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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聚类分析聚类分析是研究多要素事物分类问题的数量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根据样本自身的属性,按照某种相似性或差异性指标,定量确定样本之间的亲属关系,并按这种亲疏关系程度对样本进行聚类[25]。根据分类对象的不同,聚类分析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变量空间中根据变量特征或者指标性质对样品,即研究对象进行分类,叫做Q型聚类分析;二是在样品空间中根据变量在样品上的观测值对变量进行分类,叫做R型聚类分析[26]。本文着重对各产业进行分类,故采用Q型聚类分析。
1.3数据来源本文采用的数据广州市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广州市国民生产总值GDP(万亿)和广州市年末常住人口数(万人)均来源于历年《广州市统计年鉴》(2004~2013)。
2结果分析
2.1广州市三次产业碳排放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产业结构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二、三”调整为目前的“三、二、一”,第三产业占据了三次产业的主体地位。据统计,2012年广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551.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同)增长10.5%,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5%、35.2%和64.3%。形成了以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制造业以及生物医药等产业为支柱的国民经济体系。2012年,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碳排放总量中所占比重分别为1.95%、42.05%、42.49和13.50%左右。第一产业的碳排放量趋向稳定,近10年来一直维持在2%左右的低位,这说明第一产业并不是影响广州市碳排放总量的主要因素。另外,第三产业的碳排放量增长迅速,2012年第三产业的碳排放量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在广州市碳排放量比例中,以工业部门为主要构成的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工业结构重型化,制造业仍然处于国际产业链的相对低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对不足。2012年广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比例为32.02:67.98,重工业的能源消费占工业能源消费的71.72%。随着广州城市化、现代化不断发展,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碳排放需求将进一步释放。10年来,第三产业的碳排放比重迅速增加,2012年第三产业部门的碳排放量首次超过第二产业,这是由于交通运输业、仓储、邮政业等较耗能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所致,第三产业比重所占比重加大。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最小,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业能耗增加,碳排放比重有所提高。除第一产业外,其他部门碳排放强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图1),其中第二产业部门下降幅度最大,这是由于工业行业内部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高能耗企业(印染、造纸等)关停或转移,高附加值低能耗行业(电器机械制造业、医药业等)比重上升。第三产业的碳排放强度最低,但同时应该看到,10年来第三产业碳排放强度下降速度缓慢,第三产业是未来广州经济增长的核心,金融、保险、物流等服务业是发展的重心,而这些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小,所以第三产业碳排放强度仍有较大下降空间。第一产业碳排放强度有所上升,这是农业机械化导致能耗上升的结果。
2.2广州工业内部各行业碳排放分析第二产业作为广州重要的支柱产业,低碳指标无疑是重要的,但不能因此而放弃一些碳排放较大,但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的部门。进一步优化广州工业结构的关键是甄别出碳排放量小、社会经济效益高的行业。本文将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方面提取指标对工业内部各行业进行聚类分析,建立起广州工业内部的分类体系,该体系显示未来广州应该大力发展的行业和重点优化的行业。
2.2.1指标选取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衡量分别选取增加值规模、就业系数、碳排放强度这三项指标。增加值规模代表该行业占工业比重,体现了该行业重要程度,增加值规模越大,则该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越强。就业系数为行业的就业人数与该行业增加值的比值,反应行业对社会就业的吸纳能力,就业系数越大,则单位增加值吸纳劳动力越多,但同时也说明劳动生产率较低,在目前我国劳动力过剩的情况下需要辩证的看待这项指标。碳排放强度是单位增加值的碳排放量,该项指标反映行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
2.2.2聚类分析本文采取聚类分析法对广州市工业内部行业进行聚类分析,根据《广州统计年鉴2013》查得规模以上工业各行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单位增加值能耗等数据,从而计算出增加值规模、就业系数和碳排放强度等反应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指标(表2),依据指标对各行业进行聚类分区。本文采用的是系统聚类法,运用SPSS19选择ward聚类方法,采用平方Euclidean距离,聚类结果见图2。根据聚类结果,可以将广州的工业部门划分为五大类。第一类,2个,汽车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规模占总增加值规模比例高达34.18%(为叙述简便,下述指标占比规模未作特别说明皆为该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增加值规模最大的两个产业,是广州的支柱产业,劳动生产率高,就业系数较低,但就业人数较多,就业人数规模为13.95%;同时也是碳排放强度较低的产业,碳排放强度仅为0.11,碳排放量占比为5.98%。上述产业为经济效益很高,同时碳排放强度较低的产业,就业人数较多,是广州今后优先发展的产业。第二类,14个,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烟草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规模37.09%,就业规模44.82%,碳排放规模8.37%,就业系数0.04234,碳排放强度0.15749,主要为先进制造业和饮食制造业,该类产业产值的增长对碳排放的依赖较小,增长速度快,科技含量较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支柱产业,属于典型的低碳行业。造船业,各类设备制造业,通信电子以及生物医药应该作为广州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对于食品饮料,应健全监测与监控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应用各项信息技术改善销售方式和渠道,依靠“广式食品”的传统美誉,做强做大“广式腊味”“广式月饼”,更好地体现岭南美食文化。第三类,8个,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增加值规模10.78%,就业规模30.93%,碳排放规模4.64%,就业系数0.10587,碳排放强度0.28035吨每万元,大部分属于轻工业,就业系数较高,碳排放强度较低,但经济效益偏低的产业,从现阶段来看,该类产业能够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对环境污染较小,关键在于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端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如高端服饰、体育用品、高尚家具品牌的建立。第四类,6个,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增加值规模4.75%,就业规模8.46%,碳排放规模12.89%,就业系数0.0595,碳排放强度1.37282,属于典型的高碳低效产业,是今后广州发展需要重点控制的产业,关停部分高碳产业,提高技术降低碳排放强度,如通过环保搬迁、园区集聚和技术升级,提高造纸工艺技术水平,开发各类高档新闻纸和高档文化用纸,进一步发展广州特色的高档印刷业。第五类,2个,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碳排放高达68.12%,是工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碳排放强度最大的两个产业,碳排放强度高达3.18吨/万元,为平均碳排放强度的5.3倍;增加值规模为13.20%,就业系数低,就业人数仅占1.84%。上述产业为经济效益较高,但碳排放较大的产业,对就业的拉动不大,产业的增长对碳排放的依赖较大,增长方式不够“低碳”,通过技术革新,大力降低碳排放强度的潜力还很大。
3结论与建议
(二)基于波尔兹曼熵的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模型在区域碳排放量分配给区域内各行业后,将行业碳排放总量分配给行业内各个企业是落实碳分配和碳减排目标的关键。本文基于波尔兹曼分布,将熵最大化的原理应用于同行业下各个企业之间碳排放量的分配。在这里,包含多个企业的单个减排工业行业类比于物质系统,单位分配碳排放量类比于物质颗粒,参与减排企业的历史碳排放量和上报未来碳排放量几何平均类比于物质单态。假设所有的单位碳排放量在同一个企业k内都产生相同的碳排放量,那么企业k的碳排放强度ek即类比于物质单态i的单态能量Ei。在这样的类比下,分配给企业k的单位碳排放量的概率和跟企业k的历史排放量和未来排放量成正比,跟企业k的碳排放强度成反比,既兼顾了历史排放责任、未来发展需求,又鼓励提高排放效率。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昆山市张浦镇位于上海、苏州、昆山之间的黄金三角地带,是“全国经济百强县”之首昆山市的经济强镇。改革开放以来,张浦镇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先后成立了德国工业园、海峡两岸食品产业园、N维空间文化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累计吸引了3400多家企业注册落户,形成了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城镇。2012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20家,其能源消耗占全部企业能源消耗的95%。通过对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量进行定量分配,给予企业明确碳排放量约束,不但推进了碳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也促进了张浦镇“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本文选取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样本,考虑到张浦镇自2012年才进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网上能耗统计,本文选取2012年和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历史排放数据,分配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量。2012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0家,2013年增加至255家,选取张浦镇2012—2013年不变的21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碳排放权分配企业。通过计算分析,2012—2013年期间,此217家工业企业在政府行政命令下减排11%,完全达到政府规划要求,因此本文直接使用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实际排放量作为分配总量,同时也方便对比分析分配结果的满意度。企业能耗和工业产值数据来源于张浦镇经促局统计科提供的《2012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明细》和《2013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明细》;碳排放数据以各企业各类能源消费量为依据,根据各类能源发热系数、排放系数和碳氧化率计算得到,相关系数取自《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文件》推荐标准,各个分品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如表2所示。
三、分配结果分析
(一)基于信息熵的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分析本文基于信息熵理论,以2012年和2013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碳排放数据均值,计算各行业碳排放减排系数,进而对2013年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行业碳排放总量进行分配。通过基于信息熵的行业碳排放分配模型公式的计算,可得各指标的信息熵值、信息量值和熵权重值,这3个参数是计算减排因子的基础。具体减排影响因素指标参数计算值如表3所示。从各个影响因素指标的信息熵值来看,工业产值信息熵值最大,熵值为0.707,说明工业产值信息量较小,行业减排能力对碳总量减排作用较小;能源结构熵值最小,熵值0.470,说明能源结构信息量较大,原煤减少使用对碳总量减排作用较大。其他因素如历史排放量、能源强度和排放强度在碳减排分配中影响越来越小。结合张浦镇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碳分配总量,通过信息熵行业碳分配模型计算可得张浦镇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各个行业碳排放配额。根据碳减排结果(图1)显示,各行业的碳减排量相对于2012年,各行业减排幅度从17.17%~0.02%不等,全行业碳减排量相对于基期2012年减排了11.01%,基本符合张浦镇发展需求和节能减排形势。如图1所示,一方面,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26)分配到碳减排量16.81万吨,减幅17.17%,对以煤为主的化工行业,施以严格的减排约束,有利于促进化工行业调整能源结构。其中,中盐昆山有限公司耗能占总化工行业耗能96.5%,其“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技改可以节能21.45%,所以化工行业的碳排放减排降幅符合了行业节能潜力,该减排量切实可行。另一方面,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30)分配到碳减排量8.40万吨,降幅9.27%,这对碳排放强度较高的非金属行业提出较高要求,督促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其中,台玻集团耗能占总行业耗能81.81%,其能源审计报告显示台玻集团“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可以节能8.98%,考虑到中盐锅炉项目实施,台玻集团等企业将使用中盐的锅炉蒸汽,则台玻集团可以进一步节能减排,所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碳排放降幅是合理且可行的。通过对比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和基于历史排放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结果如图2所示。以化工行业为例,若是基于历史排放进行碳排放量分配,其可获得87.118万吨的分配量,多出5.207万吨。这种情况下,虽然分配标准考虑到行业发展需求,但是分配存在不公平性,政府仿佛在变相鼓励高排放企业进行碳排放,此碳分配量可能得不到其他企业认同;另外,企业获得高排放权利,其节能减排动力不足,企业不会主动提高能源效率,行业碳排放强度难以下降,难以完成全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基于信息熵的分配方法考虑了化工行业历史责任和行业减排潜力,分配结果使化工行业的碳排放量更加合理。进一步通过对比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和基于按比例分配的碳排放总量行业分配减排占比,如图3所示。经计算发现,按相同碳减排比例(本文的减排分配比例是11.01%)分配得到的各行业碳排放量和按历史排放分配得到的分配量结果是一致的。在按等减排比例分配情况下,此分配标准没有考虑各个行业的异质性,各个行业的减排能力和减排潜力是不一致的,对于能源效率低下的化工行业和能源效率相对较高的通信电子行业都采取一刀切的分配方法,是粗放不合适的。综上,基于信息熵的碳排放量分配相对于基于历史排放和基于等减排比例的分配更加公平有效,主要是由于信息熵方法基于行业异质性,客观考虑了行业发展需求、减排能力和减排潜力,其分配结果更加符合实际。
