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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商业银行经营基金业务的现状。美国银行的共同基金业务在20世纪90年展迅速,一些规模较大的银行还成立了专门的分支机构经营该业务(如花旗投资服务公司,Citicorp`sInvestmentServices)。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除了承销共同基金外,银行几乎可以开展各种相关的基金业务(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州立的非美联储会员银行仍然能够承销基金,这是因为美国州银行的业务等监管权力是在各州银行监管机构手中,而各州的规定不尽相同。)除了自营基金(proprietarymutualfunds)以外,银行和储蓄机构同时也是非自营基金(nonproprietarymutualfunds)的主要销售方,此类基金是由独立的基金公司管理并由银行代为销售的。总体来讲,大型银行在初期更愿意从事基金销售,此后一些小型银行也开始积极加入到基金销售的行列中来。到1997年,近1500家美国银行——约占银行业的1/5——在出售第三方或自营共同基金和年金,其中规模达数10亿美元的银行——本行业中规模最大的一些银行——占了销售的大多数(90%强)。
2、美国商业银行自营基金的发展。从基金的管理运作角度可将银行经营的基金分为自营共同基金和非自营共同基金。自营共同基金是指基金的管理与销售均由该银行或其附属的相关机构来负责(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基金的投资顾问提出操作建议,并通过与本银行关系密切的证券公司买卖股票,其中有些基金也通过证券经纪商或基金机构销售),经营自营基金的机构大多是大型银行,目前美国大部分大型银行都已开展此项业务。美国的一些大型银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开始开展自营共同基金业务,1992年美联储放松了管制,允许商业银行通过经纪类附属公司来推销自营共同基金,随后设立自营共同基金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了起来。在20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的自营共同基金数量增长速度逐渐超过了非自营共同基金,形成了以自营共同基金为主的局面,与此同时,银行自营基金资产额的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基金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银行自营基金对机构投资者的销售所占比重要大一些,其增长幅度也较快。为使银行经营的基金种类齐全,商业银行往往也经营着一些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基金。另外,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还出现了商业银行的许多信托资产逐渐转变为自营共同基金的情况,且这一数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银行和储蓄机构也是非自营基金的重要销售渠道。非自营基金是指基金的管理由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而其销售则通过商业银行或其附属机构来完成的基金。对于那些资产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银行来说,代销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基金无疑是一种较好的选择。美国的投资公司机构(InvestmentCompanyInstitution,ICI)对1991至1995年这一早期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的运作与销售情况进行了一个调查,调查表明,商业银行共同基金的销售数量由1991年底的1100只增加到了1995年底的2329只,其中自营共同基金在1995年占银行销售基金的47.9%,而1991年这一数值仅为31.5%。从银行销售的共同基金的结构来看,货币市场基金所占份额有所下降,而股票与债券基金的份额呈现上升趋势。
二、美国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的动机
1、银行开展基金业务可以扩大银行同顾客的联系,有利于发展银行的中长期资产运用业务,增强银行同非银行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尽管销售基金的手续费收入不稳定,然而销售基金能够为银行带来新的客户,从而有希望向这些客户出售其他银行服务。银行业销售投资类金融商品可以发挥其庞大的既有客户信息优势,许多银行都建立了客户信息数据管理系统,这使得银行在销售投资类金融商品时可以便利地获得客户的各种信息。此外,许多银行能够从提供自营基金中赢得更高的声望。美国的实践表明,银行所出售的最受欢迎的非存款投资产品就是共同基金。再有,随着“一站式购物(one-stopshopping)”观念的流行,银行客户越来越希望只与一家金融机构打交道,便可满足其储蓄、保险、投资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一站式购物”能够帮助消费者节约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在吸引客户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2、从银行经营自营基金的角度来讲,其最初目的在于通过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吸引客户,此后随着基金销售数量的不断增加,业务收入开始成为开展基金业务的主要目的。银行业通过开展基金业务可以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从经纪和其他相关业务中赚取大量的手续费,而且其中一些收入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小于银行存款和贷款。商业银行经营自营共同基金能够为银行提供相对稳定的收入,因为基金的管理费用几乎是固定不变的(按经营规模的固定比例提取)。从销售的基金种类上来看,美国的商业银行销售着诸如货币市场基金、长期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几乎所有的基金种类。基金销售活动实际上是具有证券业务性质的活动,其内部评价及报酬的支付与证券公司的习惯作法相一致。一般来讲,基金商品的风险越高则手续费率就越高,而且银行对于那些销售自营基金的职员会相对给出更高的费用(相对那些销售非自营基金的人员来讲)。
3、与银行经营证券与保险业务一样,经营基金业务可以使得银行业务多元化,为银行创造替代性的收入来源,分散银行的业务经营风险。金融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其有通过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的动力。如果各种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之间的风险不是完全相关的,那么银行在风险管理中通过合理设计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分散化组合就会带来收益方面的提高,更容易获得稳定的收入流,实现不同金融服务之间的风险对冲,降低系统与非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应付不确定性的能力也会随之提高。例如“脱媒(disintermediation)”等市场格局的变化对经营多种业务金融机构的影响就相对要小,因为其他业务量的增长会抵消其贷款业务量下降所造成的损失,而这对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很有好处,因为它可以减少银行从事风险较大业务——如发放低质量贷款——的动机。总之,多样化的业务经营使商业银行内部形成了一种损益互补机制,一些实证分析表明,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有利于银行效率的提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Gallo,Apilado和Kolari(1996)对美国银行控股公司在1987-1994年间经营基金业务的研究表明,银行控股公司的共同基金活动降低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共同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的收入,他们的结论认为,共同基金应当成为银行未来经营的一种重要金融产品。
三、我国银行经营基金业务的对策选择
1、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采取的组织模式。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从严格意义上讲,就是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探索。而从各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实践来看,混业经营的具体组织模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bankingmodel)、银行母公司模式(bank-parentcompanymodel)和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companymodel)。采取全能银行模式的金融机构可依法从事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业务在内的广泛的金融服务。这些业务并不要求一定要在法律上与商业银行相隔离的附属公司内开展,各业务部门之间也没有“防火墙(firewall)”的隔离。银行母公司模式是一种介于全能银行与控股公司之间的一种混业经营组织模式。在这一组织模式中,商业银行要开展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必须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以银行为母公司成立附属公司,银行和非银行附属公司之间有着严格的法律界限。在控股公司模式中,商业银行或者与其存在直接投资关系的子公司不得直接经营相关证券业务,如果商业银行想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证券、保险等业务,只有以控股公司的形式,即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附属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混业经营机构的组织模式将会影响到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保险等业务的潜在收益和成本。在全能银行模式中,银行可以完全整合其所选择从事的各种金融业务,因为银行可以在单一的公司实体内开展几乎所有业务。在银行母公司以及控股公司模式中,银行和证券等业务分别在管理团队和资本均相互分离的几个不同的法律实体(legallydistinctentities)中开展,结果只能进行部分业务的整合。而且当银行和证券、保险等附属机构之间的财务和经营关系存在某种约束时,整合的效果将会进一步受到限制。从另一方面来讲,与全能银行模式相比,控股公司模式与银行母公司模式更能防范由非银行业务所带来的风险,虽然从混业经营获益方面有所不足,但相对来讲要更安全一些,其中控股公司模式是混业经营组织模式中风险最小的一种。考虑到基金业务的风险比证券及保险业务的风险要小,因此监管部门可以让商业银行在控股公司模式与银行母公司模式中自主选择。即使一些银行在经营基金业务中采取了银行母公司模式,这也不会影响到我国未来混业经营采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许多国家在混业经营过程中对于风险小的业务是放在银行内部或以其子公司的形式来经营的,而对于证券、保险等风险较大的业务则是放在商业银行外部——即以控股公司的形式来经营。
2、商业银行进入基金业的方式。银行是否能够成功地进入基金业与其所采取的进入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其涉足基金领域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这些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概括来讲,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新建(start-ups/denovoentries)方式。这种方式指银行通过单独设立一家基金(分)公司或基金部门来进入基金业。采取这种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完全控制新建立的基金公司,制定与本企业文化相适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激励机制。采取这种进入方式的缺点在于新建一家基金公司通常需要较大的投资,新公司可能缺乏经营基金业所必需的专业人才与经验,而且通过新建方式进入基金业取得客户的认同需要一定的时间。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M&A)方式。并购方式是指银行通过收购现有的基金公司或与基金公司进行合并来进入基金领域。该方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银行可以完全获得并依靠基金业的专业人才及其所拥有的经验来迅速进入基金业。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基金业的缺点表现在合并后的银行与基金公司可能在企业文化、经营风格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要使二者真正融为一体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与成本。组建合资企业(jointventures)方式。合资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出资建立的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在这里,是指银行与基金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一家经营基金产品的公司,由银行与基金公司共同控制、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该种方式被采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它可以避免通过新建或并购方式进入基金业所必须的巨额资金投入,因此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来讲是一种可行的进入基金业的方式。银行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基金业存在的问题在于合资企业并不是一种稳定的组织机构形式,而且银行与基金公司对于银行基金的战略意图可能存在着分歧,这会引起不小的麻烦。
