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24:2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知识创新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知识管理的含义
知识管理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全新的管理.它是人类历史上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泰勒模式的科学管理以来的一次最伟大而深刻的革命,是信息化和知识化浪潮的产物。知识管理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知识管理是指知识经济环境下管理思想与管理方法的总称;狭义的知识管理是指对知识及知识的作用进行管理。本文所指的知识管理,是其广义含义。
二、知识管理的特征
与传统的管理相比,知识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在管理理念上,知识管理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知识管理的核心是人力资源管理,人的因素将决定着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的水平。知识管理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围绕着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而开展。传统的管理以机器为中心,实行的是人被当作机器系统中的“配件”的刚性管理。知识管理倡导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充分反映了当前人类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2)在管理内容上,知识管理以无形资产管理为主要内容,包括对显性知识管理和隐性知识的管理.并且以隐性知识管理为重点。特别强调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之间的相互转化与共享。
3)强调知识的重要性。“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繁荣与进步并不取决于其所拥有的矿产、资源和一般资本,而是取决于其拥有的积累知识、创造知识和利用知识的能力。知识管理就是促进这些无形资产向有形资产、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和实现。
4)在管理目标和策略上,知识管理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以建立知识创新体系为基本策略。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知识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知识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加速器。
5)重视社会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知识管理摒弃了传统管理的以追求组织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知识管理倡导组织在追求自身经济利润的同时,还应追求整个社会的发展目标,实现组织与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
6)在组织结构上,知识管理采取开放的“扁平式管理”的学习型组织模式,这与以往其他管理形式所采取的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模式截然不同。
7)知识管理以信息管理为基础,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知识管理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知识集成和精确量化管理的技术保证。
三、顺应知识管理发展大局.改革部队安全管理模式
在当今的知识管理时代。部队的编制体制、武器装备、人员素质和作战理念等都发生了巨大改变,为此,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改革部队安全管理模式:
3.1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
知识管理的特点要求部队安全管理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从根本上实现部队安全管理知识的持续积累式、螺旋循环式和突变式发展变化.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在知识的积累中运用知识、在知识的运用中升华知识、在知识的升华中实现对部队安全的最佳管理,从而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孕育出强大的战斗力。为此,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3.1.1组织结构的开放
以往的部队管理强调严格的制度、上下级之间的权力距离以及知识信息流动的内部性和封闭性。而知识管理时代的管理则强调以弹性、开放、自由和机会为特征的开放型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的边界具有高度渗透性.呈现出扁平化和网络化特征,从而保证信息的真正自由流动和部队安全管理经验的成员共享。
3.1.2管理手段的开放
开放式管理看重一切能够发挥成员创造力的方式方法,提倡革新观念,向经济、文化、科技等其他社会领域开放,向普通官兵的创新意识与能力开放。其根本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则是活跃官兵创造力,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价值共享,使得整个部队安全管理能力生成为一种新型的管理能力——“智力管理力”。
3.1.3知识信息的开放
21世纪知识和信息就是经济实力,就是部队战斗力。而知识和信息的生命力在于其流动性,并在流动中被人类共享。知识管理时代的部队安全管理必须向知识与信息开放,使不同官兵所拥有的不同知识重新组合,创造出新的知识,为知识的分享、流动与创新提供最佳平台。
3.2守业式管理向开拓式管理转变
自建军以来,我军在安全管理工作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辉煌的成就很容易形成一定的惰性,局限和满足于以往的经验和成绩.带来守业式管理的各种弊端。而知识军事则时刻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中,守业式管理远远满足不了知识军事对于管理方式发展变化方面的新要求。因此,在知识军事时代,必须实现管理方式从守业式向开拓式的转变
实现这一转变必须把握以下几点:首先,要具备开拓式的安全管理理念,要善于以新的思想思考部队安全建设,以新的视角观察部队安全动态,以新的态度对待部队新事物,并以创新的思维方式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其次,要创造开拓式的安全管理环境,其根本目标是打破传统的封闭环境,使信息灵活流动.加强部队安全管理与社会安全管理经验与外军甚至外国的最新安全管理经验接轨,使部队安全管理真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备真正开拓进取的环境氛围;最后,要采取开拓式的安全管理手段,以开拓式的安全管理手段,创造良好的部队集体氛围,激发官兵创造热情,实现知识信息的流动与创新,提升部队安全保障能力。
3.3制度式管理向人性化管理转变
知识管理时代要求官兵具备特殊的专业素质,成为“专家型”战斗人员。而要使官兵具备这一素质要求,就必须打破以往的制度化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制度化安全管理向人性化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
所谓人性化安全管理是在深刻认识人在部队安全管理中关键作用的基础上.突出人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要实现从制度化安全管理向人性化安全管理的转变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1)转变安全管理理念,依靠人。依靠官兵所拥有的知识、智慧、才能和技巧,提升部队安全管理水平。2)明确管理任务,开发人。部队官兵通常潜藏着大量的才智和能力。安全管理的任务在于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其积极性,释放其潜藏的能量,创造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环境和机制。3)把握成功关键,塑造人。官兵素质对部队安全发展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军事技术急剧变化的当代,技术生命周期不断缩短,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每个官兵个体都必须不断学习,以适应环境的变化、不断满足部队对官兵个体的素质要求.重新塑造自己。因此,塑造人是部队安全管理成功的关键。4)树立终极目标.发展人。部队是革命的大熔炉.人性化安全管理的终级目标,是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不仅为部队培养优秀的战斗人员,而且为社会造就合格的、有责任感的公民。5)发挥组织功能,凝聚人。部队组织本身是一个生命体.部队安全管理不仅要研究每一成员的积极性培养、创造力发挥和高素质养成,还要研究如何发挥官兵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形成整体的强大合力。
3.4现代化安全管理向知识化安全管理转变
引言
自1997年世界上第一例知识产权证券化—音乐版权证券化出现以来,知识产权证券化逐渐被金融界与知识产权界所认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其作为未来的一个“新趋势”。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知识产权证券化不仅有助于充分挖掘知识产权的内在价值并促进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也可以让发起人在保留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情况下提前获取知识产权的未来收益,从而避免了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理论
1.1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定义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通常定义为:发起机构(通常为创新型企业)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授权的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资产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价等,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借以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
1.2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点知识产权证券化以后,融资者仍然保留对知识产权的自。这对于融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证券化过程中,被转移到特设载体进行证券化的资产,通常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授权他人实施知识产权所取得的现有回报或将来的提成(应收账款),而非知识产权本身。在证券化交易后,发起人仍可保有、并且管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证券化具有破产隔离机制。发起人和发行人用以保证融资的特定资产与发起人和发行人的其他资产从法律上进行分离,确保融资担保资产不受发起人或发行人经营恶化及其他债权人追偿的影响,并且在发起人或发行人破产的情形下不被列入破产财产。这样以来,风险被大大降低了。
1.3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作用
1.3.1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创新型国家建设,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体在于企业。因此,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证券化利用知识产权杠杆作用,使得企业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提高自身实力,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把大量的财力用在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上。
1.3.2有效破解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融资难是企业面临的普遍难题,特别对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头等大事。目前传统的融资模式是抵押贷款,往往需要大量的抵押资产,而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来没有原始积累,缺乏可抵押资产。知识产权证券化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打开了一个突破口,让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获得资金来源。
1.3.3降低风险,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产品具有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既可能给投资人带来巨大的利益,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产品往往具有高科技性,超前性,但是这样潜在的价值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能否被消费者接受还是一个未知数。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使风险由发起人分散给众多的的投资人,使得风险降低,从而维护了市场的稳定。
