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15: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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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中国国际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国际贸易比重逐年增加,以及参与世界经济程度的加深,人民币国际化问题日益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人民币国际化前景。
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在使得许多国家遭受损失的同时,也引发了对当前国际货币金融体系进行改革的呼声,这为中国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虽然目前对人民币是否需要国际化,以及国际化的路怎么走,众说纷纭没有定论,但从中国决策层的动作来看,如加强区域合作、争取更大的IMF投票权、与多个国家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等等,可以看出,人民币国际化已经成为近期中国政府在经济方面的重要目标之一,人民币国际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行动也越来越快。因此,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人民币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无法回避。
中国如何面对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日益加快,更深入更全方位地审视和评价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尤其在我国贸易对外依存度较高的情况下,避免人民币国家化后对我国对外贸易带来过大的冲击,趋利避害,是本文重点关注和研究重点。
当前,对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景,仍然众说纷纭。有乐观派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走出去正在成为中国走向全球化的重要战略部署,人民币必将成为和美元、欧元并立的三大国际货币之一;有专家学者持反对态度,认为由于中国金融体制的不健全,资本项目等方面的改革迟迟没有进展,人民币国际化的制约因素没有消除之前,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的路还很漫长。本人认为,人民币国际化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本国经济的发展规模和其在世界经济中所占地位;二是该国政府的态度和决心。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是时展的要求,实现会计电算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会计电算化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只要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输入了计算机,大量的数据计算、分类、归集、存储、分析等工作,都可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因而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使会计信息的提供更加及时。
(二)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由于在电子计算机应用中,对会计数据来源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要求,而且数据在处理过程中能始终得到控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手工操作中的不规范、不统一、易出错、易遗漏等问题,可以使会计工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三)促进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
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会计人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经营管理,从而促进了会计工作职能的转变,使会计在经营管下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四)促进会计队伍的素质提高
会计电算化的开展,一方面要求广大会计人员学习掌握有关会计电算化的新知识,以便适应工作要求并争取主动;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工作是由计算机完成的,可以提供许多学习新知识的时间,可以使会计人员有接受脱产专业培训的机会。因此,必然逐步提高整体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
(五)为整个管理工作现代化奠定基础
会计电算化以后,为企业管理手段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可以带动或加速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实现。
(六)推动会计改革,促进会计自身的不断发展
会计电算化不仅仅是会计核算手段或会计信息处理操作技术的变革,而且必将对会计核算的方式、程序、内容、方法以及会计理论的研究等产生影响;从而促进会计自身不断发展。
二、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趋势
(一)获得普遍推广和应用,大范围的信息处理网络得以建立。电算化信息处理从形式上看是信息处理手段的变化,实质上却是生产方式的转变,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这种网上处理、传载信息以及上网使用的方式是知识经济下的最为普通的财务信息的生产与消费方式。绝大多数的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信息都是通过网上的在线服务方式,财务信息不上网的公司会处于筹资劣势,将缺乏竞争力。
(二)信息处理和分析专业化、智能化。由于信息处理和分析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人才,因此,要求我们的高校多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会计电算化人才,同时也要求企业的会计专业人员不仅要精通本专业业务,还要熟悉计算机,具有上机处理基本业务核算工作的能力会计专业毕业论文,掌握一般性故障排除方法和纠错方法;计算机专业人员除应有本专业知识外,还应有财会专业知识,了解会计核算工作,通晓会计数据流程。他们都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日新月异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术,以不断满足电算化会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形成复合型人才。这些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高的培训费用,而在硬件上的投入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
(三)与管理会计系统相结合,促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从发展的眼光看,企业应同时建立两个子系统并予以有机结合,以便运用财务会计资料,建立适应管理需要的会计模型,使电算化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
(四)面对WTO、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冲击,企业应重新定义新经济时代生存、发展的全新规则。以前那种缺乏前瞻性、国际可比性、闭关自守的会计信息,已经跟不上国际形势的发展。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具有透明度、更加可靠,并具有国际可比性的国际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的提出与推行,将对传统会计观念、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等产生重大影响,并将彻底改变中国原有财务软件的形象,推动我国会计电算化理论的发展,提高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
三、 在实行会计电算化之后应注意的问题
由于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学、电子学和信息学的综合运用,会计传统的核算环境、信息载体、管理模式、安全控制体系均发生了变化,而且随着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飞速展和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电算化将面临众多新的挑战,而电算化的安全是面临的挑战之一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如何提高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会计电算化的安全,充分发挥会计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和管理的作用,已成为各电算化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在初始化之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确定准备使用的软件后,便要在符合会计政策、会计原则的前提下会计专业毕业论文,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然后将期初数据录入。但有个别企业在初始化时对于核算的内容缺乏周密的考虑,或者对于财务管理的框架缺乏妥当的构思便草率行事,由此招致以后工作上的麻烦,使得定义过的软件不断进行“修修补补”。所以在初始化之前必须要根据业务特点、核算内容、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方案,经过多方面的讨论通过再予执行,同时对录入的期初数据要由专人进行复核。
(二)必须建立严格的摘要向银行提供了已结账的当月正式报表,没多久银行找上门来,认为企业提供了虚假的会计报表,并当即停止了贷款谈判。最后才搞清了原因,原来是前后两次提供的同一月份报表截然不同,这件事给企业敲响了警钟,随后便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增强了工作的的严谨性。
(三)关键性名称、代码的前后输入要完全一致。电脑与人脑的区别在于:电脑是根据规定的概念进行逻辑分析判断,而人脑在对事物进行判断时,既要考虑既定的概念,又注意一些随意性的东西。比如,在设置客户往来时,“四川省财政厅”与“四川财政厅”在手工作账时知道是同一单位,而电脑却认为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单位,会分别列账,造成数据不准确。所以同一内容的东西在前后输入时要绝对一致,不能有丝毫差别。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电算化输出结果的快捷、准确性。
(四)一定要采用机内逐张审核签字办法。有的软件允许逐张签字与一次性签字自由选择,如果采用机外审核、机内一次签字,在中间会形成漏洞,一旦制证人员已打印出的正确凭证在机内再修改,进行舞弊操作,审核人员从凭证上难以发现,给不法人员造成可趁之机。此外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实行会计电算化以后,每个操作人员的口令要绝对保密,要定期对软硬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备份财务数据,财务主管定期查看上机记录,定期上机检查账务,将纠错防弊贯穿于始终。
四电算化会计人员培训教育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是人机协调一致的工作过程,人是决定性的因素,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是电算化安全保障的现实需要。①知识更新。会计人员要自觉加强专业知识、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信息安全知识的学习,重视新知识在工作中的应用,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电算化单位的管理层要重视单位电算化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快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②安全教育。深入开展电算化人员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工作责任心。③后续教育。后续教育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在加强会计理论知识培训的同时,也应注重电算化安全的教育,计算机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参考文献】
1.柯鸿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中的会计电算化应用
2.杨耀伟企业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一、从纳税环节看资产证券化的税收问题
1、资产转让环节
在资产转让环节中,发起人将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以一定的价格打包出售给特殊目的工具(SPV),涉及的纳税主体有发起人与SPV,可能涉及的税收问题有:
1)发起人以确定的价格将资产售予SPV时,其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很可能存在着差异,当成交价格高于账面价值时,发起人的收入是否须交纳资本利得税;当成交价格低于账面价值时,差额部分是否可作为税前扣除项从发起人的总收入中扣除?
2)发起人与SPV签订转让合同是否要交纳印花税或转让税?
3)发起人的转让行为是否要交纳营业税或增值税?
4)发起人在转让资产时,为了达到相应的评级要求,常以一定的折扣销售资产,或通过“超额抵押”等方式为SPV提供资产信用的内部增级,是否可将“折扣销售”与“超额抵押”认定为发起人的成本支出并从其转让收入中予以扣除?
2、证券发行环节
在证券发行环节,SPV(或发起人)将资产担保证券或受益凭证售予投资者,其中也存在发起人为提供信用增级,以优先/次级结构,购买次级从属证券。这样这个环节涉及的纳税主体就有SPV、投资者和发起人,可能涉及的税收问题有:
1)PV销售证券的收入与其购入资产的支出可能存在着差异,当收入大于支出时,SPV是否要交纳资本利得税?当支出大于收入时,差额可否作为税前扣除项从SPV的总收入中扣除?
2)SPV发行证券是否要交纳印花税和登记税?
3)投资者或发起人购买证券是否要交证券交易税和印花税?
3、现金流偿付环节
在现金流偿付环节,SPV将从服务人(通常是发起人)转移来的资产债务人支付的权益(应收账款,包括本金及利息)支付给投资者(及发起人,当发起人也作为投资者购买了次级从属证券时)。这个环节涉及的纳税主体包括SPV、投资者,可能涉及的税收问题有:
1)SPV收到债务人支付的现金流是否要交纳所得税?
2)投资者从SPV收到现金流是否要交纳所得税?
3)当投资者为外国居民时,SPV是否要交纳预提税?