(二)基于波尔兹曼熵的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分析基于上述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结果,通过玻尔兹曼熵,计算张浦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3年碳排放量分配额。鉴于数据可得性,C0i使用企业2012年和2013年碳排放量的几何平均;ei使用企业2013年碳排放强度,以体现企业最新排放效率,贴合企业实际需求和要求;β由2012年和2013年历史碳排放量,通过最小二乘法模拟计算取得(即使Y值最小),各个行业β计模拟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各行业的最优β值,进一步计算得出各个行业内企业的碳排放配额。根据各个行业内企业的碳排放量分配结果看出,各个企业获得的碳排放分配量相对于基期2012年排放量,减排幅度不等,不仅由于行业异质性,也考虑行业内企业的发展需求和碳排放效率。对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26),对该行业下15家企业碳排放量的分配中,通过最小二乘法的β模拟最优值为0。通过计算,如图4所示,分配结果与历史排放均值成正比,分配结果相对于企业2013年实际排放值和2012年历史排放值比较没有很大波动。此时β取值为0,企业分配到的碳排放配额基本满足企业自身生产需要,企业之间碳交易成本最低。若适当提高β取值,可以进一步奖励高排放效率企业,惩罚低排放效率企业,不过增加了本行业下企业的碳交易成本。本文此处β取值为0,中盐公司虽然碳排放强度高,但是作为国营企业,已经进行节能改造,能源效率迅速提高,若减排后多出的碳排放配额,既可以用于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行业高效率产能占比,从而改善了行业的资源配置,提高了整个行业的碳排放效率;也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出售给其他减排成本较高企业,获得利润,进一步改善生产结构。其他化学制品公司碳排放强度不高,在政府部分鼓励和补贴下,可以积极申报政府节能技改项目,以进一步提高碳排放效率。对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29),在对该行业下16家企业碳排放量的分配中,通过最小二乘法的β模拟最优值为0.514。通过计算可得各个企业2013年碳排放配额,相对于企业2012年和2013年历史排放几何平均值,分配减排量比从-22.77%~13%不等,由图5所示,在总量控制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各企业分配到的减排比例和企业排放强度成正向关系,企业碳排放强度越高,企业分配得到减排量越大。此时的β取值,不仅使得企业碳交易成本最低,同时奖励了高排放效率企业,惩罚了低排放效率企业。随着β值取值越小于0.514,则企业分配到的碳排放量更接近历史排放均值;随着β值取值越大于0.514,企业因碳排放强度受到的惩罚和奖励就更大。β取值0.514,企业间碳交易成本最小。分配到较少碳排放配额的企业需要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碳排放需求,或者通过碳交易市场购买碳排放配额;分配到较多碳排放配额的企业,可以通过碳交易出售给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也可以自己储备用来扩大优质生产力。例如,和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碳排放强度为0.686吨CO2/万元,碳排放效率行业最低,分配获得13%的碳排放减量;而贺升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碳排放强度为0.016吨CO2/万元,碳排放效率行业最高,分配获得22.77%的碳排放增量。在此情况下,和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必须进行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实施,提高碳排放效率,降低碳交易成本;而贺升电子有限公司则可以出售碳配额获益。综上,在同一个行业下使用基于玻尔兹曼熵的企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法,以最小交易成本为目标,考虑了企业未来发展需求,达到奖励高排放效率企业,惩罚低排放效率企业,分配结果更易被企业接受,也推动了张浦镇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完成。
1.2Malmquist指数模型Malmquist指数模型是进行动态效率评价的一种典型方法,尤其对于需要测度时间序列上研究对象效率演变的问题十分有效[4]。根据Malmquist模型,不仅可以分析各研究对象生产技术进步变化的路径,还可以将技术效率变化继续分解为规模效率变化和纯技术效率变化,进一步得出全要素生产效率变化,可以分析出更多有意义的信息。该指数与Fisher指数和Tomqvist指数相比,可以把生产率的变化因素分为效率变化与技术变化,可以忽视价格因素,避免由于价格原因导致的效率评价偏差。假设(Xt,Yt)和(Xt+1,Yt+1)分别代表先后连续2个时期的投入与产出的关系(t和t+1),投入产出在2个时期的变化就代表了生产率的变化,生产率的变化原因包括技术水平变化和技术效率的变化。如,Dct(xt,yt)、Dct+1(xt+1,yt+1)代表距离函数,则分别基于两个时期参照技术的Malmquist指数为。TE是纯技术效率变化水平,是规模报酬可变假定下的技术效率变化水平;TC是技术变化水平,代表生产前沿面的变化对生产率改进的影响幅度;SE是规模效率变化水平,代表规模报酬对生产率的作用。如果综合效率指数大于1,则说明综合生产率水平提高;反之,则综合生产率水平降低。如果构成综合效率指数的某一项大于1,则说明该项是综合效率指数提升的因素之一,否则对综合效率指数改善起负面作用。
2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2.1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土地利用碳排放包括2类,即:直接土地碳排放与间接土地碳排放[8]。直接土地碳排放是指土壤内部生物化学活动导致的自然排放过程,长期存在,可控性不强;间接土地碳排放是指由土地所承载的人类活动产生的碳排放,这类碳排放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受到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大,是可调控的碳排放类型,也是有关碳排放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根据前文建立的碳排放测算体系,承载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两类,即:农地和建设用地,本文将这两类用地的碳排放强度(单位面积的碳排放量,单位t/hm2)作为投入指标参与计算。经济增长是测度产出最直接、最客观的指标,本文选取地均三次产业产值作为产出指标测度碳排放投入对应的产出情况,建立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2.2数据来源本文实证分析中的数据均来自于各行业统计年鉴(2000-2011年),具体包括:农业物质投入及水稻播种面积的数据来自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缺失省份查找其当年统计年鉴补充完整;能源数据来自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给出的各地区能源平衡表;城市垃圾及工业废弃物数据来自国家及各省统计年鉴,参考国研网统计数据库数据补充完整,缺失年份的数据借鉴插值法根据该年份临近数据进行估计;经济数据来自国研网统计数据库的查询结果,由于要进行时序比较,经济数据按2000年不变价参与计算。
2.3处理说明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赵荣钦等学者的研究,承载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类型包括耕地、牧草地、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研究将根据碳排放载体将其分解到具体的用地类型,值得说明的是畜牧业按照食物来源将牲畜活动分属于耕地和牧草地,用地类型与碳排放源对应关系如表2所示。
3结果分析
3.1湖南省碳排放测算本文根据IPCC给出指南,结合研究重点和研究区域特征,对湖南省2000-2011年碳排放进行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1)碳排放总量快速增加。2000年湖南省碳排放总量为35045999.67t,5年后,翻了一倍多,2005年碳排放总量达76214406.62t,2011年碳排放总量为103777937.56t,较2000年增长近两倍,年均增长率10.37%,增速略低于GDP增速。(2)能源消费碳排放增加构成碳排放总量增加的主要因素。2000年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为27085405.84t,到2005年该项碳排放增加一倍多,总量67139441.27t,2011年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为95300578.70t,较2000年增加多于2倍,增长率为266.62%,年增速13.42%,增速高于GDP增速。(3)种植业碳排放波动较大,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具体而言,2000-2006年,种植业碳排放持续上升,且增速较快,这主要得益于2003年后农业政策不断完善尤其是废除农业税等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由此引发的农业物质投入飞速增长,碳排放源来源增加,2006年后,种植业碳排放波动较大,整体呈下降态势,到2011年碳排放总量已经下降到2847563.67t,低于研究时序内各年的种植业碳排放,这样大幅的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有,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大量农田被侵占,种植业的总量减少,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得力,农业物质过量投入的现象有所缓解,农田污染得到一定治理。(4)畜牧业碳排放持续上升,但增速较慢,2000年畜牧业碳排放为4683184.82t,2011年畜牧业碳排放为5523005.01t,总增长17.93%,远小于碳排放总量及能源消费碳排放增加率。结合研究时序内湖南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特征可以发现,畜牧业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但就生猪出栏量分析,从2000年的3583.8万头增加到2011年的4044.86万头。(5)废弃物碳排放占总量比例较低,虽然在研究时序内其总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对碳排放总量的影响很小,2000年废弃物碳排放总量为80030.24t,在研究时序内波动上升,至2011年达到106790.18t,总增长率为33.44%。
3.2湖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动态效率分析根据前文2.3节所述,将碳排放源分解为农地承载碳排放(耕地、牧草地)和建设用地承载碳排放(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分别计算各DMU的2项土地利用碳排放强度,作为Malmquist模型的投入指标测算,按3.1中说明,将地均三次产业产值作为模型产出指标,运用Matlab软件计算得到湖南省2001-2011年间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动态演变路径,结果见表4所示。结果显示,2001-2011年,湖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全要素效率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特别是2004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全要素效率均显著上升。2008年后受到金融危机等经济环境影响,各效率变化指数显著下降。尽管如此,从均值来看,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仍然保持了年均28.32%的增长。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指数小于1的年份有2002年、2005年、2009年,分析其他效率变化指数可知,这3年的综合技术率变化指数、规模效率变化指数和纯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均小于1,且综合技术率变化指数均处于其他3类指数的最小值,由此可以推断综合技术率不足是造成湖南省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指数小于1的主要因素。2003-2007年,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指数和技术进步指数均大于1(2005年稍低但接近于1),而同期的规模效率变化指数连续出现小于1的情况,因此,这段时期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进步主要源于技术进步。事实上,随着科技进步和能源利用效率的不断提升,技术效率将不断得到改善。2003年后,废除农业税等利农政策的推出使得农业投入不断加大,化肥、农药等过度使用造成了农地碳排放的陡然上升,而产出效率不足以弥补投入,致使规模效率降低。2008-2010年,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指数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特征。这一时期主要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体经济效率下降,产能难以削减,市场需求不足导致产出效率较低。技术进步继续维持上升状态,指数大于1,综合技术效率指数2009年小于1。2010年后,经过多轮经济刺激政策,经济状况企稳回升,金融危机对经济系统运行效率的影响渐渐淡化,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渐入人心,日益严重的全球变化和气候异常也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土地利用碳排放效率及其他指数均开始回归大于1的状态。
2结果分析
2.1不同类型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放强度
由表3可知,资本技术密集型和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完全碳排放系数分居第一和第二,3个年份分别为6.65吨/万元、4.53吨/万元、3.60吨/万元和2.31吨/万元、1.83吨/万元、1.31吨/万元。其中,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直接碳排放系数最高,其占完全碳排放系数比重分别为65.10%、61.94%、67.44%,这表明,生产过程中直接能源消耗排放的CO2较多。而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的间接碳排放系数较高,其占完全碳排放系数比重分别为71.84%、81.83%、79.66%,说明由于中间投入品比重较高而导致的间接能源消耗排放的CO2较多。值得注意的是,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间接碳排放系数最高,其占完全碳排放系数比重分别为80.09%、86.15%、84.79%。
2.2基于隐含碳角度的出口产品结构变化
