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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
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4)在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上,可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国内投资机构比较熟悉国内的投资环境,但缺少投资经验;而国外的投资机构虽然不大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但投资理念比较成熟,并可以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因此,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势互补,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都有差异,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应先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监管体系。应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目前可考虑先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试点过程有法可依。《办法》的制定既要借鉴国际创业基金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自身特点和具体国情。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充分赋予《办法》对基金发行、募集、设立和运作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的法律权威。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应发挥导向作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商业性的投融资主体,其市场化运作原则与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导向作用并不矛盾。政府不宜干预基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对基金的设立审批程序和基金的基本投资限制来发挥必要的导向作用。另外还可以对设立的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定向投资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资战略,增加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
参考资料:
何谓产业投资基金 概念不一
国际上关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是以“Private Equity Funds,PE”的概念出现和定义的,各种界定也不尽相同。
1.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和美国两家最重要的研究机构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PE)界定的具体范畴是,所有的风险投资(VC)、收购(BO)、以及夹层投资(Mezzanine investment)、基金的基金(funds of funds)投资和二级投资等。
2.在欧洲,产业投资基金(PE)等同于VC,VC通常是指机构、企业和富裕个人对新兴企业的早期和扩展阶段的股权投资。欧洲私募股权和创业资本协会把VC定义为投资于企业的早期(种子期和创业期)和扩展期的专业的股权投资。
3.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则更为宽泛,即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
4.英国风险投资协会(BVCA)和欧洲风险投资协会(EVCA)的官方资料中,VC也被看成是几乎等同于产业投资基金(PE),即提供长期的承诺股权资本,帮助未上市企业成长的投资。
可见,国际上对于产业投资基金(PE)定义的趋势日益广泛。
在国内,关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在理论和实践上还没有统一,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也不尽相同。
国家发改委称“私募股权基金”为“产业投资基金”;券商圈子的常见用语是“直接投资基金”;业内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有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特有的概念,与国外称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同义,是指以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股权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集合投资制度。由于英美等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均要求以私募方式募集,而在我国目前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均是以私募方式设立,因此,很多学者在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的时候就直接使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称谓。
中国产业投资整体运作不良
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应从产业投资谈起。产业投资是指一种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投资方式。目前,中国的产业投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时下备受媒体关注的创业投资,以风险投资公司为代表的投资主体所关注的高风险、高回报投资;另一类是产业投资机构一直密切关注的传统产业投资,其目标是风险性较小、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
由于中国产业投资整体运作状态不良,创业投资处于“高处不胜寒”的状态,“两高”的追逐,市场的炒作,跟进者的盲从,企业的焦躁,将创业投资冲顶直至云霄;后一类传统投资则有着“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孤独,因其一直试图在平滑、温和中寻求业务的稳健增长和资本的快速积累,不事张扬的个性,使得该类产业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被忽视、忽略的角落,缺少强有力的支持。
中国市场化的进程,将不良资产处置的中国金融业最后一次资本盛宴摆在了市场前沿,产业投资机构凭借对某些产业、行业的深入研究和敏锐嗅觉,参与了部分不良资产处置,由于政策运作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迄今为止成功的案例还不多。
在投资选择上,产业投资机构首要关注的是企业和企业的领导者,其次才是行业等其他要素。真正的产业投资对于企业的兴趣远远大于项目,即产业投资更多的是投资企业。产业投资机构根据以往公司的经营记录,对市场前景广阔、管理规范、财务透明的公司进行长期的战略性投资。通常,产业投资投入市场导向的项目要远远多于技术导向的项目,因为产业投资更关注的是在竞争状态下企业能否迅速采用新的商业模式,以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增长。
产业投资机构有自己所专注的行业领域,投资方向也更倾向于有利于发挥自己特长的行业。对于未涉入新的行业领域,产业投资机构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判断与准绳。如对于创业投资来讲,产业投资关注成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的行业,能够快速发展且有着超额利润,同时该行业内的企业国内外IPO和并购重组业务频繁,在公开股票市场上的平均市盈率处于较高的位置。高科技带动飞速发展的电子、通信和网络行业无疑是这一个时代产业投资方向的代表。
再看传统投资,产业投资则选择规模性增长潜力巨大的行业,如能源、生物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进行传统投资。有足够大的潜在市场,这是行业发展具有广泛空间的基础,能够将市场竞争因素有利结合的行业将成为首选。
产业投资不同于银行贷款,产业投资是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能够量化投资项目,帮助企业实现股权和资产结构优化。因此,产业投资机构要求参与管理,协助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营销战略规划,评估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时间进度,销售和财务预测的合理性等一系列方案。这一切作为,促使产业投资者在投资领域不得不做到“长袖善舞”,而这一点,对于处置不良资产尤为重要。
产业投资的不同类别决定了投资收益本质的不同:创业投资取得的收益更多的是短期套现,传统投资追求的则是细水长流的长期收益,而不良资产处置收获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感。三种投资收益的获得,都源于产业投资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贡献,产业投资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经济效益,使得产业投资的寂寞笼罩了一层神圣、炫目的光圈。
产业基金投资与其他投资方式的差异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可以将产业基金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
大多数学者明确指出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某一实体产业,而并非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这也是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最显著的特点。
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与贷款等传统的债权投资方式相比,一个重要差异为基金投资是权益性的,着眼点不在于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而在于他们的发展前景和资产增值,以便能通过上市或出售获得高额的资本利得回报。具体表现为:
首先,投资对象不同。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新兴的、有巨大增长潜力的企业。而债权投资则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企业为主。
其次,对目标企业的资格审查侧重点不同。产业投资基金以发展潜力为审点,管理、技术创新与市场前景是关键性因素。而债权投资则以财务分析与物质保证为审点,其中企业有无偿还能力是决定是否投资的关键。
第三,投资管理方式不同。产业基金在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后,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与重大决策事项。而债权投资人则仅对企业经营管理有参考咨询作用,一般不介入决策。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的急先锋
2009年4月,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第一只在国家发改委获得备案通过的文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基金规模50亿元人民币。这支来自海内外传媒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资源的团队一直为中国文化产业升级梦想而扎实努力。
