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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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日益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使得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营销成为企业自我展示宣传和增加销售途径的有效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的构建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而当下我国电子商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又该如何构建?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商业贸易 电子商务 网络。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贸易交易形式,与传统商业贸易形式相比在更大程度上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对企业而言,则提供了更大的展示平台和丰富的宣传与交易途径,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截止2010年,我国网民数量已达4.77亿,电子商务规模达到4.7万亿,预计到2013年将突破12万亿,巨大的市场规模将为企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商机。另一方面,目前国内外商业贸易的贸易形势正在逐步发生转变,日益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使得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营销成为了企业自我展示宣传和增加销售途径的有效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的构建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而当下我国电子商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又该如何构建?相关问题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分析。
1、 商业贸易中构建电子商务体系的优势。
1.1 成本降低。
传统的商业贸易不仅需要支付大量的店面租金和员工工资,其产品宣传推广与客户资源的开发也都需要耗费企业大量的成本,这在短期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尤其是中小企业,规模的扩大必然带来成本的上升,这也成为限制中小企业商业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电子商务利用网络作为企业宣传和营销的媒介,不需要专业的销售场所和大量的业务人员,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商业贸易的成本。
1.2 商业贸易更加便捷。
电子商务从商品展示到下单,再到订单、付款以及发货,可以完全摆脱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客户理论上可以在任何地点与时间获取到企业的产品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而交易也可以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支持下及时完成。不仅如此,企业和客户双方信息的变更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网络上及时反应,便于双方更加快速高效地获取信息,而企业与客户还可以通过在线交流、留言、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高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
1.3 加强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传统商业贸易中,对外合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之间可以进行高效的互访与交流,而企业也可以通过网络快速地获取采购、原材料、物流、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资源,从而使自身的营销策略具备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下,与其他企业有更加多元与便捷的交流与沟通的可能,因而能够谋求更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1.4 加快研发速度,提升服务质量。
由于电子商务信息是以数据流的形式体现的,因而可以对客户的数据进行分析与整合,建立起自身的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对客户的喜好,产品的发展趋势以及产品存在的问题和客户希望改进的方向等都可以进行有效的分析,而这些都为企业产品的研发与更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企业的决策更加贴近实际和精确。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对顾客的需求和归纳,能够对顾客的意见与投诉做出及时有效的反馈,从而为顾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能够及时把握市场脉搏,实现准确的市场定位[1],从整体上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使之更加灵活化与人性化。
2、 当下商业贸易电子商务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海关事务中尝试网络化操作,90年代电子商务大规模进入民用领域,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硬件设备的更新以及社会公众消费观念的变化,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运作平台在技术和运营等方面的逐渐成熟,我国的电子商务逐渐迈入了正轨,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而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电子商务体系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2.1 电子商务的市场环境不够成熟。
虽然网购的消费观念在我国基本得到认可,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基本形成,但是还不够成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由于网络环境下交易双方通常无法获取到更加直接和真实的资料,因而在交易中普遍存在着担忧和不信任,这在BtoC类(销售商对顾客)电子商务网站表现得尤为突出。根据国内某调查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电子商务网站,顾客询问后下单率虽有70%,但真正付款的却低于50%。针对交易双发的不信任,我国目前对于电子商务中产品描述以及买卖双方的信息核实、验证机制并不完善,这使得电子商务平台存在大量的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发展。
后续服务和配套服务的缺失是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环境不够成熟的另一表现,电子商务途径售出的产品往往不能和实体店售出的货物享受同样的后续服务和配套资源,有的商家虽然提供,但是由于地域的限制,往往需要客户自己承担物流的费用与风险,因而这样的服务往往流于形式。
2.2 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针对电子商务并没有系统完善的法律出台,而是以《电子商务管理条例》作为当下规范交易双方行为和保护相关权益的主要法律手段,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其取证和定案往往比较困难,在《电子商务管理条例》中,电子商务中常见的聊天记录、图片截图等并不能作为有效的直接证据,而其他法律体系又缺乏将电子商务教育中网络部分和实体部分有机衔接起来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制定年代较远,在电子商务领域诸如描述不清,信用卡手续费用纠纷、退换货物费用等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法律体系的不够完善,使得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也成为了当下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改革的重要方向。
2.3网络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与网络经济繁荣相伴随的是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急速上升,2009年我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0亿元,由干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不足,用户在交易的过程中时刻面临着套卡、钓鱼网站、盗取密码、银行卡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而在大量的电子商务网站,用户的购买信息可以随意浏览,这些对干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交易安全都是十分不利的。另方面,由干电P商务完全依赖干网络计算机技术,当网络或计算机发生异常时,往往使得正在进行的交易行为受到影响,有的款项不翼而飞,出现客户已经付账但卖家并未收到的呀青况,这实际上也是网络安全应急措施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
3、现代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构建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改进措施和对策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考虑。
3.1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体系的架构。
这是现代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构建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环节,在这一环节,企业需要明确和解决的是电子商务需要实现哪些功能,而相应的功能需要哪些资源配套,这一环节可以通过功能填充的模块法对各个功能子系统进行细化,通过不断的细分不仅可以使企业的电子商务体系更加健全和明细,对相应的岗位与职位职权更加明确,还便干通过划分发现功能与人员设置上存在的问题,而这些系统架构主要包含了网络平台管理、数据库维护、人员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
