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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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支持产业扶贫为导向,以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应用为途径,以降低银信机构融资成本、降低农户借款成本和降低贷款风险为重点,整合运用扶贫贴息、支农扶贫再贷款、财政补贴、机构担保等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对扶贫涉农企业、扶贫合作社等新兴经济体的间接信贷支持和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直接信贷投放,完成扶贫由“输血”到“造血”的实质性转变,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产业扶贫为主原则。严格把握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向管理:一是用于贫困家庭增收致富的种养业、简单加工、家庭旅游业、技能提升、小型商贸等创收项目。二是用于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产业壮大+企业拉动+农民致富”三位一体的扶贫发展格局。
(二)坚持信贷政策与扶贫政策相结合原则。以信贷扶贫为抓手,以政策扶贫为保证,通过贷款贴息、降低利率等优惠政策鼓励涉农企业带动贫困农民就业致富;通过财政担保、企业联保等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扶贫信贷投入。
(三)坚持精准扶持原则。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的项目、生产技术的审核,合理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做好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做好生产项目论证、扶贫对象统计审查,合理确定贷款支持额度,确保信贷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方法
(一)保证扶贫信贷贴息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市扶贫开发局贫困补贴人口和建档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申请计划,安排好年度扶贫信贷贴息资金。
(二)指定扶贫信贷担保机构。市畜牧担保中心作为扶贫信贷担保机构。
(三)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市农行、市农信社、市邮储银行、市盛都村镇银行作为我市扶贫信贷合作金融机构。
(四)扶贫信贷实施原则。贷款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种养业大户、村致富带头人等。贷款用途:家庭增收致富项目生产发展和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生产经营项目。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涉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应具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书面签订的创收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及期限: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其申报生产项目和生产周期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将根据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五)创新信贷扶贫模式。一是推广“公司+农户+信贷”模式。通过签订企业与农户的生产收购合同、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信贷资金由企业统一使用并偿还贷款本息,企业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并负责产品收购销售和经营收益,使农户有明确的收入预期,既能实现农民增收又能实现企业增盈。二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专业合作社+信贷”模式。采取财政补贴30%+信贷支持30%+农户自筹40%的方式,支持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致富。三是推广“农户信用评分+信贷”模式。对有技术、有能力,无资金发展生产的建档贫困户,通过信息采集、信用评定、贷款授信、发放贷款证等方式,直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解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题,并依据农户信用评级档次相应放大授信额度,并降低贷款利率,支持其脱贫致富。四是其他创新信贷扶贫模式。
四、保障措施
鉴于贵公司不断转变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范围,正在进入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领域,根据这些情况我行提出以下融资建议:
此项目贷款确定为项目融资贷款,公司可依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期提款,根据项目土地的出让情况分次还贷。我行根据贵司的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您正在开发的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您提供关于项目融资的专业融资咨询,并为您制定一套依照贵司所开发的项目的建设计划,对项目融资进行分期发放以及分期使用的安排方案,可以有效的降低您的融资成本。同时建议贵司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贵司在建设期的风险。
二、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1、账户管理。协助您建立企业合理的、集约化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科学配置与安排现金资源,在高效使用银行账户进行交易结算的同时,及时获取账户现金头寸及现金收付款交易等相关信息,保障企业日常正常收支经营。
2、投资管理。企业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既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现金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又不使企业保留有过多的现金余额,达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对于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现金,我行可以为您提供多种短期投资渠道,通过资金或资本市场运作,实现企业现金增值。我行接受您的资金委托,你的理财资产由我行或与我行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运作,您可享受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3、收付款交易管理。我行将为您提供传统的或电子化的双重结算渠道以供选择,特别是伴随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而诞生壮大起来的,以网上企业银行为代表的电子化结算渠道,将让您更多地享受到我行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帮助您高效处理基于账户的供应链、国际贸易等结算业务,提高现金周转效率,刺激企业销售,使得现金在您供应链运转过程中增值。我行还向贵司推荐使用代扣业务,该项业务可以帮助企业轻松完成工资发放、费用报销等工作。
4、风险管理。在日趋开放和发展的网络环境下,防范和杜绝可能对企业的系统和资金造成巨大危害的网络黑客、木马等,采用前沿数字认证技术和信息化风险控制措施,是企业开展网上现金管理活动的前提。我行网上企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提供更全面、安全的防护措施,从业务流程、交易控制、信息预警、技术支持等多角度,保障您安全使用我行网上企业银行系统,有效防范网络攻击,保证资金安全。
三、商务卡服务方案
高效的差旅管理可以协助企业减少资金在差旅等用途的占用,从而解放出资源为企业的创造更多的价值。针对贵司的差旅管理领域,我们向您推荐我行的商务卡产品。我行商务卡可根据公司不同的组织架构和个性化需求,提供多种运用方式。可以省去员工出差的繁琐借款流程,有效降低现金管理成本;可以提供的银行信用和免息期,降低运营资金的占用,提高现金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可以使公司随时掌握个人消费动态,提高财务逐笔报销、付款的工作效率。
四、资产管理服务方案
