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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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者有其屋,人民安居乐业。
4、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
5、校安工程,安心工程,放心工程。
6、推进民生工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7、民生关系你我他,关爱民生为大家。
8、民生工程惠万家,好事办好靠大家。
9、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0、住有所居,应保尽保。
11、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12、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育民生。
13、共建民生工程,共享发展成果。
14、住房保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15、实施教育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16、民生工程惠百姓,点点滴滴总关情。
17、民生工程——聚民心,达民意,惠民生。
18、教育民生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19、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0、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国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21、关注教育民生工程,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22、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3、实施民生工程,造福全市人民。
24、实施教育民生工程,造福太湖人民。
25、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办人民满意教育。
26、民生工程助推科学发展,江东百姓共享和谐社会。
从实施情况看,全省民生工程的目标已全面完成,多项目标超额完成。实施民生工程,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进一步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持续扩大。
到12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7.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5%;困难群体再就业4.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0%;城镇就业率达到94.68%,为历年最高。
一是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目标。全省已累计安置“零就业家庭”就业18609户,就业安置率达到100%,成为全国8个全部“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的省份之一。
二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到12月底,全省跨省劳务输出590.9万人,同比增加2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5.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6.0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3%;省内新增转移就业29.68万人,其中向工业园区企业转移就业23.61万人。
三是以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全民创业。1-12月份,全省发放小额贷款21亿元,同比增长80.7%,完成全年任务的210%,预计全省累计发放贷款将突破42亿元,累计直接扶持个人创业9.59万人,带动就业28.42万人。
(二)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预计全省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7.5万人、403万人、251万人、248万人、135万人,五项保险基金征缴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15亿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108.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月人均增加86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70元。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至12月底,全省享受城市低保对象895322人,发放低保金99934.25万元,平均月人均补差达到93元。全省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93713人,发放低保金40556.53万元,平均月人均补差达到34元。农村五保老人已集中供养180384人,集中供养率达80%。
三是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省确定5个设区市、8个县区为试点地区,到12月底,全省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预计分别达到32万人和4.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6.7%和240%;对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建立生活补助制度,按月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生活补助,有效缓解了这一群体的生活困难;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对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业事业单位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退休职工,采取“补差”方式,对个人月均生活费低于260元的提高到260元/月;积极推行“两田制”,建立农垦企业农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正常缴费机制。
(三)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了全民的健康水平。
一是1-12月份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03.29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13.6%;国有困难企业参保96.82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8.3%;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248.48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8.0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39.67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2.23%。
二是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筹集资金2.1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37亿元,个人自缴0.78亿元,用于城镇居民参保,其中低保对象、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大集体企业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由财政全额负担参保费用。到12月底,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39万人,覆盖率达到53%,已有48.37万城镇居民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向城市居民发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301万张,资金总额6800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省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80个,覆盖全省农业人口的89.64%,参合农民2493.31万人,参合率87.47%,居全国前列。1-12月份,共筹集资金12.96亿元,其中农民自缴2.73亿元,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0.23亿元。全省共补助参合农民348.15万人次,使用资金7.53亿元,基金使用率为85.6%,有效提高了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四是重点突出城乡医疗救助。1—12月份,城市医疗救助117.2万人次,救助病种12种以上,发放救助资金20896.49万元,资金使用率90.88%。农村医疗救助141.04万人次,救助病种12种以上,发放求助资金24674.72万元,资金使用率98.02%。
五是大力破解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采取统筹账户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形式,把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全省共安排6.2亿元补助资金。
(四)优先发展教育,为全省人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一是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从*年春季学期起,各级财政共安排19.93亿元(中央财政10.68亿元,省财政7.75亿元,市、县财政1.5亿元),为570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全面免除了学杂费,为136万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为33.76万名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
二是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资助。安排资金3.1亿元,资助所有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8.3万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走上就业岗位。建立了“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安排资金5828万元,资助学生7.28万名,约占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建立了“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安排资金7821.5万元,资助学生1.56万名,约占当年考入公办普通高校新生的10%。
三是对高等教育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1—12月份,全省累计为3.09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安排了励志奖学金0.57亿元,资助品学兼优大学生2.31万名;安排国家助学金1.6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6.75万名;安排国家奖学金1091万元,资助品学兼优大学生1364名;安排临时性生活补贴157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9万人。
