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24:31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土地管理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本报告强调了以建设主体功能区为契机进行国土规划的必要性,提出了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制定土地政策的基本原则,并按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设计了相应的土地政策。
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的基本思路
(一)以进行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契机,开展国土规划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规划中,有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五年计划,有以土地利用管制和耕地保护为主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以满足城市化发展的城市建设规划和乡村规划。这几个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各自为政,相互冲突,导致规划的效力大打折扣。经济发展规划以GDP等增长指标为主导,决定一个地方在一个阶段的经济面貌,也决定地方领导的政绩,因此,往往成为主导性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直接与一个地方的城市化程度相对应,而且城市外延的扩大也决定一个地方城市政府的财政能力,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在城市建设规划方面,出现2-3年各地就进行一次规划修编,也就不奇怪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给定一个时期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程度的前提下,对一个地方土地利用结构、土地转用和耕地保护量的指标性规划,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水平大大超过预期,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改革后的第一个土地利用规划是1997年编定的,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对经济发展预期明显过低,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大滞后,越来越失去其权威性,甚至在一些地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开发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为支撑,逐步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国土开发规划体系。以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为契机,把国土规划提上议事日程,从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对国土进行全面规划,实行科学的国土开发和保护,对于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土地进行科学布局,以《国土规划法》的形式予以明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减少行政干预,减少下位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二)有利于空间合理布局,形成区域梯度发展
改革二十多年来,区域之间的调整,土地政策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发展打破了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区域朝着均衡方向发展,而乡镇企业之所以能全国遍地开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的政策鼓励农民利用集体的土地自办企业,解决农民的就业和收入问题。90年代初,珠江三角洲的崛起,除了比邻港澳的便利外,也得益于当时广东比较灵活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办法,据调查,这一区域50%以上的建设用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这就大大降低了企业创办的门槛,为招商引资创造了大大便利。90年代末以后,长江三角洲的发展尽管已面临新《土地管理法》的严格管理,但这一区域80年代乡镇企业大发展时,留下了大量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为长三角工业化城市化提供了巨大的土地空间。
随着珠三角和长三角的高度工业化,土地稀缺性大大提高,产业转移势在必然,中部和西部局部地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要充分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土地要素的角色和功能应有所差异。在优化开发区,由于土地稀缺性十分高,如果继续沿袭政府独家控制土地、低价供应土地支持工业和大比例行政划拨用于基础设施土地的思路,不仅导致土地的不集约、节约利用,而且也不利于这些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匹配发展;重点开发区域将扮演承接优化开发区产业转移的重要角色,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借鉴优化开发区起步和发展阶段以灵活性和创新性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经验,避免建设用地完全通过征用的倾向,给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开辟一个通道,将对优化开发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是以环境保护为主,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则应以强调补偿机制的完善为主,通过补偿和转移支付,缩小这两个区域与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差距。因此,在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建设中,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形成区域性的土地政策,将有利于区域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区域之间协调发展。
(三)建立和健全补偿机制,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区域共同发展
我国经济区域发展之所以形成各地单纯追求经济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个地方不抓经济,该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就会不断拉大,地方政府收入也上不来。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由它们之间的工业化、城市化程度决定,而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差异又带来政府获得的土地收入的差距。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越高,居民购买力越强,房地产业越活跃,土地市场也越发展,政府土地收入也越高。反之,一个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越低,居民购买力越低,房地产业不发展,土地市场也无法发展,政府土地收入也极其低微。这是这一轮经济发展背后政府收入状况差异的真实写照。
尽管我们力图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地区之间的平衡,但由于地区之间差距的根源在于预算外收入的差距,一个地方的产业不发展,尤其是地方可支配的收入上不来,光靠财政转移支付,无法带来地方富裕和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的好转。
解决的办法是,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区域划分原则,对于能发展的区域(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在土地政策、尤其是建设用地指标有所放松,支持优化开发区域城市化的进程和重点开发区域的工业化进程;对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除了已经实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外,在财政上专辟生态和环境保护基金,给予补偿;除了中央财政渠道外,还应探索区域之间发展权机会损失补偿机制,即由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获得了发展权的区域向被限制和禁止发展区域进行发展权补偿,办法包括建设用地指标可交易,建立政策性移民专区等等,让限制和禁止发展区域享受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果,让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享受优良的环境,形成全局范围的经济、社会、自然可持续发展。
(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稀缺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我国上一轮经济发展中,政府通过垄断土地供应主导经济发展进程,这种增长模式,虽然保证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度,但也带来政府经营土地和金融的高风险,农民权益受损,土地的粗放利用,形象工程林立,环境恶化,土地腐败。
我国经济已进入追求增长质量和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新阶段。土地尽管在区域发展中还将扮演重要角色,但土地启动经济成长的机制必须要有根本改变。那就是,要减弱政府对土地的行政配置和独家垄断,发挥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价格机制反映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引导土地的更集约、更节约及更有价值利用;将财产权在土地利益分配中的作用摆在重要位置,让土地所有者农民集体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价值增值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
具体而言,在优化开发区,土地政策的重点是,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逐步退出对土地征用和供应的垄断,诱导目前过量的基础设施用地和工业用地向城市用地的配置,将一些对农民财产性补偿的个案探索上升到地方普适性做法,并形成地方规章,对农民土地权益实行合法保护。在重点开发区的经济起飞阶段,一定要吸取优化开发区的经验教训,改变靠土地招商引资和以土地抵押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思路,真正发挥市场在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既通过价格机制保证稀缺土地得到最优利用,又通过健全市场和农民土地产权保护,降低企业创办门槛,实现农民土地权利对土地级差收益的分享,为实现城乡统筹和共融提供制度空间。
三、主体功能区的土地政策设计
(一)优化开发区的土地政策
1.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1)改变优化开发区土地供应目前工业用地比重过高,城市商业等三产用地比重过低的局面。应着力研究发达国家和地区同等经济发展水平下,城市用地与工业用地的比重关系,提高土地的集约度和利用效率,推动优化开发区从过于依赖工业增长向依赖城市三产发展的转变,促进城市集聚效应对整个经济的带动作用。(2)在土地增量不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增加商业和房地产用地的市场供应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体途径是,将建议(2)中提到的减少的行政性划拨用地,转用于通过市场方式供应于经营性用地,以及将建议(4)中提到的工业性协议用地减少的部分直接通过市场方式供应转用于城市经营性用地。
2.强化市场在建设用地配置中的作用,探讨政府逐步退出垄断土地供应的途径。(1)严格限定行政划拨用地的用途和比重。目前行政划拨用地的用途过于宽泛,占地过多,既浪费土地,又易滋生腐败。建议对建设用地中划拨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比重做出严格限定,清理一些以公共利益名义实际是营利性的用地。进行某些公共用地按市场价赔偿的试点。减少行政划拨的公共建设用地的用途和比重进行严格限定,尤其是作为所谓提升城市品位的大广场、大马路、豪华办公楼等做出严格限定。(2)着手制定“公共利益征地否定式目录”,明确规定以盈利性为目的的用地不得征用,土地的征用必须坚持《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和征用”的原则,改变目前只要是经济建设需要就实行征用的做法。为了解决“公共利益”在法律上难以准确界定的情况,建议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只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用地,即可判定为非公共利益,这类用地不得通过征用获得,并列出不属于公共利益用地的名录,作为将来国土部门监察的重要内容。(3)限定政府储备土地为存量土地,严禁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范围,明确土地储备中心主要通过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收购和收回以获取土地。
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把盘活存量作为土地政策的着力点。(1)出台政策统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在制度上堵住新的土地空闲置。抓住当前土地资产价格上涨的有利时机,以盘活闲置土地为目的,由国务院尽快出台关于处置国有闲置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规定,对闲置用地的界限、类型、范围、期限,金融机构抵债土地缴纳闲置费、土地收回和相关税费等作出明确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腐败的处罚力度,进行土地保有环节的税收征收试点,提高房地产商持有土地的成本,防止土地投机。(2)对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进行分类处理,在政策上既要给出路,又要防止违法用地合法化。对“无证用地”、“历史用地”要视情给予专项指标支持和减免税费,由登记机关直接按历史用地进行确权发证。属于旧厂房改造,须根据有关规定完善用地和规划报建手续后方可进行。对违法用地的旧厂房拆迁,应视情给予补偿。为防止地方借改造之机扩大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建议国土部门在珠三角地区进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确权试点。(3)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构建利益共同体。政府应主要从旧物业改造带来的产业升级和物业的税收中受益,土地价值升值的绝大部分应留给农民集体;在物业改造中,尊重农民意愿,尽可能保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对于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介入的大型物业改造项目,要保留合理比例和位置较好的物业给农民集体,让农民集体长期享有物业出租的收入。4.实行功能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1)由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向对口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区域支付土地复垦费用。(2)在建设用地挂钩过程中,城市区域要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给原腾出建设用地的农村区域,作为工业和城市发展用地;(3)城市区域应向腾出建设用地吸纳一定比例的人口进城,这部分进城农民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4)对于整理出的闲置建设用地,可以不占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
5.以主体功能区的范围界定耕地占补平衡,逐步实行功能区域之间的耕地保护与补偿机制。(1)在优化开发区,既要阻止稀缺土地资源被大面积圈占,又要解决建设用地后备资源的供应瓶颈。以浙江为例,土地严管前,浙江省已有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1521平方公里,启动开发面积484平方公里,仅占32%,大量土地未被利用。但是,受制于建设用地的按计划指标控制与管理,再过5到10年,浙江的一些城市将面临无地可用的窘况。2000至2004年,全省建设用地平均年使用量约50万亩,最高年份达70万亩。土地严管后,2005年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16.5万亩,加上已获批准可使用的折抵指标共20多万亩,大量已批项目等地开工。建议对优化开发区域的现有农保率作出调整,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2)在划定功能区之后,为了协调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可以考虑改变目前以省为单位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的办法,改为以功能区域为单位,实行耕地占补平衡。(3)建立农田保护的地区补偿机制。鉴于区域之间以及同一地区不同县市之间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差异,它们占用基本农田的量也不一样,各地只能通过县内、地区内、省内基本农田指标的置换,解决经济发展用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平衡,这种做法一直没有得到中央认可。随着经济发展,这种做法将越来越普遍,甚至出现跨省平衡。建议出台功能区域之间就基本农田指标异地置换的原则、方式和补偿机制等出台有关政策,这样既可以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地区的用地需求,又有利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的地区获得一定的货币补偿。
6.进行土地财产税改革试点,培植地方政府可永续利用的地方税源。(1)启动土地财产税改革,让城市政府有永续的收入来源。根据各国经验,土地财产税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主要税种,可以成为地方政府可持续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操作上先易后难,合并税种,统一征收,分步实施。建议将与土地财产相关的税费由多个部门征收,改为只由税务部门征收;将现行的各种土地税费合并为三个税种,即土地占用税、土地保有税和土地交易税。土地占用税是对土地农转非行为的征税,将现在的耕占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合并征收,体现保护耕地的目的;土地保有税是对持有建设用地者的征税,基于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和随着经济发展必然升值的情况,可由中立的土地评估机构公布一个地区一定时期的土地价格,税务部门根据地价上涨的情形对土地持有者征收一定比例的土地保有税;土地交易税是对建设用地的交易行为征税,既让地方政府可以获得稳定的税源,也有利于土地转向最有价值的使用。(2)在土地财产税改革探索阶段,尽快出台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并明确土地出让金由地方使用,中央不参与其利益分配。中央可明确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这笔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但是,在操作上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预算资金管理是年初进行预算,年终审核,而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出让土地所得,它是一种政府垄断下的市场行为,当年计划出让多少土地可以由有关机构控制,但出让金多少则受市场左右,土地出让金如何纳入地方预算管理要有具体实施细则。二是,中央在土地出让金预算管理的规定中,应规范和提高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效率,决不可成为主管部门在摸清地方家底后分配地方土地收入的契机。
7.尝试工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进入市场,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1)尝试政府放弃对工业用地的垄断供应,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建议政府放弃对工业用地的垄断供应,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使稀缺的建设用地按市场价格配置到更有价值的使用。广东省政府积极推行以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做法,值得推广。(2)给被征地村留一定比例的经济发展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建造标准厂房、铺面等,用于出租,租金收益以股份形式在村民中分配。实践证明,村留用地既有利于村级经济壮大,在农村公共财政缺位的情况下,土地出租收入成为农村公共品提供的重要来源,而且土地分红也成为发达地区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重要途径。建议中央出台专门的政策,就留用地的比例、使用办法、收益分配原则等作出具体规定。(3)保护农民利用宅基地出租房屋获取收入的权利。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受益最大的一块是利用宅基地盖房,获取出租收入。鉴于现行法律中对宅基地的权属没有明确规定,出现政府侵占农民宅基地或农民在现有宅基地上超规定盖房的双重局面,因此,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宅基地为农民财产的同时,对宅基地的申请、使用与出租等作出明文规定。尤其防止一些地方以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为名,侵犯农民宅基地权利。
