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07: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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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县政府统一指导、标本兼治、综合管治、引导结合、依法监管的准则,重拳打击“黑车”不合法营运,改善出租汽车运营情况,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富安全和客运运营者、驾驶员的正当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的健康不变发展。
二、首要目的
(一)打击不合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买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不合法营运和建设扰乱侵犯市场运营次序的团伙。
(二)查处伪造、变造出租汽车号牌、证件,挪用出租汽车专用标记、设备、拼装“克隆车”及窝点。
(三)查处在我区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
(四)查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不合法运营的行为。
(五)重点管治全区首要道路、火车站地域、南湖花圃地域、远程客运汽车站、宾馆、病院、集贸市场、旅行景色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域不合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建设扰乱侵犯市场运营次序的行为。
力争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我区不合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车辆分明削减,客运市场获得净化,正当运营者的营运情况获得改善,切实保证广大乘客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三、组织指导
成立区打击“黑车”等不合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专项管治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由分担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协调办主任、区交通局局长、站区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站区办、交通大队、区监察局、区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分局等相关部分的分担指导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可依据工作需求,从相关部分抽调人员成立管治工作专班,办公地址设在区站区办。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邓彬生同志兼任,杨杰、李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上旬)
1、印制宣传材料,制造横幅、口号。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治理条例》及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中心内容,印制宣传材料,制造横幅、口号,有方案、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大造气势,震慑不法车主。
2、在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点。在火车站地域、南湖花圃地域、远程客运汽车站等无证运营车辆相对集中地域,开展大规范的宣传行动,普遍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受理告发和征询。
3、应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宣传有关司法、法律、政策和文件精神,对管治工作进行重点报道。经过普遍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调查不合法营运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富安全带来的风险性,调查不合法营运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富安全带来的风险性,提高市民的自我维护认识,自觉抵抗乘坐并积极告发不合法营运车辆,共同治理部分一起打击不合法营运。
(二)查询摸底阶段(4月1日-4月底)
1、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进行深化认真的具体摸排,摸清不合法营运车辆活动区域及规则,为具体管治发明前提。
2、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站区办、交通大队要对违规堆积、滞留在车站、病院、小区等客流集散地有不合法营运嫌疑和迹象的“黑车”进行摄像备档,先期做好取证工作。
(三)集中整治取缔阶段(4月1日-5月5日)
1、由区指导小构成员单位法律人员构成4个法律小组,在全区24小时轮班巡查,查扣不合法营运车辆。
2、有方案、有步调地集中取缔伪造、销售营运证照和出租汽车营运设备的窝点;集中查处偷盗出租汽车营运设备的嫌疑人;打击组织不合法营运、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涉“黑”团伙。
3、在车站、旅行景色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等重点区域和节假期客流顶峰期不连续地进行市场稽察,取缔“黑车”不合法营运转为。
4、集中取缔市民反映激烈和社会影响恶劣的不合法营运窝点。
五、责任分工
区交通局负责本次专项管治行动的总协调,总调度。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专项管治活动言论指导及新闻媒体协调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查证属实的偷盗计价器、伪造GPS系统LED显示屏、建设扰乱侵犯出租汽车市场经济次序的“克隆车”制假团伙,对严厉阻遏不合法营运案件查办,暴力抗法,对有黑恶权力浸透、把持的不合法营运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做好群体事情的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区交通局:负责对查证属实的不合法营运的客货两用车以及汽车修缮厂拼装克隆出租车违法行为的,现场查扣车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治理条例》规则予以处分。
(四)站区办:负责对查证属实的不合法营运小轿车以及外地和远城区出租汽车在火车站地域从事客运营业的,现场查扣车辆,并依照《市火车站地域综合治理规则》(市人民县政府令第193号)予以处分。
(五)区交通大队:负责对应用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从事不合法营运;改、拼装出租汽车及设备,挪用出租汽车专用号牌,运用伪造、冒充灵活车行车证件的,依法赐与行政处分直到追查其刑事责任。
(六)区局:负责专项管治的不变工作,包括搜集信息、引导和化解矛盾、招待上访人员。
(七)区工商、城管局:负责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共同管治专班做好响应工作。
(八)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本能机能部分关于专项管治责任的落实状况,并对各本能机能部分的整治后果做出评价;对成果优秀以上的予以表扬,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予以追查。
(九)区管治工作专班:负责对辖区不合法营运车辆进行摸底,并做好辖区内宣传、教育工作、材料计算及汇总上报,对各责任单位整治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结合法律。
六、工作要求
二、亏损挂帐,以盈补亏,工资与被亏挂钩浮动。经核定的亏损金额,在承包经营中,可作挂帐处理,用承包期经营的利润补亏。核定承包经营期内正常经营的利润目标和用承包经营利润填补亏损的任务指标是考核企业和经营者的依据。职工工资可与正常经营实现利润和完成补亏任务
情况挂钩浮动,或按有关规定在补亏的利润中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等“两金”。超额完成者,工资可以上浮,“两金”可以多提。未完成目标任务者,扣减工资。亏损企业核定的工资水平不能高于同行业盈利企业的水平。
三、核定亏损方法
(一)以前年度亏损,按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会计报表核定。
(二)预计潜在亏损。一年以上积压商品可以按市场现价与原价对比的差价,核定预计削价损失;一年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预计不能回收的部分核定为预计坏帐损失;企业外汇贷款余额,未按实际汇价进行处理的,可能发生的汇兑差额,可作预计汇兑损失。上述预计亏损,只在承
包经营中作挂账处理,实际发生后才按实际发生额作财务处理。
(三)亏损企业要自行消化亏损额占用资金的利息。个别亏损企业利息数额较大,难于自行消化的,经批准也可以连同亏损额一起核定在承包中作挂帐处理。
四、扭亏为盈或减亏目标的确定
(一)亏损企业扭亏为盈或减亏目标,依亏损数额的大小、经营条件的优劣而确定。有的以全额作一个承包期;数额大的也可以部分亏损额作一个承包期。
(二)目标确定后,要分解到承包期内的各个年度,执行情况分年度进行考核兑现,承包期终结,经审计后,进行总的结算、兑现。
五、对亏损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一)为了优选经营者和承包方案,大力推行招标承包。
(二)对扭亏为盈的经营者和有功人员,必须给予奖励。除执行《市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承包合同兑现经营者的收入外,成绩突出者,允许在超目标利润中提取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对经营者和有功人员的奖励。
(三)对未完成扭亏为盈承包经营任务、继续扩大亏损的经营者,或造成企业亏损的原经营者、直接责任者,必须按照《市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严肃处理。
六、对亏损企业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亏损企业实行承包后,在未填平亏损以前,承包期内实现的利润,经批准可免征所得税,全部用于补亏还贷。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也可以减免。减免的税收应设立专门帐户用于补亏还贷,不得提取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二)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亏损企业,可以用市批的进出口物资上缴款补亏还贷,但不作利润,不得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三)集团(总)公司对属下的亏损企业有责任帮助补亏。集团总公司利润(含下属企业向集团公司上缴的利润)经批准可用于支持亏损企业补亏。用于支持亏损企业补亏的减免税款,不得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四)亏损企业承包以后,未填平亏损以前,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可用于还贷补亏,但不作利润,不可提取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亏损企业承包经营后扩大经营和必需资金,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应给予支持。
