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审计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0 1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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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审计论文

篇1

关键词:基建工程;审计;有效控制

基本建设工程审计是强化审计和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投资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投资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及利益格局的多样化,都迫切需要开展好工程项目审计。根据多年的工作体会,不妨通过对工程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采取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来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

1工程事前审计是保证工程投资效益的前提

1.1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

科学设计把好工程第一关,合理设计是工程科学定位的基础。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的高低对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一句话设计是构成工程造价高低的主要因素,一般决定了工程造价的90%。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堵塞设计阶段人为浪费,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2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合法、合规性审计

目前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中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一方面达到节资增效,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减少贪污受贿。但是,就目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重要存在一些问题,不可忽视。近几年,我国各地都声称本地工程招标率已达100%,但实际现实的工程项目中大部分存在招投标严重“失灵”。根据国家招投标审计署对长江重要堤坊隐蔽工程的审计结果显示,“工程腐败,从招投标开始”。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某施工项目部经理就对员工说“这个工程项目在招投标时就发生了合同价3个点的中介费。工程要赚钱不容易,只有少抛石料,造假。”其结果不堪设想。通过招投标本可以节约资源,却变成了浪费资源;本可以提高质量,却变成了“豆腐渣”工程。因此,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是工程审计中至关重要的内容,绝不可忽视它。

2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审计的关键

2.1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组织措施

要求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必须落实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明确各自的责任。财务审计人员编制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工程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审计过程中,经常与工程审计人员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专项使用。

2.2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措施

每实施一项建设工程,根据项目手续的审批程度和项目资金的筹措到位情况。财务人员必须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阶段每月对施工单位的进度根据施工工期进行验收,并要求上报工程进度报表,附有详细的工程量。建设单位预算审计人员对该工程月进度进行复核,查看所报进度是否属实,工期是否正常施工。这样,由每月的进度报表,看工程整体的形象进度;由每月的形象进度看工程的整体工期情况,累计工程款的投入使用情况。从而复核工程付款的比例,再由财务人员签发证书。

这种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的跟踪控制,可以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不必要的流失,使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保证投资方的建设资金的正确使用。

2.3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技术措施

每项工程都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在开工时对图纸进行复核,即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图纸会审。这是一道开工时关键的程序和内容,且万万不可忽视。此项工作关系到今后施工图纸是否有效可行;施工质量是否保证;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否则,施工中将会出现一系列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地增加工程造价,给建设方带来或大或小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当然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更变和现场隐蔽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如何对待此项问题呢?十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充分证明:一是我们的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否到位,对施工阶段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亲临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保证施工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是我们对设计方案不合理或由施工地质环境和结构的改变,必须要改变原有图纸时,对设计工作者来说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数量,尽可能把工程造价降为最小值。三是要求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减少项目施工中不必要的费用发生。

2.4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合同措施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国家规定的基本经济合同的一种。我国有关部门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在基本建设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的签证后,一是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二是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严格把工程造价关,认真分析合同的每一条款内容,最好实行联合审计制,资产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层层把关,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把工程费用降至最低。

3工程事后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保证

3.1审查“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承建单位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之中。整个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进行成本核算,编制竣工决标,比较分析工程造价等。在此阶段我们作为建设单位的审计部门,必须从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逐一审查,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基础依据,审查其是否有效控制施工费用,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招标或合同的约定,审查其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是否真实完整、按施工图纸施工,有无未完工程或偷工减料现象。

3.2审查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把握工程量计算关

工程竣工后期审计重点是甲乙双方的工程结算。工程量审核是结算中最基础的数据。它直接影响计算直接费和其它各项费用,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最繁琐的环节,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大,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的地方。因此,必须根据竣工图纸及其它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核实,确保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避免施工单位预算员做结算时有意加大工程和重复计算的情况。

3.3审查工程决算书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中,查看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格,把好定额套用审核关。工程预算定额具有面广、交叉的特点。在审查竣工决算套用定额时应注意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线的划分,套取定额编号计价时,必须看清定额的工作内容和材料含量,防止低工程高套定额子目或已综合的价格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计取费用。

3.4审查工程取费标准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过程重点审核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程结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计算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单位工程项目是根据工程类别计取工程取费的,工程费用取计的管理费取费一般占直接费的25%以上,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非常重要的。

3.5审查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用量及价差的准确性

一般来说土建工程材料费用占建筑工程造价总费用的70%左右,近几年建筑市场材料变化很大,建设单位对建筑材料用量控制还有很多漏洞。一旦失去监控,就无法控制工程造价,导致工程投资不能有效利用。所以通过工程审计,可以纠正材料结果费用高的现象,来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在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工程项目中所用材料的质量与规格、型号与工程结算所提供资料的材料根本不符,不但材料价格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差价,而且材料的质量和功能不合乎图纸的施工要求,出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结果导致了工程质量的整体效果差,缩短了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

篇2

我国很多企业基建工程的岗位职责和流程制度不完善,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导致重复工作或接不上档的情况时常发生。此外,在基建工程中,还存在财务审计力度不足、参与度不强,无法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问题,无法高效完成工作。

1.2工程概算精细化不足

我国大部分基建工程的工程概算由施工单位包干。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合同、工程部门和监督部门核定的工程进度表拨款。但由于工程概算的精细化程度不高,概算细项的控制流程和标准也不明确,所以,财务部门容易与审计部门、工程部门产生分歧,从而影响了基建工程工作的正常开展,进而影响工程款的结算进度。

1.3信息化水平比较低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管理的信息量较大,内容覆盖面积较广,数据较多,环节烦琐。因此,财务审计对信息化的管理水平要求较高。但目前,我国基建工程财务部门信息化的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工程管理、资金管理与结算管理的衔接性较差,无法实现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这些问题不利于基建工程项目成本的监督和控制,不利于高效展开工作,也不利于提高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

2完善基建工程财务审计的措施

基建工程财务审计大多为事后审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为了减少这些问题的出现,就要明确各项费用的情况。大致可从以下5方面入手:①明确基建工程的资金来源。基建工程的项目资金除了本金外,还有各个银行的贷款。基建工程财务审计要明确各项资金的来源,审核清楚各项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出现资金漏洞,是否能切实保证在后续过程中资金可及时到位,审计工程后期的投资情况。②资金的使用状况。财务审计要将资金的使用情况落实清楚,实行资金统一管理,避免多头采购,使每一项资金都用到实处;审计资金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与预算有哪些出入,能否在预算范围内使用。③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财务往来的审计工作。只有对每个环节的各种资金都做好审计工作,才能减少甚至避免差错的产生。④打好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的基础。具体而言,要建立健全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遵循我国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适当完善和改进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所有模糊的问题进行明确说明,以保证基建工程建设所需的项目资金都可用在实处,做到有据可依,从而保证资金安全。⑤培养工作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工作的意识。

2.1做好财务审计

项目的成本审计对基建工程的投资效益有着很大的影响。做好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审计工作,可以制止施工单位随意抬高造价、变更建设内容,也可以检测施工单位有无虚报款项,落实工程进度表,按照进度表结算,从而提高投资效益。通过审计基建工程的成本,还可以检测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中的规定,同时,还可以审核基建工程的成本是否真实、有效、合法,从而使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中。

2.2提高基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工作具有环环相扣的业务特点,需要工作人员保持衔接性,不能发生中间断层,否则就会影响其他人员的工作。因此,基建工程的财务部门应专门培养一些人作为储备人才,以备不时之需。但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基建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储备不足,很可能会出现人才中间断层的情况。此外,我国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的系统性不强,工作人员仅是每日按部就班地进行各种审计核验,团队意识较差,没有树立基建工程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理念;财务部门、工程部门和审计部门在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结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相对缺乏,因此,时常发生分歧,这不利于控制基建工程建设中的成本、合理使用资金和提高投资效益。

