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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概论论文

篇1

1.栽培稻的起源

栽培稻的起源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从理论上讲,栽培稻的起源,是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野生稻分布区域内。

关于稻作的起源,曾流行过农学方面的、民族学方面的和考古学方面的多种看法。

我曾提出栽培稻起源于中国南方腹心地带,主要是根据近十年来的两项考古发现提出的。

一项是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的发现。

另一项是江西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的发现。

这两项重要发现及初步研究成果,已告诉我们中国栽培稻起源的时间与区域。

中国栽培稻起源时间在公元前10000年前后。中国栽培稻发生的区域可初步圈定在江西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至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范围内。

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至道县玉蟾岩遗址的这一区域,从水系上分析,属长江流域;从地形和气候上分析,属华南亚热带;而从整个中国的地形分析,它处于中国南方的腹心地带,即秦岭——淮河以南地区的腹心地区。

该区域的东部为武夷山,西部为中国地形上的第二级阶梯的前沿——雪峰山,北部为南丘岭与幕阜山,南部为南岭。其中,东北部可包括浙江西部仙霞岭与千里岗之间的衢州一带。从平面上看,这一地区似呈不规则四边部,又似呈斜目形。从整个中国南方的地形来看,这一地区位于第三级阶梯的西部,属中国南方的腹心地带。据此可以认为中国栽培稻是在公元前10000年前后起源于中国南方腹心地区,包括其四周的山问谷地。

2.史前稻作农业的兴起

目前考古发现的史前稻作农业兴起阶段的文化遗存,主要有分布在两湖平原西部地区的彭头山文化和分布在淮河上游支流沙河、汝河、洪河流域的裴李岗文化贾湖类型。此外,钱塘江流域也有了新的发现。

彭头山文化主要分布在湖南省北部的环洞庭湖西北至南部的平原地区及湖北西部枝城至秭归的长江沿岸地带,其年代约公元前6500~前5500年。表明其稻作农业兴起的关键性证据,是发现了大量的栽培稻遗存。

裴李岗文化贾湖类型分布在河南省中、东部平原地区,年代在公元前6800~前5800年。目前发现的稻作遗存,主要见于舞阳贾湖遗址。

钱塘江流域的新发现,是近年来在浙江中部盆地的浦江县上山遗址发现了约公元前7000年前后的稻作遗存。

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的偏晚阶段,原始稻作农业除了在洞庭湖区域与鄂西长江沿岸地区、钱塘江流域及淮河上游地区发展外,还扩展至陕南汉水谷地。

3.史前稻作农业的初步发展

在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前,原始稻作农业文化已发展至整个长江中下游地区、赣江流域、闽江流域、珠江流域,以及黄河中下游的部分区域。已发现稻作遗存的有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与崧泽文化、北阴阳营文化,长江中游的汤家岗文化、大溪文化、薛家岗文化、赣江流域的拾年山一、二期文化、江淮东部的龙虬庄文化、淮河中游地区的侯家寨文化等,在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中亦有一些遗址出土了稻作遗存。其中以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龙虬庄文化、大溪文化的稻作遗存最为丰富,并做了鉴定分析。

这时期稻作农业向北方的发展,已超越了前一时期,到达北纬35°左右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如在江苏连云港二涧村、河南郑州大河村、洛阳西高崖等遗址都发现了稻壳印痕。陕西华县泉护村遗址发现了可能是稻谷的痕迹。黄淮地区是当时的稻粟混作区。

4.史前稻作农业的成熟发展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至公元前2000年前,是中国史前稻作农业的成熟发展时期,有的地区大约在公元前3300年前后就开始进入原始农业的成熟发展期。

成熟发展阶段的原始稻作农业文化,其分布范围大体与初步发展阶段的分布范围相同,南起岭南,北至山东栖霞、河南汝州、陕西扶风一带,西到长江上游的成都平原,东临海滨。已发现稻作遗存的有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与石家河文化、赣江流域的樊城堆文化、岭南的石峡文化、海岱与皖北地区的大汶口文化晚期与山东龙山文化、中原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渭河流域的扶风案板三期文化遗存,以及台北、台中、屏东等地。其中以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与石家河文化、樊城堆文化的稻作遗存最为丰富。黄淮地区仍然是稻粟混作区。而岭南与台湾等自然食物来源十分丰富的地区,在这时期已确立了稻作的种植。

二、中国史前稻作农业各发展阶段的主要文化特征

中国史前稻作农业的文化特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是有区别的。

1.栽培稻起源阶段的主要的文化特征

在栽培稻起源阶段,与栽培稻发生有关的工具等文化面貌的变化,亦有反映。如玉蟾岩遗址新出现了锄形石器、骨铲,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中出现了磨制石器,穿孔蚌器的数量增加、个体较大、穿孔孔径小而圆滑,出现双孔蚌器,或可称为蚌耜等。这些新颖的工具是否就是与稻的栽培和收割有关,目前尚不能确定,但应与栽培稻出现的经济生活有关。

至于与饮食活动有关的陶器,在栽培稻发生之前就已经起源,中国陶器的起源在距今15000年前(1);至栽培稻起源阶段,陶器的制作有了改进。如玉蟾岩陶泥(片)中有意识地拌入搀和料;在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发现的陶片,还有绳纹、条纹与素面之分,器型有罐、钵两种,制法除贴片外,还有泥条叠筑法。陶器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因栽培作物的产生而逐步显得重要了。

2.史前稻作农业兴起阶段的主要的文化特征

表明彭头山文化原始农业兴起的主要标志还有聚落址的出现。目前已发现彭头山文化时期的聚落址有近20处,以八十垱与彭头山遗址的规模较大。八十垱遗址属低岗遗址,由围壕和围墙圈围,平面呈长方形,近南北向,现存部分南北长约110米,东西宽约70~80米,环绕面积近8000平方米。围墙顶宽约3米,围壕在围墙外侧,底宽约3.5米,沟底距墙顶高2米。在围墙以内已发现多座成排布置的房基及一座海星状高台建筑址。彭头山聚落址亦为低岗遗址,位于八十垱遗址东北25公里,已发现房址、灰坑、墓葬等。房址为平面近方形、面积约30多平方米的地面建筑址和平面呈不规则圆形的小型半地穴式建筑址,保存较差。墓葬18座,为二次葬,每墓都有1至4件陶器随葬(2)。这种具有固定居住条件、规模较大的聚落址,尤其是带有防护屏障的聚落址的出现,无疑是以原始农业兴起为依托的,而这种聚落址的出现也促进了原始农业的发展。

表明彭头山文化原始农业兴起的工具方面的证据还不多,也许是竹、木质工具已腐朽而没有保存下来。在八十垱遗址曾发现木铲与木耒(3)。就已发现的石器而言,打制石器、细小燧石器等是前期文化的延续外,出现了少量磨制石器,如小型石斧等,但不能确定其为农业生产工具。没有形成专门的石质农业生产工具可能是中国南方地区史前稻作农业兴起阶段的特征。

与贾湖原始稻作农业大致同步兴起的是贾湖聚落址的出现。

贾湖聚落址位于沙河与澧河之间,比河堤低3米左右,面积较大,达55000平方米。在已发掘的2350多平方米内发现房址45座、灰坑370座、陶窑9座、墓葬349座、瓮棺32座、埋狗坑1O座,以及数千件陶、石、骨器等。这些都表明当时的聚落规模较大,人口已达到一定的数量。墓葬中出土的5、6、7、8孔笛形骨管乐器、龟甲响器及龟甲上的契刻符号等,反映出当时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伴随着原始农业的兴起而开始发展起来。

贾湖聚落址出土的工具种类较彭头山文化的为多,有石、骨角、牙器等,以石工具为主,琢、磨制石工具开始大量出现。可确定为农业工具的有石铲、石镰、石刀、石磨盘、石磨棒及骨耜等。磨制石农具的出现是原始农业兴起的重要特征。

从聚落址规模及其房址、墓葬、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内涵分析,贾湖聚落址的原始稻作农业的发展水平似高于彭头山文化的原始稻作农业的发展水平,但此时的原始稻作农业都处于兴起阶段。据对贾湖聚落址出土的农业工具、狩猎工具、捕捞工具的数量比例分析,其原始农业经济比重约占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的四分之一以上,狩猎、捕捞、采集经济仍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史前稻作农业初步发展阶段的主要的文化特征

这时期的稻作遗存充分表明,稻作农业在公元前5000~前3000多年间得到了明显的发展。稻作农业的覆盖面达到中国第三级阶地南方地区的主要区域,稻作农业的规模逐渐扩大,品种也在逐渐优化,产量逐渐提高。尤其是有田埂、配有灌溉设施的稻田的发现,发明这时期的稻作种植进入了小田块管理的阶段,人工对稻谷栽培的农事活动十分明显。小田块管理应是原始稻作农业初步发展阶段的一项重要特征。

稻作农业生产工具在这一阶段有着明显的发展,磨光石器如铲、斧、刀等开始较多的使用。最为突出的是在河姆渡遗址发现了170多件骨耜,有双齿刃骨耜、斜刃骨耜、平刃骨耜等几种,还有骨平田器等。在鲞架山遗址出有木耜、角质鹤嘴锄,慈湖遗址出有木锄与木平田器,在草鞋山遗址、青墩遗址、罗家角遗址都出有骨耜,等等。大量骨耜、木耜,以及石铲的发现,是当时处于耜耕农业阶段的重要证据。

在原始稻作农业初步发展阶段,手工业和家畜饲养也都有了明显的发展。其中手工业中最重要的成就是出现了玉器、漆器、刻纹白陶的制作与蚕丝编织等。如河姆渡文化中的玉块、玉璜、漆碗、象牙雕刻、织布机工具与腹刻蚕纹的牙雕小盅等,大溪文化中的刻纹白陶盘等。饲养的家畜除猪、狗外,可能还有牛、羊等(4)

原始稻作农业文化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此时开始丰富起来。如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的大溪文化的祭坛、浙江桐乡罗家角遗址出土的马家浜文化的男性塑像、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双鸟朝阳”纹象牙雕刻品等。

这时期的聚落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聚落址密度和单个聚落址面积的增加和聚落功能的完善。其中尤以太湖与杭州湾地区及两湖平原地区的发展较快。河姆渡遗址发现的杆栏式房屋是当时最为进步的木构建筑,澧县城头山城址为中国最早的城濠聚落址。这种文化现象与这两地的稻作种植业发展较快密切相关。

4.史前稻作农业成熟发展阶段的主要的文化特征

这时期,在各个区域内反映稻作农业发达程度的农业生产工具,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尤以良渚文化的最为进步。主要是形成了种类较多的成套的农业工具。良渚文化的石质农业工具有犁、斜柄破土器、耜、铲、耘田器、镰、侄等,大都制作精细,另有角锄、木平田器等。石犁、斜柄破土器和耘田器的出现,表明当时耕作技术的提高。石犁用于翻土,虽然对其是借助人力翻土还是牲畜拉犁翻土尚不能确定,但据其形制呈三角形,可确认当时出现了原始犁。耘田器可能是中耕的工具。也可能是用于平田的。农业生产工具表明,良渚文化的稻作农业可能是当时最发达的。

原始稻作农业成熟发展的另一项特征,是家畜的饲养有了明显的发展,在一些区域,饲养的家畜已成为当时人们肉食的主要来源。(5)

表明原始稻作农业成熟发展的另一方面的重要现象,是原始手工业的兴盛。因为只有农业的发展,粮食剩余,才能允许一批人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这时期,原始手工业开始兴盛起来,如制陶、制玉、纺织、髹漆、竹木制做、象雅雕刻和镶嵌等获得空前的发展,尤以玉器的制作最为显著。在太湖及杭州湾地区的良渚文化、巢湖地区的含山凌家滩文化遗存、江汉地区的石家河文化中玉器制作品成为时代的特征。而最为重要的是铸造铜器的出现,如湖北京山石家河罗家柏岭遗址石家河文化层中发现了铜器残片和铜绿石与铜渣等(6)。酿酒业也可能在这时期出现,良渚文化中的双鼻壶、带流宽鋬杯、屈家岭文化中的壶形器、薄胎陶杯等,制作精致,可能是酒器,酿酒是粮食剩余现象的副产品。

原始稻作农业成熟发展的最突出的表现,还有建立在原始农业基础之上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如太湖与杭州湾地区、江汉平原地区的中心聚落群址的出现和原始城址的发展,大型宗教建筑及原始宗教活动遗存、大型祭坛墓地、原始文字的产生,拥有王权与神权人物的诞生等,表明这两个地区的社会走近了文明社会。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迈进,无疑是原始农业成熟发展的结果。

三、中国史前稻作农业起源与发展若干问题的进一步探索

1.农业起源的概念

以往,通常将农作物栽培的起源就作为农业的起源。

其实,根据现在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来看,农业起源应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农作物栽培的起源和原始农业的兴起。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农作物栽培的起源是指野植物经人工干预后转变成栽培作物,也就是人类栽培作物这种食物生产的最初产生。在栽培作物起源阶段,人类社会的经济形态并没有发生太多的变化,与此相联系的文化上的变化亦是十分微弱的。

原始农业的兴起是指农作物的种植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成为当时居民的一种重要的生计从业活动。农业经济成为当时社会经济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对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推进作用。与此相联系的是文化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农作物栽培的起源与原始农业的兴起,在考古学文化上的反映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发生的时间亦有先后之分。栽培作物起源在前,原始农业兴起在后。农业起源研究主要是指这两项内容的研究。

2.原始农业兴起阶段的主要特征

从史前稻作农业发展阶段及其主要的文化特征可以看出,原始农业的兴起与聚落址的出现密切相关,原始农业的兴起又使生产王具出现变化,原始农业的兴起还使饲养家畜成为可能。

前述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表明,在原始农业兴起阶段,农作物遗存、聚落址、农业生产工具、家畜饲养等都已出现。而在农作物栽培起源阶段,聚落址、农业生产工具、家畜饲养等特征尚未形成。所以,除了农作物外,聚落址、农业生产工具、饲养家畜等都是说明原始农业兴起的重要特征。

据此,应将农作物遗存、聚落址、农业生产工具(尤其是磨制的石质农业生产工具)、家畜饲养作为原始农业兴起的四大标志。此外,因原始农业的兴起,人们的活动内容开始丰富起来,精神文化生活内容自然也就丰富起来,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等原始宗教意识也开始兴盛起来。

3.稻作农业起源的形式

关于稻作农业起源的形式,1998年我曾提出:“中心起源、边缘发展”的看法。即:

大约在公元前10000年前后,在包括野生稻在内的自然食物来源充足的中国南方腹心地带内,长期过着稳定的狩猎与采集生活的人们,逐渐认识到野生稻的食用价值,并经过长期的观察,初步掌握了野生稻的生长特征,产生了对野生稻的试种兴趣。伴随着首批试种稻的成功,试种稻规模逐年扩大,稻的野生特征逐渐向栽培特征转化。其结果,试种稻逐步成为人们稳定的食物来源之一,野生稻变成了古栽培稻。

栽培稻在中国南方腹心地带起源之后,并未在这自然食物来源充足的区域内直接得到成规模的发展,而是在中国南方腹心地带西北侧的两湖平原西部地区和可能在其东北侧的钱塘江流域率先得到发展。这两个地区紧挨着中国南方腹心地带,处于“富裕的食物采集文化区”的边缘,自然食物来源不如腹心地带的充足,但是具备发展稻作生产所需的各种条件。当那里的人们掌握了稻作栽培技术,或是带着稻作栽培技术的人们来到这里之后,发展稻作农业以解决食物来源问题,便成为当时迫切的社会需求。于是稻作农业率先在这两个地区得到发展,并以其显著的社会效益影响着周边地区。伴随着全新世暖湿气候效应逐渐北进,稻作农业也逐步向纬度较高、适于稻作生产的淮河流域推进。

“中心起源、边缘发展”的这一看法,可简明如下:

栽培稻大约在公元前10000年起源于自然食物来源充足的中国南方腹心地带,于公元前7000年后发展于“富裕的食物采集文化区”边缘的两湖平原西部地区和钱塘江流域,并逐步向淮河流域推进,即“中心起源、边缘发展”。(7)

现在我仍维持这一看法,并做一点补证。

1998年我提出稻作农业起源的形式是:“中心起源、边缘发展”时,钱塘江流域还未发现原始稻作农业兴起阶段的文化遗存,我只是从宏观上根据一些现象推测钱塘江流域应有公元前5000年前至公元前7000年前后的原始稻作农业文化遗存。后来,在浙江萧山跨湖桥遗址发现确认了公元前5000~公元前6000年的稻作农业文化遗存;近年来又发现了公元前7000年前后的浦江县上山遗址,为“中心起源、边缘发展”说提供了新的证据。

上山遗址位于浙江中部盆地,这一带是连接杭州湾地区和衢州通道的主要地区。

在上山遗址的发现,主要有以下几项(8)。

(1)发现了可能是干栏式的建筑址,表明当时处于定居。

(2)发现了大量的稻作遗存,主要是陶片中夹有稻谷壳。经初步观察是一些经人类选择的早期栽培稻。这种将稻谷壳作为制作陶器的陶泥渗和料,在彭头山文化中也有发现。是表明稻作农业已经形成的重要证据。

(3)发现的工具有石磨盘、磨棒、石球、穿孔器、砺石,还发现了通体磨制及局部磨制的斧形、锛形石器等。表现出进步的特征。

(4)陶器器形有多种,以盆形器为主,另有釜、罐,还出现了圈足和假圈足器。这是目前发现的年代最早的圈足陶器。

以上这些现象都表现出上山文化遗存的进步特征,表明当时的稻作农业已经兴起。

同时,我们也看到,上山文化遗存的文化面貌虽然十分独特,但也存在着与江西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等文化遗存的联系。

如上山遗址的穿孔石器,见于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从华南地区穿孔石器的发现情况分析,穿孔石器是旧石器时代末期至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一种在特定的生存状态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工具。

上山遗址发现有这种工具,表明浙江中部盆地的公元前7000年前后的稻作农业文化遗存,与江西万年仙人洞和吊桶环栽培稻起源阶段的文化遗存有关。证实了我们对钱塘江流域原始稻作农业起源问题的看法和原始稻作农业起源的形式为“中心起源、边缘发展”的观点。

现在,根据上山遗址的发现,还可进一步推测,杭州湾地区及钱塘江下游的跨湖桥文化遗存、河姆渡文化,也许还包括马家浜文化的稻作文化遗存,可能是由浙中盆地上山这类稻作文化遗存发展而来的。这有待于今后的发展与研究来证实。

4.原始稻作农业经济的发展对文明起源的作用

我准备从两个地区,即环太湖地区和两湖平原地区,来谈这个问题。

在环太湖地区,原始稻作农业大约是在公元前4700年以后才开始得到快速的发展。相应的是,那里的社会也是从那时开始快速发展的。如聚落增多,家畜饲养发展,手工业制品种类丰富。

而原始稻作农业在当时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则是在公元前4000年以后,即进入崧泽文化时期才开始逐渐发生的。如崧泽文化进期的采集、狩猎经济的比重,较前一阶段有了显著的下降。这主要表现在文化遗存中的动物骨骼的种类与数量,以及狩猎工具的种类与数量,在崧泽文化时期明显减少。这说明崧泽文化时期的食物生产(主要是稻作农业生产)的比重较马家浜文化时期有了显著的提高。相应的是,崧泽文化的社会又有了明显的发展。如出现用家猪下颚骨随葬,反映了开始将家猪作为财富之一,同时也表明家猪饲养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一些文明因素相继在崧泽文化时期出现,如土墩墓地、墓地中的燎祭现象,出现小玉璧、玉琀等。

良渚文化时期,原始稻作农业进入成熟发展阶段,最主要的证据稻作农业工具方面出现了用于犁耕、中耕、收割等种类较多的成套农具,出现了酿酒。与此相应的是,良渚文化时期聚落址猛增,出现聚落群,反映了人口增加;家畜饲养发展,肉食家畜比重显著增加,原始手工业兴盛。更为重要的是,在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环太湖地区,大约在公元前3000~公元前2800年前,社会逐渐步入“古国”发展阶段。主要证据是莫角山中心聚落群的出现,瑶山、反山等祭坛墓地等的形成。

两湖平原地区的原始稻作农业大约是在公元前4500年前后的汤家岗文化时期开始得到快速发展的,出现了水田稻。

至大溪文化时期,原始稻作农业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加大,出现了可能是贮藏粮食的大型陶器。相应的是大溪文化时期的聚落增多。在公元前4000年前后出现城墙圈围的中心聚落,制陶业发展,出现祭坛等。

至大溪文化晚期,社会分化逐渐明显,出现石钺。

至公元前3000年前后的屈家岭文化时期,原始稻作农业进入成熟发展时期,可能已有酿酒。相应的是,社会发展可能进入“古国阶段”,主要证据是中心聚落群出现,如石家河聚落群,城成批出现,已发现9座城址,还出现了大型宗教活动场所等。

环太湖和两湖平原地区原始稻作农业的发展过程及其对文明起源的作用,以及良渚文化和屈家岭文化的文明化过程是在原始稻作农业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一实例,充分说明了农业是文明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基础。

注释:

(1)朱乃诚:《中国新石器吋代几种主要特征的起源——兼论中国新石器时代开始的标志》,《21世纪中国考古学与世界考古学》,中国礼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朱乃诚:《中国陶器的起源》,《考古》2004年第6期。

(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南澧县彭头山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0年第8期。

(3)裴安平:《澧县八十垱遗址出土大量珍贵文物》,《中国文物报》1998年2月8日。

(4)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博物馆:《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河姆渡遗址考古队:《浙江河姆渡遗址第二期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1980年第5期。

(5)袁靖:《论中国新石器时代居民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考古学报》1999午第1期。

篇2

(1)节能、堵塞问题小、水质净化处理简单小管灌水器的流道直径比滴灌灌水器的流道或孔口的直径大得多,而且采用大流量出流,解决了滴灌系统灌水器易于堵塞的难题。因此,一般只要在系统首部安装60~80目的筛网式过滤器就足够了(滴灌系统过滤器的过滤介质则需要120~200目)。如果利用水质良好的井水灌溉或水质较好水池灌溉,也可以不安装过滤器。同时,由于过滤器的网眼大、水头损失小,既减少能量消耗,又可延长冲洗周期。

(2)施肥方便果树施肥时,可将化肥液注入管道内随灌溉水进入作物根区土壤中,也可把肥料均匀地撒于渗沟内溶解,随水进入土壤。特别是施有机肥时,可将各种有机肥理入渗水沟下的土壤中,在适宜的水、热、气条件下熟化,充分发挥肥效,解决了滴灌不能施有机肥的问题。

(3)省水小管出流灌溉是一种局部灌溉技术,只湿润渗水沟两侧作物根系活动层的部分土壤,水的利用率高,而且是管网输配水,没有输渗漏损失。据北京海淀区试验,可比地面灌溉节约用水60%以上。

(4)适应性强对各种地形、土壤、各种果树等均可适用。

(5)操作简单,管理方便。

这些特点正好与当前我国果树栽培管理水平相适应,因而该项技术自1978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果园试验以来,很快得到推广应用。

(二)小管出流田间灌水系统的组成

小管出流田间灌水系统包括支、毛管道及渗水沟。如图4-19所示。渗水沟可以绕树修筑,也可以顺树行开挖。前者多用于高大的成龄果树,并称之为绕树环沟,沟的直径约为树冠直径的2/3;后者则用于密植果树,或葡萄园、蔬菜等,一般每隔2~3米用土埂隔开,故又称为顺行隔沟。渗水沟的作用是把灌水器流出的水均匀分散地入渗到果树周围的土壤中。

目前,干、支、毛管和小管采用PE塑料管,为了减缓老化,延长使用寿命,并方便果园田间管理,均埋于地表以下,小管灌水器在渗沟内露出10~15厘米。

(三)小管出流灌溉系统的设计

1.小管规格的选择目前国内可供选择的塑料小管有内径d为3毫米、4毫米、6毫米等三种PE塑料管。应根据流量、技术可行性与经济性等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规格。对于φ3、φ4和φ6小管,常用流量q(升/小时)在不同工作水头H(米)情况下的小管长度,如表4-22所示。

由表4-22可以看出:

(1)内径d为3毫米的小管其优点是在一定的毛管长度下,流量较小。因此可采用较小的流量和较大的工作水头,灌水均匀度对地形变化影响小,且支管流量小,有利于减少系统投资和增大轮灌组的面积。但是,在大株行距(4米×5米以上)和轻质土壤的果园,毛管采用双向布置时,要求小管出流量达120升/小时以上,小管计算长度往往达不到安装要求。另一方面内径为3毫米的小管尚没有制造出专用接头,一般是直接插于毛管上,插入长度不易掌握,毛管内产生的局部水头损失不易估计,而且可能插入深,小管进口与毛管内壁接触,小管时流受阻,甚至不出水。这种安装方法对毛管打孔要求严格。如果打孔太小,会出现"卡脖",打孔偏大则出现漏水。

(2)内径d为4毫米的小管在工作水头4~6米时,常用流量范围内的长度L=1.01~3.71米,这在技术上是可以接受的。这个工作水头虽然对灌水均匀度反应较内径为3毫米的小管敏感一些,但按照1/1500~1/1000地形图的地形误差,相对比例是比较小的,是可以允许的,采用较大流量时,可用较高工作水头,以保证安装要求的长度。目前国内已有内径4毫米小管的接头,完全可以克服内径为3毫米的小管安装上可能出现的问题。

(3)内径d为6毫米的小管,则出水量和灌水均匀度对小管的长度反应敏感,一般不采用。

因此,目前选用内径d为4毫米的PE塑料小管作为灌水器是合理的;在采用小流量而水头较高的地方,可用内径d为3毫米的小管,但要安装合适。

由实验测得φ4小管的经验公式见式(4-33),该式可用于确定φ4小管的长度:

2.小管灌水器的结构小管灌水器有两种结构形式:一种是φ4PE塑料小管与φ4塑料接头连接毛管而成;另一种是用1个稳流器与φ4塑料小管连接插入毛管而成。第一种的价格比第二种便宜,但水力计算较麻烦,为了满足设计均匀度,必须计算出沿毛管每根小管的长度。第二种小管长度可以不必计算,只要满足安装的需要即可。其缺点是目前使用的补偿器流量偏小,只有40升\小时。对于大果树每株树可以插两个灌水器。

3.小管灌水器的流量小管灌水器的流量应满足在渗水沟内具有较高流速,在开灌后的很短时间内水流封沟,以达到沿沟水量分布均匀。常用灌水器流量为80~120升/小时。轻质上应取高值。

4.渗水沟的结构渗水沟的横断面结构如图4-20所示。试验表明较深窄的渗水沟水流封为较快,但是其结构往往由开沟工具决定。目前多用铁锹开挖渗水沟,横断面呈梯形,沟底宽b=10~15厘米,h=12~15厘米。

篇3

1.2单户管理形式单户管理节水工程形式有的是通过产权改革承包或拍卖购买的工程管理经营权,也有的是独资建设的节水工程。汤头沟水泉村刘海龙2004年在该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拍卖时,购买了该村管灌工程的经营权之后,刘海龙对工程进行了修复和扩建,新增灌溉面积3.33hm2,共可控制灌溉面积8hm2,种植了蔬菜,年平均纯收入8万元。这种单户管理形式的优点是经营管理决策自主,缺点是经营管理规模发展受资金不足影响,发展缓慢。

1.3联户管理形式联户管理形式一般都是联户投资购买、承包或新建节水工程,按照自愿入股,按股分红,风险共担,效益共享的原则进行操作。选出威信高、责任心强、有管理经验的人当负责人,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和效益分配。韩麻营镇十八里汰村管灌工程于2006年底建成,工程建成后,由该村曹云海等四户承包,联合管理,曹云海为负责人,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程自建成至今,由于管理得体,运行情况一直很好,为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了基础。这种形式类似农民用水户协会,但是没有正规的建章立制,随意性较大,容易造成以负责人的主观意志行事,比较容易产生矛盾意见。

2井灌区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建议及措施

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当前隆化县农业灌溉存在技术水平低、资金缺乏、认识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诸多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机制问题,没有科学的运行管理激励机制,农业节水很难实现,有效的节水激励机制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是调动用水户主动节水的关键,是保障农业节水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

2.1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从2006年开始,该县已建立唐三营西联渠、汤头沟联渠、张三营联渠、太平庄联渠等四个渠灌区农民用户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建立后,一是灌溉节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规范了用水秩序,减少了用水纠纷;三是解决了长期以来灌溉工程管理主体“缺位”问题,保障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山区集中连片面积在千亩以上的井灌区,也应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建章立制,对工程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将灌区农户纳入灌溉节水全程管理中,充分调动农户参与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灌溉用水,对水源井、机泵进行维护,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农民参与灌溉设施的投资建造、推广先进节水设备等日常事务。为井灌区节水灌溉工程永久发挥效益,提供可靠的保障。

2.2加强用水管理,实现水权分配面对有限的供水能力和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由水资源配置确定初始水权,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一个水权交易平台,使用水户可以将多余或节约的水权方便快捷地转化为物质利益,激发农户节水的积极性,将强制节水转为自觉节水。

篇4

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意味着用水户将全面参与各级灌溉管理,包括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融资、规制、运行维护、监测评价等,不仅参与决定工程设计而且还要参与决定体制设计(组织形式和功能)等.对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目前国外流行两种说法,一种是“参与式灌溉管理(PIM)”,另一种是灌溉管理转移(IMT).最常见的灌溉管理转移形式是将灌溉管理职责从中央政府的灌溉机构转移到财务自主的用水户组织.

1保证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

国外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无论是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PIM)或是灌溉管理职责的转移(IMT),保证该过程成功的重要因素包括基本条件、国家政策和法律、实施模式及灌溉协会的类型和性质.

1.1基本条件

主要包括国家预算发生危机,不能完全承担对灌溉管理的财政支持;最高层产生通过私人对灌溉排水的投资来恢复经济增长的政治意图;由于维护不及时造成灌溉基础设施相继破坏;需要提高水利用率.

1.2国家政策

主要指与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相关鼓励政策,通常因目的和区域不同而异.在菲律宾,水资源的利用、治理和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框架都概括在1976年的“水法(WaterCodd)”内,政府制定了发展灌溉协会的新策略,鼓励灌溉用水户协会或协会联合会承担灌溉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土耳其的立法允许将国有小型灌溉工程由国家水利工程总局移交给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负责向农民征集需水用水表,并上交国家水利总局,管理二级渠道以下的水量分配,清理和小修渠道及其他小型水工建筑物.阿根廷联邦政府将水管理职责转移到省、州一级,并开始实施灌溉管理转移计划,各项与水有关的政策、法规基本上都是由地方制定.墨西哥国家水委员会通过制定国家水政策,把水分配给用水户并给予相应的许可证和正式许可文件,同时将大型灌溉工程交给用水户管理.哥伦比亚政府农业政策鼓励私人资本投资灌溉排水工程建设,并积极推动用水户参与灌排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1.3有关法律文件

国外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法律体系主要有三种法律文件,一是现行法律,二是用水户协会组织章程,三是用水户协会与灌溉机构之间的转让协议.现行法律主要明确用水户协会作为法人实体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组织章程对会员资格、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运行维护、水费、用水户协会的清算等做具体规定,转让协议对拟转让的灌溉系统、协会与灌溉机构双方的责任、共同管理阶段如何运作等做具体规定.墨西哥的国家水法中规定用水户协会作为法人,一些国家根据旧的国家法律或地方法律来支持灌溉管理转移计划的实施(如阿根廷和土耳其),而一些国家则通过制定新的国家水法实施了灌溉管理职责转移(如菲律宾和哥伦比亚).

