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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1、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由9至1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客观、准确、保密”原则,保证评审质量。
2、成立**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在**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同本会所属企事业单位联系,负责受理助理级以上职称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的有关事项。
3、各团体会员单位要成立技术职称资格推荐审议小组,该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5—7人组成。
二、转正定职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双学历学位和研究生毕业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受理评审的系列
1、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4、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5、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是本会所属企事业并是**老科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工程设计报告二篇以上;
(四)对外语、计算机等级水平的要求,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和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核实灵活掌握。
五、评审标准条件
1、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独立承担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工作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②研究、设计部门高级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③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四)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
从事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评教授级高工:
①主持和设计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解决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技术关键性问题。取得了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的(集体项目前三名或确系实际执行主要完成者,显著经济效益指年创税后利润50万元以上,下同)。
②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开发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果,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部省级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④在国际性的科技成果交流展览中获金质奖1个或银质奖2个、铜质奖3个的。
⑤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专家称号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或结构调整、更新、换代的产品,成为自治区名牌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在自治区内同类产品中名列前三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⑦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⑧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教任职条件
助教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查,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期间,已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副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并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②教学成绩显著,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著作、教科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实验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四)教授
承担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①教学成绩卓著。②发表、出版过有创见性的科学论文、著作或教科书,或有重大的创造发明。③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对在教学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任助理讲师职务:
①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②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二)讲师任职条件
讲师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4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②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③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三)高级讲师任职条件
已承担5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高级讲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高级讲师:
①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地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卓著。
②能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造诣较深、成绩显著。
③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对在教学工作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其任职条件可不受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规定限制。
4、科学研究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研究实习员任职条件
获得硕士学位者,可聘任为研究实习员。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年见习期满,并具备下列条件,可任研究实习员:
①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②了解本专业研究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能承担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
③能阅读一个语种的外文专业书刊。
(二)助理研究员任职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任助理研究员;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任助理研究员:
①对本学科、本专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门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独立地掌握本门学科必要的实验技术,能独立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工作;
②取得过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推广科研成果中有明显成绩,或在野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在上述之一工作中起主要作用,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进行工作;
③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员:
①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②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③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④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⑤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科技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四)研究员任职条件
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员: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在聘任各级研究职务时可不受上述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5、经济专业人员职务任职条件
(一)助理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独立地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胜任助理经济师职务;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二)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系统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能够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或经济效益。获得博士学位,胜任经济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2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4年以上者可任职。
(三)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
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5年。
六、破格晋升条件
