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哲学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1 17:18:45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自然哲学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自然哲学论文

篇1

当人们把物质对象从宇宙之中抽象出来时,就把空间化时间的概念用于其上了。现在,让我们考察一下有机物。如果人们可以将无机物和有机物都视作许多部分的集合,无机物似乎只是由许多部分堆积而成,每一部分都是同质的,各个部分之间并无根本的差异性;相反,有机物则呈现出部分的相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有机物或者生命体的孤立或者说抽离,相对于无机物而言则要自然得多。“一个生命体,是由自然本身所孤立出来并闭合的”。如果无机物是一个人为的抽象的系统,那么生命体则是一个自然的系统。毫无疑问,生命体也是物质的一部分。因此,必须在两种系统之间存在着某种差异。“唯一的问题就在于,是否我们把生命体所称的自然系统,应该类比于科学在粗鲁的物质之中所切割下来的人为系统,或者这些自然系统应该拿来与宇宙整体之所是的自然系统相比较”。正如法国学者弗朗苏瓦(ArnaudFranois)所强调的,两种系统之间的差异,奠基于数学化时间和绵延的差异。①对于生命体的物理化学解释,其错误就在于,没有看到具体时间和抽象时间之间的差异。生命体因此不同于无机物,尤其是因为其内含的时间性。也就是说,生命体的躯体是一个正在绵延着的东西,而无机物则难以体现这种绵延,只能用一种数学化的时间来考察。生命躯体有别于一切通过人的操作剪切和划分出来的人为体系。“把生命比作一个对象,这是一个错误”。柏格森在有机生命体和意识之间建立了某种类比关系。“如果我特别对我的身体进行考察,我发现,与我的意识相似,我的身体从小到老、渐渐成熟”。无机物是一个不会老去的存在,然而生命体则有其生老病死。对此,在生命现象中,可以发现诸如出生、长大、衰老、生病、死亡,几乎在所有各类、所有层次的生命中找到这些现象。在所有的生命体之中,都有着某种由不同阶段构成的具体的时间性,无法被简化为物理时间或者数学时间。柏格森断言:“在任何地方,只要有某物活着,某处就敞开着,有着某种时间得以嵌入的层面”。显然,相对于无机物,生命体呈现出更多的个体性特征。“生命是一个个体”。

但是,即使在生命世界之中,也很难决定,哪些是个体的,哪些不是,哪些属于这个个体,哪些属于另一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个体性却是生命的本质特征之一。个体性或者个体化勿宁是一种趋势而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生命体显示出一种个体化的趋势,但同时它亦包含另一趋势,即生殖的趋势。“个体性在其自身之中有其敌人”。如果生命体是一个完美的个体,那么其生命体中的任何部分一旦与身体脱离都将无法存活,这样的话,生殖就变得不可能。通过生殖现象,在一个个体生命的内部,有着一种趋势,超越个体,并且在这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之间建立起联系,在这一代个体与下一代个体间建立联系,并最终与祖先相联。这样,个体的命运就与其物种的命运相关,甚至与所有生命的命运相关。通过反思个体性理论,柏格森向我们显示出,有一种超越个别生命体的普遍的生命。有一种生命之流(courantdevie),在进化的某个阶段诞生。“这种生命之流,穿越由它一个接一个的身体,从一个世代到另一个世代,分化为各个物种,散布在诸多个体之中,但完全没有丧失其力量,反而是随着其前行而越来越强大”。这样,一切的发生,仿佛生命有机个体只是一个为了让生命之流得以通过的一种中介。这一生命之流显现为一种冲力、一种努力、一种创造。在关于遗传的讨论中,柏格森显示出,在生命的遗传现象中,表现出一种想要超越个体性、克服个体性的努力。“一种可遗传并朝向特定方向的突变,这种突变逐渐积累、逐渐构成、发展为一具越来越复杂的机器,这样一种突变,毫无疑问应该联系到某种努力,但却是不同于个体努力的一种更为深刻的努力,一种独立于环境的努力,这种努力为某一物种的大部分个体所共有,更多地内在于这些个体所带有的胚胎而不是在其实在的躯体,并保证这种努力因此会传递给其后代”。这样,一般意义上的生命,不仅呈现在同一物种不同世代的个体之中,也呈现在生命界所有物种的所有个体之中。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柏格森建立了生命的延续性和统一性。②“生命显现为一种生命之流,以发育完全的有机个体为中介,从一个胚胎传递到下一个胚胎”。这种超越个体、超越世代、超越物种的生命之流,代代相传,从而可以视作某种普遍生命或者宇宙生命。