1、点金公司理财计划。我行点金公司理财计划目前有三个系列“平衡”“稳健”“成长”,是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针对相应的风险偏好和期望收益水平推出的理财产品。“平衡”系列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新股申购、银行存款等低风险金融产品;“稳健”系列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票和金融债等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工具。
2、企业年金业务。我行可为贵司提供企业年金政策与计划设计咨询、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理财平台四大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的“一站式”全方位金融服务。
五、银行综合服务方案
1、国内结算电子化技术领先。我行具备国内领先的电子结算网络,全国招行系统联网,即刻到帐;全国各地通过人行电子汇兑系统2天以内到帐。
2、专业化的国际业务服务。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托收、议付、押汇、打包业务及汇出汇款的各项服务高效快捷,手续费优惠。
2015年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办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1亿元入园(县经济开发区、县盐化工业园区)项目1个,完成标准是必须签约、开工投产、资金到位。同时还必须积极主动做好我办已引进项目的后续帮办服务工作。
(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结合__县的区位交通、文化底蕴、能源资源和产业发展等优势,充分宣传__特色,积极打造__品牌,切实围绕新型化工、装备制造、农林副产品深加工、服装轻纺、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支柱产业开展招商,积极主动向外界推介__,吸引各界人士来__投资兴业。
(二)强化招商平台作用。巧借各地行业协会、__商会等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与县内、外的行业协会、商会等进行联络沟通,掌握产业发展趋势、企业投资需求,与我县产业园区规划和招商项目重点进行高效、快捷衔接。搭建广泛掌握投资者信息并与之互动的平台,利用他们掌握的客商资源及投资需求,与我县企业积极有效对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金融办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办招商工作的领导,全体人员“一岗双责”,在好本职工作同时做好招商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增强政策性银行支农政策功能。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落实业务转型的各项改革措施,办好政策性业务的同时,增强商业性信贷支农功能。结合社会和经济效益均衡考核、成本费用等因素,进行机构网点的适度增设或调整,进一步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融资的同时,大力开展与“三农”相关的业务,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城镇工业园区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营性金融支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增强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
二是强化商业银行支农社会责任。鼓励各商业银行网点向农村延伸,农村地区设立机构,扩大信贷业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逐步提高支农信贷资金比例,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农业银行借股改上市的有利时机,处理好“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关系,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充分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商业金融服务“三农”积极作用。邮政储蓄银行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加快建设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体系,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
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要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灵活合理确定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扩大农户贷款范围,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并根据农村种养业和二、三产业发展不同情况,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农产品经营资金周转频次和农业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信贷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在时间上的合理衔接
四是增设农村金融机构和网点。一是加大宣传和支持力度,促使民勤融信村镇银行网点向乡镇延伸,有效解决乡镇银行网点覆盖率低的问题,力争在四年内将营业网点基本覆盖全县18个乡镇二是抢抓中央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机遇,采取激活民间资本与辖外引资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在年内至少组建1家小额贷款公司,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在政策、业务及融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促其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三是要积极指导组建资金互助协会,并逐步培育成农村资金互助社,完善协会章程,规范运作程序,促进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培育和发展壮大。支持农民自愿组成的各种合作互助组织积极参与农村融资,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五是着力构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县政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大力支持,根据县级财力和农户数量,通过预算内、预算外渠道筹集建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专户储存于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农村贷款的担保及贴息。县经贸局、财政局和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快全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组建进程,力争上半年内成立运行,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由县农办牵头,财政局、人民银行和各乡镇配合,按“先试点,后推广”原则,以片为单位成立农村贷款担保中心,为农户及乡镇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有效降低信贷资金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要与新农村建设试点乡村相互结对,积极开展银行信贷保险业务,以银保互动互助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担保及反担保制度。充分利用政府出资的各类担保机构,采取多种担保方式,符合国家政策和法规条件下,推行“三农”各种补助担保工作,拓展农村担保业务,加大金融帮扶工作,鼓励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其工资为限承诺担保,实行反担保。
六是增强金融对“三农”服务意识。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对的社保资金、支农惠农等各项资金,严格按要求发放到位,不得借口拖延。依据区域经济发展基础,通过设计不同制度模式,发展扶贫型、发展型等不同形式的专门金融产品,采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财政适当补助等多种方式,加强“三农”贷款服务。
三、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努力提高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
按照“规划和发展并重、创新和防险并举”原则,大力支持县内银行业加快业务创新,提高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能力。
