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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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用社经济的起步较晚,发展速度较快,因而在发展中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制约着其发展的进一步深入。此外,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经济额,几年来一直以每年百分之五以上的速度发展,这种发展的速度是十分喜人的,但是这种发展的高速度,更加剧了其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使其发展难以有效的促进农村经济的进步。笔者对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过实地的考察,发现其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其现有的制度,一般是从其他银行部门移植过来的,例如模仿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使其针对性若,难以有效的促进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制约着其进步和完善。因此,我们信用社要想实现真正的发展和改革,就必须立足自身的具体情况,充分分析要面临的问题,制定出一套真正适合自身发展的制度,促进自身水平的进步。我国当前信用社的发展受这种情况的影响,在融资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却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对我国农业方面的发展做了简要的考察和分析,并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建设,总结了一些方向,下面笔者就将对这一问题展开详细的阐述,希望能为我国信用社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供帮助,使其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使其更能为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提供帮助。
(一)部门关系的处理
在我国信用社的传统制度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相对疏松,难以进行相互之间的合作,而每个部门又受制于上级部门,其能力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内部的改革也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进行。信用社建立之初,其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产业升级的进行,为我国农村事业的进步,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但是随着我国发展建设事业的深化,农村发展需求的增加,信用社各个部门越来越难以独立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因而其改革和发展势在必行。对于信用社内部部门关系的改革,笔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发现我国信用社融资金额越来越大,存贷款工作越来越好,因此其已经有了一定改革和发展的能力。首先,其要促进部门的相对独立。我国信用社的各个部门都需要的到发展和改革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但是信用社中的部门,一直受上级的指挥和全权管理,其改革工作缺少时效性和针对性,因而我们要给予其一定的独立权利,使其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有效的快速发展,促进我国信用社经济能力的提升。其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多元化,某一个独立的部门,已经难以独自解决一个问题,但是我国信用社中的各个部门缺乏交流,制约着其发展和进步。因此,我们要加强其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使其能够充分吸取对方的建议,促进工作的完善。最后,我们要增加部门职能,或者说提高部门地位,使其在工作中具备一定的分析职能,并根据分析,为我国信用社发展的决策提供参考,促进信用社发展,使其作用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
(二)管理系统的升级
经济管理系统的进步,能为管理效率的提高、准确率的提高提供更为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的农村信用社发展,一直以来将中心放在经济问题上,虽然其经营额变得越来越大,作用也相对提升,但是其工作效率,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这一问题也是严重制约其发展的,因此,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解决。我国的信用社起步较晚,管理系统建设不完善,而其在发展中,也一直缺乏对管理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因此是效率一直上不去,因此,这一问题是值得我们重视并解决的。首先,我们要根据管理系统的运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的办法,保证其准确性。其次我们要不断对其进行发展和更新,利用当代信息化技术优化程序,保证其效率。
2完善人才系统的问题
我国信用社的发展速度快,设计面广,因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专业的人才。而我国当前存在的变数较大,信用社工作也有着其具体性,因而对人才的依赖更为强。但是我国信用社一直受人才问题的制约,难以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发展信用社经济,就必须加强其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完善人才的招募系统
信用社中人才短缺问题比较严重,因而我们要完善其人才招募系统。首先,我们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招募真正适合自身的专业人才,放弃照单收的人才招募方式。其次,要严格考试程序,对应聘人才进行严格的考量,确保人才的质量,使我国信用社的发展更加完善。最后,要对人才进行合理的分配,避免造成人才冗杂的现象,影响我国信用社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完善人才培训系统
在人才短缺的当代社会,我国的信用社已经加强了人才的招募工作,但笔者在对新进员工的调查中发现,其难以很快的适应新工作,更难以对我国信用社的发展任务、发展状况做出全面的了解,因而,我们在人才招募的同时,还应该加强自身人才的培训。一方面,加强人才的培训能够提高自身人才的素质,为部门效率的提高、工作水平的进步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其能保持自身人员发展的可持续性,避免人才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三)强化企业自身素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现代企业要以诚信为重要的经营理念,认识到现代市场经济中这种新型资本的重要性。其次,在建设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时,把信用贯彻到内部管理、客户服务、员工教育、同业竞争中,形成强大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有注册会计师认可的财务报表,加大企业信息的透明度。第三,建立“3+1”企业信用管理模式。“3”指企业内部三个不可分割的信用管理机制即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与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机制;“1”指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信用赊销的各个环节。
(四)建立健全信用中介组织。一方面要发挥中介组织评审、仲裁、公证等作用,把规范行业行为、监督执行行规行约的行业自律职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健全信用中介服务中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机构。
大量研究数据显示,在宏观经济管理发展领域中,经济信息始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倘若能使经济信息得到全面且充分的利用,势必能使宏观经济管理的管理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以我国“十一五”期间投产的近500个大中型项目为例,调查数据显示,其中120余个项目投产即亏损,90余个项目更是严重亏损。造成这一局面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对信息的预测存在严重失误。在这些项目投产后,没有及时实现对生产经营信息的反馈,部分地区项目的开展还比较随意和盲目,并出现了相当严重的浪费现象。因此,只有将经济信息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对宏观调控决策的制定与执行更加科学与全面,达到优化经济结构、减少损失、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宏观经济管理中对经济信息投资应用的认识不充分
人们对经济信息常常理解为“参考消息”,这严重影响了经济信息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效果。实际上,经济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程度与人们对经济信息的认识程度、人财物的投入大小成正比。虽然当今社会已经逐步认识到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不能有效地分析和利用经济信息,不能更好地让经济信息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够从早期就对经济信息进行分析和利用,就能有效地避免在大型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决策上的失误,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严重经济损失。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的经济信息资源开发人才明显不足
在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信息的更新进程是相当可观。因此需要大量从事经济信息开发和应用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国从事经济信息研究工作的人员大多属于半路出家,他们一边学习一边搞研究,整体素质与技能水平明显不足。从而导致大量真实且有效的信息无法得到及时应用。而经济信息的第一特征就是时效性。谁先掌握并能有效地利用信息,谁就能赢得时间,获得效益,正所谓“信息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倘若在宏观经济信息管理中缺乏以经济信息资源开发为中心的人才,势必会导致信息的反馈质量明显降低,无法支撑经济信息的高效利用需求。为此,急需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经济信息管理人才充实到宏观经济决策领域。