七、加强对亏损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一)财务管理。财政部门(投资管理公司)对亏损额一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对亏损企业的财务报表要进行全面审计。亏损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政经律。
(二)工资基金管理。亏损企业的工资开支必须执行市的统一规定,不得自立工资标准。工资基金必须服从市劳动局统一管理。由市劳动局核定工资总额,年终经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公司)审核财务报表后,送市劳动局核定兑现工资。
(三)没有承包的亏损企业,由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公司)下达经营期的目标利润和补亏计划。市劳动局按下达的计划核定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兑现发放工资。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思路,按照街道统一领导,工商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社区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的工作机制,坚持规范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通过集中整治规范,依法规范和取缔各类无证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减少总量、解决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使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和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将无证照经营总量控制在3%以内,并巩固整治规范成果,确保无证照经营问题不反弹,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全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集中整治规范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调度、协调、整合、整顿和创建工作,形成“街道牵头,社区参与,工商、卫生、公安、安监、宣传、城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工作”的良好局面。在工作推进中,要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涉及单个前置审批的无证照经营,前置审批部门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涉及多个前置审批的无证照经营,凡未取得行业审批主管部门许可的,其行业主管审批部门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已取得行业审批主管部门许可,但仍有部分前置审批未取得的无证照经营,尚未取得审批的前置审批部门均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无须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无证照经营,工商部门是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社区为本行政区域内无证照经营的属地化管理责任人。
(二)突出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实施全方位无缝隙检查,全面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就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降低门槛与经济安全的关系,坚持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发展,把整治无证照经营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放到促进经济规模扩大和市场主体总量增加上来。
(三)突出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原则。区别无证照经营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检查中,对已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督促其办理证照,合法经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帮助其规范完善;对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四)突出经营者自律规范与社会共同参与监督。要通过经营者自律落实,使辖区经营者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亮证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做到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同时,还可以结合12315“五进”工程和“一会两站”建设,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依托“一会两站”平台,在社区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利用联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无照经营行为的线索,建立起群众、联络站、工商机关、社区居委会、街道政府之间的整治无照防控互动机制。
(五)突出方便准入审批与加强后续监管相结合。准入审批是治标,后续监管是治本。工作中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方面要营造符合实际的准入审批环境,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审批后的后续监管。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审批监管、属地化监管及市场巡查等制度,同时建立单位(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把整治无证照经营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实现动态、无间隙监控。在巡查中寓监管、服务、预警、帮扶于一体,建立健全辖区业户动、静态档案。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监管。
各职能部门和社区,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规范工作,要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日常监管职能到位。各成员单位每年的1月10日前要将年度整治规范方案和工作措施报街道集中整治规范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整治规范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一个季度整治规范无证无照经营情况,提出下一季度工作要求。
(二)整顿规范无照经营行为。
实行无证无照集中整治月制度,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月时间。重点对涉及多个部门、难以规范、存在重大风险、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的经营业户实行集中整治。各相关责任部门将集中整治月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总结分别于当年的2月25前和4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集中整治月为12月份,具体安排如下:
1、排查摸底登记阶段(12月8日—12月15日)。
各社区配合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本着边检查、边摸底、边规范的思路,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无证照经营的业户名单、具置、无证照原因和处置情况,建立无证照台帐,在12月1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有关表格,督促其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但经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于一周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根本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做好记录,责令停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工商所印制宣传材料和办事指南,分配给各社区统一发放给无照经营业户。
2、集中整治阶段(12月15日-12月25日)。
各职能部门对照无证、照台帐,重点对涉及多个部门、难以规范、存在重大风险、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的经营业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对拒不改正的,由各社区积极配合工商、卫生、城管、公安、安监、宣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坚决予以取缔。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要坚持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做到快受理,快审批。对相对集中且符合条件的业户,可现场办理有关证、照,对经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业户要进行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督促其抓紧整改,尽快办理相关证、照。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社区及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规范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规范措施和整改方向,并将相关情况于年1月8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报街道办事处和区工商分局。
四、责任分工
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社区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要求,明确分工如下:
(一)工商所。负责牵头查处无须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营业执照。做好对无证照经营户的告知、指导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牵头查处应当取得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审批而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对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的查处取缔工作,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和治安秩序。
