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3:28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安全制度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1.1.1一线工人的安全操作。在煤矿企业井下挖掘作业前,应该根据前期科学的测定和相关经验方法,编制合理的挖掘作业流程,确定挖掘方式方法,并根据挖掘面积及挖掘手段,制定适宜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正式挖掘前,应该就挖掘方法与一线工人、领班、技术骨干等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让所有下井挖掘的人都了解挖掘面积、挖掘流程。虽然挖掘流程是事先制定好的,但在实际的井下作业过程中,可以随时根据井下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挖掘进度和挖掘方法。在井下作业时,一旦发现有工人违规操作,要及时停止作业,做好整顿教育工作。
1.1.2做好测绘测量工作。在煤矿生产前,应该做好科学的测绘测量工作,督促测绘测量人员严格执行测量测绘方法,深入井下,仔细排查,科学测量,为挖掘工人提供准确的技术参数和地质资料。
1.1.3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在煤矿企业下井挖掘作业时,要严格落实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员应该明确挖掘流程、挖掘技术方法等,在一线工人挖掘作业时,如果安全员发现有工人存在违规操作或者不按照挖掘流程作业时,应予以制止。同时在遇到比较困难的挖掘作业时,安全员还应该协助一线工人,共同处理。
1.1.4做好瓦斯检查工作。在井下作业的过程中,瓦斯检测员的工作非常重要。瓦斯检测员要做好作业面瓦斯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井下环境的安全。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出现瓦斯超标或者存在其他危险气体,要及时通知工人撤离,同时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瓦斯检测员还应该做好通风口的管理工作,定期定时为作业面通风。
1.2严格落实煤矿生产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1.2.1加强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机电运行安全,有必要加强对井下作业面及井上等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检修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安全巡检,一旦发现机电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解决,避免机电设备损毁。同时做好机电设备的安全保养工作,对于有可能影响煤矿生产效率的机电设备要及时进行淘汰。
1.2.2加强煤矿的运输管理工作。保证煤矿运输环节的安全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加强对煤矿运输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定期检查煤矿传输带、运输车辆等运输设备是否处在良性运转的状态下,防止掉轨、翻车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斜井提升则要做到钢丝绳、矿车碰头、三环链、绞车、钩头等提升设备的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运输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及时检修,并将容易出现问题的运输设备登记在案,在后期的跟踪检查中,重点做好安全检修工作。
2合理划分安全责任区域和签署安全责任书
2.1划分安全责任区域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级别、不同领域、不同作业面,要合理划分安全责任区域,在该区域内由指定负责人做好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由煤矿企业的安全总负责人做好区域安全的统筹管理工作。这样可以将安全责任明确到个人头上,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更有利于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等的落实和推进。
2.2签署安全责任书
为了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区域安全管理过程中,有必要由区域安全负责人签署各自的安全责任书。在责任书上要明确区域安全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并明确出现安全事故后的处罚条例,通过安全责任书,能够提升区域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3做好灾害预警管理工作
3.1做好火灾防范措施
火灾对于煤矿井下作业面来说,其危害是致命性的。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要做好火灾防范措施。禁止明火进入作业面,严禁煤矿职工在作业面及出矿口等附近抽烟、在井下使用明火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井下作业面要做好消防器具的设置和摆放,以便在发生火灾后能第一时间进行消防扑救。
2.注册工程师执业能力的要求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职业资格包含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两种,分属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前者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为企业服务,必须具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事故分析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按照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实际上是管理型人才。而后者安全评价师,主要为评价机构服务,要求具备危险分析、安全评价及系统安全工程等知识和技能,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属于安全技术型人才。两者分工重点明确,侧重点不同。两种职业资格要求人才的基本素质与能力也不同(见表2)。以上的认证标准和注册执业能力要求是对我国高等安全人才的基本要求,既符合业界对安全人才的需求,也符合国际化的发展趋势。综上分析,笔者认为高校安全专业人才培养除基础通识教育外,还需要比较系统的安全科学、安全工程与技术、安全管理能力、安全实践技能四个层次的知识,具备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研究、检测、评价、监察和管理等基本专业素质,还应当掌握组织协调、沟通协作、主动创新、职业道德、科学态度等多方面的技能。为此,从安全人才长远发展来看必须加快安全工程专业高等教育改革,以专业认证和注册制度来提升安全教育的质量,使学生的能力满足行业市场执业的需要。
二、面向土木工程的安全专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应用
进行面向土木行业的安全工程教学体系改革,首先必须以安全专业认证标准和“安全工程职业注册资格”的要求为总的指导框架,确定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目标,融合土木安全的办学特色,建立课程体系,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展实践创新,争取毕业后经工程实践达到注册工程师标准。