对外贸易体现生产要素禀赋的特征及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竞争优势的部门分布。从四类商品出口隐含碳占出口隐含碳总量比重来看,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隐含碳位居第一位,其占出口隐含碳总量的份额较稳定,为46.0%左右。其次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其占出口隐含碳总量比重呈稳步增长趋势。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隐含碳所占份额呈逐步降低趋势。出口隐含碳总量及所占份额虽然一定程度上能说明中国出口贸易结构现状以及变化情况,但由于贸易隐含碳由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共同决定,将导致出口隐含碳增长的因素进行分解,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出口结构的变化。从规模效应来看,2002—2007年和2007—2010年出口隐含碳规模效应均为正,表明四类产品的出口量均增长,但对比2002—2007年,2007—2010年增长幅度大大减少,很大原因在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导致中国出口形势恶化。其中,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规模效应最大,其次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说明这两类产品出口规模增长幅度较大,而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规模增长较小。结构效应表示某类产品出口量比重的变动情况,其值为正,说明该类产品出口量占总出口量的比重增加,反之亦然。资本技术密集型和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比重在增加,自然资源密集型和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重减小,减小幅度基本持平(见表5)。从分解出来的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可清晰地看出,2002—2007年与2007—2010年期间,四类产品的出口量均在增长,但是,四类产品的出口份额呈两极分化趋势,即人力资本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呈增长趋势,而自然资源密集型与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份额呈下降趋势。这说明,出口重心向碳排放强度较高的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以及资本密集型产品转移。
2.3出口产品隐含碳排放强度下降的速率在加快
技术效应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完全碳排放系数的增大或减小的问题,技术效应为负表明生产中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单位产品耗碳量减少。从表5可以看到,2002—2007年与2007—2010年,四类产品的单位产品耗碳量均减少,说明生产技术不断在改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受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7—2010年中国出口贸易增长额对比2002—2007年增长额大幅度减少,但是,四类产品的技术效应所带来的出口隐含碳排放的减少幅度均大于2002—2007年,表明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速率在加快。其中,2002—2007年完全碳排放系数降低幅度最大的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其次是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最小的是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2007—2010年完全碳排放系数降低幅度最大的是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其次是资本密集型产品,最小的是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从四类产品的完全碳排放系数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见表3)。
2.4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中的加工贸易比重最大,其次是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
一直以来,加工贸易是中国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份额较大。出口隐含碳计算式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中间投入品与最终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出口品所含的隐含碳,另一部分是中间投入品为国外进口品,在国内进行加工生产再出口的产品的隐含碳,即R(I-Ad)-1Am(I-A)-1EX,其所占比重则反映各类出口产品中加工贸易的比重。由表4可知,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中的加工贸易比重最大,并呈增长趋势(3个年份分别为29.44%、32.14%、26.91%),其次为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中的加工贸易(2002、2007和2010年分别为15.27%、22.47%、19.75%)。这表明,在机械、电气设备、纺织鞋帽等出口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其因进口中间投入品,从而“节省”了大量的碳排放。但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中的加工贸易比重最小,而这类产品的完全碳排放系数最高(3个年份分别为6.65吨/万元、4.53吨/万元、3.60吨/万元)。说明加工贸易集中在完全碳排放系数较低的部门,而化工、运输设备等完全碳排放系数较高的出口产品在生产时的进口中间投入较少。相对人力资本密集型和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自然资源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本来较少是原因之一。
3主要结论和几点建议
3.1主要结论
(1)人力资本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隐含碳排放强度较高。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间接消耗带来的碳排放比重大,资本密集型产品直接碳排放系数较高。(2)出口重心向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转移,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与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份额逐渐降低。出口产品向高端化发展,但碳排放强度也更高,出口结构的调整对碳减排不利。(3)加工贸易总体呈增长趋势,且集中在碳排放强度较低的部门,“节省”了大量碳排放。(4)出口产品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速率在加快,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与人力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最大。
2各地区碳排放量的测算
考虑到二氧化碳排放的来源比较广泛,除了化石能源燃烧外,在水泥、石灰、电石、钢铁等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反应的发生,也会有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在所有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二氧化碳中,水泥大约占56.8%,石灰大约占33.7%,而电石、钢铁生产所占不足10%.为了进一步增强估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本文不仅估算了化石能源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也估算了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另外,为精确起见,本文进一步将化石能源消费细分为煤炭消费、焦炭消费、石油消费、天然气消费,其中石油消费则更进一步细分为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四类.所有化石能源消费数据都来自于历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水泥生产数据来自于国泰安金融数据库.水泥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CC=Q×EFcement.(2)其中CC表示水泥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总量,Q表示水泥生产总量,而EFcement则是水泥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本文估算水泥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仅仅计算了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没有包含水泥生产过程中燃烧化石燃料而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表1列出了各类排放源的CO2排放系数.经过一系列准确计算,可以得到我国30个省市地区1997—2011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估计值.由表2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估算值可以看出我国各省市地区碳排放量基本都呈现上升趋势,地区差异比较明显.为了更好的体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地区差异性,将我国30个省(市、区)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地理位置划分为三大区域,包括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地区.具体来讲,东部地区包括北京、河北、天津、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这11个省(市);中部地区主要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湖北、河南、湖南、安徽和江西这8个省份;西部地区则包括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重庆、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由于缺乏数据较多,未估算其二氧化碳排放量)这12个省(市、区).表3显示我国三大区域的碳排放量.表3的数据反映了我国及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碳排放量情况.从总体上来看,1997—2011年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从1997年的336565.69万吨增长至2011年的1066359.01万吨,增长幅度达到729793.32万吨,短短15年间排放量大约增长了2.17倍.由图1可以明显看出,在1997—2002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缓慢增长的阶段,这个阶段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增长为3.48%.这个阶段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缩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从2003年起,亚洲各国陆续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潭,我国经济发展加速,但由于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我国这一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快速增长期,2003—2007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达到13.70%.之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速有所下降,2008—2011年增速为9.37%.虽然增长率依旧不低,但是相比于2003—2007年还是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意识到能源环境的重要性,开始探寻低碳经济路径,为实现绿色生产付出努力.特别是在2008年10月29日我国公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白皮书,郑重声明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积极态度和相关行动,更是明晰了我国未来低碳发展路径.从表3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碳排放量情况可以明显看出,我国的碳排放区域差异性是比较显著的.总体来讲,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现由东到西依次递减的规律,东部地区碳排放量最多,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碳排放量最少.东部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在绝对量上大大超过中西两大区域.从图2可以看到,这三大区域二氧化碳排放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且其增长规律均与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一样,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1997—2002年三大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升有降,总体来说处于缓慢增长阶段;从2003—2007年,三大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整体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从2008—2011年,三大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增速下降阶段.图2是我国1997—2011年30个省市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值的降序排列图.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值位于全国二氧化碳排放均值的省市地区有:山东、河北、江西、江苏、河南、广东、辽宁、内蒙古、浙江、四川和湖北.排名靠前的前五个省份是山东、河北、江西、江苏和河南,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均值的8.71%、8.00%、7.68%、6.21%和5.95%.我国的主要二氧化碳排放大省均为传统工业,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二氧化碳排放量排名靠后的五个省份分别是天津、甘肃、宁夏、青海和海南,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均值的1.46%、1.44%、0.98%、0.40%和0.30%.图3是我国1997—2011年各省碳排放年均增长率的降序排列图.可以看到,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长率排名前五的省份是宁夏、内蒙古、海南、福建和山东,其中宁夏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5.36%.宁夏出现较高二氧化碳排放速度的原因与其快速的经济增长密切相关,1997年宁夏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10.92亿元,2011年为2102.21亿元,增幅达到1891.29,增长了8.97倍.第二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7年的41.6%增长到了2011年的50.2%,增长了8.6个百分点.快速的经济发展及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刺激了二氧化碳的高速排放.除了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长率排名靠前的省份外,青海、陕西、广西和新疆的年均增长率也均超过了10%,高于全国8.59%的平均增长水平.排名靠后的五个省份为辽宁、山西、黑龙江、上海和北京,其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47%、6.16%、5.41%、4.32%和1.95%,其中北京二氧化碳排放年均增长率以1.95%位居全国最低.