1.4灌溉协会类型和性质

灌溉协会的类型和性质与各国或地区的经济结构和灌溉形式直接有关.在灌区较大、经济较发达的国家,灌溉协会有一定的经济规模,能雇佣自己的职员和拥有属于自己的专用灌溉设备,如墨西哥、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土耳其、阿根廷和哥伦比亚,灌溉协会规模大(受益范围2000~50000hm2),属自我服务的合作社性质,很多职员都是雇佣的专业人员,用水费收入以现金支付其薪水,水费以现金支付.相反,在灌区很小和经济不太发达的国家,灌溉协会很小,经济上不能维持,管理也存在较多问题,如菲律宾灌溉协会非常小(受益范围100~300hm2),以村庄为基础,大部分劳动力是用水户提供的义务工,只有极少数灌溉职员是雇佣的专业人员,水费多以谷物支付.阿根廷的灌溉协会享有完全合法权力(包括征税权力),而其他国家的灌溉协会确定和征收水费的权力有限,且没有其他的地方征税权力,因此他们的大部分收入来自水费.

1.5实施模式

每个国家实现向用水户参与管理制度转变的方法是不同的.如菲律宾采用的是自下而上的方法,而哥伦比亚和墨西哥则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从促进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过程方面说,哥伦比亚投入的时间和做出的努力比其他国家都少,但是转移过程非常快.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因为用水户事实上对他们的所有权及管理责任的变化不太了解.许多灌溉系统是靠泵从河中取水,很多管理转移都涉及能源补贴问题.阿根廷为了迅速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采用了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墨西哥和土耳其组织用水户参加报告会,并对自己的职员进行培训.墨西哥还组织水利技术研究所和专业公司编写视听教材,以使用水户相信灌溉管理转移是一项积极的变革.菲律宾采用了最慢的方法,利用研究所技术人员和农民组织者作为“催化剂”开展工作,这些组织者住在农村,组织国家灌溉局有关人员和用水户交换意见.然而,国家灌溉局现在己意识到过分依靠这些组织者,工作进展缓慢,现已大大削减了农民组织者的数量.

从责任转移方面来说,墨西哥、哥伦比亚和土耳其提到了灌溉机构和灌溉协会之间管理分担形式.分组管理的时间各国各地区不同,但一般为6~12个月.相反,阿根廷则转移很快,而菲律宾采取1期、2期、3期分期实现责任逐步转移,即使15年后,也只有不到15%的地区实现3期转移,即完全由用水户管理.

2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产生的影响

根据国外经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产生的最大好处是水费收入增加,政府的灌溉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支付减少,灌溉系统能得到定期维修.如墨西哥灌溉管理责任转移后,水费收入增加了4倍,政府的灌溉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支付从80%减少到25%.土耳其实施灌溉管理转移计划后灌区水费实收率提高两倍.哥伦比亚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灌区与国家灌溉机构管理的灌区相对照,前者的运行维护费用仅25%来自于政府补贴,后者的运行维护费用中政府补贴占90%,并且前者的灌溉计划和种植模式更为灵活,灌溉系统能得到定期维护.墨西哥1989年创建国家水委员会,1992年制定有关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新水法并于1994年1月议会批准通过.到1996年底,全国87%的大中型灌区已移交给用水户协会管理.哥伦比亚1993年颁布了新法律,赋予了用水户协会合法地位和责任,以及赋予了国家灌溉机构的支持和监督义务.目前全国24个大中型灌区有16个(占2/3)灌区已经移交地方协会管理.土耳其1993年开始实施大型灌区灌溉管理责任转移给地方组织,只用了3年时间,61%的国有灌区的灌溉管理职责由国家水利工程总局成功地转移给地方机构或地方灌溉协会.

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将灌溉管理权向地方转移是一项复杂工作,涉及到国家政策法规和政府机构的调整,新的地方组织机构的建立,工程设施、设备所有权的转移以及工程管理人员的调整.在灌区管理模式转变的同时,经济和社会条件也发生了变化.

3存在的问题

虽然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无论是土耳其,还是墨西哥,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实践时间都还比较短,有关的法律和管理方法等都不太完善.从一些国家的实施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附表灌溉管理转移的可能影响

首先,在灌溉协会方面,存在水权不安全、资金不足、灌溉工程的修复和现代化改造政策不明确、财务和行政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其中水权不安全被认为是对灌溉协会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没有水权,或水权不明确或不安全会造成以下结果:(1)限制对新建工程设施或现有工程设施修复的投资;(2)使部分协会管理者和农民产生短期行为;(3)导致为维护不明确的水权而投入大笔资金;(4)导致供水量减少以及系统维护不好.

灌溉工程的修复和现代化改造政策不明确对灌溉协会产生的影响也很大,因为实施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将为政府和农民带来巨大的潜在效益,但是被移交的设施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而且大多数国家缺乏清晰、持续稳定的关于灌溉工程修复和现代化改造的政策.在现有财政情况下,用水户协会没有财力对灌溉工程进行修复和现代化改造,但从长远来看,为了提高系统的灌溉效益必须对工程进行修复和现代化改造.灌溉工程的修复和现代化改造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而且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才有可能加速实施大规模的灌溉管理职责转移计划.所有灌溉系统都需要定期修复和现代化改造.但要完成这项工作需要政府提出有关修复责任明确而持续稳定的政策.缺乏这些政策时,协会的倾向是推迟所需的修复,希望政府采取修复措施和承担责任.

其次,在灌溉机构方面,实施灌溉管理职责转移后,原有政府专管机构的职责重新进行了调整,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因运行责任转移引起规模减小,致使技术能力下降.

第三,在农民方面,农民要求提高农业生产率,可能改种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需要提供支持包括:生产贷款;技术推广咨询;新技术;研究成果;市场和市场信息;获得投入资金;收获后服务.

第四,在政府方面,削弱了对系统内全部灌溉活动的控制,并且减弱了利用灌溉作为执行国家其他政策和应优先考虑事项的工具的能力.例如,在一定的季节提倡栽种旱作物,而不是水稻,这可能是政府所希望的.过去,可能是由灌溉机构调节供水计划和供水量来实现这一目的,在转移后,这将比较困难.

4经验和启示

篇5

【摘要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正文】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深化行政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在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突破和发展。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等项内容。

(一)建立服务型政府

建立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理论界和各级政府在深化行政改革中提出的一个目标选择。服务型政府本质上是社会本位、民本位,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全看社会和公民是否需要,并以此来作为政府职能定位的依据,它与传统的以官本位、权力本位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相比较,是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将建立服务型政府作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一个目标选择,将有助于从新的视角,把行政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引向深入。在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着手改革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政府管理方式。上海、南京、珠海等地政府纷纷提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并在创新服务、社会评议、减少管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我国中央、省级政府的主要功能要于决策和宏观调控,在管理上具有宏观性、调控性和间接性的特点,同时在决策和管理上也要体现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省以下地方政府直接面对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因此,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应有所不同,中央和省级政府可以作为以宏观管理为主的“决策——服务型政府”,省以下地方政府应为以公共服务为主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立面向市场的政府

建立面向市场、亲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等提法的涵义大体相同,都是指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凡是市场能发挥优势或能做的事,都应当由市场来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强调政府要面向市场,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论要起好“掌舵”作用、催化作用、促进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大包大揽作用;也有助于将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的主要方向,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放在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围绕市场行使好调节、培育、监管和服务职能。

(三)建立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的提法,主要是为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在以往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政府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和失衡,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追究责任,重视行使权力而忽视承担责任,注重虚置监督形式而忽视追究责任。

现阶段推行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使权力的责任挂钩,建立责任政府。为此,下一步行政改革应力争取得以下突破:一是赋予权力的同时必须明确责任;二是健全政府责任制度,制定落实法定质询、罢免等追究责任的具体程序,创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易于实施的责任制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与政府外部评议制度相挂钩;四是加大执法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

(四)依照公共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模式

公共管理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管理理念,核心涵义在于公共性,突出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导向的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等新的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有较大的差别。

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开始运用这一理论,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推进改革。例如,财政部门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人事部门提出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深圳等地政府提出了政府职能从无限到有限、从部门性转向公共性、从政府单一治理转向社会共同治理等项改革目标,都是十分有益的探索。

篇6

这是这门课程普遍存在的问题,老师用大部分的时间讲授相关的理论知识,学生实践的时间很少。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旅游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只有理论部分,没有实践实训部分。这样导致教学计划中的课时安排缺乏相应的实践实训教学内容,只有课堂的理论教学部分。第二,该课程使用的教材大多还是传统的纯理论介绍。比如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戴斌等人主编的《旅行社管理》(第三版)为例,这本教材是大多数老师首选的教材,其内容侧重管理理论,有关计调和接待的具体业务基本上没有涉及。第三,任课教师缺乏旅行社丰富的工作经验,不能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虽然可以邀请旅行社的相关人员来讲课,但这只能是临时之举,不能保证长期的延续性。

(二)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的教学主要还是以老师讲授为主、学生听课为辅的教学方法。有些老师在教学过程采用了案例讨论的方式,但是学生缺乏课前的准备,效果并不是很好。还有的老师组织学生到旅行社参观了解,但基本上也是走马观花,收获不大。在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下,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只能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其语言表达、组织、合作、创新等能力的培养远远不够。

(三)老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要想取得较好的课程改革效果,需要提高老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才行。从老师方面来看,如果教学任务重,还要上其他的课程,这样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教学改革的。再加上老师还有繁重的科研任务,职称评定看重的是科研而不是教学,只要学生不向领导反映情况,教学改不改革无所谓。从学生方面来看,有些学生抱着只要能拿到学分就行的心理,缺乏主动参与学习的意识。再加上学生所学的课程较多,还要忙于考级、考证和参加各种学校的活动,难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

(四)学校的支持还不够

课程改革仅靠老师和学生还不行,必须还要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才行。有的学校虽然设有旅行社模拟实验室,配有相关的旅行社模拟软件。但是,模拟实验室面积较小,设施少,资料缺,无法满足多班级多人数的需要。另外所用的软件是教学版,缺乏真实的数据输入,学生只能了解业务的大概流程,因此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虽然有校企合作的旅行社,但由于规模偏小,能够接受的人数有限,主要实习内容是带团业务,学生无法亲身接触旅行社其他的具体业务,这样就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包括的内容较多,常见的是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除了这些还应该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下面就这些主要的内容进行相关的探索。

(一)教学目标

大多普通高校旅游管理本科专业把旅行社经营管理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以乐山师范学院的旅游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版)为例,其旅游管理专业具体选修方向包括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与导游、旅游营销与策划和会展与商务旅游。无论哪个方向,都应该掌握旅行社经营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但是,该方案把旅行社经营管理定位为理论性课程,3学分,每周3学时,总共48学时。这种不注重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脱离了行业发展需求,必须要进行修改。基于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该是使学生掌握旅行社的组织设计、营销管理、接待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战略管理等基本知识;掌握旅行社设立与申报、旅游线路的设计、旅行社的发团和接团、旅行社门市接待等基本能力;使学生具备旅游管理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能够胜任旅行社工作,成为高素质的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的应用型人才。为了提高教学效果,该课程需在学生系统学习了管理学、经济学、旅游学概论等课程后开设,最好把时间确定在第三或第四学期,每周3学时,总共48学时,其中理论32学时,实践实训16学时。

(二)教学内容

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不应该按照传统的教材来讲,应该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相应的教学内容。在教学内容组织上应该打破按照章节来设计的传统授课模式,而是以任务驱动为手段,教师讲授为基础,学生学做为主体,围绕旅行社业务转化的项目任务而展开。具体教学内容可以分为基础、业务和管理三大模块。基础部分包括认识旅行社和旅行社的设立,业务部分包括旅行社产品的开发、旅行社产品的营销、旅行社的计调业务和旅行社的接待业务,管理部分包括信息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和战略管理。需要说明的是,旅行社的计调和接待业务,应该让学生多参加实践实训,加深对旅行社的认识,为以后的旅行社方向或导游方向课程的学习打好基础。如果学生先修了管理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等课程,老师在讲授相关章节的时候,就应该减少基础理论的导入时间,采取案例讨论法直接切入正题。

(三)教学模式

现有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的教学模式较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开放式、研究型”、PBGS、CDIO、实践、多元化等教学模式。这些教学模式各有其特点,有的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对学生的研究能力要求比较高;有的要求组建团队,完成相关任务;有的要求学校、旅行社、老师和学生多方紧密配合,需要花大量的精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鉴于此,笔者倾向于PBGS的教学模式,即以项目为载体,以团队协作为方式来进行教学安排与课程设计。这样有利于学生组织、协调和合作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根据相应的教学内容制定相应的实训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引入竞赛的机制,事先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老师和同学共同来担任评委,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四)教学方法

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的教学方法较多,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式、作业、案例、情景模拟、模块式等教学等。在这些教学方法中,笔者倾向于项目教学法,即师生为完成某个任务而展开的教学活动。这种教学方法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兴趣,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应该以项目教学法为主,其他教学方法为辅,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这样才能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以旅行社产品的开发这部分内容为例,首先老师讲解有关旅游线路设计的有关知识,然后给学生布置相应的任务并提出相关的要求。学生设计好调查问卷,进行市场调查,收集目标市场的信息。学生还要深入到旅行社搜集相关的旅游线路,到旅游目的地搜集好有关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信息。接着确定旅游线路的主题和名称,制定相应的旅游行程,安排好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参照旅行社旅游线路的样式,设计一条完整的旅游线路。最后,学生把文档制作成PPT,在课堂上展示,结束后由老师分析评价,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旅游线路。

(五)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课程建设的根本,在课程改革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决定着课程改革的效果。可以参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来对该课程进行师资队伍的建设,首先确定一个课程负责人,该负责人是主讲老师,除了具备相应的职称学历与专业背景知识外,还应该具有旅行社行业从业的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接着要组建一个教学团队,其人员选择要有一个长远的规划,在年龄和职称上要注意衔接,专业知识和教育背景要形成互补,这样才能实现分工协作,发挥教学团队的优势。最后,这个教学团队定期组织课程改革讨论,相互听课,外出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另外,还应该加强教学改革研究,撰写教学改革论文,编写理论或实训教材。为了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还可以考虑聘请旅行社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加入教学团队,承担部分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教学内容。

三、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旅行社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要想取得较好的改革效果,需要这个系统内各个要素的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才行,所以,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校方面

学校是教学改革的倡导者。首先,学校要加大资金投入。可以考虑建立符合教学需要的旅行社实训室,邀请校外旅行社的人员来进行专业指导,配备相关的营业设施,做到和实际的旅行社相差无几。长期保持和校外的旅行社合作,保证资料的及时更新。另外,学校对教学改革效果好的老师进行奖励,激励老师重视教学改革。其次,学校应该制定规章制度来推动课程的教学改革,鼓励老师进行教学改革,赋予老师更多的自。比如教学地点的安排,课堂教学的形式,课程考核的方式等方面完全由老师自己来确定。另外,在职称晋升制度方面,对课程改革积极、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好的老师应该给与适当的照顾和倾斜,让老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投入教学。

(二)老师方面

老师是教学改革的执行者。首先,老师要转变观念。高校老师不能只是注重科研不重视教学,应该是教学和科研并重,不断探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老师的作用应该由过去的单纯讲授转变为现在的以指导为主,讲授为辅,老师应该运用多种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其次,应该长期到旅行社挂职或兼职,提高实践能力,充分了解旅行社的具体操作实务,为学生亲身示范,把实践和理论充分结合起来,真正成为双师型的老师。