1.建设合理的课程体系根据认证标准框架的基本要求,广泛征求土木施工业界对安全人才的意见调整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模块,集中实践环节、课外教育环节[2]。课程设置做如下考虑:强化基础和通识课程,如数学、力学、物理、热力学、化学以及电工学等,这些对学生安全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学习具有基础学科的重要作用;英语、计算机等的学习为适应安全工程国际化、信息化发展提供保证;人文、社会学、心理学、安全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的学习为安全人才适应未来从业岗位要求消除障碍,在职业道路上快速成长。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设置强调行业特点和安全科学的共性。学位课和必修课学分构成上,按一般工科要求设置。专业基础课程按照专业认证标准设置,同时考虑学生未来专业发展的潜力和后劲,设置土木和安全两个学科中的重要基础课程,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专业课是土木安全专业的主干课程,在满足安全工程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同时,考虑注册工程师执业考试的需要设置。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必备知识的课程为指定限选,其余为任选课程。
2.优化调整教学内容认证标准强调了课程体系内课程结构、内容与相互间的联系问题。因此,设置的课程必须尽可能考虑知识的连贯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使学生建立整体的知识结构。作为面向土木建筑的安全专业,在认证和注册制度导向下,提出“学生能力培养配套体系”,即按照标准、执业技能要求将知识在整个学科体系内整合,使它们互相支撑、互相配合,适应国家、社会、企业对安全人才知识的要求,最终与学生能力培养建立直接对应关系。首先,专业课程内容突出行业发展时代特征非常重要。近年来安全学科发展迅速,安全工程课程内容不断丰富,专业课程需要吸收安全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新理论、新方法。其次,在课程开设上施行订单培养,按企业紧缺人才调整培养方案,补充课程内容,为企业培养出更适应当前岗位需求的人才。同时,在课程开设学期、先后顺序上也根据知识的连贯性进行了科学设置,使课程教学体系更加完善。另外,在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和内容中,要注重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考试等有关知识点的设置。未来的安全工程师将会向职业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样培养的毕业生才能符合社会对职业化人才的技术岗位需求,使其毕业后迅速成长为具备职业资格、服务于企业、安全中介机构和政府的骨干与精英。
在设计电力工程项目时,应该先了解电力市场的基本需求,通过分析项目地点和施工的可行性,确定项目实施的效益。此外,应该完善项目计划的施工任务书,使其能够满足投资环境和国家规划要求。而且设计出来的施工方案必须对其具体的施工技术、工艺和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
1.2严格管理施工环节质量
1.2.1加强对施工材料质量的控制
一方面,要安排专门的施工材料采购部门和人员,这样可以提高材料采购质量,严把采购关;另一方面,在施工环节,做好材料的存放、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材料的测试和试验工作,为电力工程的安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2.2加强过程监控
确保工程质量要科学计划和妥善安排工程监理,确保监控的整体性和全程性。从施工前的方案审查、图纸会审,到施工中的材料进场、工序验收、现场管理,再到竣工阶段的质量检查验收,都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计划、要求和具体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施工质检机构,完善质检制度,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用精细化管理,科学处理好质量安全管理与进度控制之间的关系。
1.2.3对变更方案的管理
电力工程规模有大有小,在工程施工前,都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设计相应的方案。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进行。但是,在电力工程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会对工程的顺利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于对方案的变更和调整,而对变更方案的质量控制也成为电力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任务之一,必须切实解决电力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在方案变更时要对其进行多次审核,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之后,再将其投入到施工中,避免施工方案变更过程中存在漏洞,进而对工程的的质量、进度等造成影响。
1.3严格管理
竣工环节质量电力工程竣工以后,就进入竣工验收管理。这一阶段需要重点检查电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还需要整理、分析和保存相关的施工资料、图纸等文件。项目质量控制人员应该对每一项施工项目中的质量进行检查与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标准,通过掌控施工实际情况,为日后电力工程的整修与维护提供保障。
2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2.1建立与完善安全体制建立与完善安全体制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要对电力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机制进行完善。一般来说,需要具有三级安全监督机制作保障,而且,在电力工程中,还要做到动态化的安全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到验收阶段,都要加强安全管理。②需要不断优化施工现场的操作流程,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严格并科学地运用安全防护用品,进而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③为了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还需要建立和增加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例如在施工现场或者危险处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④要严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巡视和检查,主要对生产各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在检查的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就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那些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要采取惩罚措施,进而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这样有利于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对于顺利完成安全考核指标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没有完成安全指标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形成一种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