二、从交易主体来看资产证券化的税收问题
1、SPV的税收处理
在SPV所得税收处理的比较上,应主要关注SPV的组织形式、证券化现金流偿付结构和所发行的证券形式三个焦点。因为前者关系到SPV是否可以获得免税实体的待遇,而后二者则关系SPV能否利用收入与支出相抵消的原理保持SPV的税收中立从而达到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
SPV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形式、合伙人形式和信托形式(包括所有人信托与让与人信托)。现金流偿付结构主要有转递结构(只允许发行一个种类的证券)和转付结构(允许发行具有不同偿付顺序和不同到期日的证券)两种基本结构,所发行的证券相应地称为转递证券和转付证券。不同的组织形式、偿付结构和证券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也往往处于不同的税收地位。
作为证券化核心主体的SPV,其税收处理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SPV的组织形式、证券化现金流偿付结构和所发行证券的类型,进而关系到证券化整体运作结构和融资特色。
1)美国
在美国,《1986年税收改革法》创设的专门用于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REMIC及《1996年小企业就业保护法》创设的可为多种资产提供证券化便利的FASIT,都是为联邦税法明确承认的免税载体SPV。它允许发行人自由选择SPV的组织形式:无论是公司、合伙还是信托,甚至REMIC还可以仅是一个既定的抵押资产池而无须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该法也允许发行人选择证券的形式:无论采取股票、债券、合伙权益还是信托利益的形式都可以被认定为属于联邦税法上的债券,其权益的偿付都可以作为税前项目予以扣除,加上REMIC所要求的残余利益可以不具有任何经济价值的便利,这样就可以使更多的资产运用于证券化操作以获得更高的资源使用效率。FASIT同样也是联邦税法上的免税实体,不同于REMIC的是它可以应用于各种资产的证券化操作,而且它还享有资产替换、现金流再投资等权利,使得证券化的操作更有经济效率。
2)中国
在我国,专门的资产证券化税收法规还未出台。在SPV税收处理上,不同组织形式的SPV基本上都是按照一般经济活动的相关税法规定适用的,类同于公司形式的处理办法,并未针对SPV自身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在税法适用层面上予以区别对待。对于目前推荐的信托形式SPV,由于我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在税制主体框架建立时尚未明确,因此除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关系)的税法适用有特别规范外,也按一般办法处理。采用公司形式SPV有如下的税收问题:首先对SPV在各环节中的收入:如在证券发行环节中收到的现金流和权益偿付环节中收到债务人支付的现金流,应视为SPV的应税收入,课征所得税;其次,SPV在各环节的支出:如在资产转移环节及凭证权益偿付环节的支出面临着纳税扣除的问题。依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在进行纳税扣除时,有关支出应当先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是指支出的效益仅限于当期的那部分支出,而资本性支出是指支出的效益涉及多个会计期间的支出。按照规定,经营性支出在当期直接扣除,而资本性支出则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必须按税收法规的规定分期折旧,摊销或计入投资的成本。因此,发起人与SPV之间约定的资产转移方式及转让金额的支付方式都可能影响对支出性质的判断,从而适用的纳税扣除方法也将有所不同。比如,一次性支付资产转移的标的金额,应当视为资本性支出,并依据对于该资产规定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这类支出通常不允许在税前一次性扣除。如果是按债务的偿还进度分期支付转让的金额,依据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当认定为经营性支出较为合适。
对于SPV在证券发行环节及资产转让环节签订转让合同所涉及的印花税或登记税。我国仅对A、B股交易双方征收交易印花税,对进入市场交易的企业债券则免征印花税。如果资产担保证券被认定为具有股权性质就有可能负担这一税收支出,反之如果是资产担保债券则可能免除这一税收负担;同时1988年《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我国书立领受该法规定的应税凭证,按应税凭证的性质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收。由于资产证券化中进行的是债权资产转让,因此在具体的操作中可能牵涉这一立法中所规范的应税凭证的书立领受问题而须缴纳印花税:购销合同的税率为千分之0.3,借款合同的税率是千分之0.05。
3)英、法、日等国家
针对SPV在其余环节中的税收,英国在股票发行环节按1%的比例税率向发行公司课征资本税,而日本则按应税证券金额的0.1-0.5%向发行公司征收登记许可税,此外还按发行证券的票面金额课征一定数额的印花税。法国FCC因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而免于公司税,由此使得其所发行的单位豁免于登记税,FCC向投资者销售单位也豁免于登记税或印花税。
2、发起人的税收比较
1)英国
依据英国税法,资产让与方要对该转让证书按照其销售资产额的1%征收印花税,但对于抵押贷款资产的转让已在1971年取消了相应的印花税征收要求。同时,转让资产不会产生增值税负担。但在资产转让价格的处理上,税收当局不仅考虑未清偿的资产本金价值与转让价格的关系,还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与转让价关系,如果资产的利率实质上超过了当前该项资产的市场利率,那么即使发起人按资产的面值进行转让,也要确认发起人存在着应税收益,从而要交纳资本利得税。
2)法国
在法国,即时交易的转让协议,转让人并不要求缴纳印花税。如果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协议,也只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数量微不足道的固定的印花税。在法国资产转让豁免于增值税。如果发起人以溢价或折扣的方式转让资产,所产生的溢价或损失通常被认为是相应一方的应税收益或税收损失,此外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转让价格之间存在着差距,则这项差距构成一项收益或者损失,可以在计算转让人应税利润或损失时予以增加或扣除。但是如果转让人销售资产时以超额抵押的方式提供信用支持,并保留其在FCC中的清偿权益,那么在这一项交易中税收中收益或损失的确认则取决于清偿权益的数量,并且清偿权益在FCC的资产可能发生违约前不会贬值。这样一方面,转让人在资产转让当时就能确认超过转让给FCC资产价值的任何收益,而另一方面在FCC清偿期到来的时候转让人就不用为其先期确认的收益纳税。
3)日本
在日本按照1998年的《债权转让特立法》,虽然转让人和受让人要共同提交转让应收款的登记申请,但转让本身并无任何登记税负担。
4)我国
在我国,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如果资产实现了真实销售,转让财产的收入在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之后,发起人要缴纳33%的所得税。对于发起人为其“真实销售”产生的财产收入或其他收入纳税时,相关的费用及资产转让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允许发起人从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的问题,就目前的立法状况来看并无相应的规定,这实际上意味着发起人无法将损失予以扣除。营业税方面,则规定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则免征银行销售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利用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对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的印花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依据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对于债权类证券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资产证券化涉及的证券主要有转递结构中的受益权证和转付结构中的转付证券。转递结构中的受益权证持有人对证券化资产具有不可分割的所有者权益,因此归属于股权类证券比较合适;而转付证券可以发行不同期限和到期日的债券,因此它主要以债券的形式出现,这种债券代表持有人对证券化资产的一项债权而归属于债权类证券比较合适。
3、投资者的税收问题
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主要是投资于证券收益的所得税或预提税。
1)英国
在英国,当SPV向投资者偿付证券权益时,同样也要征收一定比例的预提税,发行欧洲债券可以避免引发预提税,或者将投资收益作为原始发行折扣予以偿付也不会产生预提税,而且任何固定期限少于1年的票据如商业票据其利息的偿付也不用负担预提税,如此就可以利用这些手段进行证券化操作减少投资者的预提税负担,增加其收益。
2)法国
在法国,投资者要对其持有的FCC单位所取得的收入纳税,本金偿还无须纳税,并且转让该单位而取得的资本收益也要纳所得税,但有关购买和销售FCC单位的交易免于交纳印花税。
3)日本
在日本,投资者要对其证券投资所得进行纳税,其税收负担与一般的证券投资者并无区别。
4)我国
在我国,投资者投资资产化证券涉及的税种包括:证券交易环节的印花税(参照前发起人的印花税)及证券投资所得的所得税或预提税。对于投资者的证券利息所得和证券交易所得,我国没有采用预提税的方式而是将其作为收入进行征税。如果投资者是个人,那么按照我国1993年《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其利息所得的20%征税(不扣除费用),由所得支付单位代扣代缴,而对于个人在二级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所得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投资者是国内企业,那么按照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利息收入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纳税,而企业在证券交易中除成本之外的净收益也计入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当然在证券交易中的净亏损可作为投资损失,在纳税时用企业的主营及其他业务的利润加以弥补。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税收问题及其建议
1、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税收处理上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由于没有专门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税法中也没有针对资产证券化的特别规定,因此对于结构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税收处理来说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对于发起人来说,资产销售的收益要交纳所得税而资产销售的损失却无法被确认;对于SPV而言,要为证券化操作中的收入,如发行证券收入、权益偿付环节收到债务人支付的现金流等支付所得税;而对于投资者,仍要对其证券投资收益交纳所得税,这明显导致了多重征税的问题,违反税收中性的原则,不利于证券化操作的开展。
对于SPV的组织形式,目前所推荐使用的是信托形式,但我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在税制主体框架建立时尚未明确,信托活动税收制度与信托制度不衔接,如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中,由于信托中受益权证代表的是受益人(投资者)对信托财产的受益权,而受托人只是进行财产的管理或处分,因此对于资产在未来产生的可预见的现金流,受托人必须按信托文件的要求将其分配给受益人,从这个流程来看应该只有受益人要对其受益所得缴纳税收,而不是发行人、SPV和投资者同时都要为其证券化收益缴纳所得税。