篇7

华北地区的二年三熟制,有人认为出现于两汉,形成于后魏[1]。也有人认为始于唐代,但到明清时期才形成一种基本的耕作制度[2]。其实,直到明末清初,二年三熟制始终未能成为华北的种植制度的主要形式。王象晋在《群芳谱》中说:“凡田,来年拟种稻者,可种麦。拟种棉者,勿种,……若人稠地狭,万不得已,可种大麦、裸麦,仍以粪壅力补之,决不可种小麦。”很明显,能够种植水稻、棉花的地区,是华北平原气候、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带。然而据王象晋所说,二年三熟制尚不普遍,其实行的障碍是肥料问题。

华北地区的自然条件远比南方差,农民很难以自己的土地以外获得草木灰、河泥等肥料。而华北的社会条件—商业性农业不发达和作物收益性低,又限制了人们购买肥料使用的可能。因此,为了解决肥料问题,北方农民创始了绿肥作物与粮食作物的套种制。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指出:“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率皆五六月中骥种。七月八月犁掩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可见,在那时为了解决肥料问题,是以牺牲一熟为代价的。

华北地区实现二年三熟的另一个障碍是劳动力问题。这一问题可从明代耿荫楼在农书《国脉民天》中提出的“亲田法”得到说明。耿荫楼在天启、崇祯年间在山东临淄、寿光做知县,他认为:“青齐地宽农惰,种广收微。”耿荫楼还认为,一户人家是种不了百亩耕地的。耕作时,应把其中的八十亩照粗放经营方式耕种,其余二十亩则精耕细作。如果年成丰稳,这二十亩的收获必比粗放经营的八十亩高出数倍。据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王家宾《青州府志序》,青州的民户三十万,耕地为十三万六千顷,以户量地每户平均45亩。青州在明代是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地区。以万历六年(1578)为例,北直隶每户平均耕地为115.79亩。河北与北直隶接近,为117.14亩。山东为45亩[3]。这些省的户均耕地面积都或等于或超过青州,自然都属于“种广收微”的粗放经营之列,是不可能普遍实行二年三熟制的种植制度的。

此外,从人地关系的发展来看,当农民还有大量垦殖荒地的可能性时,是不会以实现二年三熟来提高复种指数的,而明代的情况正是这样。据《天下郡国利病书》转述明末一河南地方官的话说,河南各府中开封、汝宁、归德、南阳等府,明初因荒芜严重,税粮最轻,经过多年垦辟,“各府之荒芜,皆尽开垦”。北直隶各府的土地,根据《畿辅通志》卷三十二亩赋志所载数字累计,万历年间实丈亩数是492,564顷。比弘治十五年净增222,859顷,增长了八成[4]。山东各府耕地增长的全面情况资料不足,从兖州、东昌两府看,其耕地的增长亦属可观。兖州府辖济宁州,旧额粮地4000余顷,嘉靖二十四年丈量后,增加三倍[5]。郓城县耕地增长,根据崇祯年间县志记载,嘉靖年间耕地竟是明初的十二倍[6]。华北地区耕地面积增长如此之速,而未垦荒地尚多。嘉靖《山东通志·风俗篇》说,明朝“承平百余年,休养生息,济、东、兖颇称殷庶,而登莱二郡、沂济以南土旷人稀,一望尚多荒落。”说明华北地区垦殖的潜力还是很大的,较多的劳动力流向垦荒,必然使原有耕地劳动力更加不足,只能实行粗放经营,根本谈不上实行二年三熟的种植制度,提高复种指数。

[1]万国鼎:《农史文献中所见的农作制》,《中国农报》,1962年第2期。

[2]闵宗殿、董凯忱、陈文华:《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简史》第109页。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32,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每户每口平均亩地数。

[4]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5]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6]从翰香:《十四世纪后期至十六世纪末华北平原农村经济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清代二年三熟制的发展

雍乾之际,二年三熟制开始在华北发展起来。至乾隆中期,二年三熟制在华北已较为普遍。在《宪庙朱批谕旨》中有大量关于直隶、河南、山东“收获之地布种二麦”以及“麦收之地……耕犁布种晚谷秋豆”[1]的记载。二年三熟制得以在清展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种麦的普及。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北方冬季能够在田间越冬的作物主要是小麦。所以,在二年三熟制复种组合中不能不以小麦为主作物,然而再根据麦收之后积温的多少与生长期的长短来搭配其他作物。因此,华北二年三熟制的普及程度也就取决于种麦的普遍程度。雍正乾隆年间,华北各省大力提倡种麦,如“直隶各州县凡高阜之处以及次等洼地悉皆播种冬麦,比旧甚广,滋长发生,青葱遍野。”[2]顺德、广平、大名三府州县“种二麦者十居八九”[3]。“东省农务麦田最关紧要”,“各属种麦甚广”[4]。至于河南,“产量唯二麦为最广”[5]。清政府鼓励农民种麦,是和推广二年三熟制联系在一起的。乾隆二十二年六月,司农司奏请饬令地方官查明瘠薄地亩只令种麦时,遭到了乾隆皇帝的驳斥:“地脉肥瘠不同,其播种所宜应听农民相地土之宜自为布种,可两熟者,农夫必不甘只令一熟,其只可一熟者,亦不能强之再种”[6]。这也从侧面说明当时推行二年三熟制已经相当彻底了。

其二是肥料问题的解决。为了解决肥料不足与二年三熟制的矛盾,北方农民采用了以粪肥代替绿肥的办法。粪肥的应用同人口的数字成正比。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768-1968)》一书中曾指出:“在明代后期,浙江北部嘉兴府施到地里的粪肥,恰好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华南的同一数值相同。那时候,该府人地比率也与三十年代整个华南的人地比率大致相同,大概在人口稀少地区,施用粪肥的数量要少得多。”《致富奇书广集》曾说“北方不能用(人粪尿)”,实际上是由于清初北方地广人稀,而人粪尿来源不足,才得不到相应的重视。这种情况到清代中期才大为改观。十八世纪刊行的北方农书《知本提纲》把肥料分为十类,把人粪归入好的肥料中的第一等,而把绿肥归为一般的最下等。当时山东农书《农圃便览》也有“人粪为上”的提法,可见,这时人粪已取代了绿肥的地位。北方农民还大力饲养畜力牵引大型化所必须的耕畜和中小家畜,以此来获得大量的畜肥。我们从康熙末年行刊的《教稼书》中可以了解到,山东的富盛之家,每年都可以从铺满地砖、深达丈余的大肥料坑中生产出大量被称作“池发粪”的肥料,随着耕畜比例的提高,家畜所具有的肥源性质就更明显了。养猪也大量地发展起来。据蒲松龄《农桑经》可以看出当时山东流行地主强迫佃农养猪以取得肥料的作法。畜肥的增加和随着人口增加而来的人粪的增加,解决了华北肥源不足的问题,使华北的二年三熟制迅速发展起来。

其三是人口的压力。清代的人口问题自康雍之际已见端倪,但真正因人口问题而造成经济压力,还是在乾隆以后。从雍正二年至乾隆十八年,直隶人口由3406843人激增至9374217人,净增175.16%;山东人口由2278305人激增至12769872人,净增460.50%;河南人口由204917人激增至7114346人,净增247.14%;而人均耕地却分别降至7.01亩、7.6亩和10.16亩[7]。人口的激增和人均耕地的剧减造成了粮食供给不足,粮价不断上涨,驱使农民大量开垦荒地。但是,靠垦荒来增加耕地的可能性必定是有限的,因而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就成为减缓人地矛盾的有力措施。另一方面,人均耕地的减少也为实行二年三熟制准备了充足的劳动力条件。顾炎武在《日知录集注》水田注中说:“一夫之力,可耕旱地三十亩。”蒲松龄著的《农桑经》也说:“大约春秋田三十亩,必用一人。”尹会一在《敬陈农桑四务疏》[8]中以此作为精耕细作、兼收倍获的标准。按每户七口二丁计算,至此,直隶、山东、河南都达到和接近了这个水平。二年三熟制正是在这一时期迅速发展起来。

[1]雍正十二年五月十九日山东巡抚岳睿奏折,《宪庙朱批谕旨》第15函,第5册,第32页。

[2]《宪庙朱批谕旨》第13函,第6册,第10页。

[3]同上,第12函,第3册,第3页。

[4]同上,第15函,第5册,第32页。

[5]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20页。

[6]《大清高宗纯皇帝圣训》卷211,第9页。

[7]《清朝文献通考》卷4,回赋4《田赋之制》卷19,户口1。

[8]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11页。

二年三熟制的分布及作物搭配

雍乾之际,华北平原三省已普及了二年三熟制,但因省而异,普及的程度及搭配的作物又有所不同。河南除最南部一直是实行一年两熟制外,其余地区普遍实行二年三熟制。即春末种高粱或棉花,秋后种麦,来年麦收后种豆或晚谷,周而复始。在作物中,除小麦外,“高粱为盛”,这是因为河南地属平原,夏季多雨易涝,“唯高粱质粗而杆长,较他谷为耐水,故种植者广”[1]。又因为黄河流经河南,两岸堤长工险,每年抢险都用秫秸(高粱杆),向民间征用较多,因此农民普遍种植高粱,再次是小米和棉花。山东二年三熟制也很普及。“坡地(俗谓平壤为坡地)二年三熟……,初次种麦,麦后种豆,豆后种蜀黍、谷子、黍稷等。涝地(俗谓污下之地为涝地)二年三收,亦如坡地,唯大秋概种子……,麦后亦种豆”[2]。作物除小麦外,以豆为多,其次是谷子、子、禾稷等。麦后种豆非常普遍。在蒲松龄(山东淄川人)在康熙四十四年所著的《农桑经》和丁宜增(山东青州人)在乾隆二十年所著的《西石梁农圃便览》中都有“赶雨种豆”,“且割(麦)且种”的说法。山东种豆较多,一方面是因为清政府征收黑豆以供“京师官兵牧养马驼需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山东和江南相邻,“青白二豆,向充江省粮食”[3]。河北在华北三省中是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区。这主要是受气候和土壤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保定以南太行山东麓平原地区,水土条件较好,而“农工亦周到”。其他地方,特别是河间、天津、顺天、水平等府,地土多瘠硬或沙碱,“农工亦苟简”。所以不同地区之间单产高低很悬殊。南部地区较高,北部地区则处于低而不稳的水平。如河间府河间县,“地鲜膏腴,竭终岁之力,收入颇寡,履亩但得五六斗,七八斗即庆有年矣”[4]。永平府滦州“不知水利,旱涝皆听于天,计丰岁所收,每亩不过四五市斗”[5]。至于偏远的山区,产量更为低下,易州广昌县在七月即已降霜,该地主要在清明时种麦、豆和五月种粟等作物,即使是丰年,每亩产量也不满一斗[6]。由于河北北部地区天气较冷,土壤条件差,作物的生长期短,通行是一年一熟。因为特别种麦需肥多,种植期长,产量低,所以种植较少;而杂粮因为生长期短,适应性强,产量较高,种植较多。因此,河北是华北平原三省中二年三熟制普及较差的地区。直到民国时期,二年三熟制尚不完全普及。如三河县“有一地纯种一谷者”[7]。河北的粮食作物有小麦、大麦、谷子、高粱和豆类。其中小麦、谷子占有较大比重。“土俗谷雨种谷,小满中黍稷”[8]。“麦既登场……,或以种豆或以种禾”[9]。种的禾名叫“六十日还家”,看来是生长期较短的作物,适合当地的气候条件。

实行二年三熟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首先,从经营效益来看,二年三熟制是一种轮作制,它使土地肥料的缺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北方各省,农产种类极多……,凡是充分利用这些不同作物轮植的地方,上等土地无须多施肥料,便可得到很好的收获”[10]。在河南、山东的二年三熟地区,其基本轮作复种方式是:麦—豆—秋杂,这是豆类作物与谷类作物的轮作复种。在这种二年三熟的轮作周期中,安排一季夏大豆,对维持土壤氮素平衡,保证轮作周期粮食的总收量来说,起到了良好作用。因大豆有强大的固氮能力,据文献记载,通过种植大豆能为每亩土壤积累氮素20斤,相当于硫酸铵100斤,或粗肥1万斤。但大豆成熟期晚,不宜直接种麦,经冬闲之后,加强土壤养分的矿化作用,然后种植春谷或高粱,能够增加产量,而且,二年三熟制是以小麦为主作物的,“通常麦价高于粗粮价格一倍”[11],经济效益远较单种杂粮为优。同年,还可以种高粱、豆类、谷子,解决饲料、燃料等问题。

其次,从劳动效益来看,实行二年三熟制的地区劳动期较长。从蒲松龄的《农桑经》和丁宜增的《西石梁农圃便览》来看,劳动期都在十个月左右,一年间的农活分布,是较为平均的。而一年一熟制的地区一年中最忙的时间只有十几天,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较多。而且,二年三熟制的轮作换茬方式及其相应的作物布局,可以使春耕秋耕交替进行,使劳动力、肥料得到合理的调剂,便于实行精耕细作。农民通常是把自己的土地分为两部分轮耕的。雍正十年,河东总督田文镜在奏折中描述了河南人民把土地分为两部分轮耕的情况:“豫省民俗大率广种秋麦,并无余地留种春麦。间有未种秋麦地亩,皆留以播种早黍、早谷、芝麻、高粱等项”[12]。乾隆十年,尹会一在《敬陈农桑四务疏》中也做了类此的描述。直到清末,《清国事情》还介绍了山东烟台附近兄弟二人“四十亩地分作两份,轮换耕作”的情况。农民把土地按作物品种分为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来种植,三月种高粱早谷,五月种豆,八月种宿麦,使播种前后的各种收获和中耕锄草工作也都能合理地安排,从春天到秋天就可以不间断地分配农活了。而且夏季作物收获期按品种不同而分布在六月大暑天到八月秋分的特点,也有利于农活的平均分配。

[1]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2,第20页。

[2]刘贵阳:《说经残稿,沂水桑麻话》。

[3]冯柳堂:《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第237页。

[4]乾隆:《河间县志》卷3,《风俗》。

[5]嘉庆:《滦州志》卷1,《风俗》。

[6]乾隆:《易州志》卷10,《风俗》。

[7]《三河县新志》卷75,第2页。

[8]《宪庙朱批谕旨》28册,第71页。雍正五年四月十五日署理直隶总督宜兆熊、协理直隶总督刘师恕奏折。

[9]王筠:《夏小正正义》第38页,《丛书集成》1336册。

[10]《北华捷报》,1883年8月3日,第136-137页。

[11]景甦、罗仑:《清代山西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第56页。

[12]《宪庙朱批谕旨》第11函,第8册,第43页。

二年三熟制与华北农业的商业化和集约化

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使华北农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自然经济的农业开始向商业化农业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民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商品粮投放市场,并且逐渐地把原来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部分地解放出来,改种经济作物。据乾隆时编纂的河南《光山县志》记载,当地农民“终岁所入,口食所余,悉以出粜”,“邻县远方车骡运载不绝于途”[1]。同期的《罗山县志》也记载“北人粜贩步小车驱驴往来如织,日去米不下数百石”[2]。当时还形成了经济作物产区和粮食作物产区的分工。如“山东临清州所需粮食,麦、谷由河南贩运。秫梁由天津贩运”[3]。甚至有些地区,种植粮食作物完全是为了出售,如河南嵩县人民食粟、麦而不食水稻。但水稻却在嵩县大量种植,其原因无疑是“多得缗钱”[4]。粮食的商品化还表现在踩曲造酒上。“河南素称产麦之区,遂有山西富商大贾挟其厚资乘麦收价贱时在于马头集镇广收麦石,开坊踩曲。每商自数十万以至数百万块不等”,“耗麦奚啻数千万石”[5]。乾隆初年,围绕着禁曲还是开禁在朝廷上引起一场争论。由于农民手中的余粮必然要找到出路,清廷禁而不止,终于被迫宣布在乾隆三年开禁。

