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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全国首届美学会议上胡经之提出“文艺美学”,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山东人学设重点研究基地“文艺美学研究中心”,20多年来,文艺美学己成为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化演进中的一种“重要”的理论话语、一种“认真”的学术建构、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对文艺美学,应怎样看待和定位,论说甚多,公案末了,但以上三个方面不由让我想起了三个——也许不很恰当的词——绝、怪、玄。
一、作为一种理论话语的文艺美学
文艺美学表现为一种理论话语,是一绝。理论是从古典到现代的一种西方正统的学术把握方式。话语则是西方后现代和各非西方文化的学术把握方式对西方正统学术来说,要称得上理论,必须要符合二个条件:有一批基本概念;这些概念的定义是明确的,逻辑是一贯的;这些概念按照逻辑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理论是与非理论相区别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而话语则不管言说形式上的严格性,只要有真知灼见,可以是以理论的逻辑的学术的形式,也可以为闲谈的零散的悖论的形式文艺美学在中国虽然是在谈论一种理论,但山于文艺美学的言说,从形式严格性上说有一定问题,但又正因为成问题而造就它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这是“绝’之一,这一点将山后而两节来细说)因此,最好将之看成一种话语当然它不是一种一般的话语,而是一种理论话语。
前面讲了,文艺美学一词由胡经之作为理论概念提出,但其背后是北京大学的整个美学和文艺学的学术倾向,朱光潜认为美学是艺术理论,哲学系美学研究团队,扬辛、叶朗、阎国忠等都认为,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的北京人学的美学丛书以“文艺美学丛书”为名,丛书自1980年代初出现到现在,有近20余种。中国文艺学的重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文艺理论室,老资格的学术带头人钱中文和杜书瀛,都是文艺美学的支持者和论述者,前者的《文艺美学:文艺科学新的增长点))(2001)后者的《文艺美学原理》(1992)集中地表达了对文艺美学的理论思考中国文艺学的另一重镇北京师范人学中文系文艺理论室占据了文艺理论的教学主流,以童庆炳为首的理论团队编写的种种文艺理论,认为文学首先是审美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文艺美学作为文艺理论的核心山东人学拿下了文艺美学基地,其学术带头人曾繁仁和谭好哲当然以文艺美学为已任,前者写了《中国文艺美学学科的产生及其发展》(2001},后者著有《论文艺美学的学科交义性与综合性》(2001)文艺美学的光芒不但在上述的中心闪耀,而四射向全国的要津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朝闻主编了“艺术美学丛书”由多家出版社分出了10余种,辽宁大学土向峰主编有《文艺美学辞典》(1987},四川大学王士德有《文艺美学论集》(1985),浙江大学王元骧写了《文艺美学之我见》(2001)……以上是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活跃在文学理论界的一代,改革开放后毕业的新一代学人,如王一川、王岳川、陈炎、土德胜、姚文放等,都是文艺美学话语的参与者和者。文艺美学不但在文学理论圈中热热闹闹,而且向相关领域播散:于是有了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如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1986),西方的文艺美学(如冯宪光《西方文艺美学思想》1988],马列的文艺美学(如刘文斌《文艺美学研究》1996,董学文编著《的文艺美学活动》(1995)……以上这些学人为代表的言说,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关于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著述,在这样的一个时间长度和空间范围里,仍然没有一对文艺美学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论界说,也没有使文艺美学在学术的机构化中得到逻辑一致的表述。正如土德胜的论文标题所揭示的:《文艺美学:定位的困难及其问题》(2000)这不由得使人感到,在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里,纠缠了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这里着重讲两个方面,一是纯学术体系的,即关于文艺美学的学术定位问题,二是学术与决定学术之如此的实践关系,是什么样的实践活动使这一学科缘起,发展、流变。
二、作为学科定位的文艺美学
先看一看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现实状况,日前中国的学术管理体系里,与文艺美学相关的学科定位有三,一是文艺美学是中国语言文学(一级)下面的文艺学(二级)下面的一个方向(三级)。二是艺术类(一级)下面的艺术学(二级)下而有艺术美学(三级),三是哲学(一级)下面的美学(二级)下面没有文艺(或艺术)美学,只有美学原理,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二级)从这一现状中,不让人想起一个字:怪。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之怪,首先表现为概念逻辑的困难,其次是学术管理与学术体系的矛盾,然后是学科划分与学术体系整体的冲突
概念逻辑是文艺美学遇到的第一个困难,这一困难有比中国学术史复杂的学术史和文化史的背景文艺美学的两个来源文艺和美学在历史上都不是洁白的首先是文艺和艺术这两个词的绞缠。文艺,本是文学与艺术,文艺并列可以用来指一切艺术。艺术有两种用法,一是狭义,不包括文学,是广义,包括文学,因此就广义而言,文艺就是艺术。文艺理论,就是艺术理论。无论哪一方而讲,文艺学作为中国语言文学下面的二级学科都是一个概念错误,应该是文学学。文艺学——正如钱中文先生指出——其俄文原文就是文学学,文学学不符合汉语习惯,改成英文常用的“文学理论”就很好,偏偏改成文艺,一字之差,逻辑不通同样在文学学(或文学理论)下而的二级学科应该是文学美学(两个学字汉语上又很别拗)艺术学从学术管理的区分性来说,从文学中区分出来之后,应是一个狭义,是除了文学之外的艺术学,同理,艺术美学,是Ix_别于文学美学的艺术美学当然从学术体系的整一性来说,艺术美学可以也应该是包括文学于其中广义的艺术美学,史有利于学术逻辑和教学逻辑。但把艺术区分为一门文学和其它七门艺术合一的艺术,与学术逻辑较少关系,而是教育和学术现实状况决定的,从教学和研究的机构、规模、人数等因素着眼,文学一块,其它艺术共一块是合理的文学自一块,文学美学也可自成体系从这里返回去看,己经早现了文艺美学话语中的一个有趣的现象,人讲文艺美学的人,都是搞文学理论的人虽然文艺美学这一名称让他们在出言写作的不少时候把文学外的其它艺术包含了进来,但实际上山于自己的专业所限,对其它艺术的涉及是不多的,理解也是不深的为什么不就讲文学美学呢?文艺美学这一词汇使他们不知不觉地受到了巫术式的影响?把文学理论定义成文艺学是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上的第一个概念定义错误,由此而下的文艺美学是一个附属错误,虽然文艺美学一词本身没有错,但在如此一个学术体系下却错了。
二是文艺与美学的关系。美学的定义本就很为复杂,但在西方它基本有三种定义方式,1、美学是关于美的学问,它以审美对象为中心来研究美;2、美学是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的学问,它通过美感来研究美;3、美学是艺术哲学,艺术的目的是追求美,研究艺术就是研究美,只有艺术是典型和纯粹的美,其它所谓自然美、社会美等等,作为美是暂时的,不纯的,而且它们的美的基本性质己经包含在艺术中了。美感主要是对艺术之感,审美经验主要体现为艺术经验。研究艺术同时就把握住了美感和其它的美。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按照西方学术对美学的第三种定义,文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也就是美学。中国1980年代以来其学术主流认为美学包括三个方面,审美对象、美感、艺术。文艺美学就等于美学中的艺术部分。这样文艺美学与美学的概念冲突来源于两个学术传统和中国现代学术体系划分。从学术传统上讲,文艺学是前苏联关于文学理论的概念,艺术是西方美学的概念,中国现代学术体系把文艺学划在中文,美学放在哲学,文艺学中的文艺美学与美学中的艺术本是一回事,却变成了两个概念。而且文艺学下面的文艺美学,美学下面的艺术,艺术学下而的艺术美学,都是一回事,在中国学术体系中成了三个概念,分属三个不同的二级学科下而的三级学科。这一理论和概念上的混乱不能完全怪学术体系的建立者。美学的发展状况、学术真理与学术管理的矛盾要负点责任。
美学是世界学术体系中最难的学问之一其难首先表现在,世界上每个文化都知道美,但却很难形成关于美的学问。美是至广的,在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美的问题,美又是至高的,美总是与宇宙的最高者相连,美的本质一直与哲学的根本问题相关,与宗教的最高实在相关,与人类学的基础相关。而美的学问则意味着要把美按照学术体系的方式将美的问题学科化。美学的困难,就在于美的客观本性与美学的学科化的张力之中虽然美学很难,但美确实处处皆有,人人皆知人的有限智慧使人很难知道美是什么,但人的求知本能又摧使人偏要想去知道什么是美。因此,在改革开放的中国,我们看到了这一现象:人虽然讲不好美学,却又一定要去讲美学自1980年代末以来,美学的学科定位就成为一个论题,肖到现在还有这方而的论文在发表这个问题来自两方面,一是美学自身的学术本性,二是学术体系的定位要求就前者来说,美学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总的性质上说,理论上的真、善、美的并列,教育方针上的德、智、体、美并列,意味着美具有最高的总括性;从美学的分布看,哲学系、中文系、新闻系、各类艺术(美术、音乐、建筑、工艺)系、服装、广告等等,都配有美学的专一业课程。而各普通院校,也有美学作为普通选修课从这一方而来说,美学不适于在现代的学科分类体系找到自己的恰当位置这种找不到恰当位置的学科,姑且借现成术语,谓之跨学科但这“跨”不象西方学界的“跨”是学科进展和思维方式变化的结果,现代学术体系发展有两个趋势,一个趋势是细分,学科越分越细,现代型的专家也越来越专,所专的领域越来越小而细、专、小虽然是必然的、必要的,但带来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从而现代学术的发展又产生了另一个与细、专、小形成张力的另一趋向,就是跨学科,所谓跨学科,就是把好些相关学科中的一些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新学科这样现代学术的发展,一方面是有不断地“细分”,另一方面又是在不断的“综合”。但美学的跨学科却是一个从古延续到今的老题。而对这一个老题,作为一个国家的学术体系,一定要把美学放在一个位置上才好进行学术管理。这样在我国,美学就成了哲学下而的二级学科。只要明白对于很多跨学科的知识体来说,其学科定位在于学术本性与学术管理相互间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关于美学学科定位的讨论基本上只有学术管理的意义。但这种学科管理体系要真正有利于美学学科的健康发展,最好在美学各分散部分(哲学、文学、艺术、建筑、服装、广告,等等)之问有一个沟通和协调机构。美学的管理如何真正起到促进美学的发展,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美学成为哲学的二级学科,是学术管理而对一个美学的跨学科性质时的无奈,当然,如何在这种无奈中把工作做得史好一点,还是极需讨论的
文艺美学的产生还来源于中西文化在艺术本质认识上的差异,西方人认为,艺术的本质是追求美,因此艺术哲学(或艺术理论)本身就是美学,至少就是艺术(文艺)美学,中国传统讲究文以载道,艺以传道,由前苏联学术而来的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学术都很强调学术的政治性。因此艺术(文艺)理论人于艺术(文艺)美学。与改革开放前的学术体系强调学术的政治性不同,改变开放后的学术转型更强调学术的科学性如果说,在中国语境中,文艺(学)理论可以包含很强的政治性,那么,文艺美学则突出了文艺自身的性质因此,文艺美学在中国的崛起,是与中国文化的学术转型密不可分的
三、作为文化现象的文艺美学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政治统帅一切,改革开放首先就是突破政治统帅一切,什么是最少政治性而又最有正当性的思想呢?美学,因此,1980年代兴起的美学热,文化原因大于学术原因。文艺美学就是这场巨大的美学热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为什么不是艺术美学而是文艺美学呢?在中国学术界里,各个艺术领域都偏重于创作,文学由于以文字为媒介,本就多观念的成分,文学领域从来是创作与理论并重的,艺术界多创作者而文学界多理论家,正好文艺理论被命名为文艺学,美学具有广博性,文学理论用文艺学来命名,正好暗合于文学理论的通向美学,于是文艺美学的大旗树了起来。虽然正如第一节所列,摇旗呐喊的都是搞文学理论的文艺美学作为一种理论话语虽然有着明显的术语混乱,但其传达的理论信息和文化信息是十分明晰的文艺美学虽以学科的而日出现,却有着文化的象征意义而且就是从学科建设的角度看,它也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文艺美学虽然山搞文学理论的人提出,跨越了学科边界,但正是这一跨越,使从文学理论发动的转型,带动了整个艺术领域的观念转型,而且影响了整个文化的观念转型因此,文艺美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充满了历史的玄机可以称得上一个“玄”字。
文艺美学在文化转型中产生,无论从学术的严格性上有着怎样的概念含混,但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却恰好最有利于文学理论自身的学科转型,与政治意识形态关联最密切的文艺理论,要摆脱与自己的学术本性无本质关联的政治性,回归自已的学科本性,文艺美学的提出,确实名正言顺,文学的本性就是它的审美特征让文学理论从政治学回到美学正是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学科转型的主要轨迹,2001年教育部成立了两个文艺学重点基地,作为全国文艺学学科的带头单位,一是北京师范人学,一是山东人学,前者的文艺学理论,认为文艺是审美的意识形态,后者名称就是文艺美学从1980至两个基地的建立,可以说,文学理论的学科转型在根本观念上己经完成。正因为在基本层面上的观念转型业己完成,在新基础上的学理建构才显得重要起来文艺美学不但作为一个学科在现代学术体系的学科建设中暴:露出了自己在学理上和概念上的矛盾性,而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文化转型的潮去潮来中也越来越早现出自已在学理上和文化上悖论性先讲后一方而文艺美学的出现和成潮在于它突出了文学理论的本质,从文艺美学出发,使文学理论走上了自已的正路,山于文学在中国文化里从先秦以来和从现代性以来都是最重要和最中心的学问之一,文学的回归正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个文化转型具有重要的影响,文艺美学也因这一功劳而声名人振但中国文化转型的进程在世界经济科技文化转型的人背景中日新月异,电子传媒,文化工业,人众文化成了社会文化舞台上新的文化明星文学理论告别政治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已的政治高位,电子时代又使文学使去了印刷时代所具有的美学高位文艺美学使文学理论回归本位在文化转型的初期具有文化的先锋作用,但当文化转型在电子传媒和人众文化的进一步飞跃中,文学理论回归到文艺美学反而失去了自已的文化先锋功能文艺美学所突出的审美特性虽然是文艺的本质性的东西,但不是文学理论的全部审美突出了文学的本位,但文学又不是只有一个本位,文学是与整个社会/文化/历史相关联的,因此,文学不是只能从审美方而进行研究,还可以从其它相关方而,如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文化学、历史学等等,进行研究但文艺美学这个名称不利于这种跨越本位的多学科研究,而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性又使其想继续扮演文化先锋,于是文艺美学的宣传者纷纷要把文艺美学变成具有文化先锋性的学科。胡经之(1989),钱中文(2001)、曾繁仁(2001),谭好哲(2001)等,都要求文艺美学而对实践,面向文化的多向性,实现交叉性和综合性。这样的言说,从文艺美学在学术体系中的学科定位和学理逻辑来说,很是勉强,但从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功能来说,又一以贯之,非常逻辑.而且体现了文艺美学言说者对时代的洞察和对现实的敏锐,也符合中国文化自古以来文学理论就F有的人文关怀。文艺美学从其产生起,就有二重功能,一是学科转型,一是文化先锋,因此,它既是一种学科建设,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前者必须要逻辑严格方能最后完成,后者往往因为含混而获,得现实的成功。从逻辑上说,文艺(文学)美学是文学理论的本位,文学社会学、文学批评、又学心理学、大众文学、文学政治学……才是文学理论与其它领域的关联。一定要求文艺美学与其它领域关联,那么,它是坚决不与其它领域关联而升腾到审美的纯度,而以一种更高的境界与之关联,而不是直接的、感性的、具体地与之关联。一旦文艺美学要直接地具体地与其它领域关联,它都会变成不是文艺美学,不管它用不用文艺美学这一商标。再从文化现象的角度来看学科动向,中国文艺学有三个重点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两个同时拥有重点基地的重点学科点,一方面标举“美学(审美)”商标,受学科逻辑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文化逻辑的推动,编织着新说。而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学则在文化先锋这一逻辑的推动下决定告别文艺美学走向文化研究,其学术带头人金元浦说:“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与文学研究则发生了‘文化的转向’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文学发生的由中心到边缘的‘三级抛离’——走向审美、走向文本、走向内在规律的总体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学与文艺研究正在迅速地走向社会、走向历史、走向文化。”[1]也就是,走向读图时代,走向人众文化,走向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20世纪80年代‘回到文学自身’的趋势相反,文学的文化研究是‘走出文学自身’探索。”[2]从文化先锋的逻辑看,就可以理解今天的“文化研究”与过去的“文艺美学”一脉相承,也可以文艺美学论者要超越自己的概念内涵去而向社会、历史、文化的内在动机。