3.2加强物流配送资源的整合。
电子商务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的商业贸易交易平台,货物的配送和线下交易还是需要相当强大的物流资源予以配合,若物流跟不上产品的配送,那么电子商务线上交易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而企业应该与物流公司谋求更加贴切的合作,对于大型企业还应该考虑建设自身的物流基地,不仅可以解决货物配送为题,还可以对外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利润。而中小企业则可以合作建立物流基地,采取共建共享的模式,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提供物流基地的使用效率。
3.3 完善电子商务配套管理和服务机制。
在这方面应该加强政府的参与和引导规范,一方面需要政府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电子商务进行专项管理,将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商品展示等行为和用语规范化,并对电子商务中的买卖双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同时还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加大对社会计算机网络硬件基础的升级和改造。而在企业和客户层面,应该完善产品的售后与服务体系,使得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可以享有同等甚至更加实惠的售后与配套服务,同时加强物流与电子商务的资源整合。
3.4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其核心在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交易法》的制定和出台,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规范。一方面,需要对电子支付中的电子签名、订单号、交易号等电子信息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同时对盗窃、伪造、非法破译、获取他人电子信息的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为以后电子商务中的违法行为定罪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还应该将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凭证、知识产权等与现实中的财务管理结合起来,以更加有效地保护电子商务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3.5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网络安全建设是安全网络支付和电子支付的基础,也是电子商务的核心与技术支持,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安全建设的提升必不可少,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将网络安全与时间戳、数字加密、数字证书等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结合起来。以数字证书为例,若在电子商务中采用此项技术,可由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即认证中心(CA)来签发,证书通常包括公开密匙、口令、签发机构、签发对象和签发日期等信息。以数字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以及交易实体身份的真实性,签名信息的不可否认性[4],从而保障网上银行系统应用的安全性。
电子商务在商业贸易中的渗透是计算机技术与网络经济结合下的必然发展趋势,电子商务模式将在未来的商业贸易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并将逐渐成为一类企业商业贸易的主流和必须层次与系统,虽然当下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但只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积极探索和创新,从电子商务系统建设与配套制度等多个层面入手,相信我国现代商业中电子商务体系的一定可以进入更加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宋德萱。现代网络安全技术[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 付冷冷。电子商务的变革[J].科学管理研究,2003(2)。
国际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最为常见的传统信贷品种之一,它与国际贸易、国际结算紧密相连。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贷款。一方面,它收益率高,利润丰厚,具有综合性效益,是现代银行有效运用资金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另一方面,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增强了在谈判中的优势,使之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发展国际贸易;同时,它也是国家贸易政策的组成部分,是鼓励出口的积极手段之一,不仅可以调节进出口结构,而且对一国参与国际经济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尤其在这金融危机肆虐的时刻,国际贸易融资的合理发展运用,将对企业对银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普遍开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繁荣和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而得到很大发展。据统计,2007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是1978年的85倍多,已经稳居世界第三位。据海关总署统计,2001至2006年间,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9%,2007年增长23.8%,其中出口增长27.2%,进口增长20%,全年实现贸易规模1.76亿美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使得企业对银行融资需求增加,为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但从整体上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仍然较慢,从国际贸易融资额仅占银行贷款余额3%的比例中就可看出端倪,对应地贸易融资的收入在银行的总收入中也是微乎其微,而国外的一些银行该项业务已占到收入的四至八成。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授信规模核定随意性强,标准不一
各家银行在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规模标准上有较大区别,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有的银行则根据融资品种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数,融资政策的制订多是根据自身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学的研究。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上,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有明显区别,如对打包贷款这一传统业务,外资银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续上要简化得多,他们更①本文作者:赵阳,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07级硕士研究生注重通过控制贸易全程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而不是过分关注企业本身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流程设计相对不够科学,手续烦琐,可操作性不强。
2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3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行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目前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经营模式,外汇业务处理系统较为落后,国际结算与外汇信贷、外汇信贷与会计独自运行,缺乏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
4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式简单,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基本仍维持传统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而较为复杂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则开展有限。随着银行业务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银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日益显现,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5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
受传统授信业务理念影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对象集中于优质大中型企业。目前,各大银行对优质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已经逐渐趋向饱和。而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实现,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多户我国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1)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
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