二、生命与意识

《创造的进化》的第二章,处理的是生命进化的不同方向。第二章的任务就在于考虑在生命进化的多个不同方向之中理智的诞生。普遍生命,通过片断化、个体化,形成各个物种和各物种之中的许多个体。这种个体化运动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生命所感受到的来自于物质的抵抗,一方面则是生命本身所带有的力量。尤其是第二个原因,即生命自身所带有的力量,才是这种分化的真正的深刻的基础。这种生命进化的深刻原因,柏格森命名为“生命冲力”(élanvital)。生命的分化的第一步,在于植物和动物的分离。将他们分开的,并不是某些特征,而是许多不同的趋势,这些趋势将他们推向两大对立的方向。在那些最初级、最原始的生物中,同时存在着两种互补的活动:一方面,它们想要从自然之中获取、收集能量;另一方面,他们通过运动消耗这些能量。植物主要沿着第一个方向,他们的优势在于自身就可以制造其生命所需要的能量,借助于它们的光合作用,因此它们也无需移动、无需感觉。动物则是在另一个方向上发展的。由于动物无法自己制造能量,所以,他们必须直接或者间接地以植物为食,必须移动位置以便获得获取食物。动物朝向强化运动的方向进化,因此渐渐发展出一套感觉运动系统。正是在第二个方向上,也就是说意识和运动的方向上,标志着生命运动的基本方向。这样,植物和动物,显出意识的不同层次。正如柏格森所写的:“我们通过感觉和清醒的意识来定义动物,通过沉睡的意识和无感觉来定义植物”。进化的第二阶段,乃是动物界中的分化。在这一阶段,柏格森区分出四个大的方向: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脊椎动物。前两种动物,其实都沦为某种麻木,节肢动物朝向本能,而脊椎动物则走向理智。在普遍生命和普遍生命借以显示出来的特别生命形态之间,一直都存在着某种冲突、某种矛盾。普遍生命倾向于扩大、倾向于越来越自由地运动。但是,每个物种,就其本身也是生命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所追求的,首先就只是其物种自身的自足、舒适,因此尽可能地想要以最少的能量消耗获得最大的收益。这样,一个物种就容易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渐渐地就可能放弃某些运动功能,沦入某种半睡状态。对于棘皮动物和软体动物而言,都不同程度上“囚禁在或硬或软的外壳之中,这些外壳或者是阻碍了或者僵化了这些动物的运动能力”。动物中的这两大分支,和植物一样,放弃或者说部分放弃了其运动功能,从而不再能够前行在运动的方向上,从而堕入麻木的方向。在脊椎动物的节肢动物这里,生命成功地给出了运动性和意识。这两个分支,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发展出一套感觉运动系统(systèmessensori-moteurs)。在这个方向上,进化的最高点,分别体现在人和昆虫(特别是某些鳞翅类昆虫,如蚂蚁、蜜蜂)上。在人这里,意识最终在理智的形式下取得其独立性。在鳞翅类昆虫这里,本能发展到最完美的水平。在笔者看来,相对于前人,柏格森深化和丰富了意识的概念。在进化中,本能和理智是意识的两种互补的形式。在柏格森看来,感觉-运动系统在动物身体的各个器官之中占据着核心和主导的地位。这样,动物界中的进化,从原始物种到高级物种,就可以视作以进化出一套完美的感觉-运动系统为目的,从而最终进化到昆虫和脊椎动物。感觉运动系统的完善导致了其他器官的变化,因为其他器官的目的原本就是为了支持运动。生命就在于在物质之中嵌入某种不确定性,①但也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带来了运动、意识和自由。而在生命之中,特别是在节肢动物和脊椎动物这里,这种不确定性是通过神经系统的迂回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神经系统是“不确定性的贮藏室”(unréservoird''''indétermination)。生命的进化,就在于一种努力,努力创造这一类型的器官。在人和昆虫这里,神经系统得以最为充分的发展,但却是分别朝向两个不同的方向:本能和理智。因此,柏格森描述了本能和理智之间的差别。当然,我们在此也无法为二者划出一道截然两分的分水岭。实际上,理智和本能二者既相互对立,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因为二者有着共同的来源。二者是两种趋势,而不是两个已经形成的东西。二者共同的来源是什么?实际上,正是同一种生命冲动,在物质之中寻找出路,以便表现出意识和自由。“通过有机体显现的生命,是要从粗鄙物质之中获得某种东西的努力。因此,人们并不奇怪,如果人们在这两种心理活动(本能和理智)之中,所看到的只是作用于无机物质的两种不同方式”(EC,137)。通过这样的行动的努力所获得的某种东西,正是移动的自由和意识的自由,而这两种自由也将为生命开启无限多的可能性。本能和理智的区别,首先在于制造工具上的不同。理智是一种能够自己制造工具的能力,特别是用各种不同的工具来解决各种不同的困难。这样,人应该被定义为“工具人”(homofaber),而不是“智人”(homosapiens)。①而对于昆虫和一般的脊椎动物而言,这些动物不会制造工具,但他们却具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工具。