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金业务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7:2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银行基金业务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银行基金业务论文

篇1

一、美国商业银行基金业务发展概况

1、美国商业银行经营基金业务的现状。美国银行的共同基金业务在20世纪90年展迅速,一些规模较大的银行还成立了专门的分支机构经营该业务(如花旗投资服务公司,Citicorp`sInvestmentServices)。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除了承销共同基金外,银行几乎可以开展各种相关的基金业务(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州立的非美联储会员银行仍然能够承销基金,这是因为美国州银行的业务等监管权力是在各州银行监管机构手中,而各州的规定不尽相同。)除了自营基金(proprietarymutualfunds)以外,银行和储蓄机构同时也是非自营基金(nonproprietarymutualfunds)的主要销售方,此类基金是由独立的基金公司管理并由银行代为销售的。总体来讲,大型银行在初期更愿意从事基金销售,此后一些小型银行也开始积极加入到基金销售的行列中来。到1997年,近1500家美国银行——约占银行业的1/5——在出售第三方或自营共同基金和年金,其中规模达数10亿美元的银行——本行业中规模最大的一些银行——占了销售的大多数(90%强)。

2、美国商业银行自营基金的发展。从基金的管理运作角度可将银行经营的基金分为自营共同基金和非自营共同基金。自营共同基金是指基金的管理与销售均由该银行或其附属的相关机构来负责(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基金的投资顾问提出操作建议,并通过与本银行关系密切的证券公司买卖股票,其中有些基金也通过证券经纪商或基金机构销售),经营自营基金的机构大多是大型银行,目前美国大部分大型银行都已开展此项业务。美国的一些大型银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开始开展自营共同基金业务,1992年美联储放松了管制,允许商业银行通过经纪类附属公司来推销自营共同基金,随后设立自营共同基金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了起来。在20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的自营共同基金数量增长速度逐渐超过了非自营共同基金,形成了以自营共同基金为主的局面,与此同时,银行自营基金资产额的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基金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银行自营基金对机构投资者的销售所占比重要大一些,其增长幅度也较快。为使银行经营的基金种类齐全,商业银行往往也经营着一些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基金。另外,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还出现了商业银行的许多信托资产逐渐转变为自营共同基金的情况,且这一数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银行和储蓄机构也是非自营基金的重要销售渠道。非自营基金是指基金的管理由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而其销售则通过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来完成的基金。对于那些资产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银行来说,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基金无疑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美国的投资公司机构(InvestmentCompanyInstitution,ICI)对1991至1995年这一早期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的运作与销售情况进行了一个调查,调查表明,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的销售数量由1991年底的1100只增加到了1995年底的2329只,其中自营共同基金在1995年占银行销售基金的47.9%,而1991年这一数值仅为31.5%。从银行销售的共同基金的结构来看,货币市场基金所占份额有所下降,而股票与债券基金的份额呈现上升趋势。

二、美国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的动机

1、银行开展基金业务可以扩大银行同顾客的联系,有利于发展银行的中长期资产运用业务,增强银行同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尽管销售基金的手续费收入不稳定,然而销售基金能够为银行带来新的客户,从而有希望向这些客户出售其他银行服务。银行业销售投资类金融商品可以发挥其庞大的既有客户信息优势,许多银行都建立了客户信息数据管理系统,这使得银行在销售投资类金融商品时可以便利地获得客户的各种信息。此外,许多银行能够从提供自营基金中赢得更高的声望。美国的实践表明,银行所出售的最受欢迎的非存款投资产品就是共同基金。再有,随着“一站式购物(one-stopshopping)”观念的流行,银行客户越来越希望只与一家金融机构打交道,便可满足其储蓄、保险、投资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一站式购物”能够帮助消费者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在吸引客户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2、从银行经营自营基金的角度来讲,其最初目的在于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吸引客户,此后随着基金销售数量的不断增加,业务收入开始成为开展基金业务的主要目的。银行业通过开展基金业务可以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经纪和其他相关业务中赚取大量的手续费,而且其中一些收入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小于银行存款和贷款。商业银行经营自营共同基金能够为银行提供相对稳定的收入,因为基金的管理费用几乎是固定不变的(按经营规模的固定比例提取)。从销售的基金种类上来看,美国的商业银行销售着诸如货币市场基金、长期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几乎所有的基金种类。基金销售活动实际上是具有证券业务性质的活动,其内部评价及报酬的支付与证券公司的习惯作法相一致。一般来讲,基金商品的风险越高则手续费率就越高,而且银行对于那些销售自营基金的职员会相对给出更高的费用(相对那些销售非自营基金的人员来讲)。

