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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失衡
政府、文化事业单位、企业、非政府组织、公民个人都应当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给主体。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应当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的参与。但是,在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还主要是由政府和文化事业单位主导的,他们往往以培训、举办讲座、论坛、咨询等方式在黑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近些年来黑龙江省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有所发展,但是也主要是以秧歌队、广场舞蹈队等公民个人自发形成的文化供给方式存在,有规模的,经过登记注册的公共文化服务非政府组织尚未发育起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3]显然,黑龙江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距此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另外,在黑龙江省公共文化供给中,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注重引入市场机制,通过企业冠名等形式丰富地方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的方式,如,“齐齐哈尔啤酒文化节”就曾经以“金马·香江花园杯”和“中汇城杯”进行冠名,通过企业提供经费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但是,黑龙江省绝大多数城市和文化品牌市场意识还非常淡薄,不能够充分重视各类企业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作用,例如在国内外都非常有影响力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龙江讲坛”等,都没有与企业联合共同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经验。这种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单纯依靠政府和文化事业单位的力量势必会造成供给主体的失衡,无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后劲不足。
农业机械化作为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既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还可以“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好的服务体系建设,还能促进农机事业的发展。
1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1.1县级服务组织
县级服务组织有县农业局农机科、县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县农机监理站、县农机化培训学校各1个。共有编制人员32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7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人,高级技术工人3人,其余为管理人员。
1.2乡镇服务组织
2003年以前,乡镇原有的农机管理服务站和农机化技术推广站是1套班子2块牌子,专门从事乡镇辖区内的农机服务工作。2003年,乡镇涉农单位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站变成农机室,机构缩小,人员减少,资产变卖,人员以乡镇中心工作为主,农机只靠市场调节、自觉发展。龙陵县有乡镇农机事业人员39人,其中科技人员22人,中高级技术人员16人,初级技术人员6人,其它初中级技术工人。人头经费由财政统一预算。
1.3农机销售网点
龙陵县有农机销售网点17个,全部是个体经营,经营从业人员28人,其中取得职业鉴定资格2人,2016年机具销售总收入1000余万元,营业纯收入达50余万元。
1.4农机维修网点
龙陵县有农机维修网点60个,全部是个体经营,有资质的维修人员67人,从业人员88个,维修合格证多为3级,从事维修的种类(范围)主要是农机综合维修、零配件销售;自有厂房41个,租赁厂房19个,固定资产总值277.9万元。农机维修网点收入300余万元。
1.5农机合作社
到2016年为止,龙陵县成立农机合作社4个,正思考改变这一现状,争取每乡镇至少成立1个。
2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县、乡组织发展困难
农机推广组织由于资金短缺,人头经费较少,科技人员闲置,还有部分人被抽去做了与农机无关的工作;农机培训,工作内容单一,只有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路子不宽,安于现状,缺乏开拓精神;农机安全监理,在《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拖拉机静态管理已进入正常运作轨道,起色较大,开展顺利,其它农业机械的管理,有待加强完善。
2.2农民专业组织发展缓慢
县委、县政府虽然高度重视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规划,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到目前只建成了4家,还在思考没成立的乡镇都应尽快成立。
2.3农机企业凋敝
20世纪70年代后,县级相继建立了制造、维修、供应3家企业,具有了一定的服务能力。由于1983年、1989年和2002年的几次改制,原有企业已凋敝,算是寿终正寝。现有的主要是个体私营企业,由于资金困难,规模小,供应、修理等难于适应新的需要。
2.4机具配套比例失调
目前使用的大中型后传动变型拖拉机,配套比是1:1,其它的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比1:3;小型拖拉机配套比达1:3.2。总体配套比达1:2.1,并且部分机具已经老化,属淘汰产品。
3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思路和相应措施
3.1基本思路
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县、乡农机服务组织走公益的路子,其它农机服务组织按“谁办、谁管、谁受益”的原则,走“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自担”的路子,在体制创新上下功夫,逐步建成以县级为龙头,乡镇为补充,合作经营(含农机销售和农机维修)广泛参与的服务体系,形成上下协调的服务网络。
3.2相应措施
3.2.1建立农机投入机制
投入主要是资金,要采取主动的方式,积极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积极主动争取农机项目上报,以得到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支持;扩大粮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用于农机的比例;增加对服务组织办公条件的改善,做到有地点、有设施、有人员、有经费;提高对服务人员的智力投入,要“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加于学习,提升服务人员的素质。
3.2.2稳定农机队伍,提供优质服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稳定农机队伍;积极吸收专业人员,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改善和提高农机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服务组织购置设备要给予支持,银行信贷要有优惠政策;要切实减轻服务组织负担,杜绝各种不合理收费;扶持农机企业,以低息或贴息的方式,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服务能力。
3.2.3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综合调控能力
根据农村状况,重新确定服务方式及组织形式。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强化县级、创新乡级、完善村级。县级主要抓好创新示范建设,乡级主要抓好机构整合,村级主要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大户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育。既要提升服务职能,又要适应市场经济对农机的新要求。
3.2.4积极参于新农村建设,有力促进农机服务体系发展
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机发展带来了新的需求,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服务体系发展,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对龙陵县农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调整优化农机的装备结构;以农机推广为重点,切实加大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改善监督手段,提高安全意识,完善责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检查措施;加大农机化试点示范引导力度,有选择地组织实施水稻生产机械化、农副产品加工增值机械化和其它经济作物的机械化,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和节本增效技术,扩大社会对农机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使政府能“把推进农机机械化”真正“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服务体系的支持保护力度。
4结束语
当前,国家的各项农机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落实,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惠及着广大农村群众,农民对农机化的需求有较高的积极性,这样,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也将成为必然。我坚信,以后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会上一个新台阶,农机化事业会有一个新发展,农机化应用水平会有一个大提高。
作者:段应昌 单位: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还没有摆在应有的地位,县、乡两级农机维修管理部门基础设施差,办公简陋,办公经费难以保障,有的地方甚至没有电脑和交通工具,开展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一定难度。
2、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知识陈旧,经营管理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
3、农机维修行业还没有形成规模,数量少,农机维修服务网点、维修服务能力还跟不上农机装备迅速增加的需要,尤其在农忙季节根本不能满足农田作业机具维修的需要。
4、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设备简陋、规模小、维修厂点急需升级改造,不能从事大型农业机械的大修保养,只能以换件维修为主,浪费巨大。
5、《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明确了农机维修主管部门对农机维修企业的行政许可,但不允许收取管理费、证照费等费用。据我们估算,行政许可一个维修网点从申报到批准开业,要多次到维修企业认证,检查是否符合开业条件,组织维修人员培训上岗、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各种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培训费、油料费、交通费、资料费等合计约400元左右,每年要承担办公等各种业务经费在10-20万元,地方财政没有这部分专项经费,农机管理部门难以承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6、三包期内的维修由农机生产厂家负责,但由于生产企业很多,三包维修站一般设在市一级农机销售单位,而县乡两级一般没有三包维修站,每逢春耕生产、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农机维修难尤为突出。由于时间紧,作业期短,维修站距离三包维修位置一般距离较远,企业三包服务人员大多数没有专用的交通工具,不能及时维修,农民需等待很长时间,特别是大型动力机械的三包维修只有一两个三包维修人员是根本解决不了的,必须借助于先进的农机维修设备进行检测。为修理农机,有时农民不得不付出很大的精力、财力,把机械拖到三包维修站去修理。不仅浪费巨大,而且往往会激化与生产厂家、经销商之间的矛盾,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三包期以后的农机维修问题表现更为突出。由于农机具品牌和配件品种多,更新换代速度快,而现有农机维修网点规模小,设备简陋,专业维修设备少,大多数农机维修以换件维修、手工维修、露天维修为主,维修浪费严重,维修质量得不到保证,修理时间较长,农机大修更是无力承担,使购机者的作业时间缩短,减少了作业收入。