(二)重点开发区的土地政策
1.逐步加大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警惕和防范政府经营土地风险。(1)改变建设用地指标过于集中于大城市的局面。在重点开发区,政府在建设用地上行政配置资源的色彩浓,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大。在一些省份,2/3以上的建设用地指标被集中使用于省会城市和少数几个中等城市,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应该予以改变。(2)在重点开发区,地方政府也借鉴优化开发区的做法,实行政府土地储备和独家经营土地,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市场发育不足,土地出让收益不理想,政府经营土地并非一本万利,应减少政府独家供应土地的局面,禁止政府将增量土地放入土地储备。(3)在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用地比重过高,带来供地结构的不合理,也影响土地收益,应当予以改变。
2.尝试工业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维持我国制造业的全球优势。审慎评估政府垄断工业用地“招、拍、挂”对我国工业化的影响,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的出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地方政府压低地价招商引资行为,但也会提高重点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的成本。我国现在正处在工业化的关键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工业向重点开发区转移,都有赖工业化继续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优化开发区的经验表明,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民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以出租、出让、转让等形式供应给企业,既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用地成本,又保证了农民可以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地方政府可以获得企业税收和土地使用费。推广地方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的做法,有利于大量中小企业到广大重点开发区域落户,促进制造业向重点开发区域的转移,继续保持我国制造业在全球的竞争优势。
3.维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1)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国有化趋势应该有所遏制。在法律有待修改的情况下,要用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这个龙头。规划就是法律,一切用地以规划为蓝本,不能突破规划,也不能利用政府权力随意修改规划。防止地方利用村改居、市改区、区域调整、城市化改制等所谓创新,变相大面积圈占农地。(2)在制度上确保建设用地两种所有制的长期并存。我国宪法确立的土地国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并存,有利于维护我们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大国的长期稳定。但是,由于现行有关法律造成城市化的同时土地就必须国有化的现实格局,建议在宪法中可考虑修改以城乡分割来划分两种土地所有制的提法。不仅要赋予农民农地农用时的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而且要赋予农民在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时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3)给被征地村留一定比例的经济发展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建造标准厂房、铺面等,用于出租,租金收益以股份形式在村民中分配。实践证明,村留用地既有利于村级经济壮大,在农村公共财政缺位的情况下,土地出租收入成为农村公共品提供的重要来源,而且土地分红也成为发达地区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重要途径。建议中央出台专门的政策,就留用地的比例、使用办法、收益分配原则等作出具体规定。(4)保护农民利用宅基地出租房屋获取收入的权利。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受益最大的一块是利用宅基地盖房,获取出租收入。鉴于现行法律中对宅基地的权属没有明确规定,出现政府侵占农民宅基地或农民在现有宅基地上超规定盖房的双重局面,因此,必须在法律上明确宅基地为农民财产的同时,对宅基地的申请、使用与出租等作出明文规定。尤其防止一些地方以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为名,侵犯农民宅基地权利。
4.尽快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结束集体建设用地大量非法流转的局面。(1)应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集体土地应与国有土地一样,可以出租,出让,转让,抵押;可以获得与国有土地具有同等权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农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的绝大部分收益;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控制,依法取得。(2)所有非农建设用地的安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必须在规划的控制下,按年度用地计划实行农用地转用,依法进行土地登记,办理转用手续,取得转用证书。(3)要对所辖地域的非农建设用地作一次认真普查,制定出补办转用手续的最后期限和罚则,使所有非农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取得,禁止私下流转的土地黑市;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依市场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这一过程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任何建设用地使用者都可根据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与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建设用地使用者进行等价交换。土地使用权价格应该是市场价格。(4)加强集体土地收入的管理,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在土地产权上,严格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权利,在流转收益分配上的关系,要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收益资金的管理,将土地流转收益最大程度地运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5.进行功能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1)由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向对口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区域支付土地复垦费用。(2)在建设用地挂钩过程中,城市区域要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给原腾出建设用地的农村区域,作为工业和城市发展用地。(3)城市区域应腾出建设用地吸纳一定比例的人口进城,这部分进城农民享受与城市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4)对于整理出的闲置建设用地,可以不占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
6.以主体功能区的范围界定耕地占补平衡,逐步实行功能区域之间的耕地保护与补偿机制。(1)在划定功能区之后,为了协调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可以考虑改变目前以省为单位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的办法,改为以功能区域为单位,实行耕地占补平衡。(2)建立农田保护的地区补偿机制。鉴于区域之间以及同一地区不同县市之间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差异,它们占用基本农田的量也不一样,各地可以通过县内、地区内、省内基本农田指标的置换,解决经济发展用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平衡。(3)随着经济发展,跨省耕地动态总量平衡将不可避免,建议出台功能区域之间就基本农田指标异地置换的原则、方式和补偿机制等出台有关政策,这样既可以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地区的用地需求,又有利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的地区获得一定的货币补偿。
(三)限制开发区的土地政策
1.建立生态保护的财政和地区补偿机制。(1)国家财政专门设立生态保护基金,作为对限制开发区域保护环境的补偿。(2)继续维持10-15年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这一政策在其他区域可以停止,但是对于限制开发区域必须继续,这对于生态修复将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3)国家出台政策,建立发达地区向限制开发区域的环境补偿办法。
2.加大林权、草场权属改革,增大当地人口从林业、草业中的获利。(1)改革森林采伐制度,提高林业经济效益;(2)林地权属的长期化;(3)解决草场的“公地悲剧”问题,解决草场界定中的技术和产权问题。
3.对于资源性利用的产业发展予以土地政策的支持。限制开发区不可能完全脱离工业化进程,带来当地人口致富,应该支持当地资源性产业的发展。在建设用地指标上,改变完全集中于大中城市的格局,对于限制开发区内一些县发展资源性产业给予一定的土地指标。
(四)禁止开发区的土地政策
1.建立生态保护的财政补偿机制。由于本区域主要是国家森林公园或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保护具有国家公共品的特性,因此,必须建立限制开发区域的土地和资源保护的受益主体已经超越本地区人口,因此,必须由中央财政专门设立生态保护基金,作为对限制开发区域保护环境的补偿。
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
1、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和土地它项权利双重性质;2、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为土地使用权;3、土地抵押附属于土地使用权;4、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5、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功用和效力。
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2、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4、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战胜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抵押登记制度:
1、土地抵押登记的作用。2、土地抵押权登记程序。3、土地抵押权登记的效力。
土地抵押权的消灭:1、债务清偿;2、抵押物消灭;3、土地抵押权实现;4、抵押权无效。
土地抵押权制度中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1、土地抵押权的客体是否限于土地使用权;
2、关于“四荒”土地抵押;
3、土地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土地使用权收回;
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是否应征得批准划拨该土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内容提要:土地抵押权是附属于土地使用权的一项土地他项权利,土地抵押制度也是人们在经济发展中一直探讨的一个问题。本文先从土地抵押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谈起,对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登记制度及土地抵押权的消失进行阐述,并对土地抵押权制度中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略作探讨。
关键词:土地抵押权土地抵押权登记土地使用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局发展,土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人们已不再单独将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对待,而是将其当作一种资产进行科学的管理,以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经济杠杆作用。为此,笔者通过对土地管理知识的一些学习和了解,感到这是一门非常广泛和深奥的学说,其中有许多知识需要我们进行学习,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思考和探讨,在此本文就其中的土地抵押权进行阐述,并对土地抵押权制度中几个需要思考的问题略作探讨。
一、土地抵押权的概念
在我国,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的,为抵押人,接受土地使用权担保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土地抵押权是指在土地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对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着物所享有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的相关权利。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抵押权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只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而对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项权利,没有明确规定。
二、土地抵押权的法律特征
首先,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双重性质。土地抵押权作为抵押权的属概念,应当归入担保权或者担保物权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4条第三项和第五项均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可以抵押的财产,因此,从物权法的意义是说,土地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同时土地抵押权又是土地他项权利的一种,是设立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权利和负担。因此,土地抵押关系的调整,不仅要适用担保法的规定,而且要适用土地法的规定。
其次,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抵押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土地抵押权必须是基于土地使用权(利)才能成立,并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标的。土地抵押权成为他项权利,因其标的物为土地,地上物及某些土地权利,抵押在于确保债的经济价值的实现。故提供担保之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使用者以出让金钱为代价而取得的,因此,土地使用权可以成为抵押标的物。目前,我国尚无法律明确规定其他土地他项权利可以作为抵押,故土地抵押权的标的仅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其他。
第三,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但两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土地抵押权的效力对土地使用权有着重大影响。一方面,它的发生要以土地使用权的存在和行使为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作为利的土地使用权,因行政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而消灭时,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另一方面,它的实现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变动。
第四,土地抵押权的设定属于要式行为。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权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对土地抵押权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权登记应当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书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经登记而确定。
第五,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功用和效力,它的目的是通过土地权益归属的变更来实现债权的保障,而不是直接满足对土地的利用需求。因此,它不具有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益。从土地他项权利性质来分,土地抵押权是担保性他项权利,而其他诸如地上权,地役权等均归属于用益性他项权利。这也是土地抵押权不同于其他土地他项权利的重要特征
三、土地抵押权的客体范围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应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2)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3)以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由此可以看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设定抵押权,但是,如果以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作抵押的,该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国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是有偿取得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有权作出处分,包括抵押。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为了促进荒地的开发利用,《担保法》对“四荒”的土地使用权规定允许抵押,但是必须要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用来抵押的使用权必须明确为荒地使用权。第二、对该片荒地抵押人应享有承包经营权。第三、须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4、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随其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而不能单独抵押。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定条件类似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规则。
四、土地抵押权登记制度
1、土地抵押登记的作用
(1)抵押权的公示及生效的作用。土地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因此,对土地抵押权的设立应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展示土地抵押的设立、变更及消灭的法律状况;并且登记制度对土地抵押权的生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前所述,抵押权的生效均以登记为必要条件。(2)警示效力。土地抵押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告知公众土地抵押权设立、变更以及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公众了解该抵押权的变动情况,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有关的法律行为。因为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对债权人对自己是否成为土地抵押权人以及成为第几顺序的抵押权人的事宜无权作出禁止性规定。如果在土地使用权上已经存在着顺位优先的抵押权,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就会存有风险,但如果进行土地抵押登记,就可以给抵押权人提供足够的警示,使之了解设立后顺位抵押权的风险,从而为其行为选择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