二、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的策略
针对上述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经济信息应用存在的缺失与不足,要凸显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领域中的重要价值,就必须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然后构建起以经济信息为导向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最后在经济信息的应用背景之下促进宏观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4]为了能够在宏观经济管理这一发展背景之下使经济信息的利用更加全面与详实,需要重点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促进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完善是科学、全面利用经济信息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确保了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性与健全性,才能使这一范畴下的经济信息在内容上更加详细,在结构上更加全面,整体运行更加科学有效,并达到促进宏观经济管理水平全面发展与提升的目标。
1.在构建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过程应遵循的原则。一是需要结合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实际要求,形成能够与之相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两者之间需要形成一种紧密的连接关系,以确保其各类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所构建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须具有独立性、经济性、完整性、目的性以及可靠性的特点,以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应用更加有效与正确;三是以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为着眼点,建立一个更加可靠的宏观经济管理系统,使之能够适用于宏观经济管理工作。
2.在构建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需要形成一个健全的网络化信息系统。对经济信息的收集是否合理是决定宏观经济管理系统利用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利用网络化宏观经济管理系统时,特别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收集经济信息要注重时间性,及时有效的信息收集有助于宏观经济的决策更加合理与科学;二是收集经济信息要凸显重点信息,遵循避重就轻的原则,做到有的放矢;三是经济信息的收集要有针对性,以确保信息资料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构建以经济信息为导向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正确应用经济信息,会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若经济信息的应用不合理,则势必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因此,在开展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形成以经济信息为导向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举例来说,在对经济信息进行利用时,要对收集的局部经济信息进行集中整合与分析,评估局部经济信息可能会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所起到的影响,然后再将这些局部经济信息作为参考依据,满足宏观信息的发展目标。
(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经济信息应用中的保障作用
为了最大限度凸显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背景下的重要价值,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发挥其工作职能,使经济信息的利用更加全面与科学。首先,需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对部分参与微观经济管理的部门予以减少或直接撤除。此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微观性与宏观性之间的差异,遵循政企分离的原则,落实政企独立的管理对策,以确保经济信息的利用更加合理与科学。因此,对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内部人力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配置,精兵减政,为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更加有利且稳定的环境。其次,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发展。一方面,以国有企业为重点,遵循宏观经济长效性发展的目标,促进经济体制的创新改革,并达到改善劳动力流动性的目的;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国内经济环境,使之与国际经济环境进一步接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繁荣,使国内宏观经济更加良性地发展。
二、宏观经济管理条件下的经济信息重要性分析
经济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其能够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部门之间形成良性沟通提供桥梁性的作用。同时,也是经济管理部门行为的重要数据指导。能够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生产管理效率提升,拓展人类智力发展。因此,大量的收集和掌握经济信息对提升生产力以及提升实践效率意义重大。经济信息同样还能够具体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其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对资源的开发程度与利用效率。是工业发达国家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能够从根本上推动发展。与此同时,经济信息在现代经济环境当中表现出多元化功能的特征,能够开发、增值、预测经济行为相关活动。在人类社会生活当中,信息、物质以及能源作为人类发展的不可或缺重要基础,其中信息的重要性表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三、基于宏观经济管理条件下的经济信息应用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行为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具体包括计划、决策、监管以及服务等部分。为了能够进一步提升宏观经济管理实际效率,需要不断健全宏观建立机构机制。经济信息意义重大,其对宏观经济管理的影响更加至关重要,因此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行为开展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和完善经济信息管理系统。
(一)构建科学合理经济信息管理网络
在进行经济信息应用措施管理的过程中想要做好信息工作,必然需要具备如何掌握经济信息的能力,而经济信息掌握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收集原则和规范。经济信息的收集工作更加需要科学的设计与规划,不能贪多求全。盲目的经济信息收集会增加信息管理的负担,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经济信息管理。同时,经济信息收集还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要充分体现出信息的时间观念。除此之外,经济信息的掌握与收集更加要有针对性,只有有针对性的信息才具有使用价值。另外,经济信息的收集还应当从实际出发,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的长期信息收集机制。
(二)建立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
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在一定范围内体现经济信息总体正常运行的内部联系和特征的信息。对于宏观经济的管理,要逐步建立一配套的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此系统应坚持有一定的目的性、系统的完整性,允许一定的独立性、保证一定的可靠性、讲究经济性的原则。体制改革是宏观经济政策效应能够实现的保证,所以要加大力度进行体制改革,首先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加快国有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要不断的改革国有企业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还要改进我国的金融体制,逐步与国际金融接轨,更要实现财政体制变革,实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良好财政体系,要建成现代国家体制,不断提高政府的效率和廉洁性。
(三)加强经济信息导向作用
我国不断加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最终目的在于推进我国经济发展整体进步。为了实现这一最终目标,在宏观经济管理中要加强经济信息的引导作用。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和控制中一直具有双方面的影响,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只有保证经济信息应用科学合理,才能促进经济管理效率的提升,若应用不当,则会对宏观经济管理起到制约影响。因此,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必须要加强经济信息的引导作用,以经济信息为重要的发展导向,实现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例如,在某地区内进行经济信息的收集、整合,分析出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此为依据相关部门采取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顺利,推动区域经济整体进步。同时,通过经济信息的引导,能够避免出现局部经济和整体经济冲突的问题。提升局部经济发展效益推动整体经济进步,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四)加强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基于经济信息所产生的重要意义,在经济管理中相关部门要注重经济信息引导下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形势,可以进行的宏观经济体制改革有:
