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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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市场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局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贯穿分局、科(室)、工商所的监管网络。要发挥好各工商所在落实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电子标识认领、日常巡查、违法案件承办等方面的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职责。在完成市局与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监管平台衔接的基础上,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纳入基层工商所巡查范围,逐步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巡查监管模式。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文化、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的联系,形成网络商品案件分流协查机制和跨区域联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联合办案机制。
(三)抓好日常工作,落实目标任务。结合__年度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贴花工作,开展全市网络经营主体调查摸底及网上搜索,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加大电子标识认领工作力度,其认领率不得低于本辖区己建信息库中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文秘站:经营者户数的90%。严厉查处网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及其他违法行为,将网络案件办理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具体为:中心城区各分局10件,开发区各分局4件,新城区各分局3件,全年完成100件。
(四)加强教育培训,筑牢工作基础。以打造专业化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队伍为导向,建立网络商品监管“智库”、“信息库”和“情报库”,做好武汉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网的技术维护修改、数据更新、内容充实等工作,开展网络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监管平台应用技术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围绕服务网络经济发展,推进武汉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大力推广团购网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筹备武汉市第一届网商论坛,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大学生等开展网上经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
二、不断提升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效能
(一)创新监管思路。力争将集贸市场纳入大城管考核的目标,将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融入文明市场、诚信市场创建、行业自律等各项工作,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
(二)提高监管水平。加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应用力度, 市局适时进行督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市场信用考核评估体系、日常监管综合分析和反馈体系。加强动态监管, 重点是及时采集动态监管信息,调整信用等级。
(三)注重监管效果。将信用分类监管作为促进业主提高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抓手,督促其规范和落实市场“一栏、二账、三制”等工作制度。着力将具有良好信用基础的市场,打造成为武汉的市场品牌。
三、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按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农资信息化监管工作。二是坚持开展打假护农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在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季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过期、失效、变质、劣质农资商品以及在农资商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四是继续探索服务“超市农业”的新举措,大力组织协助构建“农超对接”平台。
四、抓好市场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
(一)加强消费品市场监管。重点是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制度、退市制度,规范完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市场主体及商品质量信息公示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等制度。
(二)加强农贸市场监管。打击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放心菜”等监管工作。督促集贸市场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4月2日,县人民政府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蒋大彬代表县政府分别与全县17个乡镇和6个县级职能部门签订了《201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目标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县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县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市水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五个制度的通知》,对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总体的安排部署,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行为。
1、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是春节前夕,蒋县长亲自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整改。二是元旦、春节期间,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我县城区餐饮业、超市、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食品市场。
2、部署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全县出动执法人员2310人次,出动车辆301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120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2起,罚款1.5万元。
3、部署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检查。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市场食品有效供应,满足居民食品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4、及时落实“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县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做了明确部署,落实了各镇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动员相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通过开展了“3.15”和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开展街头法律咨询、等形式,利用政府网站、县卫生监督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结合农技培训和现场指导,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等7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结合县人大开展的《种子法》执法检查调研,召开了相关企业、经营大户负责人和农民群众座谈6次,编印培训宣传小册子400多本,印制散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20000多份。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到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出强大的社会声势,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
(四)及时沟通,准确上报信息资料。
1.1 积极开展种植业产品整治工作
1.1.1 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 我们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和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工作重点由县城转移到乡(镇)农药经销业户(点)上,严肃查处制售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坚决杜绝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督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
1.1.2 加强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为提高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标准化知识水平,我们以“科技之春”活动为载体,加强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普及工作。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30场次,培训7万人,媒体宣传50次,发放宣传材料45万份。通过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协会负责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了一支具备专业标准化知识,能够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农业标准化管理队伍。同时,以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做好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加强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增强了广大种植业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1.1.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省加大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力度,开展了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工作。2009年我委共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3次,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1次,涉及全省60县(市、区)的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各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在“3.15”“5.1”“10.1”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农产品大量上市期间,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力度,扩大检测范围,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1.2 狠抓“三品”整治工作
