度时期相比,有一个更明显的收敛趋势(Bordo和Schwartz,1996);Ghosh等人(1997,1998,2000)的研究也发现,实行钉住汇率制的国家,通货膨胀率要低得多,其波动性也较小;实行货币局制度的国家,其通货膨胀表现要优于实行“软”钉住汇率制的国家。这说明,固定汇率制,特别是比较“硬”的钉住汇率制度对于反通货膨胀是有积极成效的。
虽然汇率和价格表现在固定汇率制下比浮动汇率制下要好,但就真实经济变量而言这种地位就不是那么明显了。特别是在金本位制下,其真实人均经济增长率比任何一个时期都要低,而且增长率的波动也很大。这就是,纯粹的金本位制虽然对汇率和价格的稳定有利,但却是以经济增长和就业为代价的。毫无疑问,这也是许多国家不愿意维持金本位制的原因(Nugent,1973)。而相反,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我们可以看到所有汇率制度下最高的收入增长率和就业率(BordoandJonung,1996)。虽然在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在世界许多地方的经济增长率开始放慢,但没有证据证明真实经济变量的变动(除了汇率的变动)与汇率制度系统相关。Baxter和Stockman(1989)对49个样本国家的研究发现,汇率制度的选择(浮动,钉住,合作)在解释1973年之前和1973年之后的经济变量的差异性方面没有什么显著性。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2000,2001)利用后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1974—1999年)154个国家的数据建立了LYS数据库,并根据事实的分类法,而不是IMF所提供的法定分类法来研究汇率制度对通货膨胀、名义货币增长、实际利率和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他们的研究发现,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汇率制度与经济绩效之间没有显著的联系。而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实行“长期”钉住制度(即连续五年或更长时间的钉住汇率制)比浮动汇率制有更低的通货膨胀率,但是以更低的经济增长为代价的。在“硬”钉住制(即货币局制或无独立货币的国家)下也存在这种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的替代关系。但它的经济增长表现与传统的钉住制并没有明显差别。而相反,“短期”钉住制(少于五年的钉住汇率制)明显要比浮动汇率差,因为它的经济增长要慢于浮动汇率制,而在通货膨胀指标上却又没有任何优势。综合以上研究,我们似乎可以说,在长期中,实际经济绩效可能并不与汇率制度系统相关。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认为,在固定汇率制度、资本自由流动和独立货币政策之间存在三难选择,一国政府只能选择放弃其一,不可三者兼得。据此,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一国政府要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必须放弃固定汇率制度。根据蒙代尔“不可能三角”(impossibletrinity)理论,中国要想保持独立的货币政策就必须放弃固定汇率制度。在中国资本项目逐步开放的条件下,中国要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就应实行更有弹性的汇率制度。现行汇率制度下中国货币政策运用仍然存在诸多负面效应,说明人民币钉住汇率制度不具有可持续性,要发挥货币政策对实现内部均衡的积极作用,就应坚持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
1中国汇率制度选择的背景——人民币的升值
1.1人民币升值的内部压力
人民币升值的内部压力来自于我国持续增长的对外贸易,尤其是对美贸易的顺差。07年1-11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19690.9亿美元,进出口规模接近2万亿美元,增速比前10个月提高了0.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1036.1亿美元,增长26.1%,比前10个月放慢了0.4个百分点;进口8654.8亿美元,增长20.5%,比前10个月加快了0.6个百分点。1-11月累计贸易顺差为2381.3亿美元,增长52.2%,比前10个月的贸易顺差增幅减缓6.8个百分点。其中对美实现贸易顺差1186.2亿美元。占贸易总顺差的49.8%。众所周知,人民币的价值包括对内价值和对外价值,对内价值泛是指货币的购买力;对外价值是指用另一国货币来表示本国货币的价值,即汇率。汇率之所以存在,是国与国之间要进行贸易,而这种贸易,既包括买卖商品,又包括买卖生产要素,如土地、厂房、证券等。所以,汇率是由国与国之间的商品和投资流动决定的。
1.2人民币升值的外部压力
给人民币升值施加更大压力的是美国。2002年2月以后,美日两国政府官员不断利用各种机会宣称要求人民币升值。美方要求人民币升值主要是出于两个目的:第一,由于美国国内经济的自身问题,造成了失业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向中国施压有助于缓解美政府和国会承受的国内压力;第二,出于经济上的“中国”考虑,人民币升值有助于遏制中国经济上的迅速壮大。美国出于自身的政治利益,想当然地认为人民币升值能够减少赤字、缓解美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
