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0 16:28:0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金融保险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金融保险论文

篇1

二、内部监督机制效果不明显

通过持续的监控行为、独立的评估来实现对内部控制体系在一定时期的运行质量的评价反馈,是整个体系里的重要环节。但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尚未建立完善,或是岗位设置没有为其设立单独的部门,其独立性和客观性很难得以实现;或是人员配置不到位,导致内部监督工作受到限制;或是其工作范围只局限于验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而与其应承担的工作职能不符。这样一来,金融保险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环节存在缺陷,会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效果产生消极影响。

三、金融保险行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改进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要完善金融保险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首先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的环境建设。关注国际上对内部控制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发展,加深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系统认识,让公司各级人员对内部控制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内部控制的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同时,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应避免再局限在某个部门上,金融保险企业的相关人员设计内部控制活动的时候,应该全面梳理公司运行的每个流程,来锁定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具体执行时,需保证内部控制的每个步骤,从内控设计到分析再到提出意见以及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都严格执行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还需加强金融保险企业的现代管理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强化董事会的职能,为内部控制体系营造一个适宜的基础环境。

(二)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

强化金融保险企业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是其实现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应贯穿内控目标的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措施。首先,需通过考察、流程分析等手段对风险进行判断、分类和鉴定,在有效识别风险的基础之上,特别注意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应对系统的构建。其次,需引入科学的风险分析技术,对其进行动态监控,尽量降低经营风险以及投保风险的损失程度。并对风险的发生,能够提出及时有效的应对策略。

(三)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

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能够保障内部控制的顺利实施。金融保险企业需提高对日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活动中产生的信息的重视程度,致力于搭建有效的信息平台,为内外部相关人员提供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同时,还需保证所产生信息的质量,避免虚假的或是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相关人员的判断和工作效率,通过对各种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和甄别来保证其科学性和正确性。还可扩展公司获取信息的渠道,比如建立受理举报的专门机构及举报人保护制度,以对相关人员产生制约效用,为避免舞弊提供有效途径;或建立及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各部门统一纳入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直接在系统内建立内控信息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为信息的传递提供畅通的上行、下行通道。

(四)强加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主要对内部控制实施流程进行监控,对于金融保险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进一步的完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金融保险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及风险控制能力。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记录内部控制的信息,发现内部控制的制度缺陷和执行薄弱环节并深入发掘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改进意见。金融保险企业需致力于开发完整功能的内部控制审计信息系统,对机构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记录、检测和反馈,在实践经验中不断改进更适合的模型设定和关键指标来度量业务情况,合理化对非现场审计、风险评估和日常检测结合利用,有效实现对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建立专业独立的内部控制审计部门,避免机构内部的其他部门参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以削弱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破坏内部监督的职能运行,完善内部控制监督的专业技术和报告能力,对金融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持续性的监督评价,以保证自身的健康规范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篇2

关键词:金融保险;实训基地;培养模式

金融保险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金融、保险、理财、证券等方面知识;能够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并能够从事银行信贷管理、公司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银行风险管理、保险业务等工作;能够在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金融、保险、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在具体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中,结合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层次特点,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和实务应用能力、金融基本理论和交易技巧,并注重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技能操作与应用能力。要求毕业生考取英语、计算机、保险人等相关资格证书;掌握保险知识现代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操作技能,具备风险意识;具有敬业精神和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了解国家有关经济、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人文素养,能熟练处理业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金融保险专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

一、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概况

金融保险专业自开设以来,学校对该专业建设与改革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使该专业的办学条件得到良好发展,专业优势明显,特别是在基础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

(一)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建设体系,并取得一批成果

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坚持“适应发展、积极探索、适时改革、不断进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突出实际效果。主要措施有:在教学研究上狠抓基础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坚持每周都搞,每个人都搞,并形成阶段性经验积极进行推广。重视理论教学中的实践能力培养,坚持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聘请校外专家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革新方案,把课程建设的与时具进性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目前在金融保险专业中,遴选7门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即《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社会保险》、《人寿保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概论》。经过几年的努力,金融保险专业在教学大纲、多媒体课件、简易网络课程、试题库、习题集建设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进展,同时在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中,保险、证券、经济法、金融方面的专职教师都得到学生高度认可与好评。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实现了师资力量提升

近两年通过对外引进,补充了师资新力量,这些年轻老师通过努力,在教学一线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此外,在已有师资基础上深挖现有潜力,采取灵活的方式对教师实施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与校外专家的定期讨论和研讨制度,不断完善教学中的技能与技巧。鼓励中青年教师进修深造,目前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中已有5名教师考上了研究生或研究生已毕业,大大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

(三)注重学生能力培养,专业教学成果丰硕

几年以来我系金融保险专业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这一成果得益于长期不懈地重视教学工作和学生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每一位老师注重学生实际技能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践观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法措施,积极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鼓励并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和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的老师在同一学期、不同学期间相互听课,取长补短,以提高彼此的教学水平与技巧。通过这些努力和付出,培养的学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04级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55人,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98.1%,就业率达到100%。05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考取保险人资格证书的比率为100%,06级保险人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3.8%。此外,部分学生参与全国股票大赛,取得二等奖。本专业还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科研规划,鼓励教师“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近年来,共取得省市级科研成果3项,发表学术论文13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获院级奖励证书15件,市级奖励证书3件。

(四)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经过努力,金融保险专业与大唐联合保险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机会。每一届学生都可以根据开设专业的具体进展情况,分不同阶段在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具体内容由实训基地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针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以便于在随后的学习中弥补不足。在三年培养中,注重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合作能力,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学生实训实践中,与实训基地人员共同打造学生成长的平台。

二、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保险专业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欠缺

受制于实训基地的支持不足(实训基地太少)以及教师观念、社会观念等方面的因素,目前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真正推行和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教育教学改革完善的同时没有取得重大进展,难以形成有别于其他同类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

(二)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管理、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走产学结合之路,专业建设也必须强化校企合作。然而到目前为止,我们专业尚未真正形成校企互赢的合作机制。虽然建立了实习基地,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如很多同学反映实习时间太短,无法掌握更多的业务流程。

(三)对科研的不重视导致科研力量薄弱

由于职业技术院校的教师在评职称中对是否承担或参与过科研项目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导致很多老师不重视科研项目,只重视发表学术论文,同时限于学校层次与激励不足问题,致使专门研究、专题研究比较少,老师们缺少内在动力,科研队伍难以发展壮大。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基本状况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使之更适应社会对该专业的需求,笔者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教学体系。

(一)完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

依据专业特点以及社会对金融保险人才的规格要求,在突出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应变能力等各种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基础理论教学和应用。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多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拓宽实习实训领域和增加时间,让学生接受系统理论知识后,能够有充足的机会得到锻炼,而不仅仅单纯追求一种形式。在目前已有模式上探索新的有效方案,突出实践部分,注重实用性,与实践单位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依据需要随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培养措施,使之具有针对性,让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

(二)改革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优化课程结构

针对职业岗位特点实施教学计划,注重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的实用性和时效性,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不同年级的不同需要,制定多个人才培养方案和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办法。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老师讲授中,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将一些不需用的课程内容加以削减;同时向学生传授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质和修养的有关内容,以此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针对我系职专层次的学生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包括主干核心课程和专业实训、实习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为加深或拓展专业方向为目标的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

(三)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

从改革考试制度入手,继续完善对学生学习效果检验的评价体系。我们可以尝试如下做法:一是文化课抽查考核必须掌握的内容,专业课强化实践考试;二是取消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改为考试与综合测评、多元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三是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实践,半工半读;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在新的评价体系中,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和各项资格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将学生活动与核心课程、潜在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体课程体系。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自适应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扩充实习实训平台

篇3

(一)对金融保险行业企业进行调研,确定目标岗位(群)及工作任务。在构建新教学模式前,深入江泰及其他25家金融保险行业企业、12所金融保险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开展系统化调研,通过考察、座谈、研讨等,确定金融保险(保险经纪方向)专业岗位群如下:保险经纪公司:市场开发、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销售、保险采购、客户服务、风险管理、项目管理(主要职责任务包括:客户信息收集,保险方案设计,保险采购招投标,协助投保、出单,协助查勘定损、索赔,保险经纪营销管理,客户服务,单证案件管理、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项目管理、理财规划);保险及保险中介公司: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职责任务:相关专业岗位);社会保障部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职责任务: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开展)。

(二)保险经纪职业及工作过程描述。保险经纪是指受投保人委托,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的服务总流程及主要工作流程如下:走进客户,收集信息;风险管理,防灾防损;拟定投保方案,进行保险采购,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客户索赔。

1.保险安排工作流程。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投保———保险经纪为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确认保险方案———保险经纪向保险人询价———投保。

2.协助索赔工作流程。投保人出险通知保险经纪———保险经纪迅速通知保险人———保险经纪协助保险人现场查勘———保险经纪索赔———保险人最终赔款。

3.保险经纪其他服务。调查分析风险———提出防灾防损建议———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风险转移、化解的建议。(三)根据保险经纪公司工作流程要求,提炼出保险经纪需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达到的教学目标。保险经纪工作总流程同上;知识目标:保险基础知识,保险营销知识,客户管理方法———风险管理知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各险种知识———保险采购知识、保险理赔知识;教学目标:掌握保险基础知识,能进行客户开拓———掌握风险管理知识,能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保障方案;与客户沟通能力———掌握财产险、人身险各险种知识,能够制定投保方案并进行保险采购;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改实践

从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学情出发,结合江泰及行业岗位(群)核心能力素质标准,融行业企业职业技术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一体,设计金融保险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以就业导向、职业能力为依据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整体改造;以专业核心课程为切入点,实施项目化任务驱动式教改。