2.2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只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因此,在电力工程中,要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来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①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向员工讲授与电力工程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并通过一些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来警示工作人员。同时,还要讲授一些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工程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②项目中间涉及到的人员很多,有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等,因此需要根据他们的工作范畴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还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公司在开展了安全培训以后,人们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了,安全技能也提高了,工程项目的中安全事故大大降低。
2.3严格安全检查监督要想有效加强安全管理
必须有配套的监督监管制度。其中,有良好效果的措施就是开展全面、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抽查,这不仅是对施工情况的一次检查,还能对工作人员起到督促和促进作用,使他们时刻铭记安全的重要性。需要注意的是,安全检查必须具有全面性和全员性,而且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对于查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尤其是一些一笔工程、安全薄弱环节、危险点,要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
2.4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虽然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但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是未知的,一些危险点通过分析是可以被发现的,因此应该加强对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只有发现了危险点,才能采取相对应的预控措施,未雨绸缪,及时地把安全隐患消除,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应当明确立法是为了更好地为发展提供规范依据和服务,是为了确保发展能够顺利进行。针对跟网络有联系的部分,我们可以将其归到传统的法律范围内,并尽量通过修订或完善传统法律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如果一些问题必须要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才能解决,我们再实施新法律的制定也不迟。并且新法律必须具备良好的开放性,能够随时应对新问题的发生。
2.要重视适度干预手段的运用。
为了促使法律可以跟社会的现实需求相适应,我们应当积极改变那些落后的调整方式,将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重点转移到为建设并完善网络信息化服务,争取为网络信息的安全发展扫清障碍,从而通过规范发展来确保发展,并以确保发展来推动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促进我国网络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个跟网络信息安全的实际需求高度符合的法治文化环境。
3.要充分考虑立法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
在立法的具体环节,我们不仅要考虑到消极性法律制定出来将造成的后果,还应当充分考虑积极性法律附带的法律后果。因此,我们不仅要制定出管理性质的法律制度,还要制定出能够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并涉及一些必要的、能够积极推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
二、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及时更新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观念
当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及大多数发达国家正主动参与制定网络信息化的国际规则,尤其是电子商务的立法,这些国家的参与热情最高,欧盟、美国及日本正在想方设法将自己制定的立法草案发展成为全球网络信息立法的范本,其他国家也在加强对立法发言权的争取,于是国际电子商务规则的统一出台是我们指日可待的事情。从这一紧张且迫切的国际形势来看,中国在实施网络信息化立法时应当要适度超前我国实际的网络信息化发展进程,及时更新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观念,勇于吸取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快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速度,尽快将国内的网络信息化立法完善。与此同时,我国也应当积极争取在制定国际网络信息化规则时享有更多的发言权,切实将中国的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研究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理论
发展到今天,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国人在从事我国网络信息化的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必要的理论依据。然而,这些研究工作并不具备必要的组织及协调,在力度和深度上都远远不够,至今也没有得出实际的法律草案,根本无法跟立法的需求相符。为了配合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更加系统、更加深入地研究立法理论。具体地,我们要做好两个主要的工作:其一,建议我国的一些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门的学术研讨会,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政策进行研究,掀起我国研究立法理论的热潮,积极推动网络信息立法的实现。其二,积极研究国外的网络信息立法,借鉴其中较先进的法律体系及经验,同时要处理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跟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
(三)积极移植国外先进的网络信息法规
