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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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篇1

2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产业化总体水平不够高。一是规模化经营程度偏低。原因在于土地流转困难,经营模式仍以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为主。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偏少,特别是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济阳县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只有15家,全县90%以上的农副产品只能以原料为主销售到外地,农民难以分享到销售和加工环节的后续利润。三是农民组织服务能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有较快发展,但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致使农民“各自为战”,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形成优势。

(2)园区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现代农业园区受起步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园区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示范带动作用还不够明显。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例,现有园区规模仅67公顷,功能还只停留在育苗上,缺乏示范引领济阳县主导产业的项目,对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普及和信息传播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3)农产品品牌效益不够高。当前来看,济阳县虽然已有30余个知名农产品品牌,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整合,加之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不明显,导致出现质优价低、“有品牌无效益”的现象。

(4)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一是济阳县农技人员少,专业素质较低。从农口部门来看,全县实有在编农技人员67名,仅为编制标准人数的一半;从各镇(街道)看,每镇平均只有2人左右,且专业多数不对口。二是农民技术素质整体偏低。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弱劳力,受教育程度偏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能力较差,制约着先进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三是农技推广网络不健全,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到农户存在障碍,满足不了农户对农业科技的渴求。

3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议

3.1着力打造一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

从园区发展趋势看,国家级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应融生产加工、示范带动、休闲观光、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产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综合效益。同时,作为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示范推广平台和城市居民亲近自然、接受生态教育的基地,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从核心区打造上,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对园区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功能片区进行科学规划。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集聚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投入核心区建设,并负责在关系协调、建设资金筹措、企业项目落户等方面提供支持。最终,将核心区打造成整个园区的强力“引擎”。在运作机制建立上,参照各地已建成的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运作模式,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机制。采用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各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来进行运作。以农民和专业大户入股为例,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土地入股并投入劳动力;企业负责大棚建造、道路硬化等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并对农户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品检测、统一品牌销售。企业与农户对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实行均摊、分成,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

篇2

2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现代农业中的地位

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在组织经济活动时的力量投入和体制建设等重大问题,而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又是由他的作用体现出来的,因此,我们需要准确的估计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农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在这些利好条件的促进之下,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耕种等得到了较大改善。在这种形势之下,为了切实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不断培养出技术过硬的农机设备操作人员和合格的农机驾驶人员,做好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1农机技术培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在农村地区加强农机技术培训,是推动我国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有效措施。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机技术培训,能够更好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同时由于农机技术得到了普及和应用,使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提高,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机械化耕作,增加了耕地的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从而使得农业生产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了粮食的产量。

2.2农机技术培训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机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农机设备的操作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农机的利用率,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幅度的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首先,农机技术培训直接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机大户通过培训,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利用效率,农忙季节耕作的时间变短,农机设备出现故障的次数降低,农机户在使用过程就不会因为农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而浪费时间,农业劳作的效率明显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其次,农机技术培训能够实现农民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先进的农机操作技术和管理理念,降低了农机设备后期的维护费用,同时,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更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损耗,以较低的成本支出换来较高的经济效益,极大的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同时,先进的机械和操作技术降低了农作物收获过程中的损失率,切实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篇3

(一)农业集约化经营逐步推进,规模化金融需求明显增多。2013年末,三明市土地流转面积达69.9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0%,其中流转给170家农业企业7万亩、6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7万亩、1071家庭农场5.7万亩。相比常规农业,现代农业资金需求大成为集约型农业的基本特点,特别是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资金和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

(二)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全方位金融需求增多。目前三明市已形成水稻制种、食用菌、茶叶、莲子等20条特色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链条前、中、后各环节结合更加紧密。在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涉农金融机构通过积极整合农业产业链,使原来分散的信贷主体相互合作、制约,农业产业链金融应运而生。

(三)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特色化金融需求增多。表现在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特色金融需求不断增多。截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505家、家庭农场1945个。

(四)农业功能向纵深演变,创新型金融需求增多。近年来,三明市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加速融合,逐步形成了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物能源农业、休闲农业和文化创意农业等多种新型业态,创新型金融需求逐渐增多。