一方面,文艺美学是一个学科,应该在现代学术体系中有自己的学科逻辑,另方面它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应该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作用现实,而向文化。文艺美学如何从这两个一直相互纠缠的方而摆脱出来,既完成学科的建设,又找到自己作用现实和面向文化的恰当方式,困难尚多,道路还长。但是只有当这两方而都得到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定位,有关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才会清晰起来。
中国古典美学具有朴素的主体间性特征,儒家有“天人感应”学说、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观点,道家直接提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其思想内涵与西方现代主体间性理论遥相呼应。苏轼是宋代学者型文人的代表,在思想上,融贯儒释道三家精华,形成独特的文学观点和美学思想,在诗书文画方面都有巨大的成就。对于他的美学思想,虽然没有专门著述,但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却时时可见,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突出代表。在对传统主客对立的二元论哲学的反思下,现代西方哲学、美学逐渐向主体间性过渡。主体间性打破了二元论哲学的桎梏,主张将世界纳入主体范畴。在主体间的存在中,世界不再是被主体征服的客体,而是另一个自我,两者是平等和谐的关系。审美主体间性理论则强调审美活动中自我与世界的平等,反对传统的主体与客体割裂的二元论,通过了审美体验、审美同情和审美理解等现象学的阐释表达了对物我合一的本体论境界的诉求。主体间性理论由西方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入我国,金元浦先生在《文学解释学》中较早地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文学理论中,此书可称得上是我国介绍主体间性理论的开山之作。当代学者杨春时教授则创造性地针对主体间性所针对的三个领域进行了划分以及阐释。
近年有陈士部先生撰写了《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一文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阐释中国古典艺术的特质,很具有启发性。以上是针对主体间性较为宏观的研究。而从微观上看,许多研究者也开始运用主体间性理论分析具体的文艺理论著作或者理论家,如孙琳的《论文心雕龙的主体间性》,洪世林的《苏轼文艺美学的主体间性》,后者对笔者有较大的启发。苏轼文艺美学融合儒释道三家思想精华,具有中国古典美学的典型特征,本文试图从本体论层面上的主体间性美学出发,对苏轼的文艺美学进行阐释与反思。对于审美活动中的主体,苏轼没有直接提出过相关表述。但是其丰富的审美体验和艺术创作却使他产生了独特的审美观念,并通过其文学创作表现出来。他曾写过有关道教丹诀的《大还丹诀》一文,苏轼写作此文虽在于讲述道教炼丹之秘诀,但道教内丹理论与两宋道学有着密切联系,苏轼的哲学美学思想受其影响很大,甚至许多观点都根源于此。其本意是在构想一种内丹生成的过程,即“性灵”与“六华”生成人,再不断汲取天地“六华”养成内丹。但以美学的视角来看,这段话可以说是苏轼对于审美思想的总括,包含着苏轼对于美的感悟。首先苏轼提到形器之外的“英华”即其概括为“六华”者,实际上就是世界万物“美”的具体表现。在苏轼《赤壁赋》中曾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成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造物者之美,赋文中之略举“声”、“色”,而在《大还丹诀》中更加丰富,演变为“声”、“色”、“光”、“味”、“力”、“膏”等六华。在苏轼的美学观念中,他不只把世界局限为个人审美的对象和客体,而是强调世界在与个人的交流中的主体性地位,这与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在下文中,苏轼进一步提出审美过程的另一主体即“我”的存在,所谓“此了然常知者与是六华者盖合而生我矣”。从主体间性理论来看,“六华”无疑是世界万物美的表现,而“了然常知者”可视作审美判断力,只有在世界与个人的审美交流即“与吾接”的过程中,审美主体性与美的表现相融合,审美主体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后文中,苏轼进一步说道:“此了然常知者存乎中,则必与是六华者皆处于此矣”,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交流,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实现了超越个体与社会的本真存在。这也是现代主体间性哲学的核心观点。可见在苏轼的文艺美学中,在文学活动中的我与世界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主体间的交流是审美成为可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苏轼文艺美学与主体间性美学的本质论遥相呼应。那么审美活动中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个人审美体验的基础上,苏轼的文艺美学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也不是单方面的认识,而是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同情,从而相互融合,达到一种身与物化的审美境界。苏轼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有很多,如“人之所以信者,手足耳目也,目知多寡,手知轻重,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计者,必付之度量与权衡,岂不自信而信物?蓋以为无意无我,然后得万物之情。”“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居士之在山也,不留于一物,故其神与万物交,其智与百工通”。以人之耳目和度量权衡设喻,苏轼提出只有自我主体深入艺术对象中,摆脱外界干扰,摈弃个人的主观判断,即“无意无我”,去认知体会,才能获得对艺术对象的审美理解,将其表现得真实可信。
在评论文与可等人的艺术实践时,苏轼将其成功归因于“与物化”、“与物交”,亦是其物化主张的表现。苏轼虽然强调了物我合一、以物观物的审美境界,但同时也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性。以物观物表现了一种物化的倾向,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对万物的体验与同情,这种审美同情在老庄哲学中发挥到极致。然而经世致用的儒家文化教育使得苏轼难以彻底成为老庄的信徒。他十分关注现实世界,有着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也有着不俗的政绩。然而坎坷多舛的征途令他不得不回到了独善其身的精神世界中。因此在审美过程中,他强调“寓意于物”的非功利态度,以获得审美愉悦和自由,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这个观点出自苏轼《宝绘堂记》:“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在《超然台记》中他也有进一步的阐述:“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玮丽者。哺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推此类也,吾安往而不乐?”苏轼对比了自我主体的两种态度,并指出只有“寓意于物”才能获得审美愉悦,“微物”、“尤物”在这方面没有差别,而“留意于物”则让人难以得到审美愉悦和自由,而是为物奴役。这种论述与现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美学著作《美学》中关于“非功利性关系”与“功利性关系”的论述有相似之处,黑格尔强调非功利性是审美活动是否成立的标志,苏轼虽没有上升到本体论高度,但谈到非功利性对于审美愉悦的决定性意义。苏轼的文艺美学中既有身与物化的倾向,亦有寓意于物的追求,表面上二者似乎是矛盾的,而事实上二者却是对立统一的。身与物化从对象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对象主体对自我主体的影响;而寓意于物则从自我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自我主体的审美修养和判断,尤其是非功利性的态度。两者出发点不一,但却互相补充,有利于审美主体间的和谐交流。这种和谐的交流在创作论上演绎为“与造物者游”,在创作实践中表现为“随物赋形”。陈士部先生在《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时曾谈到三个方面的内涵,“艺类融合的文本互渗性”是其中之一。孙根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审美主体间性特征研究中》进一步阐释为“注重艺类渗透的文本融合性”。两者都指出在抽象思维处于潜隐状态的农耕文化语境中,古代文学理论中的许多范畴具有超越艺类的概括力,古代文人常强调“得意忘言”,而不甚介意文本的艺类归属。不同艺类间的融合是中国古典美学主体间性的表现。苏轼文艺美学中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他主张打破艺术形式的束缚,进入一种时空一体的审美境界。
佛经翻译理论与中古文学、美学理论的密切关系,首先表现在它的理论概念、范畴就是从传统的文学、美学理论中借用或引发出来的。这最早可追溯到三国时的译经僧人支谦。他的《法句经序》就借用孔子、老子的文学、美学观来阐述其对翻译的看法:
仆(指支谦)从受此五百偈本,请其同道竺将炎为译。将炎虽善天竺语,未备晓汉。其所传言,或得胡语,或以义出音,近于质直。(重点号为引者所加,下同)仆初嫌其辞不雅。维袛难曰:“佛言依其义不用饰,取其法不以严。其传经者,当令易晓,勿失厥义,是则为善。”座中咸曰:“老氏称‘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仲尼亦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明圣人意深邃无极。今传胡义,实宜径达。”是以自偈受译人口,因循本旨,不加文饰……(《出三藏记集经序》卷七,金陵刻经处本)
这里所出现的雅与达、信与美、言与意、文与质等概念及范畴都是出自先秦时期的传统文艺观与美学观。支谦的祖籍是月氏人,而父亲在汉灵帝之世已来到中国,他也出生在中国,其实他早已汉化。他对中国学问相当精通,传载他避乱江南时,曾在孙权门下被拜为博士,并辅导东宫。他的翻译也更受中国老、庄的影响,在名词概念上常拿老、庄词语与佛教大乘经典词语相牵合。因此,在阐述翻译观点时,自然也沿用中国传统的孔、老之言。自他以后的译人在谈翻译时几乎都沿袭他所开创的传统。如道安《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序》在评价前人的出经时说:“前人出经,支谶、世高,审得胡本难系者也;叉罗、支越(指支谦),凿之巧者也。巧则巧矣,惧窍成而混沌终矣。”(同上书,卷八)道安在这里则从庄子的以朴为美的文艺美学观出发去指责支谦、叉罗的意译的。又如僧肇评鸠摩罗什所译的《百论》是“质而不野,简而必诣”(同上书,卷十一),慧远评僧伽提婆所译的《三法度论》是“虽音不曲尽,而文不害意”(同上书,卷十)。这些都渊源于传统的文艺美学观。
从实质上看,翻译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转换。佛经翻译的初期,由于语言不甚精通的限制,也更由于中印文化背景的差异,翻译的难度是很大的。为了寻找到两种不同文化的沟通点,译者自然而然地采用了中国传统的词语去翻译佛教的名词、术语,如用“本无”译“性空”、“真如”,用“无为”译“涅槃”,用道家的吐纳(入息、出息)去译佛教的禅观(安般)等等。这实际上是为了缩短不同文化间的距离。而在佛经翻译初期,翻译往往是中外合作的,一般先由外国僧人背诵(初期译经没有原本)(注1),再由懂西域语言(不完全是梵语,有的是西域诸国语言,即所谓胡语)的中国居士或僧人翻译成汉语,再执笔写下来。语言的转换实则是文化的转换。在这种转换过程中,中国人只能是在自己的文化传统中去接受佛教文化。此时,译者如何对待翻译的过程,怎么表达自己对翻译的评价与认识,也只有站到中国文化传统里去,采用中国传统的文学理论和美学理论的词语。从这一点看,佛经翻译理论又可以看作是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文学理论与美学理论。
实际上,中国翻译理论发展到近代,甚至是1949年以后,仍然还是采用中国传统的文艺美学观来表述其理论观点的。非常有代表性的如严复的“信、达、雅”,钱钟书先生就指出,这三字的提出早已见于支谦的《法句经序》中了。(注2)傅雷1951年提出的“神似论”,(注3)钱钟书先生提出的“化境论”,(注4)都是渊源于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理论的。这种情况也表明:中国历来就是把翻译当作一门艺术,从美学的高度去要求的。翻译理论实际上也便是文学与美学的理论。
佛经翻译理论与中古文学、美学理论的密切关系,我们还可从中古时期佛经翻译理论的中心议题看出。中古时期的佛经翻译理论主要就是讨论佛经翻译是直译还是意译的问题,文质之争成为了贯穿中古佛经翻译全过程的中心议题。名僧道安、鸠摩罗什、僧肇、僧睿、慧远等都对翻译的文质关系问题展开了讨论,有关材料王元化先生在《文心雕龙创作论》中曾有列举,这里不妨再抄录出来:
《梁僧传》记道安之言曰:“支谦弃文存质,深得经意。”
《出三藏记》卷十载道安《楞婆沙序》(注5):“昔来出经者,多嫌梵言方质,改适今俗,此所不取。何者?传梵为秦,以不闲方言,求知辞趣耳,何嫌文质?文质是时,幸勿易之,经之巧质,有自来矣,唯传事不尽,乃译人之咎耳。”
《出三藏记》卷七载道安《合放光光赞随略解序》:“光赞护公执胡本,聂承远笔受,言准天竺,事不加饰,悉则悉矣,而辞质胜文也。”
《出三藏记》卷十载慧远《大智论钞序》:“圣人以方设训,文质殊体。若以文应质则疑者众,以质应文则悦者寡,是以化行天竺,辞朴而义微,言近而旨远。义微则隐昧无象,旨远则幽绪莫寻。故令玩常训者,牵于近习,束名教者,惑于未闻。若开易进之路,则阶藉有由,晓渐悟之方,则始涉有津。远于是简繁理秽,以详其中,令文质有体,义无所越。”
《出三藏记》卷七载《首楞严后记》(不详作者):“饰近俗,质近道。文质兼,唯圣有之耳”
僧祜《出三藏记》:“方言殊音,文质以异,译梵为晋,出非一人。或善梵而质晋,或善晋而未备梵。众经浩然,难以折中。”
佛经翻译的文质问题主要是讨论文辞与经意的关系问题,即在翻译佛经时到底是仅仅以传达佛经的内容就算了,还是应该在传达内容的同时尽量使文辞更雅,更具美文学色彩。实际上这也是从文学的角度提出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佛经翻译关于文质的讨论大致可分为三种意见:一种主张直译(偏于质),如道安,一种主张意译(偏于文),如鸠摩罗什,一种是折中(主张文质相兼),如慧远。(注6)而梁代的文论之争基本上也区分为三派,一派是以裴子野、刘子遴为代表的守旧派,一派是以萧纲、徐樆父子、庾肩吾父子为代表的趋新派,另一派是以萧统、刘勰为代表的折中派。(注7)这三派讨论的主要议题中也有文与质的关系问题。如裴
子野从正统史学家和名教的立场,极力反对作文的靡丽之词。萧纲则鄙薄裴子野的文章“无篇什之美”,“质不宜慕”。(《与湘东王书》)萧统主张文质并重,“夫文,典则累野,丽亦伤浮;能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刘勰也主张“文附质”,“质待文”,“是以衣锦褧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乃可谓雕琢其章,彬彬君子矣。”(《文心雕龙·情采》)这些争论的展开促使了当时文学、美学理论的深化,而佛经翻译的文质讨论则可以说是这些争论的滥觞。(注8)
从中古时期佛经翻译的发展看,基本上是由质趋文的。据《梁高僧传》记载,东汉末期的译经多偏于质,以传达经意为主。如安世高的译经是“义理明晰,文字允正,辨而不华,质而不野”。(《安世高传》)支谶的译经是“皆审得本旨,了不加饰”。(《支谶传》)竺佛朔的译经是“弃文存质,深得经意”。(同上)康巨译《问地狱经》也是“言直理旨,不加润饰”。(同上)这个时期属佛经翻译的初期,许多外国译者还不怎么懂汉语,有些是勉强翻译的,如维袛难应吴地人之请译经,维袛难不太懂汉语,就邀其同伴竺将炎共译,而竺将炎也“未善汉言”,所以译文只能是“颇有不尽,志存义本,辞近朴质”。(《高僧传·维袛难传》)到两晋时期,译者大多数能熟悉梵语与汉语,语言上的障碍变得越来越少的时候,译文也便更通畅,也更华美起来。如月氏僧人竺法护,《高僧传·本传》载其“随师至西域,游历诸国。外国异言,三十六种,书亦如之。护皆遍学,贯综诂训,音义字体,无不备识。”他译经时还有“善梵学”的中国居士聂承远父子的帮助,所以译文“虽不辩妙婉显,而宏达欣畅”。当然,他的译文也还是不稳定的,有时候又表现出“事不加饰”和“辞质胜文”的特征。译文到鸠摩罗什的时候,已趋向于讲究词藻。《高僧传》载鸠摩罗什在凉州住了十六年,通晓华语方言,所以,他不仅能看出过去译的经存在不少错误,决心重译,而且出自他手的译文也得到众僧的一致称赞。他的译文能做到既不拘泥于原文又不损于原文意趣的再创造,力求传达出原文的神韵。如《妙法莲花经》中的“火宅喻”关于起火的一段,罗什这样译:“于后舍宅,忽然火起。四面一时,其焰俱炽。栋梁椽柱,爆声震裂。摧折堕落,墙壁崩倒。诸鬼神等,扬声大叫。雕鹫诸鸟,鸠槃荼等,周章惶怖,不能自出。恶兽毒虫,藏窜孔穴。”把火的气势描写得十分生动。此外,还有北凉昙无谶的翻译也是十分讲究文采的。他译的《佛所行赞·守财醉象调伏品》写佛祖如来如何降服醉象:
尔时提婆达,见佛德殊胜,内心怀嫉妒,退失诸禅定,造诸恶方便,破坏正法僧……于王平直路,放狂醉恶象。震吼若雷霆,勇气奋成云。横泄而奔走,逸越如暴风。鼻牙尾四足,触则莫不摧。王舍城巷路,狼藉杀伤人。横尸而布路,髓脑血流离。一切诸士女,恐怖不出门。合城悉战悚,但闻惊唤声。有出城驰走,有窟穴自藏。如来众五百,时至而入城。高阁窗牖人,启佛令勿行。如来心安泰,怡然无惧容。唯念贪嫉苦,慈心欲令安。天龙众营从,渐至狂象所。诸比丘逃避,唯与阿难俱。犹法种种相,一自性不移。醉象奋狂怒,见佛心即醒,投身礼佛足,犹若太山崩。莲花掌摩顶,如日照乌云,跪伏佛足下,而为说法言……
在佛祖如来出场前夕,烘托了十分浓烈的气氛,士女们的恐惧、规劝与如来的镇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切昙无谶都译得富有文采。伴随着佛经翻译发展而发展的佛经翻译理论,基本上也是从主张偏于质而走向偏于文或文质相应道路的。而中古文学的发展趋势,则是在不断地“踵事增华”,越来越推崇美文丽词和雕琢章句。如果把佛经翻译的发展与中古文学的发展看作是同一方向的两条平行线,这自然未尝不可,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两条线的发展都放置在中古时期这一大的文化背景中去看,它们又都是当时社会风气、时尚、心理的产物,这时候,这两条线又是可以重叠在一起的,更何况,佛经翻译作为文学,正在逐渐渗透并融合到中国文学中来。因此、从这样的角度看,我们把佛经翻译理论看作是中古文学、美学理论的表现形态之一,也是完全可以的。
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中国僧人和文人参加到佛经翻译工作中去,既沟通了佛经翻译文学与中国文学的关系,也沟通了中国文学理论与佛经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使二者的发展更趋于一致。比如帮助鸠摩罗什译经的道生、道融、僧睿、僧肇诸人,都是极富才学的人物。《高僧传》卷二“译经总论”中说到:“时有生(道生)、融(道融)、影(昙影)、睿(僧睿)、严(慧严)、观(慧观)、恒(道恒)、肇(僧肇),皆领意言前,词润珠玉,执笔承者,任在伊人。”《高僧传·僧睿传》又载:“昔竺法护出《正法华经·受诀品》云:‘天见人,人见天。’什(罗什)译经至此,乃言曰:‘此语与西域义同,但在言过质。’睿曰:‘将非人天交接,两得相见?’什喜曰:‘实然。’”僧睿提出的修改词语,使句子变得更雅了一些。又比如参加治改南本《大涅槃经》的谢灵运,就对北本《大般涅槃经》的舛漏粗鄙文字进行过认真的修改、润色。《高僧传·释慧严传》载:“大涅槃经初至宋土,文言致善而品数疏简,初学难以厝怀,严乃共慧观、谢灵运等依泥洹本,加之品目。文有过质,颇亦治改,始有数本流行。”谢灵运在修改大涅槃经时是起了很重要作用的,“文有过质”的南本改定过程中有着他的精心推敲。唐释元康《肇论疏》卷上序里说:“谢灵运文章秀发,超迈古今,如《涅槃》元来质朴,本言‘手把脚蹈,得到彼岸’,谢公改云:‘运手动足,截流而度。’”(《大正藏》第45册,第162页)谢灵运的改动不仅使文意更加清楚,而且也显得文雅得多。比照南本与北本的文字相异处,发现有不少这样改动较好的句子。如北本《寿命品》之二:“犹如日出时,除云光普照,是诸众生等,啼泣面目肿。”南本的前三句没有改动,而第四句则改为“恋慕增悲切”,这一改动使其辞避免了鄙陋,带上了南方诗歌的风气。又如《金刚身品》第二,北本的“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不福田”一句,南本则改为“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一字之改,使句式变得更加整齐,上下呼应,呈现出骈偶色彩。梁代文人参加译经更受重视,梁武帝曾设译经博士。因此,中国僧人以及文人的参与译经,一方面将中国学风、文风带入了翻译,另一方面又从佛经的翻译中吸收了佛经文学遣词造句以及文学描写的风格。这种双向的交流必然导致中国文学理论与佛经翻译理论的相互融合与渗透。
二
佛经翻译理论中的一些概念、范畴虽然是从古代文学理论和美学理论中借用或引发出来的,但是,由于它的研究对象是翻译,它所讨论的理论问题又有其独立的价值与意义,可以说,它是从另一个方面丰富了中古时期的文学、美学理论。
一、关于言与意的关系。
无论是直译说还是意译说,二家讨论文质问题都涉及到言与意的关系。直译派主张翻译只要能传达经典的原旨(意)就可以了,至于文辞的修饰无关重要。为什么呢?因为圣人的意是很难传达的,更何况梵汉语言还有不同。因此,翻译时只需“径达”,或者“案本而传”的“实录”。道安的翻译理论就是这么主张的。他的“五失本”、“三不易”的翻译原则也建立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之上。为了保证不“失本”,道安在对待“巧”(实质是“文”)与“质”的关系上,也认为应该以质为主。所谓“巧”,道安所指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指翻译时的删重去复,二是指改旧适今。道安在这方面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在他未到达关中以前,道安常用异译本(即“合本”)来做对照工作,在对照中,他对删略这一点是赞同的。如他用《放光》与《道行》对照,他认为《放光》经过删略以后,文字更流畅更达意了。他说:“斥重省删,务令婉便。若其悉文,将过三倍,善出无生,论空特巧,传译如是,难为继矣。”(《出三藏记集经序》卷七)但到关中以后,在其他译人
如赵政、慧常等的影响下,他改变了看法。如在译《比丘大戒》时,道安觉得过去的戒本翻译“其言烦直,意常恨之”,而现在的新译本依然如此,便叫笔受者慧常“斥重去复”。慧常却加以反对,认为戒就象礼,是不能删的。又说这是一师一师相传的,万一有一言与原本违背就会被老师赶走。所以,“与其巧便,宁守雅正”。道安便赞同了这一意见,并且认为译烦为约者“皆蒲陶酒之被水者也”。(同上书,卷十一)对改旧适今的“巧”,道安也是反对的。在《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钞序》中,他说:“前人出经,支谶、世高,审得胡本难系者也;叉罗、支越,凿之巧者也。巧则巧矣,惧窍成而混沌终矣。若夫以《诗》为烦重,以《尚书》为质朴,而删令合今,则马、郑所深恨者也。”(同上书,卷八)他认为胡言的质朴和烦重都是时代的产物,在翻译时不能为了顺应今天爱好文饰的风气而去随便修改它,正如不能把《诗经》、《尚书》改为今天的文体一样。如果那样做,“巧”是显得“巧”了,但窍成以后混沌则死了。因此,道安对翻译中言意关系的论述基本上还是建立在庄子的自然全美和反对以言害意的美学思想基础上的。而主张意译的鸠摩罗什对言意关系的认识却与道安不一样。他的翻译标准是:只要在不违背原本经义(意)并且能传达经旨(意)的情况下,对经文字句作一些增加或删减,都是可以的。如他译《维摩诘经》,僧肇说他的译本是“陶治精求,务求圣意,其文约而诣,其旨婉而彰,微远之言,于兹显然”。(《出三藏记集经序》卷八)他译《大智度论》,则“以秦人好简,裁而略之”。(同上书,卷十)译《中论》,他也是“乖阙繁重者,皆裁而裨之”。(同上书,卷十一)在鸠摩罗什看来,翻译中的言意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言简并不一定就导致意也简。相反,只要“趣不乖本”,翻译时作一些必要的增或减却能使译文更为畅达,其文意反而能更好地传达。如果死扣文句,译得结结巴巴,文意反会受到损害。罗什的看法及翻译实践,与魏晋玄学家们的轻言重意和言简意丰的理论有暗合之处,也与文学、美学理论中强调的“文约意广”、“文约旨丰”有暗合之处。看得出,罗什也受到魏晋玄学言意之辨的影响。主张折中的慧远在阐述翻译中的言意关系时,也很有玄学的意味。正如上面所引,他认为翻译的文辞如果太质朴,经义(意)则不能很好地显露,显得深奥而难于理解;语言如果太一对一地直译、死译,经旨(意)反而会显得更加遥远,不便于把握。经义不能显露就会无象可见,经旨遥远就会无绪可寻。慧远的这一意见使人联想到王弼的话来,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说过:“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从总的看,慧远比较接近“言不尽意”。慧远将魏晋玄学中的言、象、意引入翻译领域,实际上也开始了使哲学命题向文学命题转化的美学建树。他与罗什的意见都反映出了他们是从美学的高度来要求翻译语言的。这也反映出了当时整个学界、文界内的风气。象佛教义学领域内对佛经经义的理解,当时的佛教义学家就常常援引魏晋玄学中“言不尽意”的观点来注释经义。(注9)
言意关系,也是中古文学、美学理论十分关注的问题。魏晋时期,第一个受言意之辨的影响而畅谈文学的是陆机,他的《文赋》一开始就谈意与物、言与意的关系。陆机虽然认为意称物、文逮意都是很难的,但他基本还持言能尽意观点,主张言意双美。他说:“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他认为言意要互相协调,要防止那种“或辞害而理比,或言顺而义妨”、“或文繁理富,而意不指适”等现象。刘勰对言意关系也有深刻论述,他认为“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至于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文心雕龙·神思》)他说的“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范文澜先生说刘勰这句话“似谓言尽意也”。(注10)王元化先生也说刘勰的见解不同于玄学家的言不尽意论。(注11)钟嵘《诗品》也主张“文约意广”,反对“文繁而意少”,并进一步把“兴”说成是“文已尽而意有余”。他还主张诗歌的语言要达到“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中古时期文学理论中的言意之论都涉及到文学语言的美学意义,它与佛经翻译理论中的语言问题的探讨都是魏晋玄学推动下的产物,二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因缘。
二、关于文体问题。
与语言翻译的文质、言意问题相关联的是翻译的文体问题。佛经翻译,在道安以前的确是采用较古朴的文体的,如汉末译的《四十二章经》,近似于《老子》的语录体。安世高的译经文体,也比较古朴。道安曾几次提到安世高的这一特点。如《大十二门经序》说:“世高出经,贵本不饰,天竺古文,文通尚质。”(《出三藏记集经序》卷七)《人本欲生经序》又说:“斯经似安世高译为晋言也,言古文悉,义妙理婉,睹其幽堂之美,阙庭之富或寡矣。”(《出三藏记集经序》卷六)道安自己也推崇以质朴的古体来翻译,他坚定地认为不能把经典的质朴文体译成流行的文体,这在前面所引《鞴婆沙序》他借用赵政的话里可以见出。
道安以及道安以前的翻译文体之所以大多数偏于古朴,原因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处于佛经初译阶段,为了迎合汉地人崇尚经典的需要,所以故意采用一些古朴的文体。如康僧会译的《六度集经》就迎合孙权崇儒的口味,不仅将佛教与儒家思想相牵合,用语也多采用古语,象《察微王经》说:“魂灵与元气相合,终而复始,轮转无际,信有生死殃福所趣。”(《大正藏》第三册,第51页)第二,当时的僧人对汉语还不十分精通,所依靠的笔受者汉文水平也不是很高,还无法讲究词藻。第三,道安、赵政也不懂梵文,对梵文文体并不了解,错误地认为梵文经典都是比较古朴的。站在不“失本”的立场上,所以他们多用古朴文体去译经。第四,当时“格义”风气的影响,僧人与笔受者都喜欢用外典(老、庄、儒的经典)来翻译佛经的概念、词语。许多中国僧人又都是精通外典的。所以,在译经时就不自觉地采用过去经书的文体。
但到鸠摩罗什则表现出了不同的风气。《高僧传·本传》载:“什每为叡论西方辞体,商略同异云:‘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絃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咏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罗什从佛经文体出发,认为梵转汉时虽然在大意上可以不失,但在文体上总是隔了一层,其宫商体韵不但不能翻译传达,就是连文藻也会失掉。因此,他力图想在译经文体上有所改进,使其既通俗化,又富有美文学色彩,同时又保留原作的丰姿,即后人评价他的“有天然西域之语趣”。(《宋高僧传》卷三)他译的《大庄严论经》就有这些特点。如卷第十四鹿王经,散文部分十分口语化,采用的是一种通俗文体,经的开头是这样的:
我昔曾闻雪山之中,有二鹿王,各领群鹿,其数五百,于山食草。尔时波罗城中有王名梵摩达,时彼国王
到雪山中,遣人张围,围彼雪山。时诸鹿等尽堕围中,无可归依得有脱处。乃至无有一鹿可得脱者。尔时鹿王其色斑驳如杂宝填,作何方便使诸鹿等得免此难。复作是念。更无余计,唯直趣王。作是念已,径诸王所。时王见已,勅其左右,慎莫伤害,所恣使来。时彼鹿王既到王所,而作是言:“大王,莫以游戏杀诸群鹿用为欢乐,勿为此事,愿王哀愍,放舍群鹿,莫令伤害。”王语:“鹿王,我须鹿肉食。”鹿王答言:“王若须肉,我当日日奉送一鹿。王若顿杀,肉必臭败,不得停久。日取一鹿,鹿日滋多。王不乏肉。”王即然可……
试比较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三《布施度无极经》第十八鹿王故事,就见出康僧会译经采用的是古体,经开头部分如下:
昔者菩萨身为鹿王,厥体高大,身毛五色。蹄角奇雅。众鹿伏众数千为群。国王出猎,群鹿分散。投岩堕坑,荡树贯棘。摧破死伤,所杀不少。鹿王睹之哽咽曰:“吾为众长,宜当明虑,择地而游。苟为美草而翔于斯;凋残群小,罪在我也。”径自入国。国人睹之,佥曰:“吾王有至仁之德,神鹿来翔。”以为国瑞,莫敢干之。乃到殿前,跪而云曰:“小畜贪生,寄命国界。卒逢猎者,虫类奔迸。或生相失;或死狼藉。天仁爱物,实为可哀。愿自相选,日供太官。乞知其数,不敢欺王。”……
罗什在译文中还韵文部分的翻译,他译的韵文部分是经过精雕细琢的,看得出他是力图想通过韵散结合的方式使翻译文体更接近原文的美学风格。他译韵文也采用五言诗的形式,但不采用古体。如《大庄严论经》中“鹿王经”中鹿王准备代怀妊母鹿去死时说的一段偈语:
我今躬自当,往诣彼王厨。我于诸众生,誓愿必当救。我若以己身,用贸蚊蚁命。能作如是者,尚有大利益。所以畜身者,正为救济故。设得代一命,舍身犹草芥。
罗什并不是不能运用古体,他的汉语水平其实很不错,他写的《赠沙门法和》一诗就带有古气:“心山育明德,流熏万由延。哀鸾孤桐上,清音彻九天。”这与他译经体中的偈颂是两种面貌。可见,罗什在翻译文体上是别有用心的。
罗什对译经文体的改进还表现在他对音译的处理上。僧叡《大品经序》说到罗什在翻译时,“手执胡本,口宣秦言,两释异音,交辩文旨……与诸宿旧义业沙门释慧恭、僧叡、僧迁、宝度、慧精、法钦、道流、僧叡、道恢、道标、道恒、道悰等五百余人,详其义旨,审其文中,然后书之。……胡音失者,正之以天竺,秦名谬者,定之以字义;不可变者,即而书之。是以异名斌然,胡音殆半,斯实匠者之公谨,笔受之重慎也。”(《出三藏记集经序》卷八)罗什对于那些难以在汉语中找到对应的梵语字是坚持音译的,这种音译并不是随便译出而是经过仔细推敲以后才确定的。如人名、神名和一些不能翻译的专用名词,他一般都采用音译。这比以前的旧译中多用音译(如支谶)或尽量不用音译(如支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一方面避免了不用音译所造成的牵强或者由于音译过多使译文难懂的弊病,另一方面恰当的音译又丰富了汉语的词汇,同时还使得译文体保留着一些异国色彩,增加了文辞的美感力。
此时采用通俗语言译经的还有北凉的昙无谶。他译长诗《佛所行赞》,用的是散文句法,不仅语言口语化,而且节奏多有变化,不少句子打破了汉诗五言体的传统节奏,但它又注意了声调的和谐流畅。这给当时的诗坛也树立了一种新的表现方式的楷模。
中古时期文学理论中存在的古今文体之争,也是与文质、言意关系讨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的人主张复古,祟尚古体,如北魏的魏收、邢劭,西魏的宇文泰,北周的苏绰等;有的人主张今体,如沈约、萧纲、王褒、庾信等;还有的人主张古今兼采,如颜之推,提倡“以古之制裁为本,今之辞调为末”(《颜氏家训·文章篇》)。齐梁之际,作为今体代表的“永明体”就表现出向浅显和口语化的方向发展,它的出现是想改革晋宋以来艰涩典正的诗风。永明体的创始人之一沈约就明确提出过以“易”字为核心的革新主张。《颜氏家训·文章篇》载:“沈隐侯(约)曰:文章当以三易,易见事,一也;易识字,二也;易诵读,三也。”永明体诗人就力图从当时的口语中提炼诗歌的语汇,使诗歌易于吟诵,显得协调流畅。如谢朓《吟竹诗》:“窗前一丛竹,青翠独言奇。南条交北叶,新笋杂故枝。月光疏已密,风来起复垂。青扈飞不碍,黄口得相窥。但恨从风箨,根株长别离。”几乎全是口语。又如《江上曲》:“易阳春草出,踟蹰日已暮。莲叶何田田,淇水不可渡。愿子淹桂舟,时同千里路。千里既相许,桂舟复容舆。江上可采菱,清歌共南楚。”其中借用了汉乐府的句子,同时又融入了吴声西曲的特点。沈约也取南朝乐府中常见的口语入诗,以丰富诗歌的表现力。如《石塘濑听猿》:“噭噭夜猿鸣,溶溶晨雾合。不知声远近,唯见山重沓。既欢东岭唱,复伫西岩答。”而张融的《别诗》几乎全由白话提炼而成,读来朗朗上口:“白云山上尽,清风松下歇。欲识离人悲,孤台见明月。”自然,永明体同时也讲究声律和排偶对仗,追求文字的清丽,这些美学上的追求与诗歌新体的改革是相关的。因为对仗、骈俪并不与口语化存在完全的对立,从口语中提炼出的词汇仍可做到骈俪。只是后来宫体诗的出现,由于题材的狭窄,诗风则逐渐走向浓艳绮丽和雕绘了。齐梁之际正是佛教兴盛时期,文人中信佛者颇多,他们对佛经翻译文体的特点肯定也有所了解。因此,齐梁之际的这种诗风以及以易懂、易诵读为目的的诗歌革新理论与当时的翻译文体也不能说没有一定联系。而这些又与《文心雕龙》的出现有着密切联系。《文心雕龙》的创作同齐梁文坛上存在的古今、新旧之争是分不开的。(注12)
中国文坛历来对翻译以及翻译家抱有成见,认为翻译之人不够“文雅”,就连谢灵运这样的大诗人兼翻译家,文史家对他的翻译都置之不理,(注13)只是在佛教界才对他有较高的评价。而十分丰富的翻译理论也被古代的文学、美学理论家们冷落,这实在是可惜的事情。好在近代以来,佛经翻译理论的价值日益受到人们的注目,罗根泽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里还专列一章予以讨论。我以为,随着研究的深入,这一宝贵的理论遗产当会享有更高的历史地位。
(注1)佛教教义在五天竺和西域流传,开始都没有写本,所谓“外国法,师徒相传,以口授相付,不听载文”。(《分别功德论》卷上)《法显传》也载:“法显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诸国,皆师师口传,无本可写。”这从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博士弟子景卢从大月氏使臣伊存面授浮屠经之事也可得到证明。