1.3.4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我国目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非常低,有很多好的技术和专利因为缺乏启动资金而闲置在实验室里,过高的融资门槛挡住了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去路。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融资模式,降低了融资成本,使得这些潜在的价值充分的挖掘出来。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交易流程分析
2.1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①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知识产权未来一定期限的许可使用收费权转让给以资产证券化为惟一目的的特设机构(SPV);②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ABS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③SPV根据内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者的融资要求,采用相应的信用增级技术,提高ABS的信用级别;④SPV再次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发行信用评级;⑤SPV向投资者发行ABS,以发行收入向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支付知识产权未来许可使用收费权的购买价款;⑥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务人向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将款项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⑦托管人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并对聘用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付费。
2.2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池分析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过程中,资产池的构建是相当重要的,这一点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相类似。资产池,即一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组合,发起人提前获得未来折现现金流,投资者依其持有的权益凭证获得了资产组合在未来的一系列现金流。优化资产池的构建,不仅可以降低投资风险,还可以实现预期稳定持续的现金流。知识产权使用人人数较多且地域分散。这样,即使某个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人拒绝或迟延履行其债务,其影响比较有限,而且众多许可使用人同时违约的机率也较低,低风险可以提高资产池的价值。
三、我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策略
3.1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国际上的发展历程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在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受到热捧,增长速度相当快。从1978年到2000年,欧美主要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市场价值”的比值从20%提升到了70%。
世界上最早的一例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即是英国著名的摇滚歌星DavidBowie将其在1990年以前录制的25张唱片的预期版权(包括三百首歌曲的录制权和版权)许可使用费证券化,于1997年发行了BowieBonds,为其筹集到5500万美元。此后,知识产权证券化对象资产范围不断扩大,从游戏软件、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品牌、最新医药产品专利、半导体芯片,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已成为证券化的对象。随着投资者对知识产权这一新型资产类别更为熟悉,发行人不断探索更多元化的融资途径,今后将会出现更多富有创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类型以及更大规模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
3.2我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策略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行之有效的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执法体系,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法律保障。经过数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可证券化的知识产权资产,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
3.2.1建立政府主导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初步阶段,由于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资本市场不成熟等因素,建立政府主导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有效途径。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主管机构,政府搭建平台,银行和企业互相配合,充分整合有效资源,建立“政银企”协作机制。
3.2.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法律保障要想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健康有序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是最根本的途径。虽然我国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的法律制度已经初步构建,但是针对具体细节还存在着一些法律盲区,还需要不断完善。
3.2.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人才队伍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人才建设是关键。我国目前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最大的瓶颈就是人才。人才的匮乏,使得我国目前只能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初级产品,缺乏增长的后劲。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人才培养机制,适当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
3.2.4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规范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理论不够成熟,实践中又没有很成功的先例,所以在初期阶段,很容易引起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对相关的流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为了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必须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工学结合、勤工俭学。从2008年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系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不断实践和探索,尤其在电气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环节采取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大胆创新与尝试。以这几年的实践来看,不但取得了不错的教学效果,而且为合作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创新模式
具体做法就是与株洲电气控制设备厂合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由系里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员负责对电气专业的学生进行GGD1-13进线柜、GGD1-06馈电柜、GGJ1-01C低压无功功率补偿柜的部分设计与制作安装三个课题的技术指导,学生通过在“学中做、做中学”来制作出实实在在的低压电气柜产品,并经性能测试达到合格要求。学生再把设计、制作的过程用论文的形式表述出来,通过答辩才算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二、创新模式的特色
该模式一实施就很受学生和企业的欢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通过这几年的运作,发现该模式具有以下鲜明特色。
1.改革了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使之更加贴近现代高职教育理念。毕业论文设计从传统的在教室内由教师指导学生做课题,变成了在企业生产现场由学生亲自做具体电气产品的设计和制作,主要是通过实践磨练来培养学生的各种技能,不仅能增强实践能力,而且有利于学生学习书本上、课堂上学不到的“隐性知识”,实现了从传授理论知识为主向传授技能为主的转变;从追求学科的完整性向注重知识的实践性的转变;从介绍理论研究成果向介绍实践技术和经验为主的转变。
2.有利于实施个性化教学模式,方便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由于高职学生生源分布广,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仍然沿用传统自然分班制的齐步走教学方式,就会遇到学生“一头吃不饱,而另一头吃不了”的教学难题,而个性化的分级教学正是化解这种两难问题的有效方法,它吸收了激励、竞争、动态管理等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为他们提供了更大的个性发展空间,激发了其积极性和自觉性,改变了齐步走的教学方式,从而根除了“优等生吃不饱,差生吃不了”的现象,提高了教学效率和学习效果。创新的这一模式就方便实施个性化分级教学,因为这一模式有三个难易程度不同的电气柜的设计和制作,底子差的学生可选择一个容易的电气柜进行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学生可选择难一点的一个或两个电气柜进行设计和制作,一个产品的设计和制作由3到5个学生组成一组来完成,每个成员都能根据能力和喜爱选择能够完成的任务,若有困难也能请教指导教师和能力强的学生来协助自己,直至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激化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了学习兴趣,改变了学习观念,变让我学为我要学。让学生对具体的电气产品根据所学理论知识和国家标准做设计,并亲自动手制作,使学生产生了极强的新奇感和挑战感,愿意不断主动学习、琢磨、钻研想方设法完成它。这一模式改变了传统的教学过程,从以往的学科知识和动作技能导向的教学过程转向为现代的职业活动和智力技能行动导向的教学过程,且采用行动导向的项目教学法,注重学生过程学习方法和学习绩效评价,给他们更多自学、动手、应用、表达、创作和合作的机会,真正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4.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自心,勇敢面对就业。许多企业或公司招聘员工时,都要求必须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这正是高职院校毕业学生所缺乏的,因而就业竞争力不强。而该模式弥补这种不足,增长了学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学生通过一个月的努力,看到亲手制作的崭新、漂亮的电气柜,并得到教师和同学的认可时不仅心情激动,而且对自己拥有这样的实际能力和经历感到自豪。面对企业招聘时,就能心有底气从容应对,顺利被用人单位录用。
5.校企合作形成了良性循环,具有持续性。课堂设在企业里,企业建在学校中,以毕业论文设计为纽带,学校将课堂延伸到合作企业,选择企业产品的设计与制作为课题,专兼职教师和学生以双员身份共同完成设计和制作企业产品的全过程,在“做中教、教中产、做中学”实现教学、学习、生产与人才培养同步,师资质量与实训基地内涵建设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同步。这几年由学生制作的电气柜,很大一部分已经销售出去,从买方企业反馈的信息来看,电气柜性能优良运行正常,为合作企业创造了几万元的经济利润,在校企之间形成了互利互惠、合作愉快的良好氛围,为校企的持续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总之,通过工学结合创新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改革,真正形成了“专业+生产实训车间+师生员工”的专业建设特色,成功构建了电气专业以毕业论文设计为切入点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了校企合作双赢。
参考文献:
[1]韩伟平.论高职教育工学结合课程体系特征及创新实践[J].教育与职业,2010,(3).
[2]刘畅,杨远芬.创新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J].四川兵工学报,2008,(2).
