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风险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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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风险论文

篇1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据调查显示,农户借款数额中有72.8%来自各种非正式渠道,其中,农户之间的借款占非正式渠道借款的93.2%。

2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供给主体的金融风险

目前,在我国农村最主要的金融供给主体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它还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农民储金会。1985年以后的多次改革,使中国农业银行成为实质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并且逐渐的淡出农村市场,西部地区的村镇一级基本上没有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农业银行成为了单独实体,成为了农村金融支持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的制度的环境的原因却承担不了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任务。它具有以下的制度缺陷:

(1)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不明确。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依赖所形成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在改革中完全消除。使农村信用合作社脱离了合作金融的本质,成为了官办金融和商业金融的混合体,各级政府的过多介入,使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和政策性义务。这些行政或政策性指令的借贷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评审,服务和监督,造成投资失败甚至个人牟利的工具就容易形成呆帐坏帐,由此形成的成本还是落在了金融机构的头上。2003年以前所形成的不良贷款绝大部分由此形成。

(2)资金的产权不明晰。农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的设计思想就是以农民合作的形式形成非营利的合作制金融组织。按照合作制管理民主,进出自由,一人一票和收益分享的原则,从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名义上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其资本来源主要为农民入股,也有理事会、监事会,应该是产权关系明晰,但长期以来条条管理的结果是导致实际上的产权分离,基层农村信用社并没有自。信用社主任是联社选派的,经常更换,人员编制是上面定的,工资、员工管理原来一直按农业银行模式,任务也是上面分的,就是贷款也只行使有限的权利,农民没有真正意愿上的合作意识,合作是靠政府行政强制力量实现的。贷款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贷给谁,贷多少、抵押担保程序均由农村信用社说了算。

(3)金融机构与农民即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管理意识和制度的沿袭,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商业银行的运作模式来应对农业农村市场,出项明显的水土不服,农民的分散性和小额性信贷特点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的一套信息获取审核模式的不适应要么导致大量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成本而惜贷,要么形成大量的不良贷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如果继续维持这种制度的刚性来消除信息的偏差,在农村产业化的作用上会越走越远。

导致以下内部风险:

第一: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占比较大。信贷资产质量低下。截至2002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514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7%,相当一部分农信社资本金严重不足.经营已经陷入严重困境。而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到2003年9月,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账为5000亿元,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30.3%,绝大多数农信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第二:资本充足率不高,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以农村信用社为单位计算,2004年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不足总社数的30%。据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调查,多数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在2%以下,由于资本充足率过低,导致农信社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第三:资产利润率低,利息回收率低。农信社应收未收利息居高不下,长期挂帐,亏损增加。经营风险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农信社内部长期缺乏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和约束,造成一部分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腐化堕落行为严重,导致大量金融资产流失。2005年10月28日,安徽省界首市代桥农信社职工钻内控制度、业务操作的漏洞,铤而走险携库款27万元潜逃;2004年9月,新疆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两职工的犯罪行为造成1.45亿元的损失。3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

鉴于农村金融的状况,有必要采取措施降低农村金融风险。

第一;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农村金融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一是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法律法规较少,不仅尚未出台保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的《合作金融法》,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借款人因道德风险而逃废和悬空银行债务的行为也缺乏法律规制。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流行。

第二: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2006年底,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今年2月末,已在6个省、区试点三类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了34家,取得了一定效果。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积极稳步地推进试点,正在筹建当中的还有62家机构。

第三: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加大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对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免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地方基金;财政对涉农信贷业务实行双向补贴,推动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对接,对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对农业贷款实行利差补贴,推动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

第四: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

篇2

[论文摘要]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特征的发展中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经济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本文分析了农村金融风险的特征及成因,并简要的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对规避风险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一方面能减少农业生产者的借贷成本,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够为其分散存在于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增进其农村经济活动的可预见性,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然而,近几年来,农村金融基于制度的、历史的以及自身的诸多因素的影响,金融风险加速积聚。本文就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农村金融风险及其特征

农村金融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农村地区因某个或某些农村金融机构或农村金融活动主体由于经营失败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而导致其资金、财产、信誉等力一面损失所引起的支付危机和信用危机,进而影响当地农村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安全,以致发生农村金融挤兑事件,造成农村金融支付秩序混乱的可能性。

总体来看,农村金融风险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从地域上来看,农村金融有以上三个层面的风险形式,且存在依次递进的关系。其次,从金融风险主体来看,农村金融领域可能存在金融风险的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国有金融机构在农村中的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以及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等。第三,农村金融风险的高发部位是农村信用社和农村民间非法金融活动。

二、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

我们认为,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内生性缺陷。一般来说,农村金融机构正常运作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资金提供者不挤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是有效的。但在我国农村,这两个条件极易遭到破坏。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源于其特有的业务活动,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功能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一般来说,只要存款基础稳定,农村金融机构便可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应付日常提款的前提下,将其一定比例的资金投资于流动性不高但收益率较高的资产上。但如果一旦发生重大意外事件,使储户对农村金融机构失去信心时,就会出现挤兑现象,这时,农村金融机构便表现出相当的脆弱性。挤兑规模越大,所积聚的金融风险越大,金融脆弱性就越明显。

(二)农村金融机构制度安排不合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及其他民间金融机构。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但却没有很好发挥作用。民间金融处于被管制的从属地位,运作极不规范,问题较多。农业银行从1996年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后,不愿在经济条件薄弱的农村开展业务,不断收缩基层营业网点,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目前,农业贷款仅占农业银行贷款余额的10%。同时,农业银行贷款权也收缩,使大量农村储蓄流出农村。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正在虚置。据统计,目前农业新增贷款85%以上都来自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势单力薄的农村信用社难以单独支撑整个农村金融市场,无法满足“三农”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民间金融仍处于初级发育阶段,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