(注2)《管锥编》,第三册,第1101页。
(注3)傅雷:《〈高老头〉重译本序》,载罗新璋编《翻译论集》。
(注4)(注13)钱钟书:《林纾的翻译》,载罗新璋编《翻译论集》。
(注5)这一条材料经王元化先生再核对,他发现卷数与篇名有误,原抄为“卷八道安《摩诃钵罗若波罗蜜经钞序》”,应为“卷十道安《鞴婆沙序》”。此处遵王元化先生之嘱,特意提出并更正。
(注6)参见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一册,第259—26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注7)参见周勋初《梁代文论三派述要》,载《中华文史论丛》第五辑。
(注8)王元化先生在《文心雕龙创作论》中早已指出了这一点,他说:“魏晋以来,释家传译佛典,转梵言为汉语,要求译文忠实而雅驯,广泛地提到文质关系问题,开始把这一对概念引进了翻译理论。在这个基础上,刘勰提出的文质论就更接近于文学的形式和内容问题了。”
一、引言
译者,是翻译活动中最活跃的力量。历来中西译论中都少不了对于译者的评述;但是这些评述中大多是探讨译者应当具备的能力及视野。而本文则是从实际译作出发,结合接受美学理论来探讨译者在翻译中的不同身份任务。翻译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欣赏阅读,分析阅读,文本再现。因此,译者的三个角色分别是:阅读者,研究者和创作者。
二、译者作为阅读者
阅读是翻译的首要阶段,是理解文本的过程。阅读行为包含了两个参与者:文本和译者。他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形成了译者对文本的理解。
文学文本和我们所熟知的文学作品不同。伊塞尔指出文学作品有两极:艺术极和美学极。前者所指涉的是作者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和后者意味着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构建出来的作品。而文学作品既不等同于前者,也不等同于后者,它居于两者之中。因此,整篇论文中所谈到的文学文本均是指尚未被读者所阅读的作品。
那么,在文学文本中有什么?伊塞尔认为文本具备一定的现实性,不过这种现实性并不是已存现实世界的反映,而是一个在文本宇宙中构建出来的全新世界。接受美学借用英伽登的图式理论,将文学文本视为一个充满意义空白的图式结构,拥有不同的层级,在每个层级都存在确定性与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便是文学文本的“召唤结构”,产生“动力性”,吸引读者参与到文本叙述的事件中,并为他们提供解释和阐释的自由。
《道德经》是为世人所熟知的中国哲学典籍,区区五千字,却蕴含了深奥难解的内涵。它在上述的各个层面上体现出文本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首先是语音语调层。汉语是表意文字。同一种拼音,带有不同声调所组成的字会有截然不同之意。此外,一个字在不同的句子中有不同的读音,不同的意思;这都对理解原文构成了困难。其次,在语义构建层面上,中文语法中没有明显严格的规定限制主语宾语,单复数,时态和人称;向来以意合成句。第三个层面是文学修辞格。《道德经》虽是哲学典籍,却少不了文学性。诗性的语言中使用了多种文学修辞格。如比喻(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隐喻(上善若水),对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修辞问句(唯之与阿,相去几何?美之与恶,相去若何?)。第四个层面是意境意象层。在《道德经》中多次出现“圣人”,“有道者”,这都是独具中国文化意义的词语,且在不同章节中,有不同的所指。最后是思想感情层。它涵盖了作者的世界观以及人生观。这是理解文学文本的的关键以及难点所在。
三、译者作为研究者
译者,作为读者,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理解原作。但是,这仅仅只是翻译的第一步。译者不应当满足于对文本的粗浅欣赏,还应当对原文有深入透彻的理解。因此,译者还应该是研究者,确定所要翻译的内容,以及所要采用的翻译策略。
亚瑟韦利具备多年翻译经验,形成了独有的文学理念。他拒绝维多利亚式的诗歌,译诗时打破传统抑扬格五音步,大胆在译诗中采用自由体。对于翻译,他认为,翻译所求绝对不是对等,而是风格上的一致。文学翻译应坚持“文学性”,也就是说译作应能够让译语读者读懂。在所译《道德经》的序言中,他说到,他所极力呈现的是“历史性翻译”而不是“经书式翻译”。前者所追求的是文本原本之意,后者所表达则是文本于后世之价值。因此,在翻译中,他将重心放置于原意而不是其文学性,辛苦考究文字,使用了大量注释,只为让读者明白原文真正意义。
林语堂则有所不同。他学贯中西,对翻译有其独到见解。他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忠实,通顺,美”,在翻译中也是贯彻始终。他所在乎的不仅仅是内容,意涵,还有原文的美感。
四、译者作为创作者
原作是文学作品,那么译作也应当是文学作品。阅读文学作品是一种文艺美学经验,而文学的功能是激发人的思维,想像和认识,沟通人们的心灵。而完成这一功能的往往是意象。翻译就是去解码意象,再重新构建意象。
在具体的翻译中,能够看到不同的翻译策略,对于文本不同的理解,对两位译者所带来的影响。
《道德经》
林语堂将其译作命名为《老子的智慧》,因为在书中,他不仅翻译了五千字道德经,还运用了庄子的思想来进一步解释老子的言语。亚瑟韦利则是翻译为《道与德:道德经研究以及在中国思想上的地位》,其中也表明了他对于道和德的理解。
道
“道”是整部作品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基石。在书中出现多达76次,而且在不同的语句中甚至有不同的意思。林语堂和亚瑟韦利对于这一字有着不同的理解。林语堂将其视为宇宙的力量,万事万物的源头,因而将其音译为“tao”。亚瑟韦利将其理解为道路,天路,因而译为“the way”。
德
“德”是此书中的另一个关键词。在书中出现了44次。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道是模糊的,难以捉摸的,但当运用于现实事务中,便可称之为德。林语堂按照翻译道的方法,将其译为“teh(character)”,留待读者去填补其中之意。韦利将其译为“the power”,为读者表现出了道与德的关系。
五、结语
通过对两位译者的《道德经》译本分析,本文认为译者在不同的翻译阶段中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身为阅读者,阅读文学文本,译者结合自身的经历主动参与文本意义的构建中。而后作为研究者,译者深入探究文本。最后作为创作者,译者重新构建一部文学作品,实现文学功能。
参考文献:
[1]Holub,Robert C.(1984).Reception Theory:A Critical Introduction[M].London:Routledge.
医学美是医务工作者维护与塑造人体美的创造性实践的产物,是医务工作者在维护人的生命力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和谐的信息,是医务工作者医学道德美、学术理论美、专业技能与技巧美、服务行为美、医学环境美以及它所维护、修复、塑造和强化了的富有形体美和生命活力美感的医学人体美。恩格斯指出,科学的发生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无论医学还是美学,其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作为这两者的结合,医学美学也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医学美学思想的发展源远流长,探寻其来龙去脉和科学内涵,对于认识美、维护美、创造美意义重大。
一、中国医学美学思想的发展历程
1.中医美学思想的发端(远古——春秋)
数百万年前,人类祖先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群体生活。随着物质生产活动的开展,出现了卫生保健和爱美倾向的萌芽。人类通过了解自身疾病的知识的积累和扩大利用自然物治疗,回归健康。通过实践的探索,产生了医学美的萌芽。
2.中医美学思想的初创(春秋——三国)
人们对疾病和卫生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建立了医事制度。一批医学家撰写了《黄帝内经》,形成为中医早期美学思想的基础。南阳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为我国辨证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医学审美的坚实基础。外科专家华佗,创造了“五禽之戏”的医疗体操,开创了我国保健体操之先例。
3.中医美学思想的丰富(晋——元)
西晋短期统一以后,经南北朝的分裂局面,至隋代又复归于统一,到了唐代呈现出经济文化的空前繁荣,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极盛时期,中医美学思想随之出现向纵深发展的趋势。在医学理论、临证医学、药物学、方剂学等方面,都体现了医学美的要求和医学审美思想。
隋唐时期,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科学文化的进步,医学获得了迅速发展,医学著作大量出版,临证医学、预防医学出现了新的成就,扩大了医学美学思想的范畴。
宋朝的全盛时期,由于医学教育的发展、教育方法向真实性方面不断改进。医学绘图在求真、求美方面要求更高。
宋、金、元时代的中医学美学思想很活跃。人们常以刘、李、张、朱四家为代表。刘河间在阐发了《素问•至真要大论》病机十九条时,大量地观察了人们在生活环境中不协调而出现的疾病作为火热证的辩证论治依据,充分发扬“亢害承制”的理论,在临床上具有一定的控制疾病转化的意义。李东垣强调要避免疾病的发生则应从增强胃肠机能着手,必须增加营养,加强人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著成《脾胃论》。张子和在治法上独树一帜,善用汗、吐、下三法,根据不同发病原因和疾病发生的不同部位进行辨证施治。朱丹溪以“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立论,提倡“收心养心”调养神明。除四大家外,养生学家丘处机,营养学家忽思慧,骨科专家危亦林,外科学家齐德之,治痨专家葛可久等,都以各自特长著称于世,并丰富了中医美学思想。
4.中医美学思想的发展(明——清)
明、清中医美学思想表现了曲线发展或持续过程。许多医家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中,追求整体美,内在与外在的统一,维护了人体阴阳的平衡。由于温病的流行,温病学派兴起。叶天士系统地提出了温病的卫气营血辨证,吴鞠通又提出三焦辨证,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中医在防治疾病中的辨证美。
二、西方医学美学思想的演进过程
公元前五世纪左右的古代希腊是欧洲医学史上值得骄傲的时期,百家争鸣的学术风气,使医学纳入了理性的轨道。医学美学思想以古希腊、罗马医学和美学为基础,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和人们的审美意识不断完善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人体美与健康的和谐统一;基础医学的发展促进医学审美认识的提升;医疗实践丰富美的内涵;医德与医美相得益彰的演进过程。
三、医学美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阶段
1.朴素的自然哲学医学模式阶段。这一阶段由于科学文化还很不发达,人们对自然和人体健康的认识非常模糊,认为患病的原因就是邪气侵入,治病的手段也以驱邪为上,其理论是极其朴实的,施治方法源于某种简单的推理,命运确定着人的健康归宿。
2.生物医学模式阶段。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医学家对于疾病有了借助认识的手段,也有了对抗病因的生产能力。这一阶段,医学家从细胞学水平上认识人体的健康与疾病,从消灭、控制生物学致病因素上驱除疾病,保护人体健康。抗菌素与磺胺类药物的发明与产生,在这一阶段被誉为第一次卫生革命。
3.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阶段。这一阶段,医学服务的宗旨从生物学范畴向心理学、社会学方向扩宽,它不仅使人躯体上没有疾病,同时还重视消除心理社会致病因素,从生物心理和社会适应维度确定健康的质量。
4.增强健美素质,提高生命质量阶段。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社会人群对健康的需要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这就是躯体无病损,心理上要健康,社会适应上使人有美感。人们的生命质量层次从初级生命质量观,经过中级生活质量观正向着高层次的满足生理、安全、爱与隶属、尊重和自我实现过渡。要实现人们生命质量的高要求,必须把医学人体美作为医学审美对象的核心,进行医学审美实施,评价医学实施质量,从生物、心理、社会圆满适应的基础上,满足人们的医学人体审美需求。
四、医学美学的科学内涵和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对于医学美学及其研究对象大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表述。
1.医学美学是一门以医学和美学原理为指导,运用医学手段和美学方式的结合来研究、维护、修复和塑造人体美,以增进人的生命活力美感为目的的边缘学科。它既具有医学人文学科的性质,又具有医学技术学科的性质。一方面,是由于它与传统美学的亲缘关系所决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它的医学应用技艺的广泛性特征所决定,人们可以运用医学美学知识于美容医学的各个方面,也可以把它广泛地应用于预防、康复及临床医学各科的医学实施中。医学美学将会把传统的“医学科学”升华为一门“医学艺术”。医学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领域中一切美和审美及其规律,即医学美与医学审美及其规律。这是医学美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医学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具有生命活力的人体美及其健康之美,即医学人体美。二是维护、修复和塑造医学人体美的一切医学现象,包括有助于增强医学人体美的医学技术实施、医学审美理论、医学审美行为、医学审美环境和医学审美关系等。因此,医学人体美是医学美学研究的核心。强调“具有生命活力的人体美”。
2.医学美学是一门研究和实施医学领域中的美与审美的一般规律和医学美的创造的科学。其宗旨在于调整和增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高度和谐和统一,不断提高人体素质和生命活力美感。它具有人文医学和应用医学的双重性质。
3.医学美学是在研究人的健康美的基础上,对医学领域中的一切美和审美及其规律的研究。
五、医学美学思想发展展望
随着医学发展的进程,人们在医疗和医学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日益扩大了对医学美的认识,重视和突出了医学审美观点在医学中的应用。我国十几年来,陆续出现了医学文章论述医学美学问题,但多数文章还是在探讨各分支医学和临床各科医学论述中,涉及医学美和审美选择,审美处理等方面。为了把医学实践求美的经验提高到理论高度,推广应用,使医务人员、医学生在工作及学习中按照医学美的客观规律更好地解除病人的心身疾苦,满足人们追求健美的正当需求。全国第一次“医学美学”学术讨论会上对医学美学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初步形成了医学美学的理论体系。
爱美是人的天性,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使人类对自身健美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医学美和审美理论将得到更普遍的运用。医学美学研究和应用的发展前景将是灿烂的,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化
著名的瑞士医史学家HSigerist指出:“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医学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机体复元,医学的目的还要使人调整以适应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为了做到这一点,医学经常要应用科学的方法,但是最终目的乃是社会的……增进人的健康无疑是一项社会任务,要求政治家、劳资双方,教育工作者和医师等各方面协调努力。”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由于机械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渗透医学领域,对健康和疾病普遍存在着“生物医学观”,形成了基于生物科学的单一医疗模式。但是,人作为自然界本身及社会人员的综合体,人体的健康和疾病就不仅仅是生物体变化的一面,而且社会和心理等因素也不断交融影响,原来的医学模式已被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所取代。医学美学的研究,正是适应全方位医学模式的转化。它要求研究人际关系的和谐、环境美、审美心理对健康的作用,还要求研究所有能增进人体健美的广阔领域。我们还应注意研究因长期保持着中国传统文化所铸就的中国传统医学的物质和模式:天地人综合整体的医学模式;以五行—脏象学说为主体的哲理性医学理论;实用理性精神的医疗体系;伦理主义的医学精神等等。
2.医学重心从治病向防病的转化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生物工程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兴起,医学美学对于指导防治疾病,保障人体健美将产生巨大的作用。贝尔纳指出:“未来医学所关切的,当是健康而不是疾病。”人类不希望一旦疾病缠身而去求医,而是追求疾病的预防。因此,除了营养和适当运动维持健美的手段外,凡是有利于保障健美的因素都将是预防医学中的课题。向保障“健康”人的健康发展,是医学发展的前景。这些都将以医学审美观为引导,作出最好的抉择。
