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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主要误区
2.1职称评审工作的误区
在我国,高职教育属于高中后教育,是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职业教育,它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和职业教育的较高层次。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组织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政策导向方面,例如湖北省,到2013年为止高职院校教师在评审教授时仍然是依据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刀切、一把尺子”的标准,并与普通高校教师混和评审;有的省份虽然也出台了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文件,但基本上还是普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套用版,没有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具体实施方面,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也普遍存在“四重四轻”的误区。
2.1.1重科学研究,轻教育教学
目前,各省市组织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教师的论文数量、主持科研项目都有硬件指标要求,却对教学工作中讲授课程门数、总教学时数有下限要求,反而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服务育人等要素缺乏足够的科学考查和评价。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最后被演变为以科研成果尤其是科研论文的多少来论英雄,这种评审机制往往导致对从企业引进的高技能型人才因科研成果较弱而难以晋升职称,而那些无行业、企业工作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却凭着科研优势而顺利晋升职称。并且在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高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者大多没有相应的优先条件,反而一些教学质量不佳、育人成绩平平的老师,凭借较强的科研业绩顺利评上了职称。因此,许多教师为了达到评审的要求,主要精力用来报课题、写论文,而在教学上却敷衍了事,得过且过。长此下去,严重偏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1.2重理论提高,轻技能提升
在现行的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过分强调学术理论的提高,而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践操作与实际运用的定性定量考核评价。评审导向的偏差,使许多高职教师为了职称晋升,热衷于理论研究尤其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宏观理论研究,忽略甚至放弃了专业实践和动手能力的提升,这显然与高职院校“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2.1.3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
目前职称评审体系侧重于科研成果的数量,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项目、论文和论著的数量等指标,而对这些成果的质量尤其是学术价值、应用效果则考虑得较少。这种片面注重成果数量的导向,使得教师的论文选题、科研立项远离教育教学改革所需,也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相去甚远。一些教师急功近利,尽管成果总量增多,但实际应用效果较少,且原创性成果较少,甚至还滋生了剽窃他人成果、花钱请人发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为职称搞科研,为评审编论文”,这实际上已经背离了职称评审的初衷。
2.1.4重业务素质,轻师德修养
教师首先要“传道”,而后“授业、解惑”。高校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决定了高校教师应该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过硬的思想作风和高尚的道德修养。然而,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过分强调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业务素质,而对教师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及教书育人等师德考核没有硬性指标,缺乏对师德修养这一关键前提的科学合理评价,这种评价体系肯定有负一名合格高职院校教师的要求。
2.2职务聘任工作的误区
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离岗位设置管理和聘任制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也不同程度存在以下“四重四轻”的误区。
2.2.1重评聘合一,轻评聘分开
由于受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影响,许多高职院校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与职务聘任实际上合二为一,教师只要评上职称,不管岗位是否需要就可聘上职务,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得到提升及兑现。职务、职称不分,评职称变成了评待遇。这种“评聘合一”的管理模式,教师往往重视职称评审,即评职称之前积极钻研,而一旦取得相应资格并被高校聘任、享受相应待遇后,则失去原有工作热情和动力,这不仅影响了择优用人竞争机制的形成,也影响进人用人的约束机制的实施。而实行“评聘分开”则有利于按职务职称的不同特点,从评价和使用两个不同方面对专业人才进行科学管理,实现人才评价社会化和单位聘用科学化,在聘用中推行竞争上岗,强化了竞争机制,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僵化局面。
2.2.2重初始聘任,轻聘后考核
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教师职务初始聘任时还是比较慎重,能够按照核定的职数、规定的程序予以聘任,但实施职务聘任后却忽视对受聘人员的聘第1期郑柏松: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误区与对策期管理和聘后考核,有的高职院校虽然也制定了聘后考核办法,但多数只停留纸质文件里,考核流于形式,教师取得任职资格被聘任后是否完成了岗位职责任务,却很少问津。许多教师聘上高级职务后,便产生“高职到手,革命到头”的懈怠思想,安于现状吃老本,勉强应付教学科研工作,这种现象不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2.2.3重资历身份,轻业绩贡献
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以前,甚至在2010年高校首次进行岗位设置时,一些高职院校在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受聘人职称取得年限和工作年限,其次考虑受聘人的业绩贡献。这种机制使中青年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严重受挫,一些学有所长、工作能力强的教师,要么被同化为熬年头挨日子的平庸教师,要么感到没有前途、找不到事业的支点而离职跳槽。
2.2.4重一聘终身,轻动态管理
严格意义的职务聘任应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严格的聘任期限、严肃的履职考核,有高聘也有低聘,有续聘也有解聘,实行动态管理。由于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师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教师聘上相应职务后,只要不犯大错误,很少有低聘和解聘的,一聘定终身,人为地造成教师“资格评审前拼命一时,职务聘任后消遣一世”,聘任合同书成了一纸空文,这些弊端从根本上背离了聘任制的初衷,无法实现择优而聘,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3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对策
3.1构建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
3.1.1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
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两类学校在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的应用人才,不是培养研究型和理论型的学术人才,高职院校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要求相对于普通高校教师也有较大差异。因此,要理顺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具体工作要把握“四性”:一是评审条件的科学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要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不能直接套用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的评价体系;二是评委组成的合理性。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要尽量邀请高职院校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参加,这样对高职院校教师的业绩评价更具有针对性;三是评审过程的透明性。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即“评审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对象公开、个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讨“信息化评审、量化评价”等评审办法,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四是评审结果的公平性。严格条件、严肃程序、严密组织,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让参评教师心悦诚服。
3.1.2建立符合高职院校教师特色的职称评审标准
