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法学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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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法学论文

篇1

二、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措施探究

1.以提升学生人文素质为核心,改革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内容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我国非常重视人文科学的发展。书法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与生俱来的亲和性以及自身独特的艺术性。书法身兼文化与艺术的两重身份,不仅作为一种艺术存在,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一种学问存在。在众多的文化现象中,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书法可以作为深入传统文化、传统艺术的切入口。书法艺术课程的传授中渗透了人文精神,在书写实践、展览等活动中渗透了思想内涵、道德情操、认识能力和文化修养的教育。非专业书法教育的对象均是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因此,在设计书法教学时应考虑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加强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大学语文、古代汉语、诗词欣赏等方面的教学,拓宽学生知识面。强调学科间的整合,培养综合型、复合型人才。以中国文化的人文关怀为出发点,提高学生对书法在中国文化中所处地位的认识,唤起学生对中国传统艺术的热爱。非专业书法教育必须以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综合素质为教学目标,为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奠定基础。

2.治学与治艺相结合

书法艺术在中华文化的历史中不断传承、延续、发展。如今,将书法艺术推而广之,让更多的学生认识传统文化、走进传统文化,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使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产生、发展脉络、艺术特征有所把握,激发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和创新问题的思考。将治学与治艺相结合,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学术修养的同时,注重治学方法的传授;在提高学生书写水平的过程中,兼顾其治艺理念的确立和提升。在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中,教师应更注重审美方式与审美理念,使学生将对艺术的感知拓展到生活中,自觉地感知生活中的美。

3.改进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方式

教师在非专业书法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创设特殊的艺术情境,分析经典作品,展开多元的评价,加强对学生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参加书法展览活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技能展开创作,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对学生创作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当前,各类艺术作品展出场合不断增多,传播媒介日新月异,应该着力实现书法艺术信息多元化。改变以往书法课堂教学,适当运用多媒体手段,使学生把握最前沿的书法艺术发展动态,对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引导学生欣赏书法纪录片,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尽可能多地给学生展示的机会,鼓励学生互评,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自信,体现自我价值,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内在的学习动力。

篇2

(二)教师教学方法内容单一、枯燥大多数职业大专院校的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时,往往只是将一系列冗长复杂的法律条文直接灌输给学生,并没有结合事例进行一个透彻的分析、讲解。而教师的授课方式及内容也仅仅只是针对应付考试的重难点,无法做到深入进行法制教育。此种单一枯燥的教学方法,不仅不能帮助学生充分掌握法律知识,而且使学生毫无学习兴趣,学习积极性较低,无法达到法律教育的目的,失去了法律教育的真正意义。

(三)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职业大专类院校往往注重于对学生的专业培养,从而忽略了学生有关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培养。在教师队伍人才紧缺的情况下,学校的大多数优秀教师都被分配了专业课的教育任务。这种现象致使大部分职业院校没有配备一个专业的负责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师,法制教育课程只由教授思想政治类课程的教师代为授课。这些教师对于法制教育也只是有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无法顺利完成法律教育课程工作,更加无法达到真正的法律教育目的。

二、法制教育在当今职业大专院校学生思想道德方面的重要性

(一)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影响其未来成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而当代大学生都渴望成为这样的对民族复兴的有用之才。而在学生的成才过程中,需要具备达到一系列的素质要求。对于法律素质的要求在其中便是一种较基本及重要的素质要求。职业大专院校学生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能够有助于其将来步入社会后成为国家的优秀栋梁,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反之,如果学生法律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则难以在社会立足,更别提为社会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二)加强法制教育帮助树立正确思想观念加强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有助于其抵制不良的思想。我国改革开放是全面的开放,不仅改革了我国的经济制度,还改革了我国的政治制度,也接受了一些有利于我国建设的新观念、新制度。而在接收世界的文化及思想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良的错误思想。当前,我国社会的国民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发展、提升。想要抵制不良的外来思想,不受其影响,则必须对民众进行法制观念的宣扬,帮助国民树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念。加强法制教育能够有效帮助职业大专院校的学生树立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科学正确的思想道德体系。

(三)加强法制教育帮助预防学生犯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需遵守法律法规,而每一个人也都会受到法律的制约。许多职业大专院校学生缺乏一定的法制教育,且年纪尚轻,法律意识极为淡薄,致使部分学生在心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去界定自身是否犯罪。因此,抢劫、斗殴等违法现象时常会在学生身上出现。大部分职业大专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缺乏,自身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极易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且不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针对此种情况,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而加强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树立科学、明确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有效预防职业大专院校学生违法犯罪。

(四)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关键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一直是所有院校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坚守的原则,而法律教育则有利于促进职业大专院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修养。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的专业法律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将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树立强化;法制教育还能够帮助提高职业大专院校学生的综合整体素质。因此,职业大专院校应重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三、有效加强职业大专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办法