三、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保持作业中的农业机械技术状态的完好是提高农机作业质量的首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农业机械只有在技术状态完好的条件下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才能够保证作业质量达到农艺要求。保持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完好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作业前按要求对投入作业的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要进行彻底检修,做到需修的必修,该换的必换,不留任何故障隐患,保证拖拉机及农具技术状态完好。二是按要求对农机具进行技术保养,其目的是清除隐患,避免故障,保证机具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以提高作业质量。三是按要求操作。无论是拖拉机还是配套农机具,在使用时都必须按照所要求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这是保证农机具技术状态完好和延长使用寿命的最基本常识。
如何使这些机械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发挥正常的作用,解决农机修理难,是值得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研究的问题。因此建议:
1、加快发展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按着"重点扶持县级、逐步健全乡级、积极扩大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大力扶持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农机维修网点,按区域优化发展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备先进、有一定维修能力的高新农机具维修区域中心"的要求,以推进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为目标,使农机维修服务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
2、呼吁各级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在农机化事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关心和支持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3、加强基层农机维修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机维修服务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现代化设备和技术,只有具有现代知识的人使用、管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和提高效率。同样,农机维修服务水平的提高,亦有一支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因此,按着"科教兴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机维修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技术精通又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机维修服务队伍,使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步入健康和持续发展的道路。
4、制订具体的政策性规定,确保县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办公经费,确保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稳定,适应农机维修行业日益壮大的需要,满足县级对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的日常工作需求。
5、投入一定资金,补贴基层特别是县级农机维修主管部门,购置必需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6、制订农机维修设备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扶持一批重点维修企业,提高维修质量,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尽快完成一批农机维修网点的升级改造,发展一批具有先进维修设备、具有掌握先进维修技能的维修人员的维修企业。要重点对吊车、各种维修车床、电焊机、气泵、钻床、扒胎机、油压机,专业检测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厂棚、储存室、培训设备、通讯设备、维修服务车、大型综合维修设备等购置予以补贴。补贴对象为纳入农机维修主管部门管理并自愿接受农机部门管理、信誉好、服务周到的农机维修企业。
本文作者:张健王萍工作单位:铜仁学院
美国体育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的特点
网络助力志愿服务发展的结果是大大提高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效能,使得志愿服务参与者能在便捷高效的网络前提下,更快更迅捷地看到自己参与志愿服务的效果,体现出自己参与的价值,这将极大地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尽管美国志愿者组织众多,但无论是全国性还是地方性的志愿服务组织,在志愿服务的组织实施过程中都实现了高程度的信息化。通常在志愿服务组织网站,都有关于如何参与志愿服务的详尽信息,从志愿服务的活动项目介绍、志愿者招募、监督到对志愿服务效果的评估等,都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志愿服务组织之间也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了信息联网,组织之间可以随时互相推介对方所需的志愿服务信息。全国各地的志愿人员还可通过志愿服务网络平台相互交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体会。互联网平台拓展了美国志愿服务活动,超越了范围和领域的局限,极大地提高了志愿服务的效能。例如美国志愿服务组织“国家和社区服务队”为了便于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志愿服务而特意建立了“服务美国网站”(VolunteeringInAmerica.gov),网站提供了2000年以来美国各个州以及大约200个大中型城市的志愿服务的相关数据,以便于志愿服务参与者获得相关信息。[4]在体育志愿服务组织网站,体育志愿服务通常依据项目划分,并依据体育志愿服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有体育活动指导、咨询、活动组织、体育设施维护以及与体育相关的募捐和体育活动推广等诸多方面内容,为体育志愿服务参与者提供广泛的选择和参与机会。登录志愿服务组织的网站,志愿服务参与者只需输入个人的服务具体条件,如提供州(城市)名,志愿服务的体育领域、体育项目以及服务时间、距离和对象等具体信息,体育志愿服务组织就能够推荐和安排与其条件吻合或接近的志愿服务项目供其选择。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参与志愿服务的机会。使每个志愿者能在纷繁复杂的体育服务项目中找到适合于自己兴趣和特长的服务内容。网站甚至还开设了博客专区,为民众讲述志愿服务参与者在全国各地参与志愿服务的故事,独具特色的志愿服务博客赢得了很多民众的关注,吸引了很多潜在的志愿服务参与者从关注变为现实参与。志愿服务具有法律保障美国法律对志愿服务提供了综合性的保障。政府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应是美国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美国政府早在1973年就颁布了《志愿服务法》。随后,一系列与志愿服务相关的法律得以颁布或修订,主要包括1989年颁布的《国内志愿服务修正法》,1990年颁布的《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1993年颁布的《全美服务信任法案》以及1997年颁布的《志愿者保护法》等,为志愿服务者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如《志愿者保护法》为保护志愿服务参与者的权益,明确表示必须保证志愿者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2009年3月底,旨在鼓励更多民众参与志愿服务的《服务美国法》(EdwardM.KennedyServeAmericaAct)在美国参众两院顺利通过。该法案是在1990年颁布的《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TheNationalandCommunityServiceActof1990)的基础上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依据社会发展对志愿服务的涵义、内容和志愿参与者权益所提出的要求而进行新的界定与明确,该法的颁布推动了美国参与志愿服务人数的持续增加。同时,美国在其他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各州等地方性立法上也都显示出了对志愿服务参与者的保障态度。各个联邦与州都设有专门机构,对志愿者绩效进行评估,志愿者参与者在奖学金、升学和就业等方面的权利都可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保护,杰出的志愿者不仅能够得到政府的表彰还可以依法得到物质奖励。表彰肯定志愿服务价值形式多样美国设立有国家“志愿者总统奖”,这一奖项的设置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志愿服务奖励标准:对14岁以下(含14岁)每年完成50个小时或以上的志愿服务参加者;15岁以上(含15岁)每年完成志愿服务达到100个小时或以上;社会团体或者家庭每年完成志愿服务达到200个小时或以上;个人参与志愿服务累计超过4000小时以上者。[5]1993年颁布的《国家与社区服务法案》(NationalandunityserviceAct)规定“凡累计参与志愿服务达到1400小时的青少年,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年4725美元的奖学金”。[6]2006年美国教育部和校园契约组织等共同发起设立“高校社区服务总统荣誉榜”(President'sHigherEducationCommunityServiceHonorRoll),每年对在志愿服务方面表现杰出者给予奖励,该奖项涵盖全美3000余所高校。为了鼓励高校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目前美国国内有一些志愿服务奖项是专门针对高校学生而设立,影响较大的志愿服务奖项有“为美国服务志愿奖”,须参加为期一年的国内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完成后,学生可以获得两学期共计9450美元的奖学金,且这一奖励还将延续至就业,获得奖项的学生在选择联邦职业时可获得免除考试的资格。另一奖项是“美国民事社区服务队活动奖”,该奖项要求参与者年龄在18岁至24岁之间,参加10个月的志愿服务即可获得6000美元的服务津贴,同时还将获得2362美元的一次性奖学金。[7]除了这些常设的志愿服务奖项以外,美国在学生升学和就业等方面也都将参与志愿服务列入评价范畴。许多大学把是否参与过志愿服务列为学生评价的标准之一,如社区服务是纽约大学社会工作院的学生必修课程,学生一年参与志愿服务达到600个小时是毕业的基本条件。而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等校,将是否参加过社区志愿服务作为录取学生的参照标准之一。1988年,联邦议会通过议案,明确将志愿服务的经历认定为有效的工作经历,并鼓励地方政府和私人业主在聘用员工方面给予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以优先的资格。税收优惠等多政策支持志愿服务利用经济杠杆间接调控支持公益活动是政府采取的鼓励措施之一。从联邦政府到州议会都制定有针对志愿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在非营利组织从事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都可以享受抵税的优惠。20世纪80年代前后一系列关于鼓励参与志愿服务的法案由联邦和州议会通过,对参与志愿服务人员的返税额度以及减轻法律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受益者还包括企业,在美国,企业支持志愿服务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较大的企业通常通过创办基金会来支持志愿服务,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等。更多的中小企业则主要通过捐赠等形式为志愿服务提供多种支持,例如为志愿服务提供设施、提供资金以及人力等。捐助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从青少年体育到环境保护等等。这些捐赠将依法享受抵税或免税等优惠政策。通常,企业在对志愿服务实施捐赠时都会明确其捐赠的意向和条件,而社区体育是许多企业的主要捐赠意愿之一,例如沃尔玛基金会对其捐赠有明确的条件限制,捐赠主要用于教育、环境保护和健康促进。[8]重视第三部门的志愿服务作用美国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营利部门(企业公司)、非营利部门(Non-profitOrganization,即非营利性组织),有别于政府和营利部门,非营利部门又被称为第三部门。美国的第三部门较为发达,定期或不定期为第三部门工作的人数约占美国人口的1/5。一些事务政府难以作为,但第三部门却能够更好的完成,在功能上弥补了政府的管理效能不足。在当前美国社会中,许多社会需要都是通过第三部门来协调实施的,美国目前拥有各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1200多万个,非营利性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等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非营利组织在体育志愿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高校非常重视与NPO的合作与联系。例如在体育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等方面,非营利组织承担了重要的角色。美国把志愿者划分为“赛会志愿者”和“社区体育志愿者”两大类别。“赛会志愿者”具体又分为“专业志愿者”和“非专业志愿者”,非营利组织在志愿者资格认证、招募培训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所有志愿者都必须参加为期15个月的培训,包括服务培训、工种专业培训和赛场专业培训三大部分。培训内容涉及到冬奥会更加专业、细节的知识,各国的风俗习惯以及文化差异、赛场服务、运动员异地参赛服务、医疗服务、交通情况、住宿、赛事售票等,这些培训内容是分别根据志愿者的不同工作岗位而进行的专门分类培训。“社区体育志愿者”又细化为各种具体志愿服务的岗位,如残疾人体育志愿服务中又分为A、B、C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代表不同内容的志愿服务,A级志愿服务承担教练员助理、看护员、运送员等。B级志愿服务者通常与残疾人体育参加者有更多的接触机会,主要负责残疾人在运动前后以及运动过程中提出的具体要求。C级志愿服务者须负责残疾人参加比赛期间的后勤服务工作。通过第三部门的参与,使美国体育志愿服务的效率得到显著性提高,各部门协调性、机动性得到进一步完善。第三部门与政府、企业一起构成了现代社会,同时也为体育志愿服务者提供了较宽松的选择空间,使体育志愿服务者可以通过第三部门提供的多种方式满足自身多样性和多层次的服务志愿,进而体验服务社会、体现自我价值这一健全人生观与高尚价值观。