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CMC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动作屡次成为媒体焦点:投资中国第一家真正的家庭购物公司、国内最成功的电视购物频道——东方购物,覆盖全国3000万个可视听家庭,2011年销售额达到50亿人民币;与全球动画电影领导者美国梦工厂合资成立全球家庭娱乐公司——东方梦工厂,在上海黄浦江畔建设可与纽约百老汇和伦敦西区相匹敌的大型都市文化集聚区——梦中心;投资控股星空卫视、Channel V及全球最大的华语电影片库Fouture Star,并与新闻集团合资成立了星空华文传媒公司,下辖灿星制作。灿星制作先后成功引进和创作开发出《舞林大会》、《中国达人秀》。目前,中国最红的音乐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正是出自这支传奇的金牌制作团队。
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高质量投资业绩,首先来自于“国际模式、中国表达”的内容创新机制。从西方引进电视选秀品牌和模式再注入中国价值观,用国际一流的传播手段去传播当下社会的“中国梦”、“中国力量”是《中国达人秀》、《中国好声音》的成功密码。
在中国文化产业中,内容策划、制作、播出、广告经营、后开发等环节需要无缝配合。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团队具有多年的中国本土传媒市场经验,并且持续关注和参与产业政策的研究和产业规则的制定,希望引入创新机制,探索尝试出一个让各方合作伙伴目标高度一致、高效协作的模式,从而最大限度释放内容的商业价值。
早期投资、优质项目与并购重组将成为重点
2012年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大规模设立的势头已经有相当幅度的下滑,随着文化产业存量的优质项目大多数被抢投一空后,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挖掘将进一步提升难度,预计2013年之后每年的募集数量和募资金额将会再度大幅降低。
随着IPO审核速度降低和优质企业纷纷上市完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未来将需要更多的方向和模式探索。二级市场定向增发、重组并购、早期VC投资等都已经成为探索方向。
第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将会参与到上市公司的转板上市、并购、重组中,例如分众传媒海外私有化就出现了方源资本、凯雷集团、中信资本旗下基金、鼎晖投资、光大控股等投资机构,未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也可能会参与到这类项目中。
第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将会参与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定向增发,规避一级市场的投资风险,目前二级市场企业市盈率普遍下降,今后也可作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相比银行贷款,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有成长前景的企业为对象,以入股、参与管理为运作基础,偏重于考察项目的发展潜力。由于投资成功后收益大,所以也允许在投资过程中有一定的投资失败。而银行贷款则偏重于成熟市场、成熟产业,有稳定的现金流和充分的担保条件。由于银行贷款只收取利息,所以贷款失败的容忍度很低。基本属于风险厌恶型。
相比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吸引产业投资基金的手续简单,快捷,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报送项目或企业的材料,运作成本低。
历史上,产业投资基金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当时美国已经独立,并确立了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体制。各国投资者纷纷到美国寻找商机,私人投资者或银行家将资金投资于石油、钢铁、铁路等产业。二战后,大发战争财的美国出现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也从中小企业逐步转向有雄厚资本的公司。
到20世纪 80年代,美国政府的激励政策使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加快并出现了几个变化。募集资金数量逐年上升,目前每年仅新增的基金数量就达到30亿美元;资金来源逐渐扩大,从过去主要集中在少数投资者逐渐扩大到诸如社会大众的游资、民间企业、财团法人、政府创业投资基金、退休基金等,还有国外投资集团投入;投资方向从稳定无风险产业,转向高技术、高成长、高风险和高利润的新产业。如电脑硬件、软件、生化科技、医疗保健、出版、运输、金融保险等。IBM、微软等公司在发展初期均得到过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
从当前全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情况看,也已经出现了高度的分工细化的特点:
从产业分类的角度,有专门的交通运输业基金、金融业基金、生物技术基金等等,几乎囊括各行各业,尤其是传统的比较稳定,风险不大的产业,以及新兴的高成长、高风险行业。
从产业的生命周期看,有专门支持技术研发、幼稚产业成长的创业基金,也有主要集中对成熟产业进行投资,以迅速扩大成熟产业的产量和技术更新进步,从而对一国的产业结构、市场竞争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型投资基金。对于一个后起国家,此种基金规模的数量和规模对国家实现赶超目标有着决定性影响。另外还有专门对于衰退行业、不景气的产业进行兼并收购、重新配置相关资源的重组基金。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虽然相关的法规尚未出台,但实际上已经存在一定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比如由中科院、招商局蛇口工业区、21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发起设立的“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然后管理公司联合其他企业集团和机构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目前,中科招商已经成功发起并管理了三支产业基金:综合产业基金、教育产业基金和交通产业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境内和境外机构。
还有联想控股旗下成立于2001年4月的联想投资。经过二期融资,共管理着约1亿美元资金。其中有美、日等外资背景的资金占50%左右。而由中华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住宅产业商会香港分会、万盟投资管理公司三家组成的“中国住宅产业精瑞基金管理公司”则属于境外注册,境内管理的离岸基金,其主要资金来源在海外,使用在境内。
随着相关立法工作方面步伐的加快,求资金若渴的企业也将面临一个获得融资的历史性机遇,因此笔者认为,CFO除了需高度关注相关立法的最新进展,未雨绸缪也必不可缺: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企业产权要交易,就要有交易市场。从产权市场发展阶段来看,需要产业投资基金来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未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一、我国产权市场的建设现状
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企业上市门槛很高,境内外已上市的股份公司仅有2000家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全国数量以百万计企业的投融资需求。产权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门槛低,约束条件少,操作灵活,融资量大。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按照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要求,结合经济发展实际,积极探索补充资本金的新思路, 发展必须是多主体参与的产权市场。从发展我国产权市场的现实需要看,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其客观的必要性。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界定
产业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种基金模式。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或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为,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从投资对象看,除了创业投资以外,还包括企业的并购重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房地产投资等各种直接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在所投资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三、 产业投资基金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1.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融资的方式可以对未上市企业提供资本支持
产业投资基金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一手融资,设立基金,受托管理,为投资者提供资本增值而勤勉尽责;一手投资,运营基金,避险赢利,为项目企业提供价值发现而服务。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日益成熟已经具有引入产业投资基金这一资本的条件和需求,在产权制度改革中,无论国企改制盘活存量资产、企业并购重组,还是技术创新项目投资和剥离辅业都需要资金的支持,产业投资基金是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够为广大企业特别提供股权资本支持,并为之提供重要的增值服务,而且也有利于拓宽社会资金向投资转化的渠道,优化全社会资金配置,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2.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产业投资可以基金扮演积极股东角色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引入承担资产损失责任主体的最有效途径。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者进入可以改善企业的股权结构,但是它又与其他的合资不同,因为产业投资基金与企业之间没有关联交易,也没有业务冲突,不会改变公司的独立性。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入,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股权购并重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培育更好的上市公司。在政府从市场参与者的角色中淡出之后,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以资本实力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支持政府倡导的战略性产业。
四、积极推进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之道