(五)积极推进经济适应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大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一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取得重要突破。1-12月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新开工面积等指标与去年同期比增长均超过150个百分点,取得重大突破,开工面积214.7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5%。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受益家庭共有27329户,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3.62%。
二是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各设区市中心城区以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三种方式保障廉租住房的户数已达到32724户,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9.21%。
(六)城乡居民生活实现新突破
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预计达到11080元,增长16%左右。
二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预计达到4010元,增长11.9%。
三是农村道路硬化1万公里,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比例突破70%。
四是移民搬迁扶贫进展良好。全省落实移民对象51952人,落实集中安置点393个,预计到2008年春节前全部移民基本可搬迁入住。
二、2008年全省民生工程安排
2008年全省民生工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创造条件、积极有序、办好实事”的原则,继续坚持“四个倾斜”,实现“四个全覆盖”,突出解决好教育、就业、养老、低保、医疗、住房、扶贫、人民生产生活等八个重点;新增50亿资金,办好60件实事,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一)继续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4050”人员就业3.5万人。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4万人,其中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2万人。
3.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创业指导,促进他们就业。全省免费城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40万人。
4.继续以小额贷款为抓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小额贷款15亿元,增加5亿元。
5.继续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继续实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等,使有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6.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对14000名城乡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
7.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2008年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510万人,增长9.1%;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保50万人,增长25%;养老保险参保率为68%,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量100亿元,增长20.5%。
8.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继续较大幅度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8年1月1日,按月人均增加100元,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省财政再增加安排1亿元资金,主要对收支平衡缺口大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适当补助。
9.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逐步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和抗风险能力,失业保险参保260万人,基金征缴4.9亿元。
10.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26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50万人,基金征缴总额2.2亿元。
11.省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资助农垦企业务农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农垦企业基本运转及2004年以后新增的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12.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争取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达到6万人。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3.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10元。
14.扩大农村低保人数,提高补助标准。将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由100万人扩大到150万人,同时,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5元。
15.增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人数,将集中供养率提高到80%以上。所需资金由省与县(市、区)两级按规定负担比例落实。
16.省财政安排1亿元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
17.增加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助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到2000万元。
18.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救助能力。
19.省财政增加安排2500万元,继续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水平。
20.继续根据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并经确认的扶助对象,每年发给600元奖励扶助金。
21.加快建设省级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一批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2.增加救灾救济专项资金2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
(四)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
23.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410万人,其中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90万人,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35万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2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27亿元。
24.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保人数达到638万人,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达到100%。
25.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面实行新农合制度,力争参合农民达2700万人,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增加到90-100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75%,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到90%。
26.对农村独女和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费用由财政负担。
27.继续实行城乡医疗救助。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保新增的50万人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省财政新增安排资金5500万元,市和县(市、区)新增配套资金25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0%;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市级配套资金26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0%。
28.对全省儿童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在免费接种5种疫苗预防7种疾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扩大至14种疫苗预防15种疾病,确保全省以乡为单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率达100%。
29.继续抓好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实施。向全省城市居民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500万张,让更多的城镇居民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服务。
30.积极推进10万名残疾人康复。对20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对20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医疗救助,对1000名贫困肢残人装配假肢,对500名贫困聋儿提供言语康复训练,对600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
31.提高1-6级伤残军人和在乡老战士医疗保险资金统筹标准。
32.继续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省50%村卫生室(所)、60%乡镇中心卫生院、70%县级综合医院、55%县级中医院、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33.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省80%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疾病检测检验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34.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使次均门诊、住院费用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5.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药品快速检测工作。配合新农合全覆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购置药品快速检测设备,保证广大参合农民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安全有效的药品。
(五)积极推进济困助学。
