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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曝光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开始关注农产品的质量,由吃饱到吃的健康转变,手机、iPad等移动媒体的出现,可以随时上网查询如何鉴定农产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意识的提高,使生产者开始注重农产品的生产质量。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每年农业部门都对各省市的农产品进行抽查,在去年,农业部对蔬菜、水果都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合格率都达到了标准以上,以此得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1.3监测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随着农产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我国加大了对农产品的监测监管力度。国家对各省抽查几个市,监测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风险,之后在各省市内,省级部门对市级部门进行监测,市级部门对县、城镇进行监测,全国范围内进行抽查,提高监测力度。
1.4宣传、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宣传上,我国农业部要求各省市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在各市范围内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日”、“食品安全问题解答”等活动,现场向市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识,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同时对农产品现场进行监测;发挥媒体网络的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动态、新闻进行实时报道。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任务,在取得一系列进步的同时依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禁限用农药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一方面,一些农药企业,为了增加农药的效果,在农药中增加了高毒农药,非法生产国家禁止的高毒农药,并把这些农药销售到农村等偏远地区。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对于国家颁布禁止使用高毒农药法律意识淡薄,并且在当地监管不严,大肆使用农药增加生产效益。
2.2基层监管力度薄弱
我国加大了对市级农产品的监管力度,但对县、镇、农村的监管力度存在欠缺,缺乏监管机构以及监管人员,即使存在专门的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相关的监测仪器欠缺,监管部门成为了摆设,有些村根本没有部门进行监管与指导,农民生产农产品依旧采用传统的方式方法。
2.3无公害的绿色产品在农产品的比重较少
我国鼓励通过建立生产基地,发展无公害的绿色产品,但是由于技术、设备、资金等条件的限制,无公害生产基地数量有限,绿色产品的比重较少。
2.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从生产到市场再到做成产品,这个过程中环节比较长,涉及工商、食品药品、农业、质监等部门,各监管部门在某些职能上存在交叉,发生问题容易相互扯皮,在有些方面没有部门进行监管,造成了监管的空缺。
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关系着我国的长远发展。各部门应贯彻执行农产品的法律、法规,在国家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形式下,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以下对策:
3.1加大宣传意识,提高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
首先,加大对农药企业的监管,一旦发生违法企业,撤销其资格证,关厂整顿。其次,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在村里,专门的技术人员现场对农民进行讲解,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向农民介绍价格低廉、高效的农药。最后,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在相关网站上定期更新违法厂家,为其他企业提供警告;利用电视节目,向农民介绍关于农药方面的知识,逐渐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
3.2加大对基层的监管力度
基层由于监管力度薄弱,存在农产品安全质量的隐患。首先,地方政府在镇、村等偏远地区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以及检测机器,为加大监管力度提供条件上的支持。其次,相关的监管部门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每一家的产品能够到监测。监测结果出现后,对农民现场公布,对结果进行分析,为农民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促进农产品生产效益的提高。
3.3加大对无公害绿色产品的支持
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产品示范基地。地方政府为无公害绿色产品基地的建设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定期派相关的农业技术人员到基地进行指导,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在实践中增加绿色产品的生产经验。由点及面,一个示范基地成功后,相应地扩大到周围地区,逐渐增加绿色无公害产品的数量。
3.4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各监管部门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合作,分工与合作并举。细化监管职责,详细列出各部门的职责,问题发生后针对事件的情节,确定各部门的职责,相互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环节等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目标: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源头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监督抽检全面加强,产地准出制度逐步推进,努力实现监管能力明显提升、源头控制水平明显提高、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群众消费放心满意的工作目标;继续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着重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检测、例行联检工作,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行为进一步规范,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工作任务:全年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1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8个、绿色食品认证申报2个,有机食品认证申报1个,绿色食品企业年检6家,外销平台建设疆内疆外建立2个产品专柜;建立标准化示范区5个,示范区核心区(集中连片)面积,大田作物300亩以上,设施农业50亩以上;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合作社成员、散户农民培训2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4次以上;报送材料和信息15条以上。
三、责任分工
在农业局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绿色原料基地创建和“三品一标”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综合科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无公害、绿色原料基地、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申报等材料的创建,绿色食品企业年检6家,外销平台建设疆内疆外建立2个产品专柜。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常态化。
(二)标准化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市园艺工作站、市农技推广中心
工作内容:以“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为主,建立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点,示范区(点)要有建设方案、生产技术手册,要设立内检员,建立生产档案,树立标识牌,并与农户签订质量安全协议。示范区(点)实行“品种、购药、标准、检测、标识、销售”六统一,并做到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产品订单生产三个100%,园艺作物由园艺站负责,大田农作物由农技中心负责。
(三)农产品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工作内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完成每月1次自治州风险监测任务,每季度1次市监测任务,承担“三品一标”监督检测,全年开展4次;完成每月1次的自治区联检任务,每周开展1次检测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配合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监督抽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监管办
工作内容: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工作规范,协调有力。按时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和培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协调各单位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协调做好培训工作及州农业局监管办安排的其它工作。
2.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建立高毒农药采购实名登记制度、投入品购销台帐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组织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生产单位不少于4次;开展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工作。
3.责任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
工作内容:对各乡镇监管站履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和职责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监管办对各乡镇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各监管站全年工作任务予以督促和落实。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经局、市农广校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工作内容:向农业信息中心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详细资料、生产和加工农产品的生产记录、品牌名称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产品信息在追溯平台上的录入;监管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工作。
