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体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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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系

篇1

首先,我国工业化进程正处于中后期发展阶段。今后5—10年的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两位数左右的快速增长态势。我国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大量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工业化城市”和改革开放初期崛起的“集市型城镇”将要向现代生活和消费城市转变。这个时期,公民权利的意识将迅速觉醒,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将急遽增长。

其次,也是在这一时期,一个人口数量较大、相对富裕的中等收入阶层将会出现。这个阶层不仅将成为推动文化消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而且将会表现出推动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更大意愿。

第三,还是在这个时期,政府职能转变成为改革的中心环节。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原来由政府垄断的公共服务职能将被释放出来。这就为第三社会部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更大的活动空间。

因此无论从需求的方面,还是供给的方面说;也无论是从物质准备方面,还是体制环境方面说,实现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新构建目标的条件都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充分。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特别需要精心设计,适时出台各项文化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政策,使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无论在量上还是质上都有一个较大飞跃。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中长期政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1、精心进行制度设计,构建链条完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我们认为,一个能够保障每一个人充分发挥文化创造潜力,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充分分享社会、经济、文化进步成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解决“做什么”和“怎样做”两个方面的问题。目前政府的“执行力”较强,财政资金较为充裕,“做什么”的问题较为容易解决,“怎样做”的问题突出出来。

“怎样做”的问题具体说,就是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构筑一个链条整齐、决策民主、廉洁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先要建设好公共文化需求表达和搜集环节,以及这些表达基础上的公共选择环节。接下来是建立民主、透明的公共文化预算体系,让预算形成、拨付、分配、执行、审计、验收所有环节成为全程可监督和可问责的。要有效克服对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就要以具体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决策机制公开化。

2、适当加大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比例,使文化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到中等国家的平均水平。

我国在文化发展上有较长时间的投入不足,历史欠帐需要尽快弥补。有研究表明,目前国际上中等发达程度以上国家文化投入占财政投入1%以上,比我们目前的投入水平(0.4%上下)要高出一倍半还多。在国际比较中,我国各类图书馆、博物馆馆藏水平之低首先就是投入差距造成的。因此国家应该通过“小步快跑”的方式,在未来几年迅速提高文化财政投入的比重。经过这一段高投入期以后,建立起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我国文化大国和文明古国地位相称的、长期而稳定的公共文化投入的预算安排。建议对此首先进行专项研究。

3、以改革的精神,吸取国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益经验,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格局。

我国目前还是一个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文化需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无论是私人品还是公共品)的有限供给之间存在差距的状况还将长期存在。因此,政府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必然要发挥主导作用,但又不应全然垄断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而是应该开放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鼓励广泛的社会参与。换句话说,政府一方面要直接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制定规划和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使得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能够产生放大效应,起到主导和导向作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值得借鉴。

4、改革一线文化服务机构,建设更加实用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供优质文化内容服务。

继续推动作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部门的一线文化机构改革。原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应根据其提品的公共属性或商品属性进行区分,根据机构的营利与非营利性质进行区分,让原文化事业单位中更多商品属性的文化产品和营利的文化机构回归市场,成为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提供日益丰富的竞争性文化商品,从而使有限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用在刀刃上”。同时要鼓励国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与各类文化产业机构、民间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展开服务效率竞争,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实现持续的体制机制创新。

篇2

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了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根据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当一个城市或国家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时,标志着这个城市或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迅猛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现代医疗技术也不断革新,这些,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经济基础。尤其作为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的辽宁,是国家本养老保险的首批试点地区,所以辽宁的老年人基本可以解决最基本的经济问题。目前,辽宁省初步建立了“六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体系,即“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服务中介为纽带、国有养老机构为示范、兴办民办养老机构为导向、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延伸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这一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

一、辽宁养老体系发展现状——以锦州为例

居家养老曾经是中国最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但随着步入老龄化社会,,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受到很大挑战,“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相对的养老方式。这种方式,家庭养老可以采用,社会养老可以采用,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也可以采用。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目前,辽宁全省的养老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体系。

1.具有统一的管理机构

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是居家养老的管理机构,负责行业审批、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福利养老人员的审批,把居家养老院纳入社会养老机构重点指导、服务和管理范围。同时,街道成立居家养老管理中心,负责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日常管理工作,自2005年8月起,锦州市各街道将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仅负责养老护理员的管理、组织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考核、调配,还调查采集摄取家庭养老需求信息,为有家庭养老需求的老人选派养老护理员,并且定期征询老人意见,改进服务等等。截止到2012年1月末,锦州市已有2300位老人实现居家养老,全锦州市有四千余名名经过正规专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走上了养护员的岗位,为老人们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的主要任务包括研究确立家庭养老院的工作计划、措施的实施;入户摸底调查;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确定居家养老院的养护对象和养护员;负责签署养护员协议;养护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和培训;发放养护员的工作补贴;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募集慈善资金等。

2.政府给予资金补贴

政府根据老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对于符合不同补贴标准的老人,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8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在节假日,由社区人员向不同补贴标准的老人给予不同的物质补贴,如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

3.机构养老服发展迅速

养老机构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锦州的养老服务机构共有63家,以小型养老机构为主,床位低于50个的有57家,50~100个的有4家,100~200的有2家,辽宁省锦州市社会福利院规模最大,共有250个床位。锦州的养老服务机构分为多种形式,包括养老院、福利院、疗养院、老年公寓等多种形式,其中老年公寓形式居多。政府对于养老福利机构也给予一定的经济,政策方面的支持。例如依据规模大小给予不同层次的补助,辅助小型养老机构扩大发展,鼓励大型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规模等。锦州目前养老机构的状况仍然是供不应求,因此,锦州政府仍然扩建养老机构,在完善机构设施的同时实现每一区都有一所高档机构,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机构的养护员都经过专业化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二、辽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障碍

1.服务设施供需缺口大

由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的需求,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以锦州市养老机构和床位数为例,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锦州市有养老机构需求的老年人达3万多人,但实际床位数量却不足4000,缺口竟接近3万。需求压力巨大,但供给却极为有限,这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了巨大的供需不平衡。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将会愈显愈烈。从机构的医疗设施方面看。锦州市国营养老机构内均设有医疗服务部门,且医疗服务功能较完善,各类药品齐全,常用医疗器械较齐备,包括血压计、输液器、体重器等.除手术和较严重的疾病外,常见病、康复医疗、理疗、保健等都能在机构内部得到解决。但个体办养老机构在医疗方面并不完善,甚至大多数养老机构并不设立医疗服务部门。