一是创新发展模式。督促和支持辖内金融机构树立金融发展新理念,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效率和质量。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实际和自身特点,确立差异化的内涵发展模式,建立以经济增加值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核心的经营业绩评价体系,推进金融资本管理,强化资本对风险和效益的约束,做到发展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银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创新经营机制。顺应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交易电子化、金融产品多元化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积极构建符合审慎信贷投放新模式,改进授权授信机制,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贷款差别定价能力。鼓励和支持建立金融产品交叉销售机制,开展金融产品交叉销售。改进“三农”政策性金融项目运作机制,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度,扎实做好投向引导、风险防范、正向激励、持续发展工作。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机制,大力推广和发展农村各类“联保”模式,尝试开展最高额抵押质押循环贷款,建立农村小额贷款与小额保险联动机制,降低信贷交易成本,抑制交易风险。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鼓励县域内金融机构大胆开发和创新金融产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和“三农”发展对金融产品的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长期贷款方式,满足小城镇建设、农产品物流基础建设、农村电网、路网、通讯网改造等信贷需求。工行、邮政储蓄银行要按照国家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新农村试点村农民住宅建设,推行农村住房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缓解农村基础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完善银(社)团贷款制度,推进综合业务经营试点,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流通体系建设、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将农户贷款联保机制延伸到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他领域,大力扶持县域中小企业和小企业集群发展,以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放宽农户小额贷款对象、额度、利率和期限,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农村,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农民财产、健康、意外等形式的保险产品,以适应农户融资需求的变化。各乡镇政府要对实施农村保险工作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群众购买数量较大的基金、股票等理财产品的指导和服务,金融投资电子化、个性化服务方式、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机构组建、不同的信用模式创建、流动银行设立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建立信贷“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操作流程,简捷贷款办理手续,提高贷款发放效率。积极拓展POS机应用领域,逐步在纳税大厅、超市、酒店、商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安装POS机,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对大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上门服务。充分利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促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向农村延伸,农民主要聚居地设立ATM机和自助银行,逐步提高金融服务便民程度。对少数地域面积大、居住人口少、生产季节性强的村镇,提供或流动上门服务。加强金融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一是建立银企、银政会商制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社、信用农户评定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开展信用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金融保险市场,建立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及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银企、银政、司法会商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社会信用度,增强全社会金融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县内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联席会议平台,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县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是着力提高金融客户信用水平。各金融机构要在金融软环境建设、软信用评定、软抵押贷款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充分利用现有的征信系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通过推行失信惩戒制度,对违约失信行为给予必要的制裁。加强信用村镇制度建设,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优秀信用农户评比活动,建立信用企业等级评价体系,奖励守信行为,培育企业和个人良好的信用意识。加大对乡村两级债务的清理力度,打造诚信政府,推动“诚信民勤”建设。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支持人民银行对司法、社保、环保、代收代付等业务信息的采集,尽快建立起覆盖所有社会居民和企业的诚信体系。充分依托公民身份核查系统、大额支付系统,提高可疑交易甄别能力,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金融服务、信用文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各乡镇、村社要把信用环境的建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软环境来建设,树立样板典型,通过开展信用农户评选表彰等各项活动,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三是积极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规范业务品牌管理,改进形象设计,重塑企业形象,提升公众认知度。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提炼有特色的优质企业文化,将优质企业文化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凝聚金融机构员工向心力、凝聚力,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运行机制,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新农村资讯》电视台等媒介,大力开展典型宣传活动,对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业务人员及时通报表扬及奖励,同时,对信用水平较高的金融客户进行宣传和专访,加快信用文化建设。
五、加快电子化网络建设进程,确保资金结算业务渠道畅通