2.3增强基建工程物资管理

应提高物资会计核算的管理水平,及时跟踪物资情况,系统分类基建工程物资。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活动,从而确保基建工程物资不丢失。应增强物资采购和出入库管理,保证基建工程物资的购买数量、领用数量与预算数量相同。在采买时,应与商家签订好采购合同,准确记录购买物品的种类、数量和单价,以便核对时一目了然、真实有效,并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办理物资结算;出入库时,应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凭证领取,避免工程物资丢失。此外,还应加强对包工头的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的实际用料办理领、退料。应遵循“零库存”的原则,做好工程物资的采购计划。工程物资的采购计划通常由设计单位提出、计划和核验。当出现施工单位以次充好、高估冒算造成物资剩余或工程残次的情况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当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发生冲突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确保工程物资及时到位,保证施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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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事前监控是保证工程投资效益的前提

1、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

科学设计是把好工程项目投资的第一关,合理设计是工程科学定位的基础。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对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一句话,设计是构成工程造价高低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避免设计阶段的人为浪费,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体说来,要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对初步设计的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程序进行优化审查。

2、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合规和有效

目前,我国在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中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一方面节资增效、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增加透明度,减少了贪污受贿。但是,目前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近几年,我国各地都声称本地工程招标率已达100%,但现状却是大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严重“失灵”。通过招投标本可以节约资源,却变成了浪费资源;本可以提高质量,却变成了“豆腐渣”工程。因此,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督是工程项目监督中至关重要的内容,绝对不容忽视。

3、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工作是否准备就绪。

4、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包括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5、审查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招标文件

包括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文件编制是否规范、合理、严密和准确;标段划分是否充分考虑其时间和空间的衔接性等。

二、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项目监督的关键

1、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组织措施training

要求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必须落实控制人员,实行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财务审计人员编制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工程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工程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明确各自的责任,要经常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保证工程项目进度的落实以及建设资金的专项使用。

2、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经济措施

每一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按照项目投资审批权限和流程审批流转完成的前提下开工建设。财务人员必须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阶段要求上报附有详细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报表,并定期对工程进度根据施工工期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有专业人员对该工程进度进行复核,查看所报进度是否属实、工期是否正常。这样,由定期的进度报表看工程整体的形象进度;由形象进度看工程的整体工期情况、累计工程款的投入使用情况,从而复核工程付款的比例,再由财务人员签发付款凭证。

这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跟踪控制,可以定期比较投资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及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通过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从而有效防止资金流失,使资金得到合理有效使用,保证和提高投资方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3、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技术措施

设计图纸是每个工程项目的基础,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在开工时对图纸进行复核,即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图纸会审。这是开工前的一道关键程序,关系到今后施工图纸是否有效可行;施工质量是否保证;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否则,施工中将会出现一系列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地增加工程造价,给建设方带来或大或小的经济损失。

当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更变和现场隐蔽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尽量降低风险、减少费用的发生:一是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到位,对施工阶段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亲临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保证施工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当设计方案不合理或由于施工地质环境和结构的改变,必须要改变原有图纸时,对设计工作者来说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数量,尽可能地把工程造价降为最小值。三是要求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减少项目施工中不必要的费用发生。

4、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合同措施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国家规定的基本经济合同的一种。我国有关部门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为在基本建设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工程合同签订后,一是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确保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标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能及时、完整地归档,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二是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严把工程造价关,认真分析合同的每一条款内容,工程部门、资产部门、财务部门、审

计部门层层把关,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把工程费用降至最低。

三、工程事后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保证

竣工决算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情况、竣工决算和工程财务结算,竣工决算阶段重点审计决算和结算的准确性、真实性,这直接关系到工程成本和工程投资的完成的结果。

1、审查“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项目经理博客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施工单位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之中:对整个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进行成本核算,编制竣工决算,比较分析工程造价等。在此阶段,作为建设单位,必须从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逐一审查,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审查其是否有效控制施工费用;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书或合同的约定;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图纸施工,有无未完工程或偷工减料现象等等。

2、审查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把握工程量计算关

工程竣工后期的审计重点是甲乙双方的工程结算。工程量审核是结算中最基础的数据,它直接影响计算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最繁琐的环节,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大,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的情况。因此,必须根据竣工图纸及其他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核实,确保工程量计算的真实准确性,避免施工单位做决算时有意加大工程和重复计算的情况。

3、审查工程决算书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training.

在审计中,查看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格,把好定额套用审核关。工程预算定额具有面广、交叉的特点。在审查竣工决算套用定额时,应注意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线的划分,在套取定额编号计价时,必须看清定额的工作内容和材料含量,防止低工程、高套定额子目或已综合的价格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计取费用。

4、审查工程取费标准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核决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程决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计算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单位工程项目是根据工程类别计取工程取费的,工程费用取计的管理费取费一般占直接费的25%以上,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明确取费基础是非常重要的。转自项目管理者联盟

5、审查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用量及价差的准确性

一般来说,土建工程材料费用占建筑工程造价总费用的70%左右,近几年建筑市场材料变化很大,建设单位对建筑材料用量控制还有很多漏洞。一旦失去监控,就无法控制工程造价,导致工程投资不能有效利用,因此,通过工程审计,可以纠正材料结果费用高的现象,从而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

6、审查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记录,变更签证单

在工程结算中隐蔽工程的签证常引起争议,因为签证人员往往在重视技术及时间的前提下,忽视了计费问题,结果签证中出现在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现象。另外,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内容,做到签证内容与施工内容相符合,在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在签证单上只体现工程量和施工内容,绝不能体现工程费用。这就需要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既有较高的自身素质,又有较强的职业道德休养;既懂得本专业技术知识,又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四、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所应注意的问题项目管理论坛

1、基建项目审计工作的定位

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方,审计人员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正确扮演自己的角色。务必保持审计独立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开展基建项目审计过程中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应正确处理好与基建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二是将基建项目审计工作等同于传统的事后审计,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工作隔离开,只关注工程造价,不能动态地监督全过程各阶段运作是否正常,也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独特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是一次性、非重复性工作。因此,审计方案必须与工程项目相适应,切忌生搬硬套,应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项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方案,使之切实可行,真正对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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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合同的签订以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在实施基建工程项目的过程中,施工之前,首先要订立相关的合同,因此在财务审计中,也需要对合同的订立和执行情况严格审查。首先,要详细的审查合同条款,保证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所符合,并且结合施工建设的要求,来审查一些重点环节,如定额套用、材料供应、结算方式和费用计取等。施工单位需要严格依据相关的合同条款,通过审查,保证其对相应的保证金进行了缴纳,严格依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了基建工程的预付材料款以及工程款等,审查合同中的每一条规定。对转包和分包问题进行审查,对财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在对转包和分包问题进行审查时,需要将资金流向和会计核算方式给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同时,还需要科学审查非法利益分配。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

在基建工程中开展财务审计,主要是审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这样方可以顺利完成建设项目施工,促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得到提升。可以从这些方面来进行,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进行审查,保证与发包方支付没有问题,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各个款项进行审查,避免有资金挪用问题出现,保证在建设项目中应用了这些资金。在基建工程财务审计过程中,还需要科学审计施工现场的日记账和资金收支情况,还需要审查报销凭证。还需要科学审计建设项目的利润情况,避免有过高利润或者过低利润。通过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审计,可以有效控制每一个施工环节的成本,避免有成本浪费等问题出现。

四、对基建工程的项目成本进行财务审计

在基建工程财务审计中,需要审计工程项目的各项成本;首先,通过审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与会计制度中的要求所符合,通过成本核算,来提升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还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投资等进行核算,保证足够的真实,没有违法问题出现,总之,要严格审计基建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财务状况,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还需要严格审计工程项目工程款的结算,避免对造价成本随意抬高,建设内容不能够随意变更,同时,工程款不能够出现虚报或者重复计算问题。

五、其他相关项目的审计

一是审计工程物资管理,及时检查库内的设备和材料等,并且及时维护和保养这些设备,对于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结合具体情况,对设备材料的实际成本正确计算,有着完备和齐全的出入库手续,定期经常的盘点工程物资。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之后,需要及时退库管理结余设备和材料物资,做好财务审计工作。二是基建工程决算的审计,主要重视这些方面,对决算审计资料文件进行收集,如项目立项文件、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其次是审查构成资产的各项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如设备价值、安装工程费等,保证科学的计算资本化利息。盘点固定资产,促使资产的完整性得到保证。三是对奖励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要有充分真实的奖励理由,有合理的依据,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所符合,能够与合同规定的相关考核指标所符合,保证在合同规定的限额发放奖金以内,避免对奖金重复发放,或者是只奖励,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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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的风险识别