关键词:电视新闻;新闻评论;评论模式;创新
电视新闻评论是运用电视传播手段作出的新闻评论,是电视传播媒介对当前重大新闻事件或重要社会问题发表意见,作出分析判断或述评的一种电视报道形式。例如:《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都属于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电视新闻评论作为主流媒体,除了有一般意义上的新闻评论的作用之外,由于它传播的广泛性,受众人数的众多以及影响力,它又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与地位。
我国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起步较晚,自从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出现以来,一直没有停止过探索的脚步,从最早的《观察与思考》到现在的《新闻1+1》,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不断地推陈出新,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互联网以及网络评论的兴起,网络评论以其互动性、观点的犀利性等特点在评论领域掀起了一次新的革命,在这个背景下,电视为了应对网络的新挑战,推出了新型电视新闻评论节目。
在当代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中,既存在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传统模式又存在以《新闻1+1》为代表的新型电视新闻评论模式,与此同时,一些新兴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也在不断地创新。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的电视新闻评论处于老模式与新模式并存,同时不断向前探索的阶段。
一、从“范评”到“深评”,回归电视新闻评论的本源
(一)传统电视新闻评论选题不集中,评论针对性不强。
传统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在选题上很泛泛,由于采用述评的模式,传统的电视新闻评论容易造成资源的重复,在选题上没办法集中到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新型电视新闻评论模式紧跟社会热点问题,在选题上能切中社会绷的最紧的那根弦,评论针对性强,摒弃了传统模式的“范评”,回归到电视新闻评论“针砭时弊”的本源。
从受众的角度来看,电视观众渴望有价值的新闻评论。随着现代社会新事物、新问题的增多,受众对于“判断”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人们越来越需要了解信息的意义、影响以及处理方式,语义、评论、言论格外重要。因此,言论要达到效果,在选题上就必须切中社会最关注问题。只有那些能够提出契合社会发展中心议题的问题,并在孜孜以求的追问中体现其独有见识和价值的媒体,才能真正形成与社会的良性共鸣,达到与观众情感上的深层共识。因此,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应力图契合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深刻的主流的社会现象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予以关注,做到紧贴新闻,又不仅仅是新闻。
(二)新型电视新闻评论选题相对集中,切中时弊。
与传统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相比,以《新闻1+1》为代表的新型电视新闻评论在选题上就有所突破,摒弃了传统模式的陈旧的、中庸的选题方式,把评论的焦点集中到了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上。
在话题的选择上,《新闻1+1》的选题比较集中,紧跟社会的热点话题,贴近民生,同时也能看出,在评论上《新闻1+1》是站在群众的角度评事议事,避免上传下达,大量正面评论的方式,紧贴社会的主流现象,以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旨在针砭时弊,与传统电视新闻评论相比,新型模式回归了电视新闻评论的本源,吸引了观众的眼球。
二、从重“述”轻“评”转向重“评”轻“述”
传统的电视新闻评论采用“述评”的模式,所谓述评就是一种以夹叙夹议、边叙边评的方式,反映社会热点或国内外重大事件或问题的新闻体裁,是以事实为基础的评论。传统的电视新闻评论在节目中大量的陈述事实,注重“叙述”而轻视“评论”,这样的评论过多的报道事实,没有发挥出评论节目的个性特点,过少的评论让节目失去了电视评论节目的根本职能。如《焦点访谈》一般在整期节目中,主持人只在开头和结尾各出现了一次,仅仅是开篇引题,结尾总结而已,总结的内容也只是单一的陈述事实,没有任何评论的信息,典型的“红烧头尾”。干巴巴的新闻事实没有任何的吸引力,没有评论的评论节目也就显得很没有生气,观众想看的不是新闻事实,而是评论员的观点和见解,但是在传统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中,“述评”是其典型的特征,“述”远远多于“评”。
新型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则不同,大大增加了评论的篇幅,如《新闻1+1》的评论做的很厚实,评论的内容不仅仅涉及到新闻发生的当时,还会对长远的计划做讨论,提出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与传统模式比较起来,评论的深度和广度大大的增加了,同时整个节目中,评论员和主持人的评论远远多于对新闻事实的陈述,陈述事实的片子都很短,言简意赅,说明事实后紧跟主持人和评论员的评论,把评论的主要地位展现了出来,而叙述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观点和见解才是评论节目的根本,以《新闻1+1》为代表的新型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突破了传统的模式,充分展现了一个评论节目的本质特征同时也发挥了评论节目的个性优势,用观点和见解吸引观众的眼球。
三、从“主持人”到“评论员“的转变
新型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主持已经进入了“三名时代”即“名记者”、“名主持”、“名评论员”。 如凤凰卫视核心竞争在于人才。以名记者、名主持、名评论员为内容的“三名”战略使得像曹景行、阮次山、何亮亮、杨锦麟这样的新闻评论员成为凤凰卫视评论的活商标。新闻评论员所具有的宽广的视野,广博的知识,快速反应解读的能力,能够在纷繁复杂的事实因果关系找到最核心的脉络和最本质的原因。
以《新闻1+1》为代表的新型电视新闻评论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模式,在评论员的选择上有所创新。它打破了传统的新闻播报方式, 采用一位主持人和一位新闻观察员的双人谈话模式,由白岩松董倩联袂搭档主持,第一时间跟进评论直播,深入解析新闻幕后错综复杂的背景脉络,还原新闻全貌、解读事件真像。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讨论的场,使评论更加全面真实,更有魅力。
四、结 论
综上所述,现如今我国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已经在选题、评论内容、评论员以及时效性上有了很大的突破,我国的电视新闻评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不断在探索中前进,今后,新型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会不断创新和突破,逐步向融合化、开放化、个性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颖.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研究综述[J].现代视听.2008(08)
兴趣是成功的先导,创造的动力。这就要求在活动教学设计中,教师应对学生需要有所了解,通过问题情景的巧妙设计、灵活语言的采用、新型教学手段的运用,来给学生营造出一个积极主动的教学气氛。
1.2鼓励学生质疑
学源于思,思起于疑。这就要求教师在学习活动中应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善于发现,敢于质疑,对学生所提出的可笑的、幼稚的、甚至错误的、荒唐的问题,应积极的加以肯定的鼓励。
1.3刺激学生需要
学生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任何一个学生都希望自身的创造需求得以满足。这就要求教师通过活动课问题、新情境的创设,来促进学生强烈学习动机的形成,从而满足学生参与的成就感和创造感。
2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策略分析
2.1通过情景课题的创设,强化学生兴趣,促进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
近些年来,情景教学已经逐渐应用到素质教育当中,其主要思维便是以教学内容为依据。政治教师应下意识地通过名人故事、笑话、寓言等来创造积极引人的气氛,生动活动的课堂氛围,来激发学生对于政治的学习兴趣。
2.2现代设备,辅助教学
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众多先进的教学设备与技术在教学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因此,在初中政治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也应当借助现代设备,发挥其对于政治教学的辅助作用。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初中政治课本内容多为文字,缺少图表,因此,很多教师不注重多媒体设备与技术的应用,而是一味的讲授知识。将现代设备运用到教学中,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
2.3运用三步教学法,促进学生创新意识的提高
所谓三步教学法,顾名思义,就是三步进行的教学法,即提出问题、展开讨论及概况分析。运用三步教学法,来实现初中学生创新意识的提高,就需要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为着手点。第一,提出问题,政治教师应首先对教学内容加以熟悉,以此为基础来提出相关问题。对学生进行预见相关的提升,学生以提示为依据,通过自主资料的查阅,来提升学生的积极性。第二,展开讨论,活跃思维和开拓思路的养成是通过师生与生生间的相互讨论来实现的。