3.服务覆盖面窄

老龄化是全社会性的问题,所以,养老服务应当是面向全社会所有成员,但现在因为财政限制,社会参与的不足,并不是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从锦州市的养老服务体系来讲,在社区服务方面,能够享受社区养老的基本是“五保户”老人或者家庭贫困的低保老人。这些人在经济上存在困难,政府给予的津贴又十分有限,所有他们很难获得更加优质全面的养老服务。而且目前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还比较高,以锦州市的社会福利院为例,床位费每人每月1200元,这对于老年人来讲还是普遍偏高。伙食费一般在600元左右,老人的基本护理费220元。这样算下来,一位只需要基本护理的老年人每月入住养老院的费用就达到2020元,锦州市退休职工的平均工资约1100元,连尚未算上医疗消费的养老院费用都承担不了,更枉论服务全面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了。

4.人力资源严重缺乏

当前锦州的养老服务体系缺乏专业的养护人员。笔者经过走访调查,目前,锦州不论是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还是养老服务机构都缺乏专业的人才,人力资源的质量不够。以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为例,目前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服务的主要是社区帮忙联系的养护员。这些养护员多数是下岗女工,他们缺乏基本服务技能使得老年人对此类服务缺乏信任,加之养护员文化水平较低和为老服务的意识浅薄,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思维与年轻人不同,有时会有一些偏激的思维,养护员不能从心理学角度理解老年人想法,无法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开解,反而跟他们发生冲突,导致养护员频繁更换。

另外,锦州的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服务人员有相当比例是志愿者。志愿者占所有养老服务人员总数的15%,并且不具备稳定性,大部分为学生,他们是以社会实践的形式参与的,所有存在流动性,并且不具备专业性。如果可以吸收部分稳定的志愿者来从事养老服务体系的工作,可以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三、对养老服务体系改进的建议

1.建立多元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从发达国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实践来看,都是政府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中都扮演了比较明显的主导角色。无论是在政策及相关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或是在对各种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和引导上,政府都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民间组织、企业、社区等都参与到养老服务产业中来,改变政府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模式,从而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质量,降低了服务成本。

2.增加吸纳经费的渠道

国外养老服务经费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由政府拨款。也就是养老的公共设施的日常经费由政府提供,在少数国家很多养老服务都是政府资助经费,老年人无偿获得服务。二是来源于个人和组织捐款。现代社会中,国外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主要通过契约方式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通过低息贷款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通过拨款数额的增减,体现政府关注的重点,达到控制社团行为的目的。政府除对养老服务进行必要的资金资助外,还主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因此,养老服务资金筹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社区动员,社会资本支持。

3.吸引志愿者加入

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打造庞大的志愿者群体也是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积极因素。志愿者服务不仅因为其无偿性的基本性质为各国养老服务节约了开支,同时也由于其服务形式的多样性丰富了养老服务的内容,对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需要尤其是精神慰藉方面起到了积极良好的作用。因而各国对发展志愿者队伍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4.建立多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城

目前,由于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单纯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很难形成体系,难以全面覆盖老年人的生活,给予他们最妥善的照顾。因此,产生了一批以“老人城”的形式出现的新的服务社区。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总干事吕斌透露,该委员会在未来3至5年拟在全国建设20个综合性的社会养老示范基地①。这对辽宁的养老服务体系指引了新的方向,锦州市就在此基础之上做出了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新的努力。据民政局数据,锦州市老年人口占人口比例为17.5%,超过全国平均比率5%,且未来几年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更加严重。目前锦州养老社区发展模式不均衡,以政府主导的养老院等市政配套设施,与市场需求相比差距很大。锦州市场化的养老住宅尚处于起步状态。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消费水准和消费能力增强,养老朝着中、高档和差异化发展。在此背景下,锦州政府吸引外资企业进驻锦州高档养老市场,以实现健康、快乐的老年新生活为目标,建设中高档的生态养老社区,打造锦州养老市场的第一品牌。并由上海东滩顾问公司就该养老社区项目进行了细致的可行性调研,项目组分析了当前国内和锦州地区老年人养老的市场需求情况,实地走访了相关机构,了解了当地养老市场的现状,发现锦州地区专业养老机构发展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作者单位:辽宁大学)

参考文献:

[1]赵丹.提高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效果研究[D].辽宁大学,2011.

[2]刘瑜闻.完善辽宁省城市养老服务体系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09.

[3]霍仕明等.辽宁代表建议完善社区养老体系[J].法制日报,2011,(1).

[4]高秀艳.辽宁省社区居家养老产业发展影响因素浅析[J].沈阳大学学报,2011,(6).

篇3

2.碳金融服务体系共生网络的关键种。关键种理论认为生物群落内不仅存在着多样的相互作用关系,而且还存在着起一些珍稀的、特有的物种,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决定着群落的稳定性、物种多样性和许多生态过程的持续或改变。关键种主导共生网络运行、引导、调节其他关联物种,关键种的微小变化可能形成连锁效应引发整个系统的剧烈变化,研究关键种对于分析共生网络结构及其运行机理非常重要。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服务体系中发挥着关键种的作用,对于控制资金流向、优化资源配置、检测碳减排项目等发挥关键作用,其强大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动、信息集中等所形成的资源优势决定其在碳金融服务体系共生网络中的核心地位。商业银行与政府、环境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等进行碳金融合作,作为企业CDM项目的牵头顾问,协调项目发起人、政府、中介机构、投资者等碳金融业务联系,促进投融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碳认证、环评机构等在碳金融领域的合作与发展,构建以银行为中心的碳金融服务体系的关键网络。

