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贸易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0 16: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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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贸易论文

篇1

摘 要:日益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使得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营销成为企业自我展示宣传和增加销售途径的有效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的构建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而当下我国电子商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又该如何构建?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关键词:商业贸易 电子商务 网络。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贸易交易形式,与传统商业贸易形式相比在更大程度上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对企业而言,则提供了更大的展示平台和丰富的宣传与交易途径,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截止2010年,我国网民数量已达4.77亿,电子商务规模达到4.7万亿,预计到2013年将突破12万亿,巨大的市场规模将为企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商机。另一方面,目前国内外商业贸易的贸易形势正在逐步发生转变,日益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使得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营销成为了企业自我展示宣传和增加销售途径的有效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的构建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而当下我国电子商务体系存在哪些问题?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又该如何构建?相关问题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分析。

1、 商业贸易中构建电子商务体系的优势。

1.1 成本降低。

传统的商业贸易不仅需要支付大量的店面租金和员工工资,其产品宣传推广与客户资源的开发也都需要耗费企业大量的成本,这在短期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尤其是中小企业,规模的扩大必然带来成本的上升,这也成为限制中小企业商业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电子商务利用网络作为企业宣传和营销的媒介,不需要专业的销售场所和大量的业务人员,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商业贸易的成本。

1.2 商业贸易更加便捷。

电子商务从商品展示到下单,再到订单、付款以及发货,可以完全摆脱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客户理论上可以在任何地点与时间获取到企业的产品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而交易也可以在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支持下及时完成。不仅如此,企业和客户双方信息的变更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网络上及时反应,便于双方更加快速高效地获取信息,而企业与客户还可以通过在线交流、留言、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高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

1.3 加强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传统商业贸易中,对外合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之间可以进行高效的互访与交流,而企业也可以通过网络快速地获取采购、原材料、物流、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资源,从而使自身的营销策略具备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下,与其他企业有更加多元与便捷的交流与沟通的可能,因而能够谋求更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

1.4 加快研发速度,提升服务质量。

由于电子商务信息是以数据流的形式体现的,因而可以对客户的数据进行分析与整合,建立起自身的电子商务信息数据库,对客户的喜好,产品的发展趋势以及产品存在的问题和客户希望改进的方向等都可以进行有效的分析,而这些都为企业产品的研发与更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企业的决策更加贴近实际和精确。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对顾客的需求和归纳,能够对顾客的意见与投诉做出及时有效的反馈,从而为顾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能够及时把握市场脉搏,实现准确的市场定位[1],从整体上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使之更加灵活化与人性化。

2、 当下商业贸易电子商务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在海关事务中尝试网络化操作,90年代电子商务大规模进入民用领域,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硬件设备的更新以及社会公众消费观念的变化,电子商务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运作平台在技术和运营等方面的逐渐成熟,我国的电子商务逐渐迈入了正轨,进入了高速发展期。而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电子商务体系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2.1 电子商务的市场环境不够成熟。

虽然网购的消费观念在我国基本得到认可,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基本形成,但是还不够成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由于网络环境下交易双方通常无法获取到更加直接和真实的资料,因而在交易中普遍存在着担忧和不信任,这在BtoC类(销售商对顾客)电子商务网站表现得尤为突出。根据国内某调查机构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电子商务网站,顾客询问后下单率虽有70%,但真正付款的却低于50%。针对交易双发的不信任,我国目前对于电子商务中产品描述以及买卖双方的信息核实、验证机制并不完善,这使得电子商务平台存在大量的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发展。

后续服务和配套服务的缺失是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环境不够成熟的另一表现,电子商务途径售出的产品往往不能和实体店售出的货物享受同样的后续服务和配套资源,有的商家虽然提供,但是由于地域的限制,往往需要客户自己承担物流的费用与风险,因而这样的服务往往流于形式。

2.2 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针对电子商务并没有系统完善的法律出台,而是以《电子商务管理条例》作为当下规范交易双方行为和保护相关权益的主要法律手段,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其取证和定案往往比较困难,在《电子商务管理条例》中,电子商务中常见的聊天记录、图片截图等并不能作为有效的直接证据,而其他法律体系又缺乏将电子商务教育中网络部分和实体部分有机衔接起来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制定年代较远,在电子商务领域诸如描述不清,信用卡手续费用纠纷、退换货物费用等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法律体系的不够完善,使得电子商务中买卖双方的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也成为了当下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改革的重要方向。

2.3网络安全问题较为突出。

与网络经济繁荣相伴随的是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急速上升,2009年我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0亿元,由干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的不足,用户在交易的过程中时刻面临着套卡、钓鱼网站、盗取密码、银行卡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而在大量的电子商务网站,用户的购买信息可以随意浏览,这些对干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交易安全都是十分不利的。另方面,由干电P商务完全依赖干网络计算机技术,当网络或计算机发生异常时,往往使得正在进行的交易行为受到影响,有的款项不翼而飞,出现客户已经付账但卖家并未收到的呀青况,这实际上也是网络安全应急措施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

3、现代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构建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电子商务改进措施和对策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考虑。

3.1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体系的架构。

这是现代商业贸易中电子商务体系构建的基础性和前提性环节,在这一环节,企业需要明确和解决的是电子商务需要实现哪些功能,而相应的功能需要哪些资源配套,这一环节可以通过功能填充的模块法对各个功能子系统进行细化,通过不断的细分不仅可以使企业的电子商务体系更加健全和明细,对相应的岗位与职位职权更加明确,还便干通过划分发现功能与人员设置上存在的问题,而这些系统架构主要包含了网络平台管理、数据库维护、人员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

3.2加强物流配送资源的整合。

电子商务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的商业贸易交易平台,货物的配送和线下交易还是需要相当强大的物流资源予以配合,若物流跟不上产品的配送,那么电子商务线上交易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而企业应该与物流公司谋求更加贴切的合作,对于大型企业还应该考虑建设自身的物流基地,不仅可以解决货物配送为题,还可以对外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利润。而中小企业则可以合作建立物流基地,采取共建共享的模式,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提供物流基地的使用效率。

3.3 完善电子商务配套管理和服务机制。

在这方面应该加强政府的参与和引导规范,一方面需要政府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电子商务进行专项管理,将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商品展示等行为和用语规范化,并对电子商务中的买卖双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同时还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加大对社会计算机网络硬件基础的升级和改造。而在企业和客户层面,应该完善产品的售后与服务体系,使得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可以享有同等甚至更加实惠的售后与配套服务,同时加强物流与电子商务的资源整合。

3.4 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其核心在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交易法》的制定和出台,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规范。一方面,需要对电子支付中的电子签名、订单号、交易号等电子信息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同时对盗窃、伪造、非法破译、获取他人电子信息的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为以后电子商务中的违法行为定罪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还应该将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凭证、知识产权等与现实中的财务管理结合起来,以更加有效地保护电子商务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3.5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网络安全建设是安全网络支付和电子支付的基础,也是电子商务的核心与技术支持,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安全建设的提升必不可少,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将网络安全与时间戳、数字加密、数字证书等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结合起来。以数字证书为例,若在电子商务中采用此项技术,可由政府或第三方机构即认证中心(CA)来签发,证书通常包括公开密匙、口令、签发机构、签发对象和签发日期等信息。以数字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以及交易实体身份的真实性,签名信息的不可否认性[4],从而保障网上银行系统应用的安全性。

电子商务在商业贸易中的渗透是计算机技术与网络经济结合下的必然发展趋势,电子商务模式将在未来的商业贸易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并将逐渐成为一类企业商业贸易的主流和必须层次与系统,虽然当下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但只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积极探索和创新,从电子商务系统建设与配套制度等多个层面入手,相信我国现代商业中电子商务体系的一定可以进入更加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宋德萱。现代网络安全技术[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 付冷冷。电子商务的变革[J].科学管理研究,2003(2)。

篇2

国际贸易融资是商业银行最为常见的传统信贷品种之一,它与国际贸易、国际结算紧密相连。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贷款。一方面,它收益率高,利润丰厚,具有综合性效益,是现代银行有效运用资金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另一方面,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增强了在谈判中的优势,使之有可能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发展国际贸易;同时,它也是国家贸易政策的组成部分,是鼓励出口的积极手段之一,不仅可以调节进出口结构,而且对一国参与国际经济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尤其在这金融危机肆虐的时刻,国际贸易融资的合理发展运用,将对企业对银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普遍开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繁荣和进出口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而得到很大发展。据统计,2007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是1978年的85倍多,已经稳居世界第三位。据海关总署统计,2001至2006年间,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9%,2007年增长23.8%,其中出口增长27.2%,进口增长20%,全年实现贸易规模1.76亿美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使得企业对银行融资需求增加,为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但从整体上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仍然较慢,从国际贸易融资额仅占银行贷款余额3%的比例中就可看出端倪,对应地贸易融资的收入在银行的总收入中也是微乎其微,而国外的一些银行该项业务已占到收入的四至八成。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授信规模核定随意性强,标准不一

各家银行在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规模标准上有较大区别,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视同流动资金贷款处理,有的银行则根据融资品种的不同放大一定的倍数,融资政策的制订多是根据自身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理解,缺乏深入、科学的研究。在对国际贸易融资的认识和风险控制上,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有明显区别,如对打包贷款这一传统业务,外资银行在操作流程和手续上要简化得多,他们更①本文作者:赵阳,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07级硕士研究生注重通过控制贸易全程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而不是过分关注企业本身的规模和实力。相对而言,国内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流程设计相对不够科学,手续烦琐,可操作性不强。

