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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的紧迫性
1.1加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是金融形势所迫
当今随着经济全球化成为不可逆转和不可抗拒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也得到了广泛而迅速的发展。货币及其它金融工具失去了国界的屏障,使得一国的金融安全和稳定与其他国家金融的安全和稳定息息相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金融秩序仿佛进入了“无制度”时代,便捷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使得规模庞大的国际游资形同“幽灵”在全球范围内“四处游荡”,国际金融市场面临较大的投机空间,且投机的“传染效应”越来越明显,金融危机爆发的频率和破坏性急剧攀升。世界政治也向多极化格局的方向发展,使世界货币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美元、欧元和日元处于既相互抗衡又联合妥协的局面,使各主要国际性货币的汇率经常出现巨幅波动,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金融领域的竞争和利益冲突日渐明显。
当今国际金融领域还越来越气象万千: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与金融业务广泛融合,以传统方式进行的融资和支付业务,为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化、工程化的现代金融业务所取代,多头化的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使得金融的涵盖面越来越广,货币、信用、票据、证券、保险等金融要素,交叉融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统一而广泛的金融市场。另一方面,以银行信用为核心的间接融资方式在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受到迅速发展的票据、基金、证券等市场型直接融资工具的挑战,使得银行与种类繁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及工商企业等,均成为金融市场上地位平等的交易主体。
当今国际金融领域的这些创新变化和鲜明特色,对于国际社会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它们决定着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际金融规制和各国金融政策必须在原有基础上需要不断得到改革和升级,特别由政府调制金融发展战略,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是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要而急迫的任务。面对这样的国际金融形势,我们应该认识到,归根到底金融竞争需要人才来参与,金融改革需要人才来操控,金融风险需要人才来提防。培养既懂得国际业务规范和管理法规,又能够把国情特点与国际惯例有机结合起来,并能够从全球视角把握中国金融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要和迫切。为此,中国必须在加快融入国际金融步伐的同时,也加紧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力资源的开发。
1.2加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是对外开放急需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迈开了市场化的步伐,逐步培养出了大批“懂专业,会操作”的金融人才。但由于金融业国际化步伐比较慎重,因而,金融体系还没有彻底摆脱垄断经营、粗放经营和封闭经营状态。在这样的金融体系中,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偏低,国际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不强。与此相应,人才的培养也比较注重国内金融人才培养,忽略国际金融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内向型的特征,导致国际金融人才短缺,这是中国金融业人才资源的基本状况。虽然我国金融机构也与国外金融机构存在种种业务联系,但直接竞争的机会不多;虽然我国的高等教育中也有国际金融专业及课程,但中国学生对国际金融知识的运用和外国金融机构的运作都缺乏短兵相接的认识,所学知识大都还只局限于纸上谈兵。
这种国际金融人才状况,远远不能适应加入WTO后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已经开始履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承诺:一方面允许外资银行业进入中国市场开展业务,并与国内银行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从而使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呈现出激烈的竞争格局。另一方面是中资银行在海外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新业务,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我国银行业现在所面临的国际竞争,就不仅指在世界范围内、在国际市场上与外国金融机构的竞争,而是还要在国内与进入本国市场的外国银行竞争。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金融业要在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下,直接与国外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国际化竞争,首要的问题不再是国外金融机构如何适应中国国情,更不是中国政府如何为本国金融业提供保护,而是中国金融业如何以积极的态度适应国际竞争规则,在国际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问题。
如何才能在这样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中国金融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地运行和发展,关键是保持和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人才作为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宝贵的资源,是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谁拥有顶尖的人才,谁就拥有一流的竞争力,谁就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实质上还是国际金融人才的竞争,国际金融人才的竞争实质上又是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的竞争。因此,回应新的时代呼唤,必须加紧培养出既熟悉本国金融运行的特点和规律,又通晓国际金融规则和惯例,还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
2加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的标准和举措
2.1加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的标准
要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必须明确其标准。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总体而言是指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操、广阔的全球经济视野、充分的国际交道能力、深厚的国际金融功底、积极的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具体表现如下:
(1)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操,即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首先必须爱祖国、爱人民,具有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觉悟。因为金融是一个国家经济的媒介和枢纽,从事国际金融业务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国家金融的安全与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经济的安全与发展。国际金融人才应该在以金融为核心的经济全球化的风云变幻中,以对祖国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发展好祖国和人民的利益。
(2)具有广阔的全球开放视野,即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必须立足本职,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具有洞察全球经济动态的目光。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当今,每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世界,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的经济优势需要贡献于国际市场,经济劣势也需要求助于国际市场。这些都必须依赖于国际金融人才把握时代金融脉动和发展趋势,审时度势,趋利避害,不断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寻找获利机会和发展空间。
(3)具有充分的国际交道能力,即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必须既敢于参与国际竞争,又善于进行国际合作,具有与对手周旋和共舞的能力。当今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主要特点都是国际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如何做到该竞争时就竞争取胜,该合作时就合作双赢,需要国际金融人才具备高超的国际应变和交道能力,既能够熟练地应用外语进行国际交流,又能够在中西方不同的文化平台上自由转换,还能够精通国际游戏规则。
(4)具有深厚的国际金融功底,即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必须既要能言善管,又要能写会算,具有深厚的金融理论和实践功底。没有深厚理论基础的人必然盲目短视,没有深厚实践基础的人必然夸夸其谈,这都难以胜任国际金融业务的高要求。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应该在理论上既要熟悉传统的金融理论,又要熟悉现代金融理论;在实践中既要掌握金融财务技术和计算机技能,又要熟练掌握数理分析和网络信息处理等现代实践技能。
(5)具有积极的开拓创新精神,即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必须能够参与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创新,具有敏锐洞察力和开拓创新的勇气。开拓金融创新能力是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最重要的能力和最本质的属性,决定了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地竞争力。不仅是微观金融的创新主体,争当在金融实践前沿活动的具有敏锐洞察力的观察家和实践者;对宏观金融政策操作和金融制度创新,也应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推进作用。
2.2加紧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金融人才的举措
目前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如期而至,中国急需造就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必须采取既积极快速又切实可行的举措。
(1)要进一步改革金融专业高等教育。扩大对国际金融专业的资金投入,扩大国际金融专业招生计划,并将学历教育、专业资格认证和在职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打通高素质复合型的国际金融人才的快速培养通道,逐步扩大本科直接连读硕士生和博士生的规模和渠道。
(2)大力发展国际金融博士后科研队伍。凡是负责培养当前急需的国际金融高层次人才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在条件具备、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没有设站的应加快设站进程,已经建站的应适当扩大招收名额。
(3)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一方面要增加国际金融的公派留学生,和大力支持国际金融的自费留学生;另一方面抓住当前海外留学人员趋向回国创业的有利时机,注重鼓励和吸引海外国际金融学子和人才回国效力;还可积极主动地吸纳国内外资金融机构的人才。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年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以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支撑点,但是在收到良好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一、政府采购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二、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与完善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私募基金运作优势合法化