一、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根据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定义为: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并进一步细分为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共九大类。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表1 国内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规模
不断扩大
增长明显
效益
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大大提高
不高,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
品种
已达2万多种
260多个品种
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运用,电子商务正逐步发展起来。如今,电子支付甚至逐渐取代了现金支付成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也正在面临着空前的挑战。谢琳和卢建军(2003)提出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一概念,介绍了应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和支付流程。第三方支付作为网络交易中的一种第三方中介,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很好地解决买家与卖家间的信用问题。目前,仅支付宝的平均日交易额已经超过了60亿元人民币,这使任意一家商业银行都不能忽视第三方支付这一领域。
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存在合作与竞争的关系。第三方支付主要针对小客户,是对商业银行大客户群体的一种补充。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也有利于改变消费者支付习惯,为商业银行发展网上支付业务提供基础。也有些人认为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会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起到颠覆性影响,尤其是在支付领域上抢占了原本属于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因此,关于如何促进第三方支付与传统商业银行共同发展的问题一直是研究热点,也被视为解决两者间矛盾的有效切入点。
然而,相关学者关于第三方支付与传统商业银行关系的研究结论仍然存在巨大分歧,关于两者如何实现共同发展的研究成果尚不乐观。因此,商业银行如何应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二者如何共同发展仍然值得深入探讨。本文尝试按商业银行不同业务领域分析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为促进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共同发展提供支持。
一、第三方支付的经营模式与优劣势
目前,第三方支付尚且没有明确的定义。从形式上来看,它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大银行签约提供网络支付模式而形成的一种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相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换言之,就是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以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社会群体提供支付结算和增值业务。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向用户收取基本手续费。第三方支付的具体操作流程就是买方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对选购商品进行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到货款后随即通知卖家发货;待买方收到商品并检验合格之后,便通知第三方将货款转至卖家账户,卖家收到货款之后交易结束。
(一)第三方支付的经营模式。根据研究机构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经营模式分类可大致分为两种:PayPal模式与支付网关模式。
1.PayPal模式。在PayPal模式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充当了信用中介角色,不但为银行完成支付功能,还为用户提供账号以便进行交易资金代管服务,完成支付后再定期统一与银行结算。PayPal模式可分类为监管型和非监管型两种账户支付模式。监管型账户支付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并检验合格之前,为买卖双方提供暂时保管货款服务。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支付宝”。而非监管型账户支付模式的特征是网上款项的支付以虚拟资金为介质完成,这种方式使得支付的整个过程只在支付平台系统内部进行循环,其典型代表是“快钱”。
2.支付网关模式。在支付网关模式中,第三方支付作为第三方银行支付网关,通过与银行合作,即与多家银行实现几十种银行卡的直通服务,充当起用户和商家的第三方支付桥梁。这种模式主要特征是注重与银行合作,并帮助商家吸引更多消费者选择在线支付的方式。这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不仅仅是消费者,还有商家与银行,其收益来自按每笔交易额向商家收取的服务费以及银行的利益分成。
(二)第三方支付相对于商业银行的优势。第三方支付之所以迅猛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其具备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所不具备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三方支付交易成本低。就传统商业银行业务而言,不同商业银行间的业务,例如跨行转账、取款等需要按照交易金额支付手续费。而对于第三方支付来说,例如“支付宝”,若运用手机银行进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跨行转账,没有交易费用,因此其交易成本低。这也是第三方支付迅猛发展、吸引大量用户的主要原因之一。
2.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减少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商业银行传统支付方式通常以货到付款或者是款到发货的形式完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信用风险,而第三方支付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买方进行交易的前提是将货款打到第三方支付的账户内,支付平台会保留货款直到消费者收到货物并验货,才会将货款转至卖方账户中。同时,交易双方的详细交易记录还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内保存,这可以防止交易中任意一方的抵赖行为,还可以为后续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售后问题提供证据。
3.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资金流动性强。对于消费者来说,大家都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放入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收益很低,用户又不能把存款全部转化为定期存款或者是理财产品。因此第三方支付是用户的很好选择。例如,存入“余额宝”的资金除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外,同时具有非常强的流动性,用户可以随时转入或转出资金。
(三)商业银行相对于第三方支付的优势。第三方支付虽然发展迅猛,但它仍然不能颠覆商业银行的统治地位,因为商业银行也具备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具备的优势:
1.商业银行服务具有主动性,可以提供最终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消费者、商家与银行之间充当着一种中介,用户若想以第三方支付为媒介完成交易,必须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并存入资金为前提。换言之,银行是一切交易的起点。第三方支付想要提供服务也必须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因此,银行在交易中占有主动权。当出现了不利于银行的局面时,银行可以选择终止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作。
综上,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其优势与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信用卡网上和移动收单业务,分流了信用卡用户,对商业银行线下收单业务收入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对中间业务的影响。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所占比重非常大,将近80%,而中间业务占比就相对较小,但近年来中间业务占比也有了上升的趋势,拓展空间非常广阔。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广义上讲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或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主要包括结算清算业务、理财、资产托管、担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业务有转账付款、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基金代销、资金托管等,基本涵盖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因此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冲击比较大。
1.挤压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和收付业务。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我国互联网用户最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是网上银行直接支付以及第三方网上支付,而第三方支付所占比重最大。且大部分用户偏好选择快捷支付和账户余额支付的方式进行付款,只有小部分用户选择跳转至银行卡进行支付业务。这说明,用户的支付习惯已经发生了改变,在互联网支付方面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相比缺乏竞争力。
单从手续费的角度来看,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发展初期采用免手续费的方式进行市场拓展,这一举动为第三方支付积累了大量用户,同时也减少了客户使用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频率。随着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改变策略,开始对电脑端转账收取小额手续费,而手机端仍然是转账免费策略。面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商业银行自2014年8月开始下调网上银行转账手续费,2016年2月底又对手机银行转账手续费进行了调整。