为鼓励自学成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在生产、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等方面工作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规定的学历限制,放宽资历年限,破格申报评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荣获市级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市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任职期间(三年以上)企事业管理成绩突出,管理经验被市主管部门或市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取得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三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
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发明奖,下同)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③创省、部级名牌产品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获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⑤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被自治区主管部门确认,并在全区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
七、申报、推荐及受理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交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除本人姓名用笔填写外,其余内容一律用电脑打印。
2、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意见,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等情况写出具体推荐评语。
3、申报材料每人一式二份,在今年7月底前,送交**老科协职称申评工作办公室,整理后送评委会评审。
4、申报人在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高级的每人交评审费用500元,中级的每人交400元,初级的每人交300元。
八、评审及审批
1、高教、科研、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要按学科、专业设置若干学科(专业)组,对被评审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并向高级评委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意见。
2、对照相应系列条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各档次职称规定必备学历资历条件和破格晋升条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3、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评审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获通过。评委会的评审表决,只投同意或不同意票,不投弃权票,正式投票要一次性完成,不得搞复议。
4、评委会应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出席会议的评审委员、会议议程、评审委员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记录要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记录人签名。
5、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老科协专业职称资格申评领导小组批准,由**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行文公布,并发加盖钢印的职称资格证书,方可有效。
九、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职称的评审
参加本协会的民营企业人员的职称,由个人向企业申请,再送服务民营企业委员会初审,然后提交老科协专家评委会评审。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在企业从事建工城建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按照原市人事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10〕69号)执行。
(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建工城建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编外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正常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正常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建工城建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破格申报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不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的2条及以上,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完成者;或获省厅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市级以上奖项(“甬江杯”、市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市标化工地”等)的主要完成者;或获本专业县级两项工程质量奖、标化工地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建设系统)专业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项目经理;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指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不含年度考核优秀)。
(3)主持本单位相关业务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长期(指满10年以上)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并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如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等。
(4)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照甬人专〔2010〕69号文件执行。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在企业工作的申报人员,按甬人专〔2010〕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按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72学时(含公共课和专业课)。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要求
凡破格申报、越级申报、直接申报、特殊申报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组织面试。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送审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材料中的论文、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提供原件,材料中的证书提供复印件时,须由单位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申报的材料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送审材料具体要求是: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备二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
(三)《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五)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六)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八)破格申报和特殊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特殊)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特殊)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九)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工程师分类: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0]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驻地单位:
为做好西安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心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一) 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专家申报中级职称。
(二)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 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专业技术人员满47周岁申报中级职称的。
(四) 在县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 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以上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的。
(六)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七) 取得博士学位的。
(八) 取得外语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九) 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的。
(十)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十一)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获市政府三等奖前5名申报中级的。
(十二)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古汉语考试。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职改部门审批;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区、县及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免试条件,在评审表中填写免试意见。加盖公章,将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免试证明材料随审批文件上报市职改办。