3、与银行经营证券与保险业务一样,经营基金业务可以使得银行业务多元化,为银行创造替代性的收入来源,分散银行的业务经营风险。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力。如果各种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之间的风险不是完全相关的,那么银行在风险管理中通过合理设计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分散化组合就会带来收益方面的提高,更容易获得稳定的收入流,实现不同金融服务之间的风险对冲,降低系统与非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应付不确定性的能力也会随之提高。例如“脱媒(disintermediation)”等市场格局的变化对经营多种业务金融机构的影响就相对要小,因为其他业务量的增长会抵消其贷款业务量下降所造成的损失,而这对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很有好处,因为它可以减少银行从事风险较大业务——如发放低质量贷款——的动机。总之,多样化的业务经营使商业银行内部形成了一种损益互补机制,一些实证分析表明,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有利于银行效率的提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Gallo,Apilado和Kolari(1996)对美国银行控股公司在1987-1994年间经营基金业务的研究表明,银行控股公司的共同基金活动降低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共同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的收入,他们的结论认为,共同基金应当成为银行未来经营的一种重要金融产品。

三、我国银行经营基金业务的对策选择

1、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采取的组织模式。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探索。而从各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实践来看,混业经营的具体组织模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bankingmodel)、银行母公司模式(bank-parentcompanymodel)和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companymodel)。采取全能银行模式的金融机构可依法从事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业务在内的广泛的金融服务。这些业务并不要求一定要在法律上与商业银行相隔离的附属公司内开展,各业务部门之间也没有“防火墙(firewall)”的隔离。银行母公司模式是一种介于全能银行与控股公司之间的一种混业经营组织模式。在这一组织模式中,商业银行要开展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必须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以银行为母公司成立附属公司,银行和非银行附属公司之间有着严格的法律界限。在控股公司模式中,商业银行或者与其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的子公司不得直接经营相关证券业务,如果商业银行想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证券、保险等业务,只有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即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附属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混业经营机构的组织模式将会影响到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的潜在收益和成本。在全能银行模式中,银行可以完全整合其所选择从事的各种金融业务,因为银行可以在单一的公司实体内开展几乎所有业务。在银行母公司以及控股公司模式中,银行和证券等业务分别在管理团队和资本均相互分离的几个不同的法律实体(legallydistinctentities)中开展,结果只能进行部分业务的整合。而且当银行和证券、保险等附属机构之间的财务和经营关系存在某种约束时,整合的效果将会进一步受到限制。从另一方面来讲,与全能银行模式相比,控股公司模式与银行母公司模式更能防范由非银行业务所带来的风险,虽然从混业经营获益方面有所不足,但相对来讲要更安全一些,其中控股公司模式是混业经营组织模式中风险最小的一种。考虑到基金业务的风险比证券及保险业务的风险要小,因此监管部门可以让商业银行在控股公司模式与银行母公司模式中自主选择。即使一些银行在经营基金业务中采取了银行母公司模式,这也不会影响到我国未来混业经营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许多国家在混业经营过程中对于风险小的业务是放在银行内部或以其子公司的形式来经营的,而对于证券、保险等风险较大的业务则是放在商业银行外部——即以控股公司的形式来经营。

2、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的方式。银行是否能够成功地进入基金业与其所采取的进入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其涉足基金领域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这些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概括来讲,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新建(start-ups/denovoentries)方式。这种方式指银行通过单独设立一家基金(分)公司或基金部门来进入基金业。采取这种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完全控制新建立的基金公司,制定与本企业文化相适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激励机制。采取这种进入方式的缺点在于新建一家基金公司通常需要较大的投资,新公司可能缺乏经营基金业所必需的专业人才与经验,而且通过新建方式进入基金业取得客户的认同需要一定的时间。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M&A)方式。并购方式是指银行通过收购现有的基金公司或与基金公司进行合并来进入基金领域。该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完全获得并依靠基金业的专业人才及其所拥有的经验来迅速进入基金业。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基金业的缺点表现在合并后的银行与基金公司可能在企业文化、经营风格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要使二者真正融为一体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与成本。组建合资企业(jointventures)方式。合资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在这里,是指银行与基金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一家经营基金产品的公司,由银行与基金公司共同控制、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该种方式被采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它可以避免通过新建或并购方式进入基金业所必须的巨额资金投入,因此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来讲是一种可行的进入基金业的方式。银行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基金业存在的问题在于合资企业并不是一种稳定的组织机构形式,而且银行与基金公司对于银行基金的战略意图可能存在着分歧,这会引起不小的麻烦。

