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论文范文

时间:2023-03-24 15: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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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论文

篇1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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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要想实现真正实时的网上交易,要求网络有非常快的响应速度和较高的带宽,这必须由硬件提供对高速网络的支持。而我国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方面的原因等,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其质量离电子商务的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上网用户少,网络利用率低,致使网络资源大量闲置和浪费,投资效益低,严重制约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与银行、税务等十几个部门的联网尚未实现。因此,如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投资效益,改变网络通信方面的落后面貌,应是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的首要问题。

二、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

Internet是一个跨国界的网络,建立在其上的电子商务活动必然也具有同样的特点。如果各个国家按照自己的交易方式运作电子贸易,必然一事无成。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全球性的标准和规则,以保证电子商务的顺利实施。同时,政府对电子商务活动不应过多地干涉,而应遵循电子商务的国际准则,尽量放权于企业。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应是扶持和服务,而不是控制和干预。当然,当交易中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时,政府应有及时、准确的行动。在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应用普及面临的社会环境是:政企不分,信用制度不完整,流通秩序比较混乱,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纵横交错而滋生出形形的保护主义,面对如此境况,政府如何管理才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值得好好思忖。

三、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是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最担心的问题,而如何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将一直是电子商务的核心心研究领域。作为一个安全的电子商务系统,首先必须具有一个安全、可靠的通信网络,以保证交易信息安全、迅速地传递;其次必须保证数据库服务器绝对安全,防止黑客闯入网络盗取信息。对于中国来说,网络产品几乎都是"舶来品",本身就隐藏着不安全隐患,加之受技术、人为等因素的影响,不安全因素更显突出。目前,电子签名和认证是网上比较成熟的安全手段,而在我国大多尚处在对SSL协议的应用上,在SET协议上的应用试验刚刚成功,而要完全实现SET协议安全支付,就必须有一个CA认证中心,而目前在我国CA认证权的归属问题尚未确定,在信息安全保密体制上究竟谁来管理?怎么管理?采取什么有序的管理办法?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四、网上支付问题

电子商务的核心内容是信息的互相沟通和交流,交易双方通过Internet进行交流,洽谈确认,最后才能发生交易。这时对于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完成交易的双方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介入是必须的,银行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支持和服务,属于商业行为。但从整个电子商务网络的发展来看,将来要在网络上直接进行交易,就需要通过银行的信用卡等各种方式来完成交易,以及在国际贸易中通过与金融网络的连接来支付和收费。而目前我国各个国有专业银行网络选用的通信平台不统一,不利于各银行间跨行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另外,各行信用卡标准不一样,不能通用,尚不能用信用卡实现网

五、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作生意就避免不了发生纠纷,而网上纠纷又有其独特性。Internet是一个缺乏"警察"的信息公路,它缺少协作和管理,信息的跨地区和跨国界的传输又难以公证和仲裁,而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统一的法律系统进行仲裁,纠纷就不可能解决。那么,这个法律系统究竟应该如何制定,由谁来制定,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其效力如何保证?这些都是现在制定法律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1、企业计算机应用水平落后、网络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企业正忙于解决吃饭问题,信息部门设在总工程师办公室,大部分企业缺乏计算机,少数企业拥有计算机也主要应用于文字处理和计算,产、供、销、人、财、物等重要资源的管理,大多未实现电子化。信息加工和处理手段落后,信息处理能力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1%,且仍以提供单纯的技术产品信息为主,不擅长动态信息的跟踪和获取。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需求非常淡薄,12亿人中仅有210万网络用户,除去免费用户外,真正交费上网者很少,企业用户还没大量出现。企业的信息化只是在理论界、信息产业界热度很高,而在企业中热度并不高,从而造成经营决策的被动局面。

2、企业管理水平落后、经营方式陈旧

篇3

在举国上下重点推进文化民生的时代背景下,博物馆免费开放早已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常规内容,包括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博物馆的免费开放也作为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临沂市博物馆是一个地质综合性博物馆,建筑面积2万余平,展厅面积1万余平,馆藏文物3.7万余件/套,是国家二级馆,每年固定的免费开放资金139万元。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除了正常免费开放320天外,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成为博物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窥一豹而知全身”,这是当前中国大多地方公共博物馆的缩影。