3我国各省区二氧化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影响二氧化碳排放的相关因素很多,比如地理因素、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产权结构、能源消费结构、对外开放程度、投资水平、制度环境、城市化水平、能源价格等[5-8].考虑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在考虑数据可得性基础上,本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产业结构、出口贸易、能源消费结构、城市化水平、国内生产总值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本文选择的面板数据模型如下:yit=α+Zitβ+ηi+εit.(3)其中,yit是第i个省份第t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α是常数项,β是回归系数;ηi是个体效应,主要用来控制各省份自有的特殊性质,εit是外生解释变量,主要包含国内生产总值(用gdp表示)、能源消费结构、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及出口贸易等因素.其中,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度量(用energe表示),城市化水平以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度量(用city表示),出口贸易以出口额占GDP的比重度量(用export表示),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度量(用industry表示),同时对所有变量进行了取对数处理.结果显示,该面板回归模型拟合地较好,回归系数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其符号方向与现实情况较为符合.产业结构及国内生产总值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弹性系数较高,说明二氧化碳对产业结构及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比较敏感.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每增加1%,会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0.9744%,这说明第二产业与碳排放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第二产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驱动因素.经济每增长1%,二氧化碳排放量则会增加0.5812%,这说明经济增长也是碳排放量增多的一个重要因素,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能源消费结构与出口贸易与碳排放量的弹性系数在1%水平上不显著.
2实证结果与分析
2.1面板单位根检验
采用适用于相同根情形LLC(Levin-Lin-Chu)检验方法和不同根情形的IPS(Im-Pesaran-Shin)检验方法并采用Eviews6.0软件对lnGDPit、lnENERGYit和lnCARBONit进行单位根检验。***表示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原假设。由表1可知,在LLC检验和IPS检验下,lnGDP、lnEN-ERGY和lnCARBON三个变量的水平值均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而三个变量的一阶差分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拒绝单位根假设,为1阶单整I(1)过程。因此,可以对变量进一步做面板协整检验。
2.2面板协整检验
采用基于回归残差的Pedroin检验方法对lnGDPit和lnENERGYit、lnENERGYit和lnCARBONit之间的关系分别进行面板协整检验,考察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检验结果见表2。从表2检验结果来看,7个统计量均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原假设,表明lnGDPIt和lnENERGYit、lnENERGYit和lnCARBONit之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从表3检验结果可以看出,2个残差序列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拒绝单位根假设,因此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表明我国省际经济增长和能源消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2.3面板协整方程估计
确定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之后,通过Hausman检验,本文选择固定变系数模型,并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对模型(1)、(2)进行面板协整估计。限于篇幅,仅对面板协整估计结果的弹性系数值进行讨论。从模型的拟合效果来看,R-squared值接近1表示拟合度相当好;P值和P(F-statistic)值均为0,模型的显著性明显;D-W值接近2,表明模型的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性。因此,1996~2011年期间中国及省际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费和能源消费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可以分别用模型(1)、(2)表示。为进一步明确经济增长、能源消费与碳排放的传导效率,根据表4的弹性系数值,可以得到我国省际从经济增长到能源消费到碳排放的传导系数。从图1可以看出,能源消费对经济增长、碳排放对能源消费的传导系数均为正值,表明全国及各省市经济增长、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变化方向一致,三者之间具有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关系。传导系数大小表明了三者的相互依赖程度。从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传导系数大小来看,可以分为三组:首先是北京和上海,其传导系数大于3.0,经济增长带来的碳排放比例最大,传导效率较差;其次,全国及天津、辽宁、山西、安徽、吉林、湖北、黑龙江、甘肃、广东、贵州、重庆、江西、四川、江苏、浙江、河北等16省市为一组,其传导系数在1.0~2.0之间,经济增长的幅度小于碳排放增长的幅度,传导效率一般;最后,其余省份的传导系数小于1,经济增长的幅度大于碳排放增长的幅度,传导效率较好。从地域分布来看,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弹性系数较大,西北地区的弹性系数较小,究其原因与该地区的能源消费结构、经济发达程度等因素有关。从传导效率来看,目前我国内蒙古、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和新疆等12个省市达到或超越了环境波特假说的拐点。全国及其他省市则尚未达到环境波特假说的拐点,要实现减排目标需要以牺牲更大的经济增长为代价,需要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发展政策。
2.4面板误差修正模型
为分析变量之间的短期调整效应,根据模型(3)、(4),本文进一步对变量关系采用面板误差修正模型进行估计。为减少篇幅,本文这里只对误差修正项系数进行讨论,模型(3)、(4)的面板误差修正项系数如表5所示。从面板误差修正的估计结果来看,误差修正项系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检验,表明模型(3)、(4)的误差修正机制成立。由表5可知,模型(3)中全国及各省市的误差修正项系数的绝对值都较小,表明能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短期调节作用不显著。模型(4)中,从误差修正项系数大小来看,河北等省市的误差修正项系数绝对值大于1,表示这些省份碳排放对能源消费的短期调节作用较为显著,调节幅度较大,其他省市的误差修正项系数绝对值小于1,表明这些省市碳排放对能源消费的短期调节作用相对较小。
如果我们将人均地方生产总值与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关联分析,即检验两者的关系是否满足二氧化碳排放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如图1所示,由于EKC曲线可能为“倒U”型也可能为“N型”,因此设二氧化碳排放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方程可能为(3)式或(4)式之一,由于无法提前确定,需要回归后进行对比确定。通过对(3)式、(4)式的回归分析,可以发现满足含三次项的回归结果优于仅含二次项的回归结果。对回归结果进行残差Q检验,不存在自相关和偏自相关。回归结果为。由回归结果可知,黑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地方生产总值的关系为“反N型”关系。二氧化碳排放拐点对应有两个,分别对应地方生产总值2589.1667亿元和12773.1522亿元,两个拐点分别对应1997年和2012年。1997年为第一拐点,2012年为第二拐点,在1997年达到最低点后,二氧化碳排放量开始随着地方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增长,但速度递减,至2012年达到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最高点。依现有数据来看,2012年以后黑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量应呈下降趋势,但是由于没有后续数据支持,还不能确定这一拐点得以确立。
相比较而言,吉林省和辽宁省二氧化碳排放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与黑龙江省不同,呈现为标准的“倒U”型,且逐渐接近最高点(见图2和图3)。吉林省和辽宁省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趋势与黑龙江省相同,但2008年之后,吉林省和辽宁省的产业结构并没有出现“逆工业化”的回调趋势,特别是吉林省近年来的工业化速度明显加快。黑龙江省的能源结构较快得到优化,而吉林省和辽宁省的非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不足2%和1%。因此,如果沿着这个趋势来判断未来吉林省和辽宁省的CKC拐点已经确立的可信度较高。随着未来工业化的深入发展,黑龙江省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可能还会继续上升。
二、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可知,由于不能确定黑龙江省的CKC曲线是否已经达到最高点,且第二产业比重回调,未来黑龙江省为发展低碳经济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1人均年排放量趋同分配方法人均年排放量趋同分配方法[1]的主要思想是:发达国家逐渐减少其人均年碳排放量,而发展中国家慢慢增加其人均年碳排放量,到某一目标年两者趋同。本文认为该方法侵犯了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权利,这不仅因为它未考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责任的差异[13、15-16],更为严重的是按照该方法实施,在实现趋同以前,发达国家的人均年排放量会始终高于发展中国家,这将导致两者人均历史累计排放量的差距进一步单调增加,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在人均年排放量趋同思想的基础上,发达国家提出了各种改进和变通方案,但这些方案在兼顾公平性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下面举一个例子进行剖析。CCCPST方案[7]由美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几位科学家共同提出,主要思想是由不同国家的高收入群体承担减排义务。笔者认为该方案既难以操作,又不公平。首先,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高低收入的比例结构不仅与化石能源带来的收益有关,还与其政治经济体制、财富分配机制相关,而后者起主导作用,关系更为密切。使用一个与化石能源CO2排放相关性不高的指标“高收入人数比例”作为全球各国间的排放权分配依据,很不合理,而且会使得发达国家轻易逃脱其碳排放的历史责任。其次,该方法的可操作性很低:富人与穷人,很难做出一个既合理又公平的界定,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富人标准无疑是不一样的,难以统一;国家之间收入换算成统一标准是采用汇率还是采用购买力,也没有定论。最后,从公平性的角度来说,仅由富人承担减排责任也不合理。