这些工具,诸如脊椎动物的眼睛,鸟类的翅膀,呈现出来的复杂性包含着无限多的细节,以及其运转时功能的简单性和实效性,可以称得上是大自然的奇迹。而人为制造的工具,不论如何完美,如何先进,相对于自然总是有所不足。例如,无论多么先进的飞机和直升机,都不可能像鸟类一样灵巧和随意的飞行。正是因为使用工具的不同,本能和理智在解决同一问题时,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其次,本能和理智的不同,还在于二者分属于两种不同的认识方式。当一个生命体立刻对它所接收到的运动做出回应,做出相应的反应活动,它既不需要意识,也不需要认识:因为本能已经足以引导它做出反应。在本能中,行动和表象完全地相应。如果外在的对象没能成功地引发生命体的相应运动,或者说,令生命体直接做出反应,这个对象就成为一个障碍。只有在这时,才有意识和认识的需要。柏格森写道:“这种行动与表象的不相应,在此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识”。理智朝向意识,而本能朝向无意识。柏格森深化了关于本能和理智之间的比较,并将二者视作两种天生的认识方式。本能是对事物本身的天生认识,然而,理智则是对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天生认识。如果区分认识的形式和质料,则理智只关心形式,而本能只关心质料。但是,本能和理智都只是同一种生命冲动在不同方向上表现出来的结果。在生命的进化中,对于意识而言,有两种趋势,一种是指向“认识的外延”(本能),一种指向对认识的“理解”(理智)。“在前一种情况下,认识是充实的、完整的,但是却只限于某个或者某类特定的对象;在第二种情况,认识的对象的不受限制,但是,因为这种认识什么也不包含,只能是一种无物质的形式”。理智的主要目标,乃是无机的固体。理智习惯于认识外在的事物,特别是固体状态的事物,并将这些事物在一个空间中加以再现。实际上,对于流体状态的物体,例如水和空气,理智已经表现出理解上的困难,并最终总是倾向于把流体再现为固体,也就是说,把流体表象为流动的固体。因此,理智越是擅长把握无机物,就越是拙于理解生命。当理智处理生命时,理智总是把生命把握为一个对象,有意无意地用表象固体的方式来表象生命。因此,柏格森指出:“理智的特征在于,无法理解生命”。相反,本能能够使我们与生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为本能与生命活动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因此,要认识本能,远比认识理智困难得多,我们也不可能用理智系统中的词汇来把握本能。①在第二章的结尾,柏格森尝试向我们说明,在生命与意识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在生命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柏格森侧重讨论了两个假设:1.意识是生理生命的效应;2.意识是生理生命的原因。第一个假设,导向身心平行论命题,柏格森在《物质与记忆》一书中对于这个命题进行了严格的批判。第二个假设似乎更能成立,因为“在大脑和意识之间的确存在某些一体性和相关性,但并不是平行论”。大脑越是复杂,意识生活越是超出生理生命,意识越是能够显示出自由。生命仅仅只是“透过物质而投射出来的意识”(laconsciencelancéeàtraverslamatière)。生命,作为生命之流、意识之流,穿透物质。一个生命体是物质的一部分,从物质的整体之中孤立出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让意识得以顺利通过,并最终在自由的活动中显现出来。这样,就有一种生命的运动,穿过物质形成有机的生命体,接着从有机生命体再达到意识。但是,从有机生命体到意识的运动,有两个方向:一个是直观,一个是理智。在本能的方向上,意识无法走到底。另一个方向是理智的方向,这个方向比本能走到更远。理智只能从外部来认识对象,因而无法真正地把握生命。但是理智的长处在于,无限地扩大其领域,将其知性范畴用于任何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所制造的工具来征服对象,而这些工具可以随着认识的发展而日益完善。而且,人的理智使得人有可能超越知性的思维方式,用直观的方式来考察世界和认识生命。直观的某些特征接近本能,但却是在超越了理智(知性)之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于本能的回归。直观不是一种知性的理解,而是一种将意识完全地置身于对象之中的同情,从而与对象融合为一。由这个角度看来,人在自然之中就占据着某种特殊地位。人不只是一个理智的存在,也是一个有着直观能力的存在。因为在人这里,意识得以解放自身,“意识能够反诸自身,唤醒那些仍然沉睡在自身之中的直观的潜能”。[3](P183)这样,在人这里,意识得以达到其自由的最高阶段,也正是在人这里,意识终于找到了出口,从物质的囚笼之中解放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柏格森断言,“人是我们星球上所有生命的存在理由”。