此外,提出人民币升值要求的是日本。进入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进入了一个漫长的萧条期,但由于日本的对外出口仍旧不断增加,大量的经常收支赤字造成日元持续升值。大量日本企业意识到把工厂的流水线留在日本国内将失去国际竞争力,于是乎就出现了大批日本企业把工厂搬到中国和东南亚,这就是日本人说的“产业空洞化”。另外,日本制造业高度发达,然而其劳务成本居世界最高,从理论上来说,要想维护其制造业的对外出口竞争力,日本政府只有两个办法:其一,大幅度降低日本国内的工资水平;其二,日元大幅度贬值。这两个办法看来都不可行。首先,大幅度降低工资会使得经济陷入极其萧条的状态,房地产、金融资产的价格暴跌,购买了住宅的居民无法按期归还银行贷款,使得银行出现大量坏账,这是日本经济、社会所不能承受的。其次,让日元大幅度贬值,意味着美元的相对升值,这一点并不是日本单方面能够调控的,需要得到美国的同意,而美国不会轻易让日元贬值而美元升值。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人民币升值从现象上看似乎就成了挽救日本经济的一剂良药。
2中国汇率制度选择的目标
在选择采用某类汇率制度时,每个国家都带有其特定阶段的目标。针对我国的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未来所采用的汇率制度必须兼顾以下目标:
(1)由于我国在亚太地区,以及国际上都是具有影响力的国家,国内经济发展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需要稳定的国内国外的经营发展环境,因此我们首要的汇率制度改革目标就是保持我国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
(2)必须充分考虑中国属于转轨制国家,许多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不完善,资源价格存在扭曲的因素,价格秩序等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尚未完善,因此汇率制度的改革必须以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为目标。“一定要有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要有一个有弹性的汇率制度,虽然汇率改革的推出是05年7月21日,但是这个方案的酝酿是从01年开始的,长达四年之久,才能够统一政府、社会各界对汇率改革的认识。”
(3)中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长期被人为地分割,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被分割,两种类型的分割一直阻碍着国内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因此要以新一轮的汇率制度改革为契机,解决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分割问题。显然汇率制度改革要以创造,增强上述两类市场的联系、互动、协调。
(4)中国过去的汇率制度经常为国际所误解,不认可甚至受到攻击,所以汇率制度的改革同时被赋予增强与国际的沟通,提高国际对我国实行汇率制度的认可度,汇率制度要更好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任务。
四大目标中,保持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是短期且现实的目标,通过合理汇率优化配置国内资源是我国民远的目标,而目标三、目标四的实现是短期目标通向长期目标的途径。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在保持汇率稳定情况下,应首先寻求完成第三、四目标,然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完成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3中国汇率制度选择方向——目标区汇率制度
(1)目标区汇率的理论发展与制度框架
克鲁格曼的《目标区与汇率动态学》提出了汇率目标区的模型并成为该领域的典范。该模型以货币理论为基础,认为汇率是一种货币现象,由货币数量决定,央行在区问边界对汇率干预的时间间隔无穷小。而汇率水平的决定由线性资产定价关系式及非套补利率平价的套利条件得出,即汇率由当前的经济因素和对未来的预期共同决定。其模型表述如下:
S(t)=M(t)+V(t)+rE[ds/dt]
其中S(t)为直接标价法下外汇的即期价格的对数形式;M(t)表示国内货币供给量的对数形式;V(t)表示实际产出、货币供给、货币需求以及预期汇率变动以外的因素的变动率的对数;rE(ds/dt)表示预期的贬值率;
通过上述假设,就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在目标汇率区制度下,货币当局会干预汇率,使之维持在S1和S2之间。克鲁格曼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两种可能:
(a)如果假设预期汇率变化为零,并且货币政策是被动的。货币当局可以通过减少m使S不超过汇率上限S1,同时可以通过增加m使S不低于汇率下限S2。具体来说,当汇率上升到S时,如果v下降,那么S就不会超出S1,此时不用采取货币政策;如果v上升,那么就必须采取减少m的货币政策,使S控制在低于S1的范围内。当汇率下降到S2时,如果v上升,就不须采取货币政策;如果v下降,就必须采取增加m的货币政策,使S控制在高于S2的范围内。上述原理可以用图1中的实线ED表示。(b)如果预期汇率变动不为零,S可以用图2中的曲线FG表示,图中,上半部分曲线在45度之下,而下半部分曲线则在45度线之上,由此可以看出目标区汇率制度有稳定汇率的作用。在货币供应恒定时,汇率沿FG曲线运动能比45度线平坦,也就是在目标区汇率制度下,速度冲击汇率的效应比较小。
在目标区汇率制度下,只要政府是一个强政府,市场参与者相信政府所确定的目标区和边界干预,“蜜月效应”就存在,它将保证国内现实汇率只在目标区内波动,而不会超出边界。目标区汇率制度的优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于“平滑粘性效应”的存在,使汇率不会大幅度波动。平滑粘性效应指当汇率趋近边界时,其变化率会趋近于零。平滑粘性效应是汇率变动的条件,即汇率沿着边界是平缓粘贴的,当汇率接近边缘时,市场参与者估计货币当局将进行干预,汇率变化对基本因素的反应敏感程度减弱,汇率变动的趋势也变得相对平缓。这意味着汇率是基本经济因素的非线性函数。
第二,目标区汇率制度兼顾了浮动汇率制和固定汇率制的优点。它具有浮动汇率制的优点,使汇率受到市场上外汇供求的影响,达到合理的资源配置。它又不同于完全浮动汇率制度,因为中央银行要对汇率进行干预使汇率达到预期的水平,而干预的同时,由于货币当局和市场参与者相互配合的互动效应的存在,使目标区内汇率运动的轨迹FG图2的斜率比浮动汇率制下的斜率小,因而在目标区汇率制下,汇率受基本因素影响的波动幅度要小于浮动汇率制。
第三,它具有固定汇率制的优点,由于它的目标区有上限和下限,汇率不会波动的幅度过大,而给一国带来金融的不稳定,它又不同于固定汇率制,因为中央银行还可以在必要时改变中心汇率和波动区间,避免汇率的高估或低估所引发的外部投机冲击。
4中国实施目标区汇率制度的意义
(1)可增强我国汇率政策的灵活性、有效性。由于目标区带有一定浮动范围的区间,在区间内货币当局有干预和不干预的两种选择,因此,央行的汇率政策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能够最大限度的利用公众的“预期心理”来增强政策干预的有效性,在目标区内,央行的干预是不定期和不定向的,因而公众难以对央行的行为作出”完全理性“的预期,也就无法预先准确采取逆向而动的对策,在目标区边界附近,虽然公众会预计到央行可能采取干预,但干预的具体时问、地点及预期效果无法知晓。因此,多数投资者会赶在央行干预前,顺应预计的干预方向进行市场交易,使现实汇率在央行干预之前就产生央行所希望的走势,从而在很大程度减轻央行干预的压力,增强了汇率政策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2)有利于增加我国企业的抵抗金融风险的意识。采用目标区汇率制度以后,中央银行和市场参与者共同把汇率运动的轨迹置于目标区内。我国企业作为市场参与者,必然会根据市场上外汇供求,做出相应的预期,这样能够增强他们的金融风险防范意思,加强管理,有力的防治金融危机的发生。我国企业金融风险意识的加强,有利于目标汇率的维持,有利于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
(3)有助于减轻我国货币政策的被动性,增强主动性和独立性。实行汇率目标区会,汇率浮动的范围扩大了,央行可以不必在目标区内进行干预,这就使央行有了相机干预的自由性。同时,在目标汇率区下,由于市场参与者的心理预期的作用,使最终汇率变动的幅度小于钉住汇率制下的波动幅度,因此即使央行进行市场干预时,所需购入的外币和抛出的本币的数量也不是很多,这样就不会为了把汇率稳定住而被动的增加大量的货币投放。
目标区汇率制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使汇率政策能够有效的调节外汇储备和国际收支,实现外部平衡,不仅使汇率政策效率的提高,而且又能能促进货币政策有效地达到宏观经济内部平衡的目标,使之不必过多的受外部因素的制约,这将有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最终使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价格均衡,促进了宏观经济内部协调均衡、持续地发展。
5小结
近年来,国际上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其中有来自外国的舆论,也有来自内部的原因,我国现行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本质是钉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它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的要求,必须找到一条可行之路来规范我国的外汇市场。本文介绍了克鲁格曼的目标区汇率制度,以及它所具有的特点,目标区汇率制度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阶段需要相符合,与我国目前的人民币升值压力情况下的国情相符合,与我国汇率制度改革方向符合。所以,我国在汇率制度改革取向上,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实行目标区汇率制度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需要,逐步推行我国汇率制度向目标区汇率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