(六)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启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试点工作,推进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明确实行产地准出制度,具体规定要求等。落实基地农产品准出检测制度,并在蔬菜、食用菌、水果等重点生产基地开展2个产地准出试点,严格落实对销售农产品进行上市前检测准出制度。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监管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
工作内容:综合业务培训由市农业局组织,以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监管制度、三品一标、农业标准化和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培训2-3天,受训面为100%;农业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由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组织,以农业投入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集中培训3天,受训面达到100%;农产品检测业务培训由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组织,以检测人员实操为重点,集中培训3天,受训面为100%。阶段性培训全年进行,时间根据需要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4-0282-03
如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是各级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及广大农业工作者多年来一直潜心研究和探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宜昌市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概括出了“构筑四道防线,建立追溯体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两线工作法”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初步成效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
近年来,以“两个确保,两手抓”为目标,宜昌市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强化监测,始终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高压态势,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10年以来,农业部、省农业厅在宜昌市例行监测和专项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8.2%。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在全市采样监测总体合格率为100%。水产品接受农业部、省农业厅抽检总体合格率为100%。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省政府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检查考核中,宜昌市综合考核评分在全省17个市(州)中连续3年排名第一。
1.2 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1年以来,宜昌市农业局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覆盖市、县2级所有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农资经营门店、兽药经营门、店、动物诊疗单位、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屠宰企业、奶站及规模以上餐饮伙食单位等,整治行动覆盖面达100%。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逐步走向合法化和规范化,实现了2个确保的奋斗目标,即确保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没有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现了5个百分之百目标,即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了100%,生鲜乳收购站监管面达到了100%,定点屠宰场屠宰动物受检率达到了100%,出场动物检疫合格率达到了100%,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了100%。
1.3 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深入开展
2011年10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宜昌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2年3月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动员大会。市农业局组建了蔬菜、畜禽、水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专班,分别制定了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及相关考核评分标准。各行业广泛组织规模种植、养殖业主对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宣传与培训,目前已有27家蔬菜生产基地、4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18家水产养殖场的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通过考核验收。
1.4 监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国家启动新一轮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的浪潮中,加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的整合,加快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宜昌市政府将农业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纳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已申报到农业部,农业部已确定将宜昌市纳入2012年第1批项目投资计划。各县市区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食品安全保障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了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了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并先后成立了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健全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执法行政处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1.5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突破
2012年5月28日,市农业局与市食安办、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联合召开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动员培训会议,正式启动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整合市直农业部门(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监管和执法力量,组建了一支由46名监管执法人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再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置流程,限定案件签收、调查、检测、处理和反馈5个环节的处置时间,提高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置效率;完成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比对,从城区121个社区、1110个网格中搜索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的64个社区和108个网格,摸清了城区111家菜市场和生鲜超市所在社区和网格,按照集中连片、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城区111个市场划分成2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实行2名监管执法人员负责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实现监管部门和社区网格员对接,推动了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部门管理”向“综合管理”、“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
2 存在的问题
宜昌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两线工作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和群众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 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整体上看,宣传覆盖面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市场轻生产、重市民轻农民的现象,特别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殖大户的宣传不够全面深入,边远农村的宣传还留有死角。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认识还不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
2.2 标准化生产进程亟待进一步加快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关键。自开展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责任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提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利用新闻媒体等多方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百名科技人员包百村”、“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累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咨询活动40多次,出动宣传人员960多人次,设置宣传版面60多块、悬挂宣传条幅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送进社区、超市、校园、市场、田间地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建立两类主体的名录制度和名录档案,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储运、批发、零售、消费等环节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等46项制度,严厉打击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按照行业监管、属地管理的原则,多次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并在育种生产的时机重点对农药、种子、肥料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19人次,立案7起,办结7起,其中种子案件4起,查扣种子2644.3公斤,罚款人民币45000元;农药案件2起,查扣农药18.75公斤;化肥案件1起,罚款人民币3000元;调解四起药害案件挽回受害农户损失6300元。