一是加快银行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等金融组织开展行(社)内系统与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工作,特别是做好大额支付系统由县城向乡镇的延伸,加快小额支付系统接入和联通工作,使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尽快步入支付系统“快车道”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是拓展农村银行卡受理市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银行卡发放工作。积极推行财政资金银行卡支付制度,并在有条件的乡镇安装ATM机,改善全县农村银行卡受理环境,逐步解决“农民有卡无处刷”难题,确保“一卡通、一册明”等惠农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是创新开展支付结算业务。结合农村实际,组织开展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非现金支付便利及各类支付系统特别是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功能,培养人们非现金支付习惯。进一步开发完善“网上银行”电子钱包”等结算业务种类,加快支付结算电子化进程。充分利用小额支付系统跨行资金清算平台的功能,实现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方便客户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积极解决新出现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结算和清算等方面的困难,畅通结算渠道,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六、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保险措施
二、主要目标
1、争先进位:县内外银行机构新增投放70亿元,县内银行机构贷款增量排名全市前三位。
2、生态创建:保持“省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
3、引进入驻:引进3家异地银行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创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各1家。
4、重点投放:县内银行机构工业贷款增量力争20亿元;新发放重点建设工程贷款48亿元;向上争取中长期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贷款项目数15个以上(县内银行机构确保每家完成1个),当年发放贷款总额15亿元以上。
5、平台建设:推进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
三、奖励办法
(一)县人民银行
县内银行机构贷款增量达全市平均水平,享受县内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奖金。全年贷款总增幅和新增存贷比比全市平均水平每少5个百分点扣减奖金10%;未实质性推进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扣减奖金10%;年内未能保持“省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取消奖励资格。
(二)县内银行机构
1、直接投放增量奖
县内银行机构年末市系统内直接贷款增量排名第一的,按增量(不含异地投放和票据融资增量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部分)的万分之二计发奖金;排名第二的按万分之一点五计发;排名第三的按万分之一计发。排名第四及以后名次,不计发奖励。
当年新设支行市内系统少于三家的银行,增量超过8亿元,该项奖励参照第一名奖励标准发放;增量超过5亿元,参照第二名奖励标准发放;增量超过2亿元按第三名奖励标准发放。
实行直接投放增量奖与新增存贷比挂钩考核。除农发行外,对当年新增存贷比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直接投放奖励加发0.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当年新增存贷比超过10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2、法人客户贷款增量奖
对工业、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法人客户贷款设立增量(不含票据融资和间接投放)奖。当年增量在5亿元以下的,按万分之一进行奖励;5-10亿元的,按万分之一点五奖励;10亿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二奖励。当年工业、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法人客户贷款增量占全部考核贷款增量50%的,超过50%以上部分再按万分之一奖励。
3、重点项目奖
县重点建设工程(含重点社会事业项目)按当年新发放贷款额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不含借新还旧)。凡完不成县下达重点建设工程贷款目标任务的银行机构,该项奖励按任务完成百分比打折发放。县内银行机构对园区、开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投放,仅计算目标任务,不计发奖励。对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的银行机构,超额数按万分之三进行奖励。
对向上争取发放的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按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奖励有功人员。超额完成当年县下达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任务的银行,超额部分按千分之一点五计奖。
对年办理工业、服务业企业银团贷款(贷款总额4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牵头银行奖励50%,配合银行按份额奖励。
当年县重点建设工程贷款目标完成比例达不到50%,且没有新发放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的银行,取消全部奖励资格。
(三)县内担保机构
省经信委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验收合格的县内担保机构列入考核范围,实行分档奖励。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2倍(含2倍)至3倍的,按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的万分之二计奖。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3倍(含3倍)至4倍的,按万分之三计奖。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4倍以上(含4倍)的,按万分之五计奖。全年工业、服务业企业担保总额占80%以上的担保公司,上述奖励标准提高万分之零点五。当年发生代偿损失的担保机构不予奖励。
(四)县外金融机构
县外银行机构按当年在直接投放增量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贷款、县重点项目贷款再按直接投放增量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县外银行机构在我县直接投放增量超过5亿元,且当年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加奖10万元。
对当年为境内企业或县融资平台提供担保、融资租赁等服务的县外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按当年成功合作累计发生额平均资金占用期折算额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五)小额贷款公司
按全年贷款累放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对累放额超过上年部分再按万分之二进行奖励。鼓励小贷公司规范运行,全年贷款总额达到省金融办“3个70%”要求且当年未发生贷款损失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六)新兴产业投放和创新奖励
县内外银行机构、创司对我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的贷款增量和投资按万分之三进行奖励。鼓励各银行机构拓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按全年累放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鼓励县内银行通过贷款销售、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我县的信贷投放,按全年累放及平均资金占用期折算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七)其他奖励
吸纳异地银行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每落户1家,奖励县有关部门10万元。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创司,每组建1家,奖励主管部门10万元。
继续实行财政性存款与信贷实绩挂钩。一是财政结算中心可调剂的活期存款与有关银行全部投放贷款增量和财政业务挂钩,其中投放贷款占70%,按贷款增量占比分配;贷存比占15%;财政业务占15%,按非税收入和授权支付业务数量分配。年度按月全部到位的,奖励相关部门10万元。二是财政结算中心可调剂的定期存款,在保证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的前提下,按重点工程建设贷款增量占比分配。三是对已到期的定期存款,且挂钩贷款续借,资金增值费征缴到位的,达到上年实绩部分按资金增值费的5%,超过上年实绩20%以内部分按8%,超过上年实绩20%以上部分按10%奖励责任部门。
