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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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小机关大服务”的管理模式,并引导机关人员向基层站段和管理人员向生产一线的有序流动。在对现有管理岗位摸排调研基础上,为充分发挥站段在专业管理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将包括4名科级干部在内的11名机关管理人员调配到基层站段,充实了站段专业技术力量。加强站段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到一线岗位上锻炼成长,进行相应的岗位考证培训,实施管理人员轮流到一线岗位替班带班,有效解决一线岗位人员紧张的局面。
1.2打破岗位限制,畅通成长渠道
原来人员都是在各自站段内部流动,专业相近的岗位之间互相流动。为了拓宽职工成长渠道,做到人岗匹配,在主要岗位推行全员竞聘上岗,打破站段和专业壁垒,职工可以根据个人能力、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竞聘相应的岗位。同时,积极培养“一专多能”人才,促进职工成长为“多面手”,大力推行合岗分流,将富余人员充实到线路维修等人员相对紧缺的岗位,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
1.3打破常规模式,做好人员接续
机车乘务员是该处重要行车岗位,入职条件高、培训周期长。同时,一批人员临近退休年龄,人员较为紧缺。针对该难题,该处提前入手,从内部挖潜,决定从调车员中选拔乘务员,将驻站调车改为随车调车,让调车员和乘务员随车相互学习。在充分研讨和反复推演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打破常规,计划将每台机车2名乘务员、2名调车员的常规配置改为配备3人,即1名司机、2名副司机,合并乘务员和调车员岗位,有效解决了人员接续难题。这种做法将成为地方铁路人力调整的首创,也将大大节约人力成本,保证作业效率。
1.4打破分配壁垒,激发基层活力
建立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结构调整挂钩机制,引导和促进单位减少用人,提高效率。根据岗效工资制办法,依托内部市场化考核结果,使员工收入与个人业绩、部门业绩、单位效益紧密结合,鼓励有益于单位效率和效益提升的行为。坚持工资分配向高绩效团队倾斜,向苦脏累险和技术含量大、创新要求高的岗位倾斜;适度兼顾不同单位、不同岗位间的均衡,按责任结果和业绩贡献分配,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加强强化积分,弱化工时,鼓励各单位二次分配机制,允许站段自治、班组自理、全额浮动、按分分配,进而激励各单位人力资源机构进一步优化。
1.5坚持“多上设备少上人”原则,优化设计方案
大力推广车站远程控制技术,推行行车工作岗位平行作业,优化维检修岗位工序,积极实施相近工作岗位兼职合岗,实现一人多岗,一专多能;树立“无人则安、少人多安”的新安全观,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创新机制,稳步推进。
1.6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人才培养
在员工培训上推行“3+2”管理模式,3即:坚持每日一题、每班一讲、每月一考,注重职工日常安全意识的培养。2即:每季度分别开展实操(故障处理)技能培训班(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能台阶式)、应急处理培训班或特色(现场)理论小课堂(时间半小时,解决现场中疑难问题)。以实操技能、非正常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培训为主。为确保上岗、转岗职工理论培训的效果,站段、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分类培训,法律法规、规章由科室主讲,专业理论、安全知识、实操技能由站段负责;管理人员培训在每月集中接受1次视频学习的基础上,定期举办“永煤铁运大讲堂”,围绕我处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热点、疑难问题,采取外聘、处段(科)领导及技术能手上讲台的形式,以达到提升管理人员思想境界、开阔视野的目的。
(一)风险评估不到位
由于业务外包中的双方主体职责不太明确,身份容易错位,给单位带来了一定用工隐患,存在法律风险。一是承担连带责任风险。部分单位食堂发包给个人承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发包单位对委外作业人员信息跟踪不到位,无法监督承揽单位与其员工之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当委外作业人员出现违反劳动法规行为或在铁路工作场所工伤时,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牵连发包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二是“假外包真派遣”问题。部分单位由于劳务用工指标限制,采取以劳务服务外包形式签订的劳务服务协议,业务外包用工纳入单位直接管理并与职工混岗作业。如行车公寓厨房以外包形式使用的厨房、服务等岗位。从合同承揽主体和用工形式来看,这部分劳务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并无实质不同,对照国家人社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即“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可界定为劳务派遣用工,存在法律风险。
(二)人员管理不到位
