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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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论文

篇1

(一)传统档案作品的数字化

数字档案馆不再是孤立分散的物理存在。是相互联合、协作、整体化的,充分实现资源共享的服务网络体系,数字技术与网络环境则提供了实现广泛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条件和可能性。传统的以印刷,胶片等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上网传播的起始步骤是对其进行数字化,使其具备二进制数字状态,这就必须明确数字化权的权利归属问题.

依照版权法原理,权利人的财产权与作品利用方式是对应的,作品数字化的实质是增加了作品的利用方式,这甚至是网络环境中利用作品的惟一方式和必要条件,所以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就应将数字化确定为权利人的一项专有权,1999年12月9日,国家版权局了《关于制作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第二条规定:“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作品,无论已有作品以任何形式表现与固定,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1款所指的复制行为。《规定》第三条规定:“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他人作品制作数字化制品,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可以直接向被利用作品的著作权人取得许可,也可以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许可。”

无论是我国旧《著作权法》还是新《著作权法》,都没有明确规定权利人享有的数字化权,但是按照《规定》的解释,数字化权被包括在了复制权当中,按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8款的规定,档案馆为了陈列或保存的目的,将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数字化无需取得授权,亦无需支付报酬,但除此之外其它目的的对传统档案作品的数字化,都要事先取得权利人的授权。

(二)数字化档案作品的法律地位

需要明确的问题是,档案馆对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数字化后,产生的数字化档案作品是否受到版权法保护及其权利归属。一件作品要受到版权法保护,必须同时具备“独创烂”与“有形形式复制”两个基本条件.传统档案作品被数字化,实际上是将该作品以数字化代码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载体上,改变的只是作品的表现和固定形式,作品的独创性与可复制性不会由于其被转换成数字编码形式而丧失掉。所以,对传统档案作品数字化后产生的数字化档案作品仍然受到版权法保护。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言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第二条第1款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其它智力成果,人民法院应予以保护。

由于作品被数字化后的独创性没有发生变化,不产生新的作品,因此档案馆对传统档案作品数字化后,产生的数字化档案作品的版权属于原权利人,而不归档案馆。当然,如果被数字化的传统档案作品的版权原本就归档案馆所有,则数字化后档案作品的版权也自然归档案馆。另外,数字档案馆正在利用自己的技术与人才优势及网络上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扮演一个使信息增值的角色。这类增值的档案作品往往是编纂或编研档案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档案馆在整体上对其享有版权,但在行使版权时不得侵犯作品中包含的原作品的版权。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传输与数字化一样都是网络环境中利用作品的新方式,同样受到权利人专有权的控制。档案馆数字化档案作品上网传播必须经过权利人的授权,这在1996年缔结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第八条“向公众传播的权利”由有明确的规定。我国新《著作权法》第十条第12款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地位的确立,使权利人对作品的传播方式的专有权延伸到网络空间,并且能直接传播作品,行使邻接权。这对档案信息服务构成一种威胁,使档案馆无法充分利用新技术为用户开展各种形式的数字化信息服务。因为不能从事基于网络环境与网络技术的档案作品传播服务,将使数字档案馆的功能开发受到全面压抑。

信息网络传播权除了阻止档案馆未经授权上载档案作品外,还会对档案馆开展的数字信息缓存,数字信息浏览等服务起到负面影,同时禁止档案馆未经授权把含有档案作品的数据库和网络相连,使用户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与地点访问并得到这些作品,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档案馆并没有通过网络直接传播档案作品。网络传播没有传统传播那样的“权利穷竭”问题,档案馆从网上合法下载档案作品仅仅是针对本次下载行为而言的,所形成的复制件仍然受到权利人专有权的控制,未经许可不得将其向用户作新的传播。

有人认为,档案馆取得数字化权后,就可以把数字化后的档案作品上网传播。因为数字化和网络传输都是对作品的数字化利用,权利人既然授权档案馆对其作品进行数字化,就会自然同意将其作品上网传播。其实不然,权利人授予档案馆数字化权,并不意味着同时授予了档案馆信息网络传播权,档案馆若把以传统载体形式存在的档案作品上网传播。必须先后或同时向权利人取得数字化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四)合理使用在数字档案馆的适用性

合理使用是对权利人专有权行使限制的主要方法,是指在法律允许条件下。不经权利人许可,不付报酬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各国著作权法都针对档案馆制定有合理使用的条款。比如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8款,另外第1款、第2款、第6款也可适用。网络环境中,对传统的合理使用原则能否得到适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WCT则采取了折衷的态度,其第十条议定声明规定:“不言而喻,本条约允许缔约国各方将其依国内法中按《伯尔尼公约》被认为可接受的限制和例外继续适用,并适当地延伸到数字环境。同样,这些规定应被理解为允许缔约方制定对数字网络环境适宜的新的例外与限制,”这样,就把传统的合理使用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并给各缔约方自行立法规范网络环境中的合理使用问题留下了余地。