3初中政治创新教学开展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由上述可知,在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并非一件易事,涉及的方面很多,同时在实际的应用中也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在实际的教学中加强对某些方面的注意,有利于提升创新意识培养的水平。笔者在此对初中政治创新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方面,提出了几点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对政治教师有一定的帮助。
3.1应有针对性和计划性
在政治教学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方面,就笔者来看,首先应该注意的一点问题就是其课堂教学要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在新的教育制度下,事实上,教师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了自身的教学角色,不再是以往一味的孜孜不倦的讲述,而是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教师应该打破以往的传统,从以往的主导作用变为现在的指引作用。所以,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该重点考虑学生的自身各个方面的特点,进而向着学生个性化需求的方向发展,以此来更好、更有效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3.2评价应公允客观
在教学中,除了要注意针对性和计划性外,还应该注意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公平性。教师应该充分的考虑学生的自尊心。对于学习努力、成绩好的同学要不断的给予鼓励,同时也要提出不足和改进的地方;而对于那些学习不努力的同学,在评价时更应该有所注意,在适当的批评下,还应该给予鼓励,以此来提高这些学生的自信心,从而向着积极向上的方向进行努力。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策略的研究涉及的方面很多,而以上仅仅只是笔者对于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策略的几个方面的研究,并且由于笔者在该方面言研究的能力有限,所以,就以上研究来说,还比较浅显,因而仅仅凭借这些研究来促进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培养水平的提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对于政治教学中该课题的研究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来加强研究和探索。
1.软件开发团队在社会化知识活动中的知识创新
软件开发团队中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隐性知识,而这些知识需要在与他人的交流中观察、感觉才能进行分享。由此,社会化模式通常是从设立一个互动的“范围”开始,在这个范围内促进成员经验和心智模式的分享。在软件开发团队中,社会化主要通过团队领导者积极的示范和指导、合理调整团队的结构,以及交叉培训等方式进行,以促进知识共享与创新。
2.软件开发团队在外化知识活动中的知识创新
外化(Externalization)过程是从个体的隐性知识到群体的显性知识的过程。由于外化从隐性知识创造出新的显性知识,所以它对知识创新至关重要。在软件开发团队中,外化过程一般由“对话或集体思考”开始,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将团队成员个人的隐性知识显性化,并融入到团队显性知识库中,以供整个团队利用。
3.软件开发团队在联结化知识活动中的知识创新
联结化(Combination)是从分离的显性知识到系统的显性知识的过程。软件开发团队中的管理者经常会收集不同来源的显性知识,并使用这些经过编辑的显性知识来创造新概念,另外,在开发工作中,也贯穿着知识的联结化活动。这个过程要求对团队内部的显性知识进行整合,在团队内部建立独特的知识系统,以便更好地整理团队内部的显性知识。
4.软件开发团队在内化知识活动中的知识创新
内化(Internalization)过程是从显性知识到成员个人的隐性知识的过程。在软件开发团队中,项目计划,以及开发过程中的错误、经验,都记录在各种各样的文档中,这些构成了团队的显性知识,但要想让团队成员合理地利用这些知识,只有成员们真正地消化、吸收,使其转化为自身的隐性知识。这一过程可以通过组织培训,使团队成员通过学习各种手册、文件,以及他人的经验,扩充自己的隐性知识,促进知识创新。
三、促进软件开发团队知识创新的措施
软件开发团队可采取以下措施促进知识创新:
1.构建学习型的软件开发团队
其中首先是要建设有利于知识分享与创新的团队文化,其次是通过各种信息技术手段为团队成员学习提供便利。文化从意识形态层面对知识型员工的行为产生影响,在组织中营造浓厚的尊重知识和共享知识的氛围,为知识创新提供了无形的拉力。一方面,要保证团队内部畅通的沟通渠道,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机制,促使作为知识发送方的团队成员在已形成的“Ba”中自愿地贡献出自己的知识。这样就达到全体成员都乐于参与知识共享,最终发展成知识共享型组织文化(即学习型团队)的目的,从而促进了团队知识社会化及外化活动。
2.建立团队知识库系统
这涉及到知识的外化和联结化活动,并且为内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主要可以借助以下信息技术:①文档管理技术。利用文档管理技术,坚强团队知识分享,促进团队知识创新。②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技术。这一技术通过将团队成员个人的隐性知识显性化,并融入到团队显性知识库中,为团队内部成员提供更多显性知识。
3.构建实践社区
在团队中构建实践社区,使团队成员在日常实践活动中相互影响,交流经验,就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共同解决问题,以便更好地挖掘隐性知识的价值。可借助信息技术,如知识协作技术,进行协同管理,通过建立内部网络,提供知识积累、交流的基本平台,其中对软件开发团队影响最大的是基于因特网这样的协作技术,包括电子邮件、短信服务、即时通信等网络交流工具,使各层级的成员都可以及时、方便地交流。
参考文献:
[1]IkujiroNonaka,RyokoToyama,NoboruKonno.SECI,BaandLeadership:AUnifiedModelofDynamicKnowledgeCreation.LongRangePlanning,2000(33):5-34
[2]魏国华:企业知识创新管理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4:1-55
[3]耿新彭留英:企业知识的分类、分布与转化机制研究——系统化视角下对SECI模型的一个扩展.管理科
2.钻井技术钻井技术属于石油地质勘探极为重要的技术之一,其特点表现在成本投入大、技术难度大等,钻井技术的状况与石油地质勘探开发的成本有着紧密的联系。分析其发展历程,钻井关键技术一般是国外企业掌握,并主导应用的。结合钻井技术使用的场合,可以将其分为几种不用的类型,包括高温高压井钻井技术、深井超深井钻井技术、特殊工艺井钻井技术、小井眼钻井技术等,较为常见的欠平衡钻井技术,能够改善枯竭油层开发效果,减少地层伤害,提高钻井设备的运转速度。但是该技术也有安全性不足,防腐蚀性不理想等缺点。大位移钻井技术则是适应于海上油气田或者海油陆采开发的钻井技术,能够达到良好的开采效果。另外还有多分支水平井钻井技术,其能够提高油井的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并结合油藏的不同性质及开发要求,合理选择相应的开发系统,实施开采活动,实现提高石油采收率和连续性的目标。
二、石油地质勘探技术的创新及其发展
现代石油事业发展的情况及社会能源的消耗情况,要求石油开采过程中不断地压缩成本投入,且减少故障发生的数量,优化勘探精度,开采连续性,各仪器设备还需要逐步实现集成度、自动化、智能化,这也是现代石油地质勘探技术的发展方向。具体的创新与发展的情况如下:①提升设备及仪器的性能石油开采事业经历了较长的时间,各种条件均有较大的变化,石油地质勘探和钻井开采环境逐步恶化,需要设备有更加良好的性能,性能较为良好的钻井设备则可以在适应性方面发展,适应特殊的环境,达到深层或者超深层钻井的目标;②大计算机仿真充分运用于石油地质勘探中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数据处理技术的广泛运用,其也逐步渗透到石油地质勘探方面,使得该事业能够运用模拟的方法对目标区域实施仿真,深入分析信息,并结合模型及输人数据,判断及分析目标勘探区域中油气分布状态。不仅提升了石油地质勘探的准确性,也简化了勘探的方式,还减少了资源的消耗;③膨胀管及连续管技术的使用在钻井的过程中,会遇到十分复杂的地质情况。包括水层、破碎带等,一般的钻井技术无法进行,可以运用膨胀管技术,该技术可以使得钻井管道的深度达到一般技术无法达到的深度。连续管则是针对小井眼钻井及其他恶劣环境研发的新型钻井技术,能够有效的优化录井质量,减少钻井对环境的损害,并可以在管内设置其他仪器,收集、监控钻井和测井中的各项数据信息。
二、用创新之心丰富实验教学方法
“常教常新”是对教师的要求,实验教学手法的多样性和创新性尤为重要。一些教师的实验教学方法数年来一成不变,给学生学习造成很大影响。在指导实验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考虑学生的实际的情况和差异,有些教学方法在某个班有用,放到另外班级就失效了,因此实验指导方法必须要创新,而且要根据学生的学情进行调整。例如:“让学生做小教师”的手法,许多教师都在使用,笔者也非常乐于运用,但不能经常使用,否则失去新鲜感。所以我不断改变教学方法:例如不光“让优秀学生做小教师”,还“让后进生做小教师,优秀学生做督学或校长”等,方式改变或角色转变只有一点点,但凸显的“椰壳效应”就很明显,学生们非常喜欢这样的改变。虽然只是一点的创新,却使得教学方法绽放青春,发挥功效。
关键词:知识管理;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明基企业
