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3 15: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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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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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义务的来源

依据一般法理,普通法律主体的义务有两个来源:法律和道德,但某些主体例如行政主体则遵循“法律无规定即为禁止的”原则行使权力,相应地其义务也以法律规定为主要来源,学校义务的来源和其法律地位密切相关,在法国,学校是作为公立公益机构存在的;在日本,学校的公务性也有明确规定,《日本教育基本法》第6条规定“法律所承认的学校是具有公共性质,因此除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外,只有法律所规定的法人才能开办学校。”教育活动的公务性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中明确指出:“教育是有关一般公共利益的带根本性的事业,国家应把兴办教育视为一种责任”。在我国,中小学依其活动的主要内容而言,是国家实施教育职责的专门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我国法律、法规对教育的公务性也有相应规定:原国家教委《关于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指出:“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行为;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主要依靠公办中小学校”。中小学依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应视为是行政主体的活动,学校作为行政主体与其他分担政府统治职责的行政主体相比,更多的体现为公益性,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但这种行为不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其目的是增进公益和提供服务的活动,也即是非权力性公务,这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也有体现:其他行政主体,法律规定其行使的是“职权”;而教育法中则规定“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享有“权利”。中小学义务以法律规定为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本,《教育法》为核心包括《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教育法规。其中对中小学义务也有明确规定,这即有利于学校适当履行其义务,更益于受教育者权益的保护。

二、中小学义务的内容

义务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构成部分,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范围也是大相径庭的,学生与中小学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义务的基础,学校是行政主体,也是行政相对人和民事主体,但在实践中往往是把学校的多重身份一元化为民事主体,而忽视了真正体现学校性质的行政主体的资格;法律关系的形成离不开相应的法律调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宪法有关教育的规定及相应教育法的调整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

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中小学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学校义务的核心,其他权利和义务均是该义务的延伸和保障,《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义务贯穿于整个教育法律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教师法》第八条,《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也都有类似明确规定。(二)保护受教育者的生命、健康权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调整形成的,该义务就学校而言主要应指其在行使权利时无违法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那种认为学生在校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都应有学校负责的观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负责的前提是其有过错,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受教育者的人身、认知状况不同,我国教育法律也有不同规定,其中对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更有力些;《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三)尊重受教育者受教育权、人格权的义务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学校在行使其权利时,不得侵犯学生的各项人格权,《教师法》第八条,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学生,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也有类似明确规定。(四)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中小学的职责较为特殊,其义务内容不独限于法定的范围,还应包括行使权利的不当,史尚宽在论及公务员违法行为时认为“公务员违背职务之行为,其行为无须为其义务,只须有权为之为已足”。作为公务活动,学校及其教育人员如何行使权利才是正当?这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教育人员的道德修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的义务尚有其他规定,但就其宗旨而言莫不是围绕以上问题展开,随着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的义务也日渐明确,这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将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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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义务教育的产品性质

义务教育发端于西方世界,对于我国而言是舶来品。“义务教育”一词由日本人就英语“Compulsoryeducation”翻译而来,被我国一直沿用。虽然,西方和我国不同的教育法律、教育辞典对它的含义有不同的理解,但差异并不大。综合而言,可以概括为“义务教育是国家以法律形式保障的,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一定程度上和范围的,统一的国民教育,是一种普及的、平等的、强迫的、无偿的、最低限度的、世俗的教育”。其中强迫性与免费性是它的本质特征。正因为这两个特征,我们通常认为将义务教育划为公共产品是毫无争议的。但就我国目前现实而言,义务教育实然与应然间尚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对我国义务教育产品性质的考察需要从对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分析入手。一方面,从非排他性来看,作为公共产品首先需要具备的就是非排他性,即在技术上难以把不付费的人排除在外,使之无法受益,或者虽然可以这么做,但是为此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义务教育在一定限度上实现排他并非是没有可能的,其成本或技术并非难以实现的,它是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有效率的提供,而并非如国防一样,绝对无法实现排他的。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义务教育免费制的实行是政府出于社会公平,特别是考虑到教育的正外部性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而将其制度化的结果。可以说义务教育所具有的是一种制度非排他性,而非纯公共产品所具有的自发的非排他性。而其所具有天然的正外部性又决定了将其非排他性制度化的必然性。同时,由于对义务教育非排他性的制度化,使得正外部性具有了进一步扩大的可能,从而有利于社会效益的产出。就我国而言,近来出台并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免费制,这从制度上进一步稳固了义务教育的非排他性,但由于免费制实施的在不同地区分布展开的,因此在我国一些地区义务教育收费(杂费)在一段时间内仍将继续,使义务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仍具有排他性的特征。同时,严格的户籍制度仍然存在,使义务教育的地区性排他依然存在,因而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为我国义务教育中排他性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成为义务教育公共性的实现的干扰因素。另一方面,从非竞争性来看,当一种产品增加一人消费其边际成本为零时,我们可以说它具有了非竞争性,这也是公共产品的第二大特征。这一特征强调了产品消费的互不干扰性,成本曲线始终为一直线,不因消费人数或消费量的改变而变化。就教育而言,其中知识、信息、技术、文化、制度等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一个人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个人的消费,但是这些非竞争性的属性却很难单独存在,必须与竞争性的产品,如教师的劳动、书本、教室等相结合才能发挥功效。因此,普遍意义上的教育这一产品的某些属性具有非竞争性而另一属性则不具有。那么,如果进一步细化到不同国家、不同性质的教育,其非竞争性的存在与否、强弱与否也是不同的。义务教育在各国的各层次的教育中,其非竞争性被认为是最强的。当一国可以提供足以满足适龄儿童需要的义务教育资源,尤其是当具备了合理的师生比、优化的教学资源配置时,义务教育会有充分的可能实现绝对的非竞争性。但在我国,义务教育却长期处在一种竞争性明显的状态。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稀缺现象严重,无法满足人们对接受更为完善的教育的需求,因此造成了部分义务教育资源阶段的中小学校收取高额择校费等致使竞争性不断加剧的状况。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基本的义务教育资源仍处在一种供不应求状态,师资、校舍、设施、经费等都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随着入学人数的增加,这些地区的教育的边际成本是不断上升的。当前,我国新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首先将这些地区列入了义务教育免费的行列,那么按照需求理论,对义务教育的需求量在这些地区短期内会出现显著的上升,这也势必导致本已不足的义务教育产品的竞争性的进一步加剧。因此,如何解决阻碍义务教育非竞争性实现的资源配置问题,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所必须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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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的经费来源渠道非常少,主要是靠上级部门拨款。本来财政拨款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很少,而且这些经费还包括学校的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还得用于校舍、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4]。造成一部分领导不愿意将有限的经费用于教师的培训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领导在教师培训过程中对教师缺乏相应的监督,培训后对其培训效果缺乏及时的追踪和评价[5]。