保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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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是一种社会的经济补偿制度。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一是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物质产品的丰富,社会财富的积累,有大量的剩余产品可保。如果社会产品只能维持人类最低限度的生活,人们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也就谈不到财产保险。二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即有险可保。如房屋被大火焚毁,船舶遇风浪沉没,汽车行驶中发生碰撞、倾复,地震、洪水等破坏性灾害使亿万财富在顷刻之间损毁殆尽等。尽管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防灾消害的能力不断提高,但灾害事故是无法绝对避免的。这不仅直接影响人们经济生活的稳定,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将产生严重的影响。此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又会不断增加新的危险因素。因此,为了保障社会生产过程不间断地持续进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的安全以及一旦受损及时得到恢复弥补,也就产生了对财产保险的需要。财产保险通过社会经济互助方式,用分散缴纳保险费的办法来建立保险基金,专门用来补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以及社会生活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从经济上解决人们对财产在遭受意外损失后的补偿问题,从而起到保障生产和安定生活的作用。
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般而言,职能是事物本质的体现,而作用是职能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效果。财产保险具有积聚资金组织补偿、防灾防损等多种职能。但其基本职能就是用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方法,建立集中的保险基金,补偿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简言之,即筹集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筹集保险基金和组织经济补偿是财产保险内在机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单言筹集资金的职能,则储蓄也有此职能,单言经济补偿职能,则财政、民政也有此职能。财产保险的特色是用建立保险基金的办法来组织经济补偿的,筹集保险基金是经济补偿的手段和条件。没有保险基金的筹集,就无法进行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是财产保险的目的和效果,两者相依相存,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这正体现了财产保险的本质
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既然是筹集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那么,在补偿损失这点上,社会主义财产保险和酱主义财产保险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从经济补偿这一基点所引伸出来的财产保险的作用,则因社会制度、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等不同而有所差别。1982年2月11日国务院国发(1982)27号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积极开展保险业务,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补偿制度,对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安定人民生活,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是有利的……是国民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这就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财产保险的作用。社会主义生产是有计划指导、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各部门、各经济单位之间有着有机的联系。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遭灾,不仅会造成局部的生产停顿,而且会造成连锁反应,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他部门的生产,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完成。通过财产保险对损失的及时补偿,能保证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的正常运转,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我国实行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制度,无论国营、集体还是个体经济,生产和经营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由于灾害事故的客观存在,一旦遭受损失,不但生产经营不能及时恢复,而且对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金的上缴,银行信贷资金的偿还,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经济合同的履生等都会带来影响。通过财产保险,以支出较少的保险费而求得较大的经济保障,能使企业的经济核算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从而保证企业财务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通过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经常研究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总结和研究损失发生的原因,协助投保单位搞好防灾防损,消除发生事故的隐患,从而减少损失,预防和尽可能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通过财产保险,不断积累雄厚的保险基金,在未作偿付款之前可将其提供给国家用于信贷、用于投资,以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通过办理涉外财产保险,还能为国家创造外汇资金来源,与国际保险市场建立联系,分散危险、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
许多中医界人士已达成共识:循证医学着重于对临床研究和临床实践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的评价,抛开医学基本原理的探讨,淡化医学本身的学科归属,对各种医学理论不做评价、改造或排斥,仅着眼于临床疗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用严谨的方法进行验证与分析,做出客观的评价[2]。因此,将循证医学引入中医药研究,既是挑战,它与中医传统的个案病例或系列病例的经验总结的研究方法截然不同;但也是机遇,它同时也为中医学向世界医学体系证明其价值提供了舞台[3]。
但直到目前,中医学还处在完全借鉴循证医学的起步阶段,据此评判,中医临床证据普遍低下,真正的随机对照试验甚少[4];而在评价方法上,尚没有根据中医自身特点建立起能反应其本质的、且符合循证医学思想的中医药临床评价指标体系,以便客观、科学地对中医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出评价[5]。客观地讲,循证医学是从临床流行病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大规模群体为研究对象,与西医的实践紧密相联系,其具体的研究方法目前还不能反映中医辨证论治的个体化诊疗方式的真实疗效。因此,应借鉴循证医学基本思路,但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建立起适于中医自身的临床文献评价体系。
此外,医学文献目前的更新速度远远超过临床医生的接受能力,有数据表明,临床医生必须保持平均每天阅读19篇文献的速度,才能保持掌握本领域的研究新进展、新成果[6]。因此,临床医生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如何根据临床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从新证据的浩瀚海洋中,进行系统的文献检索,了解相关临床问题的研究进展,并对相关研究进行科学评价,以归纳自己需要使用的最佳证据。在这一点上,情报研究人员建立高效准确的文献质量评价体系,也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1 中医临床文献质量评价的现状
目前,中医临床文献评价方法,基本上还处于借鉴循证医学和临床流行病学方法的初步阶段,采用的方法都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临床文献质量评价方法,还未形成能反应其自身特色的评价体系。我国循证医学和临床流行病学专家指出,临床医学文献的评价应采用临床流行病学/循证医学的原则和方法,且根据研究的侧重点,如病因、诊断、治疗、预防、卫生经济学和决策分析等的不同,具体评价的原则和方法也不相同,但不论哪一种文献,都应从文献的内在真实性、临床重要性和外在真实性上考虑[7]。Moher等[8]的一项研究表明,到1993年为止,共计有25种不同的文献质量评价方法,这些方法大多数对临床试验的随机、对照、盲法、样本等方面进行评价,基本上是以针对方法学内容为主的评价,文献的内在真实性是评价的核心。从现行文献看,中医的临床文献质量评价,主要针对的是中医临床治疗性文献,应用的评价方法主要有CONSORT声明、jadad标准、Delphi清单、Chalmers量表,并且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使用CONSORT声明作为评价标准。但也有人采用纯粹的文献计量学指标,如是否被SCI、EI、CA、ISTP国际四大检索型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杂志收录等指标。此方法虽简练易行,但从本质上讲,只是文献的外部特征,并不能完全与文献的质量相对应,且四大检索型刊物以收录英文刊物为主,收录我国出版的学术期刊较少,而中医类的就更少,而且这种一刀切的方法亦有误导“重外在、轻内在”之虞[9]。
2 中医临床文献质量评价中的瓶颈
随机对照临床试验(RCT),因其遵循了随机化、对照和盲法的实施原则,因而被公认为评价疗效的“金标准”。但该“金标准”由于研究对象的严格限制,因此对于整个疾病的规律而言,其代表性及外在真实性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对于中医——这个具有鲜明的个体化诊疗特色的医学模式,应用群体化的研究手段很难反映出中医辨证论治体系下因人而异、灵活多变的特点,以及所产生的临床疗效。客观地讲,在中医的实际临床活动中,能够使用完全相同处方的不同患者少之又少,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才是中医的精华,因此,用RCT的研究方法实际上并不能真正研究中医的临床疗效,得到的结果也不是客观的。有调查显示,在近20年来我国期刊上发表的临床文献中,尽管RCT发表的数量在逐年增长,但中医药临床研究领域仍以非随机化研究报告为主[10]。还有研究者对建国后50年发表的针灸治疗面瘫的963篇临床文献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RCT 83篇(8.62%),临床对照试验的文献63篇(6.54%),叙述性研究的文献675篇(70.09%),专家经验的文献142篇(14.75%)[11]。因此,传统中医文献模式,如观察或叙述性研究以及专家经验,仍然是中医临床实践记录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笔者对《中医杂志》和《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6、2000、1990年3年的第1期和第12期杂志的抽样调查显示,尽管RCT文献呈现明显逐年递增趋势,但观察性研究、尤其是医案和专家经验类的文献还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中医是一门有着其独特自身规律特点的实践医学,中医临床文献是中医自身实践经验总结及规律记录。事实证明,传统的中医文献记录模式,对传承中医临床实践经验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宝贵财富。因此,对中医临床文献质量的评价,既要着眼于循证医学从文献-评价-疗效的严格评判过程,又必须要兼顾中医发展的自身规律特点,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循证医学对现代医学的文献评价标准,因地制宜地确立适合于中医临床特点,并能促进中医临床发展的文献评价体系。
3 其它评价方法的研究概况