2、土地抵押权登记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办理抵押权登记,首先应当由当事人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地价评估,并鉴定书面的抵押合同,其次在鉴定抵押合同后15日内,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如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最后,土地管理机关审查,进行登记注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3、土地抵押权登记的效力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抵押登记为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就是说,以抵押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土地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生效日即为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抵押权登记后,抵押权人可以对抗一切的第三人。其效力具体表现为:(1)当同一土地使用权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如果有的抵押权已经登记,有的抵押权未登记,先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受偿。(2)在土地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权已经登记,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抵押权一经登记,无论抵押财产的受让人是否属于善意,抵押权人都可与之对抗行使追及权。(3)抵押合同成立后,抵押人又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抵押权受让人的效力。(4)已经设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被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抵押权不受影响。(5)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的行为足以导致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减少或者土地使用权灭失的,抵押权人有权予以制止;(6)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实施扣押,并自扣押之日起对由该土地产生的自然孳息、法定孳息享有收取权。(7)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通过拍卖、变变的方式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于第三人,并在转让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五、土地抵押权的消灭
土地抵押权消灭的情形有下面几种:
1、债务清偿。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或者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债务人的清算组织在债务到期后已经将债务清偿完毕,该抵押权自行消灭。
2、抵押物消灭。抵押物消灭主要有三种情况(1)被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或者期限届满。(2)被抵押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3)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灭失。
3、土地抵押权实现。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并就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转归第三人。此时,抵押权实现,设立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抵押权也随即消灭。
4、抵押权无效。抵押权因抵押合同或者主合同具有法定无效事由而被依法确认无效。抵押权无效是土地抵押权消灭的一种特殊情况。例如,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设立抵押的,以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单独设立抵押的,以划拨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审批的。又如破产企业擅自转让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破产法(试行)》第49条的规定,在抵押期间,破产企业对已经抵押登记的房地产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抵押人并告知受让人该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破产企业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该转让行为无效。
六、土地抵押权制度中需要思考的几个问题
1、土地抵押权的客体是否限于土地使用权。
我国的土地抵押权实际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能否突破这个界限,把土地抵押权的客体扩大到其他土地项权利,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能够有偿转让的土地他项权利,就应允许抵押。例如,空中权和地下权。我国部分学者也赞成其他部分土地他项权利可以进行抵押①。
2、关于“四荒”土地抵押
《担保法》第34条规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被允许抵押的条件之一,必须是抵押人对该荒地拥有承包经营权,笔者认为,该限制是不合理、不全面的。应该将包括以购买、租赁、股份合作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规定为允许抵押的条件。对于四荒土地使用权,只要是有偿取得的允许转让的,原则上都可以抵押。
3、土地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土地使用权收回
土地抵押权附属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况下,土地抵押权自行消灭。这是我国法律关于二者之间法律效力的规定。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规定,限制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独立性,使抵押的担保功能降低,交易的安全难以保障。理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效期间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土地所有人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行为。土地所有人的收回行为不能对抗抵押人。因为抵押是物权行为。而土地使用权收回是债权行为,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自应当得到优先受偿。其二,土地使用权设有抵押并登记后,该抵押即有公信力,它可对抗任何第三人。抵押公信力旨在保护商业信誉及维护善意抵押权人的交易安全。这种公信力不仅是民法中的诚信原则的组成而分,且是各部门立法的基础。因此,一旦发生违反这种公信力的行为时,该行为的效力应当次于具有公信力的抵押效力。其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经登记后,抵押权人即:(1)可以登记的先后次序享有抵押登记利益(2)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主张。(3)可以排斥次登记或尚未登记的但已“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效力。基于上述效力,当发生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时,抵押权人当然可以主张经登记的权利,并排斥未登记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债权,先于其他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是否应征得批准划拨该土地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
前面已论及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设定抵押权,如果该土地使用权土地之上有房屋并且房屋所有人以该房屋设定抵押,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但该法律规定产生的后果是抵押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必然会出现土地的转让问题。而抵押人自身因为对土地使用权无权作出处分,因此,必须要经过有关政府土管部门的审批,转让方为有效。现在的担保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对此没有加以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是立法的一个缺憾。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未征得政府同意即可去进行抵押,在法理上也是讲不通的。抵押是对物的一种处分,未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就以自己并不享有处分权的物去进行抵押,显然是违反了有关物权原理。划拨土地的处分权在国家,政府仍然是地的主人,建筑在这种土地上的房产实际是与地产一起形成了一种国家与土地单位的共有关系。共有的财产未征得共有人的同意擅自作出处分,其处分行为应属无效。因此,划拨土地的房地产未征得政府同意进行抵押应该是无效的。从实践看,未经批准即可以划拨土地的房地产进行抵押也会带来一些不良的后果。其一,离开土地的房屋价格不好确定,其价值只减不增,从而使得房屋价值难以评估,而评估抵押物的价值是抵押的一个程序,不能准确地评估抵押物,必将影响到抵押权的设定和实现。其二,国家对划拨土地可以根据需要收回,如其设定抵押物发生收回,必将严重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而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设定的抵押一般是不会转让回收的。其三,影响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正常管理和统一安排。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出让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而将划拨土地的房地产抵押实际上就难以执行这些规定,因为在实现抵押权时无论是协议方式还是法院诉讼后强制拍卖开式,都将影响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否则又会影响抵押权人的利益。如果在设定抵押权时,将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作为必要条件,这些问题就都可以解决。
参考文献资料:
一、《国土资源管理实务全书》(中国物资出版社)谢经荣主编
第五章第八节地产抵押
二、《中国土地资源全书》(四川人民出版社)车夫主编
第五篇土地他项权利
三、《房地产抵押贷款如何避风险》(《中国土地》2001年11期)
我国土地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指出,土地档案管理包括:地籍管理档案、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建设用地档案、土地监督检查档案、土地科技管理档案和土地管理教育档案等。土地整理档案是土地科技档案的一种,整理内容是对成片土地上的道路、水源、农居建设及耕地坡度改造等,工作内容主要有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所涉领域涵盖工程建设、田间道路、农田水利、护林绿化、土地复垦等。在土地资源分配利用、流转、收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转变传统观念,创新服务机制,研究档案管理工作规律,是实现土地整理档案资料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保障。
一、提高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土地整理档案详细记录了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等关于土地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过程,通过土地整理措施的实施,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调整了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改善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在土地资源分配利用、流转、收益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规范、提高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整理档案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土地整理档案的利用效率。
二、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策略探究
(一)提高档案管理认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基础。1.加强学习,增强意识。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主观上树立工作责任感和严肃认真做好工作的思想意识,按工作优先,服务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档案管理工作中。2.增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强对档案管理和保护档案资料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档案资源的价值,从主观上对档案管理有个全新的了解和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档案法制建设,使档案工作开展做到有法可依。3.争取领导支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向领导宣传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让领导层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从机制上加强档案管理,重视人员、硬件、资金等投入,确保人力、物力和资源的合理配备。
(二)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前提。档案管理是非常复杂、烦琐的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专业性工作,因此要加强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档案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培养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培养严谨、细致、认真地做好档案收集、归档及保管工作的态度,树立扎实干,服务优,守纪律,创一流的坚定信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做好档案分类处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的重点。土地整理档案所要保存的内容是具有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以及声像等文件资料。在管理中要依照选址、测量、科研论证、规划设计、审查批复、资金预算、招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进行细致分类,认真归档。要认真负责的对归档项目进行审查,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单项工程要有项目负责人审定。分类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中的初级工作,分类要细致,归档要认真,才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后期土地规划、利用环节的重要作用,是土地资源长期发展的历史依据。
(四)将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是土地整理档案管理发展的必然需求。1.开展管理人员技术培训是实现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保障。随着网络技术的大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逐渐深入,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提高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持久性,在引进先进的土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后,要邀请业内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熟练操作软件的技能,定期考察管理人员的技术基础和工作能力,是实现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保障。2.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是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必然需求。当前正处于推进“四城同创、提升耕地质量、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涪陵”建设的重要时期,土地征用与土地流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大量涌显,档案查询、调卷和出具证明等工作繁多,管理人员的纸质业务堆积如山,为满足群众对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需求,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实现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和便捷查阅,需要做好网上备份、分类,建立数字化管理体系,因此,土地整理档案数字化管理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需求。
三、结语
总之,土地整理档案管理要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发挥较大效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国土档案的使用价值,为土地的开发利用提供最真实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唐宝莲,吴建华.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及三者的关系[J].科技档案,2006(03).
清河效果图
引言
也许因为中国的传统园林太优秀了,也许因为我们陶醉于这优秀的传统太长久了,使得我们在国际现代景观设计经历了半个多世纪之后的今天,仍然未能摆脱她的阴影。这种阴影的灰暗程度,远比传统中国建筑浓重的多。而忽然间又觉得时代变了,帝王和士大夫不复存在了;大众成了主人,严酷的生态和环境问题使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曲径通幽,不再有诗情画意了,于是我们不知所措。这时,国门外蓄势已久的西方现代景观设计思潮或形式便乘虚而入。一时间,中国大地变成了西方景观的游乐园和博览园。中国景观在呼唤“今而中”的春天。立足于本土的创新似乎是惟一值得信赖的途径。
当城市化和可持续挑战中国大地,奥运会成为未来北京的主题时,奥林匹克公园的设计应采撷五千年的造田、种田、灌田的技术、艺术和精神,并将其与现代最新生物和能源科技相结合,实现一个科技的、人文的、绿色的奥运景观典范。一个未来中国和世界的可持续景观典范。
五千年的中国土地曾经、还将养育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在无数的失败与成功之后,“田”,积淀下了处理人与土地关系的最精华的智慧。连同那充满诗意的景观,”田”,告诉我们如何尊重土地和自然过程,用最少的工程,获得可持续的最大收益。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这五千年智慧连同其诗意的景观被无情地毁弃,我们甚至以“工业化”和“高科技”的名义来“整治”和“改造”我们生命的土地、水系,而最终发现,我们祖先对待土地的态度和技术要高明的多。
“田”总平面图
但我们并不留恋过去,设计者以现代中国和未来世界的姿态,融合现代科技与人文精神,用“今而中”的语言和手法,创造未来健康和可持续的景观典范。于是,我们重新发现和认识了“田”——撷拾起智慧的果实,播撒下希望地种子。
1场地挑战
奥林匹克公园景观营造所面临众多问题和挑战,这些包括:
(1)如何克服10m的高差来开挖巨大的湖面?如何使工程量最小,克服湖底渗漏?
(2)如何用大规模群众性植树造林方法,营造5平方公里森林,同时避免单一林相?
(3)如何在大尺度上营建理想“风水”景观9如何管理如此大尺度人工景观?
(4)如何在缺水环境下建立一个经济的、可持续的水再生、循环和再利用系统?
(5)如何解决场馆的巨大尺度问题,营造宜人的环境,如何解决赛时赛后使用问题?
(6)如何延续城市的中轴线,使之具有纪念性,同时是一条连续的文化、休闲廊道?