这是我国的特有职称评定方式,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和国际通用的‘工程师’有区别;我国的是行业职称,国外是执业资格;我国正在施行的‘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等,会慢慢取代现有的技术职称,都是向国际通用法转轨。但是,在我国,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正如2#楼版主所说【有用,公司升级、组建公司,都有很大的用处,注册证是你的上专业认证,工程师是你的通用技术水平认证】中级有用,考监理工程师就是要中级工作3年后才有资格考。现在公司升级还是需要的,有些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个人主要是涨工资了。
工程师 (Engineer)
望文生义,便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治理,评价能力的人员。实在,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等工程师,专家等职称。该然,那也只是对于从事工程修设或管理人员技术程度的一种本定而已。
工程师的称呼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围持有学术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在欧洲海洋一些国度,工程师称呼的使用被法律所限造,必需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出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背法。在好邦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相似法律具有,通常只要在专业工程测验与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畴普通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形下才会施行。
技术专野(technologist)一词有时取工程师同义,当词是由技术(Techno-)和后缀(-ologist)组成,意义是研讨技术的己,彼实称普通正在欧洲海洋一些有规管农程师称号使用的国度中被使用,由于已蒙法律管造。在一些推丁邦野,technologist只是正在工程师取技术员之间的专业资历。
迷信野摸索世界以发明广泛规律,但工程师使用广泛规律以设计实践物品。
在好邦,Engineer一词也用于指操作机械引擎(Engine)的己,好比铁道 Engineer 是指火车司机,轮舟 Engineer 是指轮机员,流动引擎机械师通常是负责流动引擎。
因为工程项目有许多品种,那么,工程师也天然有良多类品种,例如:网络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出售工程师等等等等。
纲前,农程师认证方法有良多类,测验是最广泛的一类认订方法。
像针对于疑作工业的工程师方背认证考试便是又普及,露金质又高的-齐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程度)考试,俗称软考。
跟着国度科技开展天不时加快化,以及高新工业天没有续尺度化。工程师职员仍是缺心很大的,大批的岗位须要使得如今如斯剧烈的便业环境带来了春天的气味。尽力吧,看诸位梦念成实。
按职称(资格)高下,分为:学受级高档工程师(正高职),钻研员级高等工程师(正高职),高等工程师(副高职),工程师(中职),助理工程师(始职)
通常所道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分评定,齐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和利用计算机考试。
中级工程师评订准绳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止条例》划定的任职基础前提:
担任工程师职务,当具有下列前提:
1、具有下列部分之一的前提
(1)出产、技术治理部分
①基础控制古代出产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方式,有独立解决比拟庞杂的技术答题的才能。
②可以机动应用本专业的基本实际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熟习原专业海内外隐状和开展趋向。
③有必定自事出产技术治理的理论经验,获得有适用价值的技术结果和经济效益。
④可以指点帮理工程师的工做和进修。
(2)研究、设计部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
本人2007/9-2011/7就读于沈阳建筑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后经校招进入中国建筑第二局北方公司,开始从事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工作。
进入工作岗位后,先后经历了湖南长沙德思勤商业广场项目,沈阳世茂五里河、锦州万达广场项目,本溪万达广场项目等由一名最基层的电气施工员发展成为独当一面的专业负责人。
现阶段,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成为夸专业的人才,在精通机电专业的同时,学习土建结构等专业知识,更好的服务好自己的本职专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努力学习,成为一名地产行业的精英人才。
发表了两篇论文: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土建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配合技术要点。参与过多个工程项目管理:湖南长沙德思勤商业广场项目,沈阳世茂五里河、锦州万达广场项目,本溪万达广场项目等。工作能力突出,成绩优秀,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现对其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进行公示。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8-0246-03
0 引言
随着高职教育的深入人心,国家政策也越来越重视高职教育,并不断加大对各地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所以高职院校才发展如此之快。近几年我国高职院校已经从盲目追求扩大规模,慢慢转变为内涵建设。教师是学校的支柱,只有教师具有较高素质,才能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学生,学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科研能力强、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
1 “双师型”教师的界定
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教师个人或团队的素质构成而言,既要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又有工程师、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队伍;既要有高职院校中专业教学水平和素质,又有在工厂或企业的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验;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国外对职业教育起步较早,对于师资建设也有着丰富的经验,比如在美国高校中,95%以上的教师都具有硕士学位,在高职院校中要求至少有一年的相关工作经历并且积累一定教学经验;丹麦的职业院校中,完成第三级职业教育、具备专业技能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澳大利亚则要求完成职业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属性相关技能和业务。而我国对高职教师除了拥有高学历外,似乎还没有哪所院校要求起教师必须有真实的企业工作经历。
2 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师资现状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0000余人,其中工程教育本科试点班近800名。现有专任教师269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123人;博士(含在读)35人、硕士190人,硕士及以上比例达8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优秀专家3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模范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16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0人。见表1。
以上数据表明该院师资力量雄厚,高层次人才占比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可是从生师比看,我院生师比32:1,远远高于国家要求的18:1。虽然有不少从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大量的兼职教师能够满足到生师比18:1,可是兼职教师流动性大,不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当中,不利于整体教学水平的挺升。
2.2 师资存在问题
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该院从2000年以后大批引进年轻教师,这些年轻的教师绝大多数是从学校刚毕业的大学生或研究生,在引进的教师中具有一线企业工作经历的老师很少(详见表2),在师资引进时对学历要求的门槛很高,而在技术、技能方面没有任何要求,导致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中“双师”结构先天不足,他们中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因此缺乏一线实践经验;二来自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又缺乏准入机制,教师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等制约了专业发展,企业的人才因为学历限制而不能跨入到高职院校的大门;大量年轻教师缺乏科研经验,为企业开展研发服务有限,专业带头人很少,教师知识技能更新速度跟不上国家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2.3 职称评审结构问题
整个职称评审指标不能突出高职院校的特点,有关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文件和政策都明确提出科学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应根据不同层次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实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类评定[1]的条款,河北省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指标体系中主要还是参考本科院校的评审体系,评审中注重科研成果,形成了重科研而不重视教学的现象。使高职院校教师更加注重自身科研工作,忽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造成教师本该高度重视的教学工作不能提高,一味地追求科研工作业绩。而积极开展教学创新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却因为科研业绩原因晋升职称受到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行的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件还不完善。
3 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策略