除了上述的对医学内容的评价方法外,文献计量学方法、专家或同行评议方法、综合评价方法以及基于网络的文献评价方法,也有着广泛的应用或深入的研究,这些方法可以说是对单纯医学内容评价的有益补充,尤其对于中医,在目前评价方法尚无统一意见的情况下,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3.1 文献计量学方法
文献计量学是借助文献的各种特征的数量,采用数学与统计学方法来描述、评价和预测科学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图书情报学分支学科[12]。文献计量学方法是近年来广泛应用的定量分析方法之一,在医学文献评价方面亦有较多的应用,它利用文献发表时和发表后所产生的效应,对科技文献进行定量分析,可以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尽量使评价客观[13]。文献计量学中包含很多特色指标,其中与文献质量关系密切者,主要有以下几个。
3.1.1 影响因子
影响因子是一个相对数量指标,指的是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的平均被引用次数。一般来说,大多数影响因子高的期刊都是载有高质量论文的著名期刊,因此,论文的学术水平可以通过影响因子得到反映。但也应该注意到,期刊的影响因子是不能与每篇论文的质量等同的,因为影响因子反映的它们的平均被引用情况,期刊中质量不等的论文对期刊质量的影响是不同的[14]。
3.1.2 总被引次数
总被引次数是个绝对数量指标,是指某期刊论文自发表以来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总次数。它直接反映了期刊论文在科学发展和文献交流中所起的作用,从历史的角度反映了期刊论文的学术影响力,所以,论文被引总次数成为评价论文学术质量的最直接定量指标。但同时也要注意引文分析的不足之处:首先,理论性过强,由于参考文献中引用的多是理论水平、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因此,对理论性刊物引用次数较多,而实践性与技术性强的刊物被引次数则较少;其次是由于读者引用参考文献各有不同的目的,因此引文并不一定能完全客观真实地反映文献利用状况,在实际中,不能除外有某些作者为了单纯增加参考文献而增加引文的可能,个别也有某一负性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而获得高引文率的情况[15]。转贴于
3.1.3 他引次数
引用文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引用主体自身以前所发表的文献,叫做自引;另一种是引用主体以外其他人所发表的文献,叫做他引。他引具有作为衡量尺度的特殊客观性,因为在分析评价期刊论文学术影响力时,影响因子和总被引次数并不能区别出来为抬高自己的学术地位而“故意自引”的情况。应该看到,期刊论文学术影响力的高低主要不是取决于作者自引,而是取决于主体之外的他引。
3.1.4 参考文献
科技期刊论文文后的参考文献是科技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了著者的治学态度,也反应了论文的起点、深度以及确凿的科学依据。复核参考文献是保障引用文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真实性之必需[16]。因此,参考文献的质量与数量,是评价论文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所引用文献的质量、数量、类型、语种、年代、权威性等方面可以判断研究工作所涉及学科领域的宽度、深度及研究工作的创新性,确认论文的学术水平[17]。
3.1.5 作者群分析
作者是期刊论文的重要外部特征之一,是决定期刊论文质量的关键。有研究者认为,作者的最佳年龄为30~50岁,其特点较多,且质量也高,是带动学科发展的主要群体[18]。也有研究者提出,科研合作最显著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合著论文,论文的合作度反应了该刊论文作者智力的发挥程度,合作度越高则合作智能发挥越充分[19]。还有研究者发现,中高级职称的作者群仍是创作能力最强、科研成果最多的一个群体[20]。有研究者调查《档案管理》50名核心作者时发现,有1/3作者发表的论文处在一个较高的被引率水平,他们代表了在该刊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权威性[21]。
3.1.6 基金论文
期刊中各类基金资助的论文,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省部级科学基金项目论文,是经过了专家小组对申请课题的严格评审,对申请课题的科学性、前沿性、应用性做出评价,又对课题主持人及其成员的学术资质和实验设备及项目管理进行审核,在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科技管理部门又进行跟踪调研与评估。所以,基金资助项目的成果往往代表着一个领域内的新动向、新趋势,且有较大的难度和较高的水准。因此,用基金资助论文的级别去考察论文的学术水平,是比较简便、快速而直观的标准,是评估论文质量的公认指标之一[22]。
3.1.7 文献寿命及半衰期
有研究者提出,由于后产生学术影响(被引证、被评论)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如果考虑到使用引文指标来评价成果,则只能根据不同学科的引文分布、引文峰值出现的时间段以及被引的半衰期大小,选择相对合理的评价时间[23]。还有研究者提出,生物医学文献寿命最短为5~6年[24],而中医文献的半衰期为5年[25]。
3.2 同行专家评议法
保险毕业论文
财产保险是一种社会的经济补偿制度。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一是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物质产品的丰富,社会财富的积累,有大量的剩余产品可保。如果社会产品只能维持人类最低限度的生活,人们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也就谈不到财产保险。二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即有险可保。如房屋被大火焚毁,船舶遇风浪沉没,汽车行驶中发生碰撞、倾复,地震、洪水等破坏性灾害使亿万财富在顷刻之间损毁殆尽等。尽管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防灾消害的能力不断提高,但灾害事故是无法绝对避免的。这不仅直接影响人们经济生活的稳定,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将产生严重的影响。此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又会不断增加新的危险因素。因此,为了保障社会生产过程不间断地持续进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的安全以及一旦受损及时得到恢复弥补,也就产生了对财产保险的需要。财产保险通过社会经济互助方式,用分散缴纳保险费的办法来建立保险基金,专门用来补偿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以及社会生活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从经济上解决人们对财产在遭受意外损失后的补偿问题,从而起到保障生产和安定生活的作用。版权所有
财产保险的职能和作用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般而言,职能是事物本质的体现,而作用是职能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效果。财产保险具有积聚资金组织补偿、防灾防损等多种职能。但其基本职能就是用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方法,建立集中的保险基金,补偿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简言之,即筹集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筹集保险基金和组织经济补偿是财产保险内在机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单言筹集资金的职能,则储蓄也有此职能,单言经济补偿职能,则财政、民政也有此职能。财产保险的特色是用建立保险基金的办法来组织经济补偿的,筹集保险基金是经济补偿的手段和条件。没有保险基金的筹集,就无法进行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是财产保险的目的和效果,两者相依相存,是一个完整的整体。这正体现了财产保险的本质。版权所有
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既然是筹集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那么,在补偿损失这点上,社会主义财产保险和酱主义财产保险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从经济补偿这一基点所引伸出来的财产保险的作用,则因社会制度、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等不同而有所差别。1982年2月11日国务院国发(1982)27号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情况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积极开展保险业务,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补偿制度,对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安定人民生活,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都是有利的……是国民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这就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财产保险的作用。社会主义生产是有计划指导、按比例协调发展的,各部门、各经济单位之间有着有机的联系。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遭灾,不仅会造成局部的生产停顿,而且会造成连锁反应,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他部门的生产,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完成。通过财产保险对损失的及时补偿,能保证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的正常运转,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我国实行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制度,无论国营、集体还是个体经济,生产和经营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由于灾害事故的客观存在,一旦遭受损失,不但生产经营不能及时恢复,而且对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金的上缴,银行信贷资金的偿还,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经济合同的履生等都会带来影响。通过财产保险,以支出较少的保险费而求得较大的经济保障,能使企业的经济核算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从而保证企业财务和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通过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经常研究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总结和研究损失发生的原因,协助投保单位搞好防灾防损,消除发生事故的隐患,从而减少损失,预防和尽可能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通过财产保险,不断积累雄厚的保险基金,在未作偿付款之前可将其提供给国家用于信贷、用于投资,以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通过办理涉外财产保险,还能为国家创造外汇资金来源,与国际保险市场建立联系,分散危险、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核心功能;风险管理;新视角
引言
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一直是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在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1868年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海外和殖民地信托”在英国诞生以来,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取得长足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势头更为猛烈,并对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形成持续压力。新世纪以来,美国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更是超过了长期处于金融系统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由此引发了商业银行是否会消失,转而由投资基金所替代的广泛争论。
一、对传统理论的简要梳理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或者说功能究竟何在,理论界众说纷纭。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有以下三种理论:
(一)“资产转换”功能说
