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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金融职工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5557
国内刊号:36-1232/F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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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脚步加快,中国与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在科技、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联系日益加深。在看来不景气的就业市场上,既懂专业知识又精通英语的复合型人才广受青睐。这对于高等教育的英语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课程定位
要确定金融英语课程的性质,首先要弄明白ESP的分类。前者强调学术口头交流、撰写实验报告、学术论文等技能;后者偏向于用英语讲授专业知识。那么是选择专业英语还是行业英语呢?笔者认为,学生将来从事的基本都是生产建设服务第一线的基层工作,在校的ESP课程要为他们的就业铺平道路,应以行业英语为主,结合难度不大的专业英语,侧重于培养学生运用英语处理实际金融业务和对外交流的能力,体现高校教学“实用为主”的特点。高校在设置教学大纲时,要从学生的特点出发,周全考虑学生的职业目标和社会需求。
2课程改革思路
2.1完善课程体系
有些院校还没有对金融英语形成全面系统的认识,只是盲目的顺应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潮流,就急于开设此课程,却没有在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教学计划等方面做好相应的配合。目前普遍做法是,金融相关专业学生在大一修完基础英语之后,大二用一学期学习金融英语。课时数少容易造成学生对课程不重视,也会使学生在第三学年准备就业时已经把英语这个加分砝码忘到九霄云外。建议增加金融英语的课时,将专门用途英语提到和普通英语同样重要的地位[3]。
2.2提高教材质量
要提高金融英语教材编写的质量,首先要制定较为完善的教材大纲,明确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注重它的实用性,“通过教材为学生提供大量的真实的语言素材,设计各种模拟真实场景的教学活动”(周平,陈葵阳,谷志忠,2010)[5]。在选择材料时既要注重真实性,又要警惕难度太大给学生造成心理上的的焦虑,因此对原版素材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必要的。同时还要注意任务设置合理,有利于强化学生对素材的掌握。例如在信用卡这一模块中,可以先以听说锻炼学生的交际能力,让他们了解作为银行职员如何帮助客户开立或注销信用卡;再选择国外报刊或新闻中关于信用卡使用情况的原版文章加以改编,通过文章学习专业知识;最后辅以有针对性的兼顾封闭性和开放性的练习。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在每个模块的课本内容结束后,还添加了一些以就业能力为导向的内容,如名片、简历和求职信的制作。在笔者接触过的几本《金融英语》中,还没有教材囊括了这些内容。笔者结合个人经验和学生将来的需求,认为这些内容对于学生的总体英语应用能力会有所提升,因而会通过学生分析素材样本、查阅互联网资料和职业憧憬几个环节,让他们了解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布置他们制作自己的名片、求职信和简历。
2.3改进教学方法
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教学革命已经席卷全中国从小学到高等学府的教育机构,应该说大多数教师都能利用多媒体课件来展示教学内容,以增强课程的生动性,有区别的只是制作水平的高低。为了充分展现信息技术带给教学的新活力,教师可以以建构主义为理论指导,结合任务教学法和抛锚式教学法。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获取知识的多少取决于他们在真实情境中的体验和意义构建,师生、生生之间的协作对于知识意义的建构至关重要(丰玉芳,2006)[2]。笔者在教学环节做出了以下尝试:第一堂课上学生分组,之后轮流在每个模块结束后运用所学句型,录制与单元主题相关的视频,如一学生模仿客户,到银行进行存取款业务,与其他学生扮演的银行职员间发生的交际场景。要求学生利用软件对视频进行相应编辑,如制作片头片尾,添加字幕,必要时添加背景音乐等。每次视频展示完毕后,班级其他同学对这一组的表现加以点评,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和评价。通过这个任务,既提高了学生上课时的积极性和课后复习的主动性,也增强了他们的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2.4综合评价方式
教师在制定金融英语课程考核方式时,若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一学期学习成果的唯一标准,就过多的注重了认知领域中简单的知识技能,而对于诸如交际、听说、辩论等工作环境中经常使用的高级语言技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种单一的终结性评价方式不符合ESP教学的特点,不能正确认定学生利用英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阻碍了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应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前者综合考虑学生在课前预习、课堂表现、课后个人及小组作业完成情况等,后者主要以期末考试(开卷或闭卷,形式也可多元化)来确定成绩。
2.5提升师资质量
目前高校开设金融英语课程的教师主要包括了解一些金融学知识的专业英语教师和英语基础较好的金融类专业教师。这两类人中通过了全国金融英语证书考试(FECT)的人寥寥无几,也很少有人有实际在金融企业工作或实践的经验。而金融英语这类专门用途英语课程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教师如果不具备学科知识和职场经验,就教不好学生。这就好像不会游泳的教练培养不出优秀的运动员一样(杨枫,孙凌,2013)[4]。金融英语教师必须做好角色转变和知识技能上的储备,可以以通过FECT为契机,提高自身的金融英语水平。教师之间经常交流,协商制定适合于自己院校的金融英语教学大纲。不管是英语教师还是专业教师,都应努力做到扬长避短。相关院校要注重对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双师素质培训或到涉外金融企业参观甚至挂职锻炼。
3结束语
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教师要根据学生和专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大纲,对教学目标、课时分配、教材质量、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一一改进。
作者:喻凤 单位: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蔡基刚,廖雷朝.学术英语还是专业英语——我国大学ESP教学重新定位思考[J].外语教学,2010(11):47-50,73.