(一)将提高职业技能定为金融保险教改核心,制定本专业教学标准。将校企合作,教科研一体,工学结合的教改思路落到实处,提出与江泰公司目标共定、课程共建、学生共育、基地共建、师资共培、就业共导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针对学生特性,将关键专业技能训练作为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循环训练。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精讲重点、难点、疑点;同时渗透道德、礼仪、安全、健康、法律等基本素养的有关内容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发“基于工作流程”的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技能基本平台建设。协同江泰公司精选基于工作过程9门主干核心课程(《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解读》、《保险销售实务》、《保险采购实务》、《保险经纪服务》、《风险识别》、《合规与道德》、《保险经纪公司经营管理》、《保险项目管理》)和专业实训、顶岗实习等构建以综合素质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重点,适应新经济新常态社会发展及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本专业课程体系。为拓展学生专业方向,特聘请校内外企业行业及教育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重点从基本素质、专业技能、专题讲座三方面将理论融于工作过程。

(三)在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上,运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将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落到实处。为达到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目的,采用项目化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参与性。任务驱动是基于探究性学习和协作学习间以学生为主体,老师充当组织者和引导者兼咨询顾问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师生角色转换有利于将职业课程核心知识转变为学生想要得到的生动有趣的学习内容,是一种有效激发学生内心强力学习动机,利于真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学习激情和动手能力,增强青年学生独立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的现代教学方法,尤其适用于基于工作过程、实践性强的核心专业课程教学。为了培养学生本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一改传统满堂灌少互动的授课方式,同时创新性地采用全程考核的方式是“拉动”和“推动”学生学习的有机整合,目前效果较好。将任务驱动教学法引入本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中,采取“边用边学边练”的方式将核心理论融于实践教学,通过“展示项目任务”、“解构项目任务”、“练习项目任务”,使学生在教师设置的“保险经纪服务”“保险安排”“协助索赔”等虚拟情境和任务项目中接受实训。教师将所要学习的本专业核心知识点隐含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工作任务中,学生对老师布置的任务分组讨论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通过任务的完成来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构建。这里所指的任务是指在经纪服务、核保制单、索赔等高度仿真工作环境下,通过运用金融保险专业的各种知识及操作技能来完成特定目标的过程。

(四)建设第二课堂,培养学生适应能力。特设金融保险学科带头人和双班主任(专职班主任和专业班主任),为有效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奠定了基础。如课前三分钟演讲、教学园地设计、每月金融保险大厅展板设计、课后实训、校际交流、公司考察见习、顶岗实习、技能竞赛等,有效将学生课堂活动与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构成“江泰班”涵盖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整体课程体系和教学新模式。发动骨干学生力量,组建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以传帮带形式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五)改革考试方法,建立创新的评价体系。将单纯以理论考试成绩为主改为融综合测评、多方评价、多证考核相结合的全程评价方式;尝试推行以赛代考、强化实训实习考核;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鼓励学生选修其它专业课程,掌握多门技能,参加技能实践。运用全程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型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能根据自己个性特长,充分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信心。综上所述,基于工作过程的金融保险专业教学改革设计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实践、修正的过程,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企业要求与学院学生学情,及时调整教学设计,因材施教,最大限度满足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实现现代职业教育“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高级人才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目标,实现校、业、生和社会多方共赢。

作者:徐诚 周玉芬 李海霞 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篇4

1.加入WTO,中国保险业的机遇

2.加入WTO,中国保险业的挑战

3.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可能性

4.中国保险业开放面的问题

三.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对策

1.加快培育和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体系

2.优化内部环境,提高自身竞争力

3.优化外部环境,实现公平竞争

4.建立健全保险修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5.保险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业务持继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2.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竞争的市场格局初步形式;

3.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险市场的微观运行机制与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4.保险法律规体系初步形成,为保险市场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5.保险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剧;

6.保险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作用。

二、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带来的可能影响

1、机遇。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会增加保险资金供应量,进而提高了金融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高级化。其次,外贸保险公司的进入势必给中国保险业带来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中国民族保险业走上重新构造、重新完善的道路,在市场结构、组织要素、中介系统、经营管理等方面不断发展、改进,促使和引导中国保险业向高水平运行目标迈进,实现中国保险产业升级;同时,外资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优质产品及售后服务对中国同行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启迪作用。再次,开放可使大量保险从业人员获得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从而提高中国民族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类保险人员之间的竞争和宣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广大国民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从而提高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并达到促进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目的。最后,为中国保险商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信息上一展身手,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2、挑战。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其次,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从已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看,近年来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但1997年前基本未保利信仰偏有账面利润,究其原因,主要是自留保费比较少,部分保费通过再保险渠道流出境外。支出成本高,因而承保利偏低。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再次,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此外,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

3.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可能性。

(1)中国保险市场仍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存在进一步开放的空间。中国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从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支出)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两个指标来衡量,都可以看出中国民族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统计,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深度为4%,人均保费一般超过200美元,发达国家如美国为9%,而中国目前的保险深度仅为1.486%,人均保费为1.08美元,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保险业落后的现状,另一方面说明该产业在中国仍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已经具有了雄厚的竞争和经营手段上开始逐步同国际市场接轨。首先,从保险公司的实力来看,中保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都已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大型保险集团公司。据统计,1997年全国的保费收入中,中保集团占69.2%的份额,平安保险公司占到15.8%,太平洋占11.9%,这三家公司在保险业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中保集团为例,在1996年完成产、寿分业经营的必改组以后,其注册资本达到2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共设有6000个分支机构,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为769亿元。根据标准普尔公司按保费净收入排列的世界最大保险公司年度统计表中,中保集团列第十七位。这说明中国的保险公司已经具有了与外资相抗衡的实力。其次,中国保险业的基本做法逐步按照国际惯例来运行。

3、中国保险业开放面临的问题。

(1)保险市场结构失衡。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够均衡,存在着社会保险后于商业保险,寿险业务滞后于产险业务,再保险滞后于直接保险,国际业务滞后于国内业务的不均衡发展状况。首先,从中国保险业的总体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要低于中国保险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例如:1994年中国保费收入为630亿元,其中寿险收入占31.5%。又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1996年第4期公布的1994年世界统计资料研究报告表明明,在69个费收入大于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中,人均寿险保费(即寿险密度)320美元,中国的寿险密度仅为2美元,在69个国家中位居第66位。这69个国家的平均寿险深度为2.07%,中国仅为0.2%,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中国保险业的整体水平,甚至还远远落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而外资保险公司要求打开中国市场,首先瞄准了中国的寿险市场,在向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申报材料中大多要求经营寿险业务。因此,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寿险市场后,必将会对中国民族保险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其次,再保险市场发育不完全。再保险是保险企业分散、控制风险责任,增加承保力量,扩大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离不开再保险,再保险成本和市场容量也制约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但是,中国保险业仍未建立起真正完善的市场化的再保险体系。因此,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从总量和结构上并不容人乐观。(2)保险费率不够合理。首先,保费的总体水平偏高。其次,保费的厘定和调节机制有着根本的缺陷。目前,中国保险业保费的调整不依市场供求而变化,保费只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保公司所规定的统一费率来进行有限的变动,而且,保险费率也不论地区差别,实行全国统一费率。因此,这种费率的形成和调节机制不仅没有起到调节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杠杆作用,而且还促使企业采取给予不合理的佣金、回扣等形式进行不良的市场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3)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和方式受到种种限制。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只允许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债、银行储蓄、金融债券和有限制入市。这种资金投向虽然在一定程序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但是这些投资收益率低,很难保证保险基金的增值,而且还导致其在高速增长的通货膨胀中被动地贬值。而英美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司股票、债券、抵押、放款、政府公债、房地产投资等项目,这就保证了基金在高收益投资中得以不断增值。这种不平等的经营条件导致原本就处于优势地位的外资保险公司更加自由,它们可以用吸引广大客户。这种不正当的竞争将会使民族保险业在本国保险市场的竞争中进一步处于劣势。

(4)总准备金的提留不够科学。中国总准备金是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这就使总准备金积累的起点低、速度慢,如果某些年份公司出现了亏损,那么这些年份的提存数就会出现负数。因此,中国现行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加大了中国保险业的经营风险。

(5)保险税率结构严重失衡。保险税率结构可以分为保险主体税率结构和险种税率结构。保险税率结构可以分为保险之一:从叫体上看,中国保险业的税赋水平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同类行业。在世界各国,一般都有将保险业同其他行业区别对待,采取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扶持其发展,如美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4%,加拿大税率为15%~30%,并且根据规模不同实行累进税率。但中国的保险业,如人保所得税率高达55%。表现之二:内资保险企业税赋不统一。目前人保缴纳55%的所得税,而太平洋保险公司是33%;在深圳成立的平安保险公司则享受特区的税收优惠仅为15%。这种不公平的税赋致使各个企业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造成竞争条件的不公平。表现之三“内外资企业税赋不统一。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华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内资企业要缴纳55%或是33%的所得税(当然少数处于特区的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税),这就造成了内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税后留利的巨大差异。险种税率结构是指分险种设置不同的税率,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这反映了风险不同,风险转嫁成本也不同的客观要求。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1994年第1期的统计,对于火险,荷兰的税率为7%,意大利为17%,最高的法国为30%,而涉外险只有5个国家超过10%。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不但保险的整体税率高于其他国家,而且没有分险种设置税率,这在世界上是不多见的。由此看来,保险税率结构不合理将严重削弱中国民族保险业在放环境中的竞争能力。

(6)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乏力。由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历史不长,在某种程度上存着管理水平落后,管理人员缺乏的状况,从而导致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时有出现。因为监管乏力,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上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发生。三、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对策