美国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对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的启示
应对体育志愿服务加强法律保障当前,我国尚缺乏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志愿服务难以得到有针对性、且有效的法律保障。思考如何加强对体育志愿服务在法律层面的保障,为体育志愿服务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是当前我国体育志愿服务急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之后,体育志愿服务的理念已经逐步为更多民众所认同,而体育志愿服务实践中遗憾地出现了许多让志愿者流汗又流泪的事例。导致体育志愿服务实践中难免产生纠纷、出现突发、意外等事件,如果有了完善的法律保护,可使体育志愿者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可以有效地为志愿者减免参与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9]为此,为体育志愿服务立法的呼声一直不断。北京市志愿者协会和北京共青团市委就曾经在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期间联合向北京市人大提交为体育志愿者立法的议案。此外,我国其他地区如上海市、深圳市和山东省都先后出台过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地方性法规与迅速发展的志愿服务需求相比已经显得十分滞后,即不适应时代对体育志愿服务提出的要求。从激励的角度看,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志愿服务的参与者来说无疑是莫大的肯定和鼓励。从立法的角度而言,建立具有普适性的完善法律体系以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将有利于志愿者全身心的投入到志愿服务之中。通过针对体育志愿服务进行立法不仅可以明确体育志愿者的权利义务,保障体育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提高体育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可程度,从而激发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之中都具有重要意义。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使得体育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的同时享有与之相对应的各种法律保障,这是法律应当赋予体育志愿者的基本权利。此外,应从团体章程、部门政策和条例等多个途径入手,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体育志愿服务事业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充分发挥NPO在体育志愿服务中的作用非营利性组织(Non-profit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PO)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体现在弥补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和市场调控中的不足,并在社会事务自治中有着明显的不可替代性,志愿服务是NPO运作的一大特色,它为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特殊的途径与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逐步推进,NPO也将受到更多人的关注,我国非营利性体育组织(Non-profitSports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PSO)数量的持续增长便是有力证明。NPO自身的宗旨和特点决定了这些组织能够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其中,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奉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不具备这样的优势。NPSO形式多样、运作灵活,活动的政策空间更大,因此在体育志愿服务中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无论是赛会志愿者为大型体育赛事提供系统的服务还是社区体育志愿者为社区体育提供的志愿服务,NPSO在对志愿者进行有计划的招募、培训,使志愿服务过程中以更高质量的服务达成服务目标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作用。通过NPO实施的岗位培训可有效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政策水平,帮助他们解决志愿服务实践中的疑难问题,NPO还可对志愿服务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充分发挥NPSO在体育志愿服务中的这些作用,对于促进志愿者不断提高体育服务效能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功效。完善体育志愿服务表彰奖励机制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是可持续开展体育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保证。从大型赛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证书,到为志愿者发送服装、鞋帽和纪念品。即便是简单的表彰和奖励,但对志愿服务参与者来说,却意味着自身的服务得到了政府、赛事主办方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是自身服务价值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对其志愿服务予以肯定的一种体现。所以,应建立从国家到地方多个层次和类型的表彰奖励机制,通过政府、体育主管部门、高校、共青团等多个途径共同进行实施,如设立“优秀体育志愿服务奖”、“高校优秀体育志愿者”、“社区体育志愿服务奖”、“体育志愿服务奉献奖”、“大型赛事的专项志愿服务奖”等多种奖项用于表彰参与大型赛事志愿服务和社区体育志愿服务的优秀者。同时,政府与民间组织也应协同设立多种奖项来表彰奖励、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体育赛事志愿服务和社区体育志愿服务中来。在体育志愿服务奖励中除了给予志愿者以必要的精神奖励外,建立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物质奖励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如对达到一定志愿服务表彰标准的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偿或一定数额的奖学金补偿。同时,对于有体育志愿服务参与经历的,在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就业等诸多环节给予一定的优先权利,通过这一表彰奖励对体育志愿者及社会中的潜在志愿者发挥积极的导向和鼓励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在体育志愿服务中的作用高校是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参与对象和载体之一,高校应充分发挥其在校园网络、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体育志愿服务中的作用。如高校可依托校园网络系统,为大学生在体育志愿服务组织注册、与社区体育建立联系纽带,加强与政府、体育主管部门、NPSO协作联系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学生参与体育志愿服务提供多种形式的支持和实践机会。大学生因长期接受体育教育,在体育知识、技能等方面有自身的优势,也具有为社会奉献他们的时间、精力和体育技能的意愿。参与体育志愿服务能使大学生在为别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同时,有效地培养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以及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同样,我国高校应相应地在评奖评优、奖学金、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就业等方面积极与体育志愿服务相结合,如社区体育志愿服务应被视为有效的社会实践经历,从而不断激励与引导我国高校体育志愿者以及体育志愿服务的良性发展。高校在协调学生参与体育志愿服务过程中具有其自身的独特组织体系优势,不仅可以依托学生体育社团、学生会、共青团等组织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保障,发挥其在体育志愿者招募、培养、志愿服务信息等多方面的组织和培养优势,使其成为体育志愿服务提供信息与培养体育志愿者的主要渠道之一。随着体育发展以及社会对志愿服务重视和认可程度的提高,高校学生参与体育志愿服务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普及,且数量庞大并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的大学生无疑是最具体育志愿服务参与者开发潜力的群体。因此,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不断走向社会,深人社区,用自身体育知识、技能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不断为大学生体育志愿者这只生力军注入新鲜的血液。
(一)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如何广文(2005)认为,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的特点及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途径在于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的农村金融业组织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才能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二)增加农村金融机构
如曾建中(2006)研究认为,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向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农村金融主体供给不足。贺晖(2006)提出构建适应农村经济需求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具体措施:调整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利用政策手段诱导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调节资金流向,使农村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金融市场;尽快建立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民间金融合法化。
(三)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