①在考虑到宏观经济长效发展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当前的体制进行分析,并采取针对性、个体化措施加强对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性。
②基于我国当前经济体制的发展情况,可大力倡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以便能起到推动国有经济健康、良好发展的作用。
③通过对国际金融形势的分析,加强对我国现有金融体制的改革,使国内金融体制能够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地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
心理学告诉我们,激发一个人行动的是动机,而动机的形成不外乎两方面,一是对现实事物与自己的关系以及对自身行动及其后果、意义的认识;二是对行动对象的一定的情绪或情感。按动机性质来分,其中两项十分重要的便是对个人有吸引价值的动机(兴趣、爱好)及在完成任务后由于对活动的评价而产生的动机(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所加强的动机)(详见叶奕乾、祝蓓里主编《心理学》,华东师大出版社1991年版)。也就是说,第一种动机是做自己想做的事,第二种动机是激励对人的影响很大。
由于一个人的成绩取决于其个人能力和激励水平两个因素的合成效果,在能力一定的情况下,激励水平的高低将决定其成绩的大小。所以,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非常重要。
虽然所有教师都希望能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但也不能忽视外部奖励的意义。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激励教育对学生的日常学习习惯的养成、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效率的提高及良好习惯的发扬有着巨大的影响。
那么,关于激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在此我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首先,激励要及时。激励的作用往往是阶段性的,学生有了好的表现,有了进步,应该及时发现,尽快嘉奖。让进步在激励的作用下延续更长的时间,发挥更大的影响。假如都要等到放寒暑假表扬,那么激励的效用将大大降低。比如说某生近两周在学习热情和学习效果上非常优秀,那么我们就有必要马上给以激励,如若等到学期末就没必要再说三个月以前该生的表现有多好了。
其次,激励的范围要广。可以从学习成绩上、上课状态上、作业上、笔记上、纪律上、劳动上、为人处世上、处理班级事务上等多方位多角度发掘学生的亮点加以激励,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找到自信,都能找到他在老师心中的地位,不断把他的亮点加以发扬并在其他方面逐渐做得更好,使学生的人格发展和学习状态不断完善。
第三,激励的形式要多样化。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公开表扬,以至颁发奖状、小奖品等都可以,总之要不拘一格。
口头表扬的作用在于,可以时刻进行,不被时间地点所局限,让学生总能感觉到他在你心里很有地位,他的进步得到了肯定,他做得更好,会得到更多人的肯定和表扬。
书面表扬的意义在于学生只要一看书一翻本就能想起你的希望和寄托,就能记起你的鼓励与信任,就能让学生觉得他可以让老师不失望,让老师更加关注他,更加发扬其长处。
公开表扬不仅可以让学生感觉非常受重视,切身做一次正面典型,更加规范个人行为和学习,真正把楷模做得更好,而且可以让其他学生一边学习其优点一边做好监督作用,使楷模始终在进步,同时大家一起进步,也就让被表扬的同学真正成为学生们中间的亮点。
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课题负责人:范满志,成员:范满志,成晓玲,刘雅琴,执笔:刘雅琴
一、信用环境亟待改善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破窗理论”即人为的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玻璃窗户,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后造成一种无序的局面。近年来,“破窗理论”在我国作用的效果越来越明显。由于信用破坏者没有得到及时适度的惩罚,搭失信便车的事屡见不鲜:经济纠纷和债权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不断翻新的假货迫使百姓选择超前储蓄放弃即期消费,由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劣质假冒等失信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增长率。
从整个社会看,计划经济时代的信用仅为资源配置中的辅助手段,造成信用制度基础薄弱;经济转轨初期的信用微观主体在法律上没有实现真正的人格化;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新的道德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直接诱导失信行为频繁发生。例如市场经济中揭出的大案、股市中现出的黑幕、安然公司的破产等无疑都与信用问题直接有关。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看,构筑信用经济关乎市场经济的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粗放增长方式带来的边际效应进入加速递减阶段,集约式增长方式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政府已经能够承担起解决信用问题可能付出的高成本。因此,政府不能再忽视社会生活中日益严重且影响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信用缺失问题,应该采取理性的决策,同时诱导其他相关因素改变博奕结果。
二、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在欧美国家,信用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第二身份证,发达国家中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银行的大量富余资金提供了最佳投向,同时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长期对个人信用的漠视,我国虽然从1999年起在上海开展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业务,但很多地区公民的信用记录仍为零,滞后的个人信用制度成为制约消费贷款的“瓶颈”。
第二,企业信用状况不佳。一是向社会提供劣质假冒商品,拒不履行合同承诺,侵犯他人商标权。二是利用变更法人代表、资不抵债、兼并、解散、破产、多头开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三是在破产时采取“大船搁浅,舰板逃生”先分后破;否认抵押贷款中“抵押”的法律效力;借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前的“真空时空”,隐蔽、私分或转移财产;资产评估不实,职工安置费用高,破产费用开支大;拍卖不规范,低于评估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方法,肆意逃废银行债务。
第三,银行信用监控及评价体系不完善。一方面,由于银行业不断的进行金融创新,使传统的货币概念和测量口径趋于失效,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削弱了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存在评价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不足、指标数据来源有缺陷及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健全的问题,直接影响银行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体制改革中信用问题突现。随着乡镇机构的撤并、人员精简等体制改革的逐步落实,旗县区银行在金融债权管理方面存在清收难、转化难、保全难的问题。其一,基层机构撤并后承贷主体发生变化,原借款凭证失去原有法律效力,致使金融部门讨债无门。
第五,信用缺失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电子商务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可回避的一个商业命题,由于缺乏与信息产业相适应的信用环境致使网上金融发展缓慢。就信用卡而言,其业务在制度法规、核算手续、监督管理等方面不健全,而且信用卡作案的频频发生使人们怀疑其“信用”程度。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安全性决定了消费者选择传统结算方式。与实体经济一样,离开信用这一基础,会使电子商务的交易额缩减、交易成本增加、发展难以为继。电子商务系统的特性表现出虚拟经济对信用的需求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三、构建信用管理体系的思路
(一)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社会信用。首先,要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因领导变更而推卸政府承诺,要切实有效的维护产权。其次,要明确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及相应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管制范围和程度,引导市场主体进行制度选择与创新。第三,以市场经济为中心建立相应的道德价值秩序。加大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教育。第四,应协调并整合企业信息资源,建立相对完整的资信数据库和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网络交易的安全与信用,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为网络经济提供刚性的信用规则,推动互联网行业的稳步发展。第五,增强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监督与服务功能,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失信档案共同纳入法律管理办法。第六,要以诚信为基础建立高效率的城市市场,创造诚信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城市竞争力。
