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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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管理论文

篇1

一、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为适应论文国有资源和资产使用制度改革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国有资源和资产开发、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范围不够明确,对其有偿使用的性质认识不清,加上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制度不健全、征管措施不力,致使县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的范围还比较小,市场化配置率还比较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浪费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有偿使用收入流失隐患较多,收入部门化、福利化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有很多县城自然资源丰富,城市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规模也比较大,但人均资源水平比较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意识比较淡薄,造成内部产权关系不清;有的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资产购置和处置的随意性较大,资产购置重复,苦乐不均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资产帐务设置不健全,帐外资产存量大,家底不清,缺乏规范管理;有的单位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工作管理无序,经营不善;资产布局分散,使用效益低下。因此,改革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度开发、有序利用、有偿使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建立和改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不仅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需要,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和优化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原则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对于稳固政权基础,公平财政分配,推进财政改革,净化市场秩序,提高政府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框架(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效益、优化配置、集约管理、强化监督、责权利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运营、监督机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总体思路本着“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政府资源,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强政府投融资实力;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降低政府债务占财政收入比重,防范国有收益流失和财政风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三)基本原则1、立足现实、改革创新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妥善处理老债务,积极探索新思路,创造有特色的政府资源、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管理模式。2、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原则。健全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管理体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建立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统一管理机构,合理界定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职责,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的监督和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3、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4、统借统还,风险控制原则。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对利用集中管理的资源、资产和政府信誉取得的建设性资金,实行统借统还,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建立稳定的还贷机制,保证政府性资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资源和资产统一管理运营机构,健全集中调配机制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国有资源和资产、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执行层。依据国资委决议在县财政(国资)部门具体指导下运营。(二)以集中管理国有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构筑政府投融资平台按资产剥离、资本划转的形式,依法注册,具体运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满足政府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三)建立政府投融资审批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成立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和融资平台主县行政事业单位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重点稽查”的理解和操作还存在一些误区和不安之处。首先过分强调税务稽查的特殊性,忽略了税收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联系。如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未能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稽查选案仍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CTAIS系统数据缺乏,选案范围认定设置不到位),在案件的稽查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稽查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稽查简单地理解为检查的频率越高、次数越多越好,导致多次检查、重复检查。再次,在案件的处理方面存在着重稽查、轻处罚,以补代罚的倾向,这不仅使税务稽查走了过场,也容易使相关的纳税人产生侥幸的心理,给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留下后患。以上问题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了税务稽查效率和威力的有效发挥。在这方面国外的做法和经验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3、强化税收管理功能。由于实行新的征管模式,纳税人自行申报,取消了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全力抓好“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同时,对管理存在片面的理解,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管理弱化的倾向,忽略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有效监控和对纳税人的正常管理,造成不应有的漏征漏管。这与征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相悖的。因此,在实行“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职能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强化税收的管理功能,确定相关的岗位和人员对税源进行典型抽样调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如实申报,有效减少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4、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用科学严密的管理机制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税收征管改革有序运行、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因此深化征管改革必须以人为本,搞好运行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结合税务机构改革,科学设计岗位,明确各自职责,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最有效地使用人才资源;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坚持检查考核,实行有效监督,开展经常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防止以税谋私等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工作政绩与干部的管理使用和奖惩结合起来,以更好地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培训机制,根据征管改革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定出较高的标准,追求培训的效益,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使税务干部基本上都能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要求,保证科学的征管程序得以顺畅运行。要负责人为委员,作为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和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

四、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意义(一)促进了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打破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部门格局,有效地解决了国有产权虚置问题一些部门单位一直把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视为自有资产,以为资产产权属部门所有,单位负责人说了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产权所有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资产购置盲目化,资产处置随意化”倾向。推行改革之后,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以及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重新确立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政府所有、部门使用、收支统管”的管理原则,较好地实现了产权归位,转变了传统观念,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摸清了资产“家底”,实现了资产的集约化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改革以前,由于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产权不清,政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产,“家底”不清。实施改革之后,不仅核实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具体数目,还根据现政府的授权,由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了集约式管理,使政府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与优化配置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高效使用和合理调剂资产奠定了基础。通过资产权属证明集中到财政部门管理之后,避免了部门单位随意抵押贷款、对外投资及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规范了资产处置行为,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规范了经营性资产运作,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非税收入对经营性资产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集约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将经营性资产运作行为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资产经营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之后,还有利于铲除行政事业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解决部门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端正党风政风。(四)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了改革内涵,延伸了改革触角通过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财政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有利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盲目购置资产问题,对提高预算编制特别是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准确度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革与收支两条线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堵塞收支两条线管理漏洞,推动收支两条线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针对性,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将经营性资产收益及相关支出纳入完全部门预算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收付,使部门预算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五)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财政管理由单纯的资金管理向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并重过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重钱轻物”、“重使用轻效益”。推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之后,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对资产动态管理,促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财政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拓展了财政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篇2