如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认为,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滞后,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地方经济的资金需求不适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和撤并后,业务重心转移到了大中城市,保留的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或变小,加大了地方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矛盾;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运行机制不适应,有必要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朱锋和肖东平(2007)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当前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较多,通过加上利率管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无法满足农民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四)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如王芳(2007)认为,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由于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结构性缺陷,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与效率。虽然农村金融组织有着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及民间金融等多种金融形式,但却缺乏多元性、复合性和有效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办法,鼓励正常范围的民间金融活动,同时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改造现有的金融机构布局,改革或创立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此外,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项目的发展及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推广,国外学者以研究扶贫助困的小额信贷为契机,对于贫困地区小额信贷农户融资行为有较为充分的研究。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呈现的特征
一是研究视角只停留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某一个方面,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
二是研究的层次不够深入。尽管一些学者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和完善,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并且也有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
三是在对农村金融的研究方面还没有能够深入到整个经济金融领域。在近年的农村金融研究中,尽管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构建,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
四是没能从整体和全局角度提出适应经济国际化发展要求且有利于促进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改善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
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一个组织体系是否有效率,一要看其是否是建立在市场需求基础之上的;二要看其是否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三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金融增长的关系。因此,要构建新型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也要立足于这些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应更广泛
在对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深刻理解,和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面临的初始条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路径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从理论上提出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性选择及可操作性措施。
(二)当前“三农”金融服务研究关注的目标
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体系;分清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归纳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征;认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程及其改革的初始条件;讨论政府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从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结构,以及相应的运作机制。
目前,海南省汽车厂商的上下游均以中小企业为主,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担保或抵押,往往不符合银行的一般风险授信政策,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融资难度大一直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瓶颈。为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海南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积极开展合作,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分别以信用协会、政策性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操作平台、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将地方政府的组织优势、群众的民主监督优势和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加以结合,收效良好。截至2008年末,国开行借助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已授信扶持6家中小汽车经销商、2家中小零配件生产厂、1家小型汽车修配厂,通过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支持海南省汽车行业发展。
1.2积极开展汽车金融服务产品创新
在传统汽车信贷业务模式基础上,海南省各金融机构从授信、融资营销模式着手,积极开展创新,丰富汽车金融服务产品体系。以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为例,一方面针对海南汽车经销商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采用“汽车质押+合格证监管”的先票后货业务拓展海南本地汽车金融业务,已取得初步成效。另一方面,以汽车生产厂家为核心。对其下游众多经销商进行“1+N”链式融资支持。该业务模式开创了国内企业金融业务集中化处理的先河,提高了业务处理规模和效率。在汽车金融业务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2海南省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
2.1汽车金融市场主体单一,业务规模小
目前,海南省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仍为商业银行,截至2008年末,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余额占比高达72%。而商业银行主导的汽车金融体系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商业银行的最终目的只是获得存贷款的利差,缺乏同制造商的利益关系,不能保证对汽车业连续和稳定的支持。海南省汽车金融业务规模一直较小,截至2008年末,海南省汽车贷款余额仅占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的0.6%,金融机构发展汽车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不足。另外,商业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也多限于传统的信贷业务,无法为制造商提供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等多层次服务。
2.2汽车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及处置难度大
一方面,由于我国个人收入报告和征税体制的欠缺,金融机构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收入的完整性和还款能力作出准确判断和监控,加之恶意逃债、金融欺诈等社会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难度。另一方面,由于欠缺发达的二手车市场,大部分汽车经销商没有二手车经营权,风险处置能力受限。另外,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薄弱也加大了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难度。以查扣抵押车辆为例,常有发生车主不按时还款,仍能办理年审、照常使用的情况出现,金融机构与车辆、交通管理、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存在较大困难。
2.3宏观形势变化对汽车金融业务影响明显
2008年,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汽车产业遭受强烈冲击,汽车市场出现罕见的下滑和萎缩,汽车行业经济效益增速明显减缓。就外部环境来看,市场观望气氛浓厚,购买力下降导致内销受阻;受全球经济衰退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等因素影响,国内车企出口受到很大抑制;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受限,后续发展面临资金瓶颈,都将制约未来一段时期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另外,现阶段发达城市汽车市场趋于饱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一段市场成长期,农村购买力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客观造成汽车市场发展速度趋缓。而汽车行业和市场发展速度减缓将对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直接产生不利影响。
2.4汽车金融相关法律制度环境有待健全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是汽车金融服务机构防范风险的基础。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令和相关的政策文件尽管为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政策框架,但是可操作性和完备性仍有待加强。如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分期付款销售法律。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来规范分期付款销售行为,难以全面保障交易主体的利益。在动产抵押方面,尽管工商总局出台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但是目前法律界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优先性仍存在争议,以汽车质押转为抵押存在不确定因素,同时,各地工商局对于动产抵押登记的执行尺度不一,加大了实务操作难度。3推动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培育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加强汽车金融机构建设
借鉴国外成熟汽车金融市场经验,应建立以汽车金融公司为主导,银行、信托租赁、信贷联盟、保险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汽车金融机构体系。但就现阶段而言。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刚刚起步,在政策和自身层面都受诸多约束,对市场的把握和运作专业金融机构的经验有限,可首先考虑积极培育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在促进其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综合银行的资金优势与汽车金融服务业对行业的信息优势和对经销商的控制能力,逐渐形成合理的专业分工格局。
3.2建立健全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风险处置难度
由于汽车具有“动产”的性质,风险管理难度较大。目前,海南省通过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借由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于中小汽车企业授信的风险分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涉及范围有限。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组建专门的汽车贷款信用担保公司来分散风险。其次,应大力发展二手车市场,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管理力度,调整、充实、完善相关的政策规范交易行为;放宽对交易主体的限制,主推以汽车经销商为二手车市场经营主体;建立科学的二手车评估体系,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难度。再者,应推动建立金融机构与车辆、交通管理、司法部门的信息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成本。
