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化管理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4 15: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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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化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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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客观要求。生态文明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其本质在于处理好发展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要求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推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坚持资源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

(三)推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是履行保护生态和发展经济职责的现实需要。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必须把__的生态优势放在中省市发展格局中去谋划和定位,自觉跟紧中省市步伐,忠实履行好生态保护的职责。推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承认资源的经济价值属性,把自然资源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对自然资源有偿、有限利用的观念基础上,有利于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摒弃“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模式,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实现生态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同步。

从__目前对自然资源的管理现状来看,仅在建设用地、煤炭资源开发等极少数领域实行了资产化管理,在多数领域是通过审批许可进行管理,如河道取水许可、经济林木采伐手续等,资源管理基本还停留在行政管理层面,同时在具体管理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主体缺位。从县级层面而言,政府各个组成部门分别是各自领域的自然资源管理主体,在实践中存在着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表现出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缺位、监管乏力,国家作为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在市场化过程中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充分体现,而是自然资源直接开采方获利丰厚,资源开发利用失当。如水电开发,除在建设时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和投产后产生少量税收外,开发者并不需要缴纳其他任何费用,往往形成了开发商“一本万利”,政府职能部门却难以约束其履行生态保护的责任,加之商人的逐利性,部分河道生态基流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水资源过渡使用,从而影响水生态环境。

(二)资源开发使用成本偏离市场经济准价体系。目前,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通常是通过征收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来体现资源所有者权利在经济上的实现。按现行政策,土地、水、林木等资源均没有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资源税覆盖面过窄,造成难以发挥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从而使大量自然资源受到野蛮的掠夺和无情的破坏,资源开发中“重利用、轻环境”的现象十分突出。从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上看,应税资源的最终产品价格比非应税资源的最终产品的价格相对较高,不合理的商品比价体系必然导致对非应税资源的掠夺式开采。

(三)开发管理呈无序性状态。一方面,由于资源开发使用几乎没有成本,在招商引资中也未对开发强度、开发和使用期限等方面设置准入标准,导致出现“圈而不建、建而不果”的现象,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行政监管和资产管理职能没有分离,主管部门既履行自然资源监管责任,又代行自然资源资产运行管理职能,政资不分并缺乏必要的资产监管的体制机制,客观上造成为获取资产收益而忽视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出现行政权力干预正常的资产出让或转让,不仅影响了自然资源资产的运营绩效,还极易诱发腐败问题。

(四)资源要素资产化管理水平低。实践中,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对资源使用价值的管理,而忽视了对资源的价值管理,重视资源的物理属性而忽视资源的商品属性,这使得国有资源既不能作为资本进行投资,也不能进行产权的转让与置换,所有者权益在经济上得不到实现,严重地削弱了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重制约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迫切需要改变资源的廉价和无偿使用体制,提高资源的资产化程度,让价格机制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产生充分的调节作用,促使资源开发走集约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通过对__自然资源的现状的问题分析,笔者认为,在生态文明背景下,实现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资源保护优先的循环利用机制。坚持生态功能优先原则,对资源开发范围、利用方式、开发强度进行刚性约束,划定保护和利用红线,有效保障生态保护红线不被逾越,确保自然资源的循环永续利用。一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在明晰的产权框架下,科学界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各项功能。通过建立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和生态环境功能区的定位,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合理用途。二是建立生态、资源和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基于国土生态安全现状及动态分析评估,预测未来国土生态安全要素发展变化趋势及时空分布,逐渐形成生态保护红线监测与预警、决策与技术支持一体化的,具有充分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的,兼有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国土生态安全预警体系。三是完善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的产业环境准入机制。根据不同类型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目标与管理要求,制定差别化产业准入环境标准。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护原则,引导自然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遏制盲目重复建设。鼓励依托资源发展“一三相融、接二连三”的生态融合性产业,促进经济再生产与生态再生产同步,形成“人养山、山养人”、“人养水、水养人”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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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通过一定的数量关系对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的数量界限进行研究,并揭示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效果。它是一项系统知识比较强、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记录了企业的生存发展过程,通过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果,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反映整个社会固定资产生产总规模和固定资产活动的全过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是国家制定战略决策、社会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国家管理、检查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首先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细则,按照从认识上提高、从组织上加强、从制度上健全、从全面上深入、从现代化上发展的原则,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统计工作制度,作为行动标准。

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机构,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机构设置要本着确保完成国家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还应遵循机构要精简,效率要提高的原则。人员配备要坚持按统计法的要求,统计人员必须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统计法”办事,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为衡量统计工作好坏的标志。

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信息网

每个单位必须有一个上下连贯、畅通无阻的统计信息网络。统计人员只有按照传递程序和规范的进程工作,才能提高统计资料的实效性、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良好的硬件设施能为信息的交流提供方便、快捷的条件,能保证投资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完整,也能为各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综合反映。准确、及时地上报,是企业和每一个统计人员对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各个单位统计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全面是关系着国家全局的大事。所以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信息网是其保证体系。

三、建立、完善具体、全面的管理制度及办法

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础工作制度(包括: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数字管理制、统计台帐管理制、原始资料管理制,统计报表管理制等),使固定资产投资基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在原制订制度和执行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对原有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重新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部门、设计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要求进行了划分,明确了责任,并规定出严格的考核条款,使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分清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四、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原始记录是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最初情况的记载,是计算各项统计指标的依据。因此要结合项目特点,为满足企业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的要求,设置各种原始记录,把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全过程记录完整。如何收集原始资料,建立原始记录,我公司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基层统计不仅要完成向上级统计机关报表的任务,还要向本公司领导及时提供有关的统计信息和经济管理上所需的各种核算数据,因此收集原始资料的范围不应过窄,对于工作所需的资料,具备条件时,统计可以存一份复印件(原件一般是要存档的)。不具备条件时,可以将所需资料的主要内容进行摘录,特别是涉及工程造价、设备价格、概算预算、合同金额、用地面积、规划面积、设计建筑总面积等数量方面的数据,要记录准确,关于有些文件的编号、批发文机关、发出日期等也要搞录。这些记录,对于今后的查询是很有用处的。