碳金融服务体系共生网络的构建对策

1.突出商业银行的关键种作用,构建低碳信贷评价体系和金融服务机构共生耦合关系。目前我国碳金融服务市场还不够发达。面向碳金融的服务机构发展缓慢,企业参与碳交易、碳金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快构建低碳信贷评价指标体系,引入企业碳排放、低碳技术创新能力、低碳产品、碳减排、低碳能源利用效率等多个指标,系统考核企业在碳减排能力及其低碳信贷市场前景和社会责任,重视对企业低碳生态效益指标的考核与评价,促进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碳交易,形成鼓励企业和社会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提高低碳能源利用效率.达到降低碳排放和节能的目的。发挥商业银行的关键种与低碳信贷评价标准的引导作用,与环境评估机构、政府环保监管部门进行碳信息共享与合作,综合评价企业碳减排参与状况、CDM项目能力、碳技术创新能力、低碳产品与低碳营销等多方面的发展状况与水平,科学评价企业碳信用状况,严格筛选低碳绿色信贷项目,防范碳金融风险。根据共生网络的创新集群和能量生成与分配特性,应在低碳信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形成银行、碳交易所、保险公司、碳基金的紧密合作与共生耦合关系。如下图2所示.依靠金融机构原有的专业知识和客户资源,研究开发与碳金融相匹配的服务产品,提供相应的碳金融服务。保险公司为碳金融经济主体规避气候风险提供保险和担保等风险管理服务,为碳项目和碳交易活动提供保险服务,发挥管理投资组合的独特优势和强大的风险管理专业能力,集聚资金,开发和促进碳市场的发展。碳基金设立的方式灵活多样。包括国际多边援助碳基金、政府双边合作碳基金、投资收益型碳基金、私募碳基金等,融通资金,分享收益。碳交易所为碳金融参与者提供交易平台,提供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交易的清算、结算服务、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服务等。碳金融服务机构共同为碳金融参与者提供服务,相互配合和服务,形成错综复杂的共生耦合联系。

篇4

1.2体育经费要素株洲市全面健身经费来源有三个渠道:一是财政拨款。株洲市坚持全民健身的“三纳入”工作,即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器材的购买和体育活动开展的经费纳入到市财政的预算。如2010年,在株洲市的沿江风光带建成了初具规模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标准篮球场、室外健身路径,这些场地的建设和体育器材的购买投资达1900万元。二是体育彩票。2012年,株洲市发行体育彩票约2个亿,其中百分之一为公益金,用于五县四区群体活动经费、全市群众职工各项体育活动及会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各协会群体活动等。三是社会赞助和自筹经费。单项体育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社会赞助和自筹资金。如株洲市广场舞的比赛由三一歌雅郡赞助10万元,《自行车协会》的台湾环岛游以自筹经费的方式,每个参与者出资一万多元。调查结果表明:一是全民健身经费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二是经费主要投入到场地设施的建设;三是株洲市全民健身活动的保障经费人均将近6元,比我国东部地区中小城市经费较少。主要原因是株洲市与我国东部的中小城镇相比,经济欠发达,社会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1.3体育场地、设施要素株洲市共有体育场地1319个。其中,体育馆15座,运动场204个,游泳池17个,各种训练房1252个,人均体育公共用地面积达到1.1769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加大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使有条件的社区建成1个公用篮球场、1条健身路径和1个室内健身场所;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村为重点对象,建设了篮球场、乒乓球台等经济适用的健身设施,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篮球场。2015年,力争人均体育公共用地面积达到1.30平方米2011年,在株洲市茶陵县和荷塘区兴建了农民健身广场各一个,完成35个行政村的配置任务。2012年,在全市建设全民健身广场2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0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套。株洲市所有的大学、中专、职业学校的部分体育场地,在早晚两个时间段对外开放,15.8%的中学部分体育场地定时定点对外开放,小学的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体育场地少,体育设施不足;二是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因投资大,收益小,所以以政府投入为主,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和第三部门的参与少;三是学校场地对外开放力度不大。

1.4体育活动开展要素2011年以来,株洲市体育局组织、协办、参赛各项全民健身活动70多个。如:2011年举办了第四届市大众体育运动会,2012年的株洲市风筝文化节、航模表演大赛、“两型看株洲、健步神农户”市直机关健步行竞赛活动,2013年举办的第十二届运动会等等。打造了万人广场舞、万人自行车赛和环城跑等具有株洲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据统计,2012年参与各项群众体育竞赛的人数超过12万人次。株洲市的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指出:2015年,力争使株洲市体育人口达到50%,其中城区达到70%。届时,株洲市将超过全国体育人口平均水平,即:32%。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领导带头参加体育活动,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二是株洲市民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手段多样,并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三是随着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人口快速增长。

1.5国民体质监测株洲市没有专门性的体质监测点。但2005年、2010年的国民体质监测株洲作为湖南省的三个样本城市之一,参与了全国国民体质测试,对3-69岁的公民进行了体质测试。调查表明:一是株洲市由于经费、人力、场地不足等原因,没有开设专门的国民体质测试点;二是由于大部分市民没有进行体质监测,他们没有运动处方,参与体育锻炼针对性不强。

1.6体育社团组织要素在株洲市民政局注册,体育局登记的各项体育协会、俱乐部有41个。株洲市不仅拥有传统项目协会如:自行车协会、乒乓球协会、武术协会、羽毛球协会、高尔夫球协会,还有新兴项目协会如广场舞协会、排舞协会、轮滑协会、民间龙舟龙灯协会、风筝协会、气排球协会、桥牌俱乐部等。其中,自行车单项协会规模2万人,广场舞协会上万人,场地上千个场地,乒乓球协会规模2千人。还有部分协会得到了政府和一些单位的资助,如:武术协会每年有政府下拨的扶植费5万元,有专门的办公室;象棋协会有国税局、601厂资助。大部分体育社团组织没有自己的体育场地,它们采用付费租赁的方式获得体育公共场馆的使用权。株洲市体育社团组织完善,每个协会建立了党支部。调查结果表明:一是体育协会多,能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人们的体育需求;二是场地设施是制约各体育协会发展的瓶颈。株洲市有两大协会分别是自行车协会和广场舞协会。自行车协会快速发展的原因是:首先,2007年株洲市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改造了道路,满足了自行车爱好者们的场地需求;其次,株洲市拥有全国第一家自行车租赁系统,政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前在株洲市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景区有1000个自行车租赁点,20000辆车为广大市民提供3小时内免费的服务,因此,株洲市交通公共服务满足了自行车爱好者的器材需求。广场舞发展迅速的原因是广场舞对场地和器材要求低,一块空地、一套音响设备就能组织广场舞活动。另外,部分协会因受到场地设施的制约,社团发展较慢,如:网球协会。