“十二五”规划编制即将启动之际,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日前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的批示意见,正在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总的原则是,产业投资基金要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以后将不再需要审批”。这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取向。当前,产业投资基金的培育和发展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1.继续改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
产业投资基金运转乃至发展所需要解决融资机制、基金管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投资行为的限制、投资的退出等深层次问题,都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给与解决完善。美国等国家的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经验表明,稳定、可以预期行为后果的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才能为其保驾护航。所以我们在坚持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市场化的同时,政府应承担起培育市场的重任。当前,政府应进一步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法规,疏通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稳妥扩大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的形式和范围,改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市场环境。
2.解决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退出渠道问题
对于产业投资基金来说,由于目前基金份额交易机制与交易市场尚未建立,目前基金投资只能通过权益转让的方式退出,交易成本过高。如不能有效解决投资退出问题,投资者的积极性将受到影响。我国应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使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在内的不同层次企业的股权可以在不同的市场上顺畅退出。
3.是加快培养和引进国内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专门人才
当前,专业性的组合投资管理机构和高素质的人才还很欠缺,应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基金管理机构参与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在国际范围招标选择大型产业基金的管理者。鼓励引进包括境外专家在内的多方面管理人才,只有培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者的专业精神,提高其专业技能,使其凭借专业创造价值,才能让投资人安心。
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还很“幼稚”,作为我国经济走向成熟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产业投资基金必须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办法,通过市场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功能
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一种集合功能上,具体表现在:
(一)投资与融资两种功能的集合
通过投资工具实现投资功能,通过基金经营制度建立融资平台,实现投资与融资功能的结合。
(二)股权投资与专家管理的集合
作为一种专家管理型资本,不仅为企业直接提供资金支持,还为企业提供特有的战略管理、资本经营的增值服务功能,实现投资与管理功能的集合。
(三)实业投资与金融资本的集合
产业投资基金定位于实业投资,其投资对象是某个特定具体项目,通过直接投资项目发展企业,从而发展产业,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进而实现基金自身的增值。
(四)工具与杠杆功能的集合
从微观主体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实现其资本增值功能,而从宏观主体(政府、产业部门)来看,可以此为杠杆,通过不同产业投资基金的组合结构,以设计产业投资基金集合群,从而完成不同产业的布局和整合。
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设施产业的快速发展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产业投资基金使基础设施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二)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在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和持有产业投资基金,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
(四)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
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植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基本框架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
从理论上讲,凡是法人机构,包括金融企业、产业公司等,只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者愿意进行投资,又能筹集到资金,就可以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为了规范产业基金投资行为,对于发起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并在近年来未受到有关主管机构或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要求。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机制
考虑到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产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只宜采取私募的方式设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成熟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多元化发展,也可考虑通过设定较高的认购与交易起点和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与风险提示制度,采取公募的设立方式。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我国尚不具备设立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型产业投资基金的条件,而只宜采取公司型先行发展起来。通过结合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民事“委托――”运作模式的特定,对公司制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进行创新,这将成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的现实选择和发展趋势。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选择
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不应仅仅限于国际上公认的高新技术领域,它所投资的应是经济发展中最需要的行业。只要是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中长期生命力的行业,都可作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方向,且政府可以应用《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对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进行引导。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规避
通过选准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确保所投资企业的技术应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对相关技术进行投资可行性论证来进行控制,来减弱产业投资基金的技术风险;通过采取组合投资、联合投资、匹配投资、分阶段投资和限额投资策略来进行控制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通过分权制衡,加强对所投资企业的控制和监管,构建以基金业绩为基础的激励机制来进行控制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风险;通过对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以减少环境不确定要素,来控制产业投资基金的环境风险。
(六)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
面对不同质量、规模、风险度等的企业,满足高科技开发和产业化不同阶段的需求,通过尽快建立二板市场、发展场外交易市场、鼓励和引导高科技受资企业到海外上市以及发展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等方式在我国构建出一个层次分明的产业投资基金退出市场。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由于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政府客观政策导向作用,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中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具体来说:
(一)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直接引导和助推民间资本加入到产业投资基金中来
从国际经验来看主要有以下方式:1.政府直接投资。由政府直接出资组建产业投资基金,政府资金占大头,待基金运作成功后再以增资扩股或转让方式出让给民间资本。如20世纪90年代以色列政府出资设立的YOZMA基金对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投资于处于起步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即基金的基金,它不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而是作为新的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参与基金运作。2.股权担保。一是损失分担担保,即对投资于早期阶段的产业投资基金所造成的损失,由政府提供担保;二是偿还借款豁免,即对那些向高风险中小企业的投资提供再融资担保,在给定时期内贷款的利率可以豁免,担保费只用来支付基金管理费,若此期间出现亏损,则无需偿还贷款。3.贷款担保。指政府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目的是促使金融机构向有发展潜力、但无法达到抵押贷款标准的中小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技术企业)贷款。
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概况