1.2考虑历史责任的分配方法巴西提案[9]认为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间温室气体排放的累积效应造成的,提出以“有效排放量”(即考虑气体在大气中的半衰期影响)为指标分配附件1国家的碳排放限额,从而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根据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来分配碳排放限额)。巴西提案考虑了各国的历史碳排放责任,并提出发达国家应建立清洁发展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的观点,比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但有学者[18]指出巴西提案存在以下重大缺陷:由于附件1与非附件缔约方各国采用的计量方法不同,若仅根据有效排放来确定减排义务,非附件1缔约方将在其人均有效排放量远低于附件1缔约方的人均有效排放量时,就承担与附件1缔约方相同的减排义务。也有学者[11]提出巴西提案只强调了污染者要为历史付费,而没有考虑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国当前及未来的发展需求。如何将其更好地应用于全球碳排放权的分配,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国内的碳排放权分配方案[10]基本是以“人均历史累计排放指标”为基点,来分配未来全球CO2排放限额。该方法强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责任的不同,显然,考虑历史责任的人均分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不过,笔者认为,虽然从人权的角度来说,人均的碳排放权益是在进行碳减排指标分配时应该要考虑的首要指标,但不应是唯一的指标,仅考虑这一个指标尚不够公平,但遗憾的是,现有的绝大部分方案均未综合考虑各国的国家自然社会经济状况。潘家华等[11]提出的“满足人文发展基本需求的碳预算方案”,该方案考虑了历史排放责任的不同,首先运用人均原则确定评估期内满足全球长期目标的全球碳预算,然后以基准年人口为标准对各国碳预算进行初始分配,并根据各国气候、地理、资源禀赋等自然因素对各国初始碳预算作出调整,并通过基于实际需求的碳预算转移支付,以达到保持全球碳预算的总体平衡和各国碳预算平衡的目的。笔者认为碳排放权分配不仅需要纳入各国的自然社会环境要素,从多角度、多尺度综合考虑各相关指标,如能在分配中从公平性角度实现公平性最大化考量的话,可能更有利于被世界各国接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采用人均原则进行碳排放权分配的方法普遍存在这样2个缺陷:在分配方案中难以考虑未来人口的真实变化导致的影响,以及难以兼容未来全球碳容量变化(人类对全球碳容量的科学认识是不完备的,未来可能有巨大变化)对碳排放权分配结果的影响。这2个缺陷会导致现有的分配方法往往是站在现代人的角度,来限定未来人的排放需求,而且这种分配方案在理论上和数值上均未必是准确的,因此这类做法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这一类分配方法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还有待提高。
1.3其他分配方法GDP碳排放强度分配原则[15]认为各国的碳排放限额与其GDP碳排放强度成反比。笔者认为无论碳排放强度与碳排放限额分配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都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发达国家由于其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合理的能源和经济结构,具有较低的碳排放强度;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技术相对落后,具有较高的碳排放强度。如果低排放强度的国家(如发达国家)分得较多的排放权,会造成“富则越富,穷则越穷”的现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若高排放强度的国家(如发展中国家)分得较多的排放权,由于经济技术相对落后将会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这就违背了全球碳减排的宗旨。所以国际碳排放权分配机制中难以采用GDP碳排放强度指标,采用这一指标分配只有在存在内部利益协调机制的体系中(比如同一个国家、同一个行政区域或同一个经济体系)才是比较便于实现的,也有利于提高该体系对碳排放权配额的整体利用效率。
1.4小结上述分配方法为全球碳排放配额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但笔者认为在公平性兼顾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各自缺陷已在上了详细陈述。总体来说,现有方法存在以下2个共同的重大缺陷:首先,现有分配方法中的绝大部分分配方案均未能综合考虑各个国家自然社会环境因素的差异,选取的分配指标单一,潘家华等[11]虽首次在碳排放权分配中综合考虑了这些方面的影响因素,但在具体分配方案的公平性考量上尚有待改进;其次,现有分配方案对未来全球碳容量变化、人口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定量化兼容性较差(未来长时间尺度的人口变化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全球碳容量究竟有多少也仍然是一个学术上悬而未决的事)。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碳减排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各个国家之间一直难以达成减排共识,拖延了全球碳减排行动的实施。针对现有碳排放权分配方法在公平性和兼容性方面不太令人满意的现状,本文基于前期研究提出的“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的思想和多角度衡量公平性的评价指标体系[19],提出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全球CO2排放权优化分配方法(文中简称基尼系数法)和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并开发优化求解软件进行基尼系数优化分配模型的求解,以期最大可能地提高碳排放权分配方案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2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全球CO2排放权分配方法
2.1基本原则和滚动规划理念基尼系数是经济学中用来衡量居民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近年来,基尼系数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经济领域。文献[19]中作者用基尼系数法对2006年G20主要国家的CO2现状排放公平性进行了分析,本文将其引用到碳排放权分配领域,期望得出一套较科学、合理、公平的分配方法。笔者认为全球碳排放权的分配要兼顾以下3个方面的公平[20]:(1)初始分配的公平:要求能对各国家CO2历史和现状排放做出准确合理的评价,分配指标的选取要尊重各国自然社会环境因素的差异、最具代表性、能尽最大可能保障每个国家和个体的排放权利。(2)分配结果的公平:要求减排责任的分担要在保障人类基本生存发展需求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创造社会福利,既要保障当代人的排放权利,又要保证子孙后代的排放权利不受损害。(3)分配过程的公平:要求考虑未来不同时间段的变化,尽可能地减少和兼容不确定性因素。针对初始分配的公平,本文在碳减排分配指标选取时,遵循了文献[19]中提出的2个基本原则“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生存权平等”是指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个体都应获得平等的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碳排放权益,所以要体现公平性首先要考虑人口指标;“发展权有别”是指人权指标固然是首要考虑的指标,但仅考虑这一指标也是不公平的。国与国之间人口相同,但在其他指标上不同的话,在CO2允许排放量这个指标上的发展权也应是不同的。针对分配结果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本文试图通过滚动规划和基尼系数最优化的分配理念来解决。笔者认为碳排放权的分配过程应该是一个滚动规划的过程,因为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认识是不断进步的,当新的认识出现时,未来全球CO2可排放总量将会变化。此外,未来主动愿意承担减排责任的地区和国家可能会越来越多。再者,未来人口也将会剧烈变化,仅以现代人的角度来分配未来某个长时间段的排放权,将会损害后代人的排放权益。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是指基于规划期起始年现状排放的事实,对人们现有水平认识下的未来碳排放空间,以基尼系数总和最小为目标,进行碳排放权的优化分配,计算得出未来3~5年的排放配额(即3~5年为一个规划期)。具体计算方法为:以目前提出的较为合理的CO2浓度总量控制目标(体积浓度450×10-6、500×10-6或550×10-6等)为参考,得出一定时间尺度规划期内(如2009-2050年)全球公认的CO2允许排放总量,运用基尼系数法对该总量进行分配,得出当期世界各国的排放配额;每一规划期的自然社会环境指标数据以这一规划期的起始年为依据,下一规划期的允许排放总量根据全球最新公布的总量数据和上一规划期末各国家的实际排放状况(盈余或是赤字)重新给出,依次类推。期间如果出现全球性气候灾害、剧烈火山喷发等变化,导致自然界排放的碳增加或减少,或是学术界有关全球碳容量的科学认识和研究结果有较大更新变动,则可及时修正人类可排放总量;此外,如果出现某些国家主动承担减排责任,高于基尼系数法分配的份额,则也可修正分配方案;等等。
2.2指标体系的构建运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对全球CO2排放权进行分配,指标体系的构建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文献[19]中,依据“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的思想,已构建了一套相对合理的指标体系,认为除人权因素外,在与CO2允许排放量有关的发展空间上,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指标:国土面积、资源禀赋以及对全球碳汇的实际贡献。本文将沿用人口、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当前化石能源探明储量四个指标,具体理由文献[19]已详细分析,不再赘述。本文数据来源与文献[19]相同,但将数据进行了如下改进:(1)本文将数据更新至2008年;(2)完善了俄罗斯等前苏联国家历史排放数据,主要是将前苏联的历史排放数据分配至俄罗斯、乌克兰等前苏联国家,原朝鲜数据分配给韩国和朝鲜,补充德国分裂时期(东德和西德)数据和日本未管辖的琉球群岛时期数据,将蒙古的历史排放数据从中国分出去,原因是在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的数据库中,并未对一些国家的历史责任进行分配整合,有必要进行重新计算,具体的分配计算方法是以该国分裂年的人口数据为基准,将该国历史累计排放量进行分配,得到该国的历史累计排放量;(3)改进了化石能源探明储量数据,将石油、天然气、煤储量按照热当量:1m3天然气=1.33kg标准煤,1kg原油=1.4286kg标准煤,1kg原煤=0.7143kg标准煤,统一转化为标准煤当量。(4)将G20国家扩充到全球所有国家,并根据数据的完备程度及分类方法,将全球所有国家整合成71个国家和地区。