篇2

1.自然灾害是由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或神的意志决定的在中国商代,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法抗御,而又不能对自然灾害作出合理的解释,于是就把自然灾害产生的原因归结为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作用。如殷墟甲骨卜辞有:“甲辰,帝其令雨?”“帝其令风”“帝其降堇?”说明当时人们相信大自然与人世间一切都是上帝直接主宰的,这种主宰没有任何选择,与人事的好坏没有什么关系。孔子认为天不仅是个人的死生祸福的主宰者,也是自然界的最高主宰者。《论语》有记载,“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古希腊哲学家克塞诺芬尼认为:“有一个唯一的神,是诸神和人类中间最伟大的。神是全视、全知、全闻的。神毫不费力地以他的心思左右一切。”法国历史学家勒内•法维耶曾指出,“正如对于所有无法解释的自然现象一样,人们也是用神的干预来解释自然灾害的,遇到火山爆发、地震时尤其是这样,因为这种灾害的力量好像来自让人捉摸不透的、让人无法理解的大地。”

2.自然灾害是由于人君失德或人类自身的罪孽而招至天谴引起的春秋中叶的伯宗把不利于奴隶制的违反“亲亲”和“尊尊”原则的“反德”事件,说成是发生自然灾异的原因。他提出,“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汉初的陆贾提出“世衰道亡。非天之所为也。乃国君者。有所取之也。恶政生于恶气,恶气生于灾异,蝮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度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虫灾生于地。”在欧洲历史上,每逢瘟疫等自然灾害发生,人们便对犹太人进行人身攻击,认为是犹太人造成了这场罪恶。公元六世纪和公元七世纪中晚期,罗马帝国以及更广大世界大部分地区发生了大瘟疫,《圣徒传》作者兼历史学家、以弗所的约翰把这场大灾难归结于“上帝的愤怒。”

3.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界本身失调或失衡引起的西周时期,人们开始怀疑上帝鬼神,认为人民所受的灾害不是上天降下来的:“下民之孽,匪降自天”。西周末年伯阳甫(伯阳父)论地震,认为“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春秋时期,天文学家把阴阳看成是事物自身的客观发展过程,把有规律性的自然变化叫作“阴阳有序”;把自然界的反常现象称为“阴阳失调”。东汉王充认为自然界的万物都是由元气构成的,元气运动的特点是“和”与“通”,他说:“夫阴阳和则谷稼成,不则被灾害。”“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宋代张载在《太和篇》中说道“: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意即气自身就具有上浮、潜沉、升起、下降、运动、静止的本性,这些作用经常是不平衡的,打破平衡时就有胜负屈伸。按照这种观点,自然灾害就是平衡被打破的结果。

4.自然灾害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当前,人们对自然灾害形成原因已基本形成了共识,普遍认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地球和各圈层物质的运动和变化,如海水的异常运动会导致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的发生。社会因素也就是人为的作用和影响,如过量开采水资源造成地面沉降、环境污染造成酸雨赤潮等。“人类的活动已达到足以影响自然界,并使原有灾害加剧或产生一些新的灾害。”总之,纵观历史上人类对自然灾害的认识,自然灾害的产生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唯心主义的观点,认为自然灾害是上天(上帝)的意志决定的或是上天(上帝)对人实行惩罚引起的;另一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自然灾害是由自然规律所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或者是由于某种失调引起的。无论是哪种观点,实际上都蕴含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哲学视域下自然灾害的本质

1.自然灾害是人与自然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理解“自然”是把握自然灾害本质的前提。对于“自然”,不同历史时期人们有着不同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事物的自然本性,即事物生来就有而不是外加的属性。二是指事物的某种存在状态,即一切人之外的存在物。如人们通常所讲的自然界、自然物体、自然环境等。而本文所讨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是指人与第二种意义上的自然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主要存在两种理论:一是自然中心论,二是人类中心论。“自然中心论”主要存在于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那时一方面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人类只能靠天吃饭,被动地适应自然,受自然所支配,对自然充满了崇拜和敬畏,于是产生了自然中心论。认为“自然”是至高无上的,人只能服从自然,即所谓的听天由命。另一方面是统治阶级出于自身统治的需要,宣扬一切都是上天的意志,是不可违背的,以此来扼杀人们的反抗心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当然,这里的“自然”概念比较模糊,可以是指“人”之外的自然界、也可以是指上天或者神灵等。

随着科学知识的积累,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开始从消极顺应自然逐渐向积极改造自然转变,同时对自然的敬畏态度也有所转变,当人类在一次次胜利征服自然之后,人们就开始怀疑自然的力量、上帝的存在,认为人类才是世界的主人,于是“人类中心论”也由此产生。所谓人类中心论,就是把人作为宇宙的中心实体或目的。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从空间上来说,人处于宇宙的中心位置;二是从地位上来说,人处于世界万物的核心地位。第二层含义应该是人类中心论者最为直接推崇的观点。正因为他们认为人是宇宙万物的核心,人就是世界的主人,世界万物都是为人而存在,那么人就可以随意地利用世间之万物来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和无尽的欲望。由于人自身的特殊性,即人生存发展的需要离不开万物,使得人类中心论在历史上成为了一种主流理论。古今中外,明确提出这种观点的哲学家不乏其人。如中国古代董仲舒提出了“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的观点。古希腊普罗泰戈拉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在近代,康德则提出了“人是他自己的最终目的”。并指出:“人能够具有‘自我’的观念,这使人无限地提升到地球上一切其他有生命的存在物之上,因此,他是一个人。”当人们把“人类中心论”作为满足人类不断膨胀的贪欲而肆意掠夺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的理由,把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作为征服自然的手段时,于是造成了生态环境危机迭起,自然灾害频发的局面。