通过对建设银行、“支付宝”以及“财付通”三个平台转账手续费的对比可知(见表2),自商业银行进行价格调整以来,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优势已不那么明显,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优势。比如“财付通”具有在规定额度内免收手续费的特点,且“支付宝”与“财付通”都可以对到账时间进行选择。这种快捷且低成本的产品对客户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2.冲击基金代销业务。销售基金和保险业务一直以来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商业银行由于具备良好的信誉保障机制,在基金代销领域一直处于垄断地位。但自2011年6月起,随着中国证监会放宽了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先后取得了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大量客户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较低的手续费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优势之一。以“天天盈”为例,其手续费是正常费率的4折,而银行代销基金手续费却是正常费率的8折。同时,用户还可以将原本存放在各行的闲置资金用来购买基金,这一行为实现了资金的跨行归集。近年来,商业银行在基金代销数量方面虽有所增长,但其收益却在下降,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抢占市场有很大关系。
以“余额宝”为例,由于“支付宝”客户群体非常大而且客户粘性也非常强,这就使“余额宝”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广泛使用。同时,由于其募集资金的规模庞大,与其他货币市场基金相比,“余额宝”的基金公司管理费率、银行的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都比较低(见表3)。这也是其吸引广大用户,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的原因之一。
三、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造成挑战的同时,也推动着商业银行进行业务转型与创新。从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以及中间业务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第三方支付会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造成分流,挑战定期存款和理财基金;抢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分流信用卡用户;挤压支付结算业务、基金代销业务等。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减少了小微企业贷款给银行带来的运营成本,还能促进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二)政策建议。
1.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有效弥补了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不足。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可以掌控资金流与信息流,在风险控制基础上实现针对小微企业信贷的新模式。在新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弥补资金不足的劣势,商业银行也可以提高盈利水平,实现业务的多元化,最终达到促进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商业银行共同发展的目标。商业银行也应该改善自身服务质量,使得服务更加人性化。比如,商业银行可以在合理程度内使得贷款审批程序更加简单、审批时间更短,充分考虑小微企业需求,积极拓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这将大大提高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市场中的竞争力。
2.创新中间业务,实现产品人性化。中间业务尤其是支付结算收入是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虚拟化成为人们娱乐方式的发展趋势。这一生活方式的转变,使支付业务的利润变得引人注目。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着较低甚至免费的支付价格开展支付业务,操作流程简单便捷,成本低廉,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是,虽然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对商业银行造成了挑战,分流了市场,但是商业银行在支付领域的核心地位仍然未被动摇。为了应对第三方支付的挑战,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进中间业务领域的创新,为客户提供方便、安全的能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产品。
3.推进与拓展资金托管业务。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结算服务量的增加,沉淀资金也随之增加。但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办理存款、结算业务,不是金融机构,大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选择与银行合作,进行资金托管。通过积极吸收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存款,商业银行拓宽了负债来源,为商业银行增加低成本银行存款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支付宝”目前已经选择了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备付金存管银行,这为工商银行带来了大量沉淀资金。其他商业银行可以参考这一途径,并且在此基础上双方合作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到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方面,这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J
参考文献:
[1]谢琳,卢建军.电子商务中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分析[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3,(12):149-151.
[2]王琪.第三方支付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与合作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12.
[3]彭锐.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合作的问题研究[D].新疆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4.
[4]薛丽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问题[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2007.
[5]马刚,李洪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6]何燕岗.第三方支付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西南金融,2012,(3):71-73.
一、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中的定位
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各金融机构在企业年金市场上的角色定位如下表:
表中:A=商业银行;B1=保险公司;B2=养老金公司;C=证券公司;D=资产管理公司;E=基金公司;F=信托公司等。目前,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格认定,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制度中承担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项职责。
二、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发展现状
(一)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行业现状分析
1、政策层面的制度机遇
2013年,我国企业年金的政策制定管理部门陆续出台了有关扩大企业年金投资范围、信息披露、合同备案、数据交换等多个文件,对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均在深度推进中。
2、经济层面的支持保障
(1)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推动企业年金需求。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与发展,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以北京市为例,从2007 年到2012 年社会平均工资从4 万元增长至6.3 万元,涨幅57%。
(2)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业务发展。2013 年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 号文),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税收制度与国际惯用的EET 模式接轨。
(二)、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市场情况分析
1、受托市场分析
随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快速发展,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受托管理基金规模从907.44 亿元迅速攀升到3413.87 亿元,增量超过2500 亿元,增幅达到276.2%。
2、账户管理市场分析
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管理个人账户从1116 万户增长到2002.3 万户,增长886万户,增幅79.4%。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个人账户数也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个人账户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3%,略高于全行业的复合增长率1.6%。
3、托管市场分析
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托管基金规模从1974.89 亿元增长到5793.87 亿元,增长3819 亿元,增幅193.4%。2009 年至2013 年3 季度国有商业银行托管基金规模也呈现直线增长态势。
综合以上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市场领先优势明显;在企业年金托管市场始终占据领先地位,但必须时刻警惕股份制商业银行挖转存量优质客户才能继续保持目前的优势。
三、商业银行年金市场主要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分析
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
(一)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可能是商业银行在企业年金市场中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一。因为保险公司以年金保险的方式最早进入了企业年金业务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保险公司所具有的优势还包括:强大的机构网络和商业营销能力;雄厚的精算及成熟的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较强的帐户管理优势。
(二)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的主要优势首先在于投资领域。一方面,证券公司对股票、可转换债等产品一直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在争取投资管理人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拥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众多的营业网点,因此在争夺账户管理人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基金管理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严格的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这使得基金运作透明度相对较高;其次是基金管理公司具有以投资组合方式管理巨额资金的能力和经验。
(四)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在我国信托型的企业年金市场中可以承担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甚至是托管人的职能,基本不存在担任角色方面的政策限制。
四、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的发展建议
(一)积极参加职业年金业务
商业银行开展职业年金业务可采用“统一管理、集中操作、属地服务“的经营原则,做好组织推动工作,促进业务平稳发展。结合企业年金业务运作经验,构建职业年金业务组织架构,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竞争情报工作