[2]丰玉芳.建构主义学习设计六要素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6):33-36.
一、国外知名金融专硕项目特色
为深入了解国外知名金融专硕项目的特色,查询了国外知名金融专硕项目的官方网站(这些院校包括英国的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牛津大学;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卡耐基梅陇大学、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波士顿大学、范德堡大学等;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皇后大学)、向在国外知名金融专硕项目就读的对外经贸大学校友发送调查问卷、与已回国的校友进行面对面的访谈等多种方式获得第一手资料,并予以归纳总结。
1.目标定位――立足商学教育
国外的金融专硕项目一般设置在商学院下,职业目标明确,在加强学生金融专业能力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商科知识基础,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MBA in Finance即工商管理硕士――金融方向。此类项目一般是在MBA下面所开设的金融方向,依托于MBA的师资、设施、环境等各种条件,学制一般为2年,对工作经验的要求较高,目标是培养高素质金融职业经理人。
MFE为金融工程硕士(数量金融,计算金融都算此类),是金融硕士中技术性最强的一类项目。金融工程广泛使用模型,用数学方法分析股票走势、收益率曲线,研究各种金融产品的定价、风险管理以及交易策略,对数学的要求较。高校也更倾向于招收理科生,培养具有设计、开发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创造性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公司理财、投资战略策划以及金融产品定价研究,能在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分析和策划的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
MSF是纯金融类的硕士,定位于培养金融方面的通才,开设金融专硕项目的大部分高校均定位于培养MSF。美国开设MSF的最好的学校是普林斯顿(MFin),一般也要求有工作经验,加拿大和英国开设此项目最好的学校有皇后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牛津大学。
与之相比,国内的金融学科一直在应用经济学的学科下设置,受此影响,国内的金融硕士项目更重视经济学理论而非商学基础,很少开设涉及商学类的课程或特意招收有商科背景的学生。
2.教学内容――课程契合资本市场现状
全球资本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业界的实践创新也经常领先于学术界。受此影响,国外金融专硕项目的课程设置尤其注重切合资本市场的实际,体现在学校教师紧密地与业界人士进行交流,根据市场需求定期更新课程内容,教授学生最实用的金融专业理论模型和研究工具。例如:卡耐基梅隆大学、纽约大学在网站中就明确指出课程设置都是学术界和业界人士共同讨论而开设的,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平时的课程学习中,国外金融专硕项目大多设置助教以提高教学质量。助教一般为高一届或几届的学生。为了提高学生自学和研究能力,金融专硕项目有大量课外作业与阅读材料需要同学课外自主完成。每周有一门两学时的由教师或助教主持的习题课,专门讲解习题与作业;每周还在固定的时间专门向选修该门课的学生开放金融实验室,助教会在作业实验室值班,学生可以到实验室做作业,向助教或其他同学请教问题。这样既鼓励了学生自主学习,还能够调动其自主学习积极性,开发团队合作学习的潜能。
相比而言,国内的教师受体制的限制,不能同时在学术界和业界任职,高校教师与业界交流较少,课程内容大多仍停留在理论层面。与市场实际情况脱节严重,科硕和专硕项目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差异性也不明显。实验课程较少,对学生的技能培养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关注不够。
3.教学方式――金融理论与市场实践相结合
金融专业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极强的专业,国外金融专硕项目极为重视学生的实践经验。实践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研究项目的形式,这种项目一般由企业资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参与,运用各种技术解决现实问题。例如:康奈尔大学要求所有学生参加工程设计项目(Engineering Design Project),客户一般是工业、金融业和政府部门。学生需要在项目中处理客户关系,处理真实的数据,并在客户面前做报告。在项目中表现优异的学生很有可能得到项目资助人的青睐,直接获得该公司的就业机会。而从资助人的角度看,他们也非常愿意通过这种方式招收人才,这种方式可以有很多机会和时间来考察学生各方面的素质,这可以大大节省招聘成本,而且能赶在其他招聘雇主之前提前锁定优秀人才。另一种是必须全职参与的企业研究实践。普林斯顿MFin项目要求学生在两年内完成该计划的学生必须在其第一年年底完成暑期实习(3个月),并提交详细的实习报告,并对学生实习成果进行专业评估。学生在参与实习的过程中,不仅能获得今后职业发展中所必需的技能,提高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还能通过实习的方式厘清自己的职业规划,为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相比之下,国内高校金融专硕的培养方案中虽然一般也有实习安排,但目前的实习仍处在学生自发寻找的阶段,缺少系统的规划和设计,不能与专业方向有机结合。