20世纪以来,科技日新月异,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达到空前水平,但是,人类遭受自然灾害的破坏也空前严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呈现上升趋势。这意味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日趋紧张、日益恶化。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这种关系的变化。所谓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灾变对人类生命和财产以及人类生存发展环境造成伤害的现象和过程。由此,自然灾害的形成主要是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发生自然灾变,二是对人类社会造成伤害,因此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恶化就可以从这两方面体现出来。从自然灾变的发生来看,20世纪以来呈现出越来越严峻的形势,自然灾变日渐频繁,尤其是不断出现各种新的自然灾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人的科技水平大幅提高了,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生产能力也空前提高,人类既向大自然肆意开发和占领,又向大自然肆意排放废弃物,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危机,再加上各种各样不合理的工程项目建设,于是大大促进了各种自然灾变的不断发展。马克思说过:“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在一个半世纪以前,马克思谈到了“人化自然”,今天,整个世界几乎就是一个“人化自然”的世界,未经人类开发的自然已经难以找见,正是人类改变自然的活动,造成或者加快了自然界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异变和灾变。

正如日本社会活动家池田所说:“人类力量所创造的文明背叛了人类自己,也正被这种文明送进坟墓。”这种观点虽然有失于偏颇,但也确实说明了人对自然的破坏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再从人类社会受到自然灾变的伤害这个角度来看,任何一种自然灾害,无论其原始灾变的发生是否与人的行为有关,但是就其成为灾害而言,首先就是与人类社会密切相关的,离开了人,任何灾变也就无所谓灾害了。比如拿地震灾害来分析,地震的发生可能完全是地壳运动变化的结果,但是,地震不是地震灾害,只有地震作用于人类社会,超出其承受能力,使人类社会受到伤害时,才成为地震灾害。反之,即使地震再强烈,破坏性再大,如果发生在海底或者荒无人烟的地区,也构不成地震灾害。由此可见,任何自然灾害即使是由纯自然因素导致灾变而引发的灾害都包含着人与自然的矛盾关系,人类如果能够承受住灾变的影响,则不会发生灾害,如果承受不了灾变的破坏性,则灾害便随之发生,而且承受能力越低,则受灾程度就越大。因此,无论是从人为因素导致自然灾变来看,还是从人类对自然灾变的承受能力来看,可以说,自然灾害正是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自然灾害的本质就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与冲突。而这种矛盾冲突正在愈演愈烈,好在人类已经对自己的生存危机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寻求合作,试图共同努力消除这种危机。

2.自然灾害是“人—自然”巨系统内部失调的必然结果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对自然灾害的认识来看,它主要强调灾害的产生是由某种失调引起。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自然观认为整个物质自然界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以系统方式存在着和发展着。系统原指由部分组成的整体、集合。物质系统指具有一定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关系与特殊方式中的两个以上要素或部分组成的具有特定的整体结构和适应环境的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有母系统和子系统、大系统和小系统之分,但任何系统都是相对的,它在作为母系统的同时又是另外一个更大系统的子系统。如生物界对生物界中的众多个体生物来说是母系统,而对整个自然界来说,它又属于子系统。

篇3

一、创作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然与人的关系日趋紧张,这使世界文坛越来越多的作家焦虑不安。他们在文学作品中不同程度地思考这一关系到人类生死存亡的全球性问题――自然与人的相互关系。前苏联著名作家艾特玛托夫就是这一时期的杰出代表。

艾特玛托夫于1970年创作了中篇小说《白轮船》,这是一部在人与大自然主题中充分渗透道德哲学内涵的作品。该小说自然情节的描述并不复杂,但在描述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方面却让伦理道德思想得以深刻的体现,被认为是作家的巅峰之作。这是一个凄惨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个被遗弃在外公家的七岁孤儿,没有名字。孩子喜欢到山顶上眺望碧蓝的伊塞克湖,寻找一艘游弋在湖面上的白轮船。他听说爸爸是水手,于是他渴望变成一条鱼游到湖水里,上船扑向爸爸的怀抱。外祖父给他讲长角鹿妈妈的故事,那是个动人的传说:长角鹿拯救过吉尔吉斯人的祖先,但后来鹿妈妈的后代遭了殃,成群的鹿被杀害了。从此,这个地方再没人看见过鹿。小男孩牢牢记住了这个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突然看见了两头小鹿和一头白色母鹿,他好像在梦中,一口气跑回家,告诉了外公。可是,第二天,正当小男孩昏睡时,一声枪响把他惊醒,他看见大人们忙里忙外,孩子在棚子里看见兽皮和鲜血,再看墙根下带角的鹿头,他浑身冰凉、毛骨悚然。他听见可怕的笑声,觉得有人拿斧子对准他的眼睛,他惊恐地拼命躲闪。谁也没注意,孩子摇摇摆摆走到河边,跨进水里,去寻找他梦中的长角鹿妈妈和白轮船去了。小说的结尾是悲剧性的,但是它以强大的艺术感染力激起人们维护真理、保护自然的良知。

