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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口述历史 地方文献 工作方法;
中图分类号:G25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1 简述口述历史
口述历史是访谈者向受访者提问的方式,通过笔录、录音、摄像等手段,将储存在受访者大脑中的各个时期历史事件经过口头方式表达出来;再经过加工整理和开发加以利用,形成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史料。口述历史大概始于20 世纪40 年代,1948年,美国内战史专家苗文斯创建了历史上第一个口述历史的专门研究机构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研究室, 标志着口述历史的产生;并于60、70年代在加拿大、英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迅速发展。我国对开展口述历史的研究起步较晚,利用口述历史方法搜集资料,是在50年代;主要以笔头记录或以录音带形式保存下来,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直到近年来,才引起相关机构及史料研究学者的重视,2004年成立了中华口述历史研究学会,标志着我国的口述历史研究有了一个初步的架构。随着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录音、摄像器材为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然而,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开展对口述历史资源的采集、整理、保存和开发利用还有待进行进一步的关注和研究。
2 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的意义
2.1 口述历史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作为学校文献信息中心, 要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 仅提供常规的信息资源已经不能满足, 这就要从现有文献资源以外寻求新的增长点。口述历史作为一个新载体,它是通过对当事人和知情人进行口述访谈,从中所获得的信息。口述历史有着独特的学术价值,可以弥补文字及其它资料的不足;是促进馆藏多元化, 对馆藏信息资源的有力补充和完善;因此,口述历史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汕头大学图书馆特藏部在国内图书馆界率先开展口述历史资源采集开发工作, 其采集资源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及社会各界得到很好的利用,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也足以证明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的重要性和社会价值。
2.2 口述历史在地方文献工作中的意义及其紧迫感
地方文献具有明确的地域性和史料性,地方文化是地区社会发展的历史见证,是人们生活、生产劳动中积累的文化遗产。这些地方文化的在逐渐消失, 甚至有些民间技艺已经面临失传。由于生命、记忆是有限的,决定了我们应以紧迫感态度来抢救人类历史文明中即将流逝的文化遗产。我们要趁当事人、知情人还在的时候,深入实地调查访问,收集、整理他们的口述历史;挖掘、抢救文字记载资料上缺少的部分,弥补史料中的空白。我校坐落在南海之滨的广州黄埔港,深入细致挖掘、抢救、整理、研究、整合南海神庙,黄埔古村,黄埔古港等文化史料。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刻不容缓,责无旁贷的责任。
3 图书馆口述历史工作的开展
3.1采访前的准备工作
3.1.1口述历史议题的拟定与计划
口述历史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填补特色文献建设中文字史料的空隙,所以在议题的制定中要具有独特性、唯一性、价值性等。所搜集的口述资料关系到特色馆藏的质量,所以议题的选定必须慎重。确定了议题后,就要制定口述历史计划,包括采访人、口述人、时间地点、口述时间、开场白、口述大纲、口述历史的目的和实施程序等,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3.1.2相关设备的准备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码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并迅速成为开展口述历史工作必选器材,在开展口述工作前期要投入经费购置如摄像机、录音设备、照相机等,这是开展口述历史的必要的硬件保证。
3.1.3采访人员选定及培训
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是图书馆一项比较新的工作,无论是人员的配备还是采访经验来说,都可以说是从零开始;所以在采访人员的选定上,我们要跟据采访的工作性质、要求,挑选采访人员。采访人员必须具备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熟悉当地的文化。确定了采访人员,我们就要对他实施培训工作。首先,必须让采访人员对采访计划、目标、范围、内容有清楚的认识,其次加强对采访人员在采访过程中提问的技巧与风格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更有效的获取资料,保证采访效果,采访人员必须对相关事件、重要人物有所了解;对访谈对像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喜好等基本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3.1.4访谈对象的选择
在开展口述历史中,选择合适的访谈对象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史料的利用价值真实可靠。首先,实地走访,认真调查,根据所需条件逐一筛选。受访者首选长者,因为他们大多是经历过重大历史事件,阅历比较丰富,所述说的历史史料颇有研究价值。如我馆确定的受访者,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广州著名古村落――黄埔村(因为它坐落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黄埔古港而闻名)胡氏第二十一代传人胡永堪先生,他无论对黄埔古港还是黄埔村的历史都颇有学术见解;是参加过许多记录片的实地拍摄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可谓是口述历史访谈者的最佳人选。
3.2做好采访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3.2.1把握主题和正确引导
在采访中把握主题, 问到点子上这是访问中实质性的、要害性的问题。正式的采访通常是按既定计划和访问提纲进行的,但是由于受访者大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记忆力都有所下降;对历史事件因时间久远, 往往出现偏差。此时, 采访人应做好引导工作,凭借自己掌握的知识, 进行巧妙的提问。 采访中有时遇到一些把握不准的事实或情节, 这时采访人员需要运用一定的技巧,把握住采访主题, 并挖掘其内心更深层次的看法。在采访中难免心神紧张, 也会影响表达、记忆的,采访人员要随时揣摩对方思想、情绪、感情、顾虑,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发问,消除其紧张情绪,做好引导工作。
3.2.2形式灵活的提问
在采访中提问是一门学问,它关系到口述历史资料的质量。为了在采访中更好与受访者产生有问有答的效果,在采访前多次登门拜访,与受访者进行思想交流,为正式采访营造良好气氛。采访人提问的质量直接影响被采访人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所以在采访前要作好准备。了解一下被采访者的相关资料、历史背景,做到心中有数, 以便提问时切中要害。提问时还要注意,尽量避免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或与受访者敏感的话题,以免陷入僵局,影响采访效果。因采访的对象、内容、场合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时可以开门见山提出问题;有时却要婉转地提出,所以采访中必须掌握提问的技巧。
3.3口述历史资源的整理和开发利用
3.3.1口述史料的整理
通过采访得到原始的口述历史材料是比较杂乱的,不具学术逻辑。对采访收集到的口述历史, 需要向其他文献资料一样进行专业的整理, 才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资源。首先对采访收集的录音、摄像等资料反复听、认真看;对于其中不清楚或含糊的地方加以校正、补录、拼接、编辑等。在对于与主题不相干的内容进行删减,要尽量保持口述史料内容的原貌。对收集到的口述史料要进行鉴别, 尤其是对关键的人物、时间、事件等做必要的考证,整理后资料要返回给受访人核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需要将口述历史录音、摄像等资料转换为文字资料,在转换过程中, 尽量保持访谈的原汁原味。图书馆收集口述历史史料最终目的是加以利用,所以要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录音、录像等进行分类标引等编目工作, 编制目录、主题、摘要、采访人、受访人、时间、地点等详细的检索点。随着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对收集的口述音像资料可以通过相应的转换软件直接实现影像文件格式转存到计算机上,将口述历史资源数字化, 供读者使用。
3.3.2提供口述史料的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利用,把加工整理好的口述史得以充分利用成为可能。在特藏室设立口述历史专柜并按主题进行分类编号,把收集整理好的口述史料制成DVD和配套的文字史料、数据库加以保存,便于读者随时查阅。读者要获取完整口述资料必须来图书馆特藏室, 并由馆员为读者提供咨询服务。另外,还可以将口述历史记录加人到MARC书目数据中, 通过读者借阅提高对口述历史资源的利用。随着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应用, 为口述历史的充分利用提供了便捷的条件。把采集好的录相资料以影音文件的格式转存到计算机上,实现资源数字化后再通过整合就成一个供读者共享的口述历史数据库。
4 结语
图书馆进行口述历史资料的收集、采访与开发利用工作。 对于挽救历史资料,为不同层次的读者提供独具特色的历史史料;为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口述历史是促进馆藏多元化, 是对馆藏信息资源的有力补充和完善, 口述历史将成为图书馆特色馆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陈俊华.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探索.图书情报工作2006(6):126-129
一前言
天津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空港物流加工区,车间长162.9米,宽为144米,为主体一层局部二层的钢结构的工业厂房,该地区位于沿海地区,地质情况为淤泥质泥土,由于地质情况较差,表层土质承载力满足不了竖向承载力的要求,本着满足要求和经济的原则,设计最终选用CFG桩。
基本原理:
CFG桩是由水泥粉煤灰碎石和细沙加水搅拌形成的高粘强度的桩和桩间土及褥垫层一起形成复合地基,CFG桩复合地基通过褥垫层与基础相连接,无论桩端落在一般土层还是淤泥土质均可保证桩间土始终参与工作。由于桩间土的强度及模量比桩间土大,在荷载作用下桩顶应力比桩间土的应力大,桩可承受的荷载向深的土层传递并相应减少桩间土承载的荷载。
桩体是由机械成孔后将搅拌好的砼利用泵机打入孔中,在拔管的过程中利用高差产生的重力将混凝土自振捣效果,这样不仅在成桩的过程中不仅挤密桩间土还挤密桩身,使其具有水硬性,使处理后的复合地基的强度和抗变形的能力明显提高。
在复合地基中,基础和桩间土之间设有设置一定厚度的散粒状组成的褥垫层,是地基的核心部分,基础下是否有褥垫层对地基的承载能力有很大的影响,若不设置褥垫层,复合地基和普通的桩基础相似,桩间土的承载能力难以发挥,不能称作复合地基。基础下只有设置了褥垫层,桩间土承载能力才能发挥出其潜在的作用。
二CFG桩加固地基的设计与施工
CFG桩设计强度为C20,桩型为¢400X13000单桩,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00kpa.