农民不种粮食,改种经济作物,一方面是因为手中有了余粮,另一方面是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棉花价格高,“五谷之利,不及其半”,因此农民种植较多。乾隆年间,棉纺业发达的松江,部分原料贩自山东、河南[6]。直隶种棉,比山东、河南稍晚,但到乾隆年间,已相当普遍。直隶的冀、赵、深、定诸州“栽培棉花者十之八九”[7]。种烟之利,因“倍于百蔬,五倍于五谷”[8],种植更为普遍。山东的济宁州,雍正年间“膏腴皆为烟所占,而五谷反皆瘠土”[9],州内业烟者六家,“每年买卖至白金二百万两”[10]。直隶、河南种烟也很普遍。“磁人舍本逐末,多种烟叶靛苗,稻田渐减”[11]。河南邓州“纵横数十里,皆烟田”[12]。其次,粗放经营的农业开始向集约经营的农业发展。历史上,华北的农业一直是粗放经营。张士元在《农田议》[13]中曾经勾画出康熙实年华北农业的轮廓,“逾淮而北过山东直隶之境,则平原旷野,千里荒芜,虽有种禾黍者,亦少深耕易耨之功,岁收益薄。”尹会一在乾隆初年所上的《敬陈农桑四务疏》[14]中,也生动地描绘了华北农业的粗放经营景象:“北方地土辽阔,农民唯图广种。一夫所耕自七八十亩至百亩不等,意以多种则多收,不知地多则粪土不能厚壅而地力薄矣,工作不能遍及面人事疏矣。”然而,这种情况随着二年三熟制的普及开始发生变化。乾隆中期以后,华北农业出现了集约化倾向。

华北农业的集约经营主要表现在资本集约和劳动力集约上,它是一种把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集中投入较少的土地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经营方式。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使华北的农业进入了良性循环;单位面积粮食产量的增加,使农民可以把部分原来种粮食的土地改种经济作物,通过出售剩余的粮食和经济作物获得农业资金,还可以用剩余的粮食喂养大型牵引牲畜和其他大小家畜。据乾隆二十年成书的《西石梁农圃便览》记载,山东省青州府日照县西石梁村丁宜曾家喂养的大型牵引牲畜和其他大小家畜就为数不少。二年三熟地不仅产量高,而且能生产商品价值高的麦和大豆。据景甦、罗仑的《清代山东经营地主的社会性质》一书,山东省济南章邱县东矾硫村太和堂李家就是在乾隆中期种植和出售麦子和大豆而发家的。太和堂在光绪时期,除了饲养十七头耕畜外,还饲养着四十只猪和一百多只羊。这些家畜每年可产肥五千余车。从同书中引用的树荆堂毕家的事例也可看到,毕家养有十几头牛和一百多只羊。这三家都是地主,种植方式都是高粱、粟—麦—黍、豆—休闲的二年三熟制,都饲养大量的大牲畜和大小家畜,积肥都比较多,经营都非常成功。虽说他们不一定能完全代表华北农民的经营方式,但是,这种大牲畜耕作的资本集约的经济方式,无疑是当时华北地区占统治地位的经营方式。

华北农业的资本集约和劳动力集约还表现在经济作物的种植上。如种植烟草,“必择肥地,用十成粪”[15],每万株需要“灰粪二三百担,麸料粪水在外”[16]。山东济宁州,种植烟草和种包谷的人工费用是四与一之比。“其工力与区田等”[17],种植烟草所需的肥料和劳动力因地区而异。据包世臣的估计,烟草需要六倍于水稻或四倍于旱地作物的肥料;在劳动力方面,也要求是其他作物的十倍多[18]。在河北,还种植着靛蓝等经济作物,也是需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和肥料的。至于棉花为集约经营的经济作物,更是无庸置疑的。

总之,华北农业的商业化和集约化是以二年三熟制的普及为开端的,二年三熟制促进了华北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就此来说,二年三熟制的普及在当时具有划时代的经济意义。

[1]乾隆:《光山县志》卷13,第6页。

[2]乾隆:《罗山县志》卷1,26-29页。

[3]方观承:《方恪敏公奏议》卷2。

[4]康基渊:《嵩民种田说》,康为乾隆时人,该书作于1765年前后。

[5]尹会一:《尹少宰奏议》卷5,5页;卷1,21页。

[6]叶调生:《鸥陂渔话》卷4,引吴伟业:《木棉吟》。

[7]嘉庆:《一统志》卷60,东昌府二。

[8]方观承:《御制棉花图》跋语。

[9]方苞:《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卷11,《请定经制札子》。

[10]乾隆:《济宁直隶州志》卷3,臧咸:《种蜀黍记》。

[11]包世臣:《安吴四种》卷6,14页。

[12]吴邦庆辑:《畿辅河道水利丛书》,《水利营田图说》,磁州。

[13]杜修昌:《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史略》。

[14]《皇朝经世文编》户政十一,农政上。

[15]刘贵阳:《说经残稿》。

篇8

【关键词】现代性第五代电影改编文化语境

“第五代”是一个难以下定义的概念。有人把“第五代”理解成为一个类似于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电影潮流,也有人认为“第五代”是一个中国电影历史上一个卓越的群体。一般而言,约定成俗的概念是这样的:他们是新时期出现和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的电影人,具体是指之后的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北京电影学院招人的第一批学生,即1982届毕业生。他们是第五代的主体。[1]第五代的这批作品都有着相通的历史价值立场与精神追求,有着对电影语言的大胆探索。以此为表征。其背后还内涵着与中国社会现代化高度合拍的中国电影现代性的承续、转换的历程。因而,也就意味着中国“第五代”电影的现代性是在现代社会历史价值意义的构建和现代电影语言审美形式的双重纬度上展开的。

一、现代性的承续:“第五代”电影的文化之根

中国电影的现代性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具有同步性。中国电影的现代化也是在遵从电影自身特点、规律的基础上,以反映“社会的现代化”、“人的现代性”为其出发点的。“五四”从本质上说是一场思想启蒙的运动,反映了国人对社会进步、人的发展的渴求。随着20年代中国电影自身的发展,虽然没有脱去“鸳蝴派”、“文明戏”的色彩,但其反过来促进了大批电影观众群的形成与发展,应是一个不可否认的历史存在。1930年,“左翼作家联盟”的成立,直接推动了“左翼电影”运动的兴起。与现代社会的进程紧密联系,自“左翼电影”以来,经过“国防电影”、“革命电影”、“进步电影”的口号,以“进步”、“民众”思想为核心的电影思潮构成了中国现代电影的主流。30—40年代,中国现代电影主流内部关于“社会派”与“人文派”的分野为现代电影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第四代导演,无疑更为执着地反思着社会进程的变迁,呼唤着人性的回归,迈出了走向“审美现代性”的坚实步伐。在《小花》(1979)为主要开始标志的情感表现影像中,第四代电影人展开了新时期的诗化的、还旧的情感艺术表现天地。一系列的散文化作品如《城南旧事》(1982)、《乡音》(1983)、《人生》(1984)等,翻出中国现代电影动人的局面。

承续前人对社会历史意义的探寻,第五代导演的作品基本上是表现大人文背景下的文化反思和文化启蒙意识,并在这个过程中表达对人本身的关注。如张艺谋的影片《秋菊打官司》,在一个极为简洁的故事中表达了多层次的内涵。故事的外表是一个社会性层面的问题:一个民告官的故事:其次是人物的命运和性格:一个受到伤害的弱者对自身尊严的维护:之后,它折射出的则是中国农村人的蒙昧与觉醒相互交织的主题:秋菊坚定的告状既有农民的执着。也有对法律的逐渐认识,但最后的结局所体现出的法律的严肃性显然是她无法意识到的,也是无法用朴素的农民的道德力量所能解决的。从这样的视角来分析,《猎场扎撒》、《盗马贼》、《菊豆》、《边走边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讲述是在中国传统的、历史背景中展开的,《一个和八个》、《黄土地》、《喋血黑谷》、《晚钟》、《红高梁》等影片是选择了的历史背景,《孩子王》、《霸王别姬》等影片则有的痕迹,《黑炮事件》、《大阅兵》、《秋菊打官司》、《四十不惑》等影片展示的是改革开放宏大叙事,但它们都无一例外的指向了人,人的压迫、反抗、觉醒、困惑等等。

巴赫金认为,艺术形式并不是外在的装饰已经找到的内容,而是第一次发现内容。所谓现代艺术,从根本上看就是为一种新的思想找到其适合的新的形式。而一个时代文化价值意义的确立,都是以建立具有鲜明的语言体系为特征的。法国电影理论家马赛尔·马尔丹在《电影语言》一书的序言中的话:“电影是一项企业,又是一门艺术:是一门艺术,又是一种语言。”

从中国电影诞生以来,中国电影语言就一直走着一条逐步摆脱戏剧语言的束缚找到自身特性的道路。对中国电影语言的探讨,也是与对电影本性的发掘与认识密切的联系在一起的。1905年,电影在中国第一次放映就被冠着“影戏”的名称,从戏弄一些洋玩意逐步走到弄点中国自己的戏曲电影。它作为一种记录语言的工具的功能初步得到认可。1909到1922年间,电影在第一代电影人(如张石川、郑正秋)的多方面的尝试下,电影的影戏传统基本形成,并吸收了传统艺术与舞台戏剧的特点加以了合理化的改造。1920年代后期,新知识分子加入到中国电影工业中,西方的文艺理论和电影经验逐渐传播,为中国电影艺术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很重要的新动力。这批新知识分子和后来的左翼电影运动结合起来,诞生了中国第二代电影人,在1932年至1942年中创作了中国电影史中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抗战期间的电影创作中,在电影语言探索中最具意味的是延安记录电影学派的诞生和费穆在孤岛中拍摄的戏曲集锦片《古中国之歌》。在1976—1978年的短暂“恢复时期”后,第三代导演开始将受压制的对电影的革新热情喷发出来,1950年代中后期的观看国外电影的经验和思考转入了他们对自己语言体系的改进,而在第三代电影人背后的第四代电影对电影的创新欲望更加在没有“传统”包袱下出现井喷现象,这种现象带来了对西方电影最外化技巧的大量堆砌式使用,在电影语言上表现为一种未经归置的野性。这种爆发在整个电影观念是一种促进中国电影语言“现代化”的决心的产物。他们的影片有效的回避,抑或超越了中国电影“戏剧的拐杖”,走上了一条“电影语言现代化”的宽广的道路。

第五代导演无疑受到了这一美学风格的极大影响,其延续的痕迹也是相当明显的。第四代导演中的“一些写意性的段落,如《青春祭》中的‘出殡’,‘泥石流’等”,到“《黄土地》中的‘腰鼓’、‘祈雨’,到《红高梁》中的‘颠轿’、‘喝酒’等,都有着一以贯之的清晰的艺术轨迹。”[2]但是,总体而言,第五代导演的电影语言在此基础上又有了很大的革新。他们在叙事上放弃了如何将电影和戏剧分拆开来的胶着。以一种“造型感”和“隐喻性”的镜头语言体系对整个中国电影格局发起了挑战,这种挑战使得电影的视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现代性的转换:“第五代”电影的文化之变

客观的社会环境,没有允许第五代导演在人性的价值启蒙与独特的造型语言的道路上持续太多的历程,很快被泛化并被后起的“第六代”所追赶,经历了转型与调整的痛苦。从本质上讲,文化艺术形态的转型是以社会经济的整体转型为背景的。

进入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兴起,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整体加速转型的时期。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从农业文明的社会形态到现代文明的社会形态,从传统的政治伦理型文化到经济商品型文化,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出现了深刻的调整。在新与旧的转型中,各种思想文化观念的混杂、传统价值观的颠覆、传统审美构架的崩塌,商品经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潮流的冲击下的各种各样的焦虑和困惑等等都充盈在当代社会的方方面面。[3]这种社会转型期的时代特征体现在中国电影创作中,就是一种艺术形态的当代转换,一种电影社会文化价值与电影文化语言在当代社会环境中的“双轮旋转”。[4]

不同于前五代电影人对电影社会历史价值的内在认同,电影的“后五代”群体从电影本体出发,对电影作为大众文化的商品属性的价值认同观念不断凸现,并日益体现在他们的电影创作中。随着90年代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根本变迁,以市场为导向的电影生产制作已经成为了中国电影必须进行的最根本的战略抉择。观影人数的急剧减少、国产电影市场的大幅度萎缩把曾经还处于遮蔽状态下的中国电影孱弱的工业体系和营销能力彻底暴露在了世人的眼前。关于中国电影产业研究的一些关键概念,如受众、票房、发行营销、目标市场、投资体制等都开始成为电影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向度。

从创作的实践来看,九90年代开始中国电影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线索是如何把握电影作为大众文化消费品的特质上,在这个进程中对好莱坞电影的叙事系统的学习成为十分关键的问题。张艺谋1993年之后的作品及第五代导演群体特征的解体。都与此有关。叶大鹰的《红色恋人》和冯小宁的《红河谷》等影片的标志性作用也十分明显。然而在其中最为成功的代表人冯小刚的贺岁系列中,则更为发人深省的表现了中国大陆的现有强势文化消费习惯的重要作用。

中国电影进入90年代以后,新生代电影的出现促使真正讨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人的状况”,以及将50年代以后世界艺术电影创作领域全面的“现代化语言”和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结合起来。新生代导演中关于个人成长的讨论重心,给中国电影的创作获得了一次将电影创作和个人生命体的表达高度结合的契机,但是这些作品尴尬的境地仍然不可避免。他们生不逢时。在这个社会历史阶段,电影作为大众文化消费品的性质重新回到对其存在的主要诉求上,再加上主流文化倾向和个人表达的呈现水平等多种原因,使得“第六代”或者“新生代”电影人中的个人言说和对电影语言的关心被放置在一个边缘化的地带,他们的生存比他们的前辈中国电影人更为艰难。但是,事实上,第六代导演所带来的艺术理想及表达方式,已经为中国电影输入了新的理念与语言。[5]可以说,其独特的语言体系是对第五代群体性语言的一种反驳,构成了对第五代群体的一种深刻的解构。分析其主要的语言构成,主要在于自我的叙述视角和纪实的语言风格。

在电影叙事中,叙述视角是一个重要的语意生成要素。出于对自我价值的认同与尊重,第六代导演采用了自我的叙述视角,其作品带有一定程度的集体自传性。《阳光灿烂的日子》以成年的我——马小军回忆的方式展开自己曾经经历的往事。为了让观众确信我的叙述者身份,导演甚至不惜冒着故事流畅性被打破的危险,多次用话外音的方式怀疑叙述的可靠性。“我现在怀疑和米兰的第一次相识是伪造的,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在马路上遇见她。”在影片摄影中。也多次采用了仰角近景,使得“我”的形象渐显高大,反映了叙述人对自我的怀恋。其他如《苏州河》、《长大成人》、《月蚀》等一批作品都展现了自我的依恋和怀疑中的双重矛盾,成就了第六代导演自我的成长寓言和青春呓语。

第六代电影导演“自我”成长寓言是以一种纪实性的语言风格呈现的。出于对宏大主题的抗拒、反叛,以及他们自身没有进入中心的边缘拍摄、生活状态,他们普遍采用实景拍摄、非职业演员、同期录音等方式,强化影片的纪实性。法国《电影手册》杂志评价为贾樟柯带来国际声誉的影片《小武》,其“创作手法摆脱了中国电影的常规,……表现了中国电影的复兴与活力”。排除意识形态的政治因素,这样的评价还是比较客观与公允的。在这里,“中国电影的常规”即是第五代导演为中国电影在国际上树立的乡土中国的影像。他们成为了第六代导演争相解构和划清界限的对象。第六代导演的代表人物张元曾说:“寓言故事是第五代的主体,他们能把历史写成寓言很不简单。而且那么精彩地去叙述。然而对我来说,我只有客观,客观对我太重要了,我每天都在注意身边的事,稍远一点我就看不到了。”[6]曾因以成长的主题和成熟的形态命名了第六代的路学长,在拍摄电影《长大成人》中曾说:它“表现了一个孩子长成青年的过程”,“有我自己的故事和我朋友的故事”,成为了60年代人群的精神自传。