1、加快培育和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体系。

篇5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机构,大多数采用了集团控股模式实现产、寿险分业经营和专业化管理。例如最早进入我国市场的美国国际集团AIG,其下设全资寿险子公司——友邦保险AIA,产险子公司——美亚保险AIU,在美国本土AIG还拥有多家投资子公司,负责整个集团保险资金的专业化管理。在我国保险市场开业的德国安联集团、法国安盛集团、荷兰ING等也都是典型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根据1999年2月国际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联合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原则》,金融控股公司被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同时每类业务的资本要求不同。”我们平时所说的集团控股,是指存在一个控股公司作为集团的母体,控股公司既可以是一个单纯的投资机构,也可以是一项以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前者如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如银行控股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等。从发展趋势看,经营性控股公司正逐渐向投资性控股公司转变。

当前我国对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制度,是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市场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的特殊需要而采用的。但就金融业自身而言,不仅银行、保险、证券各业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而且由于其经营对象是货币资产而非实物资产,因此相互转换也十分便利。比如,贷款可以证券化,开放式基金与银行存款十分相似,保险兼具储蓄和投资功能等。因此,近年来,西方金融机构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压力下,为适应客户多元化服务的需求,纷纷通过收购和兼并等方式组建新的金融集团,迅速扩张其资本,扩大经营领域、占领市场。全球金融业开始经历由分业经营向集团经营的历史转变,但这决不是半个多世纪前金融服务业混业经营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市场需求形态高级化、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手段有了巨大发展和进步的情况下,金融服务业走向更高级经营阶段的标志。

作为保险集团,其金融控股的基本作用是形成同一集团在品牌、经营战略、营销网络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优势,降低集团整体运营成本并从多元化的经营中获取更多收益。保险集团的金融控股职能,不但有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各项资金,实现投资专业化管理,取得投资规模效益,还有利于增强专业子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高规模竞争的优势。通过保险集团控股的形式,既可以保持原有产、寿险及相关业务的相对独立性,又能在集团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防火墙”,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同时,集团控股的架构使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控股集团对子公司的责任、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责任,仅限于出资额,而不是由控股集团统付盈亏,这既可以防止不同的业务风险相互传递,对内部交易起到遏制的作用,又防止了个别高风险子公司拖跨整个集团的情况发生。

如果说保险集团控股只是金融控股的一种模式,那么以保险为主载体的控股公司则要受到《保险法》和分业经营等规定的多种制约。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1年10月被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的“中信控股”公司却把中国信托投资公司所有的金融业务,包括两大商业银行(全资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和持有55.29%股权的香港上市公司“中信嘉华银行”);证券(“中信证券”);保险(“信诚人寿保险”,与英国保诚保险公司在广州合资组建);信托及期货等都放在“中信控股”的框架下,经营范围已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形成全能化银行、证券、保险联合的金融集团模型。与此相类似的还有以“光大集团”持有55.49%股份的香港上市公司“光大控股”公司,其商业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光大银行”和“港基国际银行”提供,“光大控股”分别拥有20%的股权;证券期货业务则由“光大证券”和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光大控股”持有“光大证券”49%的股权并全资拥有“光大证券(香港)”、“光大财务投资”、“光大资产管理”、“光大融资”、“光大外汇”、“光大期货”;其保险业务则由“英国标准人寿”(持有20%的股权)和全资子公司“光大保险公司”负责。同时,一批像“首创集团”、“海尔集团”、“中石油”、“中海油”等产业大鳄也通过一系列的并购重组,形成对一些金融机构的控股,并利用其在制造业、加工业等产品市场具备的庞大客户群和营销网络,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即“产融结合”。以上这两类金融控股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只能算作“准金融机构”,在目前分业监管的制度框架下,对此类机构的监管存在灰色地带。

二、保险集团的层次发展战略

我国已加入WTO,虽然在打破金融分业经营的限制上各方存在具体的疑虑,但金融服务一体化的趋势不可避免。以工业集团为主导的混合型全能集团、一些非保险的金融控股公司,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涉足保险业,给本来竞争十分激烈的保险市场增添了多变性和复杂性。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的“三元悖论”中提到的:一个国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和资本的完全流动性,这三者不可兼得,只能“三中择二”。那么,就保险集团控股这一组织架构而言,面对诸多变化的市场及政策环境,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合理地进行层次战略发展,将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香港汇丰银行HSBC曾把金融服务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是大众银行,面向普通客户;第二层是个人银行面向金融资产100万港币以上的中端客户;第三层是私人银行,面向金融资产1000万元港币以上的高端客户。通过市场的细分,为不同层面的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实现多元化及“一站式”的服务,为企业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样,保险集团要发挥其金融控股的优势,除继续发展传统业务外,还需大力拓展投资理财、资本运作等新的业务领域,不断加强与银行、证券业的合作,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保险业的并购重组,向综合性的国际金融集团迈进。

保险创新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最基本的产品开发、保险服务与延伸服务、金融资源的整合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管理创新等方面。作为保险控股集团,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的协同效应,提高综合竞争力,可从以下层面予以考虑:

一是建立与创新机制相一致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升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专业子公司在保险技术上的优势,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技术含量、高透明度和灵活性的新险种,实现传统业务向非传统业务创新的跨越。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大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创新,开展网上金融超市业务。依托集团与专业子公司人力资源、产品研发、信息技术和客户服务部门等后援力量打造保险集团的专业品牌。

三是密切关注国家相关医疗、社保、教育、就业等制度的改革,加强与这些部门的合作,构筑多功能、全方位和高效率的保险服务平台,扩大服务领域,增加保险服务产品的附加值。

篇6

在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下,银行母公司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具有自然的影响力,再加之由于国内金融体系结构依然造成目前银行母公司对传统保险公司的巨大地位优势,因此,银行母公司对于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定位是共赢机制构建的核心前提。随着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中间业务收入对银行经营收益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具有战略影响意义,而金融集团内和集团间的战略协同效益依然对市场竞争优势地位的巩固具有重要意义且越发突出,因此,集团内和集团间的银行保险业务会逐步成为银行集团的重要业务单元。由于上述因素对银行母公司金融集团的影响,银行母公司提升对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程度,给予合作各方特别是传统保险公司以平等利益相关者的地位,真切维护各保险公司的利益,与各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建立重要的关系,甚至达到利益相关者伙伴关系,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形成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2.各方遵守银行母公司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形成了合作各方公平的银保竞争环境

由于银行母公司对保险公司拥有巨大的地位优势,因此,共赢机制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各方遵守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需要有银行母公司制定,并由银行母公司引导各合作保险公司强化执行。而共赢机制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均自觉遵守这一“约束力协议”,形成公平、合规的银行保险市场竞争环境。这一约束力的协议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合规高效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

3.合理制定了大帐手续费标准,形成了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对银行保险博弈各方来说,大帐手续费率是影响各方利益分配的关键因素,因为,它既是银行从银行保险业务中实现的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成本的最主要部分。因此,共赢的银行保险机制下,形成了合理的手续费制定标准,并决定了合作各方间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

4.形成了按照合作产能分配银行努力程度的公平机制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银行和银行柜员的努力程度决定了保费的产能,银行的努力程度越高,保费的产出就越高。因此,对于银行柜员努力程度的诉求是保险公司各经济主体的主要目标。而在非共赢机制下,竞相追加手续费等资源投入成为了保险公司激励银行提高努力程度和诱导银行分配努力程度的主要手段。手续费的恶性竞争,恰恰造成了保险公司不能盈利的主要原因。因此,在银行保险共赢机制下,大帐手续费率已经有了明确的制定标准,不再成为努力程度分配的依据。此时,合作各方形成了以产能贡献为标准的努力程度分配的标准,引导者保险公司着力提高经营产能,并形成了保险公司间以产能为标准的积极向上的良性的公平竞争环境。另外需要淡化银行母公司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刻意保护,将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纳入与传统保险公司共同公平竞争的氛围中。

5.形成了合规高效的单纯柜员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柜员激励机制

由于柜员在银行保险业务产能实现中的关键地位,柜员努力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银行保费产能的高低,因此,合规高效的柜员激励机制的形成,是确保银行柜员销售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在现阶段业务中,银行柜员保险业务有三种收入方式:第一种是单纯的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收入,即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率委托银行销售保险,同时银行转移支付一部分手续费委托柜员销售保险产品模式中,柜员得到的收入;第二种是在第一种存在的前提下,由于银行转移支付的激励比例过低或兑现不及时,保险公司再以隐性激励的方式向柜员提供一笔收入;第三种是保险公司直接跳开银行,与柜员销售“飞单”,直接激励柜员。根据对银行柜员二重委托收入方式的风险分析,可以知道,对柜员的第一种收入方式是合规且风险最小的方式,但是其弊端是对柜员的激励力度不高且激励形式不明显,导致对柜员激励效果不理想。在共赢的合作机制下,形成了具有竞争性的柜员的激励机制和激励形式,确保了柜员销售积极性的调动,在这种前提下,各保险公司遵守银行母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对柜员的单纯二重委托机制。

6.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共同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由于在银行保险业务中,各保险公司之间毕竟存在竞争性的利益冲突,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违规的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诱导柜员的销售或直接进行误导销售等等,来强化竞争优势。另外,个别网点或柜员也会采取一些违规方式来促进保险的销售。因此,对于合作各方,特别是保险公司违规责任追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对于违反“约束力协议”严重的,甚至采取必要的退出机制,是保证任何合作一方不得违规的前提条件。没有违规现象的发生,最终体现的是对于消费者利益的维护。因此,在共赢机制下,银行保险各方形成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

7.有着明确的责任承担机制,合理划分合作各方运营成本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还有一块运营成本,涉及到合作的各方。根据对银行保险价值链中各活动成本的分析,知道涉及合作各方运营成本的环节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前期的产品研发、调研等成本;二是销售中的营销支持成本;三是售后的客户服务和非常规退保成本。上述运营成本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需要进行明确的责任承担。特别是第三部分售后的非常规退保成本,所占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比例逐步攀升,有时其比例甚至达到1%。而这部分非常规退保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银行柜员的误导或销售不清造成的,因此,合理划分退保的责任,并承担相应责任,是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

