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2:3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淡化语法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商标淡化概述
(一)商标淡化理论产生的背景。
商标最初的原始功能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我国北宋时期的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商标,就已经具备了商标标识商品出处的原始功能。商标的作用在于避免混淆、误认和欺骗。当商品或服务一旦卖出,商标的使命就完成了。当非商标权人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将商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时,非商标权人的商品与商标权人的商品发生了混淆,影响了消费者对商品的选购,商标权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此时传统的商标“混淆理论”对商标权人的利益进行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际之间加强经济与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原来的卖方市场逐渐转变为买方市场,商品制造商通过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追加广告宣传等投资,精心培育仑业的良好信誉,此时的商标已凝聚了企业的精神和文化内涵,承载着企业的商誉,彰显着一种品质、风格和地位。消费者对企业的品牌产生了消费信赖心理,在商标与特定商品之问建立了独特的联系,商标从此拥有了独立的经济价值。因此,任何对驰名商标价值的损坏行为都应当禁止。
商标淡化行为正是随着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经济功能及表彰功能的崛起,逐步产生、发展起来了。当侵权人将商标权人的驰名商标非法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表面上看并没有发生商品来源上的混淆,也不影响消费者的选购,但会使人们产生联想,联想到商标权人的商标,并将商标权人的商品或服务的良好商誉转移到侵权人的商品和服务上来,加大了侵权人的产品销售力,提高了侵权人的经济效益,却侵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此时,传统的混淆理论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无能为力,“而商标淡化理论则成为一把金钥匙”。
商标淡化现象在商业领域中并不少见。早在1923年德国联邦法院关于禁止一家污水处理公司在其抽粪车上使用著名香水制造商的香水商标“4711”的判决,是迄今最早适用商标淡化理论对驰名商标提供法律保护的典型司法判例。而“淡化概念”学界通常认为源于1927年美国法学家富兰克·斯科特在《哈佛法学评论》中发表的《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一文。虽然文中并没有明确地使用“淡化”一词,但是斯科特在文中指出:“商标权人不仅应当禁止他人将他的商标使用于相互竞争的商品上,而且应当禁止使用在非竞争性的商品上。”至此,淡化的概念逐渐被学者们了解并接受。
此后,商标淡化理论随着司法判例的丰富,学者们进一步地探讨,逐渐发展成熟起来。多数学者认为,驰名商标蕴含着企业深刻的文化内涵,具有不可估量的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任何可能弱化、丑化甚至玷污该商标的显著性的不良行为,都会给商标权人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法律应予禁止。不久,随着淡化理论研究的深入,立法界也作出了必然的回应。如美国制定了专门的反商标淡化法,德国、法国、希腊等各国在各自的法律中修正了关于反商标淡化的条款,《巴黎公约》、《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国际条约中都或多或少地吸收了商标淡化的理论,但某些适用条文不够明确、具体,有待完善。
(二商标淡化的概念。
商标淡化的法学概念至今在我国立法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学界对商标淡化的理解莫衷一是。美国《1995年联邦商标淡化法案》(TheFederalTrademarkDilutionActof1995)将“淡化”定义为:“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的行为,不管在驰名商标所有人与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或欺骗的可能性。”此定义较具代表性。笔者认为,商标淡化是一种特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在其他领域使用的行为,从而玷污、削弱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的行为。
(三)商标淡化的性质。
1.淡化商标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
商标淡化侵害的是商标的显著性和商誉,商标显著性是一种正当权益。在商标领域中,商标的显著性充分体现在:商标权人或商标设计者通过智慧、知识和技术的投入,获得了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如美国埃克森石油公司历经6年之久,耗资100多万美元,设计出与众不同的“艾索”(ESSO)商标。正如亚当·斯密指出的那样,“每一个人在其劳动中拥有的财产,正如它是所有其他财产的最初根源一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商标显著性作为一种正当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商标的商誉可体现为一种财产权益。如英国法学家指出,“商誉是一种享受业已确定了的商业联系的所有好处的权利。……这是一种如此确定的财产,以至于必须考虑对其价值予以征税。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因为只有商誉的转让人才承担尊重它的义务。的确,不能限制任何的第三人以降低该商誉价值的方式进行交易。不过,作为一种可交换的客体,必须将商誉作为财产来对待。”
综上所述,淡化商标的显著性和商誉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对商标权的侵犯。
2.淡化商标行为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的今天,淡化驰名商标行为人借助驰名商标的良好信誉,吸引消费者,提高淡化商标行为人的市场占有率,扩大其销售量,非法获取利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行为。若淡化商标行为人长期搭驰名商标之“便车”,会逐渐地破坏了消费者心目中的驰名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信赖关系。因此,淡化商标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于与淡化商标行为人处于同一竞争领域的其他竞争者来说,由于驰名商标淡化行为导致他们一开始就处于竞争劣势,最终会造成有失公平的不合理竞争。因此,驰名商标淡化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利益,侵犯了消费者和其他竞争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商标淡化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般说来,商标淡化行为分为弱化、玷污、使用于企业名称、使用于域名,等等。
所谓弱化,指非权利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用于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与其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之间的特定联系削弱的行为。所谓玷污,又称丑化。将他人的驰名商标用于质量低劣的商品或服务上,或者用于非法的或者不道德的领域中,玷污驰名商标的信誉。所谓将该商标用于企业名称,是指以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使用,使消费者误认为驰名商标的产品就是该相同名称的企业生产的。所谓使用于域名,是指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抢注为域名,从而利用了驰名商标的商誉或剥夺了驰名商标所有人在网络域名中使用自己商标的权利。
二、商标淡化行为法律规制的国外模式比较
“商标淡化”这一说法最早起源于德国,1923年,德国一地方法院在一判决中禁止一家污水处理公司在其抽粪车上使用“4711”香水商标。一年后,另一地方法院在判决中又禁止刀剪行业使用“ODOL”的牙膏商标。这两个将商标保护范围由相同或相似商品扩大到不相类似商品的地方法院判例,后来都得到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确认。⑧德国学者把这种将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的立法基础称为“商标吸引力受冲淡之虞”,商标淡化理论由此而生。商标淡化理论得以广泛传播得益于美国的司法实践,世界第一部专门针对商标淡化的反淡化法是在美国产生的(即《兰哈姆法》)。
美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基础理论是淡化,所以即使美国联邦商标淡化法对于淡化只有短短的一句话:降低著名商标识别、区别商品或服务的能力,无论下列情况是否存:(1)著名商标的所有人与他方之间有竞争关系,或(2)混淆、误认或欺骗的可能。”
但这一规定却从理论上概括了淡化的概念,而且我们认为行为的表现形式并不重要,只要这种行为“降低著名商标识别、区别商品或服务的能力”就可能被认定为淡化,被联邦商标淡化法所禁止。然而由于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在措辞上的简略与模糊,美国的各个巡回法院对于如何证明淡化存在较大的分歧,并通过各个案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目前,各法院一般认为证明淡化应考虑下列五个因素:在先商标著名;在先商标具有显著性;在后使用必须是在商业活动中的商业使用;在后使用必须是在在先商标著名后的使用;导致在先商标显著性的淡化。凹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原告Pepper—idgeFarm公司诉被告的金色鱼形饼干构成了《兰哈姆法》下的商标侵权及联邦商标淡化法下的商标淡化案件,第二巡回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依上述淡化的相关要素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日本在这个领域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其特殊性在法律条文中是这样体现的:日本《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九项,如果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了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关的商标注册无包括获取不正当利润,对他人的驰名商标造成损害,以及其他的不正当日的。依据《商标法逐条解释》,“对他人的驰名商标造成损害”,具体所指就是对于他人驰名商标的淡化。