施工准备:
1.资料和条件:
(1)建筑场地和勘察报告
(2)CFG桩图和设计说明
(3)建筑场地的水准控制和点和建筑物位置控制坐标
(4)具备三通一平
2.塑料排水板的设计
在地基中设置塑料排水板的作用主要是增加排水途径,缩短排水距离,使素砼加快沉降发展。塑料排水板设计是将塑料排水板换算成当量直径的砂井,采用砂井理论和设计方法,塑料排水板打设在桩周围,由于淤泥深9米,所以塑料排水板要打穿透淤泥。
雇结度是计算塑料排水板设计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知道各级荷载下不同时间的固结度就可以推算出地基强度增长和荷载的沉降量,从而可以进行各级荷载下的稳定系数,确定加载相应计划。
3.技术措施:
(1)确定施工机具和配套设备
(2)材料的规格技术要求及数量
(3)试桩长孔数量不少于1%,以复核地质资料及设计工艺是否适宜,以便即时修订技术参数
(4)按照施工图放好桩位
(5)确定打桩顺序与桩距有关,软土中因桩距较大可采用间隔跳打法
(6)复合基准线水准点,CFG桩的轴线定位点
(7)施工中作好桩进深情况表
4.施工机具:螺旋钻机砼泵车
5.施工工艺:
(1)钻机在钻到预定深度后空转30秒
(2)拔管速度放慢,拔管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反插,不允许出现供料不及时现象,如果不可避免则在检测报告出来后根据报告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进行补桩。
(3)在拔出地面后应使桩顶标高宜高于地面50cm封顶,利用七自重应力对桩头进行保护。
(4)在施工过程中作好材料的试块的取样工作,进行28天后的抗压强度。
(5)待桩体达到一定强度后(一般为3-7天)进行施工的长桩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作出响应的处理
(6)桩头处理后进行褥垫层的饿铺设,其多余宽度不得小于垫层的厚度
6.质量要求及成品保护
(1)质量要求:
A桩长允许差≤1/2D
B桩径允许差≤2cm
C轴线允许差≤1%
D桩位允许偏差:满堂红≤1/2D
条基≤2cm
轴线方向≤1/3D
(2)成品保护:ACFG桩成桩后待达到一定强度后(一般为3-7天)后进行桩头处理
B土方开挖时不可对桩顶以下的土体进行破坏,应尽量避免扰动桩间土
C剔除桩头时先找出桩顶的标高位置,用钢钎等工具沿桩心剔除多余桩头。在操作过程宜两个方向同时进行,不可用重锤或重物横击桩体,直到设计标高,并把桩顶找平
D如果在基槽开挖和剔除时造成桩断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下时,应进行接桩,但在接桩过程中要保护好桩间土
三CFG桩加固地基的试验与检测
1.单桩静载试验:
采用压重堆载法试验,由压重千斤顶荷载板等组成的工作系统对复合地基加荷试验得到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
2.单桩静载试验基本值的确定
5#桩逐级加压至720kpa时桩的荷载板累计沉降量为67.55mm停止试验,根据相对变量值确定CFG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规定S/b=0.01即S=11mm所对应的压力。5#CFG桩承载力特征值可取510pka依据相对变形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压力的一半即5#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360pka,大于设计值200pka(q-s)曲线省略。
工程名:空港物流加工区宝硕门窗车间办公楼试点编号:5#
压斑、板面积:1。2桩径:400mm测试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加
载
荷载(pka)
本级沉降(mm)
本级沉降(mm)
本级时间(min)
累计时间(min)
160
1.48
1.48
60
60
230
0.65
2.13
60
120
300
0.83
1.96
60
180
370
1.20
1.16
60
240
440
1.55
5.71
60
300
510
3.31
9.05
60
360
580
10.62
19.67
60
420
650
13.21
32.91
60
480
720
34.64
67.55
60
540
结论:
1.以复合地基的静压结果数据看本工程所采用的复合地基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其特点,使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地基变形得到控制。
在目前我国的医疗单位中,其单位的管理层没有对医院低值耗材管理信息化建设给予相当的重视,一些医院管理者认为新的耗材物资管理模式的创新及引进就意味着资金的大批量投入,致使在医疗单位的耗材物资管理过程中,不仅不把低值耗材管理信息化建设放在工作首位,还在建设低值耗材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时候投入较少,导致医院低值耗材信息化设备的缺乏,容易造成医院低值耗材物资等资料的缺失。
1.2医院低值耗材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建设意识薄弱
医院在实施低值耗材管理员工考核方案的时候,考核内容太过于单一,没有针对性,而且内容过于呆板。这样的考核不仅难以真实的反应出员工的实际耗材物资管理情况,并且考核出的结果在准确性和真实性上严重不足,员工也对这样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缺乏兴趣,进而导致员工对耗材物资管理考核的积极性降低,这样就会使得医院低值耗材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施受到阻碍。其次,耗材物资管理人员对耗材物资管理工作的工作态度,也直接影响着低值耗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效果,医院低值耗材管理考核人员一旦对该项工作没有重视,在进行考核时督检工作时没有认真严肃的对待,没有让员工深刻的了解到低值耗材管理在医疗机构发展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对耗材物资管理的利害关系难以分清,这样就使得员工对这项工作产生抵触思想,使得医院低值耗材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更加难以进行,所取得效果也差强人意。
2.医院低值耗材信息化管理的改革方案
2.1加强医院低值医用耗材信息化管理的措施
对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的管理要根据应用的需求来制定,并且大力深化医用耗材的财经管理。首先,建立并完善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的预算管理平台,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医院物资管理的信息系统日益完善,大部分的系统中,已经将库存资金和收付款等功能一并纳入到了信息一体化的管理中,但对于预算管理的制定却常常被忽略。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将为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管理提供极大的便利,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的生成、审核和执行过程的管理,能够将财务系统和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管理系统相结合,以保证对耗材的使用和财务支出等均受到预算管理的控制,并能够通过对预算的查询明确资金的动向。其次,完善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的核算体系,这就要求信息系统建立经费的预算、财务报销、医院的成本核算与收付款,并确保相互之间同步运行,以满足医院财务对各项资金进行准确的核查,以保证业务开展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最后,加强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的物资供应链管理,整个耗材的供应链指的是从客户订购产品,之后的原料采购、生产与配送等各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因此,加强此环节的有效管理,能够提高效率并且降低成本,为医院创造更多的效益。
2.2加强技术化的管理
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全面覆盖到了各个企业,医院低值医用耗材需要供应商来提供,而采购的过程则离不开与物流公司的合作。基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物流也已经实现现代化,条形码技术在当前已经成为物流公司重要的技术手段,不仅操作简单,而且成本极低、便于录入、错误率也低。医院可以利用这样的优势,根据实际的需求,进行每一样耗材采用一个条形码,实现耗材出库和入库的有效管理。同时进行超市化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供应工作效率并有效提升物资管理的准确性。另外可以参考在图书馆等机构中普遍应用的RFID技术,通过射频识别技术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准确获取相关数据信息。RFID技术具备多种优势特点,如存储量大、操作方便等等,其准确性也能够保证出现问题时准确找到责任人。条形码和RFID技术的应用,也使得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管理更加规范化。
2.3EPR理念的应用
虽然医院不同于其他企业,但是其他企业一些现代化的思想理念还是应该借鉴的,ERP理念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信息化的管理思想,将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整合为一体,并使每一项管理都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EPR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现代化的决策依据,有利于帮助企业进行再造。随着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将ERP理念应用于医院的管理中,我国这种理念也开始逐步实施。在医院低值医用耗材管理系统中,能够实现从客户的需求一直到最终的支付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的封闭式管理,完成对医院低值医用耗材进行精确的管理与控制,有利于实现医院的采购需求和外部的采购平台进行一体化的融合。
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偿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1、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2、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3、征地补偿过低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毫无保障。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导致上述问题的成因包括:1、为局部利益故意模糊“公共利益”的概念。2、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3、征地程序中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4、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不健全是成为引发纠纷的争端的主要原因。
对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1、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2、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3、要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4、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加强征地的民主性。5、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制度,合理安置失地农民。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概念的理解以及阐述了农村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和在土地征用时应补偿范围和标准。另外,根据我国目前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并在“公共利益”范围界定,征用制度完善,补偿制度完善,规范政府征地行为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公共利益”范围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
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
一、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并且在某些地区耕地又浪费严重。随着人口的逐年增长,耕地将继续减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要做到这一要求,必须坚持:(1)加强规划,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2)要优先利用荒地,非农业用地,尽量不用耕地(3)要优先利用劣地,尽量不用良田(4)加大土地监察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制止乱占耕地的滥用土地行为。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这不但因为征用土地是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而且因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一国的最高利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体现,私人行使权利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在与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时就得对私人利益加以限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因此应在贯彻节约土地,保护土地的前提下保证国家建设用地。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集体土地征用意味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意味着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利益的丧失,故用地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一是对被征用土地的生产单位要妥善安排生产,二是对征地范围内的拆迁户要妥善安置,三是征用的耕地要适当补偿,四是征地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适当补助。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土地征用的补偿并不是由国家支付,而是由用地单位支付,这是因为,国家并不直接使用所征用的土地,也不是使用该被征用土地建设项目的直接受益者,而用地单位则兼具这两个因素,由其支付征用土地补偿是合理的。用地单位的补偿是一项法定义务,承担此项义务是使用被征土地的必要条件。用地单位必须按法定的标准,向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组织给予补偿。
二、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用。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土地补偿费,主要是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2、安置补偿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标准规定。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如房屋,水井,林木及正处于生长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或某些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利益需要,是不能征用集体土地的。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或界定哪些项目用地不是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审批程序的规定,可以间接推断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占用土地,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应当属于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而事实上,为实施城市规划分批次征用土地后,由哪些具体的建设项目来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是谁申请使用,就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出让或划拨给谁使用。这里面的“公共利益需要”尺度很难把握。
2、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目前已查处的大量违法批地占地案
件,往往是未批先征,未批先用,事后再补办手续。即使被查处了,也常以“生米煮成熟饭”为由,再补办手续,做善后工作,最终实现征地占地的“合法化”。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现违法占用土地案件4.69万件,结案2.78万件。然而,只有193人受到行政处分,62名违法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处罚率仅为千分之几。既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也没有使违法者受到震慑。
3、征地补偿过低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毫无保障。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后,政府通常给予四种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前两种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后两种费用则是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人的。国家在对农村土地征用后,受偿的主体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而个人承包经营农户不能作为受偿的主体,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受偿,失地农民不仅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成了多余的劳动力。加之没有配套措施安排其生产和生活,造成农民失地又失业生活极度困难。
四、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导致上述问题的成因。
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为局部利益故意模糊“公共利益”的概念。我们并不否认为了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业建设需要牺牲部分人或集体的利益,但不得不对征用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征地适用的范围、征地的程序和损失补偿产生了质疑。国家征用权的滥用和土地所有权的强制转移,产生了明显的不公平:政府以低补偿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又以拍卖、出让等形式高价转移给土地开发商。把这一行为认定为了“公共利益”,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该行为使农民的私权利受到侵害,另一方面,被征土地的利用率也远远不及农民对自己土地的利用率。2、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农村土地的征用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也涵盖了一部分农民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也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农民个人的利益。有的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幌子,以较低的补偿强行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甚至要求村集体单方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强行征用农
民承包的土地。当农村土地被肆意的征用,社会上便出现了一种新的群体-“失地农民”,他们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寻求不到新的生存出口,于是,他们不断地上访、告状,成为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3、征地程序中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这是征用农业用地的基本程序,但在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不按审批程序进行。我国的广大农村中,县、乡、镇政府对农村土地享有着绝对的权力,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县、乡、镇政府部门却是所有者主体的代表,同时又是征用土地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在涉及农村土地征用的决策上需要听从于政府,由于在征用程序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很多时候便会出现政府擅自占用土地、买卖土地等非法转让土地和越权审批,或先征后批,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占地的现象。由于农村土地征用费低,很多土地在被征用后由于种种原因被闲置,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
4、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不健全是成为引发纠纷的争端的主要原因。
首先,行政补偿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但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与宪法此规定相配套的法律规范对于补偿制度的规定也不完备。如《环境法》、《水法》、《草原法》中只有各种禁止性、限制性的规定,但却未规定应当给予何种补偿的规定。其次,补偿办法规定不合理、不科学,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用前三年该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对安置费的补偿规定为最高不超过十五倍,两者相加不超过三十倍。这样的规定能否合理体现被征用土地的实际价值令人怀疑。据权威部门统计,
近三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9100多亿元。这其中又有多少真正补偿到了农民的手中呢?