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竞争情报已成为继资金、人力资源、产品之后的第四大生产要素,“控制情报就是控制企业的命运,失去情报就会失去一切”已成为银行业的普遍共识。包括掌握企业年金业务竞争环境、掌握同业竞争对手和客户信息、构建竞争情报搜集渠道、对竞争情报进行整理加工并最终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三)要切实做好企业年金客户的维护工作
国有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要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切实做好账户管理、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托管报告基础服务工作,加强托管系统建设,认真细致的办理每一笔业务,加强风险控制,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杨燕绥.企业年金理论与实务[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1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走进了越来越多家庭的生活中,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局的数据,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在2010年6月达到了31.8%,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此后,互联网普及率仍稳步提升,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已达6.68亿人,比整个欧盟的人口数量还要多。这样巨大的网民基数无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优渥的土壤。
回望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公司推出了余额宝,引起了市场的轰动,到如今,互联网理财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银行、基金、互联网企业纷纷杀入这片蓝海,互联网理财产品总量快速增长。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支付宝就融资超过100亿人民币,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支付宝共融资5412.75亿元,整个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融资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
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随时可申购赎回、没有申购资金门槛要求、年化收益率远高于活期存款等优势,再考虑到对于熟悉互联网的人士来说,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通常可以“一键式”完成,比去银行存款更加便利。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这些先天优势,以及互联网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的高度可替代性,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对传统银行储蓄业务造成了一定冲击。
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都拥有相似的商业模式,下面就以“余额宝”为例分析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商业模式。
“余额宝”的发行主体是支付宝公司,是以“余额宝”为桥梁,将用户的闲散资金和货币型基金联系起来,能够带来余额增值的一项服务。在一个完整的使用流程中,用户首先通过将银行卡里的资金充值进入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再用支付宝账户申购“余额宝”;申购“余额宝”的资金将被统一划至天弘货币基金账户内,天弘货币基金在市场上进行合理投资、获得收益;当用户申请赎回或使用支付宝进行支付时,天弘货币基金将获得的收益扣除其他费用后转入用户的支付宝账户。
在这个流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创新就在于实现了“余额宝”和天弘货币型基金的无缝对接,通常货币型基金都是T+1赎回的模式,但考虑到这会极大影响用户体验,支付宝公司通过自行垫资,使得“余额宝”实现了T+0日赎回。即当用户把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时,后台系统自动申购了天弘货币型基金,当用户转出资金或进行支付时,后台系统从支付宝公司的垫资中即时抽出相对应的数额完成转出,同时赎回天宏货币基金,T+1日到账填补垫资,从而实现了即时转出和无缝对接。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有投资起点较低,开通方便,流动性高等优点。
回到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来看,由于客户手中的资金是有限的,活期储蓄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功能性上的高度替代性,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使得活期储蓄最容易被互联网金融产品挤占,个人定期储蓄由于收益率仍稍高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因此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
在理财产品方面,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门槛较高,用户体验也有提高的空间;在活期存款方面,活期储蓄业务不受重视,商业银行给出了极低的利率;在基金销售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对代销佣金有极大的定价权,大幅削减了基金公司的利润率,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在与银行合作时更加被动。互联网金融产品正是针对商业银行这三个“不够合理”的现状而生,为客户提供高利率、低门槛、良好体验的金融产品,使得银行客户开始转投互联网金融产品,银行的理财产品、活期存款、基金代销三块业务受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冲击比其他业务更大。
银行作为有实体网点金融机构,比互联网企业有更多的线下优势,相对来说,经常去网点储蓄或办业务的客户都比较依赖于线下,因此,中小型银行若要守住现有市场,一定要立足实际情况,利用好线下优势,定位于主要服务线下客户,强化营业网点的业务服务能力,加强自身优势。
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建设,下沉中小型银行经营重心至老百姓身边,在社区内部设置网点。这种加强为个人客户服务的业务模式符合中小型银行的实际情况,只有差异化竞争,才能够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下存活。
另一方面可以推广银行业务和小型便民点相结合的新模式。现在大多数小区或者村镇都设有小型便民点,有许多区域的小型便民点已经开始和银行合作,通过委托模式,用互联网或信息电话等手段为社区内及社区周边持卡用户提供信息转账、缴费、查询、存取款、支付等业务的便民服务点。该策略不需局限于传统的便民点模式,现在许多小区还设置了网购提货点,这是方便将网络支付和线下业务相结合的绝佳渠道。
大数据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杀手锏,商业银行也应及时跟进,享受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技术红利。各个行业都开始尝试运用大数据来进行运营决策,这是一次巨大的转型,工作方式和思维都有很大的变化。当互联网平台公司用大数据作为工具、高举互联网金融产品进军金融行业时,商业银行应奋起应对,大力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推出依托银行海量历史数据的电商平台。实际上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推出自己的电商平台,以此积累交易和转账数据,打好数据基础,例如中国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上线一周年的营业额超过90亿,之后还有交通银行推出的“交博汇”,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业分别开设了自己的电商银行。在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需要的是能将金融和大数据融会贯通的人才,由懂大数据的人才为商业银行进行决策分析,可以让商业银行跟上互联网时代,一定程度上保持现有优势地位。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 一专业教学论文,欢迎光临dYLW.neT]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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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080-02
引言
2015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明确列出了有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划,互联网金融正从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者逐步过渡为金融体系的参与者和合作者。“互联网+”是从工业时代的创新1.0到信息时代、知识社会的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指以互联网为主,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一整套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扩散,本质在于传统行业的数据化和在线化。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实际运用的一种形式,凭借其快捷便利、准入门槛低等优势迅速崛起,使大众拥有更加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方式,无抵押贷款、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等多种商业模式不断发展完善。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阐述。需求方面,由于传统金融机构高门槛高手续费,导致了处于长尾理论尾巴上的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或中低收入者长期被排斥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之外,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因其方便快捷、透明度高、成本低,恰好满足了中小理财投资者的需求。供给方面,信息通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的迅速发展,刺激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提高了金融效率,丰富了金融生态。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六种商业运作模式:一是第三方支付,目前常见的第三方支付有中国银联、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支付、易宝支付、拉卡拉等。二是众筹,主要有京东众筹、众筹网、点名时间等,据国内金融市场研究资料显示,从平台的影响力和可靠度方面排名,众筹网综合第一,京东众筹位列第二。三是P2P网贷,常见P2P平台有陆金所、拍拍贷、人人贷、宜信等。四是大金融数据,主要有两类,以阿里小额信贷为典型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五是信息化金融机构,主要有三类,分别是以“融E购”为代表的金融电商模式、以网上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务电子化模式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六是互联网金融门户,常见的有网贷之家、融360、91金融超市、大童网、安贷客等。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
(一)对存款业务的影响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的基础业务,是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途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范围逐步扩大,本质上具有商业银行存款方面的特点,因而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造成极大的冲击。互联网基金因其明显高于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收益率,吸引了大量商业银行储户的闲置资金,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形成分流。以余额宝为例,2013年6月上线,是目前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2014年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一度高达6.76%,最近也一直维持在2.4%左右,远高于银行活期储蓄。