三、对我国商标淡化行为法律规制的分析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起步比较晚,源于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在国内商标立法中,对淡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在一些条文中体现出了淡化的相关理念。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了与驰名商标淡化相关的部分问题。我国地方性法规《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次使用了“淡化”概念,其规定:“禁止他人以各种方式淡化、丑化、贬低上海市著名商标行为。”然而,上述有关立法毕竟体现于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其法律效力有限。
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对其他商标淡化驰名商标的行为进行规范。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008年11月至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有条文规定:“足以使相关公众对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标的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标的经营者之间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容易导致混淆’。”很明显,此条文扩充了商标法第十三条“容易导致混淆”的内容,这是我国司法实践对驰名商标淡化内容的一个补充,为保护驰名商标提供了法律依据。
《征求意见稿》中有条文规定:“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该条文在文字表述上使用了“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字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商标淡化行为的不正当性及其危害,这无疑是我国现行立法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的一大突破。
关于域名对驰名商标的淡化,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第五条规定,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及200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都为解决域名与驰名商标的冲突提供了法律依据,使驰名商标得以保护。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第三项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中明显包含了保护竞争者承载有商誉的特定商业标记,防止他人不当利用造成商业标记的区别性特征和广告价值降低的立法目的。但上述规定是以存在竞争为适用前提的,对非竞争行业利用他人商业成就,对驰名商标进行淡化未作规定,这与商标淡化理论之问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完善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的构想
对照各国商标淡化理论的研究,现阶段我们应立足本国国情,重新检视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着眼于以下思路进一步完善我国商标淡化立法:
(一)明确统一商标淡化行为的性质。
现行法律中虽然已经设置了商标淡化的法律后果,但人们只能从这些法律后果中推断出商标淡化行为的侵权性质。商标法中如果明确规定“将未经驰名商标注册人许可,将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等可视类标志另类使用的”也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既解决了对商标淡化行为性质的统一评判问题,又明确了商标淡化行为性质评判的法律结论。因此,立法者应当明确把商标淡化行为归位于商标侵权。
(二)将商标淡化立法纳入《商标法》。
我国理论界对商标淡化立法体例的主张概括起来有三种:有学者主张将之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范;有学者主张单独立法;还有学者主张修改《商标法》,将之纳入《商标法》加以规范。鉴于我国的立法实践,笔者认为,我国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应当确立以《商标法》保护为主体,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补充的法律保护体系。
倘若我们一味照搬国外的反淡化法,盲目单独立法,这脱离我国的具体国情。首先,现阶段我国对于商标淡化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许多问题都是在仿照国外成例,没有针对我国国情研究、凝炼出相应的理论,难以为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其次,现阶段我国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来发展本国经济,壮大民族经济实力。“我国自1985年3月开展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以来,至今年4月以来,我国通过行政认定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仅为1624件。”可见,国内品牌的实力并不足以抗衡国际品牌,在如此状况下,若采用驰名商标淡化单独立法的模式,只会削弱国内民族品牌的实力,不利于国内经济的整体发展。
同样,将商标淡化立法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其局限性。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而商标淡化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其上负载的商誉。所以,采用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体例不适合我国现状。
驰名商标是商标的一种,符合《商标法》的保护对象的要求,应该被纳入到法律的保护之中,而反淡化保护作为驰名商标保护方式不可或缺的一种,也应该在《商标法》中加以特殊规定。按照《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的规定,加强对国内外驰名商标的保护,既是履行国际义务,也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投资和贸易环境。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日益凸显。驰名商标保护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立法应该采用纳入《商标法》加以规范的做法。
(三)科学界定商标淡化的法律概念。
【摘要】片面强调交际能力的培养,忽视知识的传授。英语作为一种外语,对我国的广大中学生来讲,学英语的语言大环境与学母语的语言大环境差异很大,加之师资水平,教学设施,办学条件等诸多因素,使英语教学具有特殊性。
【关键词】片面强调交际能力的培养 忽视知识的传授
【本页关键词】省级国家级期刊快速发表 学术期刊论文投稿欢迎来稿
【正文】
( 二) 片面强调交际能力的培养,忽视知识的传授。英语作为一种外语,对我国的广大中学生来讲,学英语的语言大环境与学母语的语言大环境差异很大,加之师资水平,教学设施,办学条件等诸多因素,使英语教学具有特殊性。因此,单纯强调“熟能生巧”,让学生在语言的运用中自然而然地掌握结构,是不现实的。学生要获得运用英语交际的能力,必须借助于对语言规律的掌握,更好地进行听、说、读、写等语言实践。而要掌握语言规律,则必须通过语法教学这条必由之路。
三、课程标准下对高中英语语法教学再认识
( 一) 更新观念, 正确处理好语法教学和英语教学的关系语法是语言使用的规则, 对语言实践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语法教学历史悠久, 而至今人们仍对其众说纷纭, 事实上语法教学并不是一种时尚。西方的语言学家Stern(1992)指出: 不能简单地把语法教学等同于“过时”或“落后”。另外著名英语教科书专家亚力山大也说过, 交际法要求用语言做事, 用语言做事就必须运用语法结构和词汇去达到交流的目的。我们要承认语法教学有一定的作用但又不能把它当成唯一可用的策略。“一种语言形式会有多种意义,同样, 一种意义也可由多种形式来表达”( 田贵森, 2000) , 因此老师要利用语法教学来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常见的语言形式, 以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不同的意义, 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的“综合语言能力”的目的。( 二) 统一认识, 强调巩固教改成果与语法教学并重教改给外语教学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学校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使外语教学如虎添翼。把课堂还给学生, 让学生位于课堂活动的中心位置是外语教学必须遵循的教学原则和观念。这些新形成的观念要珍惜, 要巩固。但鉴于外语教学的特殊性, 我们必须统一认识,要从单纯的“习得”观念, 即“淡化语法”的误区中走出来。通过大量的听、说、读、写训练等强化语法规则是没有错的, 但必须是在教师对语法知识的明示传授之后方可进行。所以, 教授语法不必羞羞答答, 教师要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对大纲中规定的语法知识进行讲解, 给学生一个可以去进行模仿和操练的模式。对于那些相对难掌握的句法知识, 要拿出一定的时间进行讲解和训练。我们切不可为了顺应潮流而“淡化语法”。
【文章来源】/article/66/4387.Html
【本站说明】中国期刊投稿热线:专业致力于期刊论文写作和发表服务。提供毕业论文、学术论文的写作发表服务;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以及写作辅导。 “以信誉求生存 以效率求发展”。愿本站真诚、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自05年建立以来已经为上千客户提供了、论文写作方面的服务,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网络信誉体系,我们将会继续把信誉、效率、发展放在首位,为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联系电话: 13081601539
客服编辑QQ:860280178
论文投稿电子邮件: 1630158@163.com
投稿邮件标题格式:投稿刊物名 论文题目
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声明:
本站期刊绝对正规合法
周博士:天天听病句是有点闹心,但应该不算是大问题吧?我的研究生交给我的中文论文里也经常出现病句。
王老师:您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课间与学生交流的时候,我发现他们说汉语也存在不少语法毛病,简直没法愉快地聊天了。
周博士:只要不影响交流就可以了,毕竟按照“交际英语教学法”的理念,交流才是第一位的。
王老师:可是学生们无论是在课堂对话还是日常交流中出现的英语语法错误,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要么缺主语,要么少谓语,词不达意、歧义迭出、搭配不当等问题比比皆是。比如说,该用现在完成时的地方,用了一般过去时;该用on campus才符合表达习惯,却写成了at the campus;be动词和实意动词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中,而实意动词没有加ing……虽然作为英语教师,我能明白他们想表达的意思,但是总觉得很别扭。
周博士:毕竟我们还是以交流为核心嘛。为了提高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牺牲一点语法知识也是可以的。
王老师:我可不这么认为。语法应该是良好交流的基础,而不是交流的障碍。我们强调以交流为核心,并不是希望学生带着语病去交流啊!