2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3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行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目前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经营模式,外汇业务处理系统较为落后,国际结算与外汇信贷、外汇信贷与会计独自运行,缺乏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

4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式简单,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基本仍维持传统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而较为复杂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则开展有限。随着银行业务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银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日益显现,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5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

受传统授信业务理念影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对象集中于优质大中型企业。目前,各大银行对优质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已经逐渐趋向饱和。而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实现,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多户我国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1)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

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

(3)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是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如确定融资条件和标准,建立风险指标监督体系,使用外汇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风险;完善分层授权设置、加强密码管理;严格审查真实贸易背景、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处理;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追踪业务状况;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集中商业银行内部有限的信贷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信用审批中心,以评估客户的信用;集中目标结算和贸易融资人才资源,成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以专业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及其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4)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首先,应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业务,如L/C、托收、信用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对国际市场的分析,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保理、福费廷等新业务在我国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适当引导客户对贸易融资的产品需求,逐步推出国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有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再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篇3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Service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商务部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主要是负责发展战略、出台进出口促进和管理政策、协调各产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利益关系,参与谈判。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商务部的宏观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成立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协调小组”,统筹全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相关政策。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以便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3、建立国家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战略

发展出口导向产业,谋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扩大出口、进而实现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平衡发展,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服务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要推动企业在全球化的市场范围内、以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源组合和配置。因此,国家级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立后,首先应围绕这个方向,抓紧研究制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在合理科学的战略指导下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出口,不仅仅是贸易问题,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实现重点行业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在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外市场开放等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发挥促进作用。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和制度

篇4

2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存在担保难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第三,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在银行产品不断更新、新的国际贸易融资名词不断涌现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不能很好地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业务产品,对各类融资产品无法灵活运用。3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行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目前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方面一直沿用的是分散的经营模式,外汇业务处理系统较为落后,国际结算与外汇信贷、外汇信贷与会计独自运行,缺乏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协调的管理,以致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

4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方式简单,新产品开发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基本仍维持传统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而较为复杂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则开展有限。随着银行业务国际化和我国加入WTO,国内银行在科技和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及经营方式等方面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日益显现,据统计外资银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已经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各家银行也在不断推出新的融资产品,但因对业务理解的差异,在业务操作上各有不同,缺乏对各种融资形式严格统一的标准,更缺少对各项业务相对比较规范、明细的统计资料。

5国际贸易融资的对象过于集中

受传统授信业务理念影响,国内银行融资业务对象集中于优质大中型企业。目前,各大银行对优质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市场已经逐渐趋向饱和。而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迅速发展起来,目前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60%左右由中小企业实现,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多户我国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以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1)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的客户评价标准应有别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评价标准。评价时更多地根据客户以前在海关、银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银行应着手开发建立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建立详尽的业务档案,通过业务了解客户及客户的交易对手,分析其实际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提供依据。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不同的判别标准。不同种类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及该业务所能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要求都有区别,银行所承担的业务风险也因此有很大不同,银行应根据不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制订相应的产品标准及对客户的授信标准。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丰富业务内涵。

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强的担保方案。可由企业联保或提供个人担保,或开展与社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对有条件提供抵质押的企业,可采取动产等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第四,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理解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实质,适时向企业推介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

(3)建立科学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是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提条件之一。如确定融资条件和标准,建立风险指标监督体系,使用外汇交易以保值或降低风险;完善分层授权设置、加强密码管理;严格审查真实贸易背景、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处理;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追踪业务状况;成立信用审批中心和贸易融资业务部门,集中商业银行内部有限的信贷业务专家,成立独立的信用审批中心,以评估客户的信用;集中目标结算和贸易融资人才资源,成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部门以专业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及其可能形成的业务风险,利用人才优势事前防范和事后化解各种业务风险。

(4)更新观念,积极创新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首先,应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业务,如L/C、托收、信用证等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对国际市场的分析,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保理、福费廷等新业务在我国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适当引导客户对贸易融资的产品需求,逐步推出国内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有市场前景的业务品种。其次,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设计要与贸易链有机结合,从贸易环节出发设计产品,才能有效地解决企业在采购和销售中的融资需求。再次,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做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将传统方式与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结合起来,使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增值”。亦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包括定单融资,动产质押开证、进出口保理、全球互联网托收、网上开证等不同类型的创新产品,解决客户在不同的贸易环节中的个性化需求,利用科技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增值服务。

(5)依托全方位多系列的产品,培育多元化的贸易融资客户。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群体也随之壮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应再将贸易融资客户的营销范围限制在传统的外贸公司上,而应形成规模不一、性质多样、行业千差万别的进出口企业客户群。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我国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打造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实现产品为支撑、业务为手段的客户营销方式,逐步壮大贸易融资客户群体。如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基础上,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出口票据保险项下融资,采取银行与中国信保签订保险单的形式,进一步扩大融资范围,不仅仅限于贸易项下的进出口业务。针对企业进口业务的需求,商业银行可以进口商的货权为质押,与大型的物流公司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仓单质押的方式,促进企业取得便利的融资,并可广泛用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进口贸易中。总之,商业银行要始终走在市场前端,研究企业需求,不断推陈出新,形成完善的贸易融资产品,为更多的客户打通贸易融资的畅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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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中职院校教育教学中,商贸专业属于十分重要的一门专业,在培养商贸专业人才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有效进行商贸专业教学也就十分必要。在商贸专业教学中,为能够使整体教学得到较好效果,应当对各个方面教学进行有效设计及应用,而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商务礼仪教育。所以,商贸专业教师应当对商务礼仪教育进行合理设计及应用,从而保证得到更加理想的效果,对学生进行更好的培养。

一、商务礼仪教育在商贸专业教学中的必要性

对于商贸工作人员而言,其专业形象在商务交往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属于关键影响因素,而个人形象的构成因素主要包括衣着打扮以及言行举止等相关内容。在商务礼仪教育中,其内容主要就是对服饰礼仪、仪容仪态礼仪以及商业礼仪与商业会议礼仪等内容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将基本人际交往法则掌握,使其以尊重为本的思想意识能够得以增强,使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能够得以有效提升,以形成较良好个人形象。而对于商贸工作人员而言,良好个人形象可代表企业形象,能够为商贸人员更好进行商务往来提供较好基础保障。在商贸专业教学过程中,为能够使学生在今后更好适应商务活动,在实际专业教学中便应当接受相关商务礼仪知识,特别是应当对其礼仪意识进行培养,从而使其修养及素质得以有效提升,所以在商贸专业教学中开展商务礼仪教育也就十分必要,这对提升教学效果及学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职商贸专业教学中商务礼仪教育设计

1.商务礼仪教育目标设计

在商务礼仪教育整体设计过程中,教育目标设计属于基础内容,在对教育目标进行合理设计的基础上,才能够对教育进行较好指导,保证得到更好效果。在实际设计过程中,教师应当依据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对商务礼仪课程所对应主要岗位技能及素质培养相关要求进行分析,从而对课程目标进行合理设计,具体而言,可将目标确定为以下内容:使学生能够熟悉常见商务活动策划及组织的常规程序,使其对不同商务活动总相关礼仪规范加以掌握,并且能够熟练运用,对各种商务活动进行合理组织策划;逐渐形成在正式场合运用合理表情及体态表达尊敬他人的良好行为习惯;对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进行培养;使学生形成良好团队合作意识;对学生组织策划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进行锻炼与培养。

2.商务礼仪教育内容合理设计

在商务礼仪教育设计过程中,在对教育目标合理设计之后,还应当注意对教育内容进行合理设计。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应当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即课程内容应以工作过程及职业活动作为导向,在此基础上对课程顺序及课程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在深入分析商务活动的基础上,将商务礼仪课程所涉及主要岗位中的各个方面业务工作作为依据,对不同岗位任务在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进行积极分析,从而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设计与选择,在此基础上使完善合理的课程体系得以形成,具体而言包括五大模块内容,分别为职业形象礼仪、商务会议礼仪以及商务办公礼仪与商务仪式礼仪,还包括商务宴请礼仪,在此基础上也能够从各个方面对学生商务礼仪进行较好培养,有利于其商务礼仪素养的有效提升。

3.商务礼仪教育教学方法设计

在商务礼仪教育整体设计过程中,教育教学方法设计属于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关键内容,在提升商务礼仪教育效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及意义。在商务礼仪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可通过任务书形式向学生布置相关任务,并且提供相关资料,在学生执行任务过程中进行咨询、引导及评估。学生在接受任务之后,需要制定相关工作计划,然后实施计划,对任务完成结果进行自查评估。在实际设计过程中,要注重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主要对学生进行引导及评估,将实际学习过程分解成为具体工作任务,设计项目教学方案,不但能够使学生较好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还能够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够进行较好培养,这对学生今后发展十分有利。

三、结语

在当前中职院校商贸专业教育过程中,商务礼仪教育属于重要内容,而未能够較好进行商务礼仪教育,应当对其进行合理设计,从而保证得到更好效果。作为商贸专业教师,应当认识到商务礼仪教育的重要性,并且应从各个方面入手对商务礼仪教育进行合理设计,从而保证更好培养学生商务礼仪素养,促进其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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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报告中对电子商务(EC)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toconsumer)的商业交易。