按照国家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要求建立各种不同的统计台帐。做好统计工作,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定期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类、归纳、整理、汇总,分门别类的记入相对应的台帐。这是充分利用统计资料的有效方法。统计台账是整理归纳原始资料的一种科学手段,是计算汇总指标数据的有力工具,它是介于原始资料和填制报表之间必要的和重要的中间环节。在统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台账之前,统计人员就应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主动地建立自己的统计台账。当统计部门统一制定规范的台账之后,统计人员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自动地编制一些明细性和辅账页、表格来充实、完善现有统一的台账。而且统计台账还是保存管理统计资料的重要方式。无论什么时候,需要查阅核对、研究分析各种指标数据它都是不可缺少的统计档案。统计台帐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健全原始记录和及时准确地编制统计报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每年年底,统计工作人员都将本年的投资项按项目性质、实施单位进行分别统计,建立完善的台帐,使资料的查询方便、快捷,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五、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知识培训和更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技术现代化的途径是从微机抓起,由小到大逐步建立统计信息自动系统。这样有利于大量的统计数据就地、及时处理,所以,广大统计工作者都应努力掌握计算机技术,使其成为得心应手的工具。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机代码填报统计报表,为实现全国微机联网,年报报送软盘或直接传送打下基础。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不仅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具有统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和投资分析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统计人员要定期参加省、市统计部门的学习班,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投资和统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开拓视野,提高素质,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整理分析,建立工程项目监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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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章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不到位

上述的众多原因都是由于事业单位缺乏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如:采购、保管、使用、报废、外借等相关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不完善,再加上监管不到位,必然责权利不相统一,不能分级管理,责任到人。重要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岗位,不派专人管理更不进行轮岗制以及部门之间也不进行协调与沟通。这样更失去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原则。如:丢失毁损无人追究、资产外借、出租不履行手续;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税,减轻单位负担,但是财务人员可以不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折旧,也无人追究责任。综上结果最终导致固定资产管理流于形式,规章制度是“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的附属品。

三、针对自收自支文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1.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自收自支文化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固定资产具有种类多、账务处理复杂、维护保养技术性等特征。因此过去那种手工简单的机械管理模式早已不适应现代需求。全面推行电算化管理,引进科学有效的软件,结合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对相关财务人员、业务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同时做好软件的更新与防护工作。这样既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多种方式的分类,使数据一体化、完整化、及时准确化,便于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同时也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者的业务技能,并且还详细地反映了固定资产从无到有的真实运行轨迹,更为固定资产监控工作提供真实依据,这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2.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在当今的体制改革下,国家从2012年起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有了新的规定,并且对限额以上资产有明确规定,同时也详细地规定了对相关责任者及单位的处罚条例,其目的是有效地保证资产在每个阶段都留下了合规的运行轨迹,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针对不同的固定资产细读新的规定,单位也应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按照新规定去执行。如按照企业模式管理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进行不同的折旧方法,定时进行财产清查与盘点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探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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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分析

(一)军队国有资产管理观念认识上的偏差

在我国国有经济体系中,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国有资产较受重视,而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特别是军队国有资产及其管理长期以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以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滞后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资产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创新意识不够,目前资产管理多采用单机用户使用方式,没有考虑数据资源共享,重复劳动现象普遍存在,对网络应用较少,缺乏利用网络进行资产管理的意识。

(二)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手段原始化

军队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掌握不了各部门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及其变动情况,大量的信息在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而财务部门作为资产的主管部门,掌握的信息较少,造成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集中、不全面、不准确,不能为决策者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参考信息,不能适应现代管理效率的要求。无法做到实时在线处理,静态存量资产数据多,动态增量资产数据少,管理比较滞后。

(三)军队国有资产管理模式不够完善

各单位为了各自利益,不能及时将资产管理信息提供给高级决策者;部门内部人为控制现象较重,掩盖了本单位的实际资产状况,造成信息失真;各级下属单位多,无法在短时间内向领导提供有效数据,没有做到资产管理层次与部队体制编制相吻合。军队资产管理还未实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将供应、管理、监督系统统一起来,计算机虽然实现资产信息的处理,但由于缺乏规范性,也没有完全弥补人为因素带来的资产管理漏洞。

(四)军队资产管理软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全军研制开发了《军队资产管理系统》,与《军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其它子系统软件一起构成了“军财工程”系列财务软件。该系统解决了各系统间数据结构不统一的问题,但是仍然没有完全实现其与军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其它子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没有处理好资产管理系统与其他军队财务管理信息子系统的接口问题,技术上形成了资产管理信息孤岛现象。特别是资产预算功能模块没有进行开发,随着预算编制改革和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深入,资产、经费和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系统具备资产预算功能,这也是资产管理系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方面。

(五)军队资产信息安全防范力度不够

《军队资产管理系统》软件的网络版已经颁发全军资产管理部门,但是充分应用其网络功能的单位却少之又少,究其原因资产信息安全是主要的方面。对于现代网络系统而言,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和边界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了网络安全的脆弱性和复杂性,计算机病毒的肆意传播以及网络黑客通过非授权侵袭进行破坏,对信息安全的破坏则更为严重。

二、军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宏观设想

(一)创新军队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思想

首先,要转变领导干部的观念,树立较强的信息意识,重视信息技术资源,明确加强军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不单是配备足够的电子计算机、安装管理软件,而是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开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寻求机会加大资产管理人员培养力度;其次,要转变消极被动的观念,不能自视落后,而采取等靠要的观望态度,要从根本上促进整个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功能的完善与管理理念的创新,提高运行效率。