(五)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科技金融需求增多。农业科技项目及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都需要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与普及也亟需金融支持。目前全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57家,农机作业服务面积98万亩,总收入达5500万元,已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一)涉农贷款稳步增长

“十二五”以来,三明市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一是涉农贷款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2011~2013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420.74亿元、506.24亿元、585.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1%、20.32%、15.6%。二是涉农贷款占比逐年提高。2013年末全市涉农贷款占比为52.16%,比2011年末提高1.64个百分点。三是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2012年、2013年涉农贷款增幅分别高于同年各项贷款增幅1.28个百分点和2.43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农体系初步形成

近年来,三明市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农村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各类金融机构并存、相互竞争的支农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面不断扩大,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1.正规金融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三明市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其中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发挥着主力军作用。截至2013年末,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97.72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33.79%;辖内农行、工行、建行、中行等四家大型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94.55亿元、70.75亿元、70.23亿元和38.9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重分别为16.16%、12.09%、12%和6.65%;农发行涉农贷款余额48.26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8.25%。此外,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支农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2.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补充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一般将客户定位于“三农”及小微企业,通过细分农村金融市场和提供差异化的“三农”金融服务来实现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2009年三明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至2013年末共成立19家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全辖各县(市、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共计33.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2.31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3.77%。3.保险业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末,人保财险三明市分公司先后开展了水稻种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森林火灾保及蔬菜种植和烟叶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目前,三明市“三农”保险的业务覆盖面和承保率居全省前列。其中,水稻承保218.64万亩,承保率达到99%;森林承保2421.46万亩,承保率达100%;农险综合赔付率50.73%,实现了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4.资本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一定进展。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6家企业在沪深股票交易所上市,其中永安林业、青山纸业、福建三农、福建金森等4家企业为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合计10.94亿元。

(三)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探索

1.着力支持农业集约化发展。一是不断深化和拓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林”资源。至2013年12月末,全市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等各类贷款75.73亿元,贷款余额31.78亿元,累计支持林业开发约1180.7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9%。二是推出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盘活“地”资源。截至2013年12月末,辖内明溪县、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86万元,沙县累计发放土地流转项目贷款1.51亿元,土地流转贷款贴息795.6万元。

2.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2013年12月末,三明市金融机构对规模化经营主体的贷款余额达22.96亿元,增长49.07%。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余额分别为22.35亿元、5353万元、820万元,分别增长47.31%、174.37%、107.59%。

3.着力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三明市金融机构陆续推出订单农业贷款、果树所有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模式,为农业前、中、后产业链条各环节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末,全辖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38.18亿元,同比增长9.78%;农副产品流通贷款余额8.91亿元,同比增长61.1%。

4.着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3年末,辖内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创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贷款余额1.2亿元,增长20%,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2.3亿元,增长29%。

5.着力支持农业农机化。三明市金融机构推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收益权质押贷款,对凡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农户给予优先信贷支持。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末全辖农机抵押类贷款近3亿元,增长25%。

三、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动性不足,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后劲乏力

当前三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巨大。但另一方面,2013年末,三明市各项贷款余额1121.87亿元,居全省第8位,各项存款余额1197.47亿元,居全省第7位,金融机构贷存比高达94%,流动性明显不足,无法充分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导致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较之全市金融机构贷存比普遍高企,邮政储蓄银行三明分行贷存比仅24%,其农村资金“抽水机”的角色仍未改变。在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将资金投放于见效快、回报高的项目,从而弱化了对风险相对较高的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

(二)组织体系不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合力不强

一是银行体系不够完善,竞争性、多元化的银行体系尚未形成。目前辖区银行业机构不多,农发行、兴业、中行等尚未实现各县(市)全覆盖,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也有待加快。二是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失,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2013年末全市保险密度为1276元/人,保险深度为2.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茶业、花卉、水果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还未开发。三是资本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弱,全市仅4家涉农企业成功上市。

(三)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金融对接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弱