二、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机制构建的环境要求

1.要求银行母公司实施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

从前文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的表现形式分析可以明确银行母公司对于合作各方之间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程度越紧密,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可能性就越大,那么这一点也是判断合作各方是否共赢的关键条件。当然,利益相关者关系程度是一个辩证的概念。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外部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取决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也就是说,合作的保险公司对银行母公司越重要,那么,银行母公司对于保险公司的关系管理的程度就会越高,进而各方形成共赢的可能性越大。

2.要求各方严格执行“约束力协议”内容以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

上文分析的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表明了各方严格遵守这一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执行单纯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的“约束力协议”。只有遵守这一协议合作各方才能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并保持对违规行为惩处的高压机制,各方才能真正实现合作共赢。因此,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必须自觉并严格的遵守这一“约束力协议”是共赢机制构建的银行保险市场条件。

3.要求合作各方具有稳定的保费产能平台

银保合作各方之间必要的保费产能平台,是关乎保险公司经营盈利或亏损的关键因素,并且保费额度也是保险公司开展银保业务快速提高市场份额的目的,因此银行母公司保费总体产能的规模是对保险公司形成优势地位的主要判定标准。如果银行母公司的保费总体产能平台不高,对合作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没有多大作用,并且合作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盈利,此时,银行母公司对保险公司没有吸引力,甚至保险公司不会主动与银行合作。而在上文的分析中,知道银行对保险公司分配努力程度的依据也是合作保险公司的产能平台,这样是银行保险公平竞争的合理机制。综上,可以明确,银行母公司的总体产能决定了银行对于保险公司优势地位与否、而保险公司的产能决定了其得到的努力程度甚至是能否合作的问题,因此,合作各方稳定的保费产能平台是共赢机制构建的前提条件。

4.需要完善金融和监管环境,确保合作各方合规经营

从对银行保险的发展原因可以看出,银行保险最初在欧洲的出现是得益于监管的混业经营政策的放开和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但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监管体系,最终形成银行保险合作各方之间的共赢格局。国内的银行保险主要得益于混业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开和保险公司是的主动联姻,导致了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体系的结构尚不平衡,严重依赖银行业,因此,银行形成了对保险公司的巨大优势地位。在国内银行保险高速发展成为保费收入的第一大来源渠道的过程中,国内的监管部门尚未对银行保险业务中出现的一些违规现象形成处置预案,国内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导致国内的银行保险业务并不成熟,合作主体之间并没有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综上分析,银行保险各方形成共赢机制的优异条件是国内金融体系和监管政策的完善。

5.健康的社会金融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行为

银行保险产品的出发点之一是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消费者“一站购足”的便利性,以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巩固银行的竞争优势。而就保险产品提供的金融功能而言,主要是出于保险的保障功能以及资产保值的功能。但是在国内银行保险的销售中,由于销售误导或营销不清楚,导致消费者被动接受保险产品,并对银行保险产品的功能形成了一种偏见,认为银行保险具有高的收益率并具有高的增值功能,因此,客户购买之后往往会出现不满意收益情况甚至出现大量的非常规退保现象,这是一种不理性的消费行为。随着国内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消费者金融知识的不断增加,国内消费者对于银行保险的消费行为也会逐步理性。这样,客户的非正常退保就会减少,保险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水平降低,并且稳定的保单继续率有利于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增强经营能力,确保盈利水平的实现。因此,健康的社会金融消费观念,理性的消费行为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实现共赢的又一环境条件。

三、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保合作共赢机制的构建

根据前文对于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的表现形式和关键机制构建所需的环境条件,本文从银行保险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机制、行业制度保障机制和社会制度保障机制三个方面阐述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

1.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

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银行保险博弈各经济主体间的共赢机制构建的利益分配机制内容主要应包括大帐手续费率制定、努力程度分配原则、柜员激励机制以及运营成本分担等方面。

①合理制定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明确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共赢原则进行利益分配。

根据上文分析明确了大帐手续费率是银行保险合作各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核心因素,并且也是各保险公司之间提高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因此,在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关键因素是要制定合理的并且各方能够自觉执行的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从另外一个角度,还要分析银行保险行业的平均收益情况,当保险行业总体平均保费投资净收益率高于银行平均存贷款收益率时,银行母公司可以选择手续费率的较高的范围标准执行;当保险行业总体平均保费投资净收益率低于银行平均存贷款收益率时,银行母公司可以选择手续费率的较低的范围标准执行。这种大帐手续费率β标准的制定标志着银行母公司将传统保险公司与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给予了同样的地位进行合作。

②按照合作产能制定透明的努力程度分配原则,形成保险公司间的公平竞争机制。

由于银行的努力程度和对于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保护政策对于保险公司保费产出的重要性,因此,在上文共赢机制下的表现形式和环境条件要求分析中,明确了银行保险共赢机制的构建必须按照合作产能制定透明的努力程度分配原则,以形成所有保险公司间的公平竞争机制。在这种要求下,关键因素有两点,一是制定合理的努力程度分配原则,按照产能分配;二是淡化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保护政策,甚至取消对银行系保险子公司的保护政策,让银行系保险公司与传统保险公司自由竞争。根据上文分析,这一分配原则就是银行母公司阶段性、严格按照各保险公司的产能占比来进行努力程度及网点资源的分配,是合理的分配标准。这种分配标准下可以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内部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保险公司间的公平竞争,从而有利于银行保险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③制定合规、明确的单纯柜员二重委托模式下的柜员激励机制。

根据前文对于柜员二重委托的三种收入方式的比较分析知道,对银行柜员的三种不同激励方式各有利弊。因此,制定合理的、明确的柜员激励机制,是银行保险保费产能的关键因素。合理的、明确的柜员激励机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银行母公司转移支付的激励比例;二是明确激励兑现的形式。本文认为上述两种内容明确的路径可以参考银行柜员的第二种收入方式,将保险公司隐形支付的比例等额纳入到银行激励体系,进行统一、透明、合法化管理,并且激励兑付形式需要体现及时性和明确性。

④有着明确的责任承担机制,合理划分合作各方运营成本。

通过前文分析知道,前期的产品研发、调研等成本;销售中的营销支持成本;售后的客户服务和非常规退保成本三部分构成银行保险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而这一运营成本涉及到合作经济主体的各方,并且对保险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是合作共赢的重要一环。因此,银行母公司金融控股模式下的银行保险合作共赢机制构建的另一因素是对于运营成本的合理承担。本文认为运营成本合理承担的标准是按照收益和责任的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这样充分体现了合作各方平等的责权利原则。

2.共赢机制建设的行业制度保障机制

通过前文分析,本文认为良好的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机制需要制度的保障落实。

①银行母公司实施银保业务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制度,维护各方利益。

从前文共赢机制和利益相关者管理关系的分析可以知道,共赢机制下的银行母公司必然会对合作保险公司实行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并且关系紧密,而实现紧密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又会更大程度上导致双方实现共赢。因此,银行母公司在银行保险业务过程中实施利益相关者关系管理,是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制度保障。

②银行母公司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创建合作各方的公平竞争环境制度。

从上文分析可知共赢机制下的“约束力协议”包括大帐手续费率的制定标准、合作各方的违规惩处与退出机制、合作各方的责任承担机制、公平的努力程度分配机制、执行单纯的柜员二重委托机制、共同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机制等等内容,而上述协议的内容是确保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的关键因素,因此,确立银行母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这一“约束力协议”也是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制度保障。

③形成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制度,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知道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是银行保险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惩戒机制,能够保障合作各方的公平、合理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最终促进这一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因此,将这一责任追究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机制制度化,是保障合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行业前提。

3.共赢机制构建的社会制度保障机制

在银行保险各方合作共赢机制的构建过程中,不仅仅需要银行和保险行业内的一些制度保障,同时需要完善的社会制度作为保障。

①从监管部门角度。

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保险业的健康、良性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它对于银行和保险各方相关运营机制的规范、运行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各方违规的惩处以及对于社会舆论的引导都有积极的影响意义。因此,银行保险各方共赢机制构建需要监管部门完善的监管制度作为保障。

②从消费者角度。

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初衷是经营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而客户购买银行保险产品的最终目的是满足自身金融需求,因此,消费者是银行保险价值系统的最末价值链环节。目前国内金融消费环境尚不成熟,消费者对于银行保险产品的认知还不全面。导致在银行保险销售过程中,银行和保险公司各方均有可能出现销售误导的情况,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但是也有一些消费者出现无理取闹的情况,反而导致银行或保险公司一方利益受损,这样,并不能真正形成利益相关者各方共赢的局面。因此,形成合理的维护银行保险博弈中各方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社会制度是保障各方共赢机制构建的又一前提。

篇7

二、加强保险监管的策略

(一)结合微观和宏观审慎保险监管金融创新

推动保险机构更大范围和更具深度的跨行业经营,可是这些业务创新也从侧面增加了保险机构将来可能面对的潜在风险和更加复杂的风险。当前,监管体系对控制单个保险机构的风险非常重视,忽视了保险机构整体风险的风险控制,因此有必要最大限度的减少那些在监管范围之外的业务,结合微观监管和宏观审慎,保险监管部门、银行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要相互合作,将分业监管的问题合理有效解决,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宏观审慎监管面对保险创新要给与其足够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要预防其过度创新带来的风险。

(二)加强监管其逆周期

为了对保险业的顺周期性进行缓解,鼓励保险机构在经济处于上行状态时应用比较保守的风险评估模型,最大限度的降低保险机构可能承受的风险。针对偿付能力和准备金的顺周期性,可以应用逆周期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以及前瞻性的准备金制度,依据预期损失,将损失提前确认,促使保险机构在经济处于上行状态时准备资金,在经济处于下行状态时“以丰补歉”,促使其更好的应对危机。为了从根源上消除风险,应该对薪酬激励机制进行完善,统筹安排薪酬发放,在绩效考核标准内加入控制风险的情况,增加中长期考核标准在总标准中的比例,提高薪酬分配制度的跨周期性,也促使高管充分考虑保险机构的长期利益之后再出决策。