3.3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汽车产品创新力度,支持汽车产业良性发展
目前,海南省乃至全国汽车金融产品品种较为单一,仅有作为信贷品种的汽车信用贷款,与国外丰富的汽车金融产品体系相比相距甚远。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吸取国内外金融机构有关产品设计和产品营销的成功经验,推出适合区域汽车融资需求特点的汽车金融产品。随着汽车金融机构体系的完善和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汽车金融服务不仅覆盖汽车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过程,还应延伸到汽车消费及相关领域,包括为厂商提供维护销售体系、整合销售策略、提供市场信息的服务;对经销商的库存融资、营运资金融资、设备融资、财务咨询及培训等服务;为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大用户的批售融资、租赁融资、维修融资、保险等服务等。
3.4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1.1.1市场化、商业化特征显著提升
与传统的基层农技服务不同,社会化的技术服务市场化、商业化特性更为突出。传统农技服务带有明显的计划指令特征,对市场需求反应滞后,缺乏推广工作的内驱力。而当前社会化的一主多元化农技推广体系,更多动力直接源于市场需求,同时技术支出遵循商业化规律,实现附加增值式的有偿服务。以种子门店和大米加工企业为例。种子门店为了实现效益最大化,争相寻求和排它性适合本地区种植推广的新优水稻品种,并组织力量,大力宣传、示范规范化技术,技术推广市场化特征非常明显,力求品种和技术迎合农户需求,最终通过提高销量实现门店效益最大化。大米加工企业则积极开展订单农业,推行“一站式”服务,提供生产农资、资金保障,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提供农产品回收保障,解决困扰农户无序生产中出现的资金、技术与市场销售问题。类似种子门店与大米加工企业的基层农技推广实体越来越多,这种服务体系市场化、商业化特征是传统体制所不具备的。
1.1.2技术渗透力和转化力明显提增
以商业化、市场化为特征的社会化的新型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是基于生存与发展动力下的有偿推广体系,因此在服务深度和转化力度上更具说明力。对于商业推广实体而言,检验技术渗透力和转化力的直接证明就是实体所获得的效益回报。纵观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水平,从三系杂交水稻到两系杂交水稻,从常规油菜到双低优质杂交油菜,从烦琐的两段育秧到轻简化水直播、旱直播,从全程人力耕种到机械化管理,短短的20多年时间,新型农业技术在我国农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技术的渗透力与转化率显著提增。而推进这一系列技术的主体不再是农技站,更多系企业、合作社、农资销售商作为。
1.1.3技术来源渠道广,专化性强
社会化的基层技术推广体系细分程度高,技术来源丰富、先进、专化。比如水稻种植,种子、农药、肥料、装备均源自不同的专业服务提供者,每一个服务提供者必需具备足够的服务能力与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中标,这种聚合了竞争优势者产品、技术或服务的生产,理论上更符合农户需要,更迎合市场需求。由于服务提供者仅限于在某一细分领域的钻研,因此,技术的专化度高,针对性强,能真正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相关数据表明,上世纪90年代后,传统的乡镇农技站专业技术人员每站平均才1~2人,可断定是无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的,即使能够全而广,至少技术的深度不可能得到保障。
1.1.4时代性强
基于改进的社会化基层农技服务结构,是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与生产力协调的产物,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当前,人们对物质生活水平的要求,已不仅限于温饱,对生活品质的提升需求拉动农业技术迈上新台阶。高品质优质油菜、优质大米刺激了水稻、油菜的育种变革,全国各地每年审定高品质、高产量的水稻和油菜新品种达几百个之多,而与品种和技术推广配套的服务同样欣欣向荣。由于农村劳动力结构、土地资源、投资主体、生产成本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变化,着眼于集约化、轻简化、机械化、专业化、生态化的生产技术成为时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而实事上,比如种业、米业、油业、药业、肥料等多个行业正在全国掀起一股以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庄、种植大户为营销方向的热潮,正体现了现行综合农技服务体系鲜明的时代性。
1.2不足
1.2.1商业化特性导致体系功利化偏重
由商业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商业化特征更为明显。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是为经营服务的,而企业拥有的品种或技术一般来说具有指向性,个性突出。企业在宣传品种、技术时,由于产品特性、文化理念、营销思想上的区别,导致向市场提供的服务具有片面性、趋利性。这类面对基层的服务有一部分甚至有意回避产品或技术的不足,过分夸大产品或技术的功能。而处于企业下游的基层农技服务实体、部门或个人的效益也与产品销售直接挂钩,所以基层技术服务传达者也会沿袭厂家的宣传。而作为应用者的农户在专业、信息的掌握上与厂家和经销链是不对称的,相对处于弱势,不排除利益受到相应的挤压。社会化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的这种商业化特性应通过企业自律和行业监督予以解决。
1.2.2以政府为主体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结构失衡,投入严重不足
尽管每年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农业,但是资金的支持结构是否合理有待斟酌。除政策性补贴外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事业、企业、科研机构硬性环境建设,用于支持、激励基层农技团队或个人开展技术探究或实践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却严重不足,很多领域甚至缺失。这种结构性失衡,导致基层农技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受措,不愿尽力投身其中,影响了服务的创新、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技术服务在传统观念上很难与销售业绩并论,企业也只愿意保留配合产品销售必要的技术服务,且很少将技术服务提升到应有的认识高度,同样忽视了对技术服务实施人员的激励机制。
1.2.3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缺乏必需的政策性引导
包括企业、种子农资经营者、养殖业服务、农机具服务单位或个人,也包括部分农业经济人,这些非政府组织基层农技服务群体,从整个农业发展的角度上来看,所提供的服务缺乏长远性、有序性、可持续性,是一种基于自身体系发展需要而自发组织的服务。政府在立足于地区农业产业长远发展的目标保障机制尚未确立,缺乏对地区需求技术体系的策划、引导和组装。比如,轻简化农业是未来农业集约化的依托技术体系,尤其是平原地区,但是许多地区基于轻简化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仍未摆上政策支撑的台面,仍只是作为一种产品促销工具游离在企业推广活动之中。这一方面是由于技术创新作为一种软指标很难成为政绩体现而为地方政府所忽视,另一方面是由于基层农技公共服务体系中缺乏相关的专业领头人,或者即使有专业领头人但并不具决策权力和组织魅力所致。
2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发展趋势
2.1社会化的基层综合农技服务体系格局即将形成
纵观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技推广体系,综合表现为社会化服务程度高、主体多元化特征。日本采用“官民结合”的二元协同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由政府行政农业服务与地区行业农业服务相结合,也称政府主导的普及指导体系与农协主导的营农指导体系,二者在身份属性、资质、服务内容、经费来源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别,这种二元协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对日本农业发展作出了贡献。美国自1940年步入以工业化生产为特征的农业高度发达阶段,形成成熟的依托政府、合作社、私人公司三个层次的社会化农技服务网络体系,即公共农业服务系统、合作社农业服务系统和私人农业服务系统,三者之间相互协调、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现阶段我国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虽然与发达国家之间有相当差距,但从农业发展需求和市场条件来看,农业产业对体系化、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综合技术服务体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2.2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体系中的职能将更为科学而且明晰
从农业发达国家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来看,无论是何种结构的服务网络体系,莫外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两大主体。两大主体在服务的义务内涵、内容范围、经费来源上有别,应分工协作、相互补充,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作为政府主体,应着重于行业服务宗旨、服务方向的指导,引导、整合、宣传符合时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实施。非政府主体应着眼于技术创新,并主动开展技术示范、技术转化和实现工作,在打造产品科技附加值的同时推动农业技术革命。成熟的多元化服务体系最终分工明晰,各司其职,各展其能。
二、地方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现状
1.政府政策方面
近年来,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河北省人事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1)大学毕业生做个体户一年免五项收费。(2)大学生自主创业免费存档2年。(4)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以及部分税费减免。(5)低息贷款。(6)大学生、研究生可以休学保存学籍创办高新技术企业。(7)“彩虹工程”将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扶持大学生创业带头人。(8)申请《自主创业证》将提供三大优惠政策:即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实行试办期制,试办期间,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减免企业所得税。此外还享受贷款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此证在三年内有效。(9)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2.高校方面
目前,各地方高校积极号召、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精神,优化服务功能,努力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在服务大学生创业方面狠下工夫。经调查发现,绝大多数高校已经开设创业课程,努力进行创业指导并且积极举办各种创业赛事,比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高校采取了开设专门的创业项目培训班,成立创业创新协会,建立创业项目园区等措施为地方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服务。
三、地方高校创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地走访石家庄、唐山、衡水等地,了解河北省的创业服务体系。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从政府、高校教育方面看,本省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创业氛围,但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并不高,能真正受益于创业政策的大学生并不是很多。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在具体落实中存在很多现实困难。
1.政府方面
(1)优惠政策普及率不高,政府政策宣传力度低。由于大学生普遍缺乏创业实践经验,大学生对于国家政策无从了解,只能通过政府来积极宣传,将信息传达给大学生。然而,部分地方政府的创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并不高,导致信息阻断,大学生对国家及河北省颁发的优惠政策知之甚少。(2)审批步骤繁琐,耗时较长。根据2013年针对河北省唐山市进行的一项调研可知,大学生在创业筹备过程中申请创业优惠政策时,审批步骤复杂,从开始提交申请到最后拨款,都要经过层层筛选,有的大学生创业者在申请创业资助金时手续长达几个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由于步骤复杂,耗时较长使得能够享受创业优惠政策的大学生甚少。(3)创业服务体系内各子系统之间缺乏联系,政策实施不到位。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开始逐渐重视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然而政策的具体落实却不尽人意。比如,一些新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相应的部门去履行和实施;此外,这些新的政策由于没有先例,具体落实部门不知从何下手;加之,即便是落实了政策,但由于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政策落实不全面,收效甚微,许多大学生都不能真正地享受到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