(3)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是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如确定融资条件和标准,建立风险指标监督体系,使用外汇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风险;完善分层授权设置、加强密码管理;严格审查真实贸易背景、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处理;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追踪业务状况;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集中商业银行内部有限的信贷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信用审批中心,以评估客户的信用;集中目标结算和贸易融资人才资源,成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以专业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及其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4)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首先,应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业务,如L/C、托收、信用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对国际市场的分析,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保理、福费廷等新业务在我国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适当引导客户对贸易融资的产品需求,逐步推出国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有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再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Service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商务部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主要是负责发展战略、出台进出口促进和管理政策、协调各产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利益关系,参与谈判。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商务部的宏观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成立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协调小组”,统筹全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相关政策。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以便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3、建立国家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战略
发展出口导向产业,谋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扩大出口、进而实现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平衡发展,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服务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要推动企业在全球化的市场范围内、以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源组合和配置。因此,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立后,首先应围绕这个方向,抓紧研究制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在合理科学的战略指导下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出口,不仅仅是贸易问题,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实现重点行业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在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外市场开放等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发挥促进作用。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和制度
2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3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行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目前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经营模式,外汇业务处理系统较为落后,国际结算与外汇信贷、外汇信贷与会计独自运行,缺乏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
4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式简单,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基本仍维持传统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而较为复杂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则开展有限。随着银行业务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银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日益显现,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5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
受传统授信业务理念影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对象集中于优质大中型企业。目前,各大银行对优质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已经逐渐趋向饱和。而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实现,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多户我国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1)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
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
(3)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是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如确定融资条件和标准,建立风险指标监督体系,使用外汇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风险;完善分层授权设置、加强密码管理;严格审查真实贸易背景、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处理;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追踪业务状况;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集中商业银行内部有限的信贷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信用审批中心,以评估客户的信用;集中目标结算和贸易融资人才资源,成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以专业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及其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4)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首先,应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业务,如L/C、托收、信用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对国际市场的分析,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保理、福费廷等新业务在我国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适当引导客户对贸易融资的产品需求,逐步推出国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有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再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5)依托全方位多系列的产品,培育多元化的贸易融资客户。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群体也随之壮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应再将贸易融资客户的营销范围限制在传统的外贸公司上,而应形成规模不一、性质多样、行业千差万别的进出口企业客户群。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我国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打造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实现产品为支撑、业务为手段的客户营销方式,逐步壮大贸易融资客户群体。如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基础上,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出口票据保险项下融资,采取银行与中国信保签订保险单的形式,进一步扩大融资范围,不仅仅限于贸易项下的进出口业务。针对企业进口业务的需求,商业银行可以进口商的货权为质押,与大型的物流公司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仓单质押的方式,促进企业取得便利的融资,并可广泛用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进口贸易中。总之,商业银行要始终走在市场前端,研究企业需求,不断推陈出新,形成完善的贸易融资产品,为更多的客户打通贸易融资的畅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