篇2

 

一、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根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定义为: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并进一步细分为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共九大类。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表1 国内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规模

不断扩大

增长明显

效益

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大大提高

不高,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

品种

已达2万多种

260多个品种

篇3

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运用,电子商务正逐步发展起来。如今,电子支付甚至逐渐取代了现金支付成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也正在面临着空前的挑战。谢琳和卢建军(2003)提出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一概念,介绍了应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和支付流程。第三方支付作为网络交易中的一种第三方中介,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很好地解决买家与卖家间的信用问题。目前,仅支付宝的平均日交易额已经超过了60亿元人民币,这使任意一家商业银行都不能忽视第三方支付这一领域。

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存在合作与竞争的关系。第三方支付主要针对小客户,是对商业银行大客户群体的一种补充。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也有利于改变消费者支付习惯,为商业银行发展网上支付业务提供基础。也有些人认为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会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起到颠覆性影响,尤其是在支付领域上抢占了原本属于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因此,关于如何促进第三方支付与传统商业银行共同发展的问题一直是研究热点,也被视为解决两者间矛盾的有效切入点。

然而,相关学者关于第三方支付与传统商业银行关系的研究结论仍然存在巨大分歧,关于两者如何实现共同发展的研究成果尚不乐观。因此,商业银行如何应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二者如何共同发展仍然值得深入探讨。本文尝试按商业银行不同业务领域分析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为促进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共同发展提供支持。

一、第三方支付的经营模式与优劣势

目前,第三方支付尚且没有明确的定义。从形式上来看,它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大银行签约提供网络支付模式而形成的一种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相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换言之,就是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以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社会群体提供支付结算和增值业务。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向用户收取基本手续费。第三方支付的具体操作流程就是买方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对选购商品进行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到货款后随即通知卖家发货;待买方收到商品并检验合格之后,便通知第三方将货款转至卖家账户,卖家收到货款之后交易结束。

(一)第三方支付的经营模式。根据研究机构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经营模式分类可大致分为两种:PayPal模式与支付网关模式。

1.PayPal模式。在PayPal模式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当了信用中介角色,不但为银行完成支付功能,还为用户提供账号以便进行交易资金代管服务,完成支付后再定期统一与银行结算。PayPal模式可分类为监管型和非监管型两种账户支付模式。监管型账户支付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并检验合格之前,为买卖双方提供暂时保管货款服务。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支付宝”。而非监管型账户支付模式的特征是网上款项的支付以虚拟资金为介质完成,这种方式使得支付的整个过程只在支付平台系统内部进行循环,其典型代表是“快钱”。

2.支付网关模式。在支付网关模式中,第三方支付作为第三方银行支付网关,通过与银行合作,即与多家银行实现几十种银行卡的直通服务,充当起用户和商家的第三方支付桥梁。这种模式主要特征是注重与银行合作,并帮助商家吸引更多消费者选择在线支付的方式。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不仅仅是消费者,还有商家与银行,其收益来自按每笔交易额向商家收取的服务费以及银行的利益分成。

(二)第三方支付相对于商业银行的优势。第三方支付之所以迅猛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其具备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所不具备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三方支付交易成本低。就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而言,不同商业银行间的业务,例如跨行转账、取款等需要按照交易金额支付手续费。而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例如“支付宝”,若运用手机银行进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跨行转账,没有交易费用,因此其交易成本低。这也是第三方支付迅猛发展、吸引大量用户的主要原因之一。

2.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减少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商业银行传统支付方式通常以货到付款或者是款到发货的形式完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信用风险,而第三方支付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买方进行交易的前提是将货款打到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内,支付平台会保留货款直到消费者收到货物并验货,才会将货款转至卖方账户中。同时,交易双方的详细交易记录还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内保存,这可以防止交易中任意一方的抵赖行为,还可以为后续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售后问题提供证据。