1.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技能缺乏

审计过程涉及到的部门、信息十分广泛,业务量非常大。在审计人员配备上,首先要做到按照工程规模进行匹配,如总投资在8000万以上的基建工程,审计人员要在两人以上。一些大规模的基建工程只凭借原来的内部审计部门,而没有增派审计人员,使繁重的工作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存在专业知识缺乏、知识结构不全面、工作方法落后以及跨专业审计等现象。目前有的高校还存在由财务人员从事工程审计工作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审计的效率和质量。此外,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审计知识和经验,熟悉工程造价方面的业务,还要对建筑物结构、建筑材料性能、施工方案、施工特点等都有一定的了解,要熟悉基本建设项目的整个流程,以上任何一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缺失,都会对工程审计质量产生影响。

2.审计外包单位选择不当

目前因为高校内部工程审计人员力量不足,将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委托给有实力的造价咨询机构,已成为一种趋势。由于外审单位派出的审计人员与高校只有短期的合约关系,其在组织上、经济上、精神上均独立于高校,不受高校的行政约束,不用担心与施工单位串通舞弊行为会给自己造成长期影响。在个人收受好处后,做出损害学校利益的事情。在审计过程中,外部审计人员责任心缺失,对施工单位无原则让步,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得过且过,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审计程序进行,这就严重影响了工程审计的效果。同时,我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过失,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赔偿。但由于该规定缺乏具体措施和衡量标准而实际难以实施。这些都造成了外委审计风险的大大增加。

3.工程审计信息不准确

信息资料在工程审计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掌握并充分利用信息资料,可以减少工程审计中的盲目性,提高工程审计水平。工程监理制度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管理制度。由于监理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基建管理人员和审计人员会过分信任和依赖监理机构,从而忽略对监理数据的审核。监理单位缺乏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对现场签证不实、材料不符的现象就无法真正监管。如某学生宿舍楼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报审单上标明阀门品牌为上海冠龙,材质为铜质阀门,直径DN100,监理人员在报审单上笼统签上“情况属实”。而实际施工现场采用的品牌是上海沪龙,钢质阀门,直径仅为DN50,如果基建管理人员或审计人员不现场复核,就可能花较高的价格买到相对较低品质的产品。工程造价中主要材料费用占总造价的60%~80%。目前市场上的建筑工程材料品种繁多,优劣混杂,主要材料价格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异。面对建筑材料品牌价格差异大、价格浮动明显等不利因素,处于办公室内的审计人员若无丰富的工程用料知识和对材料市场价格的准确了解,只凭借以往的资料和网络询价拼凑出的数据,就有可能造成工程价格不实,使工程材料的审核无法达到最大化节约的效果。

4.工程审计范围片面

在基建工程审计中,很多高校采用事后审计的办法,对于事前招投标过程、合同签订过程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高校基建工程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复杂,在工程准备期与施工期环节非常多,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重视,一旦出现疏忽,都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比如招标阶段。目前高校大型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基建工程招标工作,往往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实施。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合同专用条款等重要内容一般由招标拟定初稿,如果基建管理部门对以上内容不进行认真审核,就会造成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准、项目缺漏、招标控制价偏高、合同条款表述不清等问题,为以后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埋下隐患。比如施工阶段,若内部审计人员不深入现场,对签证、变更尤其对隐蔽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就会缺乏准确把握。例如某个教学楼新建工程,基础施工时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邀请专家对深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了论证及确认。实际施工时,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锚杆支护,仅在四周壁简单进行喷浆挂网。监理人员和基建管理人员对这现象也没及时拍照存档或书面备注。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按照经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入结算,从而引起了造价争议。

5.外部人为干预存在

部分高校基建工程审计过程中,经常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大型基建工程往往历时2至3年,施工单位不择手段利用机会与相关领导套近乎、攀人情。竣工决算时,“领导打招呼”、“递条子”等不合理现象就时有发生。工程结算审计时,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与工程相关的其他部门配合,为了保持密切的联系,对于发现的问题打折扣处理,或一些部门的不协助、不配合,都导致了工程审计结果受到影响。外部各种关系的干扰,造成了审计机构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难以保证。

三、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的风险管控

1.完善基建工程审计的制度建设

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的政策性非常强,一定要通过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约束与规范。完善的造价审计制度的建立是现代审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高校组织与专业人员都需要学习制度内容,按照规定执行。造价审计制度的完善不仅应对操作流程进行明确,而且对于违反规定内容的行为应进行明确的处罚规定。高校通过制度把监督权充分下放到内部的审计部门,使基建审计工作有序、规范化进行,使所有的审计工作都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2.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培养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在工程结算审计外委的同时,应注意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培养。通过外审项目的全程参与,学习外审人员先进的审计技术手段和审计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内审人员在熟悉各种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同时,也应熟练掌握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内审部门也要鼓励内审人员积极参与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之类的专业资格考试,有效提高内在专业的胜任能力。

3.合理选择外审单位,加强监督控制

高校应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结算的外审单位,评标标准应该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这不仅有利于选择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俱佳的外审单位,还可以防止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外审单位独立客观地展开工作,从而使工程结算获得高水准的审计服务质量保证。高校与外审单位签订的合同,应该详细约定外审业务的服务范围、控制措施、审计条款、报告制度、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及其处罚措施等主要内容,只有明确约定双方的责权利,才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确保外委审计合同的顺利履行。外委审计过程中,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外审项目实行监督和控制。例如陪同外审人员到施工现场查证,参与外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结算差异问题的讨论。但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程度适当,充分尊重外审单位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建立审计复核制度。审计复核是在外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外审项目基本意见一致后,在对审计报告最终定案前,邀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拟定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和检查。前提是与外审单位的合同中首先明确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有进行复核的权利,并约定外审单位的结算结果允许一定额度的审计误差率存在。复核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采用重点抽查审计法、分析对比审计法等。复核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拟定的审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同时也是对外审单位的一种监督。

4.拓宽审计范围,实行全过程审计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该从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初期,即投资决策阶段开始介入,到项目竣工并办理完结算为止。自始至终地对基建工程的造价审计进行管理。具体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只有内审单位全程参与,才能形成科学合理的造价审计控制体系。事前审计主要在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对有关造价进行把控。其中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专用条款等重要内容的复核;事中审计要通过签证制度的完善进行合理审计。内审人员要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对施工技术工艺、方法等进行察看,了解最新的工程进度与质量。只有掌握好现场第一手资料,才能为工程结算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事后审计主要是对合同履行、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具体包括工程结算的计算方法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工程量是否超算,定额是否高套、错套,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结算单价是否准确,材料与现场是否一致,材料价格是否不实等。

5.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高校需积极开展廉政建设,优化审计机制,只有充分展现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才能真正发挥其审计作用与效果。高校内审工作应独立于其他的工程管理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敢于监督揭发违规问题。独立的内审团队更能够发现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为工程决策管理者提供有效的依据与参考,更能够进一步实现高校基建工程的健康发展。充分独立的内审部门可以有效降低目前在监督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促进审计工作有序、持续、良好地发展。

篇6

1民间审计产生动因的不同理论

1.1人理论

(1)人理论的基本观点。

人理论认为,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经理与股东,债权人的的利益不一致时就会产生成本,经理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损害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审计的出现,就是为了抑制经理的不良动机和行为。此外,审计的动力也并不完全在于约束管理者,正直诚实的经理也希望通过审计来证实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以示他们良好的经营成果。

(2)对人理论的简要评价。

由于人理论认为审计的本质在于促进股东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是为了解决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而产生的经理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问题,而经理和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问题只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而导致的众多问题中的一个,因此,这种观点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看问题角度单一,无法解释企业接受审计需要强制进行这一事实。

1.2产权动因论

(1)产权动因论的基本观点。

产权动因论认为,产权所有者拥有对财务信息的产权。由于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投资者聘请审计师对财务进行审计的目的在于维护自己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从而维护自己的产权利益。