二、生态文学的特点

生态文学是当代文学与生态思潮的有机结合的产物,是对生态危机的综合回应。它把关怀人类赖以生存的大自然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个崭新的文学现象。它以人与自然为主题,以关注人类生存环境为起点,从道德与精神方面探索了人与大自然关系的新内涵,来唤起人们珍惜我们的家园――地球。

艾特玛托夫是一个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生态文学专家。当人类生存遇到困境和大自然遇到生态危机时,他哲理性地思考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艾特玛托夫在1985年2月17日第七期的《莫斯科新闻报》答记者问中曾说过:“四十年来,生活有了质的变化,也提供了新的发展条件。于是,有些人便自我陶醉,丧失了记忆,开始追求物质享受,而不追求精神享受。但是,一个人在精神上的自我感觉才是使他配得上活在地球上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心安理得地拼命追求升官发财,一味伪善,首先要使自己不能称之为人,就像我这部小说中的一个反面人物那样。眼前的利益不应夺去我们的记忆。因为记忆是我们铁面无私的良心。而良心是绝对不允许一个人背叛他精神上的最高理想的。”作家认为,人与大自然应当具有相同的权利和地位,人们应该抛弃人类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与大自然平等、和平相处,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人类社会,这正是当代社会人们面临的重大的历史使命。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得以生存。艾特玛托夫从哲理的高度思考了人与大自然的内涵及关系。这是他对人类中心主义思维模式的挑战,使人们的自然生态意识能够觉醒,表现出一种超前的生态观。艾特玛托夫通过《白轮船》这部小说,反映了20世纪以来人与人、人与大自然和人与自我的紧张关系,同时向人类敲响了警钟,即人类不仅应该对自己负责,还应对地球负责,同时还得对子孙后代负责,否则随着对大自然的破坏,人类必将毁灭自身。

艾特玛托夫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理性思考

艾特玛托夫说过:“我越来越相信,小说的哲理性比重应尽可能增加,如果哲理性的比重小,而以主题的迫切性取胜,那么时过境迁,这样的作品就会失去意义。”不难看出,作家非常注重哲理探索,经过长期探索得知:人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沧海一粟,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所以说,人是大自然的产物,附属于自然。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是自然之子,应和同是自然之子的一切动植物平等相处。

艾特玛托夫非常热爱大自然, 深刻关注人和自然的关系, 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哲理思考,他说:“热爱大自然和必须保护大自然的题材对我们来说非常亲切。” 事实确实如此,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生存,开始对大自然进行疯狂掠夺,包括污染环境、无序地残杀稀有动物、乱砍滥伐,所有这些行为使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于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峻。艾特玛托夫就是其中一位具有代表性的作家。 他在《白轮船》中涉及了这一主题,抒发了自己的见解,从人是大自然之子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两个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理性。

一、人是大自然之子

“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人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 ,“我们连同我们自己的头脑、血和肉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作者得出结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是共生、共赢和共荣的关系,而不是征服、改造和索取之间的关系。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既然是伙伴关系、朋友关系,那么就要求人类在处理与大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必须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克服急功近利和目光短浅的思想,树立人与大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艾特玛托夫向来反对“万物之灵”的人类以“征服者”与“统治者”的态度对待大自然,反对征服和占有自然的一切行为,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平等而和谐的关系,人应把森林当做“绿色的朋友”, 把动物视为“人类的小兄弟”,这才算得上是 “自然之子”。

在小说《白轮船》中,当孩子惊喜地发现了三头梅花鹿的时候,鹿也同时发现了孩子,但它却却并没有害怕,“这头长角鹿妈妈细心而安详地朝孩子望着,好像在回忆:它在哪见过这个大脑袋、大耳朵的孩子的……小鹿肥敦敦的,又结实又招人喜欢。它忽然又抛开柳条儿,活跃地跳了起来,拿肩膀去蹭母鹿,围着母鹿转了一会儿,开始撒娇了,拿它那还没长角的头使劲地擦鹿妈妈的两侧。长角鹿妈妈静静地望着孩子。”

艾特玛托夫在《白轮船》中为我们描绘出一幅自然生态美景,即人类与动植物、人类与整个大自然和谐友好地共处着。这正是作家殚精竭虑的东西,也是他内心世界的流露。而我们大多数人却始终把自己与大自然的关系认为是主仆关系,始终没有超出这个想法。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就是把人类自己同自然界分割开,独立于自然界之外,以统治者自居,却忘记了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自然界的婴儿;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仆人,就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一无是处,面对自然侵害时逆来顺受,这也是不合常规的。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些思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要做到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就必须抛弃旧观念,注入时展的新内容。如何才能做到这一切呢? 人类历史告诉我们:我们与大自然的关系既不是“自然界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更不是“我们是主人、自然界是仆人”的关系,而是人类是自然之子。所以我们应该放下主人的傲态,放下仆人的卑态,平等地与大自然进行对话,理性地与大自然握手,与大自然共谋发展,共同进步。只有这样,人类生存的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生活前途才会越来越光明。