2对策:田
当一种艺术走到终点或一个阶段时,便需要重新回到本原去获得灵感。任何一种艺术形式,不管其多么优秀灿烂,都不可避免地要被时代所淘汰,而只作为历史和文化遗产的存在。正如传统中国山水园林,从经过艺术家精选过的自然山水中获得营养而成为贵族化的景观一样,为人民大众的景观设计,需要从平常的大地景观中吸取营养。于是,”田”,一个最普通而最深藏于中国文化潜意识中的日常景观,便成为本方案的灵感之源。田所能提供的景观物境和意境包括:
(1)造田:如何用最少的工程,获得最大的收益;
(2)种田:如何与自然的节律相和谐并配置作物;
(3)灌田:如何合理而巧妙地利用水;
(4)田的欢乐:包括许多竞技活动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5)田的纪念:对土地的敬畏,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缺乏的。
这些积淀在中国五千年土地上的智慧,与现代科技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用“今而中”的语言和手法,设计这时代的、中国的土地,正是本方案的核心思想。
3方案特点
3.1田+等高线:结构与象征性肌理
显现场地原有的等高线,也是场地历史的记忆,延续北京西北山势,将其与源于场地和区域的田块肌理相结合,构成整个公园的结构和象征性元素,并将这种肌理几何化后,一直延伸到中央景区。在不同区域,这种肌理用于组织各种景观元素和空间:
(1)整体上,在森林公园形成象征性的左右环抱的理想风水格局;
(2)在森林公园西侧用于组织湿地、梯级湖群、林地斑块、野花草甸、石墙和步道;
(3)在森林公园东侧用于布局林中草地和地形;
(4)在中央景区用于形成草坡、广场、步道和水中栈桥。
五色土效果图
3.2梯级湖群+梯田湿地:最少工程量的场地设计途径
利用场地由西而东的10m的地势高差,与湿地净化系统相结合,形成层层叠叠的梯田湿地和多个梯级湖群;
(1)大大减少挖湖的工程量,同时避免由于挖穿粘土层带来的湖底渗漏;
(2)增加水体流动性,形成多级跌水,丰富水体景观,并提供充分机会给湖水加氧;
3.3可持续的水系统:渡水槽和水体净化、循环和再用
强调奥林匹克公园不应成为城市用水的负担,相反的,它是城市水系统治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应有利于整个水处理系统,使奥林匹克公园及森林公园真正成为可自维持的公园。
(1)建立与温室相结合的湿地系统,利用温室的反季节高效净化系统,强化生物净化功能;
(2)建立引水渡槽,将森林公园湖水提升到中心湖区,构成更具经济和环境教育意义的水循环系统,同时只需用一个提水泵,便可解决沿途水景观的形成;
(3)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和再生系统;
(4)恢复清河故道,建立与城市雨水收集系统相结合的沼泽净化和滞水系统。
3.4植被:景观生态模式与“三皴法”配置
用“基质一斑块一廊道”的景观生态格局总体布局植物群落;形成林在田上,田在林中,林在水上的多种景观。用国画“三皴法”(点皴、线皴、面皴)营造地带性植被景观。
(1)生态群落博物馆概念:保护现有成熟林地,建立多样化的生境;
(2)干百年田园的种植之美被升华、提炼为主导中心区的种植设计形式。
3.5轴线:五线谱上跳动的音符,一部关于五色土地的交响乐
轴线作为北京古城轴线的延续,从帝王的纪念,走向对土地和普通人民的纪念和向往。在强调其规整和纪念性的同时,设计一系列不规则和自然的空间,创造其作为体育、文化和休闲廊道的功能。
土人梯田湿地效果图
土人叠水效果图
“田+等高线”肌理,林带和水从森林公园延伸入中心区,与来之古城的轴线平行交汇,如同音乐的五线谱,其上跳动着活跃的音符,包括:五色土花园、节点广场、林下休闲广场、湖中五岛。将轴线的纪念性与休闲性相结合。整个交响曲分为3个主题乐章:历史擦痕(过去)、盛世印证(现在)、生生不息(未来)。
轴线西侧为规则的纪念性林带,轴线与西侧城市的绿屏,导引新鲜空气。东侧为沿等高线、湖水线和田块肌理分布的自由式疏林。西侧林带下以2.5mx2.5m的模块形式,构成亲切宜人的休闲空间。
五色土花园:在纪念性轴线和东部湖滨休闲走廊之间形成安静的空间,用类似禅的简约而现代的方式,纪念中国世代耕种的五色土地:黑土地、白土地、黄土地、青土地和红土地。
水作为一个联系纪念性轴线的主要元素:渡水槽为中心湖区和各种水景的营造,提供了最方便经济的途径,它实现了人与巨大的体育场馆空间和尺度的过渡,连接了中轴线与湖滨,并构成了一个个框景,蒙太奇般地展现了中轴沿线的景观序列。
连续的轴线步道和滨水步道使轴线保持了连续和整体感,并与森林公园连为一体。
3.6场地故事:环境解说系统与专类植物园
乡村故事线:保留场地内原有乡村道路网络,建立故事盒与网络的环境解说系统,讲述田园上的寻常故事。利用场地历史文化遗迹和村落遗址,讲述场地普通人民的故事。
专类植物园:和故事盒相结合设计5个专类植物园(蔬菜园、药用植物园、果树园、作物园、花卉园)。
2贵州省概况
贵州省是喀斯特岩溶地貌典型发育地区,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山地面积占61.7%,丘陵面积占30.8%,宜耕平地面积仅占7.5%,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素有“地无三里平”的贵州由于近年来建设用地侵占耕地面积不断加大,导致耕地资源奇缺。为此,贵州省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土地整治项目以扩充耕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为今后规模集约化的农业大生产搭建平台[7]。至2012年底,贵州省石漠化治理面积逾100万hm2,森林覆盖率提升20多个百分点[8]。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以及土地整治专题资料,2001-2012年,全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6.79万hm2,累计开展土地整治项目13000多个,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1.99万hm2,总体完成了全省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在开展整治项目过程中,贵州省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进一步推动贵州土地整治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如《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等。从项目选址到最后竣工验收都有一系列规程制度管理。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从2011年3月1日起,《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在全省正式施行,贵州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9]。贵州省制订的《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指出贵州省2015年将建成40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对此,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拟出台相应规范指导省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
2.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和项目公告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法人,根据项目级别,一般情况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其职责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资金筹措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项目施工之前由承担单位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公告内容:项目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土地权属情况及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单位等。
2.2实施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单位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各级国土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方案,在报经上级监督部门批准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在公证、纪检、监察等监督单位的参与下,举行公开招投标,从而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由双方以合同方式约定。项目资金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支付。
2.3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土地整理监理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根据土地整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土地整理专业化的外部监督管理活动[10]。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通过工程监理能有效地控制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能高质量地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协调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对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有详细规定。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分级验收,验收分技术评定和结果确认2个阶段进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有验收权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验收。市级项目和省级项目验收前,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过初验,要抽查60%以上的工程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
2.5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和资质备案
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整治的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有权检举、控告以及投诉。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费进行管理,省、地、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安排及有关经费的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审计。对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也要对项目进行监管。从2012年4月9日起,省国土资源厅对参与土地整治活动的各单位、公司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即所有从事土地整治方面工作的单位和规划人员都要在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根据贵州省土地学会公布的信息,至2013年底,全省具备土地规划甲级机构2家,乙级机构89家。根据2012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全省具有测量资质单位384家。这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
3存在的问题
3.1项目立项随意,公众被动参与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过于随意,缺乏科学性,政府主导色彩浓重。政府扭曲土地整理的目的,单纯地追求项目规模大,把土地整治看成是地方投资项目或换取建设用地指标的手段,而忽视了该地区土地整理是否有必要性。缺乏对群众的引导和宣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差[11]。项目选址、立项之前没有经过公众参与决定,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政府强制性投资行为,未体现公众意愿。虽然在规划设计时村民签署了各种意见书,但由于农村村民知识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难以体现真正的民众意愿。村民只知道这个项目已经确定要开展,需要他们签字、征求规划意见,而没有决定这个项目该不该开展的权利。
3.2资金管理漏洞多
不少土地整理项目变质,从整理土地变成修路。很大比例资金用于与土地整理关系不大的道路建设,资金未用到正题上。尤其是土地平整工程,在计算填挖方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超限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精确度。在预算时部分费率的选取不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的规定[12]。另外,把乡镇政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这不利于资金监管,不仅存在挪用拖欠的风险,还会造成上级部门监管困难等。
3.3许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土地整治项目通常都是省市一级的投资项目,且涉及耕地占补平衡,影响地区发展。专家评审时受政府的干预强,往往要承受政府方面施加的压力。尤其是在可研阶段审核制度不到位,在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基本上是全部通过,这不符合实际。在评审规划设计时,缺乏系统的评价标准,使得规划设计不合理。例如贵州省贵定县某土地开发项目所设计的蓄水池全部规划在田间道生产道边沟上,布局不合理;一田间道最大坡度超过20%,完全不符合道路设计。设计不合理造成整治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都要做变更设计,有的施工单位为避开高难度作业地段(如道路涉及大面积爆破作业)申请变更规划设计,使得规划缺乏法律效力。项目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和惩罚措施缺乏,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
3.4缺乏后期管理维护制度
项目往往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沟渠堵塞未及时清理影响灌溉,田间道损毁不能及时补修。项目业主一般情况下是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政府在取得业主管理费用之后,往往不再重视项目区维护。目前没有对后期管理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责任模糊化直接影响整理区各工程设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导致不经济现象产生。