美国产业投资基金起源于19世纪末一些私人和银行家将富余的资金投资于石油、铁路和钢铁等行业,而后1946年成立了第一个民间创业投资公司ARD。在民间投资欲望的强烈推动下,1958年通过了中小企业投资法案,建立了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制度,鼓励向规模较小的企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获得迅速发展。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到2006年,产业投资基金的总资本余额约为4500亿美元,它帮助创造出了众多成功的现代企业,并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输送了新鲜的“血液”。由美国在线、克莱纳公司和美洲杉公司等共同投资的网络公司Google,便是最为典型的案例。
美国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高新技术行业以及潜力企业的创业初期,并积极介入参与所投资企业的经营,诸如参与董事会,提供技术、经营策略以及行销、人才录用训练等方面的支援,以促进投资企业的增长,使企业的价值在短期内大幅提高,从而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产业投资基金中最负盛名的要数高盛集团。该集团有专门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部门――高盛商人银行部,目前管理着200多亿美元的资金,主要投资于世界范围内的信息技术、半导体、通信企业等高新技术行业,其核心投资理念是为所投资股权提供附加价值。2006年,中国工商银行即将展开全球IPO前夕,高盛集团以私募股权形式投资25.8亿美元购买其部分股份。从工行的招股说明书中看出,高盛需要为工行提供更多附加价值:“帮助工行完善风险管理、内控体系,提高资金交易和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公司与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等。
澳大利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发展概况
在澳大利亚,产业基金是投资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以及公私合营机构等方面。目前澳大利亚投资基金总量已经超过10400亿澳元(约1733亿美元),近15年来的年度复合增长率超过11%,其中上市基金总量达到2000亿澳元。其产业基金中,发展较快的是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和房地产基金。和欧美其它发达国家类似,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私营部门开始进入澳大利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包括收费公路、机场、通讯、公用事业、铁路和海港等。目前,政府在基础建设上的投入已经降到现在的5%左右,专业化的产业基金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对新的基础设施资产进行投资的机会。
澳大利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优点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运作的专业化,在对筹集资金、资产评估、收益分配、风险控制方面,这些基础设施基金都建立了相当完善的制度;二是管理的专业化,经过30多年的运作,设立这些基金的金融机构都建立了相关领域的高水平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基金本身公募发行,使广大投资者能够通过基金参与具有稳定和较好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分配。这些特点使得基础设施基金的运作有了资金、技术及管理方面的保证,从而扩大了投资规模,提高了投资效率。
麦格理银行(Macquarie Bank)是澳大利亚最大的银行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管理的领头羊。其运作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的特点如下:单体投资规模非常大,平均约10亿美元;长期持有,以获得持久收益为主;运营管理一段时间后,实现基金上市;建立了良好的基金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为持有资产股权提供增值服务。2006年底,麦格理银行以及由其所管理的基金市值总额达到了684亿澳元,规模位居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第二。目前麦格理银行已经进入中国基础设施领域,入股常熟港,通过控股哥本哈根机场入股海口美兰机场,还与中信证券合资成立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管理。
对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建议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制约条件,诸如: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社会信用环境还不够理想,专业性的组合投资管理机构和高素质人才还很欠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以及投资退出渠道较少等等。
借鉴美国、澳大利亚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发展中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基础设施基金是发展的重要方向
基础设施资产具有收益稳定、周期长以及能抵御通货膨胀风险等优势,同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投资额巨大,需要专业管理,对于一般的投资者而言,要进入这个领域是相当困难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的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将达到6.5万亿元。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05年~2020年中国将新建5.1万公里高速公路,需要投资约2万亿元;民航总局的资料表明,2006年~2010年,中国机场计划投资1400亿元;为实现《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目标,至少需要投资2万多亿元,可见基础设施领域存在着巨大的资金需求。
目前,基础设施领域的资金来源大多来自银行贷款,在国内发展基础设施产业基金既能解决股本短缺问题,又能化解银行贷款过度集中的风险。同时,未来基础设施基金上市,不仅有利于稳定股市,也能够使我国大众投资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公平分配和社会和谐。
专业化基金需要鼓励
目前国内获特批的6只产业基金,大都带有明显的区域化特征,体现了国家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但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应主要具有专业化特征而不是区域特征,如麦格理机场基金、高盛不动产基金等。专业化基金一方面能够积聚资金,进入资金壁垒较高的行业,另一方面也发挥了基金管理人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优势,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并提高投资效率。而区域化基金一方面受投资区域的限制,难以从更广阔的范围内配置资产、分散风险,还容易被地方政府掌控,不利于宏观调控。
基金上市是增值退出的重要途径
对于传统产业投资基金而言,通常的运作模式是通过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上市实现基金的获利退出,主要以资本利得为投资者提供回报。而基础设施基金持有能产生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资产,通常可以基金自身上市来为基金的初始投资者提供流动性和带来可观的上市溢价收入。因此,在国内产业基金产品设计初期,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从法律框架、结构设计等各个方面做好私募转公募的准备,为基金将来能够上市留下足够的空间。
产业投资基金募集方式多样化
在美澳两国,无论是对法人还是自然人均倾向于私募方式。因为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经理之间的关系便主要是一种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基金运作压力要小一些,从而有利于基金实施长期投资战略,实现基金资金的收益和安全。当然,考虑到目前我国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在某些行业也可采用公募的方式形成规范的产业投资基金,将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消化银行的风险。
一、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4)在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上,可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国内投资机构比较熟悉国内的投资环境,但缺少投资经验;而国外的投资机构虽然不大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但投资理念比较成熟,并可以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因此,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势互补,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都有差异,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应先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监管体系。应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目前可考虑先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试点过程有法可依。《办法》的制定既要借鉴国际创业基金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自身特点和具体国情。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充分赋予《办法》对基金发行、募集、设立和运作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的法律权威。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应发挥导向作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商业性的投融资主体,其市场化运作原则与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导向作用并不矛盾。政府不宜干预基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对基金的设立审批程序和基金的基本投资限制来发挥必要的导向作用。另外还可以对设立的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定向投资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资战略,增加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
参考资料:
Abstract:People's awareness of the 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 has been in a state of confusion for a long period,which affects our 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ing legislation directly. In order to design and develop the 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 institution,the primary task is to make the concept ofthe Industrial InvestmentFund clear.