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

人类应该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性、顺应自然。因为自然界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依据其自身的规律发展。人类由于违反自然规律、不尊重自然而频频招致大自然的报复。当前人类的居住环境日趋恶劣,都是因为人类违反大自然的规律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平衡,并能使人的精神得到净化;而掠夺大自然、残杀万物生灵、毁坏大自然的过程,就是人类破坏平衡的过程,也是人性道德堕落、变异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残忍、贪婪、自私、冷酷、功利主义就会得到恶性膨胀,就会导致人的本质的蜕变和精神的堕落。艾特玛托夫把人对大自然的态度同人道主义、人性联系在一起,把人类是否尊重大自然当做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善恶与否的标准,并把不同的人们之间因为不同的观念而引发的冲突归纳到善恶冲突的范围。

《白轮船》中描写了善和恶两类人。莫蒙爷爷和孩子是善良人的代表,他们不仅对人友善, 对自然也是和善的。莫蒙爷爷是护林所唯一一个尽心尽力看管森林的人,他说:“看管森林的人,就是不让树林受到任何损失。”他相信长角鹿妈妈的传说,把白色长角鹿妈妈看成是吉尔吉斯民族唯一的恩人和母亲,对她敬若神灵。《白轮船》中的小男孩也热爱大自然,在林中虽没有小伙伴儿与他玩,但是他并不孤独,因为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是他的朋友,吉尔吉斯古老的长角鹿母的传说滋润着他的心灵。莫蒙和小男孩儿都是与自然亲和为善的代表,是千百年来熠熠生辉的人类最宝贵的精神文明,正因这一点,人类才优越于其他物种,人类的未来才有希望。

在小说《白轮船》中,护林所的领导奥罗兹库尔谋取私利,偷伐森林。当树林中突然跑出三头美丽的梅花鹿时,善恶两类人的态度完全相反。莫蒙爷爷和小孩尽力想为长角鹿妈妈的后代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而护林所领导奥罗兹库尔等人只看到鲜嫩的鹿肉和硕大的鹿角。鹿的出现,瞬间将两类人分为善恶两类。艾特玛托夫把对待大自然中动物和植物的不同方式和不同态度,作为判断人类善与恶的标准。艾特玛托夫的作品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每种动物的悲惨遭遇最后都以人的悲剧为结局。《白轮船》中三头梅花鹿的死让莫蒙爷爷非常痛苦;而纯洁天真的孩子,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于是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河边,直接跳进了水里。 就连残酷屠杀梅花鹿的奥罗兹库尔,最终也没有落下好下场。他的这种行为远不止他一人所为,他只是作家塑造的“恶”的形象代表。他所做的一切既是对始祖、对自然的背叛和对传统道德的否定,又是“对神话传说的轻蔑,也是对千百年传统精神财富的弃绝”。

人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及意义

艾特玛托夫对悲剧产生的社会根源作了更深刻的揭示,从人是自然之子和大自然是衡量人类道德的标准两个层面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意义。同时,作者也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的最高境界及意义。《白轮船》提到科克泰的贪婪、奥罗兹库尔的虚荣与傲慢。他还强调:“贪财、权欲和虚荣心使人苦不堪言,这是大众意识的三根支柱,无论什么时候它们都支持着毫不动摇的庸人世界。大大小小的罪恶都藏匿于这个世界里。”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扰着他:“人世间善与恶,都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些最平淡无奇的事物中”,但是,“为什么总是恶战胜善呢?”这才是艾特玛托夫思考的主要内容。它总是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体现在人对待自然的不同态度的善与恶的冲突、对抗中,总是把人的善恶与保护大自然联系起来。因此维护人与大自然的统一和谐,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人间的真善美!艾特玛托夫认为,要想根除破坏大自然、虐杀生灵、掠夺自然资源的恶行,就必须树立人们心中的善意,只有善意根深蒂固,并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大自然才会得到保护,人类才不会面临道德沦丧所带来的威胁。否则,人类将“由于自己的暴虐而毁掉这暴虐的世界”。

参考文献:

[1]韩捷进.艾特玛托夫[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30.

[2]胡志文.生态文学――比较文学研究的新土地[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01):99.

篇4

一、博士论文的写作背景

在马克思求学时期,有着被称为后黑格尔时代的学术背景,所谓后黑格尔时代,就是说,当时黑格尔的哲学已经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中到达了顶峰,以至于以后的学术都要笼罩在黑格尔的思想光辉之下。因此,在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学术思想上有所建树,必须要对黑格尔进行完全的彻底的思想批判或者说思想转变。

除了在当时广阔的思想背景之外,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写作还有具体的学术背景,即青年黑格尔派将黑格尔哲学中的自我意识的因素作为哲学的核心概念从而试图重新解释黑格尔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1840年至1842年间主要受青年黑格尔派代表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正如罗森所指出的:“鲍威尔对马克思博士论文主题的选择以及对该文所提出的见解是有影响的。”①之所以青年黑格尔派如此重视伊壁鸠鲁哲学、斯多亚哲学、怀疑论哲学,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后黑格尔的哲学时代与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相似性,从而这三个代表中挖掘出来自我意识的因素。所以说青年黑格尔派关注自我意识哲学,不光从学术角度出发,更是从现实角度出发。