(三)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建议

金融危机主要对我国保险业的投资收益产生影响,资本市场波云诡谲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产生了影响。我国保险行业也具有一定的顺周期性。所以监管部门要以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充分研究和分析我国保险的顺周期性,进而对其逆周期进行监管。我国保险行业的系统性表现在“三农”、资本市场等方面。因为我国各个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雷同性很高,还具有比较小的经济差别,引发更加严重的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要从整体上进行监管,结合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监管,促使其更有效的应对系统性风险。我国保险行业创新性不足,对保险市场的发展没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要加强创新,提高其应对创新风险的能力,严格控制创新保险产品在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确保保险公司有偿付能力。

篇8

随着中国金融业人世过渡期的全部结束以及我国综合经营的逐步放开,国有保险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形势,突出表现为国际金融保险集团综合经营的绝对优势以及国内以银行业为核心的金融集团的迅速崛起。为了提高整体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国有保险公司应加快实施金融控股化的战略进程。

一、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的约束因素分析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集团公司(母公司)的框架之下,各子公司专门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领域的金融业务,整个集团公司涉足至少两种不同的金融业务。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受到法律环境、资本实力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制约。国有保险公司在构建金融保险集团的过程中,最明显的特点是受到政策法规的限制和指引。尽管我国已在法律和监管上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但现行法律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即没有禁止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拥有共同的大股东,因而在客观上为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留出了法律空间。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鼓励综合经营,因此来自法律方面的约束力将逐渐降低。

资本实力是金融保险集团发展的关键约束因素。随着国内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的不断接轨,不论是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证券行业的净资本监管体系、信托业以最低资本要求为核心的风险体系等,都体现了监管对资本与风险相匹配的要求。缺乏足够的资本,即使政策允许进行综合经营,也使国有保险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化的扩张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

国有保险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风险管理能力和专业化经营的技术水平限制了保险公司在金融集团搭建过程中的产业布局。与发达国家相比,国有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程度并不高,突出表现为专业子公司的数量、规模、对整个保费收入的贡献与我国保险业务的发展并不匹配。因此,国有保险公司不得不立足保险业,以原有的保险专业化服务为核心,在保险相关业务领域或保险行业价值链上进行拓展。即便如此,在健康险、企业年金、保险经纪、保险资产运营方面仍缺乏运营经验。

二、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现行的金融体制和法律框架出发,大致要经过三个基本阶段:一是在严格的分业监管和机构分设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开展某些综合经营业务;二是在分业监管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在股权上进行合作,发展以多元化经营为目的的分支机构;三是在交叉监管或统一监管的情况下,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全面实现综合经营。从我国加入WTO到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有保险公司将把成为金融集团乃至国际化的金融集团作为战略目标,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已经呈现出阶段性和加速化发展的特点。

(一)组建保险集团股份公司,进行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发展

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到国有股份制保险公司,再到国有股份占绝对控股比例的保险集团公司,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保险集团得到快速发展。例如,1991年4月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在2001年11月9日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2003年重组正式设立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此外还有中国保险(控股)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国内已形成6家保险集团,这些保险集团的保费收入占据了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5%以上。

一些业绩表现良好的保险公司,正积极进行集团化改造。如成立于1996年8月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底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新华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集团化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成立的阳光产险公司,在健康险、寿险领域成立了独立法人的专业控股子公司,积极向保险集团化发展挺进。

(二)在保险业务领域进行产业布局和整体上市

由于政策的不断放开和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集团积极进行产业布局。各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旗下基本都建立了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年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健康险公司等专业化的子公司。一些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还在保险行业价值链上进行资源协同,建立了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国有保险控股集团由原来单一的一级法人制改造成了多级法人制,国有保险公司也演变成为保险控股公司。例如,平安保险集团,就抓住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于1996年成立了平安证券公司、平安信托公司、平安海外控股公司,2004年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并更名为平安银行,搭建了比较完整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和产业布局。同时,该集团紧紧跟随保监会政策放开的节奏,相继成立了平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平安养老金公司、平安健康险公司。

在这一发展阶段,制约保险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主要因素仍然是资本和政策。为补充资本金和缓解偿付能力的压力,保险控股公司整体或部分上市是必然的选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实现了整体上市。当整体上市的时机不太成熟时,国有保险集团视具体情况,选择了对部分优良资产重组与上市的策略。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专业化公司先后在境外成功上市,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拥有这些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太平洋保险集团积极推进集团筹备整体上市计划,其他准备上市的保险集团也在积极准备。

(三)以控股公司为平台,发展合适的金融控股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的最终目标是使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成为一个纯粹的控股母公司,控股母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而是整个集团的管理中心,负责整体的战略规划、计划制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问题。各专业子公司作为专业营运单位和经营活动的主体,是整个集团的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

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市场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开放,金融机构的并购活动将愈发自然和频繁。因此,国有保险公司应该有目的有意识地研究和选择自己可能的并购对象,并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成功。为了成本效益或者盈利的需要,也可能考虑出售子公司或集团控股公司的股份。

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化的根本动因在于通过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来提高竞争力。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积极进入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务领域,是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发展的一个长期战略目标。当前与保险业务具有较大相关性的是银行业,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相关的是证券、基金和信托业。在综合经营政策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是绕过政策限制,进入其他金融业务领域的平台。从保险公司适应竞争的规律来看,应该进入银行,但根据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发展的现状,目前还无法并购大中型或较有优势的城市银行,只能配合保险业务的区域发展战略,有选择地并购一些中小城市银行。因此,对处于资本劣势的国有保险公司来说,积极探寻与银行更深层次的合作,也是无奈的选择。

(四)比较完善的金融控股公司和国际化运营阶段

本阶段是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阶段。目标是融人国际金融体系、参与国际竞争,初步树立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形象。这一阶段着重应对金融市场的国际发展趋势和规则,加强与国际著名金融集团的全方位合作,通过战略合作与战略联盟、资本融合以及设立新的国际金融公司,融入国际市场,拓展集团生存空间。

三、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化特点

(一)国有保险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化是形成金融集团的合适路径

在已经成立的保险集团中,母公司本身不从事具体业务,属于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相对母公司本身从事某一业务经营,该业务一般又是该公司的主要或重要业务的事业型母公司,具有相对明显的比较优势和专业优势。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形成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进行综合经营,是当前我国保险集团建立金融集团的合适选择。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经营分业的方式,各子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防火墙。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能够有效阻断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风险传递,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二)国有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基本上还处于构造业务体系的初期阶段

国有保险集团在多元化业务的开展中,真正考虑客户需要的地方还较少,仍试图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角度,开展银行、证券、保险等全面业务。各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缺乏差异性,也缺乏明晰的多元化战略。国有保险公司组建控股公司的目的,是在为迟早的综合经营做准备,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因此发展轨迹基本体现为:海外组建控股公司,然后绕回内地进行综合经营;母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建成控股公司,海外或国内上市,时机成熟后,与综合经营的控股子公司整合,打造巨型金融集团。各大保险集团对自身优势和发展的定位是模糊的,业务酌整合以及运行能力的整合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但与跨国金融集团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我国保险集团短期内还无法兼并较大的银行,并购目标也只能是区域性的商业银行,银行业务形成的利润短期内与保险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形成的净利润在数量上还不具有可比性。

(三)保险金融控股公司以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为主业

金融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仍将以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为核心,主要涵盖资产管理、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方面。金融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主业和优势还是保险。保险集团公司首先要把保险这个主业做好。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发挥集团优势,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集团。

资产管理业务将逐步成为保险金融控股集团的主营业务。通过资产管理,带动保险业务增长和利润的持续增长。国外金融保险集团的核心业务板块也是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在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实质性启动并获准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之后,保险公司将逐步变身为实质性的资产管理公司。随着承保利润率的走低,资产管理业务将发挥支撑作用。

目前,保险公司已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资格,例如港口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基础建设项目。这类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项目回报周期长,投资收益稳定。保险资金和资本市场的对接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组建保险投资基金、参与证券一级市场配售、购买定向债券、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等。在资产匹配的原则下,其它国际通行办法也可借鉴,如实业项目投资、消费信贷、抵押贷款、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等。

(四)国有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化,具有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优势

由于大多数国有保险公司是国有股东占控股地位,并且大多数国有股东并不是金融集团,因而国有保险公司金融集团控股化,不会与股东发生战略冲突和业务竞争。因为进入这些保险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仅仅是把它作为海外金融集团在整个中国金融市场的总体战略布局的一枚棋子,最多是作为利润中心,而不会有兴趣去培养另外一个金融控股集团。另外,从我国金融产业政策、促进保险业发展和运营安全的角度,国家应该会鼓励和支持以保险业为核心的金融保险控股集团的发展。

四、保险金融控股公司实现综合经营的现实策略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因为保险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容易产生关联交易、资本金重复计算等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密的内控制度,就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以保险业和资产管理业务为主的金融业务框架,提高保险专业化经营能力

继平安集团顺利进军多个金融领域之后,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纷纷将打造一个跨行业经营的金融集团,并购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纳入战略规划。

(三)加强与其他金融业的合作,有选择地进入其他金融业

目前银行销售的寿险业务已经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近三分之一,保险业和银行业怎样通过产权关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是目前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四)发挥整合资源优势

篇9

1.互联网金融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顾客在特定时段到指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而互联网技术则使金融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相应账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登陆网络系统进行自助服务,相应账户也只需通过上传信息即可开设。这不仅使金融服务覆盖的范围可以扩大至偏远地区,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建设实体营业网点的成本。

2.互联网金融的操作简单快捷

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手续较为繁琐,顾客等待时间也较长。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用户越来越关注业务办理的简便和快捷。互联网金融在设计产品时就更为关注用户体验,致力于做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产品,完全没有办理过同类业务的用户也可以在页面指引下按步骤完成操作,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顾客。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加快审批清算的过程,提高经营效率。