“资产转换”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和储蓄—投资过程》以及托宾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作为货币创造者的商业银行》中提出并作出论述的。他们认为各种金融中介都是为财富拥有者提供资金组合,并通过竞争获得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各种金融中介在开展金融业务时,都必须尽可能满足储蓄者与投资者的偏好,这种竞争的方式或满足的方式就是进行资产转换。不同的资产转换方式造就了各种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的差别,银行主要是通过满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负债。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说
1976年乔治·本斯顿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应为金融中介理论分析的核心内容。他们认为,金融产品的制造取决于其未来销售价格能否弥补该产品生产时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制造适应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产品,是因为它有三大优势:其一,专业化生产的规模经济;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得大量信息;其三,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与金融产品种类、消费者偏好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技术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将使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产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将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信息处理”功能说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对分析金融机构存在和功能的视角产生了很大影响。1977年勒兰与佩勒的论文《信息不对称、金融结构与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认为借款人如何能够获得信贷,依赖于作为信号的企业内部投资信息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搜集信息的人组成专门的金融中介,以使贷款的资产组合和投资充分吸收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发表的经典论文《金融中介与监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只有借款人能够无成本地获得投资的最终结果,才会使金融合同对具体借款人活动适用的约束降低。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功能理论的重新认识
(一)对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货币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赤字单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资金融通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大类。由于金融风险的投机性、市场主体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性、金融风险的可单独交易性,以及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超过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二)对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银行客户进行现金收付或存款划转的功能。虽然支付中介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它本身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收入只占极小比例。美国所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虽然整体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但其绝对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银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务是因为它能使银行增加存款,并从存贷款利差中获得收入。
(三)对信用创造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创造功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其存款和贷款业务,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实际上,信用创造只是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一种客观结果,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一种目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风险这一核心功能从而寻求利润过程中的的一种附属功能。
(四)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认识
金融服务功能是商业银行提供除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务业务,如收付、基金销售、保险销售、基金托管等等,与支付中介业务一样,不是单独的盈利中心。是银行利用其在存贷款等风险管理业务中形成的已有优势,投入少量的变动成本所增设的盈利业务。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对银行提供这类服务的需求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三、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特点——与投资基金的对比分析框架
(一)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个性化工具
1.与投资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贷款是个性化的。严格说,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无论是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依据、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还是其提款安排和偿还安排,都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然而,有价证券的标准化与银行贷款的非标准化形成鲜明对照。证券的标准化存在巨额固定成本,且必须要使社会公众普遍认可,这使得证券融资只适用于大企业的巨额融资项目和成熟产品的融资。
2.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使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银行在资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非标准化贷款转化成为标准化证券的过程。在贷款证券化后,银行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标准化方式管理风险的全部工作。银行所需要的只是资金以及相应的风险。这实际上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的表现:银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风险的服务,资金本身只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一种工具一个载体,提供资金本身并不是银行服务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内化器”的制度设计
1.从对风险的吸收方式来看。投资基金的机制设计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风险收益,同时直接分担所有风险损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商业银行的机制设计要求银行本身承担风险。首先,银行以到期无条件还本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承诺从存款人处吸收资金,然后按约定条件将资金贷放给贷款人,其后若贷款人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存款人违约,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按约定要保证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却不能因此向贷款人收回未到期贷款,这样银行就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2.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内化器”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业银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和基金经理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核心是激励机制问题。只有在委托人能够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报酬的激励机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况下,将人的收益与其努力程度完全挂钩,是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非标准化、不透明的贷款。所以,风险内部化是银行与其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委托安排。
3.因为没有考虑风险处理因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地位其实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业银行管理风险功能的业务,都没有反映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例如,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已经通过调查、审查、设计等方式管理过风险的贷款,不再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如果仍然运用资产规模来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重要性的标准,必然会低估商业银行应该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业银行功能弱化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论与启示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在于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通过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个性化方式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商业银行的未来,归根结底取决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尽管迄今为止商业银行制度并不完美,商业银行体系依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但这只能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来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者通过对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与融合发展趋势的结论(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对研究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在发展投资基金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地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顾。可以预见,在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仍将把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放在一个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参考文献:
[1]代军勋.商业银行积极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J].财贸经济,2002,(7).