二、从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到马克思的自我意识

博士论文全名叫《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大约撰写于1840年下半年至1841年3月底。关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在以往的哲学史研究中是一片空白,尽管黑格尔对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过宏观性的概括,但没有将这一时期的哲学同古希腊精神生活的整体联系起来,所以马克思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非常自信的说道:自己解决了亚里士多德后这一哲学的问题,而且着重强调了伊壁鸠鲁派、斯多葛学派、怀疑派这三大后亚里士多德时期哲学的伟大意义,指出“这些体系是理解希腊哲学的真正的钥匙”。这些都揭示着马克思研究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意义和目的就在于,反对神学对哲学的评判,以确立哲学的独立性以及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这正是人类自我意识的体现。

首先,马克思首先转述了自古希腊罗马以来对于伊壁鸠鲁的各种非难,即将伊壁鸠鲁看成一个十足的抄袭者,而又是个蹩脚的抄袭者,正如莱布尼茨所说:“关于这个伟大人物(德谟克利特),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几乎只是伊壁鸠鲁从他那里抄来的,而伊壁鸠鲁又往往不能在他那里抄袭到最好东西。”②马克思在总结二者的差别时说:“这两个人在每一步骤上都是相互对立的。”“而在这些对立中似乎存在这某种颠倒的情况。”③而这种“颠倒的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和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区别,一个关注外界,关注自然;一个退回自身,追求内心平静。所以说,实质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自然哲学与伦理学的差别。

其次,马克思总结了伊壁鸠鲁原子论的三种原子运动的形式:原子直线下落运动,原子偏离直线运动,原子相互排斥运动。其中,原子的偏斜运动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所独具的内容。马克思认为,在伊壁鸠鲁看来,并不是说原子的直线下落运动才是常态运动,原子的偏斜运动本身也是常态的运动。而且,原子和原子的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在原子中未出现偏斜的规定之前,原子还根本没有完成。”④可以说,原子之所以被称为独立的原子,正是由于原子进行了偏斜运动,而这种偏斜运动是必然的,不为外在所决定的,而是出于自身的根据作偏斜运动。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运动高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因就在于,在确立原子独立性上,他不但承认物质的规定性,又承认形式的规定性。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体现着的是一种自我意识因素,所以说他们两人的原子论之间的差别的实质是自然哲学同自我意识哲学的差别。

最后,是关于天体的问题。伊壁鸠鲁对于天体的认识不仅仅同德谟克利特,甚至于与整个古希腊哲学都是对立的。他对于传统观点天界的永恒性持否定的态度,试图打破人们对于神灵的迷信和崇拜。延伸到原子论上来看,伊壁鸠鲁是这样为原子下定义的:“原子是具有独立性、个别形式的物质。”⑤所以说原子的概念借助天体得以实现,原子的概念蕴含这彼此矛盾的物质与形式、存在与概念,而正是这种矛盾,自我意识才会形成,从而将原子论的理论形态上升到自我意识哲学的理论形态。天体理论是伊壁鸠鲁哲学的灵魂,自我意识是伊壁鸠鲁哲学的核心。

三、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拓展性理解

纵观整个博士论文,马克思通过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异,给予自古希腊以来遭到众多哲学家非难的伊壁鸠鲁以,挖掘出伊壁鸠鲁哲学中蕴含着的自我意识思想,从而揭示了这种自我意识思想的归宿。尽管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形成关于唯物史观的思想,但是他的博士论文透露出的自然观,物质观,自我意识思想与以后唯物史观的形成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博士论文是我们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一个不可忽视的角度。博士论文的意义还体现在打破了必然的决定论的偶然的选择论。每一个原子都是一个个体,原子的偏斜运动体现了自由的意志,就如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是自由的。世界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正是因为这种偶然性人才能自由的选择。马克思正是看到伊壁鸠鲁哲学中追求自由,崇尚自由,敢于挑战神灵,挑战命运。这对以后马克思对于全人类的解放以及自由全面平等发展的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最后,尽管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是一个受黑格尔影响的唯心主义者,也深受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但他在自我意识方面是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而在哲学的现实性上是超越了黑格尔的。在对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上,马克思提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在作用于世界时,把自己的原则强加给世界,使世界理性化,成为哲学的世界。与此同时,世界与哲学的融合,把自己的时代实质转给了哲学,促使哲学成为世俗化的哲学。哲学作为人的自我意识永远具有一个双刃的要求,一方面对着世界,另一方面针对着哲学自身。”⑥正如《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全部哲学思想和秘密的发源地一样,博士论文对于马克思亦是如此。正是博士论文所展示出的独到内涵,才使日后马克思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院)

注解:

① 兹维.罗森.布鲁诺.鲍威尔和卡尔马克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77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