1.2教师考核缺乏科学性

根据走访发现,大多乡镇是利用教学成绩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对教师进行考核,很少能利用师德水平或者课堂教学能力方面进行考核。这就表示现在主要利用教学成绩来做为教师考核标准的学校随处可见,这不利于现阶段新课程改革中要求的“发展性教师评价”[6]。另外,大多数学校的考核方法也不科学,没有把家长的意见和学生的评价考虑到考核的范围,学生意见的评价所占比例偏小,这就导致了考核结果的不够客观、有效。

1.3激励机制不健全,教师缺乏热情

在对农村的中小学教师队伍进行建设的过程中,激励是整个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能对教师的行为进行激励、指导以及帮助,只有遵循激励的基本原则,使激励成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方式,才能保证激励在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发挥它本应具有的作用[7]。而在实际中,激励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教学的成绩和教师的工作量,而非是根据学校的整体绩效,这就导致教师的发展缺乏了现实性,无法让教师对学校产生归属感,无法让教师的工作得到有效的保证。在山区农村,教师的物质激励缺乏,奖励太少是主要的问题之一。

1.4教师自身“造血”功能没有得到挖掘

据作者调查所有教师中,能自主学习、主动获取知识的教师微乎其微,大部分都是回到家中就开始忙着农活,学习的欲望不强,自主学习的能力欠缺。教师自身“造血”功能的欠缺是造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整体素质不高、信息匮乏、不能及时更新知识的主要原因。

2加强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2.1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提高教师待遇

长期以来,经费短缺一直困扰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在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在教育经费的供应和需求问题尤其突出。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的问题上,首先应该增加经费的投入,不应该存在城乡不同的问题,对于困难的地区要多加帮助;其次就是要改善投入的结构,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应该多注重农村地区,大力扶持农民。把基础教育和农村教育作为投入的重点,从而保证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需求。

2.2改变山区农村教师聘任制度,引进优秀人才

健全教师聘任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对山区农村教师进行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设计。合理设计招聘步骤,对于教师招聘来讲还应该严格遵守考试程序和审查程序,严格对待每一个招聘环节及步骤。针对教师考核,做到步骤清晰、程序科学、环节合理同时还要确保各个步骤能够顺利进行。在招聘的过程中,负有义务教育义务的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完成教师的审查工作,避免出现相关人员走后门,权力招聘,情感招聘和互惠招聘现象。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聘任合同的签订制度,保证合作双方的权利不受损失。

2.3完善山区农村教师的培训机制

对培训机构进行健全,加强落实培训责任。开拓培训思路,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监督,规范培训管理,重点督查培训经费的落实情况,确保对培训金额足够落实。管理部门对于不明确、不清晰、不明显的培训活动严格禁止,防止培训工作的低效率。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对举办校长岗位能力大赛、教师素养大赛等各类形式丰富的比赛活动要进行大力提倡。鼓励各个学校开展自主培训、充分挖掘教师的自身“造血”功能。建议教育部门可以配发教师阅读书籍,鼓励教师进行自我培训、网上学习、通过自主学习完善自身能力,充分挖掘教师的自身“造血”功能。地方学校也可以搭建学习平台,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自我学习,帮助教师更好的提升自我能力。

2.4构建山区农村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

要树立以教师发展为本的评价理念,首先,应该从思想观念上转变对教师评价的理念,将教师作为评价的主体,将包括政府、学校和各级管理部门在内的评价者作为教师评价的主导力量,对教师个体特征和发展给予充分的尊重,并提供适合个性发展的教师评价方式,帮助教师在自我完善、自我价值实现的同时体现学校教学根本目标的实现;其次,突出教师评价的个性特点。正确处理业绩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之间的关系,发展性评价是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所提供的全面而有效的指导和服务,要求评价者对教师的发展和内在需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而这一过程对于教师的业绩评价并不排斥。而科学、合理的教师业绩评价,是发展性评价的科学依据,两者只是出发点不同,而在发展性评价思想的指导下所进行的业绩评价,如果不单纯以奖惩为目的,并非会遭到教师的反感,反而会得到教师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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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文学习和经学、历史、伦理学、百科知识合为一体