五、对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
1、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
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损害农民权益和农地非农化失控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的指导思想有偏差,目的动机不纯,往往是出于利用土地做无本买卖,以求尽快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加快建设,或者为了体现个人政绩。其实,规范的征地制度应具备两项基本功能,或者说能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具备保障农民权益的功能,以确保农民在失地的同时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就业、医疗和养老的条件;二是具备控制农地非农化趋势的功能,将农地占用纳入合理利用和保护有限土地资源、实现生态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轨道。这是衡量征地制度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的唯一标准。只有以此为出发点,并作为实施征地过程的指导思想,辅以切实措施,才能确保在推进城市化过程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民权益和有效地实现耕地资源的动态平衡。
2、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由于“公共利益”概念的抽象性,而我国现行法规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未作出明确界定,这为任意解释“公共利益”、扩大征地范围留下了空子,以至于出现“公共利益”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可往里装的情况。为了避免出现这类现象,参照国际上有关国家《征地法》的规定,有必要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主要包括:(1)、国防、军事需要;(2)、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修建的铁路、公路、河川、港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需要;(3)、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修建的铁路、公路、河川、港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及环境保护等建设事业;(4)、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修建的机关,以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的研究机关、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公共利益”具有动态性,为如何把握“公共利益”带来了一定难度。所以,应倡导、重视社会民众的参与权、选择权。对于社会普遍承认的、独立于社会和国家现行政策之外的公共利益用地项目,如有关国民健康、市政基础设施等,政府应严格按有关土地征收、征用法规办事,而对那些由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所引发的符合社会、国家急需要的相对公共利益项目,尤其是有争议的项目,则应建立特定的制度,即通过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说明其“公共利益”之所在,提倡由政府和全体民众讨论、认同。
3、要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
在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过程中,政府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它既是征收、征用的主体,又是补偿的主体。虽然,新修改的《宪法》对有关土地征用的条款作了重大修改,突出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但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强势地位并未有多大的改变,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权仍在政府,征地的程序仍掌握在政府手中,对征地如何补偿的决定权还是在政府。因此,如何规范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行为,构成了规范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为此,首先要严格控制政府的征地权力,理清征收、征用的界限。其次强化平等协商和监督机制。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要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时,必须尊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主体地位。政府在对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决策作出之前,必须与集体农民进行平等的协商,征得绝大多数农民的认同。再次要弱化乃至剥离政府与征地行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在征地和供地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利益空间。它构成了滥用征地权力、任意降低补偿标准的症结。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规范、约束政府行为,弱化乃至剥离政府与征地行为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4、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加强征地的民主性。
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征用事关农民的生存,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在原有的程序上还需要注意完善和增加几个步骤:其一应该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其二,应该增加农村土地征用的听证程序。在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农民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征用了。为了提高征用土地的透明度,防止在征用农村土地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应当增加听证程序以听取被征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意见,满足他们的知情权,提高征地的透明度。其三,加强农村土地征用的民主性。虽然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无权决定土地被征用的用途,但对征地补偿的确定及补偿费用的分配及使用,却有权进行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是少数农民的土地被征用,那么更有必要让失去土地的农民参与决策,如此才能更好的监督征地使用单位对土地使用情况,如果被征土地被闲置,农民当然地有权申请恢复土地的耕种,如此不仅达到了提高被征土地的利用率,还更有利于保护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
5、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制度,合理安置失地农民。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如何完善是学者们一直关注的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标准中的“土地年产值”是个极不易确定的数值,各地差异也相当大,计算时主观性很强,不仅增大了政府自由补偿的随意性,而且在实践中征地的双方多数时是达不成共识的。因此,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从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补偿标准。现在是市场经济的时代,只有以土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才较为合理,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切实了解土地征用,参与讨价还价,如此才能满足、保障土地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土地的征用。第二,合理的给予安置。应该在给予金钱补偿的同时,对他们今后的生活给予安置。另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将一部分补偿拿出为失地农民办理保险,这也是维护他们合法利益可行的途径之一。第三,扩大补偿的范围。笔者认为在对农民的实际损失给予了补偿的同时,还应该加入预期的利益。预期的利益当然是很难确定,但是可以从失地农民近五年甚至近十年的平均利润中予以确定,尤其是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承包期限还未到期,承包的土地就被政府征用了,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该给予维护。
参考文献资料:
1、《宪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
2、《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本书共有12章,被分成了两个部分。第1部分理论及其原由,包括6章。第1章整体思想的形成;第2章通用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第3章系统理论精选;第4章通讯与信息理论;第5章关于大脑与智力的某些理论;第6章自组织与演化。第2部分应用以及使用什么方法,包括6章。第7章人工智能与生命;第8章组织理论与管理控制论;第9章做出决策及决策辅助;第10章信息学;第11章系统方法学的某些内容;第12章系统理论的未来。第1部分的内容致力于系统迁移的历史背景,并且介绍了在这个领域中先行者的思想及其理论。它提供了通用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和众所周知的定律及原理,以及像控制论和信息理论这样相关的主题。第2部分的内容则涉及了在系统内系统理论普通应用中的某些课题,例如人工智能、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其他相关的主题。最后试图对世界范围内系统理论的未来作出一个预测。
本书具有下列三个特点。(1) 经修改和更新后包括了新的系统理论,以及有关自组织和演化的全新的一整章内容。本书在一卷的篇幅中总结了系统理论的大部分领域及对系统科学的应用,它包含了通用的理论和实际应用这两个方面,但没有使用复杂的数学。(2) 在图书市场上没有类似的书籍存在,对于初学者以及大学高年级学生而言,这是一本很理想的教科书。(3) 因为它具有全面的名称及课题索引以及系统理论清单,它可以作为一本快速、易读的参考指南。
农民为什么这样做呢?政府为什么采取这样的措施呢?政府的这种合法行为是否正当呢?是否存在对农民的歧视呢?歧视性的制度设计在道德上又有什么理由呢?也许,有些问题是无法正面回答的,或者有些问题只能作为而问题存在。
二、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
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予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补偿后,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
学者指出,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地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是我国实行土地征用的宪法依据。土地征用具有下列特征: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2、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5、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1]
三、国外的有关法律制度
(一)美国
土地征用在美国被称为“最高土地权的行使”。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规定:“非依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合理补偿,不得征用私有财产攻公共使用。”美国联邦宪法还在其第十四条修正案中要求州政府依据正当法律程序取得私有财产并保证不得拒绝法律对公民的平等保护。各州宪法对此问题也有类似规定。
在美国,征收主要分两种形式。第一种称为Policepower,通常直译为警察权,是政府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伦理以及福利而无偿对所有人的财产施以限制乃至剥夺的行为。警察权包括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以及健康法规(BuildingandHealthCode),让移要求(Set-back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ll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lControl)等。警察权准许政府规划私人土地,而不需要支付补偿。这种征用的方式得以适用的场合非常有限,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制约。第二种是有偿征收,英文称为“eminentdomain”或“condemnation”,指政府依法有偿取得财产所有人的财产的行为。以下讨论的主要是指第二种征收形式。[2]