(二)对贷款业务的影响
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具有复杂的征信体系、烦琐的审批过程和较高的手续费用,这也会导致信用记录不完备的小微企业获取贷款十分困难。互联网信贷模式则利用海量的大数据资源细分目标客户,分析客户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互联网融资的出现分流了对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需求,给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带来一定的挑战。互联网融资包含三种主要模式:P2P网贷、众筹融资和电商小贷。以中低端理财市场为主要业务目标的P2P网贷公司,不受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要求,低门槛,低成本,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三年来,网贷运营平台数量增长迅速,从2013年的800家上涨到2015年的2 595家,网贷成交量自2013年的1 058亿上涨到2015年的9 823亿元,增长幅度高达828.45%。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增强,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冲击也一定会不断加大。
(三)对中间业务的影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银行卡、、担保、承诺、交易、咨询等。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化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存贷利差缩小,从而更加重视中间业务的盈利性,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打破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垄断格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被广泛采用,因其价格较低,操作便捷,很容易被消费者接受,中间业务有被替代的可能性。在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既可为个人客户提供信用卡免费跨行还款等资金支付服务,也可为企业客户提供大额收付款、一对多批量付款等资金结算服务。作为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的支付结算功能涉及网络支付、转账、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等多个领域。
三、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分析对比
(一)商业银行的优势
1.资金和客户资源丰富。传统商业银行依靠几十年来的稳健运营,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其顺利开展业务起到了基础性作用,这是近几年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一时无法超越的。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加快,但是自身经济资本实力依然无法与商业银行相抗衡。
2.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商业银行拥有更专业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和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切实履行着稳健经营的理念,确保了客户资金安全性,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好的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优势。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仍缺乏规范性和自控力,例如P2P跑路的事件屡见不鲜,整体的风险水平较高,资金安全保障不完善,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违约可能性极大。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1.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传统主流业务往往需要较高的信用水平和较高的交易费用,重心放在需求曲线的头部,即资金力量雄厚的大企业上,因而中小企业难以及时获得所需的资金和服务。而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搜索技术,成本较低,效率较高,整合跨地域的分散资源,能满足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者的金融需求,实现长尾效应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2.信息处理分析能力高效。互联网金融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记录和分析客户消费与商户经营的数据信息,掌握了客户的消费意愿、财产状况、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获取了一些个人或机构没有完全披露的信息。而这一信息采集和分析过程,又在互联网上完成,发挥了大数据强大的整合分析能力,从而省去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信息处理效率,降低了资金成本,这是传统商业银行无法高效低廉实现的。
四、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
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各具有不同的优势和资源,商业银行想要得到长足发展,下一步就需要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借鉴互联网金融成功发展的经验,将互联网技术同传统金融业务相结合,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调整商业银行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高客户黏度和忠诚度,突破发展瓶颈。如百度与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涉及联名信用卡、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金融支付等多个领域,这是银行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的典例,较好地整合了双方资源。
(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
互联网金融通过获取的客户需求信息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自身得以快速发展的同时弱化了商业银行原有的代销产品经营模式。银行若想要在扭转因互联网金融导致的客户大量流失的局面,就需要依据客户的需求与体验感受开发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可通过细分市场,构建客户相关行为数据库,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度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及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同时,开展网络营销,通过应用互联网技术降低成本费用,保证利润来源。
(三)加强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育
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竞争取决于人才的竞争。在“互联网+”时代下,商业银行面对拥有高端人才的互联网金融的冲击,要积极转变发展策略,进行金融创新。在这方面,除了积极引进具备金融营销知识与互联网应用技能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外,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还要定期对银行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避免员工知识结构单一化。只有培育出一支既懂银行金融业务、又了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商业银行真正才能保持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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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
2008年以来,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迅猛,其中2008年到2010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的年增长均在60%以上,到了2015年支付结算规模已达到23.3万亿元。其中,第三方网络支付是其最具活力也是份额较大的业务模式,2015年我国第三方网络支付交易规模已超八万亿元。第三方网络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中最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们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盈利增长的担忧。
2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竞合分析
2.1合作分析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其核心业务是存贷业务,而支付结算业务一是收入较少,二是其收入主要与金额有关,所以大量繁琐的小额支付结算业务对早期的商业银行来说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此,商业银行将其小额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小企业、商户和个人业务)交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去做,并为其提供网银接口,以此提高银行结算效率。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与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龙头展开了一系列合作,主要包括互联网借贷和金融产品的网络销售方面。
2.2竞争分析
(1)支付结算业务的竞争
零售支付领域服务的欠缺为第三方支付提供了发展机遇,大型支付平台的客户规模并不亚于商业银行,分流了网上银行的部分业务。降低了人们使用银行卡和网银进行支付结算的频率,尤其是快捷支付的出现,让商业银行失去了前台接触客户的机会,转为后台的资金通道方。
(2)产品销售业务的竞争
第三方支付平台己经成为理财、保险等产品销售的有效渠道,弱化了商业银行作为代销渠道的绝对主导地位。负债业务方面,第三方支付为互联网货币基金提供了很好的销售渠道,使得余额宝之类的互联网货币基金迅猛发展,分流了银行大量低成本存款。资产业务方面,第三方支付占据了大量网络商户和用户的支付数据,有利于其互联网借贷业务的发展,并且在这方面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也更占据主导权。
3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对商业银行盈利影响的机理分析
3.1对中间业务的影响
(1)对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影响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争夺银行客户、降低银行手续费率和调整银行利润分配三方面,导致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收入的下降。
首先,第三方支付基于其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支持多银行多方式付款,拥有大量的忠诚客户直接使用。其次,商业银行为了竞争,纷纷开始降低手续费率,导致了银行手续费收入的下降。最后,由于第三方支付的独特优势,银行在很多时候已不得不与第三方支付进行合作,包括线下收单以及网络支付方面,银行将手续费收入一部分分给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造成银行收入的下降。
(2)对银行销售业务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平台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并且收取比银行更低的手续费,打破了原来由商业银行垄断的金融产品主销售渠道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银行的收入。