古代语文没有单独设科,语言文字的学习是和经学、历史、自然百科知识的学习结合在一起的。从先秦的《诗经》,到三国魏晋时期的《急就章》《千字文》,直到后来的《三字经》《幼学琼林》《龙文鞭影》等,学习内容都是综合性的。隋唐以后,直到清末,学校教育和科举有密切的关系,包括官学、私学和半官方的书院呈现出双轨制的特点:一部分人由蒙学学习,然后学习经学、史学、地理、诗赋及其他经济之才(经世济民),直到最后走科举道路;而更多的人只有机会在蒙学阶段学习。从汉代到明清,儒家学说成为各类课程的指导思想,对各个历史时期的家塾、乡学、书馆、经馆起着指导作用。语文教育的总目标是通过“识字—读书”教育,培养“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才。所以,所有蒙学语文教材都贯穿这一思想。

2.语文学习重视基本训练,主张循序渐进

首先,传统语文教学强调识字教学。这是由汉字特点决定的。“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通经必先识字”被奉为原则。因此,文字和音韵的训练被认为是一切学问的基础。蒙学以集中识字为起始,在较短时间内让儿童掌握两千多字,然后再教以阅读、吟诵。从秦汉开始,历代有数量众多的识字教材出现,如前文提到的《三字经》《百家姓》《幼学琼林》,其选编形式为韵语、历史故事、诗歌,句式整齐、音韵谐调,读起来琅琅上口,易于背诵和记忆。其次,传统语文教学重视写字教学。由于汉字独有的图案美,书法成为国粹,并从隋唐以后进入考试范围。可见,传统语文教育对写字十分重视。再次,传统语文教学重视朗读吟诵和背默。汉字之四声使格律诗成为语文教育一部分。历代教育者对诗歌教育都非常重视。“诗教”成为中国历代教育奉行的原则。从三国时董遇的“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到宋代朱熹的“读书须三到———眼到、口到、心到”,诸多格言强调:读的目的是为了记忆。所以,读以后还要诵,更重要的是背。为了有利于背诵,熟读以外,还要求反复涵泳,深入体会。这种背诵记忆的训练一方面是“诗教”的需要,一方面也着力于将语感转化为写作能力。当然,这种强调记忆背诵的学习方法也存在一定弊端,即片面重视感性、重视实践,往往忽视理解,也不利于培养儿童的独立思考能力。尤其是,明清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限于“四书五经”,结果学生“死记经书、熟诵注疏”,扼制了智力、能力的发展。这一点受到历代有识之士的诟病。最后,传统语文教学要求循序渐进,反对学习过程中的“凌节”“躐等”的做法。先秦的《学记》里就有“杂施而不孙(顺),则坏乱而不修”的说法。宋代以后,各种学校都有比较严密的“学规”“章程”,详细规定了从小学生到成人的课程内容,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

3.语文学习提倡“质疑”“问难”

古代语文教育虽然被批评有“死记硬背”的弊端,但是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仍然有许多优良传统值得肯定。例如,从孔子的“学思结合”“启发式”到孟子的“多问则裕”“君子深造之道欲其自得之”,再到宋儒提倡“读书存疑”“于不疑处有疑”,都是传统教育中优良的地方。从宋代一直到清代,书院经常有师生就某个问题进行辩驳的活动,如著名的学海堂、诂经精舍等。当然,这种“问难”“议论”一般都出现在年龄层次较高的学生中,并没有广泛地运用到蒙学中去。但是,这体现了传统教育中“问难”的特点。此外,清代的一些教育家在语文教育方面创立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原则。例如,唐彪主张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要互相辩驳;王筠则认为对不善言辞的学生,教师要加以诱导。

4.语文训练注重读写结合、博约兼济

基本上,传统语文教育中,口语和书面语教学是脱节的。一般人认为孩子到学校就是来学习读和写的。所以,学校教育十分重视读写结合。首先,强调多读。读得多,才能记得牢、思考深入,写起文章就能“取之左右逢其源”。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和坡的“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被读书人奉为圭臬。元代程端礼《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用史蒙卿的话概括了阅读和写作的关系为:“读书如销铜,作文如铸器”“劳于读书,逸于作文”。其次,强调读与写结合,从模仿到独创。从隋唐开始,传统写作可以称为“双轨制”:一方面,学写古文,主要以秦汉文章和历代名家之作为榜样;另一方面,学写应试文章,如唐宋读书人学习写策论、诗赋,明清写“制艺”(也称时文、八股文)、策论、试帖诗。无论哪一级学校都要教这类文章。著名的教育家颜元(习斋)反对程朱理学,但是在他办的学校里也有“帖括斋”(帖括就是学习八股文和试帖诗)。除了上述几条,传统语文教学还有许多特点。例如,读书要将精读、略读与泛读结合起来;重视声律、音韵、修辞、训诂,轻视语法,等等。这些传统都和汉字、汉语本身特点有关,也和汉族的思维习惯有关。

二、传统语文教育对当下教学的启示

现代语文教育是从1904年开始的。五四以后,传统语文教育的一些教学方法受到很大的冲击。相当一段时间以来,传统语文教育好像就是“死记硬背”的代名词。其实,正像朱自清先生在《古文学的欣赏》里说的:“历史是连续的,我们不能割断历史。”这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母语学习的历史也应该是延续的。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国人在母语教学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此,我们要加以研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笔者认为,从今天小学语文教育的实际情况看,我们完全可以从传统语文教育中获得启迪,来纠正当前一些不当的做法。