美国政府在其''''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比较笼统地指出电子商务是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全球电子商务将涉及世界各国。

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H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报告草案中对电子商务定义如下: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这种交易的方式不受地理位置、资金多少或零售渠道的所有权影响,公有、私有企业、公司、政府组织、各种社会团体、一般公民、企业家都能自由地参加广泛的经济活动,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工业、私营和政府的服务业。电子商务能使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交易并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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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报告中对电子商务(EC)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toconsumer)的商业交易。

美国政府在其''''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中,比较笼统地指出电子商务是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活动,全球电子商务将涉及世界各国。

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HC)电子商务工作委员会报告草案中对电子商务定义如下: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信作为手段的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带有经济价值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这种交易的方式不受地理位置、资金多少或零售渠道的所有权影响,公有、私有企业、公司、政府组织、各种社会团体、一般公民、企业家都能自由地参加广泛的经济活动,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工业、私营和政府的服务业。电子商务能使产品在世界范围内交易并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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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便捷和人们生活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俗文化发生浓厚的兴趣,客观上在促进民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将其推向了市场化的境地。与此同时,对以丰富的民俗资源著称的云南进行有关市场化的研究也有了很大的进展,内容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等多方面,现将其研究成果综述如下。

(一)文献典籍中的记载

民俗文化市场化是经济进步和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故国内早期专门研究民俗文化市场化的著作几乎没有,但关注商品市场与民俗文化之间关系的观念中国早已有之。从历史典籍记载进程来看,《庄子·逍遥游》记载:“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用“章甫”(帽子)这个商品因民俗文化的不同而在市场上无法流通的事例,记载民俗与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司马迁在《史记》中专辟“货殖列传”专栏,以区域性民俗特点作为该传的基本框架。把各地物产概括为山东、山西、江南和江北四区,然后结合各地的民俗来阐述当时的商业活动规律,认为古代风土人情对区域贸易的影响很大。潘雄先生对此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如果经济民俗学或民俗经济学能正式成为一门应用科学的话,那么这一学科的先驱者应该是中国的司马迁。此后的《风俗通义》、《荆楚岁时记》等文献也对一些民俗文化事象展开论述,但未见将民俗文化与市场相结合进行叙述的内容。

(二)经济学角度的研究

目前,关于民俗文化市场化有系统研究的成果甚少,从可以查阅到的资料来看,专著类的成果有:何学威所著的《经济民俗学》,围绕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等方面展开,阐释经济生活中的民俗文化因素,首次提出了民俗文化产业理论与实践的问题,从经济开发角度系统地研究民俗文化,将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挂钩。民俗文化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实质为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民俗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相辅相成,作者提出以经济腾飞带动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以传统民俗文化的发扬光大促进经济繁荣的观点。该著对民俗文化在经济的冲击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没有做深人地探讨与分析。论文类的成果,最典型而且最具代表性的是潘雄的《民俗研究在商业贸易中的重要性)(载于张紫晨选编《民俗调查与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文。该文作者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追述了中国民俗与贸易之间关系研究的最早典籍记载,见于《庄子》与《史记》,同时与马林诺斯基的“库拉”制度研究作对比分析,以实例论证的方式,阐释了民俗在商业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作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商人来说,只有翔实具体地了解民俗事象,才能在商品交易中获利与成功。该文只是着重论述民俗在商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对市场化给民俗事象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

(三)人类学角度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旅游经济正式纳人国民经济计划,作为旅游资源当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民俗文化资源随着旅游文化的发展,渐渐走向产业化道路。目前,真正对民俗文化市场化进行的研究,也着重从民俗旅游和产业化角度进行研究与分析。

从民俗旅游角度对文化资源开发进行研究、分析的成果较多。王德刚的《民俗旅游开发模式研究—基于实践的民俗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探讨》(载于《民俗研究》,2003年第1期)一文,通过对民俗旅游发展经验研究,总结出了民俗旅游开发的六种模式:品牌经营模式、社区一历史(传统)街区模式、乡村模式、“生态博物馆”模式、主题公园模式、节庆活动模式。同喜琴的《论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与防治)(载于《贵州民族研究》,X006,_年第1期),阐述了民俗旅游对旅游地民俗文化的“污染”: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伪民俗大量涌现,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

和谐性等方面。李彬,包磊的《旅游商品化对民俗旅游本真性影响研究》(载于《商场现代化》2008年3月(下旬刊))文,着力探讨民俗旅游本真性和商品化的内涵,并力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提出解决的建议,以获得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徐赣丽的《民俗旅游的表演化倾向及其影响》(载于《民俗研究》2006第3期),李正欢,黄远水的《解读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载于《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年第11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载于《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一系列文章,对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了探讨与研究。

从产业开发角度进行研究的,主要有何学威的《民俗文化产业与振兴民族经济》,(载于《中南工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6卷第2期),把民俗文化当作一种隐藏在人民生活与思想中的象征符号,研究民俗文化产业在振兴民族经济中的作用及可行性。姜继为,吕桂兰的《试论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的相互融合》(载于《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主要论述了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民俗文化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民俗文化的生命力与市场经济的生长点的问题。此外,张来芳的《民俗文化产业化的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年第5期),邱扶东的《论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原则与方法》(《宁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等论文都相应分析了民俗文化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可实践性。新晨

(四)国外的研究状况综述

国外旅游产业发展较早,对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研究的论著也较多,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wood.1977)就对旅游文化的商品化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他认为,文化旅游的开展必然带来文化的商品化,但若是把文化完完全全按照商品来进行包装,就会带来极大的消极意义,因为这实际上“剥夺了文化的内涵”,同时也剥夺了构成文化的方方面面。商品化使文化失去真实性,使民俗生活置于舞台化和戏剧化之中,故格林伍德反对民俗文化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将民俗事项商品化,提倡对文化的市场持一种理性的态度。但是,也有学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民俗文化的商品化。以色列著名的旅游人类学家埃里克·科恩(ErikCohen)就认为,民俗文化商品化、市场化使其真实性丧失的说法是不贴切和荒谬的。一种新的商品化了的民族文化,可以随时被接受为是真实的,哪怕仅仅只是市场化了的真实,同时这种商品还会得益于悠久的民族文化所赋予的深厚内涵,成为更具吸引力和市场的商品。由于有了商品经济效益带来的资金支撑,又反过来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更加完善和进步,进而促进民俗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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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市镇经济研究是本区域清代经济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汉口、景德镇和沙市等大城市,90年代以后,研究的视角由上而下,注意到中小城镇、墟市以及对市镇体系的考察。近年来,还出现了对一个省乃至长江中游全区域市镇经济的综合研究。这种研究趋势的发展的特点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长江中游区域城镇体系的层级特点,即属于全国性或全区域性的中心城市规模大,数量也与本区域在全国的地位相匹配;初级市场——大量的介于县与村之间小市镇(集市)数最多、分布广;而处于大城市和小集市之间的中间层级的城镇数量少,起不到在前两级之间的承接作用。

汉口。关于长江中游地区城市和市镇经济的研究以汉口最多。吴量恺在研究清前期国内市场时已注意到汉口在全国商品转运、销售中的重要地位②,并以汉口为例说明城市经济和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③。其后,吴量恺又在对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研究中指出,清代汉口等湖北沿江口岸城市已成为全国性的转运中心、各地商货的集散中心和各地商人活动中心,其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商业贸易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的。转运贸易的兴盛促使湖北自然经济发生分解,刺激了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也对全国经济局势产生影响④。

陶建平的研究认为,至迟到康熙年间,汉口已成为一个商业网络极为辽阔的大商镇,其形成原因可以从物资依托、地理优势、社会氛围和武汉原有的贸易基础方面考虑。汉口商业网络的形成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商人组织的涌现乃至当地的民生民俗以及汉口的文化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影响和促进作用⑤。宋平安从市场、商业组织、贸易及其机制、交通诸方面对明清汉口商业经济体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作为转口贸易型城市,清代的汉口已处于其商业经济的“黄金时代”,汉口商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自然经济解体的速度,但解体是相对的,由于农业经济的制约,转运型贸易城市无法真正自立。汉口商品经济的繁盛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状况与命运⑥。石莹认为清代前期汉口镇兴起并发展为全国四大名镇之一,正是“两通”(交通、流通)发展的结果。并对清前期汉口商品市场的形成、规模及主要功能等方面作了探讨,认为汉口市场具有明显的消费性特征,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贸易,作为一个典型的商业城市,依靠转运贸易形成的商业繁荣,其商品流通的性质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封建经济的重要补充⑦。关文发从汉口商业发展的历史因素、背景条件和地理优势对汉口商业崛起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汉口之兴与汉阳奠定的基础有直接的关系,鹦鹉洲的湮没间接地促使汉口成为大市,明代成化年间的汉水改道则是汉口兴盛诸因素中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为汉口的地理优势转化为商业优势提供了前提,实现了汉口历史上的第一次起飞。关文发探讨了商业的主体结构以及商业行帮等问题,指出汉口主体行业的发展与其地得“水”之利和得“中”之势有关,但是由于生产技术条件的限制,汉口工业与商业发展不平衡。汉口商帮对于汉口市场环境的形成、对于汉口成为全国性的中心大市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⑧。梅莉、张国雄通过对历史上武汉市场转移的考察,也认为由于成化年间的汉水改道,商业市场更明显地向汉口集中,使汉口后来居上,成为著名商业中心。汉口在短短几百年间的崛起,其原因在于两湖平原大开发带来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为城镇商业繁荣提供了物资依托,唐、宋商业的繁荣为明清商业网络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同时还在于汉口所处的地理交通优势适应了社会生产对商品市场的需求。清代的汉口已是全国性商品市场,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贸易,也是各地商人广泛集中活动的中心⑨。