(一)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监测。配合县级监测机构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三)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线上模式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周等线下模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上级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镇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村、各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理。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一)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细化工作内容,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探索“合格证+追溯码+认证标识”的发展模式。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平台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将各村、各社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纳入平台管理并指导其产品带码上市,提高农产品可追溯比例。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指导人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联合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切实守好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防线。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新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制定并落实“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情况与项目申报、补贴奖励、产品推介等激励措施挂钩机制,加大守信主体奖励力度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将生产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列入“黑名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将生产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信用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健全标准体系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依据县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的绿色种植经验,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依托绿色标准化基地项目实施,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基地引领、示范创建为目标,打造一批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以及特色优质粮食作物、人参等中草药材为示范典型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点。
(二)开展农产品提质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明确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农业投入品及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查找并及时消除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齐抓共管,落实职责。明确了××局执法大队牵头做好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粮、果、菜、及畜禽、禽蛋种、养过程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种、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行为。同时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疫、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以及畜禽肉、禽蛋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工作;水务科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水产品养殖中违禁渔药、渔饲料、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污染源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与检疫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工作。
二、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共计6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共计17个: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经对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确定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搞好了我区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1、种子:以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经营档案为重点,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龙石种子经营部”等3个种子经营网点(其中1个兼营农药)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50%以上,对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100%。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对照《农药管理条例》及《禁用、限制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目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发现经营未登记成份和有效成份不足等假劣农药品种;未发现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3、肥料:对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5个肥料(全部兼营农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4、兽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并加强了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国家禁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无批准文号兽药、假劣或过期失效兽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兽药、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对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176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普瑞纳(成都)饲料有限公司”等6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2个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部兼营兽药)经营网点及“龙潭渔需物资门市部”5个渔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兼营渔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未发现无证经营及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现配现售的“代加工”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及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制度化。
1、采取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措施,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督促其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果品进行农残快速抽检,并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档案资料。经检测我区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本区范围内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及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销售的水果等农药残留均无超标情况,并及时向市农质处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了农残速检测结果。
2、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兽药市场专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对种植、养殖场(户)农资产品的现场监管等措施,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及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的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在种植、养殖环节中滥用高毒高残留及其它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测预警。坚持问题导向和重点治理,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农资打假等7个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0万家,立案查处问题1.3万个。启动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兽用抗菌药科学规范使用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样品4万多个,结合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整改和跟进开展监督抽查。针对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外源添加物等风险隐患,对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粮油、畜禽、奶产品、蜂产品等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摸查风险隐患,为锁定监管重点、科学指导生产、正确引导消费切实发挥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新制定46种农药490项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制定农业领域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285项。启动了413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工作。研究谋划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完善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达到1万项,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基本同步。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1.1万个,全国共认证“三品一标”产品总数达10.7万个。