知识作为企业的智力资本,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第一战略资源,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理论和实践。如果说诞生在美国的“泰勒制”引发了企业管理的“第一次革命”,那么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之时,全球的企业管理将迎来以“人性化”的知识管理为标志的“第”。知识按表述方法可以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两大类,其中对于隐形知识的管理成为了企业持续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也是企业成长和创新成功的关键。因而,加强企业知识管理,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下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作为一种崭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知识管理正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研究的热门前沿。
一﹑引入性思考:知识与知识管理
很久以来,知识一直是哲学家最为关注的概念之一,因此也出现了从不同角度对知识的定义,中国国家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知识经济”中的知识定义为:经过人的思维整理过的信息﹑数据﹑形象﹑意象﹑价值标准以及社会的其他符号化产物,不仅包括科学技术知识,还包括人文社会知识,商业活动﹑日常活动和工作中的经验和知识,人们获得﹑运用和创造知识的知识,以及面临问题作出判断和提出解决方法的知识。对企业来说,知识包括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和专利﹑生产运营模式﹑企业组织结构﹑经营战略﹑企业决策风险偏好和员工所用有的经验和创新能力等等。知识不同于数据和信息,是人类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主观性、无形性、创造性、累积性的特点。
目前,对知识最基本的分类是将其分为显形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指能够用严格的数据﹑公理﹑文字等符号表达出来,易于存储﹑交流和共享的知识,它存放在各种文献中(如报告﹑手册﹑专利﹑图形﹑软件等),显性知识从数据类型的区分上又可以分为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我们平时接触到的财务系统——ERP系统上面的数据﹑专利﹑软件等属于结构化数据,而像会议记录、研究报告等文档,属于信息范畴;隐性知识则是高的个性化的﹑难以格式化的﹑通过直接面对面的交流和共享的知识,它存在与企业员工的大脑中,如经验﹑技巧﹑体会等。从定义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二者的区别:显性知识的获取是间接的,它必须通过编码和解码,并内化为隐性知识,而隐性知识的交流是直接有效的,但其传播效率极低;显性知识的管理策略采用的是“人到文档”的方式,知识被创造出来后,经过编辑成为独立于其创造者的知识,通过间接的方式进行传播并被重复利用,而隐性知识的管理强调的是个人之间的对话,知识的共享是通过“人到人”的方式进行,通过与拥有相应知识的人进行直接接触实现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知识管理的研究是从对知识的研究开始的。知识管理的概念从狭义上来说可以认为是对知识本身的管理,包括对知识的创造﹑获取﹑加工﹑存储﹑传播﹑和应用的管理。而广义的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还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知识设备﹑知识活动﹑知识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一般来说,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企业知识管理更为贴切。知识管理按照知识的形态可以分为隐性知识管理和显性知识管理;按照知识的载体分为知识客体的管理和知识主体的管理。在这两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中,其中的隐性知识的管理和知识主体的管理成为了当今企业成功和发展的关键,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知识管理的核心:隐性知识管理
从上述定义和区别我们可以看出,专利﹑软件等显性知识虽然对企业的成功也很重要,但是在如今科学技术已趋发展成熟的竞争经济时代,很容易被其他企业复制并且迅速得到传播,企业不再能够单纯地依靠专利等技术优势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在韩国世韩公司率先研发推广音频mp3播放起后,帝盟(Diamond)﹑爱华等公司也迅速的推出了相应的产品,而如今出现了成百上千的不同的品牌并且在mp3技术基础上研发出功能更齐全的mp4﹑mp5播放器;英特尔公司花了10亿美元,用了1年多的时间创造了486微机,而Cyrix公司在大约18个月的时间里使用1000万美元就克隆出了同样的微机。那么,如何才能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存呢?针对这个问题,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把目光转向了企业内部隐性知识的管理。根据硅谷研究者克里斯托弗·梅耶的论证隐性知识对于有效竞争来说有如下意义:创造性经营绝大部分是隐性知识作用的结果;当显性知识已融于生产和服务,戏剧性地降低任意行业竞争所需的基础设施成本时,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有效竞争者,成功的关键在于经营实践等隐性知识的运用。归根结底,一个企业的核心资产应该是隐性知识的有效利用。
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利用所拥有的隐性知识?主要有两种知识的转化模式:一是隐性知识的共同化。藉由经验或心得的分享,达到创新隐性知识的过程。个人可以不用透过书面信息而自他人处获得内隐知识,如学徒的学习往往是透过观察﹑模仿与练习而来。二是隐性知识显性化。将隐性知识藉由结构行的概念化,明白呈现为外显知识的过程。内隐的知识可透过隐喻﹑模拟﹑观念﹑假设和模式表达出来,如新产品的创造过程。
对于企业来说,前者可以当成是隐性知识传播和扩散过程,而后者则是隐性知识的具体应用;前者是隐性知识在企业内部人员中的横向传播,而后者则是隐性知识在企业经营运作中的纵向渗透;通过前者不断形成企业独特的企业文化,后者是企业创新的源泉。两者都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但是隐性知识的显性化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如在国内外多年存在的对微软的声讨浪潮中,大部分人攻击微软只会模仿他人的技术而不会创新,但他们没有意识到,真正造就微软成功的并不是它所复制的显性知识,而是它的隐性知识,即其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以及它把隐性核心因素转变为显性的能力,这虽然不是技术创新,但是企业理念的创新。
三﹑知识主体管理:企业员工的管理
作为知识的主体,尤其是作为企业隐性知识的拥有者,企业员工素质成为了企业成功的一张王牌。安德鲁·卡内基说过:企业拥有的唯一不可替代的资本就是员工的知识和能力。这一资本的生产力取决于人们如何有效地将其能力与那些能够利用能力的人共享,企业也应该建立并且逐渐完善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这也是知识管理的关键所在。
第一,企业成为个体知识整合的场所。知识的创新是最复杂的增值方式,也是形成核心竞争力关键的资源和输入,它的竞争优势的寿命依赖于这种能力的不可模仿性。组织的知识整合能力越强,就会产生更高的限制性,既难以复制,也难以得出其中的因果联系。从知识的角度,可以将企业看成是生产知识和提供知识服务的组织,由于其为个体们整合各自的专业知识提供了场所,也为个体间的交流于合作提供了条件。
第二,企业重视培养知识型员工。存在于书本﹑数据库﹑固定的软件程序等中的数字化信息存在一个本质的不足,即无法自动更新﹑自动创新,只有员工的头脑通过对已有知识的利用﹑合理配置来整合出新的知识,因此,如何合理的使用知识型员工如何有效的激励知识型员工使其发挥最大的创造力,成为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
第三,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促进知识创新。每个个体的知识结构是具有高度差异性的,不同的知识个体在一起交流﹑争论,能够产生知识的“创造性摩擦”,或者说是一种“创造性混乱”,这是企业创新的来源。
四﹑具体案例:明基集团
IT行业是人才高速流动的行业,企业不能奢望自己培养出的人才一辈子留为己用;较高的专业知识要求,又注定了该行业员工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成本很高。在这种情况下,明基集团采取了最务实的做法:让人才在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在离职的时候把项目所需的技术、累积的经验、资讯与知识成果留下即可。
(一)欲善其事先利其器
明基拥有一个强大的内部局域网——知识管理体系(KM体系)供员工交流学习。明基把内部最新的产品知识、经销商培训的过程以及成功的方法,复制在知识管理系统的某一个目录上,而分公司的销售人员则把自己的工作心得、经验放在该目录中,以便共享。KM体系也对公司的业务流程、工作入门指南、企业文化等均有详细的介绍,甚至包括对本地风土人情的接受。通过该体系,可以帮助新员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平时的工作报告也是通过KM系统上传到公司资料库,再转交管理层,相当于对工作的实时记录。明基公司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为隐性知识的共享提供一个高效率的平台。
(二)人走茶不凉
员工每进行一项工作,创造一些价值,明基都要求其把知识通过KM体系分享出来,这就等于把其的脑袋留住,然后再鼓励他创造更多的价值,继续学习。现在,明基的员工已经把知识分享作为习惯。知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后,弥补了大多数员工的流失对公司造成的无形损失,并把这种损失降到最低。而且这种在公司内部形成的学习氛围和分享氛围,使任何新进员工可以融入公司,创造价值。五﹑总结
在完善知识管理体系﹑加强对隐性知识的开发利用﹑缩短隐性知识显性化周期﹑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培养和激励机制﹑鼓励创新等方面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这也是企业应对知识竞争的最适反应。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企业要想生存,必须依靠知识,必须依靠人。
参考文献:
1、徐蕾.基于核心力的企业知识管理研究[J].企业活力——管理理论,2007(11).
2、侯筱蓉.企业隐性知识管理方法概述[J].现代情报,2007(4).