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能是普通本科院校的“套用版”或“压缩版”,必须“量体裁衣”,具体制订中处理好四种关系,即“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理论提高与技能提升的关系、成果数量与成果质量的关系、业务素质与师德修养的关系”。评审标准中要增加能够反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内容,尽量减少或淡化与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不相符的学术论文等方面的科研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综合评价指标应包括师德修养、职业资格、专业教学、实践技能、育人效果、社会服务、科技研发与应用等要素。能力及业绩评价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一是以教育教学为主,以科学研究为辅,以体现高职院校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中心任务,回归教育本位,在教育教学能力评价中要着重评价教师的教学资源建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二是以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导向,评审标准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对职业技能水平高,教学效果佳的教师适当降低学历、外语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三是突出服务社会能力,体现高职教育应履行为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以确保体现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特色。
3.2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职务聘任机制
3.2.1科学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是实行岗位管理的首要环节,是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其基本原则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岗位设置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目标、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建设规划进行科学分析,合理确定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明确每一岗位的受聘条件、职责任务等,为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续聘解聘提供依据。在推进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教育部门规定高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与人社部门所限定的政策杠杆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师资队伍现状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团队的均衡关系。通过岗位设置,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教师职务聘任“因人设岗”和“有岗无责”的弊端,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增强教师的岗位意识和竞争意识,有效配置高职院校人才资源。
3.2.2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聘任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在完善的考核评价基础之上,并发挥其监督和控制作用。在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中,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岗位的任务和特点,把握制定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与严格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通过考核,明确教师所取得业绩贡献,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晋升、调整、淘汰以及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克服过去“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有效地实现高职院校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一、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的意义
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它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1.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核心内容是“评聘分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并在职务聘任过程中引入了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这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和有效实施从根本上打破了在专业技术职务上实际存在着的终身制,有利于建立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2.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竞争,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十分严峻的挑战。人才问题,是决定我们事业成败的关键。职称是激励人才的重要手段,职称工作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学术研究水平及业绩的考核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进取,促进人才成长,对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对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培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不断完善,拓展了人才评价内涵,从过去重学历、重资历逐步向重能力、重业绩转变,打破了职务评聘过程中的“论资排辈”和少数高职称者固步自封、不求上进、不讲奉献的现象,改善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以评审和考试相结合的人才评价体系已经运作起来,为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创设了环境。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岗位设置的方法
岗位设置是人事管理的基础,也是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础。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前提条件,没有岗位就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所谓科学设岗,就是按照单位的性质、规模、人员的构成,科学分析单位的工作任务,在分解具体任务的基础上,运用职位分类原理,明确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依据单位的定编定员情况、各职务系定的结构比例幅度内进行分类设岗,确定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岗位设置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等内容。设岗时制定的岗位职责、任期任务及工作考核标准等,是聘任前培训、择优聘任、聘后考核、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设岗的原则:一是因事设岗,岗责对应。即以“事”为中心,按照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确定岗位的职数和职务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有事即有岗,有岗就有责。二是重点导向,竞争激励。设岗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向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倾斜,向人才紧缺、力量薄弱的岗位倾斜。三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按照岗位有层次、结构要合理、组织最优化的要求,依据单位工作性质、专业的特点及担负的责任,选择最适用的主系列和辅助系列,确定各系列最适合的档次,配置每个系列最适合的岗位职数。设置的高、中、初级岗位要根据内部各部门、各专业的不同特点,保持合理、优化的结构比例;所设岗位一经确定就应相对稳定,不能因人而随意变化,同时又要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岗位的职数、结构进行局部调整。只有坚持设岗原则,依据实际需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才能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得以顺利进行,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聘任条件的确定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以来,评聘分开以后,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交由各级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使得评审更加公正、准确和严格,有效地减少了单位的负担,也使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更加成为聘任管理的关键环节。聘任是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的依据;没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有岗位且符合聘任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没有岗位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则不能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聘、竞聘原则;三是实行分类、分级聘任的原则;四是坚持岗职相符、职级相符、职责相符、对应聘任的原则;五是坚持聘任双方平等的原则,即单位与受聘双方均有履行聘约的义务,同时享有聘约规定的权利。开展聘任工作中,要严格把关,这是保障聘任顺利进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