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关于有偿征收(eminentdomain)的规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该修正案规定了征收的三个要件:1、正当的法律程序(Dueprocessoflaw);2、公平补偿(Justcompensation);3、公共使用(Publicuse)。
1、正当的法律程序
通常,征收行为应当遵循如下步骤:(1)预先通告。(2)政府方对征收财产进行评估。(3)向被征收方送交评估报告并提出补偿价金的初次要约,被征收方可以提出反要约(counter-offer)。(4)召开公开的听证会(Publichearing)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被征收方对政府的征收本身提出质疑,可以提出司法挑战,迫使政府放弃征收行为。(5)如果政府和被征收方在补偿数额上无法达成协议,通常由政府方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为了不影响公共利益,政府方可以预先向法庭支付一笔适当数额的补偿金作为定金,并请求法庭在最终判决前提前取得被征收财产。除非财产所有人可以举证说明该定金的数额过低,法庭将维持定金的数额不变。(6)法庭要求双方分别聘请的独立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并在法庭当庭交换。(7)双方最后一次进行补偿价金的平等协商,为和解争取最后的努力。(8)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将由普通公民组成的民事陪审团来确定“合理的补偿”价金数额。(9)判决生效后,政府在30天内支付补偿价金并取得被征收的财产。[3]
2、公平补偿
(1)主体的公平。即有权得到补偿的不仅仅包括财产的所有人,还应当包括财产相关的收益人,如房地产的承租人。
(2)客体的公平。即取得补偿的对象不仅仅包括房地产本身,还应当包括房地产的附加物,以及与该房地产商誉有关的无形资产(Goodwill)。
(3)估价的公平。这是指法律要求补偿的价金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fairmarketvalue)”为依据。至于什么才是公平的市场价值,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双方分别聘请的独立的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如果各自的评估报告结论相差悬殊,则由法庭组成的陪审团裁定。人们可以抱怨,资产评估师的报告并非完美和科学,但是在先阶段经济科学的发展水平上,除此之外,人们实在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法院通常都认定高出政府补偿价格的评估报告。因此,有关政府征收方面的法律案件,通常都是职业律师们竭力追逐的目标。在律师费用的收取上,与交通肇事案件和医疗事故案件一样,大多采用不胜诉不收费的方式(canbehandledonacontingencybasedonapercentageoftheamounttheattorneyobtainsoverandabovetheamountofthecondemningagency‘offer),如果胜诉,律师可以从当事人额外期待的政府补偿金中获得较大比例的金额。如果政府一方胜诉,另一方也不需要为此支付政府方的诉讼费用。[4]
根据美国财产法,“合理补偿”是指赔偿所有者财产的公平市场价格,包括财产的现有价值和财产未来赢利的折扣价格。美国土地征用补偿根据征用前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它充分考虑到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不仅补偿被征土地现有的价值,而且考虑补偿土地可预期、可预见的未来价值;同时,还补偿因征用而导致相邻土地所有者、经营者的损失,充分保障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5]
3、公共使用
在此,法律对公共使用的内涵采用了广义的解释。首先,公共使用的规则排除了政府利用行政权利损害某个个体利益的同时使另一个体收益,比如征收A的住房给B开设零售商店,就不能构成公共使用。但公共使用并不意味着政府征收的财产只能或给一般公众使用。政府征收财产又立即转让给多数私人使用,同样构成公共使用。
(二)加拿大
加拿大的土地征用制度沿用的是英联邦的体制,在征用土地方面一直进展比较顺利,较好地解决了国家、征地机构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加拿大对土地征用的补偿是建立在被征土地的市场价格基础上,依据土地的最高和最佳用途,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来看,加拿大的土地征用补偿包括:(1)被征用部分的补偿,必须依据土地的最高和最佳用途,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偿。(2)有害或不良影响补偿(如严重损害或灭失价值),主要针对被征用地块剩余的非征地,因建设或公共工作对剩余部分造成的损害,还包括对个人或经营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的补偿。这种补偿不仅包括被征地,还包括受征地影响相邻地区的非征地。(3)干扰损失补偿,被征地所有者或承租人因为不动产全部或基本征用,因混乱而造成的成本或开支补偿。(4)重新安置的困难补偿。[6]
(三)英国
英国对土地征用的补偿作了较详尽的规定,包括土地征用补偿原则、补偿范围和标准、土地征用补偿的估价日期、补偿争议的处理等。具体来看,土地征用补偿原则是:土地征用补偿以愿意买者与愿意卖者之市价为补偿的基础,补偿以相等为原则,损害以恢复原状为原则。土地征用补偿的范围和标准:(1)土地(包括建筑物)的补偿,其标准为公开市场土地价格;(2)残余地的分割或损害补偿,其标准为市场的贬值价格;(3)租赁权损失补偿,其标准为契约未到期的价值及因征用而引起的损害;(4)迁移费、经营损失等干扰的补偿;(5)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的补偿(如律师或专家的费用、权利维护费用等)。补偿的估价日期是指土地征用机关在行使土地征用权时,应通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但其取得土地往往会在通知后的几个月或更长时间,在地价上涨的情况下,土地征用补偿的估价日期成为十分关键的议题。英国土地征用评估准则规定,假如补偿金额为双方所同意时,则以土地征用通知日期为估价日期。假如土地征用补偿争议上诉时,则以土地法庭听证的最后一日为估价日期。[7]
(四)德国
德国的土地征用补偿范围和标准为:(1)土地或其他标的物损失的补偿,其标准为以土地或其他标的物在征用机关裁定征用申请当日的移转价值或市场价值;(2)营业损失补偿,其标准为在其他土地投资可获得的同等收益;(3)征用标的物上的一切附带损失补偿。德国被征用土地的补偿价格计算与英国一样,也是以官方公布征用决定时的交易价格为准。在城市再开发区,为了防止利用预期的公共开发事业进行投机活动,政府规定,凡因预测土地将变为公共用地而引起的价格上涨,都不能计入补偿价格。对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应依法律途径向辖区所在的土地法庭提讼,以充分地保障被征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类补偿费由征收受益人直接付给受补偿人,且各类补偿应在征收决议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给付,否则征收决议将被取消。另外,德国的土地征用补偿方法,除了现金补偿,还有代偿地补偿、代偿权利地补偿等。[8]
(五)法国
法国的土地征用补偿价格是以征用裁判所一审判决之日的价格为基准计算的。同时为了控制补偿,被征用不动产的用途以公布征用规定1年前的实际用途为准。
(六)瑞士
瑞典有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中不包括预期土地将变为公共用地而引起的价格上涨的部分,以抑制通过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土地补偿费的投机行为。瑞典对土地征用补偿价格的计算,以10年前该土地的价格为准。
(七)日本
依据日本《土地征用法》的规定,重要的公用事业都可运用土地征用制度,征用损失的补偿以个别支付为原则,而支付的财物,原则上以现金为主,补偿金额须以被征用的土地或其附近类似性质土地的地租或租金为准。日本的土地征用补偿是根据相当补偿的标准来定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完全补偿标准确定土地补偿费。具体来看,日本征用土地的补偿包括5个部分:(1)征用损失补偿,对征地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按被征用财产的经济价值即正常的市场价格补偿;(2)通损补偿,对因征地而可能导致土地被征者的附带性损失的补偿;(3)少数残存者的补偿,对因征地使得人们脱离生活共同体而造成的损失的补偿;(4)离职者的补偿,对因土地征用造成业主失业损失的补偿;(5)事业损失补偿,对公共事业完成后所造成的污染对经济和生活损失等的补偿。另外,日本的土地征用补偿方法,除了现金补偿,还有替代地补偿(包括耕地开发、宅地开发、迁移代办和工程代办补偿等)。
(八)韩国
韩国土地征用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价补偿,为土地征收补偿的主要部分,1990年韩国统一以公示地价为征收补偿标准;(2)残余地补偿,土地征用可能导致残余地价值减低或因残余地须修建道路等设施和工程应予以补偿;(3)迁移费用补偿,对被征地上的定着物,不是进行公益事业所必须的,应给予迁移补偿费用;(4)其他损失补偿,对土地征用致使被征者或关系人蒙受经济损失时,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韩国在建设部设立了中央土地征用委员会,在汉城特别市、直辖市及道设立地方土地征用委员会,对土地征用的区域、补偿、时期等进行裁决。
(九)新加坡
在新加坡,有关土地征用补偿的决定由土地税务兼行政长官作出,但补偿金额由专业土地估价师评估,以公告征用之日的市价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的项目包括因土地征用造成土地分割的损害、被征用的动产与不动产的损害、被迫迁移住所或营业所所需的费用、测量土地、印花税及其他所需要合理的费用等。
四、公共目的之认识
对于“公共目的”,各国(地区)解释不尽相同。日本解释为“解决公共事业建设”,如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公园建设,根据河川法进行的堤防等建设,根据港湾法进行的港湾建设等。韩国解释为“公益事业需要”,所谓“公益事业”是指:1、有关国防、军事建设事业;2、铁路、公路、河川、港口、上下水道、电气、煤气、广播、气象观测、航空等建设事业;3、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设立的办公场所、工厂、研究所、公园、市场等建设事业;4、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指派的建设者,由他们所进行的住宅建设事业或住宅用地开发事业;5、其他根据法律可以征用或使用土地的事业。由此可见,对“公共目的”的解释有很大的弹性,在一些国家(地区),“政府的意图都被看成是公共目的,并可为此而征用土地。”可以说,如何准确界定“公共目的”的范围是各国(地区)土地征用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难题之一。[9]
学者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确定“公共目的”的内容与范围,因此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既不破坏土地市场的竞争规则,又保证有足够的公共用地来源,各国(地区)政府都将”非公共目的“用地和”公共目的“用地区别对待:对前者的流动不过多地干预,对后者,政府则充分运用特权,保证在需要时能获得土地。但是,这样做必须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法律法规上明确界定”公共目的“的内容和范围,否则就无法将两类用地区分开来,从而采取不同政策。根据各国(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实情,”公共目的“的内容和范围可明确为:1、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用地;2、交通用地;3、水利及能源设施用地;4、城市基础设施用地;5、教育(学校、基础性科研单位用地);6、国防军事用地;7、其他公益事业用地。”[10]
从严格限定公益性用地范围的角度看,土地征用权只能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学者指出,“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均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国外经验和我国实际,我们认为,”公共利益“应严格限定在以下几类:(1)军事用地;(2)国家政府机关及公益性事业研究单位用地;(3)能源、交通用地,如煤矿、道路、机场等;(4)公共设施用地,如水、电、气等管道、站场用地;(5)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如三峡工程、储备粮库等;(6)公益及福利事业用地,如学校、医院、敬老院等;(7)水利、环境保护用地,如水库、防护林等;(8)其它公认或法院裁定的公共利益用地。在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的前提下,要确保土地征用权只能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其它非公益性用地,不能依靠征用农地,而应当主要依靠盘活城市土地存量市场以及开放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市场来解决。”[11]
我们正确地认识了所谓公共目的或者公共利益,确立公共用地范围,才能正当地进行土地征用,否则就是正当性缺乏的王霸行为。
五、现状、疑问与检讨
在我们中国大陆的每一个城市,几乎都有所谓经济开发区,或者高新科技开发区。这些开发区真的就是为了公共利益吗?可以简单地否定:不是!这里面只有政府的政绩目标。
政府为什么可以为所欲为呢?政府可以不受到限制吗?我们的议题是:不动产交易的自由与限制。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政府征用土地的行为进行评判呢?政府的自由行为的限度应该确立怎样的标准呢?
