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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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论文

篇1

1、砌筑工人长期不按照规范规定操作施工,习惯于错误的留槎操作方法,图方便、省事。

2、施工管理人员对正确留槎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不会对结构安全造成影响,管理过程没有严格要求。

3、混淆“L”形转角、“T”形、“十”字形连接处有构造柱和没有构造柱处理的区别。

4、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进度和质量的关系,或者是没有合理安排,规定正确的接茬处理方法。

5、施工安排不当,不能同时纵、横墙砌筑。

6、不论使用“内砌法”或者是“外砌法”做砌体施工,留斜槎操作工作量大,操作不方便。

以上操作和管理的原因,使留槎处置不当成为砌筑施工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质量通病”之一。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

1、必须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工艺、工法知识的学习,强化规范标准的教育培训。操作工人的技能学习应有地方政府劳务输出培训部门负责,或者由劳务资质企业委托培训,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者从业资格证书;由用人劳务资质企业负责对工人规范标准的培训和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的管理,从源头抓住质量意识和知识培训关。

2、劳务承包方(劳务资质企业)必须根据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者的要求,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规定,编制班组向操作工人的技术交底,让工人明白规范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监督,记录施工部位,并组织班组内部自检,施行用质量评定工程量完成情况,与工资收益挂钩,强制性推行质量控制,革除操作“陋习”,监督留槎部位的处理。

3、总承包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班组的技术交底,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和工法,保证适当地、持续进展;必须结合计划安排,有目的地解决不同阶段施工过程“质量通病”的防治。

4、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比武”或“比赛”活动,组织工法质量管理现场会,针对留槎施工中存在的现象,结合操作实践,正确解读留槎处置方法,指出不合理留槎施工存在的问题,并结合以往工程竣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教训,讲解因果关系,帮助提高对接茬质量的认识,并适时地、强制性按照规范标准规定,推行留斜槎施工。

5、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留斜槎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管理程序,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制定保证质量措施后,留直(阳)槎施工,决不能因怕麻烦、图省事,没有原则的将留斜槎改为留直(阳)槎,并保证按照规定加设锚拉钢筋。注意,不论任何种情况,都不准留阴槎。

6、由于留直(阳)槎的后续施工是塞填砌筑,为保证连接处砌体施工质量,必须保证:

(1)阳直槎的皮数杆控制应与后砌墙体的皮数杆控制必须建立在同一控制“50”线上,避免出现后砌砌体施工后出现的水平灰缝不平整,导致搭接不好,局部集中应力造成的破坏,搭接长度不够在极限使用状态下的破坏。

(2)后塞砌筑施工时,要把接茬处的浮浆处理干净,用水湿润;砌筑施工时,要按照已设皮数杆的要求,保证砂浆饱满,嵌砖平实;保证灰缝均匀密实。

(3)保证按照规范要求,合理放置拉结钢筋,并保证钢筋的数量、直径、长度满足设计规定。。

篇2

1.2图纸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的施工步骤都是按照事先设计的施工图纸展开的,所以对于整个施工环节来说,建筑施工设计图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图纸设计工作的成效,会对整个直接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然而,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状来看,很多施工团队都忽视了设计图纸工作的重要性,采取了不认真的态度对待施工图纸设计工作,使得施工图纸不够严谨,缺乏学科、合理性。例如,在设计各层结构的具体施工图的时候,使用了不标准的图集,也没有弄清楚各层梁、柱、墙的详细构造。

1.3建筑选址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常说:“万事开头难。”如此可见,要想做好一件事情,就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开头。这句话运用到建筑结构的设计工作中,也就意味着要做好最基本的结构设计工作。对于任何建筑施工项目而言,倘若选址存在不稳定状况,那么再好的建筑结构也无法为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保障。当前,在建筑选址中存在的选址缺乏合理性、科学性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系数,不利于提高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

2建筑结构设计对策

2.1优化建筑结构设建筑结构设计单位在优化设计高层建筑结构的时候,需要注意几个问题:(1)设计工作要为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服务;(2)要尽可能地控制好工程造价,将之设计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此,需要建筑结构设计单位,在开展设计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投资商的经济实力和实际的施工需求,权衡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建筑施工企业投资回报之间关系。所以建筑结构设计单位,要借助“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压弱拉”的原则,对建筑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促使建筑结构设计单位制定的方案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2.2加强沟通与交流建筑结构设计师在开展建筑结构设计工作之前,应该要加强与承包商、投资商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并通过与他们之间展开的交谈活动,了解到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要求,同时充分了解本次到建筑工程的施工基调,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地质条件进行整体把握,明确建筑方每个部门需要注意和配合的地方,将建筑结构设计的基本方案确定下来。