(二)完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军队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及时掌握和了解各个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军队国有资产情况的一种非常有效和快捷的途径。统一开发军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制定全军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一整套全军各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数据库,以完整反映各级各部门国有资产存量和增量动态情况。

(三)建立高效的网络安全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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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现行税制的条件下,在应税事实发生前,通过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合理安排自己的投资、融资及经营管理、企业清算等环节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来达到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涉税行为。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税后利润最大化。一项有效的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筹划期间的税额。

税收筹划方案之所以能够带来税收负担的减少,其内容不外乎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技术面的因素,即从理财理论出发,对应税所得和费用扣除进行时机选择,从而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二是政策面的因素,即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税收的减免政策,从而减轻税收负担。

(一)技术方法

从理财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在选择所得和费用的确认时机时有四种常规的方法,从基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看,一是推迟确认所得,二是提前确认费用扣除;从基于边际税率的考虑来讲,一是将所得转至预计边际税率最低的年度,二是将费用扣除转至预计边际税率最高的年度。

(二)政策因素

税收政策因素,主要指税收的减免税等条款,比如所得税的“减二免三”优惠、福利企业的增值税优惠等等,纳税人如果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因此,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也是一个税收筹划的过程。

在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的突破口时,人们往往注意到的是一些比较明显的或显性的优惠措施,因此税收筹划方案也比较注重在显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上进行筹划技术的选择。但是,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规划方案时如果只注意显性优惠,由此而得到的方案是不全面。比如,通过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所得税筹划。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盾效应

固定资产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价值计量,传统上都是以历史成本或原始价值为基础,在使用期间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是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经确定,改变的弹性很小,因此,纳税人想通过加大固定资产价值来增加产品成本就很难实现。而固定资产逐步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即折旧,就成为纳税人进行固定资产税收筹划首先考虑的问题。

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因此它有着“税收挡板”或“税盾”(TaxationShield)的作用,因为每个纳税期的折旧额的大小,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对于折旧年限,除因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一般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希望通过缩短折旧年限的方式,来加快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在实际操作中就有相当的难度。那么纳税人就只能着眼于由于折旧方法的不同,而带来的折旧额分摊在不同生产期间的成本数量上的不一致,进而使各期的成本和利润出现差异,利用这一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二)折旧方法的选择

对折旧方法的选择,实际上也就是对企业费用确认时间的技术选择问题。

虽然,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因此折旧总额对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在整个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是相同。但是,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就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

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由于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各期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到对应期间生产成本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会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各期生产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各期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这样一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需要采用动态的方法来分析,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税收抵税额现值总和,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此外,边际税率的变化,也会对成本费用及利润的确定带来影响。所以,对于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而言,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时,不只要考虑折旧方法不同所带来的资金时间价值的影响,同时还要考虑优惠期间及期满后的所得税税率变化所带来的所得税税负影响。

一般认为,选择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而且加速折旧法的这种抵税作用在通货膨胀环境下的作用更加显著。因为,按现行制度规定,我国对企业拥有的资产实行以历史成本记账原则。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历史成本收回的实际购买力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既可以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并在抑制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同时,持补偿的折旧基金投入企业再增值过程,以创造更多的财富;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从而取得延迟纳税的效应,为企业增加投资效益(延续纳税额与延缓期间企业投资收益率的乘积)。

但是,对于加速折旧法的使用,普遍的税收筹划观点认为,如果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特别是在享受所得税的“免二减三”优惠时,就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其理由是:采用加速折旧法,会使企业在营利前期享受所得税减免时,固定资产折旧速度快,使企业可作为利润的部分作为了费用,而没能使这部分利润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加重了所得税税负。并且,该筹划思路对折旧的抵税额折现总值进行比较分析,也由于在优惠期内没有加速折旧额没有完全享受高边际税率的抵税效益,从而使得整个经营期间,加速折旧法的抵税额现值低于直线法的抵税额现值,从而得出加速折旧法不适于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企业的结论。

实际上,这个筹划方案就不是一个全面的筹划方案,它没有全面考虑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特别是一个隐性的优惠政策:弥补亏损的政策规定。

(三)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时,企业折旧方法选择实例分析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考虑此项政策规定,结合从企业的开始盈利年度起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的政策,此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加速折旧法,会大大优于直线法的。

例如某企业生产经营期10年,预计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其使用年限为10年,折旧年限为5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0%,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其优惠年度计算从开始盈利年度起。预计该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不考虑固定资产折旧的利润额为:

单位:万元

经营年份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第十年

利润额-1030507080120150601010

企业分别采取直线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对企业利润及所得税带来的影响如下表(为计算方便,不考虑净残值的影响):

单位:万元

年份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年折旧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后利润

120-300-3040-500-50

220-200024-440-44

3201001014.4-8.40-8.4

4205005010.850.8050.8

5206095110.869.2069.2

61201810212018102

715022.5127.515022.5127.5

860184260951

910371037

1010371037

合计10073.5396.510055.5406.1

由上表可以看出,采用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在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期内,所缴纳的所得税绝对值比在直线法下减少18万元,税后利润增加9.6万元。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内,在加速折旧法下少缴所得税9万元,税后利润增加9万元。

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假定折现率为6%,那么上述不同折旧方法所带来的所得税及税后利润影响:

单位:万元

年份折现系数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应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应纳所得税税后利润

10.9430000

20.8990000

30.8408.400

40.792039.6040.2336

50.7476.72338.097051.6924

60.70512.6971.9112.6971.91

70.66514.962584.787514.962584.7875

80.62711.28626.3345.64331.977

90.5921.7764.1441.7764.144

100.5581.6743.9061.6743.906

合计49.1115277.17936.7455288.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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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重要性