(一)校方加强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有近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处于学校这个场所,学生的学习、生活都离不开学校。因此,想要转变当前法制教育的现状,首先要做的就是职业大专院校校方应充分重视法制教育。针对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校方应进行妥善解决,以此帮助加强职业大专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在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过程中,校方对法制教育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及必要的重视程度,能够在转变当前法制教育现状时起到关键性作用。校方需在人力及财力上充分支持、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帮助其发展、前进。在对职业大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应该加强进行对教师职工的法制教育,做到全校开展法制教育,对法律知识进行全面普及,法律素养进行全面提高。职业大专院校校方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帮助加强法制教育。

(二)加强有关法制教育课程的实践教育职业大专院校校方在加强法制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开展一些有关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能够加强职业大专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改变现今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而且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有关的法律教育实践活动可以是: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的实践活动能够加强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积极性,帮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充分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养。学校相关的学生会级等各部门也应帮助配合校方进行组织开展有关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帮助推动加强对职业大专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篇3

一个又一个的考生跟考官挥手告别,这场从早晨8时就开始的自考论文答辩,已经接近尾声了。可一个特殊男子的到来,让少数滞留现场的考生开始嗡嗡地交头接耳。

“孟警官,孟警官!帮我传个话,告诉朱辉(化名)莫紧张。”首次见到自己的学生,论文指导老师何俊心里却有些酸楚。毕竟,朱辉是他见过的、第一个从监狱走出的考生。

坐在答辩桌前的这个中年男子,15日上午就从安徽宿州监狱出发了。

当天18时抵肥后,押载他的监狱警察先把他安置在了蜀山监狱,备战第二天的全省自学论文答辩。用宿州监狱教育科警官孟晓亚的话说,朱辉是他们宿州监狱培养出来的大学生。

服刑第二年他说:我要自学法律

紧张难免总是有一点的。

毕竟,从2004年——服刑的第二年开始,朱辉就开始为这一天做准备。

一连七年,每年两次的统考,多次的自测模拟考……繁复的考试,让38岁的他跟同一天走进考场的320多名考生一样,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紧张。

朱辉更明白,作为一个在高墙里服刑了七年的重刑犯,他是一个“非典型考生”。

2003年,因年轻气盛,他在马鞍山市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不久就被判了无期,服刑于宿州监狱。

在高墙内服刑的第二年,监狱领导得知他是大专学历后,主动找他谈话,表示只要他继续学下去,监狱会尽全力帮助他。

领导和教导员的鼓励让朱辉看到了新生。已32岁的他顶住了一些狱友的冷眼,决定报考法学自考专本连读。

“7年啊,等你学出来都四十好几的人了,有意义吗?”

“正是因为我不懂法,人生才差点变得没意义,我要让后半辈子充实起来!”朱辉用决心堵住了旁人的闲话。

凭着坚持和对法律的敬仰,2006年12月,朱辉顺利拿到了专科阶段法学证书,他的脚步并未停下,2007年,他又报考了本科阶段法学自考课程。

七年弹指一挥间,已减刑三次的朱辉想起苦学的时光,微锁的眉头松开了,“跟其他考生一样,我们都会考好的。”

对他而言七年的等待就为了这一天

朱辉的论文答辩题目是《论侦查询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何俊介绍,朱辉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主要是他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刻的实践认识。而他答辩的过程,也的确没让何俊失望。

10:40,经过3分钟的简要阐述后,三位考官针对论文内容,依次向朱辉提了三个问题,“请你先思考一下,十分钟后再回答。”

十分钟里,朱辉有时在本子上记着什么,有时又翻着论文查资料,一行行轻声默念着。

“在侦查过程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第一:旁听审问权利,第二:……”朱辉有条不紊的回答,让考官频频点头。

“他的论文有深度,回答也很认真,能结合自己独特的视角和经历来答题。”主考官——安大法学院副院长陈洁淼如此评价。

10:50,只用了10分钟,朱辉准确回答出考官提出的三个问题。

考场外面 教导员比他还紧张

答辩后,朱辉长舒一口气。他笑眯了眼。接下来,考官组将在下午集体合议他的答辩成绩。

在朱辉的身后,几名宿州监狱教育科的警察,已经朝他走来:孟晓亚上前给朱辉递了杯水,另一位辅导员伸手接过朱辉的论文和笔袋,扶他进场的那位监狱警察则微笑着跟他说着什么……

“朱辉是我们宿州监狱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我们觉得他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孟晓亚说,每年这个时候,每个答辩现场,都是这样的一幅场景——考生心里揣着紧张,导师心里揣着紧张,他们做“家长”的,心里同样揣着紧张,可给对方的,却只有笑脸,只有轻松。“在这一点上,朱辉跟今天答辩的300多名考生一样,经历了一场典型的答辩。”尤仁祥 蔡丽丽

本报记者 吴洋 文/摄

记者对话朱辉

为背单词彻夜不睡

记者:自考这么多专业中,为何选择法学专业?