2.3明确参数含义在建筑工程中的有些专业术语难以区分,对于建筑结构的设计师而言,在没有明确参数定义的前提下,开展设计工作,必然会影响到设计质量。理论上而言,参数是没有明确界限的,但是在具体建筑工程施工环节中,每个参数都需要界定实际有效意义,所以设计人员应该明确参数的含义,并在实际的设计工作过程中,对这些参数加以正确利用。

篇3

当前,钢结构在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应用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钢结构施工单位企业数量和规模也日趋增加,但是在整体上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特点。在钢结构施工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中“,以包代管”现象严重,由于部分钢结构施工单位缺乏专业技术经验,而且施工未按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操作,极易造成钢结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质量隐患。钢结构设计单位对钢结构工程质量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其设计业务素质能力高低、设计产品质量优劣以及设计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对后期钢结构施工质量管理效率密切相关。此外,当前建筑行业材料以混凝土材料为主,绝大多数施工单位对混凝土施工工艺技术较为熟悉,而缺乏对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的掌握。因此,培养具有钢结构制作和安装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提高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促进钢结构材料在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质量管理问题分析

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较混凝土施工及其他施工过程不同,造成其施工质量问题具有严重性、复杂性、频发性以及可变性等特点。其中,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主要表现在轻则返修或返工,造成工程工期延长和工程施工成本增加,重则导致钢结构建筑坍塌等事故发生,给社会和人们造成人身财产损失;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影响钢结构施工质量的因素较多,诸如钢结构设计质量、原材料质量、焊接技术、组装技术等,同一种质量问题其造成因素不同,同时同一因素导致钢结构质量问题各异;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的频发性主要表现在由于缺乏具有钢结构制作和组装专业技术施工队伍,在钢结构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常使用原有混凝土施工队伍,导致钢结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而且具有较高频率;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变性主要表现在钢结构材料受外界环境变化、使用寿命、用途以及其他方面影响,其质量缺陷逐步呈现出,不同环境或不同使用周期下,钢结构质量问题不同,导致其质量问题具有一定可变性。造成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的影响因素诸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成原因:第一,在进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建设施工程序施工,前期未做好相应的地质勘查、图纸设计以及施工方案制定等情况下即开工,造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第二,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不到位,勘查报告存在较多漏洞或错误等,直接对钢结构基础施工设计造成误导;第三,进行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过程中,对施工方案、原材料要求、施工质量控制标准计算不够精确,造成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第四,原材材料质量控制不够严格,缺乏科学合理的原材料检验标准体系,造成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原材料进场使用,导致工程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第五,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技术薄弱,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低,易造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此外,受外界环境影响,诸如温度、湿度等气温条件对钢结构焊接影响明显,这也是造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

二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方法及应用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主要指的是对钢结构工程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能、经济性能、使用寿命、维护保养性能以及应用舒适性能的控制管理。对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主要以三阶段质量控制理论为基础,即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方法

1.1事前质量控制

一方面明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采用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另一方面针对前期制定的质量控制计划,在工程施工前做好有关质量问题的各项工作,诸如地质勘查、图纸设计、原材料检验等。

1.2事中质量控制

一方面在加强工程施工工艺技术和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对工程施工过程根据工程施工设计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另一方面在施工单位内部或聘请外部具有相应专业资历的施工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1.3事后质量控制

首先通过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项目进行自查,然后通过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竣工项目质量进行验工,并对施工质量给予客观、真实的评价,最后对发现质量问题的工程部分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工程设计要求为止。

2质量控制方法在钢结构工程中的具体应用

2.1事前质量控制

首先,施工单位组建项目部,其中包含工程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责任;其次,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工艺技术培训,提高其施工水平,同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及相应校正工作;最后,制定相应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目标和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计划,即检验批质量控制计划、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计划以及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计划。

2.2事中质量控制

钢结构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钢结构焊接施工和钢结构组装两个工序,因此钢结构事中质量控制主要针对这两个工序。其中,对于焊接施工质量控制方面,首先提高施工人员工作责任意识,其次充分的对焊接工艺技术指标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焊接质量标准,最后是加强焊接点质量检查管理,对存在问题部门进行返工处理;对于安装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关键在于控制螺栓连接施工质量,首先是对高强度螺栓在使用前进行除锈、等处理,确保螺栓质量,其次是确保底脚螺栓位置精确且安装稳定,保证高强度螺栓在通入螺栓孔时能够穿梭自由。此外,在钢结构事中质量控制中,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钢结构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办法,以保障工程质量。摘要: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现代建筑趋向于结构造型更加美观、施工操作更加简便、整体质量更加优异方向发展,这离不开具有高性能新材料产品的应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钢结构材料。钢结构材料本身具有重量轻、强度高、抗震性和韧性优异等特点,同时其在建筑领域运用过程中组装操作简便、外观造型优美以及综合经济效益较高,现已被广泛的应用于桥梁、高层建筑、塔杆、厂房结构以及仓库等建筑工程领域。但是,钢结构施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给工程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导致发生工程事故等危害。基于此,加强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势在必行。文章在介绍钢结构施工技术基础上,对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