为区分委外作业人员与劳务派遣用工的区别,避免产生劳动法律纠纷,单位对外包作业人员一般不直接管理,也未掌握进驻铁路站场委外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对于他们的上岗资格、培训质量、效能水平也就无法把控。一是委外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培训时间不足,部分作业人员未熟知本岗位的安全、业务知识和作业方法,有的甚至达不到岗位准入的基本要求。二是业务承揽单位对铁路单位规章制度不熟悉,系统培训员工的能力较差,培训效果不太理想。三是未建立班前业务学习制度,委外作业人员一般不参加相应作业场所的班前学习会,没能及时掌握本班作业信息和重点注意事项,不利于人员业务水平提高。
(三)安全监督不到位
一是安全考核难落实。在安全监管过程,无法用铁路的规章制度去考核发生作业违章问题的委外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委外协议条款进行考核,对人员的考核难以落到实处,安全督促管理力度不够。二是投入不足存在安全隐患。承揽单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动下,往往未按要求投入相应的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和材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是安全意识薄弱。主要体现劳务外包承揽单位现场管理层和作业层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准备不充分、作业过程随意性、作业管理混乱、上下物料随意性,跟班管理人员疏于检查和盯控等一系列问题。
(四)服务质量不到位
一是成本因素影响。承揽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除节约设备材料投入外,往往投入的人力也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二是责任因素影响。一方面委外作业人员大多数是临时聘请的人员,部分员工责任意识较弱,影响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实施劳务外包后弱化了本单位职工对该项业务的服务意识,对外包的业务本单位职工即使发现问题后往往也不会主动处理和及时反映,影响服务质量。比如,站车保洁问题,在客流量大的情况下,业务承揽单位如人员投入不足,站场、候车室、厕所卫生得不到及时清洁,车站其他工作人员一般不会主动协调处理,服务质量大打折扣,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二、规范铁路的劳务外包
现代管理理论进入到以人为本、突破式改进和创新的阶段,业务外包理论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创新,位居当前管理理论的发展前沿,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实践性,如何深化业务外包理论在铁路的实践,规范铁路的劳务外包,实现守法避险的科学管理意义重要,特提出了以下对策。
(一)完善劳务外包制度
1.明确外包审批程序。按照专业化分工的原则,由各专业部门对本系统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统一清理,并明确规范业务外包的项目。同时,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由财务、劳资、法律等职能部门,对劳务外包工作量、费用以及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审核,并按照内部管理的规定程序,呈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批后才可实行业务外包。
2.规范劳务外包形式。为明确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用工的区别,回避法律风险,应对业务外包形式予以规范。一是在外包协议中明确发包方只监督、检查、验收委外工作量完成数量与质量,不直接管理业务承揽方的劳动用工(对涉及运输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应严格按上岗条件审核备案);二是协议明确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及费用标准,但不明确具体用工的数量。承揽单位安排的劳动用工不得与发包单位职工混岗作业.
3.加强外包费用控制。集团公司管辖范围点多线长,各地人工成本存在一定差异,价格过低会影响服务质量,价格过高又影响企业效益。实行劳务外包时,相关费用应参考和借鉴交通运输同行的相应价格和费用,结合协议履行地的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合理控制各类劳务外包费用。
4.完善外包协议内容。各单位在外包协议上应当细化委外作业人员基本条件、上岗资格和培训质量的要求、安全质量考核条款,进一步细化明确双方权责。通过合同约定对出现影响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时,参照铁路方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并落实责任整改。考核金额从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同时在合同中应当约定承揽单位参照铁路规章制度,制定劳动纪律和作业标准,落实作业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严重违纪者应建立退出机制。
5.选择优质承揽单位。实施劳务外包时要注意承包企业的信誉度和从业资质,要选择具有相当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的优秀企业来承包相应的劳务。优质的承包企业能够顺利、高效地完成发包单位给予的相应专业劳务,从而能够保障发包单位自身的信誉和口碑。并且,需严禁发包单位与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务外包协议,避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二)加强外包人员管理