3.健康需要从防治疾病到追求形体美
当今医药已进入日用品领域。如保健食品、抗衰老药、药用化妆品、药物肥皂和药物牙膏等,这些物品有助于维护机体和容貌健美,适应了人们追求青春常驻,推迟衰老的需要。还必须看到,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将并不满足只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形体和容貌的健美措施,还追求能在原有基础上增添健美的途径。因此,对医学,美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能真正改善、纠正形体容貌的某些缺陷和不足的整形外科、整容外科、口腔科、运动医学等产生了新的需求。不远的将来,有助于人的形体美的医学技能将不断脱颖而出。
4.保健需要从单纯延长寿命到提高生命质量的转化
老年人比其他年龄组更易患病,特别是慢性病。因此,保健问题更为突出。近年来,老年医学正在蓬勃发展。增加老年人的生活福利设施和适合老年人娱乐的场所;在人际关系方面给老年人以尊敬和温暖;开展适合于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创设能使老年人舒畅心情的美好环境;使老年人健美、长寿,也将成为医学美学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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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学蔡仪当代意义典型
如何面对蔡仪美学
20世纪中国美学的焦点是美的本质问题。在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出现了四个派别: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派,以吕荧为代表的主观派,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客观社会派。美的本质也就是美的现象之所以产生的最终根源。如果我们不抱任何成见的话,就会发现,美事实上与对象的客观属性、与作为类的人、与个体的人都有关联。这就决定了美学研究从各个角度来寻找美的本质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每一派理论都具有相应的现实的和理论的依据。
那么,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美学大讨论引发的争执不是同一层次的、平级的理论问题的交锋,其实质是研究途径之争。具体而言,他们争论的核心在于从哪个角度、哪个层面来定义美,而不是某一角度、某一层次上的不同看法。主观派认为,单纯的对象无所谓美不美,只有主体感受到了美才有美,所以美的本质在于主体的情感愉悦。客观派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对象的客观属性是我们审美情感和审美愉悦产生的前提,美的根源应当从对象的性质上寻找。客观社会派反对主观派,与客观派有一致之处,但又认为,对象之所以引起美感从最终的根源看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相关。显然,他们分别在从物到人、从人类到个体、从客观到主观之间寻找某一个逻辑环节,来探讨美的本质。
但正如前面所说,美的现象与这些不同层次的问题都有联系,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入手,都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而美学争论的实质却又是研究角度的分歧,所以,争论如果停留在美学自身之内就难分胜负。他们惯常的做法是以自己对美的不同层次的理解来反驳对方的观点,因此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这种反驳是徒劳无功的。按道理,这些最富智慧的头脑应当发现,自己的理论虽有根据和价值,但既然不能令他人信服,而又不能真正驳倒对方,就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理论存在着不足,他人的研究也有存在的合理性。若此,就应当虚心采纳别人的研究成果,走一条彼此兼容的、相互协作的研究道路。但历史没有做这种选择。
何哉?原因就在于他们援用美学之外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理论。本来,美的本质可以不涉及唯心、唯物的哲学本体论问题,因为美不等于物质,美的本质不等于世界的本质,唯物者也可以认为美就在于美感。受当时政治环境和文化大背景的影响,在美学内部难决雄雌的讨论,便鬼使神差地演变为哲学的、更是政治色彩浓郁的大是大非的争论。美学界一时谈“心”色变。其具体做法是,证明别人的观点要么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要么是唯心主义的,总之,力图证明除自己的理论之外,其他理论都是非的,因而都是糟粕、谬误,不值得认真对待。有了这种偏激态度,自然彼此之间批判得多,吸收得极少。
今天,我们理应拨开哲学和政治上的层层迷雾,回归美学自身的领地来看待这些理论。我们的结论是,各派在各自的理论向度内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其理论体系尤为完整、精致,以致我们可以不信其中某一派,但又无法反驳它。就蔡仪美学而言,我们万万不可站在其他某一派别的立场上,以其为标准来衡量、评价它,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彼此探讨的角度不一样。我们看到的很多评价,如“机械论”、“前主体性”等等,都不能真正驳倒蔡仪,只说明评价者不同意蔡仪的理论视角而已。可以肯定,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我们就会忽略对象的客观属性在审美活动中的价值。
与此同时,各派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们只是在某一个视角、某一个层面上对美作出了有限的探讨,当然也就不能解释所有的审美现象。若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去证伪它们,显得轻而易举。不仅仅是它们,所有关于美的本质观的观念,都难逃此厄运。举出一些实例去证伪蔡仪美学,并得出其症结在于蔡仪美学忽视了美与人的关系、忽视了美的社会性,是“见物不见人”的美学,历史证明,这些评价很难成立。今天,我们不禁要反过来问,注重美与人、与社会的关系去研究美的本质又怎么样呢?又能毕其功于一役地找到美的本质吗?美学界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由对某一派美的本质的讨伐,深入到对美本质自身的质疑。
在美学研究中,美的本质问题在逻辑上是最基础的,具有优先地位。我们指认一个美的对象,设定美学研究的范围,都以它作为参照。但美的本质又难以探讨,甚至不能探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当我们扬言要走出哲学美学时就遇到了一个类似于解释学上的矛盾:美的本质研究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为美学指出研究对象和范畴;另一方面,美学的具体研究应当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总结出可信的美的本质。如何走出这一“恶性循环”呢?我们不妨套用现代解释学来回答这一问题。即我们在作具体的实证美学研究前,已经具有了某种关于美是什么的观念,这种观念正确也好,是偏见也罢,总之它以意识或无意识的形式存在着,并发挥作用。研究者就是根据这种美的观念来设定研究对象和领域,于是展开具体而微的研究。我们对美的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具体实证研究走向深入后,又会更改、优化既有的美的观念。美学研究就是在这一同化和建构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不断前进的。因而,美的本质始终是一个未竟的话题,是一个敞开的世界。既然如此,与其时过境迁地去归纳、凝结某种美的本质,还不如去从事形形的具体研究。这大概是很多学者反思20世纪中国美学的最后结论。
既然我们把美的本质问题束之高阁,若再对包括蔡仪在内的各派美学的美论说三道四,就有点不合时宜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应是,百年中国美学对我们今天的具体研究难道就没有一点有意义的地方吗?除了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外,难道就没有正面的现实意义吗?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蔡仪美学的意义:第一,蔡仪美学在属于他的研究层面上为美学作出了哪些贡献?第二,蔡仪美学对我们今天展开具体的实证研究有何意义。合二为一就是:蔡仪美学的当代价值在何?
重新发现蔡仪美学
(一)美在典型
蔡仪对前人的美的本质理论进行了一一扫描和批判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
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
蔡仪在此所说的“一般”,包含有我们通常所说的“本质”的含义,但又不能笼统地归结为“本质”。他所谓的“典型”和“一般”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形式美的典型。黄金分割的比例由于是茫茫星海、一草一木中最常见的比例,所以是美的形式。此外,蛇形线、调和、均衡、比例等形式规则之所以美,也因为它们是宇宙间最普遍的东西。
第二,具体感性形式的典型。某一事物,如果在外在形式上最接近该类事物的平均值就是美的。某个人的眼睛美是因为大多数人的眼睛都是这副模样。一个美的人,在体形和肤色上体现了所属种族的平均值,所以“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第三,体现了事物内在精神和本质的典型。这种意义上的“典型”才是马克思、恩格斯文学批评中所理解的“典型”,即体现着事物内在本质而有鲜明个性的具体形象,但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主要指人物典型。蔡仪认为,画家喜欢“以偃卧的古松、欹斜的弱柳入画,虽然不能表现生物形体上的普遍性,却能表现着它们枝叶向荣的不屈不挠的欣欣生意,就是表现了生物的最普遍性了”;动物最主要的内在属性就表现在“生命的活泼的活动”上,所以画家多以动物的侧面来体现它的美。
在这三个层面中,蔡仪主要还是从第二、三个层面上来研究美,认为最能体现事物本质真理的对象才是美的。我们这里不打算以美本质的角度对此进行评议,而把它当作是对审美客体的具体研究来发掘这一理论的现实意义。
首先,“美在典型”揭示了事物的美在于它的常态。无论是形式美的法则、具体感性形象,还是体现了种属本质的对象,都是事物的常态,事物越接近常态越美。
体现了事物常态的对象又是该类事物的优越代表和出类拔萃者。普通的事物是一般和个别的统一,而典型却是个别“显现”一般。典型比同类其他事物更充分、更显著、更出色地体现了类的本质。
某些种类的事物,其个体在表现本质上很难说有优劣之分,因此便难说孰美孰不美。例如不同的泥块在表现种属本质上难见差别,不能说这块比那块美。
常态又具有相对性。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中事物的种属关系是一个无限的链条,每一个种类都有更高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上,更低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下,于是就产生了美的等级差别:如果某一事物是典型,而它所属的种类又在更高一级的种类当中具有优势,是典型的种类(比其他种类更能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个事物,即“典型种类中的典型个别”,就是高级的美的事物;如果某一个别事物虽是典型,但其种类在更高一级种类中却处劣势(该种类不能充分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一非典型种类中的典型,就是低级的美的事物,美因而具有相对性。一般而言,人是动物的常态(典型),比一般动物美;动物是生物中的常态,比植物美;生物是自然事物的常态,比无生物美。典型的牛比一般的牛美,但牛在动物中不属于优势种类,所以作为动物来看又不美。
还可以从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探讨典型的美。某一个体事物由各部分和多种属性组成,一方面个体事物的美意味着各个部分或属性应当是美的,一个人长得漂亮,那他的眼睛就不可能不美;另一方面,某一部分或属性和其他部分或属性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因而它的美又受到其他部分或属性的影响,或予以削弱,或被加强。
例如说,美人的眼睛虽是美的,但只是眼睛的美,在这人的其他的属性条件都不美时,即算这眼睛是美人应有的美的眼睛,这人并不因此成为美人,而且这眼睛的美也消失了。因为人的眼睛原是不能离开人体的,离开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这眼睛便不是人的眼睛了。眼睛既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眼睛的美也就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现在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不美,鼻是歪的,脸是麻的,嘴唇是缺的,其眼睛即算是美的,但是这眼睛的美是削弱了,消失了。
同样,单个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美就是综合美,如蝴蝶与花丛、战士与骏马的组合。个体部分或属性的美有时可以破坏个体美,而在一般情况下个体的美不会破坏综合美。当个体是综合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时,个体不美就一定会破坏综合美。例如,在双人舞表演中,如果其中一个演员动作难看,那就会破坏整个舞台效果。综合美也不等于个体事物美的相加,而是高于个体美的相加,综合美与个体事物的美不仅是量的差别,而且是质的相异。例如母亲是美的,小儿是美的,两者构成了综合美——母子之爱的美,这是单独的母亲的美和小儿的美所不具有的。
这些理论表明,“美在典型”不仅是一种美的本体论,更是出色的、详尽的审美形态学分析。对审美对象进行细致的形态研究,是美学具体研究的重要维度,如是观之,蔡仪的客观论美学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魅力和开拓空间。
(二)自然美
蔡仪明确将美划分为三类,即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社会美的提出是蔡仪美学的独创,而对自然美的研究尤具现实价值。
自然事物中在表现其种属本质上具有优势的对象就是美的。“显现”着树木的一般性的那棵树,“显现”着山峰的一般性的那座山峰,都是自然美。自然事物的种属关系非常复杂,自然美也有高级与低级之分。就一般物质而言,它的主要属性条件是“自己原因的运动”,即自我运动是物质种类的一般性,凡是“显现”着这种一般性的对象就比较美。以此观之,生物比较美,非生物比较不美。非生物也有运动,但这种运动不太显著。那些由外因的诱发而显著运动着的非生物也会美,如行云流水。事物自己运动的特性,在生物中具体表现为生长生殖现象。以此观之,动物比植物美。动物能对外界环境作出自发的反应,其活动是能动性的,而植物虽然也有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物理的现象。生长生殖的特性在动物中具体表现为能动性的活动。以此观之,高等动物比低等动物美,因为高等动物的能动性活动比低等动物强。能动性活动的特性在高等动物中具体体现为意识的活动。以此观之,人比其他高等动物美。人的意识活动最为发达,动物虽然也有简单的思维,而人却有理性的思维能力。意识活动的特性在人身上具体表现为理性和高级的思维能力。以此观之,德才兼备的圣人比无识无行的小人美。自然美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过渡为社会美。
这种审美对象上的“论资排辈”显然受黑格尔的影响。与黑格尔不同的是,蔡仪不是以某种神秘的“理性”作为美学的逻辑起点,蔡仪美学的逻辑起点可以说是“典型”,其实质却是“自己原因的运动”。蔡仪的自然美论无疑非常精致,充满着辩证色彩,但过于精致的理论难免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有效性。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可否认它的价值。
美存在着等级,蔡仪美学流露出人的优越感,但蔡仪却认为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性质上的不同;社会美虽高于自然美,但自然美的原因却在自身。即自然有美,且美在自然。
所谓自然美是显现着种属的一般性,也就是显现着自然的必然,它不是人力所得干预,也不是为着美的目的而创造的……
很明显,自然的美不需要以人的目的和愿望来评价,自然事物之所以美,其原因恰好正在于自然对象显现了该类事物本身的必然性,一旦人力“干预”,也就失却了自然美。
这与实践美学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针锋相对。自然美当然与实践相关。在人类早期,人们把自然事物当作鬼怪或自己祖先的化身,充满了恐怖感,这时他们眼中的自然不可能美。只有当人类的实践能力发展起来了,增强了对外在世界的认识,恐惧感消除了,自然才有可能会美。但实践只是自然美产生的人类学根源,不能成为自然美的本质,原始人看不到自然美恰恰就在于他们不把自然物当作自然来看待。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不仅体现了人的优越感,而且很容易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陷阱,意味着人对自然干预得越多,自然就越美。