1.7体育信息要素株洲市体育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株洲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株洲市政府网》等网络媒体;株洲市电视台的新闻频道,株洲市电台的交通频道;《株洲晚报》、《潇湘晨报》等纸质媒体。株洲市体育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反馈内容包括:部门文件、法律法规、惠民政策、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和行政权力几个栏目。部门文件了《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等,在法律法规一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株洲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政策解读中了《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文件。除此之外,在全民健身日,各小区用宣传栏传播体育知识。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体育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体育比赛新闻及时,信息的途径多,且较全面;二是其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政策信息时效性不强,大部分是2000年以前的信息;三是没有与其所管辖的县、区体育局网站进行链接。

1.8体育指导员要素至2012年底,株洲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已超过6000人,每千人中有两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国家文明城市的评比标准。株洲市培养体育指导员的途径有两种:一是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株洲市体育局培训。株洲市体育局每年开设培训班6期,根据体育项目、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培训项目和内容。如: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传统项目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是每年进行一次,其它运动项目则是不定期开班。二是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由国家体育总会培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选拔途径有两种:一是由各协会推荐,二是全国参加群众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2012年株洲市4名一级体育指导员经培训升至国家级。从2010年开始,株洲市体育局对于体育指导员的信息管理采取网上建档的形式,对于他们的体育指导工作没有强制性要求。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指导员大部分是湖南省队退役运动员,指导水平较高;新兴运动项目体育指导员大部分是年级较大、学历较低的女同志。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群众体育基础好,热心参与体育指导的人数多;二是株洲市体育局能根据体育项目和内容的变化向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免费的培训,保证了体育指导员的知识更新速度快;三是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虽然数量多,但是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9体育监督反馈和体育绩效株洲市对体育工作的监督反馈和体育绩效的考核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株洲市政府每年对株洲市体育局的工作进行评价,其中对群众体育工作的考核权重为45%;二是株洲市体育局采取自评的方式,对各部门每年的工作进行评价。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体育工作的绩效评价以政府部门为主,主要是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体育部门进行考核;二是体育部门采取自评的方法;三是群众参与少。

2结论与建议

篇5

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还处于初级层次,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才刚刚形成,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

(一)过分强调税收征管而忽略纳税服务。

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重要性认识不够,纳税服务热情不高。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存在偷税假设的惯性思维。在停业检查中,假设纳税人存在虚假停业,随意入户检查。在对企业检查时,以纳税人偷税为前提,继而展开调查。从一定意义上说,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程序复杂,效率低下。税务机关在内部推行精细化管理,但却不是以加强内部管理来突显精细化,而是以程序、手续的复杂化来体现精细化,给纳税人带来诸多不便。三是重复工作。内部的征、管、查分离及外部的国、地税分设,使同一户纳税人,不得不接受重复管理和检查,给征纳双方带来了高额的税收成本,也给税务形象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四是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些服务,明明是为纳税人提供的便利举措,却被纳入了重点监管的范围。如:强迫纳税人使用某种税务机关制定的“便民”申报方式,致使一些在税务机关附近营业的纳税人,也不能到办税大厅直接申报纳税,而只能到银行去存款划转税款,逾期不存,还将被视为未及时申报而被处罚。五是基层税务干部的素质,难以达到提供优质服务的标准。特别是在税收管理员和纳税评估制度施行后,税收工作更为科学化、专业化,部分税务干部不注重知识更新,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亟待提高,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对税收优惠掌握不全,致使宣传缺失和政策落实的不到位。六是将服务与执法相对立。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对立起来,走极端路线。把服务视为任务和负担,因此,在提供服务时,难免会态度生硬、被动应付。把依法治税片面地理解为“整顿”、“治理”、“稽查”、“处罚”;把纳税服务简单地看作“笑脸相迎”、“热情接待”。

(二)过于强调纳税服务而弱化税收征管。

服务与监管应是相辅相承的同比关系,而不应是对立关系或反比关系。近年来,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意识有所增强,而与此同时,部分税务机关却出现了一些强调服务重要性而忽略监管必要性的现象。目前,各地税务机关都在积极参与政行风测评,而参与测评打分的,多数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纳税人会在守法和违法的“博弈”中选择逃避纳税义务,而逃避缴纳税款,则更是成为企业实现其利润最大化最终目标的一种必要手段。纳税人都乐于接受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服务,而不乐于接受税务部门实施的税收监管,“予则喜、夺则怒”,正是这种不良纳税心理的集中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纯以纳税人的观点作为评判标准,就会出现给执法严格的税务机关打分低,而给监管松弛的税务机关打分高的现象。在这场失衡的“博弈”中,税务部门就有可能会放松税收监管,刻意纵容,以博得纳税人的好评。另外,一些服务更是有淡化纳税人纳税意识之嫌。例如,可以由税务机关辅导填写的纳税申报表,却由税务机关直接代为填写。纳税申报期到来后,纳税人本来应当及时地申报纳税,却要由办税大厅或税收管理部门来提醒。这些做法,在一定层面上,都有可能会淡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应当由纳税人办理的事项却由税务机关代劳了,这样做更不利于相关法律责任的明确。还有一些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项目开展得确实不少,但纳税服务层次却比较低,形式主义严重,很多服务仍属于精神文明建设或职业道德范畴,工作标准虚拟、软化,行使的自由度很广。一些纳税服务没有分清便民服务与纳税服务的界线,有的甚至还超越了税收的范围。如,在纳税大厅中设置鞋油、鞋刷、针线包等等。而有的,更是把救助贫困学生,看望孤寡老人等,也视为纳税服务,这些提法和做法,都有可能使纳税服务偏离正确的方向。

(三)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渠道不畅,税收宣传不到位。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偏低,与税务机关宣传不到位有着直接关系。税务部门与其他收费部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如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等,都是可以通过缴费来直接享受到相关服务的。也就是说,这些费用的作用是显性的。如:交了水费居民就能喝到水,交了电费马上就可以用上电。而税收的后续作用则是隐性的,其显著特征就是其无偿性,人们在交了税以后,不一定就能直接看到结果。另外,因为在税收后面还有一个支配的环节——财政,所以,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性就无法直观地显现出来。久而久之,一些纳税人自然就会形成对税收的反感心理。这时,就需要税务机关出面,加强对税收基础知识的宣传。而目前的税收宣传,多停留在形象宣传和职能宣传上。