3.5土地整治法律效力低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发挥土地整治的法律效力。虽然各省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一些规范、条例,但其法律约束力不强,现实操作中缺乏强制力,对各项目负责单位没有有效规范力度,效果甚微。尤其缺少生态工程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规划设计中每涉及到生态工程就是种植行道树、播撒绿肥等寥寥几字。
4对策建议
4.1建立一套系统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专门的土地整治法规。高效力的规章制度是高质量执行土地整治活动的前提。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制化的土地整治使得规划、管理等行为更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整治管理的主要依据。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尤其是要加强项目监理体制、资金审计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以及资金利用的规范合理。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以保正整治工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期效益。
4.2建立项目纠察制度
由国土资源厅定期组织省外专家对省内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价。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报告、投资预算、施工质量等进行核查,并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对高质量的整治项目予以表扬。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考核,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4.3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
将历年来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统一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中,内容包括项目地址、规模、参与项目的各负责单位以及项目的各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投资预算书、监理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等。为以后的数据查询、责任追究、新项目选址意向等起到高效率管理作用。
4.4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推动土地整治公众参与的最大动力来自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规范,而非政府鼓励或舆论呼吁[13]。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公开,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公民的监督。建立畅通的土地机制,使公民的意见、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政府宣传等途径加深公民对土地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知。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土地整治公众监督团体组织,对政府土地整治行为实行监督、提供建议。
关键词:口述历史 地方文献 工作方法;
中图分类号:G25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1 简述口述历史
口述历史是访谈者向受访者提问的方式,通过笔录、录音、摄像等手段,将储存在受访者大脑中的各个时期历史事件经过口头方式表达出来;再经过加工整理和开发加以利用,形成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史料。口述历史大概始于20 世纪40 年代,1948年,美国内战史专家苗文斯创建了历史上第一个口述历史的专门研究机构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历史研究室, 标志着口述历史的产生;并于60、70年代在加拿大、英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国家迅速发展。我国对开展口述历史的研究起步较晚,利用口述历史方法搜集资料,是在50年代;主要以笔头记录或以录音带形式保存下来,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直到近年来,才引起相关机构及史料研究学者的重视,2004年成立了中华口述历史研究学会,标志着我国的口述历史研究有了一个初步的架构。随着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录音、摄像器材为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然而,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开展对口述历史资源的采集、整理、保存和开发利用还有待进行进一步的关注和研究。
2 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的意义
2.1 口述历史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作为学校文献信息中心, 要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需求, 仅提供常规的信息资源已经不能满足, 这就要从现有文献资源以外寻求新的增长点。口述历史作为一个新载体,它是通过对当事人和知情人进行口述访谈,从中所获得的信息。口述历史有着独特的学术价值,可以弥补文字及其它资料的不足;是促进馆藏多元化, 对馆藏信息资源的有力补充和完善;因此,口述历史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汕头大学图书馆特藏部在国内图书馆界率先开展口述历史资源采集开发工作, 其采集资源在学校科研工作中及社会各界得到很好的利用,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这也足以证明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的重要性和社会价值。
2.2 口述历史在地方文献工作中的意义及其紧迫感
地方文献具有明确的地域性和史料性,地方文化是地区社会发展的历史见证,是人们生活、生产劳动中积累的文化遗产。这些地方文化的在逐渐消失, 甚至有些民间技艺已经面临失传。由于生命、记忆是有限的,决定了我们应以紧迫感态度来抢救人类历史文明中即将流逝的文化遗产。我们要趁当事人、知情人还在的时候,深入实地调查访问,收集、整理他们的口述历史;挖掘、抢救文字记载资料上缺少的部分,弥补史料中的空白。我校坐落在南海之滨的广州黄埔港,深入细致挖掘、抢救、整理、研究、整合南海神庙,黄埔古村,黄埔古港等文化史料。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刻不容缓,责无旁贷的责任。
3 图书馆口述历史工作的开展
3.1采访前的准备工作
3.1.1口述历史议题的拟定与计划
口述历史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填补特色文献建设中文字史料的空隙,所以在议题的制定中要具有独特性、唯一性、价值性等。所搜集的口述资料关系到特色馆藏的质量,所以议题的选定必须慎重。确定了议题后,就要制定口述历史计划,包括采访人、口述人、时间地点、口述时间、开场白、口述大纲、口述历史的目的和实施程序等,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3.1.2相关设备的准备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码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并迅速成为开展口述历史工作必选器材,在开展口述工作前期要投入经费购置如摄像机、录音设备、照相机等,这是开展口述历史的必要的硬件保证。
3.1.3采访人员选定及培训
开展口述历史工作是图书馆一项比较新的工作,无论是人员的配备还是采访经验来说,都可以说是从零开始;所以在采访人员的选定上,我们要跟据采访的工作性质、要求,挑选采访人员。采访人员必须具备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熟悉当地的文化。确定了采访人员,我们就要对他实施培训工作。首先,必须让采访人员对采访计划、目标、范围、内容有清楚的认识,其次加强对采访人员在采访过程中提问的技巧与风格的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更有效的获取资料,保证采访效果,采访人员必须对相关事件、重要人物有所了解;对访谈对像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环境、喜好等基本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3.1.4访谈对象的选择
在开展口述历史中,选择合适的访谈对象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关系到史料的利用价值真实可靠。首先,实地走访,认真调查,根据所需条件逐一筛选。受访者首选长者,因为他们大多是经历过重大历史事件,阅历比较丰富,所述说的历史史料颇有研究价值。如我馆确定的受访者,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广州著名古村落――黄埔村(因为它坐落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黄埔古港而闻名)胡氏第二十一代传人胡永堪先生,他无论对黄埔古港还是黄埔村的历史都颇有学术见解;是参加过许多记录片的实地拍摄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可谓是口述历史访谈者的最佳人选。
3.2做好采访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3.2.1把握主题和正确引导
在采访中把握主题, 问到点子上这是访问中实质性的、要害性的问题。正式的采访通常是按既定计划和访问提纲进行的,但是由于受访者大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记忆力都有所下降;对历史事件因时间久远, 往往出现偏差。此时, 采访人应做好引导工作,凭借自己掌握的知识, 进行巧妙的提问。 采访中有时遇到一些把握不准的事实或情节, 这时采访人员需要运用一定的技巧,把握住采访主题, 并挖掘其内心更深层次的看法。在采访中难免心神紧张, 也会影响表达、记忆的,采访人员要随时揣摩对方思想、情绪、感情、顾虑,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发问,消除其紧张情绪,做好引导工作。
3.2.2形式灵活的提问
在采访中提问是一门学问,它关系到口述历史资料的质量。为了在采访中更好与受访者产生有问有答的效果,在采访前多次登门拜访,与受访者进行思想交流,为正式采访营造良好气氛。采访人提问的质量直接影响被采访人回答问题的质量高低,所以在采访前要作好准备。了解一下被采访者的相关资料、历史背景,做到心中有数, 以便提问时切中要害。提问时还要注意,尽量避免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或与受访者敏感的话题,以免陷入僵局,影响采访效果。因采访的对象、内容、场合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时可以开门见山提出问题;有时却要婉转地提出,所以采访中必须掌握提问的技巧。
3.3口述历史资源的整理和开发利用
3.3.1口述史料的整理
通过采访得到原始的口述历史材料是比较杂乱的,不具学术逻辑。对采访收集到的口述历史, 需要向其他文献资料一样进行专业的整理, 才能为读者提供有价值资源。首先对采访收集的录音、摄像等资料反复听、认真看;对于其中不清楚或含糊的地方加以校正、补录、拼接、编辑等。在对于与主题不相干的内容进行删减,要尽量保持口述史料内容的原貌。对收集到的口述史料要进行鉴别, 尤其是对关键的人物、时间、事件等做必要的考证,整理后资料要返回给受访人核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需要将口述历史录音、摄像等资料转换为文字资料,在转换过程中, 尽量保持访谈的原汁原味。图书馆收集口述历史史料最终目的是加以利用,所以要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对录音、录像等进行分类标引等编目工作, 编制目录、主题、摘要、采访人、受访人、时间、地点等详细的检索点。随着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对收集的口述音像资料可以通过相应的转换软件直接实现影像文件格式转存到计算机上,将口述历史资源数字化, 供读者使用。
3.3.2提供口述史料的服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利用,把加工整理好的口述史得以充分利用成为可能。在特藏室设立口述历史专柜并按主题进行分类编号,把收集整理好的口述史料制成DVD和配套的文字史料、数据库加以保存,便于读者随时查阅。读者要获取完整口述资料必须来图书馆特藏室, 并由馆员为读者提供咨询服务。另外,还可以将口述历史记录加人到MARC书目数据中, 通过读者借阅提高对口述历史资源的利用。随着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应用, 为口述历史的充分利用提供了便捷的条件。把采集好的录相资料以影音文件的格式转存到计算机上,实现资源数字化后再通过整合就成一个供读者共享的口述历史数据库。
4 结语
图书馆进行口述历史资料的收集、采访与开发利用工作。 对于挽救历史资料,为不同层次的读者提供独具特色的历史史料;为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口述历史是促进馆藏多元化, 是对馆藏信息资源的有力补充和完善, 口述历史将成为图书馆特色馆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陈俊华.图书馆开发口述历史资源探索.图书情报工作2006(6):126-129