(2)对产权动因论的简要评价。

产权动因论指出了民间审计是为了维护财产所有者的利益,具有监督的职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此种理论将委托人仅限于产权所有者,忽视了债权人、消费者等与企业的利害关系。因而作为解释民间审计产生动因的理论,产权动因论尚存在不足。

1.3信息论

1.3.1信息论的基本观点

信息论认为,信息的非对称性是民间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审计的本质在于提高财务信息的使用价值,推动资本高效活动。审计财务信息可以降低潜在信息非对称性。同时,该理论还指出,委托关系的存在而产正的信息非对称性会导致道德风险问题,而用经济学道德风险模型能够解释审计具有监督职能以及为审计人员需要独立的特征。

1.3.2对信息论的简要评价

信息论看到了信息的非对称性对民间审计产生的影响,有一定的可取性。但该理论忽视了信息的非对称性是由于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如果说受托责任是内在本质的话,信息的非对称性只是这种本质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因此,认为信息的非对称性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是不恰当的。

1.4查错揭弊论

1.4.1查错揭弊论的基本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无论是内部审计、政府审计、还是民间审计,都是为了防止企业出现舞弊,或者说要队舞弊进行审查,就需要对与舞弊有关的被审单位或被审查人员进行审计。同时,这种观点还认为,监督与舞弊应在检查或审计之先,监督与审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仅有间接关系,更没有因果关系。只有舞弊和审计才有密切的和直接的关系。只要有舞弊,就会有舞弊审计,舞弊是审计产生的直接原因。

1.4.2对查错揭弊论的简要评价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习惯于从民间审计产生的发端——英国南海公司破产事件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试图说明审计的产生是因为所有者认为经营者会舞弊,而非基于监督的需要。

此外,这种观点与保险理论(深口袋理论)尽管在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本质上有一点却颇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这两种观点都没有将审计作为一种积极地防止出现舞弊,以避免企业出现巨大损失的措施,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在假设由于管理者舞弊而使企业发生重大损失后的消极应对措施,是从现象上而非本质上来探讨审计产生的动因。

1.5受托责任论

1.5.1受托责任论的基本观点

受托责任论认为,受托责任关系是资源占有人实现对资源有效管理与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证机制。当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于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而审计恰好独立于受托责任关系双方的当事人,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于是审计便成为受托责任关系能够实现的必要手段和保护机制,从而得出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和根本动因的结论。

1.5.2对受托责任论的简要评价

受托责任论一直是我国审计理论界的主流理论。它透过查弊的现象,指出了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是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人理论,产权动因论,信息论,查错揭弊论等虽然研究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基于由两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的存在,甚至可以将这些理论看作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受托责任论进行的解释。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理论也受到有力地挑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责任论。

1.6责任论

1.6.1责任论的基本观点

在责任理论中,责任关系的形成或产生主要基于两个原则:一是“权利委托原则”;二是“有害影响原则”“权利委托原则”与委托人事先拥有的权利或所有权有关。根据这一原则,投资者把资金交给企业,投资者与企业之间就形成了一种责任关系,投资者是问责人,拥有问责人的权利,企业是责任人具有责任人的义务。

1.6.2对责任论的简要评价

对受托责任论提出最大挑战的莫过于责任论。根据“责任论”,审计是对一般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此理论把审计建立在一般责任关系的基础之上,拓宽了审计动因论的理论基础。

1.7其他理论

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除上述的几种理论外,还有契约论、职业化需求论等观点。在解释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动因时,这些理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如,基本精神与人理论一致的契约理论,其最大的不足就是不能解释为什么企业审计需要强制进行;而职业化需求论认为审计产生于作为谋生手段的职业化需求,是一种颠倒了因果关系的观点。

综上所述,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理论界是见仁见智。那么,上述哪一种观点更为准确?本文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结合审计的定义,回顾一下民间审计产生、发展的历程。

2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2.1英国式审计阶段——产生于英国

英国工业革命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股份公司开始出现。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是一种以经济责任为纽带的委托经营,这种委托经营必然要求有来自外部的控制手段,这种独立的外部控制就是民间审计。在股份公司出现早期,其发展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波折:1720年南海公司倒闭;1836年、1847年、1857年相继出现了经济危机。缺少外部控制即民间审计是股份公司发展受挫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民间审计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波折中一步步地向前迈进:南海公司倒闭成为民间审计产生的导火索;1836年的经济危机导致1844年和1845年的公司法的出台;1847年的经济危机导致了855年和856年公司法的颁布;1857年的经济危机导致了1862年公司法的推出。H.W.罗宾逊曾在《爱尔兰会计史》中指出,英国民间审计“是由破产催生、由差错和舞弊孕育、与清算共同成长,最后才确立起来的。”此阶段民间审计的目的是差错防弊。

2.2信用审计阶段——发展于美国

1748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委托詹姆斯.帕克对富兰克林——哈尔公司的设备与原材料进行盘存与评价,之后,詹姆斯.帕克向富兰克林提出了一份名为“您与哈尔氏账目一览表”。这件事是美国民间审计发展的起点。美国民间审计师在19世纪中叶之前,主要业务是帮助委托人建帐、结帐、转帐和记账,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开始编制审计报告,美国民间审计师事业开始确立。19世纪末,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和个人企业向股份公司的转变,英国审计师大量涌入美国,带来了民间审计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详细审计技术并培养了大量的会计师,从而为美国近代民间审计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2.3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民间审计在美国的进一步发展

20世纪早期的美国,随着工业的发展,股份公司的规模不断发展和扩大,审计师日益认识到详细审计得不偿失,因而对重要帐户进行分析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审计逐渐取代了传统的交易事项的详细审计。这就为现代民间审计的发展带来了新思想、新方法、新范围和新理论,使美国民间审计的发展取得了新成就。但那时美国审计结构依然不健全,如缺乏强制性规则要求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1929年的经济萧条时这些问题明显化。

在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的经济大萧条时期,两大变化的出现对美国民间审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企业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范围扩大,即企业管理的责任性不再仅仅表象在股东和债权人的关系上,而且表现在与其他许多利害关系者的直接关系上;二是企业日益倾向于从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而非倾向于从银行获取短期贷款,从而导致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从短期财务状况转向盈利能力。为了保护投资者,美国政府于1933年和1934年先后颁布了《证劵法》和《证劵交易法》,使民间审计具有了强制性。至此,作为法定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就应运而生了。随之,美国民间审计的重点也从以保护债权人为目的的资产负责表审计,转向以保护投资者为目的的损益表审计。

从民间审计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无论是在民间审计产生的过程中,还是在其发展的历程中,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间审计因受托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又随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而发展。所以,受托责任关系是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动因。

3对受托责任论的再思考

作为我国审计理论界的主流理论,受托责任论很好地解释了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如前所述,审计理论界许多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的理论,如人理论,产权动因论,查错揭弊论等本质上都是基于由两权分离所产生的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甚至可以将这些理论看作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受托责任论进行的解释。正所谓“大浪淘沙”,受托责任论之所以长期以来为审计理论界的多数学者认同,就是因为它能准确全面地解释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说民间审计因受托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并不是说只要存在受托关系,民间审计就会产生;只有当受托关系中的委托人授权或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即审计人对种种责任关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时,民间审计才得以产生。另外,尽管受托责任论能很好地解释民间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但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可能穷尽真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下,民间审计会不会从会计报表审计阶段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关于民间审计产生的动因的主流理论会不会从受托责任论演变为责任论?这些,或许将成为今后审计理论界所关注的话题。

参考文献

[1]文硕.世界审计史[M].北京: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0.

[2]崔孟修.审计动因论的修正[J].审计研究,2006,(5).