1.强调识字写字教学,培养良好习惯

汉字是我们民族独有的一种文字。过去有一种否定汉字的倾向———所谓“汉字走拼音化道路”。殊不知,这是一种民族虚无主义的表现。这一倾向带来的消极影响至今仍然没有清除。再者,当今社会电脑普及,许多人提笔就忘字。同时,字写得不好的现象也很普遍。这些问题的根子在于小学语文教学。传统语文教育强调识字、写字,从临摹开始,到自己写字。这不只是写好了字,更重要的是养成做事认真的态度。宋学家程颢说,我写字时很恭敬、认真,不是要字好,只是这个恭敬的态度就是做学问。但是,现在的小学教育似乎对识字写字教学有所忽视了。其实,在以前,写字教学还是很受重视的。现在,我们有必要重提写字教学,使我们的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2.反对躐等而上、陵节而施,提倡循序渐进

据我观察,现在小学语文课堂普遍存在一种超越学生能力的训练。流行的“阅读分析”练习题,以及一些观摩课、公开课提的问题大多超越学生的实际能力。叶斯帕森说:“语言学习要让孩子们到语言的海洋里游泳。”可是,我们往往不让他们“游泳”,偏要让他们在岸上不断分析、解释那“游泳动作”如何漂亮、如何合理,而学生其实并没有真正理解,就是记住了也只是一些教参和考卷上的答案(充其量是一些名家的“意见”,连知识也算不上)。但是,由于所谓的“标准答案”不可捉摸,学生总是答不到点子上,所以不断遭受挫折。传统语文教学要求背诵、默写都是有明确要求的,循序渐进就可以一步步学会阅读和表达。那种以“发展学生思维”为名,其实不着边际的满堂串问可以休矣。

3.强调记忆背诵,增加知识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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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公平在教育中的体现,可以分为结果公平和机会公平。教育结果公平是指每位社会成员通过接受教育获取了同样的收益;教育机会公平是指政府为每位社会成员提供相同的教育机会,比如一致的升学途径、相同的考试规则、为每位学生获得良好教育资源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等等。要实现教育公平,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原则,每位社会成员都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权是社会成员的基本人权,政府应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给他们,即那些处在才干和能力的同一水平上,并有发挥其才能的同样愿望的人,应当有同样的成功背景,不管他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即不管他们生来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阶层。第二个原则是无差别原则,保证处境不利的社会成员享有受教育的机会,比如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机会、下岗工人孩子的受教育机会等。因此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就保障了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了农村孩子的利益,因而就实现了教育公平。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公平是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最重要的理论依据。

二、制约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现实因素

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加上我国长期对城市和农村教育实施不同的财政政策和教育政策,导致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刻剖析,是提出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路径的基本前提。

1.二元化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从1985年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城乡二元化同样出现在义务教育领域,城乡不同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是造成城乡义务教育差异的主要原因。我国一直以来实行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这个原则,城市义务教育由市或区政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由县、乡(镇)、村负责,但实际操作上又变成了乡(镇)、村负责,使得管理城市义务教育的政府层级高于农村。在经费筹集方面,比如基建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所需资金,在城镇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在农村由乡、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乡、村可酌情予以补助。城市义务教育基建经费由财政负担,除了基建费用,义务教育的教师工资经费、校公用经费等都是财政拨款,而农村义务教育中的基建经费完全取决于乡、村的经济状况,但我国大部分的乡、村财政十分困难,这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根本没有保障。城乡二元化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保障了城市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却发展迟缓,由此可以看出,城乡二元化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安排是导致城乡义务教育不能均等发展的主要原因。

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分税制改革后,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转移支付制度应运而生。转移支付是指在一定的财政体制下,按法律或政策要求,将财政资金无偿地由一级政府转移给另一级政府。从转移的方向来分,转移支付可以分为横向转移支付和纵向转移支付。其中横向转移支付是指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资金的转移,纵向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资金的转移。从补助的目的来分,转移支付可以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是指不限定转移支付资金的用途,用来补助低级政府的基础财力不足问题,也叫无条件补助。专项转移支付也叫专项补助,必须用在上级政府制定的项目上。又可以分为非匹配补助和匹配补助,非匹配补助是指地方政府不需要配套相应的资金,匹配补助是指地方政府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才能得到上级政府的补助。但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很不公平。我国转移支付包括税收返还、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原体制补助四项,其中税收返还根本就不是转移支付,因为转移支付的目的是实现地区间财力平衡和解决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问题,而税收返还是根据各省增值税、消费税增长额为基数进行计算的,即越富裕的地区获得的税收返还越多,这样不仅没有实现公平的目标,反而加剧了贫穷地区与富裕地区的差异[1]。由于针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补助规模太小,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绝大部分是一般转移支付,而其中税收返还又占了大部分比例,富裕的城市享受到较多的转移支付资金,贫困的农村得到的资金较少,由此不仅没有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的差异,反而加大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

3.不合理的重点学校政策重点学校政策使教育经费向城市重点学校倾斜,使本来就有限的教育经费过多地流向城市条件好的学校,而对农村学校关注则较少,人为地拉大了城乡学校间的差异。正是如此,使得在农村中小学的经费严重不足的同时,城市重点学校的经费却极为充足,几乎达到了浪费的地步。很多城市重点学校都花费大量资金建造人造草坪、塑胶跑道、星级宾馆式的宿舍等相对较为豪华的基础设施,而此时不少农村中小学连完好的课桌椅都没有。许多政府官员的政绩观更加导致用大量教育经费去建设少量的明星学校、名牌学校、重点学校这些面子工程,而忽视了大量教学条件低下的农村学校。在义务教育领域,由于几乎所有的重点学校都分布在城市,农村的重点学校很少,导致农村孩子无法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拉大了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除此之外,由于重点学校政策使得教育经费大量投入到重点中小学,由此导致重点中小学的教师在社会地位、福利待遇、办公条件等方面都大大优于普通中小学的教师,从而影响了普通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导致优秀教师流向重点中小学,加大了普通中小学与重点中小学的差距。