年金融考核与金融部门推进运用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银企对接成效情况挂钩,具体考核挂钩办法待网站正式开通后下发。
当年全县贷款增量居全市第一位,分别奖励县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各10万元。当年全县贷款增量居全市前三位,对信贷投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全年金融工作考核奖励总额的2.5%给予专项奖励。
在对企业信贷投放过程中强行搭售其他金融产品以及相关强制性的有偿服务并经查实的各银行机构以及当年出现支付挤兑风险造成严重影响或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100万元以上案件的县内银行机构,实行一票否决,该银行机构领导班子取消享受年度奖励资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探索财政金融统筹协调支持“三农”发展机制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㈠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财政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㈡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通过扩大贫困社区互助资金运作规模的有效手段,不断延伸农村信用社服务领域,延长金融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同时又要合理分散金融风险,切实做到风险可控。
㈢坚持可复制、易推广原则。建立财政金融配合互动机制,成功探索金融支持“三农”机制创新案例,试点模式力争可复制、易推广,为争取到国家层面更多的财政性支持政策奠定基础。
三、试点内容
旺苍县信用联社选择旺苍县一个贫困社区互助社作为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担保、扩大互助资金运作规模的试点单位。在不改变贫困社区互助社运作方式的前()提下,互助社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作担保,按放大一倍比例向扶贫资金互助社提供贷款授信。
㈠试点的贫困社区互助社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通过比选确定。被确定的试点贫困社区互助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互助社为正式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
2、互助社在所在乡镇信用社开设了资金专户;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4、有严格的组织章程和操作办法;
5、互助社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本村村民借款需求。
㈡贷款用途
贫困社区互助社社员生产创收项目的扶持。
㈢贷款额度
按贫困社区互助社在农村信用社存储的财政扶贫资金额度一倍的比例,由贫困社区互助社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发放担保贷款。
㈣贷款期限
贫困社区互助社在所在地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㈤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执行。
㈥操作流程
1、贫困社区互助社财政扶贫担保资金专户存储。
2、贫困社区互助社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申请借款的相关资料。
nn40.com 3、农村信用社对所在地贫困社区互助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贷款一次授信,分笔发放,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且每笔申请额度不低于5万元。 4、贫困社区互助社可根据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分批使用。
㈦会计核算
1、存款计息
自贫困社区互助社财政扶贫担保资金存入之日起,农村信用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贷款计息
农村信用社按贫困社区互助社实际使用资金、以按季结息方式结息。
3、贷款贴息
试点结束后,试点农村信用社按要求向省联社上报贫困社区互助社贷款日均余额,省联社按互助社贷款日均余额的3%向省财政厅申请贴息。贴息资金到位后,农村信用社应及时向贫困社区互助社返还贴息资金。
㈧贷后管理
信用社贷后管理除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贫困社区互助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督促贫困社区互助社建立社员贷款明细台账;
3、配合贫困社区互助社对社员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
4、加强对贫困社区互助社的工作辅导和业务指导。
四、工作步骤
㈠制定方案(20xx年1月)。由人民银行旺苍县支行()牵头组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同县扶贫开发办和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
深入开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㈡组织实施(20xx年2月-20xx年12月)。按照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㈢总结推广(20xx年1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向省政府专题报告,适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伏玉琼为组长,副县长殷扶炯、罗军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局长李剑、县扶贫办主任杨勇、县人民银行行长王思钦、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姚光耀为成员的“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由县人民银行副行长袁秀勤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按照“持续发展、惠及民生、市场主导、稳妥推进、结合县情、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全县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和金融服务、建制村一级基础金融服务“两个全覆盖”,金融服务知晓度、可得性、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机构短板
1、协调筹建农发行xx县支行,研究提出农发行xx县支行开业后为我县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在县城、乡镇及以下合理布局,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布放及人员配置,并及时解决电信(移动)网络未覆盖问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各金融机构)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采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4、充分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作用,积极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在农户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评级、宣传普及、业务、产业对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产业互助社;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5、规范小贷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中和农信在我县注册成立一家省级小贷公司。县金融办加强与省州金融办、省小贷协会衔接沟通,研究提升我县小额贷款服务能力的具体策略和措施。(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夯实政策基础
6、协调上级人民银行在安排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时适度向xx县倾斜,用好扶贫再贷款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优惠的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7、学习借鉴其他地方试点经验,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研究。县金融办联系相关部门,掌握我县“两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国土局)