销售基金方面,主要通过费率优惠的方式抢占市场。减少基金公司对于传统银行渠道的依赖,并且投资者持任意银行卡均可购买基金公司产品。销售保险产品方面,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和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在平台上建立门店销售产品;一种是为平台提供定制化的保险产品;第三种,是为保险企业提供行业解决方案,解决保险公司的收付费问题,提高资金的流转效率。这三种形式都可以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帮助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网络化的前期降低成本,免去保险公司单独与各家银行谈判的成本。
3.2对利差业务的影响
(1)对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对负债端的影响主要是对银行存款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客户资金沉淀和理财产品的销售会导致部分银行存款的流失,抬高银行存款成本,对银行的盈利产生影响。第三方支付账户备付金一方面能够造成银行存款的流失,另一方面平台可以将这部分稳定的资金通常采用单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于银行,其利率明显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因此也将造成银行负债成本上升。
(2)对银行资产业务的影响
影响银行资产业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促进P2P平台的发展,二是利用其业务优势直接开展互联网借贷业务,这些都将对商业银行当下乃至未来的贷款业务形成竞争,减少银行资产业务收入。
首先,P2P网络借贷使网络上具有一定风险偏好资金找到了投资之处,同时也能够满足一些特殊群体或业务的融资需求,对银行的贷款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多年的运营中已经积累了足够的交易活动数据和业务经验,因此其可以基于自身数据和客户优势,开展互联网个人消费金融和小微企业网络借贷业务。
4建议
4.1强化网络思维,开拓长尾市场
商业银行要转变营业思路,积极拥抱互联网思维,摆脱原本“二八定律”的固有思维模式,重视以前并不能来带丰厚利润的长尾市场。
4.2注重客户体验,提升渠道功能
商业银行本身具有海量的资源和客户优势,在此基础上更应突出对客户体验度的重视,提升支付结算、产品销售的在线业务能力,提升PC端和移动端的多种渠道功能实现。
4.3积极研发技术,坚持产品创新
在信息技术大爆炸的时代,商业银行要提升人员专业能力,加大研发力度,从而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有针对性的提供支付结算、资金借贷的创新型产品服务,并加以推广。参考文献:
一、背景介绍
“余额宝”推出至今已经过一年半时间,从最初的惊艳登场,到后来引起传统银行业恐慌并引发关于其营业模式合规性的讨论,直至现在传出准备更换合作的基金公司,其行为接连不断引发市场争议。“余额宝”虽然由阿里巴巴公司发起并同支付宝相关联,但其实质是天弘基金公司旗下所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目的是通过余额宝产生收益留住以期弥补支付宝在支付平台资金时间成本方面的不足并扩大其平台上的客户资金量、增强资金黏性。本文试图在分析其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所造成的影响的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梳理出余额宝操作流程的不合规之处。
二、“余额宝”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
(一)多样化营销,弱化银行渠道优势
传统银行业的宣传手段主要有熟人介绍、理财产品等,手段较为单一。其吸储量巨大主要是由于其具有行业垄断地位,无更好的相关风险等级替代品所致,营销渠道狭窄、手段僵化。而“余额宝”借助互联网营销、手机支付端口等多种形式,使其边际成本较传统渠道更低,且影响面积更广,依托阿里集团在淘宝、支付宝等方面的营销模式、渠道,在青年人中的吸引力远大于传统银行业。
(二)碎片化理财,强化资金收益
“余额宝”主要瞄准的群体是资金量较小,使用期限不确定的群体。该群体由于使用期限不确定,无法通过定期存款实现较高收益,而受制于资金量,又不能通过理财产品实现增值,可谓是被传统银行忽略的部分。支付宝通过大量的碎片化理财使得这些资金集中至“余额宝”,从而利用总体较大的资金规模通过与银行进行协议存款谈判等方式、以大数据为交易提供保障,以实现单一客户无法取得的高额收益。
(三)关联支付宝,降低购物风险
在传统的银行支付方式中,银行只负责替客户保管资金,客户后续的交易行为与银行无关;“余额宝”通过与支付宝关联的方式,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有效地避免了网上交易可能产生的退换货、诚信等风险,保证了资金流和物流的有序流动,并为用户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增值服务。
三、“余额宝”在实际操作中所面临的合规性风险
(一)备付金不足与赎回风险
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阿里旗下的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集聚了大量的资金,但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三条规定:“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即为了保障支付安全,银行不能动用客户账户中的备付金从事其他业务,更不能将其作为自有资金使用。不过阿里通过余额宝与支付宝的连通,将客户备付金转移到了基金账户,从而避开了法律监管。也正因此,为了建构两“宝”之间快速的资金通道以不影响用户体验,“余额宝”实行T+0清算,试图通过大数据来规避赎回风险。但目前的大数据管理只是利用支付宝用户的支付习惯进行测算,无法覆盖对应的货币市场遭遇重大突况时可能遭遇赎回风险,因此无法规避货币市场基金所共同面临的挤兑风险。
(二)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欠缺
如果上面的第一点还因为是货币基金的固有风险而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余额宝”在风险提示与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无疑放大了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这里面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基金销售机构在其宣传和销售过程中需使客户(基金购买人)明确其是在购买基金产品;第二,基金销售机构需向购买人明确解释基金运行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鉴于客户购买“余额宝”产品时,支付宝网站的宣传是其很重要的渠道之一,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该宣传一窥“余额宝”在售卖过程中是否尽职做了足够的风险提示。
登陆支付宝官网可以看到,其宣传语例如“总体来看,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理论上存在亏损可能,但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极小。”等可能致使消费者对该产品风险性做出错误评估,误认为不可能赔钱。虽然在其首页提到了“把钱转入余额宝即购买了由天弘基金提供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可获得收益”,但购买“余额宝”只需同意“余额宝服务协议”及“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服务协议”即可。这两个协议只是表示支付宝公司对“余额宝”的风险收益不负责任以及天弘基金公司对因为网络等原因所致的资金到达账户延迟等是由不承担责任以外,并没有像投资者介绍购买其产品所可能面临的各种投资风险。配合上支付宝公司具有误导性的“只赚不赔”的宣传,很容易使投资者忽视了其中的市场风险,而这无疑放大了其在市场突况在遭遇挤兑的可能性。
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业务正式上线。截至6月30日,“余额宝”用户数量达到251.56万,累计转入资金规模66.01亿元,收益率达到6.299%(七日年化收益率),累计用于消费的金额12.04亿元。“余额宝”业务发展迅速,将引发其他支付机构竞相效仿,产品收益率不断提升,对银行机构传统存款业务构成显著冲击。
一、基本情况
余额宝使用与在淘宝上购物相类似,客户将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显示天弘基金商铺,客户资金信息由用户支付宝账户转入天弘基金在支付宝开立的账户中。机构清算资金从支付宝备付金账户实时转入支付宝基金结算备付金专户,然后转入天弘基金的基金托管银行账户。转入余额宝的资金在第二个工作日由基金公司进行份额确认。余额宝也可实时赎回或直接用于淘宝和天猫消费。余额宝赎回的资金流向与购买时相反。
余额宝的推出使支付宝的金融功能更加完备,降低了支付宝“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资本金压力。尽管支付宝备付金利息收入减少,但从合作的基金公司获取的服务费增加。截止2013年6月30日,余额宝收益为6.299%(七日年化收益率)。“余额宝”业务得到用户的热烈追捧,支付宝吸收存款成本低,但提供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且流动性大,长期来看将对银行传统存款业务构成显著冲击。
二、发展趋势
(一)支付机构竞相效仿,通过提高收益率进行揽存
目前,支付机构的盈利主要来源于手续费收入、备付金利息和增值业务收入。由于支付市场各支付机构之间竞争激烈,手续费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备付金管理严格,唯一能大幅扩大盈利的来源为增值业务收入。据实地走访了解,随着“余额宝”上线运行,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已开始准备效仿支付宝推出类似“××宝”理财产品。由于相比支付宝而言品牌影响力弱、客户少,因此将通过更高的收益率来达到吸引客户的目的。
(二)对银行机构传统存款业务将形成显著冲击
由于现有的支付宝客户有较为现实的余额管理的需求,所以用户数量快速增长。但“余额宝”是立足于淘宝客户开展的业务,在短期内吸引支付宝体系外的大额业务客户利用“余额宝”理财的可能性不大。对普通客户而言,在银行购买货币基金,无论从信任度还是从收益率来看,都比支付宝更有吸引力,选择面也更宽、更便捷。但是,支付宝吸收存款成本低,提供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且流动性大。截止2013年6月30日,余额宝收益为6.3%(七日年化收益率),长期看对客户吸引力呈日益增长趋势,将构成对银行传统存款业务的显著冲击。
(三)支付机构纷纷向金融或类金融领域拓展业务
目前,支付宝除了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还能够提供贷款服务。贷款服务提供对象包括个人和商家。余额宝的推出标志着支付宝具有了理财服务功能,支付宝用户能享受的金融服务功能更加完备。与此同时,其他支付机构也纷纷将业务拓展至其他领域。通联重庆分公司去年主营业务收入1577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9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项目咨询撮合和委托贷款服务,其获取的利润几乎与支付业务持平。截止6月30日,通联重庆分公司的其他业务获取盈利已经超过支付业务盈利。由于支付市场竞争激烈,为获取更高利润,支付机构必然向其他金融或类金融领域发展。
三、产生的影响
(一)“余额宝”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理财选择,在金融市场中引入了竞争
“余额宝”的推出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理财选择。“余额宝”在金融市场中引入了竞争,对消除银行机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二)向监管机构提出了跨界监管的新课题
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规定,天弘基金在支付宝开立账户的余额属于备付金管理范畴,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同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3〕91号)第28条和第29条规定,支付宝还应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用于归集、暂存、划转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由证监会监管。“余额宝”的购买和赎回涉及两个账户之间资金流转。但是,目前对于备付金账户和基金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还存在监管空白。如何进行跨界监管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三)支付机构风险警示不足对用户容易造成误导
支付宝对“余额宝”的风险提示不足,重点宣传该产品的收益率,而忽略了收益与风险并存,对用户容易造成误导。支付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并不对资金投向负责,只要有备付金这项资源,各类机构就会为其定做各项理财项目。为了支撑较高收益,资金势必流入房地产等行业。一旦受宏观经济政策等影响出现资金链断裂,将影响资金安全,危及社会金融稳定,对经济金融运行造成负面影响。
四、政策建议