“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认为:“高职院校的发展依靠教师,就要建立高效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机制。依靠教师,就应该按照高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改革高职教师评审考核机制,以利于高职评审朝着高职院校发展规律开展。依靠教师,就应该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不断提升高职教育能力。”[2]
3.1 增强“双师型”教师培养激励机制
3.1.1 人事部门通过制定相应激励政策
在职称评审考核过程中注重教师“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能力和教学中课程改革的成绩,降低专业中理论研究成果,降低研究型论文标准,提高应用性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比例。注重各类教学成果的获得,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大赛、注重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成果,在论文的数量和层级上给予支持,对于科研工作应考核其应用性科研水平,注重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能力,开展横向课题研究。
3.1.2 鼓励“双师型”教师深入企业
鼓励教师假期深入企业进行锻炼,并且在企业定岗实践期间给予运用相应补贴,在寒暑假期间给予相应岗位的津贴补助,引导教师积极主动的参加定岗实践,校方努力与企业联合,增加教师进入到企业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切实提高教师的操作技能,为职业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保障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增加校企合作的机会,鼓励教师多参加一些工程项目,鼓励教师到工程一线去锻炼,为“双师型”教师的发展奠定基础。在校教师鼓励去企业一线实习锻炼,目前专任教师一线工作时间如表3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鼓励教师从事一线锻炼后,专任教师都积极主动下到企业,只是时间有长有短,有了学校政策的鼓励后,进入企业的专任教师将会越来越多。
3.2 制定科研政策,鼓励教师科研
①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教师科研。科研处应该制定相应科研政策来激励教师进行科研工作。第一,在职称评审和技术评聘中,注重教师科研成果,择优推荐申报职称评审,在评聘和考核中,首先考虑开展过技术服务等应用性科研工作的教师;第二,增加校级科研课题立项和经费的支持。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对课程改革等有明显成果的项目给予奖励和进行表彰奖励。第三,重视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鼓励教师开展横向项目、鼓励教师公开、专著专利和教材、教学科研获奖成果等。对于成果明显的给予经济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表扬。
②科研部门应该搭建科研平台。科研基础设置是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和保障,首先要保证教学和实训设备的足量供给,加大对科研设备和竞赛设备的投入,为教师科研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鼓励和选拔年富力强、素质良好、创新能干、专业扎实、科研能力强的教师牵头组成科研团队,扶持鼓励科研,发展与企业单位之间的横向课题,对于技术难度较大的科研项目,鼓励科研团队与其他高校和企事业技术骨干共同研发。
3.3 教务部门协调,增加课程改革力度
①实现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根据企业需求随时调整调整专业结构。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专业的带头人有非常重要作用,要根据专业所属行业进入到企业开展人才需求的调研,然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带头人要积极深入行业企业;了解本专业在企业中人才需求情况,才能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根据需求、根据岗位设置课程,对课程进行整合;对于专业带头人要经常根据需求修订培养计划,改革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设置。可以与企业签订“订单式”培养、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开展专业特色建设等合作模式,来满足企业需求。
②实现教师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无缝对接,就是要理论教学与实际生产操作过程结合起来。第一,专业教师就要求教师“双师型”,才能开展生产性教学过程。把高职院校的教室当作企业生产车间,教室既是教室又是车间,作业又是产品。第二,“双师型”教师应该能够运用模拟仿真软件开展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仿真技术开展模拟生产实践的教学,使学生在模拟实践中体验真实生产,既降低了教学成本又熟悉了生产过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接从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验、标准化、计量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下简称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凡符合条件要求参加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参加评审。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凡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第七条学历及资历条件。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五)获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六)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在取得学历后要继续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二、三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第八条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近几年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获得先进工作者、嘉奖、记功等能证明其质量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的奖项,可视同为其年度考核优秀。下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在国家级刊物上出版的质量专业论文或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累计达10万字以上;
(二)在省部级专业报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由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
(三)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并荣获全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九条取得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并在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期间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近几年中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规定学历和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在质量专业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含三等)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成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正式公开出版的质量专业书籍中,本人独立撰写累计达30万字以上,并被大中专院校采用作为教材;
(三)从事质量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并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三章考试
第十条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的办法。
第十一条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考试合格人员,发给合格证书,作为评审质量高级工程师的必备条件。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第十二条考试内容及方式。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专业基本理论、业务知识等。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考试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其省直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市以下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事局审查同意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学历证书、工程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近期l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第四章评审
第十四条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考试成绩合格证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
第十五条呈报部门(各市人事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直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按时呈报到高级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问题及手续不全的评审材料,呈报部门有权决定“不予呈报”。
第十七条省人事厅组建“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工作。该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承担。
高级评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成员调整、工作程序及评审办法等,依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评审条件按《计量、标准化和质量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4]7号)执行。