对于在资产证券化操作中涉及的印花税,按照1992年的《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股票交易双方各征收3%的印花税,1997年5月这一税率调整为各征5%,1998年6月12日起再次调整为各征4%,从这一印花税征收的操作来看是套用《印花税暂行条例》第11税目“产权转移书据”和第13税目“权利许可证照”的临时变通办法,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而且由于目前对股票交易实行电脑撮合进行无纸化运作,并没有书立和领受凭证,这就使得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收更为牵强。此外从国外的立法实践来看,美国、瑞典、西班牙、南非、韩国等世界大多数国家出于鼓励资本流动的考虑,已经停征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现仍然征收的国家如意大利、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税率也是很低的,最高不超过3%,最低只有0.5%,而且呈不断下调的趋势。因此一旦资产担保证券在我国发行,如果仍然适用4%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必将不利于建立一个活跃的二级市场,不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
2、建议
1)专门汇总立法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在法制传统上我国属大陆法系,如果按照我国现行《立法法》的做法,逐一地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法律中不适应证券化发展的规定,并补充调整证券化的法律空白,不仅不可行而且即使进行了部分操作,也会因为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性而无法融入既有的法律体制中。从我国对待金融创新的经验来看,大多是通过专项的立法来进行调整,如有关证券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同样地作为金融创新的资产证券化,虽然现存立法中也有一些适应其发展的规定,但这些零散的规定一方面无法勾勒一个清晰的证券化过程,另一方面又与其他阻碍证券化发展的规定相混杂,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刚开始尝试证券化操作的国家而言,通过专门汇总立法,远要比让人们毫无头绪地寻找适用的条文来得既不浪费现有的法律资源又有调整的效率;再者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发达,不仅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而且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也有待增强,我们存在着认识乃至把握这一创新金融工具的问题,通过专门的立法无疑可以清晰地界定证券化各个操作阶段、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解决对民众的证券化教育问题,而且可以以其中的规定为衡量标准规范参与者的操作,将证券化的风险控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
2)赋予SPV免税载体资格
证券化的主要创新之处就在于创设了专门用于证券化操作的载体SPV,这一特殊的法律结构应在证券化专项立法中得到确认。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方面可以采用《信托法》中的信托结构实现资产的破产隔离,再由信托投资公司等可以从事信托业务的法律主体充任资产受托人,以所信托的资产为基础,按照发起人设定的受益权证要求,向投资者偿付权益完成证券化的操作;另一方面可以设立公司形式的SPV,通过发行资产担保债券来完成证券化操作。无论采取哪种操作模式,都应将其做为一个免税载体对待,这样才可以有效地避免多重征税问题,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快速成长,更有利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同时应加快信托税制的建立和完善,使信托更好地为资产证券化服务。
3)出台优惠措施减轻证券化参与各方的税收负担。
税收负担是关系证券化操作是否具有可行性的重大问题,不少国家都对证券化操作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而有学者经过研究也指出证券化在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它对税收成本比较敏感,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政府应提供税收优惠。针对我国目前的税制状况,从有利于证券化发展的角度出发,在证券化专项立法中应规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将发起人转让资产的收益和损失都作为计税的依据,将SPV作为一个免税载体对待,减轻投资者购买资产担保证券所得的税负和进行此类证券交易所要交纳的印花税负担等。
参考文献
1、《金融市场学》张亦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住房抵押证券化》作者施方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美国联邦税制》凯文E.墨菲马克希金斯著解学智等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他国化;西方文论中国化;变异学;文化创新
近年来在学界当中存在着涉及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相关建设、文化与文论的现代化转向等各方面的争论,通过综合性归纳和统筹,这些存在广泛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中外文化与文论跨越方面。具体而言,如何开展西方文论中国化进程、总结并发展中国化,以及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文论失语症的问题,都成为现阶段比较文学理论研究及文化转向中的凸显之处。曹顺庆先生于2005年在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当中建构和阐发了比较文学变异学,比较文学发展的第三阶段因此以区别于法美的“求异”眼光对文学跨越性传播之后发生的变异和误读进行研究。在变异学的理论研究当中针对其发展的成熟形态,曹顺庆先生具体引入他国化的概念,并对其结合文学和文化研究的实例进行了阐发。本文旨在具体分析,并对他国化的概念和意义进行学理上的肃清。
一、他国化的涵义与三种阶段
理解他国化首先需将其置于变异学理论的范畴以内。据曹顺庆先生的比较文学系统性专门教材《比较文学教程》当中指出,文学的他国化是指“一国文学在传播到他国以后,经过文化过滤、译介、接受之后发生的一种更为深层次的变异,这种变异主要体现在传播国文学本身的文化规则和文学话语已经在根本上被他国――接受国所同化,从而成为他国文学和文化的一部分。”一国文学传播到他国会产生本国文学被他国所化或化他国两种不同结果,而他国化着眼于后者,接受国将传播内容加以改造和吸收,改变传播国文学在话语方式上的形态。不论文论语境是处于不同文明圈之间的文学传播过程中,亦或相同文明圈内的异质文化传播也均会出现变异,其概念当中强调的文化规则和文学话语的改变,是其同文化过滤、译介、接受相比根本上的区别。鉴于他国化的发生既关乎本国的话语言说方式,同时与传播国的交流有关,因此需在重视和加强本国文化规则和话语言说方式的前提下对外来文学和文化资源进行本土化改造。他国化理论的基础性核心思想正在于承认文学理论和文化思维能够在跨越性传播以后获得新的生命力。厘清对他国化的理解不仅能够指导中国文论话语体系的系统性建立,更是实现中西文化平等交流和和平对话的关键。
基于对他国化概念的全面认识和对其内涵外延的挖掘,以及对他国化典型案例的分析可知,他国化作为变异的成熟性形态大致会经过以下步骤,其与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当中的方向性研究紧密联系。对他国化理论步骤的区分,也是区别于以往中西交流当中“器物”和“制度”之分的高层次、抽象化的概括。
(1)语言译介阶段
回归比较文学最本源的“跨语言”学科思维上来讲,语言翻译是他国化过程当中无可争议的初级阶段。“重建中国文论话语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强调在翻译中主体的创造性叛逆,就是在翻译引进过程中使原著与中国的文化背景和现实理论研究相结合,这是西方文论中国化的第一步。”任何交流均是始于口头或书面语言层面,其背后不仅关乎作者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惯性,更承载着某一国别语境当中的集体意识和文化思维,语言翻译既受制于语言系统本身的不对等性,更由于对接受国读者阅读和接受能力的考量以及翻译者自身知识结构和主观思维的束缚,发生变异实属必然。事实上翻译文学当中出现的创造性叛逆亦即变异的必然现象,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并非仅凭主观,但同时此种变异的发生同他国化的实现仍存在距离。佛经翻译当中的“格义”即强调用本土思想典故阐释佛教思想,《高僧传・竺法雅传》中有云:“时依雅门徒,并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与康法朗等,以经中事数拟配外书,为生解之例,谓之格义。”是从接受国思维方式出发以译文发生变异的明证。
(2)文化现象阶段
文本中形象和文化现象、生活方式的变异则是他国化过程的中期阶段,是伴随语言译介的更深入的变异形态。五四时期即通过大力译介外国文学试图在文学观念、文学思潮和文体建设方面汲取营养,将西方思想结合中国社会实况创作出的现代新诗和散文,实际即为他国化的例证。“在这意义上看,翻译就像是手段,由这手段可以达到我们的目的――自己的新文学。”印度的佛教思想传入中国首先伴随着佛经的译介和流传,南北朝伊始各地兴建佛寺,广布僧侣,甚至统治者也开始在生活方式上崇尚一种佛家清净无为的状态,从生活方式和文化思维上吸收外来影响。二十世纪中国派遣各国的留学生回国以后成立诸种如创造社、语丝派等文学团体并兴办刊物,也是伴随着译介作品以后,在文化现象和生活方式上产生的变异,郭沫若曾说:“中国的文坛大半是日本留学生建筑成的……就因为这样的缘故,中国的新文艺是深受了日本的洗礼的。”基于对文化异质性的考量和把握,变异学和他国化理论是对法国学派等对形象研究缺陷的弥补。应当注意的是,文化现象,形象和文本、生活方式层面的变化也仅是他国化的中级层次,并没有实现文化规则和话语言说方式上的改变,不能将其视作同他国化一致。五四时期激进派强调中国摒除传统思维而实现全盘西化,实际也只停留在某些浅层次的文化和形象上的西化,而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和文论话语虽被破坏而断裂却并没有改变其本质特征。将形象和生活方式上发生的变异与他国化的实现相等同,实是一种局限于现象而非考量本质的看法。
(3)话语方式阶段
他国化的深层模式为一种取决于文化规则和话语言说方式发生变异的衡量范畴。此为他国化区别于文学误读和文化过滤,乃至形象和文化现象转变的标志。赛义德指出理论旅行到某一新的语境必然同理论的重新再现和制度化的过程相关,强调依据新的条件而对理论进行的改造才能使之摆脱力量减损的危险而重新注入活力。他国化的理念与之相似,传播国的思想文化经过长时间深层次的传播以后,接受国可能由于其自身文化条件的吸纳以及文学和社会需求的实现而发生思维方式上的转变,这时才会发生他国化的成熟形态,也即真正被接受国所化。佛教进入中国正是经过对传统文化的根本加固,融汇外来影响才最终成为具有中国本土化色彩的禅宗,庞德的意象派诞生及寒山寺的流传也均为他国化实现的良好范例。他国化的过程伴随着文化流传的广泛深入,实现这一成熟状态需要更为广泛的持续流。
由语言层面到文本、形象和生活方式层面的转变,最终实现思维和话语言说方式的转变是他国化过程大致从变异的深浅程度上进行划分的结果。事实上他国化的过程是一种不断叠加的涟漪化发展过程,在对待西方文论中国化问题上,既要考量历史进程中的经验,又需要结合当前中西国情和平等对话的要求进行。在文化交流过程中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凌驾以及后者对前者的迫切需求均会导致他国化进程和范畴、发展的速度产生变化。在当前社会文化多元化共生的背景下,强调文化间的平等对话以及和谐交流才是主要任务,他国化概念的提出也须在主体多元共生的背景下发生作用才具有其现代性意义。
二、宏观意义――人类文化创新的动力
比较文学第三阶段与前两个阶段有所不同,其重视对不同文化之间文学异质性的探求。异质文明之间的话语问题、对话问题、对话的原则和路径问题,异质文明间探源和对比研究问题、文学与文论之间的互释问题等,都是在强调异质性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就是比较文学第三阶段的根本性特征和方法论体系。①在跨文明的基础上提出文学的他国化问题。是跨异质文明的基础上解决失语状态切实可行的途径,即通过文论的他国化,可以实现对他国文学的改造。