4.科研能力培养――软硬兼施
国外知名高校金融硕士培养对金融理论和实践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多样化的课程设置上,更体现在对于硕士应用型科研能力的培养上。普林斯顿MFin项目对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可以向研究所主任申请科研课题,研究课题范围广泛,地域上涵盖了从美国等成熟市场到中国等新兴市场,领域上从对冲基金到CDM交易机制等。相关研究项目在网上都会公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申请。为了顺利开展这些项目,学校还提供了专门的金融实验室,从硬件方面提供了标准的计算机环境,购买并维护了大量的金融数据等。另外还定期举办金融研讨会,学生们通过参加会议或者通过一些选修课能参与到项目研究中来,这些是不计入学分的。MIT的项目通过计入学分的方式强制学生参加研究类的学习。在金融专硕项目提供了深入且实用的课程,不仅帮助学生储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提高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研讨会课程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向行业从业者学习的机会,讨论的都是业界实际问题。研究实习主要内容为小组参与金融项目或研究,由业界人士指导。解决由校外赞助方提出的问题,部分项目会在赞助方全职实地完成,部分会在学校完成,还有一部分为前两者的混合。
国内高校的金融专硕项目对科研能力的培养尚存在差距,体现在不能为学生提供很好的研究课题,或者不能为具有科研兴趣的学生提供软件、硬件上的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科研兴趣和科研能力的发展。
5.就业辅导――全流程服务
国外的金融专硕项目时间较短,一般为1-2年,学生找工作也较早,因此及时的就业辅导则显得尤为重要。其全面就业辅导具有鲜明的特色。
在硬件方面。学院建设有完善的就业指导网站,向学生公布就业信息,同时向潜在的雇主提供学生信息,提供各种宣传册和指导材料等。学校网站会公布正在找实习或者找工作学生的照片和简历,便于潜在雇主浏览。除此之外,就业指导办公室还定期为金融专硕项目的学生专门举办校园招聘会。康奈尔大学的就业指导办公室举办的招聘会每年有超过250家公司进行招聘。除了邀请企业来学校举办招聘会之外,就业指导办公室还会向各大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推荐自己的学生。对来访的业界人士,也会邀请浏览简历册。另外,就业指导中心还会利用在金融圈内的校友资源,举办企业参观等非正式活动。
在软件方面,国外金融专硕项目的就业服务则更为细致,从学生刚入学时学校就组织一系列金融职业规划的活动。例如:普林斯顿MFin项目,在9月学生刚入学时为每一个班级举办为期三天的职业方面的“新兵训练营”,对各种职业相关的问题提供帮助(包括简历写作,一对一的录像采访会议,面试技巧等),并每周组织已就业的毕业生返校举办座谈会,讨论职业发展与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普林斯顿会将学生的学习时间和放假时间都在网站上公布,方便企业挑选合适的时间来校招聘。
除此之外,校友联系在美国高校金融专硕的就业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例如:范德堡大学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历届校友的就业单位、联系方式、找工作的经验教训,这些只对校友内部公布,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学校专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看。密歇根大学的MFE项目的校友会会不定期的招聘信息或者接受校友的简历。
相比之下,国内高校硕士培养的就业辅导服务则较为粗糙,仅在学生毕业时提供就业信息或者安排招聘会,缺乏系统的、具有专业针对性的辅导体系。
二、对我国高校金融专硕培养模式的启示
在我国金融专硕项目刚刚起步的背景下,国外知名院校的成熟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1.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培养方案
首先,从培养目标上,课程建设应以金融业界的人才需求为导向,培养应用型金融人才,力图为金融市场的主流岗位提供有效供给。
其次,从检验标准上,应秉承应用和就业导向,教学成功的检验标准要具有可验证性。如:能否对经济热点问题有独立见解、能否正确解读国家的经济政策、能否掌握应用型研究的一般流程等。最终检验标准可以为:短期是否能够找到主流岗位就业,长期是否能够有较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第三,从内容设置上,教学内容应紧贴中国金融市场的实践,剔除过时的内容。在教学材料的选取上,材料不应仅限于教科书和参考书,教学材料更加开放,包括券商、基金、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业界的主流媒体和刊物,应用型学术论文都是可选的教学材料。
第四,从教学手段上,通过实验教学、案例教学法来提升教学效果。采用实验教学提高学生的技能和动手能力,做到知行合一。采用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实际商业环境的复杂性,意识到在实际金融实践中,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的使用要结合企业的自身状况。