周博士:这倒是。不过英语教学非常强调学生的“语感”,朗读、背诵、对话、模仿等,都可以培养学生的语感,有了语感作为保障,学生自然而然就知道应该怎么说、怎么写了。所以与其重新拾起语法,不如慢慢培养语感。您觉得呢?
王老师:听起来似乎有一些道理。凭借良好语感和模仿,学生在一开始的确不会出现太多的病句,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在套用句式。但即便他们说对了、写对了,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而只是“我感觉对”。脱离模仿造句阶段后,学生最终还是要依靠理性来分析句子而不只是凭感觉来判断。因此,在语感培养达到一定基础之后,第二个阶段就需要补充语法知识,这样才能帮助学生在交流时做到“准确地表述”,而不仅仅只是“表述”。遗憾的是,我们现在主张“淡化语法”,让学生的语言学习永远处在“跟着感觉走”的状态,导致现在学生的交流、表达中存在大量的语病,这反而影响了学生的表达热情。
周博士:您说得有一定道理。
王老师:所以,在我看来,英语教学不能淡化语法,而是应该强化。但是,我们需要改变以往“先教语法、再练会话”的做法,可以先培养学生的语感,再进行语法教学。如果一味地轻视语法、淡化语法教学,最后很可能事与愿违。我希望您能把我们一线教师的这些想法与课改专家好好沟通、交流一下。好的改革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应该多听听一线教师的意见;如果都不太了解一线教师的教学实际情况、不关注一线教师已经积累的经验,那么改革对一线教师来说就会成为一个障碍,对学生也未必有好处。
现代文的学习离不开语法。对一些文段或句子的理解,不懂语法对文意的理解似乎关系不大,但若懂得语法去理解,其效果大不一样。特别是议论文的阅读、写作显得尤为突出。若懂得一些复句类型及关系,正确使用一些逻辑推理去阅读、写作,就会分清句段的层次关系,就会敏锐地感受到思维的严密,气势的磅礴,说服力的强大。
如达尔文《〈物种起源〉导言》中有这么一段话:“关于物种起源的问题,如果一位博物学家,对于生物相互间的亲缘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地理的分布以及在地质期内出现的程序等等事实,加以思考,那么,我们可以推想得到,生物的种,和变种一样,是由以前别的物种演变而来,而不是分别创造出来的。”这段话周密的阐述了生物的种和变种一样,是由以前别的种演变而来,而不是分别创造出来。这句话是一个假设复句,由两个复杂单句构成,后一分句的宾语又是一个主谓短语,这个主谓短语的谓语又是一个并列复句。若不懂语法,就很难感受到清晰的层次,严密的思维,对它的理解无疑是肤浅苍白的。
在历年高考题中,语言基础和语言表达题大约占三十分,语法是解决这一部分问题的必要的基础知识。小到汉字的识记改正错别字,大至修改病句,扩展与压缩语段等,无处不体现语法的重要性。
如常见的六种病句类型: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等,前四类直接或间接通过划分句子成分,提取主干来完成,不然一些病因无法诊断,或不能迅速准确的判明病因,只能跟着感觉走了。尤其成分残缺类型病句,是指句子必须具备的语法成分残缺不全,从而影响语意表达。若不懂单句成分的划分,找不出句子主干、枝叶,不能明确他们之间的关系,这类知识的解决就成了一句空话。
一、高职实用英语课程性质及能力要求
实用英语课程为各类高职院校面向全院非英语专业学生的一门公共基础必修课,是面向学生最广、师资力量投入相对集中的重点建设课程。
就语言运用能力而言,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让学生在掌握一定词汇量的基础上,熟悉基本的英语语音、语法、句型和篇章结构,从而能够培养一定程度的听、说、读、写、译的英语语言综合运用能力,为其进一步的专业英语的学习及继续教育阶段学习夯实基础。
就综合能力素质而言,有效的实用英语课堂的教学组织与实施,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的养成,有助于学生跨文化交际意识的增强,有助于学生交流沟通能力的提高,为其踏入职场、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高职生源特点
众所周知,由于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和教育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高职教育的生源形势严峻,面临各方面压力。本科院校的持续扩招带来高职院校生源数量和质量的不断下滑,一方面生源不足,另一方面生源综合素质不高。这对于面向各专业的公共实用英语的教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总体而言,高职阶段学生英语入学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同学英语基础较弱。[1]具体表现为,词汇量严重不足,基础语法体系不完善,知识点运用不灵活能力,听不懂,说不出,读不易,写不通,实际英语语言交际较难进行。各专业间及专业内部学生的英语水平差距也较为明显,比较而言文科专业类学生英语基础强于工科类及艺术类学生,女生英语基础好于男生。明显的差异带来了教学过程中教师难以完全兼顾各类学生的知识水平,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学效果必定有所影响。
三、实用英语教学中易忽略问题
生源的特点为我们在实用化的教学组织和实施中带来了困难。英语模块化教学需要学生有较好的听、说、读、写的反应能力,工作场景化的教学需要学生较高的课堂参与度,师生积极互动,才能在活跃课堂氛围的同时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完成教学任务。对于基础较弱的学生,这样的教学内容显然是没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只能是课堂中的茫然。因而我们的实用,不仅是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和应用,更关键的第一步是能够让学生的英语能够首先在课堂上实用,能够融入课堂,参与课堂,在此基础上实现融入工作场景,应用到职场中。针对这样的要求,我们在实用化教学中就不能忽视语音和语法知识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基本语音知识
良好的语音基础是提高学生听、说能力的关键。实用化英语教学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能够让学生较为流畅的运用于日常交际,听与说二者相辅相成。试想说话者的英语语音知识不过关,不仅影响自己的理解,也影响到听话者的语意理解。从这个角度而言,实用化教学中的第一步应当是语音的纠正、练习与强化,但是我们在教学中经常忽视语音练习。
调查发现多达80%的同学在中学阶段的英语学习过程中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语音练习,英语中48个音标能够完全认识并正确发音的同学并不多,能够利用这些基本音素准确拼读出单词的同学更是屈指可数。作为语言课程的学习,尽管为了应付相关考试仍然存在一些应试化的教育方式,但是英语教学一直以来就强调学生的表达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开流,“哑巴”式英语学习是应当坚决摒弃的。而良好的语音能够为学生增加信心,乐于说英语,主动说英语,常常说英语,反复的练习又能促进这部分同学进一步提高表达能力,形成良性循环。反之,部分同学由于英语发音不准,方言痕迹过于明显,形成自卑心理,越发不愿意用英语进行表达交流,更不会积极融于英语课的互动活动和校园内诸如演讲比赛、话剧比赛等第二课堂活动中,缺少练习的机会,最终导致弱者更弱。
2.基本语法知识
传统英语教育一直强调英语语法知识体系的学习能力,中学阶段的基础英语教育也主要围绕这个核心内容展开,随着高职实用化教学的不断探索与实践,语法学习逐渐淡化,其实高职阶段的英语学习是不能忽视语法体系的系统化复习与强化的。
由于生源基础较弱,尽管经过六年的中学阶段英语学习,然而大多数同学的英语知识体系不够完善、不够牢靠,一些基本的语法概念似是而非,模糊不清,具体运用到口语表达、书面表达中错误层出不穷,甚至句不达意。只有夯实了基本语法知识,才能让我们的学生说的流利、写的通畅、读的容易、听的明白。殊不见,多少同学无法理解并正确使用虚拟语气,多少同学对动词非谓语形式一筹莫展,多少同学为繁复的介词结构所苦恼,多少学生对各类型从句无从分辨,在这样的基础上如何能实施高职实用英语的情景化教学?又如何能实现实用化的教学目标?完整的语法体系对于学生进一步的英语学习至关重要。
四、结语