变异和他国化进程是文学传播与交流过程中的重要规律,也是思想文学革新的重要途径,是人类文化创新的根本动力之一。文化和文学之间的交流存在着接受屏幕的问题,即各国和各民族之间的欣赏习惯和思维习惯不同,不可避免会带来被传播文学意义的增减和变化。试想如果没有他国化进程,中国的重要思想体系禅宗也就不会存在,没有中国禅宗与道学思想的作用,日本的物哀艺术及俳句也无法落脚。庞德的意象派可能也没有产生,中国化也只是空谈。因此在当今文化相对主义的影响下,将他国化这样一种比较文学甚至是比较文化下的核心理论加以坚持,有利于把握人类文化和文明进步和创新的规律,从而思想人类文明的共同进步,而不是秉持一种狭隘的观念进行无谓的争论,这才是他国化理论的推而广之的真正价值所在。
从文化创新的角度理解并厘清他国化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狭隘局限的学术思维,而产生对文化交流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合理性解释。针对当前凸显的西方文论中国化问题,实际须从平等和谐的角度把握才能够实现科学认知,“西方文论中国化不是中西文论话语的简单拼凑,它是对文论他国化规律的合理运用。”只有明确重视以中国的学术话语为主,将西方文论进行有机融合,在平等对话中实现异质互补,才能实现化西方,而不是为西方所化。从他国化的视角出发,文论在不同语境当中的呈现状态及其在流传过程中的误读和过滤均实属必然,这类变异已证明进入了他国化的进程,其话语言说方式在未被接受国所化之前出现的龃龉矛盾并不能成为否定文化交流和传播可能性的理由。只有坚持中国文化的根本性思维,并基于跨文明研究的平等性出发对西方文论进行借鉴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他国化。
他国化作为变异进程的终极状态,在学科理论上来讲,是比较文学变异学范畴中的重要标准及核心理论,不仅在涉及跨越性文化交流的领域有方法论的指导作用,更提供了一种人类文明可能通过和谐交流和沟通达到的创新手段。在当前多元文化共存共生的语境下,重视并理清中国传统文论话语,正确处理外来思想的影响和渗透,从而实现中国文论话语的重建,发挥其应有的力量均呼唤着对他国化理论的学习和吸收。从人类文明的创新和共同发展角度理解他国化,更能够在解决比较文学理论、文化交流和构成等诸多问题上提供根本性借鉴。(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参考文献:
[1]曹顺庆、邹涛:《从“失语症”到西方文论的中国化――重建中国文论话语的再思考》,《三峡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2]参见陶东风:《关于中国文论“失语”与“重建”问题的再思考》《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3]吴兴明:《“理论旅行”与“变异学”――对一个研究领域的立场或视角的考察》,《江汉论坛》2006年第7期。
[4]王宁:《文化研究语境中的巴赫金与理论的旅行》,引自金元浦编:《多元时代的文艺学建设》北京军事谊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249页。
《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目前,钦州市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机遇,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关于主体功能区划的发展要求,结合钦州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钦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钦州建设成为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管、东南亚风情的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研究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将为钦州市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价值。
1 钦州市概况
[1]钦州市位于北纬20°54′至22°41′,东经107°27′至109°56′之间,陆地面积1.08万km2,海岸线长562 km毕业论文格式,2009年末总人口371.1万。地处祖国西南沿海,广西南部,背靠大西南,面临北部湾,市区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19km,距北海市和防城港市分别为99km和63km,是我国少有的集沿海沿江优势于一体的沿边经济开发区[1]。客观上已经具备有发展成为门户城市的先天条件。
图1 钦州市在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区位示意图
2 构建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意义
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钦州市作为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会承担更多因为自身经济增长而带来的各种资源与环境压力,同时地区间产业转移也会给钦州市的资源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构建,是为了能让钦州市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里构建科学发展的和谐社会中有一个明确的指标标准,来规范钦州市的城市空间开发。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是一个用于参考和衡量区域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动态评价标准,更多的是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规范钦州市合理的城市空间开发,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中对环境可承受能力的考察。尽快制定出符合钦州市资源环境条件的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对指导钦州市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3 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钦州市的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构建作为区域发展规划的一部分,是一个结构复杂的巨系统工程。为了使构建的指标体系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同时突出钦州市的特点,在设置规划指标体系时除了按照科学性原则、弹性原则、系统整体性原则、可比可量可行原则和动态性原则外,还应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3.1 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原则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内容,我国的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应选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强度、发展潜力等方面的代表性指标,重点突出资源和环境方面的关键指标,体现资源环境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约束作用[2]。主体功能区规划需要对有关区域进行评价,共确定出10个评价指标项,包括可利用土地资源、可利用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系统脆弱性、生态系统重要性、自然灾害危险程度、人口集聚度、经济发展水平、交通可达性、战略选择等,每个指标还有下级指标。由于未来我国的稳定首先还是受制于资源环境这个系统,所以资源环境类指标占了这10个指标中的6个[3]。钦州市作为后发地区,其资源环境承载力有一定优势,但在大规模的开发中叶承担更多资环环境承载压力,因此要特别注重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3.2 以人为本的原则
主体功能区划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其根本意义是为了体现以人为本谋发展的理念,学者樊杰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现人均GDP在空间上的均衡发展;(2)在消费层面上实现人均GDP的空间均衡;(3)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4)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可以上四点作为参考依据来确立指标要素,要指标体系中突出这个四个方面的影响。
3.3 统筹陆地与海洋产业,协调区域城市发展的原则
钦州市作为广西沿海城市毕业论文格式,北部湾经济开发区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主体功能区划建设要与周边的南宁、防城港、北海产生一个良性互动,避免在城市职能和产业规划发展中产生重复建设等问题。钦州市要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主体功能区划,根据上级决策部门统一协调部署,统筹规划。尤其是要在统筹海洋和陆地经济发展、协调区域城市发展方面下功夫。
3.4 突出滨海特色的原则
沿海城市有自己不同于内陆城市的的资源环境特色,因此在规划中要根据海岸带的资源环境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指标。借鉴其他沿海城市成功经验的同时,又要突出钦州市的沿海、沿江的特色,在其他一些相关指标上进行放大,加强,如突出现代港口物流、海洋产业在所有产业中的比重、海水环境承载力和滨海旅游等相关指标。
3.5 动态调整的原则
主体功能区划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指标体系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潜力的变化做动态调整。
4 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的构建
石洪华等人的“海岸带主体功能区划的指标体系与模型研究”中构建的海岸带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从开发强度、环境承载力、主要发展潜力3个二级指标层次着手自上而下逐级划分指标体系要素,共整理出14个三级指标层次及47个具体指标项,并按指标性质类别进行归并,其特点是尽量采取常用的国民经济统计指标,部分指标虽不是常规统计指标亦可经过简单计算获得,便于数据的计算和收集[5],如图2。
图2 海岸带主体功能区划的指标体系[4]
根据钦州市的自身特点,结合“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中的城市定位、城市职能、城市发展目标等,按自上而下方法先对指标体系划分出二级指标层次,在二级指标层次的基础上在划分出三级指标层次,由三级层次确定具体的指标项,归并后形成。具体来说要建立全面完整、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符合钦州的指标体系(见表1)。指标体系选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强度、发展潜力三个方面的代表性指标,重点突出资源和环境方面的关键指标,体现资源环境对于钦州市国土空间开发的约束作用。
表1 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层
二级
指标层
三级
指标层
四级指标层
钦州市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
开发强度
经济总量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经济结构指标
产业结构,霍夫曼系数,资源禀赋系数
经济增长指标
GDP年均增长率,工业产值年均增长率毕业论文格式,农业产值年均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地方财政收人年均增长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年均增长率
经济效益指标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产值利税率,资金利税率,经济效益系数,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产值率,经济发展总体指数
人口发展指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文化素质,人口密度
城市化水平指标