第十九条对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呈报部门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公示,进一步征求意见。异议期为15天。
第二十条经评审通过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事厅核准公布,发给资格证书。
第五章评价工作组织纪律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组织纪律,切实做好考试命题、试卷管理、考场组织以及其他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对泄密、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参加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已评审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三)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一、业务能力:
自工作以来,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术水平。目前,我已熟练掌握了本专业的各项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具备了较强的独立开发设计能力。在完成自己工作的同时,我也积极帮助年轻同志学习进步,指导他们完成设计工作。
二、工作业绩:
自工作以来,坚持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坚信只有实干苦干才能创造成就。对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从不挑肥拣瘦。自通过中级工程师的评审后,参与了首条****生产线的研发、制造、安装调试工作。期间先后担任了项目负责人、现场监造、检验员和调试员并完成了**生产线整线传动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完成了生产线整线输送辊道的设计,作为专业分负责人完成了**生产线和**生产线的设计。目前作为专业分负责人正在进行**生产线的设计。
自任职工程师以来,共取得授权专利8件(发明1件)、撰写论文3篇;参与设计的“**生产线过程控制系统”获得第八次建材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二等奖”。
在保证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本人也承担了一定的工程设计工作,先后完成了15个单机设备的方案设计并指导单机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工作;作为审核人员,完成了12台套单机设备的审核工作;作为主要设计员和设计员完成了10台套单机设备的设计工作;
从2012年至2014年,一直在“**有限公司”进行驻厂,期间参与完成了公司首条****线的中试工作。在制造阶段完成了输送辊道部分的供应商筛选、输送辊子的样品实验、监造、验收工作;安装阶段,指导完成了输送辊道的安装和调试;工艺调试阶段配合完成了**线的性能调试。自2014年至今多次前往项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在生产、安装和调试工作期间,经常到生产车间与工人师傅沟通交流,向他们学习生产知识,了解设备的安装流程和安装技术,同时了解设备的可改进之处。同时积极配合公司在业主方和设备供应商处驻厂提供技术支持。这些实践经历,丰富了我的现场经验,提高了我对设备设计、生产工艺的理解和问题处理能力,对我研发和设计更加可靠、简洁、高效的设备大有益处。
三、学习提升:
根据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和自身业务上的不足,有计划地加强和弥补机械专业知识;针对目前从事的**设备设计,学习工艺原理以及核心设备的结构和设计要求。
双师型教师的概念界定来源于《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者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型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且效益良好;(4)近五年内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领先水平。
不难看出,双师型教师的含义是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教师和“工程师”的双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专业教师。由此看来,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可分为“培养一认定一考核与评价”三个阶段。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三阶段”分析
(一)培养阶段
双师型教师的主力军是中青年骨干教师,但是新教师可塑性大,从入职时开展培训效果更显著,因此培养的对象是新教师和中青年教师。
1.新教师的培养
新教师的培养是通过指定指导教师、举办新教师培训班、专题讲座、教学示范课等形式进行综合培训,使他们在短期内了解职业教育的特点,熟悉教学管理常规,并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新教师进行“十分钟说课”比赛,以巩固培训成果,锻炼教师素质。对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在来校5年内要安排其到企业生产管理一线锻炼或参与学校实训中心实践,累计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组织教师参加技能培训与考核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并争取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参加课程实验室建设、参加用于生产的设计及实验等;鼓励教师参加企业科研、产品开发或者企业的科研培训等;鼓励教师参与课改和教科研活动,承担相应的科研课题。
2.中青年教师的培养
中青年教师在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方面有一定的积累,但是实践能力需要不断巩固提高,重点是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应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锻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必须具有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的业务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在教学工作中自觉贯彻“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教学理念。中青年教师培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每学期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到公司或者企业等进行顶岗锻炼和岗位培训,鼓励他们向双师型转变。对参与的教师提出课题和任务,以完成任务的质量确定教师的工作报酬。
二是将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的同时还应调研实践单位情况,让他们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能力的要求,使教师在指导实习的同时自身也进行了专业实践锻炼。
三是鼓励专业教师积极申报或参与企业的项目开发或服务,为企业解决难题。通过与企业联合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不但可以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经济效益,而且能够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度。
(二)认定阶段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应该实行“双证书+实践能力”的有机统一。高职院校对学生毕业实行“双证书”的要求已被师生、家长和社会广泛认同并接受,那么,作为双师型教师也应既有教师资格证书,又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双师型教师只有具备“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两种证书,才能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才能在指导学生参加“双证书”的培训与考试或者职业技能比赛中更加有发言权。当前,高职院校应该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和认证工作,努力实现专业教师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有机结合,以此突出双师型教师不同于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的优势特色。
设定双师型教师准入认定制度。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中坚力量,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学历与专业技能。因此双师型教师不但要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还应具有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使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相匹配。具体要求为:非师范院校毕业的青年教师及从工厂、企业调入的教师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并且要取得相关证书;新进教师都必须先到实训中心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学习操作技能,并考取相关的上岗证和技能等级证书;对于没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分期分批地派遣他们到工厂、企业,进行实习、顶岗锻炼,参与工厂企业的生产管理和设备安装调试、项目论证、技术改造、产品营销和职工培训等,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考核与评价阶段
1.建立符合高职定位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
多年来,高职院校一直沿用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师考核与评审标准,这对重视理论知识的掌握,强调教师的学术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其最大弊端就是没能与高职教师应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要求紧密结合,无法发挥考核与职务评聘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严重影响了双师型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制定符合高职定位的双师型教师考核与评审制度,坚持以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兼顾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把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以及取得的实际教学技术成果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高职教师的职称评定应有单独的标准,与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系列职称评定标准区别开来,应反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将实践教学能力,包括下企业经历、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情况、校企合作项目、实践类项目成果等列入评审指标,使评审工作向实践教学倾斜,充分体现高职特色,促进教师自觉按“双师型”教师的标准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双师型”为荣,不断稳定高职教师队伍。