高职阶段的实用英语学习中,语音练习和语法复习应当是贯穿始终的两条线,不应当在我们的实用化教学改革与实践中被忽略。促进听、说、读、写四种英语基本语言技能的均衡发展是我们教学的目标、研究的方向[2],也是我们实现英语实用化教学的基础和保障。语音和语法,在实用化教学探索中常常会被忽视或是淡化,事实上良好的语音、完善的语法结构是保证学生有效的听、大胆的说、自然的写、顺畅的读的基础,是学生能够实现英语自学的基础,是实现我们实用化教学的最有力的保障。“实用”应当是有助于学生进一步学习深造的实用、应当是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实用、是有助于增强学生自信心和表达能力的实用,再这样的实用基础上最终达到日常交际中的实用和职场中的实用。
[参考文献]
[1]张静.高职高专英语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J]. 辽宁师专学报,2006,6.
语法是词、短语、句子等语言单位的结构规律。语法所包含的规律是很广的,包括了语素怎样组合成各种结构的词,词怎样组合成各种短语,短语或词怎样形成各种句子,小单位用什么手段、方式组成种种大单位等等一系列的规律。且不说其术语的内涵如何,就其普及的面来说是何其的广泛,与语文教学、语文学习、日常交际都有着密不可分的重要性。因而对语法淡化的教学直接影响是使当代中学生汉语语法水平下降,他们对一些常见的语法现象不能解释,对稍复杂的句子不会分析,对复杂的多重复句更不能分析。语法水平低,影响了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理解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都受到影响。“淡化语法”论的另一影响是造成中学语法教学的混乱。语法知识越来越简,语法知识内容多变,语法术语也不时变化,以致教师讲一个概念时,必须指出它们的另一些叫法,如讲短语就得提一下词组这一概念。一些考试又频频涉及语法知识,学生难以应付。而教师只是按中学语文教材中的知识短文教学,因语法知识内容过简而被学生问得无言以对。这些都是足以让我们应当重视语法教学的教训。有鉴于此,我认为语法教学在新课标背景下的中学语文教学中更应占有一席之地,虽然无需像我们当学生的时候那样搞得太过琐碎、繁复,但也一定要给予充分的重视,要帮助学生补好这一课。
一、学习语法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自觉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有助于学生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中学毕业生应该具有相应汉语听说读写能力,有一个较好的语文基础。可现在不少学生学了十几年语文,还是不能准确无误的将自己的想法表述出来。从这几年淡化语法的实际结果看,不仅在校学生错字、病句连篇,如果我们稍微注意一下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的宣传报道,也能发现不少违背语法规则的现象。其实,句中表示修饰、限定的成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句子的内涵。学好语法,懂得词句的搭配组合,就能准确的分析句子的主要成分有哪些,附加成分有哪些,语序是怎样的,层次是怎样的,注意到这些,养成这方面的习惯,对句子的基本意义就会把握的很准确。若是较长的句子,就可以很快把握住要点;若是较短的句子,就能对其内容获得较清晰的判断。如果要是掌握好汉字的造字法,可助我们推断字义;掌握好同义、反义词,可助我们理解词义;掌握好复句,可助我们理解句子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些,都有利于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
二、使中学生了解自己母语的基本常识,认识母语的最基本结构规律,可以达到提高他们语文素养的目的。
中学生懂得汉语语法的基本常识,了解词和短语的分类,知道句子的组成规律、规则等,学习运用语法知识去正确运用汉语,虽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地提高他们运用语言的能力,但作为一个中学生,运用语法知识指导母语的运用应该是一种最基本的素质,是一种最基本的语文素养。相反,如果不教语法,就会妨碍学生阅读能力的提高,我们语文老师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初中阶段的学习是学生终身学习的重要基础。很多高中语文老师都反映我们的学生到了高中阶段往往需要补习语法,因为没有经过复句和句群这些语法知识的学习,学生一旦遇到逻辑性很强的说理性文字,如人文、科技类论文,往往读不懂,他们阅读能力的漏洞就毫无遮拦地呈现出来了。
三、强化语法教学能促进学生的外语学习和古代汉语的学习。
世界上的语言尽管千差万别,但总是有着许多共同的东西,探讨它们的共同规律,认识它们之间的差异:汉语语法中复句、分句中的关系主要有并列、承接、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等几种,而英语中称复句为多重句,分并列复句和主从复句两种,并列句根据连接词情况与汉语中的并列、递进、选择、转折关系的几种类型极为相似。主从复句则又包含状语从句、定语从句和名词性从句三种。状语从句又包含时间状语从句、原因状语从句、地点状语从句、条件状语从句和方式状语从句、目的状语从句、结果状语从句和让步状语从句等,与汉语有同有异。学生在比较中学习,必将促进外语学习,也必将加深对汉语的理解。
完形填空题是高考英语的主要题型,该题型不仅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对具体语境的把握能力,而且考查学生对语篇的整体把握能力和准确运用语言的能力。
完形填空就体裁而言,可简单分为两大类:叙事类完形填空和非叙事类完形填空。叙事类完形填空就其内容而言大致可分为演绎人间真情类和阐述人生哲理类;非叙事类完形填空主要是说明文和议论文。
一、完形填空的设空特点
1.语境用词
这类考点要求考生依据上下情景、语境,从四个选项中选出最佳答案。考点涉及面非常广,有时间、地点、情感、动作等。
2.词语辨析
完形填空中有些考点涉及词义辨析,这类考点既考查考生词汇量的大小,又考查考生结合语境用词的能力。与单词填空题的词义辨析题相比,更具综合性。
3.常识应用
从语言为实际生活服务这一基本原则出发,完形填空必然有考查常识的考点,以此来测试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的开阔程度以及灵活运用常识理顺语句、语篇的能力。因此考生要注意在某些相关点利用生活常识进行合理推理,以选择正确答案。
4.逻辑推理
完形填空的逻辑推理题涉及行文走势、句段的起承转合、事情发展的先后过程、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是与非的鉴别判断以及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的互相牵连等。在议论文、说明文、夹叙夹议的文体中,经常会出现这类考题。
二、完形填空的解题技巧
1.根据上下文语境来确定最佳选项
近几年的完形填空题在选项的设置上越来越淡化语法结构,而重在文意的干扰,主要考查考生通过上下文的提示对整体文意进行把握的能力。若单纯从句子或个别段落来分析,或许所给的四个选项在语法和结构上都是正确的;若放在全局,则不一定正确。因此,快速浏览全文,领悟文章主旨,通过上下文语境来选择答案是解题的关键。另外,如果看到选项时无从下手,可以根据上下文将选项逐项检查验证,进行排除,从而缩小选择范围,然后再分析推敲,弃误留正,找出正确答案。
2.根据词语的习惯用法和固定搭配来选择答案
词语的固定搭配,特别是动词的搭配,在完形填空中出现的比例是比较大的,多数题目涉及动词的用法和各种搭配关系。解决这类题目要求考生多读、多记,牢固掌握所学短语或固定搭配,并能灵活运用。
3.巧妙利用平行结构,准确判断逻辑关系
平行结构指的是结构相同或相似、意思密切关联、语气一致的句子或短语成串排列的语言现象。平行结构形式整齐对称,内容联系紧密。命题者常从平行结构的句式相同或相似这一角度出发,利用意义的关联或对比这一特点来设空。完形填空常常会出现这样一些平行结构,找出这些结构极为相似的句子就可以大大提高解题效率。
4.根据词汇的意义及用法辨析确定答案
要做好这类题目,需将词语辨析、情节推理和逻辑推理结合起来,从词汇意义入手,抓住情节线索解决问题。
5.摆脱思维定式,进行逆向思维
论文摘要:语法在语言教学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语法教学在目前还存在诸多弊端,因教学方法的陈旧落后学生的学习效果不理想。根据相关语言和教学理论以及教学实践经验,对高职英语教学中新的语法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随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交际法的兴起,随着交际教学思想的传播,一直在语言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语法在教学的地位被严重削弱。在我国,甚至有人把学生口头交际能力较差的原因归结于语法学得太多,因而也出现了“淡化语法”的现象。语音、词汇、语法都是一门语言的基本要素。在英语教学中,语言的三要素都是学生要掌握的基础知识。其中语法是研究词形变化和句子结构的规则体系,它是为培养技能,形成语言交际能力服务的。语法知识对高效率的交际起着制约的作用,语法是交际能力的一部分,语法教学要重视,决不能淡化和排斥。
