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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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论文

篇1

1996年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后,贵州省财政厅对年终决算时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不拖欠职工工资的县实行奖补。“以奖代补”政策要求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以1996年基数测算,每年要控制在3%以内,2007年调整为控制在0.8%。“以奖代补”由原来的保工资发放逐步发展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天柱县积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从1998年至2007年,长达10年的时间基本不招考与录用财政供养人员。按“以奖代补”政策核算,2014年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为11093人,属高度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县。

(二)稳步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理顺省、州、县三级政府间财税分配关系,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规范、明晰的主体税种分享体制,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按省、州、县实行2∶2∶6比例分成,对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三个税种实行州县2∶8比例分成。坚持存量不动,增量调整,对县级公共预算收入超2011年增量集中,2013年集中10%、2014年集中15%,2015年以后集中20%。州对营业税和“二土一资”以2011年为基期年,实行基数上解。坚持增强省级统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正面导向作用,调动全县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是启动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3年8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及其他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行主体税种分享、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量上划及州级2011年存量上缴州按2012年测算,改革上划省州税收导致全县2013年财力减少7300万元,以后年度财力也相应减少。

二、天柱县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近年来

天柱县财政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先天条件的制约,财政改革中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是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大。随着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发展需求与财力保障的矛盾日益凸显,民生支出不断增加,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支平衡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二是国库资金调度极度困难。“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民生”的难度不断增大。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到期债务偿还资金压力增大,重点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大的困难。四是面临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在“阳光”下安全有效运行的新课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财政收入增速逐步放缓,税收收入比重较低,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三、深化县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建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财政转移

支付和财源建设制度。一是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边远地区贫困县的民族转移支付补助基数。当前,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财政按民族因素法分配数加上与上划中央和省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挂钩的分配数,2014年上划中央和省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控制数为9000万元。二是取消上划中央和省级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挂钩补助控制数,使边远地区贫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直接补助到相应的民族地区,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财源建设。三是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加大县级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民族地区民族民贸企业、民族产品的项目、资金、政策等的扶持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四是坚持以“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壮大支柱财源,支持专业市场建设,培育后续财源,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做强基础财源”的新格局,打造县域财源新根基。

(二)建立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债务成本控制和偿债机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快速增长,为满足地方资本性公共产品的融资需要,客观上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截至2014年底,天柱县及所属16个乡镇政府性债务余额152878.17万元,虽然比2013年底债务余额减少9595.6万元,但县级政府债务占财政支出比重仍较高,未来偿债压力较重,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将会影响全县财政的良性运行与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采取制度约束与行政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选择合理的举债方式,限制举债用途,保证偿债资金来源,全面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完善债务成本控制和偿债机制。

篇2

    自农改税政策实施以来,不断完善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基础管理是一种必然趋势。随着近几年来国家出台和实施各种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投资力度,乡镇基础财政管理工作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但在一些地区乡镇企业的财政管理工作中仍旧存在很多尖锐的矛盾,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乡镇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帮助乡镇基层财政走出困境是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现行基层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财政建设无法引起各级的足够重视

    作为基层财政部门的乡政府是群众利益的直接相关者,是贯彻实行各项惠农政策方针的中介,因此,乡镇财政工作应当有一定程度上财力的支持。各乡镇财政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具体业务运作分属各县管辖。目前一些上级部门领导对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认识程度不够,简单的以为乡镇财政部门就是领导的会计、财务机构,任意的调动财政工作员工,导致乡镇财政的骨干人员外流过大,进而影响了财政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二)基层财政事权和财权不对等

    乡镇财权过小,事权过大,导致财权和事权不相适应是导致乡镇财政陷入困境最根本的原因。我国目前的实行的分税制虽然划分了中央与各地方的收入分配,但对于各级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划分的管理体制上仍旧存在很多问题,上级政府下放较多事权却得不到财权的有力保证,造成基层乡镇政府形成有事权无财权的局面,最终只得通过向农民和各乡镇企业来筹集资金,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负担。这种财权缺乏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

