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5:0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硕士论文答辩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3. 在读期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4. 文献综述、专业英语译文及原稿(由导师出具成绩)。
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材料按培养类别(统招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不同,所需材料及使用表格不同,请研究生根据各自学习方式准备答辩资格审查材料。
附件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附件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资格审核表
附件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成绩单
附件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计划书
附件7: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计划书
1、考察论文的真实性
2、考察相关知识与应用能力
3、考察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二、硕士论文答辩程序
(一)、研究生向答辩委员会报告自己硕士论文的简要情况(时间约20分钟)
答辩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论文的内容、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
(2)硕士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3)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撰写答辩报告的注意事项:
1、突出选题的重要性和意义
2、介绍论文的主要观点与结构安排
3、强调论文的新意与贡献
4、说明做了哪些必要的工作
(二)、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问题,进行答辩(时间10~15分钟)
提问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2)论文所涉及的有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
(3)考察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有关问题。
答辩提问的类型:
1、对选题意义提问
2、对重要观点及概念提问
3、对论文新意提问
4、对论文细节提问
5、对论文数据来源提问
6、对论文薄弱环节提问
7、对建议可行性提问
8、对自己所做工作的提问
9、对超出论文范围的提问
10、没有标准答案的提问
答辩提问时须知:
1、应用能力与知识宽度的准备
2、作好常规性问题的准备
3、细节问题不可忽视
4、对自身能力的考查
5、对论文可行性把握提问和回答问题时间约30分钟。
三、答辩及答辩表现
(一)、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备熟讲稿2、准备多媒体3、做提问准备4、进行试答辩5、调整好心态
(二)、怎样汇报效果好
1、脱稿汇报2、突出重点3、抓住兴趣4、掌握时间5、留下伏笔
(三)、如何巧妙地回答提问
1、听清问题记下来2、围绕论文回答问题3、不会回答怎么办4、答辩态度要诚实5、回答提问的技巧
(四)、答辩中存在的问题
1、准备不充分2、紧张不自信3、汇报不成功4、答题不清楚5、临场发挥不够6、答题不懂装懂
四、硕士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
(一)、答辩的准备
1、思想准备:答辩是学校对硕士论文成绩进行考核、验收的一种形式。研究生要明确目的、端正态度、树立信心,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这一环节,来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概括能力及表达能力。
2、答辩内容准备:在反复阅读、审查自己硕士论文的基础上,写好供20分钟用的答辩报告。
3、物质准备:主要准备参加答辩会所需携带的用品。如:硕士论文的底稿及其说明提要及主要参考资料,画出必要的挂图、表格及公式,必要时准备PPT以备辅助介绍。
(二)、如何答辩
答辩时应注意:掌握时间、扼要介绍、认真答辩。为此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紧张,要以必胜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参加答辩。
一、我是一九九三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本科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曾做过法官,现从事律师工作。在从事律师业务尤其是民事诉讼业务中,有一个很深切的感受,就是大量的民事纠纷,最终债权人能想到的最后救济手段,就是追究债务人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债权人如能证明债务股东确实应承担相应责任,债权人原本无法实现的债权可能就会出现重大转机,本人于一九九九年就曾办理过一起追究债务人股东出资不实案件,案件历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支持了原告方追究债务人股东承担补充清偿未出资额100万美元的民事责任,后来我又办理了多起类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我发现关于这个领域的理论论述并不太多,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讨论稿中某些内容又十分值得商榷,这一切促使我以这个为命题,撰写这篇毕业论文。
二、从结构来看,本篇论文就股东出资不实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进行了分析,民事责任部分是重点。
(一)从股东出资不实民事责任来看,这一命题显然是属于公司法范畴,从立法领域来看,除了一九九四年施行的《公司法》外,(当时写论文时,《公司法》修改版尚未出台),最高院并未出台《公司法》司法解释,仅是自1993年以来,分别以会议纪要、批复等形式对这一问题有过不系统的一些规定,而某些省高级人民法院比如广东高院2003年出台了《关于企业解散后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指导意见》,另外,陕西省高院也出台过类似的规定,我在对上述法律规定进行研读时,采取的是大胆怀疑、小心求证的态度,对最高院及广东省高院一些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人这些观点对错暂且不论,但确属本人独立思维的产物。
(二)具体地看,民事责任部分,本人提出了以下几个自己的观点:
1.出资不实股东对公司应承担资本充实责任,《公司法》第28条规定存在三大缺漏。需要补充的是,今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第28条对此进行了修改,明确了股东不如实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2.出资不实股东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院曾经确定的根据出资是否达到《公司法》最低出资限额而承担连带或差额清偿责任的观点(二分法)存在偏差,应统一适用补充赔偿责任,即要求出资不足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出资不足数额及利息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出资不实股东对债权人承担的是一种侵权责任,是赔偿责任而不是清偿责任。
4.出资不实股东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不应考量债务形成时间,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做出的《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通知》和2003年作出的《关于股东因公司设立后的增资瑕疵应否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问题的复函》两个文件中的观点并不正确,债权人是应以债务人应还款时的公司工商登记文件来确定其偿债能力,而不是以债务人债务形成之时确定其偿债能力。
5.执行阶段不应由法院直接变更或追加出资不实股东为被执行人,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的规定,剥夺了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责任前应进行开庭审理的权利,也剥夺了股东的上诉权,民事程序设计不合理。
三、本文在论述出资不实股东的行政和刑事责任时,提出了以下观点:
1.刑法158条和159条,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抽逃出资罪,而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首先不应以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标准,其次不应以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无法正常经营为标准,第三不应以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从事违法行为为标准。
1、选题的重要性和意义阐述不清楚,让人听不出研究的价值所在。
2、汇报提纲完全按硕士毕业论文章节构成,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归类和整合。汇报提纲(内容)之间,无承前启后及过渡性语言。
3、对汇报内容不太熟悉,PPT文字描述太多。
4、过于强调细节,如数学公式的推导等,而忽视了介绍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设计、实验步骤及结果的测试分析等。
5、汇报总结中,未直截了当地呈现本文的主要工作和贡献。
6、忽视取得的成果展示,如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等一带而过。
7、无致谢。
由于答辩委员会成员,研究方向各异,有偏实验科学的、有偏硬件设计的、有偏算法和软件设计的。如果不讲究答辩策略,可能会造成“做的好,不如讲得好”的结局,从而影响答辩成绩。我的建议(15分钟左右)如下:
1、课题概述(2-3分钟):阐述为什么要开展这项研究,即立项依据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主要介绍课题来源、研究背景、现状及存在问题等,从而引出硕士毕业论文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及解决的主要问题。——回答“为什么要做?”
2、课题内容(8-10分种):主要突出:1)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采取的措施;2)实验结果展示及分析。文字描述多了,会影响讲解思路,也会给人不熟悉内容的印象;公式推导多了,这不是答辩老师所感兴趣的(感兴趣的评委自然会看你的纸质论文)。同时,可能占用了后续展示主要成果的时间,让评委看不到你最后的“干货”。——回答“怎么做的?”
3、课题总结(1-2分钟):1)直接以按序号形式列出所开展的工作;2)创新点与贡献,即提出了什么方法或理论?解决了什么问题?实现了什么功能?有创新的强调创新,无创新的强调工程应用价值。课题展望或存在问题可一带而过,如果评委需要追问,后续回答问题时阐述即可。——回答“做到了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