36.为全省城乡56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对20万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比照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标准对学生个人进行补助。
37.为全省34.5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38.为全省7万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39.为所有全日制中职学校(含职业中学、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高职学校中职学生、技工学校)在校38.3万名农村学生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40.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制度。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学生人数为1364名。
41.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约2.3万名。
42.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约15.6万名。
43.为本省考入大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政府资助,学生人数约1.56万名,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44.对盲、聋、哑等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补助,省财政新增3000万元。
45.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进行维修改造。省财政继续安排4000万元,连同中央补助、市(县、区)配套资金共3.23亿元,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
46.对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专项补助和对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省财政增加安排3亿元,总量达6亿元,对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专项补助。同时,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鼓励教师到条件艰苦的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教学。
(六)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房制度。
47.扩大廉租住房,实现“应保尽保”。全省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达到4万户以上。新建廉租住房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年的基础上扩大1平方米,并实现应保尽保;所有县城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落实廉租住房配套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安排资金5000万元,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专项补助。
48.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设区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新开工面积,达到162万平方米,受益户数2.3万户以上。
49.积极稳妥地探索微利商品房的建设、供应办法,努力提高其他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能力。
(七)继续推进扶贫开发。
50.继续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安排财政资金1.8亿元,帮助全省18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覆盖农村人口38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3万人。
51.继续开展移民搬迁扶贫。将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扩大到41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全年移民搬迁5万人,筹集资金1.75亿元用于移民建房补助。
52.开展产业化扶贫。安排100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105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53.开展社会扶贫。在70%以上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安排1个以上的部门或单位帮扶;组织8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8万户贫困户;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
(八)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4.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安排投资4亿元,解决1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55.扩大农村使用沼气户数。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2万户,总数达到144万户。
56.继续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省财政安排1.2亿元,用于全省农民群众免费看电影、看演出、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其中每个行政村(17513个)每月放映1场电影、每个农村中小学(15864个)每年放映4场电影,共计划放映电影273612场。
57.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安排1485.5万元,对297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全部通广播电视。
经过十个多月的施工,玉溪中心城区人防工程封闭路段终于试通车了。虽然一些支线还未来得及清扫砖块,路边的建筑垃圾依旧有堆放,可蓝色围挡一拆,玉溪中心城区的道路还是变得清爽起来。
玉溪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因涉及封闭玉溪中心城区南北大街、凤凰路、棋阳路等路段,城区交通影响大,备受关注。
建人防工程有必要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政策要求,玉溪是国家确定的三类防空重点城市,应有单独建设的人防工程,且人均掩蔽面积要达到1平方米。
近年来,玉溪市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了部分供战时灾时人员物资隐蔽的地下室,但按城市人口计算,人防地下室面积仍有很大缺口,且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在城市道路、公园、公共场所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活动区域,单独建设的人防地下室几乎没有。
目前玉溪共建有89项人防工程,主要是地下停车场和少数地下商场,中心城区平均每人只有不足0.3平方米的隐蔽空间,不能满足应急避难需求。
调查发现,很多市民都对修建人防工程不太理解,并质疑“花几亿元修这个值吗?”
“修建人防工程既是玉溪战备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人民防空法的需要,这是必须按期完成的硬性任务!”玉溪市人民防空办主任乐士发介绍,该项目是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发生战争时,可作为地下急救医院、物资储备库和人员隐蔽场所;在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时,还可作为应急救援场所;在平时,“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设施则作为娱乐、休闲、购物场所使用。
乐士发称,从玉溪人防战备需要来看,加快单独建设的人防工程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红塔区南北大街、凤凰路、人民路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是国防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玉溪首个独立地下人防工程,不但符合玉溪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还使中心城区人防地下室的布局更加合理,战时可隐蔽人员约3万人。
“人防工程是严格按照国家的人防标准建设的,内部设施包含卫生间、发电室、物资储备库、设备间等,保证在战时成为市民避难的‘防空洞’,还有防火、抗震和防生化武器袭击的功能。”据该项目投资方北京世纪乐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华禄介绍,玉溪红塔区政府曾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预测、研究判断,总体评估风险为小等级的社会稳定风险3级。玉兴街道办走访群众,发出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69份,群众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他说:“大部分群众都很支持该项目,有反对意见的可能主要来自商户,因为对他们的生意有一定影响。”
完工时间为何一再推迟?
据了解,红塔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去年10月开工后发出的第一份公告称,该项目计划2014年4月30日完成土建施工并恢复路面通车。然而,今年4月28日,一封落款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致玉溪市民的一封致歉信》在当地媒体,该道歉信称,因一些不可抗因素,该项目推迟到6月15日完成土建主体施工并通车。希望广大市民能给予支持和理解,对给市民和沿路商家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记者来到凤凰路,进入施工现场,一名徐姓工人说,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对路面进行施工,“现在只有部分路段可以通车,全面通行可能要等一段时间。”该工人带着记者进入地下施工现场察看,现场有机器在清理泥土。
沿着凤凰路向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方向行走。一路上,记者看见电动车在人行通道上穿行,街道两边,工人们正在忙碌着,机动车道大部分已经硬化,只有极少路段在铺设沥青。从凤凰路到南北大街,有几间店铺门上粘贴着转租信息,据店主反映,施工影响了生意,店铺亏损严重,快付不起员工工资和房租了,完工时间又不停地变,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再坚持一段时间就好了。”对此,陈华禄表示。项目开工后,为了尽量减少商户损失和方便群众出行,他们采用了半封闭施工,除机动车辆不能通行外,街道两边留出了人行通道。保证了过往行人和建筑物安全,公司也因此增加了逾千万元的安全成本。
就“工程延期”的问题,陈华禄解释说,他们把工程进度分成了时间段,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是今年10月,这个总时间不会延期。“道歉信中的延期是指土建完工期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陈华禄称,开工后才发现地下不但流沙较多,而且水位还高,不仅加大了施工难度,也提高了安全成本。为了保证道路两边建筑物的安全,公司建了600多个检测点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工程位于市中心的中心区域,是市民密集活动的地方,为保证大家出行安全,渣土车、运输车等车辆都要避开高峰期,从而导致运输时间的增加,再加上许多建筑材料只能靠人力运输到工地上,土建完工期受到影响。他表示,无论时间如何紧迫,都一定会把一个合格的民生工程交到市民手中。
人防工程“变身”商业街?