跟中国相比,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更早进行网络信息立法的研究和实践,并已经制定出很多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个别发达国家甚至已经构建了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所以,我们应提高对国外新的信息立法的关注度,争取把握好他们发展网络信息立法的趋势。但是,对于国外已经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我们并不能照搬,而是要以中国的实际国情为基础,勇于借鉴它们先进的立法成果,致力于使我们制定出的法律制度跟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符,从而真正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速度,提升我们的立法质量。
(四)完善网络信息法制建设的反馈机制
在制定并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全过程中,我们坚决不能忽视反馈。反馈能够确保我们顺利实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并为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积极的参考依据。然而长时间以来,我国并没有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反馈渠道,从提出需求、编制条文到执行法规、监督法规,几乎都是立法领域的主管机构在负责,这种管理方式自上而下,将法规的执行者摆在了被动的地位上,没有跟法规的制定者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关系,对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可行性、科学性等有极大的消极影响。所以,我们应当建立起通畅的网络信息立法反馈渠道,构建完善的安全法律制度反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执法部门的反馈职能,全面收集运行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相关信息,确保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是科学的、现实的,促使法律制度在运行时能够达到一个良好的动态平衡状态。
(五)健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
网络信息化最重要的保障就是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因此我们应当尽快制定出这一基本法,加快健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中国至今仍不具备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这对建设及完善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有很大的制约作用。随着网络信息化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社会发展及国民经济当中信息网络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作用也愈加关键,一旦网络瘫痪、数据丢失,人民的财产安全及社会的稳定都将遭受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也就是说加强保障我国网络信息的安全已经发展成为最重要的网络信息化工作之一。目前,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影响及社会影响正在逐渐加大,一旦事故发生,受到影响的将是数以千百万计的国人,我们将要遭受的经济损失将是几百上千亿。因此,我们更要进一步健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切实维护信息网络的数据安全、物理安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改革,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来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及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刑事犯罪。
(六)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执行重点
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执行重点应当体现在管理体制、网络信任、信息保护、等级保护、研发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应急处理、人才培养、监控体系以及应用推广网络信息安全标准、信息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在实践这一系列重点措施的过程中,我们应特别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效率的提高。在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拥有的积极作用不仅仅是滞后和适应,还应当充分体现为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及主动规范性。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必须是能够促进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进步的,于是我们务必要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效率,在法律制度的创设阶段要科学借鉴主流的技术中立思想,重视法律对特殊技术要求的符合程度,超前为发展技术和完善技术留下一定的空间,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社会适应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应当加强研究国外先进的立法模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其中有益自身发展的成分,有效解决法律制度跟技术之间存在的矛盾,积极鼓励创新技术,大力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指标体系,提高法律制度的规范效率。换言之,在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时,我们不仅要遵循现有的法律体系,也要敢于跳出现行的立法理念,只要是跟现行的法律体系内容不符,我们就要将其突破;我们反对动辄立法,因为一些法律条文我们完全可以自行解释、执行。在创制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时,我们不仅要重视制定管理性质的规范,也要颁布实施能够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从业单位自律;积极防止对网络信息传播有害的管理机制的出现,进一步完善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法规体系,建立起通过网络信息弘扬我国优秀文化的激励机制。在执行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时,我们不仅要完善其行政执法体制,还应当加强建立起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由具备专业的网络信息知识、拥有快速的安全反应能力的人员组成,以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我们的执法机构,力求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加强完善我国网络信息领域的司法公工作,力求通过司法的途径切实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促使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得到保障,进而大力推动我国网络信息有序、健康、安全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