三、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1.确定义务教育弱势区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由于我国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使得城乡义务教育差异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因此完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的重要手段[3]。在这方面,法国的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经验给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法国制定了优先教育区政策,只针对处于优先教育区的学校进行专项扶持,优先教育区是根据学校的所处地区、社会环境、学生家长的社会职业与就业情况,以及当地学前教育入学率、小学留级率等标准确定的。对处在优先教育区的学校,政府给予特殊政策,加大中央对这些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教育经费、教师工资、教学设备等各方面予以特别支持。比如减少优先教育区内每个教学班的学生人数,提高在优先教育区任课教师的工资待遇,给予特殊津贴,通过这种措施就缩小了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与发达地区义务教育的差异。基于此,建议我国确定义务教育弱势区域,坚持弱势学校优先补偿原则,增加专项补助的资金,对这些区域的农村中小学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助,如西部贫困县的农村中小学。这样每所学校所分到的教育经费就会相对多一些,对提高这些学校的义务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破除二元财政制度的束缚,实现义务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义务教育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国家财政收入投入不能完全满足义务教育的需要,因此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倡导义务教育经费多元化也是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手段[2]。要破除二元财政制度对于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束缚,在现实的条件下,实现义务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是有效途径。一方面,可以发行农村义务教育彩票。发行农村义务教育彩票可以有效地弥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可以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筹集资金。基于此,可借鉴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成功经验,通过发行农村义务教育彩票,吸引民间闲置资金,扩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另一方面,发挥社会捐赠的作用。我国向来就有捐资助学的传统,比如在清朝时期,清政府为了筹集义务教育经费,弥补官方投入的不足,鼓励和倡导不同形式的社会捐款与个人捐款助学,并对之予以奖励和表彰。《奏定学堂章程》中就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绅董能捐设或劝设公立小学堂及私立小学堂者,地方官奖之:或花红,或匾额;其学堂规模较大者,禀请督抚奖励给匾额;一人捐资较巨者,禀请督抚奏明给奖。”现在,我们在努力发展公办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鼓励和引导社会与个人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多渠道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捐赠,在实施慈善行为的同时,民间资本还能得到一定的税收利益,这样可以促进民间资本捐赠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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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基础教育。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1986年国家制订《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强调了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合理、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任务,强调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受教育需求的公平性是义务教育的出发点。为了从理论上阐明义务教育必须以教育公平为目标,笔者引入公共事业管理的理论,并通过分析我国目标义务教育存在的非公平现状,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公平推进的对策。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

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

三、对策: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策

为了切实转变应试教育,实现素质教育的良性运作,有必要在基础教育阶段将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维护公平原则和公平目标的手段和重要保障。目前应试教育之所以仍然是基础教育的主要内容,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优质教育不均衡。由于重点学校制度和选拔精英的教育主导,就必然会有应试教育和择校高收费,就必然会有学校与学校间进一步的差距。推行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需要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取消重点小学、重点初级中学;将原来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师资进行重组,调配到原薄弱中小学去,加强薄弱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以强带弱,实现义务教育水平均衡发展。在各校资源均衡的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就近免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才能够真正实现,水平相当的基础上的竞争才是有效和合理的。没有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各校均衡水平发展,老百姓也就不需要为子女避免进入差学校而四处择校,学生也不需要在基础教育阶段为考上一所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奔忙于各种辅导班而失去了本应快乐轻松的童年。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取代应试教育,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如此中国的教育才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真正地解放我们的孩子。为保证义务教育公平目标的实现,就有必要加强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均衡投入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上。因为教育的相当部分,提供的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特别是义务教育,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政府为保证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合理享用到公共教育资源,需要承担经费投入和监管调控的职责,以此保证教育公益性。

【参考文献】

[1]崔运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

篇7

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制度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学制年限划分不够合理,语文教材内容落后于形势,外语教学方式有待改进。因此,有必要对上述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

一、我国义务教育学制年限改革

现今世界各国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大体为6至12年。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较长些,发展中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则较短些。目前,我国实行义务教育的年限一般为9年。其中,前6年为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后3年为初中义务教育阶段。这种9年义务教育年限学制一般称之为六三学制。我国目前还有很少一部分地区存在着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和初中四年)和五三学制(即小学五年和初中三年)这两种义务教育学制。六三学制是由全国教育联合会1922年制定的壬戌学制演变而来的,其间虽然经过小修小补,但是一直沿用至今,并且成为目前最主要的学制。解放后,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自1978年以来,我国社会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经济形势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种已实行85年之久的六三学制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很有必要对六三学制进行重大改革。

如何对六三学制进行改革,笔者认为:可将六三学制改革为四五学制。也就是说,将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由6年压缩为4年,将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由3年延长为5年。将六三学制改革为四五学制的主要理由有如下两点:

一是有利于儿童和少年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分段教育管理,即处于不同生长发育时期年龄段的学生就应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的特征采用相应不同的教育管理方式对其分别进行教育管理。一般来说,6至10岁为儿童时期,10至15岁为少年时期。在四五学制中,若小学生6岁入学,则小学生年龄段就与儿童时期一致,初中学生年龄段就与少年时期一致。而在六三学制中,上述这两者显然就不一致。因此,四五学制比六三学制更有利于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进行分段教育管理。例如在六三学制中,少先队活动组织工作主要分布在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这两个不同的教育阶段。而在四五学制中,少先队活动组织工作主要分布在初中一年级至四年级,即主要集中在同一个初中教育阶段。从而保证了少先队活动组织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是实行四五学制有其组织依据。现行的六年一贯制小学教育阶段原先是分为四年制初级小学和两年制高级小学这两个不同的教育管理阶段。小学教育阶段之所以不像中学教育阶段那样平均分成两个三年制教育阶段而是分成四年制和两年制这两个不同年限的教育管理阶段,必有其合理之处。因为小学四、五年级分界线是儿童时期和少年时期年龄段的分界线,所以小学教育阶段分成四年制和两年制这两个不同的教育管理阶段。考虑到将四年制初级小学教育阶段改革为一个独立的教育阶段,同时将两年制高级小学教育阶段和三年制初中教育阶段合并为五年制初中教育阶段,并将五年制初中作为一个独立的教育阶段。因而这样形成的四五学制就必然有其组织依据。