此外,范植清考察了前汉口商业资本发展的状况与原因⑩。王永年对晚清汉口城市的发展以及对外贸易和商业发展作了研究⑾。彭雨新和江溶就美国学者罗威廉对汉口商业行会的研究作了介绍⑿。任放对汉口城市近代化的研究⒀以及陈钧对汉口商业文化的研究⒁,皮明庥对武汉城市史的研究等⒂,把清代汉口经济研究更推向纵深。

景德镇和沙市。在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方面,80年代初,梁淼泰就撰文指出,景德镇的兴起,不是因为它在政治上或军事上有何重要地位,也不是因地处要冲而繁荣,景德镇之所以成为城市,全凭瓷业的发展,是一座单一的手工业城市。但它又与明清时期江南的手工业城镇不同,就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而言,明清时的景德镇已基本上完成了这一历程而走在江南其他市镇的前面,成为一座次等城市⒃。90年代初,梁氏将其景德镇研究总结为一部专著⒄。萧放考察了自宋迄清八百多年景德镇作为工商业城市逐渐形成和发展,以及与农村分离的过程。指出清代是景德镇走向繁荣的阶段,这一时期瓷业发展的特点是以小型民营手工工场为主,出现了烧造联合的较大的手工工场。景德镇同农村分离的过程在前尚未完成,但已预示着有向近代城市转化的趋势⒅。曹国庆的研究指出,明清时期,徽商尤其是徽州瓷商在景德镇活动非常活跃,这与瓷业生产的发展带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景德镇瓷器原材料对徽州祁门瓷石的依赖,以及徽商的经商才能等多种因素有关⒆。曹国庆与萧放还根据实地调查材料,结合有关文献讨论了景德镇的瓷业生产、商业贸易、行会、城市社会生活,以及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等问题⒇。此外,近年关于景德镇的综合研究,还有方李莉的《飘逝的古镇——瓷都旧事》[21]。

在长江中游城市和市镇经济研究中,关于沙市的研究仅次于汉口和景德镇。徐希凯讨论了清末民初时棉花贸易在沙市的地位及其与沙市城市经济之间的关系[22]。吴量恺在研究湖北沿江口岸城市时同时指出,沙市与汉口一样具有转运贸易性质[23]。陈关龙利用地方志及竹枝词等史料对明清时期沙市的商品市场进行了探讨,认为沙市经历了明清之际的萧条及清初百年生聚之后,咸丰同治时商品市场繁荣,并分析了其繁荣和贸易发达的原因、清末开埠后传统市场的被冲击,以及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盛衰的原因[24]。梅莉、张国雄的研究综合了前人的大部分论点,在考察商品市场和商帮的基础上指出,沙市的商品结构与汉口相似,带有明显的消费特征,贸易的功能主要是转口贸易,这与其地理位置有关,随着两湖平原开发的深入和汉口的兴起,沙市的地位削弱[25]。

其他城市、城镇经济研究。关于宜昌,吴量恺的研究说明,它与汉口、沙市一样,属于湖北沿江口岸的转运贸易城市,但地位与功能稍次[26]。段超考察了宜昌城市在清展的各个阶段,认为宜昌是一个转口性极强的贸易城市,并进一步阐述了转口贸易城市的发展和国内经济状况、社会环境、运输状况及地理环境的关系[27]。

萧放讨论了明清时期江西四大工商市镇(景德镇、河口镇、吴城镇、樟树镇)发展的共同特点以及各自在工商业和贸易中的侧重[28],并且就樟树镇药业的发展作了详细的个案研究[29]。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对于初级市场形态以及偏远地区的市镇和墟镇的考察逐渐增多。徐晓望在对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中讨论了江西农村墟市的分布和市场一般情形[30]。王根泉考察了江西抚州府墟镇的数量、规模、层次以及分布特点[31]。曾学优探讨了赣江中游的农村小市场、县级市场和地区市场,实际上也是关于市镇、城市的研究。他的研究分析了赣江中游地区市场分布的特点,指出清代赣中地区已初步形成农村市场网络[32]。谢庐明利用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资料,对明清时期赣南农村墟市的数量、类型及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探讨了近代社会变迁对赣南农村墟市的影响,并分析了当地农村墟市在近代市场化过程中迟缓的深层次原因[33]。

李华在关于清代湖南商业的研究中对长沙、湘潭、衡阳、清泉县城、衡山县城等的商业发展形态进行了分析,填补了这些地区城市经济研究的空白[34]。王朝辉以永顺县王村镇清末至民国年间桐油贸易与港口勃兴为切人点,讨论了近代湘西市镇化的发展[35]。张家炎的研究认为,明清时期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吸引了外地和本地商人的活动,有利于加速该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同时也促进了该地区农村市镇的繁荣,然而其商业只限于初级农副产品输出和境内外物资简单转运贸易,市镇功能过于单一,不利于农村经济突破种植业为主的结构,使得江汉平原始终只以农业见长[36]。

此外,许檀关于明清农村集市的研究中对长江中游也有所涉及,指出湖广、江西的农村集市与华北大体相同,是在明代中叶起步,清代中叶时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农村集市网[37]。

关于本区内较大范围市镇经济的整体性研究,较早的是刘石吉对明清江西墟市和市镇的研究[38]。90年代以后,尤其是近年来许檀的研究以及一批硕士、博士论文的研究,将长江中游区域市镇经济史研究基本覆盖。许檀对江西商业城镇的研究认为,由于赣江航道在江西商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明清独口通商,大庾岭商道在全国南北贸易中的地位也愈加重要,他并考察了大庾岭商道沿线的七个商业城镇的兴盛及其与大庾岭商道的关系[39]。巫仁恕和傅乐园分别探讨了明清湖南、湖北的市镇发展与变迁[40]。任放则考察了明清整个长江中游地区的市镇经济,包括其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市镇网络、墟场和集期、专业市镇、市镇与仓储、市镇管理机制、市镇功能以及以汉口为代表的市镇经济的近代转型,内容非常全面,部分研究的开拓和深入为前人所未及[41]。方志远在其专著《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42]中对本地区城乡市场进行了层级划分(作者文中称为“有形市场”,实为学者所研究的城市或市镇),并考察了其分布和特点、专业市场(市镇)以及决定其规模的诸因素。

二市场、商品流通和商人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国性清代经济史研究中,涉及到长江中游地区市场(广义的市场)和商品流通的考察,首先有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和《论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43]对清代长江中游地区在国内市场中的地位、粮食和棉布流通的地位进行的总体性考察,其结论对随后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吴量恺对清代前期国内市场进行了考察[44],认为清朝前期区域性市场已发展为全国性市场,商人远距离活动活跃,并指出了全国商品粮运销中湘鄂地区的作用。方行对市镇经济功能类型的分析,也注意到了湖南“保障供给”型市镇和江西“商品集散市场”功能性质的市镇,但论述的重点是江南地区“多功能全面发展”的市镇[45]。傅衣凌认为明清时代国内市场已经初步形成,较早地论及湖南、湖北、江西的初级市场,如洪江、刘家隔、樟树镇,专业市镇如汉口、江西景德镇和东乡县,以及江西铅山的商品市场、江西、洞庭商人等。勾画了明清长江中游在全国市场中的地位和商品流通的概貌[46]。另外,陈学文的《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也部分涉及到长江中游的商品流通[47]。

随着清代经济史其它领域研究的展开,对长江中游的研究也更加拓宽深入。如徽州学研究中关于长江中下游商品流通的研究,使长江中游的地位显得重要起来。张海鹏的《徽商研究》是对80年代中期以前徽商研究的总结,其中“徽商在长江流域的经营活动”涉及到了长江中游和下游的商业流通情况;“徽商在茶、木、粮、典和棉布业中的经营活动”探讨了除盐业以外,徽商所从事的大宗商品的长途贩运贸易活动,包括徽商与茶叶贸易、徽商与木材贸易、徽商与粮食贸易、徽州典商述略、徽商与江南棉织业几个部分[48]。此外,王廷元和李琳琦分别对徽商与吴楚贸易、木材贸易进行了专题研究[49]。