三、现代性的视角:“第五代”电影改编的文化语境

美国电影理论家乔治·普鲁斯东曾说过:“小说与电影是两条相交叉的直线,在某一点上重合,然后向不同的方向延伸”。诚如此言,自电影诞生以来,它和文学就处于这样交叉与分离的矛盾互动中。从美学形态上分析,文学(尤其是小说)和影视的叙事艺术有着惊人的相似性。恰是这种叙事的相似性,使电影从诞生之日起,就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比如影视和文学的主要的叙事因素都包含着叙事主体、叙事客体和叙事手段三个关键元素,影视和文学都是借助于叙事的感性特质虚构或者再造了一个有别于现实真实世界的虚拟空间,而这个空间的存在是对于现实世界一种美学意义上的重现或者补偿。影视与文学都是通过感性的人物、冲突的事件和生动迷人的故事,围绕着一个预先为导演或者作家设定的主题展开想像的叙事,他们在接受层面上大多都设定了预期的读者或者观众期待视野。所以,作为同是叙事艺术的影视与文学,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是一个相当鲜明的文化事实。

篇9

一、引言:问题研究之缘起

晚近三十年来,随着公共事务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传统的官僚化政府显得格外迟钝,一场声势浩大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几乎同时在西方国家发起。从大的方面来说,这场“重塑政府”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职能的市场化、政府行为的法治化、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政府权力的多中心化。政府职能的市场化包括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公共事务引入内部市场机制等”。[①]在这一过程中,“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需求”的民营化(Privatization)方式因为契合了“政府退缩、市场回归”的题旨而备受各国的青睐,进而成为各国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举措。民营化并不意味着国家承担公共行政义务和责任的彻底免除(即所谓的“国家除任务化”),它仅仅表明私人部门对某些公共行政事务程度不同的参与。正如民营化大师E?S?萨瓦斯所言:“民营化不仅是一个管理工具,更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基本战略。它根植于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哲学或社会信念,即政府自身和政府在自由健康社会中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的适当角色。民营化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更好的政府,更美好的社会。”[②]

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管制的不断放松,这种以谋求私人部门参与行政任务履行为旨趣的民营化改革运动同样一路高歌猛进。如今,不仅公用事业领域内特许经营、合同外包等形式的民营化改革举措为世人所熟知,就连传统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属于国家保留的行政领域,民营化改革的触角仍然依稀可见,“治安有偿承包”、“老板消防队”和“海上戒毒船”在一些地方的悄然出现即是明证。[③]就公共事务的治理而言,这种公私部门之间的合作确实能够直接起到有效缓解政府压力的作用,甚至还可能进一步提升行政任务的履行质量。但是,我国当下的一些公共行政民营化之举普遍都存在规范依据不足、法律位阶过低等问题,甚至很多民营化改革完全是依照行政机关的内部文件进行的。由于法律保障机制的严重匮乏,一些行政领域的民营化改革乱象丛生,政府不负责任的淡出、公共服务质量的下降、私人部门的惟利是图已经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近期发生的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及其所引发的生存危机事件,则进一步暴露出公共行政民营化过程中的重重困局,也为行政法学界剖析民营化的利弊、时机、方式及后续责任分担等问题提供了难得的个案。

“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的大致梗概是:2005年8月5日下午十四时许,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尖子村农民修文国的家突起大火。危急时刻村民们数次求救,但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因该村没有上交防火费而拒绝出火警。众村民眼睁睁地看着修文国的数万元的房产在大火中付之一炬。据悉,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成立于1999年10月。当初,有关部门同意成立这家民营消防队主要是考虑到公主岭市管辖面积较大,对于一些较远乡镇的火灾,公安消防队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实施扑救,就近设立民间性质的消防队正好可以弥补这一不足。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成立之初的几年,由于镇政府每年代为征收部分防火费,消防队勉强能够支撑。然而,自2003年之后,防火费作为“农民负担”被吉林省有关部门废除。无奈之下,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不得不逐个村屯签协议,对于没有与其签订协议的村就不能提供服务。时至今日,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已经名存实亡。[④]

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经过多家媒体的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争议之焦点集中在作为公共物品的消防能否完全由私人部门提供?政府能否因此而放弃相关的责任?进一步言之,公共行政的民营化是否存在或界限?遗憾的是,学界尚未从民营化及政府管制的角度对这一典型社会事件进行认真分析,从而使相关的社会议论仅仅停留于感情层面的争执。笔者认为,抽象而宏观地论述公共行政民营化的界限问题并非易事,为此,本文拟从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入手,围绕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背景,对消防事业的管理能否实行民营化、需要什么形式的民营化以及政府在后民营化阶段需要采取哪些行动等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希冀通过这种个案式的分析以点及面地触及公共行政民营化的界限问题,从而为我国当下日益深入的民营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并求教于学界同仁。

二、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必要性

如同洪水、地震一样,火灾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灾害之一,所不同的是:由于火灾的突发性和人为因素,使人类还无法象对待其他灾害一样,对其进行预警。加之现代大工业社会所造成的人口集中和产业稠密,火灾一旦发生,其后果往往不堪设想。正是基于消防服务所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种公共物品的无偿提供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的份内之责。问题在于,政府提供作为公共物品的消防服务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必须由政府亲自去执行?也就是说,政府是否应当同时扮演消防服务提供者和消防服务生产者的双重角色?域外有关国家的公共管理实践似乎对此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例如,在丹麦,多数城市和一家私人企业福尔克公司签订合同以提供消防服务,大多数人通过这一安排得到了保护。在瑞典,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从私人承包商那里获得消防服务。[⑤]

在理论上,消防事务的管理毕竟涉及公共安全的维护,属于现代政府的“天职”,因而往往被人们认为是当然的国家任务而不能转嫁由私人来承担。[⑥]然而,“某项公共任务是否确属公权力主体的特殊任务,必须依据特定时空下的具体法秩序来决定”,也就是说,“国家可否将某项公共任务视为国家任务纳入管理,或者可否将该公共任务释出由私人负责,首先应解释宪法以及所有合宪法的规范的规定才能决定”。[⑦]根据我国现行《消防法》第二十七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可见,借助多种形式的民间力量参与消防事务的治理非但不为现行法律禁止反而为其所鼓励和提倡。那么,消防事务的民营化在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为何具有必要性呢?笔者认为,这种客观必要性主要源自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城乡二元对立结构基础上的乡村巨变。一切制度的变迁都可归因于社会结构的变迁。就我国当下的消防管理体制变革而言,同样离不开对现实社会结构的考察。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整体的社会结构日益呈现出城乡二元对立的格局,城市与乡村之间在各个方面都形成了巨大差距。正是基于城乡二元对立的社会结构,很多行政领域的改革(如医疗、社保等改革)实际上主要都是在城市进行的,或者说改革的受益者往往都是城市以及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现行消防体制的确立以及消防资源的配置大抵上也是如此。无论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初颁行的《消防条例》还是九十年代末期颁行的《消防法》,无不将消防资源偏向于广大城市。[⑧]也就是说,城市的消防事务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政府所提供的消防服务基本上覆盖了城市地区;相比之下,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口、产业都没有城市密集,火灾的发生概率及其造成的损失较低,因而所获得的消防资源极少。如此以来,政府所提供的消防服务自然就难以惠及农村和农民。然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猛推进和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国传统的乡村面貌已经发生了巨变。特别是在江浙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企业日益增多,其规模和密集程度甚至超过了一般的城市,火灾发生的几率日益增大,消防服务的需求也随之提升。在这一背景之下,旧有的公共消防管理体制和消防资源分配模式的弊端日渐显露,以行政为主导的城市消防体制面对中国农村的变化表现出强烈的促不及防。旧行政体制的巨大惯性和农村地区对消防服务的巨大需求,为民间力量参与消防服务的供给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特别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开展,城乡二元对立的紧张格局有望得到及时缓解。于是,消防事务的民营化自然就成了社会发展之需。

第二,消防事务治理结构内在的可分解性。在直观层面上,消防事务的治理逻辑地包含了两个组成部分:“火灾预防”(即“防”)和“灭火救援”(即“消”)。从公共安全维护和社会治理效果的角度上看,火灾预防远比灭火救援更为重要,这也正是现行消防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的原因所在。大体上来说,火灾预防涉及消防规划的编制、消防技术标准的制定、消防设施的配置、消防安全的检查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治等相关事务,宏观性、政策性特点十分明显;相比之下,灭火救援则以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微观性、单一性特点更为突出。由于火灾预防大多涉及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及政策落实与否的监管,因而作为现代国家公共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的政府无疑应当去“亲历”。至于灭火救援,因其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并不一定完全依赖政府去亲自实施,更多的时候都可以借助民间力量的参与取得更好的救援效果。事实上,现行《消防法》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多种非政府形式的消防组织发展的鼓励,本身就意味着立法者对民间消防力量参与灭火救援的认可。在民营化理论上,这属于典型的“组织民营化”,即行政主体并不解除所担当的公共任务,只是通过私法的组织形态来继续担当。我国山东、深圳等地通过招聘方式录用合同制消防队员弥补公安消防力量在灭火救援方面的不足即为有效的制度尝试。可见,消防事务虽然触及社会公共安全,但由于其自身治理结构的可分解性,对于其中具有执行性质的灭火救援事务完全可以吸收民间力量的参与。

第三,公共部门消防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目前,我国消防机构的设置和消防资源的分配都完全与行政区划、行政级别相吻合,最基层的公安消防机构基本上都设置在区县一级。这种高度行政化的消防管理模式固然能够优先满足城市对消防资源的需求,但对于地处偏僻的广大乡村来说,就难以与城市平等地享有政府所提供的消防服务。由于现有的消防人力、物力资源都集中在城区,即便消防机构在接警之后能够立即赶往乡村火灾现场,也会因为耽搁最佳救火时间而无济于事。事实上,在前文叙及的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中,村民也曾试图向城区的公安消防队求救,但由于路途遥远,最终也未能成功灭火。虽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近郊的农村地区已经为城市所吞并,但农村地区的彻底消灭永远都无法实现。因此,在现有的消防管理体制之下,公共部门尚无法为广大农村地区供给基本的消防服务。即使将公安消防机构设置的末梢延伸至乡镇一级,也因为财政资金的匮乏、审批程序的繁杂和行政编制的控制而难以实现。可见,面对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消防需求,公共部门消防服务的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只能更多地借助于民间的力量向农村提供应有的消防服务。由此可见,消防事务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消防事务的民营化将是我国未来消防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三、消防服务民营化之模式选择

上文的分析表明:在社会急速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作为公共产品的消防服务的提供虽然依旧是政府的天职,但借助于民间力量的参与却能够进一步扩大消防服务的实际覆盖面,从而使城市与乡村、富人与穷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所安排的消防服务。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消防服务可以随意地选择各种民营化方式呢?在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中,对于谁交钱就给谁救火、不交钱就不给救火的民营消防队来说,排他性已经十分明显,消防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全然不复存在。而原本属于公共产品的消防一旦变成了排他性的私人产品,其供给的公平性也将丧失殆尽。如此以来,纯粹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必将使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导地位被削弱、公共责任被规避。很显然,这种所谓的民营化改革不仅无助于消防服务的公平提供,而且还将直接导致政府民主性的丧失。

民营化理论的一个重要创新就在于重新将公共服务的构成要素区分为三个基本的参与者,即消费者、生产者、安排者或提供者。其中,消费者直接获得或接受服务,可以是个人、特定地区的所有人、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拥有共同特征的社会阶层或者获得辅助的政府机构;生产者直接组织生产,或者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可能是政府单位、特别行政区、市民志愿组织、私人企业、非营利机构,有时甚至是消费者自身;服务安排者或提供者指派生产者给消费者,指派消费者给生产者,或选择服务的生产者,通常是政府单位但也有例外。服务“提供或安排”与服务“生产”之间的这一区分构成了整个民营化概念的核心,是政府角色界定的基础。民营化理论从静态分析角度据此归纳出了公共服务的十种不同制度安排(见下表)。[⑨]

公共服务提供的制度安排

生产者安排者(提供者)

公共部门私人部门

公共部门政府服务政府出售

政府间协议

私人部门合同承包自由市场

特许经营志愿服务

补助自我服务

凭单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不同的制度安排中,有七种安排的生产者是私人部门,民营化一般运用到其中的若干形式。按照这一制度框架来分析,吉林省范家屯镇的民营消防队可以归入“自由市场”式服务提供模式。在这一制度安排模式之下,生产者是私人部门,消费者自己安排服务、选择生产者并向其支付费用,政府则不加任何干预。问题在于,市场制度所提供的仅仅是最普通的个人物品和可收费物品,而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消防服务恰恰是一种典型的公益物品,政府不能假借民营化之名放弃其作为公共服务安排者或提供者的责任。正如学者所言:真正的民营化政府责任是不能被转移的,所转移的只是透过民间功能所表现出来的绩效;且真正的民营化并不会造成政府角色的消失,而只是减少而已。因为政府仍要承担政策说服、规划、目标设定、监督标准拟订以及执行、评估及修订导正等功能,因此民营化的成功,是建立在一个健全的政府功能基础上的。[⑩]可见,消防服务的民营化并非没有任何界限可言。

通常地,根据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事务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民营化分为实质民营化和形式民营化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实质民营化指的是特定行政事务的公共属性不变,但国家本身不再负担执行或负担全部执行,而开放由民间部门负责或提供。例如,在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上,国家就可以通过特许经营(如BOT模式)等方式吸引民间参与。在特许制下,政府通常授予某一私人组织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直接向公众出售其服务和产品,民营部门则往往为此向政府付费,并在政府价格管制之下通过向消费者收费的方式取得投资回报。可见,在实质民营化的过程中,政府与民营部门之间并不存在委托关系,毋宁说是民营部门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完成行政事务的运营。形式民营化又可称为功能的民营化,指的是特定行政事务仍由国家承担且不放弃自身执行的责任,仅在执行阶段借助于私人部门的力量完成既定的行政任务。功能的民营化主要有行政助手、专家参与、行政委托及合同承包等形式,其中尤以公共服务的合同承包最为典型。“论及传统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区别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民营化)时,‘合同外包''''是最经常提到的方式。”[11]在合同承包下,政府可以通过与营利或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实现某一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即民间部门是生产者,政府是安排者并由其向生产者支付费用。可见,在形式民营化的过程中,政府与民营部门之间实际上存在委托关系,即政府仍然承担公共服务的全部责任,只不过把实际生产活动委托给民营部门实施而已。

由此可见,作为公益物品之一的消防服务的供给事务宜采取合同承包的方式实现民营化。相比较特许经营等实质民营化方式及其他类似政府淡出等更为激进的民营化方式而言,合同承包的优点十分明显。一方面,在合同外包的制度安排下,政府没有放弃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由其向作为生产者的民营部门支付费用本身即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充分彰显;另一方面,通过委托民间力量生产消防服务,可以大大减轻政府的压力,特别是有效缓解社会日益增长的消防需求与有限行政资源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公共产品的公平供给。当然,与目前无偿的公共消防服务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相比,政府将消防服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消防服务)外包给民营部门之后,势必会引起成本的抬升,甚至还可能加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但与政府亲自生产相比,外包方式还是能够节约部分费用。有趣的是,根据国外学者对公共服务不同提供机制精细的比较研究,消防服务的合同外包比政府自己生产要节约20%~50%的费用。[12]考虑到我国普遍高昂的行政运行成本,可以预见的是,将部分消防服务外包给民营部门同样能够起到节约行政成本的作用。