若将现行的六三学制改革为未来的四五学制,则有如下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有利于城镇和经济发达农村地区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由于城镇和经济发达农村地区人口居住较为集中,这样就使得小学生家庭住址到学校距离的半径范围较小,因而在本区域小学学校的布局就较为合理。但是该区域内的小学生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因而家长普遍都有要求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的迫切愿望。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故而本区域内的小学最好能实行小班教学。若原来的六三学制继续保持不变,则普遍实行小班教学后就会导致同一小学的教学班级大量增加,这就会大大加重了原小学各方面的负担。若将小学教育阶段由6年压缩为4年,原先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分流到初中去。则同一小学在原有的条件下,就可大量增加教学班的数量,也就有条件普遍实行小班教学,这就很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同时城镇和经济发达农村地区的原小学五六年级学生要分流到初中去,三年制初中要改革为五年制初中.原初中学校规模要扩大很多。但是城镇和经济发达农村地区的财政状况普遍较好,办学资金较充裕,可满足其初中扩大办学规模的经费需要。

二是有利于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形成合理办学规模。由于经济不发达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和地广人稀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居住较为分散,为了形成合理办学规模,因而很有必要缩小小学生家庭住址到学校距离的半径范围,这就需要增加和分散小学教学点。若将小学义务教育年限由6年压缩到4年,则同样多的资金就可增加和分散更多的小学教学点,从而可满足经济不发达农村地区的合理办学规模要求。

二、语文课教材内容改革

语文是人们学习百科知识的最重要的工具,也是学生学习其他科目的最重要工具,历来都具有工具性、实用性和文学性。语文之所以能作为中小学课程的主科是因为其工具性和实用性而非其文学性的缘故。虽然语文课历来都是技能型科目,但是,目前的语文课教材内容陈旧,跟不上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因而要进行重大改革。语文课教材改革主要是只保留其工具性和实用性,也就是只保留现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写作知识方面的内容(特别是语文课教材范文要选用科普作品而不选用文学作品方面的改革)。现语文课中的文学知识和古汉语知识可合并为另外一门新的副科。

(一)小学语文课教材内容改革

小学生年龄正处于6至10岁儿童时期,其学习的课程应根据其生理特点和生理需要来安排。由于现行的小学语文课教材内容安排不够合理,因而要进行重大改革。小学语文教学目标方向是使学生掌握其一生中都必须要使用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具体地说就是使小学毕业生能掌握至少3500个常用汉字,能阅读理解日常生活内容的文章就行了。小学语文课教材范文选用的作品应该是科普作品而不是文学作品。作品的科普知识是指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普及知识和社会科学普及知识。小学语文课教材范文内容之所以不选用文学知识而选用科普知识,一是因为处于6至10岁儿童时期的小学生社会阅历浅,不易理解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即使能背诵许多诗文,也难以理解其中的深刻含义。而科普知识很贴近日常生活,很有趣味,特别能吸引儿童的好奇心,也就很容易被处于6至10岁儿童时期的小学生所理解和接受。二是因为文学作品内容中的浪漫主义思想很不利于处在6至10岁儿童时期的小学生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而科普知识则是正确反映客观事物规律的信息,小学生思想就好像一张白纸那样纯洁且可塑性又极强,因而从小就给小学生灌输科普知识则很有利于其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二)初中语文课教材内容改革

10至15岁年龄的初中学生正处于少年时期,其语文课学习也应根据生理特点和心理需要来安排。初中语文改革目标方向就是只保留其工具性和实用性,即初中语文教材内容只保留现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写作知识。现代汉语知识主要包括汉语拼音、汉字体型演变、简化汉字表、简繁汉字对照表、常用汉字总表、汉语常用语词表、异形词整理表、汉语语法、汉语修辞、汉语工具书使用等知识。现代汉语写作知识主要包括记述文、应用文、说明文和议论文这四种文体的写作技能知识。初中语文教材选用范文也应由文学作品改革为科普作品。科普作品知识内容既包括自然科学普及知识又包括社会科学普及知识。语文教材范文内容之所以要将文学知识改革为科普知识也是为了加强对学生进行唯物史观教育,使其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缘故。同时,可将现初中小学语文教材中的文学知识和古汉语知识内容合在一起,另外作为一门新的科目,不妨称之为文古科,文古课只作为副科。

三、外语课教学方式改革

外语是我们学习外国发达科学技术知识和先进人文科学知识的最重要工具,也是与世界各国人民进行交往的最重要工具。外语课是技能型科目,教学难度大,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目前我国小学初中的外语教学方式存在不少问题,因而现行的外语课教学方式要进行重大改革,小学外语教学要提倡盲读法教学方式,初中外语教学要采用半双语教学方式,半双语教学就是指非外语课教学要渗透一部分外语教学内容。