当前的生态美学研究固然要抛弃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不是从一个极端落到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人的价值意义,而是要建立一个自然、人、社会三者和谐共存与平衡发展的世界。蔡仪美学使我们看到,自然美和社会美的原因只能在它们各自本身,社会美的原因当然要到社会中去寻找,而自然美的原因也只在于自然事物本身,不能以社会的原因来解释自然美,要获得自然美就必须维持它的种属特性,这就肯定了自然事物以其自然而然的形式存在的合理性。蔡仪美学的这一观点有助于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对于当前生态美学研究极富启迪意义。
此外,蔡仪对人的美的论述也相当精彩。他明确将人的美分为人体美和人格美。人体美是种族人体的典型,即种族人体的常态或平均数,属于自然美的范畴;人格美是充分体现了人的道德、智慧的思想、行为、态度、作风的美,属于社会美。蔡仪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不以人格美的内涵来解释人体美,而明确将两者划分开来,区别对待,有助于人的灵肉和谐统一。
(三)美的观念
蔡仪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必然少不了美感研究,但它又是客观论美学体系中的美感论,换言之,它是美在典型的本体论在美感中的继续发挥。蔡仪的美感论具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他甚至认为审美需求在根本上就是求知欲,而审美愉悦也就是求知欲满足时的愉快心情。这种看法当然有失偏颇,没有将审美与认识区别开来。但蔡仪对审美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论述却极为精辟,别具一格,其中“美的观念”理论尤为突出。
审美是一种认识,认识就要用概念。概念是抽象与具象的统一,在科学认识中我们采用抽象性重的概念,在审美认识中采用具象性重的概念。因此蔡仪说:
……所谓美的观念就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具象性重的概念,或者说具体的概念,就是意识中的反映事物的典型的形象。
所谓美的观念,是意识对个别现实事物的修正改造、理想化……
蔡仪对“概念”的理解和我们现在不一样,要广泛些。“典型”是在现实领域中谈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美的观念”则是在主观意识中讨论个别显现一般。“美的观念”反映了事物的一般本质,所以是“概念”,但又是通过具体形象而不是抽象概念来反映的,所以是“具象性重的概念”。“美的观念”既是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又是改造和理想化的结果。
蔡仪用“美的观念”来说明美感的产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不是“自我充足的”,它渴求着“自我充足而完全”,一旦某个对象的出现,使这一愿望得以满足,便产生美感,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陶醉。
美的观念当然以客观事物为基础,但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作用,导致人们在反映对象本质真理时具有正确与歪曲、纯粹与不纯粹的差异,从而使美的观念带有主观性,审美也就具有个性差异了。例如,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农夫认为的美女是粗壮的,而贵族心目中的美女是娇弱的。
现实主义一般强调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认识,从而塑造出能够反映生活本质的典型。蔡仪却认为,“一个作者忠实地表现内心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矛盾的”。既然“美的观念”已经是对现实对象的本质的反映,那么艺术家表现这种“美的观念”(即“内心的东西”)同样能够塑造出典型,达到对生活本质的把握。这种观点是对经典作家的理论的创造性发挥和灵活运用。
艺术有雅俗之分,高雅的艺术往往曲高和寡。但蔡仪却认为,真正高雅的艺术,它的典型性就越高,因而也就越美;典型性越高则普遍性越大,“在原则上说”,它就与大多数人的生活相关,为多数人关注和接触,所以,也无疑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美术学习习惯
美术教师要想实现教学目标,产生预期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入研究现行美术教材,并根据自己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年龄特征,找出教材与学生的最佳结合点,使学生对美术教学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美术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美术课由于以学生活动为主,且学生学习活动多种多样,跟其他学科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不认真组织教学,不管控好课堂,易造成课堂混乱局面,也影响了课堂教学效果。美术教师在课堂秩序混乱的情形下,有时对学生大声批评、指责,甚至惩罚,但学生的逆反心理非常强,你越压制,反而闹得越欢。教师只有冷静下来,用耐心和平静对待,就能使学生慢慢安静下来。另外,教师要潜心研究美术教材内容,发掘教材中易产生学生浓厚兴趣的知识点,让学生对所学的对象产生一种情感。如教师可以对美术课文的题目进行引发悬念的修改,可以通过欣赏学生优秀习作,使学生产生新奇感,有了主动学习的愿望,课堂秩序就会井井有条,学习习惯也就自然养成了。
三、重视对优秀美术作品的赏析赏评
2.第三标准:想象(实感的沉淀假设)。“想象”亦称想象力,是形成意象、知觉和概念的能力,是心灵的工作,有助于创造出幻想。想象有助于为经验提供意义,为知识提供理解,在学习的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客观景物经过艺术家思想情感的熔铸,可以创造出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和美的境界,而教学内容则凭借教师美学教育的手段,可以将客观(自然景物、现实生活、教材内容)与主观(创作者的思想感情)相熔铸,达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体现出美学教育的熏陶渐染、潜移默化的功能,使学生在感受美的意境和美带给心灵愉悦的同时,领悟美与文明、美与幸福以及美与人生的关系第四标准:领悟(相关活动的推进有机的统一)。教育是艺术还是科学,这是一个关系教育属性的问题。如果说教育的本质是科学,那就意味着必须有一套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规范、标准的教育技术。但是,由于教育的对象是具有能动性和无限发展空间以及无穷变化空间的人类,因此,外部的预设标准和技术奈何不了“无限”和“无穷”。教育实践固然需要教育理论的指导,但是由于具有标准技术规范的教育实践是无法建立的,所以教育实践就不能桎梏于教育理论。教育虽然具有科学的属性,但其本质不是科学而是艺术,既然教育的本质是艺术,那么教育和美就具有亲缘关系。在教育美学领域,美蕴藏在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归纳起来主要是指教育活动美、教育内容美、教育环境美和教师美。教师通过一系列的教学美学活动,使学生明白只有确立了正确的审美标准,才能拥有审美鉴别能力;有了审美鉴别能力,才能有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有了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人生才能变得更美好、更幸福。
二、教育美学的现实意义
这种把艺术作品与生活经验分离的观念,之所以造成艺术“不容易为人所理解”,从创作上讲,艺术家会依靠理论把艺术创作当作“自我表现”的手段,而不去迎合经济力量的洪流,所以他们往往会把艺术的独立性夸张到反常的程度,使艺术产品变得越来越神秘而费解,产生出一种病态的“个人主义”。现在看来,杜威对现代主义艺术的批评不是全无道理的。从艺术欣赏方面讲,一个艺术品一旦取得了“古典作品”的地位,就会被脱离开产生它的实际生活经验,而被博物馆、展览馆之类孤立起来,变成与生活割断了联系的独立王国。杜威认为,这正是造成一般美学理论的错误根源。由于受上述美学理论的影响,也使得普通人对生活中具有巨大生命力的艺术,如电影、连环画以及关于恋爱、谋杀案的故事等视而不见,认为这不是艺术。他还举了一个例子,说明艺术作品与生活经验的关系:巴特农神庙原本是雅典公民的经验的表现,它不是作为纪念品而是作为纪念堂来供当时雅典公民活动的。而正是那些美学上的错误,使巴特农神庙在理解上完全被孤立成了一个独立王国。因而,杜威强调,艺术哲学的重要任务就在于“恢复作为艺术品的经验的精致与强烈的形式,与普遍承认的构成经验的日常事件、行动以及苦难之间的连续性”。关于艺术本身,杜威从经验主义出发,也提出了自己一系列的独到见解。对当时流行的艺术是直觉或是心灵表现的说法,杜威不以为然。他认为,情绪的宣泄是表现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表现的充足理由。在他看来,一个小孩啼哭并不是表现,而当小孩为一个目的而啼哭时,才是艺术的发端。因为这时啼哭这个行为是被作为达到一个预期目的的效果了,“这个变化是每个艺术行动的标志”。杜威也不赞成艺术表现的直觉说。他认为,艺术表现必须有媒介。啼哭不是艺术,不需要媒介,但艺术需要媒介,只有这样才能表现,才有艺术。“如果不是与作为自我与客观状态相互渗透,一个人对自己所认同的群体所赢得的胜利的喜悦,或者对于一个朋友死亡的悲伤,就是不可理解的。”
这也就是说,表现的动作总要使用媒介的,媒介与表现的动作之间是有联系的。表现本身就是从自我中出来的某些东西与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过程。从“艺术即经验”出发,杜威强调艺术经验是会给人带来新的经验的。他很欣赏马蒂斯在回答一位妇女对他的画“画的不像”的指责时所说的话:“用不着像,它只是一幅画”。杜威认为,艺术不是模仿,而是创造,艺术创造出的是一个新的经验,所以它“用不着像”。从“艺术即经验”出发,杜威还强调艺术作品是一种能不断给人以经验的经验。对作者来说,艺术作品原本无固定原意存在;对欣赏者来说,一个人如果用审美的方式去对待艺术作品,他就会创造出新的经验,而对每个欣赏者来说,得到的经验都不会是完全一样的。一个艺术作品只有不断地处在某种个性化的经验之中,它才是真正的艺术作品,也才能给人更强烈更圆满的美感经验。这也就是说,在杜威看来,作为意义的艺术作品的经验是开放的,是不确定的。这颇有些像后来的接受美学。从“艺术即经验”出发,杜威很自然地反对当时流行的“有用的艺术与美的艺术”的划分。他认为艺术都是具有工具性的,对人都是有用的,人们利用艺术中既往的经验,不断创造新的经验。这种“新的经验”是具有着想象性的,而“想象是善的工具”。杜威所说的艺术的工具性还包括艺术所具有的交往性。杜威认为,艺术能把个别的经验提供给大家,供大家共享。艺术作品能唤醒人们对于共同世界的意义的新感知。“在一个充满鸿沟与围墙,限制经验的共享的世界中,艺术作品成为仅有的,完全无障碍地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的媒介。”在他看来,哲学家迷失于个别与一般、主观与客观、自由与秩序的对立,而这在艺术作品中是不存在的,它们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桑塔耶纳的自然主义美学主要探讨的是美感,那么,杜威则主要探讨的是艺术。“艺术即经验”这一命题的提出,显然是与主张审美自律的西现代美学主潮的精神不相吻合的,因而也明显地体现出了美国自然主义美学的特色。
托马斯•门罗(ThomasMunro,1897-1974年)是继桑塔耶纳、杜威之后,美国的又一位自然主义美学家。他对两位前辈的评价很高。从哲学基础上讲,门罗与主张审美经验是来源于日常生活经验的杜威一脉相承,坚持推崇感性经验的自然主义立场。门罗自称是“新自然主义”,他的新自然主义之所以“新”,或许就在于他运用进化论和所谓科学实验的方法,把杜威的美学思想系统化了。门罗继承美国自然主义的传统,把美感与艺术视作是生物性的个体对环境适应的产物,因此它们也和自然生物一样,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美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美感与艺术获得知识与控制,这可以说就是门罗的“走向科学的美学”。门罗认为,完全可以把美学当作像生物学与物理学一样的科学。因而自然主义也是一种建立在“现代心理学和人文科学的基础上”的“一种研究方法”。“自然主义不企图了解美的最终本质是什么,它满足于对美学的经验的存在现象的探讨。”“美学研究中实验的态度就是从各种来源与考察中,利用所有审美现象的线索,……将这些线索放在一起,从这基础上通过归纳与假说进行试验性的概括。”这也就是他所说的美学研究从形而上学转向经验描述、从脱离生活实际转向生活实际、从神秘转向自然、从绝对转向相对的所谓“革命性的转变”。从西方现代美学发展史的角度看,如果说桑塔耶纳的时代是一个放弃对美的本质的抽象思辨转向审美心理探究的时代,那么,门罗的时代则是一个热衷于建构体系的时代。“门罗是美国最早想要把美学创建成一门科学的思想家。”他试图建构起一个包罗万象的新自然主义的美学体系,虽然算不上成功,却也体现出自然主义美学在他那个时代的一些新的特点。从西方美学发展史的角度讲,从实验心理美学兴起以来,像黑格尔那样以抽象的美的定义为基础去建构思辨美学体系的做法就过时了,之后的西方美学体系往往把古典美学视作根基的美的定义摒弃一边,而直接从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双向关系的角度去结构体系。门罗的自然主义美学体系也是如此,因而也带有那个时代美学体系的共同特征。简单说来,门罗的体系由三方面构成:一是作为审美客体的审美形态学,一是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学,一是审美主客关系的审美价值学。门罗这样解释道:“美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它的研究主要由下面两组现象构成,一组是艺术的(绘画、诗歌、舞蹈、交响曲等等),或其他类型的产品、形式或作品,另一组包括与艺术作品有关的人类活动,如外在和内在的行为和经验方式、技巧和对刺激的反应,创造、生产和表演艺术的活动,还有领会、使用、欣赏、评价、管理、教学诸如此类的活动。第一组现象,即艺术作品形式,属于审美形态学研究的范围;第二组现象则属于审美心理学研究的范围。”“旨在研究艺术的价值或无审美的价值学则趋向于把注意力集中在上述两者之间,时而涉及艺术作品,时而涉及艺术作品对人类产生的不同影响。”
引言
在科学活动中,具有一种将科学研究审美化的趋向。从古希腊时代到20世纪,我们都可以在伟大科学家的行列中,找到例子,证明对科学揭示的自然美的追求,是科学发展的一个基本动机。法国数学家彭家勒(H.Poincaré)说:“科学家并不为了有用而研究自然。他研究自然,是因为他能从中获得乐趣;他之所以能获得乐趣,是因为自然是美的。如果自然不是美的,它就不值得认识,生活也不值得一过。”[1]彭家勒的科学观,在20世纪的科学家(尤其是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中有很大的代表性。爱因斯坦坚持与彭加勒同样的主张,并且更明确、更坚决。他认为,科学家从事艰辛的科学研究的根本动机是对自然的“预定和谐”的一种宗教式的虔诚情感,“渴望看到这种先定的和谐,是无穷的毅力和耐心的源泉”;科学家的最高使命是揭示自然世界的基本规律,并在此基础上,用数学形式为自然世界绘制一幅完全和谐、完整单纯的图像。科学家们是带着神圣的激情和伟大的想象力来探索和绘制这幅世界图像的,并从中获得发现和证实了自然世界的完美和谐的快乐(满足感)。[2]
我们可以把彭加勒和爱因斯坦的科学观概括为科学中的审美主义。它包含三个主要观念:第一,坚持对自然世界的和谐完美秩序的信念,认为自然规律本身必然是完美和谐的;第二,认为科学研究的内在动机,不是出于实用目的,甚至也不是为了认识自然真理,而是为了发现和展示自然世界和谐完美的秩序;第三,科学的审美感,既是引导和推动科学理论发现(创新)的力量,也是鉴别一个科学理论是否具有真理性(科学性)的主要标准。
本文将进一步探讨科学审美主义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它与艺术中的审美主义的差异是什么?科学审美主义对20世纪科学思想发展的主要影响是什么?它对于当代人类精神具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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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科学中的审美主义时,需要讨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究竟什么是科学理论的审美性质?英国科学理论家麦卡里斯特(J.W.McAllister)曾将科学理论的审美性质概括为五种:对称性形式、模型的使用、形象化/抽象化、简单性和形而上学虔诚。[3]根据麦卡里斯特,使用模型是在两个理论之间建立类比关系,比如拉普拉斯的热力学理论给出了一个将热作为流体处理的模型;形象化则是指在一个科学理论与某种现象之间建立比喻关系,比如将DNA螺旋形象化为盘旋而上的楼梯;抽象化则是指借助数学的和其他抽象形式的工具描述现象。这三种审美性质(使用模型、形象化/抽象化),在科学审美主义中,并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对称性形式、简单性和形而上学虔诚。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这三种审美性质逐一探讨。
首先,我们探讨对称性形式。在自然界中,从宏观到微观,普遍存在着对称性形式。左右对称(反射对称)和旋转对称,是与我们日常生活的空间相关的两种最基本的对称形式,也是最早被数学家和物理学家关注和普遍运用的两种对称形式。在物理学中,C(电荷共轭对称)、P(空间反射对称)、T(时间反演对称)对称是三种最基本的对称形式。[4]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对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它在生活、艺术和科学中的含义是不同的。在科学理论中,对称性涉及到两个概念:变换和不变性。麦卡里斯特说:“一个结构在一定的变换下是对称的,只要该变换能够使该结构保持不变。”[5]科学理论也从另一个意义上定义对称,即“不可观测性”。李政道指出:“实际上,所有对称都是以这个假定为前提的:确定的基本量是不能观测到的,这些基本量即称为‘不可观测量’。相反,当一个不可观测量变成了可观测量,我们就发现一个对称损坏。”[6]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这个对称定义:我们一般认为我们的左手和右手是对称的,这是因为我们只是看到它们在外观上大致相同的量,没有观测到它们之间的更基本量的差异;如果观测到了这些更基本的量,我们就会发现左手与右手的对称并不存在(不是绝对对称的)。