最后,从建设手段上,应以应用型科研带动教学,从科研的角度来提升教学水平,处理好教学和科研的关系,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可拓展性。
2.实行双导师制
高校可以引入具有良好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为校外导师,实行“双师制”,解决高校教师“理论强、实践弱”的局面,引入最新的资本市场实践作为教学内容,对于指导学生应用型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机构设置来看,我国建立的这些金融仲裁机构分布于天津、上海、广州、成都、温州等不同地区,有效地落实了金融争议仲裁解决机制;从金融仲裁规则的制定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各金融仲裁院制定专门的金融仲裁规则,比如上海金融仲裁院,二是不订立专门的金融仲裁规则,而是在一般规则中,设立专门的章节,比如深圳仲裁委员会;从受理主体来看,金融争议的当事人多为金融机构、法人以及自然人;从争议的种类来看,主要的纠纷多发生在各类合同以及证券、基金投资活动中,例如:保险合同纠纷、投资金融纠纷。
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金融仲裁以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有限公司和台湾地区的中华仲裁协会为主要的金融争议解决机构,鉴于本文主要以内地的金融仲裁为主要讨论对象,在此,对港澳台地区的情况就不再做展开。
二、金融仲裁在纠纷解决中的优势分析
金融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渠道之一,不仅较调解、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而言,有明显优势,而且与一般的商事仲裁相比,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与优势。笔者将金融仲裁的优势概况如下:
(一)金融争议仲裁解决的程序高效性更为突出
一般来说,金融仲裁的案件审理时间较普通仲裁短,在程序上具有显著的快捷高效的优势。总结各地的金融仲裁规则,不难发现,各地主要采取书面审理的原则,极少数情况下才开庭审理,这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参与案件的时间,更加迅速。在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因金融案件特殊的性质、标的等因素,仲裁庭多适用简易程序,这相比诉讼过程中采用普通程序而言,时限大大缩短。例如,根据CIETAC制定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辩,可以看出,规定的时限非常短,当事人在申请仲裁之后必须迅速应对。
此外,与普通仲裁一样,金融仲裁一裁终局,除非仲裁协议无效、有明显的程序瑕疵等特殊情形之外,不允许当事人进行上诉,裁决也不会被撤销,双方均须履行裁决规定的义务,这有助于减少人力与物力的损耗,也可以有效节约解决金融争议的成本,方便当事人尽快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
(二)金融仲裁中仲裁员的专业性体现更为明显
各地的仲裁委员一般会按照不同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进行选择。众所周知,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具有自身的专业特色,而且这些领域都比较复杂,其中的纠纷需要具备该行业专业知识的人来进行处理,这样,仲裁员就必须同时具备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而且,金融领域中也有不同的门类,例如,懂证券投资的人不一定懂信用证交易,因此,每项争议对仲裁员的专业知识要求又不同且这些要求都非常严格。
因此,从金融领域的专业性可以看出,金融仲裁员的专业知识必不可少,专业的仲裁员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就尤为重要。以上海金融仲裁中心为例,上海金融仲裁院聘任的首批仲裁员包括在金融领域中从事学术研究、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以及外国的知名专家。由此可以看出,在金融仲裁中,仲裁员的专业性逐渐被各金融仲裁机构所重视,这极大程度上保障了裁决的专业性与准确性,有利于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公正的救济。
(三)仲裁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
金融仲裁是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自主选择的结果,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不同于法院诉讼的被动性,当事人在金融仲裁过程中享有较大的权利空间,对仲裁中的多数事项都可以自行约定,不必循规蹈矩,而是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灵活变通。比如,当事人可以选择他们信任的仲裁员来裁判纠纷,也可以对程序事项作出约定,使得当事人的自主权能够充分实施,为当事人接受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