可以预见由于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业的较高利润率和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外商在房地产业的投资可能会继续增加。近几年来,直接融资比例过小,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在中国并不盛行。金融机构贷款所占比例增大,特别是银行贷款,在中国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6]。一直都保持在19%-25%左右的比例,这与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开发过热,银行紧缩房地产信贷的政策是相符合的。但这也并没有意味着银行贷款在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中的作用越来越小了,事实上,在其他资金来源中,约有50%以上的比例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因为近几年很多消费者都是采用贷款买房的方式。因此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和其它资金来源三者加起来约有50%-60%的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由此可见银行贷款在房地产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两者之间的依存关系明显。房地产业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周转期长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业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完备的房地产金融应该包括银行间接金融和市场信用在内的一级市场以及以证券化为主要手段的二级市场。银行提供开发贷款、房地产消费按揭贷款等间接融资,具有房地产投资商特征的基金(主要为房地产投资基金)提供市场信用,这些构成了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信贷证券化,尤其是按揭贷款证券化,不断把银行信用转化为市场信用,构成了二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两个市场共同作用,形成了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分散体系。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房地产金融体系存在着极大的不完备性。从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资金需求现状来看,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自有资金外,要依靠银行贷款来维持房地产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近几年来,从开发企业的资本融资看,用股权进行融资的情况极差。2007年底,5力多家开发企业中用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的企业约为103多家(A股市场),仅占0.2%;用私募方式进行股份化的企业也为少数;绝大多数企业为有限责任的注册资本股权融资,使股权融资的手段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从开发企业的债权融资情况看,由于没有企业债券的发行,没有不动产基金和不动产信托基金的支持,没有抵押信贷的证券化,使企业债权的融资都集中于银行,银行成为惟一的债权融资出路。因此银行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加重了国家金融负担。
2房地产金融的融资机制
融资虽然不是建设房地产金融的最终目标,但融资却是房地产金融的首要任务,房地产金融如果失去了融资能力,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7]。因此,融资机制是房地产金融的生命线。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流动和融通不是采取行政手段的分配方式,而是通过房地产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方式,充分按照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进行。因此,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融资机制建设实质就是建设一种公平的金融市场机制。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运行中,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资金的供求规律和需求的规模不变,双方保持平衡,那么市场就表现为平衡状态;如果需求旺盛,房地产金融市场就会活跃,房地产金融商品的交易量增大,与此相关的土地市场也会迅速发展。资金的供求规律还决定着资金在不同市场、地区及部门之间的流动。价值规律在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作用机制具体表现为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的标的物,不管是借贷资本还是虚拟资本,虽然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是不同的范畴,但却变成特种商品一房地产金融商品,利息是它们的价格。这种价格和商品市场的商品价格一样,都是由当时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金融市场机制中的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二者的作用密切联系在一起。市场资金供给多,利率低;反之,利率则高。故房地产金融市场利率的高低实际上是房地产金融市场松紧的体现。当然,房地产金融市场利率的高低也并非完全单纯由资金供求规律决定的,它与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国家政策以及大众心理相联系,尤其与土地价值的增值幅度联系紧密。当土地增值较大时,即使较低利率的房地产金融商品(如土地债券等)也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当经济发展不景气时,一些游资会从工商业转向房地产金融市场,致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较旺。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为发展农民土地所有制(自耕农),鼓励人们占有和扩大土地规模,不仅实行土地低价政策,而且还以土地为信用基础,向需要资金的农民提供土地买卖长期贷款,从而使自耕农数量大大增加,到目前日本还有80%以上的自耕农。
房地产金融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特殊特征:
(1)债权可靠,较为安全
这是由土地的特点所决定。其一,土地位置固定,不能移动。一般的商品都具有可移动性,而土地固定在一定的地方,位置不能移动。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对土地的处置来保证债权的实现。其二,土地具有自偿性。受信人可以通过对土地的经营不断地获得收入,从而具备不断还本付息的能力。其三,土地具有增值性。土地资源是有限和不可再生的,而土地的需求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不断上升,因此,土地价格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
(2)贷款偿还期限较长,利率较低
以土地为抵押而融通的资金多用于土地开发、改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都是长期项目,一般需要1-5年,资金的占有时间比较长。因此,以土地为抵押进行贷款,偿还期一般要长些,利率要相对低一些。借款偿还期短则3一年,长则20-30年至40-50年不等。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年利5%,带有较大成分的优惠和政府扶持性质,与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有差别。
(3)运营债券化
一般有价值的财物,如金、银和其他物品,作为抵押担保品可以交给债权人保管,同时这些财物便于分割,且为大多数人需要,本身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流动。而土地不同于一般有价值的财物,由于其具有固定性,且分割困难,因而流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以土地作为抵押的担保物,发行债券,实际上也就相当于把土地财产变成可以分割可以流动的财产,必然扩大其流通范围。
(4)债权人、债务人权利上的非对称性
在土地抵押贷款契约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任意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债务,而债务人在契约到期前可以随时偿还债务并保留收回抵押土地的权力。若债务人逾期不能还清本息,则抵押的土地归债权人,即债务人被取消了土地的赎回权。
(5)房地产金融制度必须由专门的机构来推行
房地产金融业务一般需要政府扶持。由于农业收益低,生产周期长,风险大,对农业进行较长期放款,不是一般的商业银行所能完成的,所以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方面的优惠或资助,并设立专门的机构推行房地产金融制度。如在美国上层设有“联邦土地银行”,在基层设有“土地抵押合作社”;在德国设有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土地改良银行、土地信用银行;在日本设有类似于农地银行的金融机构,中央级的是农林渔中央金库,地方级的是农林渔业金融公库。
3房地产金融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前景
3.1土地资源的产权将明晰化
只有建立新型明晰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各项权能,才能使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存量土地资产的盘活成为可能。
3.2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将逐步完善
一、软土地基的特性
1.孔隙比和天然含水量大。我国软土的天然孔隙比一般e=1~2之间,淤泥和淤泥质土的天然含水量w=50~70%,一般大于液限,高的可达200%。
2.压缩性高。我国淤泥和淤泥质土的压缩系的一般都大于0.5Mpa-1,建造在这种软土上的建筑物将发生较大的沉降,尤其是沉降的不均性,会造成建筑物的开裂和损坏。
3.透水性弱。软土含水量大,可是,透水性却很小,渗透系数k≤1(mm/d)。由于透水性如此微小,土体受荷载作用后,往往呈现很高的孔隙水压力,影响地基的压密固结。
4.抗剪强度低。软土通常呈软塑一流塑状态,在外部荷载作用下,抗剪性能极差,根据部分资料统计,我国软土无侧限抗剪强度一般小于30KN/m2(相当于0.3kg/cm2)。不排水剪时,其内磨擦角∮几乎等于零,抗剪强度仅取决于凝聚力C,C<30KN/m2,固结快剪时,∮一般为5°~15°。因此,提高软土地基强度的关键是排水。如果土层有排水出路,它将随着有效压力的增加而逐步固结。反之,若没有良好的排水出路,随着荷载的增大,它的强度可能衰减。在这类软土上的建筑物尽量采用“轻型薄壁”,减轻建筑荷重。
5.灵敏度高。软粘土上尤其是海相沉积的软粘土,在结构未被破坏时具有一定的抗剪强度,但一经扰动,抗剪强度将显著降低。软粘土受到扰动后强度降低的特性可用灵敏度(在含水量不变的条件下,原状土与重塑土无侧限抗压强度之比)来表示,软粘土的灵敏度一般在3~4之间,也有更高的情况。因此,在高灵敏度的软土地基上筑堤时应尽量避免对地基土的扰动。
冲填土是水力冲填形成的产物。含砂量较高的冲填土,其固结情况和力学性质较好;含粘粒较多的冲填土往往强度较低,压缩性较高,具有欠固结性。
杂填土大多由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堆填而成,因此在结构上具有无规律性。以生活垃圾为主的填上,腐殖质含量较高,强度较低,压缩性较大。以工业残渣为主的填土,可能含有水化物,遇水后容易发生膨胀和崩解,使填土强度降低。
二、软土地基上堤防失稳的破坏机理
引起软土地基上堤防滑动破坏的根本原因,在于软弱地基中某个面上的剪应力超过了它的抗剪强度,稳定平衡遭到破坏。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由于剪应力的增加,例如大堤施工中上部填土何重的增加;降雨使土体容重增加;水位降落产生渗流力;地震、打桩等引起的动荷载等。二是由于软土地基本身抗剪强度的减小。例如孔隙水应力的升高;气候变化产生的干裂、冻融;粘土夹层因浸水而软化以及粘性土的蠕变等。
对堤防工程进行稳定分析时,通常是将假想滑动面以上土体看作刚体,并以它为脱离体,分析在极限平衡条件下其上各种作用力,并以整个滑动面上的平均抗剪强度与平均剪应力之比来定义它的安全系数,即
TfFn=
式中:
F—堤防稳定安全系数;
Tf—滑动面处土体的平均抗剪强度;
T—作用于滑动面上的平均剪应力。
Fn<1土体处于稳定状态;Fn<1土体处于滑动状态或有滑动的趋势;Fn=1,土体处于临界状态。因此,要使处于滑动状态或有滑动趋势的土体达到稳定状态,必须Fn>1(堤防工程等级不同,Fn取值也不同,通常在1.05~1.30之间),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提高土体的抗剪强度,使孔隙水应力充分消散,如对地基进行加固等;二是减小作用在土体上的剪应力,如减小堤防的横断面积,尽量避免对堤防的扰动等。第一种方法在工程中被广泛采用。
三、软土地基上筑堤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及适用条件
堤防工程,常用的软土地基处理方法有下列几种:
1.堤身自重挤淤法
堤身自重挤淤法就是通过逐步加高的堤身自重将处于流塑态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外挤,并在堤身自重作用下使淤泥或淤泥质土中的孔隙水应力充分消散和有效应力增加,从而提高地基抗剪强度的方法。在挤淤过程中为了不致产生不均匀沉陷,应放缓堤坡、减慢堤身填筑速度,分期加高。其优点可节约投资;缺点是施工期长。此法适合于地基呈流塑态的淤泥或淤泥质土,且工期不太紧的情况下采用。
2.抛石挤淤法
抛石挤淤法就是把一定量和粒径的块石抛在需进行处理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地基中,将原基础处的淤泥或淤泥质土挤走,从而达到加固地基的目的。一般按以下要求进行:将不易风化的石料(尺寸一般不宜小于30cm)抛填于被处理堤基中,抛填方向根据软土下卧地层横坡而定。横坡平坦时自地基中部渐次向两侧扩展;横坡陡于1:10时,自高侧向低侧抛填。最后在上面铺设反滤层。这种方法施工技术简单,投资较省,常用于处理流塑态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地基。
3.垫层法
垫层法就是把靠近堤防基底的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软土挖除,代以人工回填的砂、碎石、石渣等强度高、压缩性低、透水性好、易压实的材料作为持力层。可以就地取材,价格便宜,施工工艺较为简单,该法在软土埋深较浅、开挖方量不太大的场地较常采用。
4.预压砂井法
预压法是在排水系统和加压系统的相互配合作用下,使地基土中的孔隙水排出。常用的排水系统有水平排水垫层、排水砂沟或其它水平排水体和竖直方向的排水砂井或塑料排水板;加压系统有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或降低地下水位等。当堆载预压和真空预压联合使用时又称真空联合堆载预压法。基本做法如下:先将等加固范围内的植被和表土清除,上铺砂垫层;然后垂直下插塑料排水板,砂垫层中横向布置排水管,用以改善加固地基的排水条件;再在砂垫层上铺设密封膜,用真空泵将密土膜以内的地基气压抽至80kpa以上。该方法往往加固时间过长,抽真空处理范围有限,适用于工期要求较宽的淤泥或淤泥质土地基处理。流变特性很强的软粘土、泥炭土,不宜采用此法。
5.振动水冲法
振冲法是利用一根类似插入式混凝土振捣器的机具,称为振冲器,有上、下两个喷水口,在振动和冲击荷载的作用下,先在地基中成孔,再在孔内分别填入砂、碎石等材料,并分层振实或夯实,使地基得以加固。用砂桩、碎石桩加固初始强度不能太低(初始不排水抗剪强度一般要求大于20kpa),对太软的淤泥或淤泥质上不宜采用。
石灰桩、二灰桩是在桩孔中灌入新鲜生石灰,或在生石灰中掺入适量粉煤灰、火山灰(常称为二灰),并分层击实而成桩。它通过生石灰的高吸水性、膨胀后对桩周土的挤密作用,离子交换作用和空气中的CO2与水发生酸化反应使被加固地基强度提高。
6.旋喷法
旋喷法是利用旋喷机具造成旋喷桩以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也可以作联锁桩施工或定向喷射成连续墙用于地基防渗。旋喷桩是将带有特殊喷嘴的注浆管置于土层预定深度后提升,喷嘴同时以一定速度旋转,高压喷射水泥固化浆液与土体混合并凝固硬化而成桩。所成桩与被加固上体相比,强度大,压缩性小。适用于冲填土、软粘土和粉细砂地基的加固。对有机质成分较高的地基土加固效果较差,宜慎重对待。而对于塘泥土、泥炭土等有机质成分极高的土层应禁用。
7.强夯法
强力夯实是将80KN即相当于8tf以上的夯锤,起吊到很高的地方(一般6~30m),让锤自由落下,对土进行夯实。经夯实后的土体孔隙压缩,同时,夯点周围产生的裂隙为孔隙水的出逸提供了方便的通道,有利于土的固结,从而提高了土的承载能力,而且夯后地基由建筑荷载所引起的压缩变形也将大为减小。强夯法适用于河流冲种层,滨海沉积层黄土、粉土、泥炭、杂填土等各种地基。
1、背景