一、知识服务
1.知识服务的特点
所谓知识服务是指从各种显性和隐性信息资源中,针对人们的需要,将知识提炼出来的过程。知识服务是建立在文献信息机构的服务功能和专门知识基础上的一种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定位体现的是“知识”的价值和“服务”的价值。基于这一取向,“知识服务”工作不再是以规范化的信息资源收藏和组织为标志,而是以灵活的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和调动知识工作者的智慧,对特定问题进行的分析、诊断、解决为标志。对比传统的以“资源”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下的信息服务工作,知识服务工作的最突出特点,是以用户需求满足程度为主要标准,发展灵活的、深入的、个性化的知识型服务。
2.知识服务的有关问题
知识服务理论与实践构造于知识管理之上,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形态深度融合、与社会经济发展手段交叉渗透,必须建立资源虚拟化、运作网络化和需求多元化的服务基础,必须形成特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劳动效率、时间效率和资源效益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1)面向社会的发展思路
知识服务主导机制下,确立“资源外化”和“服务外化”的面向社会的外向型发展思路是非常必要的,即以社会知识需求和社会化信息资源为基点,以社会知识用户和社会信息市场为阵地,以知识管理和服务效益为准则,形成以服务功能为主导的市场化、非结构化的现代信息服务机构发展机制。
(2)面向时代的技术基础
现代信息技术对知识服务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运作方式产生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打造面向时代的知识服务技术基础,必须具有及时把握信息技术新发展的敏感性、有效尝试信息技术新成果的探索性和公正评价信息技术新应用的客观性。
(3)面向未来的服务设计
知识服务设计,就是现代信息机构根据服务环境的新特点,着眼于知识服务的新需求,在有效的信息资源建设基础上,为提供“优、快、精、准”的知识服务而进行的服务系统和服务项目的规划。因此,现代信息机构的服务设计必然是面向未来的服务设计,具有明确的向未来学习特质。
二、公共知识服务体系
1、产生的背景
近年来国内上海长三角、北京天津环渤海、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三角等省市已经或正努力构筑国际先进水平的各种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研发公共平台,人力资源平台,创业投资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平台,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还有科技部等部委国际先进水准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这些以信息化网络化和科技资源整合为主的服务平台为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成功地提供了优质、开放的公共服务。但我国仍缺乏国际先进水平的跨领域专家团队为产业和企业提供的公共知识服务体系和知识共享激励机制。
2、公共知识服务体系的描述
对知识服务体系可以进行这样的表述:以各种网络(Internet、广播网,卫星网、有线、移动网等)为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在资源整合的标准体系和资源服务质量监控的基础上,通过服务中心提供内容服务,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机制,通过整合、集成、应用和服务等技术手段,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知识。知识服务体系的结构如图1:
图1知识服务体系的结构
为构建能整合各级各类信息资源,数千万计的在职和非在职社会人员公平的提供低成本教育和培训、高质量的数字化学习和知识服务平台,为构建国民知识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技术支撑,在技术上重点攻克知识整合与集成、知识应用与服务支撑技术,进行知识服务示范典型应用,形成知识服务产业,为用户提供开放、及时、准确、便捷、主动、智能、无处不在、低成本的知识服务。
公共知识服务体系指系统集成和应用现有知识、技术、专利等资源,或整合国内外各种新知识及开发服务导向的技术相结合,创新经营和商业模式,重视跨领域、跨部门的协调和创新整合,以市场导向和价值驱动为基础,由国际化人才通过知识和技术增值服务及创意设计,产出消费者所使用的有竞争力和高附加值的服务或产品。
三、面向社会的公共知识服务应用案例
美国和欧盟等一些知识经济发达国家的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委托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和专家团队等为企业和公民提供许多公共知识服务和社会服务,各种公共知识服务的战略规划、具体计划和数十页至数百页的成果总结报告及最佳实践等都放在网站免费与公众共享,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手段通知相关的企业和人民,加速新知识的传播和创新成果的扩散。
中国台湾的公共知识服务体系以产业知识化和知识产业化及知识服务为重点。以工业界为例,2004年台湾工业局由政府出资42亿多台币(约10亿多元人民币),加上企业配套资金10亿多台币聘请了30多个研究机构、大学及各产业协会共2000多名跨领域专家为企业和人民提供130多项公共知识服务计划,计划的课题包括提高产业竞争力,协助企业研发及产业知识化,塑造产业持续发展优良环境,加强工业人力资源的培训,具体计划包括传统产业高值化、两兆双星、绿色产业、策略性产业、技术服务业等30多项计划,振兴传统产业发展20多项计划,创意设计发展计划,全民创新运动计划,全面提升产品品质计划,企业研发联盟推动计划,辅导产业安全卫生技术,工安环保管理,工业节水、提升用水效率辅导,提升工业区服务效率,产业策略规划及资讯建立,设立重点产业学院等等。
值得指出的是,台湾的研究报告和计划大量引用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最新成果和新知识,每项计划都有专门网站、国际水平的知识库和详细的年度成果总结报告,及大量的数十页至数百页由专家团队和企业写的国际先进水平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分享及最佳实践等供台湾的企业和人民免费学习和下载,加速知识的传播、积累和创新的扩散。2004年台湾政府部门中小企业处、工业局、国贸局、商业司、技术处等用于辅导台湾中小企业创新研发和公共知识服务的科研经费共152.84亿元台币(约38亿元人民币)。
四、我国公共知识服务体系的建设
我国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宝贵经验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服务成功的实践表明,知识服务和公共服务能大幅提升国家、产业和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方法之一。我国许多领域的科技已进入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公共知识服务和知识共享机制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们应高度重视这个重大问题。通过创新、服务和技术及制造的交叉融合和集成来创造价值是发达国家21世纪知识经济的最新实践和发展方向。我国目前的创新集成缺乏知识服务的优良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共知识服务体系的建设。
1.政府大力投资
我国应大力加强政府资助跨领域专家团队为企业和人民提供公共知识服务的各种计划和成果共享机制。我国特色的国家、产业、企业知识人才智力创新集成战略规划应重视企业和学术界及研究院所资源的结合和集成,政府和协会及企业紧密合作和互动对企业创新研发和人民创业开展知识人才智力创新集成战略规划和知识增值服务,掌握国际和国内市场及专利发展趋势,快速和准确地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和经营管理决策,使研发成果和专利高速、高效地实现产业化、商品化和全球化,?通过知识和智慧资源集成及创新集成来创造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
2.采取中央和地方合作的方式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程序效益诉讼成本诉讼收益完善
【引言】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效率视为诉讼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要求之一,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赔偿问题采取双轨制来解决,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参加的情况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该制度在设立之初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原本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在程序上方便当事人诉讼,使其免遭诉累,及时弥补被害人因不法侵害遭受的损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不足之处也不可避免地暴露了出来。霍姆斯曾指出:“理性地研究法律,当前的主宰者或许还是‘白纸黑字’的研究者,但是未来属于统计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者。”因此本文试从分析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入手,以法律经济学程序效益分析为视角,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进行新的探讨。
一、实然与应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错位
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上的价值功能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实现诉讼公正
诉讼公正是个永恒的话题。美国哲学家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种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在法律体系内部,诉讼法律制度与公正的关系最为直接,因为诉讼法律制度是具体落实、实现公正的,任何一种公正的法律目标都必须经由一个理性的程序运作过程才可转化为现实形态的公正。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正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将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合并审理,从而有利于全面地查明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行是否造成损失、损失的程度,以及被告人犯罪后如何对待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是否真正认罪、悔罪等问题,正确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准确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和科以民事责任,实现诉讼公正。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诉讼效益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损失赔偿,而不是让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把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彼此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两种案件简化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对于司法裁决的整体而言,可以尽量保持对同一事实刑事、民事裁决的一致性;对司法机关来说,可以避免刑事、民事分离审理时所必然产生的调查和审理的重复,从而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体现了平民化的精神,在这些案件中,既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也往往无需支付律师费聘请律师,又不必重新排期候审,在迅速、减少费用成为正当程序要求一部分的今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实现诉讼效益的价值尤其明显。所以,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置于社会这一大环境中加以审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也将成为我们思考问题的重要要素。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规定与现实的巨大反差
根据我国立法的规定,刑事被害人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至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其二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事实上,由于民事诉讼部分对于刑事诉讼的“附带性”,导致我国当前实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无论是法院做出无罪判决、检察院撤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还是被告人逃脱,由于被告人刑事上的无罪、不予追究或者难以追究,直接导致被害人民事赔偿请求的难以实现。既然作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要明显低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刑事部分被告人可因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宣告无罪,但并不代表被告人对于民事部分就不承担责任;尽管被告人逃脱,但如果法院认为法律关系简单的,是可以对民事部分缺席判决的;检察院撤回的,意味着国家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放弃追究,但并不意味着被害人就放弃了民事赔偿的请求。可见,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模式中,由于民事赔偿对于刑事诉讼的“附带”性质,导致法院的刑事审判对民事判决直接发挥了决定性的影响,当司法机关决定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很难实现,这也意味着在此种情况下,被害人既无法实现复仇和惩治犯罪人的欲望,也无法实现获得民事赔偿的诉求,从而突出暴露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体制的内在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又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同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9条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规定:“如果同一审判组织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从法理上说,以追求效率为己任的附带民事诉讼因为某些特殊的情况而无法同刑事诉讼一并审结时已丧失了存在的价值。不能为刑事被害人提供较一般民事诉讼更及时有效的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属于重复立法,有害无利;立法涉及成本问题,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另外,由刑庭法官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不会比专业的民庭法官高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审判后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更是与审判权行使的亲历性原则相左。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上述规定使设置该制度的初衷难于实现,应该具有的制度整合功能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没能得到充分体现,对被害人的救济只能是口惠而实不至,诉讼程序无法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不利于保护社会秩序的安定,立法在实然与应然之间出现巨大反差,导致民事赔偿请求很难实现。
