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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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规模一般都比较大,资产规模达到几个亿、几十亿甚至是上百亿,要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大规模的审计任务,在用以前的审计模式已经不适应审计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作出充分的评估,并对经营期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合法性、真实性等进行审计,可以通过查看财务账册、凭证、报表、资产管理台账以及盘点记录等纸质资料进行审查,还可以通过现场查看、函证等方式证实其存在性,并检查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者资产流失等问题,并对是否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等进行分析。
(二)对煤炭开采回收情况进行审计
煤炭是一次性开采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开采情况严重受到井下地质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地质条件好的地方煤炭开采比较的容易,地质条件复杂、断层多、煤层浅、矸石含量高等地方,开采难度就比较大,还有就是当前煤炭销售形势供不应求,销售价格也比较高,给企业带来的利润也比较大,有的煤矿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和个人政绩,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盲目的开采,或者是只开采生产条件好、煤质好、发热量高的煤炭,而对地质条件差、开采难度大、需要进行处理才能能开采的地方舍弃不采,甚至是对可经过洗选加工就能够挑选出来的煤炭不加工洗选直接与煤矸石一起排掉,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损失。
(三)对人才培养情况进行审计
我们都知道,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对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生命力,是企业的第一生产力,对人才的培养情况能反映出企业生产的机械化、现代化程度的高低。因此,我们也要将对人才的培养情况纳入任期经营责任审计的范围。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开展审计工作:审查煤矿每年对教育经的投入情况,是否能够满足职工教育培训的需要;查阅每年引进优秀人才情况以及每年技术人员尤其是关键技术人员或领导层人员离职情况;检查对科研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果;检查矿井职工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情况;查阅煤矿为了调动职工生产的积极性所制定和采取的激励政策等。
(四)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是不断提高煤矿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降低煤矿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也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内部控制环境,即评价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在内的内部控制环境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风险评估,即分析企业风险控制目的设置的合理性,评价开展风险评估范畴的全面性、风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策略的科学性;控制活动,即评价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设置的内部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煤矿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到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比如安全生产评估,我们在这方面的专业审计人员相对缺少。有些煤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相对滞后。在有些煤矿,该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在调离了该工作岗位之后,组织人事部门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与先审计后离任的要求不相适应,也大大降低了审计的效果。部分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的内容相对滞后,跟不上煤炭企业的经济发展需要。
2.净化执业环境
净化执业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与政府监督等行政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各个部门的财务、人事、业务与名称等方面完全脱钩,杜绝“名脱暗挂”或者“权力加盟”的现象出现。为了形成注册会计师良好的执业办公环境,对于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而产生权力寻租的行为查处应当是严惩不贷的。同时,对于注册会计师协会而言,自身也要加强行业自律行为,加大事务所的职业责任,推进事务所向合伙制转化,推动会计师事务规模的扩大,确立品牌,提高声誉,开拓市场,吸收优秀审的计人才,严格审计质量管理,提高审计风险的承受能力,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行业自律作用。
3.健全会计事务所的内部控制
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控制风险的重要保障。健全的会计事务所内部控制需要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的执业复查,充分评价审计的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的员工培训计划,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的自觉性。会计事务所应在充分学习并领悟《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融入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及研究,使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更具现实的意义,同时引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关于内部控制的理念,充实并完善会计事务所的内部控制的制度,及审计风险的办法,使审计风险的防范更为更有效。此外,还可建立风险责任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对于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首先要恪守职业道德,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每件事情,让每件事情都有人审核,有人进行负责指导监督,有人进行实际操作,并负责考核。当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反映出什么地方是谁造成的问题,能更好的分清责任。作为事务所内部,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保证审计程序的每一个环节,每个项目的工作过程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达到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
4.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审计人员应当更好的运用现代化审计技术与工具,包括现场作业软件、法规软件、专用审计软件、审计管理软件等,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更好的规范审计程序。在审计方法上严格进行检查、观察、函证、询问、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并且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作为现代制度基础审计改进,从风险的分析和控制进行分析,在认识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决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度与范围。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从整体而言具有科学性与系统性,提高了审计的效率,使得审计结果变得更为客观公正。会计事务所在接受审计业务前应深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资产多少,内部控制等方面,一旦发现问题,包括濒临倒闭、管理人员操守不端或内部控制极度混乱等问题,需要进行利弊的权衡,做好业务委托方案。假设事后发现这些问题,包括夕阳产业或濒临倒闭或管理人员操守不端、内部控制极度混乱等问题,事务所应定期持续进行现有的客户评估审计,制定好书面计划,达到规避审计风险。
二、审计责任的履行
会计信息作为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商品,它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经济资源合理配置问题。如何促使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各自履行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报表与审计报告)就显得非常重要。
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首先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要制定统一,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的法律标准来具体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在法律上做到有法可依,在判决上做到有具体清楚明白的标准可依,以便追究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厉惩罚会计报表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大打击会计作假力度。同时,也得采取措施来帮助支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切实的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被出具保留意见、拒绝发表意见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的处理,上市公司退出机制需要尽快建立并健全。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就是单位负责人,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保证会计工作相关人员按照经单位负责人认可的程序,要求办理会计事务,确保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程序能够有效防范、控制违法、舞弊等会计行为的发生。同时,应该关心和重视会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继续教育,关心和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聘用、培养财务会计高级管理人才,确保整个单位的会计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行,发挥会计反映监督的职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制度,要对客户的主要情况,包括历史情况、发展情况、社会声誉、委托目的等要有基本的了解和评估,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客户要慎重;落实三级复核制度,是为了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的风险,最终在注册会计师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机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技术支持的力度,建立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保证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时遇到复杂或特殊的业务中能够及时得到专家的咨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注册会计师在执灶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奖励严格按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对一些注册会计师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加以辞退。
经济责任,一般是指作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承担的经营责任及其他经济责任。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本单位业务经营活动及与之相关的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
(三)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五)应承担的其他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指对经济责任关系的主体之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
据此,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目的在于鉴证、评价责任主体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如果是由真正独立审计主体实施该项审计工作,就更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但在现实中,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强制性又是相对的。因此,亟待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规。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分别为:
第一,从社会对内部审计的认同程度,内部审计远远未达到其应有的地位和权威性。比如:内部审计职能不明确,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内部审计容易受长官意志的影响,甚至遭到阻碍和干扰等等。如果有了全国统一、明确的配套法规,为内部审计“对症下药”,那么内部审计就有法可依;就可避免在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甚至审与不审等方面的随意性;就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审计结论的真实可靠。
第二,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其查账标准和评价标准有别于其他审计,对于考核指标如何设定(特别是考核责任主体如何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关系等涉及后劲指标),如何评价责任主体在其任职期间的功与过,如何达到定量与定性的结合。如果没有统一、可行的工作标准,那么在鉴证、评价上就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第三,尽管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考核责任主体的有效手段,但内部审计由于缺少处理依据,对于涉及个人问题的处理,主要是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而执行起来力度是不够的,使审计处理意见落实较难。
二、内部审计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辅相成
经济责任审计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两种方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责任主体进行的阶段性审计监督和鉴证;离任审计,是指对离任者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鉴证和总体评价。
现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对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提拔、调动、免(辞)职及离(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离任;特殊情况先离任后审计的,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往往是已离任,再审计,而且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所以,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效率,减轻下阶段离任审计的“工作压力”,使离任者放心,接任者安心,必须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