1.固定资产管理是计划管理中的核心内容。

随着社会对电力需求量的加大,我国电力企业快速成长,达到了空前的规模,想要保障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水电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做好计划管理。计划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固定资产管理,是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核心内容,是防止水电厂固定资产流失,提高水电厂管理水平,提高水电厂固定资产利用率的重要手段。水电厂计划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水电厂应对固定资产管理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积极总结经验、改革方法,强化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质量,为水电厂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水电厂生产力和生存能力。

2.固定资产管理是强化水电厂管理的必要手段。

水电厂是典型的固定资产密集型企业,不仅资金密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更加密集。但经过调查发现,很多水电厂管理上都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一些领导认为设备属于大宗物品,不会轻易损坏或丢失所以无需管理,这种思维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导致了水电厂管理中出现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管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出现了不该购置的重复购置,急需购置的却缺少资金等现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在水电厂计划管理中的地位是提升水电厂管理水平,提升固定资产价值,实现固定资产利益最大化的主要途径。

3.固定资产管理是明确管理责任的关键。

不论是水电厂还是一般企业,在发展中、管理中都涉及到了许多的责任问题,如果问责不明,无法明确管理责任,在出现问题时便会出现无人负责,无人管理的现象。明确管理责任至关重要,固定资产管理是明确管理责任的关键。水电厂设备购置、使用、报废各个环节都涉及到了众多部门及实物管理与核算问题多方面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是明确涉及部门及员工责任分工的重要手段,通过固定资产管理才能实现管理责任的层层落实,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当前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不同于一般企业,其种类更加繁多,存放地点更加分散,管理部门众多。这一特征导致了水电厂固定资产账实不清现象的出现,并且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较为普遍的突出问题。导致电力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标准不一致、固定资产相关费用支出标准不明确两方面原因。由于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每种的管理标准都有着一定的差异性,生产部门与财务部分看待固定资产的角度不同,管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极容易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发生。

2.管理手段及方式落后。

目前很多电力企业在发展中,依然采用传统人工固定资产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方式不仅效率低,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根本无法很好的发挥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并且传统人工在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时,数据不易保存、易丢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缺少对现代化技术的应用,缺乏信息化技术的融入,不注重信息化建设。随着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日益发展,传统人工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电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需求。

四、强化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1.统一固定资产管理目标。

解决水电厂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问题,是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首要任务。统一固定资产管理目标是解决账目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的主要途径,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中可将固定资产按类别进行详细的划分,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目标,利用统一的管理目标,提高水电厂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和质量,为水电厂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加强信息化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如今全世界都向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着,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融入现代化信息技术已经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水电厂想要在时代的洪流中生存下去,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利于信息化技术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质量,现实无纸化办公,使水电厂的固定资产管理更高效、更快捷、更实时、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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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建设的意义

(一)客观要求

高职院校国有资产是高职院校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学校资产的管理效率,资产资源的配置使用情况,直接影响学校的办学质量。随着国家对高职院校投入的不断加重,高职院校的教育资产规模不断增加,这对高职院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对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高职院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的前提,并且对高职院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完善,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出进一步要求,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二)主观需要

高职院校资产是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四大职能的物质保障。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高职院校办学功能的实现质量。由于起步时间、投入经费和技术等方面的差别,不同的高职院校在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发展上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大多数的高职院校都迫切需要强化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从而解决长期存在的由于历史原因、政策原因或管理技术原因等造成的传统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整、及时、高效地实现高职院校资产数据收集工作,保证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全程动态监管,切实做到资产管理过程的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二、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现状

之前很多高职院校资产管理部门使用的资产管理系统用起来不方便,效率低,因此,多数职业院校研发或购买了符合校内资产管理需要的网络版资产管理系统,虽然使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新局面,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产原始数据不准确、不规范

当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是2006年、2007年全国资产清查后的资产管理存量信息,信息大而全、多而乱,不是动态的信息数据。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固定资产价值评价标准已发生变化,但原始数据更新工作滞后。同时,在工作中存在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情况等发生变更后,资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并没有随之变更现象,这些都导致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不准确,无法体现资产的实际状态。再者,受历史原因、政策要求或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原始数据中没有记录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等重要信息,致使原始资产数据不规范。

(二)资产数据增加缺少主动性、自觉性

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相当严重。资产的使用部门,注重资产的采购、使用,但对新增资产的信息数据缺乏收集、整理意识。当前,多数职业院校虽然设置了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但实际管理水平仍达不到要求,尤其是责任意识薄弱。甚至出现设备到货后尚未验收,与设备相关的说明书、合格证已丢失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资产验收的工作进度和使用部门对设备资产的正常使用。工作不到位、数据不完整,导致与资产管理相关的“物”“信息”“流程”不能有效衔接,形成“资源孤岛”。

(三)资产变更无手续、无记录

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在部门调整、人员变更时,存在物随人走、人走物留、人换物换等不同情况,固定资产的衔接管理就容易出现一系列问题,资产的使用人、管理人、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发生了变更,但相关的资产变更手续和变更记录却没有跟进,与之相应,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在账资产数据变更也无人处理。

(四)资产报废流程不完善、不规范

资产报废处置是高职院校资产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实际工作中,被淘汰的仪器、设备等,往往因不能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导致实物堆积在实验室或办公室,严重占用学校教学办公场地。同时,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上废旧资产的相关信息一直留存,不能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变更,导致资产数据不准确,且严重占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空间。报废管理工作滞后加上学校管理人员轮岗变动,资产管理工作衔接不畅,最终导致资产数据信息混乱、管理效率低下,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

三、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探索和建议

当前,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已经引起了管理部门的关注。建立完整、准确的资产信息系统,实时、便捷地提供资产设备的基础数据,进一步理顺资产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对确保资产管理线上信息系统和线下管理机制的有效结合,网络动态管理,确保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是十分必要的。建设网络版的资产管理系统,顺利发挥其优越性和实用性,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相应的保障措施。