记者在南北大街、凤凰路和人民路看到,街道边有很多关于“世纪乐地商业步行街”的宣传广告,效果图上透露出繁华的商业气息。“说是建人防工程,怎么变成了商业街?”玉溪本地市民和网友纷纷吐槽,并把人防工程称为“伪民生工程”。
记者为了一探究竟,刚走进世纪乐地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就向记者介绍地下商铺租赁内容,“项目建成后将是一条集商贸、休闲、购物、文化为一体的地下商业街,期限最高可到45年。”该工作人员称,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平时作为地下商业街,战时作为人防工程。
乐士发告诉记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人防工程建设也有了一个突破性的变化,已由国家作为单一投资建设主体发展成为多元的投资建设主体。
1、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重度残疾和贫困三级残疾生活特别救助项目任务数分别为重度(一、二级)救助人数1093人,三级救助人数275人,共计1368人。我区实际完成任务数为1404人,对救助对象,按照文件要求逐一核对,其中重度(一、二级)救助人数1110人,三级救助人数294人。贫困重度残疾人超额完成任务17人,贫困三级残疾人超额完成任务____人。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补贴标准较原来有所提高,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26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800元,三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400元标准。今年我区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共计100.56万元,其中六个街道重度残疾人581人,资金46.48万元,三级残疾人143人,资金5.72万元,合计资金52.2万元,三个乡重度残疾人529人,资金42.32万元,三级残疾人151人,资金6.04万元,合计资金48.36万元。补助金已于8月15日全部发放到每位残疾人账户中,并注明“残补”字样。
2、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数为33例,我区完成了3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免费复明手术。初次摸底共有270名白内障患者,区残联分批次组织白内障患者在市立医院进行筛查体检,初筛合格人员80人,经过复查,共有33名白内障患者符合手术条件并成功完成免费复明手术。从筛查到复查再到最后的手术过程中,区残联派人全程跟踪,服务到位,确保无意外发生,术后又进行电话回访,白内障患者们的术后状况良好,对此项民生工程表示高度满意。
3、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任务数为211人,我区实际完成精补药费补助人数211人,其中六个街道救助人数153人,三个乡救助人数58人。补助标准也较原来有所提高,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药费补助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药费补助,补助金将于7月底发放到残疾人账户,并注明“精补”字样。
4、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____年市残联下达我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数为33人,其中人工耳蜗1人,助听器1人,矫形器4人,肢体矫治1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1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人,四大类康复训练16人,辅助器具适配7人。我区不仅完成了任务数33人,另外还超额完成了8人,其中1名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贫困致残儿童现已在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完成了矫治手术,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1人,智障儿童康复训练1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人,四大类康复训练16人,人工耳蜗1人,助听器1人,矫形器4人以及辅助器具适配7人都已经在市残联的安排下在各个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1、年初召开民生工程会议,将任务分解到乡、街道办事处,区残联与区政府签订民生工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民生工程工作圆满完成。
2、民生工程宣传方面。____区残联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如发放宣传材料、借助“全国助残日”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以及下乡、街道开展宣传工作,确保惠残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
3、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区残联借助民政低保平台逐一核实,救助对象随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对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审核、审批,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极个/:请记住我站域名/别救助对象出现资料不全的现象;有的救助对象由于残疾证遗失,没有及时补办,一经发现,马上通知本人,要求其立即登报挂失并将补办材料交至区残联;有的农村残疾人的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是没有低保证,出现这种情况,区残联要求其所在村委会补齐低保证;有的审批表没有居委会或乡、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我们要求其重新到居委会或乡、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确保上报材料齐全。
4、资金打卡发放方面。区残联做到及时、足额。今年8月底前,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两项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一、宣传目的
通过大力宣传、广泛报道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各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和进展情况,使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温暖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加入到支持、参与、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工作中来,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宣传内容
自2007年实施民生工程以来取得的实效;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项目情况、实施意义、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等;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制度、方法和措施;相关部门和乡镇在推进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做法;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及阶段成果;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先进典型及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评价;其他有关民生工程方面的宣传。
三、宣传方法
1、各实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进行宣传,可通过民生工程宣传手册、宣传单、明白纸(卡)等手段向群众宣传、讲解民生工程。
2、各实施部门编印《民生工程简报》及时将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有一项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6期;有两项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12期;有三项及以上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15期。
3、各实施部门、各乡镇要积极主动向《阜阳日报》、《颍州晚报》以及省级报刊投稿,宣传民生工程,扩大影响面。
4、要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网开设的民生工程专栏,实时有关民生工程的各种信息。
5、县电视台制做民生工程电视专题片、新闻专栏增设《民生工程进行时》内容,跟踪拍摄,实时播放。
6、继续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四月份为集中宣传月,举办综合性的广场宣传,每月举办一次宣传,每次宣传安排2到3个单位进行。
7、通过举办展览的方式进行宣传(主要是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图片影像资料,宣传标语,网上音画贴等)。
8、继续开展巡回宣传,组织编排民生工程专题文艺节目,到乡村巡回演出。
四、宣传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选择2-3种以上形式进行宣传。要把民生工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及时协调宣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把握导向,严守纪律。
二、主要内容
重点宣传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专项资金补助和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义、政策、功能、服务项目,以及本土文化特色品牌等内容,特别要宣传文化民生工程的惠民政策、服务标准、开放时间,以扩大文化民生工程的影响、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宣传相关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实施方案、政策内容、资金筹集和使用、建设标准等。
(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各镇文化站要开展主题明确,集中深入的文化民生工程“双向”宣传活动,扩大文化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各镇要开展一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接受市民咨询答疑,汇聚社会舆论与关注热点。