城市人口比重,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万人拥有医生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资源环境承载力
资源总量指标
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人均耕地占有量,单位面积生物产量,工业用地饱和度,人均海洋资源产量,人均滩涂和湿地面积,海水淡化能力,海洋环境纳污能力,森林覆盖率,人均森林面积
资源利用率指标
水资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能源使用效率,自然资源对工业贡献度
环境发展水平指标
“三废”排放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三废”处理率,城市交通噪声达标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环保与治理投资占GDP比重
发展潜力指标
海路统筹优势指标
污水排放量占海洋纳污能力的比重,滨海旅游产值占GDP的比重,海水淡化量占城市供水量的比重,海港经济与腹地经济的结合度,海洋航运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
城乡结合度指标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1-0000-01
自2008年4月我市被列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的要求,坚持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发展机遇来抓,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综改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嘉兴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之路。为了确保综改试点工作既能创新、突破、有实效,又能平稳、有序、协调推进,又在全市七个县(市、区)先后启动了15个“两分两换”试点,努力提升综改试点工作水平和“两新”工程建设水平。开展“两分两换”,对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通、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市化进程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开展“两分两换”,是盘活城乡统筹工作的良方。但同时,“两分两换”工作在对这座城市的影响日益显现的同时,也对这座城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极大冲击,文化遗产所承受的压力和风险不断加大。
中华民族丰厚的文化遗产,使整个人类文明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是我们的历史责任。嘉兴历史悠久、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如何在“两分两换”发展的进程中既统筹好城乡发展,又保护好文化遗产,正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嘉兴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分布情况
嘉兴人文荟萃,星罗棋布的文物遗存和蔚为奇观的各类文物,生动而直观地展示了嘉兴七千年的灿烂文明。丰富的、遍布境内的古文化遗址构成了嘉兴文化遗产的一个鲜明特点。建国后,通过多次文物普查和考古发掘,全市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达208处,遍布嘉兴的五县(市、区)。如马家浜遗址(南湖区南湖乡马家浜村)、双桥遗址(秀洲区王江泾镇双桥村)、罗家角遗址(桐乡市石门镇利星村)、庄桥坟遗址(平湖市林埭镇群丰村)等。很多市镇历史悠久:盐官镇始建于汉,澉浦镇始建于唐代,崇福镇建于五代。我市的市镇特色明显,很多市镇历史悠久。盐官、崇福是有千年历史的州、县古城;澉浦、乍浦曾经是中国重要的海港;长安、斜桥、石门等古镇是大运河上的交通要津。市镇名人辈出,远的不说,近现代顶尖的文化名人中王国维出自盐官、丰子恺来自石门、茅盾来自乌镇。
这些是嘉兴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和亮点,也是嘉兴的文化优势所在。我们要建设文化大市和文化强市、实现嘉兴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必须要给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足够的重视。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保护传承弘扬市镇历史文化的意义不仅对实现嘉兴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对市镇建设本身也很重要。如果市镇建设不注重自身历史文化特色的传承,新市镇就会是“千镇一面”,缺少文化特色,这样的市镇,难以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其本身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全球《21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嘉兴和谐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嘉兴的文化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有利于提高嘉兴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保护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二、“两分两换”背景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嘉兴在西塘、乌镇等历史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方面卓有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嘉兴在市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是对保护市镇历史文化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市、县政府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关于保护市镇历史文化的法规和文件,在保护市镇历史文化方面无法可依。二是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重经济发展、轻历史文化的保护。在“两分两换”过程中或对文化遗产保护认识不正确,或出于经济目的,导致破坏常常是在“加强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名义下进行的,使具有稀缺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的文化遗产,一旦破坏就无法复原。三是市镇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识相对较淡薄。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导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滞后。四是缺少一个对市镇历史文化保护的有效机制。由于长期以来受城乡社会二元结构的影响,城市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形成了比较好的资金投入机制,而对农村、市镇历史文化保护却没有较好的资金投入机制。
显然,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对于目前“两分两换”背景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借鉴国际,如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来开展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更应该结合我国与嘉兴市的发展实际情况,不断探索符合嘉兴市文化保护实际的多元化保护策略,形成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并强化各级主体责任,探索保护义务与开发权力的制约方式,以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遗产凝聚着不同时代的精华,集中反映了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保护城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嘉兴在城市化进程中,必须切实重视、有效保护祖先留下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让江南水乡文化在打造人文嘉兴、建设文化大市的进程中,散发出灿烂夺目的光彩。
参考文献:
[1]《求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家文化发展战略 2007年09月06日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员工思想、行为的依据,是企业实现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进步的精神纽带。没有员工精神和文化上的和谐,企业的和谐发展就没有思想根基,建设和谐企业也就无从谈起。就企业文化与和谐企业的关系来讲,企业文化首先是被广泛认同的和谐文化;企业文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文化主体地位;企业文化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
一、企业文化首先是员工广泛认同并积极参与的和谐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各种社会活动及经营活动中,努力贯彻并实际体现出来的,以文明取胜的群体竞争意识。这包括价值观、道德观、精神追求、生活习俗、思维方式等。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企业文化就是在一个企业的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延续性的共同的认知系统和习惯性的行为方式。这种共同的认知系统和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使企业成员彼此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形成心理契约。企业要努力培育“生死与共”的价值观,使全体员工增强主人翁意识,能与企业同呼吸、同成长、同发展、共生死,做到企业精神与企业价值观的人格化,这种实现“人企合一”的文化就是和谐文化,它是营造企业和谐发展氛围的基础。企业文化的本质特征在于倡导以文化人和以人为本的新型管理理念,注意挖掘人的潜在创造性,激发人的主动性,将人置于管理要素的核心地位,通过文化环境和文化体系的内化功能,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从而实现企业和谐发展的目标。“和谐企业”的“和谐”,简单地说就是指构成企业系统中的各部分和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平衡发展状态,全体员工各尽所能、各尽其责、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具有“依法治企、科学发展,公平协调、团结有序,诚信合作、安全高效,美化环境、服务社会”的基本特征。从中国石油企业文化的实践活动来看,全体员工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管理理念,自觉践行“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就是这一“和谐文化”的集中体现。
钱币是田野考古中的常见之物 ,在考古学研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论是考古学界还是钱币学界 ,对出土钱币在考古学研究中的作用研究都不多,尚无专文论及。笔者不揣浅陋 ,试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望方家正之。
出土钱币在考古学研究 中的作用甚多 ,但笔者认为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断代 ,二是研究当时社会现实 ,三是研究经济文化交流 ,尤其是国际间的交流历史。下面分别讨论。