2.3基尼系数法分配思路本文依据文献[19]评价结果,并参考文献[21]中的“基于基尼系数的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法”,来进行基尼系数法的优化分配。根据滚动规划分配理念,以5年为一个规划期:首先确定规划起始年至规划目标年的世界各国CO2新增排放总量,记为W1;然后计算各国自工业革命至规划起始年的实际排放总量,记为W2;用基尼系数法对各国自工业革命到规划目标年的CO2可排放总量(W1+W2)做出分配,再减去各国历史累计至规划起始年的实际排放量,即可得出该规划期各国的排放配额。分配过程的实质是基尼系数的优化调整过程,以基尼系数加权总和最小为目标函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的同时保证4个自然社会环境指标中的任何一个的基尼系数都不变大,即基于各指标的总量分配公平性不能变差。在优化分配过程中,基于“生存权平等,发展权有别”的伦理学思想(文献[19]),人口指标是最重要的指标,应加大其权重。为了计算方便,本文将人口指标的权重设为0.4,其它3个指标等权对待,都为0.2。需要承认和注意的是,这种权重结构的设置是由本文研究者事先人为粗略给定的,肯定不是最佳的最终结果,本文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采取群决策的技术方法进行处理,即邀请有关利益各方代表和学者根据计算结果的具体情况进行国际谈判来商定最终的赋值结果。
2.4基尼系数法计算步骤(1)确定可分配的CO2排放总量。(2)分别统计各个国家各相应指标和当期CO2现状排放量的数值,将前者分别除后者,即得各国在各基尼系数指标下的CO2排放强度(即斜率),对各基尼系数指标下的斜率进行排序后(从小到大),计算各基尼系数下各国在该指标中占该指标总和的百分比,并相应地计算出该基尼系数指标下的各国CO2排放量占总和的百分比数值(在初次计算各国在各指标中占总量的百分比数值之后,每次仅需按各基尼系数指标的斜率排序进行重排即可),进而计算基于各个指标的现状基尼系数之值。式(1)中,Xi为i国在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人口或化石能源储量指标上占所有国家总和的百分比;Yi为该国CO2排放量占所有国家总和的百分比;n为分配国家的个数,当i=1的时候,Yi-1为0。(3)以各指标对应的基尼系数加权总和最小为目标函数,各国家CO2排放配额为决策变量,在各指标现状基尼系数和CO2可分配总排放量的约束条件下利用C++语言编程进行优化求解,确定分配方案。目标函数计算如下。式(2)中,G1、G2、G3、G4分别为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人口和化石能源储量4个指标的基尼系数;F为国土面积、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人口和化石能源储量4个指标的基尼系数加权总和。
3应用实例研究
本文首先运用前期研究的评价方法[19]衡量近年来各国CO2排放的公平性,然后在VC平台上设计开发了可以实现滚动规划分配理念和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全球CO2排放权优化分配模型的计算机算法和求解软件(因为现有优化求解软件均无法求解这一模型,包括Matlab、GAMS、SPSS和Excel软件中的优化求解模块等软件均无法直接求解这个模型,其主要原因是该模型在优化求解的过程中要不断地对世界各国在洛伦兹曲线中的名次进行重排序,而现有的优化软件均无法直接实现这一要求)。运用上述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求解软件,对全球各国工业革命累积至2008年实际排放量和2009-2050年排放空间进行虚拟分配,并与虚拟IPCC方案2020年和2050年排放情景的基尼系数进行粗略对比,来探讨此方法的公平性效果。本文提出的基于基尼系数法的CO2排放权分配方法和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球碳减排分配方案的公平性。本文首先运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对全球各国自工业革命至2008年的CO2实际排放总量进行优化分配,得出优化分配后基于各项指标的基尼系数之值,并以之与各国历史累计至2008年的实际排放现状作比较,从而定量化地评估基尼系数法对改善碳排放权分配公平性的效果。
3.1工业革命至2008年CO2排放虚拟分配方案及结果分析全球各国自工业革命至2008年CO2排放虚拟分配额如表1所示,变化比例是指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来分配各国历史累计到2008年可排放总量后,各国所得配额与各国累计至2008年实际排放量的差额比例,正数是指相对于实际排放方案各国可增加的碳排放量比例,负数则指要减少排放量的比例。需要说明的是正数或者负数代表的仅是各国自工业革命到2008年当期的盈余或赤字,代表各国潜在的减排压力,而并非实际的盈余与赤字,实际的盈余和赤字与未来全球的碳容量有关(未来的全球碳容量究竟有多少到目前为止并无定论,而碳容量不能确定的话世界各国的实际碳排放盈余和赤字也就无法确定)。表1说明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来虚拟优化分配全球各国自工业革命至2008年的CO2排放配额,与各国累计至2008年实际排放量相比,附件1国家美国、荷兰、法国、保加利亚、捷克、德国、希腊、匈牙利、波兰、西班牙、乌克兰、丹麦、意大利、罗马尼亚、俄罗斯、英国和日本的排放配额都有不同程度地减少,当期形成了排放赤字,除希腊、西班牙、乌克兰和俄罗斯以外赤字比例都在50%以上,而加拿大、挪威和澳大利亚由于地广人稀、历史较短等因素排放配额有所增加,其中澳大利亚可以增排133.26%。非附件1国家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其他欧亚、科威特、卡塔尔、阿联酋、南非、朝鲜和韩国的排放配额出现赤字,赤字比例在64%以内,其他国家均有盈余,未来减排压力较小。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分配结果显著地缩小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CO2排放量配额的差距,并使得发达国家相互间出现了较大的分异,公平性程度更高,通过基尼系数之值可进一步说明,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用基尼系数法优化分配模型虚拟分配全球国家从工业革命累计至2008年的可排放总量,基于各项指标的基尼系数之值均比各国累计至2008年实际排放基尼系数之值小,其中基于国土面积和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指标的基尼系数值优化至相对公平区间,基于人口指标的基尼系数值优化至比较公平区间(基尼系数公平性衡量参照经济学领域的公平性区间: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环境资源利用公平;0.2~0.3表示比较公平;0.3~0.4表示相对公平;0.4~0.5表示利用不公平;0.5~0.6表示利用非常不公平;0.6以上表示极度不公平),说明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分配方案更趋于公平。本文采用了4项有代表性的自然社会环境指标,它们可分别代表各国家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状况,因此,在此基础上进行的CO2总量指标分配结果的公平性也更好。
3.2不同目标浓度下全球各国的排放空间计算及分配
3.2.1碳排放空间的计算人类未来通过燃烧化石能源可排放碳总量计算方法是:首先,设定排放目标浓度;然后,根据向大气排放1Gt碳,大气CO2体积浓度会增加0.47×10-6[17],全球碳循环过程中海洋和陆地等自然系统能够吸收54%,扣除土地利用所导致的排放(按年均1.5Gt碳)来计算碳排放空间。本文将目标年份设在2009-2050年,根据IPCC报告建议的控制温度的大气目标浓度范围,本文分别设定体积浓度450×10-6、500×10-6、550×10-63种目标浓度,分别计算3种情形下的化石能源碳排放空间,如表3所示。3.2.2不同情形下2009-2050年碳排放空间虚拟分配根据表3所得3种情况下工业革命至2050年碳排放空间,利用前文设计的基尼系数优化求解软件进行分配,得出各国工业革命至2050年的碳排放空间。然后减去各国历史累计至2008年的排放量,即得到各国2009-2050年碳排放配额,其中正数表示未来仍有排放空间,负数则表示该国已经将排放配额用完,并且出现赤字。同时计算未来排放空间较历史累计排放增排比例,正数代表未来排放空间较历史累计排放增加的比例,负数代表未来排放空间较历史累积排放减少的比例,如表4所示。由表4可以看出,附件1国家美国、荷兰、法国、捷克、德国、波兰、丹麦、英国和日本在3种情形下均有赤字,保加利亚、西班牙、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在体积浓度500×10-6和550×10-6情形下的排放配额尚有盈余,匈牙利和意大利在550×10-6浓度情形下有少量排放空间,而加拿大、希腊、挪威、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在3种情形下均有一定量的剩余排放空间,总体上看,发达国家配额较人均历史累计趋同法的有所增加。非附件1国家仅部分国家有赤字出现,乌兹别克斯坦、卡塔尔、阿联酋、朝鲜和韩国在450×10-6浓度情形下赤字;其他欧亚和科威特在450×10-6和500×10-6浓度情形下出现赤字,大部分国家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需要说明的是,3种情形下均未形成赤字的国家,并非一直不需要减排,如果这些国家继续以目前排放强度或更高强度排放,部分国家的排放配额将在2050年前消耗殆尽,届时可能也需要不同程度的减排,其具体的未来减排情况,需要根据未来的实际排放情况进行滚动规划方能确定。上述结果(盈余或是赤字)单纯是从公平性最大化角度所作的优化分配,在方案实际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考虑CDM机制交易[22]各国的CO2排放量收支(即排放权购买国家要增加其排放配额,卖方国家要减去交易额),另外还要酌情考虑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援助等手段对发展中国家碳减排提供的帮助。值得一提的是,依据基尼系数法的优化分配规则和滚动规划的分配理念,在各国历史排放和自然社会环境状况一定的基础上,以3~5年为一个规划期进行碳排放权的分配,全球CO2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就可以进行实时的滚动,这种滚动规划就使得该方法能够定量化地兼容未来各种变化因素的同时又不失公平性(如人口的变化、碳源碳汇统计方法和口径的变化、全球碳容量研究结果的更新变动、各国的主动性承诺等),从而大大提高该方法的适用性。
3.3与IPCC方案基尼系数对比为了进一步验证方案的公平性,本文粗略计算了IPCC方案实施后的基尼系数,与基尼系数法的基尼系数进行对比。IPCC[17](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附件1国家,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5%~40%,到2050年则要减排80%~95%;对非附件1国家中的拉美、中东、东亚以及“亚洲中央计划国家”,2020年要在“照常情景”(BAU)水平上大幅减排,到2050年所有非附件1国家都要在BAU水平上大幅减排。我们分别假定在2009年就实现2020年和2050年目标,其中2020目标设定为2009年附件1国家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30%,非附件1国家无需减排,2050年目标设定为2009年附件1国家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90%,非附件1国家减排20%,计算其基尼系数,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按照IPCC方案进行实施的话,其分配后果仍然是不公平的,大部分指标仍处于不公平甚至极度不公平的区间。而与之相比,基尼系数法各项指标的基尼系数和基尼系数加权总和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小,且基本都处于公平区间(仅在化石能源储量的指标上变化不大,这与寻求多指标加权总和最小有关),可见基尼系数法分配的公平性在本文所定义的公平性范畴下更优。