(三)农村金融机构信用环境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我国农村征信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淡漠,信用文化薄弱,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中介服务极不规范,提供虚假资信证明甚至协同贷款欺诈、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与保证人串通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严重破坏了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同时,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相当普遍,对逃废债务人无强有力的威慑手段,导致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必然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四)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一方面,没有建立与农村金融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科学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存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一旦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恶化,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由于缺乏风险转移机制,将会加大金融风险,加剧农村金融的脆弱性。三、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到一定的风险损失,这也是其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所必须付出的成本。但是,风险损失不能无限累积,否则农村金融机构必然会走向破产倒闭。因此,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特别是要加强县级人民银行的监管显得十分必要。我们认为,应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入手:

首先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由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大部分来源于中央银行提供的再贷款,然后以信用贷款的力一式向粮棉油收购企业发放贷款,而各级粮食部门再以财政补贴资金偿还贷款利息,在这种特殊的银企关系下,必然导致一力一面粮棉油收购企业片面强调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资金需求全部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信用意识淡薄;另一力一面,农业发展银行即使存在大量的高风险资产,但因为收息率能保持较高水平,容易淡化其风险意识。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创建一套新的适应农业经济和政策性银行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新的信贷管理制度。农业发展银行必须要办成“真正的银行”。为此,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借贷单位专款专用,按时还本付息;对所有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的借款主体,都要进行评估,确定其信用等级;在增加政策性信贷投入的同时,必须讲究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加强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严格审查贷款项目,确保各项政策和宏观目标的实现。

其次,在外部环境上,需要尽快出台相应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监督作用,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建立,如:《农村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确保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民间金融等共同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为农村金融机构免于不合理的行政干预提供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对发展农村金融业务的限制,健全对农村金融企业的处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法律约束,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出现偏离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问题,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1]何春联,农村金融风险及其防范探讨[J],乡镇经济,2006,(5)

篇3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论文格式范文。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篇4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农村金融支持体系 重庆市

一、问题的提出

重庆市不论是农户还是涉农的龙头企业,融资需求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中均没有得到较好的满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农村信用社等农业银行难以对接农业产业链延伸融资需求,业务规模小;贷款期限结构及金融服务水平的不合理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运作模式的融资需求;信息不对称加之缺乏有效地抵质押品使得中小涉农企业贷款难问题突出,企业发展受阻;农村信贷重任集中于农村商业银行等少量的金融机构,农业产业化配套体系金融支持落后,难以满足各项发展需求。融资供给方面供给规模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重庆市的经济越发展,对农业的政策性支持以及补贴越少,严重阻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融资工具落后,农村资金外流也使得信贷数额在总信贷额度中比重较小,加剧了农业产业化融资供给不足的程度。综上,重庆市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现状无法全面满足农村各项融资需求,需要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去适应当前的融资需求。

二、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与更新

基于上述问题,构建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是重庆农业产业化主体最迫切的需求,通过降低融资风险及提供多元化资金供给主体解决各项供求矛盾。构建思路应从功能性、覆盖面与持续性综合考虑(见图1),具体如下:

1、政府政策扶持

与政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重庆市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条件。重庆市政府应发挥其引导作用,在农业产业化的初期进行各种优惠政策的指定与实施,连续有效的保证农业投资,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具体来说,以扩大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供给为手段增加农贷资金额度及来源;以吸引社会投资资本为依托,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补偿机制,辅以减免税引导信贷资金往农业生产流动;放宽农村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鼓励相关机构进行农业产业化支持的产品创新与开发;有限度的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吸引非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

2、金融产品与服务开发

政府应支持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参股或控股的小额信贷机构、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村镇银行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等进入农村地区,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作支持。在金融组织处于宽松的金融环境之时,为金融产品与服务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金融机构对于农户贷款的呆账核销流程应得以简化,新生的金融机构的设立也需得到监管部门的扶持,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创新尽可能的创造条件。

3、信用等级体系管理

深入发展重庆市的市区县信用等级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管理方法;信用信息要通过农村信用工程习题的建设得到强化,并积极探索信用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作用,确保农村金融受益面的不断覆盖。

4、金融风险防范保障降低不良贷款水平

优化并简化涉农贷款流程及手续是完善农村金融防范保障的主要手段,辅以完善的涉农贷款风险预警环节,降低相关贷款的不良率;同时农业产业化参与主体自身的保险意识与理解程度也是重要关注方面,将农业保险归纳入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中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保障机制。

5、农村金融法规体系保障完善制度建设

首先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进行农村金融法律体系假设与创新,将相关法律的作用充分发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写与实施,完善重庆市农业产业化的所适合的政策与环境,扩大资金来源途径。

三、重庆市高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相关建议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过程,政府及金融机构等均需发挥各自的作用,进行合理布局与有序发展。

1、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传统的金融模式结合创新性互联网、众筹等融资途径,是扩大农业产业化信贷资金的可靠手段。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出现,改变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方式的变化,重庆市相关金融机构应加大互联网金融等创新模式的开发与利用,规范操作,合理进行信用融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2、增进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法律意识,完善融资环境

在现阶段,新生事物多且产生的新问题与矛盾不断出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农户与涉农金融机构法律意识淡薄,融资环境存在漏洞。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大法律投资,提升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法律意识,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培训,并对融资进行决策帮助,提高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完善融资环境。

3、合理创新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实现健康发展

创新发展合理性的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需要全面解决重庆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诸多问题,对于产生的原因进行分解与研究,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性创建。新要素的补充与发展将促进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各方应保证各要素的作用发挥与不嗤晟啤

参考文献:

[1]方妍.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融资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东北财经大学,2007.

[2] 黄薇,于明霞.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弱化成因分析【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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