    (三)基层财政理财积极性不够,经济发展机制不完善

    经过税费改革后,基层乡镇政府的自主性收入比例明显减小,村级单位基本上无其他收入,对上级财政划拨的依赖性很强。虽然群众对政府的期望值很高,但由于乡镇财政财力的缺乏,结果总是事与愿违。有的地区为了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来获得财政收入,推进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比如,近年来,常州市的武进区围绕“高产、优质、生态、安全”的理念,推进农业结构转型,大力推行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虽然各级部门对园区的扶持力度逐渐增大,在促进农民收入致富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自身发展机制不完善,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园区的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由于不能完全与现代市场适应,一些园区并没有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吻合的企业经营体制。由于缺乏完善的筹集资金措施,不能有效的吸收内外资金和社会资金入园,导致用于园区建设的资金有限,资金缺口较大,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园区内部在存“重争取、轻监督,重使用、轻效率”的现象,缺乏对园区项目后期的跟踪评价,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这样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基层财政管理对债务监管机制不完善

篇3

研究公共财政减贫,首先应该确定在减贫目标约束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判断减贫是否处于公共财政职能范围内,在此前提下,还应为公共财政减贫寻求充分的理论依据。

(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

贫困主要涉及的是公平问题,但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在内的市场机制追求的是效率目标,对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人们创造效率的能力差异并不包容,这必然会造成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此外,贫困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运行,降低经济发展效率,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威胁政权稳定,致使效率也无从实现。由此可见,无论从公平的角度,还是从效率的角度,都表明减贫的内在应力客观存在。在减贫问题上,市场解决不好,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政府便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来说,政府在短期内可以通过直接的方式,给贫困者以物质上的救济,满足其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在长期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为贫困者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保障以及相应的政策倾斜,一方面满足贫困者的基本发展需要,提高其在市场经济中创造效率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政府减贫的可持续性,实现贫困者真正的脱贫。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因政府资源有限,政府独立解决贫困问题是有难度的。因此,在减贫方面,首先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并主要通过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其次应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调配合,从而提高减贫的质量和效率。

(二)公共财政减贫的理论依据

发展经济学家认为,缓解贫困应从促进经济增长入手,公共财政减贫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加大投资以促进资本形成,限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行政府主导的土地、收入分配、教育等制度改革,发挥地区不平衡发展战略的带动效应等。较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罗格纳.纳克斯提出的“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提出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哈维.莱宾斯坦提出的“临界最小努力”理论、缪尔达尔提出的“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马尔萨斯提出的“人口法则”、刘易斯建立的二元经济模型、舒尔茨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等等。

福利经济学家则认为,为了缓解贫困,公共财政应以寻求“最大化的社会福利”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进行收入分配以实现公平,进行集体选择以增进社会福利。庇古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也就越大。当然,“国民收入分配均等化”的观点会使效率受到损失,并不可取,它的意义在于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益的启发,而后者则是缓解贫困的有效手段。罗尔斯认为,旨在实现收入分配平等的财政政策是正确的,他强调的收入分配平等并不是完全的平等,而是允许存在一定程度的有助于提高人们工作积极性的不平等,从而提高社会帮助穷人的能力。阿马蒂亚.森认为扶贫的目标不应该是仅仅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而是要提高他们创造收入的能力,政府应更多地关注人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包括让更多的人拥有食品、住房、接受基础教育和医疗保健等,为此政府应当实行多种再分配政策,包括对失业者给予补助,对贫困线下的公民进行救助,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来培养和提高个人的能力并最终解决贫困问题。

上述两种理论对我国的具体实践都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和中期,我国公共财政减贫重点依靠经济发展来实现,主要方式是加大资本性投资;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成熟期,公共财政减贫的重点正逐渐转向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方面。这也从反贫困的角度印证了20世纪60年代穆斯格雷夫提出的公共支出增长的发展模型。

二、公共财政的减贫职能分析

根据穆斯格雷夫对于财政职能的经典界定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确定我国公共财政应发挥三项基本职能,即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根据减贫目标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定位及理论依据,可以确定我国公共财政职能应体现减贫取向并具有减贫的职能优势,从而保证减贫目标的实现。