在2009年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提出教师申报职称的可持续发展条件为:(1)每一年在行业(企业)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工作(顶岗、兼职工作、咨询、培训、调研或技术服务)经历,或者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累计到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不少于五个月。(2)参加学习、培训、进修的时间,不低于20学时/年,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申报教授至少参加一次国际性或二次全国性的学术交流(发言或论文交流),申报副教授至少参加一次国内或二次市内的学术交流(发言或论文交流)。由此可见,职称评审逐渐向教师的实践能力倾斜。
2.建立双师型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考核体系
严把双师型教师考核关,不仅要考核理论授课水平,还要考核其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新教师,应一律安排到相应专业实训室承担实践教学工作一年,接受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期满后经系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理论教学工作;对于老教师,五年中必须有一年时间不承担理论教学工作,而是参加培训、进修或在实训室承担实训教学工作。要强化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建立实践教学环节教师资格考核机制,严格技能考核,并制订相应的激励机制。专业课程主讲教师必须获得本专业相关职业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主讲资格,以此激励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主动提升。
3.建立与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相符合的评价体系
双师型教师不应是终身制的,应当构建“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定期考核。评价、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职业道德。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为当今社会和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的重任。教师不仅要用丰富的学识教人,更要用自己的品格育人,即以自己的良好道德品质去影响、启迪和感化学生的心灵。
我国高等教育快速的发展,民办教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其中的民办教师功不可没。然而由于社会对民办高职教育的认知定位和政策支持不足,民办高职教师的社会认可度较低,职业声望低,相对于公办教师的“铁饭碗”来说,民办高职教师思想上有“二流教师”、“打工者”之感;这种边缘职业的尴尬导致教师的职业自豪感不断滑坡。并且由于民办学院重招生,轻生源质量,导致教育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难度很大,而实际报酬、住房状况、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差,学院忽视教师的培训和进修,科研机制不健全,课题项目数量很少导致教师的成长进步愿望得不到满足,从而长期处于一种道德冲突状态。
一、教师的道德冲突
教师的道德冲突,是指教师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必须要做出某种选择,该选择一方面符合某一道德准则,但同时有违背了另一道德准则;一方面能实现某种社会的道德价值,但同时又牺牲另一道德价值,从而使教师陷入到左右为难的矛盾状态。教师的道德冲突是由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不可避免性所造成的,随着我国全面推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设,教师的道德冲突因为不断增加的各种社会矛盾而变得更加广泛。首先表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教育产业性、商品性增加而导致的新旧教育观和道德观的冲突;其次表现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教师在知识面前的权威性和领先优势丧失、使得学生心理异化等双重冲突;再次表现为新技术革命造成的高职教师职业竞争加剧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造成教师面临这传统继承与现代革新的冲突;最后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跨越式发展造成的师资队伍素质减低和低职高聘、低职高晋现状对教师造成的道德冲突。
二、巨大压力和竞争之下的严重的心理冲突
巨大压力和竞争之下的民办高职教师首先表现为严重的心理冲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社会对教师的传统角色定势使得教师只能实现精神价值而被“神化”、“圣化”,而高职民办教师心理上却更加愿意把自己定位为“社会人”,他们把教师职业看成是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都能实现的一般职业:首先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其次是价值实现的载体。尽管教育对社会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劳动价值,理应为教师带来较高的报酬和待遇,但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教师却沦为了“无权、无钱、无用”的三无阶层,而处于这一阶层中的最底层的高职的民办教师更加没有地位和尊严可言。他们的工资收入甚至远远低于农民工,那付出的却无法计量。这种巨大的落差造成他们严重的心理冲突;其次民办高职教师为了与学生维持一种良师益友的关系所能投入的全身心的持久的精力不一定能被用来证明是他们所取得的的成效,劳动成果不但难以被认可,甚至可能被误解,严重的还会成为校方的替罪羊,因而他们存在着严重的心理负担和心理冲突:第三,竞争压力的加大,经济时代教育教学工作量的不断加大,自我知识学识的提升,论文、课题、职称的要求,网络空间建设、双师素质要求下的实践培训,招生工作等等,这些事情难度比公办院校更大,好像学院所有的事情都不能落下他们,事情一个接着一个,持续不断地耗用了高职民办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仍而却总是难以适应学院和社会对他们全面发展的要求,甚至一不小心就会被解职。这些严重的心理冲突还不能公开得到调试。
三、严重心理冲突下的角色冲突
建立了“四合一”产学高度融合的管理体制。章程规定了组织机构产生办法、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等;主体责任明确: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起保障、考核、检查、监督等作用;企业负责市场开拓,提供项目任务、维护资质、进行资源的再分配等工作;从事生产和教学的教师(生产教学一体化)负责专业调研和市场分析,开发产学结合课程,组织生产与教学,进行质量评定与考核等。其决策层是董事会。
2.教学实践创新
构建“三维”课程体系建设方案;依据“三个转化”开发产学结合课程,形成典型课程资源;课程内容的“三个转化”和师徒制、云课堂的教学方法,不仅实现专业教学与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而且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破解教师难教、学生厌学的顽疾;真实的生产项目教学打破了传统的班级授课制,代之以项目分组制管理,形成制度与范式。
3.评价与考核机制创新
基于三个标准建立产学评价体系。以测绘行业标准、职业技能标准、省优质测绘工程标准为依据,建立产学互通评价体系。考核通过的学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根据双师要求建立教师成长机制。设计专业教师成长路径,建立师徒结对、工程实践、职称评审等制度;规定教师职称评审试行工程系列优先原则,技术职务高低取决于教师参与工程项目的能力与业绩。教师团队对本成果理论贡献:论文15篇(中文核心8篇),专著1部;实践贡献:8项工程获得10个省市工程质量奖。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工程测量教学团队于2001年创建股份制公司:南京大地测绘院,秉持“生产育人”理念,在江苏率先实施“双主体一体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内容有:1.建立“四合一”(系主任与测绘院院长合一、专业带头人与总工程师合一、专业教师与项目经理合一、学生与学徒合一)产学高度融合的管理体制,实现了专业建设与企业发展、课程内容与岗位要求、教材组织与项目任务、教学与生产的“四同步”。2.基于教学与生产对接,构建“三维”课程体系(素质课程、产学结合课程、生产课程)。根据测绘生产项目的特点,产学结合课程的二次开发实现了“三个转化”(技术设计转化为教学方案,生产过程转化为教学过程,生产质量监控转化为教学质量监控)。3.以“三个标准”(测绘行业标准、测绘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省级优质测绘工程评选标准等)为依据,创新产学评价体系,学校和企业共同实行标准化考核和动态评价。4.建立“双师”培养与成长机制,教师职称评审试行工程系列优先原则,先有工程系列职称方可申报同级教师系列职称。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除有工程和教师系列职称外,部分教师还考取了注册测绘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登记人等证书。
一、研究特色
1.按照素质、产学合作、生产三个维度构建课程体系。以“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交替式、素质教育与职业培养渗透式、技术教育与技能培养并进式”为指导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同时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和学习迁移能力等,校企合作构建了工程测量专业的“三维”课程体系。
2.依据“三个转化”开发产学结合课程。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图编制等项目为载体,并结合每个生产项目的特点,适时修订和补充专业课程内容。产学结合课程内容的“三个转化”、师徒制、云课堂的方法以及行业专家的参与教学,不仅实现了专业教学与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而且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解决了教师难教、学生厌学的顽疾。
3.基于三个标准制定产学评价体系。吸收“三个标准”中的规范操作、熟练程度、质量等级之精华评价学生,进行评价体系改革,建立产学互通的评价体系。三个评价标准的共同特征是质量标准,但又有所侧重,测绘行业标准侧重考查学生各种操作的规范性,测绘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侧重考核学生操作的熟练程度,而省级优质测绘工程评选标准侧重学生成果质量差异的考核,实现了产学融通。学生经过专业学习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以及“工程测量员”等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过工程实践且表现优异的学生还可获得企业颁发的工程实践证书。