首先,要把握好聘任的基本条件:凡受聘者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具有本职务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符合本单位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其次,要把握好聘任的方式方法:聘用部门要在核定编制内优先从现有人员中选聘,如果在同等条件下,本单位人员可以优先选聘。单位聘任要采取竞聘或选聘的方式,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各额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考核为依据,以实绩为标准,优胜劣汰,择优上岗。第三,要把握好聘任的基本程序:无论是采取竞聘还是选聘都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一般要由以下阶段组成。宣传动员阶段:单位行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组成聘任委员会,公布岗位、职数、职责、聘任条件、聘期和聘任的有关事项;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阶段:人事部门要对申请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核实申请人员是否符合该岗位的要求,并将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示。竞聘或选聘阶段:采用竞聘方式的,由聘任委员会组织公开的竞聘会议,申请人陈述竞聘意见,聘任委员会评分或投票形成初步意见。聘约签订阶段:聘任委员会对竞聘或选聘结果审定后予以公示,人事部门组织签订聘约,行政领导向受聘人员签发聘书。
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的聘后考核
考核是对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监督检查,同时也是聘后管理的主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是进行重新聘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决定专业技术职务续聘还是被解聘的有效办法。考核一般分为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两种,但也可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临时考核。考核主要是考核受聘者的德、能、勤、绩,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职务和工资晋升以及奖惩挂钩。
为了使考核结果真正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优秀、合格,改变目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期满考核中存在的各种弊端,要创新考核办法,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不断提高考核方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要特别加强对能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要通过考核了解被考核者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通过考核,掌握被考核者的真实情况。同时,要健全考绩档案制度,将考核结果及时记录、归入个人档案,把它作为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晋升、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核心期刊在教育领域、科研领域、期刊出版领域已成为普遍关注的焦点。学术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可以用于职称评定,这已成为不是国家标准的国家标准和投稿的指南针。核心期刊对职称评定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在职称评定中的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已引起各学术领域的重视。
一、核心期刊的由来及功能异化
作为文献计量学的一个概念,核心期刊是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文献学家布拉德福(B.C.Bradford)提出的。他按照臷文密度将专业期刊划分为对该专业最有贡献的核心区域(nucleus)和论文数量与之相等的几个相继区域,将密度最大的核心区域的期刊称为“核心期刊”。60年代,美国文献计量学家加菲尔德(E.Garfield)用类似方法从引文角度证实了核心期刊的存在。在我国,对核心期刊是应用研究在先,而理论研究在后,这与我国的国情及社会发展背景是密切相关的。我国对核心期刊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80年代进入发展阶段,当时由于期刊品种的剧增和价格的上涨,我国各图书情报机构的期刊订购工作遇到了许多困难,在经费普遍紧张的背景下对期刊的订购与剔除、馆藏期刊结构的优化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其初衷是为图书馆期刊的采购和馆藏提供参考依据,并在客观上宣传期刊,促进学术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已日趋成熟。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一版),随后又于1996年、2000年、2004年分别出版了第二版、第三版和第四版,因而核心期刊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特别是随着文献计量学研究的发展,核心期刊的研究进一步升温。当时的定义为:某学科(或某领域)的核心期刊是指那些发表该学科(或该领域)论文较多、使用率(含被引率、摘转率和流通率)较高、学术影响较大的期刊。迄今为止,已发展为4种有代表性的观点:①某刊是否某学科或专业核心期刊,主要在于它是否集中刊登了该学科的文献,而成为学科的主要文献信息源;②核心期刊是高质量高水平期刊;③核心期刊指的是刊载与某一学科有关的信息较多、水平较高、能够反映该学科最新成果和前沿动态、受到该学科专业读者特别关注的期刊;④核心期刊是指发文质量高,情报含量大,被摘率、被引率和借阅率都较高,被公认为代表着学科当代水平和发展方向的期刊。
核心期刊的地位日益上升,应用范围逐渐扩大,远远超出了图书情报系统,而在职称评定、学术论文评价,乃至于研究人员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的作用凸显,从而它由评价对象和采集、检索信息的工具变成了评价尺度,由最初的为图书资料部门利用有限的经费建设优质馆藏提供参考,变为评价期刊质量优劣、论文水平高低、职称晋升与否的依据。不少单位明文规定,科研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可以用于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否则是废纸一张。
二、核心期刊对职称评定的正面作用
核心期刊已经过了几十年的实践,说明它有一定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是一种客观的、公认的、在本学科具有权威性的刊物,这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能代表本学科发展动向和发展前沿水平;核心期刊整体水平高,因而它具有整体评价功能;核心期刊本身具有竞争性,并非“终身制”。必须承认,将核心期刊引入职称评定,是职称评定的一大进步。
将核心期刊作为量化评估,总比论资历、凭印象的职称评定要公平得多,客观得多。
在此之前的职称评定由于没有可参照的标准,其中掺杂了很多人为因素,成为多数人最头痛的事。为了晋职称,不仅要写文章,还必须要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但核心期刊的数量是有限的,而且有些专业的核心期刊非常少,不得已时要放下尊严,拉关系、走路子。只要关系够了,“内部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也可作为“公开发行”刊物对待,于是有些人东拼西凑、到处“搭车”凑数也可蒙混过关。另外还有人情分,只要人缘好,即便文章少,且少有第一作者的论文,也能晋升。有的单位请客送礼甚至送红包,从而造成学术界勾心斗角,风气恶劣,歪曲了职称评定的真正意义。
现在许多单位制定了本单位的晋升、考评的重要期刊目录,有的扩大到核心期刊的几种版本,有的只列出权威期刊目录,对核心期刊的权威性作了变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强调核心期刊的作用。虽然“以刊评文”也有其不合理性,但以前使用的一些标准更不科学,更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而且还会受到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引入“核心期刊制”起码使职称评定工作逐渐走向有章可循,使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核心期刊对职称评定的负面作用
自从核心期刊与职称评定挂钩以来,人们对核心刊的关注大大超过了对作者文章质量的关注。不少单位还将核心期刊分为若干等级,并确定相应的量化分数及奖金额度,将核心期刊的载文及数量作为学位授予、职称晋升、成果奖励等的认定依据而不是参考依据,及至引申出学术能力、水平、价值的量化指数而非参数。如此情形已经超出了核心期刊的本能负载,并且干扰了其积极作用的发挥。使核心期刊染上了功利色彩,成为了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南针。在一些部门核心期刊被使用者当作一种不用细读具体文章,不必懂得某一专业知识,也不必具备某一专业造诣,就可以划定文章价值的方法,并由此决定一个人的学术水平,继而决定一个人的学术地位———技术职称。
核心期刊引入职称评定工作中,首先造成某些学科间的不公平竞争。某个学科的核心期刊可能多,某个学科的核心期刊可能少,某个学科甚至没有;有的是月刊,有的是双月刊或者是季刊。这种不公平竞争使原本实力强但核心期刊少的学科陷于尴尬境地,有时某一实力弱的学科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竟可以数倍于另一实力强的学科,使被考评人的职称评定屡屡受阻,有的只好导致各学科想方设法尽量扩大自己核心期刊的数量,或努力加入核心期刊确定者的行列。由于各学科的核心期刊数量不均,造成互相攀比,有的单位只好把不是核心期刊的刊物算作本单位的核心期刊,但最终怎样量化、怎样制定奖金额度又成了问题。有些单位还将核心期刊引入学科管理者的考评,使这一竞争愈加激烈和残酷。
核心期刊用于职称评定,简便、易行、方便、快捷,可以用短时间掌握由复杂劳动带来的复杂判别问题,大大提高了执行的可行性,对职称评定的管理者和评委们来说,是一件越来越好操作的事。许多学术单位和部门在评职称、评奖等实际操作时,往往出现过分拘泥于形式,忽视内容的倾向。
只看论文是否在核心期刊上,忽视各种核心期刊之间的差别和同一核心期刊上不同论文之间的差别。论文的质量由核心期刊的编辑认定,职称评定由核心期刊来定,职称评定时只需核对一下是否是核心刊即可。实际上职称评定是被核心期刊左右,而不是被评委左右,核心期刊在起主要作用。从某一方面说,是把权利给了核心期刊的编委和编辑。论文的学术水平评价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从以上分析看,用核心期刊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实质是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难以达到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目的,势必会使论文成果的评价出现偏差。