3.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更加多样灵活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标准化的,形式也较为单一,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互联网公司掌握了用户大量的交易数据和消费习惯,而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使得这些信息可以被更有效地分析利用,细分用户市场,从而提供更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可以灵活调整的金融产品,更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4.互联网金融填补了传统金融未满足的客户需求

例如,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提供针对零散资金的产品,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空白,并推出了一系列产品为用户闲散的小额资金提供理财业务;传统的金融机构极少为个人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则针对这一需求搭建了融资平台,使个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成为可能。5.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评价体系。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大多依赖抵押或担保等方式进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评价。互联网金融企业则根据已掌握的用户消费记录和还款记录等数据构建了一套真正基于用户信用的评价体系,并用于区分客户。

6.互联网金融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余额宝等小额理财产品的出现,联通了货币市场基金利率、银行同业存款利率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冲击了资金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利率双轨制。传统金融机构面对存款流失的现状,也不得不加快推出同类活期理财产品并提高利率。这缩窄了银行的存贷利差,迫使传统金融机构逐步开启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7.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传统金融机构垄断现象较为严重,规模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挑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利润来源,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参与竞争,提高了金融市场竞争度。互联网金融企业非常注重客户体验,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服务态度和水平。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引导资金合理流动,促进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刚刚兴起的金融形态,目前还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并不完善,仍然面临着较多风险。

1.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问题普遍,流动性风险较大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普遍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资金,但是其投资于货币市场或银行同业市场的资产组合期限较长,并不能立刻变现,一旦发生大规模赎回,目前只能依靠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自身的流动性资金垫付,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也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提供最后贷款人保护措施。

2.跨业经营普遍,易造成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其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很多互联网企业事实上正在进行跨业经营,而不同业务之间又缺乏必要的防火墙,并不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极易发生风险跨业传播并进一步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金融监管的方式还是分业监管,对越来越趋向于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有效性较低。

3.面临的风险来源复杂,传染性和波动性较高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其风险来源也是传统金融领域的风险与互联网技术风险的叠加。除了传统金融业务固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外,还需要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领域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基础技术风险。互联网平台的硬件和软件核心技术主要由国外大型IT公司控制,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完全掌握,建立在该平台上的金融活动的技术安全面临一定风险。

(2)黑客和病毒风险。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一直是互联网安全的重要威胁,而互联网金融因为涉及资金交易,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如果互联网金融使用的信息传输技术手段落后、加密技术不完善,就极有可能被入侵,造成客户信息和资金被盗。

(3)技术外包风险。互联网企业通常会把一些技术问题外包给其它公司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外包服务的质量不一,如果在使用中遇到问题,也容易出现沟通和修复过程更为复杂、解决问题所需时间较长的情况。此外,技术外包容易造成部分信息泄漏,安全性较易受到影响。

4.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较广

互联网金融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针对的是人群的“厚尾”部分,大多为低端客户,其风险接受能力较弱,用户数量较多。如果出现损失,波及范围较为广泛,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较大。

5.未知风险可能增加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是将传统行业和新兴技术结合在一起的形势。随着它进入高速交错发展的第三阶段,传统金融业态的边界不断被拓展,一些未知的、崭新的金融风险也可能伴随这一过程而出现。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发展过程,加强对其风险的研究和预判并即使加以防范。

三、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角度的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银行存款的替代品,同样面临挤兑风险,并且涉及到的用户较多,行业波及面广泛,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些风险特征与传统商业银行非常相像,同样也需要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来防范其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引入也对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有重要作用。

1.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实际上享有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形成了垄断优势,也造成了服务水平较差,效率较低的后果。建立覆盖互联网金融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更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整个金融行业重视自身风险状况,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有利于防范流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互联网金融目前小额存款人较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充分减少多数用户的挤兑动机,减少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避免单一风险扩散为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篇10

关键词 :外出务工人员 金融服务 保康县

我国的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2.3亿人,在全国各个地区,各个行业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笔者对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进行调查,保康县地处鄂西北的一个贫困山区县。东靠襄阳,西接神农架,南交宜昌,北连十堰房县。是襄阳辖内唯一的一个纯山县。是国家扶贫的重点县,全县有11个乡镇、257个行政村、19个居民社区,总人口不到28万人,农民一般收入靠种植茶叶、烟叶、核桃、木耳、香菇等特产和养殖猪、牛、羊,主要收入来源是外出务工收入,保康外出务工人员初步统计有65000人左右,占总人口的23%,每年打工收入在19亿元。年人平打工收入在3万元左右,通过对务工人员金融服务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查9572人,占务工人员总人数的14%,在抽查的外出务工人员中,在结算服务方面:打工收入每年带现金回家占65%,通过邮政汇款,只有占23%,通过银行结算渠道占12%;在贷款方面:在外地创业发展的有贷款需求的占19%,实际贷到款的占1.7%,贷不到款的主要原因是经营项目在打工地,户籍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而在务工地由于无抵押物,也不能贷款。想回家创业需要贷款的占15%,实际贷到款的占3%,贷不到款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对务工人员情况不了解,没有现金流和上一年经营报表等;有投资理财需求方面:有投资理财需求的的占45%,在总额中:存入银行的占53%;购买理财产品的占5%;高息借给别人的占42%,约定利息在10-30%之间,有接近63%借款难以收回;四是在金融服务方面:需要银行加大服务宣传培训的占53%;需要完善服功能的占32%;需要在服务创新方面提高的占12%,通过调查,外出务工人员占比和他们创造的价值,应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他们渴望的金融服务需求,希望能引起金融机构的重视,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能给外出务工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多给他们一些关爱,多给留守儿童和老人一些照顾和关心。

一、保康县外出务工人员的情况及分布特点

(一)务工人员比例大。保康县总人口2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7.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78.1%,据统计,2013年,保康县外出务工劳动力达6.5万人。以黄堡镇寨湾村为例,该村总人口346人,劳动力191人,全村2013年外出务工人员达138人,分别占该村总人口及劳动力人口的40%、72%。

(二)劳务规模增速快。由于宏观经济下行,种植、养殖业受市场诸多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部分农户投入多,收益低,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越来越多农民放弃种植、养殖,选择了外出务工。据统计,2012年保康外出务工人员为3.9万人,2014年底达到6.5万人,2014年劳务规模比2012增长了61%。

(三)务工就业范围广。保康县外出务工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2014年在外出的6.5万人中,有2.8万人左右集中在珠三角发达地区务工,1.5万人在资源类丰富的河南,山西、贵州等地,有1.8万人在北京、武汉等大中型城市,有0.3万人在较远的新疆,东北等地。从事的行业涵盖了采矿业、建筑业、服务业、加工业等各个行业。

(四)劳务输出收效大。2014年,外出务工人员6.5万人,入均收入在3万元左右,高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农村外出劳务收入占到全县农村总收入的七分之一。在保康各个乡镇,外出务工已经成为了当地农村创收的主要方式,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带动了当地城乡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利用他们长期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务工学到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为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使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少破旧的土房子,拆旧建新,盖上了新房子。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集资为家乡修上了新公路,有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办起了小厂房。

二、保康县经济及金融服务现状

(一)保康现状。保康县是襄阳市辖内唯一的一个全山区县,其中磷矿资源综合指数居全国第四位,藏量达10亿吨;磷化产品远销13个国家和地区;水能蕴藏量19万千瓦,可开发利用13万千瓦,现已开发装机5万千瓦,是全国100个电气化初级达标县之一,按照保康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都市襄阳后花园、建设绿色襄阳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大力实施生态经济强县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14年,保康县生产总值达到92亿元,财政总收入实现1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7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16元。

(二)金融服务现状。截至2014年末,保康县辖区银行业机构共6个,从员人员共计509人:其中政策性银行1个,国有商业银行3个(农行1个、建行1个、工行1个),农村商业银行1个(下辖网点16个),邮政储蓄机构1个(邮储银行网点18个,邮政银行代办网点9个)。

保康县内合计6家金融机构,工行、农行、建行相对而言汇路通畅,但在乡镇无网点,有近80%的外出务工人员选择从邮储汇兑,但手续费相对较高,相对而言,农商银行手续费较低但由于体制原因结算渠道受限,很难满足外出务工人员的结算需求。

三、保康籍外出务工人员金融需求特点和情况

通过走访调查,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务工分散、流动性强,文化知识水平低、理财意识不强、加之工作辛苦,很少有时间和机会接受金融知识宣传和金融知识培训,对金融产品的了解很少,多数还习惯于:平时打工不结帐,年底回家带现金,发展项目私下融,高息借贷成本高,投资借钱风险大的传统习惯。但通过座谈,外出务工人员还是有很强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金融知识普及需求。其实外出务工人员也意识到带现金回家的风险,借钱出去收不回来的风险,发展创业也想到银行贷低利息资金,只是对银行业务不了解,对银行流程不熟悉,不知道怎么与银行打交道,也希望有机会参加这方面的学习。

(二)创业贷款需求。借款的主要用途一是用于外出行程费用,占比约为40%,用于外出车船费及日常生活费用开支,一般在1000-10000元左右;二是在外地发展贷款需求,有的在外面承接工程,主要集中在从事建筑工程、采矿行业。需要垫资约占36%,需求金额集中在5万元到100万之间。三是创业贷款主要是部分农民工计划返乡创业或者在外地经商办厂金额在20-200万元左右。

(三)汇兑结算需求。调查发现外出务工人员金融服务需求程度最高的仍然是汇兑结算需求。而异地结算是主要服务需求。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如何方便、快捷的带回家是一个现实问题,调查显示,有86%的外出务工人员每年需要汇钱回家,平均每人每年在2万元左右。把钱安全、合理、便捷的汇回家,是他们主要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理财投资业务需求。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收入的增长,加上思想观念的改变,看到社会上集资诈骗和高息借贷纠纷越来越多,使他们更想通过合法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资本积累,但是因为没有接触过银行理财产品,在选择理财产品时需要一定的引导,帮助。