(一)公共财政职能的减贫取向。

资源配置方面。市场资源配置的结果是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地区,形成富者更富、穷者更穷、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的“马太效应”,这便需要公共财政出面解决随之而来的贫困问题。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最主要的体现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公共财政提供如下五类公共产品和服务,使得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其一,在贫困地区推动公路、桥梁、电讯、水利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二,在贫困地区实施农田建设、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的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其三,在贫困地区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包括建设中小学校普及义务教育,举办各种培训班推广和普及农村科学技术等等;其四,在贫困地区投资兴建福利性企业;其五,在贫困地区开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救灾抚恤等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收入分配方面。市场和政府都具有收入分配功能,其中市场侧重于初次分配,政府侧重于再分配。公共财政通过建立包括所得税、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直接补贴在内的均衡收入分配机制,对因资源禀赋、能力差异等客观因素形成的贫困群体予以扶助,使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由于公共财政通过如下措施来行使其收入分配职能,使得该项职能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一是实施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适用较高的税率,同时,进行转移支付,对低收入者实施救助,这样在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二是提供公共服务并力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一方面满足贫困者在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求,缩小人们的生活水平差距,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对新增贫困起到预防和抑制作用;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和实施针对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障计划,向其提供初等教育和初级医疗保健及养老服务,从而提高贫困者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劳动生产率,同时提高贫困者生活水平以达到社会最低生活标准并满足其基本的发展需求。

经济稳定与发展方面。公共财政履行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目标是保障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各项要素的整体发展,这一目标具有较强的减贫取向。首先,经济发展目标和减贫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经济稳定发展,才能最终减轻并消除贫困,只有减轻和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才能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经济发展目标要求在物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发展,不能以贫困作为经济增长的代价。其次,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首要任务,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使每个社会成员摆脱贫困并进一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第三,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目标重在关注各方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共财政在首先保障贫困者生存需要的前提下,重视环境治理、能源节约和生态保护问题,力求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把握住彻底摆脱贫困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公共财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大力保障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的减贫取向。

(二)公共财政减贫的职能优势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灵活性和直接性等特点共同构成了公共财政在减轻和消除贫困方面的职能优势。

首先,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共财政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社会公共需要是包括贫困者在内的全体居民共同利益的体现,由公共财政通过公共收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其中减贫、扶贫工程位于公共服务之列,为防止“搭便车”等非效率问题出现,公共产品及服务只能由公共财政提供。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标志性特征,体现着公共财政减贫的职能优势,因为公共性意味着社会所有成员的公共需要都被纳入公共财政的目标,公共收入源自所有法人实体、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等涵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公共性还意味着公共财政更加关注贫困者,因为公共收入的取得要遵循量能缴纳的原则,无纳税能力的贫困者不必纳税;公共支出要为贫困者提供生活保障,但仅限于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及公共需要,可见,公共财政减贫在充分体现公平的基础上并不损失效率。