篇7

关键词 基层审计机关 审计文化 建设

前言: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更需要不断的更新发展与建设。审计文化建设作为审计机关工作的最重要的作用,也是审计事业继续发展的基础项目。审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审计文化的建设,审计文化的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目前,在我国审计事业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建设审计文化是非常重要的战略手段。

一、基层审计文化的内涵

整体来讲,审计文化没有完全一致的概念。一般而言,从广义上来讲,审计文化是指在人类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不断的创造相关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的加和。从狭义上来讲,审计文化是相关的审计工作人员在进行审计实践的活动过程中逐渐的积累一定的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相关历史传统以及规范道德行为和行为准则的综合。而审计文化具有两种属性即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在自然属性方面,是审计工作过程中所赋予的属性。

二、审计的文化特点

1.具有时代性

审计文化的发展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一定程度上讲,会受到社会的关系以及经济基础的制约与发展,一定会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所以说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性。

2.具有科学性

基层审计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即形式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相关社会环境的一些制约,审计文化的发展不能超过所约定的社会发展。与此同时,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只能产生特定的审计文化,然而落后的、不具有科学性的审计文化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会有所不适应,也起不到一定的支配作用。

3.具有开放性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组织以后,在这样开放性的环境下,其在审计文化的交流上变得越来越频繁。在我国近几年的审计发展过程中,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也有一定的发展,然而仍然需要学习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审计文化发展成果,并积极的借鉴吸收国外的发展策略。

4.具有差异性

审计事业的发展与人类各方面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如经济生活以及政治生活,因此也必将受到经济与政治相关条件的限制。对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即使处于同一个国家和同一个社会中,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审计文化也是有很大的不同,有些国家的审计事业的相关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较高,并且独立性也更强。

5.具有活动性

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存在方式,有些具有活动性的,而另外一些则是非常刻板,不懂得变通的,然而审计文化则是一种活跃着的文化。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其经济与政治的环境也在悄然的变化,这就要求审计相关的审计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审计理念、恰当的审计方式以及不断创新的审计手段,更需要不断的进去、与时俱进来适应时代的发展。

三、审计文化的相关内容

审计文化一般主要包括:审计制度文化、审计物质文化以及审计精神文化。

1.审计的制度文化

审计的制度文化主要指的是,相关的审计人员在长期从事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其中包括道德行为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审计的制度文化主要包的括相关规章制度、审计的组织结构、审计过程的基本准则以及法律法规等。从整体上讲,审计的制度文化是审计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之间的纽带,更是建设审计文化的保障工作。

2.审计的物质文化

审计的物质文化指的是审计工作人员在所处的一些工作环境、相关的办公设施以及其他的一些物质生活资料,当然一定还有审计报告和审计技术。比如从事人员的一些硬件条件即办公环境与办公条件。其属于表层的文化,可以说是审计精神文化的唯一载体,更是建设审计文化的基础工作。

3.审计的精神文化

一般而言,审计的精神文化指的是相关审计人员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精神、作风以及观念,在人类的思维范畴内,审计的精神文化可以说是审计文化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审计工作中的核心。审计的精神文化在审计工作中占据有支配的地位。其中主要包括审计的主要精神、审计的价值观以及审计的信念、理想以及审计人员的行为或是作风等建设,审计的精神文化是审计文化建设的动力。

四、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文化建设的措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整体来讲,审计文化是审计人员在长期的审计工作中不断实践以及积累中不断形成的,审计的文化能够不断推荐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并且能够影响着审计工作人员的行为,并且能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也是增强审计单位的凝聚力与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的重要保证。

2.加强基层审计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

审计机关与从事人员要非常注重审计文化的宣传力度,因此要把审计的文化建设与工作紧紧的结合在一起,并且能够充分的利用媒体来加强宣传的力度,在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的提高审计文化相关的宣传质量及力度,以此来扩大审计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度。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使人们能够进一步来增强对审计文化建设的法律意识,进而真正使审计文化能够为社会所感知、认同以及接受。

3.加强审计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审计的相关从事人员要能够不断的学习我姑政治的相关理论以及党的相关方针与政策,并且能够结合审计专业的相关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与相关法律法规等。另外,审计工作人员还要掌握调查研究以及分析判断和文字表达的能力。因此工作人元要牢固树立服务的意识,努力的塑造出审计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

结语:在当今时代下,首先要整合审计的相关资源,并能够充分的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创造性。现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审计环境的变化,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与此同时还要有创造与改变环境的能力。

篇8

2013年的22份审计报告中有10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无法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而出具了保留意见报告,2012年的15份保留意见中有10家、2011年有19份中有12家。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或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是造成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除了这个原因,注册会计师未收到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导致无法确定影响、无法确定交易事项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部分公司并不是只存在上述问题中的一个,而是同时存在两个及更多的问题。

2.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相比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来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意味着公司出现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2011年有5家企业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分别是中科健、*ST中华、*ST广夏、石岘纸业、阳煤化工,有两家是*ST企业;2012年只有3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ST中华A、*ST贤成和九龙山,两家是*ST企业;而2013年有5家被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报告,*ST新都、*ST霞客、*ST超日、*ST长油、*ST国创,全部为*ST企业。其中*ST长油最引起人们注意,它是第一家退市的国企。从这三年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来看,大部分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都是*ST企业,ST类的企业都意味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状况,出现了连续几年亏损的状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大量的负债、借款金额、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披露不合理以及破产重整方案还未实施等也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

篇9

作者:刘国永

在投招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应招标而未招的现象出现,特别是在招标勘察、设计、监理以及材料采购等相关企业的招标过程中,有时出现招标形式混乱;有的招标企业甚至没有在国家规定的媒体和网站上招标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内容不够详细;在招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资格预审制度形同虚设,招标企业并没有按照相关强制性规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导致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有的招标企业甚至出现标的编制粗糙的现象发生,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内容不完整,一些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数据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暂定价工程项目过多,为建设工程完成后的工程决算埋下隐患;在招标过程中甚至会出现内定中标人的现象发生,整个招标过程只是个表面形式。由此可见,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不规范,会对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缺乏对施工过程的审计管理建设工程审计机构和审计工作人员在进行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中由于缺乏对施工过程的审计管理,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正是因为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缺乏对施工过程的跟踪监督,往往会导致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违规的现象发生。例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聘请监理单位或者聘请的监理单位并没有履行职责,默许施工企业擅自更改建设工程内容;施工企业更改工程内容的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导致签证内容不齐全,签证不及时的现象发生。这些现象的发生对建设工程变更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了很大影响;用于施工的建筑材料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送检,隐蔽工程没有进行仔细的记录或者缺少对重要工程环节的验收记录,施工工作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记录不够详细,无法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其真实性;对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及时的计量,造成集中计量、重复计量的现象发生,导致对建设工程的计量不够准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建设工程审计在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一些需要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及时发现,并且处理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问题。例如,施工企业利用合同缺口多计工程量,进而虚增工程造价。由于有些业主对发包合同不够重视,只是与施工企业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签订合同。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发包合同中没有工程价款,无法进行竣工结算,致使发包合同没有起到约束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导致施工企业利用合同缺口多算;工程量计算的误差产生的竣工结算问题,由于计算单位不一致导致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以及对计算规则的不够了解都会造成工程量计算出现误差,导致竣工结算出现问题;套用定额产生的竣工结算问题,忽略对定额的综合解释、高套定额或者重复套用定额都会产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问题;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问题还表现在费用计算方面,施工企业不按照合同规定套用费用定额,根据工程类别划分进行费用计算,导致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出现问题。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审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给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审计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

通过对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问题的分析,审计人员应该探索出有效的解决方法以合理解决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保证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建设工程审计监督制度为了更好的完成建设工程审计工作,建设工程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审计监督制度。例如,建设工程企业可以建立工程监理监督机制、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以及建立预算和结算审计监督机制等。建设工程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审计监督制度,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单位通过建立工程监理监督机制,可以加强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监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职能。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较大,对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因此,从建设工程立项开始监理工作人员就要对工程进行监理,包括对建筑工程图纸的汇审、建筑材料的选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修改以及对竣工结算的审核等,监理工作人员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全程监督,不仅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的建筑质量,而且能够促进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设工程单位通过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能够加强审计人员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审计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立项之前会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对投标的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进行评估,保证工程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和诚信度。在施工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还要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可以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能够有效的防止不规范的招标方式发生,保证投标的工程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和诚信度,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工程单位通过建立健全预算和核算审计监督机制,能够提高审计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工作效果,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准确的预算和结算数据,避免建设工程预算和结算问题的发生。由于建设工程单位审计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经验不足,在进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要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审核和测量,对各种建筑材料都要进行调查核实,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审计效果也不佳。因此,建设工程单位应该让各个部门先进行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审计工作人员在将各个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审计把关,对整个预算和结算过程进行监督,不仅能够保证减轻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能够保证预算和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建设工程审计人员应该加强审计调查和取证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是根据建设工程图纸、建设工程的甲乙双方认可的签证、现行预算和结算定额、现行费用定额以及相关的建设工程政策开展审计工作。在正常的工作环境中,审计工作人员都是通过上述资料开展审计调查和审计取证工作。但是施工企业往往会绘制虚假图纸、过高估计预算和结算以及虚报工程量等,使审计工作人员无法分析出准确的审计数据。因此,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审计调查和取证,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施工工程进行实地测量,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建筑材料的具体价格,收集准确的审计证据,提高建设工程单位的投资效益,避免资金浪费。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明确建设工程双方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工程的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对施工合同的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以及适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施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以及合同内容在语言组织的严谨性。