按照《吉林省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农产品专项整治深化实施方案》要求,“三品”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认证自查活动及认后监管工作,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预警机制,从使用标识规范性、产品质量合格性、标准实施到位性、生产过程守法性等方面开展监管和整治活动。―是组织345家“三品”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合格率达100%;二是对45家“三品”企业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合格率达100%;三是对全省67个市场1800多个产品的规范用标情况实施检查,合格率达99%以上;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全省累计出动2668人次,检查“三品”生产企业898家,监查198个场所;五是开展宣传培训,共出动700多人次,监测及检查327个场所;发放“三品”整治宣传材料10.1万份,媒体宣传21次,指导培训32余场次,培训15630人次。抽取“三品”产品数量358个,抽检合格率100%;六是开展绿色食品市场监察工作。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对我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白城市等地区的15个大、中型超市进行市场流通中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市场购买产品361个,查处违规用标企业15家21个产品,其中送质检部门检测产品65个。对市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七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认证的督查工作。对全省的获证企业、获证产品、认证标识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尤其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重点查处获证企业、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买证、卖证,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认证机构未依法有效实施跟踪调查、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1.3 加大了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力度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省农委与工商局、质检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使全省投入品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685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3865个/次,整顿市场3867个/次,受理举报案件93起,查处案件786件,结案779件,涉及金额1108.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665.01万元。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农资市场得到了进一一步净化,农民选购农资产品的环境进一步优化,优质放心农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有利地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
1.4 建立和完善了应急处置机制
1.4.1 快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
一是“海南豇豆问题”在媒体报道后,我委主管领导做出“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了解我省市场是否有问题豇豆流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批示。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对加强全省蔬菜监测、生产监管进行了全面应急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长春市农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紧急通知,并组成2个检查组,对长春市经营蔬菜的28家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对有销售豇豆的5家超市和市场现场抽取豇豆样品6个,并对其进行了14种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未发现水胺硫磷等剧毒农药残留。其它各市(州)农业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应急快速反应。总体上讲,我省在“海南豇豆问题”的应急方面做到了“领导有批示、部门有部署、基层有行动”,受到农业部的好评。二是针对“青岛毒韭菜事件”,我委立即采取快速应对措施,组织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对长春市市场流通的韭菜进行抽检排查,共计抽检33个样品,未发现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1.4.2 制定了国家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对方案
按照农业部对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委及时下发了《吉林省上海世博会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上海世博会和亚动会期间吉林省可能出现的供沪、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4.3 建立了省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为加强省际间工作的交流,及时沟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情况,我省向全国各省(区、市)发出了建立省际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的函,对在各省(区、市)区域内发生涉及吉林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函请各有关省迅速告知,并承诺我省将对告知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做好质量追溯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前我省已经与12个省(区、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
1.4.4 启动了重大灾害快速应对措施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期间,我省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省农委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全委并指导受灾地区农业系统投入抗洪抢险和抗灾自救,特别是对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辖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把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农业环境特别是受灾区域农业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密监督农业用水情况,重点加强受灾区农业环境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不出现农业污染事故。加强农产品生产、贮藏指导,严防过水农产品污染、变质等质量安全隐患,严禁此类农产品上市流通。同时要求各地在农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对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及时、科学和有效处理。二是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起草下发了《关于报送我省洪涝灾害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吉农市字[2010]379号),制定了《吉林省2010年受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各受灾地区对农产品特别是过水地农产品及时监测,及时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要求开展农田灌溉水和农用水质、过水土壤中重金属及有机物、过水地蔬菜与水果农残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
通过上述工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几年来的连续监测结果表明,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的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均呈持续平稳态势,我省农产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好,农产品优质品率较高。能够保障优质安全放心消费。
2 采取的主要措施