(一)重视制度建设和完善

规章制度是行动的准则,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新的制度规定,要积极组织研学,并及时根据新的规定,出台和修订诸如《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物资设备采购细则》《高职院校国有资产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高职院校资产管理员制度》《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系统使用手册》等相关制度文件,梳理、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指南,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能和责任,规范办事流程,使资产管理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为资产信息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制度需要人落实,高职院校要改变过去“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必须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地位和作用要有足够的认识,必须对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学习能力有相应的要求。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高职院校资产信息系统的建设进程,影响资产管理的效率。资产管理工作本身有一定的连续性,要求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且工作责任心强,人员调整时,要及时交接资产管理账目、实物。资产管理信息建设要求对系统软件有一定的操作能力,对管理人员学习能力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要定期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信息系统操作方法和信息系统升级发展学习的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资产信息化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三)加快资产信息系统建设

资产管理的性质要求对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版的信息系统权限要开放给二级资产管理单位(即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方便资产管理员及时建账、实时查询。因此,信息系统“云平台”必须具备两大功能:一是静态数据查询功能。用户能实时掌控资产的总量、存量以及变化情况,也能实时查询每一资产的状况明细或每位教职工占有和使用资产的相关信息。二是动态数据处理功能。系统涵盖资产验收、入账、调拨、变更、报废以及通知通告等业务处理模块,保证实现高职院校国有资产从配置、建账、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增减变动网格化管理、动态监控。通过信息系统“云平台”的建设,实现相关部门协同办公,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使资产管理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安全。

(四)加强资产处置的规范建设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关于资产处置的规定,高职院校的国有资产处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处置事项进行批复,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规定上,要求强化对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当前,高职院校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如,办公通用设备归各使用单位,科研仪器专用设备归实训中心,图书杂志归图书馆,家具、用具归后勤管理处,同时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资产的综合管理。学校应当对处置资产开展定期或专项盘点,利用资产信息系统,对处置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报告、分析,实现资产处置的程序完整、手续规范,确保对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五)强化资产清查的管理落实

高职院校资产清查是指按照国家及高校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工作的管理流程对学校国有资产的账目、卡片、实物及资产状况开展清查,对资产损益情况进行认定的资产管理工作。定期或专项的资产清查,能够摸清学校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的资产使用情况,便于及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使用资产效率。当前,高职院校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帐、卡、物不符,资产账目混乱,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不高,导致资产清查流于形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未解决、未落实。因此,资产清查过程,可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识别技术,在每台仪器设备上粘贴条码标签,方便快捷扫描信息核实。资产清查后,必须及时将真实的资产使用情况反映到资产系统上,做到管理的动态化,同时发挥相关部门日常网络化的监管作用,对国有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保障资产信息的完整、真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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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史晓仙.高职院校国有资产管理新探[j].职教通讯,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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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固定资产的投入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盘存、转让、报废及残值处理等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其投入的固定资产在管理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第一,制订合理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计划,不断完善固定资产购建的决策程序。餐饮部门领导应组织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结合现有资产使用和存量情况,通过市场考察及调研做出可行性调研论证,使其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闲置、不浪费,达到最大的使用效率。第二,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所有购进的固定资产都要经过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使用人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并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记账,并同时根据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从管理制度上做到每一个固定资产入库单对应一个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第三,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做到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第四,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及保养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第五,制定固定资产报废及残值处理等环节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固定资产的处置标准和范围、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和审批权限。

2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2.1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

通过信息化网络平台的构建及使用,建立全校以及餐饮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对各校区、各餐厅、各经营小组的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使用、调配到报废整个使用周期以及折旧实行实时控制和动态控制,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达到高效管理固定资产的目的。

2.2实现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优点

(1)实现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后,严格控制了流程的操作,规范了固定资产明细信息的录入,做到了名称统一、分类科学准确、信息详细,例如:C餐厅保洁部门通过采供部购入洗地机3台,单价为15000元,合计金额为45000元。从购货发票到固定资产卡片详细录入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性能、供应商、价格、领用部门、餐厅、使用人等资产基本信息,使每件固定资产都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明,提高了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固定资产变动及时、快捷。在一校多区的教学模式下,改善了校区之间的相互调拨使用,例如:从A校区A餐厅调不锈钢货架到B校区B餐厅,固定资产调拨单分别由各餐厅负责人、经理及餐厅资产管理员、保管员签字认可后,通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员填制的两校区调拨单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有效地做到了固定资产的实时调配,动态地反映了固定资产的来源与去向,大大地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并发挥了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

(3)实现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后,可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自身所需自由快捷地查询相关固定资产信息。例如: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平台查询按钮,可以很快捷地查询到A餐厅所有的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有压面机2台,面食组和花样组各使用1台,已使用1年3个月;冰柜5台,炒菜组、饼子组各使用2台,面食组1台,炒菜组、面食组已提固定资产折旧5个月,饼子组已提固定资产折旧13个月等详细信息。

(4)实现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后,可以通过管理化、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每一个固定资产的详细数据,如每一件固定资产的具体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以及使用人,从而增强了固定资产使用人的责任感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感,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防止了资产的流失。例如:B校区A餐厅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有不锈钢双炒一温灶1台、不锈钢货架43个、不锈钢灶台12个、和面机2个、削面机3个,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查询按钮,方便快捷地查询到以上固定资产部门负责人为餐厅经理张某,使用部门为餐厅精美小炒组、花样面食组和大炒组,存放地点为A餐厅精美小炒组、花样面食组和大炒组,使用人分别为精美小炒组刘某、花样面食组王某和大炒组马某。

2.3实现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效果

信息化管理规范了固定资产卡片等基础资料,使得固定资产数据查询快捷方便;信息化管理保证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准确性,对于超过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系统会自动排除过滤,不再参与折旧计算;信息化管理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使得管理人员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重要方面,不断完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创建更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3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的进一步思考