1.农业集约化金融需求对接方面:三明市较早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及农村住宅抵押贷款,但因《物权法》《担保法》有关限制性规定,这类贷款模式在实践中推广难度较大。由于有效抵押担保物不足,涉农企业、农业大户往往难以获得充分的银行贷款支持。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对接方面:由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存在运作不规范、财务不健全等问题,客观上导致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的脱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3.农业产业链金融需求对接方面:由于农业产业链信用风险管理难度大,辖区金融机构推出的信贷产品往往停留在小范围试点和个别品种的推行上,并以支持单个项目或服务某一领域为主,可复制推广的信贷产品较少。

4.农业基础设施金融需求对接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耗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介入,而政策性银行受限于资金规模,支持能力有限。二是金融机构信贷方式创新受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制约。如辖内宁化县集体持有91%以上的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造成承贷主体无法落实。

5.农业农机化金融需求对接方面:农机具抵押率不高,一般不超过50%。同时,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因自身实力不强、产权不清晰或运营管理方式落后,难以符合银行信贷发放标准。

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及政策扶持体系,以顶层设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消除农村融资担保法律障碍。一是积极推动《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真正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二是完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健全农村土地产权登记、流转制度,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促进土地抵押市场及土地金融的发展。三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土地金融制度及监管体系,明确由政策性土地金融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业务,保障土地抵押业务的规范性及农民生存权益。

2.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效应。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补助、风险补偿、保险补助等方式,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建议允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性大额贷款利息收入适用营业税免征政策,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农村信用社同等税收待遇。

(二)有效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后劲

一是金融机构要大力组织存款和挖掘内部资金潜力,通过新增存款或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及授权授信等信贷政策,不断拓展资金来源。二是当地人民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再贴现额度,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辖内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三是争取在沙县农村金改区放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贷比例限制,加大当地贷款投放力度。四是地方政府要加强与域外银行合作,如通过银团贷款、协议贷款等战略合作方式,引进域外资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项目。五是加强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强化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监测考核。

(三)加快培育各类金融载体,完善多元化金融支农体系

1.做大增量与盘活存量,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银行体系

(1)做大增量,加快引进和增设各类金融机构。一是积极引进区外银行,吸引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三明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加快完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建设,鼓励和引导中行、兴业银行、农发行尽快到网点空白县设立营业性机构,支持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发展。三是尽快实现村镇银行辖区各县(市)全覆盖。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推进“互助资金”模式的村级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

(2)盘活存量,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改革。一是支持农发行深化改革。以粮棉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为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扩大辖区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鼓励邮储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三是加快辖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四是拓宽民间资本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五是深化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形成“可持续、能复制、易推广”的现代普惠制农村金融制度示范样本。

2.拓展农业保险功能,强化现代农业风险保障一是创新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品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和覆盖区域,试点开办茶叶、毛竹、花卉、水果等具有当地特色支柱性产业的特色农业保险。二是完善保险补贴机制。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三是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四是引导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五是积极推动中央和省政府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积极借力资本市场,拓宽现代农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拓展现代农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逐步由高度依赖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的方式转变。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场外市场公开挂牌与转让。二是鼓励农业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三是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以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为主,引导社会闲散资金,通过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而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提升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对接成效,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

1.提升金融与农业集约化金融需求对接成效。地方政府要加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推动各县成立土地信托公司,建立土地、宅基地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平台,确保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着力解决农业集约化经营贷款需求。

2.提升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金融需求对接成效。一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产业特色鲜明、运行机制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二要创新推动订单、存货、仓单质押等权益类贷款种类,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三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增加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提供一定利率优惠,满足其差异化资金需求。

3.提升金融与农业产业链金融需求对接成效。一要大力推广农业供应链融资产品,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二要探索推动大额农贷发放和管理办法,重点满足特色优势农业重点产区、重点加工区和商贸流通区的信贷需求。