总之,在上述错误认识的指引下,一些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总体效果却并不明显。

二、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对税收工作的促进作用

实践证明,经过优化后的纳税服务体系,对加强税收征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为:

第一,有利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

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税收政策的多变性。面对大量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一些税务人员都会感到头疼,可想而知纳税人的感受。在现实工作中,由于不清楚政策而导致非主观故意偷逃税款的不在少数。虽然人们日常获取税收信息的途径有很多,但是互动性却很差,有的纳税人确实已经通过各类媒体对最新的税收政策有所了解,但却存在着主观臆想和偏颇的理解。比如农业税减免政策,一些农户就认为,所有应由农民交的税,包括工商各税,从此都一并免掉了,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这给税收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辅导,可以扩大对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解答的覆盖面,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

第二,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便捷的办税条件,高效的办税通道,及时的纳税辅导,快速的政策指引,都可以达到提升征管质效的目的。通过优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呈现和谐、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增强征纳双方的理解和沟通,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确保税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稳步增长。另一方面,良好的税收软环境,还可以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创业,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也起着固本培源的作用。对于守法纳税人而言,相同条件下,服务质量好,便捷服务多,执法严格的区域,就会比其他区域有更多更优越的竞争环境和纳税环境,商户自然就会集中到该区域中来,促进该地区基础税源的增长。

第三,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

服务也是管理,服务有助于管理。在日管实践中,一些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也往往是由于不知晓税收政策而导致的过失违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纳税服务举措,使一部分纳税人能够依法自行申报计税,那么,税务机关就可以腾出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加强对故意违法纳税人的管理,净化征管环境,实现纳税服务与加强管理间的良性互动。

三、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应对措施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对现有体系加以优化,从而,构建出一整套新型的纳税服务体系,以满足税务机关加强纳税服务的需要。归纳起来,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强化纳税服务,并不是要淡化依法治税。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是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具有同一性和渗透性。如:在征收管理的同时,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宣传税法,解答咨询,就是在提供纳税服务;在办税大厅,对迟来缴税的纳税人课收滞纳金和罚款,这正是在严格执法。能够享受到税务机关所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法定权利。而公正执法、依法治税,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更高层次的纳税服务。只有对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才能使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反之,如果放松了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提供优质服务也就成了空谈,服务也就失去了意义。在设立政行风测评项目时,也应以税务部门执法是否公正、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是否严格、所提供的政策咨询服务是否到位等为重点,而不应单纯以税务人员是否微笑办税,是否来有迎声、去有送声这些礼仪常识,作为政行风的测评重点。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主体与服务客体间的关系。

在服务主体的确认上,应明确,纳税服务不只是办税服务大厅的工作,更应注重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建立起综合服务体系。办公室、管理科、稽查局等,都可以成为纳税服务的主体。纳税人是纳税服务的客体,作为服务主体的税务机关,在提供纳税服务时,应适时换位思考,在提供服务前,要多考虑纳税人的感受,多为纳税人办实事,做到“以人为本”。应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网站、税务论坛、800免费电话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及时的政策咨询服务。要把纳税人所关注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作为宣传重点,多宣传税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带来的实惠,少宣传或不宣传税务机关的征管业绩。在报刊上,开辟税法答疑、税法宣传以及税收基础知识专栏,开展丰富多彩的有奖竞答活动,提高税收宣传的趣味性和渗透性,使之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应多开展税务约谈和查前辅导,避免纳税人因不清楚最新税收规定而受到处罚。在检查同一户纳税人时,除特殊情况下,确需单独检查的,应多开展综合性的检查,即同时对发票、停歇业情况、定额核定情况等一并进行审核,以减轻纳税人的接待负担。在市场经济时代,纳税人的时间非常宝贵,因此,在办税程序上,也应力求简便,手续避免繁琐,能由税务机关内部传递的,决不让纳税人上下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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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认识仅仅是将服务作为一种短期的促销行为和促销手段来从事的,在净水电器等安装类行业,这类误区尤为突出。以服务带来销量的提升,促进配件的销售是许多企业做服务的出发点,这种认识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服务依附于销售体系,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口头说服务重要,实际不重视。以销售指标的实现程度来衡量服务的效果,一旦不能带来短期销量和利润的提升就缩减服务投入甚至将服务“砍掉”。

简单地将服务销售混为谈对于厂家执行层人员而言,并无可厚非,但是投资人,决策者也这样对待就有很大问题了。厂家是有两条线的,销售是总经理和营销总监这条线来管理负责的,他们对销售负责。对他们的考核指标通常是当前或者不远将来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他们要直接看到当前利益。而企业的董事会的决策层、投资人、股东是如果持有这种观点,对于提升品牌、获得长远利益非常不利。

很多企业认为,资金和投入用来做研发,做制造,做销售还都不够,哪有资源投入服务,因此对于服务的投入缺乏动力,在服务管理上也是急功近利,更多的将服务依附于销售体系,以销售为导向。结果就是服务本身应有的价值体现不出来,认为服务不值钱,服务只是投入花钱,对于服务部门创造的未来的价值看不见服务人员少、工资低,服务部门资源少、不重视。好多企业服务做不好,根本就是源于这种认识。

服务是无形的,但服务是有价值的。服务的价值是隐含在品牌价值当中的,服务的本质是提升品牌的价值,提升未来的价值,提升当前销量只是手段,提升品牌溢价才是目的。因此,服务应该是投资人,董事会决策者的责任,而非职业经理人的责任。

服务是为品牌服务,而不是为销售服务的。服务的意义在于提升未来品牌的溢价能力,是当前花钱,未来见效的,是一种战略性的投入。服务也许本身并不能直接赢利,不能带来当前销量和销售额的提升,特点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对于未来竞争力却是有着积极的意义的。服务直接的赢利不是在企业的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它所带来的增值,在于品牌溢价提升而带来的平均供价的提高。

现实当中,多数企业都是依附于现有的销售体系来开展服务工作,不单独考核,把服务投入,仅仅当做种费用。这样安排,服务既便有一些结果,也因为在当年的销售贡献率占比也很低,在个人奖励中占比也很低,而难以做好。