1.明确委外人员行为标准。发包单位应制订外包项目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控制制度和服务质量标准,明确责权分工和安全质量监管考核。并要求承揽方按照要求制定好相应的规章制度,约束委外作业人员进驻铁路场所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作业行为规范等具体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在铁路工作场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化作业规范,确保劳动安全、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达标。
2.严格落实人员培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司生产岗位培训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劳务外包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在运输一线作业或岗位涉及运输安全(如装卸、货运、上水等)或属于铁路特有工种的(如供电维管等),必须由发包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培训、考试”的要求,相关费用和组织实施可双方协商解决。培训合格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人员素质达标。
3.建立岗前人员复核确认制度。对于在运输一线作业的委外人员,发包单位应派员要求参加承揽方的交接班(班前)点名制度,传达相关作业信息和重点注意事项,复核作业上岗人员信息,确保人员与备案名册相符,间接实现对委外作业人员的管理。
(三)逐步减少外包项目
鉴于铁路运输生产的特殊性,对于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服务质量的业务,应逐步收回,减少外包项目,并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调剂内部职工负责相应工作,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收回的项目主要有安检查危、旅客列车上水外包业务。
1.收回直接服务旅客的安检查危外包业务。调剂职工担当,既有利于在客运岗位实施一岗双证,培养部分客运业务骨干兼顾安检和客运岗位,又有利于车站提高客运组织能力。在进站安检高峰期,可以组织客运员增援安检岗位,加开安检口疏通客流,防止旅客在安检口处堵塞;而在客运高峰时段又可由安检员加强客运组织,从而实现提高劳动效率和客运服务质量。
2.收回列车上水业务。列车上水业务是铁路旅客运输途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列车服务质量。列车上水员需要熟悉铁路运输规律,作业过程时效性强,同时要注意防范线路上的劳动安全。收回该项业务调剂熟悉运输规律的铁路职工负责,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减少出现劳动安全事故概率。
(四)优化劳务外包模式
要通过优化劳务外包模式,消除劳动用工风险和生产安全风险。
高速铁路运输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既有一定的行车规章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然而在制定高速铁路运输制度时,并没有废除行车规章制度的不足之处,造成高速铁路运输规章制度之间产生矛盾。由于调度规章制度的不统一性与矛盾性,导致调度人员处理问题时概念模糊不清,在执行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与执行偏差。
2.非正常行车组织措施有待完善
高速铁路采用调度集中系统,使列车按照计划自动运行,大大降低了调度人员的工作强度。但对于受到设备、地质灾害以及气候等因素的影响,高速铁路的正常运行受到一定的改动。例如对于突降暴雪、突发地震等现象,调度人员只能通知司机降速运行并注意观察线路状况。由于对于突发事件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操作依据,导致调度人员在处理非正常行车时,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3]。
3.设备控制故障与调度人员干预
由于受设备控制故障与调度人员干预而导致运输安全管理之间存在着矛盾。设备控制故障是运输安全的导向,有效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错误操纵、错排进路等现象。而调度人员的工作是负责列车运行计划的安排、锁闭道岔、开放信号等,确保列车能够正常运行。然而在现实工作中,由于设备控制故障与调度人员干预,使列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错误操作、排列等现象,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
二、完善高速铁路运输调度安全管理的建议
1.完善高速铁路运输调度规章制度
完善高速铁路运输调度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高速铁路运输调度规章部门,严格禁止非调度部门随意下达命令,及时更新与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于过期不适用的规章制度应进行统一的废除,避免新的规章制度与旧的规章制度相互矛盾的现象发生,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高速铁路运输调度规章制。
2.完善非正常行车组织预案