篇4

一是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殖业。这主要包括种子种苗业、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业等。对工商资本而言,相比大田生产,这些领域资金和技术门槛较高,能够实现工厂化生产,受国家政策支持,投资更有可能获得成功。如美国孟山都公司,近年来卖掉多个传统企业,专注于农业生物技术领域,迅速成为全球著名的种业跨国公司。

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成长活力的产业之一。作为工业与农业的交汇点,具有稳定的较高的利润空间。如粮油精深加工、果蔬产地加工、水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进一步提升空间很大。

三是农业生产业。农业生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业发展较为滞后,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加快发展农业生产业是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随着农业生产对生产业需求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农业生产业盈利性和收益排他性持续增强,工商资本进入壁垒和风险在下降。具体而言,可以重点进入良种配送、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现代仓储和物流、新型农技服务、农机跨区作业、农业信息数据服务等领域。

二、完善扶持政策,形成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多赢格局

首先,要搞好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全市农业用地专项规划,全力保障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必需用地,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按照规模适中、设施完善、产业突出、技术先进的要求,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粮食产业园区、特种养殖园区等,引导同类型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其次,要完善惠农政策。在用地用电用水、项目立项、产业准入、金融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要想方设法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的临时生产配套设施用房,尽快落实“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5%左右比例作为设施农用地”政策。对工商资本创建良种配送型、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等龙头企业,就先进设备、种子种苗引进、技改升级等给予贴息扶持和税收优惠。对注重经济、社会、生态三重效益,单位土地产出效益高、解决本地就业数量多、生态功能显著的工商资本企业实行税费减免或以奖代补。再次,要全面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要进一步扩大险种范围,探索设立市场风险防范基金,采取政府贴一点、社会补一点、企业交一点的方式,形成“价高时收缴、价低时补贴”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对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的抵御能力,解除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部分后顾之忧。

三、改善投资环境,做好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发展的后续服务

一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主要包括农村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农村道路通达、农村通讯网络信息化工程等。

二要切实解决农业企业专门技术人才短缺和自主用工的问题。要充实加强市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根据本地农业产业的特点,引进相应专门农业科技人才。帮助工商企业加强与农业大专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的联系,保障专业人才供给和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支持农业企业自主用工,以成立村级劳务合作社形式,构建新型劳资关系,既解决企业用工困扰,消除用工方面的强买强卖、滥竽充数现象,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要妥善处理农业企业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冲突。农民与农业企业的矛盾产生有的是农民承包地流转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农民心理失衡,契约意识淡薄,由此滋事生非;还有少数农民法制观念不强,顺手牵羊,明摘暗偷,甚至蓄意破坏、报复。对此,地方政府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制订和完善乡规民约。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调解好农民与企业的矛盾。对少数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惩处、绳之以法。

四、创新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企业发展壮大“红利”

一是大力提倡“公司+基地+农户”服务型规模经营模式。工商资本投资创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如靖江粮食产业园的扬子江粮食物流中心、南方小麦交易市场等企业。公司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并帮助当地连片规划、供应良种、培训技术、统一病虫害防治,提供贷款担保等,向农户收购质量可靠的加工原材料。这种工商资本与农业结合的模式,既没有触动家庭承包经营权,又实现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且减少了用工纠纷、明抢暗偷等问题发生,比较符合靖江市情,应大力提倡。

二是积极探索和发展工商资本与农民土地相结合的股份公司。即工商企业出资金、技术和管理人员,农户以承包土地折价入股,从而结成命运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要进行充分市场论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种子种苗业和栽培对象主要为蔬菜、花卉、水果为主的设施农业等高效益项目为主。要保证农户代表股东地位,增加企业决策、经营、分配透明度,防止由于工商资本一股独大,可能出现的侵害农户股东利益事件发生。

五、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家和新型职业农民

最近几年,“谁来种地”开始成为现实压力和挑战,“怎样种地”的现实考量日益迫切,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需要相应的规模化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就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尽快构建起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靖江市分散经营的农户由于地块狭小、劳动力与劳动技能相对缺乏、个人种植效益相对较低。要创造条件鼓励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形成有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同时,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在“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链条中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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