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对施工合同中说明的各项费用进行认真的审核,防止施工单位变更建筑费用。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为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在开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中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也可以明确建设工程双方的各自职责,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完工。建立严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审计程序建设工程审计部门应该制定规范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程序,加强审计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变更的审计。由于施工企业经常变更建设工程项目,往往会导致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超出了预算。因此,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对超出预算部分的投资进行严格的审核,严格监督建设工程预算的调整情况。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审计部门应该建立严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审计程序,能够使审计工作人员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审计程序对变更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核,可以使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充分的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内容、变更手续、资金投入以及建设规模的审计工作。所以,建设工程审计部门通过建立严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审计程序,可以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审计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的监督和审核的职能,增强建设工程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对建设工程单位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总之,加强建设工程审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对审计工作人员顺利完成建设工程审计工作,提高建设工程企业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篇10

(一)审计成本与审计定价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所消耗的经济资源是决定产品或劳务价值的客观基础,任何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必须弥补资源耗费并有适度剩余,企业才能正常运转,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即便审计异于其他产品或服务,作为一种服务,审计定价也必须大于并反映审计成本,这是会计师事务所盈利的需要。尽管理论界对审计定价是否以审计成本为基础尚无定论,但传统的审计定价理论坚持认为,在一个竞争的市场,审计定价过程中的谈判双方应当考虑审计风险和审计成本(Simmunic,1980)。审计定价必须弥补审计成本并让审计服务供给方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性质说明,审计定价从内容上应该包括审计成本和合理利润回报两部分。而审计成本又包括审计资源消耗所形成的直接成本和预期损失所形成的机会成本②,它们成反向变化并形成审计师天然的惩罚机制③(SimunicandStein,1996)。因此无论审计定价与审计成本之间的关系是松散还是紧密,他们之间这种经济学意义上的基本关系说明,任何时候审计成本都是审计定价的组成部分,审计定价的任何变动都必须以审计成本为底线,否则就将违背审计市场的基本规律。脱离并远远大于审计成本的审计定价将使审计客户放弃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低于审计成本的审计定价将使审计的供给动机不足。

(二)审计质量与审计定价审计之所以可增进企业价值是因为它提高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从而使经审计的企业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而审计是否能真正增进企业价值又取决于审计质量①的高低。但审计服务是否具有异质性,目前尚无强有力的实证证据支持,而规范研究普遍支持审计具有异质性的假设,认为高质量审计服务审计定价较高同时又具有高的审计成本。审计质量和审计定价间的关系是互动的。首先,审计定价至少会从两个方面影响审计质量。合理的审计定价有利于吸引高素质审计人才和增加可投入的审计资源,投入审计资源越多审计质量越有保障。另外,合理的审计定价会增加会计师事务所违规的机会成本,从而促使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和专注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其次,审计质量反过来又会影响审计定价。审计的预期损失随法律风险的增加而增加,但审计师追求审计成本最小和潜在对抗“深口袋”责任的自我保护意识,会促使审计师提高审计努力水平及审计质量,进而增强了审计的保险作用,这都将增加审计成本并最终要求更高的审计定价。显然,审计成本中包括的由预期损失所形成的机会成本是审计师对审计法律风险所做的预先反映,是对审计师承担审计法律风险的一种补偿,其价值相当于未来可能损失的现值。进一步,审计师对审计质量的供给和审计客户对审计质量的需求是有限的,有限的审计质量决定了有限的审计定价,同样,高审计质量需要较高审计资源投入,有限的审计定价也限定了有限的审计质量。对于审计师而言,审计师的努力以与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对等的审计质量水平为限,原因是审计师的努力水平无法观察,审计客户只能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来推断其审计服务质量(SimunicandStein,1987),而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只有一种,超出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审计质量将被审计客户所低估而无法得到补偿;对于审计客户而言,购买审计服务能产生一定的收益,审计客户购买特定质量的审计服务是为了最大化股东收益,而这种收益又源自于审计服务对会计报表的保险作用。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会产生更高的审计保险收益,审计服务价格既定的情况下,审计客户将更愿意选择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成本也较高,当审计保险净收益的增加幅度小于审计成本的增加幅度时,非公众公司将拒绝购买审计服务而公众公司由于受强制审计的制约会转向购买较低质量的审计服务。因此,审计客户对审计质量的需求取决于审计服务所产生的审计收益与其审计成本(即审计定价)间的大小关系,审计边际收益等于审计边际成本时的审计质量是审计客户需求的最佳质量水平。

二、审计回扣形成的原因Lowballing与审计回扣均指以低于基准价格的审计定价争取审计合约的行为②。在美国,将以低于平均正常价格水平的审计价格争取审计合约的行为称为Lowballing(审计低价进入策略),它反映的是当期实际审计价格和平均正常价格水平间的折扣率。Simon&Francis(1988)从审计师变更角度检验了Lowballing现象,结果表明,审计合约签订第一年的收费水平比正常收费水平低24%,而以后两年低15%,直至第四年才恢复正常。而Srinivasan&Sco(2003)的研究结果显示,签约最初两年的折扣率分别为18%和12%,第三年才恢复正常收费水平;在我国,把以低于政府定价的审计价格招揽审计客户的行为称为审计回扣,它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审计公费收入与政府定价间的差额,大量的经验数据表明,我国审计回扣高达40%-60%。Lowballing与审计回扣有着相似的表象和完全不同的实质,表面上两者都是两种价格水平的差额,但Lowballing是审计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审计回扣是政府对审计定价不当监管的结果。Lowballing形成中的两个比较价格即当前实际审计价格和平均审计价格水平都是竞争的审计市场中的实际价格,数据可从公开的渠道取得。而审计回扣形成中的两个价格都不是市场的实际价格,政府定价事先确定且保持不变,实际收到的审计公费收入是政府定价扣除返还给审计客户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后的余额,其数据无法从公开的渠道取得,因此我国的审计回扣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一)Lowballing形成的原因西方学者对Lowballing何以形成有三种不同的解释。Deangelo(1981)将其归因于初始审计启动成本和审计师变更交易成本。现任审计师不用再耗费审计启动成本,相对于候选审计师具有比较优势而可稳定地获取准租金收入,同时审计客户更换审计师又面临着交易成本,这使审计客户对现有审计师具有一定程度的依赖。可见,准租金得益于初始审计启动成本和审计师变更交易成本的相对节约,而Lowballing是审计师为获取未来准租金收入的一种必要的先期投入;Chan(2001)指出审计师不是审计价格的设定者,因而需要对竞争者的行为做出反应,并证明了审计价格直接与同一竞争空间中次优审计师的审计成本相关。他认为,Lowballing现象依存于竞争性审计师的出现,市场中的竞争者越多,Lowballing现象就越明显①;Charles&Martin(1997)则将Lowballing归因于信息不对称,认为审计成本信息在现任审计师和候选审计师之间存在着不对称性,现任审计师拥有成本信息优势因而审计报价更接近实际,候选审计师为获得审计合约其报价必然低于现任审计师从而导致Lowballin生。