2.高校方面
(1)虽然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教育,但大学生创业意识不强近年,大学生创业教育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校园内创业机构逐步建立及完善。然而,在教学培养过程中,教师缺乏创业和实践精神,知识结构死板单一,并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学生自主创业的作用。这导致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创业的学生少之又少。(2)地方高校创业教育工作没有全面铺开,大学生创业能力缺乏通过走访与调查我们了解到,学生普遍认为学校开展的创业系列课程不够完善,理论的知识仅仅教会了他们纸上谈兵的能力,一旦真枪实弹的去实践,就会发现自身的行政管理能力、综合创业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还差很多。因此,大学生实践能力需要高校开展更多实践活动培养及提高。
四、创新完善地方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包括以下几个子系统:以政府为主体的政策保障体系、以学校为主体的理论教育体系、以市场为主体的创业园区实践体系、以个人观念提升为主体的个人奋斗体系等。为了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应从政府、高校、市场以及个人等方面着手,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做好服务。
1、以政府为主体的政策保障体系
(1)为大学生营造宽松良好的创业氛围。政府应加强自身服务职能,特别是针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政府应大力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并努力营造适合大学生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改善创业环境。由于大学生首次创业,缺乏经验,在创业过程中出现某些不规范的情况时,政府应予以理解和照顾,给大学生提供较为宽松的社会环境。比如采取“首违免罚”的政策,即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出现首次违规额情况,仅给予警告,不给予处分或罚款。(2)切实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政府应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但由于门槛较高、地域限制等问题,使学生难以真正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因此,政府应合理降低政策门槛,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监督监管力度,使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大学生创业者。(3)创办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基金会。大多数创业的大学生在创业初期首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因此政府应积极创办创业资助基金会来支持大学生创业,解决创业者资金短缺的问题。此外,政府也可以采取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节约创业者资金;也可以引导号召大企业、战略投资者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资金帮助。(4)创办特别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除了资金问题,创业场所的选择也是大学生需要面对的难题。为了缓解大学生创业压力,政府可以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大学生提供固定创业场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有政府的特殊优惠政策及照顾,政府给予固定投资,并对其统筹管理,是大学生创业者更直接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2、以学校为主体的理论教育体系
(1)改革创业教育模式高校教学是大学生接触创业的重要渠道,是大学生创业意识培养的主要课堂。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过于封闭、死板,这种教育模式扼杀了学生的创新、冒险的精神,导致大学生毕业后仍旧循规蹈矩的考研或者工作。由此可见,高校传统的教学模式急需创新与改革,高校教育应以实践为主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善大学生创业教学课程体系,提升大学生创业综合能力与实战能力,培养真正的创业优秀人才。(2)丰富高校创业教育方式、方法。在高校创业教育过程中,除了课堂教学外,增加创业教育活动,比如对本地成功创业者进行专访,获取创业经验;参观本地优秀创业企业,了解其企业运作模式,为感兴趣的学生和有创业天赋的学生提供展现和发现自我特长的平台,培养学生市场竞争意识,激发学生创业精神,营造高校创业气氛。(3)建设创业实践锻炼基地。大学生创业综合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实践,因此为学生提供一个实践锻炼的基地是势在必行的趋势。高校可以与本地企业联手创建实践基地,搭建创业平台,为学生提供见习机会,使其设身处地的感受创业过程。(4)开设创业指导服务平台以及创业政策咨询平台为了使大学生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到国家优惠政策,高校应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收集国家及地方出台的系列优惠配套政策,并及时通告传达到学生群体中,并且为创业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学生提供指导与帮助。同时,服务机构及平台应加强与本地企业以及政府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展校外关系,便于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与支持。
3、以市场为主体的创业园区实践体系
(1)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指导与经验。在市场层面上,本地各企业可以派出专家以及优秀员工义务为园区企业提供指导与帮助,为大学生创业者毫无保留地辅导,甚至把大学生创业者带入本企业进行实践与参观。此外,社会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也应为其提供帮助,如将本企业的产品附加到创业企业的产品上进行销售,提高新企业的市场知名度,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2)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大学生创业资金的缺少是个主要问题,因此社会市场的资金帮助也显得尤为重要。社会可以成立一些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公益组织,为大学生创办的企业进行募捐活动。
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强化水利监管工作的沟通,保障各项水利工程在流域内安全常规地使用。在水利监管中要长短互补、相互协作地工作。经济服务中心掌管着小型水利工程平常监管和养护,流域监管所需指出必要的技术帮护和执教。碰遇大型经济中心无法修复的水毁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损毁时,可采取流域监管所上报给主管水务局来取得实行整修资金。尤其是在水利工程监管中需努力展现受益村群众“一事一议”体制,使这些群众自愿到各项水利工程投入监管工作中,各项水利工程一起养护好它的安全和使用。
1.2流域监管所发挥区域优势,充分监管各项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在近几年来不停提升标准,同时工程规模也连续扩大。纵贯全流域跨乡镇的大型工程逐渐建起并进行使用。工程的监管以乡镇为单位分块监管的“块块”模式已无法顺应当前工程监管的要求。“块块”监管的不足逐渐涌现溢出,一是因为工程效益在区域内分配不均衡,出现对工程监管的注重力度不足。一般不管是灌溉工程还是人畜饮水工程,进乡镇工程在上游会出现得益面积和人数比中下游乡镇均要小,进而一些工程上游乡镇其实并不得利。因此,对相同工程的监管在不同地区优劣不均,这样对工程是不利于正常安全使用的;二是对工程各段监管投入和所得效益是不成正相关的,因为相同工程上游位置不管是路面的断层还是人饮工程内道的直径普遍均比中下游的宽,进而采用监管所需布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均相当多,但因为实行灌溉面小、人数得利不多,所获取的经济利润也很少。反过来在中下游路面断层和内道直径越来越窄,灌溉利面和得利人数也越来越大,所需要能够收获的利润也持续增加。且工程保养所需求的人财物投放越向下游就越不多,出现监管投放和取得的利润成相反比例状况,给工程监管造成诸多弊病;三是在监管中,各乡镇监管站之间为了自我利益实行各种协调,如:水量分管、监管资金分配等还是不能达成一致。但以流域监管所为单位的“条条”监管能够完全消散上述较多弊病,由于流域监管所一统流域内的人员监管,水费运用一致在全流域范畴内使人员和水费运筹配置和使用变为现实。所以,以流域监管所为单位的“条条监管”制度,能很好地监管和维持跨水利工程,确保工程安全照常运行和渡汛等指出了可行的制度保障。
1.3努力培养和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让用水农户加入水利工程监管
各项水利工程中,农民是直接得利者,在改革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监管中,引导和鼓励农民自行组织起来,互相协作,负责直接受益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管和保护职责,能够处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营运后,管水主体缺位难题;处理有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斗渠之下的田间工程有人用、没人管和老化损坏极重等难题;在取消农村“两工”以后,建设农村水利监管新制度的需要。长久以来,农民“用水户协会”是水利监管工作现实中体现的一种有效直接的监管办法,是进一步促使水利监管公开、民主、高效的方法和路子。为能尽力带领所有群众自行到水利工程监管工作事宜中去,促使公开、民主、高效的监管制度。努力培养和扩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监管制度,是水利监管基层工作者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1.4搞好职工内部监管,提升工程监管水准
要搞好职工内部监管工作,一是要从创建体制着手,综合此流域工作的实际考察规划出实施性强、实际可行的制度一套,抑制职工的言行,整改职工的纪律、工作、学习和生活。创建执行有效的奖惩制度一套,以遵循以人为本为基础,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循工作纪律而出现工作纰漏和损失、违法乱纪行为的等全要严厉的采取批评和惩处。认真对工作负责、成绩明显的监管站和个人都要授给相当的物质鼓励,以这来激励和加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主性;二是要全力加强职工政治理论认知学习和道德思想品质的培育,通过职工之间经常性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活动寻求与改正现有的缺陷和错误。加强培育工作作风优良、责任心较强的水利工程监管团队一支;三是要加强职工业务认知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强化职工自学、集中培训等途径推进职工的日常学习。在条件允许时还需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办法提升职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水准。
2水利监管现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是各流域基层监管所经济基础孱弱、科技力量落后,在短期内很难表现出在水利监管中它的优越性;二是工程建造维修科技成分低,投放资金不够。当前,长期以来,不少灌溉工程年久失修,损坏极重,但资金投放不足,每年在小修小补下困难使用,因修理赊账多。人畜饮水不少工程出于建设标准低,在使用进程中要求不停地修整和建设。所有全部均需要较大数目的资金投放,现有运用监管费用来源只是收取水费一项,专门建设修整经费没有。但收取水费难度大、低收缴率早是常见现象,再加取消农村“两工”政策,而“一事一议”制度落实不了,使水利工程经费肯定是不够,运用监管资金投放更雪上加霜。水利工程出现不能按时修整或建设而维修不彻底,工程使用达不到标准的情况,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无法正常授予。用水群众由于想法多、怨言大,形成了投入资金不足→工程修整跟不上→群众用水供给无法满足→征收水费艰难→缺少工程修整资金的一个不良循环的过程;三是流域监管所费用缺少,组织正常运作的支出、人员培训费用等出现很多不足,使得流域监管所大多展开工作难度多,人员培训等工作进行起来没法实施;四是一直以来,因为对水利基层监管站根本设备投入不够,使得流域内各监管站条件根本不行。不少监管站住房年久不能用,有些已经坍塌。职工的吃、住、行等工作和生活困苦艰难,根本无法静心地工作,对监管水利生产工作影响较多。