二、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确认、计量与记录
会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它是用货币作为一种手段从而有效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系统、连续的反映,根据企业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财务状况从而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碳排放权会计是在全人类倡导低碳经济的条件下而诞生的,它与传统会计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作为一种商品,碳排放权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和流通,影响着企业的资产等诸多会计因素,当前尚未准确定义碳排放权会计。一直以来会计学者研究的热点话题就是传统会计目标,受托责任观和有决策有用观是当前会计的主要目标。与传统的会计相比,碳会计的诞生具有与众不同的时代意义,从我国当前的碳排放交易会计的环境来看,二氧化碳等诸多温室气体的排放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下是不可避免的。站在宏观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我国所承担的环境责任就要求对国内温室气体的排放予以有效的控制,该过程中会产生碳排放权的管理,企业碳排放核算会计能够通过行政手段,对市场上的碳权交易进行引导,以便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站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进行分析,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碳排放权会计信息对于外部使用者及企业管理者的投资与管理提供有用信息;另一方面,站在碳排放权交易会计自身的角度进行分析,其对于碳排放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的影响予以监督、核算,并能够将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经营状况等信息提供给使用者,对于其决策具有非常重要的参照作用。会计假设是会计环境中客观存在的,通过诸多分析、观察抽象出来的制约条件和基本前提,是对企业会计核算所处的手段、时间、空间等的合理假设,是会计报告、记录、计量和确认的基础。作为会计理论的一部分,碳排放权会计不仅应该具备会计的基本假设,在新型的会计领域内,还应该具备特殊性。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的主要前提就是会计主体假设,碳排放权会计只核算本企业主体内部的碳排放事项以及本会计主体与其他会计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的碳排放事项,同时还要注重不同代际之间享有公平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三、碳排放成本的计量与确认
碳排放成本核算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有:①对碳排放成本予以确认,一旦企业中的经济业务涉及到碳排放,需要依据一定的流程将费用确认为碳排放成本;②依据企业碳排放流程予以分析,对碳排放成本的原因与相关环节予以分析;③对碳排放成本的计量方法予以确定;④对碳排放成本的相关数据予以计量,并在报表中进行披露。在碳排放成本的确认过程中,需要能够满足下列的几个条件:①相关交易与企业的碳排放有关;②相关事项涉及碳排放的交易是否会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出;③相关事项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出能够可靠的计量,同时需要考虑是否能够对该项支出予以资本化。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温室气体协议书》是由世界资源研究所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共同制定的,这是目前上国际公认的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计量标准,在该协议中,对碳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与计量标准予以了明确规定,如果能够对企业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予以准确的计量,就能够对企业所要承担的碳排放成本予以换算。气压碳排放成本核算步骤为:①组织边界及运营边界的设定;②相关数据的收集与整理;③碳排放量的计算。在碳排放成本的计量过程中,常用的两种计量方法为:作业成本法与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论的成本法。
四、碳会计信息披露
在碳会计信息的披露过程中,应该坚持下列的基本原则:①可靠性。在编制碳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应该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将与企业碳气体排放相关的事项作为主要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无偏与中立;②注重企业成本效益。在披露碳信息的过程中,应当对披露成本与信息的使用价值予以考虑,防止由于信息的盲目披露导致效率低下;③谨慎性。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事项与交易在性质及金额方面的重要性;④及时性。企业应该对已经发生的碳排放信息予以及时的收集与处理,保证其信息的时效性;⑤可比性。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类似的与碳排放事项应该相互可比;⑥可理解性,收集碳会计信息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应用,所以应该保证所有碳会计信息具有清晰明了的特点;⑦相关性,企业的碳会计信息应该与其使用者的决策相关。
(1)实测法。通过标准连续计量设施对现场燃烧设备有关参数进行实际计量,得到排放气体的流速、流量和浓度数据,据此计算碳排放。实测法结果较为准确,但耗费的人工和费用成本较高,一般应用于量大面广的碳排放测量。
(2)投入产出法。投入产出法又称物料衡算法,它的原理是遵循质量守恒定律,即生产过程投入某系统或设备的燃料和原料中的碳等于该系统或设备产出的碳。投入产出法可用于计算整个或局部生产过程的碳足迹,但其无法区别出不同施工工艺和技术的差异,且获得结果的准确性有偏差。
(3)过程法。过程法在工程建设领域又叫作施工工序法。它是基于产品生命周期整个过程的物质和能源流动消耗来测算碳排放量,其思路是将施工阶段进行划分,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机械清单,然后用单位量乘以量就得到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碳排放。过程法简便易行、精确性较高,但基于过程的物质和能源消耗数据不易获得,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方法的应用。
(4)清单估算法。清单估算法采用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公布的《IPCC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计算碳排放,主要原理是用各种能源的实际消耗量乘以碳排放因子加总得到总的碳排放量。碳排放因子指生产单位产品所排放的CO2的当量值,根据正常作业及管理条件,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工艺和规模下温室气体排放量加权平均得到,可在相关数据库中查得。清单估算法简单可行、应用面广,关键是要确定温室气体的排放清单并选择适当的碳排放因子。几种碳排放计算方法对比。本文的工程建设碳排放量计算是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理论,将过程法和清单估算法有机结合而成的混合计算方法。具体过程为:首先,采用过程法,按照工程图样列出材料机械消耗清单,也可直接采用清单计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机械清单;其次,采用清单估算法,将各个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进行汇总并选择合适的碳排放因子;最后,将消耗量数据与对应碳排放因子相乘并加总,即得到整个工程建设阶段的碳排放量。基于工程造价的工程建设碳排放计算。这种混合碳排放计算模型集合了过程法和清单估算法的优点,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能够方便地应用于实际工程。同时,采用的工程量清单数据可直接套用工程造价数据,大大减少了碳排放计算工作量,在工程建设的同时,还可随工程造价进行碳排放的动态管理和控制。
2案例实证
本文选取铁路工程某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建设阶段碳排放实例分析,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质,在此不便对工程概况进行介绍,只运用工程造价数据进行计算分析。
2.1清单汇总
按照工程造价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汇总出本工程材料和机械消耗量,用大写字母Q表示。根据工程造价文件中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和2005年《铁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单位台班消耗指标,二者相乘即得到总的机械能源消耗量。汇总后,本文选取燃料和电力消耗总量最大的20种机械列举。
2.2碳排放因子确定
碳排放因子(CarbonEmissionFactor)是计算碳排放的基础数据,指消耗单位质量能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转化为二氧化碳的量。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包括了单位质量能源从开采、加工、使用各个环节中排放的温室气体量转化为二氧化碳量的总和。目前,关于碳排放因子的选用尚无统一标准,不同国家、组织和地区算得的碳排放因子往往有很大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计算结果的准确性。本文总结并借鉴了现有碳排放因子,选择其常用值或平均值作为工程建设阶段碳排放计算的参考,各能源或材料的碳排放因子用F表示。
2.3碳排放量计算
根据上文数据,可利用以下公式求得工程建设不同阶段总的碳排放量CE。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碳排放量汇总。
中国碳排放交易立法现状