(二)健全信用法制,确保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我国应在信用立法方面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改变现有的维护信用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被涉及的现状,制定信用方面的专门立法,建立有效的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同时借鉴国际银行业成熟、有效的评级方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使政府、银行、企业多方在开放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公平的享有和使用信息资源,从而达到多方共赢发展的目标。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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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德信《区域信用体系与和谐社会构建路径》《求实》2005年第6期
论文摘要:随着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原有的外汇信息系统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高效的外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议。
外汇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建立规范、高效、诚实、信用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对于提升我国信用等级,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形象以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建立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外汇局对应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系统、银行结售汇管理系统等十几个应用系统。这些系统的运用,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方便了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活动,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以及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这些信息系统在数据共享、预警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远不能适应外汇管理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外汇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1.外汇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数据共享性差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是在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基本是每增加一项新的外汇业务就要增加一个系统或报表。外汇管理的外汇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已有十几个,基本覆盖了外汇局所有业务领域,但由于每项外汇业务需求的提出时间先后不同,指标设计口径不一,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无法充分发挥子系统有机整合后的整体优势,对于有效利用外汇数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且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资本账户的放开以及证券、保险和服务业的进入,为了保证有效监管,每项业务都要增设新的系统,那么,外汇管理的信息系统要以成百上千计算。
2.外汇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原始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对外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和统计监测系统的综合分析功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现行的统计监测系统游离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之外,以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为例,客户国际收支交易的涉外收付信息虽已存在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中,但在进行申报信息的报送时,银行仍须将这部分信息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既加大了银行工作量,又存在二次录入错误的可能。目前,外汇局与银行、企业的信息传导载体还主要是纸质报表,大部分数据采集来源于手工台账登记,然后手工汇总后通过专门的统计程序上报。这种数据采集方式不仅会发生因填报人在统计内容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人为统计错误,还会由于手工采集速度的限制而导致在信息掌握上的滞后性。加入Wl’O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增长迅猛,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收入金额迅猛上升近10000亿美元,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都要用手工台账方式统计汇总,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3.外汇信息监测系统缺乏有效的预警、预测机制高效的外汇流动预警、预测机制是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指标的设置必须体现管理者的意图,从目前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其它系统看,还停留于信息的采集、汇总阶段。仅局限于对各类具体业务的事后统计,缺乏必要的信息加工、利用、分析和反馈机制特别是缺乏对异常信息的的监测、筛选以及对外汇流向的事前预测,加上外汇信息的流动渠道不畅,信息反应迟缓,所以对违规、违法的外汇流动的监管就缺少快速、敏捷的反应机制,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4,外汇信息监测系统不能反映涉汇主体的交易全貌账户是统计的基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已在全国推广实施,但该系统不能反映全部企业或企业全部的外汇收支活动。一些对公单位的结售汇,如出口结汇、捐赠结汇、进口购汇及其相应的收支等,可以不通过外汇账户进行收付,致使外汇账户收支不能完整地反映涉汇单位的涉外经济活动。特别是作为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主线的结售汇未能在该系统得到体现。另外,该系统还未含银行自营外汇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账户,企业开证付汇保证金账户等,因而导致外汇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外汇收支活动监测中,没有目标、没有重点,使企业的一些外汇违规行为因账户系统的局限性没有及时暴露和制止。
二、构建我国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思路
外汇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的行政执法和内控制度,畅通的政策宣传和反馈渠道,高效的外汇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联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科学的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等。其核心内容是高效的外汇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外汇管理已经建立了十几个信息系统,但是由于这些系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外向型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有着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直接管理的烙印。这些信息系统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建设外汇市场信用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对相关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更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外汇管理工作应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实行平衡管理。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外汇管理经历着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向非现场核查、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在新的形势下,如果再延用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政管理思维方式,显然是难以解决复杂和深层的问题,外汇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弱,而且管理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高,并且我国现在外汇资源已由稀缺转为相对过剩,因此,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也必须随之转变,并且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在统计指标和统计内容的设计上,应紧紧抓住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彻底摒弃面面俱到的管理理念。国际经济的交往相比国内经济有着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的交往中,抓住主要矛盾,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尽量简单化。这也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