为了满足数字时代档案信息服务的需要,许多国家新的立法都对档案馆合理使用原则作了调整。比如:1998年美国颁布了《跨世纪千年版权法》(DMCA),对美国原《版权法》第108条关于档案馆的免责条款作了修订。在DMCA之前,美国《版权法》第108条只允许档案馆为内部使用之目的制作1份仿真复制件(非数字化的)。按照修订的第108条,允许档案馆制作多至3份的、可以是数字化的复制件,条件是不得把这些复制件向档案馆建筑以外的公众传播。如果原格式已被淘汰的话,修订还允许档案馆将作品用新的格式复制。DMCA第1201条(d)款又规定档案馆在法定情形下享有“解密权”:对相同的复制件,不能以其他形式合理地获得的,则对他人作为商品的作品复制件,仅为获得1份复制件,以便决定是否本法允许从事的活动,如果对作品解密,不构成侵犯作品的技术措施权。1999年,澳大利亚颁布的《版权法修正案》规定,档案馆可以将档案作品上载到网站,但只能为用户提供作品的屏幕浏览(不能输送到打印机或软盘)。

新的《版权法》对档案馆合理使用制度的调整仍不理想。一方面,与版权扩张的总体趋势相比,档案馆合理使用的范围显得缩小和确定化;另一方面,新的《版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调整偏重于复制权,而档案馆对作品的数字化利用需要的版权例外并不仅仅限于复制权。法律若不能就档案馆对数字化作品的利用做出更加宽泛的例外规定,档案馆就可能随时受到侵权指控,或在因用户违法利用档案行为而引发的侵权纠纷中承担连带责任。

二、数字革命和档案馆版权问题

版权制度的宗旨是保护权利人(版权人、邻接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尊重智力成果的社会氛围,鼓励权利人创作既多又好的精神产品,还要构筑有助于作品传播利用的法律机制,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可是,版权理论中始终存在着如何既保护权利人对作品的独占以承认其智力劳动价值,又能使作品得以充分造福于社会的矛盾。化解矛盾的着眼点是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这是版权制度的基石。

毫无疑问,许多……

三、数字档案馆建设中的版权保护对策

鉴于数字档案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关系,鉴于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数字版权保护成为档案馆应对国际版权保护新形势挑战的重要课题。我们有必要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数字档案馆的版权问题。

(一)不断完善版权制度

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的解决最终依赖于版权制度的调整与完善,不仅包括版权基础理论。基本原则的创新,还涉及具体法律规范的重新界定。其重要问题包括:数字档案馆的法律地位、合理使用在数字档案馆的完善、法定许可制度和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的关系、档案馆的信息存取权与解密权、网络版权集体授权机制,档案馆的版权责任等。

(二)解决《档案法》与《著作权法》的冲突问题

档案作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作品,受到权利人“版权”和档案馆“管理权”的双重控制,对其使用不仅要符合《著作权法》,还要符合《档案法》,但是现在《档案法》和《著作权法》在档案的开放、公布(相当于《著作权法》上的“发展”),利用方面的规定中存在着多处冲突。比如:〈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属于权利人。但《档案法》第二十二条第1款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那么,档案作品的发表权究竟是属于权利人,还是属于档案馆呢?又比如:《档案法》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由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如果利用的是己经发表过的档案作品,上述规定与《著作权法》并不冲突;如果利用的是未发表过的档案,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这种利用应该受到权利人的控制,并非持有合法证明就可以不经权利人授权而利用(注:档案馆对档案作品的“开放”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同意·发表·该档案作品)。《档案法》和《著作权法》的交叉与矛盾,有待进一步研究。这对解决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三)成立档案馆知识产权联盟

仅仅依靠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来解决数字档案馆的版权问题是不够的,档案界要做出自己的努力,为此应建立档案馆知识产权联盟,其任务包括:开展数字档案馆版权问题的研究,提出规划与对策;运用档案馆集体的力量,向立法机关反映档案馆的要求;代表档案馆和权利人谈判,维护档案馆的合法利益;构筑档案馆之间的知识产权流通机制;推动档案馆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交流,开展档案馆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活动,促进档案馆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等。