好的出版制度应具备基本的六个条件[1]:扬善抑恶、激发原创、持续增长、鼓励敬业、无为而为。我以为这六条很好,每条设想,都是针对现行制度弊端的反制构想。《我国现行出版制度的弊端及其影响》所反映的问题,一是属实,二是严重,三是根子深,非写写文章所能奏效。甚至,大多数基层从业人员不得不无奈应对,而且难以预料什么具体时间可以解决。但就本质而言,是必须解决、也一定会解决的。出于这种认知,每个有责任心、有良知的出版从业者都应为之鼓与呼。
1、打破“高度的行业垄断”
高度行业垄断的表现[1]是:“目前,出版权力都垄断于各种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出版机构(出版社和杂志社),国家将书号分配给各出版社后出版社就直接高价卖给作者,再加上出版社强行要求著者由出版社安排进行设计、排版和印刷等附加服务(强制消费)而形成的费用。”历史形成的出版社、杂志社,作为出版的龙头机构还是必要的。打破垄断,不是自由出版,而是建立新闻总署与读者上下交叉的监管机制并对出版业有效实施监管。书号作为出版物经营许可标识,它反映的是“本品在新闻总署控制之下”。发放标识的新闻总署对作者是进行行政管理,而非商品交换。此外,新闻总署也并未因为控制书号发放而获得收益并缴纳所得税金。新闻总署对下属出版社的权钱交易不轨行为负有失察之责,当在取缔之列。“出版社强行要求著者由出版社安排进行设计、排版和印刷等附加服务”等项活动中又的确存在为了统一、增强出版物价值的合理编辑成分,应该通过编辑作业程序与著作者通过平等协商、沟通解决。“强制消费”,本质上是欺行霸市行为,为严肃市场秩序,亦当在取缔之列。
“版面费”问题的是与非,学界早有争论,这里不再赘述,本人认为要区分对待:
(1)基金项目含有费用者,收取版面费是合理的。
(2)非基金项目,经论文评审具有发表、出版价值的作品,免收版面费。
(3)非基金项目,经论文评审认为价值不大,作者希望发表,酌情收取适当版面费。
版面费问题,在操作层面,应属“独立编审”之作业事项。
“论文凑数”[1]。“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职称评定制度”是“论文凑数”的渊源。“论文凑数”的现象,已经涉及“学术腐败”是其根源[2]。要消除“凑数论文”,根本是改革现行职称评定制度。职称评定制度,本也清清楚楚,做事的能力和忠诚心是根本,再西化、量化之类看似新颖,实则舍本求末的制度演变中弄得面目全非。症结的根本是:与职称挂钩的好处太多。名为尊重知识和人才,实则驱赶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这个问题不解决,“论文凑数”就会如影随形。这是一个社会大问题,本文不再展开讨论。
2、出版业一行两制
商业性出版物是私人物品,商业性出版物有消费需求和市场,按照市场法则来提供,实行市场化运作。商业性出版物可以按照市场法则由私人来提供。商业性出版物(如小说、保健书、艺术作品集等)可以作为一种私人的精神消费品;可以按照非零价格由私人付费来实现交易;或由私人单独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排他性地作为精神粮食来消费。
非商业性出版物是公共物品,非商业性出版物不存在市场或市场极小以至于无法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如学术著作),非商业性出版物则只能按照非市场法则即行政法则来提供,实行国营计划运作。
出版行业原本就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性出版,另一种是公益性出版。出版物的消费目标不同,制作过程不同,资金运行特征不同。实行一种制度],本就不适宜,削足适履、滋生弊端,在所难免。
出版业实行两种制度,事业与产业分离,商业性出版产业按市场机制运行,出版产业在市场机制中除接受党和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约束之外,自由出版,在市场运作中争得繁荣;公益性出版事业则按公益制度视国家财力投入规模运行,在可能的条件下,国家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学术出版,当国家资金不足时甚至有条件地引入民间资本,做大做强,促进学术思想的进步和学术创新的发展。能如此,才是回归了“制度”约束不正当与鼓励正当行为的本意:制订行为之“度”,不可或缺,不可超越。
商业性出版制度与非商业性出版制度分立,实行出版一个行业,商业性出版与非商业性出版两种制度,简称“一行两制”。
3、独立编审
版面费问题,在操作层面,应属“独立编审”的作业事项。编审作业之一是判定送审文稿的出版价值,建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制度(略)以支持独立编审。完善并实施学术书评认定制度,创建或完善新制度,改革已造成弊端的旧制度,是大势所趋,亦是业界共识。
4、重倡“科学发展观”
社会公正的责任在于奖勤罚懒、鼓励“清白做人、老实做事”,“需要数十年的学习、研究能力训练、等待时间、机会、检索、资料、撰稿、调查、实验、个人天赋和辛勤劳动”[1]是诚实的著作者本俱的才赋。如今这种本俱的高尚品质被边缘化,有制度漏洞、有较长时期的社会风气熏染的宏观原因,也有“无数劫以来”贪嗔痴慢傻习气造业的微观原因。我们不能不看到它的严重性。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几十年与几千年相比,微不足道。中华文化是经过了历史考验、并在考验中积淀着精华:诚实的劳动和献身精神创造财富、推动社会进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什么?走提高生产效率、共同富裕之路[6]。重倡科学发展观,在“以人为本、和谐、可持续发展、共同富裕”为特征的社会教育环境中,普通人的良心都要回归,诚实著作人本俱才赋肯定会复位核心。
参考文献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经过短短20-30年的发展,也已经从封闭式走向了开放式占主导,从不规范走向了日益规范(当然还存在未正式规范的私募基金),但是中国的证券投资市场仍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随着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国务院炎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国九条”)的颁布和实施,中国证券资本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必将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以下就我的理解,结合国九条,对中国当前证券市场的各种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一己之陋见。
一、我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要问题是没有好的投资项目
诚如“国九条”中所肯定的火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写作毕业论文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人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而证券投资基金在此起了重要作用,可是上市公司总体素质偏低,很多是面临困难的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上市后又不积极深入改造,只以圈到股票资金为目的;做为三驾马车之一的债券市场又品种稀少,造成证券投资公司在选股时不约而同地只能持有那几只优秀股,集中度高,不利于分散风险。而股票市场只有“做多”机制,没有“做空”机制,很难规避系统风险,证券公司于是也拼命做大,甚至出现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
国九条中第四条第五条就对此问题提出r解决方案:
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要求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
对此我个人认为可以吸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及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模式,创造出适台中国特色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基金;而我国的高科技产业一直是一块肥肉,长期以来它属于高风险高回报行业,外国资本早就看好它,而我们若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则可吸收国内很多民间资本,尤其是一些高收入阶层,会更看好这一块。房地产投资基金相对来说投资期限长,但中国房地产市场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资产容量不容忽视,我国早期不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也曾驻足过这种期限长的投资,但当时来规范化,反而造成了基金的流动性问题,而如果学习国外规范化管理话,它将很好地促进房地产资金的证券化,平分这个行业巨额的利润,让广大投资者受益。
国九条第五要求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支持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公司发行上市,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已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要求重视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要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抉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减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于这一条,当然是因为存在国有股一股独犬,股权不流通,引起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造成的,通过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可以得到些解决。但是我认为要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对损害公司和利益的股东进行责任追究的关键还在于一个信息披露问题:只有建立了及时、透明、平等的信息其卓机制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而这很大一部份要靠我们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性和执业道德,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很多是无法做到审计最基本的独立性的,这就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留下许多空子。
二、我国的证券从业机构本身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不完善如基金发起人与基金管理人相同,基金托管人由管理人选定且有权撤换,写作硕士论文使其独立性大打折扣;基金管理公司机制也同样存在道德风险,独立董事制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等。故而国九条中第六就讲到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其股东行为虽化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诚信责任.严禁挪用客户资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一方面靠基金管瑕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将基金公司的收益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挂钩,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证券、期货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汪券资信评级机构,鼓励证券崩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以应对明年证券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国外证券公司的雄厚资金冲击。
(一)“资产转换”功能说
“资产转换”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和储蓄—投资过程》以及托宾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作为货币创造者的商业银行》中提出并作出论述的。他们认为各种金融中介都是为财富拥有者提供资金组合,并通过竞争获得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各种金融中介在开展金融业务时,都必须尽可能满足储蓄者与投资者的偏好,这种竞争的方式或满足的方式就是进行资产转换。不同的资产转换方式造就了各种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的差别,银行主要是通过满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负债。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说