对称性在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科学家很早就运用对称性原理探索自然规则。但是,对称观念只有在现代科学中才产生重要作用,进入20世纪以后,对称观念变成了物理学、化学等诸多科学的中心概念。杨振宁指出,对称观念在现代物理学中的重要性,来自于两个原因:第一,到了20世纪,人们才发现守恒定律与对称性的密切联系——一种守衡定律对应着一种对称性形式;第二,量子物理学的发展需要利用对称性原理确定量子数和选择规则。根据量子物理学原理,世界各个不同的基本粒子之间有4种不同的相互作用:强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和引力相互作用。对称性是决定相互作用的主要因素。相互作用就是力量。“对称决定力量。”[7]对称性在现代科学中的中心地位,从狄拉克对爱因斯坦的评价也可看出。他在1982年询问杨振宁,什么是爱因斯坦对物理学最重要的贡献?杨振宁回答说:“1916年的广义相对论。”狄拉克说:“那是重要的,但不象他引入的时空对称的概念那么重要。”对狄拉克这个与众不同的观点,杨振宁事后评论说:“狄拉克的意思是,尽管广义相对论是异常深刻的和有独创性的,但是空间和时间的对称对以后的发展有更大的影响。的确,与人类的原始感受如此抵触的时空对称,今天已与物理学的基本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8]
科学理论的对称性是和自然存在的对称性相对应的。“可以说一个科学理论具有某种对称性,如果对该理论的诸概念性组分(它的概念、公设、自变数、方程或其他元素)施加一个变换而该理论的内容或者主张保持不变。”[9]麦克斯韦电磁方程组、洛伦兹变换理论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都具有高度的对称性(相对变化的不变性)。杨振宁说:“从十分复杂的实验中所引导出来的一些对称性,有高度的单纯与美丽。这些发展给了物理工作者鼓励与启示。他们渐渐了解到了自然现象有着美妙的规律,而且是他们可以希望了解的规律。”[10]在科学理论中,对称性给予科学家在两个基本观念上的满足:相对性的不变性和逻辑的简单性。这两者的统一,是对称性美感的实质。由此我们涉及到科学理论的简单性审美性质。“简单性相等于美。”这是彭加勒、爱因斯坦、狄拉克和海森堡等现代科学家都坚持的信条,而且,他们相应把简单性作为评估科学理论的真理价值的一个基本标准。海森堡在与爱因斯坦讨论时曾表示,“如果自然让我们获得高度简洁而优美的数学形式,那种前人未曾见到的形式,我们会毫不犹豫地认为它们是‘真实的’,认为它们展示了自然的真面目。”[11]爱因斯坦在一封通信中,更明确地说:“从有点象马赫那种怀疑的经验论出发,经过引力问题,我转变成为一个信仰唯理论的人,也就是说,成为一个到数学的简单性中去寻求真理的唯一可靠源泉的人。逻辑上简单的东西,当然不一定就是物理上真实的东西。但是,物理上真实的东西一定是逻辑上简单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在基础上具有统一性。”[12]
科学理论的第三个重要的审美性质是表现一种形而上学虔诚。这就是说,科学家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坚持并表达了他及其科学共同体遵从的形而上学世界观。在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科学传统中,科学家的形而上学虔诚的核心是对自然秩序的确定性和不变性的信念。爱因斯坦尽管不满意牛顿用绝对不变的时间和空间观念来描述自然秩序,而把时间和空间结合成为时间-空间变换的相对体系,但是仍然主张自然秩序是一个时-空对称的体系,即时空相对论不变性的确定体系。他说:“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的基础。这种信念是建筑在宗教感情上的。我的宗教感情就是对我们的软弱的理性所能达到的不大一部分实在中占优势的那种秩序怀着尊敬的赞赏心情。”[13]爱因斯坦反对量子力学,不仅因为量子力学的数学方式不能满足他关于科学理论的对称性和简单性审美偏爱,而且因为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原理和量子跃迁原理在根本上瓦解了他的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基础:自然秩序的确定性和连续性。他坚持用严格的因果关系看待量子运动,并且试图给这种运动以“明确的形式”。他说:“我觉得完全不能容忍这样的想法,即认为电子受到辐射的照射,不仅它的跳跃时刻,而且它的方向,都由它自己的自由意志去选择。在那种情况下,我宁愿做一个补鞋匠,或者甚至做一个赌场里的雇员,而不愿意做一个物理学家。”[14]
形而上学虔诚,是审美主义的理论归宿,审美主义所追求的对称性和简单性都是指向这个目的的。如果说科学传统的形而上学虔诚的中心是自然秩序的确定性和不变性,即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体系,对称性和简单性则是这个体系的统一性的最好保证。美国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审美主义科学观的追随者阿·热(AnthonyZee)指出:“物理学家们梦想能对自然作一个统一的描述。对称性以它强大的力量把物理学中那些看上去毫不相关的方面捆在了一起,因而和统一的观念紧紧相联。”[15]对称在20世纪上半期物理学中的中心意义,主要原因是直到1956年之前,物理学家们都相信基本粒子间的四种相互作用(力)都分别遵守CPT定律。C指电荷共轭不变性,P指宇称(反映)不变性,T指时间反演不变性。如果四种相互作用都遵守CPT定律,则对称性成为世界秩序的最基本组织原理,世界无疑是一个和谐统一的对称体系。但是,1956年杨振宁和李政道揭示了弱相互作用不遵守宇称不变性,其后,物理学家们又发现了弱相互作用也不遵守电荷共轭不变性。宇称守衡定律的破坏,不仅破坏了物理学家用对称性最后统一世界的构想,也从根本上打击了科学传统关于世界统一性的形而上学虔诚。20世纪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否定了一个关于静态的均匀的宇宙观念,展示给我们的是一个膨胀的非均匀的宇宙。这个新的宇宙图景无疑是对科学审美主义的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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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说:“音乐和物理学领域中的研究工作在起源上是不同的,可是被共同的目标联系着,这就是对表达未知的东西的企求。它们的反应是不同的,可是它们互相补充着。至于艺术和科学上的创造,那末,在这里我完全同意叔本华的意见,认为摆脱日常生活的单调乏味,和在这个充满着由我们创造的形象的世界中寻找避难所的愿望,才是它们的最强有力的动机。这个世界可以由音乐的音符组成,也可以由数学的公式组成。我们试图创造合理的世界图象,使我们在那里面就象感到在家里一样,并且可以获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达到的安定。”[16]
爱因斯坦的话引起我们对科学的审美主义和艺术的审美主义两者关系的思考。在这段话中,爱因斯坦指出了艺术与科学(音乐与物理学)的两个共同目的:第一,企求认识和表达未知的东西,第二,在自己创造的世界图象中获得安慰和安定。亚里士多德在2300多年前就指出,艺术(诗艺)产生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人从孩提时候起就有模仿的本能,并通过模仿获得了最初的知识;第二,每个人都能从模仿的成果中得到,甚至在现实中让人感到不快的丑的事物,也能通过模仿变得美,引起人的。[17]亚里斯多徳的观点正与爱因斯坦一致,都以求知为艺术和科学共同的目的,并且实际上都肯定了美与真的统一。无疑,艺术活动包括了认识自然的动机。但是,艺术还有将自然理想化和自由表现的动机。从艺术发展史来看,如果说共同的认识动机使艺术与科学曾经处于交差、统一的状态(古希腊将艺术与科学都作为自由的技艺,由缪斯女神统管),那么,艺术特有的理想化和自由表现的动机却将艺术与科学逐渐分离开来,甚至造成了两者的历史性对立。
在经典科学原则下,甚至在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审美主义者的原则下,科学创造也不能被理解为对自然的理想化和自由表现。相反,科学的审美主义是反对自由意志,而坚持严格的确定性原则的。这就是爱因斯坦多次申明的:“我无论如何深信上帝不是在掷骰子。”[18]在现代艺术发展中,艺术创造的自由原则具有中心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在对艺术作本质界定的时候,对科学和艺术作了严格区分:艺术是非认识的天才的自由创造活动,而科学是通过学习可以掌握的认识活动。康徳说:“那些一旦人们知道了应当做什么就能操作的活动,不是艺术;只有那些人们虽然完全掌握了它却并不相应就有操作能力的活动,才是艺术。”[19]康徳的论述无疑包含了对科学创造性的偏见,许多科学家(牛顿、爱因斯坦、海森堡)的科学活动非常好地证明了科学的突破性发展是科学天才的伟大创造。但是,康徳揭示了科学与艺术的一个基本差异:即科学创造不以个性和自由表现为目的,这恰是艺术(尤其是现代艺术)创造的目的。当然,科学理论作为科学家个人的创造成果,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带着他的个性和自由特征。德国数学家玻尔兹曼(Boltzmann)说:“正如一个音乐家可以在听到头几个音节就能判断他的莫札特、贝多芬或舒伯特,一个数学家也能够在读过头几页之后辨别出他的柯西(Cauthy)、高斯(Gauss)、雅可比(Jacobi)、亥尔姆霍兹(Helmholtz)或基尔霍夫(Kirchhoff)。法国作者表现出他们的极其形式化的优美风格,而英国作者,特别是麦克斯韦(Maxwell),却表现出他们的戏剧感。”[20]但是,与音乐家在音乐创作中的个性表现相比,科学家在科学创作中的个性表现不仅不是着意追求的目标,而且它的自由度受到科学规则的相当严格的限制。
具体到科学理论的审美性质,我们已论述,它主要表现为对称性、简单性,并归宿为对世界和谐统一的形而上学虔诚。在艺术中,这三种审美性质,即对称性、简单性和统一性(和谐),同样具有普遍和基本的审美价值,在古典艺术范围中,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一切形式美原则的基础。当代人类行为学研究成果表明,人类的形式美感是建立在人作为一个高等脊椎动物在这个世界中生存的基本生理-心理需要基础上的:秩序感和安全感。因此,人类视知觉有一种寻找统一和秩序的本能机制,这个机制不仅对一切统一而有秩序的形式产生满足感(),而且会自动创造秩序和统一,将对象审美化。对称性和简单性,无疑具有基本的秩序和高度的统一性。因此,它们具有普遍的审美价值。[21]在这个基本意义上,我们看到科学与艺术对形式美追求的共同性,并且应当赞成爱因斯坦的观点,科学和艺术都在为我们创造和谐优美(合理)的世界图象,“使我们在那里面就象感到在家里一样,并且可以获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达到的安定”。但是,人并不能满足于只是生活在宁静安全的环境中,在寻找秩序和安全的同时,他还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保持着一种对差异和变化的要求,有着好奇的本能冲动。德国人类行为学家爱波-爱伯斯费尔塔(I.Eibl-bibesfeldt)说:“一方面,人努力获得宁静和安全,但同时,他需要差异、激烈、和紧张,这也是必须满足的。”[22]艺术的形式美原则,不是单向地以对称、简单指向统一,而是同时要求着变化、差异和多样性;科学理论的审美性质却是单向地指向简单和统一的。“简单就是美”,这对于科学审美主义是一个具有真理性的原则,而对于艺术却必须在充分展示对象丰富性的意义上,才具有审美有效性。同样,在艺术中,对称性必须以变化和差异为基础,它应当体现为一种动态的知觉平衡(均衡,balance),而不是实在的物理守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仅在生动优雅的古希腊雕塑中,而且在相对僵硬机械的古埃及雕塑中,也找不到完全符合物理-数学对称性的造型。
正如科学理论的最终形式是数学模型,科学理论的审美性质归根到底是数学形式的优美和谐。爱因斯坦说:“我以为科学家是满足于以数学形式构成一幅完全和谐的图象的,通过数学公式把图象的各个部分联系起来,他就十分满意了,而不再去过问这些是不是外在世界中因果作用定律的证明,以及证明到什么程度。”[23]狄拉克说:“爱因斯坦可能觉得,于取得与观察一致相比较,在一种真正根本的意义上,数学根基上的美才是更重要的。”[2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科学的美是数学形式的美的意义上,彭加勒指出,科学家所关注的美,不是感性现象的美,而是来自于事物的各部分和谐秩序的内在的美,换句话说,科学美是感觉不能把握,只能用纯理智才能把握的理性美。他明确说:“这种感觉能力,即对数学秩序的直觉,使我们能够窥见自然隐秘的和谐关系,但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25]这就是说,科学理论的美,不仅需要理智才能把握,而且只有具有数学直觉力的科学家才能把握。
科学追求使用数学符号和公式精确地表现自然秩序的统一性。它是对自然世界高度精密地简化描述。海森堡说:“美就是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固有的一致。”[26]这个美的定义是以数学的精确性和统一性为基础的。彭加勒也对美(数学的美)给出了相同的定义。科学理论的美要符合数学精确性,因此是有客观标准的。但是,艺术美不具有数学的精确性,没有客观的标准。阿多诺说:“绝不能就象蔡辛时代的美学所做的那样,把形式概念归结为数量关系。”[27]蔡辛(A.Zeising)是19世纪德国美学家,他认为21:34的比例,即黄金分割[28]是一种标准的审美关系,是在整个自然界和艺术中占优势的比例。[29]实验美学之父,德国美学家费希纳(G.Fechner)在1876年出版了他的《美学导论》(VorschulederÄsthetik)。在书中,费希纳利用他的实验结果表示了对蔡辛的观点的支持。此后,黄金分割一度在美学中被认定为一种普遍的形式美原则。20世纪70年代以来,实验心理学对黄金分割是否是一种普遍有效的形式美规则,做了多次跨文化实验。被试对象包括欧洲居民和非欧洲居民,实验具有人类学意义。多次实验证明,无论在欧洲文化环境中,还是非欧洲文化环境中,黄金分割都不是具有审美优势的形式规则。心理学家艾森克(H.Eysenck)指出:“总而言之,黄金分割被证明并不是美学家或实验美学家的一个有效的支点。”[30]
英国学者库克(T.A.Cook)认为,遵守数学精确性不是美的原因,相反,“美的条件之一是对数学精确性的巧妙变动”[31]。无论自然事物的美,还是艺术的美,都是生命生长的形式(结果),都包含着数学公式无法描绘的复杂性和微妙变化。相对于数学公式的规则性而言,美与生命的形式永远是不规则的。库克说:“原创艺术的困惑因素在于它的美,这是一种与生命本质一样复杂的品质。因此,尽管简单的数学可以帮助我们鉴赏和归类所研究的现象,但并不能完整地表达生长。这说明,仅仅根据实际经验和数学构筑的物品一定不会完美。因为,完美,和自然生长一样,隐含着不规则变化和微妙的差异。”[32]数学可以用中末比(黄金分割)或以此为基础的φ级数来描述希腊雕塑的形体比例关系,但是它无力揭示它的美的根源。因为这个描述只能是近似的,而且不能说明雕塑家对这个比例关系作的巧妙变动。建筑无疑是所有艺术形式中最需要遵守数学原则的艺术。但是,使建筑成为一种优美艺术的条件,正是它对数学精确性的巧妙变动。充分利用这个条件,是古希腊建筑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的奥秘所在。不朽的帕特农神殿以沉重的大理石为材料,却壮丽而不失优雅,轻盈之至,“你几乎可以听到神殿震动翅膀的声音”[33]。是什么力量使那些无生命的石头获得了灵气呢?是建筑家对数学精确性的微妙改变。比如,神殿四周立柱从下到上向中心微小倾斜,各立面柱间距由中部向两侧逐渐增大,山墙下的横楣由两端向中间轻微隆起,基座水平线也有相应的曲度。这些非规则性的改变,是建筑家天才的创造,是数学公式不能确定的。然而,正是它们赋予了巴特农神殿的每一块大理石美妙而永恒的生命,乃至于它们今天在雅典阿卡普罗斯山上的废墟中仍然放射出至美的光辉。
爱波-爱伯斯费尔塔说:“艺术从一个新的、非常规的视角描述世界,揭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明显可见的关系。实际上,科学也在表现这样的新视觉。因而两个领域都在追求更深刻地洞见世界。艺术探索人的情感的深度,进而主要是表达信念和其他价值,而科学的目的是传达客观知识。这似乎是艺术与科学的基本差异。”[34]科学与艺术的基本出发点的不同,导致了科学与艺术对客体的基本态度和方式的不同。概括地讲,科学是以数学原理为基础,以抽象简化的方式描述对自然对象的认识,数学公式是它给予自然的最终图像;艺术是以生命-情感原理为基础,以具体感性的方式表达对自然对象的感受,艺术形象是它给予自然的主要表象。卡西尔说:“语言和科学是现实的减约;艺术是对现实的强化。语言和科学都建立在同一个抽象过程基础上,艺术却应被描述为一个具体化的持续过程。”[35]因此,尽管它可能包含复杂奥秘的内含,科学美仍然要表现出笛卡尔所要求的真理属性:清晰、明确;相反,艺术形象也可能由简单、明晰的形式构成,但是,艺术美的情致和美妙却总包含有无限的意味,是不可测度和透彻阐释的。我们可以说,关于自然,科学在无限丰富的世界中追求照亮了这个世界的同一个太阳,并且给予它明确的形式(秩序),而艺术在同一个太阳中展现出无限丰富的世界,表达人类自我对这个世界的深刻感受。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当赞成卡西尔的观点:“艺术与科学不仅有不同的目的,而且有不同的对象。”[36]3
当我们审视20世纪科学中的审美主义思潮时,我们必须同时考虑到与之相联系的科学思潮——科学观念的艺术形而上学转化。在本文中,我们前面的论述已经表明,我们在限定的(狭义)的意义上使用“科学的审美主义”,它的主旨是坚持宇宙的内在和谐和完整秩序,并且要求科学本身从理论形态到内容都表现这个宇宙的和谐和完整。现在,我们使用“科学的艺术形而上学”,目的是要概括20世纪科学观念的一个新变化:科学的艺术形而上学主张,科学理论与艺术品一样是人借助于直觉和想象力进行自由创造的结果,是对自然的理想化表现;因此,科学在表现自然的时候,必然也表现了人的主观因素和需要。