一、 断代
(一)出土钱币在考古断代中的作用
考古学断代的方法在史前 和历史时期是不 同的。历史时期考古学断代方法,除各 时期考古通用之类型学、地层学外,还特别注重文字材料,如简牍、铭文、碑志等等。在我国,钱币用于考古断代,仅适用于历史时期。
历史上的钱币均有各自的时代特征,这是利用钱币进行 断代 的理论前提。宋代以前 ,有布币、刀币、半两、五铢、开元通宝等钱币,一般无年号 ,但各种钱币的行用均有时间范围。如布币、刀币行用于春秋战国时期,蚁鼻钱行用于战国时期 ,半两钱行用于战国中晚期至西汉时期。上述钱币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均各有其行用时间。如“八铢半两”为高后二年(公元前 186年)所铸,“四铢半两”为汉文帝前元五年(前 175年)所铸。其他如货泉、大泉五十等新莽钱币、蜀汉直百五铢、南朝宋孝建、景和等钱币,均有较明确的行用时间,不必一一列举。
五铢钱,始铸于西汉武帝元狩五年 (前118年),废止于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是中国古代行用时间最长的货币 ,历时七百多年,被誉为“长寿钱”。经学界各代达人 的努力 ,五铢钱的断代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其中尤值一提的是蒋若是先生《洛阳烧沟汉墓》一书。蒋氏利用大量的汉墓材料,结合文献记载将汉代五铢钱分成五型。虽然其中某些细节尚可商榷,但其基本结论经半世纪的考验 ,仍无大谬,受到学界的高度赞扬。在撰成《洛 阳烧沟汉墓》几十年后蒋先生又完成《秦汉钱币研究一书,该书集蒋先生几十年研究秦汉钱币的心得,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此外,北京大学吴荣 曾先生撰有《五铢钱 与墓葬断代》一 文,对磨郭钱、五铢小钱的断代进行了深入研究 ,颇 有说服力 。今 日,两汉五铢的断代已经不存在较大问题。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政权更迭频繁、地方政权并立 ,因此 ,货币的发行混乱不堪 ,多数货币行用不久即颁行新币人们可能认为,这个时期币制如此混乱,断代研究可能会很难 ,其实恰好相反。原因很简单,每种钱币行用的时间不长,正好更准确的表明了该钱 币的所属时间。如梁 四柱五铢 ,钱面上下各 有二星,颇具特征。又如南朝宋 文帝铸重 达八 铢之 五铢钱 ,世称“当两五铢”。这些钱币的时代特征明显 ,于断代十分有利。隋五铢外郭特宽、钱色泛白、“五”字旁有一竖 ,特征鲜明,易于判别,且行用时间较短,故断代价值较高。
“开元通宝”钱也是一种长寿钱 ,始铸于唐武德四年(621年),一直作为主币沿用至五代十国时期甚至清代农 民政权也 曾铸行此钱。唐、五代所行“开元通宝”品种达数 十种,其 区别主要体现在字形变化上。目前学术界已能大致区别 出不同时代之“开元通宝” 。
宋代以来,年号钱盛行 ,往往每次改年号 ,都要发行新的年号钱,此已为学界常识,不必多言。年号钱的发行为考古断代提供 了极大的方便,使断代能更为精确。仅举一例 :广西贺州博物馆 2002年在对临贺故城进行维修时 ,发现一座出土“元丰通宝 ”的墓葬打破红色砖墙 的情况 ,从而判断出红色墙砖 的时代在北宋元丰年间以前。后来再结合文献记载的时期曾对城墙进行过较大工程的情况推测该段城墙为南汉所修 。这样 的例子在 考古工作 中屡见不鲜,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 ,出土钱币为历史时期考古断代带来了极大便利,成为考古学断代研究 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二)利用出土钱 币进行考古断代时的注意事项
虽然利用 出土钱币进行考古断代作用巨大,但在具体操作时有一些注意事项,否则可能得出错误结论。
第一要注意的是晚期地层、遗迹、墓葬等单位出土早期钱币的情况。从理论上看,晚期单位(地层遗迹、墓葬等)可以包含早期遗物 ,而早期单位不可能包含晚期遗物 。因此,在 晚期单位 出土早期钱币的情况是不奇怪的,也是常见的。
第二要注意的是钱币的行用时间下限。一种钱币的颁行时间是其行用时间的上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其时代下限却难 以确定,因为颁行新币后原来的钱币并没有立即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与新币共同流通 ,有时流通时间还甚长,这在五铢 、开元通宝等长寿钱身上体现特别明显。笔者在研究三峡地区秦汉墓时发现:秦半两、汉初榆荚半 两、文帝 四铢半两等半两钱均沿用至西汉 中期,武帝五铢沿用至东汉中期 ,昭宣五铢沿用至东汉晚期。出人意料的是,新莽的货泉和大泉五十也有沿用至东汉 晚期的情况 。管维 良先生曾对魏 晋南北朝 时期 四十批墓葬和窖藏 中的出土的钱币进行分析统计。结果如下:三国吴的六批材料中汉五铢钱在所有 出土钱币中所占比例最低为 33%,最高为 100%,绝大多数时候为 90%以上。两晋 的十六批材料 中有 十四批 出土汉五铢 ,所占比例最少为 33% ,最高为 100%,有7批。绝 大多 数为 90%以上 。南朝 5例 ,分别为100%、8%、100%、95%以上、66%。北齐 6例 ,仅一例出土钱币3枚,其中汉五铢 2枚。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统计中,出土钱币较多墓葬 中汉五铢的数量均在 90%以上 ,可见 ,当时流通 的主要货 币应该 是汉五铢,只是到北齐前后 ,汉代五铢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笔者认为,各种钱币的实 际行用时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
在上面两种情况下,如果仅仅依靠钱币进行 断代就有可能会拔高时代 ,造成断代失误。为此 ,须坚持两个原则 :其一,在出土不 同时代钱币的情况下,应以时代最晚材料作为断代标准;其二,钱币材料要与其他材料 ,如地层关系、墓葬形 制、器物、碑志 、铭文等等结合分析。须知 ,钱币材 料仅是 断代的一个手段,不是唯一的手段,我们既要重视出土钱币在考古断代中的作用,但又不能过分夸大。
二、研究社会现实
钱币作为一种特殊 的商品,是财富的象征。在中国古代“事死如 事生,事亡如事存 ”的观念支下 ,不管高下贫富 ,人们都要往墓 中放置一些钱币,这些钱币有的是流通 的实用币,也有的是非流通的 冥币。从随葬钱币的情况可 以窥探 当时社会现实,如社会盛衰、贫富分化、丧葬意识等等。钱币是社会盛衰的一面镜子 ,但利用出土钱币进行社会盛衰研究,需要较多地依赖历史文献 、社会背景来进行研究。因此,本文不打算在这方面多作论述。
墓葬中随葬钱币的多少可以反映社会上贫富分化的程度。以笔者 曾研究 过的三峡地 区秦汉墓为例,西汉早期的 11座墓葬 中,其 中 2座没有出土任何钱币,其余 9座分别出土5枚、6枚、16枚、58枚、63枚、80枚、87枚 、113枚、173枚 ,共 5l4枚,这 11 座墓平均每座约 47枚。西汉武 昭时期 墓 葬共 27座 ,其中没有出土任何钱币的有 9座,出土情况不详的有 3座,除此 以外的 15座墓葬 ,出土钱币最少的是 2枚 ,最多的是 1042枚 ,总数约 2200枚 ,除去不详的3座,其余 44座平均约50枚 。
从上述数据看 ,各墓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最少的连 1枚钱币也没有 ,最多 的达到上千枚。据研究 ,出土 1000余枚钱币的墓葬可能是郡守一级官员或其家人的墓葬。虽然 由于保存状况的不 同,有的墓葬出土钱币数与实际随葬数有一定差距,但由于纳人统计的墓葬数量较多,上述结论应当还是可信的。
为显示孝道 ,加上相信人死后还会在另一个世界生活,仍然需要人世间的一切,因此,古人们往往不惜花费巨资,为死去的亲人打造一个类似于生前的世界,即所谓 “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汉代是一个 崇 尚厚 葬 的时代 。西汉时期的《盐铁论》“散不足”篇有云:“古者,不封不树,反虞祭于寝 ,无坛宇之居,庙堂之位。及其后,则封之,庶人 之坟半 仞,其 高可隐。今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增楼。中者祠堂屏阁,垣阙罘恩。”[9](p2s3)时人王符也指出:“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 ,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镂玉,橘梓梗楠,良田造茔,黄壤致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 ,广种松柏,庐舍祠堂 ,崇侈上僭”¨。
一个墓葬是否厚葬,可通过陵墓大小、随葬品多寡精粗等方面体现。钱币是非常重要的一种随葬品,也是体现是否厚葬 的一 面窗 口。以洛 阳烧沟汉墓为例。该墓地的墓葬全为中小型墓 ,即便如此,225座墓葬共出土钱币 11265枚 ,平均每墓出土钱币约 50枚¨ 。当然,这只是考古 出土 的,如考虑到历史上被盗和 自然破坏 ,其数 目将更大。为让读者对 50枚钱有个明晰的印象,我们可以简单地看看 当时人们的赋税和生活状况。
西汉的人头税分算赋和 口赋两种,前者课于成年人,后者是未成年人。算赋 在西汉多时每人 120钱 ,少时为 40钱 ,口赋为 23钱。东汉时继承了西汉的算赋 和 口赋。因此 ,50钱相当于算赋的 41.7%-125%,相 当于口赋的 2倍多。这个数据应该说是比较多的。
我们再看看当时人们在算赋和 口赋下的生活状况。《汉书 ·贡禹传》云 :“武帝征伐四夷 ,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困重,至于生子辄杀。”赋税的沉重,引起了人民的赤贫化 ,进而导致社会极大动荡。每座墓葬同样平均出土 50枚钱币的三峡地区情况又是如何呢?东汉晚期三峡地区流行一首谣谚 :“狗吠何喧喧,有吏来在门。披衣出门应,府记欲得钱。语穷乞请期,吏怒反见尤。旋步顾家中,家中无可与。思往邻家贷,邻人已言匮。钱钱何难得,令我独憔悴。” 在活人生活 尚且如此困顿的情况下 ,人们还情愿拿出这么多的钱币来为死人随葬 ,可见厚葬风气之盛。
三、研究经济文化交流
中国在历史上多数时间都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从未中断。钱币作为支付、贮藏的手段,是贸易时不可或缺之物。因此在中国境内出土了不少外国钱币,如波斯萨珊朝银币、东罗马和阿拉伯的金币以及 日本钱币等等,在 国外也 出土过不少我国古钱币,尤其是唐宋以来的钱币。散布于世界各地的异国钱币是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有力见证。
出土的异国钱币是研究古代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一种有效手段。学术界很早就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如夏鼐先生在上世纪 50~70年表了一系列文章,收集统计 了当时 出土和收藏的波斯萨珊朝银币、阿拉伯金币、东罗马金币等,并对其背景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康柳硕先生《中国境内出土发现的拜占庭金币综述》《从中国境内出土发现的古代外国钱币看丝绸之路上东西方钱币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和罗丰先生的《中国境内发现的东罗马金币》等文章也是这方面研究的代表作 。 前几年出版 的戴建兵、王晓岚《中外货币文化交流研究》是这方面研究的一本专著。
国外学者也有不少研究文章,如法 国 F·蒂埃里 c·莫里森的《简述在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等。
根据 目前的考古发现和研究,上述外国钱币在新疆 出土最多,这跟文献记载相符合。《隋书》卷24“食货志”记载:“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从新疆到关中的丝绸之路沿线均有外国钱币发现,甚至在洛阳也有部分出土。据夏鼐先生统计,萨珊朝银币在中国已经出土 2000枚 以上,分属十几位王在位时期,时间跨度从 4世纪至 8世纪。在国外也有不少中国钱币出土,如日本就曾大量出土中国的五铢钱、货泉以及后代的历朝钱币。有的地方出土数量很大,如宝冢市堂坂遗址出土了10万多枚,而山口市大内遗址出土的则有250公斤 。
另外在越南、朝鲜等地也曾出土过中国的古钱币,散见于国内外的报道中,此不赘述。利用出土的异国钱币固然是研究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但并非唯一手段。笔者认为,中外古代由于受他国影响而铸造出的钱币也是重要的研究对象。
例如,古代 中国的周边 国家 ,如朝鲜、日本、越南、泰国等国在历史上都曾仿照中国铸造圆形方孔钱。如 日本曾仿铸南唐的“唐国通宝”“至道元宝”越南曾仿铸 “开元通宝”“元占通宝”“天禧通 宝”“至道元宝”“元符通宝”等等。此外,在丝绸之路沿线如新疆、中亚等地出土的一些钱币带有明显的东西方货币文化交融的特点。如:古于阗国铸造的汉二体钱(俗称“和田马钱”)、古龟兹国铸造的汉龟二体钱 、回鹘钱、察合台钱币等都属此类。