1976年乔治·本斯顿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应为金融中介理论分析的核心内容。他们认为,金融产品的制造取决于其未来销售价格能否弥补该产品生产时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制造适应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产品,是因为它有三大优势:其一,专业化生产的规模经济;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得大量信息;其三,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与金融产品种类、消费者偏好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技术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将使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产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将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信息处理”功能说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对分析金融机构存在和功能的视角产生了很大影响。1977年勒兰与佩勒的论文《信息不对称、金融结构与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认为借款人如何能够获得信贷,依赖于作为信号的企业内部投资信息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搜集信息的人组成专门的金融中介,以使贷款的资产组合和投资充分吸收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发表的经典论文《金融中介与监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只有借款人能够无成本地获得投资的最终结果,才会使金融合同对具体借款人活动适用的约束降低。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功能理论的重新认识
(一)对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货币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赤字单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资金融通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大类。由于金融风险的投机性、市场主体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性、金融风险的可单独交易性,以及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超过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二)对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银行客户进行现金收付或存款划转的功能。虽然支付中介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它本身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收入只占极小比例。美国所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虽然整体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但其绝对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银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务是因为它能使银行增加存款,并从存贷款利差中获得收入。
(三)对信用创造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创造功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其存款和贷款业务,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实际上,信用创造只是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一种客观结果,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一种目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风险这一核心功能从而寻求利润过程中的的一种附属功能。
(四)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认识
金融服务功能是商业银行提供除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务业务,如收付、基金销售、保险销售、基金托管等等,与支付中介业务一样,不是单独的盈利中心。是银行利用其在存贷款等风险管理业务中形成的已有优势,投入少量的变动成本所增设的盈利业务。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对银行提供这类服务的需求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转三、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特点——与投资基金的对比分析框架
(一)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个性化工具
1.与投资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贷款是个性化的。严格说,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无论是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依据、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还是其提款安排和偿还安排,都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然而,有价证券的标准化与银行贷款的非标准化形成鲜明对照。证券的标准化存在巨额固定成本,且必须要使社会公众普遍认可,这使得证券融资只适用于大企业的巨额融资项目和成熟产品的融资。
2.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使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银行在资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非标准化贷款转化成为标准化证券的过程。在贷款证券化后,银行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标准化方式管理风险的全部工作。银行所需要的只是资金以及相应的风险。这实际上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的表现:银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风险的服务,资金本身只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一种工具一个载体,提供资金本身并不是银行服务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内化器”的制度设计
1.从对风险的吸收方式来看。投资基金的机制设计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风险收益,同时直接分担所有风险损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商业银行的机制设计要求银行本身承担风险。首先,银行以到期无条件还本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承诺从存款人处吸收资金,然后按约定条件将资金贷放给贷款人,其后若贷款人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存款人违约,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按约定要保证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却不能因此向贷款人收回未到期贷款,这样银行就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2.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内化器”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业银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和基金经理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核心是激励机制问题。只有在委托人能够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报酬的激励机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况下,将人的收益与其努力程度完全挂钩,是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非标准化、不透明的贷款。所以,风险内部化是银行与其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委托安排。
3.因为没有考虑风险处理因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地位其实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业银行管理风险功能的业务,都没有反映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例如,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已经通过调查、审查、设计等方式管理过风险的贷款,不再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如果仍然运用资产规模来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重要性的标准,必然会低估商业银行应该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业银行功能弱化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论与启示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在于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通过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个性化方式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商业银行的未来,归根结底取决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尽管迄今为止商业银行制度并不完美,商业银行体系依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但这只能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来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者通过对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与融合发展趋势的结论(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对研究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在发展投资基金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地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顾。可以预见,在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仍将把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放在一个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参考文献:
[1]代军勋.商业银行积极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J].财贸经济,2002,(7).