事实上,高职英语教学中教师要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完成常规的教学任务又要努力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能力和英语等级考试的通过率并非易事。这对于英语基础薄弱也已经习惯了汉语语言,且又具备了逻辑思维能力的高职生来说,彻底放弃语法规则的学习也并非明知之举。问题的关键是我国的语法教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一直处于一种方法陈旧、形式落后的状态。因此,怎样使枯燥的语法规则具体化、生动化,并力求使学生在运用语言的实践中比较轻松地逐步熟练和掌握语法就成了英语教师在当今的教学中不断研究和探索的课题。下面是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并参考一些专家的理论实践得到的体会。
教师在讲解语法内容时,一般都是按照教材顺序,先讲清规则和注意事项,然后举例,再就是让学生根据例句大量地模仿和练习。表面上学生一听就会,一做也对,但一到综合运用时,却经常与复合句混淆,导致失分较多。究其原因,除了概念模糊,粗心大意外,与教师的教学方法也不无关系。一堂课虽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组织得恰当的教学内容,如果没有相的教学方法,也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那么什么是适当的教学方法呢?笔者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并参考一些专家的理论实践,总结了三种有效的方法。
1、“探究性教学法”强调的是以学生为主体,问题为中心,研究为手段,实践为途径,过程体验为重点,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目的的一种学习方式。实施中有三个相互交叉推进的阶段——进入问题情景、实践体验 、表达和交流与外语教学“3P模式(Presentation -Practice-Production)” 在Presentation这一阶段中,创设情境,激发学生探究欲望(即发现、探究问题);在Practice这一阶段中,让学生前后联系,探求相应的记忆策略,加上教师的适当指导,然后操练(即探究、实践问题);在Production这一阶段中,让学生展开联想,实际运用。比如在学习比较级,最高级的时候,教师就可以通过实物比较(如三个球,三个高矮不一的学生,三本大小不一的书)和学生问答,引出所讲内容,激发学生探究欲望。然后给他们相应的例句,让他们从中找出不同之处,尝试总结其中的规则,同时加时加以适时地提醒并总结。然后让学生进行反复操练,如根据其用法,编对话或说一段话进行free talk。这样以来学生既掌握了语法知识,了解了英语的语言结构,又学会了灵活运用语言,达到了语言交际的目的。
2、情景教学法即教师应利用真实的环境或设置模拟情景进行语法教学。其中包括利用实物、真实的语境、状态语言、非语言手段及多媒体手段,使语法教学更加形象化、直观化、真实化和趣味化。可利用图片实现语法情景化。比如教师讲 be going to do…when这个句型时,教师可以用flash制作两幅有联系的图片。如一幅是女孩开门出去,另一幅为电话铃响的情景。教师先做提示,让学生理解图意,然后说:The girl was about to go out when the telephone rang。学生理解后,教师呈现出句型,然后再出示几组意义有联系的图画,练习后让学生以小组方式用所学句型造句。通过这几种情景活动,可把抽象的语法知识具体化,降低了难度,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同时也可以使学生在生活中学以致用。
3 、活动教学法即学生在活动中运用语言,调动起学生的认知结构和主体意识。这也可以说是充分地发扬了高职学生性格比较外向的优势。学生思维活跃,记忆就会更深刻。教师应把语法规则活化为活动,把教学活动活化为交际活动。设计巧妙、难度适宜的游戏活动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例如,在练习if引导的虚拟语气时,教师可设计“接龙游戏”,即一个学生说完一个由if引导的虚拟语气的主从复合句后,下一个学生造句时须将前一个学生所说的主句内容作为自己从句内容。比如:S1:If you came here,you would know the truth .S2:If you knew the truth ,you would change your mind.S3:If you changed your mind,you would fly there with them。S4:If you fly there with them ,you would have an usual experience。这种开放式的练习,既练习了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又加深了学生对所学语法现象的理解, 同时学生造句不乏幽默与乐趣,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学习。
总之,现代教学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讲求“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课堂形式,语法教学也应该顺应教学改革的潮流,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究,让学生在探究中发现规律,在运用中掌握语言。切记在教学语法时要把握好尺度,不能过分强调,如果把语法当作知识来教,有可能会使学生学成哑巴英语或是文盲英语,且会使学生觉得枯燥乏味,失去了学习兴趣。如果不教学语法,学生仅靠单纯的模仿很难学好英语,难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这些方法既避免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是课堂的中心,在教学中满堂灌输语法知识,忽视了对学生的语言基本技能的训练,特别是在一定交际情景中表达能力的培养,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枯燥的语法规则具体化、生动化,使学生能够学生在运用语言的实践中比较轻松地逐步熟练和掌握语法。同时又能够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他们学会如何学习,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1.Yalden, Janice. 1983. The Communicative Syllabus: Evolution,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xford: Pergamum。
2.安美华,2000,大学英语语法教学问题种种,《外语界》第3期。
二、完形填空的命题特点
完形填空是一种测试学生语言水平和实际运用语言能力的综合性题型,它要求学生掌握词汇知识,习惯用语,语法知识,句法结构,而且要有一定的语篇领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感悟能力,是综合了现行的单选和阅读的考查,特别强调对语篇及上下文的理解和应用。
1、完形填空所考查的能力。词汇(词的基本用法、词的搭配和习惯用语、同义词/近义词/形似词的区分);语法(句型结构分析);阅读理解能力(快速阅读、找中心句和理顺文章结构);推理、分析、判断、归纳概括能力背景知识和生活常识。
2、完形填空的命题特点。⑴高考完形填空试题材料的词汇量比以前有所增加,文章的难度也相应增大,考查由局部理解向整体理解转移,增加了语篇理解的试题,设问角度突出考查对上下文乃至全篇的理解;⑵试题考查点减少了单句层次的试题,淡化语法,而被情景选择所取代;⑶文章体裁仍以记叙文或夹叙夹议为主,选材体现时代性、思想健康。在布空方面以实词为主,其中以动词、名词、形容词、副词为核心,另外,选项具有有效性和干扰性,充分体现语言知识灵活运用的特征;⑷对民族文化和语言背景知识的考查加大。
三、完形填空解题步骤
1、总览全文,把握大局。(2~3分钟)。以略读方式快速浏览全文,从语篇整体上了解文章的主题,文体特征,结构框架,找出作者的观点,态度,思路,结合段首句、段尾句和含有连贯意义的词语,找到文章展开的线索以及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关系。
2、逐句阅读,各个击破。做到通读全文与猜测并行,可针对不同情况分三轮解题。通俗地讲就是,先做容易做的,不会的题目留到下一轮。