Key Words: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Venture Investment Fund,Equity Investment Fund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2-0021-04
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市场化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基金形式。早在1995年,原国家计委就开始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然而,由于国际上没有产业投资基金这种制度,与之类似的概念却很多,如“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从而使得我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应用出现了不同理解,导致产业投资基金的边界模糊,直接影响到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立法和实践。
要解决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问题,首要任务就是明确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界定。在重新确定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时,必须摆脱国内现有认识的禁锢,以全新的视野重新认识产业投资基金。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明确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国内外有关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概念进行明确和梳理,然后再分析总结出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一、投资基金定义及类别分析
广义的基金应该包括投资基金、公益基金、政府基金等多种基金。由于大众对公益基金和政府基金的参与和认知较少,我们常说的基金主要指广大的投资基金。如社会上大量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所谓的私募基金等,标准的说法应该是股票型投资基金、债券型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作为一种投融资的手段和工具,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868年,英国政府为了海外投资的需要,设立了“海外与殖民地政府信托”,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支公共投资基金。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基金已经形成很多品种,总体规模巨大,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对于投资基金的概念,学者在表述上和理解上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刘俊海教授(2003)认为“投资基金,是指由多数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所组成的,由投资者委托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投资组合原理进行专家管理、委托投资基金托管人托管、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单位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的资本集合体”。更多学者认为,投资基金本身仅是一个资本集合体,投资基金制度是一种集合投融资制度。又如,原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1992年颁布的《海南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投资基金,是指投资者通过认购基金券聚积起来,并由管理人经营的长期投资资金”。
由于我国没有对投资基金专门立法,目前仅存的是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因此,国内目前对投资基金种类的认识仍处在相对混乱状态。从理论结合实际的角度,依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投资基金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投资基金组合形态的不同
根据投资基金组合形态的不同,可将投资基金划分为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合伙型投资基金。其中,公司型基金又可细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和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的一种基金模式。有限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共同成为基金的合伙人,投资者依据有限合伙的法律规定承担有限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基金模式。而契约型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见图1)。
(二)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可以将投资基金划分为公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这里的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的,仅仅是一种资金募集方式,与投资的对象无关。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者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基金,称之为公募投资基金。反之,非公开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行的基金则称之为私募投资基金。公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又可根据其具体的投资对象不同而分别细分到下一层次(见图2)。
(三)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以分为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金融衍生品基金等。依据投资阶段的侧重点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上市后私募投资(IPE)、破产投资及其他特别投资基金等。而对冲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股票、期权、期货及其他相关金融衍生产品,通过买空卖空、风险对冲操作,降低风险、扩大收益的一种基金(见图3)。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在我国,与产业投资基金相伴的名词有很多,通过对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极易与产业投资基金相混淆的概念主要有“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等。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就是“未上市的股权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了产业投资基金外,还包括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就是西方的创业投资基金;有人认为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仅限于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与风险投资基金相并列的一个概念;还有人直接把产业投资基金等同为风险投资基金。不容否认的是,这几个概念之间的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造成很多人的混淆。对于这几个概念如何把握,是认清产业投资基金的关键。笔者试图通过对相关概念的历史演进过程的回顾,来重新理顺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基金发展始于二十世纪4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社会面临着新企业形成率不足、新项目难以获得长期资金的障碍,社会呼吁希望政府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应运而生,希望通过设计一种“私营机构”来解决新兴企业和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并希望在为小企业提供长期资本的同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1958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了《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小企业投资基金(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制度,中小企业投资基金迎来了快速发展。后来,这种投资基金被允许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出现。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有限合伙型的投资基金逐渐占据主流,并迎来了蓬勃的发展。
美国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专门立法,而仅仅是针对“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特别类型的投资基金制定了《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此外,在1980年出台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和后来的《投资公司法》等法律修正案中,也仅规定了目的在于培育与促进企业发展的“企业发展公司”(Business Development Company)这一形式。后来韩国法律中所谓的“企业育成公司”,我国港台及新加坡等其他华语地区所谓的“创业投资公司”,可以说是与美国“企业发展公司”一脉相承。因此,与创业投资公司相对应的创业投资基金这一概念并非出自美国,而是我国港台、新加坡及其他华语地区普遍使用的一个词,而其所表述的投资机制与美国的企业发展公司相似,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创业投资基金始于美国。