3.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资金流动性强。对于消费者来说,大家都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放入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收益很低,用户又不能把存款全部转化为定期存款或者是理财产品。因此第三方支付是用户的很好选择。例如,存入“余额宝”的资金除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外,同时具有非常强的流动性,用户可以随时转入或转出资金。

(三)商业银行相对于第三方支付的优势。第三方支付虽然发展迅猛,但它仍然不能颠覆商业银行的统治地位,因为商业银行也具备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具备的优势:

1.商业银行服务具有主动性,可以提供最终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消费者、商家与银行之间充当着一种中介,用户若想以第三方支付为媒介完成交易,必须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并存入资金为前提。换言之,银行是一切交易的起点。第三方支付想要提供服务也必须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因此,银行在交易中占有主动权。当出现了不利于银行的局面时,银行可以选择终止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作。

综上,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其优势与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信用卡网上和移动收单业务,分流了信用卡用户,对商业银行线下收单业务收入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对中间业务的影响。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所占比重非常大,将近80%,而中间业务占比就相对较小,但近年来中间业务占比也有了上升的趋势,拓展空间非常广阔。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广义上讲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或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结算清算业务、理财、资产托管、担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业务有转账付款、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基金代销、资金托管等,基本涵盖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因此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冲击比较大。

1.挤压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和收付业务。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我国互联网用户最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是网上银行直接支付以及第三方网上支付,而第三方支付所占比重最大。且大部分用户偏好选择快捷支付和账户余额支付的方式进行付款,只有小部分用户选择跳转至银行卡进行支付业务。这说明,用户的支付习惯已经发生了改变,在互联网支付方面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相比缺乏竞争力。

单从手续费的角度来看,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发展初期采用免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市场拓展,这一举动为第三方支付积累了大量用户,同时也减少了客户使用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频率。随着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改变策略,开始对电脑端转账收取小额手续费,而手机端仍然是转账免费策略。面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商业银行自2014年8月开始下调网上银行转账手续费,2016年2月底又对手机银行转账手续费进行了调整。

通过对建设银行、“支付宝”以及“财付通”三个平台转账手续费的对比可知(见表2),自商业银行进行价格调整以来,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优势已不那么明显,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优势。比如“财付通”具有在规定额度内免收手续费的特点,且“支付宝”与“财付通”都可以对到账时间进行选择。这种快捷且低成本的产品对客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2.冲击基金代销业务。销售基金和保险业务一直以来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商业银行由于具备良好的信誉保障机制,在基金代销领域一直处于垄断地位。但自2011年6月起,随着中国证监会放宽了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先后取得了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大量客户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较低的手续费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优势之一。以“天天盈”为例,其手续费是正常费率的4折,而银行代销基金手续费却是正常费率的8折。同时,用户还可以将原本存放在各行的闲置资金用来购买基金,这一行为实现了资金的跨行归集。近年来,商业银行在基金代销数量方面虽有所增长,但其收益却在下降,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抢占市场有很大关系。

以“余额宝”为例,由于“支付宝”客户群体非常大而且客户粘性也非常强,这就使“余额宝”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广泛使用。同时,由于其募集资金的规模庞大,与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相比,“余额宝”的基金公司管理费率、银行的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都比较低(见表3)。这也是其吸引广大用户,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造成挑战的同时,也推动着商业银行进行业务转型与创新。从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以及中间业务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第三方支付会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造成分流,挑战定期存款和理财基金;抢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分流信用卡用户;挤压支付结算业务、基金代销业务等。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减少了小微企业贷款给银行带来的运营成本,还能促进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二)政策建议。

1.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有效弥补了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不足。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可以掌控资金流与信息流,在风险控制基础上实现针对小微企业信贷的新模式。在新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弥补资金不足的劣势,商业银行也可以提高盈利水平,实现业务的多元化,最终达到促进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商业银行共同发展的目标。商业银行也应该改善自身服务质量,使得服务更加人性化。比如,商业银行可以在合理程度内使得贷款审批程序更加简单、审批时间更短,充分考虑小微企业需求,积极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这将大大提高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市场中的竞争力。