(四)提高档案馆保护版权的自律性

行业自律,即通过档案馆采取必要措施来规范自己和用户对档案作品的利用行为,达到保护版权的目的。网络环境中,档案馆有必要进一步提高保护版权的自律性,针对档案馆对数字化作品的利用特点制定有效的行为规范。要在档案馆员中开展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新技术版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针对档案作品数字化利用的关键环节建立严格的版权制度。要在档案馆与权利人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增强档案馆保护版权的透明度。树立保护版权的良好社会形象。档案馆还要对新的档案作品利用方式和价格模式开展研究,并予以合理接受,以防止侵权。

(五)加强对档案作品的技术保护

技术手段已经被纳入了版权保护的范畴,因此档案馆可以对档案作品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比如:加密技术(对称加密技术、非对称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时间戳技术、身份验证、防火墙技术和CA认证等。

【参考文献】

1.张照余:《档案网站建设维护过程中著作权的认定与保护》,《档案学通讯》,2001年第6期。

2.连志英:《档案和著作权保护》,《档案》,2000年第2期。

3.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篇2

(二)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解决了分散和集中、定式和灵活之间的矛盾。一是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需要档案馆要和其他部门进行系统对接,实现档案信息的有效沟通和传递,只要和其中一个部门进行联系,就可以查询到与之相关的民生档案信息。这就解决了当前民生档案分散管理和师生员工集中查询和使用之间的现实矛盾。二是实施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不仅仅是简单地将各种民生档案目录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或是简单地讲纸质文档转化成电子文档或图片,而是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媒介,搭建民生档案管理、查询、共享平台,供师生员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进行自动化信息查询,实现权限申请、全文查询下载功能,从而解决档案定式管理和师生员工便捷利用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的满足师生员工的切实需要。

二、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原则

(一)循序渐进原则。高校档案馆库藏量大,各类民生档案纷繁复杂,在进行数字化转化时,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档案资源信息的范围,以方便服务广大师生员工所需为目的,逐步地将保存价值较高、利用频率高的档案进行数字化。以教师的教学档案为例,教师的教学档案信息由所授课程名目数量、教学学期和年工作量、教学评价、发表的研究论文数量和级别、承担的科研项目等等,这些信息是教师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目标考核时,评定机构需要的重要信息来源。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和持续性,因此档案管理者循序渐进,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

(二)科学整合原则。民生档案都是与师生员工的生活工作利益紧密相关,如果民生档案丢失或者损坏,将给师生员工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给档案管理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过程中,要根据不同主体的各类档案信息的重要程度和使用频率,进行科学的整合,并结合档案载体的实际状况,选择适合的管理方式和保存形式。通过对教师民生档案进行集中整合,可以分为教师的个人人事信息档案、教学档案。就教师个人人事信息档案来讲,就可以用纸质文档形式进行保存,而对于教师的教学档案档案信息就可以采用纸质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保密监控原则。在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过程中,虽然系统灵活的管理方式给广大师生员工查询和使用带来了很大的便捷,但是同样也带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因此,在数字化管理进程的始终都应该做好保密监控工作。在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转换的初始阶段,一般会采用委托外包加工,对大量的档案库存进行集中处理,这时就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进行全程监控,尽力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在使用网络平台进行档案数据库建构、整理归档过程中,要做好网站的安全保护措施。通过杀毒软件、防火墙技术、网络安全检测、信息加密技术、用户身份权限认证等,保障数字化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三、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实现途径

(一)做好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整体规划。实现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仅仅凭借几台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简单的登记扫描,很难达到数字化档案管理和使用的双重需求。“档案数字化是一个体制化、系统化的过程,需要建立基本的规划,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方案。”首先,从学校层面来讲,要高度重视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重要性,做好总体规划和布局,保障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有效实施。学校领导要将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纳入到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要充分发挥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服务师生员工的重要作用,在宏观布局、管理规划、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予以统筹与指导,在资源分配、资金支持、政策倾斜等方面予以保障。其次,提高档案馆领导和员工对民生档案数字化的认识,做好相关工作的布局与安排。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此,档案馆领导要做好实施规划和工作计划,不仅要保证技术、资金和设备的支持,还要根据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合理安排各项工作。

(二)加强建设高校民生档案特色资源管理库。高校民生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目标就是要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因此,在进行数字化管理过程中要根据高校民生档案的特性,建立专门针对高校师生员工工作性质和特需要求的民生档案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等。比如对教师教学科研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就可以满足人事部门在教师职称评定时,通过查询教师教学科研档案库,就可以知晓申请教师的基本条件,是否达到晋升的要求,避免了教师奔跑于各个进行登记、证明等繁琐的程序。对于高校民生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深入调研,切实了解校内师生员工的切实需求,以满足师生员工档案使用需求,提高师生员工生活工作便利性为基础,建设行之有效的各类数据库;二是要根据实际,结合学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为各个部门工作所需的特色资源库,如教学名师档案库,可将教学名师的教学录像、教学图片、教学大纲、教案等等信息纳入到资源库内,为学校对外宣传,申报更高一级的项目提供全面的档案信息资源,从而为学校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资源。