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研究是近年来的一个学术热点 ,中国境 内出土的外国钱币、国外 出土的中国钱币以及能体现相互之间货币文化交流的钱币材料都是有力的历史见证 ,对它们的深入研究 ,必将推进 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古钱币研究正方兴未艾,越来越走向深入 ,与考古学的结合也 日益紧密。本文粗略讨论了出土钱币在考古学研究中三个方面的作用 ,权作引玉之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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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教育”既包含了对钱币的认识,同时也探讨了行为层面的内容,对于幼儿来说,重要的不是让他认识金钱,而在于从小培养其科学、合理的对待钱的态度,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进而培养其较强的理财能力的教育。
一、在区域游戏中引导幼儿认识钱币
在幼儿园中,游戏是儿童生活的全部,通过游戏的方式让幼儿认识钱的作用和建立起一定的价值观是一种很好的前途。幼儿可以通过平时的观察,将大人的行为活动转化为游戏。
中班年龄的幼儿,教师首先找出不同年份银行发行的钱币,并把这些钱币打印下来,首先和孩子们共同观看这些不同年代、国家、风格的各种钱币,然后一起动手布置了一个“钱币展览馆”。孩子们虽然还不能从风格迥异的钱币中看出各国的文化风俗,但起码对中国的钱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钱币,不管是什么年行的,都有着不变的标志——国徽,从钱币的人物变化上,让孩子认识一些伟人和一些少数民族,让孩子掌握一些钱币的特征。
对钱币有了初步的认识后,我们大班的老师就用一些仿真纸币和硬币,与孩子们在“点心店”、“超市”、“花店”等区域开展玩换钱币的游戏。老师当“银行的工作人员”将硬币划归己有,将纸币交给孩子,然后让孩子在游戏的过程中按需要到“银行”来兑换硬币。比如:用5元、10元、20元的纸币分别兑换成同样面值的1元、5角或1角的硬币;再用这些纸币兑换不是同样面值的硬币。换成同样面值的硬币时,比如10元纸币可以换成10个1元硬币、20个5角硬币、100个1角硬币等,这个过程可以锻炼孩子的加减计算能力。
二、家园合作理解钱币和劳动的关系
爸爸妈妈可以告诉孩子钱币是通过辛勤劳动换来的,孩子知道了“不劳动者不得食”的道理,从而使孩子对劳动产生尊重和崇尚的心理。家园共同配合一起制定有效的方法,能让孩子亲身体会钱和劳动的关系。我们在幼儿园就利用活动场地做了一个“虚拟社区”,孩子们可以在“虚拟社区”中赚钱、看病、乘车、看电影,还可以卖报或卖废品,孩子们在里面玩得不亦乐乎,不但体验到了成人赚钱的辛苦,还能间接感受社会生活的“游戏规则”。
如:有的家长为了培养孩子从小爱劳动的习惯,在家里实行“有偿劳动”,比如:洗一次碗给多少钱,叠一次衣服给多少钱……这样做不失为一个鼓励劳动的方法,但是切忌做过头。家长可以适当使用金钱鼓励的办法,但更要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让孩子参加家务劳动,首先是要培养他的劳动观念,同时体会爸爸妈妈的养育之恩,进而了解父母赚钱的不易。另外,还可以通过劳动来体会其中的辛苦,从而达到约束商品价格过高而产生购物欲望的目的,建立正确的消费观。
三、社会实践活动教会孩子合理消费
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的理论,(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动教材。幼儿可以从社会实践活动中看到有趣的景物,遇见各式各样的人物,学到许多知识。而买卖的过程更是幼儿认识钱的最佳机会,带着幼儿一起去购物,你可以让幼儿帮助挑选所需要的物品,在挑选过程中教会幼儿挑选的方式,哪些好,哪些不好,哪些贵,哪些便宜,什么是打折,什么是拍卖。与此同时,还要帮助孩子建立合理消费和选择消费的观念。
我们幼儿园就利用社区活动进行了多次很有意义的售卖游戏,教育幼儿懂得一定的商品知识和购物知识,知道如何挑选、购买、算帐、付款、找零。首先老师将孩子的玩具当成待售商品,一一估价,然后就分成两堆卖。
比如:孩子的小熊估价8元,老师拿出10元,让她找零;而孩子的玩具手枪估价4块,老师出5元,继续让孩子计算找零。在这些练习中,孩子对钱币的运用更加熟练了。老师还经常让孩子去“超市”买东西,由孩子当顾客和营业员,自己付钱、找零。首先要让孩子做一个规划图,把要买的东西画在纸上(避免孩子进了超市看都什么都想要),还要让孩子知道自己有多少钱。来到超市,让孩子边选择自己需要的东西边把价格记在纸上,然后加起来看一下自己有没有超出预算,超出的话要重新选择商品。付账的时候,老师可以问问孩子该找多少钱,看看营业员找的钱是不是和孩子计算的一样。
四、学会理财培养奉献爱心精神
我们教师在日常的教育中要有意识地引导孩子学会和父母、小伙伴分享。幼儿园就组织幼儿进行了一次爱心义卖活动,让孩子把家中的闲置品带来卖给有需要的家庭,卖得的钱由幼儿园统一捐给慈善机构,让慈善机构的叔叔阿姨们在幼儿园的操场上感谢一下所有参与活动的幼儿,让他们感受到帮助人的快乐。
在幼儿园的各种理财教育中,幼儿的种种能力得到了发展。在创设游戏和实践活动中,幼儿能交往、协商、独立思考,互相协作、处理事情等,所以理财的过程,是幼儿与他人与社会发生交往的过程。在理财教育过程中,幼儿的各种能力得到了充分发展,每个幼儿在不同程度上体现出做事比原来能干、懂事了。理财教育是一项系统,系统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需要家庭、社区及相关机构提供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在孩子的世界里,“金钱”不应当成为可怕的字眼。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让孩子早点接触金钱、认识金钱、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及时、正确的金钱教育,会导致孩子不会花钱,不知道勤俭节约,不懂得珍惜父母的劳动。
参考文献:
[1]杨长江《中国孩子的金钱教育》[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关颖“理财教育——从3岁开始实现的幸福人生计划”[C]《少年儿童研究》
绪论通过对新疆历史货币文化形成背景分析和新疆各历史时期货币铸行概要性的阐述,提纲挈领地归纳出了新疆历史货币发展和演变的特点,使人们对新疆货币文化能够有一个明晰的总体印象。
新疆早期自铸货币,是指汉代到明代在新疆地区建立的各地方政权自行铸造的不同货币。根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我们知道新疆从汉代到明代曾先后铸行过汉怯两体钱、龟兹五铢、高昌吉利、日月光金、大历元宝、建中通宝、高昌回鹘钱、突骑施钱、粟特青铜方孔钱、喀喇汗朝钱、察合台汗国钱、叶尔羌汗国钱和准噶尔普尔钱等。这些货币的铸行,不仅促进了古代新疆地区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且形成了新疆地区独有的货币文化。对这些货币的研究,永生在出版这本书之前就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比如通过对出土情况的分析,并结合史料,提出了大历元宝和建中通宝是当时主要用来供驻军使用的一种军用货币,流通范围仅限于当时安西守军主要控制范围即库车及其附近地区的观点;运用语言学,考证“高昌吉利”钱中的“吉利”两字为古突厥语ilik或ilig的汉语音译,即中原文献中所译的“颉利发”或“颉利”,汉语意思为“王”,认为这种“高昌吉利”钱是麴文泰为纪念被统叶护可汗按突厥习惯授予颉利发称号而铸造的一种用于赏赐或馈赠的吉语钱。经过用力爬梳,永生通过这本书使得自己对新疆早期自铸货币的研究,更加系统和完整了。
清政府从乾隆年问开始一直到光绪年间,都利用新疆地区出产的红铜铸行货币。由于铸行时间的长久,留传到今天,新疆红钱不仅版式极其复杂,其中所涉及到的大量问题更是有待于人们进一步探讨和解读。我们从《新疆历史货币》这本著作中可以看到,永生从历史学、考古学和民族学等角度对很多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揭示出许多以前并不为人们所知的史实。比如宝伊局虽然有铁钱发现,但因长期以来一直找不到史料印证而无法断定真伪,对此,永生通过查找文献,终于在《伊江汇览》一书中找到了相应的记载,从而解决了宝伊局铸造铁钱的问题。比如,一般我们都认为新疆以湘平作为记重单位的银币出现于清政府之际,但永生独具慧眼,在参观广西钱币博物馆时发现了一枚湖南官局一钱天罡银币,这枚银币的发现印证了左宗棠在的过程中曾铸造过天罡银币的史实,为进一步研究新疆货币铸造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实物资料。又如,本来我们只知道新疆饷金金币惟有一钱和二钱两种,可事实上还有五钱金币一种。在《新疆历史货币》一书中,永生对饷金金币及其五钱金币的铸造时间进行了重新考证,提出了饷金金币开始机制于光绪三十四年的新观点,并认为五钱金币机制于宣统二年十月新任巡抚袁大化上任以后。诸如这些新的发现和研究,在《新疆历史货币》一书中可以说有许多。永生对每一新发现和提出的新看法,都条理清晰,阐述精微,力求考古和文献双重证据,所以,显得很有份量,对人们继续研究新疆历史货币大有裨益。
虽然清代新疆地方势力及外来入侵者铸行的货币不多,但作为新疆历史货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新疆历史上依然占有着比较重要的地位。永生对热西丁红钱、哈比布拉天罡银币、阿古柏钱币、以及俄帖、俄元、俄普和华俄道胜银行的新疆金币券,也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探讨。
民国时期新疆省货币发行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不仅地方政府继续铸造铜元、银元和发行纸币,商业银行和地方私家商号也发行各种面额不等的纸币。《新疆历史货币》一书对此作了分门别类的论述,不仅使我们对新疆铜元和银元的铸行,而且对新疆大龙票、狗娃子票、油布帖、阿尔泰通用银券、殖边银行新疆专用红钱票、省票和新疆商业银行纸币、新疆省银行纸币、以及新疆私家商号发行的纸币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比如通过对新疆商业银行建立和发展的表述,不但将其纸币发行分为三个发行阶段,而且对每一阶段纸币发行的种类和版式都作以详细的介绍,使人们对新疆商业银行纸币发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许昌发现“四比(币)当忻”铜钱
2011年8月,河南省许昌市文物工作队在对南水北调总干渠进行抢救性发掘时,在长葛市增福庙乡曹庄村发掘出土一座墓葬(M1),该墓葬出土了一枚极具历史价值的连足布“四比(币)当忻”铜钱。
该墓葬为竖穴墓,已被严重破坏,仅存底部,清理出4件随葬品。根据墓葬出土的随葬品特征,该墓葬的时代初步定为西汉早期。墓葬共出土铜钱75枚,而“四比(币)当忻”连足方足布仅一枚。据专家称,该布币质地为青铜,绿锈红斑,造型秀丽,文字细峻。布币全长8.7厘米,肩宽1.9厘米,足部最宽处为2.1厘米,重15.8克,平首、平肩、平裆、方足,布身狭长,首部圆穿。布面正中有一道竖线纹,自首直通至裆部。布正面文为篆书“四比(币)”,背面文为篆书“当忻”,得以此名,为两枚连部(见图1)。
二、“四比(币)当忻”名称分析
学术界一致认为布币铸造和流通开始于春秋时期,在战国时期开始盛行。布币,因为它的样子很像铲子,所以又称铲币,属于中国古代货币的一种,是从青铜农具转变而形成的货币。刚开始的布币还保留着农具的特征,厚而重,留有装配把手的孔,被称为空首布;而后,逐渐变得轻薄起来,利于随身携带,称为平首布。
“四比(币)当忻”是战国时期楚国的一种小布,这一点是各位专家学者们都一致认同的,但对于“四比(币)当忻”名称的解释并没有一致性的结论。吴良宝先生认为这种连足布应以单枚为单位,是非常合理的。从连足布的实物及铸范(“货系”4194~4195)看,它们绝大多数都是足部合铸在一起的两枚小布的一个整体,合铸印记非常明显,似不能人为地剪断分作两枚小布。所以所谓的“四比(币)”就是指两枚足部相连、一共包含两枚小布的连足布。另有专家解释说,“四比(币)当忻”是指四枚被凿开后的平首方足布就等同于一忻。
“四比(币)当忻”正面文“四比(币)”二字,其“四”字的写法与秦石鼓文、燕陶文、三晋铜器铭文不同,与包山楚简相一致;忻布的形制与鄂东南出土的“良金”铜钱牌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按照当时的兑换方式,一枚连足布可以兑换楚国另一种钱币蚁鼻钱十枚,也就是说,一枚小币可以兑换五枚蚁鼻钱,或以四布(两枚连足布)当楚国大布一枚。“当”字《说文解字》云“田相值也”,本义指“两块田相当、相等”,这里是相等、兑换的意思。“忻”字从个从斤,仅见于楚国布币,而三晋的“”字均从金从斤。有的学者把忻解释为重量单位即为二斤,这一点仅供参考。这种钱币在当时也流行一时,但两枚连足的“四比(币)当忻”铜钱,遗存下来的却不多。
三、对楚国钱币及“四比(币)当忻”的历史考究