实现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可有效做到固定资产实时调配,动态跟踪固定资产的来源与去向,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能最大限度地杜绝管理上的漏洞,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软件仅仅是一个管理手段,更重要的还是管理体制,只有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双方面同时进行才能将固定资产管理好,才能体现固定资产的价值。信息化已经渗透到管理的方方面面,信息化带来的管理效率与工作质量是无可争议的,只要我们能充分利用好信息化软件,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融合于信息化流程中,就一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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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系统中可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设置标准化、固定化的工作流,使参与业务流程的相关人员按系统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且在业务办理中系统的自动审核机制以及工作痕迹的保留保证了工作的质量。

(3)节能降耗,节省办公成本。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业务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纸张,并且在打印、沟通、邮寄、传真等方面也投入较大费用,整体成本投入很高。通过系统可实现资产业务数据电子化流转,系统通过工作流程控制将资产电子业务数据自动传送到需要的用户,大大减少办公成本,减少浪费。

(4)节约文件归档空间,便于文件、资料查找。资产管理业务办理过程的文件十分庞大,特别是资产使用、处置等业务附属文件很多,文件的归档需要一定空间并且存储不当很容易丢失或不容易找到。系统中对电子文件的归档不易丢失,并且可通过大概的文件名或日期等条件在几秒钟内找到需要的文件。

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的应用

传统的资产管理业务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依托大量的纸质文件,特别是在资产外部使用、资产处置业务办理时,一次性会提交大批量的资产卡片和附报材料文件,既不方便业务流转,也不便于审核与查阅。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结合实际业务与存在的问题,有效的解决了上述问题,下面以资产报废报损业务为例,简述业务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无纸化自动办公流程。

(1)当基层单位需要进行一批资产报废报损时,可直接在系统中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从系统中直接选择需要报废报损的电子卡片数据,免去申请表和所有卡片信息的打印,减少纸张消耗,同时保证了申请信息的质量,便于上级单位查阅、审核。

(2)根据业务要求添加申请文件,系统中可以直接以word形式编写申请文件,代替传统的纸质申请文件,更加简化、直观。

(3)添加报废报损资产所需要的附报材料,比如有效凭证、鉴定文件、协议文件等,系统可以将电子材料直接上传作为附件,并且按类型进行分类存储,便于查找与审阅,也有效避免了大量附报材料打印的工作量,降低纸张消耗。另外,系统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不同自动提示哪些材料类型必须提交,有效的指导了基层单位人员工作,同时降低了审批单位资料审查工作量。

(4)系统提供强大的工作流引擎,可以根据业务规则设置单位内部及外部的审批流程,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灵活性,既满足上级单位的统一要求,又可以根据本单位内部个性的业务流程进行调整,使工作开展的更加有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以上资产报废报损业务在系统中的功能实现不难看出,应用资产系统不仅规范了资产的业务流程,而且可以完全实现无纸化办公的需求,将大量的资产业务数据以电子单据为载体在系统中自动流转,不仅达到了节能降耗,而且可以使资产业务办理的更加有效率,质量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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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背景

银行风险控制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变迁,利用金融创新来进行风险控制已经是一个全球性的共识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最为重大的金融创新之一由于它具有改善银行资产负债比率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分散和转移信贷风险等多方面的优势,因此近年来在许多国家获得迅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虽然才刚刚起步,但其作用已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2005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正式获准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工作2005年12月15日,建行国开行同日发行了首只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其中,建行发行总额约30亿元,国开行发行总额为41亿余元因此,加强对贷款证券化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含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LBS:Loan-backedSecuritization),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其未来现金流可预测的银行信贷资产进行重组建立资产池(AssetSpool),以资产池内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通过风险隔离资产重组和信用增级,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行为其核心在于对贷款中风险与收益要素的分离与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对于单个贷款,其现金流是不确定的,但对于一组贷款而言,尽管整个组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组合中每一贷款现金流的特性,但由于大数定律的作用,整个组合的现金流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特征

美国是资产证券化的起源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时受国际石油危机拉美债务危机《巴塞尔协议》关于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即资本充足率)规定等因数的影响,银行信贷资金存量普遍下降,国际资本供求严重失衡不少拥有风险权数较大的信贷资产的银行将贷款出售给资产负债表上显示的信贷资产风险权数较小的银行,以减少贷款风险规避法律管制与此同时,一些商业银行开始涉足证券投资业务,希望通过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来盘活资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贷款证券化日渐兴旺起来美国是世界上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最早的国家,在美国,贷款证券化发展十分迅速,从20世纪70年代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到现在不仅证券化资产的范围大大扩展(包括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机器设备贷款消费贷款等),而且证券化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5年底,美国的资产证券化规模已达到7.1万亿美元,为该国同期国债市场规模的2倍亚洲证券化市场也呈现快速发展势头,1998年,亚洲资产证券化市场仅80亿美元规模,2004年迅速上升到680亿美元,短短六年时间扩张了7.5倍,其中,香港是整个亚洲证券化市场的中心

四、资产证券化的操作过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在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不同的新型融资方法,与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

1.信贷资产证券化属于表外融资

从发起人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融资不属于负债融资也不属于股权融资,其实质上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这是因为,利用资产证券化技术进行的融资不会增加发行人的负债,也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中

2.信贷资产证券化属于收入导向型融资

传统融资方式是凭借资金需求者本身的资信能力来融资外部的资金投入者在决定是否对资金需求者投资或者提供贷款时,主要依据的是资金需求者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现金流量情况在对资金需求者发放资产抵押贷款时,投资者可能会更多地关注抵押资产的情况,并且关注的也只是资产本身的控制和处置问题,资产抵押本质上是对资金需求者资信能力的一种补充

