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肿瘤科士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2 17: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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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肿瘤科士论文

篇1

1.2统计学方法原始数据录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描述性统计采用均数,标准差,频数、百分比等描述。两组间比较采用Mann-WhitneyU秩和检验,多组间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H秩和检验,相关性分析采用Spearson相关分析,多因素分析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本组研究对象年龄20~47岁,平均年龄(29.98±6.13)岁,工作年限1~27年,平均年限7.85年。性别:女365名(98.9%),男4名(1.1%);护士所在科室:内科91名(24.7%),外科24名(65.3%),其他科室37名(10.0%);学历:中专6名(1.6%),大专136名(36.9%),本科221名)(59.9%),硕士及以上6名(1.6%);职称:护士112名(30.4%),护师180名(48.8%),主管护师77名(20.8%);职务:护士359名(97.3%),护士长10名(2.7%)。

2.2报告意向情况对报告意向总得分进行正态性检验,P<0.05,为非正态分布。统计结果显示,报告意向问卷的得分范围为3~15,报告意向总得分的中位数为14,P25为12,P75为15。

2.3报告障碍情况

2.3.1研究对象的报告障碍得分情况报告障碍问卷的得分范围为25~80,对报告障碍问卷的各条目分别进行描述,将研究对象对报告障碍问卷各条目的认同度划分为三个水平,分别是不同意(包括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一般和同意(包括非常同意、同意),369名研究对象认为对其报告护理不良事件阻碍最大的五个因素,即同意率在30%以上的条目见表1。

2.3.2开放性问题描述报告障碍问卷中,条目23为开放性问题,调查其他可能影响研究对象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因素。归纳如下:①对于护理不良事件责任人处罚过重,如经济处罚;②没有意义,对今后的护理工作没有太大的积极作用;③怕记录在人事档案中;④怕同事或上级对自己有负面看法;⑤怕与患者之间产生纠纷。

2.4报告意向的影响因素分析

2.4.1不同特征护理人员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比较报告意向总分作为因变量进行一般资料中的分类变量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研究对象的年龄、工作年限及职务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4.2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与报告障碍各因子的相关性分析Spearman相关分析结果显示惩罚性文化、报告意义与报告意向呈显著相关(P<0.05)。

2.4.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的多因素分析报告意向总分作为因变量,单因素分析有显著性意义的年龄、工作年限、职称、职务、惩罚文化和报告意义作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进入回归方程的因素为年龄、工作年限、惩罚文化和报告意义,见表4。

3讨论

3.1肿瘤科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现状本研究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总得分的中位数为14,对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较高,与田欢欢等的结果基本一致。一方面医院越来越重视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大多数护士都知道护理不良事件需要上报。另一方面患者及家属对肿瘤科的要求更高,使得肿瘤科护士更为重视护理安全。

3.2年龄、工作年限影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研究结果显示年龄和工作年限与护士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呈正相关,护士的年龄越大,工作年限越长,其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越高。另有报告[3]也指出护龄越高,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度越高,上报率就越高。说明临床经验对不良事件识别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肿瘤科工作量大、重症病人多、专科操作多,较长时间的临床工作使肿瘤科护士的工作经验较为丰富,沟通能力较强,安全意识较强[5]。同时,大多高年资的护士为护士长或协助护士长做部分的管理工作,其报告认知高,感知的报告意义也高,促使其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因此,开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工作年限护士的护理安全知识培训,从而提高护士的安全意识和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

3.3医院的惩罚文化影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研究显示报告障碍中护士同意率最高的五个条目均属于惩罚文化,护士感受的惩罚文化越重,其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越低。研究对象在开放性问题中也多次提到“惩罚”、“处罚”等关键词,再次印证惩罚文化影响护士的报告意向,与国内王玉艳、方良玉等分析结果一致。分析原因可能有三个:一是虽然医院已实施非惩罚上报机制,但研究对象仍受长久以来的惩罚性机制影响。哈佛大学Leap博士提出,发生错误后担心被惩罚是当今医疗机构内患者安全促进的唯一的最大障碍。建议医院加大力度推广非惩罚性文化,从而使相关管理者和护士正确看待不良事件的发生,避免对责任人的不同形式的惩罚。二是医院实行逐级上报的报告系统,这种系统外界比较容易获取报告者的信息,给当事人带来很多难题。Karsh等也指出,报告障碍之一在于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匿名性缺乏信心。因此,提供较少的个人身份信息,使得报告者的身份无法被识别是促进医护人员进行报告的首要标准。建议建立较强报告系统的匿名性和保密性,有利于提高护士的报告意向。三是管理者在分析不良事件时,更多的分析个人在护理过程中的缺陷或个人责任等,很少研究当事者的心态、客观因素等。有研究表明,医护人员认为因不良事件受到惩罚的配置不公平或不恰当直接影响其报告意向。因此,建议医院应用更为合理、科学的分析方法评析护理不良事件。

3.4护士感受的报告意义影响护士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意向研究结果显示护士感受的报告意义越低,其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意向越低。研究对象在开放性问题中多次提到“没有意义”、“无影响或影响小而不用上报”等关键词,也再次表明报告意义影响研究对象报告意向。分析原因可能有二个:一是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后,管理者反馈信息只是统计数据,没有深入分析如何规避差错,因此护士不能从反馈中提取到有效信息,不能获得学习与进步,进而对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的意义提出质疑。建议医院从护理不良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改进相关制度,及时反馈,避免类似护理不良事件的再发生。二是护士“认为对患者无影响或影响小而不用上报”。潜在漏洞或无伤害的护理不良事件具有隐蔽、动态的特点,当事人不报告,其他人事后很难发现。但这类不良事件可以挖掘更多的临床护理风险,也正是护理差错、事故的源头。护士未明确理解护理不良事件的范畴和报告意义而影响其报告意向。建议医院进一步明确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范畴的同时,对护士进行定期、定向培训或借助案例分析提高护士对护理不良事件的认知水平、明确其报告意义,提高其报告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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