过去的假设是:政府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私而高效的。但是,计划经济的失败,已经证实了,政府一样会出现与市场失灵相同的所谓政府失灵。统一支配资源一样会导致浪费。比如在土地上的浪费与破坏甚至污染。
针对土地尤其是耕地的被破坏,中央政府也采取过一些措施,以反对和禁止盲目开发。但是结果并不乐观。其原因就在于,制订规则者就是头号违反规则者。这个判断勿需证明,只要我们去看看一些地方政府以及其他部门、机关新的办公大楼就足够了。问题主要是,我们经常看到和听见所谓国家建设项目上马,这些大型建设项目是不是就完全符合公共目的呢?其中有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征用土地,就很难准确地判定为公共利益目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正确地并且是严肃地指出,判断其公共利益目的应该进行听证会和认证会来加以确立。我的意思是说,政府的行为不一定都是公共行为,有时也有政府的私自行为——为了政府眼前利益的行为。尤其那些具有市场竞争性质的企业的征用土地行为,根本就不具有公共性。因此,以征用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这种手段的正当性是可疑的。
也就是说,政府利用自己的权力,将农村的集体土地征用,仅支付价格极低的经济补偿,然后,将以低廉价格获得的土地,投入到有高额回报的竞争领域——这不是掠夺是什么呢?耶林说:为权利而斗争。这个判断的简单含义就是弱者反抗强者。政府是强者,农民是弱者。但是农民的反抗方式是什么呢?他们并没有揭竿而起,他们只是在听说政府将要征用他们的土地了,于是就开始“种植”房屋。农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因很简单,第一,政府可以卖地,不保护耕地,我们自己为什么还珍惜土地呢?第二,粮食与蔬菜又能补偿几文钱呢?第三,价格的差异那么大,我们自己为什么不想办法让土地增殖呢?这就是农民最简单的算盘,也是农民最简单和无奈的反抗。
从力量对比上来看,农民是处于劣势。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即使有所谓村民委员会,也已经实际上是政府的基层单位了,尽管我们声称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农民的自治组织。进一步的问题是,自共和国成立之后,作为农民自治组织的农会就逐渐地消失了。亦即作为劳动者的工人,今天还有工会可以参加,但是农民没有农会可以参加了。当农民的利益被侵害了,能够代表他们的组织却没有。单个的农户是不具有与政府交涉的能力的。于是农民的劣势地位就更加强化了。
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模糊性,缺乏真正的权利主体,而且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是一种虚假的权利,因为这种所有权缺乏支配权(如处分权),而民法学原理告诉我们,支配权是所有权的核心。所以农村土地其实就是政府砧板上的待砍切的鱼肉而已。
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农业、农民政策,都是歧视政策。尽管时代高喊:以粮为纲。根据经济学家的统计,改革前的工业原始积累,几乎完全从农民手中获得原始资金,主要手段就是工农业、城乡之间的所谓剪刀差。坦率地说,农产品低廉的价格“打造”了中国大陆解放后的重工业等城市经济。这种掠夺性的财富其金额有多少呢?保守地说也应该是数以千亿元人民币。
改革后的情况是否好转呢?没有!而且是变本加厉地掠夺!改革后,经济建设的需要,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大,除了城市工业产品与农村农产品剪刀差问题没有改善,更进一步地开始掠夺农村土地资源——学者称“圈地运动”。仅这场空前绝后的中国圈地运动,政府就获得了9万亿元的财富。
今天,一些农民已经完全失去了土地。比如一些城市周边地方的农民。所谓“失地农民”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单一领域问题。我们不禁要问:没有土地了,他们还是农民吗?这是一个辛酸的问题。答案是:不称呼他们农民又称呼他们什么呢?他们的户口是农村的,不是城市的。这是一个无奈的答案。他们在角色上,是没有归属感的,而且他们在安全感上的缺乏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一天觉醒了,他们说:我们失去了土地,不就是失去了枷锁了吗?!到那时,如果真的这样的话,恐怕局面就不好收拾了。
六、给政府的建议
政府要克制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扭转过去的行为模式,不要成天打农民的主意了,要平等地对待农民兄弟。其实这也就是市场经济所应该奉行的一般规则。既然我们已经义无返顾地选择了市场经济的道路,我们就应该奉行其规则。
土地是一种稀缺而不可再生的资源,是一种最重要的资本,因此我们不仅要说保护它,还要在制度设计上真正实践这种理念。政府、城市以及工商业者若需要土地,就应该按照市场价格向农民兄弟发盘。
我们知道,有一种研究投资者行为的分析模式,称为“匪帮模式”。一般可以将之分为两种:迁徙匪帮模式和常驻匪帮模式。前者是毁灭性的,后者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眼光的。若我们依然选择迁徙匪帮模式,农村将被彻底毁灭。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来自农村,或者说我们的祖籍是某乡村,先辈是来自农村的,那里是我们的故乡。“昨天晚上,我又梦见我回到了我的曼德里。”[12]——这是城市人的回故乡之路。如果我们要执意去毁灭农村,就是要毁灭我我的故土以及梦回故乡的道路。
注释:
[1]参见姚长飞:《论土地征用》.
[2]参见周大伟:《美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原则和判解——兼议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的改革》,id=13399.
[3]参见周大伟:《美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原则和判解——兼议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的改革》,id=13399.
[4]参见周大伟:《美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原则和判解——兼议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的改革》,id=13399.
[5]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6]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7]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8]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
[9]杨玲、晏群:《国外土地征用制度比较及借鉴》,id=2790
1前言
近几年来,变频调速技术以其显著的节能效果和可靠的控制方式在空调系统中水泵和风机应用较多,并且其技术也比较成熟,但在地下水源热泵空调系统中深井泵供水应用,目前还很少见,但是却相当有必要。对沈阳地区的地下水源热泵应用试点调查发现,在地下水源热泵空调系统中,当热泵容量不大一台深井泵的供水量能满足两台或更多热泵机组所需的水量。在实际运行中发现,热泵机组大部分时间部分负荷运行,而深井泵一直在满负荷状态运行,结果造成了电费及水费的大量增加。因此深井泵变频调速供水技术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中的应用具有很大的节能潜力。
2工程概况
本文的分析以实际工程冬季运行为研究对象,工程概况如下:
某高校新校区办公楼层数五层,建筑面积11030m2,夏季空调设计冷负荷为894kw,冬季空调设计热负荷为1012kw。办公楼冷热源采用两台地下水源热泵机组,制热工况:制热量515kw,输入功率136.02kw,冷水流量65m3/h,热水量88.6m3/h,一台抽水泵抽水量160m3/h,功率37kw。冬季运行时间:11月份~3月份,每天24小时运行。
3深井泵变频调速供水控制方法
深井泵采用温差控制法。由于热泵机组在制热工况下,必须保证蒸发器出水温度不能过低,所以在深井泵回水管道上设温度传感器,设定温度为tjh。井水源侧回水温度大于tjh值时,深井泵控制器向变频器发出降低电流频率信号,变频器将输入电源的频率降低,深井泵的转数相应降低,水泵供水量、轴功率和电动机输入功率也随之降低,从而达到了节能的目的。当水源侧回水温度低于tjh值时,增频调节。
4水泵变速调节原理
改变水泵的转速,可以改变水泵的性能,从而达到调节工况点的目的。根据相似定律,对于同一台水泵以不同转速运行时,水泵的流量、扬程、轴功率与转速的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Q/Qe=n/ne(1)
H/He=(n/ne)2(2)
P/Pe=(n/ne)3(3)
式中:ne——水泵额定转速,r/min;n——实际运行工况下的转速,r/min;
Qe——水泵额定转速时的流量,m3/h;Q——实际运行工况下的流量,m3/h;
He——水泵额定转速时的扬程,m;H——实际运行工况下的扬程,m;
Pe——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功率,kw;P——实际运行工况下的功率,kw。
由(1)式和(2)式,可得
H1/Q12=H2/Q22=k(4)
即H=kQ2(5)
(5)式是以坐标原点为顶点的二次抛物线,线上各点具有相似工况,由相似定律知,当水泵前后的转速变化的时候,水泵效率不变,故相似工况抛物线也称等效率曲线。因此从节能角度考虑,通常采用改变水泵转速的方法来改变水泵的工况点,尽量使其在高效率范围内工作。
5水泵变频范围的确定
当热泵机组负荷变化时,深井泵的供水量也随之变化。深井泵的供水量在(Qmin~Qe)之间,即深井泵的变频范围(nmin~ne),如图1所示。
热泵机组所需的最小流量为40m3/h(设备要求),即为深井泵的最小供水量,则深井泵的最小转速:得:
nmin=Qmin/Qe×ne=40/160×2900=725转/分
冬季制热工况深井泵的变频范围:725转/分~2900转/分。
6不同频率下深井泵供水量和耗电量
深井泵变频供水设备采用HT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其中变频器型号为(VFD-F,45KW/60HP,460HP,3phase)。深井泵变频后,在不同频率下,深井泵供水量和耗电量实测结果如图2、图3所示:
图2不同频率下深井泵供水量情况图3不同频率下深井泵耗电量情况
分析图2、图3,可以得出:当电源输入的频率下降时,深井泵的供水量和耗电量也随着逐渐降低。当频率45hz下降到30hz时,深井泵供水量由122m3/h下降到54m3/h,与额定转速时的供水量相比分别下降了23.75%、66.25%。而输入功率由26.2kw下降到8.9kw,与额定转速时的输入功率相比分别下降了29.1%、75.9%。由此可见,节能效果相当明显。但是当频率下降到20hz时,虽然深井泵仍在运行,由于扬程不够,供水量接近等于零。
7深井泵变频运行实测及节能效果分析
7.1深井泵日运行情况实测和分析
下面对12月20日的深井泵变频运行的供水量和耗电量进行测试如图4、图5所示:
图412月20日深井泵供水量情况图512月20日深井泵耗电量情况
由图4、图5,可见:该天,热泵机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部分负荷运行,而且运行最高负荷不超过机组最大负荷50%(即一台热泵机组额定负荷100%),负荷为额定负荷37.5%的运行时间占了55%。深井泵采用变频后,此工况深井泵的流量由原来的160m3/h下降到52m3/h,减少了67.5%的供水量;耗电量由37kwh下降到8.8kwh,节省了76.2%。节能效果显著。
7.2整个供暖期深井泵运行工况实测和节能效果分析
通过整个冬季供暖期深井泵实际运行工况跟踪测量,将深井泵不变频和变频日供水量和日耗电量变化如图6、图7所示:
图6冬季供暖期深井泵日供水量情况图7冬季供暖期深井泵日耗电量情况
由图6、图7,可以得出:深井泵在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三月与不变频相比分别节省供水量82222m3、80924m3、78942m3、77440m3、84841m3。整个冬季供暖期深井泵采用变频技术后,总共节省供水量404369m3。同样,深井泵采用变频技术后,耗电量在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三月与不变频相比分别节省21136.8kwh、21284.5kwh、20813kwh、20155.4kwh、21858.2kwh。整个冬季供暖期深井泵采用变频后,总共节省耗电量105247.9kwh。
8深井泵变频供水方式经济性分析
根据整个冬季供暖运行实测,深井泵采用变频后,总共节省耗电量105247.9kwh,节省供水量为404369m3。
采用变频后每年节约资金:
Cs=W×Yw+E×Ye
式中:W——年节约供水量,m3;E——年节约耗电量,kwh;
Ye——电价,(元/kwh);Yw——地下水水价,(元/m3);
Cb=105247.9×0.635+404369×0.25=16.79(万元)
该工程变频设备及其他附属电控设备总共约10万元,深井泵变频设备增加的投资在一个冬季供暖期就完全得到了回收。
9结论
在地下水源热泵空调系统中,根据热泵机组运行负荷情况,深井泵采用变频调速供水技术,可有效地减少耗电量和供水量,明显地节省运行费用,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徐剑波,周亚素.空调冷却水系统节能运行分析.中国纺织大学学报,1998(6):54~58
(2)龚世缨,董亚晖.水泵调速节能的正确计算方法.冶金能源,1998(1):25~28
(3)晓军.空调系统能耗与水泵变频调速技术应用分析.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学报,2001(6):72~77
(4)赵永成,许立.水泵变频调速节能分析.大连铁道学院学报,1995(6):84~87
(5)文成功.关于循环水泵变频调速投资回收年限问题.暖通空调,2001(2):23~24
(6)何雪冰.风机、水泵变频调速及示范工程节能分析.区域供热.1999(2):25~30
(7)戴芳文.变频调速在水厂中的应用.湖南水利.1998(2):49~52
(8)吴自凯,余承烈.水泵调速应用的注意事项.工业用水与废水,2002(5):45~48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12-313-02
1 引言