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为例,该规则中一半以上都是授权性条款,保障了当事人的自主参与权。如果因为一场偶然的纠纷,破坏了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期合作或者是使金融机构失去了经济实力雄厚的投资人,那么纠纷的解决未免得不偿失,毕竟,行业信誉以及对待客户的服务态度是很多金融机构的一大无形资产。因此,金融仲裁的这种灵活性为纠纷的顺利解决提供了保障,当事人可以在仲裁中友好地解决纠纷。
(四)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作为准司法手段,与调解相比,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涉外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上,国际金融纠纷的仲裁裁决可以根据《纽约公约》在成员国得到承认与执行。这一制度保障措施,使得金融仲裁裁决可以顺利执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事人选择金融仲裁的定心丸,因为裁决的做出并不意味着程序的终结,权利的维护,只有裁决得到顺利执行,当事人为维权做出的努力才能真正有所回报。此外,除了《纽约公约》的制度保障之外,通过互惠原则将仲裁裁决予以承认与执行也是一项有效的途径。
三、金融仲裁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仲裁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某地经济水平、司法水平、教育水平的情况。而各地金融仲裁院的设立也反映出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例如,我国目前多数的金融仲裁案件都发生在北京、上海、武汉和深圳,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上述四地的经济水平催生了金融仲裁的出现。那么对于目前金融仲裁还不太发达的地区来讲,经济水平的提升是很大的保障,但是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主要集中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笔者根据自己的总结,归纳出目前存在的几点挑战:
(一)金融仲裁普及度不高,接受性不强
现如今,在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中,占主导地位的仍旧是诉讼,虽然仲裁被越来越多人采纳,但是与传统的诉讼方式相比,仍稍显逊色,更不用说是金融仲裁。虽然各地的金融仲裁院已经建立,也有配套的仲裁规则,但是目前采用金融仲裁解决金融纠纷还未为广大金融主体所接受,仲裁与诉讼相比的比较优势与目前实践中还有着一定的反差,金融仲裁的案例并不多。
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造成金融仲裁并未被普遍接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金融仲裁作为行业仲裁的一种,在我国的起步较晚,目前仅有制度设计,但是未经实践的长期检验,仍存在很多弊端,使得当事人不愿选择此种争议解决措施;第二,金融类案件中通常涉及到财产的保全、银行账户的冻结等,如果采取仲裁的方式,还是要通过法院进行申请,不妨直接采用诉讼的途径更加方便,省去一道环节;第三,选择金融仲裁需要事前达成仲裁协议,而多数自然人对金融仲裁不太了解,金融机构对仲裁结果不信任,造成事前协议难以达成,当事后出现纠纷时,因双方矛盾激化,更加难以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达成仲裁协议,一般都是转向了法院诉讼。以上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上造成了当事人对金融仲裁的不信任、不选择。
(二)金融仲裁员专业性仍显不足
金融仲裁要想实现更好的发展,就要在专业性上凸显优势,但是,一方面,金融仲裁实现专业性的解决途径太过于单一,金融纠纷解决更细化、更具体的专业要求仍然需要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在实践中,金融仲裁制度的运行未能有效借助金融行业的各方力量,主要依赖于仲裁机构自身发展业务、提高影响力,如此一来,就造成了金融仲裁的专业性受限,发展速度缓慢。
一般来讲,金融仲裁专业性的提升要通过仲裁员的专业素质来体现,但是,目前专业的金融仲裁员也并不是金融领域样样精通,可能某一仲裁员只擅长证券类纠纷,另一仲裁员只擅长票据类业务,这样,一旦,案件复杂时,就给仲裁员的审理带来了困难,可能出现结果不公正的现象。然而,金融仲裁员多行业的学习、培训、发展乃至到裁决案件,又需要很长的教育过程,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在速度上出现脱节。
(三)金融仲裁中第三人制度的缺乏
目前在我国的金融仲裁制度中,并未规定第三人制度,使得某些情况下,有些金融主体无法参与到仲裁活动中去,不利于他们的权益保护。在金融机构与自然人的仲裁协议中,一般都是两方主体,仲裁庭无权在追加第三方参与进去,但是,金融活动的复杂性、交易主体的多样性往往涉及到各方参与,一旦出现争议,整个交易过程中的每一方当事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缺少任何一方,都会对争议的解决产生实质影响。然而,如果是采用诉讼,就不需要有此类问题的担心,因此,第三人制度的缺乏极大地削弱了当事人选择金融仲裁的热情。可以说,第三人制度的缺乏使得某些金融案件的部分参与主体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仲裁的推行,只有在金融仲裁中能够有效保护各方的权益,其优势才能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发挥。
(四)仲裁员的利益冲突与中立性