(二)审计回扣形成的原因我国审计回扣的形成异于美国Lowballing的形成。首先,我国审计市场不是一个竞争的市场,审计定价由政府规定,在审计定价偏高的情况下,审计回扣是对审计定价偏离市场规律的一种修正;其次,我国审计回扣的形成是缺乏审计法律赔偿责任的结果。审计定价中包含的由预期损失所形成的机会成本,在有法律赔偿责任时终将转化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成本②,而在没有法律赔偿责任时会形成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实利润。在美国,审计定价普遍考虑审计法律诉讼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诉讼爆炸年代,机会成本终究会构成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实成本。但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赔偿机制,从而使机会成本成为会计师事务所事实上的利润,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就可以此为基础通过高回扣来获得审计合约。也就是说,当审计定价由政府决定且相对稳定,当名义上是成本的机会成本构成了会计师事务所事实上的利润时,审计回扣就不可避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更高的审计服务利润率,审计回扣是会计师事务所在有限竞争条件下摊薄审计服务利润的让利过程,这有利于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后,经营多样化为审计回扣创造了条件。审计回扣的极端形式是低于审计成本的恶性压价竞争,当审计实际收费低于审计成本时会计师事务所势必亏损,长此以往将无法生存。但没有会计师事务所因亏损而倒闭,这就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必然有弥补这种损失的渠道,我们认为,取消挂靠机制后,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多样化是其弥补这种亏损的唯一渠道。

三、审计回扣与审计质量Lowballing是否影响审计质量,监管者和理论研究者的观点截然不同。监管者一般认为Lowballing现象会损害审计师的独立性并影响审计质量。197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审计师责任委员会在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Lowballing相当于会计师事务所交给审计客户的抵押金,审计客户可以没收抵押金相威胁迫使审计师放弃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立场,从而影响审计质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则明确指出,Lowballing将导致不实审计报告的泛滥,因此监管者禁止Lowballing;而理论界的观点恰恰相反,他们认为owballing有利于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提高。Deangelo(1981)的研究表明,Lowballing本身不会有损审计的独立性,它是会计师事务所为获得预期准租金的一种竞争性的理性反应,是获取竞争优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LeeandGu(1998)认为,Lowballing所创造的抵押金成为所有者约束审计师的方式,一旦审计师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行为被察觉,所有者就会解聘审计师并没收抵押金,因此Lowballing实际上在所有者和审计师之间建立了牢固的契约关系,不仅不会造成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而有损于审计独立性,相反会在多重组织中创造一种有利的制约机制,能有效减少审计师与审计客户的合谋,从而有利于降低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和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Charles&Martin(1997)的研究表明,初次审计合约争夺中由于竞争各方信息基本对称,出价最低者获得审计合约,以后各期,现任审计师拥有信息优势知道审计的确切成本并能准确定价,候选审计师要取而代之必须有更低的审计报价而这将使其遭受theWinnerCurse的惩罚。theWinnerCurse是指候选审计师以低于正常审计定价取得审计合约所遭受的损失,这种损失必然要通过以后各期审计定价的逐步提高①来消化。而现任审计师通过加价弥补theWinnerCurse的行为又会向候选审计师传递原有审计定价偏低的信号,候选审计师的审计报价也将逐步提高,因而theWinnerCurse可以解释审计折扣率逐步降低进而消失的原因。显然,Lowballing是以短期成本换取长期收益的过程,是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相权衡的过程,theWinnerCurse正揭示了Lowballing形成和逐渐回复的机理。

(一)审计回扣不影响审计质量那么审计回扣是否影响审计质量呢?为便于分析,我们假设,审计资源耗费所形成的直接成本为C1,预期损失所形成的机会成本为C2,合理的利润为E,超额的利润为E,审计定价(既定的政府定价)为P,折扣率为d,在正常情况下=C1+C2+E+E。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审计法律赔偿责任,机会成本C2形成了会计师事务所事实上的利润,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利润为[C2+E+E-P.d]或者[P(1-d)-C1]。审计回扣可能发生的情况如下:

1.第一种情况:P(1-d)≥C1+C2+E。审计回扣以牺牲超额利润E为代价,说明政府审计定价偏高且脱离了劳务定价以成本和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市场规则,使会计师事务所获得超额利润。此时,审计回扣是对政府审计监管不当的一种修正,它因带动了审计市场上合理程度的竞争而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2.第二种情况:C1+C2+E>P(1-d)≥C1+C2。审计回扣以牺牲超额利润E和正常利润E为代价,但由于没有法律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可以获得较高的审计服务利润[C2+E+E-P.d],可以保障现有的质量水平。

3.第三种情况:C1+C2>P(1-d)≥C1。审计回扣以牺牲所有利润来源[C2+E+E]为代价,如果这个回扣率不是太高,会计师事务所仍能获得确保审计质量的合理水平的审计公费收入,但当回扣率过高使会计师事务所获利很少的时候,审计师会考虑削减成本从而可能会导致审计质量下降。

4.第四种情况:C1>P(1-d)。审计回扣牺牲了所有利润来源[C2+E+E]并将实际审计收费降低到有形直接成本以下,审计资源耗费成本无法完全弥补,属于恶性竞争,会严重影响审计质量。但任何会计师事务所均以盈利为目的,基于经济人假设,上述第四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中折扣率过高的情况都不可能成为理性经济人的选择,在没有法律赔偿责任和政府定价可能偏高的前提下,即便有较高的审计回扣,也能获得保障审计质量所需要的审计收入,这是我们认为审计回扣本身并不影响审计质量的原因之一。审计回扣的真正危害在于它的隐蔽性①,但审计回扣隐蔽性所带来的危害并不是审计回扣本身所具有的,而是我国特殊监管政策的负面产物。首先,审计回扣可能成为审计客户盈余管理的有效手段。审计客户以名义上的政府定价列计审计服务购买成本会虚增成本,审计回扣若为审计客户单位所得又会虚增收入,而若为个人所得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其次,会计师事务所以政府定价列计营业收入,但实际收入应该是政府定价扣除审计回扣后的净额,这必将迫使会计师事务所将高额的审计回扣合理化为实际的成本;最后,帐目上的虚假使以此为基础的审计研究工作和审计监管严重失真或者无法进行。在我们看来,只要取消审计服务政府定价或者允许公开折扣②,这些弊端都将不复存在,这也是我们认为审计回扣本身不影响审计质量的另一个原因。

(二)审计回扣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定价的理性反应不仅如此,我们认为,政府定价扼杀了审计质量保障机制,审计回扣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干预审计定价的理性反应且有助于审计质量的维护。审计质量是通过事前的声誉机制和事后的法律赔偿机制来保障的,但我国没有法律赔偿机制,声誉机制由于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尚无明显差异也不能发挥多大作用,政府定价则抹杀了会计师事务所声誉仅有的一点保障作用。作为一种有益于投资决策的信号,会计师事务所类型代表了审计质量的水平(TitmanandTrueman,1986)。由于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让公司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获得更有效的会计信息,使得审计客户愿意支付更高额的审计成本,因此不同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不同的审计质量,而不同的审计质量又形成不同的审计价格。但政府统一定价无法传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上的差异,势必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由于审计质量越高审计成本越大,在无论审计质量高低都一个价格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自然不愿供给高质量审计服务,因此低质量审计服务逐步占据市场,而高质量审计服务逐渐退出市场;对于审计客户而言,同等价格条件下理当选择高质量审计服务,但会计师事务所又不愿意供给,当低审计质量审计服务逐步占据市场且审计客户无法正确识别审计质量的高低时,审计回扣就成为审计客户的必然要求。审计回扣有助于传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差异的信号,因为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审计回扣较小,而低质量审计服务的审计回扣较大。可见审计回扣既是会计师事务所基于竞争显审计质量差异的需要,也是审计客户识别审计服务质量并打压审计服务购买成本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定价对审计质量保障机制的破坏。