除了徽商研究中的长江中下游长距离商品贸易外,对本地区商品流通的专门研究,目前仅限于粮食、食盐和棉花的流通。其中关于粮食流通,较早的是80年代初陈支平对清代江西粮食运销的研究。他详细考察了江西产生省内粮食运销的原因和特点、省外粮食运销的方向和路线,估算了外运粮食数量,并指出其对东南沿海和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有限性。这一研究可称为研究区域粮食运销的优秀范例,亦为本研究领域长期无人超越的里程碑[50]。此后,大量的粮食贸易研究围绕着“湖广熟,天下足”的讨论展开。吴琦在对清代湖广漕运的研究中,论述了湖广漕运(主要是粮食)与商品流通的关系及其对城镇发展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本地区商业城市繁荣的推动作用[51]。钟永宁用计量方法讨论了18世纪湖南粮食输出的可行性问题[52]。张国雄对两湖粮食外运的研究认为,“湖广熟,天下足”这一经济现象产生于明代中后期,盛于清代,外运粮食有漕粮、官府采买和民间商贩三种结构,其集中的方式、解决的问题以及产生的作用各不相同。在同时期的余粮输出省中,两湖居首位,地位高于四川、江西等省[53]。这一观点在张国雄与梅莉合著的《两湖平原开发探源》中也有表述。张建民在其关于“湖广熟,天下足”的讨论中也考察了长江沿岸的米粮流通[54]。方志远的近著对以上观点作了总结研究。此外,张岩考察了汉口粮食的省外省内运销情况及其性质和影响[55]。最近,钟兴永在对湘米贸易的研究中,对清代湘米产量和输出渠道、省内湘米市场网络、湘米交易方式、贸易价格以及湘米贸易发展的原因等作了更为细致的考察,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56]。至此,对长江中游粮食贸易的研究基本全面。

方志远对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流通的研究非常详细,包括淮盐的行盐区与行盐额、政府对淮盐和私盐贩运的不同态度,以及淮盐在湘鄂地区行销的状况[57]。关于棉布流通情况,刘秀生论述了清中期湘鄂赣地区棉布生产的自给性,讨论了其区域内市场和外销市场圈,从而考察湘鄂赣市场圈在清代全国布匹市场格局形成中的决定性影响,以及形成这种格局的原因。这一研究别开生面,很有价值,对于商品流通研究具有指导性意义,无论就其研究方法还是研究结论而言,均可称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上乘之作[58]。对于其他经济作物作为商品的流通,目前虽未见到专门的研究,但一些学者的研究已对本区域的蓝靛、甘蔗、苎麻和茶叶的流通有所涉及[59]。

关于商人的研究和城市、市镇经济研究以及商品流通的研究密不可分,时常交织在一起。如前引王廷元、李琳琦对徽商的研究和曹国庆对景德镇徽州瓷商的研究。张海鹏的《徽商研究》更涉及徽商在长江中游的活动、经营行业、经营方式、商业资本流向情况。李华对湖北的地方商人、湖南的本地和外籍商人都有专门的研究。他认为清代湖北农村由于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农产品的商品化,吸引和刺激了各地商人的到来,其中,外地商人多于本地商人,外省商人势力大于本省商人,商品交易的频繁还促进了大小市场和专业市场的形成,但占绝对多数的仍是小市场,进而指出湖北农村经济在全国的地位。在清代湖南的城乡则活跃着除本籍商人之外的十几个外省商帮,为其他省份所少见,这一现象意味着湖南商品经济的活跃和社会经济增长水平的高度发展,有清一代湖南的社会经济已发展到仅次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地位。在湖南活动的各商帮中,本地商人似乎最为强大,他们不仅在本省经商,且在邻省城乡活动,湖南商人在当时全国众多商帮中处于中等以上的地位[60]。前引方志远近著对湘鄂赣地区的商人亦作了总结性研究,内容涉及商人的社会构成与资金来源、经营行业与方式、经营观念与利润投向以及商人组织与市场管理。

三农村经济的研究

关于农村经济的研究,80年代较少,90年代学者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开始加强。这方面的专著,首推傅衣凌的《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61],他在书中关于城乡商品经济、江西工商人口流动的研究,具有开拓意义。陈学文、郑昌淦以及刘秀生等学者在全国性商品经济研究中对长江中游经济均有涉及[62],可视为清代本地区在全国经济地位的一种反映。对于本地区的研究专著有吴量恺的《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63],龚胜生的《清代两湖农业地理》[64],以及近期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关于农村经济的论文,也大量集中于粮食研究。谭天星就两湖粮食产量、粮食商品化、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以及两湖农业经济发表了多篇论文[65],是较早关注这一领域的学者之一。江汉平原农业研究方面,张家炎的贡献尤多,除前文介绍的关于农业开发对当地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影响的研究之外,主要集中于清代江汉平原地区的水稻生产、作物结构特征以及该地区农业发展的地区特征、湖北杂粮作物等方面,指出了江汉平原粮棉兼重、各种类型均有发展的特点。他并撰文比较两湖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农业的发展,围绕“苏湖熟,天下足”和“湖广熟,天下足”谚语的转化,讨论了两地农业重点的次第转变、劳动力转移的不同途径及其对当地农业经济转变的正负作用、城镇工商业对农业的不同反馈作用,已从描述、分析的研究积累上升到理论总结的高度[66]。张国雄是又一位对“湖广熟,天下足”有专门探讨的学者,在前引张氏与梅莉的合著中可以看出,同时他还专门发表了讨论该谚语的经济地理特征和产生条件的论文[67]。龚胜生除了前文介绍的对两湖农业地理的研究外,还专门考察了清代两湖玉米和甘薯的分布。并在对两湖米价的考察中指出,清代两湖米价经历了一个由高而低又由低而高的趋势过程,这个趋势过程与其耕地负荷量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人地关系的演变,清代两湖米价的长期上涨还对其民生状况产生了深远影响。另外,龚胜生对本地区耕地结构的研究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在对明清载籍耕地类型进行的探讨中,龚氏阐述了该地区耕地结构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指出自然条件的制约是该地耕地梯度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水田比重是影响该地区明清商品大米输出诸因素中的主导因素[68]。此外,李华研究了湖南的稻谷生产[69],梅莉探讨了湖北的农业区域特征[70]。

关于本区域经济作物的研究,龚胜生考察了两湖茶叶的种植与分布和棉花的集中产区[71]。梅莉对湖北茶叶的集中产区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提出明清湖北茶叶发展的两个阶段,分析了各阶段的发展情形和原因[72]。李华对湖北、湖南经济作物均有研究,并指出了湖北经济作物种植与商人活动、商品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73]。关于江西经济作物的研究也有不少,曹树基的研究较早地涉及到赣南和赣北经济作物的种植。[74]其后于少海在对赣南商品经济的考察中再次讨论了赣南的经济作物。[75]前引王根泉等的文章还考察了江西抚州府地区经济作物的种植。[76]昌庆钟、李卫东等则对清代江西省经济作物的发展及其局限作了全面的探讨[77]。至此,对于湘鄂赣三省这一领域的研究已基本覆盖。最后,值得一提的仍是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该书内容博大,除前引各方面专题均有总结性研究外,于湘鄂赣经济作物和加工的研究可谓用力匪浅,在茶叶、棉花的研究之外,又开辟了对苎麻、蓝靛、烟草以及其他作物种植与加工的研究。

90年代还出现一些对于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如方行、李华对湖南的研究[78],前引王根泉等对江西抚州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研究[79],徐晓望对江西农村商品经济总体性的研究[80]。此外,梁淼泰对江西浮梁县农村商品的考察最为细致,他认为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商品经济繁荣,浮梁农村则自然经济稳定,一个地区之内,先进的手工业和低下的耕作水平长期并存,很不相称,城市虽能带动农村输出大量农村商品,却不能引发农村经济性质的变化[81]。

四 手工业和矿业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李华对湖南采矿业的考察[82]和梅莉对湖北纺织业的研究[83]。江西手工业的研究则主要集中于景德镇瓷器的研究,此处不再赘述。

本区域手工业和矿业整体性的研究以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中相关专题的考察最为全面,其内容包括制瓷业、造纸业以及各种经济作物加工业(棉布加工业等)。文中比较了主要手工业与经济作物加工业的异同,指出其共同性是使用简单的工具、具有一定的科学含量,但基本上属于手工生产,其动力均为原始动力。差异性则表现在生产方式、商品化程度以及社会效应等方面。该书还考察了本地区的矿冶业及其生产方式。

五 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研究

清代也是长江中游部分地区的经济大开发时期,这方面的研究较早的有80年代曹树基对流民与江西山区开发的考察[84],但这时的研究只注重开发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还未对其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考察。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展开,经济开发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其生态效应的问题也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张建民较早地在这方面作了探讨,认为清代湘鄂西部山区人口的急剧增长推动了开潮,而落后的开发手段和水利条件,加上在不宜粮的山区进行以糊口为目的的开发,造成单一的生产、超薄型平面垦殖、以消耗甚至破坏自然资源为实现经济增长手段的经济特征。这种开发虽实现了量的增长,但最终造成森林等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与此相关的多种经营的枯竭以及在当时即已出现的水土流失现象或倾向。另外他还就江汉平原、洞庭湖区垸田与水灾进行了考察,注意到了清后期该地区生态恶化的问题[85]。

此后,宋平安对江汉平原水灾害与经济开发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86]。龚胜生探讨了清代两湖人口压力下的环境恶化问题,认为两湖在乾隆时期出现了人口压力,根本原因是清中期的社会安定、人口增长,使得人均耕地下降。人口压力的缓和主要靠剩余人口扩散——土地开垦来实现,从而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此清人虽已有认识,但囿于时代的局限和现实的困难,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87]。张国雄对两湖农业的研究也注意到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的关系[88],在《两湖平原开发探源》中又分析了两湖平原水旱灾害的变化及其与垸田经济的关系,以此考察大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生态效应的相互影响,从而使两湖经济研究又上升到新的高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关于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已经取得可喜的成就,尤其是近年来关于本地区市镇和商品经济综合研究的出现,说明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正在朝着赶超同期江南经济研究的方向迈进。但与同期江南经济研究、珠江三角洲经济研究相比,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仍然处在弱势。无论是经济现象的描述和分析,还是理论高度的总结,无论是数量或是质量,无论是方法论还是研究思想,本区域的研究都有待学者继续探索。