(三)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各镇要组织宣讲队伍开展宣传,依托镇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村农家书屋等固定场所和人员密集的流动场所,开展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以讲政策、拉家常、摆事实、谈体会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面对面开展宣讲。
(四)宣传国家惠民政策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鲜活事例全面展示文化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反映群众受益和评价情况,努力让文化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温暖民心。同时加强释疑解惑和监督工作,引导群众对改善民生的合理期望,赢得群众对文化民生工程的理解和支持。
(五)创新宣传方式。各镇文化站要积极探索文化民生工程宣传的新形式、新方法,充分了解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文化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实施效果、项目选择等意见建议,问计于民、汲取民智,全方位开展文化民生工程政策、成效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具体安排
(一)媒体宣传
1.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各镇文化站要主动联系主流媒体,介绍文化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宣传综合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工程实施进展、免费开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以满足群众知情权,强化舆论引导,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网络宣传。各镇文化站要在政府网站上开设宣传专栏,及时工程相关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资料,及时报道工程动态,及时更新工程栏目内容。
(二)社会宣传
1.悬挂标语、横幅。各镇文化站要统一制作工程宣传标语、横幅等,在镇、村、街道主要场所悬挂。(上报信息、图片资料等)
2.印发政策宣传材料。各镇文化站要印制文化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材料。特别是要加强对受益群体的政策宣传,通过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文化民生工程有关政策要求。(上报信息、图片资料等)
3.设立政策咨询台。各镇文化站在人口密集处设立文化民生工程政策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上报信息、图片资料等)
4.出动流动宣传车。各镇文化站在当地主要街道定时、不定时利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上报信息、图片资料等)
5.组织专人宣传。各镇村要安排专人上门上户,对文化民生工程开展宣传。
6.以“综合文化站”为平台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各镇文化站要适时开展文艺演出、技艺展示、送戏下乡、技能培训等活动,扩大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宣传范围。(上报信息、图片资料等)
四、活动要求
为确保十七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及时调整了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其他几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县实施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也调整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门承办人。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四有四专”:即有专门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办公、有专户办公资金、有专放资料信息台帐档案。同时于4月3日召开了全县民生工程工作大会,大会表彰了20__年在民生工作中先进单位及个人,并与全县各乡镇签订了全年的民生工程责任书。
接着我县民生办刊印了第一、二期__民生简报,下发了《__县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制度的通知》、《__县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制度》,《__县关于深入实施十七项民生工程的意见》,为下一步实施民生工程向纵深发展夯实了基础、搭建了平台。
二、明确任务,全力推进民生工程稳步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任务,我县具体安排以下民生工程任务:
(一)着力实施三项扩面提标的民生工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增加农村低保对象9948人,全县保障人数达到30896人。二是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新农合筹资标准从人均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县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三是深入开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二)深入推进既定的九项民生工程。
继续按20__年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的民生工程配套文件执行。根据这九项民生工程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项目实施范围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标准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进度只能加快不能放慢。
(三)全面抓好拓展新增的五项民生工程。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新增的五项民生工程一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__年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全县207个20户以上通电广播盲村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任务。二是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三是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每人补助600元发放到人。四是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20__年确保43.5公里铺设任务。五是建立诚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今年对400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到20__年末,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三、制定奖惩措施,加大督查力度。
(一)对工程类项目建设要强化监管。要求保证监管,保证工程建设标准、质量和进度,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强化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研究项目的优惠政策,降低工程建设成本,高度关注工程设施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和管理问题,使项目让群众满意,经得起考验。
(二)要确保资金发放或补助类项目“一线实”。各部门要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推广和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的做法。认真把基础核实、把发放对象核准、把惠民成效落实。各县直单位都要具体制定管理制度,严格把握补助条件、严格资格确认程序、加强人员信息和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发放或补助到位。县民生办已经发出《通知》,除常规工作以外,将于“五一”前后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的部分领导对项目类工程进行全面现场督查;对资金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工程进行不确定抽查,各实施单位正在积极准备中。
四、抓好先进典型,营造民生工程良好气氛。
以先进促落后,各牵头实施单位针对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分别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3月24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医疗 保险兑现大会,当场兑现了医疗费5万余元,受到参保人员一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广播电视局主动到基层排查摸底针对各个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提出夏楼、尤集、尹集、浍沟、大路、冯庙、高楼、大庙、禅堂等乡镇在20__年实现100%行政村联网覆盖;杨疃镇20__年实现50%行政村联网覆盖;朱集、朝阳、娄庄、虞姬等乡镇实现30%行政村联网覆盖;其余乡镇实现20%行政村联网覆盖。
卫生局及时制定了[20__]4号文件,要求对实施单位于每月1日前将相关“民生工程信息报表”填报县卫生局;出台了灵卫[20__]5号文件,具体要求对各实施项目的检查作了详细规定,3月份对全县卫生系统26个实施民生工程单位进行了财务审计。
县民政局要求低保工作必须建档备案,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各乡镇建立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户一档,初步实现低保工作“一线实”。
县教育局为确保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锲死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学校抽查一名监管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还授权管理公司根据《工程监管合同》对施工过程组织设计、技术要求等进行审定实施监督,对土建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编制管理细则印发到工程队和学校。
县计生委把奖励扶助工作纳入了对各乡镇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在确认资格时把好“三关”:即原则关、程序关、质量关;做到“四问”:即问居住史、问婚姻史、问生育史、问子女存活史。
房产局要求征地100亩,已制定方案报省局批复,目前正在设计廉租住房图纸。另外,发改委已如期发放资金到户;交通局于4月1日召开全县民生工程奖惩大会,对20__年全县公路“村村通”作具体安排;水利局正在清理检查20__年扫尾工程,编制20__年的工作计划上报省市主管部门;财政局严格民生工程管理,落实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力促工程质量提高,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存在问题:
一、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省定继续实施的十二项民生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8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原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补差标准由人年均380元提高到437元;**8年新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补差标准为177元。所需资金,八县(市)由省与县(市)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市区除省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
(二)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市所有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7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所需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仍按原渠道和负担比例由省、市(区)承担。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中央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承担的50%部分,八县(市)自行承担,市区农村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市区特教学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市区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和公用经费由市、区财政按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9项民生工程,继续按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7〕3号)和市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宜政发〔**7〕2号)规定执行。
二、加大保障力度,贯彻实施好**8年省新增六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10年全市完成10376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使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所需资金,除国家补助外,地方配套部分,八县(市)由省、县(市)财政按6:4比例承担,市区除省承担60%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区承担,市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区。
(二)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高校(高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高校(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财政承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民办高校、高职(含独立学院)由省财政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财政承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与县(市)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与所在市、县(市)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
(三)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政策兑现、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到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统筹安排。
(四)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里程6500公里,**8年完成1**公里。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每公里补助12.5万元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市)、区安排,市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地。
(五)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8年,对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县(市)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2010年末,全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租赁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解决,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地。
实物配租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安排。
(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8年对全市500名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省每例手术补助1000元。
三、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市自定八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市辖区城郊型农业发展,促进城郊“菜篮子”基地建设,提升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城市供应。加快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菜篮子工程。
(二)敬老院“以奖代补”工程。为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8年我市将对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进行考评,实施敬老院“以奖代补”工程,市财政安排**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宜政发〔**7〕2号)规定,继续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建立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开展文化下基层社区活动、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等六项民生工程。
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二十六项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对原有民生工程项目所需资金,要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增的民生工程项目,也要尽可能列入预算,没有安排的,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安排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就业工作小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劳动保障处,兼任办公室主任,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等部门积极配合。具体负责区就业专项工作督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养老保险工作小组和医疗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劳动保障处、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具体负责区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工作小组会议制度。(1)各工作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小结全区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2)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调度总结全区“民生工程”月度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部署安排下月工作。
2、项目推进责任制度。各工作小组根据所承担的责任目标,制定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做到项目推进的工作要求、时间进度、责任人员三落实。
3、统计报表制度。各工作小组根据所承担的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统计工作,每月的2月日前向综合办公室上报上个月全区“民生工程”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
公司在做这些民生工程时,对于政府采购的电脑和软件在价格上都进行了优惠。并且国家推出节能补贴政策后,公司在参与节能补贴的同时,也最大让利给了这些项目。
除了惠民工程外,扶持中小企业、培育新兴产业、购买教学资源培训农民工就业等,也都是政府采购的主要事项。
在《政府采购法》施行的11年中,政采比例逐年扩大。不过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GDP10%以上。在中国,用 GDP为参照,中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尚不足GDP的2% 。中国的政府采购也应到了扩容的节点。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大力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确保由政府购买的12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
(二)当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个,到2008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达到125个以上(含三县城区)。完成28个民生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详见附件1)。
(三)完成64名全科医生和60名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公共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培训。
二、经费筹集与安排计划
(一)经费筹集计划