打造社会公益服务品牌,是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吸引更多的民众走进博物馆,了解家乡的历史文化和文脉传承的重要载体。以临沂市博物馆为例,自2013年开始,博物馆每年举行“带着家乡的历史上大学”暑期实践活动。刚毕业的高中青少年学生走进博物馆,参与博物馆日常公益志愿活动,深入了解家乡的历史,作为走进大学校园前最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活动每年吸引大批的青少年踊跃报名参加,他们在这里亲身体验了文化遗产博大精深的魅力,感受到精美的文物藏品带来的震撼,从而激发了对家乡故土的眷恋之情,带着这份对家乡厚重文化的自豪感走进大学校园,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宣传使者,这就是这项活动的最大意义所在。2016年,临沂市博物馆先后启动了“十万青少年走进博物馆”、“流动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社会公益活动。延伸博物馆开门办馆的传统定位。据统计,一年来全市的11所中小学的7万余名中小学生走进博物馆,对弥补文化遗产、传统文化在青少年中的“断层”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流动博物馆”更是打破了坐等民众前来参观的服务理念,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带着精美的文物走进社区、校园,上门提供科普宣传教育,很受老百姓的喜爱。这些创新的举措,是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的重要探索,从效果来看,值得地方博物馆借鉴学习和推广。

二、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的几点思考

更好地发挥博物馆在文化遗产宣传普及教育中的功用,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是有效的载体,不是最终的目的和哗众取宠的手段。尤其是地方博物馆,要重点定位自身的存在价值,切不可在争取免费开放资金中喧宾夺主,误入歧途。

首先,要明确的是博物馆的展陈基础。一个博物馆,首先要做的是展陈的效果,展馆、展厅带给民众的感受和思考。以临沂市博物馆为例,博物馆设从史前时期到近现代的“临沂通史展厅”、“汉画像石展厅”、“历史名人展厅”、“陶器展厅”、“铜镜、古钱币展厅”和“书画展厅”。主展厅与专题展厅遥相呼应,清晰展示了临沂市从古至今的发展脉络以及地方独有的文化特色。在此基础上,近年来相继策展了“沂蒙红色文化展”、“临沂望族家规家训展”等专题特色展,引进了“齐鲁瑰宝”巡展等高水准的省级展览,组织了沂蒙六姐妹画像展、“孝文化”漫画展等临时展。综合展陈与专题展陈、固定展厅与临时展厅,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办活了展陈,吸引了民众。

其次,要勇于承担文物内涵研究阐发的职责。就地方博物馆而言,研究力量的薄弱一直是困扰内涵阐发的难题。然而,文物内涵的研究与阐发,是做好博物馆内涵研究,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的重要支撑,不可忽视,更不可废弃。就临沂市博物馆而言,利用文物资源与硬件平台,吸引科研力量入驻,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引进高端人才,推出科研成果,成为可借鉴的成功范例。2016年,在与山东省文物考古所专家的共同努力下,《洗砚池晋墓田野考古发掘报告》公开发行。洗砚池晋墓是2003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也是建国以来山东省魏晋时期考古的重大的发现,这一重要学术成果为洗砚池晋墓这个沉积了十余年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做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同年,临沂市博物馆还与临沂大学合作完成了课题《沂蒙地区汉画像装饰艺术比较研究》,成功获批国家教育部研究课题立项。

篇4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环节是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的宣传教育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着一个关联关系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的影响,对我们科学地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这一点正是本文的指导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法治的宣传教育是为法律制度服务的,所以这种行为也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范围;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本身的发展都是社会的实体内容,是经济基础的范围;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经典作家的理论知道,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和产生它的经济基础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作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民,所以两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值取向是同构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越是发展的好对我们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也就会更有物质基础,也就会做得更好;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虽然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一种务虚性的工作,但它同样重要,也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同样道理,做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现实需要,对不断地完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物质前提,两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们认为,法制的宣传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实执行的观念实现途径。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内容,只有向全社会广泛地宣传和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产生对该法的了解,知晓,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树立起该法的观念,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以之为规范,从而去自觉自为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它其实就是法的执行和落实的一个观念上的实现过程。当然法律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并不以社会某些成员是否了解其内容为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也不以某些成员不了解该法的内容而对该成员不产生拘束力;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们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惩罚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观念实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我们的法律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观念上实现为最高境界。法律在观念上的实现,是在社会成员中形成自觉自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成员的行为。所以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实现法制观念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社会更多成员自觉自为的守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积极因素;社会更多成员的自觉自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条件;所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环境动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我们的行政执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种被动性的执法,也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以后才去给与惩罚的,但是这种惩罚(来源:文秘站 )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违法现象,为什么呢?就是这些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人人都从观念上形成了一种自觉自为的守法意识,从而没有内在的拘束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对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内容,当然也就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动执法的结果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执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显。我们的行政执法体系,对象多,领域广,具有源头性,如果在这里使我们的对象能够自觉自为的去守法,那么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都会大有改观的。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不仅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制环境;因为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从而使之具有被动性;但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后,这种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对社会成员具有矫正力。我们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不仅使社会成员树立起法制意识,还会在这种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的言行就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时这种环境的强化还会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无疑是一种推动力量。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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