综上所述,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还存在着以下不足,笔者在此提出,以供商榷。

一是各领域研究不平衡。对城市和市镇的研究比重较大,也出现了一些总结性研究成果。但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大城镇,尤其是沿江港口和景德镇的研究,对于广大的中小城镇,虽有涉及,但从整体来看,还远远不够。对商品流通和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在整个区域经济研究中的比例适中,但其中的研究又是只关注到粮食、棉花、茶叶几个大类,最多的还是集中于对平原稻米的研究上。对于各类商品的生产圈、辐射圈、流通路线及其在清代的变化之类的研究基本还是空白。另外,对于手工业、矿业的研究还很薄弱。

二是同类研究中的重复内容很多。不知是学术态度的问题还是学术信息不畅,笔者在阅读前人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往往发现雷同的研究思路甚至结论。因此,本领域的研究也亟待学者加强学术交流,拓宽视野,共同推进。

三是研究手段和思想的陈旧。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的确有一大批论文堪称优秀之作,但也有不少研究创新不足,从而无法在理论上升华。

今后的研究,窃以为可以从以上薄弱环节出发,克服以往研究中的弊病和障碍,使本领域的研究达到新的高度和深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日]重田德:《清初湖南米市之考察》,《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956年10期。[日]森田明:《关于清代湖广地方的定期集市1,《商经论坛》1964年第3卷第1期。

②[44] 吴量恺:《清朝前期国内市场的发展》,《科会科学辑刊》1986年第2期。

③ 吴量恺:《明清时期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商业贸易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2期。

④[23][26] 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⑤ 陶建平:《明清时期汉口商业网络的形成及其影响》,同上。

⑥ 宋平安:《明清时期汉口城市经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同上。

⑦ 石莹:《清代前期汉口的商品市场》,《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2期。

⑧ 关文发:《试论清代前期汉口商业的发展》,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

⑨[25] 梅莉、张国雄:《两湖平原开发探源》,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

⑩ 范植清:《前汉口镇商业资本的发展》,《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2期。

⑾ 王永年:《论晚清汉口城市的发展和演变》,《江汉论坛》1988年4期;《晚清汉口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商业的演变》,收入章开沅、朱英主编《对外经济关系与中国近代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⑿ 彭雨新、江溶:《十九世纪汉口商业行会的发展及其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4期。

⒀ 任放、杜七红:《传统市镇近代化刍论——以汉口镇为个案的研究》,《人文论丛》2000年号。

⒁ 陈钧、任放:《世纪末的兴衰——张之洞与晚清湖北经济》,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陈钧:《武汉近代商业文化的结构分析》,载《近代武汉城市文化散论》,香港天马图书有限责任公司,1994年。

⒂ 杨蒲林、皮明庥:《武汉城市发展轨迹》,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皮明庥、吴勇:《汉口五百年》,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皮明庥:《一位总督·一座城市·一场革命——张之洞与武汉》,武汉出版社,2001年。

⒃ 梁淼泰:《明清时期景德镇城市经济的特点》,《江西社会科学》1984年7期。

⒄ 梁淼泰:《明清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⒅ 萧放:《宋至清前期景德镇的形成和发展概述》,《江西社会科学》1987年3期。

⒆ 曹国庆:《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徽州瓷商》,《江淮论坛》1987年2期。

⒇ 曹国庆、萧放:《景德镇考察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1期。

[21] 方李莉:《飘逝的古镇——瓷都旧事》,群言出版社,2001年。

[22] 徐希凯:《清末民初的沙市棉花贸易与城市经济》,《江汉论坛》1988年4期。

[24] 陈关龙:《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27] 段超:《试论清代宜昌城市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28] 萧放:《试论明清时期江西四大工商市镇发展的特点》,同上。

[29] 萧放:《明清时代樟树药业发展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1期。

[30][80] 徐晓望:《清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4期。

[31] 王根泉:《明清时期一个典型农业地区的墟镇——江西抚州府墟镇试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2期。

[32] 曾学优:《清代赣江中游地区农村市场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1期。

[33] 谢庐明:《赣南的农村墟市与近代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1期。

[34] 李华:《清代湖南城乡商业的发达及其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3期。

[35] 王朝辉:《试论近代湘西市镇化的发展》,《吉首大学学报》1996年2期。

[36] 张家炎:《明清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对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的影响》,《中国农史》1995年4期。

[37] 许檀:《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及其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2期。

[38] 刘石吉:《明清时代江西墟市与市镇的发展》,《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台北中研院经济所,1989年;或见《山根幸夫教授退休纪念明代史论丛》下卷,东京汲古书院,1990年。

[39] 许檀:《明清时期江西的商业城镇》,《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3期。

[40] 巫仁恕:《明清湖南市镇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台湾大学1991年硕士论文;傅乐园:《明清时期湖北的市镇发展与变迁》,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论文。

[41] 任放:《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

[42] 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人民出版社,2001年。

[43] 收入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45] 方行:《清代前期农村市场的发展》,《历史研究》1987年6期。

[46]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年。

[47] 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

[48] 张海鹏:《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

[49] 王廷元:《略论徽州商人与吴楚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4期;李琳琦:《徽商与明清时期的木材贸易》,《清史研究》1996年2期。

[50] 陈支平:《清代江西的粮食运销》,《江西社会科学》1983年3期。

[51] 吴琦:《清代湖广漕运与商品流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52] 钟永宁:《试论十八世纪湘米输出的可行性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3期。

[53] 张国雄:《明清时期两湖外运粮食之过程、结构、地位考察》,《中国农史》1993年3期。

[54] 张建民:《“湖广熟,天下足”述论》,《中国农史》1987年4期。

[55] 张岩:《清代汉口的粮食贸易》,《江汉论坛》1993年4期。

[56] 钟兴永:《清代湘米贸易论略》,《中国农史》2001年1期。

[57] 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的输入与运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4期;或见《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58] 刘秀生:《清代中期湘鄂赣棉布产销与全国棉布市场格局》,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

[59] 王根泉、魏佐国:《明清两代江西抚州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江西社会科学》1992年6期;陶德臣:《晋商与西北茶叶贸易》,《安徽史学》1997年3期。

[60] 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2期;《清代湖南的外籍商人》,《清史研究》1991年1期;《清代湖南商人的经商活动》,《中国经济史研究》,l992年1期。

[61]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

[62] 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刘秀生:《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3年。

[63] 吴量恺:《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

[64] 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65] 谭天星:《清前期两湖地区粮食产量问题探讨》,《中国农史》1987年3期;《简论清前期两湖地区的粮食商品化》,《中国农史》1988年4期;《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初探》,《农史研究》第9辑;《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因及其影响》,《中国农史》1990年1期。

[66] 张家炎:《清代江汉平原水稻生产评析》,《中国农史》1991年2期;《清代中期江汉平原作物结构研究》,《古今农业》1991年3期;《明清江汉平原农业经济发展的地区特征》,《中国农史》1992年2期;《清代湖北的杂粮作物》,《古今农业》1996年1期;《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与两湖平原农村经济结构演变探异》,《中国农史》1996年3期。

[67] 张国雄:《“湖广熟,天下足”的经济地理特征》,《湖北大学学报》1993年2期;《“湖广熟,天下足”的内外条件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3期。

[68] 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的玉米和甘薯》,《中国农史》1993年3期;《从米价长期变化看清代两湖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明清之际湘鄂赣地区的耕地结构及其梯度分布研究》,《中国农史》1994年2期。

[69] 李华:《清代湖南农村的稻谷生产及其商品化》,《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9年10期。

[70] 梅莉:《明清湖北农业区域特征分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4期。

[71] 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茶叶的种植与分布》,《古今农业》1993年3期;《清晚期两湖纤维作物的种植与发展》,《古今农业》1995年2期。

[72] 梅莉:《明清湖北茶叶及其生产分布》,《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2期。

[73] 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又《清代湖南农村经济作物的发展》,《清史研究通讯》1989年3期。

[74] 曹树基:《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5年4期;《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2期。

[75] 于少海:《试论明清赣南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2期。

[76][79] 王根泉、魏佐国:《明清两代江西抚州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

[77] 昌庆钟:《清代江西经济作物发展的原因》,《南昌大学学报》1993年3期。李卫东:《清代江西经济作物的发展及其局限》,《中国农史》2001年4期。

[78] 方行:《清代前期湖南四川的小农经济》,《中国史研究》51991年2期。李华:《清代湖南城乡商业的发达及其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3期。

[81] 梁淼泰:《明清时期浮梁的农村商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1期;《明清时期浮梁的田亩数和亩产量》,《江西大学学报》1988年1期。

[82] 李华:《清代湖南的采矿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3期。

[83] 梅莉:《清代湖北纺织业的地理分布》,《湖北大学学报》1993年2期。

[84] 曹树基:《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2期。

[85] 张建民:《清代湘鄂西山区的经济开发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4期;《清代江汉一洞庭湖区堤垸农田的发展及其综合考察》,《中国农史》51987年2期。