完善非正常行车组织预案,规范调度人员的执行标准。由于高速铁路运行速度快、列车密度较大,容易受到设备、地质灾害以及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在非正常行车时,由于调度人员指挥失误,对高速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因此,制各种非正常行车组织预案,提高调度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高速铁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4]。
3.采用设备控制,有效减少人工对设备的干预
为了有效保证高速铁路运输的安全性,高速铁路运输实施设备控制技术。在设备控制良好的状态下,应有效避免调度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私自操纵,因此可以有效由于人工操作而引起的设备不准确性操作,有效发挥出调度人员的职能作用。而对于设备存在的异常现象,调度人员应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并根据设备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从而有效提高设备的整体控制性与操作性。
二、信息技术在专用铁路运输流程优化中的应用
1.专用铁路运输信息化、智能化的方案
长久以来,企业或单位的专用铁路运输一直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在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背景下,企业或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而陆续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应用信息技术来解决传统专用铁路工作方式中的问题。与国家铁路系统相比,各企业或单位所提出的信息化系统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在国家铁路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提出了专用铁路运输信息化、智能化的方案,整个操作流程包括:(1)国家铁路TMIS在车辆到达之前就能获取该车辆的相关信息,当车辆到达之后国家铁路与专用铁路之间的ATIS根据设置要求对进入的专用铁路车辆进行有序筛选;(2)由TMIS获得的货物信息可预先设置出品名、货位的关系表,进而取得车辆、货位的对应关系;(3)通过可视化调车系统,利用该系统的解体功能进行运算及自动编制,得到调车作业计划单,利用调车单无线传输系统将调车作业计划单传送至机车的计算机与打印机、连接员的对讲机上,以实现甩挂车作业,同时利用计算机网络将调车作业计划单传给微机连锁设备,以操作信号开关的进路;(4)运用现场货位点计算机将现场已卸和已装车辆的信息(如车号、物流、货位等)进行通报作业,并将这些信息回传至可视化调车系统,当车辆数量满足一定集结标准后调车作业计划单会自动下达,并实现挂回作业;(5)车辆匹配情况的查询可通过铁路运输计划、企业销售系统的信息来实现,并利用网络向国家铁路TMIS传送货运单信息,在车辆编组场进行各项编组作业,最后向国家铁路传送ATIS线路,向FTMS传送货物信息,向TMIS、TDCS传送顺位信息。
2.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资源共享,为优化运输组织流程提供技术支持
专用铁路运输流程的信息化是时代所需,在原有铁路系统(如微机联锁控制系统、生产调度指挥系统、轨道衡计量管理系统等)齐备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对线路道岔6502电气集中联锁控制进行改造,进而形成计算机连锁控制系统。同时,利用已有控制系统结合信息技术来实现资源共享、功能整合、管理与控制一体化,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成立系统中心——计算机联锁系统、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化结合专用铁路运输流程系统的5大部分,即计算机辅助指挥系统、大屏幕综合显示系统、车辆信息采集系统、调车单无线传递系统、电务设备监测维护系统,最终达到生产流程的信息化处理。通过信息化的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控制、作业指挥的效率,完成储运生产信息共享,加强专用线调车作业能力,进而为优化运输组织流程提供技术支持。
3.优化运输组织流程,提高作业效率与运输生产能力
3.1运输组织流程的优化
以往的专用铁路运输生产流程设置了诸多的中间环节,一直沿用相对独立性的作业流程,如铁路运输计划、内外勤、列检、调度等流程分别独立作业,车流与物流没有实现有机结合,各流程前后关联性不强,因而整个专用铁路运输生产流程并没有达到较好效率。而将信息技术引用到专用铁路运输流程优化中,对铁路运转作业过程进行信息化改造,充分结合车流与物流,以及卸车、装车、外排计划等实现信息化的紧密结合。信息技术优化后的运输组织流程推出了整台优化计划,使原先分别独立的作业流程环环相扣,进而有效实现对车辆状态、作业、车流的控制,降低调车作业次数,缩短车辆停留时间,进而真正达到管控一体化的使用效果。
3.2作业效率、运输生产能力的提高
对于专用线铁路货车的使用我国铁道部在时间与计费上作了明确规定,根据铁路火车进厂各种作业流程(如车辆交换、装卸、列检、待排等)的使用时间,铁道部采用按小时分时段来计算专用铁路货车的使用费用。而关于铁路货车使用时间的计算,自国铁将货车送至规定地点由企业接收时开始计算,直到企业将货车送回到指定地点交至国铁的时间为终止,当然这期间有包括货车标准装卸时间、走行时间、技术作业时间共5.5小时,这5.5小时的时间不包括在专用线铁路货车使用计费时间内。因此,货车的作业效率、运输生产能力、计费使用成本都与货车在厂停留时间相关,停留时间越长,成本越高、效率越低。不过,在信息技术优化、整合了专用铁路运输流程之后,车辆在厂停留时间大大缩短,进而提高了车辆周转的速度,减少了车辆使用时间成本,最终促进了专用铁路运输作用效率、运输生产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