4.鉴于双师要求改革教师成长路径。统筹规划,系统安排,建立流程,完善制度。通过工程项目,产、教、学结合培养教师,促进教师成长。本专业教师在参与、主持或获得一项省级工程项目优秀奖后可依次申报工程系列助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在此基础上再申报教师系列的助教(助讲)、讲师、副教授(高级讲师)和教授(正高级高级讲师);建立了师徒结对制度。
二、研究成果
1.制订了“双主体一体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双主体一体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工程测量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统筹实施与安排“校内基础知识学习―校外专业认知和体验―校内专项能力培养―校外综合能力提升”的工学多轮循环交替式学习与培养。
2.构建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三维”课程体系。素质课程、产学结合课程和生产课程各有侧重,素质课程注重国民素质教育;产学结合课程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生产课程注重企业文化、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顶岗实习实施。
3.开发了项目化教学资源。形成了由传统的以教材为基础和进入课堂为目的的课程开发转变到以工程项目为基础和进入工地为目的的课程开发机制。新课程具有“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交替式(多轮交替)、素质教育与职业要素培养渗透式(如体育课定向越野、野外生存)、技术教育与技能培养并进式(技术设计、总结、创新);成绩考核和能力评价动态化(以精度和速度为指标,打破年级界限,动态考核)、教学组织与学习形式多样化(班组合作学习、在线资源学习);人人能成才的目标”(简称“三式二化一目标”)。出版教材5部,主持工程测量专业国家级数字化资源建设。
4.促进了教学方法的变革。通过项目制、师徒制和云课堂,在生产中教会学生技术与技能,突破教学与生产结合不紧密的瓶颈;在市场项目与教学不能衔接时,以校园地形图测绘等典型项目课程模拟真实项目,进行生产、管理与教学,并实现标准化考核。
何谓“双师型”教师?教育部在高职教育评价标准讨论稿中从提高教师素质的角度,提出了“双师素质”教师的概念,并明确了“双师素质”教师的任职资格条件。“双师素质”教师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具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的教师职称。2.既有中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其以上职称。3.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或)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这段表述明确了符合“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从中我们可以推断出如下含义:“双师型”教师首先特指专业课的专任教师,与此同时必须具备与实践相关的三大类专业技术背景之一。
社会上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分三类:1.是“双证书”型。认为只要有“双证书”即是“双师型”。2.是“双素质”型,这种理解强调教师应同时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并侧重于实践能力的提高。3.是把两者理解结合起来。笔者觉得第三种理解较全面。若只强调“双证书”,在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还不完善的今天,有了技能等级证书是否就具有相应的技能水平,这里还需打个问号。有的仅仅为了考证而考证。若仅仅强调实践动手能力,这不利于教学的开展和学校接受上级部门的评审,不利于学校更上一台阶。
综上所述,“双师型”教师即是有中级教师职称,并有相关行业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有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因为有的专业没有技能鉴定)的专业课教师。
二、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点思考
(一)“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现状
1.“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在很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只有30%左右,远远低于教育部规定的60%的比例,大部分专任教师是从高等学府毕业的或从相关院校调过来的,这些教师理论功底扎实,但基本上没有企业工作经验。在企业工作的有相当实践经验的工程师又调不进来,因为福利待遇和编制问题。
2.对“双师型”教师的激励不到位。好多职校要求专任教师去考双证,然后就说我们有多少多少“双师型”教师,达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数字即行。在福利待遇上和以前没有差别,在职称评定上重论文轻教学,重研究轻应用,也使得大家对钻研业务能力兴趣不大,拿个技能等级证书即行。为了完成任务,个人没有提升“双师型”教师含金量的动力。
3.对“双师型”教师的培训不到位。我们说“双师”素质除了有证书外,还得有实践经验。科学技术发展很快,不断涌现出新技术,这就需要专任教师要经常接触新东西。而我们的“双师”只要拿到“双证”即可,学校缺乏后续的培训制度和资金来保证教师的技能培训和知识的更新换代,这必然导致“双师型”教师实际能力和素质偏低。
4.“双师型”教师工作量偏大,管理缺乏人性化。就像有的专任教师抱怨的那样:“同样是教师,拿得又不比人家多,为什么要多考几张证书呢?并且上完理论上实践?”随着职教的发展,有的学校的专任教师工作量很大,既是理论课教师,又是实习指导教师,有时全天都不闲着,而学校的各项激励机制又不到位,无法更充分地体现教师个人应有的价值。再加上管理缺乏人性化,最终导致个人无法较好的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所以,应加强对教师个性的理解和尊重,多为教师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1.树立科学发展观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各级领导要认识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关系到职业学校的后续是否可持续发展。要用发展的观念来建设“双师型”,要有规划、有层次,分年龄,按比例地逐步推荐这项工程,使“双师”比例大幅度提高;并且还需有前瞻性,分清弱势专业进行人才储备,将来社会需求大时才不会“手忙脚乱”,没有教师可用。
2.建立完善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师下企业锻炼制度,使专任教师熟悉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生产流程,使生产和教学不脱节。
3.完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结合“双师型”教师含义的理解制度出相应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使得年轻教师“有的放矢”地早日成为“双师型”教师。
4.完善“双师型”教师的激励制度。在职称评定和福利分配上让“双师型”教师“有矩可寻,有据可依”,我想会更多限度地激发专任教师钻研业务的热情,提升“双师型”教师的含金量。
一、“双师型”教师概念
“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提出的历史较短,并且这个提法是综合了我国职业教育特定的背景,带有中国特色的。
我国目前虽然对“双师型”教师有一些研究,但总的来说还是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对其内涵也没有一个权威的、公认的界定。概括起来,目前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表述,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双证”说。
“双证”就是指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该界定的特点是强调了“双师型”职业教师必须重视实践。但是有研究者质疑,“双证”是否就等同与“双师”。一方面,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还很不健全、不完善。比如,当前的证书还远没有覆盖所有的行业、产业和职业,必然导致部分教师无法取得相应的证书。另一方面,如果过分强调资格证书,就容易形成错误的导向,一些教师就会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证书的获得上,而忽视了实际能力的培养。
(二)“双能(素质)”说。
持该观点的论者认为,“双师型”教师必须既有作为教师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又同时具备技师(或其他高级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
(三)“叠加”说。
显然,这种观点是对“双证”说和“双能”说的概括和平衡。认为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必须既有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又有作为教师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双证”是“双师型”教师的形式或外延,而“双能”是“双师型”教师的内容或内涵。
(四)“双职称”说。
“双职称”即讲师的职称及工程师的职称。与“双证书”相类似的是,在形式上“双职称”同样要求教师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但针对这一观点,有研究者提出反对意见,“‘讲师’与‘工程师’的区别不是理论与实践的区别,而是行业与职业的不同”。[[1]
(五)“双层次”说。
“双层次”教师中第一个层是指能力之师,即:经师(经典专业知识)+技师(精湛专业技术);第二层次是指素质之师,即:人师(价值引导)+事师(职业指导)。具体来讲就是作为各级各类大中专职业院校中的教师必须是复合型人才,他们必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开展专业实践;既能引导学生人格价值,又能指导学生获得与个人个性匹配的职业。[2]
(六)“特定”说。
与以上几种观点不同,持该观点的研究者认为“双师型”教师的提法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特点有关,这个特点就是职业院校的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的传授轻能力的培养。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发生了严重的偏差。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特定的背景,职业教育才提出了“双师型”教师的概念。目的是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缺乏稳定性。
近年来,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的关注,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的增加,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在迅速扩大。这些使得职业教育对教师数量的需求越来越大。“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越发突出。导致“双师型”教师普遍工作量繁重,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的要求下,往往只能求量舍质。繁杂的教学工作使得教师自身没有更多的时间进修提高。同时,职教师资的队伍不稳定的现象普遍存在。贫困、偏远地区、欠发达的学校师资引进极其困难,整体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发达地区、待遇较好的学校,一些热门专业、高技能高职称教师不但引进难,而且流失快。