篇10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的中西部、珠江三角洲的西部,居西江的中下游。端州区作为肇庆市的旧城区,是肇庆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端州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国家级风景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端州城区一江(西江) 绕城,两湖(星湖和鼎湖)相连,三峡(三榕峡、大鼎峡、羚羊峡)争险,四塔(崇禧塔、文明塔、元魁塔、巽峰塔)对峙,五楼(阅江楼、披云楼、丽谯楼、波海楼、绿瓦楼)斗丽。还有梅庵、宋城墙、肇庆府学宫等文物古迹,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结合得和谐美妙。星湖风景区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十大文明景区示范点”,以峰岩、湖泊、岩溶地貌为主要特色,具有“五湖六岗七岩八洞”之美景,享有“桂林之山,杭州之水”的盛誉。【1】

端州区作为肇庆市的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经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吃、住、娱、行体系。在旅游接待方面,奥威斯酒店(五星级)、山水时尚肇庆店(四星级)、华侨大厦(三星级)、端州大酒店(三星级)、松涛大酒店(三星级)等一系列的酒店服务体系。然而本规划区作为七星岩风景区的北部、三茂铁路肇庆站、未来广佛肇轻轨肇庆站的所在地,现状建设尽不如意。

1、基地现状

规划区东起城东新区控制西界线,南至七星岩景区北界线,西接北岭山麓用地东界线,北到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北界线,面积约485.81公顷。规划区是端州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端州区山-水-城-江格局的重要区域。

规划区内大部分用地属于北岭山山边坡地,南低北高,高程在5M―135M之间。现状用地方面,建设用地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分布在路以西,有利于提高土地开发效益;现状尚未开发建设用地基本以林地为主,有利于减少土地拆迁安置成本。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公共设施类型较为单一,以餐饮、娱乐场所、酒店为主,缺乏文化体育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旅游接待为主导,沿七星街星湖名郡底层日常生活商业正处于招商阶段,缺乏居民必需的日常生活购物、肉菜市场等设施;火车站东侧综合批发市场与周边地块功能不相符合,质量与景观参差不齐,亟需改造升级。现状建筑多为居住、教育科研建筑,以二三层别墅居多,建设强度较低。建筑质量以一类、三类建筑为主,具有一定量的拆除建筑。

2、规划设计构思

构思一、区域协同――区域协调,错位互补,共同推进肇庆市旅游业发展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西江的中游,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岭南文化的发祥地,肇庆人文荟萃,古迹林立。而端州区拥有众多的历史文化古迹以及被誉为兼得“西湖之水,阳朔之山”的“岭南第一奇观”的七星岩风景区,是肇庆市发展旅游的重要资源所在地,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古城文化观光游、风景名胜游。

本次规划立足于紧邻七星岩风景区以及北岭山的优势,发展休闲度假、商务会议、生态居住、特色购物、文化体验、休闲养生、康体运动等等内容的休闲度假体验游。同时构建完善的游(在七星岩风景区、绿道游、北岭山生态游)、住(在五星级酒店)、行(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吃(在七星餐饮酒吧街)、购(在站前商业街)、娱(在旅游度假区)等旅游体系要素。

构思二、构建旅游综合配套区,全面提升七星岩风景区的旅游接待水平

北岭沟渠作为端州北岭片区的重要防洪截留购,现状已基本建成,宽度为3-5米不等,沿线有小型水库。本次规划将北岭防洪沟在保证排洪截流的功能的基础上,通过生态的工程技术处理手法,采用自然生态型景观岸线,两侧各预留10-100米不等的滨水绿地,打造一条集防洪安全、亲水休闲、文化展示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滨水开敞生态廊。

北岭沟渠休闲景观带以开敞的滨水空间休闲带【2】为核心,沿线按照服务半径规划布局15处大小不等的广场,并赋予不同的功能主题,串连佛仔岗公园、北岭路绿化带、北部山体绿化通廊、庙宇等,形成中心效应集聚、蓝绿网络纵横交错的公共活动空间。同时,强调休闲旅游接待的主题、多元功能复合,滨水景观绿地有效的将五星级酒店、休闲养生度假、企业会所及培训、林科所、玉兰花大酒店、休闲会所进行串联与融合,打造富有魅力的滨水旅游配套区,形成七星岩风景区北部的重要旅游接待设施群。

构思三、整治火车站商业贸易区,塑造端州的区域门户

肇庆站周边商业贸易区作为端州区、肇庆市、七星岩风景区的门户位置,现状建设风貌参差不齐,难于与门户位置相提并论。现状以闲置的大型批发市场以及汽车专卖店为主,难于体现旅游接待的内涵。沿肇庆大道南侧商业广告,大小、色彩风格迥异,与新旧建筑混为一体。随着广佛肇轻轨站的建设以及肇庆大道的拓宽与升级,商贸区的全面整治与改造显得愈发迫切。

打造都市综合体,形成端州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和集商业、办公、酒店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区域,实现区域功能复合化、交通方式一体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城市空间立体化、人流活动多元化。通过规划建立肇庆火车站与城际轻轨站和客运站的联系。通过构建全天候步行系统,连接被城市道路割裂的城市公共空间,加强与星湖之间建立紧密的景观联系。

通过设置重要标志性的雕塑、大手笔的绿化与亮化工程以及岭南文化的渗入,提升城市门户地区的形象,塑造崭新的城市品牌,形成端州区新的区域门户,成为展示端州城区良好的形象的窗口,与规划区中部旅游配套区形成相互呼应。同时以交通联系为主题,城市多元功能复合集聚,打造城市经济增长点。依托火车站周边良好的人流和客流条件,通过商业贸易展览区和休闲商业区的建设,打造具有活力的城市商业区。通过商业区的经营,使其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同时运用多种尺度的街角广场、火车站前广场,以各自不同的尺度,形态,建筑界面和活动功能穿插串联综合交通集散区、休闲商业区、商业贸易展览区,成为市民、游客观光游览,休憩交往的最佳场所。

构思四、生态提升策略――打造生态网络,提高环境品质

规划重点打通南北向生态廊道,打造纵向的生态廊道,构建端州城区的山-湖-城-江景观生态格局。同时结合北岭防洪沟渠,打造横向的集生态安全、滨水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水绿化休闲带,形成规划区纵横交错的生态网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结合绿道系统规划,加强绿道间的联系,构建完善的绿道系统,全面提升规划区的环境品质、出行安全舒适程度。

构思五、交通疏导策略――理顺内外交通组织架构,构建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

提高规划区道路等级,构建“两横三纵”的道路城市次干路骨架,西连321国道、东接广佛肇高速公路出入口。

规划重点解决南北向交通的组织,建议跨铁轨采取隧道下穿的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对于七星街、七星湖风景区等景观的负面影响,实现规划区与主城区的顺利对接。铁轨两侧建设隔音墙,最大程度减少噪音干扰。同时架设人行天桥或者地下隧道将站前商贸区与七星街进行连接。

构思六、文化品牌经营策略――引进先进理念,提升旅游服务发展水平

充分利用北邻北岭山的生态优势,打通南北向生态廊道,结合肇庆市绿道,发展山地自行车道、射击、登山栈道、游泳池、网球中心等运动休闲设施;发展生态休闲,打造动静相宜的生态休闲基地。每年定期举行山体运动会,提升知名度。同时引进先进理念,发展旅游商务地产【3】、创新型商务酒店、企业会所、产权式酒店,全面提升肇庆市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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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4-0181-02

一、中俄商贸基础和前景

近年来,随着中俄两国日益密切的交往,中俄的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订,两国建立了政治上的互信,在国际事务和地区合作方面成功合作,双边经贸关系取得稳步的发展。两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也为合作创造了极大的需求。中俄这两个邻国的贸易往来,成为促进两国发展、繁荣世界经济的重要课题。

目前两国关系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随着中俄关系的深入发展,当前,中俄合作正进入一个战略转型期,即从以政治安全为主,转为以经济合作为先导的阶段。中俄经贸合作的潜力是很大的,预计在双方共同努力之下,两国在经贸合作,特别是在投资这一重要领域的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商务信函对俄贸易的作用和意义

我们应当看到,对于同为转型国家的中国和俄罗斯来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操作起来,远比发展在其他领域的双边合作要困难而复杂得多。要长期、顺利地推进双边经贸合作,还需要解决许多问题,需要做很多工作。在这种形势下,商务信函作为沟通商业活动的重要手段,对贸易的成败与否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规范、礼貌、得体的商务信函能够为贸易伙伴展现出良好的企业形象,体现出严谨的工作作风,促进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从而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反之则会阻碍商业贸易的进行,甚至造成贸易分歧和摩擦。所以,商务信函的作用举足轻重。

三、商务信函用语特点对贸易的影响

(一)商务信函用语简洁,是高效工作的一种体现形式

这些年来,高科技的广泛使用实现了人们工作效率的大大提高,为了追求时间的最大利用效率,在贸易领域中总是运用最简短的表达方式表示最大化的意思。所以商务信函总是会采用简单明确的词汇和表达方式,避免冗长繁琐的句子,使读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清楚地知道信函中传递出的信息。这样一种沟通的形式,既节约了时间,又达到了传达信息的目的,同时简洁的语言,传递出了工作中利落的工作作风,也符合商业活动的正式性。如今的现代商务活动中,人们越来越重视工作效率,所以商务信函中用词的简洁可以体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高效的办事效率。