四、审计回扣与审计监管前文的分析表明,审计回扣凸现的是一个审计监管问题,它因政府监管产生也应由审计监管政策的改变来解决。我们认为,取消政府限价或者允许明折明扣、限制或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多样化和加强建设法律赔偿机制等审计监管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审计回扣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一)审计监管应取消政府限价或者允许明折明扣政府限价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最初的设想是通过政府限价防止恶性竞争,以保证审计质量,但其结果适得其反,政府限价破坏了审计市场自身的经济规律而直接导致了审计市场的混乱。依据价值规律,审计定价首先是市场的范畴,以成本为基础并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动。其次审计定价还是一个道德范畴,禁止低价竞争是各国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一项对同行的道德责任。只有当市场失灵且道德约束失效时,才有必要借助审计监管的力量,强制纠正审计定价的扭曲。我国政府限价是基于人性恶的预先设定而不是基于人性善后的有效补充,这有悖于当前主流的经济管制理论。因此,要么完全取消政府限价还审计定价权力于审计市场,要么允许会计师事务所明折明扣,以消除审计回扣隐蔽性所带来的弊端。

(二)审计监管应考虑限制或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多样化经营多样化能带来真正的经济性,它有利于技术的转移运用以及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的合理分担,但多样化也会带来不同业务间的互相补贴从而有损于竞争。本文无意过多评价经营多样化的优劣,只是遵从前文对审计回扣分析的一贯逻辑,我们认为,审计监管应考虑限制或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多样化。如果审计师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知识能有效运用于管理咨询,那么这些审计服务的知识外溢效应会增加审计服务的价值①(李树华,2000)。这里,审计服务的知识外溢效应是指,当审计服务知识运用于管理咨询时,管理咨询由于无须分担审计服务成本而获得的超额利润。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服务和管理咨询等多样经营,审计服务由于审计回扣所造成的亏损就有可能通过管理咨询的高盈利来弥补,会计师事务所也就有可能通过具有恶性竞争性质的高审计回扣来招揽审计客户,因此限制或禁止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多样化,可消除由于不同业务相互补贴所形成的审计回扣。超级秘书网

(三)审计监督应着力于建立并完善法律赔偿机制导致审计回扣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我国缺乏法律赔偿机制,使机会成本转换成了会计师事务所事实上的利润,从而提供了较大的审计回扣空间,通过建立法律赔偿机制消除审计回扣的可能空间是审计监管首当其冲的任务。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树华.2000.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5

【2】Charles&Martin.1997.auditpricing,auditorchange,andthewinnercurse.britishaccountingreview(29):315~334

【3】Chi-wenjevonslee&zhaoyangGu.1998.lowballing,legalliabilityandauditorindependence.theaccountngreviewvol.73no.4octoberpp:533~555Dye.1993.auditingstandards,legalliability,andauditorwealth.journalofpoliticaleconomiy(10):88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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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履职的审计

我国在实行监理制度之前,监理的职能是由建设单位行使的,监理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单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状况,它是通过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理”来对工程项目进行专业的监督管理,监理的职责则通过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但在现实中,由于对监理的不信任以及旧有模式的惯性等各种原因,建设单位往往不会““放权”,这时,监理通常也会顺手推舟,“睁只眼闭只眼”,做个老好人,成为建设单位的附庸,而不会去独立履行第三方监督管理的职责,但是监理的不积极作为往往又是致命的,他不仅可能会造成权利的失控、监督的真空,更是容易滋生腐败,从而引发各种工程事故,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更有甚者,有的监理单位和人员为了能从相关利益中分一杯羹,就会利用建设单位在专业管理上的不足和漏洞,伙同施工单位一起欺瞒建设单位,从而获取非法利益。除此之外,监理在履职上的公平公开公正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实践中,监理是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进行处理处罚的,而此时,监理就往往会利用自己的职权随意处罚乃至不处罚,或者对不同施工单位出现的同样问题处罚标准不统一,等等。

审计时应区分监理“不作为”和“滥作为”这两种情况有重点的进行审计。“不作为”的审计重点是监理是否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职,是否主动履职而不是被动签字,审计时可以通过查阅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结合监理行为,审查监理是否“不作为”。“滥作为”的审计重点是监理是否、处理处罚是否公平,审计时可以分析比对同一问题在不同施工单位处理处罚的标准和处理处罚的幅度,重点关注应处理处罚未应处理处罚或减轻处理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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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我国单位GDP能耗在5年内,到2010年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战略目标,这两大目标反映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我国当前和未来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是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贯彻的重要指标,而环境审计工作恰恰是检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做的好坏的重要依据。因此,如何通过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来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环境审计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一)什么是环境审计

环境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与社会审计组织按照相应的法规和准则,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审查,以保证受托环境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环境审计工作的内容包括对节能减排工作内容的具体审计,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审计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是否能够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

(二)我国环境审计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做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之快,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近年我国的GDP增长速度均保持在10%左右,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中国的经济发展很多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已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民及子孙后代的安全生存。所以,我们要在转变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通过环境审计工作的监督机制作用,做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

二、我国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缺乏立法规范

我国环境审计的重点内容基本局限于环保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基本属于事后审计,具体有环境政策法规的执行审计,主要是审查有关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政策,涉及到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工程项目主体同时建设的问题;还有环保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审计各部门环保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专款专用。以上规定对专门的节能减排企业的具体环境审计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缺乏立法的规范性,不利于环境审计工作的全面进展。

环境审计主要经历以下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在20世纪90年代,涉及到一些对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事项,审计的重点是合规性审计,即排污费的征缴和使用情况,对保证环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当时人力、财力所限,尚未对政府的环境政策进行具体审计。

第二阶段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审计署成立了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明确了环境审计职能,标志着我国环境审计新阶段的开始,开始了有意识地从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多项环境审计工作。

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是以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为标志的,环境审计工作经历了兼顾环境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阶段,吸收了国际环境审计的先进经验,总结了既往环境审计工作中有效实践经验。

(二)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会计制度不健全

在进行节能减排审计时,要求被审计的企业如实的记录和反映其节能减排管理的情况,提供完整的节能减排企业会计信息资料。但我国现阶段,还未能建立节能减排企业会计,环境信息的确认缺乏统一的标准,环境信息披露产生随意性。因此,建立节能减排企业会计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会计报告准则,规范节能减排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报告形式,才能为节能减排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节能减排环境审计主体单一性严重

我国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主体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和社会审计组织的参与程度较低,民间审计介入力度不够,审计工作人员有限,完成所有审计工作难度较大,只能把已经出现严重环境问题的项目列入审计计划,使得事前监督薄弱,难以拓展环境审计项目的范围,减弱了环保工作的力度。而民间审计机构具有独立、客观、公正、专业性的特点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果能够充分发挥民间审计主体的作用,可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还可以大大提高环境审计报告的可信度,增强信息的有用性,进而提高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但是如何有效地鼓励、扶植和培育独立自主的民间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力量是目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缺乏完善的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监督标准

我国现在已公布了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但是尚未形成完整的环境保护标准,使得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很难根据现有的会计准则作出准确的决断,造成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依据不足,导致环境审计缺乏客观性,容易产生审计风险。在节能减排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方面,也未指定国际或其他组织的环境审计规定作为我国环境审计应遵守的规则,这使我国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环境审计受到严重的制约。

以上是当前我国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以下是针对如何做好我国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提出的建议。

、我国做好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节能减排环境审计标准的基本原则

环境审计准则是指环境审计人员为了达到审计目标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指南。我国现在有国家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等,但没有专门制定环境审计的规范。而做好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必须有科学完善的审计准则,这样才能统一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评价依据,减少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我国节能减排审计原则的制定应以ISO14000系列标准为依据,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评价环境成本和效益的具体原则及指标体系,并做到科学界定三个实施主体的职责范围,分别对国家节能减排审计、内部环境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环境审计规定各自的审计责任和范围,审计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和培养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人员

节能减排审计涉及到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方向,因此环境审计的工作难度大,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要求高,而我国目前缺乏这方面的审计专门人才,现有审计人员绝大部分是财会、审计专业或其他高校经济类毕业人才,没有全面系统的学习过环境审计,而环境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因此,针对于我国环境审计的现实,必须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引进熟悉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人才。

(三)加强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国际合作

随着人类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广度和深度的不断加强,关于环境污染问题已不再是个别国家的个别问题。全球气候的恶化,臭氧层的破坏等环境问题成为摆在世界人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要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科学社会是各国人民共同期待和努力争取的目标。很多环境问题单靠一个国家的力量已经不能解决,所以,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共同合作,一致行动,才能使保护环境工作做的更多、更好。

(四)加强节能减排立法工作,设定节能减排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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