第一遍,对含义明显的词汇,固定搭配或习惯用法,常用句式等纯语言知识问题,可以边读边随时猜测出答案。
要谈论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基础知识设置的特点,有必要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语文基础知识。以我所见,所谓语文基础知识,归纳起来就是:字、词、句(语法、标点、修辞)、文体知识、文学常识五个方面的内容。纵观几年来的新课程改革,总体给人的感觉是:活跃了课堂,进一步明确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带来了学习方式的重大变化。把“三维目标”作为语文课追求的目标,既体现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又体现了认知与情意的统一、结论与过程的统一,把学生变成教学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教材在知识的设置上,由于淡化了语文基础知识的教学(特别是淡化了语法知识、文体知识),导致学生的语文素养难于提高,甚至出现了“滑坡”现象。如:学生没有掌握语法知识,病句、错句到处都是;淡化文体知识,直接导致学生的写作缺乏逻辑性,甚至颠三倒四。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学生不会写应用文。缺失的这些语文知识,恰恰是武装学生头脑的法宝,是打开语文知识宝库的钥匙,是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基础。现实的问题是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基础知识的设置上忽略了这些。
为了弥补语文教材基础知识设置的不足,让学生重新构建语文知识体系,我在语文教学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弥补。
1. 帮助学生宏观认知语文基础知识体系 语文基础知识的学习是一个认识同化的过程,即把新的知识纳入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中。如果学生缺乏合理的语文基础知识结构,就不能实现原有知识对新知识的同化,就会使对基础知识的学习变得困难。所以,必需使学生了解语文基础知识的基本结构,这对学好语文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在教学中,我把基础知识用知识树的形式系统地为学生列出来,使学生从宏观上建立基础知识体系。实践证明,注重引导学生归纳,从宏观去把握认知语文基础知识的整体结构,这对他们理解、记忆和运用知识非常有帮助,非常重要。
2. 继续坚持传统教学中重诵读、重积累的方法 传统教学中有很多值得借鉴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像新课标所提出的“要在阅读中积累词语”,“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句、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中和生活中的语言材料”等要求,就与我们过去常强调的“熟读成诵”、“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精髓是一致的。因此,在学习成语、歇后语、谚语、格言警句、对联、古诗词等语文知识时,我就引导学生反复诵读,促进理解,增强积累,灵活运用。像教材每篇课文后面的“读一读写一写”所列出的词语或短语都要求学生读准字音,正确书写,准确运用。每册书后面编列的课外古诗词,都要求学生能准确背诵、默写。
3. 通过互评作文加强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为了提高学生遣词造句的能力和对语法知识的掌握,我要求学生互评作文。做法如下:我先告诉学生互评作文的要求,如:格式是否符合文体要求,错别字有几个,有几处病句,别点符号有几处错误,语言是否流畅,文章中心是否鲜明,选材是否围绕中心、是否符合生活实际,结构是否合理、层次是否清晰、前后是否照应等。在学生评改作文时要求他们划出错误的地方,并在旁边进行修改。当然,修改作文的要求会因年级不同而有所偏重。学生在修改别人作文的同时既提高了自己的写作能力又加强了对语文基础知识的掌握。
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发的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语文教育应该为造就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一代新人发挥重要作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随着语文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语文改革的认识更加深入,关于语文课程的思维也变得更加活跃,但也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和教学操作上的失误,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倾向。这些都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误区一:“以学生为主体”就是让学生多说多讲,一切交给学生做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 “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的情景。坚持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是新课程的重要指导思想。
有的教师认为:让学生自主学习、以学生为主体,就是让学生多说多讲,教师少讲或者不讲;上课时教师不能占据课堂,要把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唱主角。因此,每节语文课教师都把读书、了解作者、认字、释词、分析重点句子、剖析文章脉络、总结文章主旨、探求文章写法、赏析语言特色、实施美育,甚至处理作业、批改作文、出考试题、评阅试卷、批改作文等,完全交给学生自己去做:每一节课都要把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要求大面积发言,把大部分时间交给学生自己去学习。教师不能也不敢多讲,否则就是教师包办学习,就是一言堂,就是压抑学生的创造能力,就是严重违背课程改革的理念。有些地方甚至把“一切交给学生去做”作为教学改革的成绩加以渲染。
这是严重的认识偏颇,是对课程改革理念的曲解,是矫枉过正、走上极端的错误做法。把学习权、参与权交给学生,课堂上让学生唱主角,这是对的。但是,首先需要弄清“唱主角”的内涵。确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整个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不能简单地从教学活动的形式或者占用课堂时间的多少去衡量。让学生“唱主角”,首先是在教育理念上,要确立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思维的新观念,改变以往教师主宰课堂、“一言堂”、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状况,让学生充分调动“想要学”的内因,真正开动思维机器,确保良好的学习效果。教师在备课、施教、作业、训练等各个环节,都要清楚学生的基础,了解学生的认知能力,时时想到如何让学生容易学会,如何使学生学得更好,这就是在理念上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传授知识和训练能力,要因文章体裁、内容制宜,要因人制宜,灵活掌握,求真务实,以学习效果为根本。至于谁为主体、谁是主角,不能仅仅看外在形式,也不能仅仅看谁在活动或者谁占用课堂时间多。教师或学生占用时间多甚至始终占用课堂时间,这并不等于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主角。在这个问题上,既要看形式,又要看动机和效果。课堂上热热闹闹,实际所学甚少,就是一种花架子。那种一提到教学改革,就连必要的教师引导和讲解也不敢做了以及担心被指责是“穿新鞋走老路”的顾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也是错误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如教师不讲了,那么教学方法中最基本、最传统的讲授法也就不存在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误区二: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就是让学生组成小组进行讨论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部分特别指出:语文课程“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