[3]何德旭.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一个比较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9).
[4]王维强,于振玫.投资基金制度会取代商业银行制度吗——关于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3,(12).
在钱先生指导我的三年时间里,他不仅帮助我找到了研究方向,踏上了跨学科研究之路,而且,还以不断的肯定和鼓励让我树立了信心。因为随机过程理论在现代非平衡态统计物理和生物化学系统建模上的应用方面的研究是探索性的,我自己要做许多探索性的学习,而钱先生总是能够凭借多年的研究经验敏锐地告诉我做什么是有前景的,而做什么可能是无用功,从而让我的科研工作深入而又有效率。
不仅如此,钱先生也用他高尚的人格在一直感染着我。钱先生生活极其朴素,却总是能体谅学生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困难;先生指导我完全是尽义务,而在这三年期间,他还一直从自己为数不多的科研基金中拨出相当部分,在经济上给了我很大的支持。每当钱先生以81岁的高龄围坐在学生中间,和大家讨论甚至是激烈地争论问题时,我总是很感动。先生那种对生活和科研的热情,将一直激励着我;我
也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学术生涯中,能够不辜负先生的厚望,一步一个脚印的不断前行。
蒋达权老师从2003年秋季就开始指导我写作本科毕业论文;作为我的研究生导师之一,蒋老师已经指导我作科研达四年之久。应该说,是蒋老师带领我踏进了科研的大门,并且给了我非常细致的指导;正是在他的指导下我的本科毕业论文得以发表在国际知名刊物上。2005年秋季,蒋老师远赴德国进修,在这之前,他把我介绍给了钱敏先生。在他2006年底回国之后,我们又一起写了有两篇论文。蒋老师扎实的数学功底和细致认真的作风,也深深的影响着我。
陈大岳老师作为我的博士生导师,在我硕博连续这四年中,也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经常会有很多的事务性手续要麻烦他,而他总是那么地平易近人,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问题,关心我生活和科研的近况。对此我深表感谢。
其次,我还要特别感谢的是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应用数学系的的钱纮教授,正是在2006年夏天参加完钱教授的《生物数学》课后,我才正式开始进入跨学科领域的研究。在那之后,我经常要通过电子邮件请教他问题,其中有一些是很幼稚,很初级的,但是钱教授总是耐心的回答我的问题。这篇博士论文中的很多内容都是在阅读钱教授的论文时产生的想法,受到的启发;甚至还有一些就是钱教授直接提供给我的科研题目。特别地,本论文的第七章就是和钱敏先生以及钱纮教授一起合作完成的。
当然我还要非常非常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在退休之后就到北京来陪伴和照顾我,正是他们的支持使我的博士期间的学习更加顺利。“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对子女的付出都是博大而无私的。今年是我父母六十岁的生日,我谨以这篇博士论文作为献给他们六十大寿的礼物,希望他们能够喜欢。
我还要感谢数学学院系统生物学讨论班的各位老师同学,特别是钱敏平老师,刘旭峰老师和邓明华老师等。
论文摘要:澳大利亚三大支柱养老保障模式拥有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基金保证其制度的顺利运行。但是,人口老龄化和全球金融危机为其将来的顺利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澳大利亚政府一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对超级年金进行改革,另一方面建立未来基金,专门应对预期可能出现的养老保障资金不足的风险。这些措施值得各国借鉴和学习。
澳大利亚的养老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基本养老金、超级年金、个人自愿储蓄养老金三大支柱上的多层次的综合性体系。它一直是世界银行推崇的一种养老保障模式。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具有征缴和投资路径多样化的大规模的养老保障基金,这些基金从根本上保证了这种多层次模式的完善性和高抗风险能力。然而,在人口老龄化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下,澳大利亚的养老保障基金也面临着预期资金不足的巨大挑战。为了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危机,澳大利亚政府从超级年金改革和未来基金的建立两个方面着手,进一步丰富养老保障体系,巩固养老保障基金的运行和长远发展。
一、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澳大利亚政府近期颁布的代际报告中指出,由于持续降低的死亡率和较低人口出生率,未来人口将会继续老龄化。到2047年,0一14岁居民人口数量将会有少量增长,传统工作年龄居民即15-64岁的人口将增长1/5 , 65—84岁的老年人口将为现在的2倍多,85岁以上人口将为现在的4倍多(见表1)。人口的老龄化给社会保障制度提出的挑战是未来养老保障支付金的巨大压力、预期劳动参与率的下降以及老年人口的特殊服务项目缺乏等等。
在这些问题中,未来养老金的支付缺口压力是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澳政府从其首个代际
报告中就开始特别强调,如果政府一直持续执行当前的养老保障和税收政策,而不对其作出任何有意义的调整或补充的话,为了维持相当水平的生活质量,目前这一代的纳税人将要迫使下一代纳税人承担更高的税务责任来保证政府有足够的能力向人民提供重要的国民服务,如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除了这些之外,如果现在政府不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革新或创建,在不久的将来,政府预算也将面临来自超级年金偌大的资金缺口的压力,它也是目前政府资产负债表上最大的一项可计量的预期负债,2020年超级年金资金缺口将增长到1 480亿美元。
二、超级年金制度的改革