企业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方国家上世纪60年代,当时企业文化的塑造主要是经营者,通过自身的主观意愿在企业中形成一种氛围和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该现象正是企业文化的最初表现形式。经过时代的变迁,逐步发生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专职的经营者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从而在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地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逐步形成了现在得企业文化。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加深,我国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地提升自身实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21世纪以后,我国企业面临走出去的挑战,在世界经济中,不可预见的风险逐步增多,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为了使我国企业安全平稳地走出去,增强自身的软实力,更加应该注意综合实力的建设,本文主要针对企业文化软实力加以探究。
2 有关企业文化的内容
2.1 企业文化的定义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统一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道德风貌、经营理念等形式的综合体,该文化的强调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通过结合相关的规章制度,以达到较高尚的、较统一的群体理念,其核心包括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其理论的根源来自于企业参与者的思想、行为、习惯,同时也通过该企业统一的氛围和风气逐步影响后来加入的人群,形成了企业员工的思想行动指南。
2.2 企业文化的含义
由于企业文化是企业软实力的代表形式之一,因此在衡量的时候往往通过其他的表现形式来判定。从本质上讲,企业文化归为文化的一种,可以用语言等形式阐述,从广义上而言,企业文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表层文化,通常的表现形式是物质,可以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到,例如企业整体面貌、员工的行为举止、企业的工作氛围、产品的包装设计、管理者的言行举止等等,通过这些外在的表现形式,人们所感触到的物质很多都能反映出企业的文化内容,还包括企业的经营理念、工作风气、管理意识等等。
(2)中层企业文化,也称之为制度层面,其内容规定了所有企业的员工应该要遵守的企业准则、行为规范等等,通过相关的制度约束,使企业员工的行为受到自身思想和制度约束,方便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增强工作效率。
(3)深层企业文化,主要指的是精神层面的企业文化,该层次文化的树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除了企业参与者主观的意愿以外,还应该通过其他途径帮助员工树立这一层面的企业文化,使员工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熏陶,通过长期的正确引导,使之牢固地树立在员工的心中,包括精神风貌、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理念等等。一旦企业的员工有着共同的行为习惯、共同的价值取向,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能够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3 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文化是企业综合软实力的代表之一,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在精神层面促进员工生产的积极性和良好的秩序性。通过分析相关的文献资料和结合相关的工作经验,本文列举出的企业文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 引导作用
员工的行为习惯作为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规范所有企业参与者的行为举止,同时,作为企业每个成员的思想、精神的综合体,企业文化一旦竖立起来,便会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企业良好的引导作用,通过建立起来的自身价值和规范标准,使员工的行为习惯和精神风貌与企业的主流文化相适应,逐步规范那些不良的行为现象,引导其步入正确的方向上来。因此,一旦企业文化变得直接明了,它将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将后来的企业参与者引导为企业需要的人员,促进企业的管理效率。
3.2 指示作用
由于企业文化原本树立的目标是朝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向进行的,因此,企业文化能够指示员工哪种方式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哪种方式是不利于企业运营的等问题。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由于管理因素的复杂性,不可能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良好的企业文化背景下,员工能够自觉地参与到企业建设发展中,无形之中减轻了企业的管理负担,在员工的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指示作用。
3.3 激励作用
由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基于企业源源不绝地发展动力,而企业的动力是由于员工的持续努力和创造力发展起来的,因此建立起一道完善的激励机制尤为重要。根据以往经验,以物质为基础的的激励机制在曾经的激励体制中是主要的操作形式,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物质为基础的激励机制不再是唯一的方式,而以企业文化为主导的精神领域的满足方式逐步发挥出重要作用。根据西方管理理论中的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在人满足了物质层面的追求之后,以精神领域为主的追求将逐步发挥作用,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3.4 粘合作用
企业文化为企业员工树立了共同的信念和价值观,通过文化的传播与影响,能够代替权威机构来协调员工的行为,并可以保证为了激发员工的创造性而采取的放权措施不会导致混乱。硬性的规章制度只能维持表面上的和平,而无法达到真正的和谐,然而企业文化可以在不需要命令的情况下协调员工的行为。
3.5 促进作用
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为企业营造着良好的企业文化,尤其体现在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在企业塑造形象方面,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在企业运行过程中,产品作为企业的产物,其质量品质能够代表企业文化,以此,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产品的推广过程中能够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首先,企业在新产品的推广过程中,观众对于产品的第一认识是基于对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一旦消费者接受了该企业的文化,无形之中便对该产品产生了信任的情感,对产品的推广和企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其次,一套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能够促进企业文化的产生,而先进的企业文化能够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企业的队伍当中,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促进了企业文化的扩展与进步。
4 企业文化建设的措施建议
企业文化属于“软文化”的范畴,是一个凝结了经营理念、文化氛围、企业精神等方面的产物,并体现在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当中。由于企业文化在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笔者结合自身经验,对新形势下的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部分措施建议:
4.1 必须长期坚持企业文化建设
由于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经营的过程,一旦中断之后很难继续已有的工作,因而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长期地坚持。在长期建设企业文化过程中,应该自觉地吸收国内外有关先进企业的发展经验,并且适当地运用到本企业的文化建设当中,逐步完善本企业的文化建设水平,使之充分为企业的发展服务。由于企业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因而需要一批批、一代代的企业家和员工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去营造、培养和发展。面对与世界经济接轨等现状,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就必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吸收、融合海内外优秀文化理念,为我国企业应对当今激烈的国际竞争提升综合竞争力。
4.2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顶层设计
企业文化的建设根源是企业的管理者为了方便企业的管理,通过塑造一种良好的企业氛围来引导员工朝着企业与员工共赢的方向努力,从而形成了一种企业文化。企业的管理者在设计企业文化的出发点上,主要是针对双赢的目的,因此,管理者在做好顶层设计中应该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带头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对企业发展应该有着长远的考虑,并且亲力亲为,通过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管理艺术,感染、号召下面的员工朝着设计的方向前进,继而推动企业文化的可持续、多元化发展。
4.3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引进人才
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优秀的人才成为企业争夺的焦点。生活水平提升之后,单纯以物质金钱作为向导的时代已经难以成为企业吸引人才的手段。在“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里面,应该注重人才的培养,使之能够很好地融入到企业文化的建设当中,为企业的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也很重要,步入信息时代以后,文化的多元性逐步体现,一旦企业文化在传播过程中由于传播不及时或者沟通过程不畅通,会导致信息失真,继而导致文化的建设遇到阻碍。新时代的人才能够很好地驾驭新媒介,可以在文化传播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4.4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亲身实践
要使企业的价值观、经营战略被所有员工认同和接受,并在过程中需要所有的员工通过不间断地实践学习,使学习的企业文化建设中以不同的方式实现在实践中,因为衡量真理的标准就是实践。因为将来最成功的公司将是学习型组织――通过不断学习新的理论与实践,以达到提升自身能力的目的。此类企业的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是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快地学习的能力,从而在根本上走在时代前沿。
5 结束语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关概括、提炼、总结的产物,其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通过塑造良好的企业工作环境,从无形之中引导、促进人们朝着企业发展的方向进行。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中,良好的企业文化能够帮助管理者参与管理活动,自发地调节企业的文化结构、管理理念等方面。相比于其他各国的企业发展现状,我国企业过去是依赖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等方法管理好企业员工,以达到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但是经济水平提升之后,通过塑造企业文化来达到管理手段的效果的意识逐步显现,尤其是在企业做出产品推广或者宣传过程中,正面良好的企业文化有助于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专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从而推动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彭云峰.浅谈企业文化建设对与企业管理的促进作用[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2(04).