一、引言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人以对他人所有的物直接支配为前提获得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物权法》具体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四种用益物权,但是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需要特别法进行规范,比如《公路法》中的公路收费权。用益物权人具有使用物的无形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又必须以实物为依托,然而实物又不为该权利人所有。因此,用益物权具有“有形资产无形化、无形资产有形化”的特点。
对于用益物权会计处理问题,国内学者曾经做过许多有益的探析,如刘文成(2003)、马贤明和郑朝辉(2004)、张维宾(2004)等,但是这些学者都只是根据当时我国会计实务中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提出理论上分析并提出建议。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日益凸显,2008年8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号》),该解释的第五项首次提出了对“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其中涉及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得到进一步明确,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本文将以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为例,浅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其中涉及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
为了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BOT方式是一种重要的方式。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营运-转让)的英文缩写。BOT方式主要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运行特征是:政府与非官方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一定时期的经营权交给非官方资本组建的投资机构,由该投资机构自行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经营期满后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方式早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利用BOT方式吸引外资的首例是深圳沙角B电厂。我国各级政府对BOT方式非常重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成了很多BOT项目,首例规范化BOT公路项目是于1995年竣工通车的京通高速公路,此外广深高速公路等BOT试点工程也取得了预期效果。
对于企业的BOT业务如何恰当地反映资产、收入和成本等的会计核算问题一直没有统一的规范。这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价、投资建设企业的发展以及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准则解释第2号》的对企业BOT业务的会计处理指出了依据,也为企业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企业BOT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涉及通过BOT业务建成的项目的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项目建成营运后的收入和成本的计量。以公路投资建设企业为例,实际上就是公路收费权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以及公路收费权的后续计量问题。
《公路法》第59条规定国内外经济组织可因依法投资建成公路和受让方式取得收费公路的公路收费权。以前我国会计实务中对于通过投资建成取得的公路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则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核算。然而实际上在此之前深沪两地上市的路桥类上市公司基本上将路桥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就是围绕“特许经营权合同”进行的,对合同授予方和合同投资方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提出的要求。其中,对企业BOT业务描述为:“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因此,可以认为该项解释规定是针对上述“项目公司”对建设项目的资产入账、项目营运收入和成本确定的会计问题的规定。
《准则解释第2号》解释中规定“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既然基础设施是由项目公司进行投入建设的,为何不能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本原因在于项目公司不拥有该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而只是通过BOT方式取得的用益物权。这类似于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如果将其确认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不协调。
项目公司建设取得的该项资产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只能作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将该项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的条件是“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实际上是将资产确认为一种“应收款项”;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比如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这项无形资产就是其获得的公路收费权。
按照《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公路经营企业通过投资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只能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不能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这就从制度规范上否定了此前我国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费权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实务操作,也是对《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19号)中相关规范的重要调整。
那么,项目公司确定的该项金融资产或是无形资产应该如何计量呢?若项目公司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在建造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若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另外,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项目建造完成后将资本化金额全部转入“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对于确认资产的后续计量,《准则解释第2号》提出了三条相关的规定:第一,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第二,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
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第三,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综上所述,对于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其中涉及建造和借款费用的,按照相关准则处理,后续计量则同时涉及收入准则和或有事项准则。因此,对于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散见于各项具体准则,而没有独立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本文将分析这些会计处理涉及的问题及企业会计准则对用益物权相关处理的合理性。
三、相关问题的分析
公路收费权具有初始投入大和后续支出大的特点,因此,本文将从公路收费权的初始确认和计量以及后续计量两个角度来分析相关问题。
(一)公路收费权初始确认和计量套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会计实务中曾经将公路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是毕竟公路实物资产并不属于企业拥有,因此,如同土地使用权和融资租赁资产一样,不能作为企业自身的固定资产核算。
但是公路收费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周国光(2009)认为将公路收费权确认为无形资产还需解决一些问题,比如,在现实中大多数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公路经营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或交通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些企业一般不需要参与竞标,建设的经营性公路一般也没有明确的经营年限,所以不应该把这类公路建设视为BOT业务;再如,《准则解释第2号》中没有明确哪些属于公路收费权所依托的实物资产,即收费期限届满后应该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实物资产,这部分应该确认为无形资产,而其他相关实物资产如收费设施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因此企业在资产初始确认中应该很好地区别两者。与以往的无形资产准则相比,新的无形资产准则有了很大改进,特别是在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方面,并且允许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使得新的无形资产准则比以往的无形资产准则更适合于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但是毕竟公路收费权是特殊的无形资产,因此在初始计量时应该区分哪些属于费用化部分,哪些属于资产化部分。
(二)公路收费权后续计量问题