(一)建议明确支付机构可从事的业务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223家支付机构获得支付业务许可牌照,支付机构在从事支付业务的同时,也在积极向其他领域拓展业务。但是,对于获得支付业务许可牌照的机构可否从事其他领域业务无明确规定,不利于支付机构的长远发展。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尽早确定支付机构的定位,引导支付机构用好备付金资源,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展担保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支持农村地区和小微企业,在与银行的竞争中实现互补,寻找利益平衡点,促进支付机构尽早规范发展。
(二)加强对创新业务的研判和监管
支付机构创新拓展了支付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其多样化、个性化等特点较好地满足了社会支付需求,其服务对象众多、影响面广,在支持“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在某项创新产品推出时,对其业务发展趋势预先研究,及时调整制度办法以及明确监管边界,形成一致的市场预期,使得创新业务从一开始就规范发展,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三)合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创新是对现有制度的突破,次贷危机证明风险通常隐藏在各项监管的边缘空隙地带。一项创新业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若监管部门之间联系不畅通,无长效联合监管机制,则极易形成监管空白,风险一旦爆发则危害无穷。因此,建议人民银行总行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合作,未雨绸缪共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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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金融产品概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个人客户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需求不但在数量上增长较快,而且在品种和质量上呈多样化和多层次发展趋势。调查显示: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下简称“四大银行”)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多达几十种之多(见表1)。
二、国债发行与个人金融产品发售情况比较分析
(一)销售情况分析
(二)投资者结构分析
国债投资者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的特点:一是城镇购买者多,农村购买者少;二是个人购买多,单位持有少;三是中老年人购买多,年轻人购买少。城市工薪阶层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看好国债收益的稳定性和偿还可靠性,选择国债作为稳妥的投资方式。但青年人因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一般选择股票、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投资国债只是最后的选择。分红保险的投资主体比较广泛,既有农村居民又有城镇居民,既有年轻人又有中老年人,而且在农村市场很有发展前景。基金购买者主要集中于城镇,并以中青年为主,特别是资金较充裕的金融从业人员、公司白领阶层、私营业主及部分高薪群体。
(三)品种结构分析
在品种结构上,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国债期限大多以3—5年期的中期国债为主,占国债发行总量的90%以上,一年以下的短期国债和五年以上的长期国债还是空白。中期国债过于集中,既难以满足广大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结构上的需求,又容易造成国债还本付息过于集中,增加财政偿债压力,同时也不利于中央银行选择不同期限的国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合理调节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与此相反,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不断推出新的品种,创新促销方式,使市场销量保持高速增长。调查显示:平顶山四大银行代销分红保险品种十几种之多,其保险期限有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和十五年等,每个品种的保险责任各不相同,既能保险,又能分红;发行各类开放式基金几十种之多,四大银行的品种各不相同,极大地丰富了基金市场,近年来业务呈几何增长态势。
(四)销售方式分析
与分红保险和开放式基金相比,国债销售方式处于劣势地位,主要表现在:
1.发行风险差异:
一是国债采取承购包销的方式,若发行不畅,销售剩余的部分须由承销机构被动持有,间接上造成政府向银行直接融资;二是随着人们风险投资意识的增强,如果利率上调或有上调的预期,投资者会提前兑付持有的国债品种,使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嫁给承销机构,直接影响承销机构资金营运和未来收益。而银行分红保险和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是借助银行柜台与公司直接进行,不存在资金占压和被动持有的现象。
2.激励机制的差异:
一、私人银行业务概述
(一)私人银行定义
目前,私人银行业务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在Wikipedia 百科全书中,私人银行一方面指银行向高端客户提供的服务,另一方面指向上述客户提供支票、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机构。本文认为,“私人银行”是高端的一种理财方式,是专门针对富裕人士进行的一种私密性极强的服务。目前,国内私人银行主要为中产阶层以上人士提供专业服务和贵宾理财,通过提供财富管理、维护服务,并提供投资服务与理财产品,以满足个性化需求。
(二)私人银行特点
1.服务对象:高净资产客户
私人银行业务的门槛很高,银行一般依据可投资资产的多少将客户分为四个类别:富有个人(10万-50万美元)、高净值个人(50万-500万美元)、非常高净值个人(500万-5000万美元)、超高净值个人(5000万美元以上),从表1可以得出,私人银行业务服务对象是高净资产客户,一般为拥有10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个人或家庭。
2.服务方式:单独定制
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群对产品的要求差异性很大,这就要求银行针对每个客户不同的投资目的、风险偏好和金额大小等等设计出最适合客户的金融方案。
3.服务内容:综合化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综合化金融服务,包括理财规划、现金管理或资本账户服务、投资账户服务和信贷服务等等。同时,它不仅只向客户本身服务,还包括客户所拥有的公司银行业务,如果客户是自然人,通常还要延续到客户生命周期之外进行遗产管理服务。
二、中国私人银行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私人银行业务起步不过短短几年,但发展迅速,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因素,我国富豪人数和平均资产拥有量逐年稳步增加,成为全球富豪人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是亚太地区除日本之外富裕人士的第二大集中地,根据福布斯中文版与中国建设银行的2010年《中国私人财富白皮书》的数据我们可知,2010年,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达到38.3万人,其中超过2万人为亿万富豪,。而我国又是一个高储蓄率的国际,国民习惯性的累计财富,投资意识相对于国外而言比较差,这就为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挥空间。另外考虑到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为了填补我国私人银行布局空白,国家政策的主导性强烈,私人银行能更好地依靠国家政策迅速发展。
(二)我国私人银行业务问题
目前国内银行还存在许多发展难题,主要集中在一下几个方面:
1.产品单一、创新严重不足
目前国内银行推出的私人银行理财品种比较单一,投资组合和解决方案简单,同质化现象严重。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必须为客户提供多元花的金融产品,特别是替资品和机构性产品。
2.缺乏专业人才
私人银行客户经理应该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国外银行一般都要求私人银行经理在40岁以上,要有一定的阅历。而在中国,因为私人银行业务刚刚起步,人才十分紧缺,许多银行就通过内部选拔一批年轻的职员培训上岗,有很多都没有专业的资格证书,大多都是对公业务或储蓄业务的转岗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结构和技能。
3.体制上的劣势
外资银行是市场化运作,业务操作几乎很少有来自非市场方面的强烈干扰,完全以利润为其经营目标,不承担政策性信贷业务,有充分的经营自;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规模、投向、结构以及时限控制等方面都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或存在阻力,从而使其竞争能力大受影响。
4.监管政策空白
私人银行业务在我国刚刚起步,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管制对私银行业务。
三、我国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相关建议
(一)丰富业务品种,加强产品创新
客户关系、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业务的融合是创造一个好的私人银行理财产品的基础,通过定制综合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银行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根据潮流推出新的理财产品,进行产品创新时,要改进已有的业务品种,完善产品功能,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在外资银行,私人银行的财务顾问大多都具有10年以上的专业经验,学历也十分出众,而国内目前私人银行业务是全新的领域,不仅缺乏相应的人才,而且很多从业人员也缺乏经验。所以,现在如何迅速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私人银行业务经理队伍是银行的当务之急。
(三)加强合作,减少分业经营障碍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业的全面开放, “金融脱媒”现象日益严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资商业银行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实现经营模式战略转型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重点是向资本节约型经营、收入多元化和差异化竞争等模式转变,其中的关键是综合化经营。作为国际银行业发展主流模式的综合化经营,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还能有效地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最终增加盈利。
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综合经营的模式选择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综合化经营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德国、瑞士、英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该模式下,银行可以全面经营存贷款、证券买卖、保险销售等业务。二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该模式下,由金融机构组建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并购或投资控股独立的子公司分别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金融业的逐步开放,为了谋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近年来国内一些商业银行开始突破分业经营的界限,通过战略联盟、金融控股公司等模式开展综合化经营的探索与实践。从国内实践看,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综合化经营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浅层次的业务合作,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共同开发综合性产品并销售;二是大型企业集团组建控股公司,集团本身不经营金融业务,而由其控股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多个金融子公司分别经营多种金融业务,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保险集团模式;三是合资模式,如建行与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投资银行——中金公司;四是境外机构并购,如工商银行通过控股工银亚洲(香港),并通过工银亚洲控制太平保险,渗入投行和保险业,开展综合化经营;五是设立专业性公司如基金公司,进入其他金融领域。这些做法对于推动综合化经营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环境,以及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目前较为可取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子公司事实上仍实施专业化经营,而在集团层面是“全能”的,这既没有打破分业经营的大原则,又可以达到综合化经营的实际效果,较大限度地减少了对我国当前法律环境及监管体制的冲击。