一些教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存在偏差,他们认为:提倡自主学习,就是让教师放开约束,让学生自由自在、毫无压力地轻松学习,让学生自己安排自己的学习;合作、探究,就是让学生分组讨论,大家共同研究问题,发挥各自特长,互相交流,集体探讨。因此,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不提要求,尽量让学生放松地学习,消除压力,并且,每一节课都安排小组讨论,即便有的问题无需探究,也要这么做,课堂讨论成了每一节课必不可少的固定教学形式。有的教师甚至不看学习内容反复进行没有必要的讨论,似乎不使用这个形式就是陈旧的教学方式,使用了这一方式就是落实了新课程标准。
这里存在着对课堂讨论教学形式的使用和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两方面的误解。课堂讨论这一教学形式有很多优点,但教师在使用时要掌握好时机,不能乱用。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是新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思想,教师要正确、全面地理解。
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方式,目的是为了改变过去那种陈旧的学习方式。其中的“研究性学习”是针对“接受性学习”而言的。接受性学习即学生在课堂上时时处于被动接受、机械训练、死记硬背、简单重复的地位或状态,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受到压抑。“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方式,就是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阅读求知、表达交流、探究创造、自我完善的潜能,就是要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转变学生他主性、被动性的学习状态,促使学生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提升,使学生学习的内在精神获得解放,把学习过程中的发现、探究、研究等认识活动凸显出来,使学习过程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这一学习方式也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鼓励学生对书本质疑和对教师的超越,赞赏学生富于独特性和个性化的理解和表达,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实验活动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
“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能仅仅表现为外在的学习组织方式上,学习组织方式仅仅是一个必要条件。诚然,介合作”不能是一个人,课堂讨论可以体现合作,但缺乏合作本质的课堂讨论就会流于形式。课堂讨论可以是进行探究的形式,但是,进行课堂讨论不等于就是在进行探究。这取决于课堂讨论的内容,取决于教师的引导。同时,探究不一定只限在教室里进行,也不一定非在固定课时内进行,或者非得要小组活动,只要学生能从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就实现了探究的目的。
误区三:鉴赏课文写作之美只要通过反复诵读就会达到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提高文化品味和审美情趣,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课程标准从培养学生的品德、人格需要出发,提出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这是一个重要的思想。以往我们在这个方面强调得不够或者不全面,因此,出现有的学生荣辱不清、审美标准不明的问题,甚至在品德和人格上出现问题。所以,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新课程标准颁布之后,广大语文教师纷纷把加强审美教育作为新课程教学的重要方面。教师们在进行语文教学设计时,注意加强教学内容方面的审美,遇到重点课文,更是牢牢把握这一点,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审美情趣。但也不能否认,一些教师对此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些教师认为:对于意境优美的文章,只要反复诵读,学生自然就会产生审美情趣。于是,在教学设计中,就出现了采用放录音、教师范读、学生单人读、学生分组读、集体诵读和穿插默读、放声读、有感情地诵读、分角色朗读等读书形式。课堂上热热闹闹,朗朗读书之声不绝于耳。有的教师把这种做法冠名为“美读”。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基本没有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审美的活动,教师不进行分析讲解,全让学生自己去熟读感悟,似乎只要多读,问题就会全部解决,甚至还以“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来解释自己的做法。
审美,是一项复杂的思维活动。鉴赏语文的美,需要对语文资料的积累和感悟,需要理论的指引。只能这样才能深刻、全面地领悟到美的实质。
感悟美,不读文章不行,但要获得美感,需要教师的引导、点拨,需要教师带领学生走进课文的意境之中,利用自己的文学知识去分析、点评文章的优美之处,带领学生咀嚼、品味文章的意境、构思、文句,启发学生联系自身体验进行感悟,达到对美的欣赏。
要达到好的审美效果,教师一定要通过引导、分析、讲解,以激发学生的联想和增加学生的间接生活经验,让学生在此基础上多读、体验、感悟。
误区四:课程改革将取消考试与靠考试拉动课改
课程改革强调评价的改革,主张在考查教与学的效果时采用多种方法,不把考试作为唯一手段。于是,一些教师的认识又出现矫枉过正的倾向,认为:落实新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学改革,就不能进行考试,要尽快向取消考试的方向发展。于是,主张让学生轻轻松松地学,在游戏中学,提倡从小学到高中不留课外作业,不再考试,让学生摆脱作业的压力,让学生从考试的栓桔中解放出来。
还有的教师认为:考试依然是教学的指挥棒,考试不改,课程改革就寸步难行,除非创造一套适应新课程的考试方法,让考试拉动改革,否则,改革就难以深入。
以上的认识都有片面性。课程改革没有主张取消考试,也没有回避考试这一敏感的问题。新的课程标准在考试方面提出了明确的主张:新课程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倡导灵活多样的、开放的、动态的考试方式,注重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在考试结果上,杜绝大排队现象,以减轻学生的压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小学毕业可以免试就近升学;初中升高中,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以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高考要突出3个“有助于’,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本轮课程改革从来没有说过要取消所有考试,只是提倡小学生毕业可以免试就近入学。把新课程理解为任何时间都要取消考试,是对新课程的曲解。考试和考查,是检测学生学业状况的有效的方式方法,考试是难以取消的。我国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可以不用考试就能入学。但是,要了解学生的学业或者素质情况,学校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摸底考试的。每一个教师、每一所学校都会这么做,这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考试制度和考试内容要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改革,但课程改革决不能只寄希望于用考试改革来拉动。考试能促进教学,考试能引导教学,“考试怎么考,我们就怎么教”道出了人们看重考试引导的心声。但是,考试的内容不是课程学习的一切,“考试考什么,我们就教什么”的思想显然是错误的。出题考试比较易于衡量学生的学业成绩,但是,学习态度、创新精神、动手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究精神、健康的审美情趣等是很难用量化的方式和考试的办法加以考查的。而这些,都是新课程教学的重要目标。因此,应该打破“考试万能”的神话,尊重教育追求的价值,建立一种新的考试文化。考试改革并不能解决课程改革中的所有问题,也不是决定课程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误区五:新课程要淡化语法、修辞的学习