3.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和融资成本较低

虽然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需支付诸如担保费评级费托管费服务费承销费等众多费用,但其总的融资成本低于其他融资方式这是因为:第一,资产以真实出售方式进行交易,实现了破产隔离,一旦发起人发生破产清算,资产也不列入清算范围,所发行资产证券的安全性得到保证,降低了风险补偿收益的期望值;第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信用增级手段,改善了证券的发行条件,使发行的证券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不必用折价销售或提高利率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第三,证券化支出费用的项目虽多,但各费用与交易总额的比率却很低资料表明,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中介体系中收取的总费用比其他融资方式的费用率至少低50个基本点

4.信贷资产证券化适用范围广泛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发起人目前已有的资产进行证券化融资,还款来源是该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但所获资金可作其他用途,即可用于其他项目贷款或投资,而不受被证券化的资产项目限制,此外凡是有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金融资产经过适当的结构性重组,均可进行证券化,这更为证券化广泛的推广和运用创造了条件

五、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信贷资产证券化(LBS:Loan-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并据以融通资金的市场创新业务其程序一般是首先由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予以组合,形成若干资产池(AssetSpool)并出售给特设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然后由特设机构向投资者发行以该贷款组合为担保的证券,这种证券通常称为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Securities,简称ABS),发行证券所收回的资金则可作为银行新的资金来源再用于发放贷款证券化的运作流程一般包括构造证券化资产创设特设机构并真实出售(TrueSale)资产设计交易结构并进行信用增级(CreditEnhancement)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实施资产管理等基本步骤其交易结构严密,而且法律关系复杂

六、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和业务创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这就使得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间业务已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人,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通过该项业务,银行的赢利能力大大提升,由此对抵抗风险的能力也能迅速提高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资产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合理

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有利于增加消费热点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目前,我国实行扩大内需的信贷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具体措施有发展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耐用品消费信贷等多种消费信贷办法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各种贷款科目进行组合和分散,有利于银行风险控制

证券化还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新途径中小企业由于信誉和资金的约束,往往难以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同样,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也很少将之作为主要的贷款对象通过进行资产证券化,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使之间接地进入证券市场,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然后将这些分散的小额的贷款组合打包,并据之发行证券,从而发挥了纽带作用,提供了让若干企业共同融资的途径

6.贷款证券化与不良资产的化解

不良资产问题一直是中国银行业的最大问题,并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沉重包袱和障碍商业银行存在较高的不良资产,会直接导致银行资产流动性降低和清偿债务能力下降,影响银行的赢利能力和水平,同时侵蚀资本充足率,进而阻碍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进程中国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s),开始大规模处置近1.4万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截至2005年5月底,中国已累计处置银行不良资产7008亿元(不包含政策性债转股),其中近70亿美元(约600亿元)的不良资产为国际投资者所购买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总额达1.8万亿元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需要在未来几年里处置而且据专家估计,未来三年中国还有约1320~3520亿元新增的银行不良资产将逐渐显现出来如此庞大的不良资产如果没有规范的可延续性的方式来化解,将会给中国银行业留下巨大隐患

各国的经验与教训表明,不良资产证券化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式,在美国对于储贷机构不良资产,美国清产信托公司采取直接证券化的方式来处理;在日本也有把坏账贷款销售给合作银行信贷购买公司的做法1998年7月日本设立过渡银行以化解高达100万亿日元的不良贷款,因此对于贷款证券化的研究或许会给我们以启示

7.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目前,我国金融领域已经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工行中行建行已经成功在A股或H股上市笔者认为,上市只能说是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市场表现,而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才应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可以很好地改善银行的治理结构,控制信贷风险

从以上几方面看,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应对我国金融领域全面开放后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和全球性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已有初步尝试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都还十分欠缺,在社会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国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加以注意

1.评级成本问题

我国国内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并不高,而较低的信用评级也就意味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为评级而聘请国际专家所需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从商业角度考虑,我国现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适宜广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施但随着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走出国门是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应加快信用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及其资产信用等级,并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应对全球化后银行业的激烈竞争

2.会计税收法律问题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些方面涉及证券资产的合法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与各方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和结果因此,我国应加快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关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应用

3.风险问题

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因此,我国在积极研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中有关潜在风险的化解对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应加快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各方面条件,边摸索边实践,正确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跨国收购的法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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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等众多客观因素的制约,高校管理信息化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例如:高校各个信息管理系统相对比较分散、各自的独立性强、各系统间缺乏整体的协调统一性,各个分支系统之间的沟通交流出现脱节现象,从而使系统信息资源流转不畅通,不能实现高等学校管理信息的高效运转,也无法实现信息的互动与共享。只有对学校的管理信息化进行相应的资源规划,才能在现有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数据信息标准,进而实现全部高等学校管理信息化的优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高等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高校国有资产随着近几年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资产数量和价值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原有的人工查询和对账模式已经显得很不合适,如何改进现有的管理方法,使之适应当前的高校发展,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当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然需求,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准确性信息化管理引进了计算机及其配套网络资源,实现了财务数据和资产数据的同源性,去除了人工核查,同时也就免去了人工核查当中很多因人而导致的不确定性错误。初次登记后,如有查询需求,可通过网络快速查询到当初的登记信息,计算机数据的特性,决定了信息化管理能够带给高校国有资产数据的准确性。

2.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快速实时与传统的手工记账、人工查询模式相比,以计算机及网络为平台的信息化管理除了带来资产管理的准确性之外,还能带来传统管理方式无法实现的快速实时性。只要有计算机和网络,保管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以很方便的网络查询实现资产信息的快带查询。专业的管理软件,让查询的方式和显示结果均可以因人而异地多样化和易阅读,不论保管人对被保管的资产有何种疑问,都能通过行之有效的查询得到答案。