(二)师资结构缺乏合理性。
“双师型”教师师资结构是指“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本身条件要素的数量构成比例及其组合关系,如‘双师型’教师的年龄、学历、职务、性别、职称等各种数量比例,以及‘双师型’教师群体内相互之间的配合关系”。[3]首先在职称结构上,虽然无论是在教师类还是专业技术类高级职称的比例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跟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并且我国专任教师职称结构严重偏向理论教学和传统专业,新设专业和实训课指导教师职称偏低,人数偏少。其次,从学历结构来看,专任教师本科率没有达到100%。职业院校,尤其一些是中等职业院校教师的本科学历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电大函授、网络函授得到的,而这类纯学历教育含金量普遍较低。另外,职业院校中拥有硕士、博士等高学历的教师数量则更少。最后从“双师型”教师的类型结构来看,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和从事实习指导的教师的比例不协调。如2009年年底,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师资中从事理论课教学的占35%,从事实习指导课的占33%,从事理论课和实习指导课一体化教学的占32%。由此可以看出,在职业院校中,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比例偏高,而“双师型”教师的优势和真正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学校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还只是流于形式。
(三)兼职教师数量不足,作用不明显。
对于职业教育而言,聘请兼职教师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充实学校的师资队伍,壮大学校的教学力量,另一方面起到以专带兼、以兼促专、专兼结合,共同提高的作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意见》(教高厅[2002]5号文)中指出:“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的校外专家;兼职教师主要应从企业及社会上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中聘请。”但是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严重地违背了这一初衷。首先,校外兼职教师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很低,与国外兼职教师达到专任教师的30%的标准相差甚远。其次,从兼职教师的来源看,由于职业学校难以承受聘请来自企业的工程师和优秀技术人员的高昂费用,为了降低办学成本,大多聘请一些高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由于缺乏实践经验,这部分在校研究生多数只能兼职一些理论课程的教学,而非实习指导课。职业院校没有正确把握国家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质精神,仅仅是为了解决日常课堂教学教师的数量不足问题或者是为了使学校中的兼职教师达到一定的比例。最后,由于兼职教师不属于学校在编人员,他们不实行坐班制,没有固定的办公环境,学校缺乏对兼职教师的规范管理。
(四)教师的培养机制有缺陷。
首先是职业教师培养基地单一,基本是依靠学校。目前在我国建立的国家、省、市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网络中,主体仍然是学校,很少有企业的参与。但是对于职业学校来说,自身的培养场所的条件较为简陋,或缺乏先进的设施设备、实训材料投入不足等,难以实现培养的目的。其次,每年能参加继续教育或接受继续培训、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数量非常有限,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另外,没有探索出符合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发展规律的培养模式,而是基本沿用普通教师的培养培训模式,因此有学科化的倾向。必须认识到,职业教师的培训应该走产学合作之路,应该重点强调实践环节而非理论课程,否则就背离了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本质要求。
三、“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障碍分析
(一)教育观念的偏差。
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是“学而优则仕”,导致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无论是在理念还是在实践中一直是“重学术,轻技能”。而中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又是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虽然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大量需要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熟练劳动者和各种实用人才,但是至今,职业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仍是注重理论教学,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并且在教师职称评审中体现了重论文轻实践、重研究轻应用的倾向。目前国家还缺乏对“双师型”教师权威的、统一的认定标准,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职业师范院校及研究者,根据各自角度制定或提出了不尽相同的衡量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学校把拥有教师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而忽视对其实践工作经验和操作技能等的考察,错误地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考证和职称评审上,忽视了自身实际技能操作水平的提高。
(二)教师工作量较重。
近年来,职业教育蓬勃发展,职业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教师人数增加远远赶不上在校生增加的速度,这距教育部确定的“十五”期间提出的师生平均比1:14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职教教师面对的生源比普通学校差,管理难度大,消耗的精力多。他们不仅要承担每周14到20节不等的课时,还要负责学生的实习、毕业实践及毕业设计。部分专业课教师还要兼任班主任的工作。师资紧缺,工作繁重,造成了专业课教师难以走出校门进行脱产进修或进入企业顶岗实践。尽管“双师型”教师的工作难度大,任务重,但是其待遇却与教师的实际付出不相符。与其他行业相比,职业教师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比公务员、技术人员低;与普通教师相比,“双师型”教师在工资待遇、晋升职称等方面没有政策的倾斜,导致教师心理不平衡,难以安心教学工作。
(三)培训渠道不畅通。
首先,职教师资的培训规模小,机会少。目前,我国的职教师资的培养任务主要还是依赖于八所职技高师及部分普通高校里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远远不能满足全国约1.7万所职业学校的需要。而职业教育专业种类多,同一专业、同一学科的任课教师数量相对较少,继续教育的专业性非常强,学校难以解决其继续教育问题。其次,未能落实好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但我国职业学校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还处于浅层次阶段。追根究底,企业不肯承担责任的原因是在合作中,企业不能获得切实的利益。和发达国家的制度不同,我国历来没有校企合作的历史传统和经验,也没有制定相关的政策或规定,对那些愿意承担“双师型”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这一重大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企业如果不愿意接受“双师型”教师的生产实践,那么学校难以安排专业课教师定期到实习基地或者企业、行业参与生产实践和项目开发。在此,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新的职业不断派生,学校为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增设新专业,但是社会不能同步配套这些专业的知识标准或培训单位,因此这些专业的教师就难以参加系统的专门学习,难以获得相应技能的培训。
(四)缺乏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
首先是“双师型”教师准入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国也提出了“双师素质”的行政标准,但实际上,我国现行教师资格制度缺少对职业学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和相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在职业院校内,“双师型”教师认定要求不严。虽然现在已经将“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纳入对合格学校评估、示范性学校评定的指标之中,但是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存在很多漏洞。部分学校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不惜降低标准,让一些不合格的教师进入“双师型”队伍。其次是教师管理体制不完善。尤其是对兼职教师疏于管理。目前兼职教师数量少,在对其聘用和管理中,普遍存在着重聘任、轻管理的现象,使得兼职教师的工作责任性不强,队伍很不稳定。最后,“双师型”教师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无论是职业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和普通教师还是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评聘,都套用这一个标准,完全没有体现“双师型”教师的特点。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仅影响到职业教育职能的实施,而且关系到职业学校发展的规模、速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针对我国“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状及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应该及时地给予重视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我们应该一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另一方面在完善政策和制度体系、注重教师的培训、加强校企合作、规范兼职教师队伍等方面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