与创业投资基金相比,创业资本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任何个人或机构以自有资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所用的资本都属于创业资本范畴。投资者投资组成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当然也属于创业资本。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在国内翻译的过程中,可能是对“Venture”一词有不同的理解,有些人便把“Venture Capital”翻译成风险资本。同时,政府部门也以立法的方式确认了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的相同性,如在1999年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由创业资本组成,因此,在国内,很多学者把创业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等同使用。笔者认为,“风险”并不能反映出该投资基金的特点,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为了防止概念的混乱,同时准确体现其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应废止“风险投资基金”这一概念的使用,统一使用创业投资基金这一概念。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是一对非常相似的概念。美国成立最早的小企业投资基金(以下有关美国的制度直接以创业投资基金代替)的目的主要是辅助新企业的成立和新项目的运作,后来扩展到“创造新企业和老企业再创业”,出现了“企业重组基金”形式。当创业投资基金在二十世纪80年代传入亚洲后,又出现了专门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经过不断演变,进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了现在的产业投资基金概念。
因此,创业投资基金就具有了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创业投资基金指美国最初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时的概念,系指由确定多数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以集合投资方式设立基金,委托专业性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主要对未上市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未上市创业企业提供权益性资本,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历程,以期获取企业创业成功后的高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投资基金品种。而广义的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发展到亚洲后的创业投资基金,即是在传统概念的基础上,加上了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我国2005年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把创业投资规定为“向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已经认可了创业投资基金包括狭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加上企业重组基金。而近几年一直在讨论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采取了广义创业投资基金的范围,即产业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狭义)、企业重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种子投资基金。为了规范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笔者认为,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借鉴广义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即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种直接投资基金,其投资的范围除了传统的创业投资外,还应包括发展投资、企业的并购重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其他国家引导投资的领域。
三、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
另一个与产业投资基金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是“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如有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国外通常称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产业投资基金,是以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股权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集合投资制度,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由于英美等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均要求私募方式募集,而在我国目前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均是私募方式设立,因此,很多学者在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的时候就直接使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称谓。其实,投资基金可以是私募方式设立,也可以是公募方式设立,如澳大利亚就有公募方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为了对这两者进行比较,我们先了解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有学者认为,在1995年前后,创业投资概念被引入我国时,由于称之为“私人股权投资”更容易让人理解为私有化,所以有关部门在那时称之为“产业投资”。此种解释或许牵强,但也反映出两个概念的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股权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上市证券,而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股权和实业项目,具体来说可以是某个产业或者某个地区的多家企业乃至一组项目,是一种直接的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基金包含一系列投资活动,它既包括为新创立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包括为已经成立的企业的成长提供资助,还包括收购现有的公司。
由于划分的依据不同,使得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为了突出直接投资于产业的特征,而股权投资基金则是主要彰显其直接投资企业股权的特征,以区别于间接投资为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认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通常包括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也包括投资扩张期企业的发展基金和参与管理层收购在内的并购基金,投资过渡期企业或者上市前企业的过桥基金等。通过分析两者的内涵可以发现,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所描述的制度大体上相同。
然而,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是投资对象存在差异。理论上股权投资基金不仅可以包括属于产业投资基金名下的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基金,还可以进行上市后私募投资(IPE),进而取得公司的控股权,控制公司的发展方向。而产业投资基金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自身的设立特点,在规定的范围内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二是设立目的有所区别。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纯粹是一种资本的自由趋利行为,基金管理人以投资人的资产收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操作。虽然最终有利于相关企业或者产业的发展,但是其根本目的是资产收益最大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在投资决策的时候会尽量避免那些投资收益率较低的产业或者企业。而产业投资基金相对而言要适当考虑到我国的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各种专业投资基金在运作时,必须接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制约,从而保证某些基础产业或者特殊行业的资金供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仅在其投资对象及功能上有些许差别。然而两个非常相似的概念同时存在和使用,无疑给我们的立法和监管带来了混乱。产业投资基金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是解决各类国家扶持企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相比较股权投资基金这个中性概念而言,产业投资基金更能体现制度本身的特征,更适合我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初衷,因此,这两个概念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同时存在,但在具体的制度设立中,应避免同时出现而引起的混淆。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种向特定或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对非上市企业提供资本支持,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融资制度。根据具体的投资阶段及投资领域的特点,产业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其他特殊产业投资基金。另外,国家不能过分干预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只能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但国家应加强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管。另外,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从而将目前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种股权投资基金一并纳入产业投资基金的调整范围,彻底解决多个概念并存而出现的混乱状态。
参考文献:
[1]南开大学金融系课题组:《试点产业基金呼之欲出》,《金融管理与研究》2007年第3期。
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其特点可以概况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要比证券投资基金大。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可以将风险分为两部分:一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二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而这两方面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构成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因素很多,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基金市场发展初期,基金市场中各类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因此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风险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本身或者所投资的资金是否具有合理的流动性而产生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有5-10年,投资对象是特定的企业,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所以流动性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固有特性。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是否能够达到有效规避和防范。其次,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见效周期较长的实业、未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未流通证券,因此其投资的资产缺乏流动性。缺乏流动性使资金的周转存在困难,一旦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基金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特别是当基金的存续期满后,基金仍不能从所投资资产中变现,那么,整个产业投资就以失败而告终。