(五)创新金融产品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如何使用网上银行购买火车票,使用电话银行转账,网上购物,提高效率;二是希望金融机构能创新一些适合他们需求的信贷产品。

(六)工资业务需求。现在社会各界都在高度关注农民工工资兑现问题,也出现不少小包工头卷走资金不给农民工兑现工作现象,也有部分工资兑现出现纠纷,他们也希望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支付工程承包款,减少现金支付风险,减少中间环节,做到有帐可查。

针对外出务工人员金融服务的需求调查,在中国农业银行保康县支行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上表可以看出,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金融需求,信贷和支付结算是主要需求,很大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在攒下几年的工资后想回乡创业,成家立业,而因为没有资金的支持而使这些想法不能实现,对信贷的需求比较大。同时,因为保康县的金融机构较少,工资从务工地回到家乡取款存在较高的手续费,汇兑结算是主要的需求之一。也有少量的人员对于柜员机操作和个人网银的操作不了解,金融知识的需求占有很大比例。

四、外出务工人员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金融知识普及面小。通过对外出务工人员抽查,有67%的务工人员对如何从银行汇款不了解;有83%的务工人员对如何使用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不了解;有65%务工人员对贷款流程不熟悉;91%的务工人员对金融理财业务不了解。

(二)创业贷款两头难。外出务工人员无论在务工地发展需要贷款,还是回乡创业需要贷款,都有一定的难度。

1、务工创业贷款难。一是找务工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般不予受理,主要原因是:虽然经营项目在当地,但不是本地户口,又不能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担保,在务工地金融机构不受理贷款;二是找户籍地老家金融机构,又由于经营项目不在本地,金融机构认为不便于开展贷后管理,认为风险大,不愿意贷款。如:吴家岭村张某带领有15人在武汉从事建筑工程承包,需要先垫资,待工程验收后,才结算,想贷款200万元,到务工地因不是本地户口,在武汉没有抵押物金融机构都不贷,到户籍所在地保康找了几家银行,都认为在外地风险大,都不愿意贷款。三是部分农民工缺乏信用意识,在原籍贷款到期没有及时回家将贷款归还,而且通讯号码不稳定,时常联系不上,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再申请贷款时,金融机构通过征信查询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

2,回家创业难贷款。有的外出务工几年以后,有一定的资金积累想回家创业,因自有资金不足,想申请贷款,但因为长时间在外地务工与当地金融机构没有联系,在本地新注册公司上年没有报表,没有现金流,不符合贷款条件,获取贷款难。

(三)汇款结算不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将务工收入带回家的主要方式是:带回现金、通过邮政汇款、在银行转账和通过银行汇款。但是存在一下问题:

1、带回现金风险大。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数将打工一年的收入取出现金在春节回家过年时带回家,但是往往春运时期是人流高峰,也是小偷和骗子最为猖獗的时候,有很多外出务工人员辛辛苦苦一年的收入,被小偷和骗子卷走,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2、跨行汇款不方便。通过银行汇款是目前主要的汇兑的方式,但是大部分务工人员都家住农村,经济不发达,金融机构的网点也不多,结算渠道少,农村最方便的是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多,人员熟,服务好,但由于体制问题,农村商业银行是地方法人机构,全国没有统一标识,统一机构,在城市没有网点,而国有商业银行在城市网点多,但农村又没有网点,务工人员对跨行汇款了解甚少,只认准一个银行,多数外出务工人员不放心跨行汇款,不选择跨行汇款。

(四)理财风险意识差。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对理财知识了解甚少,对理财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1、民间融资有风险。有很多外出务工人员为了获取高额收益回报,盲目参与民间融资,造成本息无归。

2、误入保险取款难。现在有很多金融机构开办保险业务,为了完成中间业务收入任务,将外出务工人员定期存款办理为分红保险,也不给外出务工人员讲解清楚,待提前支取时才发现本金都不足时,才与银行交涉。

五、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信贷知识、结算知识、人民币反假、电子银行业务等金融知识宣传,可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时候,在车站、码头等地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金融机构可采用电视、LED显示屏、宣传车、广播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外出务工人员更加全面了解银行金融产品、操作流程,提高务工人员的金融意识。

(二)开展务工人员对接。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要对辖内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定期走访、调查建档,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数据信息库。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各种信息建立详实的经济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外出打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务工地点、从事的行业,联系方式,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需求等等。建立经济档案以后,银行工作人员经常上门或者通过电话联系,定时进行回访和维护,及时做好金融服务。

(三)量身定做信贷产品。为外出务工人员量身打造新的贷款品种。金融机构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外出务工人员的实际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开发出不同类型的适合外出务工人员的相关金融产品

(四)引导合法投资理财。设计符合外出务工人员理财需求的理财产品,引导他们使用金融理财产品,远离非法集资,谨防上当受骗,让其通过合法的金融理财产品轻松理财,稳定收益,金融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村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

(五)提高效率规范服务。一是要切实改进和优化对外出打工人员的金融服务,提高柜面业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对辖内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的,金融机构要尽可能提供信贷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符合辖区实际的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信贷产品和相关金融服务方式。实行阳关信贷、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其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信贷服务。四是要根据返乡农民工信用状况、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技能特长、项目情况等因素,合理核定授信额度。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

(六)延伸金融服务触角。金融机构可在务工集中地建立金融服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专门为外出务工人员及时提供金融业务的咨询服务,发放工资,支付工程承包款,减少现金支付风险。对需要贷款的外出务工人员及时提供贷款支持、对需要汇钱回家外出务工人员帮助提供结算服务、对有投资理财需求的外出务工人员正确引导合理投资等金融服务。?

(七)加快互联网金融布局。1、大力发展手机银行。充分发挥手机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渠道、账务交易的主渠道作用,丰富手机银行功能,将更多的柜面业务迁移到手机银行,不断提高手机银行使用率。大力推广手机银行业务。2、推出微信银行。让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实现账务查询、转账汇款、投资理财、充值缴费、客户咨询等功能,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时尚、便捷、贴心的服务,实现社交金融互动。3、推出网上商城。推出利农网上商城,为涉农商户提供一个产品展示、购买的宣传推广平台,为个人客户创造亲切、轻松和愉悦的购物环境,最大化地满足客户日趋多样的购物需求。建立社区交易平台,通过打折、团购、提供信息、服务预定等方式提供线上线下的金融和生活服务,将线下营销与线上营销相结合,提高客户参与的积极性。4、发展移动支付。建设银联TSM可信服务平台,通过空中发卡功能,实现近场支付和远程支付。加强市场营销,通过良好的用户体验发展客户。积极拓展受理商户,努力创造良好的应用环境。

(八)做好消费权益保护。1、做好金融服务公开。引导银行将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通过公告、门户网站、媒体、产品服务手册、柜台等多种途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如实告知价格、利率、收费、风险、罚则等内容,让客户真正拥有知情权、选择权。2、做好金融知识宣传。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坚持开展送金融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的活动,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产品和服务,使客户熟悉和掌握金融知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权益保护意识。3、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要加大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行为。4、做好纠纷处理工作。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利益第一的服务理念,对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协调银行的现场负责人及时出面解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客户的损失,保护好客户的利益,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受理部门,设定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公开受理投诉的具体途径和方法,高效处理银行业金融消费者投诉,保障金融消费者申诉权。

结论

随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农村传统经营模式的转变,农村种植业机械化的推广应用,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也越来越多,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村就业和农民创收的主渠道,外出务工人员金融服务问题已引起社会和金融部门的广泛关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金融服务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战略性选择和新的业务增长点。做好外出务工人员金融服务,就必须加快业务创新、提升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创新金融产品,增强市场意识和业务开拓能力;打造外出务工人员金融服务的服务个性化、业务网络化、决策智能化,是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金融机构只有在服务上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才具有竞争力;只有在业务创新上能适应时展的要求,才能立于市场不败之地;只有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上敢于担当,才能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业务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化涛.”打工经济”喜与忧[J]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3-03-20.

[2]周 颢.县域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调查[J]西部金融2013-08-17.

篇11

早在1998年颁布的《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中就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为了规范“双师型”的内涵,教育部办公厅于2004年下达了《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在通知的附件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双师型”教师解释为“: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的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从中,不难看出“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标准首先是强调了教师职称基础,其次,严格规定了这些教师的实践和科研的时间。说明了“双师型”教师既要有相应的职称,又要有相应的开展实践教学的能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上也指出:“各高职(高专)院校一方面要通过支持教师参与产学研结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等措施,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双师”素质;另一方面要重视从企事业单位引进既有工作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理论基础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伍。”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重申并强调了以上“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式。

2金融保险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金融保险专业是一个特殊的专业,和其他专业不同,高职教育阶段的金融保险专业主要培养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性、实践性金融专门人才。现今高职金融保险专业培养的学也主要面对一些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学生未来所从事的业务也主要以一线的柜台操作、金融商品和保险产品的营销为主,所以,金融保险专业的高职教育必须要结合实际,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也非常迫切。但是,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这些企业在现今属于高收入行业,远的不看,就近来广东省的各行业平均收入显示,金融保险业也是位居前列,正因为这个行业在国人看来是白领高薪的行业,使得在培养学校的专业教师,引进兼职教师方面存在了很大的阻碍。