2.3事后质量控制

钢结构事后质量控制主要是对钢结构焊接质量、钢结构安装连接质量、钢结构除锈防腐质量的检测和管理。各工程检测方法应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应钢结构检测标准执行。

篇4

1.1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对结构工程的设计而言,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安全耐久性等几个方面。

1.1.1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与结构构件安全水准关系最大的两个因素:一是规范规定结构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载(荷载标准值),比如同样是办公楼,我国规范自1959年以来均规定楼板承受的活荷载是1.5KPa(在新修订的规范里已改为2KPa),而美国、英国则分别为2.4KPa和2.5KPa;二是规范规定的荷载分项系数与材料强度分项系数的大小,前者是计算荷载对结构构件的作用时,将荷载标准值加以放大的一个系数,后者是计算结构构件固有的承载能力时,将构件材料的强度标准值加以缩小的一个系数。这样根据我国原有规范设计办公楼时,所依据的楼层设计荷载(荷载标准值与荷载分项系数的乘积)值大约只有英国、美国的52%(考虑人员和设施等的活载)和85%(对结构自重等的恒载),而设计时据以确定构件能够承受荷载的能力却要比英国、美国规范高,两者都使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下降。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设计墨守成规,在结构方案、材料选用、分析计算、结构构造上缺乏创新。

1.1.2结构的安全耐久性。我国土建结构的设计与施工规范,重点放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结构强度要求,而对环境因素作用(如干湿、冻融等大气侵蚀以及工程周围水、土中有害化学介质侵蚀)下的耐久性要求则相对考虑较少。混凝土结构因钢筋锈蚀或混凝土腐蚀导致的结构安全事故,其严重程度已远大于因结构构件承载力安全水准设置偏低所带来的危害,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格外重视。我国规范规定的与耐久性有关的一些要求,如保护钢筋免遭锈蚀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都显著低于国外规范。损害结构承载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而提高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设置水准,在一些情况下也有利于结构的耐久性与结构使用寿命。

1.2调整结构安全设置水准的不同见解。我国结构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较低,与我国建国后长期处于短缺经济和计划体制的历史条件有关。这种作法能够对土建结构取用较低的安全水准并基本满足了当时的生产与生活需求,并历经了较长时间的考验,这是国内土建科技人员经过巨大努力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储备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对不足。如果能够适当提高安全设置水准,将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灾害的能力。国内发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败和不善以及严重的人为错误所致。现在提出要重新审视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主要是基于客观形势的变化,是由于我们现在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为今后的现代化奠定基础,要满足今后几十年、上百年内人们生产生活水平发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结构如商品房屋则更要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商品属性的需要。

2.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与工程的使用寿命相联系,是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这一正常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和结构的适用性,而且更多地体现在适用性上。

2.1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现状。当今大多数土建结构由混凝土建造。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是当前困扰土建基础设施工程的世界性问题,并非我国所特有,但是这一问题至今尚未引起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广大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足够重视。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以为混凝土应是非常耐久的材料。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才逐渐发现原先建成的基础设施工程在一些环境因素影响下出现过早损坏。美国许多城市的混凝土基础设施工程和港口工程建成后不到二三十年甚至在更短的时期内就出现劣化;据1998年美国土木工程学会的一份材料估计,美国国内基础设施工程中仅为修理与更换公路桥梁的混凝土桥面板一项就需800亿美元,而现在联邦政府每年为此拨款只有50亿~60亿美元。发达国家为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投入了大量科研经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我国建设部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项调查表明,国内大多数工业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即需大修,处于严酷环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寿命仅15~20年。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环境相对较好,一般可维持50年以上,但室外的阳台、雨篷等露天构件的使用寿命通常仅有30~40年。

2.1.1由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习惯上以单一的强度指标作为衡量标准,导致水泥工业对水泥强度的不适当追求,使水泥细度增加,早强的矿物成分比例提高,这些都不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国对水泥质量的检验在强度上只要求不低于规定的最低许可值,而国外则同时还要求不高于规定的最高值,如果强度超过了也被认为不合格,这一要求还有利于水泥产品质量的均匀性。