在职称评定中,重视文章本身的质量,才是真正尊重职称申报人的能力和价值。不少优秀论文由于作者没有较高的自信心,致使在普通学术期刊上。由于核心期刊四年评一次,有可能作者的投稿期刊被评下来,最终在职称评定中不算数。另外,近年来由于学科的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出现了一些新整合的学科和边沿学科,有的学科也有了自己的刊物,但没有入围核心期刊,致使学人们改写其他专业的稿子,投给核心期刊,最终影响了这些学科的发展。
职称评定与核心期刊联系在一起后,也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职称评定越来越注重核心期刊数量,而忽视了工作业绩和工作质量,这会大大挫伤很多人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比如,老师不重视如何教书育人;临床医生不重视如何提高医术解除病人痛苦等等。
对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得过且过,而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进攻”核心期刊上。长此下去,会对某些领域产生不良后果,背离将核心期刊引入职称评定工作的初衷。
四、结语
核心期刊在职称评定中的重要作用已引起越来越多学人们的重视,尚有待于在今后的职称评定工作的运作中日益规范,不断完善,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希望能够尽快地建立健全一套能够对“学术论文水平”进行评价的评价体系,以找到更科学、更合理、更公平的运作方式和参照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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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亚茹。论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及其局限性[J].情报杂志,1999,18(2):54-55.
高校教师应该是什么?这似乎不应该是个问题,然而这个本来不应该有疑义的问题,在我们现实教育中却存在着问题。先生认为,大学教师是应该对研究学问有兴趣且具有学问家人格的人,亦即应该是“热心积学”的学者。而学者是什么呢?学者则应该是潜心且执著于研究学问,探索知识,追求真理的人,他们立足于对人类尚没有发现或没有认识到的知识或道理进行探索,他们追求的是新知识、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其活动的本质是创造或创新;他们在社会的公共事务中应该是人类文明和理性观念和精神的维护者,在社会道德败坏或沦丧时应该是社会的良心,“犹如茫茫大海上的灯塔”。他们以文明、理性的境界和标准评价、继承、传播历史上的优秀文化和思想,以开阔的视野和前瞻的姿态探索和创造新的知识和思想在最高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培育学生的灵魂和精神所以他们可以说就是思想家、教育家。在学者们比较集中的大学中,他们的学术研究活动往往与教育学生、培育人才活动融为一体,既研究学问,又培育人才。以研究学问提高培育人才活动的质量,推动培育人才活动的深入;以培育人才激励和促进学问研究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所以,在大学中,不敢说所有的教师都是学者,但大学中的学者必然是教师。而以研究学问、发展知识、创造文化为宗旨的学者们,其表现自己努力和贡献的方式就是著书立说,人们对于他们的评价也一般是以其著书立说的水平或影响为基础。而为了对他们的劳动和贡献有所区分,并且确定给他们的待遇和报酬标准,才产生了教师职称这个概念。而教师职称制度的引用,对于教师学问及研究水平的评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教师的事业发展和生活安宁营造了比较公平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也促进了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曾几何时,教师的职称被取消了。原因是有人认为,教师是不应该有自己本质性的、独立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的,所有的教师毫无区别的都应该是社会政治的工具。再以后,教师的职称又被恢复了,教师似乎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获得社会的承认了,而伴随着汹涌澎湃的商品经济大潮而来的趋利主义潮流,深刻影响了教育领域,使实利成为教育领域中价值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职称作为教育领域(当然也包括其他领域中“实利”的体现,成为人们奋力追逐的目标。特别是由于职称与教师的工资、奖金(津贴)、住房等经济收入及物质待遇直接挂钩,从而成为教师事业是否成功、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志,有时甚至成为有些行政职务的任职条件(比如:教育部曾经规定,部属高校中的系主任必须是教授或具有正高职称人员)。这样,职称制度在短暂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之后,便再次堕入迷茫,演变成为一些高校教师苦苦追求的体现现实理想的精神目标。一种本来是教师学术劳动结果标志的概念,教师们以其学术成就或学术劳动的水平,获得与自己学术劳动质量相等或相近的学术职称,其中教师的学术劳动为因,学术职称为果。是教师的学术劳动决定了自己的学术职称等次,而不是教师的学术职称决定其学术劳动的水平。学术职称无形中却成了一些教师从事学术活动的目标或目的,甚至成了吞噬人们心灵宁静、身体健康的“妖魔”。另外,在中国的高校中还有一种被称为“跑职称”的现象,亦即每年职称评审的前夕,一些申报职称的人为求评审顺利通过而四处“拜访”职称评委们。也有以单位的名义对评委们进行“公关”,其理由是为了单位的利益等。这种性质近似贿赂或者就是贿赂的活动,不但破坏了职称评审的公平环境,也破坏了高校的教育品质,其对高校教育作用及意义的消解,具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而职称的价值和作用被异化如此,着实叫人感慨万千。
职称在普遍性意义上,既联系着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生活条件,又联系着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几乎是教师一切价值的体现,当然也是教育生态品质或质量的体现。教师在职称问题上所遭遇的不公,很容易被理解为对自己教学工作及学术成就或成绩的轻视或漠视,甚至会被理解为是对其人格尊严的轻视或侵犯,对其或耿耿于怀,或恨恨于声,或恨恨然而心生去意。然而,是什么原因让本来衣食无忧、生活条件在社会上处于上中水平的高校教师们,对职称问题这么在乎,以至于产生强烈的职称情结呢理解这个问题的较好参照,是同样在大学校园中,为什么以前人们对于职称的态度能够那么坦然、平和。尤其是在20世纪前半期,我国许多大学中的职称授予似乎比较“随意”:如清华大学聘没有博士学位、没有著作的陈寅恪为国学院导师;聘没有大学学历的为历史系讲师;北京大学聘没有大学学历的粱漱溟为讲师;在聘季羡林副教授天后(当时的北大规定:洋博士只能聘为副教授再聘其为教授等。这种看似随意的职称授予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什么波动,甚至还被作为佳话而长期传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那时人们判断事物的依据是实质性标准,亦即这些被聘者是否有真才实学,他们与被聘的职务是否名副其实。另一方面,那时的高校教育生态较好,大学校长们一般都既有学识,又讲气节。高校中少有、聘人不当的现象。那时大学中职称评审的规矩从表面看似乎并不严格,而实际上是非常严格的,因为不公平现象的制造者极可能因为谋私而引起众怒而被驱逐去职。可以说是其时大学领导者们的开明和公正,才使那些规矩失去作用。我国高校在“”之后初期的职称评审中,也几乎少有尖锐的批评意见,那时的评审如潘懋元先生所言:“虽然评审的标准比较模糊,但过后看都还比较公正。”由于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当时的教师中虽然也有职称及工资方面的差别,但人们基本上都能够平静对待。在对待职称的问题上,可以说公平是最为基本的原则和前提,也是最好的“解毒剂”。公平了,公正了,学校中无疑是风平浪静、和谐安宁的。
如果有人在职称问题上,其恶劣影响必定是深远的,其谋私的毒剂就如同渗入土壤中的污水,会使土质彻底破坏,长期不能正常地生长庄稼。
我国有些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谋私行为,已经演变为这些学校中根深蒂固的不良风气和工作的低效率。然而,为什么在职称制度本来应该越来越成熟的时候,高校的职称却出现了“妖魔化”的趋向呢要回答上述的问题,则有必要审视一下我国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现状。我国目前的高校职称评审分为高校自主评审和省市统一评审两种。前者主要是一些科研和教学实力比较强、办学历史比较长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后者基本上是科研和教学实力相对较弱、办学历史较短的省(市)属高校。部属高校基本上都采取高校自主评审的模式,省属高校则基本上都采取省市统一评审的模式。另外,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高校的实力和水平差距较大,职称评审的标准也差异较大,所以本文主要依据笔者所熟悉的东部地区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情况进行讨论。而在这些地区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有这样一些背离职称本质的现象:
一是只看“硬杠子”现象。有些省市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规定了许多必备条件,诸如要在权威的刊物上发表多少文章,要获得**项省级以上奖,要完成**项省级以上的课题,要出版**万字以上的专著,指导过**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等。这些条件被简化为一系列被称为“硬杠子”的数字,成为教师职称申报的基本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否则就不能申报。有些评审者甚至直接宣称,评审就是只看数字。在他们看来,当事人申报的奖项性质,完成课题的深度及撰写的论著水平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看其是否符合“硬杠子”的要求。在这样的传统和氛围中,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和习惯。人们已经习惯了不在意申报者真实的研究水平及学术影响。不在意申报者的论著是原创性的,还是诠释性的;是思想深刻,还是缺乏创见;是见解独到,还是人云亦云之间的区别。不在意其论著是否为独到见解,是否表达了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等体现申报者学术成就及资质的实质性内容,而只是在意其是否符合“上面”规定的标准。从而使作为学术职称生命的本质性评价,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形式性评价。人们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将评审权力交给了所谓权威刊物的编辑,交给了参与评奖和课题评审的评委。