公路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可操作性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在后续计量中,固定资产准则对于后续计量提出了详细的规范,特别是对于其支出的资本化和费用化作了规定;而公路收费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后所发生的收费公路养护支出以及经常性支出等的会计处理不论从《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还是从其应用指南来看,都没有明确。因此,实务中采用固定资产核算反而更具有操作性,这就是很多企业把公路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原因之一。
对于公路收费权的经营成本计量,如果将公路收费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应该考虑其摊销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17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这样,在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面给予企业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
四、结语
我国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很多自然资源和关键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这些资源往往直接由某些经济组织使用和收益,因此我国存在大量的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公路收费权、采矿权和捕捞权等。同时,用益物权具有特殊的性质,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双重性质,而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各具特色,在各方面的规定详略有别,无论是使用固定资产准则还是无形资产准则都有缺陷。因此,本文认为最好能够出台相对独立的会计准则或是准则解释,对我国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进行更加系统、合理的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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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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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霞珊丹《依行为经济学理论分析逃税现象》《研究与探索》2003年第12期
在新循环经济学中,有学者提出发达国家正在实施的循环经济(即后工业经济)是知识经济的第一阶段。笔者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高技术的污染远比传统意义上的污染复杂,在生产、消费和消费后废弃等阶段都对环境产生影响;第三产业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型知识经济是循环经济的最高阶段。
广义循环经济学概念的再认识
空间结构是广义循环经济学与新循环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新循环经济学的核心是5R原则(包括再思考、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再修复),强调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和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广义循环经济学也重视生态工业园的建设。但总体上看,二者对空间结构较少涉及。主流经济学忽视空间结构研究的缺陷已经为学者们所认识,因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新模式,广义循环经济学与新循环经济学必须将空间结构作为重要研究内容,以研究空间结构为核心的地理学应该是广义循环经济学与新循环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之一,建立和发展循环经济地理学将是地理学和循环经济学发展的重要方向,但这一点还没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循环经济地理学可分为通论循环经济地理学、区域循环经济地理学、部门循环经济地理学(包括农业循环经济地理学、工业循环经济地理学、第三产业循环经济地理学等)和公司(企业)循环经济地理学。
有学者认为,广义循环经济有其特定的内涵,不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筐”,凡有产业联系的都要往里“装”。例如,电-高耗能产业耦合、资源的深加工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发进行的产业活动,不存在上游废物变成下游原料的关系,不应是循环经济。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理由如下:尽管目前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依靠政策来推动,但循环经济与市场经济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市场经济是建立循环经济的基础,因此,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发进行的产业活动排除在循环经济之外是不合理的。在一定的制度和技术条件下,废物如废钢铁就是资源,二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电-高耗能产业耦合、资源的深加工与垃圾发电-高耗能产业、废物如废钢铁的深加工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不能因为不存在上游废物变成下游原料的关系,就认为不是循环经济。狭义的循环经济更多地关注生态效益,忽视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如电-高耗能产业耦合和资源深加工尽管不存在上游废物变成下游原料的关系,没有形成完整的循环经济链,但只要遵循5R原则,就是循环经济链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区域分工,共同建立完整的循环经济链,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广义循环经济学比目前广义循环经济学的内涵更丰富。
广义循环经济学与新循环经济学的区别和联系
新循环经济学的主要创新在于提出新循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与自然生态三个大系统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再思考与再修复的新理念,把原3R的理念进行了延伸与拓展,强调和谐社会的形成(包括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和消除贫困原则)、知识经济与循环经济的融合、循环经济方程、新循环经济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是新循环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循环经济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广义循环经济学的主要创新在于强调广义循环经济包括经济、自然环境及社会三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及相互衔接,涵盖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三个方面,追求三个系统之间达到一种理想的优化组合状态。广义循环经济理论不仅关注工业系统、社会系统内部循环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更重要的是把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因素纳入循环经济理论体系,构建完全意义、具有广泛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并探讨了广义循环经济的生态学基础与模式转换、广义循环经济的经济学基础与经济学范式的转换、广义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和社会运行机制与社会治理,推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从以上分析可知,二者的主要共同点在于强调社会系统、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构成的复杂巨系统是循环经济的研究对象,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循环经济的目标,3R原则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原则,与狭义循环经济相比更强调社会效益以及生态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学思想指导下对循环经济理论的创新。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研究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对循环经济原则认识的深度不同,对科学技术系统重要性认识的不同。但从学科视角看,二者的研究对象和目标是一致的,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属于可持续发展学。
新循环经济学和广义循环经济学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不能仅以经济效益为目标,也要追求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研究社会经济系统、科学技术系统、自然生态系统三大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但重点应是其中的子系统即经济系统,否则,新循环经济学和广义循环经济学就等同于循环型可持续发展学,也就是说目前的新循环经济学和广义循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太过宽泛。广义循环经济学和新循环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应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学思想指导下,根据5R原则和三循环理论(良性自然循环、良性经济循环和良性社会-经济-自然复合循环)等对传统线形经济学进行改造,以循环型市场经济为基础,并将空间结构作为重要研究内容,是更新和更广义的循环经济学,可称为循环型可持续发展经济学。
循环经济与区域创新