二、冲突与协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效益分析
理性地研究法律,当前的主宰者或许还是“白纸黑字”的研究者,但是未来属于统计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者。
——[美]霍姆斯
(一)程序效益分析的两个基础理论
1.科斯定理及其交易成本理论
科斯第二定理指出:如果存在实际的交易成本,有效率的结果就不可能会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合意的法律规则是使交易成本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序的法律规则。这些影响包括交易成本的实际发生和由避免交易成本的愿望诱使无效率的选择。
将科斯定理运用于对诉讼程序的效益分析,我们必然会有这样的推论:诉讼程序的设计和选择适用都应充分考虑诉讼成本对诉讼效率带来的影响。为了实现有效率的诉讼结果,立法者、程序参与者都不得不重视诉讼参与各方合意的作用,以期减少诉讼成本。如果诉讼各方能够通过合意达成对争议事项的解决,无论是参与各方本身还是公安、司法机关的诉讼投入都将实现最小化,即实际诉讼成本最低。实际诉讼成本越低,则所获诉讼的结果就越有效率:诉讼各方均在各自的自愿同意下解决了纠纷,最大可能避免因二次诉讼的发生导致的新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新的诉讼成本的增加。无论从个人利益还是社会效益的角度来考量,均达到了效益的最大化。
2.波斯纳财富极大化理论
波斯纳在他的财富极大化理论中提出了两个重要概念,即自愿和协商。他认为,一种促进或助长自愿性和协商性的法律制度更容易得到人们的偏爱。借助于理假设,每个人都是自己福利的最好判断者,因而在自愿和协商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想通过交易来改善自己的福利,增加自己的财富。促进或者助长自愿性和协商性的法律制度也就是一个追求财富极大化的制度。而且,波斯纳对“财富极大化”进行了解释,其中的“财富”指一切有形和无形物品和服务的总和。波斯纳对“财富”的此种解释,在将要进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分析中,笔者认为可以将其解释为经济性和非经济性的收获的总和。
用波斯纳财富极大化理论分析诉讼程序,至少可以得到一种指导思想的启发:要通过诉讼程序实现财富极大化,在设计程序之初就应当充分注重程序参与者的理性选择,为程序参与者提供协商的机会,尽量使程序能够保证并促进参与者的自愿与协商。在程序的实际运用中,执法者则应指引和帮助程序参与者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协商。
(二)程序效益的基本要素
1、诉讼程序的成本
经济学中对成本问题的思考有一个角度是在机会集合范围内以替换的形式进行的,即获得某物品而不得不放弃的另外一种物品的数量。从这个角度出发,诉讼程序的成本应是指程序主体为实施诉讼行为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司法资源的总和。每一诉讼过程,其中所耗费的司法资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人力资源。进行诉讼程序活动既需要相当数量的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法警、陪审员等,还需要诉讼当事人、律师和证人、鉴定人等参与诉讼活动。(2)物力资源。表现为法院为进行正当的诉讼活动所必备的法庭设施、通讯及交通设备,以及当事人和有关机关为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查封或扣押的物品、文件、财产等。(3)财力资源。通常包括法官、陪审员、书记员等的薪金,案件受理费、勘验费、鉴定费、公共费、翻译费、律师费,以及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保证金与实际支出费用、执行费用等。(4)时间资源。诉讼中时间的浪费或者诉讼周期的拖延,往往意味着程序主体在单位时间内诉讼活动效率的降低,并同时造成人力、物力或财力资源耗费的增加,因此在诉讼程序中,时间也是一种与经济耗费直接相关的司法资源。这种成本包括私人成本和国家支付的公共成本两部分。
2、诉讼程序的收益
作为追求财富极大化的主体,从事任何活动都预期获得最大收益。所谓收益,就是一定的投入产出的成果。诉讼程序的收益除了物质性收益,更多地体现为非物质性收益,如伦理性收益,即理性主体让渡司法投入而追求纠纷的解决、社会秩序的回复、国家法律威严的树立、正义的弘扬等等。对法院而言,如果其进行诉讼活动存在经济收益,那么该经济收益一方面是指其收取的诉讼费用的数额,另一方面则是解决提交到法庭的争议,恢复社会秩序的稳定;对诉讼各方来说,则是指预期利益的实现或者预期不利益的避免。可见,诉讼成本与效益涉及经济和非经济两种价值体系,所以对诉讼程序的效益分析,不仅要考虑诉讼程序投入的经济合理性,更要考虑诉讼程序的产出能否满足程序参与者的愿望和目的,以及诉讼产出的社会效果。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效益的实践分析
作为单纯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本来享有在诉讼时效内选择管辖法院和时间的便利,而且案件审理期限可长至6个月,可以更加从容地进行诉讼活动;虽需要交纳诉讼费,但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缓、减、免并得到批准。而作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则必须在一审宣判前向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讼,审理期限短,对当事人的诉讼经验和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决定了刑事部分的审理左右着整个案件的审理进程,而民事部分又受到刑事审判程序的局限,不能严格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期间和送达、证据交换、时效等规定被迫根据刑事诉讼的特点相应调整、简化,甚至不再适用。反过来,刑事部分的审理进程,也不能不受所附带的民事案件进展情况的影响。
虽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因其复杂而延长审限的绝对数量不多,但是因附带民事诉讼而延长审限的比例是单纯刑事案件的两倍,其对案件及时审结存在负面影响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绝大多数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被压缩到一个半月内审结,相对于普通一审民事案件6个月的审限来说,审理速度过快,是否过于强调效率优先而影响实体公正的担心并不多余。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调点、认证规则等与民事案件差异很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从而享有刑事、民事两种不同的诉讼权利,承担两种不同的诉讼义务,加上当事人在法律知识、文化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使庭审节奏很难把握。从司法成本看,我国刑事普通程序由于其程序的严谨性和被告人通常被羁押的特殊性,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公、检、法等机关的各项诉讼资源本身就比民事诉讼多,在重罪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全部民事赔偿也不够经济。即使不考虑上述成本,就减轻当事人讼累的作用而言,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亦有限。
法律限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期间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并规定未在该期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不能再提起,避免了刑事程序频繁被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打断,致使审判拖延,有利于刑事诉讼成本的降低。但是,仅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期间限制,并不能保证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效益的实现。原因是我国对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刑优于民”,就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先刑后民”的审理顺序。向民庭提起民事诉讼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关系问题上,在刑事诉讼没有提起之前,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向民庭提起民事诉讼。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则不准单独向民庭提起有关民事诉讼,此前向民庭提起的有关民事诉讼除非已经审结生效,否则或者应当中止审理;或者应当根据人的申请撤销向民庭提起的有关民事诉讼,而由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且一旦启动了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刑事部分的审理没有结束,附带民事部分是不可能先行判决的。这就意味着,如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被告人在法庭审理期间潜逃或消失后,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应当将刑事诉讼暂时停止,待上述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再恢复进行后面的诉讼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要求不能及时甚至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为进行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成本只得随着刑事案件的审理进程起伏,被害人没有别的手段将自身诉讼成本降至最低,反而被无限扩大。这对于被害人而言,过于不公,除非放弃要求赔偿,被害人甚至没有选择的余地,不仅要被拖进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而且还要承担高额诉讼成本的风险。这种情形下的被害人,即使能够判断怎样的程序对他是有益的,也没有办法去追求更有效益的程序结果。
三、废除与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改革的价值选择
在理论转变为实践的时候,于每一个转折点都会出现棘手的问题。
——安德鲁卡门
(一)改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指导原则
1、兼顾诉讼程序的经济效益与非经济效益
诉讼程序的效益除了经济效益,还包括非经济效益,如社会秩序的恢复、国家法律威严的树立、全社会公正信念的坚定等。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并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唯一目标,更多的时候必须重视非经济效益的实现。只有在程序和实体公正得到保障的前提下,谈论程序的效益才有意义可言。立法者和司法者在公正和效益的关系上处于怎样的立场,决定着司法资源的主要流向,是制约程序效益提高的重要因素。可见,在诉讼效益和诉讼公正之间如何侧重,是研究诉讼程序效益首先要确定的基调。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公正处于首要地位。只有在正义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才能提高诉讼效率;对诉讼效率的追求,不能妨碍公正价值的实现。如果为了实现诉讼效率而无视诉讼公正,就有本末倒置之嫌。因此,在改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时,无论是采用节约诉讼成本的方式还是以增加诉讼收益的途径提高程序效益,都不能以之为终极目标。当然,对程序和实体公正的强调也不能成为忽视诉讼程序经济效益的借口。提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两个方面都应当兼顾,以程序公正为首要目标,以尽可能少的司法投入实现公正。
2、以人为本、尊重程序参与者的自由意志
不论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进行,其本质上还是一种民事诉讼,因此民事诉讼的各种原则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应当适用它。笔者认为,民事诉讼中无论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处分原则还是法院调解原则都可归结到一点:以人为本、尊重程序参与者的自由意志。而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在这方面有很多缺陷,一旦要求损害赔偿就被拖进了整个刑事诉讼的进程,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进行赔偿诉讼的形式,甚至不能决定自身诉讼投入获得收益的最大化。对此,笔者认为完全有必要引进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调解和处分两项原则。