其次,公共财政具有灵活性。公共财政是由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公共预算、公共财政政策和公共财政体制等部分构成的有机体系,其职能范围广、可选择的手段多,在减贫方面具有灵活性。第一,公共收入具有灵活性,其税收收入、债务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分别通过公共权力、公共产权、公共信用等多种途径筹集,是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的物质基础。第二,公共支出具有灵活性,其转移性支出是公共财政履行减贫职能的载体,履行财政减贫职能的全部支出都包括在内,转移性支出既可以采取直接的支出方式,也可以采取间接的支出方式。第三,公共预算作为公共收支的年度计划,是对所有的公共支出项目与公共收入项目的通盘考虑,具有计划性、透明性、全面性、法律权威性、政治程序性等特点,为灵活的公共财政赋予了一定的约束力,这正是公共财政有效提供减贫公共服务、切实履行减贫职能的有力保障。第四,公共财政政策具有灵活性,它是由税收政策、支出政策、预算平衡政策、国债政策等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通过实施税收、财政支出、公债、预算等政策措施来达到发展、稳定、公平、效率等目标,公共财政减贫职能是通过综合性的财政减贫政策具体实施的,它包括长期财政减贫战略和短期财政减贫策略,且政策目标及实施方式、手段可随着减贫任务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第五,公共财政体制是对各级政府财权财力划分的法律规范和基本制度,科学地划分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在减贫方面的财权财力,是公共财政有效履行减贫职能的重要条件。可见,公共财政减贫职能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得以发挥,并能适应减贫任务的阶段性发展变化,在减贫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最后,公共财政具有直接性。除了公共财政减贫政策以外,政府履行减贫职能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实现,例如农业政策、价格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但是只有综合性的公共财政减贫政策具有直接性,而其他手段的减贫作用均是间接的,需公共财政的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减贫作用。公共财政政策具有如下特征:主要作用于分配领域,倾向于结构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直接影响消费总量和投资总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有效需求,这些特征决定了公共财政的减贫效果是直接的。公共财政减贫政策可以通过救济支出、补贴、投资、税收等直接或间接手段来具体实施,其中直接手段直接面向贫困者个人,能够加强减贫力度并加快减贫进度。相比之下,其他政府减贫手段则不具有这些优势,例如,农业政策是通过扶植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来实现减贫的,农业政策的实施必然要借助补贴、税费减免等财政手段实现;价格政策是通过农产品价格保护,进而保证农民收入水平来实现减贫的,价格政策一般与粮食企业亏损补贴配套使用,而后者属于公共财政调节范畴;信贷政策是通可见,公共财政在减贫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全面的、直接的、灵活的,公共财政内在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并能够充分发挥减贫的职能优势,这对于减贫任务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三、公共财政减贫的实践经验

世界各国的发展史表明,各国都遭遇过不同程度的贫困困扰,但因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阶段等方面的背景不同,各国贫困问题有着不同的特征,所以采取的财政减贫措施也存在着差异。然而,恰恰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我国才更能够从中汲取较为丰富的减贫经验,提高减贫任务的工作效率和成功几率。

(一)发展中国家的减贫经验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温饱、土地、产业结构、科技、资金等相关贫困问题与中国的情况较为接近,其经验更值得中国借鉴,因此我们首先介绍发展中国家的减贫经验。

20世纪中叶,拉丁美洲的巴西、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等国家实施了相同的财政减贫政策,即“发展极措施”,其中以巴西的做法最具代表性。具体包括:国家直接投资于贫困落后地区,建立起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设立“地区性开发特别协调部”作为专门管理机构,从事制定区域开发计划、安排项目和投资、开发集中连片的落后地区等工作,分期分批地解决落后地区开发问题;将全国税收的30%作为“全国一体化”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极”计划对落后地区的大规模开发,并组建开发银行对该项特别基金进行管理;政府规定向落后地区投资的私人,一律减免所得税的50%,并鼓励将减免的部分继续用于这些地区的投资或公益事业;实行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这个价格时,农民可以自由向市场出售,而当市场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农民可以将产品卖给国家,或作为抵押来取得低息贷款,从而保护了农民的基本利益。“发展极计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使巴西贫困现象明显减轻,但财政也为负担该计划所需的巨额资金而压力巨大。

(二)发达国家的减贫经验

“社会保障方案”和地区发展政策是西方发达国家解决本国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此外还包括价格政策、就业培训、发展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措施,这些措施均需借助公共财政的力量实施。

社会保障方案是一种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角度缓解贫困状况的措施,实质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理论基础源自西方学者提出的“福利国家”思想。社会保障方案一般包括实行养老、疾病、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为贫困者直接提供基本的营养、卫生、教育保障和其他生活补助,以满足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者等主要贫困者的基本需求,改善他们的贫困状况。该方案须借助财政手段来实行,主要通过累进所得税和转移支付缩小人们实际收入差距,缓解低收入者的贫困状况。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贫困人口的比例相对较小,适合实行普遍的福利制度,因此社会保障方案已经成为美、英、德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减贫措施。在美国,公共福利支出是州和地方政府的第二大财政支出,仅次于教育支出;在英国,社会保障及福利支出是地方政府的第三大财政支出,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在丹麦,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是典型的福利财政,地方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列第一位,占总支出的1/2以上,且呈逐渐增长的趋势。