3.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动态化管理动态化管理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必备需求,只有通过动态化的管理,学校管理层才能及时了解学校现有的资产的价值及分布状况,为下一步的学校建设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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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游艺;(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外延比较丰富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非物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表现为无形的制作工艺、民俗活动、传统知识、节日文化、传统技能等。这种非物质性增加了界定创作主体的难度。第二,创作的集体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存在于特定群体中,由于年代久远,常常难以确定最初创作者,并且由于传承者不断加入创新元素,因此难以将智力成果界定为某个特定个体。第三,创作的延续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口口相传中,传播者不断加入一些新的创意或元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处于“被创作”的过程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

数字化技术能够通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等设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储存、加工、传输和以数字形式再现,所以通过数字化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图象、文字、声音等形式被固定下来。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分散性和非物质性等特性,因此,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过程中,有时需要数字化作者对于内容取舍、结构安排等作出选择,凝结着较高的智力成果。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权利界定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者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其保护范围限于表达方式,不延及作品的思想、程序、操作方法、原理等因素。P根据著作权法的原理,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主要针对它的代表作而言。Q但从前文分析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通过世代相传流传至今,大部分没有形成有形作品,或者即使形成了代表作,对于其他参与创作的主体如何保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本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但由于其特殊性,应当通过制定著作权法的特别法,以单行法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因为《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

第一,人身权。(1)署名权,当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确定由某一个民族、村庄、部落创作时,应当保护其署名权;当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确定创作群体时,也应当清楚地表明其渊源及流传的范围等基本信息。(2)修改权,这一权利由创作群体行使,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具有延续性,一直都将处于被创作的状态之中。(3)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者通常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当发生侵权行为时,容易产生搭便车心理,因此,应当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行使。(4)发表权,非物质文化遗产随时处于创作中,并且由于口口相传等原因,其创作和发表在时间上往往具有同步性,再创作完成之时即为发表之时,因此,这一权利也应由创作者享有和行使。

第二,财产权。财产权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群体,但应授权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和基金会行使。行使财产权所得的资金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按照其设立时所制定的章程代为保管和运用,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认定、保护、传播等工作。财产权的行使方面的内容,详见下文阐述。

(二)数字化作者的权利

数字化技术能够以特定形式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能够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但随之产生的问题是如何界定相关主体的权利并对其进行保护。本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作者受到什么程度的保护,与其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相关。

1.数字化作品具有独创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与普通作品的数字化不同,后者通常只对原有作品进行数字化转换,这一过程由机器完成,基本没有独创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没有固定的形式,数字化作者在选材、摄影、录音录像过程中,凝结了较多的智力成果。不同的数字化作者对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其结果可能完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如果数字化作者经数字化所形成的作品达到“独创性”这一标准,就应当享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

2.数字化作品不具有独创性

如果数字化作品仅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简单复制和再现,不具有独创性,则可以通过邻接权进行保护。邻接权保护的是一种再现、复制和传播他人作品的劳动,数字化作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特定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通过数字技术进行传播,属于作品的传播行为。虽然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只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但邻接权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随着时代和新技术的发展,其外延可以随之扩大,19世纪末20世纪初,录音录像和无线电传播技术的发展导致了邻接权的产生,当今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一种新的作品传播方式,那么这些传播者的权利也应得到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在邻接权中增加一类――“数字化作者权”,以保护没有产生独创性作品的数字化作者的权利。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体管理制度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集体管理制度的理由及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作者是无名的或者是归属于一个民族或一个区域居民,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属于这一群体所有,群体中的任何人都可主张权利,但任何人又无权单独享有权利。权利主体的群体性、不确定性使得权利的行使难以获得有力的保障。R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作品的创作群体不宜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主体主张权利,况且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不明确,因此,有必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代表特定群体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可以在保证权利主体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时,由于群体的具体成员众多且难以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取得的许可使用费不可能像其他著作权协会一样扣除必要的管理费后返还给权利人。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可以保证许可使用费用于实现保护目的。特定群体为保护、丰富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可向基金会提出申请,基金会对于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准许,拨付必要的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另外,基金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者和保护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报偿或者给予奖励,尊重他们在收集保护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有利于提高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同时,收集整理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使用人向确定的权利行使主体支付使用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使用,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在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增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增进社会财富增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和基金会职能划分

“我国早在1992年即成立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1998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成立后,国家版权局又多次指示并帮助组建文字、摄影、美术作品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目前的趋势看,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是采用多种协会体制的。”S“我国已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华版权总公司。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法律上是一个社会团体法人,其以法人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T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笔者认为集体管理制度可以达到对非物质维护遗产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双重目的:即在我国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行使集体管理权,其下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这一财团法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等工作统筹安排资金。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职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的职能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调查、收集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分类、登记建档,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资料;(2)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群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收取许可使用费。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也应当事先取得创作者许可――这一许可权应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代为行使。当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适用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的规定。(3)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章程,规定该基金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以及章程修改等内容。(4)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许可使用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以捐赠的方式注入基金会。这样做可以避免目前以财政资金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所带来的不足,同时也可以保障财政资金投向更为亟需的民生领域。(5)保护特定群体的署名权,禁止伤害群体感情和尊严的、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等人格权的行为。当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讼。(6)开展其他社会活动。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的职能

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的一种,按照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开展活动,即“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保护非物质文化基础基金会”的章程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而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会”的职责主要包括:(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提供资金支持;(2)基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提供资金支持;(4)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提供资金支持;(5)对其他符合基金会章程的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制度与传统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传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性质为非营利性的民间自治组织,非官方性意味着不得强迫著作权人加入集体管理组织。同时,及时著作权人已经自愿加入,仍然有退出的自由。U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特定民族或区域群体的财富,更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权利的取得不需要经过事实上的创作群体授权,国家以保护和发展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通过立法授权协会和基金会行使权利。与其负担的职能相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体管理组织具有官方色彩。

第二,维护利益的侧重点不同。传统的著作权管理组织重在维护某一类著作权权利人的利益,其在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将所获得的收益返还给著作权人,这种利益一般为私人利益。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制度不仅维护特定权利群体的人身性权利,更在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丰富,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属性较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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