(三)完善服务体系
8、逐步规范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管理和运营,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担保服务模式,为发展特色产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9、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协调特色产业纳入保险险种,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有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各保险公司)
10、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推荐符合条件、普惠“三农”的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11、借助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对xx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12、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指标。争取各银行加强“三农”客户信贷支持,重点支持xx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满足“三农”客户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13、加大金融机构“创业贷”等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对未就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和妇女发放小额贷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邮储银行)
(五)创新金融服务
14、探索致富能人引领、龙头企业带动、银政合作指导等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开展“银政、银企、银税、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其普惠性和特惠性优势,降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15、积极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服务入户”工程。(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六)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6、充分发挥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17、结合每年五月份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社公共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针对全县低收入人群、创业人群、残疾劳动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丰富其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文广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电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金融办要认真研究国家普惠金融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由县金融办牵头,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符合县情实际,并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试点工作。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好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并安排一名干部为金融工作干事,指导各村便民金融服务点的工作,每个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要选配一名“金融服务明白人”,为村民进行金融服务指导。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成立各自单位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把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相关工作人员,县金融办要视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全县普惠金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发挥实效。
据说该方案修改数十次,但与此前流传的“报批稿”内容大相径庭。《工作方案》规定,力争到2015年,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争取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超过80%。
而报批稿的主要内容是,经过摸底调查之后,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企业,前10家国内品牌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底形成3-5家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企业,最终配方奶粉企业整合到50家左右。
正因此,外界纷纷猜测,在工信部的主导下,国内乳企将掀起新一轮的并购大潮,而且大潮之下,“你想合并得合并,不想合并也得合并”。外界也质疑此次乳业指导意见,国家意志过强,行政干预痕迹明显,并非真正依靠市场手段优胜劣汰。
建立机制,推进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于2008年10月牵头成立了“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世博局、上海市金融办等15家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上海地区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确定了工作重点,落实了责任单位,明确了时间节点。
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数次召开专题会议,就世博支付环境建设需求、重点领域银行卡应用、世博概念小额预付费卡、世博园区支付环境建设及上海旅游卡的发行等工作进行有效协商,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促成了上海旅游卡和交通银行世博预付费卡的发行,推动了银行卡在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应用,举行了重要系统和业务的应急演练,开展了世博支付环境建设专项检查,加大了世博支付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着力抓好系统安全工作。为全面部署世博期间金融机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2010年重要时期金融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世博支付系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组织设备供应商研究制定世博服务保障计划和应急方案。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了针对支付系统、同城清算系统、国库核算系统参与者的安全检查,提高了参与者系统软硬件维护能力,降低了整体系统运行风险;对商业银行内系统开展安全检查,对ATM终端、布放环境、后台系统、传输网络、运营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上海市银行卡受理环境检查”,全面掌握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情况,梳理汇总有关问题并会同政府部门研究解决方案,组织各单位做好落实整改。
提供涉外金融服务便利。针对世博期间大量境外人士来华、本外币账户和外汇服务需求大幅增加的情况,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制定了《世博期间来华参展机构开立账户指引》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外汇服务方案》;设立“世博会外汇管理绿色专用通道”,为世博局、境外参展商办理相关的外汇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指导和服务,组织各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为世博会提供方便的外币兑换服务。