地区发展政策是以空间分布为基础的一项减贫战略,其主要措施包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来发展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增强贫困地区的发展潜力;对贫困地区进行政策倾斜来鼓励和刺激其经济发展。西方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利于地区发展政策的实施,其经验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科学的区域政策,改善中西部地区的贫穷落后状况也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例如,美国曾进行大规模的西部开发行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地区发展政策,包括减税、免税、退税等优惠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和相关补贴政策,改善了西部地区的贫困状况,并在减少和消除贫困的基础上实现了地区间的平衡,进一步促进了美国整体经济发展。再如,德国曾进行大规模的东部开发行动,实施了两项重要的地区发展政策,其一是发达的西部地区对贫困的东部地区进行大量财政援助,主要用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和减少失业等方面;其二是加大东部贫困地区的科技服务投入和为其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优惠贷款,促进人力物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地区发展政策有力地刺激了德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增加了东部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缓解了贫富差距。

四、我国公共财政减贫的政策思路

国内外长期的反贫困经验证明减贫是一个系统工程,由于贫困成因复杂、贫困程度不一,单从一两个方面实施减贫措施难以实现长期减贫目标,因而需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进行通盘考虑。通过前文对公共财政减贫职能的阐释及对公共财政减贫的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以公共财政为核心、立足于贫困群体和宏观调控实际需要的减贫政策思路逐渐清晰。

(一)根据致贫原因选择减贫方式,做到区别对待。贫困是由多种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环境差异较大,各地致贫原因多有不同,综合起来主要包括:生存环境恶劣,生活方式落后;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基础薄弱;贫困人口数量多、增长速度快且综合素质普遍较低;资金、技术、人才短缺;因病、因残及因子女教育致贫等。由于致贫原因不同,我国贫困人口所面临的贫困性质不同,对减贫措施和力度的需求也不同,公共财政应该根据致贫原因,安排不同的支出,对减贫相关工作给予分类支持。具体来说,对于生存条件恶劣、资源贫瘠的贫困地区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转移搬迁、异地安置;对于资源禀赋较好的贫困地区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开发式减贫;对于缺乏劳动和生活能力的贫困者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救济式减贫;对于因灾致贫或返贫的贫困者宜安排相应支出支持扶植式减贫等等。在确定减贫方式后还应根据贫困者的贫困程度来确定具体的措施和力度,以此来提高财政减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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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街道财政管理的思路分类管理

对办事处现有在编人员纳入管委会工资统发中心;对办事处聘用人员与社区居委会人员实行经费包干,年人均经费开支不得超过当年区财政下达考核控制标准。考虑到基层实际工作,按照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以高于管委会平均公用经费的标准,核定各街道公用经费总额。划分事权。城市管理责任下移,将中心区的次干道路绿化养护及居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适时移交办事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逐步消化结余财政资金,促进街道间均衡发展。完善转移支付。街道可用财力不再取决于税收收入,而是来源于管委会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水平要同全区经济发展水平挂钩,要同完成管委会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财源建设情况挂钩,由管委会职能部门提出意见,财政部门审核拨款。强化税收征管。房产、物业等财产税收因为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更具有地方税收的属性,授权办事处统筹整合协管员队伍,在村居、社区的配合下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房产税、契税。建立健全工商、税务、物业、街道、社区五方涉税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税工作机制,填补漏洞,实现应收尽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已纳入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的计生、农林水等法定支出,用于街道社区的社会事务、社会保障支出重新纳入街道财政统一管理。通过建立街道财政财务单一账户,逐步将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也纳入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照各级财政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准确核定补助。在对绿化养护、道路及居住区保洁面积准确量化,明晰事权的基础上,对街道管理的道路和绿地养护保洁引入“单位成本控制”理念,参照园林及环卫部门的标准核算成本;发挥市政、园林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对绿化养护制定分级分档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引入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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