自由裁量是当代行政发展的重要特征和趋势。国家实现行政职能需要行政管理的能动性,而行政管理能动性的实现又依赖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既是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的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也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运用行政权力管理国家公共事务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实践问题。探讨行政自由裁量权,研究如何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对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行为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幅度、范围内,依照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通过主观判断而实施公务管理的权力。现代行政必然要求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和广泛运用。王名扬教授在《美国行政法》中,详细分析了现代行政为何要被授予广泛的裁量权。他指出:现代社会变迁迅速,立法机关很难预见未来的发展变化;现代社会极为复杂,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决定;现代行政技术性高,专业性的法律,只能规定需要完成的任务或目的,由行政机关采取适当的执行方式;现代行政范围大,不可能制定行政活动所需要的全部法律,不得不扩大行政机关的决定权力;现代行政开拓众多的新活动领域,无经验可以参考,行政机关必须作出试探性的决定,积累经验,不能受法律严格限制;法律关于行为的种类和幅度规定即使存在诸多可供选择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具体适用时也需要自由裁量权,才能作出合理、公正的决定[1]。

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在实际运行中,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和显失公正的现象。权力从本质上看具有自我腐蚀和自我扩张的特性。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权是一种有着合法外衣的特殊行政权,如果运用这项权力时违背立法的精神和目的,以主观非善意、不正当的目的为先导的话,将因为权力的滥用而导致腐败。毋庸置疑,要实现依法行政,遏制行政权力的异化和行政行为人的腐败,必须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合理的规制。

从法律角度说,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主要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按照法定的授权、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并对其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它主要审查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合法,是否超越了法定的幅度、范围而越权违法。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适度、公正,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基于正当动机和适当考虑[2]。目前,理论学界已形成共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除了理所当然地必须遵循行政合法性原则外,更应受制于行政合理性原则。但具体如何以合理性原则规制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实践中却缺乏可操作性。行政行为人的裁量必须符合公平、正义、适当、合理的理念,这不仅取决于行政行为人的执法水平,同时还受到行政行为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现实中权力的运作方式、效率与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行为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这就是从行政伦理角度研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动因。

二、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伦理本质

所谓行政伦理,指调整行政行为人在国家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并能以善恶进行评价的行为规范以及制度、体制、规则、程序等行政构件所体现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倾向。行政伦理的本质在于追求行政过程的伦理价值及行政行为人的道德完善,即行政的道德化诉求[3]。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伦理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从一定意义上讲,它就是一种伦理裁量权。有学者提出,确定行政自由裁量是适当、合理而非滥用权力,其评判标准包括: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是否正确理解法律原意,是否基于正当(动机)和适当(考虑相关因素或不考虑不相关因素)考虑,是否受先例和惯例约束,是否滥用程序自由,是否不行使或忘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等等[4]。在这里,行政行为人的能动性被放在了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中心位置。它要求行政行为人依据理性来行使权力,侧重于考察行政行为人的主观意识领域,也就是行政行为人如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加以合理控制,使公平正义得到最大限度的彰显。在行政伦理学领域,行政行为人是具有一定意志自由并能够运用伦理理性进行独立价值判定和道德决策的行政主体。他们根本性地受自身个体伦理自主性的约束,有能动的道德义务承担倾向,具有公共利益和个人私利的共同价值载体的特性[5]。

篇3

就目前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来看,绝大多数企业都受到了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缺乏重要的法律依据,尽管企业在自身发展的进程中,也建立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但是并没有取得太明显的效果。其次,多数企业都没有科学合理的行政规章制度,并且企业在对行政规章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并没有将这些规章制度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联系,使得二者之间处于完全分离的状态。最后,在企业内部人员的管理上比较松散,多数的行政管理人员都只做表面文章,对企业真正的需求毫不关心,严重缺乏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2.企业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存在缺陷

其一,绝大多数的企业行政机构内部都存在机构冗杂的情况。就目前来看,国内多数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上都非常混乱,甚至出现了交叉重叠的现象,在职能的划分上也不够明确,部门之间的衔接存在漏洞,一旦出现问题,很难找出直接的负责人。正是这些错综复杂的行政机构,使得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的运行中没有明显的效率。其二,各个行政机构的管理效率普遍不高。我国仍旧采用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无法得到真正的落实。所谓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不过就是表面文章,不切实际,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地导致了企业极其低下的行政管理效率,这些形同虚设的行政管理机构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不到任何的积极意义和促进作用。