3水利监管工作推进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对灌溉工程设备、人畜饮水工程及水源的监管和养护。在强化每日检验修整等的情况下,需对严重毁坏的水利工程采取详尽的实际查勘规划,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修复规划。多方位争取项目、筹集款项进行尤为全面彻底的修复。在做好日常修复建设的同时,对于人畜饮水工程要小心水源地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等,注重水质、水量;二是水费征收力度加深,确保重要的水利工程修复经费。在进行好工程使用监管、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对水费征收力度也要强化。在推广水利法律法规同时,创建在群众中用水缴费、水是商品思路,让群众自觉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要根据法律规定的进程的同时,对钉子户水费征收采用的办法强制收取费用,完成以点带面的成效。根据新水法的制定,要慢慢创建途径推进按方计量,按量收取水费,进而推动农村节省用水;三是建设拥有一定科技含量、一定机械配备的工程修整团队一支,专门负责全县或流域内水利工程的修整工作;四是取得资金和项目逐渐建设各监管站的先决前提,完备监管站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基层职工的文化生活,使在监管站职工能静心工作,舒心生活;五是开源和节流共同发展,在实行节省、合理科学使用水费,同时,多途径展开多项营运,取得增收弥补监管费用不足,提升职工福利水准。
1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务市场构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涉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农户提供贷款,满足农村的资金需求,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除以上三个正规金融机构外,还有邮政储蓄、农村扶贫社和民间私人借贷等非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
2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确
功能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缺失。表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运作,大量收缩农村的营业网点,扶贫的政策实施不理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政策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残缺等问题。二是商业缺失。四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村网点大幅度减少,直接面向农村的涉农业务减少,对农村的信贷只限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
各大金融机构定位不清,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农行在农村的机构大幅减少,被撤并的机构主要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营业网点,因此,贷款业务逐渐远离农村,农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投向了城镇工商企业,而农业贷款投入较少。
2.2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落后,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战略调整,县级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储蓄所”。农业发展银行只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和加工,而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资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形成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撑的局面,然而农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结算资金时间长,资金到帐不及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的品种单一,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中间业务欠缺。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
2.3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2.4农村经济补偿机制缺失
我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只处于初创阶段。农业保险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使其赔付率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险公司不太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由于农民的金融知识不足,缺乏主动投保的意识,故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低。我国农业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为主的农业保险保障。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不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担保机制,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投资缺乏高效的风险分散渠道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风险转嫁给银行,进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3.1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职能,使其只负责经营活动,风险和成本仍由国家承担,这种制度安排有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亏损。
3.2资金结构失衡,农村资金匮乏
我国缺少专门面向单个农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机构,农民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资金资助,农民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体系外。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向县城和城市收缩,导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欠缺。县域的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农村市场。农村市场资金匮乏,影响了农民扩大在生产开拓市场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优良品种,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3.3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分散,展业成本高,使农业比其他财产保险费用高很多,而农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农业风险必须大面积的建立保险制度,由于国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只能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三是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手段。四是通过财政手段对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有限。
3.4其他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但这些金融组织并不受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使得大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下经济化,没有实现规范发展。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采用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高,制约了资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没有其他组织对其产生竞争威胁,其相互间也没有竞争。
4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4.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社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应该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强调其服务对象是涉农企业,要为农村和农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要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强化民间金融市场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竞争性、多样性的金融体系,构建符合农村需要的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金融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机互动,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三农。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促进信用社落实债权。改变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结构,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环境。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创新。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产品,结合中国国情,使其满足农村金融需要。创新业务流程,对超过支行授权的业务,可直接提交地市行决策。扩大服务领域,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产业信息、理财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投资与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4.4减少农村资金分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有商业企业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应修改资金上存制度,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继续流入城市的问题。其次,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开办贷款业务,将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额内,允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将信贷业务锁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有商业企业还应缩小乡镇的营业机构,把有限的农村信贷份额转给农村信用社,可减少农村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流向非农业区域。其他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避免资金的流失。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4.5加快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第一,要完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信贷业务,多渠道筹集农村信用担保基金,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办农业贷款保险,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并逐步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第二,政府部门出资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对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融入。第三,保险公司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抗灾和补偿能力。第四,各地政府部门应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形成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1]蔡则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2,(04).