服务依附于销售的具体表现首先是把服务业务放在销售部门去管理,或者依附于销售体系,变成职业经理人的责任,其次是从销售角度去考虑和考核服务效果,而非从服务角度去考虑,从而使各部门、工作人员,有赢利积极做,没有赢利消极做,带来销量多做,亏损不盈利就少做或者不做,近期多做,未来不管,第三是如果不能带来销量职业经理人甚至董事会就缩减服务投入,甚至砍掉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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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服务的概念、内容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在我国,纳税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纳税咨询辅导的对象是特定的纳税人,其内容应该具体且明确,税务机关的答复和辅导应当及时、准确和权威,其作用在于直接指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带来的负担。

(二)申报纳税和涉税事项办理。这是纳税服务的核心内容。税务机关应当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简化环节和程序,使纳税人在履行义务时方便快捷,感到轻松愉快。如税务机关设立的办税服务厅,集中进行税务登记办证,发票供应,涉税事项审核审批等;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成果,向纳税人提供电话申报、计算机远程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通过电子缴税、银税联网提供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和国库“四位一体”的缴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申报纳税。

(三)个性化服务。整合纳税人的个性化信息,针对其不同的纳税服务需求,在管理中动态地予以体现。如对纳税人实行户籍管理、分类管理、评定纳税信誉等级等办法,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投诉和反馈结果。这是纳税服务必不可少的内容。纳税服务并不是仅仅强调服务形式的多样性,更为重要的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能够使纳税人满意。税务机关要想知道纳税服务纳税人满不满意,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就应当虚心接受纳税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二、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层次不高,服务表象化

1.近年来,纳税服务虽然在提高层次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简单地将纳税服务理解为优化办税环境、文明礼貌服务这些表面措施,导致在服务中注表象轻实质,不能真正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要。2.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不足,对纳税人真正关心的,比如执法公正问题、服务效率问题等缺乏必要的关注,导致纳税服务背离了纳税人的期望,难以令广大纳税人满意。3.税务公开的程度也不高,公开的信息滞后,比如在最新税收政策动态的公开方面往往滞后于纳税人希望了解的迫切需要,公开的内容仍然较少,与纳税人对涉税信息的实际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涉税信息对公众的开放程度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纳税服务的实用性还有待提高。4.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培训还做得不够,制约了纳税人整体素质的提高,因而不利于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二)服务手段、工作流程与纳税服务效率性原则不相适应

1.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信息处理范围基本涵盖了所有税收业务。但各类软件主要满足管理需要,为纳税人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应用系统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从目前情况看,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尚有很大空间。2.目前的业务流程主要基于落实内部管理规定和要求,不可避免地设置过多的审批环节,增加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过分注重内部监督制约和程序的规范,导致审批繁琐、程序复杂,忽略了效率的提高,与纳税服务便捷、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机构职能设置不完善、协作配合不够有力

1.从内部来看,职能相互交叉,缺乏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2.从外部来看,一是国、地税之间的纳税服务协作是松散且软弱无力的,没有从根本上形成合力。应该说国、地税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上无论是手段还是渠道,各自为战,资源没有有效整合,有时甚至出现有的服务内容相互冲突、互不一致现象。

(四)资源配置、人员素质与纳税服务的职能要求不相适应

1.全系统注重抓根本,规范队伍管理,不断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提高专业服务水平。2.由于部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其本身业务素质不到位,甚至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结果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无法对纳税人提供有效的帮助,有的还存在执法随意性的现象,有的税务人员政治思想觉悟不高、法律素质偏低、业务水平不精、误解、曲解税收法律法规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3.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内设各职能部门岗位职责设置不清晰,导致常有涉税事项扯皮现象发生,办税效率仍然不高。

(五)激励机制、考核机制与纳税服务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建立科学完善的激励、考核机制,是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根本保证。我们对税收执法的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较为规范,对服务情况的考核还有空缺,纳税服务工作难以考核,工作量考核由于业务的复杂多样而难以设计科学易行的量化指标,服务质量也因为缺乏有效的考核方法而难以评价,因此,相对比较弱化。对服务窗口的考核工作不细致,有时流于形式,没有深入每个岗位的全过程,还存在着保障不到位、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没有真正起到奖优罚劣、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性

(一)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的缴纳税款,增强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和纳税遵从度,增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也有利于税务部门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公正执法,诚信服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纳税人作为权利、义务的统―体,法律意识特别是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不仅自觉履行义务,而且要求享受权利,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高质量的特征。税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有效满足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国际税收发展的客观趋势

近年来,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已是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现代税收管理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

四、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的措施

(一)创新服务理念

1.彻底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纳税服务机构必须配备有高素质的专职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具备独立的经费收支和人力资源。2.要抛掉“有色眼镜”,彻底摒弃怀疑纳税人的思想。有些税务机关由于对纳税人“不放心”,人为设置过多不必要的环节,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要从内心深处相信纳税人会依法诚信纳税,同时给以纳税人足够的税收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形成征纳双方良性互动。3.提高对纳税服务层次的认识,深化纳税服务的层次。改进纳税服务水平不仅仅是优化服务环境、说文明用语。基层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深化对纳税服务层次的理解,加强对纳税人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努力改变旧的指导思想,安排工作要着眼于纳税人的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将“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作为税务机关的宗旨,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完善服务制度,简化办税手续,实现服务行为规范化

1.建立专门的纳税人需求调查渠道,适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的各项需求。2.建立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税法宣传工作规程、纳税咨询工作规程、政策效应反馈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投诉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涉税鉴证认可制度、税务网站管理维护制度等纳税服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3.借鉴流程再造理论,全面梳理现有征管制度办法,合理归并、安排流程环节的先后顺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纳税成本,提高执法透明度。4.完善纳税人办税安全保障机制,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各项权益。

(三)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服务合力

1.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服务合力。2.利用社会中介机构促进纳税服务。发挥好税务机构的作用,合理界定税务机关与机构之间的关系。

(四)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进一步整合现有信息化软件,提高基于互联网的办税服务水平,推广高效、安全的网上报税系统,构建征管基础信息数字化系统,建立适合专业化管理、便于操作完整的岗责体系,实现国地税、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间联网,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效率。

(五) 坚持严格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统一,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1.建立可操作性强、包括服务目标、服务计划、服务制度、服务措施和服务质效等纳税服务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质效考评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薪酬与晋升挂钩。2.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外部监督评估机制,将纳税服务质量与纳税满意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之中,以促进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提升。