(一)小学外语教学方式改革

小学外语教学目标方向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外语会话能力,即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最简单的有关日常生活的外语口头表达能力。为了迅速提高我国小学外语教学水平,小学应从一年级开设外语课。小学外语教学应提倡盲读法教学方式(即学生不接触外语书面文字,只通过情景教学,以听说认读为主的教学方式)。小学生应像幼儿学习母语那样学习外语,可通过模仿、操练、记忆等方式学习外语。特别地可利用儿童模仿能力强的优势,通过唱歌、跳舞、游戏、对话、朗诵、简易戏剧和体育活动等形式,寓外语学习于娱乐之中。小学生毕业后的外语表达能力已达到一定程度,这时进入初中再学习外语书面文字用语就容易得多了。

(二)初中外语教学方式改革

为了迅速提高我国初中外语教学水平,可考虑在我国初中非外语课要采用半双语教学方式,即让每一门非外语课都负担一部分外语教学任务,从而可大大改善外语教学语言环境条件。如何实现半双语教学方式,可初步设想如下:

1对于初中所有非外语课来说,各科的课文都要用中文和外文逐句一一对应的双语印刷出来。这样就可使学生每见到一句中文就能立刻联想到其对应的那句外文来,从而可使学生大大提高其中外文相互之间对应的书面翻译能力。同时,初中一年级所有非外语科课文中的外文单词都要注入相应的读音音标,这样又可使学生每见到一个外文单词都能念出其读音来,每见到一句外文都能说出其对应的那句外语来,从而可使学生大大提高其外语口头表达能力。

篇8

1.物理教学的艺术感

如何有艺术感地去上这节课,我做了一个实验教学设计,并通过教学更好地对它进行了完善.第一步,让学生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对质量与体积的关系进行合理的猜想.学生基本不需要教师的引导,就很好地做出了猜想,根据“我个头长高后体重就上去了”;或者“课桌比起椅子重”等现象,学生做出了“体积越大,质量越大”的猜想.第二步,让学生选择合适的实验器材,并在导学案上设计实验表格.对于器材的选择,我的重点主要放在体积的测量上,因为对天平的选择学生早已熟悉,但是体积的测量工具由于还尚未提及,所以需要加以适当的引导.第三步,学生设计实验表格.第四步,学生动手开始按设计的步骤分组去实验并将数据填于实验表格内.在实验过程中我主要以辅导的方式个别引导,在有问题的小组因材施教.第五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学生根据实验数据得出结论.事实上学生很容易得出“不管是木块还是铁块,体积越大时质量也越大”.以此为基础,我加以深入提出:“从这些数据你能不能得出更具体的关系?”.有些聪明的学生在经过计算分析后告诉我“质量与体积存在着正比关系”.紧接着,我以此为接入点层层渗入,提出第二个问题“如何来验证你们所提出的正比例关系?”.这里有些反应快的学生在思考一会后马上回忆起以前分析实验表格的经验“看两者的比值是否为定值”.到这里,便是整个实验的,根据这个线索我让学生重新完善我们设计的实验表格.最后学生最终得出了更为精准的结论,这里就不加以叙述了.我的设计不同于以往主要体现在不是以传统的灌输式,而是采用层层递进的引导式来进行教学.传统教学的表格直接给出,学生要做的只需做实验,没有一个独立思考的过程.而我的设计通过实验后的数据,重新去完善我们的实验结果,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利用他们的发散性思维自己去设计实验,甚至去完善实验.重现过去探究这个实验的科学家们的实验过程,激发他们对于物理探究的热情,体会物理不仅仅是理论,而是建立在现实生活上、建立在数据上的一门自然学科.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教学的“艺术感”.

2.教育过程的艺术感

现在的初中生所处的阶段比较尴尬,比起小学生而言,他们已经有一定的思想又处于叛逆初期,所以很难“教”;但比起高中生而言,他们的思想还稍显幼稚不成熟,易冲动,所以更难“教”.我们必须付出比“前一辈”教师更多的努力,学会必要的技巧.而这个过程必然需要我们具有艺术感的教育方式.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我的亲身经历.在讲课的过程中,有学生插嘴,所以作为教师的我自然而然就批评了他,但这个学生的反应有些过激,当堂和我发生了小口角.当时的我也有些慌张,也意识到再下去可能会发生事故,所以在他顶嘴两句后我马上制止了这次口角,自然而然让它过去了.惭愧的是,事实上我事后忘了这件事情,没有在下课后及时和这位学生做好交流,导致后来发生了问题.大概是在3天后我渐渐意识到出问题了,这个学生的作业一天比一天糟糕,原先他虽然有些孩子气的调皮但成绩一直处于中游,但是这几天的作用简直不是糟糕就能来形容的,一些基础概念甚至可以说全部搅和在一起.关键最令我担心的是他的这种愈发变坏趋势,当时我马上意识到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在事情还没有更糟之前,我一定要弥补这个错误,对此我非常的坚定.最初我想直接和他谈话来解决上次的问题.但我发现,还没进入主题,在帮他订正作业时,他就在我面前显得尤为紧张.当时我就想,看来要换方式了,直接找他来谈话可能会更吓着他,所以我决定以间接的方式去接触去交流,最好不要再次伤害到他和他的自尊心.我以迂回的方式在他订正作业的过程中鼓励他,最关键地是把我的心意传递给他,跟他表达出我的歉意,“教师在处理方式的错误导致你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希望得到你的原谅.”在我们以真诚的心交流的过程中,后来他终于不再沉默寡言,而是他也向我坦白了他内心的感受,并且在他上课的表现和作业情况中,我知道我成功了,弥补了我的先前的错误.因此,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教育方式对于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必须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用心去教,用情去育.将艺术感溶入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帮助教师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作用来使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