在澳大利亚引以为豪的养老保障三大支柱中的第二支柱—超级年金制度中,政府扮演了两种角色,一种是以雇主的身份为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的雇员缴纳税率为工资总额的9%的超级年金税;另一种是以鼓励人们参与超级年金制度的身份为自愿缴费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在这两项中,第一项的数额非常大,使得政府承担了巨大的超级年金支付压力。当前澳政府超级年金受益金支付的缺口部分是由政府预算支付的,每年需支付约45亿美元,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预算将会完全面临支付养老金的压力。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政府陆续颁布了超级年金制度的改革方案,开始逐步实施一系列新的举措来提高超级年金的吸引力,使其变得更加时尚,更加安全,更加方便。2002年推出的新举措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新制度提供更多激励,扩大劳动者对超级年金自愿缴费的积极性。政府为低收人者的政府超级年金合作缴费;降低超级年金附加税,2010年降为10.5%;参与超级年金的自雇者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抵税;降低合法终止支付的税率。
2.增强超级年金的可用性、可获得性。延长个人缴费年龄,使得老年人缴费的年限能够更长,70—75岁之间的老人若每周至少工作10小时,可以继续向其超级年金账户缴费;儿童也可以有超级年金账户,由其父母、祖父母向账户缴费,而其他亲戚或朋友可以每3年向儿童超级年金账户缴纳3 000澳元以下的费用;婴儿红利将能够允许转人超级年金账户。
3.新的超级年金更灵活,更多选择。一方面,增强基金和基金受益可转移性的选择。2004年7月1日开始,政府给雇员机会来选择他们的基金,并允许雇员将积累基金中的现存收益转移到另一个基金中去,这可以消除退休储蓄不必要的花费。另一方面,新的方案规定可以分享超级年金。
4.增强超级年金的保障性。政府出台一系列提高谨慎管理的细则和条例,而且规定要求雇主每季度代表雇员进行缴费。
继2002年改革之后,2006年5月澳政府又通过一项简化、流线化超级年金的计划,它包括一系列的目的:消除退休者面对的复杂的现行税务规则;增加退休收人;增加对就业和储蓄的激励;提高超级年金储蓄取出的灵活性。这些目的体现了这十几年来澳大利亚超级年金系统最重要最显著的改革,而且政府将提供超过60亿澳元预算在未来4年内完成这些目标。
在新的计划下,从2007年7月1日开始,60岁及以上的已经缴纳超级年金税和收人税者,无需再缴纳超级年金受益税。由于超级年金受益不再被计人总收人,将激励已经领取了超级年金的劳动者继续工作,因为他们缴纳的收人税已经减少了。计划同样消除“最高支付受益限制”,此前的合理收益限制制度对按年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养老金的额度设置了上限,新规定确保了60岁以上人群能够从年金账户中免税取款。此举旨在通过放宽条款的限定来增加年金计划的灵活度,从而吸引更为广泛的人群参与。引进新的流线型缴费规则,在何时何地领取超级年金方面给与参与者更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在此计划下,退休收人将提高,1000万以上的有超级年金账户加上未来账户的澳居民和家人将会更加容易地得到更好的受益。超过10万的60岁以上的人将于2009年退休,而且这个数字将会逐渐增加。
三、未来基金的建立
除了对已有的超级年金制度进行灵活化的改革之外,政府还提供资金建立了一个公共养老储蓄基金—未来基金(The Future Fund ) 。2009年3月底,未来基金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了580.9亿美元的规模,迅速跻身世界主权财富基金十强。这项基金是通过转移政府预算盈余和转让国有股份积累足够的种子基金,建立专业的独立的基金监管和管理机构把基金放入金融市场进行积累性投资,产生相当数量的投资回报以保证有足够的财富来填补2020年面临的巨大的超级年金支付缺口。 未来基金所属于的主权养老储蓄基金由政府所有,与本国的社会保障系统相独立。根据澳大利亚的未来基金的资金来源,它又属于储蓄型主权养老储蓄基金。储蓄型主权养老储蓄基金是指一种政府直接建立的,基金的种子资产完全由政府提供且融资渠道主要来自转移支付,而不是来自于纳税人的缴税,与社会保障制度相分离,只在独立部门的操作下进行积累性投资的公共养老基金。这种主权养老储蓄基金是为了应付养老保障未来的支付压力而建立,所以一般来说短时间内并不支付,只进行长期的积累性投资,以达到填补预期未来某一年度的养老金支付缺口的目标。
未来基金法案中规定建立未来基金监管委员会,由这个独立团体负责投资决策的制定并向政府承担未来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的重大责任。除此之外,政府还组建了未来基金管理局,它主要负责未来基金的行政工作和具体运作,特别是执行监管委员会的投资决定。这两个管理机构分别作为未来基金的投资决策者和执行者,在未来基金法案及与澳大利亚政府签署的投资委托书的指导下开展基金的投资运营工作。
基金接受供款后开始向金融市场各个领域展开投资,未来基金法案中明确规定,未来基金投资所得的收益将直接作为资本进人资本市场,在2020年之前,未来基金中的任何资金除了支付监管委员会和基金管理局的日常工作开支之外都不允许被提取出来挪为它用;但是,若在2020年之前基金的总财富已经满足现在的超级年金缺口,则仅可以提前提取基金用于超级年金受益金的支付。这样的规定和承诺无疑是从另一个层次上对未来基金的确切性质的肯定,也是未来基金能否真正完成支付2020年超级年金缺口任务的保障。
除了未来基金法案之外,澳政府与未来基金监管委员会签署了由财政部长和负责财政、行政管理的内阁大臣制定的一份投资委托书,委托书中陈述了基金投资的宗旨:保证基金投资的长期回报率最大化,当前的目标是基金投资回报率达到超过CPI指数以上4.5%--5.5%的标准。基金监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自己制定的投资目标为在未来的10年中实现基金投资回报率超过CPI指数以上5%。针对如此的监管和投资指导,有学者就明确地提出是市场而不是政府能更好地决定怎样的国民储蓄和投资水平才是合适的,所以由政府决定如何进行投资是不可能达到让市场来选择投资的高效率和高收益的;另外,澳大利亚超级年金协会的政策与研究主任也指出,政府对于投资战略和预期目标的制定过于细化,这样的过度限定会使未来基金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主权型养老基金天生所具有的灵活性。
不过,也有一些国家的公共养老储蓄基金也制定了比较明确的投资回报率目标。如加拿大为了实现到2025年使总的投资率从8%提高到25%,制定的实际投资回报率为4.2%;日本制定的实际投资回报率为2.2%;新西兰制定实际投资回报率为利率加上2.5%。
四、评价与借鉴
席卷全球的老龄化危机和金融风暴,对各国的养老保障制度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澳大利亚养老保障制度拥有三支柱型的综合保障体系,但其仍然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养老保障基金的支付能力。政府对于超级年金的改革无疑提高了基金对民众和企业的吸引力,从而增加了基金在老龄化和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巩固澳大利亚养老保障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未来基金这个新兴的主权财富基金的建立也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