《语文课程标准》在“实施建议”中指出:在阅读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
课程标准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想改变过去的学习方法。过去的中学课本系统地刊载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有关语法、修辞的专门知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要求教师带领学生系统地、专题地进行学习。但由于学生没有足够的阅读积累和抽象的概括能力,系统地、专门的学习,就成了空洞、抽象的理论学习。有鉴于此,初中阶段应提倡多阅读、多积累、多从感性认识出发,而不必过早形成系统的理论认知。
一些教师对此存在误解,认为新课程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淡化语法、修辞的学习。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再进行有关语法、修辞知识的渗透。在组织学生做练习时,不再出现有关语法、修辞的内容。有关部门组织结业考试、升学考试也不再出现相关知识的考查。在错误的思想指导下,有的教师在教材中出现比喻、夸张、比拟、排比、对偶等最基本的修辞方式时,也不敢加以介绍:对一些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句式,不敢进行分析,一些必要的概念更是不敢提出,生怕有人说自己违背新课程理念。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很多升入高中的学生,口语交际、书面表达都出现了相当多的语法错误。有些文科的大学生,对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学习倍感吃力,欣赏诗文时讲不明、道不出,感悟不到诗文的优美;对文学理论和美学原理的理解非常吃力。
关键词:中学语法教学;作文评改;原因;内容;措施
当前,中学语法教学处于“考试不涉及、学校不重视、教师不愿教、学生不愿学”的尴尬境地。所以,教育工作者需要正视困难,努力寻找中学语法教学的回归之路。笔者认为,在作文评改中渗透语法教学是一条有效途径。
一、为何要在作文评改中渗透语法教学
从中考和高考的占分比重来看,作文的分数往往是决定一个
学生语文成绩优劣的关键因素,作文教学也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
成部分。然而,当下学生的作文水平却令人担忧。所以,在作文评改中渗透语法教学的首要原因在于中学语文教学呼唤语法教学,如果能让学生掌握一定的语法知识,将有助于学生形成一定的作文
能力,这也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形成有深远意义。
爱因斯坦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教师能在课堂上调动起学生学习的兴趣,那教学必将事半功倍。通常情况下,教师讲评作文所用的语料大多来源于班上学生所写的作文,他们期待
教师将自己的文章作为好的典型讲解,又唯恐自己的作文被选作
反面例子,学生的注意力在这种情况下高度集中。这时,教师如果能结合实际例子恰当地开展语法教学,不仅学生容易接受,而且学生会意识到学习语法知识的必要性,并且通过提高语言表达能
力以便下次能被选作范文讲评的心态会让他们认真钻研,积极进
取。这就是作文评改中渗透语法教学的第二大原因——作文评改是开展语法教学的有利阵地。
二、在作文评改中渗透怎样的语法内容
语法教学内容的“繁、难、全”,教学方法的机械生硬,使得“淡化语法教学”成为中学语文界的共识。可见,有效的语法教学不是灌输给学生一套刻板的语法知识,也不是照本宣科,而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教授学生语法知识,帮助学生更好地表
达,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以及相关语文能力。
要对症下药,首先必须知道中学生作文中存在哪些语病问题。下面,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学生作文中的一些语病:
1.用词失误
例如:①“李老师的脸上天天都带着和蔼的面孔。”②“老师话没说完,他便产生了质疑。”③“有的同学开会迟到,必须及时加以批判。”④“在初二由于病故,我只上了一个多月,便回家养病了。”⑤“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妈妈就会开心。”⑥我飞奔回家,大喊:“母亲,我回来了!”
例①中“面孔”这个词语在句中显得不协调,应该换成“笑容”;例②中“质疑”是动词,应改用名词“疑问”;例③中“开会迟到”提出批评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加以批判”;例④中“病故”是该学生不了解词义而误用的,可以改为“患病”;例⑤中关联词搭配不当,“就”应改为“才”;例⑥中“母亲”是书面语,应改用口语“妈妈”。
2.用句失误
例如:①“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他们每天要早早起床。”②“我们经过一次又一次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爸爸妈妈的全力支持下,终于有了各自的归宿。”③“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正直、无私、严肃的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例①中成分残缺,缺少中心语“冬天”;例②表达混乱,让人摸不着头脑;例③中谓语(他)和宾语(光荣形象)搭配不当。
这些例子只是中学生作文语病错误中的一小部分。虽然学生作文存在的问题五花八门,但是教师还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能够及时改正。总而言之,教师要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学生一些确实需要的语法内容,才能帮助学生正确严密、科学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三、如何在作文评改中渗透语法教学
语文特级教师黄玉峰就曾经把语法比作学习语文的“拐杖”。那如何在作文评改中教会学生拄好这根拐杖呢?
1.在作文评改中渗透语法知识,要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循序渐进
例如,先安排讲词和词的组合要搭配,动词和宾语、补语要搭配,判断句中主语和宾语要搭配,特别在复杂的短语、句子结构里,常常出现不搭配的问题。同样,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教学策略。
2.号召学生自己编“作文语病大荟萃”
教师可组织学生开展“大家来找茬”活动,以小组为单位,组内成员一起寻找以往所写作文内的语病。组内合作完成后,组间还可以进行交流。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且有助于养成基本的语法素养。
3.引导学生写“语法小论文”
在作文评改中,教师渗透了语法知识,学生几节课下来或多或少会有一些自己的体会和认识。教师可以让学生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写下来,不一定要写得很全面或者很深入,只要学生对语法能形成自己的一些思考即可。
中学语文开展语法教学是十分必要的,但任务又是十分艰巨的。教师要深刻反省现状,在认识到语法教学重要性的同时,正确选择教学内容,利用作文评改的方式,合理开展语法教学。最终,形成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大好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