区域创新网络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各个行为主体(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地方政府等组织及其个人)在交互作用与协同创新过程中,彼此建立起各种相对稳定的、能够促进创新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总和,结点主要包括企业、大学或研究机构、政府等公共组织机构、中介服务组织以及区域金融机构等。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循环经济必然是区域创新的理论基础之一,区域创新网络将转型为区域循环型创新网络。其中的企业将变成循环型企业,既包括传统企业的循环经济改造,也包括资源再生企业和生态恢复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要研究循环经济技术,并通过教育、培训以及成果转化等方式,有效地促进循环经济知识、信息、技术等的扩散或市场价值的实现。循环经济信息服务中介组织、循环经济社区协调中介组织、双轨制回收中介组织和民间环保社团成为循环型中介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积极营造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创新环境,如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制度,促进区域循环型创新网络的形成与发展。区域金融机构要支持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以上各循环型结点之间的物质(含“废物”)联系和循环经济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等的联系成为区域循环型创新网络中的重要关系链条。由于我国的循环经济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目前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区域循环型创新网络中的重要作用。区域循环型创新网络的基本特征除包括传统的动态性、系统性、非中心化和本地化外,还应包括遵循5R原则和公平性,以实现可持续的区域创新。
根据循环经济理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将是区域循环型创新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人才,优质的自然资源有利于循环型产品的生产),传统的社会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服务环境和基础设施必须根据循环经济理论进行创新,如加强企业之间相互利用“废物”的运输通道和“废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和制度,倡导循环经济文化。
根据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上理论必须在循环经济理论指导下进行创新,才能成为区域循环型创新网络的理论基石。规模循环经济理论要求既考虑经济成本也考虑社会成本和生态成本,既考虑经济效益也考虑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范围循环经济理论要求在由动脉产业和静脉产业构成的循环经济产业内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合作。循环经济交易成本理论要求传统交易成本“绿色化”,包括“废物”信息成本、绿色市场信息成本、循环经济技术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监督管理成本等。环形网络创新理论要求由线性创新模式或非线性创新模式转变为由环形创新模式与传统网络创新模式融合创新形成的新模式。区域循环经济竞争优势理论要求重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绿色市场条件、基于产业生态联系的相关与支撑条件等的作用,既考虑经济优势也考虑生态优势和社会优势。
循环经济与区域规划
新的区域资源观。一方面,在传统的区域资源观中,区域资源包括自然物质资源、知识、信息和制度等无形资源,但在循环经济背景下,许多“废物”成为资源,如垃圾发电。另一方面,传统的认为知识和信息资源等无形要素逐渐取代自然物质资源而成为决定区域发展关键因素的观点的合理性在于强调了知识经济的影响,但忽略了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在逐渐加大的事实。
新的区域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已成为指导区域发展的主流发展观,但在传统的线形经济模式下,有很大的局限性,循环经济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因此,基于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观将是指导区域发展的理想发展观。
新的区域市场观。在循环经济背景下,绿色市场将逐渐取代传统市场,同时,由于循环经济制度在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来,必须加强政府的作用,政府调控与市场导向共同促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将成为区域规划的新理念,区域循环经济理论将成为指导区域规划的新理论,区域规划要遵循5R原则,重视社会公平(如区域协调与区际协调)和生态恢复,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
在没有信用的条件下,货币资本循环是在再生产过程中进行的。而在信用时代,货币资本在再生产循环体系外又获得了一种循环形式,我们称之为信用资本的循环。这种循环包括多种形式,即既包括传统的银行存贷资本循环,也包括虚拟资本循环和包括国际货币资本循环。这些不同形式不同范围的资本循环,都属于信用资本循环的范畴。信用经济系统使得货币资本在再生产循环体系外流转不断加速和规模不断放大。当信用资本循环中产生的货币资本作为预付资本进入产业资本循环时,它同样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加入生产的,这时就好像让总资本也扩大了。但实际上,总资本的积累的确从规模和速度上加大加快了,但其作为以前生产的剩余价值之和,并没有被放大。
下面,我们用图示来解释这种信用的放大现象。为了更简单的说明问题,假设每一期资本循环后生产的剩余价值全部投入下一期生产。以下是没有信用时的生产循环图:
在无信用的再生产循环中,当期预付资本等于上期周转回来的资本加上剩余价值。在信用经济中,生产循环图如下:
其中,K—n表示总资本,Kn是预付资本,K~n为自有资本;K''''n为借贷资本,由当期信用规模决定。我们看到,总资本K—n与预付资本Kn并不等同:总资本是往期生产的剩余价值之和,即K—n=Σi=1n-1Mi;预付资本Kn则完全取决于信用。在信用经济条件下,资本的生产积累关系被异化了,信用对生产的作用扭曲为借贷资本对预付资本的放大效应。虽然资本的生产积累关系被异化了,但这
并不妨碍被信用放大的预付资本参与利润率的形成。利润率R=MK,K指的是投入到生产中的实实在在的生产资本。转化为预付资本的货币资本虽然在前一个形式中由于信用的关系有了虚拟的特性,可一旦货币资本实现了向生产资本的转化,那么在资本家眼中,这些虚拟的来自信用的资本就表现为实实在在的生产资本了。信用经济条件下,由信用提供的货币资本,只能支配价值,而不是直接由价值转化而来。因此,这些货币资本可以参与剩余价值分割,其分割的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它自身的量,而是一部分取决于它能支配的资本价值量,另一部分则取决于信用资本家的定价能力。前者由信用扩张程度决定,后者由货币资本供求关系,即竞争决定。可以支配价值的货币资本作为商品拥有了使用价值,这个使用价值通过利息表现出来。
二、利息率模型推导
1.利息率的计算
在生息资本的场合,“货币除了作为货币具有的使用价值以外,又取得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作为资本来执行职能的那个使用价值。论文在这里,它的使用价值正在于它转化为资本而生产的利润。”[1]378这种使用价值可以通过利息表现出来。但是我们必须要分清以下这对概念:利息是资本作为生息资本获得的利润,而不是生息资本作为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生息资本作为资本而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必须有一部分归职能资本家所有,另外一部分流回到货币资本家手中成为生息资本的利润。因为利息率衡量的是资本作为生息资本获取利润的能力,而生息资本是作为预付资本投入生产的,因此,利息率应该用利息除以预付资本来进行衡量。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明确说到:“资本通过自己的增殖来表明自己是资本,它的增殖程度,表示它作为资本而实现的量方面的程度。它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其比率或水平,———只能通过它和预付资本的价值作比较来计量,因此,生息资本的增殖的大小,也只能通过利息额,即总利润中归生息资本的部分,和预付资本的价值作比较来计量。”[1]379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利息率的表达式:r=M''''K=MKM''''M=RM''''M其中K为预付资本量。剩余价值M在利润化过程中被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分割,其中货币资本家获得部分为M'''',R为资本平均利润率。这样,根据马克思的利息率理论,利息率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为利润率R;第二为总剩余价值量中被货币资本家占有的比例M''''M。
2.预付资本的构成
货币资本家能在总利润中占有多少部分,即M''''M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借贷资本家能支配的价值占总资本价值的比例,表现为借贷资本家拥有的资本占预付资本的比例;另一方面受到竞争的影响,即货币资本供求的影响。如果暂时撇开竞争不谈,我们首先对预付资本的构成比例进行研究。在一个利润计算期内,假定社会预付资本累计投资量为Kall,借贷资本累计投资量为K''''all,自有资本累计投资量为K~all,则Kall=K''''all+K~all。借贷资本家能够控制的生产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为K''''allKall,且设信用在一定时期内将预付资本在自有资本基础上放大了d倍,d=KallK~all,那么上式就可以变为:K''''allKall=1-1d。这样,一定利润计算期内,借贷资本占总预付资本的比例,可以用信用放大程度d来表示。信用越膨胀,借贷资本对预付资本放大的越多,则借贷资本家能支配的生产资本比例就越高。3.去除竞争影响的均衡利息率如果我们将竞争强加的分割规律除外,假设剩余价值的分割比例严格按照K''''allKall的比例进行,即M''''M=K''''allKall,变形可得:M''''K''''all=MKall。假设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都是作为同质的资本参与生产,即周转时间相同,可以得到:M''''K''''=MK=M-M''''K-K''''=M~K~。如果排除竞争因素,不论货币资本是作为借贷资本还是作为自有资本,在利润计算期内都应获得同量利润。其中,M''''K''''是货币资本作为借贷资本的收益率;M~K~是货币资本作为自有资本的收益率;MK是资本利润率。在这里,如果把竞争因素排除在外,在一定时期内,同量的货币资本不论是作为借贷资本还是自有资本,都只能获得同样的利润,表现为资本的平均利润率R,此时就不会存在货币资本竞争套利空间,货币资本市场供求平衡。因此,当K''''allKall=M''''M时,利息率是理想的均衡利息率,我们用r*来表示:r*=R·K''''allKall=R(1-1d)
其中,R为利润率,d为一定时期内的投资总额与自有投资之比。
4.正确认识利息率与均衡利息率的本质