[2]徐家元.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J].金融纵横,2004,(05).
永春属于传统农业大县,农业仍是永春经济的重要支撑,新农村建设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永春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突破口。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差距,本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构筑县域金融服务支撑体系方面进行前瞻性探讨,以最终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一、永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
据统计,永春县农业、乡镇企业和农副产品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42.9%下降到2006年的32.06%,至2006年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25.96%。
1、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概况。目前,永春县农村的正规金融组织,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2004年,农业发展银行撤掉后,现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形成了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见表1)。
2、农村金融需求及满足情况。据专家估计,建设新农村在未来15年内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为1700元到4900元,以此类推,按永春县53万农业人口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9.01亿元至25.97亿元之间,巨大的资金需求为拓展农村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而农民和农村企业从正规渠道获得的信贷支持还是不够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扩大再生产,问卷调查显示,百户乡村企业信贷资金满足程度为四成,而千户农户10万元以上的大额信贷资金满足程度不足一成。从结构上来看,农业银行支农贷款比重由2002年的44.71%下降为2006年的2.57%,而农信社的比重则由55.29%上升为97.43%,农信社已成为发放支农贷款的主力军。
二、现行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审视当前永春县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瓶颈主要体现在经济金融互依存度低,县级金融机构因大量撤并而呈萎缩之势,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单一,农村经济发展与金融资源供给不相匹配。农村金融的“边缘化”,正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
1、农村金融组织功能存在缺陷。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县域市场转向大中城市、大中型企业和优势行业,信贷资金集中调度,贷款权纷纷上收,这导致县域金融中信贷规模逐年萎缩。而且,目前农村的电子网络远远落后于城区,农村信用社基本上只有简单的存贷款、结算业务,现代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基本未延伸至农村金融市场。
2、“一社难支三农”。2006年,农村信用社净增各项存款2.05个亿,当年其净增贷款1.9个亿,新增存贷比达到了93%,在资金满负荷运用的情况下,还只能满足农户小额贷款及部分基础设施投入,对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资金需求,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当前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农村金融面临“边缘化”,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不利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3、金融支持面临收益。当前农村信贷满足程度与农业生产规模效益不相称,2002-2006年,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分别达2.99亿元,4.09亿元,5.17亿元、5.95亿元和7.07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比由2002年的16.9%提高到2006年的25.1%,但同期每百元农业贷款实现的农业总产值却分别为424元、334元、310元、289元、254元,单位贷款创造的比较收益不断下滑,相应抑制了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意愿和投放效果。
4、农业保险改革刚刚启动,“三农”经济缺乏风险补偿机制。福建是自然灾害高发省份,永春农业发展易受台风、干旱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总体上,农业保险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政府组织难、保险公司经营难、农民交费难的“三难”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三、构筑新农村建设金融服务体系若干思考
由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复杂性、反复性和特殊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亟待进行重新架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这为农村金融改革指明了方向。
1、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引导错位充分竞争。一是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引入竞争机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适度竞争、分工合理、竞争充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新体系。二是发展商业金融要牢固确立“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农业银行应当将网点布局主要定位为城区和大集镇,依托其系统、网络、结算优势,重点支持商业化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村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县域以上工商企业。在经济较为发达或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引导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进入市场,形成商业金融充分竞争、提升服务的良好格局。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商业银行不宜盲目跟进,竞相争夺稀缺的金融资源,以致造成过度性竞争,影响当地金融稳定。三是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科学规范,不可盲目冒进,以致酿成不应有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选择在经济相对落后、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进行。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尤其要注意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市场定位,努力避免产品服务同质化、客户群体同一化倾向。民营银行要以在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小额农贷业务为主。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后,可以开办小额农贷业务,开展资金互助合作,发挥对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的补充功能。
2、根据农户和企业的多层次性,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恩格尔系数标准,农村居民户可分为贫困户、温饱户、小康户和富裕户;按照农村经济运行规模形态,有从事农产品加工的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种植农户等。收入和经济规模的差异性必然要求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提供特质不同的金融产品,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恩格尔系数在0.6以上的农村贫困户,生产和生活资金缺乏且无抵押物,资金需求量小、零散,风险高,除了政策性扶助以外,只能通过亲朋好友之间带有互质的借贷方式满足其少量的资金需求。二是积极推动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业的发展。恩格尔系数在0.5-0.59之间为温饱户,虽然是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基础上谋求发展,虽然有一定抵押物但风险还是比较高,从比较大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资金需求的难度大。因此,对温饱户、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微型农企,可以通过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农村典当来满足他们的要求。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竞争性商业金融机构。对恩格尔系数在0.4以下为小康或富裕户、规模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乡镇企业可以通过竞争性的金融机构来满足他们相对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这些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等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基层信用社自主决定是否组成联社、合作银行或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进行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在以资本充足率为监管核心的基础上降低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准入的门槛,加大新金融机构进入的牌照发放;把国有商业银行撤出的县级分支机构重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这些分支机构的相对较好的人员素质和经营网络。
3、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各保险机构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地方特点,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推出适合农户种植、养殖特点的保险业务,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投保的意义和所产生的收益,增强农户的投保意识。政府对涉及农户种植、养殖业方面的保险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对一些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加大补贴力度,从而推动农村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
4、培育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恰当发挥政府的作用。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其中,构建能够在竞争的基础上为农户和微小企业提供零售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是农村金融创新的关键。原因在于:可以整合县域金融存量资源,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作用;改善县域金融资源增量配置结构。以国有大型为主的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难以适应农户经济为主的小规模融资需求。与农户和农村微小型企业信贷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机构,更多的应该具有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非正式性等特点。因此,构建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矛盾的最佳选择;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将商业银行推入农村金融市场,或是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群体下移,增加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资金供给;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机制;以私有、非正式为原则,探索改善增量结构的路径。
【参考文献】
[1]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何广文:2002b:“农村金融服务供求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专题报告[R],农业部“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课题,2002-8-10.
汶上县粮食连续高产,资源大量消耗,农业发展面临生态环境束缚和资源环境压力。但财政投人力度与发达农业县市区建设水平相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系列新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在农业物联网建设、社会化统防统治作业、新型农机具推广、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都亚须增加投人。县乡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短缺,30岁以下农技人员仅占10.80Io,存在知识断层、缺少新生力量等现象,农技推广队伍的素质和知识更新能力不高,服务水平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 农业规模效益不明显
种植模式仍以一家一户为主,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占主体地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务农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开始凸显;同时,近年来天气复杂多变,冻害、大风、干旱等自然灾害和农作物病虫草害频繁发生,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威胁;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投人成本逐年上涨,农业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受多种因素影响,粮食等农作物价格波动频繁,农业比较效益低、规模效益不足,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受挫。
3 农业产业化水平低
农业优势产业不突出,支柱产业不强,加工转化能力较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不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偏小,生产基地分散,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规范化建设还有较大差距,经营体制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内容单一,产业链条较短,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上,主要经营模式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建、营销网点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经营的少之又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 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农业发展基础,落实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技术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绿色高产创建示范方进行技术跟踪服务,争取实现粮食生产“十四连增”。加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培养力度,确保农技人员引得来、留得住、干成事,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不断提高推广人员技术素质和区域科技水平,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增强服务效能。
2 发挥农业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