作者:宋春艳单位:江苏省昆山市第二中学

篇9

二、教师语言要突出针对性

教学语言的针对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语言形式;二是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选用恰当的教学语言,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把师生融合在一起,让课堂充满和谐、融洽的气氛。

三、教师语言要突出启发性

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心理交流过程,若教师仅仅是照本宣科,这只能算是完成了教学活动中最低级的一部分,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教师利用语言艺术启发学生学会独立思考,提升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因此,教师授课要擅长运用启发性的语言,去帮助学生打开禁锢的思维,让学生的思想自由驰骋。

四、教师语言要突出直观性

所谓语言直观性就是言之有物,语言生动、形象,不艰深、不晦涩。教师应把书本上抽象、隐讳的内容用直观、形象的语言讲授给学生,使学生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能明白,如身临其境,继而达到很好的掌握效果。

五、教师语言要突出幽默感

“幽默感”,从艺术上讲,它是喜剧小品的一种表演形式。具体运用到教学上是通过比喻、夸张、寓意、诙谐等手法,用精炼、机智、风趣的语言,使学生在嬉笑中受到启迪,在愉悦中掌握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幽默的教学语言有时能起到神奇的教育功能,学生能在轻松愉快中享受学习的快乐,轻而易举地掌握较难的内容。而要做到这一点绝非易事,需要教师除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素养外,还要有高尚的情趣、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没有这些条件作支撑的幽默,只能是“自拍式”的幽默,令学生厌恶和讥讽。

篇10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以作为一种产品进行贸易,其“经济性”地位得以在国际性法规中体现,教育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因为GATS而得以保障。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产品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也就意味着国际上在意识领域内已经将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教育当作了盈利性的“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性”和“产业性”便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关注点。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便成为教育支持者博弈的主要动机。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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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4个方面。

长期以来,以追求升学率为目标的应试教育严重地影响着我国初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为了提高升学率,片面追求高分,各级学校大搞题海战术;为了“提高学校的知名度”,领导压教师,教师压学生,各科之间挤抢时间,把学生变成了“考试机器”,而学生的健康却被严重地忽视了。据统计,城市初中毕业生的近视率达50%~70%。

因此,与原大纲相比,新大纲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许多调整,适当降低了对概念、理论的要求和化学计算的难度,拓宽了元素单质和化合物知识及联系生活实际、社会实际(工农业生产、材料、能源、环境等)的内容。这无疑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二、突出公民教育的内容

什么是合格公民必备的基本化学知识?新教材作了认真考虑,删去了原教材中物质的溶解过程;电解质和非电解质的定义;单质、酸、碱、盐之间的相互关系等10多个知识点,大量增加了体现公民教育的内容。

增加的知识有煤、石油、天然气三大矿物燃料和“绿色能源——酒精”;几种常见的盐、农药和黑火药知识;常见金属及合金的应用;金属元素与人体健康。既增大了教材的可读性、实用性,又增强了弹性及各类学生对它的适应性。

在学生实验方面,增加了分子运动;从KClO3制取O2的残渣中回收MnO2;水样和土样酸碱性的测定;晶体的制备;几种常用有机物的鉴别;用废干电池锌皮制取ZnSO4晶体等。提高学生将来从事社会生产的能力。

三、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

新教材注重结合化学学科的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我国钢铁、煤炭、石油等工业取得的成就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特别是新设的铁一章,从我国古代钢铁生产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谈起,并附有我国古代冶铁图和近半个世纪来我国钢产量迅速增长的数值,说明了西汉的“曾青得铁则化为铜”是现代湿法冶金的先驱,增进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这章还增加了钢和铁的冶炼、钢和铁的区别等与生产实践紧密联系的内容,突出了时代的需要。

四、增强环保意识

新教材用较大篇幅阐述空气、水的污染和防治;水与人类的关系等内容,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

应该指出,化学为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化工生产和产品使用过程中又向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排放出大量有毒物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三废污染是化学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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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教育中民族民间歌舞艺术的传承方式

1.充分利用民间艺人

各族人民都为自己民族的传统艺术而自豪,在现代生活中,也先后出现了很多素质较高的歌舞艺术人才。民间艺术家是民族艺术的宝贵财富,是艺术的开拓者和发扬者,他们充分利用民间的歌舞艺术文化资源,通过参观、欣赏、表演和联欢等多种方式让民间艺术走进千家万户。学生在体验传统的歌舞艺术表演之后,会对其产生更大的学习兴趣。可见,民间艺术家在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影响。

2.深入田野、深入生活

实践教学是艺术类教学的关键。深入田野、深入生活以及深入自然应当作为高校艺术教育的重要教育手段,在专业教育课时设置中应占有一定的比例。各大高校应当充分发挥本土艺术资源的教育作用,利用民族艺术资源,如音乐专业的学生可以经常走进少数民族村落,与当地人同吃、同住,感受少数民族的精神文化和风土人情,聆听民间艺人的歌唱和演奏。这类实践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民间歌舞艺术的感受能力和领悟能力,是积累民间艺术文化素材的重要手段,学生只有深入民间、深入生活才能真切地感受到民间艺术的独特魅力,提高自身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欲望。

3.因地制宜,适当补充教学内容

各民族艺术文化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的特点,因此,三、四年的学习时间是远远不够的。高校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当规划好侧重点,在通识课程的基础上,依据所处地域以及本地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等特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个别少数民族文化内容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和探究,增强学生对少数民族的认知。

4.注意素材收集后的转换,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

现代转换是传承民族民间歌舞的关键,不但要注重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完善,还要使文化遗存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延续和发展。因此,教师应当指导学生搜集和整理各民族文化,调查资料明确民族歌舞艺术特点,将其作为获取创意的条件和资源。

5.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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