如果从读者的角度去考虑,越直截了当的表达越显出寄信人的诚意,所以在商务信函中,尽量多地使用实词,不拐弯抹角地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对读者表达礼貌的方式。同时,一些尽可能避免的虚词,在书写商务信函的时候也要尽量不用,以达到简洁的目的。

(二)商务信函用语精准,是清晰表达的一种要求

商务信函主要有两方面的功能,一个是传递信息,即告诉对方自己的想法或者已知事实;另一个就是敦促收信人要做的事情。故准确地选择表达所需要的词汇是很关键的。同时,令收信人感兴趣的内容也是使他们阅读和回复的重要前提。而运用一些准确的实词能够帮助收信人保持阅读兴趣,使他们能够清晰地知道信函所要传达的信息和内容。相反,语义模糊或者使用虚词过多的商务信函只会浪费收信人的时间,并且收不到应有的效果。

用词精确,无可厚非也是体现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的一种形式。精准的用词,能够体现出高效的工作作风,同样,拖沓冗长的商务信函,给商务伙伴一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利于企业形象的树立,从而不利于商务活动的开展。所以,在书写商务信函的时候,要注意到用词的精准。

(三)商务信函用语肯定,态度积极,是公司自信的一种暗示

主动句能使全文的语气显得积极,所以在商务信函中多用主动语气,就能够给读者充分的主动的暗示,显示出发信人的自信。反之,如果总是采用否定的词语或者语式,则会给读者传递出一种消极的态度,不利于商业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语气的使用能够促进双方的友谊,能够保持和客户的良好关系,也维护了企业形象,有利于双方长期贸易关系的确立和维持。

积极的态度和语气能给贸易伙伴传达出一种强烈的合作态度,表明对双方开展贸易的自信和期待,正是这样的一种态度,才能塑造出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态度,从而有利于贸易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多在信函中使用肯定语气代替否定语气,尽量用肯定词代替否定词,以达到积极的效果。

(四)商务信函用语亲切,是加强沟通的重要手段

亲切随和的商务用语可以给读者造成良好的印象,反映出公司优质的服务和态度,从而间接上也促进了贸易的顺利进行。同时,对于信函中的承诺的履行,也是公司信誉的一种体现,透露出一种企业文化和人格认同。友好、谦逊的书信表达方式不仅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也为商业活动的开展铺平了道路,促进商业活动的顺利开展,带来经济效益。

(五)规范准确的贸易信函能够促进商务谈判的开展

商务信函用语要简洁准确,避免过多的自然段,而是要最简短的文字表达出最多的意思。采取正确的语言表达形式,注意商务信函中表达的规范,尽量避免在沟通中出现误会,以保证贸易活动顺利开展和进行,是非常重要的。而应该值得注意的是,准确地表达方式和规范的语言使用需要大量的实践积累,所以从事贸易活动者应该注意自己平时在这些方面的训练和提高。

四、在商务信函中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

合作原则首先是由美国哲学家Grice提出的,在他看来,表述时所用的词语远远不能完全涵盖所要表达的全部意思,所以在表达的时候,所传达的目的是很重要的。同时,Grice还指出,合理的语言编码间有着合理的联系。而他所指的合作原则包括数量、质量、关系、方式四个方面,数量是指所说的话不累赘,不重复包含信息;而质量是指所说的话要有理有据,不含有不真实的成分;关系指的就是所说的话要互相之间相关联;而方式是指用语简洁,语义清楚没有歧义。同时,Leech于1983年提出了礼貌原则,他指出:礼貌原则作为合作原则的补充,包含得体、包容、称赞、协同等方面。

在商务信函中,双方的交流主要通过信函这种书面的方式进行,于是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必然体现在信函当中。具体体现如下:

(一)信息的完整性

一封质量良好的商业信函必须包含充分的信息,既不过量也不出现信息短缺。信息的完整既表现在数量上,也体现在信息的质量上。

俄语经贸信函的正文通常按一定的格式书写,包括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开头部分写明发文的主要目的,此前与发文内容有关的会晤和来往信函,问题提出的依据、产生的原因等;主体部分用于连贯、详细地阐释问题;结尾部分应有针对性,由一个自然段组成,包含2―4句话。第一句话通常对所述内容进行总结,下一句话通常要包含请求、要求、指示等用语。

这三个部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相互孤立,彼此矛盾或重复。这种结构上的划分是相对的,亦可根据信函的用途和目的使用其他结构形式。

(二)信息的有效性

Grice为质量原则所定的标准时:能够确保信函内容足够真实可信,不可出现错误信息或是证据不足的信息。在书写商业信函的时候,贸易双方都必须保证所传达给对方的信息真实有效,力求每个细节,每个环节都是正确的,禁得起考验的。同时,在数字的处理上,必须认真仔细,保证正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俄语经贸信函中的数词通常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千以上的数字从个位算起,每三位一进,书写时通常每隔三位留一个空格。设计精准的数额时,应在数字之后的括号内表明数额的大写形式,例如:

12 000(двенадцатьтысяч)1.2万

400 000(четырестатысяч)40万

(三)信息的关联性和简洁性

在处理商务信函信息的时候,要注意,不同的信函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不同的,所以每一个基本的交流层面都必须互相关联,避免脱节的现象产生。

同时,要尽量使用简洁明晰的结构来使所要表达的内容一目了然,尽量避免有歧义的词语的运用。同时,商务信函中清晰的表达能给对方一种精炼的感觉,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促成商务交易的成功开展。

俄语经贸信函中的某些词语和连接词通常可以用缩写形式,例如:

тоесть―т.е.(即)

сегогода―с.г.(今年)

и другие―идр.(等)

五、结论

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区域化的进一步开展,中俄两个邻国的双边关系有了较快的发展,他们在地区合作上也呈现出越来越蓬勃的发展面貌。这两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国,随着政治关系的日益牢固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贸易往来也愈加频繁,这样,起到沟通作用的俄语商务信函的地位也愈加重要,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工作者投身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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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秘密国际保护的现状与趋势

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最早可以追溯到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中,《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第10条之二规定:“本联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对国民提供有效保护,反对不正竞争。”虽然其规定只要求各成员国承担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义务和应特别禁止的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单独提及商业秘密概念,但《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却成为以后几个国际公约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基准性法案。此后,国际商会制定了《有关保护know-how的标准条款》,联合国也于1974年制定《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都有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而真正开启商业秘密国际保护先河的还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Trips将商业秘密定义为“未披露的信息”(unclosed information),并以巴黎公约1967年的文本为基础,要求成员在依巴黎公约为反不正当竞争提供有效保护的过程中,保护未披露信息,保护向政府或政府的机构提交的数据。随着Trips协定的生效,实际上完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国际化任务。Trips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到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确立了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属性;将具有商业价值和一定程度秘密性的信息,只要合法控制人采取了合理步骤以保持其秘密性,都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因而又统一了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范围。

在Trips确立了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系列国际标准之后,区域性的商业秘密保护公约也随之而来,尤其是在一些传统经济区域组织内部,为了加强商业贸易和技术交流客观上也要求确立商业秘密统一保护体系。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其中有关商业秘密的规定内容与Trips基本一致。而在南美,安第斯条约第344号法令是工业产权立法,其中第7280条规定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条约中以实业信息(industrial information)代替了商业秘密的表达方式,但总体来讲,也基本沿用Trips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标准。除了多边性的国际公约,一些双边的国际协议中也有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如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日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等。

欧盟自从1957年《罗马条约》订立以来,也从未停止过对商业秘密问题的关注。《罗马条约》第81条第3款有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性规定,但当时商业秘密仅仅被间接地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各成员国只是依据欧共体的有关”指示“和相关竞争法规则来保护商业秘密。欧盟对商业秘密的统一保护真正开始于有关专有技术(know-how)的规定,欧盟法律将专有技术看成是一组来源于经验和测试实践的非专利信息,要求必须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以及采用了保密措施,仅允许所有人在不违反竞争法的前提下向他人许可其专有技术。但至1989年,欧盟准许专有技术使用协议可以排除竞争法规则的适用;1996年,欧盟又规定对于技术转让同样可以排除竞争法规则的适用,至此,商业秘密以专有技术的形式在知识产权法中的独立地位得以间接承认。此后,欧盟又有关于商业秘密的一系列规定,如1996年欧洲议会通过的关于数据库的直接保护,其中承认了商业秘密权的存在。1998年,欧盟在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指示中规定,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的同时,不能损害既存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此也间接地承认了商业秘密权的独立地位。

结合世界商业秘密保护的历史进程看,从最原初的罗马私法中有关商业事务秘密的规定,到现代各国商业秘密立法体系的建立,再到当今以Trips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性、区域性商业秘密保护公约、协议的订立,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呈现出“保护范围日益宽泛,保护力度日益加强,国际化和全球化的趋势也日益明显”的特点。

二、商业秘密国际保护面临的问题

商业秘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各国经济关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建立其国际统一保护体系应是不争的趋势。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历史文化和法律传统的差异,以及各国商业秘密立法模式、保护范围等具体制度设计上的不同,都必然会影响到商业秘密的国际统一保护进程。因此,在各国商业秘密立法水平不断提高,国际保护趋势愈加明显的同时,矛盾和问题同样存在。

(一)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的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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