篇3

国土资源档案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而且档案种类之间本身具有相对复杂的关系,而且还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流程,如果没有高度智能化的管理,就很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从国土资源的复杂性特点来说,数字化管理能够将数据库转化成知识库,利用智能化系统进行专家分析,因此,能够对复杂的国土资源档案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实现流程化管理,可以极大地提升国土资源档案的管理效能。

(二)数字化管理能够适用国土资源易变更性特点

国土资源种类繁多,其中地籍方面档案资源就非常容易出现信息变化。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地籍信息经常会出现改变。如采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显然会对很多档案资料进行追溯性修改,而在数字化管理模式下,利用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将相关的信息统一搜索出来,并统一进行修改,从而极大地提升管理效率。因此,数字化管理能够轻松应对国土资源信息容易变更的问题。

(三)数字化管理能够适用国土资源完整性特点

国土资源档案是一个系统性的资源集合,很多资源并不是独立信息个体,而是将多种信息资源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性资源,因此如果某一个资源信息出现缺失就容易造成国土资源信息的不完整,从而影响资源的检查和监督作用。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下,这种完整性特点成为国土资源档案管理难以解决的难题,一旦出现某一个信息变更,就需要追溯这个资源的所有相关性信息,并对此进行修改。但是在数字化管理模式下,这种相关性的建立已经通过数据库完成,因此很容易轻松调用并进行修改,极大地提升了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效率。

二、推进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改变观念充分认识数字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只有充分认识到数字化管理在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方面的适用性,就能够有利于改变相关领导的思想观念,在推进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关的领导进行推动才能够实施,因为国土资源本身的复杂性会涉及到诸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如果这些部门的信息没有纳入到数据库系统中,就难以转化成知识库,从而实现高效的系统化管理。所以只有所有领导摒弃门户之见,转变观念,将国土资源档案信息统一收集被纳入到数据库系统中,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才能够有效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二)制定实施计划分步实施

首先要明白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难度,这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工程,涉及到诸多部门的支持,同时还需要相关人才的支持。所以不可能一步完成,所以在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实施计划着手。然后再进一步落实资金、实施单位和基础设施构建、人才培训和意识培养等一系列工作。接着当数字化管理系统搭建完成之后,就需要组织相关的人员对传统的国土信息资源,如纸质档案、录像带资料等进行手工录入和数字化转换,并且在录入数据库系统时,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在数字化转换过程中,信息资源没有失真,只有如此才能够有效提升国土资源档案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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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充分认识到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紧迫性

1、档案数字化,可改善档案管理工作。只有实现档案数字化,才能冲破档案利用的种种局限,使档案管理部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职能向信息采集、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变,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科学管理,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形势发展的需求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临海市政府把数字临海建设摆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无疑是十分及时和正确的。数字档案馆是数字临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档案馆就是市委、市政府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信息的职能部门。它馆藏有数十万卷档案资料,数百万件档案文件,是本地区最丰富、最有实用价值的信息资源库,这样一大批浩如烟海,珍贵的档案信息资源不能很好地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利用,充分实现信息共享,数字临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临海。所以,要建设数字临海,首先要建设数字档案馆。其二,档案载体的更新换代迫切要求档案馆数字化。档案由原始的甲骨、竹笺、贝叶、丝帛到纸质,发展了几千年,记录下了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史。近年来,档案载体逐渐并迅速地被磁盘、磁带、光盘所取代或更替,电子档案的出现给档案馆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那就是电子档案的收集、保管、保护和利用手段,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档案馆的数字化。目前,档案馆的档案保管、利用与形势的发展要求不相应,仍然停留在纸质档案的管理及较原始的检索利用水平上,使得绝大部分电子档案无法采集、收集和提供利用,甚至绝大部分电子档案已经被清洗、丢失。这是一个极其重大的损失和无可挽回的错误。

3、社会强烈需求

当今,人们的时间意识越来越强,领导做出重大决策需要迅速、准确;各职能部门工作查考要求快速及时;社会广大公众对档案信息需要量不断增加,如婚姻档案,有一些农村,尤其是僻远山区的利用者要查阅婚姻档案十分清便,来回要好几天,他们迫切要求信息共享。还有一些外商投资者,他们想了解临海的整体情况,才敢于投资,那么要了解临海的详细内容恰恰只有市档案馆才是最全、最新、最直接、最方便的一个场所,特别是我们建立临海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之后,对各界人士及外商投资查阅信息更为方便,这都迫使档案馆这个信息保管和提供利用的部门必须尽快改变传统的原始管理、检索和提供利用的手段,以现代化、多功能的服务措施,使档案馆馆藏的信息能及时、方便地提供给各方面的需求者。二、档案数字化建设的内容