(二)市场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指市场主体因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通货膨胀导致的购买力变化等宏观经济因素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所引起的行业供求关系改变所产生的风险。从微观环境来看,市场风险指投资企业产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其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最后形成的产品对本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产品市场的容量不大,会导致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甚微或亏损。市场接受新产品的时间不确定性。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市场中尚未出现的新产品。新产品被市场认可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不管产业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如果投资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高的预期投资收益一般就难以达到,投资结果不理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其在具体项目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项目选择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项目选择风险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决策管理风险则指由于管理技能缺乏或管理方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运行,通常遇到的经营管理风险有: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所采取的设立方式,及其基金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方式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由项目选择风险和规模选择风险两部分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由于对项目的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项目的规模风险是指项目在选取规模和种类上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个别技术人才的流失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的崩溃,因此人力资源风险也是时时存在的。
(四)投资环境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风险指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政策环境风险指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收益变化。随经济形势的变动政策不断变化,从而使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不明朗。
第二,法制环境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产业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种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就可能存在与其它法规产生冲突、甚至由于理解不同而出现触暗礁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原因,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时,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当权益保护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第三,市场环境风险指由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不完善而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产生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行政干预更加普遍。
(五)市场交易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交易风险指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风险。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依封闭式方式设立的,与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它股票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流通,就要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普通股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产业投资基金中,买进卖出、市场炒作等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都会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通货膨胀)也可能使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期的购买力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变动。
(六)道德信用风险
道德风险指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收益减少的可能性。投资过程是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运作过程,除了资金因素,还有投资水平、投资技术等因素。其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对基金收益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投资项目选择、论证决策、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等一系列环节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有关人员的道德品质的影响。同时,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秩序还比较混乱,专业性的组合投资和高素质投资队伍比较欠缺,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股权)市场不够有效。最突出的问题可能是企业会计做假账,审计结果缺少诚信,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增加投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需要不断探索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与方法。
(一)以预期的高收益性抵消流动性风险
由于产业投资资金大都投资于特定的企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和防范。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流动性不足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常常是以预期的高收益来抵消。
(二)以科学的管理决策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对于项目选择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具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使选择的项目具有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有效的渠道争取到有益的项目。而对于基金管理风险的控制,则要求尽量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要从根本上规避经营管理风险,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有一套高效、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三)以规范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控制环境风险
对于投资环境风险的控制,要不断地完善市场体系和规范市场行为,理顺政府职能,使行政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中脱身,让位于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等多种途径逐渐减少和消除这类风险。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规范道德信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外,要避免道德风险,最根本的措施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管理,将个人收益与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让每一个基金经理在获得合理报酬的同时相应地承担风险及其它责任。
(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起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我国大部分产业投资基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上报国务院申请设立。其发展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投资人,再去寻找基金管理人。这种做法实际是本末倒置。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过是打着设立产业基金的旗号筹集发展资金,根本没有市场化思维,更无法适应投资者,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产业基金可能会沦为地方政府操控投资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运作应该真正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从而杜绝非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鲁育宗.产业投资基金导论——国际经验与中国发展战略选择[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2.李敏.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基础研究[M].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