2.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省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洽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工作小组机构及职责分工。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执法年活动顺利开展。在今年省食安委组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中,为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委相关处室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为成员,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全面部署,落实任务 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全省《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总体方案》、《2010年吉林省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体方案》,并制定了《全省种植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个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为进一步落实整治工作,2009年4月3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副省长王守臣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大会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精神,总结了几年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部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管农业领导和农委(农业局)负责人,省直有关厅局领导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2.3 强化督导,跟踪检查 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统一安排,我委先后派出种植业产品、“三品”和农业投入品三个督导检查组,围绕整治工作总体方案,以检查农资市场和杜绝违法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为重点,突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监管与服务、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查阅文档、问询等方式,对全省九市(州)27个县(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改进的指导意见,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4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时机,广泛借助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刊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每月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根据各地上报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加强督导。同时,把各地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收集整理,在《吉林农业》上刊发专题报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做到对上有信息、对外有声音、对下有指导。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开展专家现场咨询等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和执法年活动宣传舆论氛围。
2.5 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农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生产各环节,努力实现监管的“制度化、长效化”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和强化制度落实。先后修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项”制度,努力实现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及终端产品、包装、储运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完成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调研论证。2007年开始我们着手组织制定《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先后两次进行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目前已形成送审搞报送省法制办。三是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作用。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从管理、推广、科研、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企业、市场等单位选出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开展“千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督查”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制度落实岗位化、任务目标人头化、工作措施具体化、管理制度规范化。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足。农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设备以及执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各市周量安全工作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测体系不键全,人员素质较低。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尚不健全,还不能开展正常监测工作。县、乡两级监管和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还不能够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整体素质急待提高。
4 下一步工作意见
4.1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继续抓好种植业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三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明察暗访,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严格加强洪涝地区过水地块蔬菜、水果监测;以认证农产品为重点,加强“三品”标识有效使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以我省农药使用为重点,加大对农药违法及不规范使用行为整治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4.2 严格农业生产全程质量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依法做好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责任追究;继续抓好世博会期间供沪农产品和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现严重问题。
(二)提升药品检验检测水平。为提高药品抽验检出率,我局突出抽验的系统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以近年来抽验不合格品种和《××市**年药品抽检计划》为抽验重点,坚持检查到那里,药品抽验就延伸到那里,并实施稽查导向性的靶向抽样,提高假劣药品的检出率。采取监督抽检及动员各涉药单位主动将有怀疑的药品送检相结合的样品检验方式,目前已实施药品监督抽验51批次,各涉药单位送检95批次,药品快检91批次,收到样品检验结果:监督抽样不合格7批次,送检不合格12批次。
(三)加强药械持证企业的清理。今年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陆续到期,为组织开展好换证与gsp再认证工作,切实加强宏观控制,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企业上规模,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本着换证期间“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我局集中注销20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就涉药企业的换证与gsp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解释。截止8月底,药械持证企业的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并通过市局验收。
(四)强化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对全县使用特殊药品的16家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等情况,共检查特殊药品专用账册50本,特殊药品专用处方210张,对账册不规范,处方书写缺项,未签双名等存在的问题分别给予了纠正和限期整改,对过期失效的特殊药品按程序进行了销毁。并签订《云南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承诺书》,使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的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五)进一步开展adr监测工作。年初积极部署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向各医疗机构下发了《××县**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为全县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日常监督,对上报情况及时跟踪,及时反馈,确保adr监测有发现有上报。目前已上报adr报表106份,其中避孕环不良反应报表4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55份,全面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二、保民生,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及规范药房建设
一是抓好药品“两网”建设。今年,我局认真分析两网现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难点,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科学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在乡镇成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办公室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细化“两员”档案和机关药监政务网建设,创造性地实现了“三网结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抓好农村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市乡、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配合新农合制度,我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多次深入干河、白沙村等6个村级规范药房进行检查指导,不断提升村级规范药房管理水平。
三、维稳定,积极做好甲流感防控
自甲流感疫情爆发以来,我局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提高对防控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防控工作。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治药械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全局人员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做好防控应急药械储备工作。动员医院及药品经营企业增加抗流感药品、增强免疫力药品、医用口罩等应急药械的储备。三是加强药械市场监管。4月20日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开展对溪洛渡、黄华、大兴等人口集中乡镇的药械市场检查,确保外购药品渠道合法、来源清晰,产品安全有效。
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