2.创新中间业务,实现产品人性化。中间业务尤其是支付结算收入是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虚拟化成为人们娱乐方式的发展趋势。这一生活方式的转变,使支付业务的利润变得引人注目。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着较低甚至免费的支付价格开展支付业务,操作流程简单便捷,成本低廉,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是,虽然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了挑战,分流了市场,但是商业银行在支付领域的核心地位仍然未被动摇。为了应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进中间业务领域的创新,为客户提供方便、安全的能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产品。

3.推进与拓展资金托管业务。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结算服务量的增加,沉淀资金也随之增加。但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办理存款、结算业务,不是金融机构,大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选择与银行合作,进行资金托管。通过积极吸收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存款,商业银行拓宽了负债来源,为商业银行增加低成本银行存款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支付宝”目前已经选择了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这为工商银行带来了大量沉淀资金。其他商业银行可以参考这一途径,并且在此基础上双方合作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到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方面,这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J

参考文献:

[1]谢琳,卢建军.电子商务中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分析[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3,(12):149-151.

[2]王琪.第三方支付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与合作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12.

[3]彭锐.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的问题研究[D].新疆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4.

[4]薛丽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问题[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7.

[5]马刚,李洪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6]何燕岗.第三方支付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西南金融,2012,(3):71-73.

篇4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中的定位

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各金融机构在企业年金市场上的角色定位如下表:

表中:A=商业银行;B1=保险公司;B2=养老金公司;C=证券公司;D=资产管理公司;E=基金公司;F=信托公司等。目前,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格认定,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制度中承担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项职责。

二、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现状

(一)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行业现状分析

1、政策层面的制度机遇

2013年,我国企业年金的政策制定管理部门陆续出台了有关扩大企业年金投资范围、信息披露、合同备案、数据交换等多个文件,对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均在深度推进中。

2、经济层面的支持保障

(1)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推动企业年金需求。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与发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以北京市为例,从2007 年到2012 年社会平均工资从4 万元增长至6.3 万元,涨幅57%。

(2)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业务发展。2013 年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 号文),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税收制度与国际惯用的EET 模式接轨。

(二)、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市场情况分析

1、受托市场分析

随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快速发展,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受托管理基金规模从907.44 亿元迅速攀升到3413.87 亿元,增量超过2500 亿元,增幅达到276.2%。

2、账户管理市场分析

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管理个人账户从1116 万户增长到2002.3 万户,增长886万户,增幅79.4%。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个人账户数也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个人账户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3%,略高于全行业的复合增长率1.6%。

3、托管市场分析

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托管基金规模从1974.89 亿元增长到5793.87 亿元,增长3819 亿元,增幅193.4%。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国有商业银行托管基金规模也呈现直线增长态势。

综合以上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市场领先优势明显;在企业年金托管市场始终占据领先地位,但必须时刻警惕股份制商业银行挖转存量优质客户才能继续保持目前的优势。

三、商业银行年金市场主要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分析

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可能是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市场中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一。因为保险公司以年金保险的方式最早进入了企业年金业务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保险公司所具有的优势还包括:强大的机构网络和商业营销能力;雄厚的精算及成熟的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较强的帐户管理优势。

(二)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的主要优势首先在于投资领域。一方面,证券公司对股票、可转换债等产品一直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争取投资管理人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拥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众多的营业网点,因此在争夺账户管理人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基金管理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严格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这使得基金运作透明度相对较高;其次是基金管理公司具有以投资组合方式管理巨额资金的能力和经验。

(四)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在我国信托型的企业年金市场中可以承担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甚至是托管人的职能,基本不存在担任角色方面的政策限制。

四、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的发展建议

(一)积极参加职业年金业务

商业银行开展职业年金业务可采用“统一管理、集中操作、属地服务“的经营原则,做好组织推动工作,促进业务平稳发展。结合企业年金业务运作经验,构建职业年金业务组织架构,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竞争情报工作

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竞争情报已成为继资金、人力资源、产品之后的第四大生产要素,“控制情报就是控制企业的命运,失去情报就会失去一切”已成为银行业的普遍共识。包括掌握企业年金业务竞争环境、掌握同业竞争对手和客户信息、构建竞争情报搜集渠道、对竞争情报进行整理加工并最终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三)要切实做好企业年金客户的维护工作

国有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要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切实做好账户管理、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托管报告基础服务工作,加强托管系统建设,认真细致的办理每一笔业务,加强风险控制,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杨燕绥.企业年金理论与实务[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友情链接
发表咨询 加急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