1.1组织健全,目标明确 前郭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三落实”即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为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前郭县农业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度和要求,做到有阶段安排、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
1.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三进”活动和举办培训班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累计印发“购买农资产品应注意的事项”、“全县农资市场监管方向”、“大队郑重承诺”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并播出“放心农资”电视专题讲座4期,接待咨询农民近万人次。为了更好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促进公众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月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县农业部门于6月18日,在哈萨尔广场举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的契机,深入社区,通过现场咨询、制作展版、发放传单等形式,为广大市民解难释疑,普及各类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知识。
1.3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前郭县农业部门认真按照县食安委和相关部门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础,健全制度,狠抓防范。到目前为止,农业部门共出动人员50余人次,组织培训4场,发放资料1500份,对各蔬菜大棚、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进行果蔬抽样检测14余次,共18个品种290个样品。为了让人们过好每一个节假日,农业部门每逢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等)前对果蔬市场各抽检1次。农业执法大队共检查农资经营企业511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0台次。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农业局在食品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有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业经费投入不足,一些试验、示范、宣传培训工作因经费的缺乏未得到长期、持续开展,对生产者的监督不到位。要加强从“土地到餐桌”的食品监管,需要政府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以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种植品种的改良、新技术的推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等,以确保城乡居民的饮食安全。二是专业人才不足。监管中仍然存在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全覆盖的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三是栽培管理不当。大棚蔬菜的连作障碍、蔬菜中农药、化肥的超标和控制技术,优质、高产、抗性品种的研究以及蔬菜产后的贮运、加工、保鲜等技术都亟待研究和发展。四是认识不到位。有些生产者为了经济效益,违规使用国家禁用或限用的农药。有的扩大农药的使用范围,在使用时不注意科学用药、用肥。
3.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改措施
3.1进一步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 重点检查农药产品标签,对经营单位所有农药产品根据农药登记公告逐个产品进行核对。所有农药产品必须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标注商品名、不得标注总、总经销等字样、不得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对标签不合格的和禁限用高毒农药,要予以清查没收并做出罚款处理。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扩大抽检数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从源头抓起,突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
3.2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管理 一是彻底清缴甲胺磷等国家禁用高毒农药。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彻底清查清缴甲胺磷、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突出重点,截源堵流,清查清缴工作要做到不漏一企一店一库房一柜台,不放过一瓶一袋,不留死角。进一步巩固毒鼠强和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成果,防范毒鼠强恶性中毒案件的发生。组织开展事故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收缴的国家禁用农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封存和销毁。
为保证发展目标的实现,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品牌效应,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体系建设。重点新建和完善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检测中心及10个专业性(参茸、蚕产品、农药、种子、肥料、玉米等)分中心;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突出重点问题的集中治理。一是以农药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突出抓好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禁用农药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二是以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开展安全科学用药培训为重点,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从生产环节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三是以依法监管为重点,突出农产品违法违规使用农药行为查处;扎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工作行为;加强预警应急处置。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甄别、分析、评价和等工作程序;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世行贷款项目实施。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
(一)监管机构不断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展开
目前,已形成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了从农田到市场全程质量监控。2016年底,全市96个乡(镇)全部建立监管站,并达到省级标准站的标准。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六个县(市)区都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
市检测中心和绥中县检测站均通过“双认证”,可以承担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药残留检测任务。每年,市县乡三级检测机构采用定性定量与农药残毒快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蔬菜、水果及食用菌等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工作,有效地排查了安全隐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农业标准化工作稳步发展
市政府依2003年-2006年的辽宁省“县域环评”结果对辖区进行科学规划,划出“三品”适宜生产和禁止生产区。到目前为止,全市“三品”认证面积达到355万亩,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的78%,位居全省前茅。认证产品145个,企业98家;绿色食品生产面积达到55万亩,认证产品53个,企业38家。
(四)农药经营市场不断规范
目前,全市经营农药的门店共有558家,经营农药的单位主要是个体经营户,占60%以上,其次是农资供销系统约占40%左右。近年来,市农委对农药市场监管始终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农药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标准化生产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虽然农业标准化生产已推行多年,但是由于一些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和摊主,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片面追求产量和早上市、抢市场、抢价格,忽视了农产品优质化。不按制度、规范、标准进行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不按农药施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采收农产品,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二)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交叉,难以形成监管合力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增加了部门配合、无缝衔接的难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到农业、畜牧、工商、质监、药监等多个部门,执法主体多元,职能分工较细,需要部门之间分工把口,加强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否则,易形成漏管现象。
(三)农产品检测体系尚不健全
目前,全市针对对农产品的检测还停留在农药残留上,重金属、抗生素等其他有害物质的检测尚属空白。农产品生产基地及批发(零售)市场,普遍存在检测设备简陋、手段落后、检测不配套、检测项目单一、时效性差等问题。
(四)农药市场混乱,整治难度大
在农村经营国家禁用农药的“暗流”依然存在,非高毒定点单位经营高毒农药现象比较普遍,未经审查备案的烟剂,个别地区仍有销售,特别是在普通农药中添加隐性违禁成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民误用情况时有发生。农药销售记录不完整,进销货台账不完备等现象比较突出,农药市场监管任重道远。
三、解决措施与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是保障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其关键是要从生产抓起。首先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将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术传授到农民群众手中;其次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化催生规模化,通过规模化促进标准化。
(二)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县级检测机构申请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加大全市检测人员培训力度,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