超现实主义(Surrealism)1924年产生于法国,意在表现艺术家渴望创造某种比现实本身更真实的东西,也就是说某种比仅仅描摹所见事物更有意义的东西。[1](P.328)超现实主义艺术家明确强调受理性控制和受逻辑支配的现实是不真实的,只有梦幻与现实合一才绝对的真实。他们把生与死、梦幻与现实、过去与未来结合在一起,使艺术作品展现出神秘、恐怖、荒诞、怪异等特点。超现实主义运动不仅在绘画领域,也波及到小说、电影、戏剧、诗歌等多个领域。超现实主义的重要画家有西班牙的达利、米罗(MiroJoan),德国的恩斯特(MaxErnst)、比利时的马格利特(MagritteRene)、瑞士的克利(KleePaul)、法裔美国画家唐吉(YvesTanguy)等。
2、达利生平
图1萨尔瓦多·达利
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Dali)(1904-1989),出生于西班牙加泰隆尼亚地区的费格拉斯,是超现实主义中最积极、最具有影响力的一位,活跃于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等多方面领域。
达利从小生活在一个艺术氛围浓郁的环境中,14岁时就在费格拉斯市剧院举办的当地艺术家作品展中展示了自己的油画作品。17岁在马德里费尔南多美术学院学习绘画期间结识了电影导演布努埃尔(LuisBunuel),并且合作拍摄超现实主义影片《安达卢西亚狗仔》。21岁时拜读了弗洛伊德(SigmundFreud)的杰作《释梦》,对他的艺术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同年(1925年)他在巴塞罗那的达尔毛画廊举办首次个人展览。22岁前往法国巴黎拜访毕加索,参观卢浮宫博物馆,23岁时完成了第一幅超现实主义油画《蜜比血甜》。
达利受到法国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家拉康(JacquesLacan)的博士论文《论偏执性精神病与个性的关系》的启发,独创"偏执狂批判法"(ParanoiacCriticalMethod)的艺术手法,即追求极度的无理性。但他不主张完全排除理智的作用,听任下意识的自然流露,而是用自己的理智来掌握和处理潜意识世界,将自己的幻想、梦境或潜意识,通过逼真的绘画技法造成一个荒谬绝伦而又十分酷似客观现实的幻觉世界,使人过目难忘,记忆深刻。基于他早期打下的坚实的写实基础,结合这种创作方法,达利完成了一系列独具风格的作品。其早期代表作品《记忆的永恒》(1931年),安排和构图布局是偶然的随机的,也就是说这些画面中的各个细节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自30年代中期开始,达利又将创作方式演变成为双重意象风格的造型手法,画面效果似是而非,由于图底的转换,呈现出双重意象的效果,使画面内容不断地变幻。
达利一生不断地进行探索,而且很关心科学的发现,总希望能利用它开拓新的表现领域。弗洛伊德对他的评价是:"一个典型的西班牙人,充满了热情和表达自己的欲望"。尽管世人对他的一生有褒有贬,但他的成功绝非偶然,他以超人的天赋在所涉及的领域独树一帜,表现出其过人的想象力与创作才华。
3、达利图底反转形作品的解读
早在16世纪,意大利画家杰斯佩·阿奇姆波蒂(GiuseppeArciboldi)就在自己的油画中利用图底关系,以蔬菜水果和树木组成人的头像。达利在他的图底反转形作品中,将这种能够使一个图像呈现出两个形象的特殊创作方法发挥到极致,在设计各种奇特画面形象的同时,作品呈现出双重意象,传达复杂的象征性含义。[2]下面我们从创作方式、创作手法及画面内容来探讨达利图底反转形的天才运用。
3.1图底关系
图底关系,有时也被称为正负形、反转现象,在达利的作品中更多地趋向于双重意象。凡是被封闭的曲面都容易被看成"图",而封闭这个面的另一个面总是被看成"底"。而且面积较小的总是被看作"图",面积较大的面总是被看成"底"。[3](P.305)艺术家通过对画面上图形的形状、大小和布置关系的调节来达到图形和背景关系的模棱两可,画面表现出图底关系的转换。在有关图形与背景的图底关系变换的作品中,以鲁宾杯最为有名。人们在画面看到的空间是人还是杯子,完全要看他注视的角度是在图形上还是在背景上,或是看整体还是看局部。由于观点的不同,将分别出现不同意义的画面,即双重意象(DoubleImage)。[4]
图2妄想狂的面孔
3.2写实手法与双重意象的天才运用
艺术家的职业要求是必须把所有的知识转化成视觉形象。他能够取得多大的空间效果或取得什么样的空间效果,主要取决于他运用了什么样的形状、大小、色彩、方向等知觉因素。[3](P.365)达利巧妙地布局空间,在变形的基础上以双重意象法处理图底关系,创作出一组具有双重意象和奇异梦幻效果的作品。
远看图2《妄想狂的面孔》,我们可以看见整个画面呈现出一个睡卧于海滩边的女人头像,这是画面的"图"。由近细看时,这个"图"即女人的头像,实际上是由海滨歇息的人们以不同的姿态或坐或躺,加上海边的小丛林、岩石共同组合而成。这是由于轮廓线起到的双重职能,位置相似规律就在这儿发挥了作用。按照这个规律,位置相近的线条将被组成同一个图形。[3](P.305)所以连续或坐或躺的人体由于位置相近,线条相似组成女人的侧面轮廓,人的视觉习惯性去找寻另外某种相关性,于是小丛林、岩石就成了女人的头发与脸部。
图3有伏尔泰胸像在内的奴隶市场
图4眺望大海的加拉于18米外变成亚伯拉罕·林肯像
艺术家能自觉地将有关美学规律和构成方法应用到创作中。达利非常娴熟地运用这些规律和方法来处理图底关系,他要么将一个形象隐藏在另一个形象之中,或者用一些形象组成另一个形象。在他的具有双重意象的典型作品中,就有两个贵妇人与奴隶的形象,加上前景中一个似托盘的物像巧妙地组合形成伏尔泰的雕像(见图3)。人像与人像的叠加,在达利看来也可以有特殊的甚至令人意外的表现方式。他将林肯的肖像进行放大虚化,再与缩小放置于画面中心的画家妻子加拉的肖像以双重意象的方式并置,加拉深色的头发巧妙地组成林肯肖像的眼睛,画面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观众的视线在大小肖像之间变换(见图4)。
在图5《三代人--老年青年幼年》中,特定山脉的中空效果是一个人物的脸部,构图小的背面人像组成这个人物的五官,画面其它区域的形状别出心裁地布局,构成另外的主题人物。他往往企图以这种方式仿效梦境中的混乱现象,同时也将深刻的人生浓缩在一个小小的画面之中,观者的视线在图与底的关系中跳跃,主题也随之慢慢清晰。
图5三代人--老年青年幼年
图6看不见的男人
达利以他特有的方式控制好形状、大小、色彩等布局,并巧妙地控制这些区域之间的空间来创作他的作品。实际上,艺术家控制这些区域的目的并不是别的,而是在于确立作品正面平面的统一,以及加强积极的图形与半隐半现的消极图形之间巧妙的平衡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所有的图形都最大限度地为整个构图的表现做出贡献。[3](P.318)达利以其卓越的想象与精湛的技艺,巧妙地处理图底关系,将一些常人觉得没有关联的、看似随意的元素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联系到一起。因为画面构思得非常奇特,局部表达得既精准又仔细,为他不合常理的构思增加了某种可能性与合理性。在图6中,画面内许多随意放置的雕像与物体,仿佛一组记忆片断,共同组合构成这个不太明显的、"看不见"的男人。
二十世纪的艺术家不满足于简单地表现他的眼睛所见,他们已经清楚地意识到隐藏在这个要求后面的问题了。[1](P.329)我们平常所见的画面中,每一笔触的颜色只表达一片树叶,一只眼睛,而在达利的作品中,则成功地将这笔颜色表达了两种事物,让画面呈现双重意象。达利将写实手法与双重意象法加以结合,巧妙地处理图底的关系,通过有意识地追求无意识,用理性控制画面以达到一种非理性,使画面效果似真似幻。潘诺夫斯基曾提出:"艺术创作是一种理性的活动。"达利始终追求理性地处理潜意识世界,从表达手法上看,他的一些作品是将一个形象隐藏在另一个形象之中(见图4、图8),或者用一些形象组成另一个形象(见图2、图3、图5、图7),或者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形象(见图6)。不管哪种形式,都是他超乎寻常的想象和下意识的美学规律、构成手法的天才运用的结果。
历代艺术家在创作他们的艺术作品时,趋向于表现有强烈悲剧色彩的主题,人们在咀嚼与回味中体会出艺术家情感的表露,达利在此方面的表达也是独具匠心。他的作品《达利与骷髅》与其他艺术家在表达生与死、与毁灭、美丽与恐怖对立并存的象征寓意上有异曲同工之妙。[2]达利由最初的写实,经历了印象主义、未来主义、立体主义等各种风格的学习和借鉴,再发展成为超现实主义运动的大师。以其罕见的手法,创造了奇妙多端的艺术世界,确立了超现实主义的流行形象。他在著作《达利的秘密生活》中曾说过:"性本能成为创作之后会产生艺术,死亡恐惧会产生爱情,而对于空间与时间秘密的探索则有助于理解形而上学和宗教。"达利作品中流露出超现实的格调,源于他特殊的表现才能,对哲学的通晓及对社会、人生的领悟。
在其创作过程里,达利善于在表象世界中加入他自己的怪诞奇想,而这些奇想又出自生命中令人难以捉摸的素材,诸如:性、死亡、变态、苍穹等。在达利的作品中,他把不同事物任意地组合在一起,再以具有真切细腻的局部形象,造成荒诞不经的,甚至是恐怖的境界(见图3),使他的作品理性与非理错,产生出一种超乎寻常的视觉冲击力,给人深深的心灵震撼。
在梦境中,人们经常产生奇怪的感觉,觉得人和物体互相融合、互相易位(见图6)。达利画面中的梦境内容以图底反转形作为主要手段,从确定以"图"为中心,以"底"为辅助的布局,进而达到图底形状的相互作用,表现的内容也就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变形,以此达到平面图形中图底关系的模棱两可的双重意象。变形是能使我们达到一定的艺术目的的一个必要的和有用的工具。[3](P.402)达利以本能、潜意识为本源,以不寻常的理性方式处理梦境,合理地将他幻想中的梦境内容变形,将固有物体的形象变形、变异,或将细小的对象放大,并进行精细的写真,创造出视觉空间的荒诞(见图2)与离奇(见图6),展示和宣泄来自内心的压抑,作品充满幻想(见图8)与恐怖(见图7)的同时,记录着种种理性之外的梦境状态。
4、结语
通过对达利作品的探析,我们能清晰地明了天才的作品来源于艺术家对现实、对理想的孜孜不倦的追求。达利一生结识了许多不同的艺术家和学者,并与之交流、切磋。他不断探索,不断地超越自我,形成独特的偏执狂批判法的艺术创作手法,使看似简单的画面,蕴含了双重意象。尤其在创作的过程中,他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形式构成的原理与方法进行合理地运用,并善于将身边的理论与观念(如弗洛伊德理论),通过巧妙构思与布局,揉合一些灵异的主题或看似信手拈来的母题,用超级天才的想象,将现实生活中的惊人片断混合在一起,表达他的内心感受,让作品呈现出无以复加的怪诞和超出寻常的想象。
不论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达利作品中肖像画的关键部分和许多真实场景就是取自他孩童和少年时代的情景,以及早些年生活中的风景。他自幼形成的要与众不同的心态在创作中得到了更为明皙的体现。他力求控制形状之间的重叠与交错,让重叠部分产生一些新的形状,不同形状的并置又形成共同的轮廓线,产生图与底的反转效果,引发观众不同的解读,从而领略画面的双重意象。这一切都是在追求一种非理性中的理性,现实中的超现实。
达利的作品或具有神秘的气息,或表达荒诞与怪异,或暗示人的本能,无不体现他的内心的感受和渴望,加上观者的个人体验,达利图底反转形作品展示出他对图底关系的天才运用,同时也向我们传递一种超乎寻常的双重意象。
参考文献
[1][英]贡布里希:《艺术发展史--"艺术的故事"》,范景中译,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328页,329页。
[2]王端廷:《现实难以超越--达利艺术的现实维度》,《美术》,2000年第6期,第15页。
[3][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腾守尧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5页,365页,318页,402页。
[4][日]朝仓直巳:《艺术o设计的平面构成》,吕清夫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67页。
ResearchonDoubleImageinSalvadorDali’sWorks
HuWen-juan,WuWei
(SchoolofPackagingDesignandArt,HunanUniversityofTechnology,Zhuzhou412008,China)
Abstract:SurrealismisaschooloftheModernArt,andSalvadorDaliisaveryfamousartistinthemovement.Thispaperanalyzesdoubleimageinhisrepresentativeworksfromtheangleoficonology,andpointsouttheartisticfeaturesinhiscreatingtechniques,creatingformsandpicturecontentsoastoillustratehissuccessfulmanipulationofdoubleimage.
Keywords:SalvadorDali;figureandground;doubleimage;surrealism
1概述
膨胀土系指粘粒成分主要由强亲水性矿物组成,具有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特性的粘性土。由于膨胀性土会因为土中含水量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膨胀或收缩变形,特别是在场地膨胀性土层厚度不一,均匀性不一、不同部位处含水量的变化以及建筑物基底压力不等等原因时,就会导致地基土不均匀的隆起或下陷,使得建筑物产生墙体开裂、地面隆起或下陷等破坏。因此,必须对膨胀性土场地进行处理,以满足自由膨胀率δef均小于0.4的要求。
2软弱膨胀土地基处理的一般原则
膨胀土地基的处理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地基的胀缩等级、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和建筑物结构类型等。结合建筑经验和施工条件,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如果能够采用换填非膨胀土或采取化学等方法,从根本上改变地基土的性质,则是根治的最好方法。如果用桩基或深埋的办法,使基础落到含水量较稳定的土层,就能大大减少建筑物的危害;对于上部荷重较轻的小型建(构)筑物,亦可浅埋基础但必须避免扰动下部膨胀土。
由此可知,软弱膨胀土地基的处理应根据场地土胀缩性能、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具体建筑物适应变形的能力,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加强结构的整体变形能力,切断基底下外界渗水条件,以保证地基的稳定性。
3工程实例
3.1工程概况
云南个旧电解铝厂位于云南省个旧市大屯镇,地面绝对标高为1293.6~1297.57m,地形平坦。在地貌上场地属于盆地边缘平坦地貌。据地质勘察资料,本场地为膨胀性填土场地。各地层由上而下为:
①1层填土(Qm1):褐红色,稍湿,稍密~中密,主要由灰岩碎石、角砾及粘土等组成,层厚0.5~1米。
①2层耕植土(Qm1):褐红色,稍湿~湿,松散,含植物根系。层厚0.4~0.5米。
②1层粘土(Qa1+p1):褐红色,可塑状态,局部硬塑或软塑,局部含砂岩圆砾,局部夹薄层圆砾、砾砂,成分主要为砂岩。层厚0.5~2.10米。
②2层卵石(Qa1+p1):褐红色、褐灰色,稍湿~湿,稍密,砂及粘土充填。层厚1.20~1.30米。
③1层粘土(Qp1+1):黑灰色、灰色、灰黄色,可塑状态,局部软塑状态,局部含砂、砾石,次棱角状,顶部偶见动物残骸,夹细砂、中砂。层厚3.2~8.4米。
③2层中砂(Qp1+1):灰色、浅灰色、灰黄色,很湿,松散~稍密,分选性较差,含卵石、圆砾,次棱角状,含量5~10%,含粘粒。
④1层粘土(Qa1+p1):黄绿色、浅黄色,可塑~硬塑状态,局部含少量碎石、角砾。层厚0.6~4.80米。
④2层中砂(Qa1+p1):浅灰色、灰色、黄绿色,湿,稍密~中密,分选性一般,含圆砾、卵石,含量3~10%,含粘粒。层厚0.6~2.9米。
④层粘土(Qa1+p1):浅黄色、褐黄色、黄绿色,硬塑状态,局部可塑或硬塑状态,含碎石、圆砾,含量约5%左右,局部夹粉质粘土。钻孔未揭穿,层顶埋深6.00~13.40米。
本场地地下水稳定埋深0~1.3米。
上述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见表1,各土层的容许承载力见表2。
表1各主要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表
土层
编号
土层
名称
天然含水量
(%)
重力密度
r
KN/m3
含水比
aW
孔隙比
e
液性指数
IL
压缩系数
a1-2
MPa-1