中国也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缔约国之一,但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明显滞后。(一)缺乏统一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中国目前关于碳交易的立法极其匮乏,仅有的立法是2011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指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管部门、参与主体、管理方式等内容。国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包括自愿减排项目管理、项目减排量管理、减排量交易、审定与核证管理等四项主要内容,确立了备案制度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等(CCER)。《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指南》主要规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审定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主要步骤包括合同签订、审定准备、项目设计文件公示、文件评审、现场访问、审定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审定报告的交付等七个步骤。核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证,主要步骤包括合同签订、核证准备、监测报告公示、文件评审、现场访问、核证报告的编写及内部评审、核证报告的交付等七个步骤。中国的碳交易立法层次低,这些碳交易立法目前都属于部门规章,缺乏全国统一适用的碳排放交易法。由于采用备案方式,政府主管重点在审定与核证管理,忽视了交易规则、交易条件、交易效果等规制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内容。(二)碳交易立法操作性不足,不利于碳排放交易的实施当前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主要限于自愿减排,所交易的减排量基于具体项目。缺乏法律强制性的自愿减排,使得企业缺乏积极性去实施碳排放交易,进而无助于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完善。比如,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中始终没有明确碳交易主体如何获取合法的碳排放权,碳排放交易实践中往往根据政策和政府计划完成碳排放权的无偿性初始分配,即政府相关管理机构依据交易主体的历史数据来对其进行碳排放权配额的无偿分配,历史数据通常包括交易主体过去的能源投入、能源产出及废气的排放量,这种分配方法容易造成交易主体间的“歧视性分配”现象和交易主体为了获得更多的无偿初始配额而向碳排放权的分配者进行贿赂等“寻租”行为[1]。(三)碳排放交易立法监督不到位碳排放交易是涉及全体公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业,仅仅依靠政府主导远远不够,但中国在碳排放交易立法中,明显缺乏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社会监管,社会团体参与不足,这是造成中国碳排放交易立法滞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中国仅有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对公众参与碳排放交易的监督做出规制,虽然在第8条规定,“在每个备案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国家主管部门通过公布相关信息和提供国家登记薄查询,引导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各方,对具有公信力的自愿减排量进行交易。”但该条规定显然不是从公众参与的角度进行信息公开,而是为了完成交易。
欧盟碳排放交易立法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
(一)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欧盟的碳排放交易立法首先是在欧盟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欧盟在2003年制定并颁布了碳排放交易指令(Directive2003/87/EC),该指令是欧盟碳排放交易的基础立法,此后,根据碳排放交易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欧盟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指令、规定和决议。如2009年12月的“确定有碳泄漏重大风险的企业名单的决议”,2010年1月的“修正2003碳排放交易指令附录一列举的航空企业名单以及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后每个航空经营者的指定主管国家名单的规定”,2010年11月的“关于温室气体削减配额拍卖的时间、管理和其他方面的规定”等。中国应该尽快制定碳排放交易的全国统一示范立法,该立法应包含碳排放交易的主要内容,并形成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法体系。(二)总结经验,制定和修改详细的实施细则欧盟碳交易立法非常严谨,注重法律的连续性和配套实施,注重法律术语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比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明确该指令的立法目的是以符合成本效益和经济可行的的方式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并进一步明确该指令无偏见地适用于1996年第61号指令(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指令)的任何要求。该指令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准确界定。如所谓“配额”是指在指定期间排放一吨的二氧化碳当量,而该当量只有在为满足本指令的要求时才是有效的,并且该当量根据指令是可以交易的。所谓“设施”是指一个静止的技术设备,附录一所列出的行为和其他直接相关的行为与该设备有直接的联系,而该行为会对排放和污染产生影响。中国的碳排放交易立法注重程序规制,比如对碳排放交易的审核,规定“核证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证”,但对于获得核证的条件并没有详细地规定,仅仅只规定一些原则性的条件。如对“核证机构应通过现场访问来确认项目活动所有的物理设施是否按照备案的项目设计文件安装,项目业主是否按照项目设计文件实施项目”。但如何进行现场访问却没有规定。应在碳排放交易立法中迅速完善实体性规定,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台实施细则,细化技术性规范。(三)强化碳排放交易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欧盟在其碳排放交易立法中普遍确立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内容。如2003年《碳排放交易指令》第17条规定“:有关的决议信息应该公开,包括与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有关的,以及与排放许可证规定的和政府持有的排放报告有关的。”2004年修正指令进一步规定了该条规定。2009年《提高和扩展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制的指令》第15a条则规定:“成员国和欧委会应确保所有的决议和报告,包括碳排放配额数量和分配,以及对碳排放的监测、报告和核查,能够立即无歧视地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披露。”中国要建立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就必须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参与主体都积极、主动地对碳排放信息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披露和报告[2]。碳排放交易是否完成规定的减排量,是否达成自愿减排的目标,不能只靠政府和企业决定,还需要社会监管和公众参与。中国应在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公众有权获取碳排放交易信息,赋予公众监督权,发挥社会监管作用,以监督企业是否切实完成减排目标,对没有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诉诸法律或者诉求行政监管。
本文作者:谢伟工作单位:广东商学院
(一)垫高卫生间地面敷设排水管的排水方式
1.垫高式排水方式的技术特点
(1)不但要做好原楼板和卫生间墙面的防水,而且要做好卫生间垫高部分侧面墙防水设置,防止卫生间由于垫高造成渗水到其它房间的问题,这是垫高式卫生间要注意的技术难点。垫高部分卫生间侧墙常采用素混凝土浇筑并加设防水层。(2)要特别注意组织好卫生间地面的排水。由于地面比相应的原地面高出许多,地面排水如果出现倒坡将难以处理。
2.垫高式排水方式的不足之处
(1)卫生间地面荷载加大,相应地加大了土建费用。(2)由于把卫生间垫高,对用户来说造成许多不便,同时不便于地面排水地组织。
3.垫高式排水方式的适用性
(1)受建筑专业布置位置影响的卫生间。如设卫生间位置下层是其它活动空间,不允许改变空间尺寸,并且不允许造成视觉上的任何不良感觉。(2)旧房卫生间的装修不影响下层卫生间的使用。(3)适用于任意层住户要增加或者增大卫生间,如果加设一间成品式卫生间等。
(二)后排水方式
1.后排水方式的技术特点
(1)要组织好卫生间地面的排水。地面的坡向对侧向地漏很重要,应适当加大卫生间地面的坡度。(2)由于后排水的需要,注意做好卫生间侧面的防水处理,特别是卫生器具放置处外墙与管道井隔墙防水处理,不然这个地方是渗漏的重点之处。(3)内管式卫生间管道井需要考虑足够的安装尺寸、检修位置。
2.后排水方式的不足之处
(1)卫生间排水管在地面以上接至管道井或室外排水主管,水力条件相对较差,尤其当排水立管距离坐便器较远、排水横支管较长时,往往使坐便器虹吸力遭到破坏,坐便器冲洗不干净或用水量较大。(2)使用局限性较大,首先。外管式卫生间应至少有一面靠外墙或管道井,造成卫生器具布置相对固定;其次,卫生器具的选择局限性较大,特别是后出水式大便器当前我国这类品种较少,进口的品种也不多而且价格均较高。(3)当管道安装在外墙时,维修有一定困难。(4)从实践工作情况来看,侧式地漏容易造成排水不畅、污水返溢。
3.后排水方式的适用性
适用小康以上住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作法。特别是外管式排水方式,将排水立管和各层卫生间排水管道设在外墙或管道井内,从而避免了排水管道渗漏带来的污染,同时管道噪声干扰也被隔绝在卫生间以外。
(三)下沉卫生间楼面敷设排水管的排水方式
1.下沉式排水方式的技术特点
(1)做好下沉空间排水、防水,不填充材料做法的箱体通风问题。对于金属管道作为排水管道的卫生间,造成金属管道的快速锈蚀,加速了卫生间的渗漏。特别对于不填充材料的下沉式卫生间,上一层楼板是后浇的或是预制的都很难做到不渗漏,因此下沉式排水方式的关键问题是下沉后结构层楼板积水的排除。(2)密切与其它专业的配合。设计中要树立卫生间设计好坏不仅是给排水专业的事,必须与其它专业密切配合。对下沉式卫生间在住宅放置的位置以及如何设置管道井来解决排水、通风和检修等问题是下沉式作法要解决的另一个关键技术。(3)减少在下沉部分设置存水弯。如洗脸盆的存水弯设置在楼面标高以上便于检修,地漏设计时选用防臭、防虫、防溢的高水封新型地漏以及自带水封的大便器等。如果存水弯需设在下沉部分时,尽可能减少存水弯高度,以减少下沉尺寸。这就需要相对应的材料与配件。
2.下沉式排水方式的不足之处
(1)荷载增加。由于卫生间的板面下降,这就需要回填材料或做成两层楼板,给土建方面增加了不少费用。(2)要求与土建之间的配合更加密切。遇到双卫或特殊做法的卫生间时,要求土建在梁上预留孔洞是常有的事。(3)管道发生堵漏或漏水时,必须破坏地面,检修比较困难,工作量大。
3.下沉式排水方式的适用性
由于这种作法使卫生间的布置更加灵活和方便,满足各种品牌和档次卫生器具布置的需要,增加的费用也不多,较适合商品化住宅卫生间布置的需要。
二、厨房排水方式
厨房的排水管道一般只有两个排水口,一个是洗涤盆,一个是厨房地漏,对于前者因洗涤盆出水管本身即带有存水弯,该存水弯均在楼板以上,因此洗涤盆的水管经过该存水弯后可直接沿墙敷管坡向排水立管,而不必穿过楼板后再经排水横管与立管相连对于厨房地漏目前存在四种方式:
1.鉴于厨房散落于地面的水终究不多,少量的水可考虑人工用抹布清除,因此厨房内可不设地漏。
2.当厨房外连着阳台时,可与阳台的排水一同考虑,即厨房地面在找坡时,即与阳台一起找坡,一同坡向阳台排水地漏,厨房万一有大量水时,通过厨房与阳台的连接门流到阳台地漏排走。
3.在厨房外墙的位置且排水坡度方向的低处设侧排地漏,地漏穿墙后与排水立管相连。
4.下沉厨房楼面敷设排水管的排水方式,此方法与卫生间下沉式排水方式相同。
至于上述阳台内的地漏排水口及排水立管,仍需穿过楼板敷设,但是可使地漏及排水横管尽量靠近排水立管,减少支管的距离和阳台地漏排水管的露出范围,目前住户对阳台一般不装修,万一出现问题易解决。
参考文献:
[1]邓宏毅,建筑设施给排水设计施工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08.(21).
[2]周俭清,浅谈现代住宅建筑给水排水设计[J].湖南农机.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