四、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续政府规制

尽管民营化是在规制缓和(Deregulation)的背景之下得以大力推行的,但是民营化绝不意味着政府的彻底归隐,毋宁说是政府从前台走向幕后、从行政事务的直接执行者转变为决策者和监督者,即“掌舵”而非“划桨”。正如德国联邦议院法律委员会主席鲁佩特·朔尔茨教授所指出的那样:“这一切(指公共行政的民营化——引者注)都不意味着国家和行政机构必须全面从这些职能方面撤退。通过国家监督规定的机制,特别是国家保证有关私人在职业和专业上的可靠性和素质,公共利益完全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我们可以这样说,行政机构从自己执行的责任中撤出越远,就越可通过监督和检查私人和保证专业与职业素质来承担更多的保障责任。”[13]在部分消防服务通过合同外包形式实施民营化之后,政府同样必须加强后续规制,从而保证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共财产安全免遭以私法形式实现公共任务的私人部门的威胁。笔者认为,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的政府规制应当着重解决好规制目标和规制手段两个基本问题。

(一)规制目标

作为公共物品的消防服务以合同外包的形式交由民营组织去生产,其根本目的在于借私人部门之手弥补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上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在部分消防服务民营化之后,政府对民营组织的规制也必须保障服务公共性的实现,避免因私人部门天生的逐利性而损害公共利益。具体而言,消防服务民营化后续政府规制的目标应当是安全和公平。首先,消防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提供,都必须确保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以及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房屋及家产是其安身立命之本,应当受到格外关注。这不仅是民营消防组织的基本任务和使命,而且更是政府监管所追求的崇高目标。其次,作为公共产品的消防服务的供给必须坚持公平优先的原则,向特定区域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普遍的服务。特别是在通过政府付费形式外包消防服务的情况下,民营组织更不能自行选择服务对象实施区别对待,而应当向承包区域内所有的人提供公平的服务,这也当然地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目标。

(二)规制手段

在公私部门对立的时代,政府大多习惯性地选择传统的“命令——控制”型规制模式来实现既定的规制目标。但在公共服务民营化时代,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业已形成了日益亲密的合作关系,因而政府更应当重视通过契约模式来实现社会治理和规制的目标。就消防服务的合同外包来说,规制目标的实现更多地取决于承包合同的签订。笔者以为,消防服务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消防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服务的对象、服务的事项以及服务的具体要求。这部分条款实际上框定了民营组织的基本任务,也是政府对其实施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二是政府的付费,包括付费的数额、时间及方式等内容。应该说这部分内容的订立最为关键,一方面,政府必须比较内部机构提供消防服务的成本和该服务由民营组织合同外包的成本,尽可能节约财政支出;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给予民营组织投资参与消防服务生产以必要的回报,从而吸引更多的民间力量以便最终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总的来说,承包费用应当低于政府机构亲自提供消防服务的成本。至于具体的付费方式,可以采取具有激励性质的“固定价加奖励”的方式,在确保民营组织能够维护正常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其绩效情况(如火灾发生率的下降、灭火救援的效果等)进行适当奖励,从而敦促承包者尽可能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14]值得注意的是,费用的合理确定是建立在充分掌握行业内相关信息的基础之上的,这对政府的信息收集、整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违约处罚,包括承包者违约的具体情形及其处罚措施。四是争议处理,包括争议处理的机制以及处理期间不中断服务等。对于政府来说,在消防服务外包合同签订之后,借助于监督、促进合同的履行就能够确保规制目标的实现。当然,在通过契约规制的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一些传统的规制手段对民营消防组织进行控制,其中以行政许可最为重要。根据现行《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实上,一些地方(如浙江、广东等地)政府已经根据《消防法》分别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设立条件、标准等进行了规定,从而为民间组织参与消防服务确立了起码的市场准入条件。由此,政府也可以将行政许可作为规制民营消防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鉴于火灾发生的不确定性,民营消防组织参与火灾扑救可能会造成过多损耗,这也需要政府以补贴的方式适当给予扶持。

需要指出的是,发生在吉林的“民营消防队见火不救”事件是我国目前大量民间消防队尴尬处境的真实写照。其间所反映出来的核心问题有二:一是民间消防队的资金缺乏应有的保障,难以更好地发挥其在整个消防体系中应有的补充作用;二是政府面对民间消防队的出现反应较为迟钝,没有通过监管和扶持因势利导。为此,必须通过《消防法》的修改,明确规定政府可以通过缔结外包契约的方式委托民间消防队提供部分消防服务,并通过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规定保障消防服务民营化的顺利推行。

五、结语:通过民营化破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难题

引人关注的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业已成为我国当下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从大的方面来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就是“政府应该做什么”、“政府通过什么样的组织形式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做”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今后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要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事实上,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过小的政府和过大的政府都不利于社会发展,规模适度、职能适度的政府才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适度的政府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职能的范围是有限的,二是政府运作的质量是有效的。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是适度政府的两个基本标准。”[15]为此,就必须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民间力量的参与,形成多元服务主体的格局。通过“政府瘦身”和“市场回归”,有效克服全能政府的诸多缺陷,从而实现现代福利国家对政府的角色期待。当然,公共服务民营化的改革并不是政府责任的放弃,相反地,通过民营化之后的重新规制(Reregulation),政府的“掌舵”作用更能够充分显现。正如美国学者彼得·德鲁克所言:“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一个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我们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治理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行‘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16]就此层面而言,本文有关消防服务民营化的粗略探讨就具有潜在的标本意义,对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民营化改革也能产生启示,从而为当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难题的化解提供另一种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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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余逊达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译丛总序第1页。

[②][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0页。

[③]参见《农村治安该不该“承包”》,载《报刊文摘》2003年5月28日第一版;戴敦峰:《“老板消防队”涌现瑞安》,载《南方周末》2004年4月1日A3版;沈颖:《海上戒毒》,载《南方周末》2004年10月7日A4版。

[④]参见彭兴庭:《消防队“见火不救”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困局》,载《检察日报》2005年9月12日第6版。

[⑤][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⑥]参见《从民营消防队的困境反思〈消防法〉》,/Articles/2005/08/734159.HTM,2006年6月15日最后访问。

[⑦][台]陈爱娥:《公营事业民营化之合法性与合理性》,载《月旦法学杂志》1998年第5期。

[⑧]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1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7条的规定。

[⑨][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0页。

[⑩][台]詹中原:《民营化政策——公共行政理论与实务之分析》,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10—11页。

[11][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4页。

[12][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0页。

[13][德]鲁佩特·朔尔茨:《法治国家和行政法:连续性和活力》,“法制国家现代化:德国国家行政管理经验及中国的前瞻”研讨会交流论文,2000年3月27—28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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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店面临新的经营理论的挑战

1990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教授汉莫博士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题为“再造不是自动化,而是重新开始”的论文,首次提出了企业再造的概念。1993年汉莫博士与管理咨询专家JamesChampy合著《再造企业》(ReengineeringtheCorporation》一书,并以“管理革命的宣言”作为副标题,对企业再造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在二位专家的倡导下,企业再造运动首先兴起于美国,并迅速波及全球,从而引发了一场世界范围内的管理革命浪潮。有人认为,该运动是继全面质量管理运动后的第二次工商管理革命。有人甚至认为,这场管理革命对当今企业的影响可以与两个世纪前亚当·斯密提出的分工理论对当时企业界的影响相提并论。企业再造理论是对分工理论、组织理论的否定,是对酒店经营管理长期实行的部门化、专业化管理的革命。

1.企业再造的含义

企业再造,也可称为企业再造工程或企业重新设计。汉莫等人在《再造企业》一书中作了十分清楚的定义:“企业再造就是对企业业务流程(BusinessProcess)做根本性的重新思考和彻底的重新设计,以求在成本、高质量服务和速度等各项当代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的改善”。

根据汉莫的定义,再造企业是从根本上对企业原有的基本信条、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因此企业经营中一直遵循的基本信念,如分工思想、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岗位责任制等,都提出了质疑,认为应该对此进行全面的重新考虑。再造企业不是对组织进行修修补补,而是对企业运营方式的重大革命,它要触及到事情的根源,对企业进行彻底改造,而决非是一般的改善或提高。企业再造着眼于业务流程。业务流程是企业以输入各种原料为起点到企业创造出对顾客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为终点的一系列活动。汉莫等人之所以认为应从业务流程着手改造,是因为现行企业业务流程是分工理论的直接产物,不重造业务流程,就不可能实现绩效指标的显著提高。

2.对分工理论的挑战

两个世纪前由亚当·斯密创立的劳动分工理论,一直是企业组织建设的核心理论。一方面,企业制造产品的过程被分为一连串的简单动作,最后由生产线组装完成;另一方面,在组织机构上表现为金字塔式的官僚体制。这种劳动分工、专业化及金字塔式组织体制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上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当人类进入网络信息时代后,价值观念和消费需求发生新的变化,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分工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企业经营与组织模式已不再是产生高效率的法宝,而已成为限制企业发展的枷锁,直接影响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只见树木(局部或自己岗位),不见森林(全局或最终产品与服务质量的效果)”、管理者的“本位主义”、组织内部的“官僚习气”、轻视顾客与缺乏革新精神等,都使企业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瞬息万变的经营环境,动摇了企业持续发展的根基。因此,企业再造理论大胆地向主宰了人类两个世纪之久的分工理论提出挑战,它否定专业分工论,主张工序合并,实行团队工作的“合工”业务流程工作方式;它否定传统的金字塔式组织,提倡“精兵简政”、组织结构“扁平化”;它实行分权管理,彻底消除官僚体制;它广泛、充分地发挥信息在生产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中的作用。

总之,企业再造理论与分工理论不同,其宗旨是通过一场彻底的经营管理革命,建立起高效率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模式,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绩效的飞跃式提高。

企业再造理论一经提出,便迅速风靡欧美,继而波及亚洲等其它地区,成为世界企业关注的热点。目前约有70~75%的欧美企业正计划进行企业再造,美国500家大企业中有70%不同程度地正实施着“企业再造计划”。一些企业通过企业再造,有效地创造了竞争优势,使企业再度迈向辉煌之路。例如,美国波音公司进入90年代后出现不景气,公司为了摆脱困境,决策者确立了以降低成本为突破口,以改革工作流程为出发点的“企业再造方案”。公司打破传统的分工专业化、顺序化及中央集权的经营管理方式,建立工作整合(进行工序合并,实行综合作业),打破组织界限及讲求平行作业的管理方式,使公司在成本、质量与顾客服务上取得了显著效果。如1996年生产一架737波音客机的生产周期由原来的13个月减少到6个月,经营成本也降低了20~30%,波音公司终于通过“再造”挽救了自己,重新走上了繁荣之路。

国外实施企业再造取得成功的经验有下列几点值得借鉴:(1)对企业的整体改造优于局部改造;(2)企业高层主管和各级主管重视并直接参与改造;(3)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的作用;(4)变革的时机适宜,如选择企业面临困难、危机时期;(5)团队精神发挥得好;(6)对员工进行高素质的培训,拓开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的综合作业技能。

世界酒店业也正酝酿着与旅行社、航空公司的结合,进行综合改造;根本改革市场调研、预定、交通、接待、服务的作业程序;酒店内部的作业程序合并、工序合并,实现对顾客的“一条龙”服务、跟踪服务,让顾客感到十分方便和满意。

二、酒店经营管理模式的两大转变

因特网对酒店经营环境产生的重大影响,现代管理理论对酒店经营管理的理念、经营思路产生的支配作用,都导致了酒店经营管理模式必须来一个大的根本性的转变。

1.从制度型经营管理模式向人本型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

制度型模式主要是“以工作为中心”或“以岗位为中心”,通过各种规范、规章制度、标准等对酒店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管理组织形式,它提高了管理者的权威,有利于制度、法规的制定、执行和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管理者制定工作方针、计划、经营目标,在世界酒店业发展过程中功不可没。但它在强调管理者权威性及制度的强制性的同时却忽视了员工作为“人”自身的能动性、创造性和潜能的发挥,缺乏对员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引导,忽略了员工间的和谐团结对酒店经营的重大影响,制约了员工个性发挥。

人本型模式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员工自主管理、民主决策、确立团队精神、协作精神、主人翁意识等观念,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潜能,管理者主要起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这一模式的实施必然要引起酒店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工作程序等的重大变化,组织机构要更加精简,更有效能;对现代信息的传递与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

2.从“以财务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向“以现代营销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

当今酒店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经营观念、经营方式等等方面来一个革新,必须把过去的“以理财”为重点的管理模式转到“以生财”为重点的经营管理模式上。“客源是酒店的衣食父母”。无客源酒店什么都谈不上,也没有财可以理。酒店要有持续的丰富的客源,必须要以现代营销学的理论与实践去开发客源,真正做到时时处处方便客人,处处时时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必须了解市场、细分市场、选择目标市场,及时调整酒店产品与服务的组合,向公众不断沟通本酒店的服务特色、价格,以及做好即时的跟踪服务和各种信息反馈等等,使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都十分满意,起到良性循环的经营效果。要做到这些,最好的帮手就是借助于因特网与酒店企业内部网的有机结合,为四面八方的客人与酒店之间架起一座方便的桥梁。信息网络技术为现代营销提供了真正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使用因特网。目前,一般人都可以在公司、家庭、学校等轻易连接上因特网,进行通信,获取资料,消遣娱乐等。他们也希望差旅时可以方便地上网。至于租用酒店办公的商业客户,上网更加是工作和生意上的需要。所以一家没有因特网服务的酒店会减少吸引力,也显得不高档。网络酒店是当今酒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谓网络酒店就是已经连上因特网的酒店。在网络酒店里,无论是酒店本身,还是入住客户,都可以便捷地连上因特网,进行通信,获取信息等。也可以说网络酒店是酒店通过特有的系统联接上国际互联网,通过网上的主页向全球多姿多彩、声情并茂地展示自己的风貌、特色;向全球亿万的用户分销自己客房和各种服务的酒店;并可依此组成酒店连锁业,以强劲灵活的营销手段向广大市场进军;它可以向众多的客户提供面对面的营销方式;它开拓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平常方式下的人力、物力所无法与之比拟的。它代表了最新和最有效的营销方式,它为酒店开发客源市场带来了无限的商机。

一般来说,网络酒店可以为世界各地的顾客或公众提供以下的因特功能:

(1)WWW(网站浏览);

(2)电子邮件收发;

(3)文件传输FTP;

(4)用因特网免费打长途电话;

(5)因特网视频会议;

(6)流动商务中心;

(7)网络打印(打印网上获取资料);

(8)因特网培训,等等。

网络酒店还可以为酒店带来新的收入,如:(1)记时上网服务;(2)电子信箱服务;(3)视频会议;(4)出租主机空间,出租PC笔记本电脑服务、(5)网上订房服务;(6)网上订餐、订花、订书等服务;(7)网上广告服务等等。

可以说,酒店经营进入网络营销时代,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科技进步的必然。

三、“以网络营销为核心”的酒店经营模式

具体在四个方面可以得到突破:

1.在实现新思维方面可以得到突破

当今酒店经营管理的新思维集中概括为社会营销观念;一切为了顾客,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需求为已任的酒店意识;全心全意任劳怨为顾客服务的精神。由于有了大容量、高速化、互动式信息互联网,为酒店按照新思维经营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条件。因特网的大容量、高速化、互动式,改变了我们过去受空间、时间限制的服务方式和较低的服务效率。过去许多服务需要有中间商诸如旅行社、航空公司的介入,才得以有效地完成,中间商成为信息的组织和传递者,并控制着酒店部分营销活动。如今使用信息互联网,一方面使顾客有了充分的信息来源,让客人选择酒店商品的范围和权利大大提高,真正做到“任君选择”;另一方面,酒店亦获得了更强大的信息处理和传输能力,使之对市场的调研和市场细分可更加深入与可靠,并可不受空间、时间限制及时满足消费的个性化、特殊化的需求,实现“一对一”的特定营销,从而摆脱“非得批量才予办理”的惯常做法,从而逐步摆脱中间商的控制,更加符合顾客的需求进行酒店商品的销售,达到更加有效的进行市场营销活动。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酒店与顾客之间的沟通强化,变得更自由更方便,生产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缩短,直销变得更为重要。网络营销可以改变过去被动反应性的营销方式,而成为主动性灵活性的营销方式。