根据有关研究,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总体目标是成为一个具备一定规模的金融产业,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仅次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结构比重,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应占金融业资产规模的1%—3%。按中国现有金融资产规模约40万亿元匡算,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应在4000亿元到8000亿元,最终达到占金融资产3%的目标。在影响上,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改善我国企业的融资格局,加快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一段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活跃的时期,投资主体既有政府,也有私营部门。一方面,是国内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显著增长,而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和职能转变,需要减少债务,并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私营部门;同时相对较高的估值推动更多的资产转手,进而促进了较快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资金被吸引到国内高新技术,尤其是基础设施行业,基础设施资产已成为具有长期投资等级,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且在宏观经济向好的情况下,股本投资将产生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杠杆实现增长,并与通货膨胀挂钩。这些都为中国私募股本投资创造了极好的机会,也为中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从法律环境来看,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至今中资机构在境外设立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依据。对在境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起草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至今没有出台,但是有关内容已经在相关政府部门达成共识。而国内已成功设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均由国家发改委以特批的方式报国务院批准成立。
从市场环境来看,当前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社会资金较为充裕,但投资渠道不畅,包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在内的大资金集团,正积极寻找有稳定现金流回报而又能与其负债结构相匹配的项目投资。只要产业投资基金的回报和结构设计有足够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融资特点
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包括运输行业(如收费道路、机场、港口和部分铁路)、受监管的公用事业(如供电和天然气网络、供水和废水处理网络)、政府服务业(如学校和医院、卫星等部分国防项目)和其他(如输油管、液化石油气接收站和运输船、合同发电)等。该行业资产均属于社会基础设施,具有稳定、可预测和低风险的现金流,且独立于商业圈之外,通常与本地通货膨胀相关,有能力支撑高负债。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值得中国企业探索的、比较适合大型建设项目的股本融资方式。对于项目主体而言,其通过产业投资基金融资,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投资期限较长,一般为1015年;二是投资者一般不要求占控制地位,只要求参股;三是投资者到期后退出,发起人可拥有优先回购权;四是以财务投资者为主,很少参加经营管理(但会要求改善和强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资者对投资回报要求不高。当然,由于股本投资者比债务融资者承担更多的风险,在收益获得次序上排在贷款之后,因此,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成本要高于银行贷款。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特点如下:
四、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要点
目前,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立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已设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创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均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对不同的设立模式进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不仅直接关系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运作,而且对于中国整个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结合国内外实践,在中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组织形式:公司型还是契约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治理规范,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优点;但需承受双重税赋,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无法实现利润100%分红。契约型基金设立简单,便于运作,经批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基金单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本身无须缴纳所得税;但治理相对困难,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注册地:境内还是境外。在境内注册基金,目前尚无有关的专项法规,无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相对简单,投资者以境内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为主,期望回报率比债务融资略高;在境外注册基金,法律环境较完善成熟,可选择具有税收优惠的境外地点注册,但审批程序较复杂,投资者群体广,期望的回报率较高(一般在12%一16%)。
3.基金投资方向。首先需确定基金定位是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还是要求高回报的创业投资基金,并考查拟投资行业的监管要求;然后分析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率及其分布特点的要求,选择投资成熟项目,还是在建项目;最后检查不同项目的现金流配合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向或项目。
4.基金规模与存续期。基金规模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监管机构对基金规模的要求和审批的难易程度,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规模影响。基金存续期主要受拟投资项目预计的资金需求期间,潜在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要求,满足投资者一定的预期收益率影响。
5、基金到期后处理方式。基金到期后的主要处理方式包括续期,基金将所持有投资项目股权在市场上出售等。项目出售可由约定的投资者拥有优先购买权,出售价格可按项目账面净值、基金成立时的收购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
6.发起人认购比例。发起人需确定对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将基金预期收益率与其现有投资项目回报率进行比较,以及衡量自身的资金来源是否充分。在契约型基金中,由于发起人可通过控股基金管理公司来实现对基金运作的实际控制,因此其对基金的认购比例可以尽可能的低。
五、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径庭。公司型基金参照《公司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以基金章程为治理法则,其最高权利机构为股东会,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原则与投资战略、审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同时设立投资委员会,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列席,审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资方案。契约型基金参照《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设立,投资者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委托权、监督权和处置权等,对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
2.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基金管理公司根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司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专职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投资项目的筛选、价值评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在促进所投资产业发展的同时,谋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管理公司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
3.基金托管人的治理。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架构,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执行投资指令并办理资金往来,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财务报告。基金托管人的责、权和利应在基金公司或基金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中明确。
产业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具体如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