(六)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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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尽管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内部职能错位,工作人员的职责不明确,一些技术人员从事职能之外的工作,而一些技术水平不足的人员却从事技术工作。一些畜牧兽医站由于工作人员精简,导致技术人员出现不足,影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普遍存在资金匮乏的情况,资金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人员培训、课题研究、技术引进等方面普遍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不仅影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制约了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作用的充分发挥。

2建立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模式的策略

2.1坚持走标准化、市场化、多元化道路在进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应该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的投资,为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促进资金得到落实,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同时,还要在新疾病防控,人员引进和培训,科学研究,设备购置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同时鼓励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加大对农村畜牧兽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资金、人才、设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引导各种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各项设备不断完善,提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除此之外,还应该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推动农村畜牧兽医业的产业化发展,建立行业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畜牧兽医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合格的人才,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进程,对于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在农村建立相应的诊所,对畜牧兽医的疾病进行有效的防控和治疗,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2.2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畜牧兽医管理体系,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准备。一般应该以乡镇畜牧兽医站为中心,以村或组防疫组织作为补充,建立完善的畜牧兽医防疫体系。要在政策、资金上加大相应的支持力度,解决农村畜牧兽医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分散的局面,为协调工作人员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奠定基础。另外,当地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合理分配相应的责任,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当地畜牧兽医的发展。

2.3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根据岗位的具体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招聘,选聘素质高、技术合格的工作人员,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日常工作。对工作人员要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形成竞争机制,并合理分工,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要注重对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上级管理部门需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测和评价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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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现代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政府要根据公民的文化需求,依法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进行领导、组织和管理,政府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通过制定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建设标准等,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产品的直接投入,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物质保障。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财政保障。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具有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唯一供给者,靠政府单一供给难以满足多样性、复杂性的公共文化需求。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把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要注重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满足文化需求、调节文化服务中的作用,除特殊产品和服务外,无论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还是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都要大力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定向补助、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扶持和管理,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主体之间有效合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格局。

二、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硬件基础,我省在《实施意见》中提出要达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大中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骨干,以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实现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五级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力争实现全省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全覆盖”,为满足民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提供硬件支撑。我省在推动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软硬件建设并重。在软件建设方面,一是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基于群众文化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机制、人才培训机制和公共文化绩效评价监督机制;二是针对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不同部门管理,存在着部门切块、行业隔离、服务效率低的问题,加强对不同部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和资源的统筹,实现共建共享,综合利用,融合发展。同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硬件建设,切忌出现重基础设施建设而忽视精神价值塑造的现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物质依托,而公共文化服务的主旨是通过健康文明的公共文化生活,实现精神价值塑造。因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不仅仅是一串数字的硬性积累,更应该体现在精神的张力和品格的彰显,体现在全省人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三、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不能完全对应。究其原因,就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出现错位甚至脱节,没有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如果政府不考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内容、需求规模和需求结构,仅凭主观设想,即使提供文化产品的数量再多、质量再好也难以满足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因此,应建立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机制,充分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不仅不能把群众看作是消极被动的服务对象,还要确立作为公共文化消费者的群众主位意识,真正重视群众的文化需求表达,切实让群众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建设中来,赋予群众更多的表达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特别是要利用好网络和各种智能数字终端,发挥移动多媒体靶向性、精准化传播优势,利用大数据获得需求信息,更精准地了解群众的文化需求。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需求导向的原则,通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包”、开展菜单式和订单式服务等方式,让群众自主选择,更好享受基本的公共文化消费和服务。同时,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时要注重对群众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的引导。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化消费是一种“引导性消费”,具有路径依赖性,文化供给可以引导甚至创造需求和消费。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过程,就是人的素质潜移默化的提高过程。政府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努力做到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与传承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神有机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标准化与均等化的关系

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我省《实施意见》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均等化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最终目标,即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保基本,促公平,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要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必须建立明确的标准体系。所谓标准化,就是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种类、程度、质量等定出标准,把标准上升为政府政策、行业准则,乃至于国家法律,以强有力的刚性约束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均等。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府保障的标准化,主要体现各级政府责任和义务的保障标准;二是设施建设的标准化,主要指有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标准;三是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主要指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业务管理、服务规范、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标准;四是考核评估的标准化,主要指针对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项目、活动等的评价标准。这四个方面基本确定了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保障的实施者、需要的硬件和软件,以及实施成效的确认,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标准化是前提和手段,均等化是方向和目标,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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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信贷需求需要近距离地服务农户、小微型企业,因此,构建农村本土金融服务体系与机制是必然选择

从数量上看,农户、小微型企业群体是巨大的,因而,其信贷需求总量也是巨大的,农户、小微型企业信贷市场空间巨大,满足小额信贷、微型金融服务需求,就必须克服信息不对称、解决操作成本过高问题,近距离的服务,就需要将机构或业务延伸至社区、街道、乡村,构建本土金融服务体系。

2.传统商业金融模式缺乏对农户、小微型企业开展小额信贷的内生性组织机制

从传统的分析视角和传统的商业金融操作供给模式出发,农户、小微型企业在享受商业信贷服务时,一是有需求,但农户、县域城乡中小企业和微小型企业地域布局分散,服务操作成本较高而银行的收益较低。二是需求虽然广泛存在,但单笔服务需求规模较小,需要在较强的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基础上才能实现金融服务的规模效应。三是尽管大多数农户特别是传统农区、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微小型企业是值得信任的,但因为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放款者难以判断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程度。四是农村商品生产项目面临较大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因而被认为是风险较高的群体。五是有能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有还款能力,但商业银行放贷要求抵质押,而农户、微小型企业资产积累有限而难以提供商业银行所要求的规范抵质押品。

3.构建和完善农村本土金融服务机制的路径

要寻找完善农村本土金融服务机制的路径,首先需要从中国农村经济的现实出发,厘清中国农村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其次需要根据县域经济的特点和资源禀赋、农村城镇化水平等,对县域经济体进行分类研究;三是分类研究县域金融需求特征;四是分类研究完善农村县域本土金融服务的机制。从宏观角度而言,完善农村本土金融服务机制的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信用社及其转型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农户、小企业信贷的激励机制。建议进一步完善2010年5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所界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大幅度提高可以获得利息收入税收减免的小额贷款的额度,例如单笔贷款50万元以下的贷款均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二是提高税收优惠的力度,对一定额度内的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全面免征税收;三是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法人机构享受的金融保险业收入营业税税率优惠措施,扩展到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并且进一步提高优惠的程度,例如全面免征税收。