二、探讨有效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水平的相关对策

1.建立健全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企业需要不断地发展,在这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中,作为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行政管理制度;除此之外,还要统筹兼顾企业其他有关岗位责任的管理制度以及与各部门工作相对应的制度,这样一来,企业的行政部门才能建立良好的管理秩序和模式。其一,不断强化与企业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在有序高效的法规基础之上,实现企业工作机制的优化,实现企业的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二,建立健全与企业员工工作效率有关的奖惩制度。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员工的努力,在企业的行政管理中,对员工也要有奖罚分明的相关制度,鼓励踏实肯干之人,惩罚慵懒散漫之人,只有这样,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才能得到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才能有质的飞跃。其三,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的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为了给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责任基础。

2.不断促进企业行政结构科学合理的优化配置

企业的行政机构配置占据着绝对的主体地位,其对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任何企业在进行行政组织机构的设定和组成工作时,都不可以忽略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之间的协调配置。企业要严格按照自身的需求设置相关的行政机构,最大可能地避免行政机构之间出现交叉、重复或者多余的情况,对于那些没有必要存在的中层机构,要适当减员或者直接取缔,在职位的设置上,一定要严格按照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不设置任何无用的虚职或者副职;同时,还要明确设置的比例。除此之外,要尽量避免领导层之间出现嫉妒、猜忌的情况,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另外,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必须设置制定决策、负责执行、查询信息以及监督检查等四大重要机构,从根本上杜绝决策不明、执行无能、查询不清以及信息封闭等现象。只有实现企业行政结构在设置上的合理配置,才能促进企业行政效率的不断提高,才能保障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篇4

旅游景区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观光体验的差异性,决定了景区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这种自然垄断性意味着对景区经营者收费必须实施经济管制,否则,景区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垄断地位,为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较高价格,从而损害公众利益的实现。

(二)景区资源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时,根据其有无竞争性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拥挤性”,即公有资源消费者的数目从零增加到某一个可能大的正数,即拥挤点时,公有资源消费就显得十分拥挤。在没有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可以增加额外的消费而不会产生竞争,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当超过拥挤点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所有消费者的效用,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按照以上理论,风景名胜资源无疑属于准公共物品。

(三)景区资源外部性特征

景区资源外部性表现为旅游者的消费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收益,而且景区所在地居民也都能从中获利。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了当地的整体社会福利,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会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

(四)景区资源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经济效益的双方对商品价格与质量的有关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选择出行旅游时,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对象,旅游者在获得关于产品的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与需求者显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甚至会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景区资源只有通过政府正确信息的才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公平。

基于委托理论的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委托关系也广泛地存在于旅游业中,但是在旅游业中的研究和应用却几乎空白。

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实际上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使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委托人一方面对其人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说公共型景区资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区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则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依据委托理论,旅游景区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关系(如图1)。(三)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从宏观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指导;而且政府应根据景区资源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的现状,基于委托理论,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作为国家旅游资源归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区的行政管理权,原有归口部门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委托管理。这样一来,旅游管理部门就有了明确的权限和职能,企业有了明确的责任,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改善景区投资环境以扩宽资金来源

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致使许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因此,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和引导投资成为摆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眼前的迫切问题。首先,要积极促成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中国旅游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各个领域供给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资本运作时,不能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在费改税之后,部分收费项目模糊,因企业而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通常要承担比其他企业重的费用负担。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巧立名目,对景区内的企业乱摊派,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对乱收费现象予以制止,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其次,增大银行贷款力度。旅游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细化财务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传,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银行的贷款规模;再次,采用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成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给予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资金的实际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带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目前,处在交叉地带的许多景区景点,由于在行政划分上同时属于多个地区管理,导致出现了实际上的无人管理,或只从自己受益的角度规划与开发,注重局部利益,没有形成大旅游的观念。鉴于全国都存在许多处在交叉地带的旅游资源,建议在这些区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划分之上的专门的旅游发展组织,负责交叉地带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地方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该组织直属上一级旅游局并对其负责,但在景区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发挥特有资源的优势,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共赢局面。

(六)加强景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虽然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日渐增多,但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层次不齐。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首先制订旅游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其次,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指定地点的集中培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质量。此外,加强对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调整旅游教育整体结构;强化旅游人才素质教育;加强旅游学科和课程建设等。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尹贤文.景区经营的价值偏差与政府责任探讨[J].企业技术开发,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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