(三)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站。负责牵头查处应当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而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无证照经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许可审批;对应当经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一、工作目标
_、总体目标。以“减少总量、解决存量、控制增量”为总体目标,按照“发动群众、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依法整治”的基本原则,全面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努力建立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逐步建立起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_、具体目标。通过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使全镇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劳动用工基本规范、企业自觉依法纳税。要求到____年_月底,全镇主城区经营场所持证率达到__%以上,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带营业场所持证照率达到__%以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持证照率达到__%。
二、组织领导
_、成立××镇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工商、派出所、安监、出租屋管理中心、质监、卫监、供电、供水、宣传、国税、地税、各村委主任(书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政府整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整规办,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综合管理全镇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提出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_、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由村(社区)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文书、治保主任和各经济社社长组成。村级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无照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深入调查本辖区内的各类无照经营户,督促房屋出租户配合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收集相关办照资料;配合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完成无照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步骤
_、前期准备阶段(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前期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成立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备相关人员和设备,印制各种资料,筹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_、宣传发动和试点推行阶段(____年_月_日—_月__日)。宣传发动和试点推行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提供政策和法律、法规咨询,在全镇上下营造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声势,为整治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此次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重点以农村地区无照经营业户整治为主,首先以联合村作为试点推行,然后向其余各村全面推进。
_、组织实施阶段(____年_月_日—_月__日)。在组织实施阶段,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责职分工(见附件_)开展工作,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_)搞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镇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况(_月__日—_月__日)。为确保被调查对象不遗漏、不重复,数据详实、资料全面,调查工作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调查时要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户进行一次严密细致的普查,认真填写《××镇无照经营户登记表》,并于_月__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镇无照经营户调查汇总表(分行业)》交各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汇总表进行盖章确认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认为调查数据失真或不全,各部门应要求村(社区)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在工作中,要克服畏难情绪,杜绝少报、瞒报漏报现象。
(_)搞好分类梳理,研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_月_日—_月__日)。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于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的无照经营户,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分头开展整治,依法予以取缔,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对那 些大面积、区域性、行业性的重点区域、行业的无照经营,由镇政府整规办牵头组织实行联合整治,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力求取得实效。整治后续长效监管由政府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分类梳理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做到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同时,各部门按照分类整治的原则,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一些重点整治对象,要全面考虑,反复酝酿。
(_)搞好全面整治,引导和取缔相结合开展工作(_月_日—_月__日)。①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可以办理证照的经营户,引导办理证照。各部门要通力配合,互通信息。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按先证后照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层层把关。②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但通过资金投入和增加人员、设备等手段可以达到办理证照要求的经营户,各前置证件审核和发放部门应做好指导工作,努力使经营户符合申领证照的条件,必要时可进行联合办公、现场办公。③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且无力进行投入和改造的,或从事政府相关部门明令禁止行业、产业的经营户,工商等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_、总结提高阶段(_月_日—_月__日)。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无照整治取得全面实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实行长效监管。后续监管建章立制工作可以边整治、边制订、边实施、边完善。同时,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在验收后_个月内完成整治。
四、工作要求
_、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是提高我镇经济运行质量、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劳动用工、税务管理等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全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都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大事来抓。在整治工作中,各村(社区)、各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机关各部门领导作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_、各司其职,分线负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别要对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区域性假冒伪劣无照经营户加大查处和取缔力度。调查工作是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关键,也是整个整治工作的基础,关系到整个整治工作的成败。各村(社区)要在深入、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配合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机关各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共同把整治工作做好。镇综治办负责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定事件,供电、供水等部门要配合整治工作,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出租屋管理中心要及时把已备案业户的信息及时通知工商部门并督促出租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要始终参与整个整治过程,在全面调查、引导登记、依法本文来源:文秘站 取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涉及无照经营行政执法的工作上要以工商部门为主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