[2] 常琦.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J].商场现代化,2011(13).
1.1 以今溯古,以近期文献为主线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地方文献的种类和数量也在逐渐增加,古代文献由于时间较为久远,在收集上有很大的难度,可以以当代文献为重要内容,同时要抓住机遇,积极收集近代、古代的文献资料,做好县级公共图书馆文献收集工作。[1]
1.2 加强合作,加大对地方文献的收集力度
图书馆征集地方文献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与当地的相关单位进行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图书馆要主动与各部门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定期了解文献的态势,并要求将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纳入单位考核中。图书馆征集可以向有关部门通过交换、复制、访求、呈缴、受赠等方式获取地方文献。
1.3 收齐收全,凸显地方特色
各个地方的文献内容较多,而且涉及领域较广,县级公共图书馆要以收齐收全,凸显地方特色为原则进行地方文献收集。[2]收集的地方文献应该根据本地方的产业结构、文化历史、区域和地域特征为重点,确保收集的文献中有特色的文化内容。
1.4 书报为主,兼顾其他
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已经成为地方文献的重要来源,地方文献也被相应地分为图片、报刊、图书、音像等资料。县级公共图书馆在征集地方文献时还是要以书报为主,在此基础上再兼顾其他。在重点征集各类图书、报刊文献的同时,也要加强收集音像资料,力求能够全面地收集地方文献。
2 县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的征集方式
在进行县级公共图书馆文献征集时首先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和关心,这是进行文献收集的关键。省委办颁发的《关于地方文献工作和征集地方文献的通知》提出,要求各地人民政府都应该在本地区建立相应的文献呈缴本制度,从而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为地方文献收集工作提供便利。
2.1 上门采访的方式
地方文献收集部门可以印发一些机关、研究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献内容以及文献资料书。对于一些科协、文史办、档案馆等相关单位可以进行亲自采访征集资料,以免文献资料有所遗漏。
2.2 购买
为了能够收齐地方文献资料,可以采取写书目预订单的方式,以便能随时掌握文献资料的信息和种类;也可以进行现场采购,通过各类书店或者书摊购买资料。
2.3 复制
对于时间相对比较久远,现存数目不多又具有收藏价值的古代地方文献,可以通过复印、翻拍、抄写等方式进行复制。
2.4 社会赠送
各地方要加强宣传地方文献的重要性以及保存地方文献工作的意义和目的,让社会各界人士都能了解家乡的图书文化事业,为地方文献收集献出自己应尽的一份力。
2.5 呈缴本
主要是通过政府下文建立的文献呈缴制度,从而获得地方文献。
3 县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的整理
由于地方文献收集起来之后,数量多,内容广、种类多,只有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编目分类,才能使馆内的文献资料更加地系统化、整体化和条理化,从而使馆内的管理和利用变得更加方便。
3.1 按照文献特色编制书目
对读者能起到推荐的作用,给读者提供更多相关的文献信息,并且也是一种快捷的检索工具,这是编制文献书目的重要工作。县级公共图书馆在编制书目时,应该将地方文献的特色和特殊性相关的文献进行加工、汇集和提炼,从而使读者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资料。
3.2 按照类别建立目录数据库
文献收集种类众多必须要根据文献的利用率、类型以及出版时间等情况,按照分类、分批、分期的形式构建数据库,使散乱的文献收集变得系统化、整体化,也便于读者进行搜索和查找。[3]
3.3 按照读者需求编制索引
文献编制索引指的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将一些报纸和书籍等其他资料进行编制,可以通过搜索主题词、关键字等方式查找到所需要的信息,这样可以避免查找的内容重复。
4 地方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
利用文献是收藏地方文献的最终目的,开发和利用地方文献资料主要是通过整理,将图书馆有价值的文献和资料供读者使用。随着各个领域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学者经常会利用地方文献进行研究工作,县级公共图书馆通过科学地利用和开发,能充分体现文献资料的价值。
4.1 开发数据库,进行网上服务
重视网站的建设和完善,能够使地方文献资源实现网络共享。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文献资料是目前读者获得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县级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加强单位网站的建设,将图书馆的信息融入资源共享网络中,能使地方文献资料充分地发挥其重要价值。
4.2 提供相关服务,为读者提供方便
县级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地为各级党委政府、企业、个人区域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服务,方便读者的查阅和利用,同时也提高了地方文献的利用率。
4.3 开展学习活动,延伸地方文献服务的范围
地方文献部是图书馆最有特色的部门,也是对外联系较多的部门,所以在加强和地方各单位部门的工作交流中,要积极地开展一些学习活动,如开展教育基地、研究生研究创作基地等延伸地方文献服务的领域。
4.4 加大馆藏资料的收集力度,夯实地方文献服务的物质基础
馆藏地方文献是开展地方文献服务的物质保障,也是读者进行查阅的基础。地方文献开发和利用的深度和广度的作用是由地方文献整理的数量所决定的,所以必须要加大馆藏资料的收集力度以及整理分类。
4.5 设置展柜专部,进行开放式管理模式
建立展柜专部,是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基本工作,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中,馆藏资料主要是以藏为主,这极大地限制了读者查阅的权利,使地方文献得不到充分地利用,所以地方文献公共图书馆必须要增加展柜专部,方便读者借阅。
4.6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地方文献的重视程度
一、我国土地有偿使用中的现存问题
1.土地利益分配关系扭曲
国有土地所有权被虚置,中央政府和地方的利益分配不公。大部分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归负责具体实施的县或市政府所有,而中央和省级政府仅仅提取少部分。于是,地方政府有很强的经营土地的动力,大肆通过圈地运动和卖地来增加地方性财政收入,严重扭曲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
另外,地方政府和农民之间也存在收益分配不公。法律明确禁止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直接交易,对于被征土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应包括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但是,由于农民缺乏对补偿费的了解和认识以及相关立法的缺失,常出现把土地补偿费克扣在村委会和地方政府,仅将安置补偿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发放给农民的问题。
2.土地市场既不规范也不健全
由于土地的使用行为具有广泛的外部性,因此,土地市场公开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早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就已开始筹建全国土地市场信息系统,但是目前在土地市场信息传导和披露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完备性不足以及渠道过于单一等问题,而且,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参与土地活动的渠道也不够通常畅,缺乏透明度。
城乡土地市场不一致,缺少统一的土地市场,这也是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在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流转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并参与土地一级市场的收益分配,而在城市,土地则可以流转成建设用地和商业用地并参与到土地一级市场的收益分配,从而导致城乡土地市场二元化。
二、现存土地有偿使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目标不相容
理论上,中央政府对土地的使用具有无可争辩的决定权,但在具体实施中,中央政府的影响力却很难体现。中央政府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拥有批准占用土地的权力,而地方政府则是土地政策和土地占用补偿的具体实施者。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操纵和变通占用补偿政策,应付和规避中央政府的规划和管理,通过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彰显其政绩。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目标不相容,有的地方便出现低价出让土地,大量土地乱占和闲置等情况。
2.土地市场化程度低与土地供给的双轨制
在我国,土地一级市场被垄断,土地的使用取决于政府的行政计划和管理,什么时候转变土地利用类型以及转变成什么类型,这都是由各级政府的行政屯批和规划决定的,因此,市场机制不能优化配置土地的使用。另外,由于土地供应的双轨制,使得市场价格和非市场价格同时存在,并有很大的差异,加之政府行政划拨的价格指导,这又造成了土地的市场价格不能客观体现土地的真实价值,从而出现低价补偿的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或不完善
首先,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指导,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对如何参与到征地方案的制定中,没有具体的参与方式和途径,对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说明,因此,地方政府低价补偿以及克扣农民土地补偿金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其次,土地规划的效力也大打折扣,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公众对规划应由哪些部门负责、多长时间进行一次、政府如何向公众公示以及公众如何参与规划等问题都无法获得确切答案。最后,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土地被肆无忌惮的征用和闲置,尤其是对农民耕地的违法占有。
三、促进土地有偿使用管理的对策
1.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对策
努力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稳定权威、可操作性强、公众参与度高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为土地政策和计划的有效实施打下基础。
首先,要加强公众的参与度,保证公众意见直通渠道的畅通,重视专家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关键作用。由专人讲解规划方案,并经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规划方案,通过匿名反馈意见和代表协商等形式,畅通电话、微博、匿名书信等渠道,对公众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做出详细的答复,让公众亲身参与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其次,突出不同产业和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统筹安排用地规模、范围和时间。重点保护好城市发展的周边区域和农民耕田,严格限定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在城市内部,在满足生产生活实践需求的前提下,抑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不合理增加,减少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在城市外部,减小对农、林以及湿地的破坏,保障粮食产量和安全,维持生态平衡。
2.土地市场方面的对策
2.1 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的配置和调节作用,政府调节只作为市场体制的补充。首先,相关政府部门要完善市场规则,净化土地市场环境,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让市场机制调节和控制土地价格,引导土地合理使用。其次,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地进行土地使用政策指导,在必要时可给予适当的优惠,促进土地的社会效益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保证土地有偿使用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建立提供土地市场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严格审核其条件和资质,规范中介行为,保证其能够在评估土地市场价格和土地市场供需双方土地信息等方面提供正确而及时的服务。
2.2 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
打破集体土地不能直接流转进入市场一级市场的原有格局,实行集体土体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和同权。不论是农村的集体土地还是城市的国有土地,都可以在统一的土地市场进行土地活动。遵照市场公平的原则,通过转让、出租等形式,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交给任何需要建设用地的企业或个人,以市场机制控制的价格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国有土地所有者一样拥有获得工业化与城市化利益的权利,从而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3.法律法规等司法体系方面的对策
尽快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明确规定政府和公众参与土地有偿使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使土地有偿使用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更好的促进土地的合理使用。结合我国现存的主要问题,针对我国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法规等司法体系有以下建议。
首先,开展土地规划立法工作,保证土地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明确公众的参与权,从而解决土地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的问题,遏制非法圈占土地的行为。其次,改变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时存在的土地二元化格局,破除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局面,通过相关立法使集体土地能够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从而在源头上减少设租、寻租和垄断的危害。第三,在法律上明确说明和确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例如,农民宅基地的申请和出租、宅基地的财产权利等。最后,完善司法体系,设立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公共机构和组织,专门解决土地使用纠纷,保障土地规划和土地征用中的各方利益。
四、结束语
只有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市场和法律法规等司法体系三个方面联合解决当前我国土地有偿使用中的问题,才能促进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稳定前进。
参考文献
[1]刘佳.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法律制度研究[J].行政与法,2013,(03).