2.1培养专业教师

2.1.1证书的获取

“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首要途径是利用现有的教师,从“双师型”的要求来看,教师要有职业资格证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金融保险行业在从业时,银行要求从业人员有银行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要有保险人资格,证券公司要求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这三个证都是从事金融保险行业的入门门槛,然而它们不是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不符合“双师型”要求,符合要求的只有中(高)级经济师。据了解,金融行业内部工作人员也是考取中(高)级经济师,而中(高)级经济师只要通过相应考试教材的学习就可以考到,但是通过后对实际的教学没有太大的实践帮助,高职的学生主要针对的是银行、保险和证券一线从业人员,中(高)级经济师对这些一线操作很难起到指导作用。但时至今日,各个高职院校恰恰都是以“双证”来要求和评定教师,教师取得的证书能否改善实践教学根本不去评定。

2.1.2教师的培训与实践

金融保险专业的在职教师要到一些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去培训和实践是非常难的。首先,本专业教师的基础教学任务很重,由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在高职阶段基本上都会维持在50到80之间,最多也就是两个班级,金融保险专业的专职教师如果要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最少都要承担两门以上的不同专业课,而这些课程的教育教学就要花掉教师大多数的时间。其次,金融保险专业是一个实际操作很强的专业,不是简短的一两个月的培训就可以的,一定要教师亲自进入行业亲自操作相关的业务,而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只有下班时间、节假日或是寒暑假去行业实践。但是,不管是银行、保险公司还是证券公司只要是新进职员,第一要事就是要上岗培训,金融机构不会愿意找专员为教师进行岗前特别培训,培训所花去的成本费用的结算都是问题。第三,就算教师通过培训可以开始阶段的上岗,但是金融保险行业都是服务行业,服务行业要面对顾客,顾客的口碑是服务行业的支柱,一旦由教师来操作给顾客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将会是很大的损失,而企业又没有机制来约束教师,就算教师愿意免费给企业做事,企业也不会拿自己的声誉冒险。第四,金融保险业是大量资金融通的行业,在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客户资料和相关文件,有些涉及到隐私和机密,不能外泄,所以金融保险行业进入教师挂职锻炼和顶岗实习都非常慎重,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也都是浅层次的交流。最后,由于行业收入的差距,金融保险的专业教师如果真正熟悉了企业的业务,能为企业服务或是给企业带来不错的业绩时,企业也会高薪留下教师,因为教师丰富的理论也能弥补企业的不足,所以高校教师跳槽的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只愿意提供见习、访问、讲座等形式的合作,教师就很难深入参与到金融业日常经营运作当中,也就很难提高实务技能,获得工作经验为教学所用。

2.2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级人员

在金融保险业一线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既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又熟悉一线的业务工作,不仅在教学中能够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工作经验相结合,还能够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等相关知识传授给学生,更好地指导学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但是,这样的人员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及。首先,就是行业收入所致,金融保险行业的薪金很高,而教师的工资与之差距很大,这些在行业中的高级人员根本不可能来高校做专职教师,而金融保险业的薪酬激励机制也和高校不同,这些人员宁愿花时间去提高自己的业绩和水平也不愿意来赚取一节课四五十元的课时费。其次,在金融保险企业工作的高级人员自己本身的工作也很忙,经常有加班和会议,从实际教学来看,笔者所在的高职校就先后聘请过多位地方商业银行支行的行长、副行长,人寿保险公司的部门经理和海通证券的相关负责人,这些兼职人员有相当的行业从业经验,通晓行业的业务,他们所授的课程很受学生的欢迎,但是,这些人员本身的工作都很忙,经常会有临时性的会议和出差,学生计划安排的课时也要随教师的问题而临时调整,有时实在没有时间完成不了规定学时的,最后还得由本校专业教师继续授完,而且课程结束后的相关教学资料也得需要本校专业教师完成。最后,学院就算花大笔资金聘请了这些专业人员,过不了多长时间也会大量流出。由于理论和实际操作存在不对等,这些金融从业人员的能力主要在于知晓实践操作和实用技能,而理论基础不强,或是已经淡化。而在高校职称评定中,是以教师发表的论文数量来分高低,中级职称主要看省级及以上期刊的论文数,高级职称主要看核心期刊的论文数,这恰恰是从企业聘来的这些人员的弱点,所以很快会不适应高校的收入分配机制而再次流出。#p#分页标题#e#

3建立金融保险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议

金融保险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面临着比一般专业更为困难的问题。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金融保险专业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金融保险专业的培养目标,建立金融保险专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做到几点:

3.1高职院校要树立正确的“双师型”观念

现在的高职校都是全面型的院校,既有工科专业也有文科专业,工科专业和文科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就算在同样的文科专业中也有不同,有些专业要取得双证很容易,通过短期的培训课程就可以获得职业证书,所以高职院校应该对不同的专业区别对待。比如,从金融保险专业所培养的学生素质来看,学生大三毕业后要进入金融机构,从实际看可以进入的有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但是进入邮储、农信社要求学生有相应的金融从业证,而且要通过省里统一的招考,考的也是银行对应的专业理论知识,进入保险公司对应的是考取保险人资格证,进入证券公司并没有一定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作为金融保险专业的教师在教学时要以学生的就业为导向,帮助学生毕业前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所以教师考取相应的从业证书等于也在实践教学中为学生输送了现实的知识,培养了学生从业的能力,因此,学院在实际操作中要树立正确的观念,淡化“双证”,更多注重实践能力。

3.2改革高职院校薪酬激励机制

适当提高“双师型”教师收入水平。众所周知金融保险行业的薪金高,要吸引符合“双师型”教师的人才,就有必要缩小收入的差距,改革现有薪酬机制,应当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一味的空谈奉献精神,对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老师应该给予嘉奖或是给予高于同级别教师的薪金,而“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并不是主要因素,远远不如教师的数量,“双师型”教师考取证书要有相关费用,到企业实践要耗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学校要求教师奉献自掏腰包,但是却不给予教师应有的奖励,教师会没有动力和热情。

3.3完善职称评审制度,修订职称评审标准

篇12

一、我国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将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重心,对于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更是将其放在了重要的方向发展。因此,许多高等职业院校开设了金融保险专业,但是,如何培养人才,怎样培养人才成了现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我国经济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将上层经济建筑与具体实际相结合,而高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要结合具体的市场需求实际。目前,在人才市场上,针对金融保险专业的人才需求量较大,这与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人才的需求量,而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决定了金融保险专业人才的水平。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备金融保险专业知识的有用人才,为社会金融保险行业输送大批的优秀的人才,为建设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但是,多数的高等职业院校开设金融保险专业,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教育体系,没有制定出详细的教学计划,没有构建出出完善的课程大纲,甚至连一套合适的教材都没有。这对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造成了极大的束缚。

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1.教学体系不完善。突出教学的实践性和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就业技能的培养和发展是高等职业院校培养人才的宗旨。由于金融保险专业作为近几年响应国家号召、顺应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专业,大多数开展这个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还存在及其强大的疑问与困惑。没有一系列完善的教学体系,人才的培养十分迷茫。探索与实践过程中也不免产生疑问:应该重点培养怎样的人才,应该教育怎样的知识观点。2.教学方法与考核如何改革。金融保险专业作为一个新专业,又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必定与传统的高校的教育有所改革。是坚持教学实践相结合还是在此基础上增添特色课程教育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再者,对于考核方面,采取传统的书本考试与高职教育的原本目的不符,而采用实践考核,没有可以借鉴的前车之鉴,不免违背考核的准确性与公正性。3.培养的人才能否适应社会。人才培养的基础是专业知识储备要过关,除此之外学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素质还有综合素质都需要过关。金融保险专业更需要专业的学生具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以应对不确定有风险性的金融行业。

三、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策略

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是针对金融与保险及与其密切相关的职业有计划的有需求的培养专业性的人才,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金融专业的知识技能和保险专业的高级技能,将二者系统的结合。1.建立多元化的就业体系。以培养学生的金融保险专业知识与技能为主,加强其他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的教育,针对不同学生不同方向的意愿与兴趣,细分专业方向,建立多元化的就业体系,实现教学的灵活性。高等职业院校可以设置类似于保险营销、保险管理等不同的专业方向,让学生明确金融保险专业的内在含义,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选择合适的方向去学习、去发展。2.建立制备完善的教学体系。建立制备完善的教育教学体系就需要符合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培养计划并加以创新。加强对学生就业的技能的培养一直以来是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宗旨,尤其是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更需要有专业的金融保险专业的技能。制备教学体系一定要按照金融保险行业的人才培养的要求,以知识为基础,以实践作为根本方向。如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制备的一系列的教学体系:“一条培养路线,三种实践训练”。3.拥有专业对口的实践基地。建立一个专门针对金融保险行业的实践基地,可以同业界赫赫有名的金融保险单位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如平安保险、中国人寿保险等单位,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更透彻的了解到金融保险专业。也可以聘用社会经验丰富的成功人士作为讲师来指导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高等职业院校要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践内容,按部就班的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及意愿去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单位和专业方向进行实践活动,培养专业技能和就业技能。除此之外,也要在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其他的技能。比如与金融息息相关的市场调查,可以分配给学生派发传单、市场调研等力所能及的小任务,提升学生的社会生存技能。4.学校与企业合作,联合办学。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主旨就是为社会的企业培养人才,而企业也需要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推动其发展。两个联合办学,形成合作关系,不仅加大了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也向企业源源不断的输送人才,形成共赢的局面。可以与金融保险行业相关的企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如中国银行、中国人寿保险等企业。5.改革创新教学方式和教学考核。对于金融保险专业这个新兴专业,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再适用,应将传统教学方法与具体实际相结合,改革创新出有利的教学方式。如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走出传统课堂,利用校外的实践基地,通过实践教授学生知识技能。而考核方式也不再拘泥于传统的纸上考核,将实践报告、论文还有技能操作等与书面考核相结合,按比例判定学生的综合成绩。总而言之,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仍然任重而道远,过程中不免存在或者产生一些错误与问题,但是,只要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和策略,高职院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教学措施,学生们积极认真的学习金融保险专业的知识与技能,高职教育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就将会有巨大的成效,并且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前景也会越来越明亮。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