压缩模量
Es1-2
MPa
粘聚力
Ck
kPa
内磨擦角
Φk
度
②1
粘土
34
19
0.76
0.96
0.4
0.4
4.9
45
9.5
③1
粘土
33
18.8
0.66
0.91
0.3
0.45
4.7
35
9.2
③2
中砂
20.8
④1
粘土
25
20.5
0.49
0.67
0.05
0.2
9.0
80
14
④2
细砂
④
粘土
23
20.4
0.55
0.66
0.06
0.2
9.0
75
13.5
表2各层土的承载力标准值
土层编号
土层名称
土的状态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KPa)
①1
填土
稍密
70
①2
耕植土
松散
②1
粘土
可塑
135
②2
卵石
稍密
180
③1
粘土
可塑
140
③2
中砂
松散~稍密
150
③3
砾石
中密~密实
250
④1
粘土
可塑~硬塑
240
④2
细砂
稍密~中密
135
④
粘土
硬塑
240
3.2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
因全厂新建建筑物较多,结构型式多样,对不均匀胀缩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要求均不同。因此慎重研究比较,合理选择运用地基处理方案,对于保证建筑物安全可靠,节省投资,加快工程进度都具有十分具有重要的意义。
3.2.1电解车间
3.2.1.1概况
电解车间全长313.0米,柱距6.2米,跨度24.0米,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屋架下弦标高16.0米,轨顶标高9.15米,车间内设有标高为2.4米钢筋混凝土操作平台,操作荷载50KN/m2,两台电解铝多功能起重机及一台20t普通天车,多功能起重机最大轮压Pmax为410KN。
3.2.1.2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
根据本工程框架内力分析结果,各柱脚内力为N=3940kN,M=2200KN.m,V=141KN。基础方案选择如下:
方案一:砂石垫层法。能够充分利用天然地基强度,减少基底附加应力和调整基础变形沉降,较深层处理经济,且施工机具简单,材料来源广,通常是一种优先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由于本场地地下水位高,且与电解区域内净化系统除尘烟道较近,烟道开挖较深,如采用本处理方法使得基槽开挖较宽较深,不利于机械碾压,如果采用人工分层夯实,质量不易保证,往往压实系数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工期较长,由于该地区雨量丰富,工期拖延会给工程地基处理及基础的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且砂石用量较大。
方案二:沉管灌注桩。该桩单价低,施工快。但根据地质勘探报告,沉管灌注桩端阻力小,所需桩数多,因而对上部土层的破坏较为严重,且该桩的成桩质量人为因素很大,容易产生质量缺陷桩。
方案三:人工挖孔护壁灌注桩。该处理方案施工简单,机具设备少,进度快,成本低,也能有效地克服膨胀土对建筑物的危害。根据地质勘探报告,人工挖孔护壁灌注桩桩端阻力大,通过扩底等技术处理,可节约桩数量,根据当地人力情况,可大面积开挖施工,以加快施工进度。
经过技术及经济分析比较,本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护壁灌注桩。由于桩的长度主要取决于地层的结构和上部结构传下来的荷载,加上机械器具的因素,本工程采用Φ800人工挖孔护壁灌注桩,扩底直径为1.7m。
3.2.1.3试桩及分析
为了验证人工挖孔扩底桩在本工程的适宜程度,在本场地做了两组挖孔桩的试桩。
分析以上两组P—S曲线可得出单桩极限承载力可取为3200kN,满足设计要求。由此可见,采用人工挖孔扩底桩对本工程是适宜的。
3.2.250米砖烟囱
3.2.2.1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
根据当地处理膨胀土的经验,工程采用桩基较为稳妥。但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该烟囱位于电解区域内,周边建(构)筑物已基本完工,如采用桩基,施工周期要加长,且工程造价也要提高。如果将基础深埋,即把基础直接座在第④层土上。这种方法虽然施工简单,但基础高度需加高3米,不仅增加了基础的造价,且对周边建(构)筑物也有一定影响,同时,对下部膨胀土层扰动过大。经过分析比较,决定采用换填级配良好的砂石垫层。
3.2.2.2砂石垫层的设计参数
3.2.2.2.1配合比设计
根据当地以往砂石垫层级配的配比经验,决定选用表3所示的重量比砂石级配,并进行了室内压缩试验。试验表明,该级配的砂石,室内压实下取得了较好的密实度。
表3
颗粒组成(%)
干重度γd
(kN/m3)
压缩系数a1-2
(kPa-1)
压缩模量Es(1-2)
(kPa)
粒径(mm)
50~20
20~5
砂
松散状态
45.0
30.0
25.0
19
压缩状态
42.1
32.0
25.9
26.3
4×10-5
33.4×104
3.2.2.2.2垫层厚度的确定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的规定,经计算本工程垫层厚度取1.2m,宽度宽出基础边缘1.0米。
3.2.2.3砂石垫层的施工
在砂石垫层施工前,作为持力层的膨胀土层应避免人为扰动。级配填料在掺加总重4.5%的水后,以搅拌机搅拌均匀,并以0.3~0.5米的厚度分层铺垫。然后采用120kN的振动碾压机振碾,碾压时采取分条叠合搭接,每次重叠1/2的碾轮,纵横交错,重叠振压各四遍。
垫层碾压结束后,对垫层进行了现场检验,经测定,砂石垫层的压实系数λc>0.95.满足规范要求,可以做为本构筑物的地基。
3.2.3单层附属建筑
对于场地内单层附属建筑,由于其上部结构荷载较小,设计采用了砂包基础的处理形式。由于砂包基础能释放地裂应力,在膨胀土发育地区,中等胀缩性土地基,采用砂包基础、地基梁、梁下油毡滑动层以及加宽散水坡四者相结合的处理措施,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砂采用中砂或当地自然级配土加石,基础下处理厚度不小于300mm,每边宽出基础宽度不小于250mm。通过对已建成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平均沉降量为50~70mm,相对倾斜仅为0.01%~0.32%,完全满足功能使用要求。
土地调查,需要创新土地利用监测技术与方法。在土地类型识别技术中,开展南方丘陵多云多雨区域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关键技术研究,利用高分、多源遥感数据提取和分析各类地物的光谱和空间信息,实时准确把握土地利用动态。在土地质量管理监测中,优化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布点技术,提升耕地质量监测效果。
土地评价,要创新土地利用效率评价方法与技术,开展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效率评价,为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率与效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供科学依据。土地评价指标体系仍然是各种土地评价的重要研究内容,如果指标体系设计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所得结果难以解释现实,甚至与实际相悖。土地规划,应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技术与方法。此谓“村级”可包括村庄、小流域、小型农场、生态农庄和农业生态园等农业生产基层单元。
需要建立公众参与式规划编制技术体系,研究以自下而上为主的规划技术路线,提升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在土地利用与管理实践中应注重土地功能的认知,开展功能分类基础研究,建立土地功能价值评估体系,探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功能演变规律及时空耦合机理。土地保护,尤其是耕地保护在土地利用与规划研究和实践中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技术上,探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修复等新技术,完善新增或整治耕地质量等级折算方法;制度上,探索我国耕地保护补偿的长效机制,研究农民耕地保护协会的运作机制。应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的要求,加强农村闲置土地研究,探索农村闲置土地的界定、评价与处置的理论、技术与管理办法。南方稻田作物多熟制现代化生产条件下的土地可持续利用是个新课题,可以开展稻田质量保育、土地生产力变化规律等研究。
国内外土地利用研究选题视角不同。国内学者多为问题导向,从实践出发,开展调查和实证研究,以寻求解决矛盾、改造世界居多。国外学者多为理论导向,倾向于从历史资料、野外调查和数据分析中,提炼总结性、概括性的命题,关注土地利用内在因子的作用机制和运动规律,以求真、认识世界居多。
作者:段建南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
2基于格网的地形图信息管理方法
2.1基于格网管理地形图信息的含义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份: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的规定:1:500、1:1000、1:2000地形图一般采用50cm×50cm正方形分幅和40cm×50cm矩形分幅,10cm×10cm为一个坐标格网。基于格网管理地形图信息是指在空间上以格网为最小单位对地形图信息进行管理。从实现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说是将地形图信息赋予了相应的地形图格网。在基于格网管理地形图信息时,格网的空间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来合理确定。
2.2地形图信息的格网化方法
本文主要以1:500、1:1000地形图为例进行研究,地形图格网的划分在地形图图幅的基础上进行,格网的编号也在地形图图号的基础上确定。以格网编号为关键字,建立整个测区的地形图格网的索引。地形图信息的格网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的格网化获取的原始地形图信息在空间上一般表现为不规则多边形范围线,所谓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的格网化,就是将不规则多边形范围线转化为规则的格网范围。该过程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同一坐标系统下进行,二是规则的格网范围必须完全包含不规则的多边形地形图信息范围线。地形图信息范围线格网化的同时,根据其坐标值,可以计算相应格网所属的地形图图号,进而得到格网的编号。经过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的格网化,可以得到多个与之对应的格网,这些格网通过编号可在整个测区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2)地形图信息内容的格网化地形图信息内容的格网化包含两个步骤,一是将原始获取的地形图信息内容作为属性赋予地形图信息范围线,二是将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的属性以格网编号为关键字,赋予相应的每个地形图格网。为便于管理,不同类型的地形图信息范围线可以设置不同的图层、颜色等。
2.3地形图信息数据库的建立方法
格网化后的地形图信息可以通过格网编号在整个测区内进行统一管理,这种管理主要包括存储、查询和统计等。建立地形图信息数据库是对格网化后的地形图信息进行管理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存储在数据库文件中的地形图信息,可以利用数据库的查询语言,根据地形图信息中的某项或者多项具体内容进行单一条件或多重条件的查询和统计。建立地形图信息数据库的主要工作就是定义数据库表,确定其数据结构。本文根据实际需要定义了格网表、格网巡视记录表、地形图变化内容表、格网更新记录表、格网放线记录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类型表等七种相互关联的数据库表。
2.4地形图信息的入库
地形图信息的入库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图形编辑软件中完成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绘制、属性输入,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的格网化,二是利用数据库应用程序开发接口,以格网为单位将地形图信息范围线的属性数据传输至数据库中相关的数据库表中。
2.5地形图信息查询方法与结果输出
地形图信息查询包括地形图变化信息、更新信息、规划放线信息三类信息的查询。地形图信息查询主要在数据库中进行,查询满足单一条件的地形图格网,可以数据库表中的任一字段为关键字进行,查询满足多重条件的地形图格网,可在满足单一条件的地形图格网中继续查询,进而得到查询结果。从数据库中查询得到的满足设置条件的所有格网,可在图形编辑软件中展绘出来,并根据需要定义图层,输出为图形文件。
3基于格网的地形图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本文以《苏测院数字化地形图现势性格网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例,介绍基于格网的地形图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3.1系统开发环境
系统以AutoCAD2008为平台,MicrosoftSQLServer2005为后台数据库,利用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VisualC++8.0)和AutoCADObjectARX2008SDK开发包进行二次开发而成。
3.2系统设计与功能实现
系统从总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功能,一是基于AutoCAD2008平台的图形处理功能,二是基于MicrosoftSQLServer2005平台的数据库管理功能。系统参考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的原理与方法进行设计。根据系统需实现的功能,将系统分为图形绘制、格网计算、数据交互、数据库管理、查错纠错、成果输出六个模块。
3.3系统应用
3.3.1利用系统实时掌握测区内所有地形图的成图时间
通过查询地形图更新信息,实时掌握测区内所有地形图的成图时间,了解地形图的新旧程度。
3.3.2利用系统快速统计测区内所有地形图的现势性情况
通过查询地形图变化信息,以格网为单位,快速统计出测区内所有地形图的现势性情况,为地形图修测项目的立项工作提供客观、充分并且定量的依据,并可利用系统输出地形图现势性情况统计图。
3.3.3快速获取其他专题信息
利用《苏测院数字化地形图现势性格网化管理系统》,还可以快速获取其他专题信息,如某年内利用建设工程竣工图更新了多少面积的地形图,某年内地形图修测项目更新了多少面积的地形图,某年内完成了多少规划放线测量项目,涉及多少个地形图格网,于是可以预测这些区域的地形图即将发生变化。
4总结与展望
4.1总结
基于格网管理地形图信息是一个效果良好而且切实可行的方法。基于格网管理地形图信息较之基于图幅管理地形图信息,在准确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根据基于格网的地形图变化信息、更新信息及相关规划信息,测绘管理部门可以编制更加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地形图修测计划,从而避免重复测绘,节约测绘费用。以AutoCAD2008为操作平台,MicrosoftSQLServer2005为后台数据库开发基于格网的地形图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对地形图信息进行系统、高效的管理。可以实现海量地形图信息的安全存储和快速查询,是基于格网管理地形图信息方法的较好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