二是显著的简单化现象。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对第一种现象的延续,其特点就是教条和僵化。表现之一是对所有的学科几乎使用同一标准。在一些省市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几乎没有学科区别。从知识大类的文、理科,到文、理各科中的具体学科,其标准都是一样的。表现之二是以简单化的态度对待学者的劳动数量。由于“热衷于追求科研成果数量的现象”受到批评,因而便绝对地否定了教师学术劳动的数量。这种现象的典型表现就是上述的“硬杠子”规则,其潜台词是:只要求达到标准,其他的都是多余的,是没有必要的。在这样的认识主导下,一位教师的学术论文是5篇还是篇,是10篇还是100篇,在评价中没有区别,学者的勤奋和刻苦都似乎没有意义,只有“上面”规定的几种权威期刊才有意义,从而造成了教育界内部的权威期刊崇拜症。表现之三是简单地将学术论文的水平与期刊主办单位的规格或影响划等号。对于在学术领域中属于见仁见智的刊物声誉,以及学者们质疑的“全国所有高校及科研单位都面向数个本专业权威刊物或核心期刊是否合理的问题”,则无人理会。
三是外行评价内行的现象。事实上,无论是在一些省市的评审工作中,还是在一些高校内部的评审工作中,由于评审是一种权力的表现方式,所以参与者大部分还是各个部门的领导者。这种表面上追求全面的评委组成原则,却不可避免地使一些外行位列其中。这些外行虽然可能是自己从事专业领域的专家,甚至是极其著名的专家,但却未必是参与评审领域的专家,由他们参与评审的职称质量是令人疑虑的。因为衡量一个学者的学术标准是看其学问做得好不好,所撰论著是否有学术价值,而有能力对此进行判断和评价的人,只是那些国内及国际的同行专家。事实上,在以往的评审中,几乎很少有人能够对教师申报的论著作出比较客观、准确的评价,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并非是所评审专业的内行,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积极地认同“硬杠子”规则。与外行评价内行相联系的一个问题,就是评审程序上的短、平、快现象亦即一个涉及几千人的职称评审活动,专家们可以在3~5天的时间内完成。他们可能根本来不及仔细地阅读材料,更谈不上充分的交流和研究,而在基本不了解申报人学术水平、学术品格的情况下只能用所谓的“硬杠子”来“卡”了。只可惜教师们的职称命运,就在这种技术性的评审中被轻率地决定了。
四是缺乏申报人表达意见的“上对下”单向决定现象。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模式,与我国目前的教育管理模式一样,是一种典型的“上对下”单向决定机制。在这样的机制及环境中,各种职称的评审标准几乎都是在“上对下”的心态和气氛中制定出来的。对于职称评审中的不合理现象,教师们即使有意见,也难以找到可以申诉自己意见及理由的地方。因为一些直接主管职称评审的组织,既能够以职称标准是由专家制定的借口而予以推脱,又能够以职称标准不是为(你)一个人制定的为理由而予以拒绝。比如,某省在职称时间的确定上,一直采取年度与具体时间的双重标准,亦即教师的材料截止时间为年度标准(截止到**年底);而教师的资历时间却采取具体时间标准,亦即以现职称的批准时间为准(截止到**月)。这两种标准之间的差距表面看是半年,而实际差则是一年,从而将教师的评审资历由规定的5年拖至6年。对于这样一些明显不合理或没有道理的问题,尽管教师不断申诉,但就是不予改正。再比如:在某省的评审职称条件中,有“本领域权威刊物”论文的条件,然而在该省的以往文件中,却从来没有规定过所谓的权威期刊。对于出现于职称文件中的规定,不仅教师,就连评委们都感到无所适从。
显而易见,上述的职称评审现象,会使学术职称中内含的科学、崇高、文明、儒雅品质流失,使学术职称的本质及价值取向被异化和扭曲,导致学术失范、学术腐败行为泛滥,造成教育界中看似公正而实际上却不公正的现象,使高等教育这块历来被视为高尚和纯洁的圣地,被庸俗风气严重污染。其对教师职称评审的消极影响是极大的忽视了对评审对象———教师学术成就的全面了解和评价。学术职称评审工作是对高校从事教学和研究的教师学术资质及水平的评审,评审的对象是教师。教师们作为学者,不仅在著述内容、方向、水平方面有差别,而且在人格、信念、境界、抱负、风格方面也有差别。对他们学术成就及声誉的评价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价值性的,而不应该是技术性的、时期性的、表面性的。学术职称作为教师学术水平的体现,应该以遵循学术规律为基础立足于促进教师在潜心学问、执著研究、探索知识、创造文化方面的心情宁静和专心致志,激励教师求实而不求虚,求新而不倒退,高尚而不庸俗。然而现行的一些教师职称评审标准,要么将教师当成完人,要求教师的学术成就面面俱到,亦即既要发表和出版论著,又要完成课题和获奖,既要能够专心致志的治学,又要能够八面玲珑地去“公关”(拿课题和争取获奖);要么将教师当成由一系列数字组成的“物”,只看数字不看人的研究资质,不看人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不看人的学术影响及声誉,以对待“物”的态度对待人,教条化地对待“硬杠子”。在这样的评审活动中,教师作为申报者的品格、尊严、成就、声誉等品行特征,都被“硬杠子”所要求的数字遮蔽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学术造诣精深、学术著述丰富、学术品格崇高的学者,却因没有满足“硬杠子”的条件,而被排斥在职称之外;而一个学术思想平平,但却满足“硬杠子”条件的人则能够在评审中“过关”,从而造成学术评审中貌似公平而实则偏颇的现象。而“硬杠子”规则中理直气壮地张扬只重形式、不重实质的技术化、教条化评审原则以及其内蕴的对教师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神态是对教师劳动的轻视和人格的不尊重,是对教师学术尊严的践踏,严重地扼杀了学者的创造性。对教师形成了负道德取向的压力。我国历史悠久的“学在官府”传统,使教育从来没有成为能够充分地体现自己本质的、独立的学术或文化机构,始终处于被管的“下级”的地位,而负责管理教育的政府行政机构,一直都对教育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和控制感,习惯于以“上对下”的感觉和态度来制定针对教师的规则和制度。而在这样的意识和思想的主导下,由他们所主导制定的教师职称规则或标准,更多地反映的是他们的意志、观念、要求甚至情绪,他们在教师学术职称标准上的面面俱到要求,使得本来应该潜心治学、鄙视庸俗风气的教师,根本无法安心地做他们认为应该做的学问。
在本来应该安心学术研究的时候,他们却不得不琢磨如何评上奖,不得不思考如何申请到省级以上机构的课题,如何在单位或“上级”指定的刊物上发表文章,以满足“上面”的规定或要求,有些教师为了评审职称,将不得不牺牲自己的道德和尊严。
许多本来是心高气洁、自尊自爱的学者,却不得不去进行各个方面的“公关”:为了自己的成果得奖去乞求或贿赂评委;为了自己的文章在所谓的权威刊物上发表,去乞求或贿赂编辑。而这种“权威期刊”现象,则使学术腐败由教育界蔓延到出版界,造成一些“权威期刊”通过办“刊外刊”大谋实利。而正是职称政策制定者们对教育及教师职称本质的浅薄认识,导致了教育领域中的庸俗、卑下、丑恶风气的繁衍和蔓延。
一、“硬杠子”规则中蕴含的粗暴性破坏了教育的文明和理智传统
前述的“硬杠子”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在于我们教育体制中的内在矛盾。一方面,我们的教育体制在本质上还是计划体制,亦即教育并没有能够张扬自己独特本质和宗旨的自,还是被决定、被管理的政府部门的下级。而这种体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上级对下级不放心害怕其脱离自己的领导。比如,为什么高校教师的职称不能由高校自己去评,而要由所谓的省市或部委组织专家来评审呢?由于对高校不放心,认为权力下放后高校就会降低标准或乱评,所以必须将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这种思维模式不改变,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将永远不能落实)。另一方面在学术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评价方面,作为学校“上级”的政府教育行政机构,相对于直接从事学术研究的教师们而言无疑是外行,然而这些外行却要制定管理内行的规则,他们在不熟悉学术规律及动态的情况下,其可能采取的最简单或最方便的方法,就是制定一个能够既包容一切、又比较简单易行的“硬杠子”。然而“,硬杠子”规则中所蕴含的强制性、不容违抗和探讨性,使职称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商讨、回旋的余地,使以逻辑思辨、心灵直觉、精神涵泳为特征的学术活动,缺乏来自社会组织及制度方面的文明、理智、礼仪资源的支持,且极容易感染和模仿带有强权意味的行政化毛病,从而导致学术研究的平庸化和功利化。当然为了使“硬杠子”规则具有说服力,人们还煞有介事的声称采用“硬杠子”是为了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平所以要减少主观性,增加客观性。岂不知在职称评审问题上,关键是要保持公心,不能有私心。而保持公心的条件是要有良好的制度(包括有效的监督制度)、社会风气和教育生态。以所谓的“硬杠子”来保持公正,显然是缘木求鱼。
二、行政权力膨胀使职称评审制度“非教育化”
高校学术职称固然具有区分教师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高低、学术能力高下的学术成就分层功能,只是这种分层功能的作用,必须以教师学术劳动的成就或质量为基础,其结果必须体现对教师学术劳动成果评价的公平和公正。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由于高教领域中追逐实利目的的强劲潮流,以及我国高教领域中的特殊传统及组织结构特别是非学术的行政权力对职称评审的主导和控制,使人们对于学术职称的价值及意义形成了一系列误解和误识,为学术职称附加了太多的职称之外的内容和企求。一方面,为了照顾各方面的利益高校内部评审职称的范围无限扩大,遍及学校中的各个方面,高校内各方面的人员都能以各自的职称与教师来“相当”。这样,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神圣性及独特性均被消解,教育内部约束教师行为的职业神圣性和自豪感明显减弱。另一方面,在教育行政化的背景下,无论是教师的学术职称评审标准,还是具体的评审过程,其组织和操作的力量都来自于行政部门,在权力监督没有彻底解决的情况下,教育既无法解决外部权力者的越界获得学术职称问题,也无法解决内部权力者的超水平获得职称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学术职称评审的信誉和生态受损,学术职称的公平和公正问题难以解决,职称拜物教难以消除。可见是人们在认识上的浅显和短视,造成了教师学术职称制度设计及实施中的一系列简单化思维和行为,使学术职称的本质和宗旨被异化和扭曲,使学术职称应该具有的保护学者利益、激励学术研究品质提高、建立公平学术环境的目的没有达到,反倒诱发了人们的趋利意识和投机意识,形成了学术研究淡泊明志品质与追求职称而彰显名利欲望之间的悖论现象。
综观高校教师学术职称评审中的问题和矛盾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行政化。所以,要想纯洁教师职称评审环境,提高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声誉克服评审活动中的简单化、教条化、非人化缺陷,就应该从根本上消除教育行政化。试想,如果教师职称评审像美国高校那样校自为政,各校根据自己的标准和需要评审职称,教师则“良禽择木而栖”,高校皆为珍惜自己声誉而保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学术职称的激励、褒奖、肯定功能自然能够发挥出来,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精神环境也能够自然地形成,教育的进步和发展也会具有坚实的制度和文化基础。何乐而不为呢?