1、推进档案数字化,必须提高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目前,档案信息数字化的现状是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滞后和应用软件多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系统整体水平的提高。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取得共识是档案数字化建设思想上的一次飞跃,它使我们的观察视野从计算机系统扩大到整个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信息自动化的内涵包括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其中首要的是档案业务要规范,档案标准要建立健全和真正实施。档案标准和规范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必须抓好档案标准化、规范化,掌握好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辩证关系。

2、数字化建设要着眼于提高系统的整体水平

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着眼点应是整个系统,组成系统的纵向和横向的各个节点都应达到一定水平,并通过网络加以联通,这样才能发挥整体优势,提高系统的综合能力。部分节点甚至一个重要节点的障碍,都可能造成系统的梗阻。当然,要求每个节点的装备水平和应用能力齐头并进是不现实的,不可能“齐步走”。鼓励和支持先进单位提高水平,在一些单位进行较高水平的试点,以取得值推广的经验,对整个系统是有利的,但其基本出发点就是为了提高系统的整体水平,只有少数先进的节点不可能组成先进的系统。

3、有重点地抓好数据库建设

目前,我们临海档案数字化系统从总体上看仍处于由文件处理向数字管理系统的过渡阶段,完成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数据库建设。开发和建设数据库系统是国家档案信息工程的核心和基础,是工程的主体。数据库的含义是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对档案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方便的使用。建立数据库系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经过由低到高、由单个到群体的循序渐进过程。经过实践我们认为建设数据库经验中最主要的有: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坚持计算机技术人员同档案业务人员协同配合;面向应用,建立“活库”,以利用频率和使用效率考核数据库的“活性”;突出重点,由单一库向系统库发展等。当前若能把综合数据库的完善提高和各单位档案目标库建立起来,通过网络联接形成开放的分步式数据库群,将使自动化系统效率大大提高一步。

三、档案数字化建设的步骤

1、建立档案数据库。第一步,输入文件级目录。从1997年开始,我们把馆藏档案的文件级目录输入数据库。截止2005年5月,已输入文件级目录30万多条、案卷级目录1万多条,我们准备再用1-2年将全部完成。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可边输入边打印,一方面补齐卷内文件目录,另一方面检验输入的正确性,从而确保档案数据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第二步,采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实现原文件信息数字化。临海市档案馆婚姻档案、知青档案、山林土地档案利用十分频繁,尤其知青档案已十分破烂,只有实行数字化,才能确保原件的永久保存。从实践看,档案数据库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我馆由于实行了数字化管理,虽然保存着1962—2001年10多万条婚姻档案,利用者可以随到随办。而靠手工管理的市办事大厅保存着2001年—2004年不多的婚姻档案,则需5个工作日。利用者对我馆的数字化建设十分满意。

2、建立了档案局(馆)网站。并与市政务网、公众网联网实施资源共享。在互联网上向政府和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查阅,政策法规查询、举办网上展览,展示本地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建立网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提供全文查询,逐步实现政务公开,营造有利于当地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3、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和积累工作。电子文件是未来馆藏数字档案最主要的来源。以前,进馆单位只移交纸质档案和纸质文件目录,现在我们要求进馆单位实行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归档双轨制,一般将电子文件拷贝两套,异地保存,并随纸质文件一并移交档案馆。这样既推进了机关档案室的电子化进程,又节省了档案馆建立数据库的工作量。

4、加大档案管理软件推广力度。电子文件是包括电子文件内容、电子文件载体和电子文件显示、修改的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平台的组合。由于种种原因,各进馆单位电子文件所依赖的软硬件平台不同,这给集成到档案数据库造成困难。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解决。印发电子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对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的字段名称、类型、长度作出了规定,规范软件和数据格式,确保数据库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截止2005年5月,临海市市镇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有20多家使用了PDE档案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或其它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今后,我们准备加大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力度,对新达标升级的单位要求全部安装,对已达到各类标准的单位要求在1-2年内全部安装。另外依托市政府OA网上办公系统,做到文档一体化,及时迁移电子文件。随着系统设备更新、扩充,在不同系统之间交接电子文件,及时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迁移操作,确保电子文件的有效性。

档案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任务,不可能一步到位。工作中我们力求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