1.1 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改革开放引进资金大搞经济建设时,为避免决策失误,必须对当地的省(区)情、盟(市)情和旗(县)情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尤其注意掌握各地区的历史沿革、经济兴衰过程,不同历史时期的产业与资源配置状况,以及水文、气象、地理、交通、土地物产等方面的详细资料,使决策科学化。而现实的自然环境、科技文化、民情习俗,均具有其自身发展规律和历史延续性,只有准确无误地了解各方面的历史资料,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才能对现实状况做出合理的分析评价,才能实事求是地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预测和规划。在地方文献中,特别是地方志里,对各地人口、物产、矿藏、水利、自然灾害、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等都有记录,内容非常广泛,开发利用好这些文献信息资源,对各级政府和经济建设部门的宏观决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1.2 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思想道德方面来讲,高校图书馆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而且是全社会精神文明的窗口。充分开发利用地方文献资源既能丰富教学科研内容,促进学科建设,同时还能对青年大学生进行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从而激励当代大学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振奋民族精神,树立成才报国的远大理想。
2 高校图书馆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前景
2.1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可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地方文献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特点。如地方志在编撰过程中,对掌握的第一手材料,都得经过认真核实,科学筛选、分类,全面系统地进行记述,保证材料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因此,地方文献信息是当地政府了解本地历史、体察民情的重要渠道,更是制定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可靠依据。
2.2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疆域漫长。地方地理历史研究、民间民族民俗研究、土特产研究都离不开地方文献。如关于我区民族英雄嘎达梅林的神话传说,就是研究民间风俗、文化、民族图腾、信仰的珍贵资料。很多关于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传说、神话现已成为民族传统史料,也是目前我区旅游业开发的原始资料。
2.3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可拓宽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渠道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活跃。各地区的科技文化、高等教育、外事侨务、交通旅游等部门,在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宣传报道工作中,都比较重视利用高校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信息。有的只来馆查阅文献,有的通过E-Mail或来函来电话委托图书馆信息服务部门复制当地的人文地理、风土人情、名人古籍、历史典故等方面的资料。
3 高校图书馆加强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措施
3.1 设立当地地方文献库各高校图书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务和读者对象,设立本地地方文献特藏库。对本地的地方志、地方史、地方人物等着作,不论是古代的或现代的,精装的还是平装或线装的,单行本或连续出版物应集中存放,分类排架,这样既方便于用户查找又方便于工作人员管理。
3.2 开辟地方文献特色阅览室
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历来有很多用户,利用率较高。因此,有必要专门设立地方文献阅览室。各馆可将传统线装的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山河志、祠庙志等和新修的社会主义新方志,如行业志、市(县)志、村(镇)志以及反映当地生产、生活情况的统计年鉴、报表、企业名录和统计手册等集中于全开架阅览室,供读者使用。
根据用户需求,将地方文献按不同类型、不同方式、不同深度进行整理、加工。一是有目的、有选择、有计划地编制各种不同形式的地方文献专题书目、索引、题录。二是编制地方文献联合目录,促进馆际互借,实现地方文献资源共享。三是在编制地方文献书目索引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写内容提要和单元知识摘要,详尽地揭示地方文献的内在重点信息,以便于用户检索利用。四是汇编专题资料。地方文献信息分布零散,同一专题或同一主题的文献往往分散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的大型综合性文献中,我们应根据用户的需求,采取复制、摘抄、剪辑等手段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抽取析出,集中汇编成册,便于使用。
3.3 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
随着校园网、区域网、国家教育科研网等多种网络的建成开通,用户对地方文献信息的网上需求越来越多,开发建设地方文献信息数据库势在必行。因此,各馆应根据本馆馆藏特色,选择具有特色的专题,由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将散见于地方文献中相同的、相近的和相关的零星文献信息汇集起来,建立专题文献信息数据库,供用户使用。
3.4 规范地方文献数据标准,严格把握数据质量关
中图分类号:G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04)04-0089-02
1 高校图书馆加强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意义
近年来,高校图书馆地方文献服务部门由冷变热,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不断扩大,使用地方文献的读者日渐增多。因此,最大限度地开发与利用地方文献资源,对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1 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建设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在改革开放引进资金大搞经济建设时,为避免决策失误,必须对当地的省(区)情、盟(市)情和旗(县)情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尤其注意掌握各地区的历史沿革、经济兴衰过程,不同历史时期的产业与资源配置状况,以及水文、气象、地理、交通、土地物产等方面的详细资料,使决策科学化。而现实的自然环境、科技文化、民情习俗,均具有其自身发展规律和历史延续性,只有准确无误地了解各方面的历史资料,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才能对现实状况做出合理的分析评价,才能实事求是地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预测和规划。在地方文献中,特别是地方志里,对各地人口、物产、矿藏、水利、自然灾害、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等都有记录,内容非常广泛,开发利用好这些文献信息资源,对各级政府和经济建设部门的宏观决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1.2 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思想道德方面来讲,高校图书馆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而且是全社会精神文明的窗口。充分开发利用地方文献资源既能丰富教学科研内容,促进学科建设,同时还能对青年大学生进行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从而激励当代大学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振奋民族精神,树立成才报国的远大理想。
2 高校图书馆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前景
2.1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可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地方文献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特点。如地方志在编撰过程中,对掌握的第一手材料,都得经过认真核实,科学筛选、分类,全面系统地进行记述,保证材料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因此,地方文献信息是当地政府了解本地历史、体察民情的重要渠道,更是制定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可靠依据。
2.2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疆域漫长。地方地理历史研究、民间民族民俗研究、土特产研究都离不开地方文献。如关于我区民族英雄嘎达梅林的神话传说,就是研究民间风俗、文化、民族图腾、信仰的珍贵资料。很多关于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传说、神话现已成为民族传统史料,也是目前我区旅游业开发的原始资料。
2.3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可拓宽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渠道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活跃。各地区的科技文化、高等教育、外事侨务、交通旅游等部门,在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宣传报道工作中,都比较重视利用高校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信息。有的只来馆查阅文献,有的通过E-Mail或来函来电话委托图书馆信息服务部门复制当地的人文地理、风土人情、名人古籍、历史典故等方面的资料。
3 高校图书馆加强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措施
3.1 设立当地地方文献库各高校图书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务和读者对象,设立本地地方文献特藏库。对本地的地方志、地方史、地方人物等著作,不论是古代的或现代的,精装的还是平装或线装的,单行本或连续出版物应集中存放,分类排架,这样既方便于用户查找又方便于工作人员管理。
3.2 开辟地方文献特色阅览室
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历来有很多用户,利用率较高。因此,有必要专门设立地方文献阅览室。各馆可将传统线装的省志、府志、州志、县志、山河志、祠庙志等和新修的社会主义新方志,如行业志、市(县)志、村(镇)志以及反映当地生产、生活情况的统计年鉴、报表、企业名录和统计手册等集中于全开架阅览室,供读者使用。
根据用户需求,将地方文献按不同类型、不同方式、不同深度进行整理、加工。一是有目的、有选择、有计划地编制各种不同形式的地方文献专题书目、索引、题录。二是编制地方文献联合目录,促进馆际互借,实现地方文献资源共享。三是在编制地方文献书目索引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写内容提要和单元知识摘要,详尽地揭示地方文献的内在重点信息,以便于用户检索利用。四是汇编专题资料。地方文献信息分布零散,同一专题或同一主题的文献往往分散于不同类型、不同学科的大型综合性文献中,我们应根据用户的需求,采取复制、摘抄、剪辑等手段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抽取析出,集中汇编成册,便于使用。
3.3 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
随着校园网、区域网、国家教育科研网等多种网络的建成开通,用户对地方文献信息的网上需求越来越多,开发建设地方文献信息数据库势在必行。因此,各馆应根据本馆馆藏特色,选择具有特色的专题,由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将散见于地方文献中相同的、相近的和相关的零星文献信息汇集起来,建立专题文献信息数据库,供用户使用。
3.4 规范地方文献数据标准,严格把握数据质量关
地方文献信息数据库的规范化标准化是其存世之本。没有规范、标准的数据,便谈不上数据资源的共享,也失去了建库的初衷和意义。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可以说是地方文献信息数据库的生命线,也是数据库发展的起点和基础。目前,我国图书馆界尚未制定出有关民族地方文献数字化建库标准,但可参照国际上建库置标语言、元数据标准、对象库标准,结合当地民族地方文献的特点,制定出能客观、真实反映民族地方文献特征的著录、标引规则,并严格按照这一规则约束数据的制作,保证数据的录入质量。同时,还应制定数据校验规章制度,通过人机结合方式提高数据校验的速度和质量。
3.5 加强地方文献信息服务队伍建设
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专业人员的学术水平,知识素养和精神境界要求较高。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没有耐得住枯燥的韧劲,要做好地方文献研究开发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加强地方文献工作队伍建设是开发与利用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的关键。一方面各馆应抽调具有事业心的青年专业人员充实地方文献信息服务部门;另一方面,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到地方文献的开发队伍中,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联合攻关,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果。
[参考文献]
[1] 余丽君.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文献的收集、开发和利用.图书馆学研究,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