记者于健
本报11月4日讯 教师评职称,从重科研转为重教学,今年起,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指挥棒”将改变方向,说课评估的比重增加,论文获奖不再成为评审依据。教师评职称今后将不用再花钱花精力。
4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本月起,2009年青岛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做出调整,论文在职称评审中所占比重将降低,不再把论文获奖等作为评审依据,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论文获奖证书。对于参评人员提交的发表的论文、著作,也需交由相应专业的专家评委认真审阅、考察,将专家做出的评鉴意见作为评审依据之一。教师职称评审将注重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的表现,说课评估的评价比重将增加。凡申报晋升高、中级教师职称的人员都需要参加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说课评估,说课评估的意见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引导中小学教师全心投入到课堂教学中。
青岛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解释说,青岛市中小学共有在职教师7万余人,职称评审历来都是全市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往年,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之余做点科研工作,获奖论文一直是评审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从实际参评情况来看,论文的奖项太多太滥。而为了能在论文上争取更多的职称加分,不少教师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对促进教学没有什么意义。在中小学阶段,课堂教学是一项传统的技术工作,更应该加强教研,而不是科研。这次调整,主要是倡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中,放到关心爱护学生身心健康、关注学生成长上,也是给教师减负。
职称评审“指挥棒”调整方向,班主任的评价比重也要提高。今年,青岛市教师职称评审要加大对班主任工作的倾斜力度,优先推荐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晋升职称,从而鼓励教师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积极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
2、期刊发表文章字数少。一般大多数的单位要求职称论文必须是2000字符以上。例如,山东省会计职称政策中就有明确要求,文章字数要在2000字以上才有效。因为大部分的期刊排版方式,单版面字符数都在2500左右。所以,发表一个版面的文章在很多地区都是认可的。但是,还有部分地区要求文章字数必须在3000字以上。而大部分期刊单版面字数都很难超过3000字。所以,这些地区的作者必须在1.5个版面以上。以免造成发表的论文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也因为此,很多期刊是要求1.5个版面起发的。另外,有部分的杂志允许刊登短文(通常低于1500字的文章,都可以称为短文)。
第二步骤是要过内容关。论文质量直接影响评审时科研部分得分,而创新性、实用性、可读性是衡量职称论文质量高低的三个重要标准。创新性是指论文内容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突破,能够提出新观点、新工具、新方法、新操作或新启示,进而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证,形成作者的一己之见,使论文对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不同,职称论文大多是实务文章,选题应源于具体财务实践,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进而指导实践,因此论文内容不能仅限于理论介绍、背景描述,而应将重点放在应用启示、管理对策上,即使是理论型文章也要着眼于对理论成果的应用探讨。可读性是指论文内容要写得通俗易懂,在文字使用上要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对于较为复杂或枯燥的理论、原则、规范等应尽量通过鲜活的案例、具体的操作等形式来进行演绎和阐释清楚。同时,论文选题、内容最好能和作者过往的工作经历相匹配,如制造业从业者宜围绕制造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展开,尽量不去挑战所在行业之外的研究领域,用于高会评审的论文选题应围绕单位或行业的经济学、财务、内控等问题展开。
1:论文的选题、论文写作规范以及论文所发表的时间。在此建议毕业或者职称论文一定要提前准备,以免影响您的顺利毕业和评职。
2:论文
方面,很多省份都有明确的论文要求,重复率幅度从10%-30%不等,发现抄袭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甚至会被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因此,在论文准备时要注意行文规范,引用前人成果要有批注,不得进行抄袭。
首先你要确认所需要投稿的级别,是核心、国家级、还是省级期刊,不同级别的期刊对文章创新性的要求及发表的时间长短有很大的区别;一般说来,现在期刊社对医学职称论文的审核时间都较长,从半年到一年不等。至于医学职称的格式,不同的期刊社会有自己的要求,只要你的文章够好,格式是可以修改的。下面主要介绍的是职称论文写作的五大特性:
第一大要素:思想性
医学论文是专业性、探索性很强的文章,它的基本任务是探索未知,具体讲就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即提出前人从未提出过的问题,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这就包括了对某种疾病的探索、对新药品的临床试验和对新技术的论述等内容。但总归一句便是在医学领域上对具有实际意义内容的探究过程。医学论文同样要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医学科学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医学界的学术交流。
第二大要素:创新性
科学贵在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人类社会才会进步,医学科学也不例外。只有创新,才能吸引更多的读者,同时新的观念和技术也是促进医学领域发展的基础之一。
所谓“创”,是指医学论文所报道的主要科研成果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发表的“发明”、“创造”,而不是重复别人的工作。当然创新并不只是“创造和发明”,他也能是对旧研究的“新”发现。
所谓“新”,是指医学论文所提供的信息是鲜为人知的,非公知公用,非模仿抄袭的,即指医学的研究性课题,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医学边缘学科等三个领域。在此类研究当中,如果是模仿和重复他人课题或研究,应仿中有“创”、推陈出“新”。作者应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新见解,产生出一种新的理论或技术,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创新,才会从新的角度反映出新的成就。如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推广应用,以及老药新用,古方今用等项目,亦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医学边缘学科等三个领域的推广应用性课题。
第三大要素:科学性
衡量医学论文水平的首要条件是论文的科学性。在评价医学论文时,主要看科研设计是否严密合理,方法是否正确,资料是否完整可靠,依据是否准确并符合统计学要求,结果是否科学严谨,结论是否妥当并有充分依据等等。医学论文写作的科学性,具体包括“三严”和“五个体现”两个方面。
“三严”:科研设计的严密、统计结果的严谨、数据真实的严格。
“五个体现”:体现内容的科学性、体现论文的实用性、体现结论的严谨性、体现数据的真实性和体现论文的创新性。
第四大要素:实用性
医学后,对人类医学事业具有使用价值,是一种社会承认的劳动。最终目的就是给同行参阅,效仿使用,推动医学事业的向前发展。如读者用了你的论文中提供的方法,则必然有效,能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五大要素:可读性
写作医学论文是为了交流、传播,存储新的医学信息,让他人用较少的时间和脑力就能顺利阅读,以解论文的内容和实质。一般我们在阅读时,首先会参阅论文的摘要。摘要一般在300~500字之间,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600个实词左右),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个部分,它是全篇内容的高度浓缩和提炼;也是整个论文的精髓和灵魂。读者只有在参阅论文摘要,确定其价值后,才会更进一步去参阅详细的内容,再去进一步去应用,所以摘要与正文同样重要。如为论着虽标引2~5个主题词。正文语句结构多以主谓宾句为主,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实体;同时,必须让读者感受到文章的脉搏和灵气,体会到论文的思想和主题,有很强的可读性。
其次,明确职称评定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写作论文,前,一定要了解明确职称评定时间,早做准备,因为一般的时间为3个月左右,长的则半年甚至一年,而职称评定时,有的要求必须通过数据库检索到,出刊后,几个数据库一般 2个月后才能收录进去,因此,还有考虑2个月的收录时间。鉴于此,我们提醒您,发表职称论文,一定要首先明确职称评定时间,早做准备。一般情况下,提前一年做准备才是合理的。
最后,期刊的慎重选择。因为地域及单位的不同,职称评定的要求也不同,所以评什么样的职称,需要在什么样的期刊上,不能一概而论。我们提醒作者,写作论文前一定要弄清楚本单位对于评职称的明文要求,选择期刊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因为对于作者晋升职非常重要,所以在期刊的选择上要慎重再慎重,现在很多假刊,套刊横行,让很多作者真假难辨,花了钱没评上职称,且错过评审时间。我们在此,给作者提供一些建议,在期刊选择的时候,做些参考。
常见的假刊的陷阱:1.套刊。这是最难甄别的,明明有一本刊物,正常发行,且知网已经全文收录,但是,又冒出一个一摸一样的刊物,刊号刊物名完全一样,就是不上任何的数据库,不能在任何一家数据库检索到,这样的就是套刊。是自己冒名刊物名自己印刷的刊物。
高等学校实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即职称评审)是对教师教学、科研等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评价的方式之一。评审需要以高校教师已获得的各方面成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教师的德、能、勤、绩等因素,对教师能否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做出判定。而学术论文无疑是评价教师已获成果优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的评定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资格评审中论文要求的现状
目前,在我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学术论文一般划分为以下3个级别:(1)权威期刊。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不含下属研究院、所和分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或相当上述级别的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学论文;(2)学报级期刊。在部委及所属研究院(所)、全国专业学会及分会(不含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大学学报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普通期刊。学术刊物(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刊号或准印证)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收入论文集的科学论文。期刊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权威期刊、学报级期刊、普通期刊。