2.1.2不适当地加快施工进度,尤其是对工程进度不适当的行政干预。混凝土的耐久性质量尤其需要有足够的施工养护期加以保证,“早产有损生命健康”的概念同样适用于混凝土。国内一些媒体大加宣传的所谓几个月就修成一条大路、建成一座大桥或盖成一幢高楼的工程以及抢工献礼工程,很可能就是今后注定要花掉大量资金进行大修的短命工程。提前完成合同规定施工工期的工程在国外要被罚款,因为意味着工程质量有遭到损害的可能。

2.1.3环境的不断恶化,如废气、酸雨,我国的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的30%

2.2土建结构工程使用阶段的正常检测与维护。结构耐久性和使用寿命的概念,与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和修理不能分割,对处于露天和恶劣环境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应该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我国有结构工程的设计规范与施工规范,但没有如何使用的规范。有些国家对于结构的损坏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建筑物与桥、隧等公共工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检测;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外墙面砖等建筑部件,因其坠落后容易伤及公众,也有强制定期检测的要求。我国由于施工管理水平相对较差,施工操作人员的素质不高,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制度不够健全,规范对结构安全与耐久性的设置水准又相对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较多隐患,所以更有必要从法制上确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检测的要求。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质量,虽然政府已做出了设计与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对其“终身负责”的规定,但是这种要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要将结构安全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以预防为主,通过例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现在国内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诊治,也有大量已建的违章工程需要评估,更有许多工程发生病害需要诊断和加固,各地已涌现不少从事土建工程诊断、治理与加固的队伍,并有蓬勃发展成为一种新兴行业的趋势。出现问题和病害以后再来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更加强调预防。对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检测和评估,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有从业人员的注册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制度,在管理体制上予以规范。从国家对公共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对工程设计的要求来看,需要有对工程整个使用期限即全寿命费用支出的论证。只注意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次投资支出,很少考虑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维护与修理的长期费用,不但可能损害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经济上算总账会很不合算。在发达国家,由于新建工程少,用于维修的费用往往更为主要,例如英国1980年的维修费占当年土建费用总支出的2/3。我国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正大兴土木,可是过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经或过早老化。在土建工程的投资上,希望有关部门能增加已建工程维修的费用。为加速路桥等公共工程建设,国家现在鼓励投资公司出资并给以一定期限如30年的经营收入作为补偿。如果对重要土建工程有必须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估的法规,就能保证这些工程在一定期限后归还国家管理和经营时仍具有良好功能,对于设计工作寿命为100年的桥梁,至少还可正常使用70年,而不至于30年到期后国家接收的已是一个破旧待拆的工程。

3.建议

为了改善我国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提出了以下建议。

3.1土建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应有定期的检测和正常的维护修理加以保证。对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国尚无必须进行安全检测的法规。在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上有重新建、轻维修的倾向,不利于保证工程寿命和投资效益。建议对桥、隧等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和重要的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内实施强制性的定期安全检测。为此,需要制定法规和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对于土建结构工程的检测与评估,需要建立从业人员的注册制度和从业机构的资质认证与监管体制。凡属已建工程的安全诊断也可一并归入这一行业。建议有关部门在桥、隧、道路等土建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上,根据需要,加大工程维修费的比例。

3.2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与管理体制,发挥学会、协会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和管理中的作用;逐步淡化技术规范条文的强制性质;鼓励编制地方性规范(标准)和企业标准,以适应不同地区在环境地质和经济、技术水平上的差异,并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3.3合理设置土建结构设计的安全水准,必须考虑工程失效的风险后果、社会的财富与资源供给乃至公众的意向等多种因素。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有必要重新审视现行土建结构工程设计规范的安全设置水准,建议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桥梁等交通土建结构的风险后果较大,且由于车流、车载、车速的快速发展,在设计荷载标准值和承载力安全度的设置水准上似乎应比一般的建筑结构有更高的安全储备。在建筑结构的安全设置水准上,建议进一步收集不同意见,包括商品房消费者的意向。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在建筑物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上是否需要区别对待也值得探讨。

3.4我国建筑结构设计规范采用可靠度设计方法的经验及问题值得总结。可靠度方法用于不同类型结构的先决条件和难度不一。建议有关部门在推广可靠度方法于各类设计规范时,应广泛征集各种看法,实事求是,稳慎对待。

参考文献

[1]《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

[2]《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

[3]《土建结构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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