因特网络将使酒店的组织结构职能化分工向一体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以顾客为中心、顾客为导向的新的组织结构体系(扁平化的组织结构)。酒店营销战略的时效性、灵活性随之增强,战略计划的调整将更为频繁。市场营销组合也由4PS(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和促销)策略转化为4CS组合(满足顾客欲望、满足欲望的成本、满足购买便利和满足沟通)。这是消费者参与信息控制之后的客观要求。

2.在信息海洋中,迅速、准确的解决供需双方“各取所需”的信息问题可以得到突破

酒店网络营销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要解决快捷、准确的信息沟通,提供信息服务,为此对网上供需两方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十分重要。要有一目了然的方便查询和可利用的《信息目录总汇》、《信息目录检索》等等。商品经济最本质的表现形式就是“供”和“求”两个字。经济发展必然造成“供”的大量增加,而新的“求”一方面刺激着新的“供”,另一方面又淘汰着老的、旧的“供”。这两个字无休止不停的运动。谁真正能在若干具体的“供”与“求”之间架起桥梁,谁就是成功者。酒店营销工作的成功,关键也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上网的供方与需方的主页,实现全天候的供需双方信息的沟通。

3.充分利用因特网的优势,在酒店营销、公关广告宣传手段上取得突破

事实上目前国内已有多家酒店利用因特网进行了一系列的公关、广告宣传活动,并迅速获得了信息反馈和显著的经济效果。例如,杭州望湖宾馆通过我国因特网商业信息站“中国黄页”上网后,一周内就收到国外发来的电子邮件要求预订房间,此后预订房间的电子邮件、传真连接不断。酒店进行网络广告有着传统广告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些优势是:(1)成本低、制作一个网络主页成本仅需几千元人民币;(2)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并容易调整广告的信息内容;(3)酒店与顾客可双向交流。

4.建立面向顾客的服务体系,实现直销的突破

建立面向顾客的直销服务体系,包括:

(1)向顾客传递有关服务项目、服务特色、价格以及可为顾客带来独特利益的信息;

(2)利用电子邮件帮助顾客解决问题,减少顾客购买和查询信息的货币成本和精力、体力等非货币成本,从而提高顾客感觉中的价值。

(3)向顾客提供网上模拟服务,使顾客亲临其境感受服务,以降低其购买风险。

(4)根据有关顾客偏好等信息,事先准备好顾客所要求的“定制化服务”,以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

(5)减少旅行社、航空公司等中间环节下的直接营销渠道服务。

(6)为降低成本建立酒店与设备生产厂或原材料供应厂间的直接联系服务。

(7)为丰富顾客文化娱乐生活在客房内建立多媒体可放精密唱盘和游戏光盘的服务。

……

总之,今天的酒店已处于网络信息环境之中,谁能及早认识并采取网络营销手段,谁就会在酒店经营中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并具有更多更强的竞争优势。

世界最大的假日酒店集团建立了全球网络(WWW)的站点。无数的因特网入网者通过电脑上假日集团的主页,可获取其它各个酒店的信息,包括服务和房间种类等等。该公司的董事长和执行主席BrianLangton先生说:“客人可通过他们的私人电脑直接预定客房”。德国的假日酒店在客房内也设置了因特网站点,包括文字处理、平铺式窗口和传真设施。客房内还有多媒体可放精密唱盘和游戏光盘。另还推出新项目"Vidoondemand"顾客可以选择特定的时间看他们想看的电影,而不必按固定的电视节目表的顺序。

我国开发的千里马{图}酒店电脑管理系统(Intranet)为酒店与因特网(Internet)结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它把每间客房的PC工作站用网线连上因特网,然后通过专线把酒店企业内部网和因特网相连。或者是用专线把酒店企业内部网和国际互联网相连,这种方式成本较低,对酒店住客也十分方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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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教材的推广使用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正确的教育观是我们教好新教材的基矗传统观念认为,人的素质主要是知识素质,教师把学科知识作为一堆现成的成果来教,对学生的要求仅仅是接受、记忆、再现这些知识。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开发人们的智力,以及当前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形势,使教育质量观发生了改变。在此情况下诞生的新教材有新的内容与新的结构。义务教育教材以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化学教学大纲的精神和要求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大面积提高的“素质教育”理论为指导。它吸收了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注入了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学经验,是初中化学诸多版本中最好的,它有如下特点和优势。

1.拓宽了知识面,降低了难度,精简了许多次要的概念,降低了习题难度,缩小了计算范围,注意了化学与生活、生产、科技、社会等的联系,注重化学在实际中的应用。它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解决生活和生产中常见的化学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教育内容编排科学合理,重视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材的知识结构间的合理结合,有利于使学习循序渐进,生动活泼。

3.教材各章篇幅较短,重点易于突出,易总结复习;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综合概括能力。

4.重视学生的智力开发和能力的培养,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科学方法教育。

5.教材语言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易于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自学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6.重视实验教学,趣味性强。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帮助学生掌握、理解概念及元素化合物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实验能力。

7.教材印制精良。教材每页都留有空白,易于学生记笔记和写学习心得,有利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如何把握教材特点、充分发挥新教材的优势、提高学生的素质?我们认为首先必须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学生掌握知识的深度可以分为三种程度:第一是掌握信息,第二是具有运用知识的技能和技巧,第三是善于创造性运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多半只能达到第一、第二程度,要在新教材的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素质,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

在课堂教学中要通过学生眼、耳、脑、手、口的全身心活动,才能使学生处于探索求知的状态,才能在求知的过程中促进学生思维、想象和创造性的发展。义务教育以“素质教育”理论为指导,它要求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花更多精力去精心设计教学过程,设计问题情景,设计研究途径,树立假说,诱导推理,在以学生为主体的师生共同活动中,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去探索结论。这样的讲授方法有望使学生发现、理解、掌握科学形成的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科学成果。

实验教学中,在培养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的同时,必须注意培养学生的实验智力技能。教学中,通过一个个实验及实验的组合,引导学生进行比较、分析,使学生发现、了解学科的实验方法和原理,试探着用一些基本操作和初学的实验技能去做新的组合,去探究解决简单问题,初步了解一些研究自然的方法。

习题的处理上,避免题海战术,因为从题海中求得好成绩也未必是能力素质的反映。

基本题型是有阶段性、局限性的,而知识的应用、思维的发展是无限的,充分利用教学中的一切因素,注意在平时教学过程中训练学生思维,才是提高学生应用知识能力的根本途径。总之,发展学生智力,提高学生素质,用好新教材,教好新教材,教师教育观念的改变是关键。

二、结合教材内容,改革教学方法

1.提倡以实验为主的“引导发现法”或“边讲边实验法”进行概念、理论知识的教学。新教材中的一些概念、理论一般编排在元素化合物知识的内容之中,是以鲜明的实验事实引入揭示的。对于这样的教材内容,课堂上一般以实验创设问题,培养学生的探究问题意识,以问题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以探究问题为学习动力,在老师的引导启发下进行分析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学生通过对实验现象和事实的分析、比较、抽象、概括,从而发现、形成概念。

例如,在学习质量守恒定律时,首先由教师演示测定白磷燃烧前后质量变化的实验,然后由学生分组测定白磷燃烧前后质量的变化。通过多组学生的实验事实导出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教师还可以借助现代化教学技术和手段,从微观去分析化学反应,揭示质量守恒定律的原理。这样,从宏观到微观,从实践到理论,自然形成,学生学习起来兴趣高,学习内动力大,对理论问题认识清楚。再如,在学习燃烧的条件时,教师做白磷燃烧的实验前,首先对学生提出观察要求,当铜片上的白磷开始燃烧时,及时提出问题,为什么水中的白磷和铜片上的红磷没有燃烧?引导学生分析、对比,得出结论。教师还可以进行强化巩固概念,如向热水中的白磷通入氧气,使水中的白磷燃烧,也可增加一些有趣的实验。如白磷溶解在CS2中并用其浸泡的滤纸、甘油滴在KMnO4晶体上着火等。这种方法教师要有意识创设问题情景,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引导学生去分析对比,概括形成概念。使学生动手、动脑、动口,在实践中认识概念,理解概念,从直观感知到理性认识,确信理论概念的正确。

2.提倡采用“边讲边实验法”及“对比迁移法”进行元素化合物知识的教学。九年义务教育化学教学大纲指出:“为了使学生学好元素化合物知识,在教学中要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直观教学、实验教学和电化教学,让学生多接触实物,多做实验,以增加感性认识”。新教材重视实验教学,全书安排84个演示实验、10个学生实验及9个选做实验。还有一些家庭小实验,并改进了一些实验,这些实验在大多数学校都有条件能使学生亲自做。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尽可能把一些实验引入课堂中,采用“边讲边实验法”进行元素化合物知识的教学。这种方法是教师在传授某种物质的性质时都要尽可能多地让学生接触实物,教师演示实验时,要求学生注意观察,提出问题,启发学生自觉观察的积极性,并要求观察时认真细致,逐步培养观察能力。

有条件的要在演示实验后,再让学生亲自做一遍实验。学生通过在实验中观察到的大量生动、有趣的化学反应现象,从而了解物质变化的事实,掌握物质的性质,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例如在“氧气的性质”的教学中,教师做好C,S,P和Fe在氧气中燃烧的实验,是学生认识氧气化学性质的关键。当教师演示实验后,可让学生把学生实验“氧气的性质”放在课堂上做,以增强感性认识。当学生逐步掌握了一定的元素化合物知识以后,教师可用“对比迁移法”引导学生理解元素化合物知识的内在联系,理解元素化合物的性质、制法和用途间的联系。例如,在第五章的教学中,教师在引入新知识的时候,可在学生原有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迁移衍生发展到新知识。

3.提倡用“讲练结合法”进行化学用语、化学计算等的教学。化学用语是学生学习化学的重要工具。化学用语和化学计算是初中的难点,教材在编排上注重难点的分散。因此对这些难点的教学适宜采用分散教学,宜采用教师精讲、学生勤练的“讲练结合法”,这种教学法避免教师“满堂灌”的“注入式”教学,强调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边教学活动。有教师的精讲,也有充分的时间让学生勤练,并强调教师要把化学用语、化学计算的内容分散到平时的教学中,对这些知识进行有计划地复习、巩固,不断强化记忆。在化学用语的教学中,教师精讲,提出练习任务,说明练习的目的和要求,并经常地让学生写每一个元素符号或化学方程式时要会联想相应的实物和化学反应现象。在化学计算的教学中,教师要讲明练习的方法并作出必要的示范,由学生独立练习,教师进行分别辅导,练习之后学生相互交流或讨论,相互启发,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最后教师要在检查练习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纠正和讲解。另外化学计算的练习还要目的明确,题目由浅入深,由单一到综合,使学生的基础知识得到巩固,技能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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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公共管理内容概要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西方政府改革的研究报告,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有:

(1)更加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的结果。(2)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为分权的管理环境所取代,在分权的环境中,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的决策更加接近第一线,并且为顾客和其他利益集团反馈提供更多的余地。(3)灵活地选择成本效益比更好的方法,如市场的方法,来替代政府直接提供和管制。(4)更加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的服务的效率包括生产力目标的设定、在公共部门组织之间建立竞争性的环境。(5)强化国家核心战略能力,引导国家变得能够自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要求作出反应。

新公共管理特别强调企业和市场导向,注意从私人部门管理中借鉴理论和技术,强调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经营技巧和市场导向的行为激励机制。作为一种新型的实践模式与理论思潮,新公共管理反映了新形势下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信任危机,并提出了许多对策性措施。当代各国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运动都还在发展当中,大家对于“什么是新公共管理”、“如何进行公共管理”等的认识还存在许多分歧。

3新公共管理对政府行政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强调在由传统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的转变中,要建立一种灵活的、适应性强的政府管理体制,认为现行政府的失败之处不在于目的而在于手段,注重引入市场机制,重视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及模式的应用,以实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多样化。新公共管理是对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的巨大变革,体现了西方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西方各国的普遍展开,对政府公共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已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

(1)推进政府职能的转换。

在传统政府模式下,政府不仅制定政策,而且亲自提供服务。在信息万变的社会环境下,政府试图向社会提供垄断并将耗尽它们的精力和智慧,将使政府什么都做又都做不好,而陷入困境。新公共管理的“企业家政府”充分发挥市场与竞争的作用,用企业精神来改革政府,政府不再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做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的精力主要是做好决策工作,而把具体的服务性工作承包给私营企业和非营利机构去做。

(2)推动公共组织的变革。

新公共管理是对传统的官僚组织机构的变革,在这一模式下,政府仍然是专门的公共管理机构,但它们往往以单一的、独立的形式出现,而在政府之外,还出现了许多私营部门或半私营部门及“合作式组织”,原先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很大一部分可以由这些部门来承担。此外,在政府内部组织之间,分权使复杂的组织模式层次减少,组织之间由以权力为纽带而变成以契约为基础。

(3)防止行政权力的腐败。

人为设计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为腐败的滋生留下了空间,这是传统公共行政中永远无法治愈的痼疾。新公共管理却表现出了的趋向:顾客至上改变了原先行政体系的主体中心主义,主体的边缘化使腐败丧失了发生的根据;服务定位使行政行为更加贴近其公共性,消除等级化的特权和特权意识;公共服务的公开竞标,增强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使“暗箱”操作的机会最小化。

(4)导致政府组织文化的革新。

新公共管理强调企业性的价值,要求政府部门领导和雇员更新旧观念,吸纳新思想,而不是保守怕事,随遇而安。新公共管理所引发的公共组织的横向联系网络的发展,也将开阔组织成员的视野,提高其工作能力。新公共管理用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待政府,对待政府改革,对于我们重新审视现代政府角色,正确地认识政府的职能具有重要的启示。

4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借鉴作用

综观西方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和理论,至少在以下方面对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有借鉴作用:

(1)强调政府的企业化管理,强调管理的高效率。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之所以效率不高,一方面是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造成权力过分集中,法规法制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由于组织结构不合理,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管理应该像企业那样,把效率放在首位。这一思想值得借鉴。我国政府应该树立效率意识,增强活力,进行结构调整,利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更多的公共物品。

(2)把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引入公共行政领域,以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

尽管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和企业及私营部门的管理对象、方式、目的不同,但是企业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这些方面值得政府部门借鉴。把投入产出分析和成本核算等方法引入我国政府部门的管理,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更加科学地进行绩效考核。

(3)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

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为了提高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我们应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公共服务宏观管理的同时,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放开一些公共服务市场,在一定的范围内允许和鼓励私营部门进入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

(4)注重实际工作绩效、注重提供优质服务方向。

我国目前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健全法律和规章制度将是政府今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必须意识到,制度是政府完成公共管理目标和任务的手段。因此,在制定制度法规时应考虑如何将其落实和执行。这一点是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必须加强的。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即使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再健全,依法行政也只是一句空话。

(5)重视政治体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行政管理改革也需要与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公共行政管理的绩效与政治格局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政治体制不能保证有效地建立健全各种政治责任制度,不能使政府保证一定的权威性,那么公共行政就有失政的危险。在一个缺乏政治权威和政治责任的体制中,政府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是不能得到保证的。因此,虽然政府机构改革的直接目的是增进行政绩效,但也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让行政人员意识到自己所做工作的政治责任,增强对政治的敏感性,保持对政策的自觉响应性,从而达到忠实履行行政职责的目的。但是,我们在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有价值的思想和做法的同时,也应该结合本国国情。因为西方国家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和规章,因而以新公共管理作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符合其发展趋势的。我国目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法制还不完善,因此对于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思想,只能从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借鉴和吸收,不能全盘照搬。简单地照搬新公共管理只会扩大其隐含的内在矛盾。笔者认为,针对我国的行政改革,在宏观层次上应该承认当代政府改革主导方向及其必然性;在微观层次上必须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内生化道路。只有植根于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循着内生化发展的公共行政模式才有旺盛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张庆云.关于公共管理研究的综合评述[J].中国行政管理,2000,(7).

[2]陈振明.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J].厦门大学学报(哲社报),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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