我省在高校各个系列职称评审中对论文的级别、数量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论文的级别和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是教师能否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为了能够晋升高一级职务也必定会为此努力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这在很大范围内对教师起到激励的作用,激发了教师投身研究的热情,提高了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因此,以学术论文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量化条件之一是教师资格评审中十分必要的一环。
二、评审中论文规定存在的问题
学术论文虽然能够较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但以学术论文作为衡量教师能否晋升职称的一项标准却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术论文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以刊物级别衡量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1)刊物级别划分过于笼统。如不管是国际上公认的影响力极高的刊物或是国内影响力不高但主办单位级别较高的期刊都算权威刊物,在职称评审的论文规定中几乎没有加以区分。
仅以主办单位来认定期刊级别的方法不够科学。尽管一般认为期刊的主办单位等级越高其主办的刊物中论文的学术水平也越高,但是随着办刊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往往存在期刊挂靠主办单位、一个主办单位办多种期刊等现象。目前,我省一般认定全国性学会主办的权威期刊只能有一种,而现在这种挂靠和一单位多刊的现象就造成了刊物级别认定的困难,究竟认定哪一种期刊为权威期刊往往是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其公开性、科学性有待商榷。(3)对期刊单位主办的增刊、专刊、专辑等与其正刊在论文级别认定中没有完全区分。(4)刊物级别高低与论文学术水平不能完全划等号:级别高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好,级别低的刊物所收录的文章不一定就差,仅以期刊级别认定论文学术水平高低的方法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
论文规定中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完成的文章作为职称晋升条件,对第二作者以后属名发表的文章缺乏评价机制。在当前的科学研究中,有许多的研究工作是在2个甚至多个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如果将论文排名第二及以后作者的贡献排除,则有失公平。另外,通讯作者署名的文章在职称评审中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这与国际上衡量作者对论文贡献的原则不相符。在当前高校中,教师在攻读高一级学位时完成的科学研究论文通常在文章发表时会将指导老师作为通讯作者加以署名指导老师也往往对文章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那么通讯作者对文章的贡献就不应被忽视;相对的,作为被指导者的教师虽然其文章发表署名为第一作者,但是其对文章的实际贡献力则应相应有所减弱。只有考虑每一位作者对文章的贡献情况,才能将论文的学术水平充分反映为教师的实际能力。
(二)高校教师各系列职称学术论文规定单一化
目前,我省高校教师、科研、实验3个系列在职称评审中均依据闽教职改[1997]010号文件执行对科研和实验系列教师的论文要求也是参照教师系列同级别的论文要求,没有考虑这3个系列在职责要求、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区别,混淆了高校教师不同系列职务之间的要求,不利于高校按需设岗和激发不同系列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论文规定没有考虑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门类学科间的区别。对于高校的体育、艺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在职称评审中与其他学科教师采取无差别的论文评审规定不符合这些学科通常的评价标准。体育、艺术、美术类教师更应以其实践能力、技术水平、成果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采取“一刀切”的职称评审方式抹杀了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区别,不利于高校各个学科的发展。
(三)时间要求的规定不够合理
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审中均对论文的发表时间有所要求,即时间需在任现职后至申报当年的12月31号之间。但时间与拿到期刊的时间往往并不相同,这样尽管论文确定发表时间是申报的当年,申报教师取得期刊原件却有可能在次年职称评审会议开始之后。而在目前的规定中,若评审会议开始时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论文不得作为当年的评审条件。这看似符合程序,却缺少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最终造成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因为期刊无法及时取得而错过了当年的职称评审。
当前的资格评审一般耗时较长,从资格申报到评审结束往往要花费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若申报者在这一段时间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则该论文既不能用于本次申报,也不能在申报者本次晋升职称后用于下一次职称晋升申报。这种对时间上的规定不利于激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改革论文评审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量化是当前职称评审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教师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评审的硬件之一普遍被认为是最为容易量化的标准之一。但从目前资格评审中论文规定所存在的问题来看,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在建立合理的论文量化前提下还须进一步加强资格评审的相关体制建设。
(一)建立科学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彻底改变仅以期刊级别判定论文质量的现行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术论文质量认定评价体系。学术论文评价体系必须能够真实、准确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对期刊级别的认定必须将期刊的主办单位、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刊物是否被较权威的检索、索引所收录一并加以考虑。判断文章作者对论文的贡献力还必须充分考虑论文作者人数以及是否有通讯作者等情况。对论文学术水平的判断还可以参照论文的被引用率、论文是否被权威检索数据库收录、论文获奖情况等方面。
当然,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还可以引入论文的量化赋分方法,即将论文划分若干个级别后分别赋以论文基准分,论文实际得分=(论文基准分+论文影响因子得分)×作者排名系数。这种论文量化赋分的方法可以作为资格评审中论文评价的一个模式,不过量化赋分应以科学的期刊级别划分方法为基础,分值计算还必须考虑论文引用率及通讯作者的贡献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有利于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量化赋分评价体系。
(二)细分不同学科、不同系列教师评审条件
对教师(包括教学型教师与科研型教师)、科研、实验等不同系列资格评审的论文规定应有所区别。评审教学型教师职称应相对弱化对科学研究型论文的数量要求,转而可以对教学、教改方面的论文提出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要求,同时在资格评审中对教学效果及其他教学实践环节侧重评价,如可以对获得教学贡献奖励的教师在评审教学型教师时给予适当加分。对评审研究型和自然科研系列教师职称的论文要求可以适当提高,以突出显示研究人员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同时应对其承担各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及完成情况加以综合考虑,对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条件突出者相应降低学术论文要求。对实验系列也应相对弱化论文要求,转而侧重对实验技能、实验方法、创新水平的评价。
另外,对于不同学科的教师应区分各自学科的特点,制定不同的论文规定细则。对于体育、美术、艺术等专业技术要求很强的学科应弱化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转而侧重考察申报者专业技术掌握情况。
(三)建立以人为本的学术论文激励机制
职称晋升是当前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的重要手段,而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的学术论文评价也同样要以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投身本学科研究、多发高质量论文为目的。
在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中,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确定而非评审晋升获得,则将时间要求定义为任现职以来是合理的。但若申报者当前职称为评审晋升获得,那么则会造成申报者在半年评审过程中发表的论文不能用于当前及更高一级职称评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将任现职当年的1月1日作为符合评审条件论文的起算时间。
只有将二者加以区别才能够较好衔接“申材料截止月31日”这一规定,才有利于全面评价申报者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论文条件,有利于调动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论文的积极性。
建立论文评价的事后补救机制。针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者因部分期刊的印刷或出版问题致使刊物不能及时取得的情况,应同意该申报者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并在评审会议中由学校人事部门对该申报者的论文情况向评委会做出说明。在评审会议结束之后,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该申报者期刊原件取得的情况。对于在日后确能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对当年的评审结果给予确认,对无法提供期刊原件的申报者应取消其本次职称晋升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职称论文评价机制的改革归根到底仅仅是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校岗位设置的完成必定要求改变当前评聘结合的职称评审模式。