麦卡里斯特认为,科学审美主义者持一种保守的经典主义科学立场,因为它坚持静态的不变的宇宙信念,并且以此为基础坚信科学真理的客观性和确定性。[37]关于20世纪科学观念的艺术形而上学转化,美国学者斯帕里俄苏(M.Spariosu)认为,它是对自文艺复兴以来确立的、严密近似于宗教的的科学体制的一次浪漫主义革命——一次根本性的美学转向。这次美学转向,不仅将直觉、想像、游戏和审美诸观念引入科学,分享甚至取代了经验、理性、分析和推理等观念在科学中的传统位置,而且对科学立场进行了类似于哲学中进行的艺术形而上学的改变,赋予它(科学立场)一种前理性的品格。“这个认识[意识到科学的美学转向中的前理性品格——引者]将带来一系列的认识论结果,它们对于现代科学的基本理性宗旨和方法是太激进了,并且最终可能威胁到科学作为人类活动的一个主要领域的存在。”[38]
在美学中,审美主义与艺术形而上学具有复杂的联系,很难被区分开来,但是两者无疑是不能被等同的。在20世纪科学中,审美主义与艺术形而上学也是相互纠缠的。科学审美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无疑是爱因斯坦,海森堡则可以视作科学艺术形而上学的一个典型代表。在本文限定的意义上,爱因斯坦与海森堡的冲突,可以视为审美主义与艺术形而上学的冲突。但是,爱因斯坦在限定的意义上也对科学持有艺术形而上学的观念,甚至我们可以说他对20世纪科学的艺术而上学(美学)转向起了重要推动作用。实际上,如爱因斯坦这样的彻底的科学审美主义者是不可能最终排斥艺术形而上学的,正如海森堡在相当深入的层次上主张科学的艺术形而上学,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认同审美主义的科学价值观。我们可以在下面三个层次分析20世纪科学中的审美主义与形而上学的联系和矛盾:
(1)科学方法论。在这个层次上,审美主义与艺术形而上学更多地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它们共同针对经典科学方法论表现出一种革命意识。
经典科学的代表人物牛顿有一句名言,“我不杜撰假说”(hypothesesnonfingo)。这句话意味着,科学的目的不是创造,而是发现自然规律。在这个目的下,经典科学的基本方法必然是:观察、实验、分析、推理(归纳、演绎)。这些方法将充分保证科学的真理价值:客观性、准确性和逻辑性。经典科学方法论的形而上学前提不仅是绝对信仰自然规律的客观性,而且是坚持笛卡尔确立的认识主体与客体绝对分离的二元论。
但是,爱因斯坦却持不同的主张。他认为,科学概念和思想体系不能通过归纳从经验中提取出来,只能靠自由发明来得到(人脑自由创造的结果);在科学理论和感觉经验世界之间,不存在先验(逻辑)的联系,只有“直觉”才能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科学的规则,正如游戏的规则,是人定的,而不是客观先验的,它是科学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正如游戏必须有规则才可能进行)。[39]爱因斯坦特别强调想象力(和直觉)在科学创造和科学判断中的重要作用。在与海森堡诸人论战中,他多次宣告“我的本能告诉我”、“我信赖我的直觉”。关于想象力对科学创造的作用,他这样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40]在20世纪科学活动中,爱因斯坦当然不是第一位推崇直觉和想象力的重要科学家。然而,他将“直觉”、“想象力”、“游戏”和“自由创造”等本来属于艺术活动的概念结合为对科学方法论的基本描述,这个描述体系具有对笛卡尔二元论式的经典科学方法论的深刻挑战性,并且启发和鼓励了20世纪科学的浪漫主义革命。
海森堡正是在爱因斯坦的科学方法论的基础上,继续进行了对笛卡尔二元论式的经典科学方法论的革命。海森堡认为,科学与艺术一样,都是对自然联系的理想化表现,是人的语言的一部分:我们在与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语言,并以此回应自然的挑战。科学与艺术,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产物,它们是与人的存在相关的,但都绝对不是主观任意的——两者都受到历史(时代精神)的制约,遵循时代设定的规则。海森堡用量子论的哥本哈根解释(Copenhageninterpretationofquantumtheory)进一步阐述主观因素是科学理论的必要因素。他认为,不确定性原理从根本上揭示了科学理论的构成是与科学家使用的语言、实验目的和实验仪器不可分的。“自然科学并不只是描述和解释自然;它是自然和我们自己相互作用的一部分;它描述我们的提问方法所揭示的自然。”[41]哥本哈根解释否定了笛卡尔分隔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的二元论,否定了以此为前提的科学研究中的理想化的主体——先验的纯粹的认识者。海森堡说:“这样,正如玻尔(Bohr)所指出的,量子论提醒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格言:在追求生活的和谐的时候,一定不要忘记,在生存的戏剧中,我们自己同时是演员和观众。”[42]
(2)科学真理观。在这个层次上,审美主义与艺术形而上学展开了对立,爱因斯坦与海森堡的争论是两者对立的表现。代表审美主义,爱因斯坦表现了对经典科学真理观的坚守;代表艺术形而上学,海森堡则表现了对经典真理观的浪漫主义革命。
自文艺复兴以来,凭着实验科学和数学的发展,科学长期被认为是对自然规律的客观认识和精确描述——客观真理。这种科学真理观念,是17世纪以来,牛顿直到爱因斯坦等所有经典科学家的共同信仰。爱因斯坦说:“相信真理是离开人类而存在的,我们这种自然观是不能得到解释或证明的。但是,这是谁也不能缺少的一种信仰——甚至原始人也不可能没有。我们认为真理具有一种超乎人类的客观性,这种离开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经验以及我们的精神而独立的实在,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尽管我们还讲不出它究竟意味着什么。”[43]
爱因斯坦的科学真理观与他的科学方法论之间是存在矛盾的。这个矛盾是爱因斯坦科学思想中的方法论和价值论的矛盾:他的科学方法论是相对论的,他的科学价值观却是绝对论的。这个矛盾实质上也是科学审美主义暗含的主观性原则与经典科学的客观性原则之间的矛盾。问题是,当爱因斯坦承认了科学如艺术一样,是人的想象力“自由创造”,是在人定规则基础上的“游戏”,那么,他又凭什么保证科学真理的“超乎人类的客观性”?爱因斯坦说,作为一种游戏,科学的规则(概念、命题、公理)的选择是自由的;但是,这种自由是一种特殊的自由,它完全不同于作家写小说时的自由,而是近似于一个人在猜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字谜时的自由:他可以随意猜测,但只有一个字是真正的谜底。“相信为我们的五官所能知觉的自然界具有这样一种巧妙隽永的字谜的特征,那是一个信仰问题。迄今科学所取得的成就,确实给这种信仰以一定的鼓舞。”[44]
对经典科学真理观的致命打击是量子力学对微观世界的不确定原理的发现。这一发现不仅改变了经典科学对微观世界的实在性和确定性的信念,而且直接威胁到科学真理本身的客观性和确定性。因为根据不确定性原理,在微观世界中,基本粒子的运动不具有一种自然(确定)的因果关系,而只具有一种统计的因果关系——量子力学不能描述单个粒子运动的“轨迹”,只能描述它的几率波。这就是说,在世界构成的基本部分(微观层次)不具有经典科学所信仰的确定性和客观性。爱因斯坦坚持信仰世界存在完备的定律和秩序,始终不放弃科学的自然因果律和确定性原则。他认为,量子力学的统计性原则是对粒子实在不完备描述的结果。但是,海森堡则坚持认为,微观物理学定律的统计本质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基于量子论规律,关于任何“实际”的知识在其本质上都是一种不完备的知识。他认为爱因斯坦坚持的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幻想。[45]
从艺术形而上学的角度,即从世界图景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人使用自己的语言和规则“自由创造”的产品的角度,是不难接受不确定性原理的。但是,爱因斯坦遵从的是柏拉图式的理性主义的审美主义立场。在这个立场上,一切偶然和变化的因素都被排斥,只有必然和确定的秩序才被肯定和接受。与之相反,海森堡及其哥本哈根学派却从赫拉克利特式的前理性的艺术形而上学立场出发,不仅承认世界在本质上是充满变化和动乱的,而且将之视为人必不可分地参与其中的游戏。如果说两者都将世界图景看作一个游戏,那么,在爱因斯坦看来,世界是一个由理性控制的确定性的游戏,在海森堡看来,它则是一个由非理性的物理力量推动的非确定性的游戏。[46]
(3)宇宙图景。在这个层次上,审美主义与艺术形而上学的冲突进一步表现为基本宇宙观念的冲突,同时也涉及到科学理论选择的人文基础。
在西方科学史上,自亚里斯多德直到爱因斯坦都相信我们生存于其中的宇宙是静止不变的。它或者被认为已经并且将继续永远存在下去,或者被认为是以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样子被创造于有限长久的过去。牛顿的引力定律本来包含了宇宙在引力作用下发生收缩(塌陷)的原理,但20世纪以前并没有人就此意识到宇宙是动态的;爱因斯坦在1915年发表广义相对时,仍然坚持宇宙是静态的信念,他为了在自己的理论中维持一个静态的宇宙模型,引入一个“反引力”的宇宙常数,以维持宇宙在引力作用下的平衡。[47]
如果说20世纪科学在与高技术的相互推动下进入了一个无限创新的浪漫主义革命时代,艺术形而上学冲击了经典科学的理性-实证原则,那么,维护秩序和统一的需要,作为人在世界生存的最内在需要,也相应地成为一个20世纪科学的强烈动机。爱因斯坦说:“人们感觉到人的愿望和目的都属徒然,而又感觉到自然界里和思维世界里却显示出崇高庄严和不可思议的秩序。个人的生活给他的感受好象监狱一样,他要求把宇宙作为单一的有意义的整体来体验。”[48]这就是爱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感。这个宗教感既是审美的,因为它坚持将内在的和谐作为宇宙存在的基本原则;又是人性的,因为它的根本动机是追求人的世界的意义和整体性。准确讲,审美主义通过爱因斯坦的论说成为整体性世界观的科学表达,表达了人要生存在一个和谐稳定的宇宙中的深刻渴望。
海森堡在晚年(1973)谈到伽利略坚持哥白尼学说而与罗马宗教法庭发生的冲突时,表达了对后者的保守和专制的新的理解。他说:“作为一个社会的精神结构一部分的世界观曾经在使社会生活和谐方面起过重要的作用,人们不应该过早地把不安定和不确定的因素带入这种世界观。”[49]他认为,社会的精神形式(世界观)在本性上是静态的,因此它才能成为社会永恒基础的精神根源;科学则是持续扩展和不断更新的,具有动态的结构。科学在揭示世界的部分秩序时,将影响、甚至打破人们既有的关于社会和世界的整体观念,“它可能带来这样的后果,当与整体联系的观点在个人意识中消失时,社会的内聚的感情就受损害了,并受到衰败的威胁。随着受技术支配的过程取代天然的生活条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疏远也发生了,而这就带来了危险的不稳定性。”[50]
在这里,海森堡揭示了科学理论与社会精神结构的深刻关联,实际上指出了科学理论对人类世界观建设和维护的形而上学责任。发表这个思想时的海森堡无疑已经深刻感受到了20世纪人类在不确定性原理作用下的新世界图景前的悲伤和失落。他赞同歌德在两百年后仍以恐惧和敬慕的心情将人们承认哥白尼体系称为“作出了牺牲”:“他作出了牺牲,但不是心甘情愿的,虽然对他自己说来,他深信这个学说的正确性。”[51]继后,海森堡又说:“如果在今天的青年学生中有许多不幸,那么原因不在于物质上的贫乏,而是在于缺乏信任,这使得个人难以为他的生活找到目的。所以我们尝试着去克服孤立,它威胁着生活在被技术的实际需要所支配的世界中的个人。”[52]我相信,此时的海森堡也一定意识到了人们接受不确定性原理所付出的“牺牲”。因此可以说,如果在科学中海森堡仍然不赞成爱因斯坦的审美主义原则,那么在精神上他一定渴望人类重新有机会“将宇宙作为单一的有意义的整体来体验”。
科学的艺术形而上学转向推动并且更好地适应了20世纪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的发展,它是对新科学精神和新宇宙图景的积极表现——充分展示了20世纪科学创造中的前理性的冲动和力量。这是艺术形而上学在科学中的浪漫主义革命的意义所在。与此相对,审美主义则以一种“宇宙宗教”的虔诚坚持经典科学的整体性和确定性原则,竭力维护传统稳定、和谐的宇宙图景。
结语
根据霍金在《时间简史》中的论述,不确定性原理、大爆炸理论、对称性破缺原理等20世纪的新科学(物理学)理论向我们揭示了一个新宇宙图景:我们生存在其中的宇宙是从一个非常随机的初始状态(大爆炸)开始,并且在膨胀状态中按照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增加原理)不断从有序向无序的时间箭头运动的。在这个新宇宙图景中,人只是生活在一个非常狭小的,起伏较少、相对平滑的区域——一个适宜智慧生命存在的世界,享受着在不确定性原理极限内的秩序性和确定性。对于这个缺少确定性的宇宙,人类不能根本认识它,只能说:“我们只是以我们的存在为前提来理解这个宇宙。”[53]
2、实际应用中的形式美与功能美
2.1艺术设计中形式美的表现
在艺术设计中,相对于功能美来说,形式美更为抽象,功能美表现在外在形体中,而形式美却是对具体设计产品抽象美的创造,主要表现为在创造产品过程中,物体自然属性随机组合或者有机组合产生规律的集中反映,这种美的表现不仅是体现在实际物体上的,还要从实体产品上感受其观念的形成。从根本上来讲,形式美的审美观念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设计内容,除了需要保留设计产品本身的性格特点外,还要反映超越产品本身的审美含义。形式美的具体内容不仅包括了构图形式,还包括了色彩、造型以及艺术技巧这三个方面,这三者可以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由他们共同组成了艺术设计中的形式美。产品要想脱颖而出,那么对形式美的要求也就应该越高。艺术设计产品的本质属性决定着形式美的高低,首先人们观察到的形式美表现为自然美,这种美属于人们对形式美的初级认识,通过艺术技巧将自然美升级,表现为更为高层次的美,这种艺术技巧就是产品的设计与审美统一,通过特殊的艺术表现形式来展现所要设计的内容,是功能美展现的艺术表现方式。
2.2艺术设计功能美的表现
功能美主要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审美感受,任何物体之所以产生都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从最初的简单造物到现在的科技造物,这不仅是设计产品功能应用的提升,更是产品设计产生功能美的过程。从一开始的应用造物,到现在结合艺术美进行的创造行为,无一不是对功能美的加工和提炼,这是一个漫长而悠久的发展历程。一般人们对功能美的定义为产品完成人们对预定功能的需求即可,只要艺术设计与功能完美的结合,人们就会认为产品具有功能美。因此当人们在运用设计产品的时候就可以既满足对产品功能的需求,又达到人们对产品审美的体验。所以,在艺术设计当中功能美相比形式美要更具有功利性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人们使用设计产品的过程当中,使其感到满足和快乐。从本质上理解,功能美其实就是人们在进行产品设计时目的性与规律性的有机结合,从而创造或者改造某些物品。
美术是一门艺术性、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教师在小学阶段美术教学的重要任务不是将学生塑造成一个美术家,而是要让他们在绘画与创作中学会绘画的基本技能,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让他们享受绘画创作的乐趣。因此,要想在美术课堂中提高教学效率,教师必须深入研究美术课堂的教学艺术。下面,我就美术趣味课堂的教学艺术方式谈谈几点看法。
一、利用一体机教学资源,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一体机作为现代化教学的主要载体,它是完成教学多纬目标和教学内容的桥梁。课堂教学中,教师运用一体机辅助教学,不仅能刺激学生的听觉和视觉,而且能有效唤起他们的情绪、思维和兴趣。运用一体机教学是现代美术课堂教学改革的必然发展趋势。在美术课堂教学实践活动中,教师应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一体机的针对性、交互性、直观性、动态性、可重复性、大容量性等种种优势,打破时间、空间、地域的界限,使学生画有所托、想有所依,以最佳的状态进入美术教学活动中。例如,在色彩基础知识的学习中,从三原色到三间色再到复色的调配,我运用了三维动画课件。首先,我设计了红、黄、蓝三个福娃,在三个福娃互相碰撞玩耍的过程中,很快产生出橙、绿、紫三个福娃,再由三间色的三个福娃相互碰撞产生了多种复色。这种形象、生动、富有趣味的课堂,不仅降低了美术基础知识的抽象性,而且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更好地实现了教学的多纬目标,提高了美术课堂的教学效率。因此,教师应充分利用一体机教学,激发学生对绘画的创作欲望,开启他们的思维大门,唤起他们的灵感,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利用学科整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美术教学活动应以学生学习活动的方式来划分美术学习的领域,加强学生学习活动的综合性和探索性,使美术课程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紧密相连。”美术趣味教学应从学生的生活出发,结合各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将各学科的知识综合起来进行学习。例如,在三月“学雷锋,树新风”的活动中,我布置学生查找有关雷锋图片、资料的任务,让学生调查在生活中学习雷锋的好人、好事,然后让他们出手抄小报、画绘画日记等。此外,还可以让学生搜索网络新闻、收看地方电视台的新闻节目,用绘画的形式记录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新闻;观看动漫片,学画动漫故事画、科幻故事画、卡通画等;观察大自然中的某种现象,画日出、看日落;背诵经典古诗文,画古诗配画;搜集当地的文化、资源,关注家乡历史及发展等。尤其是每年的书画展评活动,从布展到开展再到撤展,学生出谋划策、装裱张贴、组织参展,综合素质在一次次的实践中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