从目前金融仲裁的实践发展来看,还存在一个问题:参与金融争议仲裁的组成员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这类利益冲突可能存在与多类人员担任仲裁院的情形中。无论是律师、监管机构人员、行业机构人员组成仲裁庭,都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通常情况下,仲裁庭组成前的事先披露可以有效避免这种冲突情形的发生。然而,由于现实中金融争议的复杂性,仲裁庭的组成对仲裁员的中立性仍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当仲裁机构的层级较低时,这种仲裁员的利益冲突可能更为明显。因此,为了保障金融仲裁的高效性和专业性,的确有必要设立专门的金融仲裁员名册,并且在仲裁庭组成前充分告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选择仲裁员的权利,做好仲裁员利益冲突的事先披露工作。
四、金融仲裁日后的发展完善建议构想
尽管我国的金融仲裁已经在制度上有所设计,各地仲裁机构的受理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但是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完善建议:
(一)推广金融纠纷仲裁解决理念
要想推动金融仲裁的发展、完善金融仲裁制度的一个有效途径必然是推广金融仲裁手段在金融纠纷解决中的适用,提高金融参与主体对金融仲裁的接受程度,使他们认识到金融仲裁的独特优势并愿意在日后的争议解决中采纳该种途径。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争议频发的行业领域有效推广金融仲裁手段,各机构可通过宣传讲座的形式,使投资者了解到金融仲裁的概念、优势,使交易双方事前达成合意,方便日后的争议解决。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可以在推介金融产品的时候,将此类产品的合作协议进行介绍,并对其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进行说明,引导投资者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
此外,各地的金融仲裁机构也不能坐等当事人主动选择,也应该不断与时俱进,积极对外宣传,通过宣传材料、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的形式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让投资者意识到在纠纷解决中不仅有诉讼方式,还有一种更快捷高效的仲裁方式可以适用。
(二)规范配套法律制度,优化金融仲裁规则
中国金融仲裁起步晚,又缺乏有效的制度遵循,目前的制度设计还是遵循一般仲裁的架构,只是在时间上、程序上有所缩短,规则略显宏观,没有体现行业特色。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仲裁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各地金融仲裁机构应该逐渐完善自身的仲裁规则,针对不同的行业设计具有行业特色的规则,使规则更加的具体细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规则从而对裁决结果有所预期。在程序规则的制定上,可以合并相关的程序,保障案件解决的速度,比如说,可以尝试简化送达手续,减少公告送达次数,推行无纸化办公等。
国外在证券、保险、银行等领域的仲裁发展历史悠久且实例较丰富,因此,在未来规则的设计上,一方面,我国要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因地制宜,提供适宜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可以参考借鉴美国、英国、新加坡仲裁的先进经验,予以取长补短。
(三)加强金融仲裁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升金融仲裁的专业性
具备过硬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仲裁员是金融仲裁中的一大亮点,也是争议得以正确、高效解决的保障。因此,针对金融仲裁所涉及的金融纠纷类型多样化的特点,可以考虑设置金融仲裁员的遴选与培训机制,在仲裁员的选择上,可根据他们的从业经历、办理案件的种类、数量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在选择之后,仍然应该继续加强对仲裁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定期的讲座、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向仲裁员灌输最新的法律以及金融知识,保证他们的专业新鲜度。为防止仲裁员利益冲突的情况,可在平时的培训中加强仲裁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律职业素养。
此外,应充分调动行业自律组织的积极性,不仅是金融仲裁机构自身在争议解决中发挥作用,行业组织也可以在受理投诉,解决争议,加强仲裁员的培训方面发挥自身的优势。金融仲裁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仲裁机构的单方面努力,而是应该通过金融交易活动中各方的努力来共同推进金融仲裁的发展。
(四)尝试在金融仲裁中引入临时仲裁制度
就仲裁的通常形式而言,临时仲裁是一种古老而有效的解决方式,但是目前,在我国,只承认机构仲裁的效力,对临时仲裁不予认可。虽然临时仲裁不如机构仲裁那么严谨,然而,它适合标的额小、需要快速解决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自己设置仲裁程序,更加便利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