关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途径问题,可以在坚持市场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多样化的探索。就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现状而言,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进行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应当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或现实选择。也就是说,建立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以商业银行为母体或核心,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应以辅助角色进入金融控股集团。因为中国的金融企业,以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信誉、稳健性、品牌、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都较其他金融企业更为显著。这一点,从国外金融控股集团的案例也可以看出,国外金融集团大都是以银行为核心来组建的,如花旗集团、瑞穗金融集团、瑞士银行集团、汇丰集团、荷兰银行集团、德意志银行集团等国际有影响力的综合性金融集团,都是以商业银行为核心进行运转的。
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多元化经营企业,不仅具有一般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基础,而且由于金融业本身的一些特性,比如各种业务、资源之间强烈的相关性,从而使得金融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协同效应,获得比一般企业多元化经营更多的收益。而且金融业自古以来就有混业经营的内在冲动。金融控股公司在销售渠道、信息资源共享,分散并降低风险,节约管理成本,更充分地发挥品牌效应,增强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综合产品定价等多个方面潜力巨大。
二、商业银行实现综合经营的近期策略
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拓宽自身的业务范围,加快向综合经营的转变,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一)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随着资本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大中型客户为贷款导向的信贷盈利模式受到直接冲击,以承分销为代表的投资银行业务和资金投资业务将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还能改善当前商业银行以贷款利息收入为主的单一收入结构,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商业银行应当改变观念,积极拓展资本市场业务,主动出击投行业务。当前可以开拓的业务领域包括:(1)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依托银团贷款等结构化项目融资业务,发展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通过参与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积极介入到政府财务顾问和大型国企财务顾问市场,利用银团贷款与证券承销操作程序的相近特性,积累商业银行在分业经营体制下的承销经验。(2)业务。利用资金汇划和清算系统券商结算是商业银行依托健全网络的优势业务。同时,还可利用机构网络优势开展销售证券、基金和保险产品与服务。(3)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历来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表现竞争与合作关系的主要业务领域,商业银行利用掌握着不良资产和优质住房按揭贷款资源的优势。通过不良资产和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实现处置不良资产、盘活长期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等经营目标,同时积累投行业务经验。(4)创业板市场业务。主要是针对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和较好管理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期进行扶持、包装、推介等一系列融资顾问服务。
(二)积极推进产品创新
综合化经营的着力点,就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综合化金融产品,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商业银行不仅要在传统银行业务领域如票据业务、消费信贷等方面不断推出新的创新产品,而且要积极探索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非银行金融产品,为综合化经营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在这方面,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跨市场性产品的研发和交叉销售。
(三)提高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比例
近期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的综合经营将面临较大的体制风险。但当前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违反现有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客户的需要,选择重点发展中间业务品种,加强相互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加大业务创新的力度,提高非利息收入的比例,推进综合化经营。重点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业务:一是由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等所组成的政府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商业银行运用巨额资金的重要渠道;二是商业银行有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网点优势,是品种日益繁多的基金、政府债券、保险等金融产品的重要代销渠道;三是证券市场机构投资数量的增加、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和商业保险的发展将会使银行在证券投资基金、QFII投资、社保资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金融资产的托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汇率形成机制的改进,防范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用利率、汇率波动进行投资的衍生业务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五是企业资金管理、投融资需求的高涨和购并活动的增加将推动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现金管理、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业务的发展。
(四)拓展个人银行业务
国外发达国家的银行个人银行业务是在80年代前后逐步兴起的,短短十几年间,个人银行业务得到迅猛发展。目前国际上许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利润已占利润总额的30%~70%,成为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如汇丰控股的个人金融服务、消费金融和私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占到60%以上。
拓展个人银行业务关键是要求商业银行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服务客户为出发点,使其渗透到银行工作的各个环节;树立起市场观念、客户观念和营销观念,增强“市场和客户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理念,加强产品创新,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从而留住客户,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五)构建金融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盟
战略联盟是指企业之间为实现战略目的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安排。战略联盟有合资企业式、功能协议式、股权参与式和宽框架协议等具体形式。通过战略联盟,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可以形成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获得综合经营功能。此外,通过合作,还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减低成本和分享客户基础,从而扩大各类金融机构本身的地理、产品服务及客户范围。目前,中国人寿、平安、新华、太平人寿在内的国内各大保险公司已和十几家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与境内外保险、证券公司战略联盟的实质性启动,开创了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新模式。
(六)加快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的组建进程
所谓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优点是:控股母公司能运用组合理论、协同理论和能力理论对子公司进行战略协调和管理;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从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为综合性银行,又能适应分业管理的要求。
(七)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人才是竞争的关键。国际上实行综合化经营较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拥有一批适应综合化经营的跨领域、复合型人才队伍。与之相比,国内商业银行还存在很大差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国内商业银行将因人才不足在综合化经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也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危险。 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快着手,按照综合化经营的需要,超前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一方面,选拔一批优秀员工到国外综合型商业银行培训学习,培养一批既精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项金融业务又拥有法律、管理等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应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在国际金融人才市场上,引进一些优秀的复合型金融骨干。
(八)建立综合化经营的信息技术平台
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是实施综合化经营的技术保障。目前,商业银行现有的信息系统都是在分业经营框架下建立起来的,综合化经营后,原有的业务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的要求。
因此,要实现综合化经营,必须尽快着手更新或升级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建立起多元化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系统、复合型产品创新和销售的信息技术平台以及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这一点对今后实行控股模式的金融控股公司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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