2008年,全市计划筹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14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72万元,省财政安排451万元,市财政安排124.8万元,区(县)安排517.2万元。
(二)经费安排计划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购置和房屋维修经费安排286万元(详见附件2),用于2008年规范化建设计划中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助50万元,其中房屋修缮20万元、设备配置30万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助8万元,其中房屋修缮4万元、设备配置4万元。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后,各区可视情给予经费补助。各级政府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的房屋维修和设备配置经费,要折算为等值的公共卫生服务,分年度从购买其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抵扣。市本级预留70万元,用于鼓励市级公立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修缮、设备配置补助等。
2、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安排1160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分配各县、区补助资金1035.2万元(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60%),各县、区要明确划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范围,在确定各中心(站)的服务人口数后,下拔预付资金。市本级预留12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补助(40%部分)预留70万元,经市级年底考核后拨付各区;二是对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免费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业务指导和市妇幼保健机构免费提供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经市级考核后给予的经费补助(30万元);三是根据市对区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4.8万元)。
3、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安排19万元。
三、有关要求
1、开展社区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各区对列入2008年规范化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皖卫妇〔**〕82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房屋修缮、设备配置等一系列规范化建设。
2、鼓励市级公立医院面向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各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市级公立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区今年至少要有一个市级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实行招标制。
①设备配置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实际需求和规范化建设标准中设备配置的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目录中选择设备,确定相关技术参数,并将招标采购计划报市卫生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统一实施政府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的设备由各区卫生局进行实物发放。鉴于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拥有部分设备,各区卫生局、财政局可将经费节余部分用于其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和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②房屋修缮由各区卫生局、财政局和发改委组织实施,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妇社函[**]105号)房屋修缮程序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列入2008年规范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房屋修缮的招标、指导、监督、考核和经费补助工作。各区在指导各社区卫生机构进行房屋修缮工作中,要根据中心(站)服务功能合理设置科室;按照省卫生厅社区卫生服务统一标识要求进行设计,室内装修以绿、白、灰、兰色为主,颜色不要超过四种。要根据社区服务人群的特殊性在实施房屋修缮时要体现无障碍设计(如;斜坡道、扶手);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社区卫生“六位一体”功能和人性化服务宣传语。各区对开展规范化建设机构的房屋修缮、设备配置必须在9月15日前完成。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0.935万人,其中“4050”人员新增就业0.15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未安置的城镇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失业人员统一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优先安排返乡外出务工人员。
3、加强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率转移培训0.03万人;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蓝领0.01万人;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离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规模0.29万人,其中创业培训0.03万人。
4、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完成小额担保贷款0.22亿元,以创业促就业。其中0.132亿元用于支持个人创业,0.088亿元用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5、帮助残疾人就业。免费培训5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6个,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6%。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按照略高于全国平均调整增幅的标准,从1月1日起,全区人均增加140元。
7、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扩大企业改制接续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大集体职工参保。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达到1.263万人。
8、推进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9、提高失业保险统筹水平。参加失业保险达到0.6105万人,失业保险征缴总量达到94.52万元。
三、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0、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将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165元提高到180元;将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由60元提高到70元。
1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1500元提高到1560元;将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2760元提高到2820元,集中供养率继续巩固在80%。
12、完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制度和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金水平。对因国企改制,又未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补办伤残津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纳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适当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待遇;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城市(含城镇)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每人每月13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1元。
13、提高部分困难企事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14、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集中供养标准。全区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群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供养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
15、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行临时救助。
16、关爱孤残儿童生活。倡导扶残助残、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向孤残儿童送温暖、献爱心。
17、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并实行农村独女二女不再生育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及城乡0-6周岁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落实率均达100%。
18、建立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抚慰金和去世特困群众遗体火化免费制度。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抚慰因自然灾害死亡家属;对去世的特困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群众)免费火化。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解决。