3、平衡被害人、被告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特殊的民事诉讼,但由于其适用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涉及诸多利益关系,必须作出平衡,以保证该程序不违背公平理念,无损正义的实现。一方面应重视被害人与被告人利益的平衡。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利益平衡,主要考虑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和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另一方面应重视被害人、被告人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社会公共利益对于诉讼程序设计上的重要性,正如一些学者认识到的,是“在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是决不可以超越的外部界限”。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而言,社会公共利益也是其赋予被害人、被告人权利,限定其权利范围的界限。“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适当的平衡,乃是正义的主要考虑之一。”如何既实现被害人、被告人利益,又不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实际损害或者形成损害的危险,是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所不能忽略的一环。这种平衡能否建立,直接决定着对该程序是否正义的评价。
(二)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模式之路径
1、从诉讼成本的角度提高程序效益之设想
(1)限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作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基础的刑事案件有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之分,由刑事侵害引起的民事损害情节也有轻重繁简的差异,同时被害人的请求内容有精神损害赔偿和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的不同,请求的对象有针对刑事被告人和非刑事被告人之别,若对此不加以区分,都规定可以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仅不能保证被害人得到公平的民事赔偿,更可能导致整个诉讼程序的混乱、拖延,增加诉讼成本。因此,应对不同的案件进行梳理,繁简分流,区别对待,限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具体而言,对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法院应予以审查:如果案情简单,适宜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的,则将其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渠道;如果案情复杂,不适宜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的案件,则应限制被害人的选择权,告知其向民庭或者将案件转交民庭处理,将复杂的民事诉讼排除在外,以此简化附带民事诉讼,提高受案范围内进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具体来说,这两类案件的界限是:一是是否存在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应当对被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二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三是是否属于特殊领域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严格过错责任或无过错责任,是否涉及举证责任的倒置等情形。
(2)赋予被害人程序选择权。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害人的积极意义在于:“使其因刑事公诉人为证实被告有罪而采取的必要行动中得到便利。特别是在被害人由于贫穷或无知,没有条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更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利益。”但是,如果被害人有条件为自身利益而的时候,或者被害人希望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程序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得到更专业维护的时候,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就可能不再是被害人的首选。因此,应当赋予被害人程序选择权,让其自主决定请求赔偿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制定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中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从而在司法解释中确立了被害人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作为解决犯罪被害人刑事损害赔偿的两种重要方式,同时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与犯罪后独立的民事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行使选择权,即当事人可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独立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保护被害人的损害赔偿权是有重要意义的。
笔者认为,允许被害人就犯罪行为引起的损害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被害人选择附带民事诉讼方式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法院一审判决之前提出;二是被害人选择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改变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先刑后民”的审理顺序,重新界定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审理顺序,被害人既可以在刑事追诉程序启动之前,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或者刑事审判之后向民事法庭提出,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如果决定受理的,可以按照被害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照民事证据规则依法判决,没必要等到刑事案件审理或审理终结以后,这样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才不会形同虚设,诉讼成本才不会加大;当然,法院如果认为为审理民事案件所必要时,可以先中止民事程序,待与此案有关的刑事诉讼审结后再继续进行。对于民事判决或调解结案后的执行,应完全遵循民事执行的要求。
(3)全面引入刑事诉讼和解制度。刑事和解,是指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和刑事责任处理两个程序过程。发挥刑事和解制度兼顾并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功能,能够及时达成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与履行。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要求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加害人的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后果,这为刑事和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基础和广阔的法律空间,而刑事和解制度的探索也契合了和谐司法的内在要求,既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的最有力的手段,也是刑事审判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力武器。但应注意不要过分固定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阶段,在整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都允许被告人和被害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进而结束关于损害赔偿的审理活动。
(4)健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机制。借鉴民事调解的成功经验,发动各种社会资源,扩大调解人的参与面,充分利用民事诉讼中诉调对接的相关梁道,鼓励和确认社会调解在附带民事案件中的作用,支持一切合法的调解结果,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格局,彻底扭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在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都应提倡涉及民事赔偿事宜的调解,立案侦查过程中的侦查人员、审查时的公诉人都有权依法对附带民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即便进入诉讼,法院均应支持。对于人民群众、社会机构、其它国家机关参与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不违法,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视为有效的处理结论。为此必须加强业务培训,特别针对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和民事审判政策方面的业务培训,提离刑事审判队伍的民事审判索质和调解能力。从根本上扭转以案寻法,被动办案,对相关民事法律及其精神理解不准不透而适用有误情况的出现,提高调解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同时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也可以有效提高调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克服审判人员对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的畏难情绪,扭转调解、执行上的被动局面。在日常的审判管理中,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质量作为审判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特别是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纳入到审判调解的整体布局中,作为法官审判业绩的考核依据之一。借鉴民事调解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和刑事政策的相关要求,制定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的规范流程,具体规范和指导相应的调解工作,从而降低诉讼成本,更有效地提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
2、从诉讼收益的角度提高程序效益之设想
首先,应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而《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均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相互之间严重冲突。其次,将告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规定为人民法院一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受经济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并不是所有的被害人都有能力请律师来帮助保护自己的权益,被害人如果错过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机会,就要承受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引起的心理之痛与经济之重,而明确法院的告知义务则可以减轻被害人的负担。最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体现“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全面确立财产犯罪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对被告人同时处以财产刑和对被害人给予民事赔偿时,民事赔偿应优于财产刑执行。现时,财产犯罪受害人既可附带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损失,并可根据生效判决,请求原处理的司法机关帮助执行。
可以说,从提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效益的角度考虑,改革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只是完善一个程序的操作,让被害人有选择的机会、使其对程序后果能够形成明确的预期。而如果希望通过增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收益,达到提高程序效益的目的,着力解决好每一桩被害人以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提起的关于损害赔偿的诉讼才是增加程序收益的做法。
【结语】
1、图书馆经济效益的特点
首先,图书馆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图书馆经济效益的内在要求就是实现图书馆员劳动成果在质量与数量上的统一;实现图书馆活动的经济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图书馆经济效益是借助于劳动消耗与劳动成果之比表现出来的,是具有经济性质的,但图书馆经济效益又必须通过其劳动成果与社会实效的对比关系加以检验,这种检验就决定了图书馆经济效益具有社会性的特点。其次,图书馆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图书馆的经济效益不是通过直接创造价值来实现,而是通过投入与产出及其实效的比较显示的,它不完全体现在图书馆活动及其自身收益中,而更多地蕴含于社会用户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而产生的效益之中。第三,图书馆经济效益具有复杂性。图书馆在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不但将使用价值,也将自身的价值连同提供的资料一起转移到了用户身上,使用户劳动力的价值有所提高,增强了创造价值的能力。但其价值并不直接表现在商品中,而是凝结在利用图书馆的商品生产者或劳动者身上。因而,图书馆工作过程细致、复杂,难于检测,不易为人所了解。所以说,制约图书馆经济效益的因素非常复杂,既有人的因素,又有物的因素;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
2、图书馆应加强经济效益的研究
图书馆经济学就是以图书馆活动中的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研究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经济价值,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中的经济效益以及行政管理的效益问题,目的就是追求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的最佳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