根据目前出土的货币及历史记载,可以大致推断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铸币主要包括铜贝、布币、郢爰、金饼四种。铜贝形状为凸面椭圆形,似海贝,后人根据其形状而又称其为蚁鼻钱或鬼脸钱。铜贝正面有阴文,常见“贝”字,少数为“君”“圻”等字,意义不明。郢爰,是楚国的金币,或称金钣,金钣上压印的铭文有“郢爰”“陈爰”“专爰”“颖”“隔爰”及“卢金”等。虽然专家至今对“爰”字有不同的解释,但根据郢字,专家考订这种金币为楚国的货币。金饼材质为黄金,与郢爰一样在市面流通并不广泛。本文所讲的“四比(币)当忻”是“布币”的一种。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货币大都以铜铸为主,少有金币,楚国是当时唯一同时拥有金质币、银质币、铜质币的国家,这与楚国境内黄金资源丰富有很大关系。当时的楚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其冶金、铸造等基础产业都相当先进,钱币铸造技术也空前地高。楚国对其货币铸造和流通实行统一管理,国家掌握货币的生产权和使用权,楚国境内虽有好几个货币铸造中心,不同铸造中心铸造出来的货币具有相同的大小、重量和形状(体制相同),即楚国的货币铸造具有统一的衡量标准。此时的楚国货币形成了自己的系统,不但完善同时具有本国的特色。
“四比(币)当忻”为战国中晚期(约公元前4~3世纪)楚国铸币,此币的铸造显示了当时楚国精湛的加工艺术和楚国南北文化的兼容性。由于当时楚国都城在湖北荆州,和三晋相接壤,连足布是出于对三晋经济交往的需要而铸。当时虽铸量不大,但流通甚广。
在战国时期楚国的铸币中,蚁鼻钱和“殊布当忻”发现相对较多,而“四比(币)当忻”连足方足布作为“殊布当忻”的一种辅助,留存下来相对较少。即使幸存下来,也已锈蚀不堪。而这枚“四比(币)当忻”铜钱,形制完整、文字清晰,实属难得。作为科学性发掘出土的这枚铜钱,为研究战国时期楚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四、结语
货币是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是历史的产物,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研究货币的发展去探究历史的发展。笔者以许昌发现“四比(币)当忻”铜钱为依据,在分析“四比(币)当忻”名称的基础上,对“四比(币)当忻”进行了历史考究,并通过“四币当忻”分析当时楚国的货币概貌,既为我们进一步了解楚国货币提供了历史依据,也为我们深入地了解我国历史上的货币发展提供了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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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强盛时,领土面积很大,范围大致包括今陕北、宁夏、甘肃、内蒙古大部及青海部分地区。今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乌海市、阿拉善盟的全部,巴彦淖尔盟的大部分地区,都是西夏的版图。
然而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西夏乃为“无史之朝”。连孔老夫子都曾感叹“文献不足征”,而难言殷周之礼。幸而近年来西夏考古蓬勃发展,不负众望的肩负起弥补西夏史料短缺的重担。内蒙古地区亦不断考古发现大量西夏城址及遗址、墓葬、窖藏等,出土大量西夏文物。这不仅使我们对神秘的西夏王朝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亦为西夏学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本文拟对内蒙古地区的西夏窖藏进行初步概述总结,笔者仅凭一腔热血涉足门槛极高的西夏学,自知水平有限,加之资料缺乏,错误在所难免,赏祈批评指正。
在内蒙古河套地区的临河、包头、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地区先后发现了大批西夏窖藏。窖藏文物,大多保存完好,其中有瓷器、铁器和大量西夏钱币。文物部门事后知悉,只能收回部分文物,很难描述其具体形制。现分区并按发现时间先后顺序作简要描述。
二.鄂尔多斯市境内的西夏窖藏
鄂尔多斯市境内的西夏窖藏数目最多,总计13处。
1.准格尔旗境内窖藏(2处)
1.1纳林镇窖藏
纳林镇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据相关报道,该西夏铁钱窖藏于1949年发现,并出土钱币约六千公斤,主要为“乾元宝”,也有少量宋“天圣元宝”铁钱。1953年,又发现“乾元宝”铁钱。从周边农民处了解到,解放前,在暖水乡樊家渠,也出土过一大批铁钱,共装了十几车,被驻军运走。
1.2敖包梁窖藏
敖包梁窖藏遗址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西召村敖包梁社红不灿渠渠口处。遗址坐落于一条季节性河流东畔的第一台地上,东侧为山丘。
1982年10月被当地元姓住户植树时发现,伊克昭盟文物工作站随即展开调查并对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遗址中部置放内存瓷器大瓮1支,瓮口覆盖铁锅,瓮腹部套一铁箍,各类铁器堆放于大瓮周围。出土瓷器有瓮、碟、盆、钵、罐、碗、瓶等21件;铁器有生活用品等,生产用具铲、锄、马衔等,以及拘役用具铁手铐等54件。
这是首次在鄂尔多斯地区发现的大宗西夏窖藏。在西夏窖藏中,这是首次大量出土西夏铁器,对研究西夏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有重要价值。
2.伊金霍洛旗境内窖藏(6处)
2.1白圪针窖藏
白圪针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乡政府所在地西北约1公里处的白圪针村东沙梁内。
薛玉亮于1985年放羊时发现了该窖藏。1986年清理,出土器物有酱釉剔花瓶、罐,酱釉罐等共十余件。其中出土的瓷器十分精美,不次于灵武窖中的同类精品。瓷器以褐釉为主,白釉次之。褐釉器物均未施釉到底,有的在肩部有一圈缺釉露胎处;白釉器物制作粗糙,釉色灰白,表现出了西夏瓷器的一些特点。
2.2牛其圪台窖藏
牛其圪台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苏木尔力湖沟三队东北100米。
出土器物以铁器为主,共计20件,还有铜器1件。主要有铁锅、铧、锄、铜镯等。这批文物中亦分为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两大类。
2.3陶家圪楞窖藏
陶家圪楞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乡虎牙格图村陶家圪楞脑畔。
该窖藏被山水冲刷而出地表,20世纪80年代高玉喜在放羊时发现。此窖藏出土铁锅两件,铁犁铧四件,现入藏鄂尔多斯博物馆。
2.4瓦尔吐沟窖藏
瓦尔吐沟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布尔台格乡巴兔塔村瓦尔吐沟河的第二台地上。
出土的器物有酱釉剔花罐、杵、铧、锅等共13件。其中尤以两件羊首铁灯最具特点,羊首顶部及靠后有类似冠的装饰,其后有卷曲的似带子的装饰。另外,作为照明用的灯上饰以羊首,反映出万物有灵的神权思想在西夏社会的普遍流行,为我们研究西夏的宗教意识提供了材料。同时作为锻制而成的羊首铁灯,其造型生动,形态逼真,非一般工匠所能及,这与西夏统治者重视发展工业,重视冶炼技术是分不开的。
2.5根皮庙窖藏
根皮庙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桃林乡三社根皮庙东的沙窝子内。
多数器物被毁或砸破,仅出土有褐釉瓷碗,镞、刀等少数几件器物。牛其圪台窖藏目前地表沙化严重,只能看见地表散落的一些陶瓷碎片,很难描述其具体形制。
2.6阿日雅布鲁窖藏
阿日雅布鲁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噶苏木阿日雅布鲁村东200米。
遗物大部暴露地表。1988年清理,出土有酱釉小口壶,黑釉罐、铧及“乾元宝”铁钱等。
3.达拉特旗境内窖藏・新民渠窖藏
新民渠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盐店乡新民渠村南约1公里处的河边台地上。
1980年8月,窖藏被雨水冲毁,被农民吴羊保发现。除锈蚀严重无法辨识和钱体损伤者外,字迹较轻,方可辨认的有183204枚,计12种26式。有东汉“五株”、唐“开元通宝”、北宋“祥符通宝”、“元通宝”、“宝和通宝”、及西夏“天盛元宝”、“乾元宝”等铜钱。西夏铁钱占99.45%。另外,在该处的“天盛”铁钱中,还有背俯月纹一枚。从当地群众处了解到,在1959年“”群众打井时,还“挖出过两处窖藏铁钱,各约有十几公斤”。
4.杭锦旗境内窖藏・广丰窖藏
广丰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胜利乡广丰村南约1.5公里。在一座土坑内出土有敞口盆2件和黄白釉敞口碗8件。
5.乌审旗境内窖藏・陶利苏木窖藏
陶利苏木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陶利苏木桃儿庙嘎查。陶利乡在内蒙古乌审旗西,这里地处无定河上游,属西夏夏州地界,是西夏王朝的发祥地。
1987年2月5日该窖藏由牧民朝勒盖在西沙湾发现。由于底部铺有栗糠,钱币保存完好。该窖藏共出土钱币605公斤,其中175公斤流失,乌审旗文物工作站收回430公斤,是最大的西夏铜钱窖藏。经整理共有古钱115707枚,其中钱体完整、字迹清晰的计115045枚。上起“秦半两”,下讫西夏“乾元宝”,纵跨1300余年,计有秦汉、金、西夏诸钱计77种,402品。其中西夏钱中有汉文钱“天盛元宝”二千零七十五枚,“乾佑元宝”六枚,西夏文“福圣宝钱”七枚,“大安宝钱”二十枚。而隶书“元德通宝”三枚,在西夏钱币窖藏中是首次出土,证明此钱是西夏钱而非安南钱。
6.东胜境内窖藏・板洞圪旦窖藏
板洞圪旦窖藏位于东胜市罕台庙乡元圪旦村南约3.5公里处。
1995年发现,出土有铁钱,铁铧、铁锅、铁圈等。钱币多锈蚀严重,可文字者“宣和通宝”、“天盛元宝”、“乾元宝”,总共3936枚。
7.鄂托克前旗境内窖藏・二道川窖藏
二道川窖藏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南与盐池县交界处,二道川属西夏盐州。
该窖藏于1979年5月,由当地农民发现。有两汉、唐、五代、两宋、西夏和金等朝钱币。西夏钱有“天盛元宝”、“乾元宝”、“天庆元宝”、“光定元宝”等钱。其中折二钱“元德重宝”是首次出土,为泉界人士所重视。
三.包头市境内的西夏窖藏
包头市境内的西夏窖藏总共有两处。
1.土默特右旗境内窖藏・马骝村窖藏
马骝村窖藏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水涧沟门乡马骝村北。1988年,旗史志办公室进行文物古迹考察时在马骝村后的马遛沟西侧发现散落的100多枚西夏铁币。经有关人员辩认考证有“天盛元宝”和“乾元宝”两种年号。
2.沙尔沁乡境内窖藏・阿都赖铁钱窖藏
阿都赖铁钱窖藏位于包头市沙尔沁乡阿都赖村。1981年4月,该窖藏由包头市文管所派人考察时发现。该窖藏距地表深1.5米,铁钱成串环列至陶罐中,上盖方砖。有西夏钱和北宋钱。西夏钱中“乾右元宝”居多,余为“天盛元宝”。其中“天盛”铁钱中有背穿上“西”字钱一枚,是首次出土钱背有文字的西夏钱币。还有少量北宋背“陕”字“宣和通宝”铁钱。
四.巴彦淖尔市境内的西夏窖藏
巴彦淖尔市境内仅一处西夏窖藏。
高油房窖藏。高油房城址位于巴彦淖尔盟临河县(今巴彦淖尔盟临河区)五星乡政府所在地,通称高油房古城、古城圪旦。高油坊城址是已知西夏时期的最大的一座城址。城内出土文物很多。据统计,1958年城址东门内曾出土大批铁钱;1959年4月城址内东北角曾出土金银器约27公斤;1964年发现金器20余件;1966年5月发现影青小瓷罐1个,内藏金器约250克,文物考古部门闻讯后,从银行和居民手中征集未溶毁部分金器,但大部分流失。高油房窖藏由于历史原因,很难找到一个固定位置,更难述其形制。根据城内出土的大量文物,初步可以断定城内存在多个不同的窖藏。
五.关于内蒙古西夏窖藏的几点认识
(一)窖藏埋藏的原因方面
1.从窖藏地点看,窖藏多数在荒郊野外且没有任何地面标志。多数是农民在劳作时偶然发现的;且窖藏多为临时挖掘的土坑而非地窖。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埋藏时非常仓促,肯定在某种突发事件时埋藏的。
2.从这些窖藏的地理位置看,窖藏多处于与宋、辽、金的接壤地带,西夏屡屡与周边国家发生战争,特别是后期多次遭到蒙古军队大规模的侵略,这些窖藏或与历史上的民族绉争相关。通过里面出土的器物也能看出来,诸多窖藏里面都有西夏晚期的光定元宝,这与成吉思汗灭夏战争是分不开的。
3.战争的残酷无情,给百姓带来沉重灾难。可以想见人民放弃财产、背井离乡,痛失家园的痛苦。当然社会的不稳定,也对西夏经济发展十分不利,阻碍了整个国家的发展。
(二)窖藏文物方面
1.铁器 窖藏文物中铁器较多,铁器有生活用具和农业生产工具。农业生产工具占有相当的比例。
2.钱币 窖藏中有大量的钱币窖藏,出土了大量的钱币。从中可以看出当时西夏的流通货币。而且为我们研究西夏时期的钱币制度、流通区域、冶炼铸造等方面提供了丰富重要的实物资料。(作者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牛达生:《西夏遗迹》,文物出版社2007年。
[2]吴天墀:《西夏史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3]李蔚:《简明西夏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
[4]伊克昭盟文物工作站:《准格尔旗发现西夏窖藏》,载《考古》1987年第12期。
[5]高毅、王志平《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发现西夏窖藏文物》,载《考古》1987年第12期。
[6]何林:《浅谈包头出土的古钱币》,《包头文物资料》。原载《考古》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