19、增加企业干部和部分退休军人生活补助,适当提高义务兵优待标准和退役士兵和参战人员自谋职业补助水平。按每人每月30元增加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人员生活补助(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提高企业干部解困标准;增加1953年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20、进一步完善居委会和“三院”工作人员补贴制度。省财政新增的资金用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和敬老院、福利院中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给予工作补贴;对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无正式编制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时间较长,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达到退休年龄并退离后,由省财政发放一定的退休补助;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承担的缴费,全部由财政负担。
21、逐步对全区家委会改制、整合。新增社区居委会所需工作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承担比例落实。
22、区级司法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增加到4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加大城区司法所建设力度建立完整的法律网络体系。区司法局)
23、增加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灾害的保障能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省市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新增安排30万元。区财政局)
24、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给予补助。对收支脱钩的公检法部门按照经费保障的要求全额给予补助,着力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度和执罚透明度。区财政局)
25、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区级财政新增安排资金15万元,全面铺开“一分钱”创安工程,做到群防群治,建设平安。区综治办)
26、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增加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区计生委)
27、全力实施建设文化大区战略。建立健全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文化网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省市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区文广局)
四、大力加强医疗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
28、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0.9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率达到90%。
29、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全区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基金使用率达到90%。
30、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按人均筹资标准100元,其中财政8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34元,市、县财政补助各3元),参合率达90%以上。区卫生局)
31、扩大城镇职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0.64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0.1万人。
32、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低保边缘户、新增四类人员、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特困群众和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对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33、扩大全区儿童一类疫苗接种范围。确保全区儿童国家规划免疫疫苗免费接种率达到100%,“五苗”常规接种率达到90%,新增疫苗接种率达到80%。区卫生局)
34、推进城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向全区城市居民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卡,并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区卫生局)
35、帮助残疾人康复。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其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例,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125人,贫困肢残人装配假肢7例,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818人。
36、完善优抚对象看病就医制度。启动方便、简捷的“一站式”医疗管理服务工作,确保1-6级残疾军人和退伍战士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到100%,其它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费用保障率达80%以上
37、建立乡镇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由差额补助转为全额保障。区卫生局)
38、建立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制度。推进医疗改革,降低群众看病负担等问题。对依法取得了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区卫生局)
3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区卫生局)
40、加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区90%村卫生所、100%乡镇中心卫生院、100%县级综合医院、8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区卫生局)
41、着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做好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的装修改造,推进疾控中心新址建设,提升预防免疫服务和疾病控制水平。区卫生局)
五、积极发展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42、增加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经费。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改小班”建设;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通用教材。区教体局)
43、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加大对考取公办大学公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加大对全区公办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力度。区教体局)
44、资助困难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对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1000元以下的初、高中毕业生及城市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子女入读技工院校,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帮助。区教体局
45、加大城乡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支持力度,区财政新增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专项补助。区教体局)
46、继续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每个农村中小学每年放映4场电影;镇每年购买文艺演出不少于4场,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区文广局)
47、提高农村宽带网络覆盖率。使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区农办)
48、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资建设不少于2个“农家书屋”。区文广局)
49、加强基层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新建一批全民健身路径。区教体局)
50、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面完成孺子亭学校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桃花学校建设,力争启动2所九年一贯制示范学校建设。区教体局)
51、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进行补助。按小学生均301元,初中生均501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区教体局)
52、向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区教体局)
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53、扩大廉租住房保障。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达到3372户。新建廉租住房706套、3.67万平方米。区房管局)
54、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区房管局)
55、继续配合做好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做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全覆盖。区房管局)
56、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住房保障,全力推进桃花镇、朝阳农场、同盟村拆迁还建房和农民公寓建设工程。桃花镇、朝阳农场、十字街街办)
七、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