确保世博现金供应充足。以确保“总量满足、结构合理”作为世博现金供应的目标,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世博园区、机场兑换点、涉外宾馆、旅游景点、商场、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地区的现金供应;根据世博园区现金需求调研情况拟定了《世博现金供应工作方案》和《世博期间现金供应应急预案》;2010年增加原封新券200亿元,加大钞券清分力度,有效提高流通人民币整洁度;同时,要求世博期间严格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积极开展世博园区和社区对接的反假培训,以有效减少假币纠纷的发生。
提高银行卡服务质量。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组织加大金融服务设施投入,尤其是加大银行卡受理终端投放和升级改造力度,为境内外持卡人提供便利的支付渠道。截至目前,上海市注册登记ATM终端1.1万台,联网商户7.64万家,POS终端23.82万台,世博园区内商户全面受理本外币银行卡,重点商业街区本外币银行卡特约商户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基本实现《上海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方案》预定的工作目标。
按照银保监局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认真部署相关工作,再次强调将合法合规经营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业务。要求员工牢树合规经营思想根基,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乱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排查公司业务合规性
按照银保监局办公室下发的乱象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在我公司内认真开展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经自查:
1、我公司不存在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等方式协助保险套取费用行为;
2、我公司不存在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存在销售类保险卡单,不存在其它超范围经营行为;
3、我公司不存在给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4、我公司按照规定,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内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
5、我公司不存在不当的股权激励、非法集资等行为;
6、我公司不存在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的“三无”分支机构。
协调会商机制是各部门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的载体,目的是在正常的司法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督、防范、打击体系,建立健全各部门间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长效机制。
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重点案件进行会商,建立信息灵通、反应迅速、协调有效、打击有力的协作机制,使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及时沟通各部门间关于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大问题、重点案件等相关信息,研究解决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全面提升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提高对经济领域重大、突发经济犯罪案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涉案人员和资金,获取并固定相关证据,为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奠定基础;四是在充分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与各部门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各部门间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长效机制。
二、协调会商机制的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能
(一)领导小组。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组员的区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结部署相关工作;
2、组织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各项专项行动;
3、协调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由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具体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承担。
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和相关工作措施;
2、加强对本区经济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分析研究,就制定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助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编发简报、开展对外宣传等;
4、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成员单位及下属职能部门。领导小组由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小组、刑事执法与经济金融监管衔接小组两个工作班子组成。
1、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小组。主要由区公安分局和行政执法机关参与。成员单位及下属职能部门为:区公安分局及下属经侦支队、区工商分局及下属公平交易科、区税务局及下属稽查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及下属稽查科、区质量技监局及下属行政执法科、区烟草专卖局及下属稽查支队,区医保办公室及下属医保监督科、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集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相关要求,联交所在紧扣功能服务升级,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围绕民需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服务机制,在为市民办事服务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拿出的具体举措如下:
1、制定和落实《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措施:深入开展服务质量重点攻坚行动,开展“党员亮身份、服务塑形象”暨“两岗一号”创建活动,加强党建与服务双促双融。以深圳市“质量月”和集团“服务质量月”为契机,设立公司“服务质量月”组织服务质量专题文化活动。深入推广品牌,以共同市场为理念,打造“以深圳为中心”的产权交易战略联盟,使具有交易特色的优质服务文化厚植于全体员工。
成效:2021年3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2年具体落实。2021年4月优化内部服务工作方案,6月15日前完成流程优化成果文件,9月15日前完成优化后的工作流程培训,10月31日前公布优化内部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2、建设服务热线、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措施:拓展监督渠道,开通“服务热线”和“投诉专线”,实现一线接通,建立服务监督评价体系。对服务单位不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审计与评价,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成效:投诉专线已开通,服务热线正在筹划,已与电信服务商进行初步接洽。
3、其他便民举措。完成《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办法(试行)》起草;推进业财融合系统、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系统云灾备信息化建设和资金融通平台二期建设,其中业财融合系统已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系统云灾备信息化建设正开展需求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