职称的评聘作为高校一种自身的社会行为,不应受政府行为过多的干预。因此,改革我省职称评审制度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对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高校完全下放职称评审权。(2)对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新办本科和大专层次院校加强评审指导。(3)对研究型、研究专业型、专业技能型种类型职称,采用不同的评审模式:以评为主、以考代评、以辩代评、辩评结合等。(4)高校要尽快出台自主评审以及岗位聘任的相关规定。(5)完善岗位管理与考核程序,制定职称评审晋升及岗位竞聘的约束机制。
无论是高校自主评审或是政府、社会组织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论文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都是关系职称评审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职称评审中的论文要求一定要以激励高校教师投身研究、提高学术水平为导向,按照分类管理、细化评价要素、量化评价指标的原则,最终建立一个公平、合理、人性化的学术论文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福建省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
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单位,同一职称,其评定的要求有也都不一样。所以作者需要在什么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也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评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单位相关方面的要求。
由于对于作者晋升职非常重要,所以在期刊的选择上要一定要慎重,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假刊,套刊现象,让很多作者真假难辨,花了钱没评上职称,且错过评审时间。对此提出常见的职称问题,具体如下:
假刊指的是在新闻出版总署查阅不到的,各大数据库也没有收录情况的刊物。多为个人自己定义的刊名。套刊指的是一本刊物确实存在,新闻总署也查得到,知网已经全文收录,但又有相同的名字刊物出现,不过在任何数据库检索中找不到检索资源。电子期刊顾名思义就是电子类型的期刊,如果说电子期刊也是有纸质出版的,这都是混淆概念。作者千万要留心,提高警惕。
那么如果真的有职称需要,作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去新闻出版总署查询备案情况,如果名字后面还有“电子版”字样,则要谨慎处理。如果自己还是不放心,可以寻求职称论文的帮助。据所知,大部分的职称机构都是免费给发表作者推荐刊物,并提供正规刊物的相关信息的。
二、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各立项课题的结题准备工作,为下半年“十五”立项课题顺利结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⑴组织课题研究人员及全校教师参加“XX年度苏州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同时,积极为课题研究者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参评、交流创造条件。
⑵省级立项课题“多方位加强普通中学美育的实验研究”作为学校的龙头课题,将成为“十五”课题结题阶段的研究重点和结题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的编撰及出版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目前各本书稿的初稿已经完成近九成,我们将在9月份组织人员对各个分册书稿进行修改、统稿、定稿。同时,我们将联合课题组撰写“美育”课题的结题报告。
⑶组织各课题组及时搜集、整理课题研究资料、总结研究成果,形成课题成果汇编,撰写结题报告,填写需提交的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等,向上级教科部门提出结题申请。
⑷进一步落实课题组长负责制和考核制,加强过程管理;配合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会议,开展学习、研讨活动;配合课题组合理使用研究经费,推动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⑸在准备“十五”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同时,我们将认真思考“十一五”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课题,并为该课题的立项和实施进行初步认证。我们设想发动全校教师就此问题开展讨论,共同选择、拟定学校新的主课题。
2、认真做好“导师制”工作,青年教师培训以及教育科研骨干的培养工作,为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成熟提供条件;为教师进一步树立教科意识、改进教科方法、提高教科水平提供条件;为学校骨干教师更上一层楼、挤身“名师”行列提供条件。
⑴做好“导师制”工作。今年新分配到我校的青年教师不多,所以,本学期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对03、04两年的“师徒结对”进行必要的调整,向导师和青年教师提出明确目标和任务,并加强有关的检查和调研,以更好地发挥“传帮带”的要求。
⑵做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今年的青年教师培训将以组织或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有关的教学比赛为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本学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在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青年教师中开展撰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的评比活动。同时,我们将协助教务处组织青年教师参加评优课等比赛活动。此外,我们还要组织3次专题讲座,主题包括如何组织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课堂教学、如何进行学生管理,如何进行反思提高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9次研讨。在新学期中,我们要继续追求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系统化、实用化,努力实现“引领思想,规范行为、提升素质、促进成长”的目标。
⑶本学期,我们准备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提供论文写作方面的指导。拟开设两次讲座,一次是有关论文撰写的通识讲座,一次是针对职称论文评审要求的专题讲座。
⑷本学期,我们还要着力抓好教育科研骨干队伍的建设。我们首先要制定“教育科研骨干培养条例”,明确科研骨干的入选条件、权利、义务以及培养方案。
在确定人选之后,我们将组织他们开展一系列的学习、研讨活动。
⑸同时,独自或配合教务处认真组织教师外出观摹、学习和交流活动。
3、加强有关新课程的研究,组编两期以课程改革为主题的《昆中教研参考》(第一期已经下发教师)。同时,协助教务处做好新课程的实施、管理、培训等工作。
4、努力构筑教育科研的平台,精心组织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评比活动,为教师学习和展示教育科研的成果提供机会和舞台。
⑴继续办好《昆中教育》,使之进一步成为我校教师探讨教育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提高教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阵地。本学期,拟组编以苏州市“十五”立项课题成果汇编为主题第45期《昆中教育》。同时,我们要进一步办好《昆中教研参考》和《传是》“杏坛论语”版。本学期,拟组编以课程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为主题的第8、9期《昆中教研参考》以及四期《传是》“杏坛论语”版、XX年第3期《江花》。我们将积极参加昆山市优秀教育刊物评比,力争取得好成绩。共2页,当前第1页1
⑵认真组织各项教育科研竞赛,力争获得较高层次的奖项。本学期,教科处将组织教师参加江苏省教育学会、江苏省教科院、苏州市以及昆山市教研室和教科所组织的江苏省多媒体课件制作评比、江苏省中小学各科教学教案评比、江苏省中学青年教师“五四杯”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江苏省“师陶杯”、苏州市“师陶杯”、苏州市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昆山市创新教育论文和个案评比、昆山市课程改革成果评比等活动。
5、认真做好职称论文评审的组织工作,完成上级教科部门和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处室做好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加校外教科培训、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并加强同其他教科先进学校、学术刊物的联系。
三、成员分工
洪 敏:全面主持教科处工作,协调处室内外关系;对外联络与宣传;处室工作安排;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教师教科考核;编辑《昆中教育》、《昆中教研参考》、《传是》“杏坛论语”版。
殷金方:青年教师培训;“导师制”工作;教育科研骨干培养工作;组织“江花”文学社活动和编辑《江花》。
陈炳飞:课题研究的组织与管理,《昆中教育》、论文评比的审稿、修改工作。
缪 苗:教科处的对外宣传报道,编辑、校对工作,学校网页教科部分内容的充实更新,材料发放、收交工作。
四、具体安排
九月份:
1、高级职称论文送审工作。
2、03、04两届“导师制”的调整工作。
3、江苏省“师陶杯”、苏州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
江苏省多媒体课件、各科教案评比组织工作。
4、收交教师专题总结。
5、组织青年教师开展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评比活动。
7、编辑《传是》“杏坛论语”版。
8、部署课题结题的各项准备工作。
9、“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修改、定稿。
10、高一新生江花文学社成员发展工作。
十月份:
1、上学期教师教科工作及其成果考核。
2、青年教师培训——讲座之一及研讨。
3、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开设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之一。
4、编辑《传是》“杏坛论语”版。
5、编辑《昆中教研参考》第8期(课程改革专题下)。
6、苏州市第五届“师陶杯”论文评比组稿。
7、“传是文集”第三辑“美育文丛”的出版工作。
十一月份:
1、编辑《昆中教育》第45期——部分课题成果汇编。
2、青年教师培训——讲座之二及研讨。
3、为即将评职称的教师开设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之二。
4、编辑《传是》之“杏坛论语”版。
5、制定学校“教育科研骨干培养方案”。
6、组织教科研骨干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7、“十五”立项课题结题准备工作。
十二月份:
1、“十五”立项课题结题活动。
2、青年教师培训——讲座之三及研讨。
3、中级职称论文送审工作。
4、编辑《传是》“杏坛论语”版。
5、编辑《昆中教研参考》第9期(学校内部管理)。
6、编辑《江花》第6编第7期。
一月份:
1、“十一五”立项课题的征集和初步论证工作。
2、组织教科研骨干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3、青年教师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评选。
3、撰写教科处学期工作总结。
4、教科处材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