朱辉:7年前我犯罪就是因为我是个法盲,我想我下半辈子不能再这么糊涂下去了,我选了法学,想知法,懂法。

记者:遇到最难考的一门功课是什么?

朱辉:英语,这门课我考了三次才过。30多岁的人学英语,记忆已经不像往常一样好使了,为了背高中和大学的单词,我有时背一个通宵。

记者:条件有限,你如何备考?

篇4

二、我国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历史渊源

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种形式的教育纷纷举办,层次亦呈多样化趋势,从中专、大专、本科(学士)一直到硕士、博士,共存在五级层次。其中中专教育主要存在于各省所办的司法学校,学制为两年;大专的教育方式最为多样,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全日制短期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附设夜大学、普通高等学校附设函授部或独立函授学院、广播电视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本科的学士教育主要由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承担,学制为4年,此外还有普通高等学校附设的函授部或独立函授学院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硕士、博士)教育集中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之中,学制均为3年(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则多为两年半)。

高职高专类法律教育历史渊源很明显来自于80年代以后法律教育的多样化过程中。它主要包括上述的法律教育五级层次中专、大专层次,具体讲就是各省所办的司法学校、管理干部学院、以及经改制而来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所开展的法律教育。这类法律教育的出现一方面是我国教育行政化的体现,即警察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可以依据自己需要的人才开办相应法律院校,这里面有体制的因素也有部门利益的考量;另一方面,它也是法律教育急速扩张的一种体现。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存在着招生量少、高中毕业生获得高等教育机会低下的状况,所以,我国高等教育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同时也不断进行专业扩充。对于我国法律教育来说它置身于其中也一直扩大招生、不断增加新的专业,也进行着教育层次的不断延伸。

三、我国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尴尬现实

我国法律教育传统不但有大陆法系的历史印记,也有前苏联法律教育的烙印。但是,随着我们法治建设不断的深入,对法学理论研究的不断突破,我们意识到要去除前苏联法律教育的负面影响,坚决的以大陆法系的法律教育为基本,同时融合某些英美法系的法律教育模式。那么,对于诞生于80年代的高职高专层次的法律教育,即使它在当时也许有存在的理由,但是,当今天社会对法律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知识水平和素质能力要求时(本科毕业才能报考全国统考的司法资格考试,拿到这个资格证才有可能做律师、法官、检察官),当大量法律毕业生无法找到法律职业类工作时,高职高专法律教育面临的尴尬更加明显。有人面对困境甚至呼吁取消本科法律教育,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去留不言而喻。当下,全国高职高专类法律教育机构不在少数,它的存废不仅仅是个专业本身的问题,还涉及一批教职员工安置、设施设备处理等问题,所以,以谨慎的态度对待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从社会现实需求来看,法律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于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律师助理等。很显然,法官、检察官、律师这样的工作需要你取得司法资格证后才能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也得通过考试取得证书才能上岗,至于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律师助理一般也要求本科以上、同时要有相应工作经验。对于其他随着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与法律有关的工作岗位,它们不但需要你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需要你有相应行业的知识背景,那么这对于高职高专法律毕业生来说,他们几乎不能满足这些社会需求。

从法律高职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来看,它似乎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但其实不然。首先,正如上面所分析,社会现实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基本上需要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类毕业生继续努力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才有可能满足;另外,目前高职高专法律教育回避这个问题另外开辟新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市场来自圆其说,例如,基层社区调解员、司法助理等。虽然这些行业与法律相关,但是,这些岗位目前只是理论上的岗位需求,而且,非法律类学生也可以上岗工作。所以,这样的说法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可。

四、我国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未来走向

对于我国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的未来发展存在有三种说法,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存在着社会需求空间,所以它未来依然有发展的前途;一种观点认为由于社会需求没有,所以它没有存在的必要;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社会需求日益萎缩,所以它未来将会逐步消失。对于第一种说法笔者在前面已作过分析,社会现实需求不突出,高职高专法律教育未来发展很困难;对于第二种说法笔者认为虽然社会现实需求不突出,但立即取消这类法律教育的冲击力也许是我们社会不能承受;对于第三种看法笔者持赞同态度。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

无论这个事物是否处于正确的运动轨道。那么,运动着的事物必然有着惯性,它在惯性的作用下依然会运动一段时间。高职高专法律教育目前的存在状态如同物理学上所言的物的运动惯性一样。它的未来取决于它的运动动能(未来社会的需求),也取决于摩擦力(未来法律教育层级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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