舍去竞争因素后,我们可以计算出均衡利息率,但它反映的却并不是利息自身,而是其他东西。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均衡利息和均衡价格这组概念来进行理解。均衡利息率和均衡价格并不是一回事:在均衡价格中,供给等于需求,供求不均衡造成的市场价格与生产价格的偏离就会相互抵消,这时市场价格就在它的直接存在上,而不是只作为市场价格运动的平均数;工资也是这样,如果供求平衡,供求的作用抵消后,工资就等于劳动力的价值;但利息率并不是这样,去除供求影响的均衡利息率并不是资本的价值,因此利息率也并不可能是资本的价格。
马克思认为不存在平均利息率,利息率自身并没有趋势性,那么均衡利息率也不是表现自身趋势的存在,而是表现了一种外在的东西,即货币资本供求均衡这种状态。“竞争并不是决定对规律的偏离,而是除了由竞争强加的分割规律之外,不存在别的分割规律。”[1]399市场利息率除去供求影响后,表现的“就是某种本身没有规律的、任意的东西。”这样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意义上,利息率本身并没有存在的基础,因此利息率也不存在表现自身存在基础的平均值,所以均衡利息率并不是指利息波动的平均值。利息率不能反映自身的存在,它反映的是外在的经济形态。而均衡利息率反映了外在经济形态的运行趋势,相应的利息波动反映的则是外在经济形态在趋势范围内的波动。
正因为利息率的表现是任意的,我们可以看到现实中利息率在许多场合出现,包括各种长短期利率、贷存款利率、再贴现率甚至债券利率。我们既不能用它们中间的任何一种来表现总资本概念上的利率,也不能用它们的平均值来表现,因为利率表现的是外在的经济形态,即货币资本供求关系,这种关系不能用简单的平均值来代替。总资本概念的利息率反映的外在经济形态是以上所有“利息率”反映的相关经济形态的总和,即不同形式货币资本供求关系的总和。在进行具体分析时,可以用不同形式的利息率来暂时代表总资本概念下的利息率,但并不能代替它。
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认识利息率的本质,在利息率的公式r=R·M''''M中,看到的是对利润的分割,即看到的是竞争的结果;在借贷资本收益率M''''K''''和产业资本收益率MK中,看到的是资本增殖,因此我们可以对借贷资本收益率和产业资本收益率进行比较来分析货币资本转移问题,但不能对利息率进行同样的分析。因为利息率并不是资本增殖的结果,而是竞争的结果。同样的,我们不能通过对某种具体形式的利息率数值上的比较来讨论货币资本的转移问题,因为它们代表的竞争关系不同。例如,不能因为贷款利率高于存款利率,就认为货币资本应该从存款转移到贷款。
最后,虽然均衡利息率并不是利率的平均值,但利息率在长期会趋近均衡利息率,这是经济规律的外在表现,是各种资本在平均利润率形成中进行竞争的结果,这也成为我们分析经济问题的切入点。
三、利息率围绕均衡利率动态波动
假定初期市场利息率等于均衡利息率,由于某种原因,例如资本周转变慢,利润率下降,均衡利息率下降,此时如果市场利息率没有变化,那么市场利息率就高于了均衡利息率,r>r*,此时,M''''M>K''''K,整理得M''''K''''>MK。设R''''=M''''K'''',R=MK,R''''为借贷资本收益率,R为资本平均利润率,则当市场利息率高于均衡利率时,借贷资本收益率高于资本平均利润率,R''''>R。
这样,更多的资本拥有者会选择成为借贷资本家,即将手中的货币更多地用于放贷,而不是投资。在借贷资本市场上,一方面表现为借贷资本的供给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对借贷资本的需求减小,从而对市场利息率产生一个反向的压力,促使市场利息率降低,反之亦然。这种均衡机制不是静态的,因为均衡利息率本身也在变动,由于货币资本的用途从投资转变为放贷,而货币资本是作为预付资本投入生产的。在均衡利息率水平,货币资本供求达到平衡,但经济中预付资本中的借贷资本比例相比以前上升了。一方面,市场利率下降了,另一方面,均衡利率上升了,因此这种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不存在静态的平衡点,即马克思判断的那样,“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中等的竞争条件,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均衡,会使贷出者得到他的资本的3%,4%,5%等等的利息率”[1]407,利息率的决定完全是随意的,偶然的现象。长期看来,市场利息率和均衡利息率就是两个在互相吸引中不断偏离又不断重合的值,相对来说表现为市场利率围绕均衡利息率进行动态波动,并且这种波动是在零到利润率之间的范围内进行的。均衡利息率表现的是外在经济形态趋向某种均衡形态的趋势,即各种资本收益率会在竞争中趋向一致。由于各种因素通过影响借贷资本供需从而对市场利息率发生冲击,这使得市场利率与均衡利率的相等成为偶然,而不等成为常态。
以我国为例,2008年央行连续三次调低基准利率,正是均衡利息率大幅下降的结果。一方面利润率R大幅下降,原因包括金融危机导致支付断裂,大量产业部门停工停业,大幅延长资本周转时间,等等;另一方面信用扩张倍数大幅减小,因为支付危机导致的信用危机使得金融机构抬高借贷门槛,提高借贷人资质评估标准,导致信用扩张倍数减小。这两方面共同作用,表现为均衡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市场利率大幅下调。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经济逐渐走出危机,利润率提高和信用扩张使均衡利率上升,同时现实中不论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投资都日趋旺盛。当均衡利率持续上升到高于市场利率水平后,在利息率和均衡利息率的动态平衡作用下,预付资本中的借贷资本比例开始变小,以前作为借贷资本的货币资本不断地转变为作为自有资本的货币资本,在这个过程中,借贷资本市场会一直供不应求。
在货币资本供不应求时,通货量的变动对货币资本供求关系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在繁荣时期,营业兴旺且支付迅速,资本可以通过信用获得足够的周转动力,此时通货量变化对借贷资本总量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对货币资本供求和利息率更是从本质上不产生作用;只有在危机时期,当支付链条出现断裂时,实体经济无法通过信用补偿转移到虚拟经济的货币资本,此时增加通货量将有助于维持支付链,缓解周转紧张,从而对借贷资本的供求和利息率产生作用。因此,在货币资本供不应求时,央行采取的货币政策能否发挥调节作用,完全取决于是否能相对有效地缓解实体资本周转的紧张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似乎更应该设定为可以反映资本周转状况的利润率。
四、信用资本是如何运动的
作为产业资本家和货币资本家的中介,信用资本运动对经济系统的整体运行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信用资本运动和信用资本家经营状况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理解。下面来具体考察表示借贷资本收益率的K''''和M''''。首先,假设私人货币资本家和从事再生产的借款人之间必须通过信用中介进行交易,所有的借贷资本K''''都将处于信用资本家的控制之下。其次,M''''中的一部分属于信用资本家,另一部分属于私人货币资本家。私人货币资本家和信用资本家对M''''进行分割,在竞争中产生了不同货币资本形式的利息率,例如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信用资本家之间对M''''进行再分割,例如同业拆借率和再贴现率。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认为“因为整个信用制度的惊人扩大,总之,全部信用,都被他们(信用资本家)当作自己的私有资本来利用,……他们攫取了现实积累的很大部分。”[1]541,542这里我们可以将问题简单化,假设所有的M''''都被信用资本家占有。当借贷资本循环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借贷资本供求发生变化时,信用资本家可以通过将其实际占有的剩余价值资本化来对借贷资本供求调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借贷资本的收益率M''''K''''实际上衡量了信用资本家调节货币资本供求能力的大小,即风险承受能力大小。借贷资本收益率越高,表示信用资本家对借贷资本市场供求不平衡的承受能力就越强,即风险承受能力越强,反之就越弱。前面提到,如果利息率下降到均衡利息率水平之下,会使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对降低,下面我们将对这个机制进行详细分析。
信用资本家可以表现为很多种形式,但银行始终是为最为重要的信用资本家。在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中,资本充足率是最重要的监控指标。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反映了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这样,资本充足率就和借贷资本收益率之间建立了逻辑联系,因为它们都反映了银行信用资本家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在所有的价值都表现为资本价值时,银行资本体现了总剩余价值M中被货币资本家占有的那部分M''''(前面已经假设,信用资本家攫取了所有的M''''),银行资本的这个性质不会因为其具体形式(包括股本、未分配利润、应变准备和其他资本准备金形式)而有所改变,整体来说,总资本中也只有M''''可以对借贷资本供求进行主动调节。银行资产总额包括贷款和其他风险资产,总体来说,实际上就是一段时期内借款人对放贷人的负债,即累计的借贷资本。这样,我们可以得到对整个经济系统广义资本充足率CAR的表达式:CAR=M''''K''''all,其中K''''all表示一段时期内整个信用经济的风险资产总量,即除自有资本外需要信用提供的借贷资本总量,如果设资本在利润计算期内的总周转次数为N,预付资本中的借贷资本为K'''',则有K''''all=K''''N,CAR=M''''K''''N=M''''KN·KK''''=rN(1-1d)其中,r为市场利率,d为信用扩张倍数。
我们看到,资本充足率CAR与市场利息率成正比,与资本周转次数成反比,与资本周转速度成正比,与信用扩张倍数负相关,即信用扩张倍数越大,其他条件不变时,资本充足率越小,银行等信用资本家的风险抵御能力越弱。当货币资本市场均衡时:r=r*=RK''''K,代入上式计算可得:CAR=RN。我们看到,此时反映经济系统对信用风险承受能力的广义资本充足率与利润率成正比,与资本周转速度成正比,与周转速度成正比。这里的周转速度指的是产业资本平均周转速度。
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观察来判断经济运动的平衡状况。如果在去除周转速度的影响后,整个经济中资本充足率变动与利润率变动不成正比,则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此时市场利率与均衡利率背离,市场存在货币资本供求不均衡的情况。例如,在撇开周转速度后,如果资本充足率比利润率下降得快,则说明市场利率低于均衡利率,借贷资本供小于求;如果资本充足率比利润率上升得快,则说明市场利率高于均衡利率,借贷资本供过于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利润率上涨是暂时的价格上涨引起的,那么资本充足率即使在上升,但只要没有利润率上升得快,也说明市场利率是低于均衡利率的。此时由于通胀因素,即使市场利率是表面上是高的,但也是相对低的。我们不能判断资本充足率在货币资本市场不平衡时的绝对变动方向,但是可以判断其相对利润率的相对变动方向。如果周转已经开始变慢,而利润率由于惯性的价格上升继续上涨,银行资本充足率趋于下降,其结果是利息率将低于了均衡利息率,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经济增长一段时间后的调整期,也可能是危机发生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