(2)推动建立在成员之间的内生于农村社区的资金互助。要培养农村基于本土力量的金融机制。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以及2008~2010年1号文件中都提出,要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比较好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开展信用合作。但是,在银监会框架内的资金互助推进速度很慢,到2012年5月中旬仅47家,而非正规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但是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所以政府应该及早介入,制定规范程序,给予其合法地位,以推进其健康发展。

(3)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放宽农村金融组织准入政策,适当降低设立门槛和监管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保持县(市)独立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在撤并了县域法人的地区要及时补充相应的法人机构。

篇11

通过深入调研得知,广大农民迫切期盼在自己的村庄里有一位技术上的明白人,遇到的技术难题可以随时得到解决。对此,牟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配备村级农民技术员作为为农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牟平区关于健全农技及公益事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村级农业技术及公益事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用两年时间为全区每个行政村在果业、粮油、蔬菜、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五项产业中选一项作为主导产业配备1~2名农技人员,300户以上的村可增配1名,沼气、自来水等公益项目每村配备1名服务人员,从主导产业技术服务人员或公益项目服务人员中选择1人兼任动物防疫员;通过培训,使30%的农民技术员两年内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五年内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财政、水务、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村级农业技术及公益事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力量,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具体负责村级农业技术及公益事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的协调及督导、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审核农民技术员工作指标、考核办法的制定等工作。各镇街也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遴选农民技术员,做到“二个严格”

一是严格选拔程序。农民技术员的选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村委推荐、镇级审核、区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选拔过程中各镇街农技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水利站参与,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和审核上报。不经区主管部门同意,村级不得随意调整农民技术员。

二是严格选拔资格。要求每一名农民技术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示范作用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的文化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能长期在本村务农并能热心本职工作”等条件。对回村务农且掌握岗位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优先选拔。原则上村两委主要成员不得兼任农民技术员。

三、发挥农民技术员的作用,实现“三个保障”

一是开展岗前培训,保障农民技术员具备相应的技能。为使每个农民技术员都具有良好的素质,掌握开展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该区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实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从事技术含量高的公益性事业,如粮油、果业、养殖等方面的技术员,按农时季节、疫病发生规律搞好定期培训。对技术含量低的公益性事业,如自来水、沼气等方面的服务人员,进行年度定向培训。

二是实行误工补贴,保障农民技术员的待遇。为每个农民技术员岗位制定了具体的误工补贴标准,其中,果业、粮油、蔬菜、畜牧、水产养殖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沼气、自来水服务人员每人每年分别补贴400元,从事两项服务工作的每人每年补贴800元,兼职动物防疫人员每人每年平均补贴500元,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将误工补贴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每个人手中。区财政每年用于村级农业技术及公益事业服务人员的误工补贴达136万元,并列入区财政预算。

三是开展绩效考核,保障为民服务效率。制定了《村级农技及公益事业服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村级农技及公益事业服务人员业务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村级农技及公益事业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村级防疫员管理考核办法》、《村级防疫员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并在每年年初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每名农民技术员签订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由区农业局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服务内容、补助标准、达到的效果、考核方式、奖惩办法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年底在各村村委的协助下,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对每名农民技术员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然后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发放补贴。2009年,经过考核对5名考核不合格的农民技术员进行了撤换,对131名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扣发了20%的补贴,对1754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标准发放了补贴,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中工作突出的330名进行了奖励。

四、取得的成效及下步打算

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立以来,积极配合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工作,结合本村的农业生产实际,广泛开展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等工作,培训农民2.2万人次,发放各类科技资料、明白纸10.6万份,面对面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1.2万多人次,解决生产、生活难题3500多个,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群众对农民技术员的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从目前情况看,农民技术员素质普遍提高,服务队伍基本稳定。下步,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篇1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营销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突出。为了尽快提高电力营销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市场开发、优质服务等工作的需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电力企业开始注重加大电力营销方面的投入力度,更换落后的装备和手段,改进传统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网络通信、自动控制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和新手段开始在电力营销工作中迅速应用和普及。随着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加快,电力营销方面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将会更加迅速。当前,这些新技术、新手段已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正在越来越深地影响着我们的工作,也正在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改变着我们的思维方法、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目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电力营销已进入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我国的电力营销工作也必须走智能化和网络化的道路。建设电力营销技术支持系统便是有效的途径。

客服中心正顺应了时展的需要,将业扩报装系统、负荷管理系统、95598呼叫中心系统全面整合,构建成电力营销技术支持系统,为电力营销作业、管理、决策提供高效准确的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处理和决策支持,形成了客服中心大服务体系。它的建成将实现管理手段的创新和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对包头供电局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业扩报装系统

包头供电局业扩报装管理工作包括业扩报装(业务扩充)和变更用电业务两大类内容,是整个用电营销MIS系统的龙头。业扩报装及变更的核心是通过多部门、多角色的协同工作,建立一套与用电营销业务关联的能够反映客户最新信息的用户档案,包括用户的一些基本属性、用电设备及计量装置信息、用户的电费结算及费用收取规则信息等,并及时根据用户的变更申请更改用户档案信息,准确反映用户的用电情况。

2 负荷管理系统

客户服务中心的成立,使得负荷管理系统在管理上进行了全面的功能开发。该系统拓展并完善了原有的远方抄表功能、防窃电功能、WEB页查询功能、电费催收功能,并新增加了电压监测功能和谐波监测功能、功率因数在线监测功能、负荷预测功能、电子传票系统等功能。

为配合国家电力公司面向21世纪营销战略的实施,国电公司计划从2002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行业实施“电力营销培训”战略,以提高全行业营销队伍素质,其中,电力负荷控制系统是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研究体系中,通常是以用户收费电能表为分界,将电能表的用户侧称为需求侧,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终端机安装在用户侧,它直接读取用户计费电能表的数据,并按照系统主站指令对用户进行管理,负荷管理系统作为沟通供电企业与用电企业之间最便捷的桥梁,已成为需求侧负荷管理中心。它是一种为供电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营销自动化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为供电区域内的电力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集远方控制、数据采集、信息共享等新技术为一体的需求侧负荷综合管理系统。

3 “95598呼叫中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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